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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17 15:43: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第1篇

A:湖南省是全国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和造成的损失都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来说是仅次于四川、云南、贵州的地质灾害高发育地区。目前全省有据可查的大小地质灾害就有上万处。近年来,随着一些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增加,同时伴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加,我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越来越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连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快全省应急体系建设

在这种形势下,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领导关于“加快全省应急体系、平台建设”的指示,积极筹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决定依托我站(中心)现有办公场所及卫星遥感监测设备、远程视频会商决策指挥系统等建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及会商指挥部,作为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形成横向与省委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省防汛指挥部、省气象台相联,纵向与国土资源部、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市州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相通的中枢指挥系统。2012年初,经省编委同意,正式成立“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加挂在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一年多来,应急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总值班值守,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指挥调度等工作。

同时我们经过前期多地的调研,正在加紧进行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场地建设,争取在今年汛期初步建成并运行,实现与多部门的资料共享、远程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应急中心,也将成为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

Q:2013年度湖南省地质灾害趋势初步预测情况怎样?

A: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3年全省气候趋势,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对今年全省的地质灾害做了初步预测:

今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与常年相当,但局部强降雨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仍不可忽视,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其中,今年3-4月降水较常年偏多,受其影响,湘潭市、株洲市、郴州市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仍然较多,同时,由于湘东、湘中山地丘陵区地质环境脆弱,岳阳、长沙、娄底、益阳等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较为易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主汛期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主发期,尤以5、6、7月最为严重,主要应防范受强对流天气或台风暴雨影响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可能主要在湘西北、湘西、湘东南部分山地丘陵区。

Q:根据预测,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应将采取哪些措施?

第2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地质环境

众所周知,地球在不断的运动和变化,地球上各板块间也存在着相对运动,加之人类为满足生产活动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大自然的改造力度,随之也引发了出各类地质灾害,造成的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控制与预防,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防治效果[1]。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概述

①地质灾害:受自然界变异和生物活动的影响,我国自然灾害现象频频发生,地质灾害是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其中,其通常是指由于自然地质结构及相应板块的运动,或由于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恶化,进而导致资源,生命和经济损失的一种灾害。灾害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提前感受到任何征兆,且地质灾害强度及受灾规模都相对较大,面对灾害时,人们只能尽最大力量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给我国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②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结果,通过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等在能量和物质基础上相互作用,发生能量交替和流动,最终形成相对平衡的地质环境体系。地质环境有两大特点,一是开放性特点,地球表面各个圈层都与地质环境相关,二是周期性特点,从渐变到缓慢,再到突变和灾变,地质环境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呈现一定周期性的变化[2]。一旦当地质环境处于突变阶段,就很有可能引发出地质灾害。

③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两者关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时,可从地质环境中分析地质运动的规律,以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勘查周边地质界线,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②预测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③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及破坏程度,制定出相应的等级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预警应急措施[3]。

(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反映地质灾害的防治成效,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监测预警体系在第一时间利用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为救援、避险争取宝贵时间。地质灾害具体监测预警流程。

(3)建立健全搬迁治理工程体制:当接收到监测预警体系发出的报警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的灾情,若发现灾害的波及范围较大,危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时,应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受灾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另外,在治理灾害工程中,应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达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三大特点,因此,为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应利用现有的经济科技条件,建立并整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全应急设备。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可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准确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威胁,达到最少的财物和人员损伤。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研究技术的能力,对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及成因等进行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地质环境应用

(1)构建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地质的安全性,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和地质环境安全的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该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工程地质环境的实际质量评价;②地质环境中的工程容量评价;③工程地质环境的功能区分评价;④治理的风险调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在对区域地质环境应用的实际评价中,应充分考虑该区域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环境调查,从而有效分析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使得该地质环境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灾害的发生,

(2)加强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包括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外部形态和工程性质等。加强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有利于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相关部门应树立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理念,注重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将人类生产行为与自然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相关人员在评价环境前需搜集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综合数据提炼出对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并完善,提高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效率;③注重地质环境安全中技术层次,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地质安全评价、建设工程场址地质安全评价以及建设工程单体地质安全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密切结合具体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的规律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探求出最适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并落实,有利于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佳茜,王鹏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和地质环境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17,27(1):23-24.

