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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的优势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22 16:32: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海外投资的优势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海外投资的优势

第1篇

关键词:投资模式;份额油;石油安全

一、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的特点

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模式是石油企业进入资源国市场、参与海外投资项目,进行资源贸易及其服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不仅具有一般企业海外投资的特点,而且还具有石油企业自身的特点。(1)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模式具有多样性。如绿地模式、并购模式、租赁模式等。丰富多样的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给投资主体提供了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并搭配投资模式的机会。(2)具有可进入性。切实可行的投资模式必须具有进入资源国的可能性。(3)具有灵活性。投资模式是灵活多变的,可以相互转换。为更好的适应资源国及国际环境的变化,石油投资主体应该灵活变更投资模式,以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4)资金来源具有集中性。由于石油行业是一个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我国现有私人资本难以独自承担,因此,海外石油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金融机构贷款或通过发行股票向公众筹集资金。(5)投资地点较为集中。由于世界石油主产区集中在中东、非洲、南美洲北部的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及俄罗斯等地,因此,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重点也集中在这几个地区。皇家荷兰壳牌、埃克森美孚、道达尔等国际大石油公司纷纷把西非和墨西哥湾深水区、前苏联实行开放政策的欧佩克国家和LNG业务领域作为今后重要的新产量增长源。(6)投资收益包括货币与实物两种形态。其中实物形态的收益体现为份额油。份额油的获取增强了国内石油供给的主动权,是实现能源安全的有效方式之一。

二、影响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模式选择的因素

1.外部环境因素。外部环境因素是指在进行海外投资时所面临的诸多企业外部环境的总称。它对投资安全和收益情况影响巨大,主要包括以下因素:(1)政治环境。政治环境直接关系到投资安全,包括政局是否稳定,有无战争风险,有无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变革的风险等。(2)法律环境。法律环境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否获得有效保障的根本依据,在外部因素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资源国对外国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情况,有关的税法、海关法等法律是否健全及对外国投资者的利弊,投资国及被投资国对盈利汇回本国的限制和外汇管理规定,审批制度等都影响到海外投资的安全。(3)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影响国际投资活动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四个方面。(4)社会环境。社会治安状况、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对外活动中的国际信誉都处于良好状态,将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任感和积极性。(5)自然环境。特定的自然环境,有助于实现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尤其对于石油等资源性投资项目。

2.内部环境因素。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来自于石油企业投资主体内部,包括融资能力、管理能力等。(1)石油企业的融资能力。油气勘探是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一口井动辄数十万甚至百万美元,一项海外石油投资少则几亿、十几亿美元,多则上百亿美元。如2005年10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以41.8亿美元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2006年1月9日中海油以22.68亿美元现金收购尼日利亚海上石油开采许可证所持有的45%的工作权益。这些海外收购案,表面上看是一个石油企业的商业行为,但实际上反映了石油企业核心竞争力,反映了石油企业持续融资的能力。(2)石油企业人力资源状况。人力资源是石油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高素质的石油行业的人才队伍,不仅是开展海外石油投资的基础,也是进行国外石油交流的保证。这就需要具有技术、外语和管理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复合型的石油人才。

三、我国石油企业可选择的海外投资模式

第2篇

近些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间的贸易往来频率也在逐渐加强,在这种发展局势下,国际间的资本流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而为了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很多企业的投资目光都向海外聚集,促使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海外投资经营虽然能增加企业海外市场利益的获取,但受国际市场环境复杂性的影响,会导致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中存在很多风险,严重影响着企业海外市场的拓展和长远发展。此时,要想有效地规避和控制这些风险,还需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风险的认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予以规避。

二、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的现状和风险特点

(一)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的现状

从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的现状分析,它的表现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第一,投资区域较为集中。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区域主要集中在亚洲和拉丁美洲,这不仅是因为两个地区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比较突出,还因为两个地区和中国的政治关系比较密切,资源互补性较高,而较为发达的欧美国家,因中国企业自身技术和管理的缺乏、制度背景和市场环境的差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力度并不大。[1]第二,投资行业比较狭窄。在海外投资的项目中,中国企业的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附加较低的商务服务和批发零售业中,针对技术获取型、信息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行业的投资比例不是很高。第三,投资动机规划不够。自改革开放之后,因我国的经济发展呈现了一种粗放式的模式,国内自然资源明显短缺,资源需求矛盾导致海外自然资源的投资力度得以增强,在这种环境影响下,国内海外投资力度逐渐加强,但还存在战略动机不够明显的问题,传统优势逐渐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取代。第四,面临多重投资风险。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海外投资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是跨国企业的关注焦点,而和国内投资市场相比,海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更大、更多、更复杂,风险种类较多。

(二)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风险的特点

从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风险的特点分析,它主要表现在客观性、不确定性、项目投资风险可变性、投资风险多层次性四个方面:第一,客观性。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发生是由各种决定风险因素的存在而导致的,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在每个项目的寿命周期内,这种风险都处于一种无处不在的状态,只要企业存在海外投资行为,风险就不能避免。第二,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的本质特征,虽然投资风险的存在可以确定,但风险的发生却是不能确定的,而它的不确定主要集中在投资风险是否发生、什么时候发生、呈现什么状态、产生什么结果等方面。[2]第三,海外项目投资风险的可变性。海外投资风险的可变性存在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中,它的存在会导致各种风险的质与量随着项目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而在这一发展变化中,有些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一些风险也会在项目的发展中产生新的变化。第四,海外投资风险的多层次性。企业海外投资具有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等多个方面的特点。因此,导致风险发生的数量也比较多而杂,所存在的风险发生因素也比较多,而在这种状态下,各个风险因素和外界的交叉影响就导致风险的发生呈现出一种多层次性。

三、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中所存在的风险

(一)生产风险

企业海外投资的过程中,受东道国政治环境、生产原料、器械设备、技术人员、生产工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它们均会导致产品在生产环节无法按照规定完成生产计划。但是,产品的生产作为企业海外经营活动开展的第一环节,它对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虽然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对于海外投资企业来讲,企业的预期收益往往是依靠生产资料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转化成产品来决定的。企业海外投资生产中,因对当地生产环境认识程度的不足,任何一个细小的因素都会影响企业生产的完成度,而产品生产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对整个企业的经营产生一种恶性循环。所以,在企业海外投资的过程中,生产风险的规避非常重要,也是很多企业海外投资中都会面临的一种风险类型。[3]

