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15:43:0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业技术经济与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 经济增长 述评
一、引言
估计和评价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宏观经济增长的贡献一直是经济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多数研究表明,农业劳动力转移所引起的全社会劳动力资源再配置效应是改革开放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同时,经济增长又可增加就业进而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本文将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进行述评,藉此提出新的研究思路。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一些学者从理论上推导并测算了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张保法(1997)把结构变动因素纳入新古典经济增长方程,将全要素生产率对产出增长的贡献分解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的加权和,反映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第二部分是资本和劳动投入在各行业所占比例的不同变化所带来的经济增长;第三部分是各行业的产出占总产出比例的变化带来的经济增长。第二、三部分分别从要素投人和产出的角度,说明了经济结构的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这就是经济增长的结构效应。胡永泰(1998)利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将GDP增长分解为资本积累、劳动力增长、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增长,然后再将TFP的增长又分为劳动再配置效应和净TFP增长,依据相关统计资料计算得出:劳动力再配置提高了GDP增长率,使之在1979-1993年增长了0.9%-1.3%,占TFP增长的37%-54%。蔡和王德文(1999)引入人力资本因素,对中国经济增长源泉做出了较全面的解析,它将经济增长源泉分解为物质资本、劳动力、人力资本和未被解释部分,未被解释部分又分解为劳动力配置效应和技术进步,通过测算得到:1982-1997年,中国经济8.01%的平均增长率中劳动力配置效应达1.62%,贡献份额为20.23%。潘文卿(1999)首先将总产出增长率分解为劳动力增长率、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以及它们两者的乘积,然后再将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分为各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和劳动力再配置效应。劳动力再配置效应由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减去各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得出。依据统计年鉴数据得出:总体来看,1979-1997年,中国GDP年均递增9.8%,总劳动生产率年均递增6.7%,劳动力再配置效应为1.6%,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贡献分别达23.4%、15.9%。潘文卿(2001)利用同一测算方法得出:1979-1999年,在9.59%的GDP增长率中,总劳动生产率年均递增6.68%,劳动力再配置效应为1.69%,对总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和GDP增长率的贡献分别达19.92%、13.89%。徐现祥和舒元(2001)在总结劳动结构效应测算方法的基础上,将潘文卿(1999)二部门测算法推广为N部门劳动结构效应测算法,并利用统计年鉴数据分别测算了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农业非农业产业间和广东非广东省间流动所产生的经济效应:1979-1998年,劳动力在三次产业间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为7.8%,在农业非农业产业间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为11.4%,在广东省和非广东省间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为1.5%。
考虑到劳动结构效应的时间阶段性和区域差异性,还有学者分时间和区域测算了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李勋来和李国平(2005)借鉴Chenery(1996)计算方法,对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资源再配置效应进行测算发现:1978-2003年,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效应为1.9%,对总量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率为22.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7.9%;从时间维度看,20世纪80年代劳动力转移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效应(2.1%)大于90年代劳动力转移效应(1.4%),劳动力转移的资源再配置效应有递减的趋势;从空间维度看,劳动力转移对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效应为2.2%,中部地区为1.7%,西部地区为1.5%,表现出明显的东高西低的区域差异。张广婷等(2010)利用1997-2008年全国29个省级面板数据测算发现,1997-2008 年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劳动生产率提高和GDP增长的贡献分别为16.33%和1.72%;分地区看,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中部地区劳动生产率和GDP提高的影响要明显高于东部地区,而西部地区在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受益最小。
也有学者对农业劳动力转移导致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了计量分析。徐现祥和舒元(2001)构造了一个简单的劳动结构调整模型,证明在劳动结构调整过程中,边际劳动结构效应递减,总劳动结构效应呈倒“U”型;计量分析支持该结论,且发现:劳动结构效应的大小因劳动结构划分而异,我国产业间的劳动结构效应还未达到最大值,总劳动结构效应在经济增长中也呈倒“U”型变动。胡兵(2005)将农业劳动力转移因素引入索洛经济增长模型,由此建立带有就业结构变量的经济增长计量模型,并使用1980-2003年全国时间序列数据研究发现:1980-2003年间农业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17.26%,超过了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0.85%。
而关于经济增长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和影响研究很少,程名望和史清华(2007)使用我国1978-2004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岭回归方法发现: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总体经济增长每增加1%,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0.2654%。同时发现,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农业经济增长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也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总结性评论及启示
总之,关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学者们在理论推导、效应测算和计量分析上都给予了充分肯定;而对于经济增长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也有学者给予了经验上的支持。但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双向互动,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经验上,似乎还无人关注,这是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保法.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效应[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7,(11).
