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3 17:12:2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设法规与工程合同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专业培养目标与方案的要求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西方国家有深厚的民主法律社会渊源,有关工程合同法律的研究也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一些论著千锤百炼成为经典之作,如《Hudson''''sBuildingandEngineeringContract》第一版发行于1891年,距今115年,现已发行第11版。西方的合同管理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前,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进入80年代,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1]。我国工程管理领域的合同管理理念是80年代以后才逐步引入的,与从事务及项目管理角度研究工程合同形成了较好的接轨,但是先天缺乏从法律角度对工程合同的研究。正是由于历史的空缺,工程合同法律意识缺少生根发芽的文化土壤。合同法律意识的缺乏不仅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上,也体现在我国工程管理的学术领域。田威先生(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长期在海外从事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曾经说过,中国工程师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和现场经验比外国人要强,但如果作为国际咨询工程师,欠缺的是经济、法律、海外工作经验。邱闯先生在他的著作《国际工程合同原理与实务》作了如下论述:我国期刊及书籍介绍国际工程合同的作者一般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些文章和书籍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般是从工程师的共识角度出发,可能会有以下局限性:(1)强调的是工程师的看法,而未论述法官、律师、法学家的观点。(2)缺少对合同条款的法律意义推敲;(3)强调明示条款的论述,缺少对默视条款的论述。中西方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历史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合同法律的研究,强化合同法律意识。要依靠教育弥补与西方国家存在的100多年的文化意识差距。
关键词:工程合同 风险管理 工程价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在工程项目建设当中,因为施工建设会产生很多合同,合同的内容又比较复杂,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这一概念虽然经常提起,但是到底什么是风险在学术界没有一个具备的概念,概括企业有关风险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认为是指在给定条件下可能结果之外出现的差异性结果。第二,认为所谓的风险实际是指预期状况与实际情况差异导致的损失的结果。从这一角度来讲。从这一角度来讲,工程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合同当事人损失的某种预期结果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性。工程合同风险的产生,主要受合同的定义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同风险分配、合同管理模式之间差异的影响,当然合同当中的计价方式也是影响合同风险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工程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确定风险、工程合同计价方式确定的风险、合同工程价款方面的风险、合同工期方面的风险、合同文件方面的风险和其它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可以说是息息相关,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工程合同当中,对于工程的施工建设有着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施工的方式、施工技术保障措施等等,在风险管理当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审核合同内容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其达到工程施工建设的要求。通过这种风险管理活动,能够达到降低施工风险,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目的。第二,减少施工单位的损失,工程合同的内容与施工成本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施工单位在合同当中一味的压低单价,势必导致合同单位与实际成本之间出现差异,这种差异性的结果就是施工单位遭受损失。从这一角度来讲,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保证工程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合同单价与实际成本相符性,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单位遭受损失。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针对当前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自身在这一方面的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在工程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经验,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特点,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在专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的只能是合同服务和监督,在工程合同谈判之前,施工成本单位应该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合同的订阅、监督、管理和控制。当然,这一机构应该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各个主体的工作人员,比如说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项目工公司法律顾问,他们复杂整合工程从招标到竣工期间的所有工程合同的审查监督工作。比如说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前,对合作对象既合同相对人的资质、实力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确保合作方能够达到工程实施的要求。当然,从专业性、规范性管理的角度来讲,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合同都必须是书面合同,严禁使用口头合同等容易出现争议的形式。在定理合同的过程中,要仔细审查每一个用语,在用词上要准确、清楚,意思明确、没有歧义。在审核的时候采取专业化分工的方式进行,不同岗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同的合同内容,真正做到合同专门管理、审核专业进行。
(二)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工程合同的有效期之内,应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合同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和范围。对于无法预知的风险,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在这其中,索赔制度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方法。在实际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索赔是双向的,也就是说业主既可以向施工承包单位索赔,施工承包单位也可以向业主索赔,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工程风险管理当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受到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程度比较有限,加上在建筑工程实践当中索赔成功的案例比较少,导致工程索赔制度还没有普及开来。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承包单位都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市场意识、合同意识和管理意识,认识到工程索赔的重要性及常见的索赔方法,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合同管理当中,实现合同风险的转移。当然,在实践当中还有很多风险转移的方法,比如说购买工程合同保险等,这些要想普及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行。
(三)建立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以人力为主的合同风险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工程项目快速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在工程立项到竣工这一段时间当中,业主及施工单位可能与很多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这些合同都属于工程合同管理的范畴,少则几十个合同,在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当中,甚至要签订数百到上千份合同,要想对这么多合同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进行数字化管理,比如说合同的数字化、数字合同的保存等等,这样不仅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保存,还能减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当中的人力物力,达到更理想的风险管理效果。
