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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6-11 09:54: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护环境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保护环境论文

第1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模式有一定理论基础,且这一模式有诸多优点,故而有它存在、发展的合理性。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的理论基础

1.环境产品的公共性。环境的利用及治理的受益是普遍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一种公共产品。在生产生活中,由于生态环境“私人”使用与社会付出成本的不对称性,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可能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出现负外部性问题,这时亟须政府发挥作用,督促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但企业完全承担环境后果可能会导致生产中断甚至破产,此时,需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挥作用。此外,由于环境的公共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较难找到买主和卖主,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不景气从侧面印证这一事实,这种情形下可考虑采取强制的方式。

2.市场失灵。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市场无法达到完成竞争、供需理想状态,会出现“市场失灵”。环境污染事件中,很多都是信息不对称的,政府公布环境污染事件后,群众和保险公司才知道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官员考核的主要指标是GDP,很大程度上公司与当地政府利益一致,很多环境污染事故中,由于地方政府的放纵,企业环境污染的成本其实很低,助长了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对一些小公司而言,则可能产生“肇事逃逸”问题,污染者在事故一旦发生时反倒不再顾虑可能的污染责任惩罚,对污染不予控制。这些导致企业不愿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生市场失灵的情况。

3.公民环境权。1970年,日本律师联合会第十三次拥护人权大会上首次提出了“环境权”的问题。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第一条宣告:“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随着环境权理论的发展,人们的环境权受损时,可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侵权者停止损害并进行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正是体现了公民的环境权,是政府介入以保障公民环境权的一种表现。在环境事故发生时,每个人都可以主张自己的环境权利,请求赔偿。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的优点

1.强制模式可以减少逆向选择和保险公司拒保问题。在任意保险的情况之下,会出现较高风险的投保人则倾向于购买保险的逆选择现象,采取强制模式,会减少这一现象,因为在强制模式下,所有的在规定范围内的投保人,不论其损失概率,都须投保,只不过保费有所不同而已。环境责任风险涉及人数众多,损失危害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面临的赔付往往巨大,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盈利,在任意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那些环境风险大,污染频率高的企业可能会拒保。而强制模式下,保险公司不能拒投保人的投保,但可通过收取的保费的多少来规避自身的风险。

2.推行更快且推行成本较低。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对于环境救济的支出,使政府有更多资金专门用于治理环境,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减少其因重大环境事故而带来营业困难等问题的概率,此外,还能通过对环境风险的评估及环境风险管理等手段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次数和程度。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作用,特别是在目前这种环境污染导致经济损失巨大的情况下,所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刻不容缓。而相比较自愿的方式而言,使用强制方式显然能够更快地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使用强制方式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节省资金,省去了保险公司前期宣传等众多费用。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模式的完善措施

我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处于试点阶段,不尽完善,且强制保险模式本身也存在损害供需双方自由选择权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本文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模式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依靠法律予以强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要形成一个制度就要有法律的保障,而不能只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与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强制相比,由法律进行强制可以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更加深入人心,发展更加稳固,对于我国现在一直行政手段而非法律手段处理有污染事故发生企业的现状也是一种发展,且由法律进行强制更加的强有力,可以使推行更加快速,就我国的情况而言,由法律规定强制更加适合。

(二)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我国目前还不适宜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从国际上来看,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各国也非一蹴而就,大部分国家都是逐渐推进。我国在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过程中,可分地区、分行业逐步推进,先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及可能发生重大污染的行业和企业,在试点运行成功之后,保险公司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也被逐步接受时再在更广的行业和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推行。

(三)一定的任意险作为辅助前文提到强制险也有许多问题,而任意险则刚好可弥补这些不足。对于环境危害程度很小的企业而言,强制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则损害了其投保自由的权利,对于这部分企业,可以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此外,环境损害风险分为突发性事故和累积性事故。突发性事件概率小且企业可通过其他的风险管理手段来进行控制,所以对于这部分环境风险,可采用任意险的方式自愿投保。

(四)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环境测量体系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初须对企业进行一个全面的风险评估,这既是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是承保工作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环境风险评估体系还不完善,应鼓励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环境风险评估和其他相关技术支持,保险公司也加强相关方面的服务。准确的监测数据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赔基础,目前环境污染的“监”“、测”均由环保部门完成,未来,应建立一个独立于环保部门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测量机构,环保部门只负责监督和环境信息的披露,以保证监测和披露的独立客观性。