[2]胡永泰.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来自农业部门劳动力再配置的首要作用[J].经济研究,1998,(03).
[3]蔡,王德文.中国经济增长可持续性与劳动贡献[J]. 经济研究,1999,(10).
[4]潘文卿.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效益测评[J].统计研究,1999,(04).
[5]潘文卿.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及转移效益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01,(03).
[6]徐现祥,舒元.劳动结构效应的实证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 2001,(02).
[7]李勋来,李国平.经济增长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应研究[J].经济科学,2005,(03).
[8]张广婷,江静,陈勇.中国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0,(10).
[9]徐现祥,舒元.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劳动结构效应[J].世界经济,2001,(05).
期刊名称
主办(管)单位
CN号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CN11-1081/F
世界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CN11-1138/F
经济学(季刊)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CN 11-6010/F
中国工业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CN11-3536/F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CN11-1087/F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CN11-1268/F
会计研究
中国会计学会
CN11-1078/F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CN11-1262/F
经济科学
北京大学
CN11-1564/F
世界经济文汇
复旦大学
CN31-1139/F
财经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
CN31-1012/F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CN11-3586/F
财贸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CN11-1166/F
国际经济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CN11-3799/F
南开经济研究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CN12-1028/F
国际金融研究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
CN11-1132/F
农业经济问题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
CN11-1323/F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CN11-1517/F
经济学家
西南财经大学
CN51-1312/F
国际贸易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CN11-1692/F
世界经济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CN31-1048/F
产业经济研究
南京财经大学
CN32-1683/F
经济评论
武汉大学
CN42-1348/F
审计研究
中国审计学会
CN11-1024/F
农业技术经济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
CN11-1883/S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
CN11-1591/F
当代经济科学
西安交通大学
CN61-1400/F
南方经济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参与机制;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S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8—0009—1
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技术在其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农业推广机构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相关的部门必须创建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它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与此同时,不断分析农业技术推广的制约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才能稳定农业的发展。
1 农业技术推广的参与主体
基层的农业技术推广结构主要包括:政府相关的推广机构、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技术科研机构、农业技术员、农业企业等,政府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通过实施惠农、便农的政策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广农业技术;农业技术的研发机构培训农业技术员,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
2 农业技术推广的参与机制
2.1 投资保障机制
农业技术的推广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不能单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因为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缺陷,会造成农业技术供给不平衡的现象。由此可见,相关的部门必须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投资保障机制,确保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供给的充足和稳定。
2.2 分工协调机制
首先,明确不同合作社之间的职能分工,根据农业技术自身的特点进行合理优化和调节,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力度和效率。再次,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行不同的管理手段,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后,政府做好引导,积极协调各个农业技术推广的参与主体。
2.3 竞争合作机制
公开透明的技术市场和交易规则,是农业技术推广的外部条件,良好的竞争氛围能够调动参与主体的竞争积极性,因此,创建农业技术推广竞争合作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2.4 激励约束机制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组织具有多元化的特点,不同的合作组织的目标和性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要立足实际,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把各部分的利益联系在一起,提高农业技术的推广效率。
3 农业技术推广的制约因素
3.1 管理体制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影响
有的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管理体制,在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导致农业技术推广的效果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各个技术人员的分工不明确,在向农民宣传农业技术的时候出现紊乱的现象,缺乏相应的补救措施;合作社内部的激励机制落后,不能充分地调动技术人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
3.2 农业技术人员特征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影响
随着从业年限的增加,农业技术人员与专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他们在推广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非常熟悉,能够用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服务向农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专业技能较高的技术人员与技术科研机构的练习非常紧密,有利于接触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农业技术的推广效率。
4 农业技术推广的建议
建立面向市场和产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参与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各主体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效率。
(1)农业技术推广时,要重视农业大户和示范基地的培养。农业大户对新农业技术的需求度更高,资金能力、知识水平和信息的接受、处理能力更强,加强对农业大户的培养,提高他们使用农业技术的热情,产生“蝴蝶效应”,带动身边其他的农民,共同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中去。除此之外,要创建相应的农业技术示范基地,通过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工作,在具体的实践中检验农业技术的可靠性,为农业技术的推广提供必要的实践依据。
(2)当前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农民提供的技术供给过剩或者是技术供给不足,没有以市场属性和产业发展为依据,导致农业技术推广的效果不佳。为此,农业技术的推广要注重每一个生产环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断加强农业技术创新研究,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意识。
5 结论
农业技术推广参与机制的创建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相关的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全面、科学分析,找出影响农业技术推广的因素,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手段,提高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率,促进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廖西元,王志刚,朱述斌,申红芳,胡惠英,王磊.基于农户视角的农业技术推广行为和推广绩效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07).