(二)销售风险

销售风险就是企业产品海外销售中所产生的一种风险类型,它的发生主要是因产品生产过剩、海外销售市场认识不足、销售渠道不畅通所导致的。首先,企业产品存在生产过剩的问题,导致生产量大于需求量,产生产品滞销,但因海外投资企业所在国和投资国环境差异的存在,销售风险是不能避免的,还需企业在产品生产前就对市场做好准确、客观的分析,这样才能减少企业海外投资中的销售压力。其次,因每个国家和消费者所需产品的样式、品质和价格都存在差异,若产品无法被海外投资国所认可,这就存在着产品滞销的风险,而要想减少这种风险的存在,还需加强对产品的宣传力度,丰富产品的种类,提升产品的质量,合理调整产品的价格。最后,销售渠道作为提升产品销售力的一个重要内容,海外投资企业在进入到新市场后,需要积极打开销售渠道,提升销售量,降低销售风险。

(三)投资决策风险

企业海外投资管理中,其存在的投资决策风险主要存在于投资区位选择风险、投资项目选择风险、投资方式决策风险三个方面。在投资区位选择风险上,企业海外投资区域的选择会受到地理位置、文化差异、民族宗教等因素的影响,而我国企业对亚洲地区的投资偏爱,正是因国家地理位置较近、文化差异较小的影响,和其他地区相比风险较低,稳定性较高。在投资项目选择风险上,因不同国家间消费动态不同,企业若在投资中没有对他国的市场环境进行充分的了解,没有实时掌握全球市场的动态信息,不仅会导致风险隐患决策的出现,还会导致经济收益受到损失,导致整个投资活动的失利。在投资方式决策风险上,很多企业的投资方式都是以跨国并购为主,这主要是投资企业在财力、资源、实力比较雄厚和充足的情况下,跨国并购具有降低成本风险、双方资源共享、收益获取较高的优势。因此,企业跨国投资的方式还需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和战略目标合理选择。

(四)财务管理风险

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中,财务管理风险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它作为企业海外投资活动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风险因素,是指公司内部不合理的财务构成、筹集资金不当所导致企业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性。[4]目前,企业海外投资活动不仅有实体性的投资,还有很多金融性质的投资,这种投资环境的存在就导致企业财务管理中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而杂,而资金的运用、管理和各国财会之间的差异,都导致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的存在。而在此基础上,不仅各国之间财会制度的差异会引发一系列的风险,企业资本构成状况的不合理以及利率的波动均会引发各种财务风险,给企业的收益带来严重的影响。

四、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加强海外投资的宏观调控和指导

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中,面对各种风险要想有效规避,还需加强对这类投资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工作。首先,政府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一些具有指导性的投资信息,在投资形式和方式上给予政策性的指导,以帮助企业降低海外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并加强对企业风险管理咨询机构的培训,形成一个系统的海外企业风险诊断制度。当然,风险的诊断也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企业自身还需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展开针对性的咨询,从整体上提升企业境外投资的效率。其次,针对我国民营企业审批放权不足的问题,简化海外投资的审批手续,适当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开展国际业务,给予竞争力较强和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一定的投资自主权,以增强企业海外投资管理的灵活性,提升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再次,针对海外投资项目和投资行业的管理问题,采取投资申请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将海外投资分为鼓励性和限制性两种投资项目,按照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对外投资产业方向展开合理规划。[5]最后,加强海外投资信息交互平台的建设力度,让企业能够在这一平台中准确掌握当期或之前海外投资的存量和流量变化情况,全面掌握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和行业区域分布情况,以及发展现状,减少企业海外投资的盲目性。

(二)主动防范海外投资中的商业经营风险

和国内经营中所存在的风险比较,海外经营中的风险不仅较大,还具有难以预测的特点,更是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内容。针对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中的商业经营风险,跨国企业需要从四个方面给予防范:第一,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提升企业产权结构的清晰程度,在完善的治理结构中保证企业内部各部门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转。第二,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诊断制度,加强对企业日常风险诊断程序化的分析和处理,这不仅降低风险的处理成本,还能有效预防突发性风险的发生。第三,充分发挥企业的竞争优势,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海外投资的过程中,投资项目向优势较高的产业和产品聚集,通过合资开发和战略合作等形式,提高自身的创新技术,形成自主核心技术,以提升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以及风险的抵抗力。第四,明确企业海外投资风险决策的权限和责任,在管理上既不过严,以保证其经营活动中的灵活性,也不能过松,以防止海外企业投资自行决策中投资失误和失控行为的发生。

(三)充分利用海外投资保险的风险分散功能

在现行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其涉及的功能有损伤补偿、市场开拓、融资便利、信用提升、风险管理五个方面,在运用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它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选择合适的投资保险模式,目前,国际上的海外投资保险模式主要有以美国模式为代表的双边保证制度,以德国模式为主的单边保证制度,两组制度各有利弊,选择不同的投资保险制度,所关系到的海外投资风险防范和补偿内容也有差距,而当前比较流行方式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灵活使用。第二,选择合适的海外投资保险保单产品,就目前海外投资中所存在的股权保单、债权保单、租赁保单等形式而言,股权保证以承保投资者投资的资本和收益为主,适用于股本投资;债权保单以承保债权融资的本金和利息为主,适用于银行带环和其他债权性的融资;租赁保单以承保租金收益为主,适用于租赁。海外投资保险产品的选择中,若选择合适,能有效防范海外投资中的经营风险。[6]

(四)建立海外投资安全监控的会计管理体系

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管理中,海外资金的安全性和财务审查机制的建立非常重要,也是保证企业财务得以动态监测,有效规避企业海外投资经营风险的重要内容。在保证投资的安全性上,可根据企业海外投资和经营管理的特点,建立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信息优势,以会计监督为核心的投资风险管控体系。[7]在这个体系中,加强对海外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制,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机制,以有效解决企业与海外投资风险相关的财务预警、决策、预测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海外投资运营即会计信息联动平台,做好企业会计信息生产角度问题、会计核算规制的设计问题、投资所在国的法律环境和会计规范的适应问题;建立海外投资的绩效监督体系,以负责海外投资企业的资本投出安全监控、审计和绩效评价为主,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上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结语

第3篇

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新特点

经济发展理论表明,发展中国家为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经济的赶超战略,进行有效的海外直接投资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根据Dunnling的投资发展阶段理论,借鉴国际经验,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一旦达到2000美元,产业结构就应进行调整,把一些生产能力过剩的产业转移至海外,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极为迅猛,部分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已经具备海外输出资本的基本条件。

