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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17 15:43:0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施工 合同管理

一、引言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基本上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因此,在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的过程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然而施工合同管理不单单是签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进一步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选择合适的合同文本、采用有效的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同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管理内容,可以说其管理的成效高低是企业实现高额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在不断规范市场行为的情况下,确保水利工程顺利推进,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施工合同的特点

(一)工程实施过程复杂。一般情况下,完成一个工程项目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使得建设合同的生命期很长。从开始的投标以及签约,再到中期的项目合理设计、原料采购、项目施工,到最后的竣工和维护,往往需要不少于两年的时间,长的甚至可能需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负责任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各种复杂的工程任务。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建设项目的失败,直接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步、连续地进行。

(二)复杂的建设合同关系。由于建设项目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融资方式、承包方式以及管理方式。许多项目有很多的参与单位和合作单位。即便是一个简单的项目也会需要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共同协作。它们之间联系紧密,相互间关系复杂。任何―家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正常实施,所以我们必须做好各个工作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三)建设合同的多变性。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会导致合同频繁变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变更原先的设计或修改合同条款,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所以我们必须灵活地管理目前的合同,根据实际的变化情况做出调整,以确保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义务。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管理与监控等问题。由于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并且要严格遵循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的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在合同中需要明确指出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所应享受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地执行合同,实现信誉的提升效应。

(二)制定合同审查机构。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之后,如何更好的实现合同的有效执行,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单纯依靠两方的信誉来执行合同的条例,难免会造成非客观的矛盾,进一步造成工程的实施出现矛盾计划问题,造成经济以及信誉的损失。因此合同审查机制是在此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产物。尽管合同规定了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必须执行的规范、规定和标准。无论有无甲方监督,承包商都应自觉执行合同的相关条例,但或多或少存在着主观原因导致承包方没有完成应尽的义务。因此制定和落实工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规范管理非常有利,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规范、规程、标准和技术要求,在审查机构的监督作用下将因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和返工降低到零,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

(三)收集实时信息的重要性。由于水利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工期长、规模大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其对复杂的地质条件以及受意外风险的影响的反应更为强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变更是普遍的现象,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如设计变更,时常会出现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从而使施工的工作项目超出了合同指标的工程范围的情况,使实际操作的不确定因素远远超出合同拟定的范围。为了使工程施工更符合实际,减少实际操作中的经济损失,在条件的允许下,针对合同加以修改有时候也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在于: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时常会伴有打乱施工安排、现场施工的停滞、造成返工等情况,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在拟定合同前收集好实地建设的相关资料对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肃性,正确处理合同范围内各项工程质量监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制约下,均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或者通过协商作出最终的决定,并以此来保证工程建设总进度,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

(四)矛盾处理。由于各方因素的限定与制约,合同关系破裂也属于常见合同管理中的经济纠纷问题。其中索赔就是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工程索赔,如何正确的面对这一问题,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信誉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实际建设要求未达到合同拟定的要求,委托商均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工程索赔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针对非人为条件造成的设计问题而言,如何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工程建设施工期长短有别,施工条件又千差万别的问题,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相应较多,因此在施工前拟定好风险承担关系是不能忽视的问题。然而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采取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的标准进行责任的分担。

四、结束语

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只有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总结,才能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的合同。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承单位为了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1工程合同明确了工期、质量、规模和范围、价格等内容,是合同双方试试经济活动的依据。1.2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按时,保质保量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权益,保障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1.3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任何工程问题和争执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1.4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

2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部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面,对权力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流于形式。一旦工程发生纠纷,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藕陈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等。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的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改旅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 ,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2.4存在“黑白合同”现象

黑白合同”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在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方除了公开签订了一份合同外,同时签订了一份价款、工期、履行期限等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公开签订的合同称作”白合同“,需要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并且要在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而私底下签订的合同则成为”黑合同“,只为双方当事人所知,且是实际履行的依据。由于法律规定虚假招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是违法的,确定的中标结果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黑合同”也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损害公共利益。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过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的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提升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招投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3%-5%,合同管理的好,能够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一要完善合同范本。严谨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二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计量要求;计量方法;合同内容

近几年以及未来的几年内我省的公路建设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工程建设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作为我省的一个优秀的双甲级资质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只有积极参与招投标,中标承建各种工程建设的检测、试验、监理任务,才能不断壮大,走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工程计量的细节及注意事项

1、计量范围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工程的图纸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备的工程量,因此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变更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2、主要计量所需要的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变更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件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3、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施工的工程,不得给予计量;