第2篇

目前,企业对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热情普遍不高[3]。因为缺乏校企合作方面的国家政策,校企之间责权关系不明确,而校企合作中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却大部分需要企业承担[4]。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也是如此。比如污水处理厂就存在非常危险的曝气池、二沉池等,接收学生参观尚存在学生坠落的风险,更别说长时间接收学生实习。而毕业生市场上,环境保护相关或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供应量确实比较大。可见,校企合作缺乏持久的推动力。

2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难点分析

2.1环境保护工作自身的特殊性不利于环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开展

相比于其他工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有其特殊性,这一特点是造成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甚至就业难的原因之一。首先,环境保护行业的工作领域非常分散。传统的车、钳、铆、电、焊、数控机床操作等专业,相应行业内企业的一个车间就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学生比较容易实现订单培养,相应的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等也相对简单,企业有较高的参与人才培养的热情。而环境保护行业不是生产车间,企业中的环境保护岗位往往是环境治理工程、环境检测、环保设备维护和维修等工作,不会一次性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比如说污水处理岗位,即便是污水处理厂,在岗的员工数量也比较少。分散于多个工业行业(比如啤酒、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单个污水处理站需要的人员数量就更少,而各个行业污水的处理方式又不尽相同,使得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不容易实现人才的订单培养。努力争取的订单培养和定点实习,涉及的企业数量也非常多,使得学生的管理难度加大。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岗位被大量非专业技术人员占有的现象普遍存在,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在专业对口单位或岗位就业的比例不高。这种人才供需状况,造成了企业对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忽视。

2.2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与行业发展疏离给环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带来困难

我国的环境保护职业院校原来大都归口原国家环保总局管理,教育改革后,这些院校从行业脱钩,归到地方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加之环境保护的行业性质较弱,行政管理性质更明显,环保产业又体现出明显的跨专业、交叉性特性,使得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与环境保护行业更为疏离。

2.3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下沉给环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带来压力

目前,相比于土建、机械等热门专业,环境专业属于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相对较差的专业。而我国大部分综合院校争相开设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使得目前环境保护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较多。在国家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普遍增大的背景下,环境保护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逐步下沉,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则更为严峻。这样也使得企业关注目光更加集中于综合性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在社会上本就不受重视,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压力增大。

3破解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点的对策和建议

3.1尽快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开展环境保护

职业教育政校企三方合作因为环境保护行业的特殊性,校企合作在面临很大困难的前提下,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就成为了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甚至可以说是关键因素。对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来说,相比其他专业,政府的角色和作用都更加明显和重要,政校企三方合作才是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政校企合作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建立机制。3.1.1政府要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要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条例、细则,明确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规定双方的惩罚与激励条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校企合作的可行性政策,促成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3.1.2搭建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平台2010年,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环保行指委”)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建和管理,旨在通过行业指导,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共同推动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环保行指委对环境保护职业教育而言,无疑将搭建一个政校企合作的纽带、桥梁和平台。3.1.3经费投入政府应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经费。3.1.4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行业任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对口就业,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职业院校的重视度,如国家可以规定招聘员工首先应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环境保护岗位须持证上岗等。

3.2政校企合作平台的搭建和良性运转,推动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

搭建一个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政、校、企沟通合作的平台,是政府支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参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2010年成立的环保行指委,是由政府部门环境保护部牵头组建和管理的,这是由环境保护的行业性质较弱、行政管理性质明显的特性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任直接管理者,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政府指导、行业引导、企业参与”办学制度的落实。更为重要的是,环保行指委应扮演好平台和桥梁的角色、专家角色、组织者角色、指导者角色、支持者角色[5],为推动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3.3建立政校企长效运行机制,保证环境保护

职业教育政校企三方的常态合作政校企长效运行机制包括政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政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除了上述政府主导作用中的政策法规引导激励校企双方共同培养人才外,还包括学校和企业建立完善的奖励激励机制。这些奖励激励机制,一方面调动了学校领导和教师寻求校企合作机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调动了企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担任学校兼职教师、开展科研合作的积极性。政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包括资金保障、学生在企业实习的安全保障、政策法规保障、组织机构保障等多个方面,在细节上为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扫除障碍,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尚缺乏专门的校企合作项目评价和验收机构,评价效果不够客观科学,不利于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4]。政府和环保行指委应组建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评价和验收机构,研究制定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评价体系,进而客观公正地评价校企合作成果,为落实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提供依据。