(四)提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对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实效性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能力,直接决定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水平。因此,确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以后,要想方设法的 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能力。一方面,引导他们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确保工程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继续业务培训,使其能够系统的掌握与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手段,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真正的用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实践,提高工程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风险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当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机构,不断探索和完善风险管理手段,构建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最大程度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工程建设目标的不利影响,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崔东红.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陈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3]常洪德.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07(13)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合同模式
1.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管理,实施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协议,是一种有偿的双向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分包、提供劳务等内容。合同在项目管理过程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同时也是工程投资、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签订的合同文本是否规范、细致、严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重点。按照合同价款约定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不同的合同存在着不同的风险,在管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2.不同合同的适用范围及其优缺点
2.1 固定价格合同模式
固定价格合同其合同价是以明确的设计图纸及准确的工程数量为计算依据,合同价格固定不变,如遇到意外事件使工程总价增加时,承包人不得要求补偿。该种合同适用于小型项目、工期短、合同实施时设计变动很少、设计图纸齐全、工程范围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其优点在于合同签订后工程变更将比较少,利于投资控制,施工过程中方便于管理人员将重点放在质量管理上。缺点是要将设计图纸及各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完善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考虑因素多将导致招投标周期长,对发包方来说,由于竞争力不够或是有经验的投标人会把将来可能或是不一定发生的风险费用全部摊入投标价格中去,造成工程造价偏高;而对于承包方来说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筑材料、工作量大等因素,而总价固定,这将带来极大的风险。
2.2 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又称为单价合同,在合同中只是明确了单价,但是工程量没有明确,适用于工期要求比较急,施工图来不及完善或该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一时间不能明确,而要求立即上马。其优点是可以一边招标一边进行施工图纸设计,这样招投标周期短,由于没有办法精确计算工程量,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可避免发包方或承包方中某一方单方面承担过大的风险。其缺点则是由于合同对工程量、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没有明确的要求,留下的变动空间极大,某些承包方为了追求利益而致力于寻找价格增长的漏洞, 同时也要求发包方的管理更严密,否则容易造成投资的失控。我国的很多大型的公共设施为了尽快上马,在建筑设计时提出一个宏伟的目标,然后一边进行结构设计一边施工,后来发现价格太高了而进行消减支出,这种现象主要就是在设计时没有进行详实的预算,施工合同采用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2.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因某些特殊的要求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一时没有办法完全确定,设计图纸不完全,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由于工期要求紧迫, 必须发包的工程,例如救灾抢险、灾后重建等;或者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且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这种形式的合同中发包方因为对工程不熟悉等原因对造价不能实施有效控制,而另一方面承包方因为与自身利益不相关或是为了那多一些工期对降低成本也不太感兴趣, 使得该种形式的合同管理较为松懈,最后工程的成本较高。某部队后勤棉服仓库建设工程采用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施工过程中明显发现施工方将一些不需要贯穿的钢筋都采用贯穿而不进行截断,一方面自己省事另一方面工程造价不关自己的事情,反正干一天活拿一天的工钱的思想很严重。
3.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3.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大型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小型公司也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某些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是其他岗位人员来兼任,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应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同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其次实行岗位责任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不进行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与时代步伐脱离,因此应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此外,应该加强全员的合同管理学习,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全员管理合同。
3.2 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要了解、理解国家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同类工程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周围市场材料价格等资料,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的技术指标了解清楚,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以及对日后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及设计方之间的沟通等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内容保存下来,让工程活动有据可依。这些工作是琐碎的、长期的,最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越细致,漏洞就越少,双方的纠纷就会减少。
3.3 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控制变更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应当设立管理目标并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控制合同变更。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奖金待遇与索赔挂钩,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致力于寻找合同漏洞、想方设法要求变更。控制变更在于规范程序,由承包商提出来的设计变化,应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表明变更原因、地点、内容及变更后对工程的影响分析等内容,由监理方审查必要性并同意后,再由发包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3.4 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利益和维持建设市场次序。在我国和国外承包方签订的很多合同中都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怪现象,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远高于中标价格,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存在很多我方不知道的漏洞。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是一份非常严谨、便于执行操作的合同示范文本。