(2)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4、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作为我们监理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我们必须按照计量所需要的各种有关资料审查施工方,如果发现所报计量与清单不符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

(3)填写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5、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因此,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而做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我们作为监理方应有充分的了解,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图纸与实际存在明显出入,如原设计挖方路段石方数量与实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计量;二是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等。

6、 由于很多工程项目大,计量项目繁多,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我们必须建立工程计量台帐,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部及项目办审核后返工重做,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二、合同管理的细节问题

1、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完成合同协议的签署,并提供了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后,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兰临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

2、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材料预付款在支付工作中属于较麻烦的一项,一方面要预付,一方面要扣回,并且出现的次数很多。因此,在我省目前均不支付此项费用。

3、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当没有达到一致时,可进行暂付。

5、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而这些细目及附属、零星工程在招标时尚未能确定下来,可列为暂定金额;为了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供材、供设备而由指定分包人或供货人提供专业服务(如铁路分离立交);或留作不可预见费;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对于业主批准的每一笔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为实施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指令。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帐单,但如果该工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的,则不需出示,如本项目中的钻取混凝土芯样。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结束语: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我们从事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我相信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以上是我在近段监理工作中对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的简单认识和理解。■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成效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公立医院合同管理作为内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其目标与内控体系的整体目标是一致的,将合同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驱动管理体制变革,建立规范化管理格局,使医院具备强大的生命力[1]。

一、公立医院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归口管理。公立医院各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采购和签订合同,没有归口管理部门会导致合同分布零散、编号不统一、登记不全面、无专人负责等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指导,医院不能及时发现其中的风险和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容易陷入被动。2.采购行为不规范。公立医院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等,要根据采购的种类、金额、资金属性等因素确定。有些部门未经严格的采购程序便确认了合作方,甚至当合作事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后才开始着手合同事宜,严重违反了相关采购规定,而且由于缺乏合同条款的约束,部门对合作事项的把控力度不强,难以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维护医院利益。3.财务预算、付款等功能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付款功能是财务执行出纳和监督职能的关键环节,医院财务部门如未充分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会导致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乏力、经营情况难以监控、资金使用缺乏计划。4.院内审核流程长。虽然多数医院有内部合同审核流程,但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从采购到最终签订合同,经办人员需要将合同资料分别送达多个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大量的时间消耗在审核环节。5.无制式合同。在没有符合医院特点的制式合同文本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科室在采购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容易被对方单位的思路影响,甚至直接使用对方单位的合同模板,导致合同条款不能有效维护医院权益。6.缺乏法律专业支持。医院合同种类多样,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规定的框架下签订执行,需要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的法务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把关、及时解决相关纠纷。

