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4 16:34:0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老年人护理需求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55-02
重庆市直辖以来,人口总量持续稳步增长,人口年龄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占比排名全国第一标志重庆市已进入重度人口老龄化阶段。老年人的患病率和发病率高且多为慢性病、大病或重病,致使相当数量的老年人处于失能状态,生活无法自理。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便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如果完全依靠家庭照料,一方面子女与老年人分居、家庭规模小型化的现状使得家庭照料逐渐弱化,另一方面这种家庭照料也是非专业的、不完善的。这意味着长期护理将成为一种必要的护理方式,而长期护理保险则是为解决长期护理的高额费用而形成的保险形式。然而现有保障制度无法提供长期护理相关方面的保险。因此,本研究认为重庆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非常迫切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及方法
本研究调查对象为重庆市中老年人,采用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进行研究。由于重庆市经济发展状况存在较明显的区域差异,在经济较发达的主城区、一小时经济区及经济相对落后的渝东南北两翼随机各抽取两个区县。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366份,问卷回收率为99.7%。调查对象中,年龄在30~40岁82名,41~50岁109名,51~60岁62名,60岁以上108名。性别:男155名,女206名;居住地区:城镇262名,农村99名;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103名,初中109名,高中/中专86名,大专/本科及以上63名;工作状况:在职139名,内退8名,退休79名,其他135名;职业:事业单位职工及公务员81名,企业单位职工102名,自谋职业51名,无业(待业)26名,务农70名,其他31名;居住类型:一人户21名,二人户53名,三人户124名,四人户及以上163名。
本研究通过大量文献研究及预调研,最终形成《重庆市中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调查问卷》。问卷的设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居住地区、文化程度、工作状况、职业及居住类型;第二部分为调查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购买意愿与支付能力。此外,本研究通过对社保专家、商业保险专业人员进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同时对访谈对象中的典型个案进行深入研究。
(二)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方面,所有资料经过严格复审后,采用Excel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使用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主要为频率描述。
二、研究结果
(一)购买意愿
1.长期护理保险需求整体状况
在361份总体样本中,100人愿意购买长期护理保险,占总人数的28%;143人选择依情况而定,占总人数的39%;其余的118人不愿意购买长期护理保险,占总人数的33%。
2.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的具体分布情况
(1)各年龄段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
60岁以下年龄段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更大,尤其是30~40岁、41~50岁段。该年龄段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超过1/3。这预示我们不仅要把长期护理保险这一产品对准购买意愿强烈的中年人,更应关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需要,并努力将之转化为现实需求。
(2)各文化程度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
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人们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购买意愿越大。其中,大专/本科及以上、高中/中专文化程度人群愿意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分别占38.10%、33.72%,均超过1/3。这体现良好的教育使高文化人群更容易理解长期护理保险的价值与必要性,从而提升了他们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接受程度。
(3)各工作状况及职业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
不同工作状况中在职人员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意愿最大,占37.41%。其中,自谋职业者、企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及公务员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有需求的人数比例各为37.25%、28.43%、35.80%。这从侧面反映出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与支付能力的关系。在职人员有稳定的收入也就对长期护理保险有购买的意愿,而对于收入不稳定的人群则无能为力。因此,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国家、企业、个人等多方投入,才能尽可能满足各个阶层、工作状况及职业的人群的需要。
(二)购买能力
通过调查得知,在家庭人均月收入为3 000~4 000元和4 000元及以上的人群中,愿意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的比例较大,分别达到45.16%与43.33%。同意自己有支付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能力的人群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购买意愿更大,达到该类人群的66%。由此可得高收入人群与有支付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能力的人群更愿意购买长期护理保险。
重庆2010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 532.4元,消费性支出13 335元,医疗保健982.7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 276.7元,消费性支出3 624.6元,医疗保健242.6元。可见重庆居民的卫生消费水平并不高,特别是农村居民。可见购买能力较低导致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需求不足,选择适合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关键。
三、结果分析
由上述结果可知,重庆市面临长期护理保险需求不足的现状,仅1/3的调查对象有意愿购买,1/3不愿意购买,其余处于徘徊阶段。且不同年龄、文化程度及工作状况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具有明显差异性。通过研究发现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有。
(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缺乏
自2007年以来重庆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虽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也面临受益面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对于老年人与失能患者,现行的保险根本无法为他们高额、长期的护理费用提供保障。而在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重庆,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相关制度仍处于空白状态,硬件的不足导致潜在的需求人群仍然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因此,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补充、完善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应迈出的重要一步。