[2]刘传正,刘艳辉.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J].吉林大学学报(地),2012,42(5):1469-1476.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建设,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抓人员。区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区财政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以及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区政府审批后实施。每年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内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应急预案。

(五)有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等法定日,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和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国土资源中心所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门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为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成立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工作领导组,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

按照“十有区”建设内容和要求,具体完成“十有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区”建设内容和要求,逐一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十有区”资料。

(四)申报阶段

逐级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工作是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有效抓手。各乡镇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各项创建工作按期完成。

第4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政发〔〕11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政发〔〕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等3个文件和省政府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具有极强的突发性、隐蔽性和难以预见性,我市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地带,地质环境复杂,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数量多、密度高、险情重、危害大。尤其是市区南北两山陡峭高峻,黄土结构疏松,沟谷纵横,发展空间狭小,土地资源稀缺,人口集中和建筑物密集,大量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发区集中在沟壑、坡脚、台缘地带,加之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上升,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目前,据初步勘测,全市现有各类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4800多处,且大多数集中在主城区、人口稠密区和工矿区,直接威胁人口约66.7万人,威胁财产2600多亿元。近年来,仅市区每年就发生20次以上地质灾害。特别是年入春以来,我市已发生11起地质滑坡灾害,造成4人死亡和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低收入家庭及弱势群体多,居住时间较长,社会矛盾突出,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随着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美等一系列新要求的提出和市委、市政府“再造”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市已进入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和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速,社会公众对政府组织高效应对和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期望更加强烈,以人为本、积极主动地妥善应对地质灾害已成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体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逐级落实防治责任。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

(二)共同责任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是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发〔〕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政发〔〕123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交通、市政、铁路、电力、通讯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的防治,并对口负责各类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沿线隐患的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小流域、泥石流河洪道和各项水利设施的监测、治理。教育、民宗、国资、林业、旅游、卫生、两山绿化、文物、园林等部门和驻部队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公园、绿化区、宗教场所、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和预防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并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发〔〕272号)规定执行。

(三)检查监督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防灾责任、制度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听取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责任、和阻挠治理搬迁等工作,致使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四大体系建设

(一)科学评判,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1.总体调查评价。以县区为单位,由国土部门牵头,水利、防汛主管部门配合,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下,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分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威胁对象的斜坡、坪台、沟道进行逐一调查统计分析,全部摸清各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数量、具置(坐标范围)、规模大小、类型特征、易发和危险程度、威胁范围等情况,做到一点一表,建档管理,并将所有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和造册登记,提出总体评价意见和分类防治措施建议,作为基层政府掌握辖区各类地质灾害现状,有效部署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重点地质勘查。按照各县区地质灾害总体评价结论,由各县区国土部门筛选出危害、威胁巨大、规模较大的灾害点,报经县区政府和市国土部门划定危险区并对其范围进行公布。同时,委托专业单位逐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险程度,预测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提交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并指导其组织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准备。此项工作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动态巡查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每年汛期前都要认真部署安排,组织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逐个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

(二)预防为主,抓紧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构建国土、水务、气象、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共享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设区域性野外专业监测站,加密部署雨量计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及时掌握重要险情区域的地质灾害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2.监测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重点加强信息手段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和手段或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3.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要科学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值班、三查制度和速报、月报、年报等各项制度,组建以村社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给予适当补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报警设备,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年年底前完成全市4800多个隐患点群测群防手段的完善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申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认真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要严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立项、选址、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审查、竣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统筹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及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设、房产、农业等部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结合农村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城市保障房建设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进行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加强对新安置点的地质灾害评估,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3.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危害严重、危险性大,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各县区要进一步按照总体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的成果,经财政、国土部门组织专家筛选、论证后,建设县区级防治项目储备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上报申请国家和省市治理项目。对已安排的治理项目,要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招投标制、责任合同制等制度,加强对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交通、水务、市政、电力、铁路、部队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等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治理,确保运行安全。

(四)靠实责任,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形成相关部门联动的临灾调配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制定和细化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方案,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准备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排查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险情,逐个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认真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使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熟悉方案、避险路线、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出现临灾前兆,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最大限度防止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保障机制