二、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建立

1.组织结构。(1)三级管理、内外联动。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负责决策医院重大事项,医院领导分管各职能管理部门,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二是聘请知名医疗行业律师事务所高管作为理事会外部理事,参与医院的重大管理决策。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聘请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具体的法务工作。这样,医院内部明确了职责,外部可以获得多层次、团队式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可以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预案,使防控和解决风险成为医院的常规工作。(2)各部门分工明确、专岗专责。在医院领导总负责下,形成了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管理中心,纪检、审计处和财务处为监督机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合同事项的权责架构。医院管理研究室设合同管理专员,对接各部门和律师;合同主管部门及会审部门设合同经办人或审核专员,实行“经办人—主任”二级审核制。这样,将责任落实到专部专岗,有利于各部门有效配合、相互牵制,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2.制度建设。(1)医院内部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和厦门市相关规定,出台了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相关解释文件,并适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采购流程、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的选用、标准采购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事项;《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补充、解除、法律责任等事项;解释文件对采购和合同经办涉及的具体名词、程序和工作方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政策提示。(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常年法律顾问对医院提供合同和规章审改、出具律师意见、参与项目会议和商务谈判、纠纷及诉讼处理、出具律师函、员工法律培训等服务。3.合同审核流程。建立“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将合同发起、会审、流转、审批、修改报批、签订、执行等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尤其对风险分值最高的“合同审核”环节进行重点把控[2]。(1)医院管理研究室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四个重要节点的审核: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会审部门按制度审核、律师按约定审改、合同主管部门按会审意见执行。通过关键节点的把控,确保了审批流程满足医院的要求,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即提高合同质量、把控医院风险、促进医院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2)财务处、审计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必要)承担了院内会审合同的重要职责,保证了审核的专业性、合理性,使具体的合同条款符合医院实际发展需要。(3)将合同审核与签订流程合并,缩短流程线路,减少合同签订前的不必要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4)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全面监督采购、合同审核和签订流程,并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审计,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规性的要求。(5)常年法律顾问从法务和合规角度对合同逐字逐句进行审核,保证其专业性和独立性,与合同管理工作的周全性、保密性要求密切结合。4.财务全面预算和资金收支管理。(1)全面预算管理是采购和签订合同的“总阀”,医院财务处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决算等工作控制经济活动的全程,各部门获批准的预算内采购项目可以按医院采购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预算外项目必须经相应审批流程批准,对符合“三重一大”规定的项目必须经医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方可执行,从而对各项目严格把关、监督落实[3]。(2)资金收支管理是监督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医院各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照合同条款和财务审批流程,申报付款申请并获得领导批准后,将合同、发票、审批报告等凭据送交财务处,财务处按财务制度和合同条款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后,方可办理价款结算和账务处理。5.制式合同库。医院合同虽然数量多、专业广,但总体而言还是可以进行区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请各专业部门提供各类型合同过去签订的版本,组织财务处、审计处、其他管理部门(如有必要)、法律顾问会审,建立制式合同库。目前已建立制式合同,涉及医院运营管理及对外合作的各个方面。制式合同充分考虑了涉及的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各项风险、纠纷解决等内容,主管部门与合作方可以就模板进行协商、谈判,撰写具体合同内容。制式合同为经办人员提供了充足的谈判资源、提高了采购等工作效率,为医院避免了大量合同风险,保障了医院的合法权益。6.信息系统OA无纸化审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医院OA系统中设计开发电子“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各会审部门能同时在线审核,方便快捷,提高了审核速度。签章系统、密钥系统、防篡改系统的搭配使用,使合同审核过程可有效追溯,审核痕迹和附件可永久保存、无法篡改。同时,便于建立合同管理大数据库,对合同管理各节点、时点的行为数据进行大量保存,使精准管理行为分析成为现实,可辅助经营决策[4]。7.存档管理。合同编号及存档工作是医院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便于合同的查找、账目核对和审查审计。首先,对所有合同实行四级编号,即“院区号—部门号—年号—合同号”,编号一经确立不可随意变改;合同发起部门在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本部门发起的合同进行编号。其次,存档工作由各部门各司其责,发起部门负责从采购到合同签订、执行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保管,并且将签订合同的纸质版送往院办、财务处存档,廉洁协议报纪检办公室存档,电子扫描版上传至OA流程永久保存。同时,合同审核经手部门要存储经手环节的相关资料。

三、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成效

1.推动医院内控建设。通过明确组织、健全制度、梳理流程、严格财务、实施模板、使用信息系统和存档管理,建立了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归口部门和责任部门为主体,监督监管部门为引导,医院内部管理为基础,法律顾问有效服务为支撑,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公立医院合同控制实施体系,夯实了医院对业务层面的控制,推动了内控体系的完善。2.保障医院经济活动的开展。随着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合同管理为重要组成的医院内控体系和外部法务协助为医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通过预防、识别、分析各种风险,制定、实施相应的措施,做好事前防控风险和事中管理风险的工作,提高了医院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的能力,保障了医院日益活跃的对外经济活动。3.稳健保全国有资产。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在医院合同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通过对合作方资质、资信、履约能力、权利义务、违约条款和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落实,保证了医院利益、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参考文献:

[1]张莹,李晓霓.试论如何做好医院经济管理管理工作———以某医院经济合同审查工作为例[J].中国卫生产业,2016,(10):29-31.

[2]龙灼华.如何加强和落实医院经济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工作[J].财经界:学术版,2015,(15):67-68.