3.5 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统筹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会有很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如某歌剧院的施工有十几家单位同时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各个工程之间的衔接、发包方与各个承包方、工程所在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都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统筹管理时要检查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手续,并要求各方保存书面证据,检查各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构进行综合平衡,要求各方自己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在工程建设中,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作为保障,就不可能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实现建设目标、确保造价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王达发.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科技资讯,2005(22):85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程序;控制
1 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及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使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内容;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类别、工程特点等;监理程序应当体现主动控制和事前控制的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监理程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为:
1) 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3)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工程施工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5)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6)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8) 国家标准《现行有关土建、安装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 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11) 其他涉及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2.1 组建高效的监理机构并及时进驻现场
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应及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2.2 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机构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要求,分阶段编写,用以指导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 确定监理工作应达到的标准。
2.3 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各专业的设计交底,了解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掌握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的工程技术与质量要求。
2.4??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
3.1 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建设工程实施的重要内容,做好进度控制工作,能够保证建设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并及时发挥投资效益。但由于建设项目又存在着影响进度的诸多因素,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具体进度控制措施: 为实现进度控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进度控制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进度控制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3.2??质量控制
(1)熟悉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工程师要以施工图、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为依据,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2)掌握质量控制内容
1) 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审查施工图纸, 发现问题, 及时汇报、解决。
2)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
3) 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组织施工。
4)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
5)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的各种支持性文件。
6) 检查确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
7) 考核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资质及人员配备, 是否满足工程项目需要。
8) 查验承包单位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各种支持性文件是否齐全。
9) 检查承包单位的现场计量设备、测量设备是否经过法定检测部门滤定合格。
10)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质量检查情况。
11) 认真对工程项目的隐蔽部位验收, 对分项、分部工程及时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
(3)监理对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质量控制方法是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表和报告; 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控制手段, 主要是拒绝签字、严禁下道工序施工、拒绝支付工程款、责令停止施工等。
3.3??投资控制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差异明显、投资确定依据复杂、投资确定层次繁多、投资动态跟踪调整等诸多因素。因此, 加强各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十分必要,在施工阶段应做好如下方面的投资控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投资控制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地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
(2)投资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 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仅仅靠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不够的, 应该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费用。
(3)控制工程计量
计量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工程量, 要进行认真核验。
(4)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由于复杂环境条件的变异, 经常出现工程量发生变化、施工进度变化等诸多问题, 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合同条款, 认真审查变更项目的成立条件。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 还应该认真审核变更工程量及变更单价或总价。
(5)索赔控制
索赔是工程合同执行中, 由于客观环境发生变化而履行的一种约定义务, 索赔是在工程实施中一种常见事情。因此,做好索赔控制是整个工程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对于任何原因引起的索赔, 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索赔规定认真审核, 索赔意向成立后, 还应认真审查索赔的内容、工程量及价格。
3.4??安全控制
(1)监理组织安全控制
监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工作;监理机构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安全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方案。
(2)对承包商的安全控制
督促检查承包商成立安全组织机构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商合格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 督促检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3.5 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扩大, 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经济转型必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新的问题, 加强市场经济管理、规范市场经济运作, 就必须要有严格的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制度。在建设工程中,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市场奠定基础。
(1)合同管理的方法
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2)监督、管理合同的有效实施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
(3)合同争议的调解
应当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调查、取证;召集双方就争议内容进行协商。