(二)长期护理保险宣传的不足
对保险产品的选择,影响人们购买意愿的重要因素是对保险及其价值的认识。通过需求现状分析,发现大部分本应需要长期护理保险的人群都处于不愿意或不确定状态。这种有效需求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长期护理保险价值的认知不足所造成的。大多数人从未听说过有长期护理保险,致使人们并未想过通过保险这种形式降低疾病风险,提升生命质量。因此,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认知度,是将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凸显出来,引起社会广泛重视的必经之路。
(三)支付能力不足
在重庆市中老年人对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能力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人均月收入越高的家庭,越有能力负担保费,其购买需求也就越大。这反映出只有在购买意愿与支付能力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形成有效的需求。而重庆市正处于发展阶段,人均收入水平不高,这一方面阻碍了长期护理保险需要转化为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对长期护理保险事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如何解决费用负担与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成为关键。
四、长期护理保险构建政策建议
(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类型的选择
由于老年医疗保障产品的提供具有准公共品的特点,所以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障的一部分。具体方式可参考国际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普遍采用的形式,并结合重庆市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作进一步探讨。目前国际上提供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采用的制度类型有以下几种:一是单独作为法定的护理保险制度;二是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部分;三是实施基本以实物给付的护理服务制度;四是实行以公费负担的护理津贴制度。
(二)承保范围及保障水平
在长期护理保险的承保范围方面,主要应考虑患病情况及生活自理能力两大健康因素。相关统计显示,重庆市2010年医院出院病人年龄别疾病构成中,出院的循环系统疾病患者共计104292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71.09%;肿瘤患者共计51475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占40.29%。此外,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等慢性疾病都占有较大比重。这些慢病患者及失能老人需要长期的护理与照料。在保障水平方面,则应根据参保人的综合健康评估状况进行分级护理。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分级标准始于2001年出台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我市应对其进行借鉴和完善。如在级别判定的详细标准上应充分考虑其患病情况及生活自理情况,并对痴呆老人等的护理级别做出明确规定。
(三)拓宽筹资渠道
在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初期,筹资方式的选择极为重要。我市可采用政府、单位、个人、社会的多渠道筹资模式,体现互助共济原则。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应充分发挥个人的力量。例如,现在我国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消费承受能力有限,因此可以采取通过年轻时的预先储蓄方式为老年护理养老积累一定的资金;另外针对已经进入老年的人,可以借鉴国外比较受欢迎的反向抵押贷款的做法,尽管受到传统观念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健全的限制,但为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备选方案。以达到拓宽筹资渠道、提高筹资水平的目的。
(四)加强社会公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认知
增加公众对长期护理与长期护理保险的了解与认知,使人们认识到长期护理保险对改善失能老年人生命质量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意义,从而使更多人接受长期护理保险。为使人们了解长期护理保险的价值与重要性,必须将宣传落实到个人与家庭。针对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家庭结构,不同职业方向给予具有针对性的宣传。如对文化程度较高的中年人,可以采取较专业的宣传方式,着重介绍保险产品本身;对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可以采取较易理解的宣传方式,着重长期护理保险的作用、功能等。
五、讨论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历史原因,农村老年人口缺乏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等基本社会保障。较城市老年人而言,农村空巢老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更为突出。随着重庆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设计覆盖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是难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带来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在保障范围及水平等方面有所不同。同时考虑城乡差异和社会公平,力求使长期护理保险,在保障资金允许条件下,尽可能满足大多数人群的需求。因此,本研究仅仅是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的一小步,需要更深入、多角度的展开。
参考文献:
[1]荆涛.长期护理保险[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2]张铭.老年护理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9.
[3]朱薇薇,郭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中国护理管理,2010,(12).
文/陶 冶
心理健康是身体健康的重要前提,重视老年人的心理特点,理解和满足老年人的正常心理需求,对稳定老年人的情绪变化,促进健康长寿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年轻人,千万别忽视老人心理需求。
健康需求 这是老年人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状态,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惧死的心理,家人应多与老人交心、谈心,开阔心胸。
和睦需求 老年人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环境,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如何,只要全家和睦,邻里关系融洽,互敬互爱,互相帮助,老年人就会感到温暖和幸福。
尊敬需求 老年人离开工作岗位后可能会情绪低落,如果再得不到家人的尊重,就会产生悲观情绪,甚至不愿出门,长期下去,则会引起抑郁和情绪低沉,为各类疾病埋下祸根。
依存需求 人到老年,精力、体力、脑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希望得到关心照顾。作为子女,唯有孝顺,才会使老人感到老有所依。
安静需求 老年人一般都喜欢安静,怕吵怕乱。有些老年人就怕过星期天,因为子女、儿孙相聚,总是乱哄哄地度过一天,对老年人来说,这样的星期天是“苦恼的星期天”。但适度的团聚与热闹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
工作需求 退休的老年人大多尚有工作能力,骤然间离开工作岗位肯定会产生许多想法,希望再从事工作,体现自身价值。因此,应让老人发挥余热。