中国海直接投资目前具有如下新特点:

从投资主体看,所有制类型日益多元化,国有企业比重有所下降。海外直接投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业、集体企业及联营企业等类型。民营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中地位日益突出。

从投资行业看,涉足领域不断扩大。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已从过去以贸易领域为主,逐步拓宽到资源开发、工业生产、农业及农产品开发、商业零售、咨询服务、研发中心等行业在内的更广泛的产业领域。2005年我国海外直接投资中,制造业和采矿业都占了2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占了26%,海外承包工程涉及的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电子通讯和电力工业都在快速地发展。

从地域流向看,海外投资对象国逐步增多,亚洲地区仍是重点。中国海外直接投资从起步时先进入香港地区,到目前已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了8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90%以上的国家中有中国直接投资企业,欧洲有80%;,非洲有79%。

从投资方式来看,跨国并购趋势加强,成为当前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在过去的两三年里,中海油、联想、海尔等在国际市场上不断涉足跨国并购领域,2005年,我们跨国并购占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57%,2005年甚至被称为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年”。中国企业集群式投资显现。国内企业也开始尝试集群式“走出去”路线。为推动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今年我国启动了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工作。目前已确定首批八个合作区项目,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新趋势

根据近几年的发展状况预测,今后较长时期内,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将呈现出以下主要趋势:

投资规模将继续快速扩大。中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已步入海外投资快速增长时期。海外直接投资将由传统制造业逐步向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拓展,跨国并购在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将得到巩固。有学者预计2006至2010年五年问,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累计600亿美元,2010年将达到176亿美元,年均增长22%。

制造业海外投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制造业生产能力很大,国际竞争力较强,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些行业已产能过剩,对外贸易摩擦增多。今后,出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拓展市场的需要,也为了减少贸易摩擦,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制造业企业将加快海外投资,逐步实现市场、外贸方式和原产地的多元化。

民营企业成为生力军,大型企业龙头作用继续增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发展的环境得到法律保障,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已在国际市场上崭露头角,并将以其明晰的产权、灵活的机制,以及快速反应能力成为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生力军。民营企业在中小技术产品、差异产品、服务行业的竞争力将得以发挥。中国大型企业国际化经营经验日渐丰富,国际竞争能力和整体实力不断增强,龙头作用将进一步显现,中国跨国公司也将更具规模。

投资战略模式转变。海外投资企业从最初的单纯获取资源和市场,转变为通过海外投资实施全球战略,开始从生产要素、市场、多种资源总优化配置角度实施全球化,利用投资整合海外资源,获得技术,得到营销网络,增强竞争能力。

进一步促进海外直接投资的对策

当前,阻碍中国海外投资迅猛发展和效益提高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海外直接投资的宏观管理还不成熟。我国目前还缺乏一整套促进和管理企业海外投资的法规和制度,也没形成一套健全的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的社会服务机制。二是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微观管理也不成熟。企业缺乏海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存在短视行为;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制度、财务混乱;从事跨国经营的高级管理人才还比较欠缺。

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促进和优化海外直接投资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营造良好海外投资环境

加快海外投资立法,逐步完善促进体系。推动海外投资立法进程,保证企业海外投资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制定相关法规条例,在财政、金融、税收、外汇、保险、出入境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促进政策,积极构建境外投资担保制度,鼓励企业境外投资办厂,提高企业海外投资的积极性。

加强指导和信息服务能力。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能力和愿望的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提供权威性的海外投资市场导向信息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要完善海外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信息服务,明确中国境外投资的鼓励重点、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提供以及相关国家的经济结构、发展水平和投资环境等情况,促进企业充分了解东道国情况,减少盲目性和投资风险,提高海外投资的成功率。

增强协调保障能力。利用多双边磋商机制,加强与东道国政府的交流,及时协调解决我国驻外中资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依法保护中国投资者和境外资产的合法权益。加快签署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推动中国企业集群式海外直接投资。商务部推动在境外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设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牵头实施单位和实施方案。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也将有力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为密切中国与东道国的经贸合作做出贡献。

企业在海外投资中提升竞争力

稳步推进,制定积极稳妥的海外投资战略。中国企业大多没有海外直接投资经验,海外发展的持续性和整体布局性就较差,导致企业在全球市场的初期竞争中缺乏后劲。且有的企业在投资前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匆匆决策,往往也导致投资后经营效益不佳。

要加强设计研发,提升高端价值,提高本土化生产水平。本土化生产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成功的根本标志。如何在设计研发上使产品不断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要则是竞争当地市场的关键,也是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中能否获得高额回报的关键。

第4篇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单边模式双边模式混合模式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verseasinvestmentinsurancescheme)又称海外投资保证制度(investmentguaranteeprogram),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或保证,投资者向本国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赔偿其损失的制度。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在获得批准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国际法条文中,通常用“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代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承保范畴的区别: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国家政府支持下的一种特殊的保险制度,承保范围只限于政府指定的政治风险;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不仅包括对政治风险的承保,而且也包括对非政治性的商业风险的承保。赔偿方式上的区别:投资保证,一般对所受损失进行全部补偿;投资保险,只按投资的一定比例并且基于一定条件进行补偿。从功能的联系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鼓励、促进、保护本国海外投资而建立的保障制度。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几种类型介绍

(一)双边模式

双边模式是以双边保护协定的存在作为承保海外投资风险的前提,即美国与东道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者只有在于美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可以申请保险。当规定的政治风险出现,美国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后,就取得了法定的代位权求偿权。美国政府就有权向东道国索赔。

(二)单边模式

日本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与美国截然不同的单边模式。即不以日本同东道国订立的双边保证协定为前提,只依据日本的国内法,就可以对海外投资进行保险。

(三)多边模式

多边模式又称混合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多边模式将双边模式与单边模式结合在一起,以双边模式为主,以单边模式为辅,比单纯的双边模式和单边模式更具有灵活性。即与德国订有双边保护协定的东道国采用双边模式,未与德国订有双边保护协定的东道国采用单边模式。将单边模式与双边模式结合在一起后者,交相为用,以便更好得促进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保护海外投资。

三、关于建立我国海外头投资保险制度模式选择的几种学说

目前,过于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学界的学说基本可以归纳为三类:

第一种主张,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采取日本式的单边主义模式。即投资保险制度不以投资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制度为法定前提。主张单边模式的理由是,我国与他国订立的投资保护协定数量并不多,若实行双边模式,会使许多在没有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的投资者,得不到投资保险的保护,即投资保险制度不以投资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制度为法定前提,也会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发挥作用的范围受到限制。