关键词:FIDIC;合同;工程延期;索赔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1999版第14.1款[合同价格]对合同价格的定义为“规定中确定的价格,包括按照合同所做的调整”,该定义直接包括了最初的合同价及其后的调整(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所定义合同价格不同)。因此,FIDIC合同条件下的“合同价格”可认为是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议定和认可的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的成交价格及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规定所作的调整。
1、索赔管理的重要意义
依据德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经验:“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之中技术进行优化,可以促使工程不断增加利润,然而其最多不会高出3%~5%,然而合同管理做得好的话,则可以使利润增加10~20%,”由此可以看出在国外项目管理之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优化更为重要。而不断地推行工程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意义则主要表现在
方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则是经济关系合同化,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建筑企业主要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而活动则主要是根据合同而进行,凭借合同而进行约束。索赔则是合同管理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其可以方便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之前工程建设管理通常凭借的是行政手段,政府部门一般都是充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间扯皮的“裁判”,如此则就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太多,其公正度不够,之后则应该主要依靠合同当事人自己的合同管理来办事,政府部门通常一般会提供法律保障以及一定的必要指导,如此才可以做好对于市场的宏观管理以及调控。合同当事人有着比较好的合同(索赔)管理意识以及能力,则就可以有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有利于促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这只有依靠良好的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来实现。从建设单位来说,只有正确合理地处理索赔,考验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这就促使建设简单自觉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从施工企业来说,要成功地索赔,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这就促使他们做好基础工作,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2、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工程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FIDIC合同应用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介绍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工程应用中的存在问题。
2.1、我国的基本国情
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各项建设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的社会化程度还有待提高,距离完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很大的距离,发展仍是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同时,国民的劳动力素质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够健全,人民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还不够,加之维权成本相对较高,路程较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另外,政府行政部门简政放权的主动性不高,对于市场的干预力度没有明显减弱,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企业完全自主进行市场运作的空间有限。由此可见,这样的基本国情给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带来了许多困难和挑战。而西方发达国家具备完全市场经济体制,法制相对健全,社会诚信机制程度高,FIDIC合同条件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建立并得到广泛应用的。
2.2、社会主义法制不健全
FIDIC合同条件要求建设领域各方所有行为必须在健全的法制环境下进行,合同执行严格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制约,违法违约成本高,各方自然自觉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然而,我国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甚至有些法规条文弹性较大、存在漏洞,违法违约成本相对较低,利用法律维权的过程漫长低效,建设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可靠保障。因此,加快健全我国建设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健康运行势在必行。
2.3、招投标机制不健全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的开放性还不够,招投标制度还不够完善,招投标过程还依然存在着人为操作的空间,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的招投标现象屡见报端。地方政府部门缺乏国际视野和竞争意识,有意识地保护本土关系企业,建设单位尤其国有企事业单位执意偏袒于保护关系单位,这样就会有真正实力的企业遇到不公平待遇,或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被挫败于权力的操盘手下。另外,许多承包商其实没有达到与承担相应工程相匹配的工作实力,或是通过借用或挂靠其他企业资质、利用不正当手段从建设单位取得关键信息、重金贿赂评委等来获得中标文件,使招投标流于形式,导致项目开始就脱离了市场化的健康运行轨道,严重违背了执行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原则。而实际上,通过不当手段取得中标资格的这些公司本身履行FIDIC合同条件的能力较差,导致合同管理质量不高、执行乏力。
3、工程延期索赔探讨
3.1、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咨询工程师在确定工程延期时间时,应遵循下列原则:合同条件咨询工程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也就是说,导致工程延期的原因是属于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否则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这是一条根本原则。关键线路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必须在施工进度的关键线路上时,才能批准工程延期。如果延期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并未超过其总时差时,即使符合批准为工程延期的合同条件,也不能批准工程延期。应当说明,工程项目的关键线路并非固定不变,它会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而转移,工程师以承包单位提交的、经审核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不断调整后)为依据,来确定是否批准为工程延期。
3.2、建设性赶工索赔的准备工作
(1)承包商需要通过相关事件的描述以及举证,客观对导致延误的原因进行分析以界定双方的责任;同时在确认延误属“可原谅性”延误事实后,参照FIDIC第8.4款和20.1款的规定,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以避免丧失索赔权。
(2)工程师应根据FIDIC第3.5款(工程师的决定)决定该延误是否为可原谅的延误。比如说最终工程师同意延期或者是赶工费用补偿,则就可以依据FIDIC第13款(变更与调整)的规定,工程师则就应该变更指令形式向承包商签发赶工令。
(3)反之如果工程师拒绝延期,则就可以依据第20.4款(获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的规定,承包商有一定的权力选择将双方分歧和与之相应的索赔通知以及索赔细节提交到争端裁决委员会而进行裁决。
(4)不管是业主或者是工程师最终同意延期与否,承包商都应该主动发出赶工申请并努力争取对方的回应,应该不断满足以上提到的条件(3)和(4)。
(5)赶工行为的具体实施。通常来说,合同条款是不仅仅是对如何实施赶工做具体规定的,它通常是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工程师以及承包商三方协商而进行确定的。
3.3、赶工措施与费用索赔
对于赶工行为,承包商同业主的期望其实是一致的:其在被许可的质量要求之下,应该以最小的投入到较好的赶工效果。按时赶工投入的多寡则是承包商所用的施工方案而决定的,通常使用的赶工措施包括有:
(1)增加单位时间可配置的资源。主要是通过增加人员和/或设备以增加施工的平行作业面,调整之前的施工计划,确保其可以如期完工。
(2)不断提升资源的劳动强度。主要是通过使用“两班倒”、“三班倒”等等方式,变相“延长”人员或者是设备的实际工作时间,力图加快工程的进度。
(3)通过技术革新,则是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其表现在管理方面主要是通过使用奖金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等等措施;在沟通上,主要是不断提升各方的沟通以及联系以缩短非必要劳动时间;
3.4、工程建筑索赔的现实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工程索赔主要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以及经常发生的经济活动。在当前逐渐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承包商的风险意识、合同意识以及索赔意识对企业的利益甚至生存产生直接的影响。索赔则是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而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是不断完善招标承包制的重要环节。所以,在进行工程施工索赔研究上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4、结语