求偶需求 老年人丧偶后生活十分寂寞,子女照顾也非长久之计,所以,如果老年人有此意,子女应该支持老年人的求偶需求,让其欢度晚年。
支配需求 老年人原来多为一家之主,掌握家中的支配权。但由于年老后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老年人家庭地位、支配权都可能受到影响。这也可能造成老年人的苦恼。因此,晚辈们应适当满足老年人一些支配权。
寡言少语催人老
文/周 姬
俗话说“人到中年,活得最累”。的确,如今竞争日益激烈,更多的冲击迎面而来。许多中年人会程度不同地变得沉默寡言、离群索居起来,不大和人打交道。殊不知,缺少了心灵宣泄的机会,缺少了与人交流的次数,便容易导致精神上的老化。
为了防止老化,保持欢乐向上的人生态度非常重要。乐观是一种积极向上的性格和心境。它可以激发人的活力和潜力,解决矛盾,逾越困难。当然,要与人多交流,就非得对脑的各个部分进行总动员不可。
关键词:家庭访视护理;老年慢性病;生活质量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5-0029-02
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经济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中国目前已经进入到了市场经济体制中,这种经济体制的变化也使得中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趋明显,养老压力越来越大,养老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老年人慢性病的滋生促使人们对老年人护理人才及护理质量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家庭访视护理对于老年慢性病病人的生活质量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所以,对于此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增多,旨在减轻老年人的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
一、家庭访视护理的含义
家庭访视护理简称家访,主要是为了促进和维护个人以及家庭的健康,在服务对象家中进行有目的的交往活动,家庭访视护理是开展社区护理的重要工具,家庭访视护理可以通过访视的方法,了解居民的健康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并展开有针对性的家庭护理?健康教育?保健指导等服务,由此可见,家庭访视护理有利于帮助老年人预防疾病,保障老年人健康,家庭访视护理对老年慢性病病人生活质量具有深远影响?家庭访视护理能够有效的建立起老年人支持系统,并鼓励每个家庭充分利用各种健康资源,与此同时,家庭访视护理会为老年慢性病病人提供各种需要的保健和护理服务,从而降低老年人患病的孤独感和无助感,在护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还会提供一定的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的健康知识,以此促进家庭成员的正常生长发育,家庭以及家人对于老年人来说至关重要,家庭访视护理的有效开展可以充分发挥家庭功能,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心,进而保障老年人的心理健康?
二、家庭访视护理现状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然而我国老龄化进程却在不断加快?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为13.26%,65岁及以上老人数量为1.1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的8.87%,相比于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别上升2.93与1.9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与此同时,由于年龄的原因,老年人群体属于慢性疾病高发人群,在当前独生子女时代背景下,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老人无人照顾,很多研究显示,未来空巢家庭将成为我国老年人家庭的主要形式?很多老年人的子女或外地打工?或因各种原因而死亡?或者远嫁他乡,种种原因致使很多老人成为空巢老人?社区照顾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家庭访视护理也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老年人具有相应的年龄特点,更加需要关爱与照顾,而倘若子女不在身边,则必然会使老年人生活单调寂寞,少了精神慰藉,就极其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因此关爱城市老人的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一个重要责任使命,开展积极并深入的研究在当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指导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对老人的护理水平?
但是,关于老年服务与管理,目前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现在实践与理论都不充分,院校中已经开展了相关的专业项目,但是在社区以及养老院中还没有有效的实践,目前对于实践领域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的研究还没有进行,基本上是对于养老问题方式方法的探讨,基于此,本文试图从老年服务与家庭访视护理的新视角出发,探讨家庭访视护理对老年慢性病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进而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同时促进我国社区养老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家庭访视护理对老年慢性病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我国在上世纪末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与此同时,老年人中患有老年慢性疾病的占到了65%,而且心血管?肿瘤等老年慢性病的发病率?死亡率成逐年上升趋势,所以,针对此种状况对老年人慢性病预防和救治已经迫在眉睫,同时,由于老年人心理?生理?健康等特殊的社会属性决定了老年人需要更多的关爱和照顾,他们不管是身体健康还是患有慢性疾病,对护理的依赖和需求都明显增强,所以,家庭访视护理对于老年人首先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其次,由于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心理上更加脆弱,对于护理需求会更加强烈,与此同时,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需要按时服药?控制饮食?体检,所以,家庭访视护理可以取代一部分的住院治疗,从而满足患慢性病老人对家庭的依赖,病人在自己家中会产生一种安全感,同时体会到家庭支持,细心的照顾和情感的呵护对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显著作用,同时,得到家庭支持的老人情绪会相对稳定,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高,家庭方式护理可以使病人在家中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帮助家庭缓解经济上的压力,同时增加家人互相陪伴和照顾的时间,同时,家庭访视护理有利于老年人建立起一个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建立起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总而言之,家庭访视护理可以积极调动社会支持系统帮助老年人解决疾病带来的不安情绪,同时有利于慢性病的控制?预防复发?缓解症状,家庭访视护理使老年慢性病病人躯体?心理?社会功能方面均有明显改善,不仅可以起到预防和救治疾病的作用,同时还能帮助老年人缓解心理上的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有助于全面提高社区人群的整体生活质量相一致?家庭访视护理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实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的最大化,因此,有必要对老年服务需求进行探讨?现阶段,我国在老年服务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养老服务供给以及老年养老需求管理的研究上,其中对于老年养老需求的研究是重点?传统的老年需求认识是基于经济赡养的层面,注重经济的补贴给予,并不重视服务管理,而目前老年养老需求为“养?医?乐”等方面,需要生活的照料?经济的赡养?医疗以及娱乐方面的需求?家庭访视护理正是基于这一需求,强化对老年人的照顾和关注,以此促进老年人晚年的幸福生活?