第5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经济台同;法人资格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6-0065-02

0引言

建筑施工合同是隶属于我国经济台同中的一种,内容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内容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是对于所建设工程的一种重要保证。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基础设施工程的逐步完善,医院的现代化建设已经成为保障人们生活质量的不可缺少的为民工程,所以对于相关施工合同的管理也成为医院管理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这之中对施工企业的有效甄别,对合同条款进行实用、严密性的制约,对实施中的各项技术保证,对违约处罚及政策法规的应用等成为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环节,所以对于合同管理的态度不仅影响到工程质量,也会后续影响到医院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有必要提高意识,处理好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由于担负的社会责任重大,承载着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等多重身份,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对于医院的发展建设,所在地区的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该予以高度重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而对于院方来说,由于其工作人员的特殊性,对建筑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以及相关专业技术常识涉猎较少,对于工程合同的管理意识淡薄等原因的存在,使得对于合同的纠纷时有发生,不仅给会医院经济上造成损失,也会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所以为了能达到工程施工预期目标,我们在对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下列环节:①严格甄别施工企业的法人资格及等级;②注意合同的严密性;③认真检查工程漏相;④重视技术资料的完整性;⑤对工程决算进行审计;⑥强化政策法规的学习。

1严格甄别施工企业的法人资格及等级

最近几年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加之利润可观,不少人都投入到这个领域中来,且没有足够强大的法律力度对其进行有效监管,使得如今建筑行业秩序混乱,技术人员资质悬殊,更有一些技术差能力低的集体或个人,通过一些不良手段方式,挂靠到信誉好能力强的单位,打着别人的旗号承包工程,这类施工方在参与项目招标时,多通过刻意压低工程预算,对投标单位许以可观的利润,夸大自己的技术能力,从而由于“优势”明显而中标,可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使得业主投资加大,工期长,工程质量差,所以我们进行工程招标时,应该仔细的了解行业发展状况,选择资信好、技术力量强、造价合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这不仅为工程建设开了一个好头,也为日后的各项需求提供了良好的信誉保障。另外在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规模的建筑企业,如,规模大,难度高的,应该选择国家级别较高的单位,反之的情况,中的级别的单位也是很好的选择,这样不仅节约的投资成本,也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

2注重合同的严密性

任何一个建筑单位对于合同的相关管理都有专职人员,且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对于合同的内容条款掌握全面,且施工过程了解详细,于此相比之下,医院与之的差距就显而易见了,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在发包合同协商的时候,只对一般化的内容进行商榷和签订,和对特特殊的条款没有概念意识,从而导致对其约定较少,也为日后对于工程建设施工的各个环节产生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由于医院的建筑工程投资巨大,施工时间长,涉及的特殊功能多,结构复杂等因素的存在,如果在拟定合同的时候不谨慎严密,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也会导致竣工时的纠纷问题,所以为了解决之一棘手的问题,我们应在合同的议定时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2.1 施工的工期大体上可以分为基础完工、主体结顶及装修完工日期,每一项具体的期限都会在合同上标注,如果任何一项工期未按时交工,即可视为违约,对于违约的现象的处罚也应标注明确。

2.2 对于项目工程的质量可以分为主体质量和装修质量,并实行优质优价。在合同中应注明业主对于各项环节的质量要求,并且应标注如果未按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的标准。

2.3 材料分解:假冒伪劣建筑材料对工程质量直接造成严重危害。在拟定合同时,对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大宗量材料,要指定生产厂家或名优产品,大型设备必须征得院方论证同意后,方可订货。

2.4 变更:工程建筑中,变更项目经常发生。已决定变更的项目不能以口头形式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变更内容、款项增减、工期变动、质量标准等明确约定。当变更范围过大,应重新制订合同,废止原合同。

2.5 违约责任:确定违约原则后,应针对合同主要条款和分解后的违约行为,明确各种违约的详细具体处罚标准。

只有确保了合同的严密性,才能使合同的严肃性得到保证,在受到经济侵害时,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3认真检查工程漏项

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的时候,通常比较注意一些重要的环节和内容,而对于细小的易造成工程漏项的地方容易忽视,对其相应的处罚制度也标注较少。一些施工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工程漏项的现象,为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在施工期间以及竣工验收时,应根据计划图纸上的内容,认真检查核对。对于由于疏忽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漏项,要求施工方按规定进行弥补,不能弥补完善的漏项,不仅扣除此单项遗漏部分的费用,还要在征询设计部门弥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对整体功能影响程度,扣除损失费用。如果由于施工方故意用质量差的耗材充当好原料或者在材料用料和施工过程上投机取巧等主观因素造成的漏项,不仅勒令其返工,弥补完善,还要对其影响施工进度等造成的后果予以罚款。对于勒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后,施工单位并未做出任何回应,在项目竣工结算时,对于此单项工程的款项予以扣除,当此漏项的工程另行开工的时候,因工序倒置、市场涨价等因素影响,引起费用比原项目计划中此项预算高出的费用金额,在结算中一并扣除,对由于漏项或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业主的经济利益、保证社会效益。