第二种主张,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实行美国式的双边主义模式。即,投资者只能在与母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能加入保险。也就是将国家间的海外投资保护协定作为投资母国国内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定前提。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最大的优势是,有利于代位权的实现。

第三种主张,采用德国式的混合模式。一部分学者主张,采取单边模式还是双边模式要依东道国的政治风险的大小而定,对于在政治风险小的国家投资,采取单边主义的模式,对于在政治风险大的国家投资采取双边主义模式。另一部分学者主张,对于在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国家投资,采取双边模式;对于在没有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采用单边便模式。

我国在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海外投资的发展现状。依据现实,根据实际需要,全面考察三种制度模式的利弊,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模式设计。

四、单边模式与双边模式的比较分析

就双边模式而言,他有许多单边模式所不具备的优点:

1.双边保险制度可以解决本国政府在私人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代位权中的出诉权问题。出诉权是指,投资国母国政府将本国海外投资保险的保险机构的向东道国政府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请求提交国际法庭,或通过外交渠道支持这种代位求偿请求权的资格。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经常出现投保人国籍不连续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诉权是否要遵守国籍连续原则,国际上尚无共识,而双边保护制度中投资国和东道国可以通过签订条约商定是否适用“国籍连续”原则。

2.双边保险制度能加强本国海外投资的保险机构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效力。投资母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通过代位权的行使将投资者与东道国的经济关系转化为投资母国同东道国间的官方的关系。对于求偿主体的变更往往会遭到东道国拒绝,在这种情形下,承保机构可以寻求外交保护或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然而外交保护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和严格原则的制约,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可以使代位权确定化、公法化,为保险机构代位权的实现提供了充分有效的制度保证。

但是,双边模式的保险制度和单边模式的保险制度相比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双边模式的保险制度,以投资母国与东道国的双边保护协定为前提,这就排除了一部分与投资母国未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无法享有投资保险制度的保护。而单边模式投资保险制度下的海外投资者不受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限制,在任何国家地区投资的海外投资者都可以受到平等的保护。但是单边制度下通过外交权途径行使代位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国籍连续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卡沃尔条款”的限制,这些限制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施行处于不确定状态。

五、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双边模式的确立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海外投资发展的现实以及我国国情,我国适合采用美国式的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双边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能保证海外投资承保机构的代位权的实现。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承认两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代位权的前提下,国际法上的履约义务使得原属国际私人契约关系的这类代位赔偿关系上升为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从而使得海外投资行为受到国际法层面的保护。相对单纯依靠外交权追偿的单边保证模式,双边模式可以有效地消除东道国政府援引“卡沃尔主义”条款拒绝投资母国依据外交保护提出国际索赔。也可以避免因“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国籍持续原则”给纠纷处理带来的不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利于代位权的实现。根据国际法原则,国家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将本国的意志施加给别的国家,因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权利——代位权,只有在东道国认可的前提下,才可以顺利实现。因而双边模式是在两国订立双边投资保障协议的前提下,投资母国的代位权得到东道国的认可的前提下实施的,因而双边模式更有利于代位权的实现。

通过外交保护来行使代位权相比通过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来行使代位权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外交保护权只有存在投资者在东道国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公正待遇时,东道国不提供救济或救济不合理时,投资者要求母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保护。但实践中外交权的行使是相当琐碎复杂的。在国际惯例中,国家代表投资者通过外交途径向东道国求偿,要受到严格的条件(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国际持续原则)制约。除非投资者得不到东道国合理的司法行政救济,否则外交保护权利是不可以行使的。同时,要求投资者受侵害期间或提出外交保护时属于被请求国国民。可见如果不符合“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国籍持续原则”,便会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代位权的实现受到阻碍。除此之外,“卡沃尔主义”被拉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认可,投资者只有在放弃外交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在东道国投资。目的在于防止发达国家滥用外交权以此损害东道国的国家利益。我国目前海外投资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在这种单边模式下,通过外交途径来实现代位权是相当困难的。

双边模式可以快捷地解决投资争议。从对海外投资者提供的保护的实际效果来看,双边保护模式能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潍坊学院教师王春燕认为,投资者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不仅要看投资者的损失能否及时得到赔偿,更要看赔偿后投资者能否尽快摆脱与东道国的投资纠纷。效率对于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在单边模式下,投资者只能在用尽当地救济之后,才可以向母国寻求外交保护,此过程耗费时间和精力使整个运作过程效率低下。而双边模式下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使投资者及时得到赔偿,尽快脱离纠纷,把精力尽快地投入到建设投资项目中去。及时得到赔偿、尽快解决纠纷是投资者投保的真正目的,卷入无休止的繁琐的政治纷争绝非投资者所愿。所以,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能使经济纠纷通过商业化途径解决,避免了国际经济纠纷的政治化。

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降低政治风险的可能性。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仅有“防患于未然”的功能,也有“补救于已然”的功能。在单边模式的保险制度下,投资国与东道国之间没有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东道国的政治风险活动不受协议约束,同时对投资国没有保障对方投资安全的义务。这就造成了在东道国制造有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就可以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尤其是在某些发展中国家,事后利用“卡沃尔条款”来拒绝投资母国的外交保护。而目前,我国的大部分的海外投资在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相对政局动荡、法律不健全,采用单边模式风险太大。而双边模式与单边模式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投资母国与东道国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两国之间的关系由具有平等地位的国家关系,转化为东道国对投资母国具有保护其投资安全的国际义务的关系。在东道国违约时就不得不顾及由违约导致的国家责任。在制造政治风险时就会有所考虑,从客观上降低了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

用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确立,应由我国的现实国情和投资发展的现状来决定。即根据国情需要,如何最大程度上维护好国家利益是选择投资保险制度模式的根本标准。双边模式最大的缺陷在于使投资东道国的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这个缺陷与投资母国代位权的顺利实现相比,似乎是微不足道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整体水平比较弱,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海外投资的规模、质量、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还是资金不足,所以引进外资和国际融资一直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主旋律。目前,国家也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但是国家的政策只是鼓励、支持,不是大力提倡。我国的海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还不成熟完善,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引导。而双边模式的保险制度,可以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向与我国订立双边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这样的国家一般与我国的关系比较友好,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发展相对稳定完善,在这样的东道国投资会更有利于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对海外投资的引导调控作用是单边模式的保险制度所不具备的。

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事业的发展也至关重要。根据国际惯例,海外投资保险都是由国家财政支持,一旦代位权无法实现,就等于用国家财政补贴私人海外投资的由政治风险带来的损失。这对于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对海外投资事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辅相成,不可分而治之。国内法层面上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需要国际法层面上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支持。国际法层面上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具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国内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补救损失于已然”,两个功能相互补充、相互作用,从而防范风险的发生,补救风险带来的损失,促进我国海外投资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与世界100多个国家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已经包括了我国海外投资的相对集中的20多个国家,其中绝大多数条款都规定了“代位权”,而且目前签约国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这样从签约的数量和范围上看基本能满足我国海外投资处于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双边模式顺利的解决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最核心最关键的代位权问题,具有单边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根据我国国情,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对海外投资的长远发展都十分有利。

参考文献:

[1]余劲松.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997.