结语: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目前,中国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日益严重,老年人慢性疾病也逐渐增多,基于此,要不断完善家庭访视护理在社区护理的功能,为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支持和心理支持?
参考文献
[1] 林菊英.社区护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21-24.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是本市面向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部“总刚性法规”,兼具权益法、政策法和责任法等特征。条例修订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出发,积极回应老年人现实需求,丰富老年人权益内涵。目前,修订草案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障、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与落实、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医养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细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内涵
本市自“十一五”以来,着力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迄今已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和医疗服务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一体系还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等突出问题,亟须进一步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责任边界。修订草案根据政府、社会与市场的不同功能定位,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予以细化,明确要求政府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体现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提供方式既可以是政府直接供给,也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同时,完善政策措施,扶持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老年人特别是失能、患慢性病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是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所需面临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失能老年人数量剧增、长期护理供需严重失衡、护理成本居高不下等。目前,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主要通过建立个人、雇主、政府三方分担缴费的社会保险形式,并配套相应的评估、支付和服务保障制度解决这一问题。本市也相继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制度探索,主要包括民政部门实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卫生计生部门实施的以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为组成部分的老年护理服务,以及人保部门实施的“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上述制度的实施对缓解本市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服务对象覆盖有限、筹资支付水平偏低、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修订草案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作了制度性规定,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应当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等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制度
目前,在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方面,本市民政、卫生计生、人保等部门分别在各自系统内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老年护理医院,高龄老人医疗护理等领域的需求评估工作,形成了三套评估体系,这些实践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总体上仍存在着标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老年人重复接受评估、服务转介机制不畅、政策及资源碎片化等问题,致使老年人服务需求与现有养老服务资源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匹配。修订草案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制度,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以确定照料护理需求等级,作为其享受相应的照料护理服务的依据;对其中高龄、无子女的老年人予以优先保障,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贴。
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紧张、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设施落后等问题较为突出。为从源头上加强规划指导和调控,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人口、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组织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进落实。
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资源整合
本市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或设施主要为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助餐服务点、助老服务社等。这些机构和设施,目前主要以政府兴办运营为主,社会和市场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资源分布较为分散。结合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强烈需求,亟须加大供给和资源整合。为此,《条例(修订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一是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式,包括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二是对社区中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加强统筹与整合,通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取多样化的社区综合服务;三是发挥养老机构的资源辐射作用,利用其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四是规定了家庭照顾者支持措施,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技能培训、扶助器具租赁等服务;五是制定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护理制度;借鉴与启示
1韩国护理保险制度建立的社会背景
韩国护理保险制度是在人口老龄化这个大环境下建立起来的,与中国相比,韩国的人口基数小,人口少子高龄化趋势发展较快,相对于中国而言,韩国几乎不存在什么人口红利一说,其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较中国而言要快得多,这就使得韩国不得不迅速找到一条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的道路。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医疗条件的进步,人的寿命也在逐渐延长,同时带来的突出问题就是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对于以居家养老为主的亚洲国家、尤其是韩国来说,青壮年数量的下降与老年人数量的增多及寿命的延长,使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愈来愈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同时,家庭结构的变化也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护理功能越来越弱,原本以女性护理为主的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逐渐解体,核心家庭于单身家庭越来越多,妇女更多的是选择外出工作而不是选择留在家庭中扮演照顾老人和小孩的角色。单纯的依靠家庭养老已经无法解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这种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需要社会的支持。最后,在韩国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建立起来之前,传统的对老人的救助已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的养老护理需求,关于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也需要以一种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其更加的社会化。