[2] 黄季焜,胡瑞法,智华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30年发展与改革:政策评估和建议[J].农业技术经济,2009,(01).
对于农业中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进行研究,起源于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管理庄园经济的需要,在封建社会时期又有所发展。
中国古代的农业经济思想,在宏观方面主要强调富国安民,必须“以农为本,重农抑商”和减轻农民的租税负担;在微观方面主要强调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善于利用天时、地利,改良农业技术,并精心管理。阐述这些思想的代表着作有成书于战国末期的《管子》和《吕氏春秋》、后魏时的《齐民要术》等。
欧洲古代农业经济思想大体上和中国古代相类似。其代表着作有罗马时代大加图的《论农业》和瓦罗的《论农业》等。但是农业经济作为一个专门学科,则是随着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
十八世纪中期,在英国首先出现了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的专门着作,主要是对新兴的资本主义农业产生的状况进行描述,以及对农业中大生产的优越性及生产要素的合理配合问题进行分析,其代表着作有英国的《农业经济》等。
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德国出现了用抽象方法研究农业经营和农业生产的区位配置的农业经济学着作,这把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向理论概括方面大大推进了一步,其代表作有屠能的《孤立国与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19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经济学转向研究农业经营形态问题,注重探讨农业生产经营的合理集约度和合理的部门结构。
二十世纪20年代以后,美国对农业经济学的研究趋于活跃,它主要研究资本主义条件下,农场主如何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利润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同时也更加重视对农产品运销和农业金融问题的研究。
30年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加深,农业日益陷于市场剧烈波动的威胁之中,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又着重向农产品的市场预测,以及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干预与调节方法方面发展。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经济学更强调定量分析,除了更加广泛运用统计方法外,又进一步运用了数学模型的方法。
关键词:大棚;技术扩散;指标体系;杨凌
中图分类号:S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21-4912-03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Greenhouse Technology Diffusion in Yangling
SONG Hai-yan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712100,Shaanxi, China)
Abstract: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the greenhouse technology diffusion in Yangling was carried out,an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were found out by means of questionnaire survey. Index system was set up by four aspects of recipient personal factors, family factors, the technology itsel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 factors.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method was used to find out significant factors, and overall evaluation was also conducted.