[2]王传丽.国际经济法.高教出版社,2005:367.

[3]王春燕.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法律模式研究.湖北法学,2007,(02).

[4]孙晓晖.借鉴外国经验,构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信用保证制度的设想.财经研究,2001,(3).

第5篇

关键词:海外投资;收益;分析

中国企业轰轰烈烈地走出国门,进行海外投资,但是投资的收益与投资的预期差距较远。据世界银行估算,1/3的中国对外投资企业是亏损的,1/3盈利,1/3持平。而中国一些学者和专家认为,实际情况可能比世界银行的估计还要严重。在2002年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国际竞争力评价报告中,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低下,几乎属于最低的20%之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提供的调查显示,中资企业境外投资不赚钱甚至赔钱的,约占67%。沿海地区过半数的企业海外投资是不成功的,真正成功的企业仅占10%左右。广东省在香港的企业有600多家,很多公司管理不善,亏损严重。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收益不佳,收益和投资不成比例,实际收益远远低于投资的期望。

一、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收益不佳的表现

(一)区位选择不当引发的收益不佳

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区位选择不当,对区位内的风险估计不足,产生严重的问题,企业损失很大,引发收益不佳。例如:2005年联想用12.5亿美元收购了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制造公司(IBM)的PC业务,美国国会议员理查德・达马托向国会提议审核联想计算机的信息安全,使联想的业务发展受到制约,联想集团海外发展困难重重,加上美国严格的劳工法,使得企业难于破产,只能苦苦挣扎,更无法谈及提高收益。2004年中国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在巴基斯坦被绑架,2005年1月,8名中国人在伊拉克被绑架。2007年1月,先后有5名和9名中国工人在尼日利亚南部的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遭到武装分子劫持。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二)对当地环境不了解引发的收益不佳

企业自身对当地环境不了解,尤其是人文环境不了解,使得投资困难重重,收益及其不佳。例如,2004年上汽用5亿美元收购了韩国的双龙汽车公司。双龙汽车的收购,使中国在韩国投资引起韩国普通民众的反感情绪。不满的情绪很快蔓延到消费领域,减少购买,再加上经营不当的问题,曾经辉煌的收购投资以申请破产告结。2005年委内瑞拉政府宣布,把外资控股或独资的石油、能源类企业收归国有,外资方不能控股。因此,在委内瑞拉投资石油、能源的外国公司损失巨大。

(三)投资策略不当引发的收益不佳

在2002年开始的海外直接投资热潮中,企业更多的是看重被并购企业的技术、市场或资源状况,而对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具体环境与自身状况是否适合考虑较少。例如:2005年,中海油斥资185亿美元收购美国第石油公司尤尼科,因美国国会的阻挠而失败。对海外投资环境考虑不周,盲目投资,策略不当,这种方式的投资给海外企业后期的发展形成巨大隐患,投资收益非常困难。

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收益不佳的原因

(一)海外投资历程短,经验匮乏是收益较差的直接原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是在2003年以后,发展的时间与发达资本主义20世纪60年代的对外直接投资相比,时间短,在几年的时间对外直接投资迅猛发展,其蕴含的风险及问题非常多。投资经验缺乏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投资经验的缺乏与讯息的获得有极大的关系。国内企业一般缺乏具有研究国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对投资国经济法律了解透彻的人才,信息的缺乏加上人才的缺失,企业在进行决策中难免依靠国内经营的经验,而国内经验在国际上很难行得通。联想的海外困境和韩国双龙的破产就是典型的缺乏经验。这两个2005年的投资明星,一个是被国外的劳工等法律制度困扰,一个是被韩国的民族情结和害怕中国强大的情绪打倒。虽然原因不同,却殊途同归,结果都是缺乏海外投资经验。

(二)融资渠道不畅是收益不佳的客观原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国有大型企业投资存量的比重超过81%,这类企业在投资初期得到国家政府的资金帮助,但政府资金来源的最大问题是后续较差,一旦这些企业在海外短时无法获利,想从政府这里再获得较多资金就很困难,因为政府资金有限,因此海外投资资金短缺现象比较普遍。中国金融市场还不完善,目前国内尚未形成完整的为海外投资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机制,国内银行难以评估海外投资的信贷风险,还不能有效地为海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融资。企业从海外市场融资也很困难,企业自身的实力较弱,在融资环境良好的国家难以开展;在投资的东道国融资环境较差时融资变的根本不可能,境外企业缺乏一个正常的融资渠道,难以有效做到融资成本最小化,中国海外企业很难获得后续发展资金,甚至在经营过程中的短期资金需要都很难得到满足,这直接制约了中国企业海外的经营与发展。

(三)缺乏核心竞争力是收益不佳的根本原因

中国企业国内生产国际销售的竞争力是中国廉价的劳动力,但国际投资的竞争力却十分薄弱。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一个企业要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具有3个方面的优势:所有权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东道国的区位优势。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首先是所有权特定优势不明确,企业缺乏核心的竞争力。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就会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就不可能拥有更多的客户资源,联想的海外投资中缺乏核心竞争力是其投资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核心技术,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要想取得最终的成功更是不可能的。中国目前就整体而言,在技术创新方面还比较落后,中国的许多企业,在技术上多数尚处于引进和消化国外技术基础上的创新阶段,加上受研发投入水平的限制,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在技术上都没有摆脱对国外的依赖,即便是电子产业这种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发展过程中也是处于产业链的末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没有真正的核心技术就没有竞争力,没有竞争力就不会有长久收益。

三、提高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收益的策略

(一)选择与投资项目相匹配的区域进行投资以提高收益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历程很短,对外界情况了解很少,企业在作决策时常常看的是市场份额和机会,但是其中很多因素都可能限制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的收益,因此对投资国环境进行全面地分析,选择与企业相匹配的区位进行投资,以提高海外投资的收益。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见表1)。