2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的内容
韩国的护理保险制度集中解决的问题是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因此整个制度的核心是针对该问题的《老年长期护理法》,该法的主要内容是被保险人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患有老年痴呆或者心脑血管疾病以及其他老年疾病的老年人,包括享受医疗救助的老年人,但其中不包括轻度老年病患者与残疾人。老年长期护理基金主要由政府财政负担,享有护理的老年人承担部分费用。基本的标准是实行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费用、统一保险费标准,其实施程序为:首先,当被保险人需要长期护理保险时,应由其本人或其家属提出正式申请;第二,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的组织或部门在接到申请之后,应对被保险人进行实际调查,经过严格的审定之后按照被保险人的病情级别确定为其提供的长期护理等级;第三,确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何种护理之后,应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属与提供长期护理的机构共同协商制定护理计划,也可以直接接受机构提供的长期护理计划。
3韩国护理保险制度取得的成效
韩国护理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取得较大的成效,从其内容上看主要是因为其服务内容之丰富、服务范围之广泛能够基本上满足所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的需求。例如在服务种类与服务时间上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并且包括日常护理与特殊护理,因此也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的护理需求。韩国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主要取得的成效可以分为四点:第一,韩国护理保险制度以立法的形式将对老年人的护理确定下来,实现了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第二,护理制度的确定,缓解了老龄化背景下家庭的负担,免去了家庭的后顾之忧,许多年轻人得以全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第三,将护理保险统一,也有利于对整个护理保险市场的统一管理,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是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照顾。第四,护理保险法中明确了政府、护理机构与个人三方的权利与义务,缓解了政府财政在老年人护理方面的压力,同时也有助于或与老年人护理时长,增加就业。
4对中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启示
4.1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合理市场化。由于老年人对养老护理的要求越来越多样化,单一的由政府统一提供的养老保险已经无法满足所有老年人的养老需要。中国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的建设,不仅要重视国家、家庭以及社会上非营利组织的力量,还应将部门养老护理服务进行合理的市场化,对那些具有高层次高标准护理要求且能够负担得起护理成本的老年人提供更好更全面的长期护理。4.2加大力度发展社会服务。从老年人的长期护理制度发展来看,韩国在老年人服务机构与护理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能够根据地区差异采取不同的老年人护理方式,例如对缺乏养老服务机构的欠发达地区的老年人直接进行财物救助,而对较发达地区的相对富裕的老年人,则鼓励一些企业或社会组织以市场竞争的方式合理的开放老年人长期护理市场,确保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4.3发挥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功能,为护理制度提供充足资金。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老年人的养老与护理仍然主要以家庭和政府为主,老年人的经济来源通常是儿女或者是政府给予的补贴,因此,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作用,能够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保制度对养老保险以及老年人长期护理的支持作用。
参考文献:
[1]史柏年.养老保险制度中经济支持与服务保障的一体化建构[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3).
[2]杨程.日韩两国护理保险制度比较及其启示[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4).
关键词: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7003702
1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以完善我国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1.1我国亟需构建老年服务体系以迎接银潮的到来
银潮几乎席卷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里财政偿付能力面临的主要威胁将来自老龄化趋势。问题也有积极的一面,许多国家顺应老年人口的需要发展老年产业刺激银发经济创造出长寿红利。“未富先老”的人口大国,中国拥有在世界上绝对数量对多的老年人口。巨大老年市场是摆在我国政府、老年及相关产业、专家学者和每个人面前的重要议题。无论盈利模式还是福利模式,我国亟需构建老年服务体系以解决老年人的问题,这已经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影响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因素,例如制定养老金、医疗、和长期护理保险。这既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同时是老年人与家人,老年人与所有社会人的社会关系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中国梦的伟大实现。
老年服务体系包括护理服务的提供者、护理服务的层次、护理服务的提供方式、护理服务的接受者和护理服务内容五个方面内容。
1.2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协调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矛盾
老年人主要通过个人支付、政府支付的方式享受老年护理服务。目前国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给付条件和方式都不包括长期护理服务,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属于起步阶段也没有成为老年人获取长期护理服务的重要财源。于是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阶段,对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呈刚性增长的态势,而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受制于个人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压力迟迟无法提高。使得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的发展得不到需求的支撑。通过推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会行之有效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护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协调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矛盾。保险公司可以将筹集的护理费用用于老年护理产业的投资,通过与资本市场联动保值增值解决护理资金缺乏的问题。进而推动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的良性循环。
1.3长期护理保险的风险基础和给付条件
美国健康保险协会(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简称 HIAA)对长期护理(Long term care)的界定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Chronic Illness),譬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Cognitive Impairment)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Functional Impairment)的人提供的护理。在日本长期护理是指为 65岁及以上因身体虚弱或卧床不起,痴呆症等需要援助和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荆涛(2006)认为长期护理是指个体由于意外、疾病或者衰弱导致身体或者精神受损,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在一个较长时间内,需要他人在医疗、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中给予广泛帮助。长期护理保险作为风险管理方法,把因长期护理需求而产生的经济收入的减少和经济支出的增加作为保障对象,主要承保导致产生护理需求的风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从而无法获得长期护理的风险。因为长期护理需求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具有可保风险的基本特征,所以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构建一个互助分摊的机制,满足老年人在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产生护理需求的时候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给付。