咨询工程师是否将实际进度的拖延批准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商和业主都非常重要。如果可以获得工程延期时间的批准,不仅不需要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失费,而且还要由业主承担由于工程延期所增加的有关费用。因此,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延期时间对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吕胜普.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期及费用索赔研究[D].天津理工大学,2006.
[2]吕菲.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索赔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3.
[3]郑立新.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控制[J].国外建材科技,2007,04:159-161.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TV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在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同时在工业生产、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人类社会跨入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和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革,国际经济一体化正在深入到国民经济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中,传统水利正在变革为现代水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目的的及时、准确、持续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尽管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探讨水利工程管理策略,为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质量管理问题
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美观、经济、实用、安全等方面,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企业远远达不到美观、经济、实用、安全的要求,或许在某一方面做的较好,但是在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过程中,质量管理漏洞问题仍然是百出。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的法律法规落实过程中,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是存在,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主要指的是水利工程建设部门、监理单位以及承包企业所共同签署的有效法律证件,做好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部分。然而,相当多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只是注重对于水利工程施工速度与质量的控制,忽略了对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一方面,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能形成体系,导致施工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另一方面,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水平低,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不科学不合理,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进行。
经营管理问题
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是把水利工程建立成产权明晰, 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能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作为管理目标。但是,现在工程经营管理面临着下列一系列问题。首先是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思想意识淡薄,很多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对于经营管理存在着意识上的不重视,甚至在国家政策法规落实上也存在着问题。其次,缺乏相应的水利工程经营管理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做好水利工程经营管理的重要补充,只有在监督机制以及监督队伍监督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工作才可以做的更好。
水利工程管理策略探析
1、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是水利工程的管理层,他们管理素质的高低与水平深刻影响着水利工程的管理质量。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此,施工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人才选拔机制,对于那些高素质、高水平、高能力的三高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分配,保证他们岗位与水平能力相匹配,充分发挥他们在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强化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于那些水平低、素质低的人员,企业应该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包括基本知识以及技术能力的培训,甚至包括对水利工程基本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管理素质与水平。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是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为此,施工企业首先要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构,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监督管理下进行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其次,实行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对于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建设责任分派到管理人员身上,保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再次,建立安全管理小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实行安全管理小组制,这样可以防止管理人员、贪污受贿等问题的出现。最后,建立健全相应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预警机制。对于在实际的水利工程施工中进行相应的预警管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性,保证水利工程施工顺利开展。
3、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信息化、系统化
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关键在于建立一支高效科学合理的优秀水利工程管理人才,这支优秀水利工程管理人才必须既要精通基本的水利工程管理知识,只有这样才可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另外,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早已渗透到水利工程管理当中,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当中,企业同样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努力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另一方面,企业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应该努力加强管理人员系统化教育,充分发挥不同等级的管理人员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总结:
水利工程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优劣决定了市政建设的发展,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对整个工程起着决定的作用。虽然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较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必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手段,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企业项目质量管理是一门科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搞好项目施工质量,不断地探索质量管理的新途径,是每个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共同追求的目标。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过程中,很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水利工程管理的正常发展。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以及人员应该深入研究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创新水利工程管理策略,为我国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1] 陈彩妮. 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水运(理论版), 2009(04)