Key words: greenhouse technology; technology diffusion; index system; Yangling
随着城乡差距的逐渐加大,农村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国家的注意。近几年国家一直关注“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农业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而要增加农民收入,有赖于将农业技术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农业技术扩散是其关键所在。
中国农业新技术的扩散率仅为30%~4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远远落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70%~80%的农业新技术转化率,只有大约10%的农业科技成果深受农民欢迎并被积极利用,高达50%的农业科技成果被冷淡[1-3]。
要想提高农业技术扩散率,就要研究农业新技术推广受阻的原因,以便有效地调整农业政策,改进农业扩散体系,提高农业技术扩散率,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最终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本研究之所以选择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为调查对象,是由于其优越的地理环境和政策为大棚技术扩散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并达到了集聚效应。
1 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模型的建立与检验
1.1 指标体系的构建
以农民是否有技术选择行为作为判断技术扩散的标准,把农民技术选择的结果设为0和1,当农民技术选择结果为1时,即农业技术得到了扩散,从而有利于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影响农民技术选择的因素。从接受者个人因素、家庭因素、技术本身的因素、政府与市场的作用4个方面选取年龄、学历、对风险的态度、是否接受过技术培训、土地规模、劳动力人数、决策方式、新技术的获利性、难易程度、政府的扶持与市场价格的引导作用等因素作为指标体系。变量设计见表1。
1.2 模型的建立与检验
通过对杨凌示范区5个乡的农民进行随机的问卷调查与走访大棚基地,共得到有效问卷86份,对调研结果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得出各个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均值与方差(表2)。
数据来源于对杨凌5个乡的农民进行的问卷调查与走访大棚基地,以有效的86份问卷作为样本数据,统计出采用大棚种植技术的用户有59户,占样本数据的68.6%。利用SPSS 17.0软件,将各自变量模块依次带入Logistic模型(表3)。模型1先将接受者个人因素与是否选择大棚技术进行回归分析,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家庭因素,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了技术本身的因素和政府与市场的作用。
2 杨凌大棚技术扩散的影响因素评价
2.1 接受者个人因素
从表3可以看出,年龄和学历对技术扩散的影响均为负,即年龄越大选择新技术的概率逐渐变小,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年龄较大者(50~70岁)在体力方面不如青年时强壮,很多体力劳动已经不适合,这是他们不选择新技术的主要主观原因;另一方面,较多的年长者持有求稳心理,希望安安稳稳地过清闲的日子,担心自己一辈子辛辛苦苦的积蓄会打水漂。从理论上讲,学历越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越强,选择新技术的概率越大,而调查结果却恰恰相反。学历高的人有更多选择的机会,外出打工更容易,这也是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大多是妇女和老年人的原因,而这些人大多是文盲或小学毕业水平,直接影响了农业新技术的接受和扩散。
求稳心理也是捆住农民手脚、阻碍农民采用科学技术的主要原因之一。不稳定的自然条件以及瞬息万变的市场风险等因素,使农民形成了求稳怕乱的心理。在生产和经营中常常采用稳扎稳打按部就班的策略。他们惧怕失败,一旦失败就会影响到收入甚至危及温饱问题,所以在选择是否接受新技术的扩散时总是谨小慎微,思前想后,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高收入技术项目不敢问津。
是否接受过技术培训也对技术扩散具有显著的影响。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农民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科技素质,得知新事物的机会也多,科技意识较强,容易接受新事物,科技成果扩散也比较顺利,这部分人也愿意承担科技带来的高利润和一定的风险。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农民对新技术的接受有困难,反应也较为冷淡。
2.2 家庭因素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土地规模对大棚技术扩散的影响不显著。这主要是因为杨凌灵活的土地租赁政策和健全的体系,让有经营能力和欲望的农民能够方便地得到经营所需的土地,因此,土地在此不是大棚技术扩散的瓶颈。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是靠劳动力。结果显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人数对技术扩散有显著的正面影响,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越多,接受农业新技术的机率就越大。家庭的决策方式也在很小程度上影响农业新技术的扩散。研究结果表明,与家人一起商量的决策方式较配偶、自己或年长者说了算的决策方式更容易使农民接受农业新技术。
2.3 技术本身的因素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最终目的就是经济效益,因此新技术的获利性是影响农业技术扩散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相对来说,农民更容易接受难度不大又能获益的农业技术。但对于一些高投入高产出的高难技术,他们也会冒险去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
2.4 政府与市场的作用
从研究结果可以看出,政府的扶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技术的扩散。据统计,杨凌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一期建设共计投资1.1亿元,建成占地276.40 hm2,设施农业大棚2 223座,塑料大棚33.33 hm2,二期准备建设333.33 hm2设施农业大棚和266.67 hm2猕猴桃基地。杨凌出台政策,在规划区内,每建一个日光温室大棚财政直补1.5万元,并协调银行给农户贷款1.0万元,全额贴息3年,对于带动效应大的合作社,每个大棚再加2 000元补助。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一大批有远见、有胆识的人士被这里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优惠政策所吸引,因此为大棚技术扩散提供了良好的集聚效应。
市场价格对大棚技术的扩散影响并不显著。这是由于大棚内种植什么品种农户可以自由地调整,但由于大家都处于初步尝试阶段,大多数农户种植的都是番茄,一方面大家可以分享种植的经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专家和技术员的指导。
3 农业技术扩散的优化措施
3.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让更多高学历的青年愿意从事农业生产
青年从事农业生产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强壮的劳动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因为青年都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胆识和谋略,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冒险尝试新技术。政府应采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农业院校和经济管理类的毕业生,从事农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农村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2 注重“留守妇女”在农业技术扩散中的作用
随着大量农村男性青年劳动力在外寻找就业机会,“留守妇女”逐渐成为农村社会的家庭支柱,农业生产的女性化趋势使得改变妇女从事农业生产的观点和提高她们的生产技能成为当前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最重要环节。