日本对长期护理的界定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群体提供护理服务,所以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条件区分40周岁到64周岁和65周岁以上两种。美国健康保险协会和我国相关学者在长期护理的问题上,给出的产生长期护理需求的原因就更加的宽泛,其中包括个体由于意外、疾病或者衰弱导致身体或者精神受损,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这里的个体不单纯指老年人,还包括所有可能因意外和健康原因需要护理的其他人。所以在我国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设计就应该区别被保险人群体及长期护理的给付条件。长期护理保险应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面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的老年护理保险,考虑老年人老年痴呆等损伤智力的疾病发病率的增高,保险公司可将智力损伤所引起的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引入到给付条件之内,保险公司要与专业机构制定一个合理标准化的认定机制。可以通过智力的检测和行动能力的测试进行评定。第二类是面向60周岁到64周岁的健康人群体的健康护理保险。被保险人是否能独立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内容通常包括穿衣、进食、沐浴、如厕、行动等等。如果当事人不能完成上述事例中的一项或者是几项,那么被保险人就需要专业护理人员的长期护理。以此作为保险公司的给付条件。区别于目前国内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如“全无忧”长期护理保险、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瑞福德长期护理保险把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责任放在一起考虑。对于长期护理和老年护理分别独立设计保险产品,理由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就其风险基础来看具有不同的规律,所以对于保险精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如果两个风险责任捆绑在一起考虑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而对于投保人而言也增加了缴费负担。
1.4长期护理保险与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的协调发展
保险业可以充分发挥它的社会管理作用,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的社会压力。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养老实体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保险公司拥有足够的资本和专业的业务能力,由它来引领这个市场能够更好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同时也能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为收益和风险并存,所以保险公司在依靠自身资源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政府的扶持。保险公司目前仍仅局限于一个封闭的保险系统中,并未与养老实体的投资建立有效连接。那么,建立或收购养老机构无疑是使得保险产业和老年护理服务产业得以协调发展的双赢选择。根据新实施的《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养老院甚至建立养老社区都不再会是纸上谈兵。无疑这样可以更好的帮助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难题,同时促进保险经济的发展。这样一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经营长期护理保险使老年人可以拥有享受护理服务的经济来源,另一方面通过投资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甚至培训专业的护理人员,兴办老年大学,建设老年社区等等提高和增加老年护理产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协调发展以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难题同时利用人口老龄化获得长寿红利。
2立足国情分析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实基础
2.1政策法律基础
日本于1997年末通过了《护理保险法》,于2000年正式实施。在2005年和2012年进行两次修订。德国2008年通过了《护理保险结构性继续发展法》,在法律层面上强制实施全民护理保险,对各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护理院中,由住户选举产生代表自身利益的咨询委员会,该机构共同决定或参与协作护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相比较之下,我国在政策法律基础方面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立仍是一片空白。
2.1.1我国缺少一部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成文法
经验告诉我们,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把解决问题的方案落实下来,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法律是任何制度得以实施的根本,我国应该以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医疗和老年福利为主要内容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以解决老龄化问题。同时法律的出台也可以加强对服务部门的管理,监督相关部门的服务。在出台全国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地区政府也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国性法规的前提下提出细则要求。例如细化申请标准,明确护理等级,护理费用等。
2.1.2我国缺乏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常设机构
一个有效率且低消耗的部门能促进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朝健康的方向发展。我国应该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设一个常设机构,专门分管护理保险业务。同时该部门负责:(1)监督商业护理保险的运行。(2)规范老年护理保险产业的发展。(3)监督护理行业医护人员的职业操守与准入。(4)负责护理保险资金的运作。
2.2财政经济基础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单纯依靠财政补贴和老年人个人的支付能力是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的,导致需要护理的老年人越来越难以承担高额费用的支出。更完善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由于财政经济原因很难得以有效的实施。
2.2.1财政支付压力
欧债危机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欧洲国家普遍爆发的债务危机。欧债危机爆发的原因很复杂,但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欧洲的政府普遍通过举债的方式为国民提供高福利,包括高福利养老。但是长寿时代的来临使这些国家无法支付高昂的费用。对于债务危机推波助澜。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政府而言,面对全世界绝对值最高的老年人口,为了防止出现财务负担过重,现阶段只能针对贫困老人提供免费老年护理服务,并且经费的支出主要来源于民政部门,资金十分有限。
2.2.2个人支付能力有限
老年人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导致劳动收入能力也随之降低,部分老年人的消费支出靠养老金的收入,而养老金只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大部分没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子女和亲戚朋友的接济。由于老年人可支配收入较少,缺乏对护理服务的购买能力,严重限制了有护理需求的老年人对社会化护理服务的利用。老年护理费用会伴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而迅速增长,只依靠个人力量不足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护理费用。
2.3市场供求基础
截止2011年底我国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不足20张,如果为每名老年人都准备一张床位的话我国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所安置的床位可以绕地球三圈半。然而我国有98%的老年人,出于无奈都在家养老。很多老年人由于丧失劳动能力以致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负担不起高昂的机构养老费用,虽然潜在需求巨大,但是对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导致养老机构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供给的“过剩”,即养老机构的供给无法形成能为需求群体购买的有效供给。
3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
3.1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综述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荷兰和日本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模式。
市场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并且可以较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但由于价格偏高、无强制措施等原因导致其对中低收入老龄人口的覆盖能力不足。政府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实现对老年人的全覆盖,同时以政府充足的财政经费支持