投资历程短,并不是不可克服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对照所列因素对投资国进行评估,如果企业可以克服这些因素,则可以进行直接投资,如果企业不可以克服这些因素,则不要贸然投资。例如,中国某企业是一家有特色的餐饮业,其在海外投资的过程中,针对当地劳动力价格高的问题,可用提高产品的价格来应对。如企业是一个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科技含量低的企业,则在劳动力价格高的国家很难站稳脚跟,这些企业应该选择劳动力价格低于中国的区位进行投资。选择与投资项目相匹配的区域进行投资是提高收益的前提。

(二)建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国内外融资平台

中国海外直接投资自有资金普遍短缺,跨国经营中资金问题是一个显著的瓶颈。因此,解决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融资问题,对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首先,应该建立国内海外资金融资平台,中国企业在国外受到较多的融资限制一时难以克服,因此,在国内建立相应融资渠道,以解决企业短期资金缺乏的问题。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核心是海外企业很难用自己海外企业担保进行融资,因为国内银行对海外资产的处理比较困难,因此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用国内企业担保为海外筹资。其次,积极引导企业海外融资,政府可以通过官方外交建立海外融资渠道,以政府信誉担保,使企业在海外融资市场上获得资金。融资渠道畅通,后续资金有保证,使企业收益提高的必要条件。

(三)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有无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关键,在现有的基础上发掘企业竞争力是投资收益的保证,对外直接投资不一定要有制造飞机的技术,而是要有竞争力的特色技术。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要对自身进行评估,找出自己立足海外的优势,如无任何优势可言,就不要盲目投资。当然,投资优势也是多种多样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有自己的特色产品:这类企业有自己的秘密技术,像可口可乐公司的配方保密,虽然没有高技术,却有自己的商业秘密。此类企业就是一类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比如医药、餐饮行业等。

企业有自己的管理特色:这类企业在产品上并无过人之处,但在企业管理上有自己的特色,员工素质很高,采取柔性化管理,员工乐于奉献,增加企业的竞争力,此类企业就是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比如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企业有自己的资金规模优势:这类企业资本雄厚,规模庞大,在市场投资过程中以资本取胜,虽然产品特色一般,在国际市场上却能站稳脚跟。如中石油、联通公司等等。

因此,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多方面的,在科技领域竞争力短期内无法提高的情况下,培育多种多样的核心竞争优势是提高企业海外受益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杨文.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基于中国企业500强和世界企业500强对比数据的研究.[D].暨南大学,2008.

2、张树明,徐莉.中国企业FDI的海外进入模式及其投资绩效的实证研究[D].山东大学,2008.

第6篇

中国大规模的海外投资被视为“中国崛起”的新标志。然而,海外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资产份额的快速提升,也意味着海外投资风险的日益加大,中国要学会跨国投资的风险管理,提高中国的海外经济利益。

首先是投资保护主义风险。近几年,发达国家以威胁国家战略安全为由,使中国企业海外资产并购频频受阻。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显示,中国对美国历年投资存量仅为23亿美元,是美国外资直接投资存量的千分之一。深处债务危机困扰的欧盟对中国企业的并购也深感不安。近期欧盟有意效仿美国在1975年成立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希望设立一个新机构负责对外国企业投资和收购本国企业进行安全审查。此外,部分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提高了外商直接投资的成本,使中国海外投资遇到阻碍。与应对关税战相比,遏制投资保护主义的难度要大得多。世界贸易组织(WTO)可以裁断全球贸易争端,但全球还没有一个与WTO相等同的机构来解决投资争端,这种风险更难驾驭。

第二,海外投资成本上升风险。比如,中国每年从澳大利亚进口大量资源。然而,继欧盟率先通过碳排放交易体系之后,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近期宣布,计划在明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碳排放税,三年后还将引进碳交易排放机制,以降低澳大利亚碳排放。目前公布的受控于碳价的企业名单包括:国际电力、TRU能源等电力企业,布鲁斯科等钢铁公司以及力拓、必和必拓和伍德赛德等矿产资源和石油巨头。将被征收碳税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到了澳大利亚总排放量的60%以上。这也意味着,今后对矿产资源丰富的澳大利亚进行直接投资,其投资成本上升的不确定性开始变得越来越大。

第三,海外投资战略缺失风险。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排名更能说明问题。在全球128个参与排名的国家中,2003-2005年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绩效指数(OND)为1.139,全球排名第67位,而该指数2007年以后再次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绩效非常低,意味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不高,效益较差,严重缺乏海外投资的所有权优势。

第四,海外资产汇兑风险。近年来人民币不断升值,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汇兑风险越来越突出。特别是2008年以来,中国海外企业屡屡蒙受因汇率剧烈波动而带来的巨大损失。

当然,更不可避免的是国家政局动荡等带来的不可抗力风险。海外投资活动具有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中国企业在投资意愿高涨、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必须重视日益复杂的海外投资环境。今年以来,中东、北非局势动荡让在这些地区拥有大量投资、工程承包、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国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因此,海外投资不能仅仅考虑规模和速度,而要考虑如何利用全球分工体系和产业链,增强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要素跨国整合能力,以产业增值链为纽带开展海外投资。

第7篇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 机遇和挑战 国际化经营

1背景

“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是全球化潮流中的重要发展阶段和主要经济内容。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中国企业逐渐由以出口为参与全球分工的主要方式转向对外进行直接投资。自2006年起,中国已经连续五年位列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首位。在全球经济持续衰退的背景下,中国企业的购买力逆势而上,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对外投资时代已经到来,目前是中国企业加快对外投资、“抄底”海外资产缩水企业的大好时机。但更多的学者认为,海外资产缩水企业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更多的可能是“陷阱”而不是“馅饼”。

2 中国对外投资发展历程

中国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阶段大致符合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所划分的四个阶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1年):人均GNP低于400美元。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起步阶段,中国刚开始进行改革开放。本阶段企业规模小,资金缺乏,对外投资主要以政府行为为主。

第二阶段(1992-2004年):人均GNP在400到1500美元之间。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阶段。但同时对外直接投资增长发展不稳定,存在大起大落的特征,主要是因为此阶段中国的经济体制正处于深化改革中,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弱。

第三阶段(2005年至今):人均GNP在2000到4750美元之间。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稳定、持续增长阶段。中国经济实力有较大提高,一大批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开始拥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长。