3.3 提供各种农业保险,增强农民的抗风险能力
害怕使用新技术会造成经济损失是农民不愿意接受新技术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消除农民接受新技术时怕担风险而产生的抗拒心理,应尽可能多提供一些农业保障措施。如扩散技术者先投入并作经济担保,之后在从获得的巨大经济效益中逐步收回投入的成本,以此改变农民对新技术的心理阻抗。同时,为了鼓励农户积极使用农业新技术,降低农户使用新技术的风险,应建立农业技术创新风险制度,也要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降低技术创新的市场风险。
3.4 加强教育培训和实施人才引进机制,强化农民的科技意识
农民是技术扩散的受用主体,高素质的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强,对新技术的反应敏捷,对新技术的需求也较旺盛。而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过职业培训者偏少,整体素质不高。有关资料显示,全国4.97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而小学及以下的占40%。全国92%的文盲、半文盲在农村。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受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据调查,88.3%的农户无法从正规科技部门获得有效的科技知识,最近3年,有78.5%的农户从未接受过农业科技培训,90%以上的农户从未受到过农技人员的实地技术指导[4]。因此,应不断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民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具体有以下3点:①加快农村职业教育步伐,培养适应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劳动者。②鼓励农技人员参加送科技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新技术,注意技术的适应性,同时增强技术指导,搞好各类农业示范园建设,不定期进行新科技培训和服务等。③普及市场经济知识,更新经营理念,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3.5 重视农业新技术的收益性
农民之所以选择新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技术的额外收益,因此应重视农业新技术的收益性。一是推广优良品种,形成特色农业。二是注意树立农产品品牌,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业技术的回报率。
3.6 重视农民的技术需求
一是消除农民心理障碍,培养农民对农业新技术的吸纳能力,提高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有效需求。二是重视与农民的信息双向沟通。扩散人员要与农民交流,了解农民的各种需求,并向农民提供信息,改变农民的态度和行为,提高农业技术的扩散效率[5]。
参考文献:
[1] 李兴祥,刘暑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因素及对策[J].湖北农业科学,2004(5):6-9.
[2] 刘春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农村经济,2005(8):55-56.
[3] 张密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业月刊,2007,19(12):21-22.
[4] 宋燕平,栾敬东.农民素质与农业技术创新关系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5,25(4):52-54.
[5] 黄群俊.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扩散中农民选择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5,35(5):3995-3996.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五)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六)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依靠科学技术和发展教育振兴农村经济。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六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兴办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实体,发挥其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七条乡(镇)以上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其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推广计划的实施;
(二)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三)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对农业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六)进行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评估、咨询;
(七)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农民学习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总结推广群众的先进经验。
第八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科技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服务。
农村科技示范户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生产示范传播实用技术。
第九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向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者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第十条农场、原种场、林场(圃)、牧场、渔场、农业机械厂等(含部队、司法部门和大型厂矿企业所辖),除做好本场(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二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集中主要技术力量,对适合当地的先进技术进行充分论证,全面规划,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列入科技发展计划,由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渔业、农业机械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该农业科研单位或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第十四条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试验、示范证明在推广地区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坚持为当地农业生产服务的原则,做好本辖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不影响分工范围内业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打破行政区域和部门界限提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六条对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的动植物品种、复混肥和配方肥(微量元素肥料)、复配农药、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农业物化技术,实行推广审查许可制度,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查许可后,方可进行推广。未经审查许可,不得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
第十七条农业劳动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