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工程保险索赔管理;合同管理人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不遵守合同规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能遵守合同上的约定,以自己的意愿为准,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如在浙江省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工程承包人即施工单位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的一些下属单位。所以发包人往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已经签订的合同行事,行政干预过多。往往是在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开始进场施工时。发包人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合同中,已经签订的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对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的施工造价变高

1.2 “阴阳合同”充斥交易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首先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并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这份合同俗称“阳合同”;私下里却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这份合同没有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却被双方认可,按照这份合同进行施工,这份合同即所谓的“阴合同”。“阴阳合同”虽然表现形式各种各样,但共同的特点是“阴合同”的主要条款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承担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即施工单位身上。

1.3 法律意识淡薄

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主要表现在:不按合同约定处理发生的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规定办事,而是找有关领导进行协调,即使是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同时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这是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的通病。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不能对施工工程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全局的,又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都有很高要求。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制约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达成

受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的影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经常会破坏正在施工的工程,公路工程也会受到人文因素的破坏,这些因素使公路业成为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法律与合同赋于利益受损者的补偿,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承包人依据法律与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经济损失的有效手段。但是如果行政部门利用手中权力对公路市场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就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困难、增加了干扰因素,使承包人承受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2 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2.1 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及签约工作

在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详细认真的阅读合同文本,对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规规定、法律了然于胸。仔细研究合同条款的每个细节,要根据项目的特点与当事人自身情况,预设在履行合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预设情况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在合同内写清楚,切忌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这种疏忽会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施工单位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2.2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公路工程合同后,合同就会对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签订生效后,签订合同的双方就要遵守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对于以上内容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但是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合同双方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把合同履行作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责任、权力与义务,工程范围,分析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并且采取措施规避风险,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协调和处理好施工中涉及的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产生冲突,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有计划地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及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费用记录、涉及工期、特别要记录清楚,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

(3)遵守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期限、价格、数量,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有关工程签证,协议、记录、补充合同、函件、备忘录、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在施工中引进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利用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发现违约现象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按计划实现。

2.3 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承包人的合同管理意识与合同法律意识,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有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为了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2.4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适当的转移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风险。有了施工合同才能进行索赔,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也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有效方法,制约着合同双方,使它们能够认真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合同管理索赔这一机制的出现迫使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把各种不利因素考虑进去,在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路施工工程也会随之增加,公路工程合同索赔事件也会逐渐增多,加强对保险合同的管理不仅会减少承包人的损失,公路工程保险合同管理的实效, 直接与施工企业、建设项目法建设工程的利益相联系, 对保护各方利益,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这对于促进我国实现法制化的重要一步,是使我国公路市场正常运营的重要保证,是我国建设世界级的优质工程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有很多的问题要处理,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其中,合同对于双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都做了非常规范的规定,所以对于合同的管理能够很好地进行项目利益的协调,所以在现代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才显得那么的重要,几乎贯穿了整个建筑工程的始终。从另外一方面看,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不断地提高社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所以必须要做的就是对于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不断的稳妥和完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好建筑项目中各个方面的利益问题,在合同管理中,合同的索赔问题显得尤其关键,因为假如没有索赔的流程,那么合同中的利益就无法保障,合同管理就成为了一句空话,所以合同管理中的合同索赔问题是合同管理研究的重点。本文就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索赔问题进行分析,对于建筑工程合同以及合同索赔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

一、合同管理与合同索赔

在现代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新的管理职能,国外从上个实际70年代就正式有了合同管理这个概念,人们对于合同管理的研究随着理论的研究深入而不断发展,到了80年代,其实践运用已经比较广泛,而且在法律方面也为其奠定了很大的基础,合同的成文法律越来越完善,能够体现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比较多,值得我们研究。到了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人们研究合同管理的问题开始转向了项目管理,从项目管理到合同管理,研究呈现多元化,比起上个阶段的法律研究更加能够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题中之义。

所谓合同管理,就是对于建筑工程中的所有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包括了合同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和质量的合同管理,这些合同中对于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力的关系进行确定,所以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点。对于合同管理的含义,从广义上说,是建筑工程中所有的实施和管理过程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范围,而从狭义方面说,就是对于建筑工程中有正式合同的项目进行管理,后者主要体现在合同本身的管理上,所以范围比较小,前者体现在所有的工序上,所以范围比较大,本文的范围主要是将着眼点立足与建筑工程中违反合同的行为的索赔问题。一般来说,索赔指的是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到利益损失,而据此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要求。在建筑项目领域中,对承包商而言,只要不是自身原因,而是外界因素导致的工程成本增加或是工程延期,都能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