4结语

第3篇

虽然我国的经济与社会都始终保持快速发展的状态,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生态旅游的起步也要比发达国家晚,但是我国极其重视对生态旅游的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使得人们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也促进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正是因为生态旅游发展迅速,逐渐出现了一些滥竽充数的生态旅游给我国生态旅游的法律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1生态旅游法律的不健全

虽然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很多,但是相应的却缺少一部专门的生态旅游法,一般的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的问题,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在其他环境保护的法律中寻求依据,而且不是每一部环境保护法中都会涉及到生态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一些小部分会涉及,缺乏法律的完整性,这给后期相关工作人员处理这类问题时没有有效的依据执行,使整个管理过程更加困难,另外我国一直都是以“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为骄傲,所以在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中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模式,缺乏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相关环境法的制定中,一般是由各部委的,立法水平也因立法部门的不同而高低不同,这给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极大的阻碍。

1.2人们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

不管法律的如何制定,只有法律的有效执行才算做到起到保护环境的真正目的,这就对执行法律的相关管理机构与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跟高的要求,但是近年来,关于法律的执行工作的机构日益混乱,执行人员专业素质低下、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责任制体制混乱,另外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是极其重要的,但是现在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极差,只是一味的指望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的管理,这些都给生态旅游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1.3对法律的执行不全面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不管有多门健全的法律法规,没有切实有效的执行法律就等于形同虚设,只有让制定的法律真正起到相应的作用,这样的法律才有意义,但是实际上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的问题是法律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我国的司法部门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不足,导致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其主要的制约作用,阻碍了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2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完善生态旅游法律的设立

我国建立法律法规的目的就是通过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手段达到人们预期的目标与结果,一个国家健全的法律与法规是保护环境的基本保障,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除了要达到促进人们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突出对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作为生态旅游的基础,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给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是自然环境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再生能力都相对较弱,尤其是近年来人类生产生活的快速发展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这使得自然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国应该为生态旅游行业的管理制定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体制,使得人们在对生态旅游的管理方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避免自然环境遭到更大的破坏,促进我国的生态旅游更加快速发展。

2.2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

人们的环保意识对环境保护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所以在自然环境的保护方面我国应该做到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多种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自身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开辟出一条既有利于自然生态整体的利益同时有对人类个人精神生活得到满足,真正达到共赢的局面。

2.3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

所谓的管理机制就是说相关的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来实现人民预期的管理效果,但是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业的管理机制相对混乱,人员管理复杂,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全面的沟通与交流,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应该重视起来,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合理、有序的管理机制,按照相关的法律有序的对工作进行管理,建立合理的责任机制,把一级任务具体到具体的工作人员的身上,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的执行。

3结语

第4篇

通过开工前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方法的培训,使员工在思想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他们对于如何在环境保护高敏感的国家公园内进行地震勘探,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使员工明确了国家公园内进行地震勘探与普通区域进行勘探的不同和注意的事项。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这一系列的理论探索,为制定作业中的环境管理计划、作业程序、环境管理文件等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3]。在进入国家公园进行勘探作业的初期阶段,队上专门安排环保专家、HSE人员会对于环境管理计划、作业程序和环境管理的相关文件进行了验证。对于文件中描述与现场操作不相符合的内容,进行及时修订。为了保证环境管理计划和作业程序的适应公园内复杂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在工作实践过程中,除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计划和程序进行检验和验证之外,还在施工中期专门从英国聘请了经验丰富的环保专家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环境保护计划、作业程序进行了系统的评估与修订,使国家公园内进行环境管理的理论探索在作业过程中得到实践的检验,并为进一步指导现场作业提供了规范。