第十八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进行新技术试验、示范,开展专业调查、监测、预报,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指导农民技术人员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等,实行无偿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以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和兴办经营实体,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摊派或充抵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
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承包和兴办经营实体,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农业技术所需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给。
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应当使该资金逐年增长。
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克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其资金的来源:
(一)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二)农业发展基金和林业、水利专项建设等各项农业专项基金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三)各种农业基地开发和工程建设资金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四)引进的外资中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部分;
(五)其他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
第二十一条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从其举办企业的以工补农、建农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用于本乡、本村、本组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第二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围绕农业技术推广开展服务,兴办经营实体,增强自身的实力和活力。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服务、兴办经营实体,税务、金融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农业劳动者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二十三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构成,应当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为主,其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四条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教育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
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农业劳动者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
农民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
第二十五条对在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他们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
农业科技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不含城关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应当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学习、进修、工资、福利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农业科技人员献身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表彰和奖励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及管理工作二十五年,并取得成绩的农业科技人员。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要的条件和足够的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
第二十九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权检举违法推广行为,抵制违背技术规程的干预。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或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对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成绩显著的;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
(三)对农业技术有重大改进,解决推广中重大问题的;
(四)培训农民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成绩突出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理:
(一)农业物化技术未经审查许可,擅自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的,责令限期纠正,没收非法所得,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未经试验、示范的农业新技术和未经品种审定的新品种,盲目推广和强制农业劳动者应用的,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凭借职权干预推广工作和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摊派有偿服务和经营实体收入或将其收入充抵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费的,责令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非法侵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的,责令限期退还,依法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六)截留、挪用、克扣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资金的,责令限期纠正,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农民培训;水稻精确定量 ;邳州市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7-0038-02
邳州市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推广技术与农民培训工程密切结合,通过培训,农户对该项技术基本掌握。本调查采用调查问卷形式,分析培训后对该技术推广过程中农户意愿与行为的影响力度。通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和农民创业培训班,调查问卷发放600份,回收580份有效问卷,涉及邳州市水稻种植区的9个乡镇。
一、参加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在被调查对象中,男性占88.9%,女性占11.1%,年龄在35岁以下农户占32.4%,36~50岁的农户57.2%,50岁以上的农户也达到10.4%,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
调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56.5%,高中文化程度35.9%,专科及本科以上7.6%;一直从事完全务农的农户占调查总数的34.5%,村干部占17.2%,退伍军人占6.2%,种植大户则占22.1%,其他人员(包括外地承包户)占9.7%。
抽样调查中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平均在2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农户占调查人数的比例为15.2%,1万~2万的占48.3%,2万以上的36.5%,其中农业收入为0.5万元,0.5万元~1.5万元,1.5万元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9.3%,62.1%和19.6%,水稻种植约50%的农户收入在1 000元~4 000元,4 000元以上的农户占25%,低于1 000元的农户占25%。