(一)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年内组建成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强化一线防灾作用,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组建与本辖区范围险情点对应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市级财政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应急、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第5篇

在具体工作中,国土资源部每年会印发扶贫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明确全年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同时,在出台政策、开展国土资源改革试点等工作中,对贫困地区给予重点倾斜,促进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服务保障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加大政策倾斜 支持资源开发

国土资源部结合国家扶贫开发有关规划,在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倾斜,并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农村扶贫开发实际需求,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在编制下达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适当增加了贫困地区用地计划指标,并要求各地统筹安排好城乡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化发展总体部署,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大城市过度扩张,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在调剂追加计划指标时,对部联系的乌蒙山片区、赣南革命老区、河北省阜平县、湖南省新田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等国家贫困县分别适当安排计划指标支持。

二是在编制下达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根据农村扶贫开发实际、土地整治潜力等情况,适当增加有关省份的增减挂钩指标,支持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三是加强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指导,部署开展了江西钨矿和稀土、甘肃钨钼、云南锡钨、贵州遵义锰矿、安徽金寨沙坪沟钼矿等一批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的专项规划,统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区域发展,着力推进找矿突破,优化矿产开发利用布局,延伸产业链,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贫困地区民生改善。

四是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给予贫困地区倾斜政策,推进建设“江西赣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江西赣南钨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一批示范基地,支持矿山企业运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提高资源开发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土地整治 提高耕地质量

2013年6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落实有关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工作的函》,积极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土地整治在扶贫工作的特殊作用,发挥土地整治的扶贫功能,把土地整治作为支持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的土地整治。

按照“变输血为造血”的扶贫工作方式,遵循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以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坚持基本农田整治与中低产农田的改造建设相结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工程。2013年,在全国贫困地区安排土地整治项目1735个,建设规模2109万亩,投入资金333亿元,大幅提高了贫困地区耕地质量,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贫困农户收入。

防治地质灾害 保障财产安全

为加大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依据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重要政策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针对贫困地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实施调查评价工程、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592个县(旗、市)。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15年)》,将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分别纳入13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并部署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013年,国土资源部针对重点防护区加大防治力度,在年度切块资金中予以重点支持。当年2月,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趋势研判工作,分析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形势,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指导。4月,部下发通知,对防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部署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重点任务,召开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的自查和检查工作,部负责同志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先后30多次赴重点地区调研指导工作。针对重大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全国共组织开展演练4668次,参加人数达54.8万人。针对分布于农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简易实用的演练。针对1月11日云南镇雄滑坡灾害、3月29日自治区墨竹工卡县滑坡灾害、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7月10日都江堰山体滑坡、7月22日甘肃岷县漳县地震等重大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7月18日,部下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原有部署和工作基础上,从即日起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

国土资源部积极研究部署,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的防治体系建设。在牵头联系的乌蒙山片区,重点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和找水打井。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按因素法切块部分向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倾斜,其中为进一步帮助云南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从2013年起连续8年每年安排10亿元,云南省每年匹配10亿元,用于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了《乌蒙山区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总体方案(2013―2015年)》,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乌蒙山片区完成38个图幅的1:5万水文地质调查1.7万平方千米,在严重缺水地区打井152眼,建设地下河提水工程6处,实施表层岩溶水开发工程18处,开展12个重点县域的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工作,预计可解决100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预计每年拨付项目资金4000万元,三年共计1.2亿元。

为支持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部下发了《关于实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保障灾后重建用地需求、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加大土地整治支持力度、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降低用地成本等7个方面。

第6篇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7篇

一、2008年地质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江城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为暴雨,据县气象局资料,2008年降雨786.3毫米,较2007年少177.1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少86.7毫米,属降水正常年景。春天雨水略少,出现一般性干旱。4月下旬—5月中旬雨量偏多,雨季开始偏早,降水偏多,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7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9—10月,降水正常偏多,雨季在9月中旬前后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6—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

(二)地质灾害概况

2008年,江城镇境内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但地质灾害活动强度、频度和危害程度都较2007年有所减缓。全年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2起(崩塌)。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2008年7月11日23时,江城镇境内普降大雨,白家营村委会白家营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规模20立方米,导致白家营小组农户蒋树其、白树华两户住房受损,有潜在危险。在强降雨情况下,屋后切坡土体易发生崩塌,将直接砸毁房屋,造成人员伤亡。