[2] 丁清伟. 南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和对策[J]. 水电与新能源, 2011(01)
[3] 李静华, 阿克力·别克. 新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的问题及改革措施[J]. 内蒙古水利, 2008(04)
公路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领域的项目法人、特许经营者、项目代建单位的选择历来是广大公路建设参与者高度关注的环节。《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使得这一领域的工作有了更加完善的法律支持体系。从资格审查到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评审、中标信息公布、合同文件的签署等系列招标投标活动,均需遵循《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依法在指定媒介,公告中至少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获取文件时间地点、收取费用等。潜在投标人获取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要有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递交文件的评审标准、评审办法等的明示,实现公开透明。
评标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首先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然后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委员会成员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科学评标方法和具体评标标准,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透露评审信息;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过程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和影响,即评标委员会实行“依法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双方合同的签订是招投标活动的最后重要环节。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签订除遵守《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性的基本原则外,还要遵循《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条例》的一些规定。对于采取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要将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视为要约邀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为成立。公路工程的建设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二、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计量支付及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计量与支付是合同主体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施工合同中的关键内容。计量支付的正常进行首先以合同为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如双方在施工前签订的合同中所包含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均是计量与支付的重要依据。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首先按照“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可向其支付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发包单位应该在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工程价款的70%,材料和设备预付款要提供相应的票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支付款项有工程款、暂定金额、计日工、保留金、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价格调整等。承包人首先要出具由监理工程师认可的中间交工证书,以证明所完工工程的质量合格,然后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各结构、各部位、各类型项目的计量方法,依照计量程序,进行准确计量,经双方认可后,编制中间计量单、计量汇总表、计量支付申请表,中期支付证书等。自进度付款开始,发包人每期将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要求,扣留一定百分比的质量保证金(扣至总额达到合同条款规定限额为止),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预付款将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分期扣回。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的总金额即是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
在合同管理的工程变更、索赔、工程转分包等方面,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点。(1)时间性:变更、索赔等事项发生的确定首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严格时间段内由承包人提出,由监理工程师确认,规定时间以外提出的事项将不予认可。(2)确定性:具体合同管理事项的确定,如何种变更是变更范围内的,索赔的确立要哪些基本条件,合法的分包条件如何等均要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标准性:如工程变更的单价确定和索赔费用计算中单价和费率的分析与确定,要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按照特定的方法和标准来进行计算,以保证结果的合理性。
三、公路工程建设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针对近几年各行各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突出问题,在公路工程建设中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这一问题,做到高度重视、主动预防,化解矛盾,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工程资金和项目建设的安全运行。作为项目法人,首先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劳务用工工资发放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内容,并将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严重违约行为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施工单位一旦违约,
项目法人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履约担保金进行支付,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每期计量支付时暂扣应支付金额的1.5%~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在每年年终(不足一年的在其完工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根据农民工和施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协议、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发放工资的影像资料等,确认施工单位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将本年度所扣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返还。若有农民工反映存在欠薪情况,经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属实,即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支付,若不予支付,则将先期扣除的1.5%~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严防年终结算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公开机制、信用管理等,在单位工程完工时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夕,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相关投诉;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或恶劣影响的施工单位,降低其信用评价。
四、结语
【关键词】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管理方法
前言
在煤矿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中,造价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从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开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就开始实施。简单来讲,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于煤矿建设工程的始终,对于煤矿建设工程的质量以及施工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加强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对于煤炭企业经济利益的提高有直接作用。因此,笔者选择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与对策作为研究对象具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