调查中,家庭支出在0.8万元以下、0.8万元~1.5万元以及1.5万元以上的比例分别在13.8%,62.1%和24.1%,而水稻施肥支出54.5%的农户在300元~1 000元,300元以下的占19.3%,超过1 000元的也占到26.2%。
二、农户对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的认知与意愿状况调查
在被调查的农户中,64.14%的农户知道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对该技术一无所知的农户也占35.86%,其中60.69%的农户通过农民培训得知,19.31%的农户通过农民技术协会或合作社知道的,通过政府组织的农技推广宣传了解该项技术的占18%,通过其他途径包括广播电视媒体、示范户带动、亲朋好友介绍的占2%。可见,农民培训在农民进行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推广应用中起到主导性作用。
在一无所知农户中,对于不知道精确定量施肥的农户原因很多,28.97%的人称从未有机构和人员介绍过,34.48%的农户以为技术太难,不想深入了解,而认为费用太高,不愿了解和知道的仅占5.51%,出于其他原因的占31.04%。调查表明,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掌握的难度一定程度制约着这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对于该项技术不知道的农户中,经过培训,78.62%表示比较愿意采用,15.17%的农户对此无所谓的态度,表示不太愿意或拒绝的仅有6.11%。对于不愿意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认为搞农业不需要科学,自己有施肥经验,农业生产的效益低,采用了也不会明显增加水稻产量,同时也有农户表示田太少,没必要。
当然,农户对水稻精确定量施肥的采用,一定程度上还取决于农户对现代农业科技的采纳方式,调查组还对农户对现代农业科技的采纳方式进行了调查,41.38%的农户表示是最先采纳的,而别人采纳后有效果就采纳的农户占到57.24%,不愿采纳的仅占1.38%。
选择愿意采纳的农户,52.45%的认为多学一门技术有好处,39.31%的农户认为可以提高水稻产量,其他的则认为别人采用了,我也会采用。
调查中,农户对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的掌握程度也有所不同,34.48%的农户感觉该技术较难掌握,48.28%的认为一般,7.59%的认为比较容易掌握,9.65%而的农户则认为掌握很困难。
在接受调查的农户中,接受过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培训的农户占85%,培训机构主要是县级农机推广部门和广播电视传媒的宣传,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协会也有一定的影响。
农户对于培训方式的选择还是传统的集中授课和田间指导为主,对农户之间的示范带动和广电媒体培训并不热衷,56.45%的农户选择集中授课,37.25%的农户选择田间指导。
三、农户采纳精确定量施肥技术后的效果调查
1.农户对技术培训机构和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农户对县级、镇级农技中心技术指导服务较为满意,69%的农户比较认可,评价一般的农户约25%;农户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培训中心以及专家授课等技术服务满意度也都在75%以上。
水稻精确定量技术在培训后,县级、镇级农技推广部门通过走访,反馈,经调查,80%的农户在采纳技术后得到回访指导,63.45%的农户对此较满意,27.1%的农户反应一般,当然也有9.45%的农户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2.农户对采纳精确定量施肥技术后的效果分析。农户在使用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后,72%的农民普遍认为增加了水稻产量,70%的农户反应节约了肥料的使用量,但是30%的农户表示使用该技术过程中,肥料成本较以前有所增加。
四、影响农户采纳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的因素分析
1.农户个人特征因素影响。(1)不同年龄、性别、身份对技术采纳的意愿与接受程度不同。调查数据显示,接受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的农户受年龄、性别和从事农业的身份影响较大。50岁以下农户对该项技术的认知程度比较高,男性农户普遍比女性农户接受能力较强,农业从业人员中,村干部、退伍军人、种植大户的热情较高。(2)文化程度不同,对技术的掌握采纳与应用程度上具有差异。采用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的农民中,明显出现了高中大于初中大于小学的比例特征,约2/3的高中文化农户,1/3的初中文化农民以及1/4的小学文化农民采用过该技术,文化程度越高,对该技术的认识和掌握能力较高。
2.农户家庭收入因素影响。农民收入的高低是提高该项技术有效需求的动力基础,也是影响该项技术有效需求的基本决定因素。根据对该项技术有效需求形成的动因看,农民收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已获得的实际收入,它是形成有效需求的基础;二是农民采纳新技术的预期收益,它是构成有效需求的动力。
3.农业经营规模因素影响。农业经营规模也是制约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有效需求强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均耕地的不同,采取精确定量施肥这项技术的人员比例也不同,人均耕地在2亩以上的农民80%采用了该技术,而人均耕地低于1亩的农户中,仅有20%的农户采用。从现代农业技术创新或技术利用方面来讲,现代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也受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影响较大,这是由现代农业技术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4.农业种植业比较效益低的因素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利益是建立促进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有效需求利益引导机制的根本因素。从农民本身来讲,缺乏采纳新技术的动力,在农业生产上就表现出对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有效需求不足,直接表现结果就是技术创新率低,技术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
调查中完全从事水稻种植与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户中,80%的农户采用了精确定量施肥技术,而兼营蔬菜、水果及其他农副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在技术应用的人员比例则为40%。
5.政府行为因素影响。政府政策宣传的力度、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位的程度、技术推广工作的广度与深度等的不同,同样对农户的技术采纳形成影响。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和国家惠农政策好戏连台,良种补贴,水稻直补,农机补贴,综合补贴相继出台,农户人均补贴也高达140元,在此基础上,广泛宣传精确定量施肥是成为送科技下乡的重头戏,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政府加大农业投入,对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精确定量。
五、结论
通过以几年来水稻精确定量施肥技术的培训,以及对现代该项技术有效需求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的调查和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农民收入低、农业生产经营的比较利益低、规模化程度低、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是影响该技术有效需求的主要因素。基于以上的分析结论,建议在后续推广实施中,要充分重视如何提高农民收入及文化素质。同时应结合中国目前三农问题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对策,尽量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集约作业,拉动现代农业技术的有效需求,从而促进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设立培训示范平台,选择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进行重点扶持,以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民,形成农民培训新模式,是有效的农业技术传播途径。
参考文献:
[1]曾敏,王昌全,等.浅谈精确施肥以及中国的应对策略[J].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004,(4):376-380.