2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减少对环境影响

硬件设备是地震勘探作业的主要工具,在勘探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大,特别是在国家公园这种高敏感区。主要包括设备噪音对动物正常活动的干扰、设备颜色对动物的刺激、设备油品泄漏对土壤的污染、重型设备对公园内的植被造成的破坏以及钻井泥浆对公园环境造成的污染等等。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硬件设备对公园内环境的影响,BGP在硬件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实践[4]。1)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作业对环境的影响,在与甲方进行多次讨论和进行技术参数论证后,在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前提下,BGP专门从INOVA公司订制了增加静音装置和使用环保轮胎的小型震源。采用Z-land无线节点仪器进行接收,最大限度地减少采集工作对环境的影响。2)采用将所有车辆都涂成绿色、作业人员改穿浅灰色劳保服的方式,降低设备、设施颜色对动物正常生活的干扰,同时也相对降低了游客对勘探活动的关注度。3)在机械设备无法进入的区域采用人抬化作业,选择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空气钻而不用水钻进行作业,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4)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避免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为避免油品泄漏,防止污染公园内的草和土壤,专门从迪拜购买专业的橡胶防泄漏槽(QuickBerm),将油罐和加油车停在防泄漏槽内作业。为所有车辆配发防雨布,夜间将车辆都停在防雨布上,杜绝了油品泄漏、滴漏事件的发生。5)发挥无人机作用,降低被动物攻击的风险。利用无人机对作业区前方的动物活动情况、地表情况、避让区的信息进行详细收集,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同时提高了日效。6)重视污水排放及垃圾的处理。为减少对水质的影响,购买了德国生产的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化验达到乌干达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喷洒和自然蒸发。污水处理设施的固体沉淀物,由当地有资质的公司定期抽取后运到指定地点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固体垃圾,除了使用垃圾分类桶进行初次分装外,还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第二次分检、打包,分类送到乌干达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与处理。7)减少钻井的泥浆对环境的污染。为减少微测井作业对公园内环境的影响,采用了泥浆槽、盛放泥浆的水馕、专门的车载罐等进行液体的循环,同时在这些设施下铺上防雨布,从而保证微测井的钻井过程中,所有循环用的泥浆都不用接触地面,避免了对植被的伤害,降低了泥浆外溢污染环境的风险。8)减少因标识回收遗漏造成对环境的影响。为减少警示标识、指示标识等留在测线上,对公园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通过使用震源车的高精度GPS进行实时定位,实现无桩号施工,这样减少了大量的测量标识。同时,对于一些必须的标识,使用可降解塑料,直接在草上或树枝上系标识。

3利用施工设计和参数选择等技术手段,减少对公园植被、野生动物和湿地上鸟类的影响

1)在进行震源参数试验时,将试验线安排在公园内一条较为偏僻的红土路上、点试验安排在废弃的井场进行,这样减少了对公园内植被的重复碾压。2)在施工设计上,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正常活动的干扰。通过收集大量现场资料和信息,在制定生产计划和下达任务书时,充分考虑公园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前将空点、加密炮等在计划书中设计妥当,将需要避让的区域在计划书中标明[5]。3)在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湿地、纸莎草浮岛区域,提出了在浮岛上面放置采集站,气枪船绕着浮岛外增加放炮次数的方法,得到了甲方的认可,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对岛上鸟类的影响。使浮岛的环境影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在敏感区域内暴露的时间[6]。

4规范制度,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4.1做到全员培训入队人员(包括来访者)除了接受安全教育之外,还对他们进行环境保护的专题教育和公园注意事项教育。邀请生物多样性专家和生态学专家给所有雇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宣讲。在施工车辆内放置国家公园环境保护的宣传画册,对每一种动物性格、特性以及应保持的距离,都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各种避让区域配了图片和文字说明。

4.2加强员工的正面引导,提高员工保护环境的意识每月评选遵守环境保护计划和遵守作业程序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从正面引导员工遵守公园内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3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在有护林员保护免受公园内动物攻击的情况下,鼓励员工捡拾游客扔的垃圾,保持公园的干净。并且对表现突出的人员发放奖品。这样不仅保持了公园清洁,还提高了员工的环保意识。

5.4奖罚分明,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对员工明确规定:凡是进入避让区域的缓冲区的事件,都作为事故进行调查,并对当事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不遵守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定的人员,队上根据情节进行口头、书面警告或其他处罚。