二、合同索赔的原因与具体构成分析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管理核心是索赔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程项目规模的扩大,建筑项目索赔问题越来越多见,而且已经成为了业主和承包商的一些必须要具备的常识,而且也成为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展的一系列业务活动的源头,所以有了合同索赔,才可以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完善和有保障。建筑项目领域主要的索赔原因很多,主要来讲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因素主要是有两个,一是因为业主还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二是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于建筑图纸等交付没有按照合同款项,所以才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第二个是内部问题,是因为业主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但是在项目施工中却存在着一些隐性的要求,比如合同约定的违反,或是项目施工中方案的变更等,这些更加的使得合同承包商形成了很大的利益损失。

另外,索赔的最终目的是为自身受到侵害的合法权利寻找法律上的弥补措施,以避免损失,因此,是一种不得已而采取的手段,提出索赔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索赔要符合合法性要求。建筑项目双方签订的合同在项目施工中具有最高的法律约束力,因此,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双方责任的判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额等。按照合同来进行条款的预先声明,对于一些合同中无法说明的问题,要有一定的附录来进行核对,否则如果在索赔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因为每天有合法性的依据而无法进行索赔的流程。其次,索赔要基于客观存在的违约事件以及客观存在的损失。对承包商而言,必须有确实证据证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素存在,并且有证据表明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遭受了损失。这在很多的案例中都出现,就是虽然有违约,但是其实事件是在想着好的方向发展,其实对方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受到很大的损害,反而有时候还有了更好的利益所得,这样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进行合同索赔。最后,索赔要合理。提出索赔在满足合法、客观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合理性要求,要真实的反应造成自身损失的外界干扰因素,并且提出的索赔数额要合理,不能接索赔追逐额外利益。要想成功索赔,关键在于掌握充足且符合法律关于证据要求的一系列证据,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工程进展作出详细的文字记录。

索赔费用的构成大致与工程款的计价类似,主要包括人工费、器械费、材料费、施工管理以及企业管理的相关费用、利润收益以及其他应当给及补偿的费用等。关于索赔费用,要注意遵循以下三大原则加以处理:首先,必须严格以建筑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整个建筑施工项目全部内容的合意,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难免会出现内容相互矛盾或者规定不规范的条款,从而引发纠纷,但在处理索赔事宜时,要严格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公平的对双方利益加以协调;其次,要做好可能成为索赔证据的资料的保管工作,并且做好重要决议、会议以及讨论的记录工作,并详细、客观、全面的记录工程日志;最后,就是要及时处理。发生索赔后,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长时间不能处理好承包方的索赔请求,可能会对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

三、总结

所以,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工程索赔工作比较复杂,在项目合同管理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流程,这个流程是对于合同管理的保障,使得合同管理不再成为一句空话,在工程索赔中,有几个要点要特别引起注意,在工程索赔中,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非常重要,而且要能够依据合同,重视证据的重要性,按照规章制度一步步地来进行索赔,这一点是工程索赔的关键问题,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业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就是对于索赔管理工作的管理。使得建筑业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这样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建筑工程项目索赔案例详解[M].海洋出版社,2007.

[2]宋桂兰,陈金木.建筑事故索赔指南[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3]李永光.合同管理与工程索赔[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8篇

Abstract: As the core conten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contract management has a very special effect on it. Good contract management, not only can standard the market behaviors,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that contract get involved, but also can avoid risk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cost of whole process project reasonably, achieve the maximum benefit.

关键词: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影响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whole process cost;control;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064—02

0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工程造价是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自始至终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管理中存在大量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忽视合同的严肃性;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有些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造价成本“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加强工程造价改革与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2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概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

2.1 概念 全过程造价控制,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即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将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过程造价控制,应从谨慎编制的投资估算开始,并随着设计的深入而细化。在建筑师进行设计时,开始概预算工作,同时让建筑师、顾问工程师和业主了解工程预算中所包括的项目。一项正确的初步预算需要经常评价、修订、并被建筑师接受为设计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建设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使造价得到控制。

2.2 存在的问题

2.2.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2.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2.2.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2.4 忽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施工单位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严格地审批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签证及设计变更或以少报多,以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结算阶段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价差不按规定调整,签证不合理,施工合同条款不符等现象。加强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坚决打击弄虚造假现象,工程造价务必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