和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但是政府主导模式对于国家的财政状况是一个艰巨的挑战。而且对于市场需求的反应也不够灵敏。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方式,可更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优势,降低制度推进成本,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3.2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建议
不同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想要照搬高福利国家的模式来建立像医保一样的全民强制护理保险是不符合实际的。而完全市场主导模式的市场需求主体有限,必须具备充分的支付能力。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模式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老龄居民消费能力有限的实际国情。
3.2.1小范围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试水阶段
按照当前的发展,可以先从完全市场主导模式入手。因为商业保险具有很多的优势,第一,风险控制能力强,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专业风险管理技术,能为护理保险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设计。第二,具有良好机制,作为中介职能提供服务,能够保障护理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行,减轻财政压力。第三,个性化专业服务,能够整合养老社区、养老保险、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老年产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高质量服务。第四,保险资金雄厚,规模大、运转周期长是保险公司资金的特点,因此保险公司有实力投资养老社区、护理机构等,促进护理产业的稳定发展。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初期探索者,可以为我们积累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验。
3.2.2大规模的政府引导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全面铺开阶段
经历一个时期的完全市场主导模式之后,商业保险公司已掌握了护理保险发展所的大量数据如生命表、重疾发生率、丧失生活能力发生率、生存时间分布等,这是一个基础。这时我们可以适当让政府参与进来,好处是有了财政资金的支持,护理保险覆盖面能进一步的扩大,我们可以让商业护理保险继续经营的同时,让政府在几个养老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建立政府主导并委托专门机构运营的盈利模式。为将来施行福利模式积累经验。
3.2.3严格审核条件的政府主导模式打好基础
盈利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积累了大量经验后,就可以过渡到福利模式和盈利模式共存的阶段。但是按照我国的国情分析,现阶段的福利模式主要针对贫困老人直接提供无偿服务。通过严格的审核条件,对于那些贫困老人、空巢老人提供基本护理包括日常生活照顾、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在内的老年生活辅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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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老龄化 老年护理 政策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7%称为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人口老龄化正席卷全球,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类文明不断提升(注重人口数量到注重人口质量)的体现[1]。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必然给社会、家庭、医疗保健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对老年护理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1 我国老人护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9年7月13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会,向社会《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其中60%以上在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到1899万,今后每年以100万速度增加,“十二五”期间将超过2600万。有关方面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个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15%,老龄化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与此同时,我国城乡老年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达到70%,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老年空巢家庭将进一步增多。
老年护理是以老年人为主体,从老年人身心、社会、文化的需要出发,去考虑他的健康问题及护理措施,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让老年人及其照顾者共同参与护理活动,以护理程序为框架,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适时给老年人及其照顾者以护理知识技能的教育及监督指导,而不是让老年人被动接受护理,从而避免心理上产生“无用”的压力,由于老年人及其照顾者的参与,使老年人出院回归社会后仍能获得连续的自我护理及家人的护理。研究表明,绝大多数老年患者(非卧床者)表示不需要护士提供更多的生活护理,充分反映了老年人自我护理的需要,经由自我照顾而满足自身生活需求则有助于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社交的健康。因此,老年护理应重视强化个体自我照顾能力,在尽可能保持个人独立及自尊的情况下提供协助,适时给予全补偿、部分补偿的护理服务[2]。
我国老年人护理的面临的问题有。一是认识上有偏差。目前,人们认为老年护理是针对老年人的某种疾病而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大多数疾病对老年人的影响与对其他年龄组人群的影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然而,实践证明,对老年人群的护理有别于对其他年龄段人群的护理。这些因素包括老年人对疾病的反应,各种疾病症状在这类人群中的不同表现,以及这些疾病所导致的身体、心理的反应及所产生的后果等。目前老年护理工作的重点在于帮助老年人应付实际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因此老年护理有别于传统观念的老年病护理[3]。陈旧的“老年护理”观念在人们心中还占据主导地位。二是缺少专业护理人才。我国几乎没有专业的老年护理人才。从事老年护理的护士大都学历低、人数少,且没有接受过老年护理的系统教育,知识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且只能从事一般的生活和医疗护理,缺乏专业性,因此也不能称为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由于我国护理硕士、博士教育中专门从事老年护理专业研究的人员也不足,因此老年护理的高级专业人才更是缺乏[4]。三是老年护理学科发展缓慢。目前我国老年护理学课程才在几所高等护理学院开设,且尚未在全国普及,《老年护理学》的本科教材2000年12月才正式出版。尚无一所护理院校专门开设老年护理专业,老年护理教育严重滞后。虽然卫生部对护理专业的课程结构做了调整,增加了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的老年护理的内容,但只占其总课程的5%左右[5]。四是老年护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各级部门都没有出台明确的老人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将老年护理纳入保险机制。老年护理的特殊性和费用的不确定性,使得整个社会有必要在老年医疗之外,建立独立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而从我国目前的保险现状来看,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的仅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社会医疗保险改革还未完全成熟,且存在许多局限性,还无法覆盖所有老年人,它仅提供给工薪阶层,而无法满足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