4.5在工作中,要求员工始终遵守“动物优先和游客优先”的原则车辆尽可能地远离游客多的区域。在路上或过摆渡船时,要求员工主动给游客让行。在公园内施工,绝对不允许驱赶动物或者打扰动物的正常活动。要求避开动物的活动时间,跳过动物活动区到下一片作业区作业,待动物离开后再返回本区域进行作业。

4.6坚持“一条路政策”所有车辆只能沿提前踏勘后设计好的路线上行走,绝不允许自己开辟新的路线,从而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7做好环境恢复工作对于公园内设计的主要道路,在该区域作业结束之后,用拖拉机将土壤犁松,以便植被能够迅速生长。对于因误车等而受到破坏的植被,除了要将沟填平外,还要种草。对于意外的油品泄漏,除了要将污染的土壤收回营地交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外,还要进行环境恢复(填平和种草)。

5结束语

第5篇

1.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1]。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和谐为宗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它追求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而共进共荣,强调人类的自觉和自律。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等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个重要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1.2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如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生产发展依赖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农业技术等社会资源环境。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自然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农业生态环境实质是指农业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要素的总和[2]。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坏,并且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能及时的发现,一旦遭受破坏并且很难恢复。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农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1.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农业是与自然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如何发展好农业是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发展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则导致农业发展受阻,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就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然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愈演愈烈,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失衡。一方面,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就巨大,粮食首次实现了“十连增”,满足了十几亿中华儿女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代价也颇为巨大,对于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2.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我国农业生态破坏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草场退化等方面。我国是土地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来看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减少耕地面积8.02万hm2。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hm2,占国土面积的30.7%[3]。我国农业供需矛盾突出,对农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人均资源有限,加之在市场经济下,农业要增强竞争力,于是就不断利用各种手段的开发农业资源,导致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截止2013年,我国有333.3万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国因草原退化、建设占用等因素导致草地减少1067万hm2,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滩涂、沼泽减少10.7%[4]。

2.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我国的化肥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还有我国农药使用量是180万t,农膜240万t,加之农村畜禽养殖滥用药物,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地力的下降[5]。(2)工业“三废”污染,我国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农业的水源、农田、农村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某些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意识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3)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农村畜禽养殖业逐渐走上了规模化道路,其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理,对大气、水体、农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方式粗放、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法律在农村地区适用弱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国现价段的技术水平也限制了农村与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质———利益冲突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方面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所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进而还是出现了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使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第三,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的成本,大都企业都宁愿排污受罚而不进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对于排污企业的放任行为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冲突的存在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规制手段。

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现状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劣,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手段。我国法律在平衡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许多。但是农业生态环境是整体的内在系统化的,需要一部综合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目前这些有关立法是分散的且规定都过于原则化,不适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例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治沙化等生态失衡现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防治农业污染等,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很难,并且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农业环境割裂开了。《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就保护,其内容基本上是对环境保护法中两个条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规定,在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很难适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我国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环境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强,没有体现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式的规定无法执行,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在生态农业、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缺乏专门针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特别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以及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机制等方面,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适应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与制度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这些制度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污染,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制度,这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立法,禁止性规范较多,鼓励性规定较少,缺乏激励机制。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政府的作用,赋予政府的权力较多,没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全,许多法律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使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相互呼应,属于法律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对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还有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仅仅设置了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的规定。由于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不够严密”和“相应程序缺乏”两大方面的体系性缺陷。就执法体制而言,首先执法主体林立,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实践中,这种体制导致农业环境执法主体林立,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或推诿的现象产生;其次,行政执法权分散,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等各个机构中,这种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很容易导致执法不一、相互冲突等现象,农业执法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就执法程序而言,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过于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权利,缺乏对环境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有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在现行有关农业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的确立和保护的是政府的权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机构很多的权利,但缺乏对其环境管理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相对人很多的义务,却很少规定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权益实现的程序机制,导致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建议

4.1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首先,根据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尽快制定出一部综合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以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过于分散的问题,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地方性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建立健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对现行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再次,填补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于制定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此,还应加强生态农业、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补在这些领域的空白。同时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也可适时的做些调整,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众参与以及有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手段,调动和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对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者其它方面的经济优惠,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

4.2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优化制度配套环境

完善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增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条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党在十报告中的要求。为了使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制度等[7]。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追究农业生态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规定罚款这样行政处罚,还应当规定限期治理与修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并调高罚款数额标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追究,使得法律发挥威慑和制裁作用,为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