3 对外投资存在的问题

自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危机以来,全球陷入经济寒冬期,大量国外优秀跨国企业倒闭和资产缩水,而中国依然保持较高的外汇储备,这就为拥有较多资产、急需提升企业知名度、进行企业扩张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绝佳机会。但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败多成少,大多以“分手”收场。中石化总价185亿美元的瑞水Addax收购失败,中铝注资力拓告吹,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胎死腹中,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止步于美国政治压力。这一系列海外收购失败的案例警示我们中国的对外投资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要把机遇转化为成功还必须克服各种挑战。

首先,从宏观方面来说,政府对海外直接投资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和规范布局。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由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及各重要部门各地方政府管理,过于多元化、分散化。企业海外投资融资难,中国企业的自有资本到境外以后,没有中国的银行跟进;同时很难得到对方金融机构的授信。大量民企在境外进行金融活动相当困难。同时,我国缺乏完善的对外投资统筹规划,在指导企业海外投资方向、重点、规模、战略及人才提供上略显弱势。

其次,从微观基础来考查,海外投资企业投资决策及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中国海外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缺乏应有的经营自由权,无法对国际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第二,海外投资企业的经营一体化程度低。第三,海外投资风险意识不强,盲目“豪赌”。第四,中国本土企业并购海外企业,还面临着如何协调和融合东西方企业文化的问题。

4 对中国对外投资的对策建议

首先,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第一,政府应该完善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明确对外投资目标,设定对外投资统一管理机构。同时,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应该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第二,政府应该在海外设立经贸合作区,形成集群优势和抗风险能力。政府可以集合所有资源,比如将孔子学院向经贸合作区集合。第三,深化政企分离,提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自主决策权,提升其海外竞争自由度。第四,设立企业考核制度,加强对企业对外投资的考核审查,控制风险。

其次,从企业方面来说,企业实力需要与跨国经营相协调。中国企业国际化主要依靠企业本身实力。实力包括硬实力和软实力,而软实力又是我国企业的软肋,我们的企业在理念、人才、跨国经营方面存在差距,需要增强三个方面的认识:一是,要正确认识外部世界,跨国投资已经跨文化、跨制度、跨生活习惯、跨待人接物等,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和理解;二是,要正确认识“走出去”的目的不仅是赚点钱拿回来,而是要在当地长久生存、发展下去;三是,要正确认识理解社会责任问题,修路、建学校等只是部分,关键要了解东道国的利益需求、各界的诉求。

最后,海外投资企业应该实现横向和纵向的经营一体化,不是互相压价而是“抱团”。由于企业的海外投资往往能够带动整个产业以及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各海外投资企业应该加强合作形成集合优势,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

5 结论

中国对外投资起步晚,发展快,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为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创造了绝佳的海外扩张机会。中国企业在全球大手笔买下国际知名企业同时不能忽视海外投资的风险,唯有政府大力扶植和企业提升自身实力才能在对外直接投资上越走越远。

我们在“引进来”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和中国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迫使我们必须像重视出口一样重视对外投资,从出口发展到对外直接投资,适时地“走出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加积极地应对全球化的挑战。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金融海外战略 支持体系 政策措施 基本思路

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1-034-04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目的在于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对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海外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经济行为,一些国际经验较为欠缺、竞争优势并不明显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难以解决海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和风险保障这两大“瓶颈”问题。为帮助“走出去”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做大做强,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对海外投资金融支持体系进行战略性安排,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入手加大 “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这既是世贸规则下所允许的政府干预与扶持行为,也是“走出去”战略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构建“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的总体思路

正常市场条件下,商业性金融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融资主渠道,但海外投资活动中的高风险性及国家风险因素等特点,使商业性金融在很多具体领域与项目上不敢、不愿或无力涉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海外投资发展初期,由政府提供后盾支持的政策性金融一般都是金融支持的主导力量。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支持,通过向海外投资企业及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条件相对优惠的融资支持与风险保障,使海外投资的起始风险点相对降低,从而使社会中商业性资金介入意愿增强,吸引更多资金参与海外投资。当海外投资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商业性金融进入的深度和广度足以支撑企业发展时,政策性金融再逐步淡出,从而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目前,我国海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海外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商业性金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大多不愿意承担企业发展初期的风险,贷款条件苛刻且金额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政策性金融虽然承担了较多的金融支持职责,但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僧多粥少”的局面不可避免,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当确立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商业性金融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同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辅助与补充作用,通过政策性金融的拓展,带动更多商业性资本和民间资本介入。

二、围绕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要求确定金融支持重点

走出去”既是企业战略,也是国家战略。在金融支持方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合理进行分工,突出支持重点,充分体现海外投资的国家利益和产业政策导向。

(一)根据企业类型确定支持重点

从投资目的上看,“走出去”企业大致可以分为资源开发、市场开拓、技术和品牌获得以及劳务输出四种类型。其中,资源开发型投资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张局面、保证工业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应当对这类投资提供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对资源开发业的投资。由于这类投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也大,为保证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供应,国家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由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包括前期费用、勘查资金、专利使用费、其他取得资源开发权所需资金等。投资金额特别巨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可以采取股权融资的方式,先占有海外投资企业的部分股权,一旦企业经营步入正轨之后,再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的投资伙伴,从而分担企业的投资风险,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对于勘探开发境外石油、天然气、木材、矿产等国内短缺资源的企业,其自产产品运回国内,国家应当给予进口配额、税收和外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其他类型的投资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重点应当放在带有国际合作性质或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投资项目上,优先考虑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能够带动大宗物资出口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家电和轻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对于企业自主的投资行为,特别是一些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投资项目,则以商业性金融支持为主,要求其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充分发挥现有商业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的作用。与此同时,政府部门通过放松管制、简化手续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企业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在境内外融资,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二)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确定支持重点

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发展一般会经历四个阶段: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持续发展期(或衰落期)。一般而言,“走出去”的企业在前两个阶段各种投入比较多,流动资金短缺,由于在当地缺少信用记录,再加上经营情况不理想、不熟悉东道国的金融和法律环境等原因,“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时,国家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一方面通过提供优惠贷款、财政贴息、内保外贷、税收减免等手段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东道国签订投资保护协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避免企业因非正常原因遭受财产损失。一旦企业在国外市场站稳脚跟并实现盈利,能够凭借自身信用筹集资金,政策性金融就可以逐步退出,转而由商业性金融充当企业资金供应的主渠道。