2、2008年7月29日11时,白家营村白玉寨村民小组村后山体出现崩塌,杨金明家的房屋顶端裂缝约10公分,基脚裂缝约1公分,房前裂缝约30公分,有潜在危险。

二、2008年地质灾害预测检验

江城镇2008年地质灾害情况与《2008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预测结果基本相符。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来分析,多发生在7-9月份,所发生的地质灾害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发生时间相吻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与《2008年江城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重点危险区相符。虽然2008年降雨量偏多,但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预案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使2008年地质灾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9年降雨量趋势预测

据江川县气象局2008年气候趋势预测资料,2009年降雨量预计为900毫升左右,比2008年少114毫米,比多年平均降雨量多27毫米左右,降水属正常偏丰年景。春季雨水偏少,干旱明显。5月雨量偏多,雨季开始,主汛期6—8月,降水高峰期出现在6、8月,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多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有洪涝灾害发生。9—10月,降水正常,三秋期间有5—7天左右连阴雨天气出现,雨季在10月上旬结束。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大雨、暴雨和局部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二)地震与地质灾害关系

从江城镇历史地震资料和地质灾害史来分析对比,历史上江城镇无地震—地质灾害链的事件发生。但考虑到江城镇所处质构造位的特殊性,小江断裂带为地震多发带,将来发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根据省、市地震局资料,结合江城镇地质灾害史分析,2009年江城镇发生地震—地质灾害链的可能性不大。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江城镇域内地貌为湖盆地貌和湖盆周围中低山地貌。湖盆内地形平缓,中低山地貌区水系发育,地形破碎。水系为源头地区上游支流,径流长度短、水流急。大小水系均汇入抚仙湖和星云湖内,属珠江流域南盆江水系。镇域内地质构造相对简单,但新构造运动强烈,微地貌再造活跃;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这些均为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暴雨作用下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极大。

从江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现状、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发展趋势,结合气象资料分析预测,总的来看,2009年有加剧的可能,危险性较大。灾害高发期为6、8月,活动范围和强度可能较2008年有所扩大和加强,灾害高发区主要是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一带,太子寺一带,海门——隔河一带。(见活动趋势预测图)

1、预测的主要依据

(1)江川县江城镇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2)江城镇2008年地质灾害活动情况;

(3)2009年江川县降雨量趋势预测;

(4)省、市、县地震局2009年地震趋势分析资料。

2、重点危险区预测(各危险区危险性较大的灾害点祥见附表)

(1)上茅草湾——蔡家庄——烂泥箐——芹菜塘危险区

本区位于茶尔山水库西侧山区,为坚硬岩组分布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层厚度大。矿产资源丰富,采矿活动剥离废石土量很大,在暴雨激发下易产生土体滑坡、泥石流、斜坡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为村庄和水利工程设施。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白玉寨滑坡、蔡家庄滑坡、烂泥箐滑坡、白家营滑坡,陈家湾村委会上茅草湾滑坡,江川天湖公司清水沟磷矿排土场和祁家营村委会芹菜塘滑坡。

(2)太子寺危险区

本区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山高坡陡,水系发育,地形坡度大,斜坡上风化程度高,在暴雨作用下,易产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危险性较大的有江城镇云岩村委会太子寺滑坡。

(3)海门——隔河危险区

本区地处抚仙湖与星云湖交汇地带,地质为炭酸钙,小江断裂带比较强烈,地质环境脆弱,公路建设工程活动强烈,在降雨激发下易产生崩塌,危害对象为村庄、公路。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有江城镇海门村委会的海门三组危岩体崩塌。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磷矿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点多面广,采石场也较多。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采矿活动破坏了原始斜坡结构,大量的废石土堆体,在降雨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矿区有清水沟磷矿排土场滑坡,云岩磷矿排土场滑坡。这些地质灾害不仅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而且还严重威胁到矿山附近村庄的安全。

4、旅游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预测

江城镇旅游资料丰富,有较多的风景名胜点。据了解,2008年,各旅游景区、景点未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2009年也不会发生较大地质灾害,但由于各景点游客流量较大,再加之景区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给各景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汛期到来时,要加强对各景区、景点的巡查,发现险情,即时报告有关部门。