一方面,变革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执法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职能。这样便可以集中行政执法职能,把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安排执法经费的安排、调配执法力量的调配统一起来,解决了行政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相互推诿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程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建立诸如告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主体依法执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司法手段,通过司法审判惩罚和制止重大污染环境犯罪、环境失职犯罪,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4确立公民环境权,增强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6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环境保护信息系统;3S技术

1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分析

环境保护是全人类共同的话题,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保护已经成了人们发展的共识。其中环境保护主要是指人们生存环境的保护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相互协调在一起,进而解决人们生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威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了多种不同的内容,比如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地球生物保护等等。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所涉及的内容也相对较多,并且在很多领域中也都有所体现,比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律、经济等。近年来,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保护的任务相比以往也有了新的挑战,因此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必须要改进发展,通过先进的环境保护技术的应用,来更好的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信息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现状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用信息技术也能够有效帮助环境保护工作开展。采用新的信息化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都有了大幅提高。而随着环境保护部门各项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新的环境保护系统体系也开始成了目前环境保护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其中很多信息中心都建设了专门的通信网络以及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同时还有专门的人员来对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通过对相关信息的获取来掌握生态环境的保护都需要开展哪些工作,这样也能够最大限度的促进环境保护的预防和改善。

3信息技术在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应用

3.1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主要结构与功能

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其中也包括了多方面技术的应用,比如3S技术、模型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等,这些技术的应用不仅影响着整个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质量,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应用质量。在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中,对于信息的获取、显示以及分析表达等都需要通过信息技术来作为支持,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直接的促进了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发展,因此,在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中,我们也必须要最大限度的提高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这样也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发展。

3.2计算机技术应用于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管理

目前,计算机技术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在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重要的提现。其中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在应用的过程中对于信息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以及使用等都需要通过计算机技术来加以实现,并且在计算机技术应用的过程中,也能够促进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更好的发展,无论是在对环境保护信息资源的共享上还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上也都有着非常明显的作用效果。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录入、传输、分析、存储、表达和应用,无不需要依靠计算机技术,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可以增强环境保护信息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孤效率。

3.3互联网技术与环境信息系统的融合更能实现环境保护质量的提高

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促进人类、社会与资源的协调发展,满足当代人的发展又不损害后代的利益,也就是说,环境信息系统获取的环境信息、研究的环境保护对策、环境处理工艺等都需要及时的向大众传播,应用于现实,而互联网的运用不仅可以加速信息的传播,为大众提供快捷、全面的环境信息,提高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提高大众参与度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43S技术在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中的运用

3S技术是指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中最重要的技术。3S技术是指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3S技术结合了空间技术、卫星定位、导航系统、传感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多项综合技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3S技术的部分功能可以实现融合和集成,对信息的采集、录入、编辑、管理、分析、表达、传播和应用具有重要作用。

4.13S技术利于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中的模型制作

环境信息的获取,环境保护的规划、决策制定很多时候要依靠合理的模型来作参考。3S技术结合了地理学、城市空间学、环境科学等,通过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能实现地理信息、环境空间的信息的获取、分析、管理和运用,所以,当3S技术和环境模型相融合和集成时,可为大气、水、土壤、城市、人口等的空间分布和要素分析形成点、线、面的空间模拟实体,并且可表现其相关属性,方便分析和决策。

4.23S技术与ES技术结合使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更加智能化

ES即专家系统,因其强大的定性分析能力,是人工智能近年来被应用的最广泛的一个分支。ES系统的核心问题是系统知识的权威性、简明性和广泛适用性,ES的定性分析能力和3S技术的结合,可以使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更为准确、便利的进行模型选择、评估、校正,对提高环境信息管理,发挥系统的决策功能具有实际意义。

4.33S技术与仿真系统集合提高了环境保护信息系统的交互性

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是非常复杂和广大的,绝大多数需要依靠仿真技术。无论是大的环境问题中复杂环境信息和系统的研究和构建,比如大气、水体、土壤等不同条件下的不同污染物的量控制、研究和治理方法的实施等,还是小的环境问题比如具体的某种污染物的处理工艺的实验、分析,处理系统的审核、改进等,都需要集合模型技术、仿真技术在仿真的环境下进行操作,3S、三维动画、多媒体、多传感器、高分辨显示器等结合营造的仿真环境,可以增强工作人员的环境感,增强人机的交互,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4.43S与在线监测技术融合使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更具实用性