(三)根据企业投资方式确定支持重点

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日趋多样化,除传统的设备、技术、现金投资外,逐步出现了并购、参股、换股或BOT等更为灵活的投资方式。2005年,我国通过收购、兼并实现的直接投资占到当年流量的一半。国内企业通过并购可将其优势与国外企业的强项相结合, 形成协同优势;或通过并购获得带有垄断性、稀缺性资源, 包括具有特殊价值的人力资源和专有技术等。随着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特别是随着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的提高,跨国并购将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大型跨国并购往往会涉及巨额资金筹集,不仅项目前期投资数额巨大,并购后的整合阶段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因此,能否获得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是并购成功的关键因素。为了积极有效地运用跨国并购方式,培养更多的世界级跨国公司,我国应当将跨国并购列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重点,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植和鼓励。对于采取现金并购方式的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团贷款、股权融资、对外担保等方式为其提供多层次的资金来源,外汇管理部门则适当放宽外汇汇出限制,满足其合理的用汇需求。对于采取股票置换、资产折股等其他并购方式的,有关部门要完善管理规定,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同时,我国还要大力推动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跨国并购中的专业顾问和媒介作用,积极开展银企联合或战略合作,鼓励企业采取股票上市、发行债券、杠杆收购、海外存托凭证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减少对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依赖。

(四)根据企业投资地域确定支持重点

境外企业出现“融资难”既有自身的原因,也与东道国投资环境欠佳有一定的关系。截至2005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遍布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还不够成熟,金融市场欠发达,对外国投资者采取一些限制性政策,致使我国企业在当地很难获得稳定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企业在这些区域的投资规模。从发展趋势看,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经济转轨国家)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庞大的消费群体,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增长较快,并且我国的许多产业相对于其国内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是许多国内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理想的目标国。为进一步拓展对外直接投资市场的多元化,鼓励企业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我国应当对这些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和双边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以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三、“走出去”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

(一)尽快研究制订《海外投资法》等专项立法,建立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系

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完整、全面规范海外投资行为的法律,立法滞后造成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不力等体制性问题,不利于我国对海外投资进行统筹规划,影响“走出去”战略的有序推进。为保证海外投资政策的系统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尽快制订《海外投资法》等相关法律,将现有的海外投资政策和条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的制度保障体系、监管和调控体系、金融支持体系以及市场服务体系。为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企业“走出去”,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海外投资法》应当对中国海外投资方向、投资主体、投资方式、组织结构、地域分布、产业布局、金融支持等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指导,同时加强对海外投资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避免恶性竞争。此外,《海外投资法》还应明确海外投资监督制度,对企业“走出去”以后的发展状况给予积极关注,注重提高“走出去”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境外项目的成功率、境外企业的存续率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应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国有企业,监管重点是建立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经营责任制度和健全考评、评价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民营企业,要着重防止投资移民、资本外逃和境外非法经营等问题。

(二)进一步改变“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便利

“走出去”必然涉及跨境资金流动,企业在外汇管理方面的需求主要有:取消在外汇资金来源审核、购汇审核、利润汇回等方面存在的不必要的限制;适当延长境内公司对境外投资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简化对外担保的审批和履约核准手续;放宽境外放款在资格条件和资金来源方面的要求;境内外资金集中管理和调拨;非贸易项下资金有效运作和高效管理;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等。随着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在外汇短缺时期形成的管理思路和政策亟需改变,外汇局应当在审慎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用汇和汇出的便利化程度,满足企业合理的业务需求。

(三)支持中资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战略,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本地化、多元化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实证研究表明,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增长和分布与一个国家的对外投资具有一致性,相关度几乎达100%。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奉行“跟随客户”的战略,大多以本国企业为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体。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为金融机构开展国际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时机。2006年,国内几家大银行都加快了海外发展的步伐,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银亚洲,中国银行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收购印尼Halim银行。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入股巴克莱银行,更是我国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中资银行通过在境外新设网点和开展跨国并购不仅能够增强海外竞争力和影响力,也可以为境外中资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实现银企战略合作。

(四)支持国内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满足企业“走出去”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目前,国内中资银行还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和明确的发展战略,同质化竞争严重,业务品种高度相似,客户群体相对集中,金融创新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落后于外资银行。由于对中资银行的服务不满意,一些有意“走出去”的企业都会考虑和外资银行成为全球合作伙伴。为防止优质客户流失,中资银行必须改变传统的盈利模式,加快金融创新步伐,针对不同类型的海外投资企业设计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如离岸金融服务、提供股权融资、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海外资产抵押贷款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品种。

(五)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改革政策性业务的运作机制

我国行使官方出口信用机构的职能、为“走出去”提供信贷支持和投资保险的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我国尚未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立法,在管理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例如,如何定义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如何确保有需要的企业能够获得低成本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如何处理银行因经营政策性业务造成的损失等。另外,对于一些高风险的海外投资项目,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尤其是一些动荡地区的海外企业,更是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为打消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顾虑,国家可以通过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保险来分担企业和银行的风险。目前,我国政策性保险的渗透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这里既有市场宣传力度不够、企业风险意识较差等原因,也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品种少、承保能力弱有一定的关系。要推动政策性保险的发展,必须多管齐下,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基金用于特定项目的保险,各级政府可以视情况对投保企业进行保费补贴,鼓励更多企业参保,同时企业也要强化风险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六)政府部门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资助等方式加强对海外投资的扶持,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的服务

在财税政策上,为了减轻境外企业的税收负担,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实行海外投资等损失准备金制度和国外纳税额免抵制度。对于企业的海外投资、资源开发投资、海外工程承包,允许将投资的部分金额计入“投资损失准备金”内,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如投资受损,则可从“投资损失准备金”中得到补偿。为了鼓励更多优势企业“走出去”,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国家还可以对海外企业提供财政资助,例如企业组团赴海外调查、对境外资源项目进行初步勘探、对其海外员工进行培训时,国家可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助金。在对外关系上,我国可通过经济外交,打开东道国的投资市场,不断拓展我国海外投资的多种渠道。为了保证海外企业的权益,确保最惠国待遇以及促进与缔约国的资金、技术交流,我国可与一些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充分保护。在信息服务上,为了解决海外投资信息不足的问题,我国应当构筑由政府和民间、专业团体与综合团体组成的信息收集、研究、咨询网络,使企业在“走出去”之前能够充分了解投资对象国的政治、经济动向、金融、税收、外汇等经济制度以及拟合作企业的基本材料和有关行业在对方国家的发展现状及前景等背景材料,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我国企业海外经营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