5、重大工程建设场地址灾害预测

江城镇开工建设的抚仙湖环湖路及林大福建设项目,将不同程度地改变山体斜坡的原始状态,形成较多的人工切坡,在降雨作用下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澄川高速公路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2)江抚公路西边泥石流;

(3)晋思公路桐关段泥石流、山体滑坡。

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对策

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加大山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应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治地质灾害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与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及时周密布置全年防灾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健全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对地质灾害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及协调工作。

(二)继续深入做好法律法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汛期到来之前,对群测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完善和加强村组群测群防网络,从而更好的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预警作用,进行地质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监测,对危险性一般的灾害隐患点设专人进行巡查。认真落实“五项”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四)加强与气象、地震、水利部门的联系,互相协作,搞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重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六)鉴于江城镇磷矿开采点多,引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较多,国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及措施,要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及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

(七)今年除做好已知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外,还要侧重调查位于陡坡下河沟口旁的居民聚居地的安全,对存在危险的居民点,尽快调查并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提前预防。

五、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1、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保障项目和周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公路沿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3、旅游部门要组织开展各旅游区(点)地质灾害调查,编制旅游区(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

4、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对出现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加强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区的监测,及时预报,保障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气象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将气象预测预报及预警资料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

六、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镇、村、组及监测点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系统。镇、村、组及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8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产生因素;类型;防治措施

0.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地质灾害对我们的影响必将在较长的时期内蔓延。

1.对地质灾害的研究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地理、水文、地质、气候环境复杂,由于复原辽阔,海拔绝对差大,气温跨度明显,东西、南北差异极大。从而形成分布广、危害大、种类多的地质灾害特点。由于各种因素,近几年我国地质灾害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人们还没有从唐山大地震的悲痛中完全走出来的时候,5.12地震发生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打的我们措手不及。国内外对于地质灾害的研究的历史经过了一个比较漫长的时期,研究的趋势由原始低级的定性化、粗劣化逐步演变成定量化、数字化。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国内的地质灾害研究起步较晚,对地质灾害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识别技术与先进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未完善地灾理论体系建设工作,灾害预测信息搜集缺乏,各部门联动综合协调处理灾害能力较差等。在1970年以后,随着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的不断上升,迫使人们不得不把减灾防灾工作提升到史无前例的高度。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着手开始进行地质灾害识别与评估。当前,国外地灾研究人员多将精力集中在利用计算机建立数理模型上。虽然我国在“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的各项工作起步均较晚。但是能迅速的将其应用于地质灾害方方面面的研究当中运用“GIS”将不同区域划分基本单元,从而弥补了区域地质灾害研究当中无法将自然单元为基础的数据与以行政单元为基础的数据进行综合搭配问题的空白。

2.造成地质灾害的因素及类型

2.1造成地质灾害的因素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于地质灾害。我国地质地貌较为复杂,高原、丘陵以及山地通常被地面切割破碎,造成地形陡峭,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对于平原地带,也会由于不正当的人为活动而发生地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加剧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所带来的危害性大大超过正常状态下产生的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人工滥伐森林资源,也造成土壤侵蚀、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导致洪灾的加剧发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跟气候因素也是息息相关,其中降水、风暴、气温等气候条件均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尤其是降水方面,其强度、大小、时间长短都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因素,一般容易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2.2地质灾害的类型

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它们是:(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等;(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等;(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化、淤泥触变等;(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3.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技术建议

3.1地质灾害防治措地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 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我国的地质地貌问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勘查工作,研究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发育情况、以及危险程度等,为建设全国地质灾害的预警系统打好基础。要想更好的防治地质灾害,要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为预则地质灾害以及评估灾害灾情等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现象的发生。

3.2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建议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理,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分布活动的规律、形成条件、控制因素、危害程度的不同,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采取科学的防治措施,同时进行严格地质勘察和施工管理,并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进行综合治理。

4.结论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术必将迈向新的台阶。本文在分析了地质灾害产生的因素和地质灾害的类型的基础上,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具体建议,以期能够更好的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屈秋楠.浅谈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技术建议山,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