1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分析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虽然十分突出,但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并不容乐观。下面,我们就来对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进行几点分析。
1.1 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与制约,就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对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约束。国家的相关建设法律以及合同法律等都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引起所有煤矿企业重视,忽略法律法规的煤矿建设工程实施行为还大范围存在。
1.2 工程造价的管理体制现状
在我国建国初期,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就得以建立,并在国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建立与改革为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煤矿企业在进行新建与扩建工作时,相关的管理部门要对工程的定额进行概算,从而完成煤矿建设工程的整体预算,做出有效的取费标准制定。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经济结构越发复杂起来,为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多的问题。传统的煤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当代煤矿企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需求,对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不良影响。
1.3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内容现状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个是对流动资产的管理。无论是对煤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额计价,还是以工程量为准进行清单诗人,都应当包括建设安装工程费用,机械设备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等。但是,当前的一些煤矿企业在进行新工程的建设时,往往不能对这些工程造价管理内容进行全面把握,使得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科学度不高。
2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对策分析
面对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加强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度是许多造价管理工作者的重要研究内容。下面,我们就来对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途径进行分析:
2.1 明确管理原则,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煤矿建设工程造价受到多种因素的管理,在煤矿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人员因素、材料因素、地理环境因素以及资金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也会影响到煤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所以,在进行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重视起每一个因素对于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影响。煤矿建设工程的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参与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中来,相关部门要进行协同配合,使煤矿建设工程造价得到全面管理,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整体目标的实现。
作为煤矿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将项目法人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核心,依据相关原则建立与明确一个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管理目标。加强责任制在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的落实,利用可行性较高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对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造价问题进行解决。只有明确管理原则,才能使煤矿企业中营造出一种相对和谐的工程造价管理氛围,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将自己的智慧融入到造价管理工作中来。企业要实施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动态管理模式,利用有效的管理工作,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目标的实现。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对不同层次与不同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养与教育。要加强工作人员对于合同相关知识的学习,了解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工作,从施工技术与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知识的传播。只有工程造价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得到提高,企业才能具有一支强大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有效地对施工成本进行降低,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目标的实现。
2.2 加强对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视
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需要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内容进行重视。基础性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对于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工程计价项目的有效划分,将项目费用进行有效的归类,分析可能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诸多因素。利用市场调研,对工程施工所有材料的价值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对工程造价的指标进行评估。只有些基础性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才能使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大幅度地提高。
2.3 加强合同的管理力度
煤矿建设工程的施工合作是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于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的管理有利于施工企业进行管理机构的健全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在施工项目工作中,必须要有精通于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从事专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分析,使合同中的要求在建筑施工工作中得到落实。只有这样,合同中的内容才能被成功地目标化,因此,在施工合同订立开始,就要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从建设施工的管理层开始进行重视,利用现代合同管理知识,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在当前的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对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在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对于施工进度与工程的分包以及工程款的支付信息进行管理。在施工阶段,则要对施工的材料以及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等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进度、设计以及具体的施工环境进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发生的特殊情况进行有效的记录,对决策层的指示内容进行记录。只有这样,在工程的竣工阶段,才能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充足的信息支持,促进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的提高。
3 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是对项目投资实施全过程的一种管理,加强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力度,是煤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笔者对煤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几点煤矿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希望当代煤矿企业重视起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利用有效的方法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力度的提高,促进煤矿企业经济利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石秋芬.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2011(08).
[2]王亚丽.试论新时期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