[2]凌启鸿,张洪程,等.水稻高产技术的新发展――精确定量栽培[J].中国稻米,2005,(1):3-7.
[3]林绍光,黄继庆.精确施肥技术推广实践与探索[J].广西农学报,2005,(4):11-14.
[4]Theodore W.Schultz.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5]Yujiro Hayami(速水佑次郎) and Vernon W.Ruttan(弗农・拉坦),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M]
郭熙保,张进铭,译.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修订扩充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高启杰.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农民行为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 2000,(1).
[7]Porter, A., A. Roper, T. Mason, F. Rossini, J. Banks, and B. Wiederholt, (1991), Forecasting and Management of Technology,
New York: John Wiley and Sons, Inc.
[8]孔祥智,方松海,等.西部地区农户禀赋对农业技术采纳的影响分析[J].经济研究,2004,(12).
[9]朱希刚,赵绪福.贫困山区农业技术采用的决定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1995,(5).
[10]宋军,胡瑞法,黄季.农民的农业技术选择行为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1998,(6).
关键词:绿色农业 ;创新; 分析
发展绿色农业离不开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更不能缺少对社会资源潜力的开发利用,尤其是绿色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为此,应根据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现状,在确定绿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及对创新动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绿色农业科技创新模式,本文重点对绿色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与动力加以分析。
1 绿色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分析
1.1 绿色农业科技创新的落脚点 农业技术创新决不是孤立的社会事件,作为一种特定的技术经济过程,在本质上是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自然、技术诸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组合,它不仅离不开科学创新,也离不开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它们都是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与保障。而技术创新的落脚点又是市场创新。它们的相互作用于结合就成为就成为现实的有效率的创新体系。如果对创新体系进行深入分析,就不难发现,所谓创新体系是由人员、组织、环境三大要素组成。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都要通过一定的人员和组织的集合来体现。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经济行为,虽然是单个经济主体谋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但都离不开一定的经济环境和组织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创新的主体一般应是市场的主体。毫无疑义,从理论上来讲,绿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应是农户与农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创新源,是成果的供应者。实际上,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户不仅经营规模小、收入弹性很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生产规模小,科技水平低,只能从事简单的模仿创新。大批量的分散的小生产农户,客观上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进程,更难以进行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必须有一个组织化的过程,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结成创新网络,科技创新才能顺利实现。
1.2 绿色农业科技创新的多元主体形式 近几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化运作是主要农业生产组织形式,逐步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农户和农业企业的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壮大,农民的行业技术协会的成长,农业技术市场等中介组织的发育,民间教育培训组织的完善,农户与农业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也会得到加强。特别是当农业大型企业与配套性小企业出现协同创新,对绿色农业产的的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时,我国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必然进入多元主体创新时期。
1.3 绿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建设 这其中强调政府的作用,因为农业科技创新与其他领域科技创新有明显的不同。但同时,政府要利用非市场机制,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加大创新资源的投入,推动多元创新职能结构的整合,保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2 绿色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分析
构建绿色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除明确创新主体,还必须深入探讨科技创新的力量拉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动力可以分为市场力量和非市场力量。
2.1 市场力量 主要指在经济竞争中能拉动微观主体对绿色技术创新的需求力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市场需求的拉力。从国内看,市场对绿色农产品需求增长主要来自城镇人口数量的增大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前者取决于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和速度。后者取决于城镇人口绿色知识、绿色消费习惯的建立。目前,我国还有大批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内部,他们对农产品的生活消费,大多还停留在自给性消费。怎样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容量,关键在于把大批以自给性消费为主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商品性消费人口,扩大内需。第二,市场竞争压力。入世后,外资进入我国农业开发,并带来优质价廉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大了农产品结构性疲软。第三,关联产业的推力。农工商一体化,上中下游产业的相关联,不论组织形式,还是产品形态上,各产业部门之间已不是泾渭分明,而是填补了许多中间地带,成长了许多新兴产业。因此,依托第一产业的产业链的延伸,必然为绿色农业科技创新注入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