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实行环境监测。污染物的浓度、来源、变化等监测数据是后面分析、采取应对措施的依据。3S技术中的GPS定位功能对监测十分必要。

环境保护是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应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建立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对环境保护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提高保护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计算机技术在环境保护信息系统中的应用情况作了分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者:魏东凯 单位:抚顺市顺城区环境监察局

参考文献

[1]魏斌,黄明祥.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应用及发展趋势[J].环境保护,2014,42(14):36-39.

第7篇

落实依法保护环境在本文的分析过程中,主要强调对环境污染企业的惩罚。当前时期,一些重污染企业,对于环境污染的危害,认识不清,并且由于污染环境后受到的惩罚代价力度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就冒着被惩罚的风险,继续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基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加大这方面的法律约束,让污染企业承担污染环境的责任,并且没有上限,加大震慑力度,从严立法。提高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环境污染的检测力度,发现污染的,社会人士可以作为诉讼方对污染企业进行诉讼,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应该坚持环境保护第一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积极推动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农业面源污染区等损害生态环境重点区域治理,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过程中,探索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害程度。

二加强我国环境科技的创新,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发展的措施

1企业要从自身做起

提升技术创新,减轻对环境的压力企业在现阶段,要从自身的发展方向做出改变,减少对污染行业的投资,转型发展,积极布局新产业,加大技术研发和投资力度。在节能降耗方面,要舍得投资,企业的发展,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环境的效益和价值。在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中,要落实环境保护的理念,从基层员工到企业领导,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环境保护政策。

2提高对环保科技基础能力的建设

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在基础性技术研究方面,国家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逐步建立起基础性的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从基础性的环境保护入手,减缓目前阶段环境污染的进程,为未来环境治理工作赢得时间。

3建设环境技术管理体系

对于环境技术管理,国家在这方面,加强管理体系的建设,从中央层面到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优化环境技术管理的程序。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而良好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对于帮助企业更好的落实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推广清洁生产清洁

生产标准能实现循环经济的运行,对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和对企业清洁生产能力的审核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还能推进我国的节能减排的工作。在这方面,政府要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积极鼓励企业加工生产的转型。

5加强对绿色科技的研究和扶持

引进并消化国外先进的环保管理理念、经验和技术,例如可再生能源技术、能源替换技术、再利用和再循环技术、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等先进技术,再将其运用到中国这个巨大的节能市场,相信能为我国的环保技术的创新和节能减排做出巨大的贡献。

三结语

第8篇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不仅威胁到农村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由于当地的生态环境持续雾化,造成了农村地区的极端天气频发,使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在我国西南部的很多农村地区,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农村地区的贫困率在不断升高。而由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村地区的农业灾害预警几乎不存在,当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往往受损最严重的是农民。当前,环境问题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污染由城市不断向着农村蔓延,由东部逐渐向着西部转移。

2农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

2.1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法律保护体系

国家应该制定适合农村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需要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出立的保护法规和政策。将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从法律层面上赋予“农业环保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权利。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和督查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各项法律和政策真正的落实到位。

2.2强化政府治理职能,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

在治理农村环境问题过程中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点,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置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地位。在农村经济发展决策过程中需要建立对环境保护的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的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农村建立激励性的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改进农村改革干部行政考核和任用制度,让那些“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并重视环境保护”的干部得到重用,从而激发干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理顺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关系,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职能。

2.3依靠科技发展生态农业

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优质、高效、高产的“农作物新品种”。第二,还可以利用生物研究出能够分解多种有害物质的菌种,高效地消除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因素,并积极地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第三,开发生物农药、植物源杀虫剂和杀菌剂,减少“化学性农药”对水源和土壤结构的破坏。第四,积极推广“养殖业”生产良性循环模式,不断优化生产技术,引导“养殖场”积极建立沼气池,并将发酵后的“沼液和沼渣”进行再生产、再利用。第五,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实现农业资源的循环和高效利用。

2.4加强生态文明村和美丽家园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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