2 做好老年护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我国老年护理存在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我国老年护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健全老年护理体系。充分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原则,建立长效的老年护理服务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构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作为“十二五”期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并及早制定国家计划。首先,要健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起长期护理服务的整体预算制度,包括护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服务机构运行经费补贴、困难老人服务补贴等,并规定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从而保证对护理服务的持续投入。其次,要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服务项目,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化老年人护理服务格局。第三,要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事业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专门负责老年人护理事业的管理机构,制定长期护理服务分级指标体系、受益人准入制度,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护理服务的有序开展。
(二)加速老年护理人才的培养 。国外长期护理发展的经验表明,对待老年慢性疾病最有效的办法不是治疗,而是预防和康复[6],老年护理需要根据每个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管理,科学设计全程的长期护理服务。提高国家对护理工作者的重视度,减少人力资源的大量流失 加强媒介宣传,加强人们敬老意识和对老年护理工作的认识,改变对护理工作者的歧视。政府部门应制定一系列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计划,为护理人员提供综合性的职业培训,规定从事老年照料的护理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设老年护理专业,通过学制上的设定来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以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同时,鼓励卫生医疗机构进入社区,为照料老人的家政服务员、民间保姆、家庭成员开设康复知识和技巧的讲座培训,并上门进行护理指导,提高家庭护理的质量。其次,明确护理人员的护理等级,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护理人员,从普通家政服务员、护工到高层次的专业护理人员,均按护理内容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从而提高护理效率。最后,提高护理人员的待遇,尤其是将日益庞大的护工队伍纳入第三产业,建立和完善护工行业的工资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护理队伍的稳定。并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适应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老年专科护理工作者,派遣去发达国家引监护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选择适合我国老年护理的先进护理观点和技术,拓宽老年服务的思路。积极开展老年护理研究,培养老年专业人才,促进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开拓与发展。
(三)将老龄人的预防保健作为医疗体系的基础工作纳入政府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中。加强老年人群健康教育,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建立和完善系统的老年护理模式,建成医院-社区-家庭护理连续服务机构,不断提高老年护理质量,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7]。
(四)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促进资源利用的效率与公平。一是通过调整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结算政策,将部分老年护理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进一步促进居家护理和居家养老;二是通过明确老年护理院的出入院标准和适当提高长期住院病人的费用分担水平,提高老年护理院的服务效率;三是通过增加养老院内部医疗机构的医保联网数量,方便养老院住养老人就医,同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老年护理费用,提高养老院住养老人的护理保障水平[8]。同时,鼓励和扶持社会、企业、个人兴办老年护理机构和福利设施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所形成和收到成效的老年护理中心、临终关怀、托老所、家庭护理、老年公寓等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管理体系,适应我国医疗保健市场的需要,满足老年护理需求。
总之,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如何维护好老年人的健康、提高老龄人群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系统、规范、完善的服务是我国护理人员研究的主要课题,是对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巨大挑战,是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应当积极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相信有了政策、法律、制度和保障体系的建立,我国的老年护理事业必将有着美好的前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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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岩梅,王磊.我国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可行性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2007;42(10):926.
目前我国的养老护理人员主要是指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我国养老护理护理人员严重的供不应求,无论是从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不能满足老年护理的需求;护理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一般是50岁左右的家庭主妇(很多属于兼职性质)。目前护理人员的水平较低,一般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只能达到基本照料的水平,缺乏医疗常识。由于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的专门培训机构,护理人员资源分配严重的不平衡,广大农村以及中西部的大部分地区老年护理服务发展滞后,护理人员资源缺乏。
(一)老年护理人员供不应求随着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增加,相应的老年护理人员的需求巨大。截至2011年底,我国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1.66,《我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提出,到2015年,全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86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07。从数据来看,目前我国每千人才拥有不足2个护士,然而护士偏重医学,并不是针对疾病预防和老年康复的。绝大部分护士因为养老机构中医疗服务风险高、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较差、待遇低,并且也没有职业晋升的机会不愿意转岗到养老机构做老年护理工作,工作阅历丰富资质较高的医护人员更加不愿意进入到养老机构或者护理机构,因此,老年护理人员目前存在严重的供给不足问题。另外,我国没有建立完整的老年护理教育体系。我国护理医学教育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形成了从中职到研究生的不同教育层次,但老年护理专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尚未构建起与我国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完整的老年护理教育体系。养老护理人员的教育资源投入较少,全国各大高校没有设置养老护理专业,护理人员培训不足,导致老年护理人员输出量较少,目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一般设置护士类学科,涉及到老年护理的学校较少,种种因素导致养老护理人员的供给不能满足老年的护理需求。
(二)老年护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根据以往的调查,目前部分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不能称之为“老年护理人员”,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只是提供端茶送饭,洗衣之类的日常生活照顾,缺少医护常识,对老年人常患的慢性病和老毛病不能进行简单的治疗和护理,一旦老年人身体不适或者急性病发作,不能及时给予救助,使老年人往往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另外,部分老年照料人员服务态度差,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缺乏了解和关怀,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心理期望。这些养老服务对老年人来说,属于比较消极的养老方式,会加速身体机能的老化,增加老人的精神焦虑感。由于我国护理教育的落后,以及对护理人员培训的缺乏,以及护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使得老年照料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缺乏服务老年人的意识,缺乏工作热情,而且缺乏职业道德的规范和约束。
(三)老年护理人员的地区分配不平衡就农村地区而言,农村老年人数量庞大并且缺乏必要的养老资金,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护理相比城市更加缺乏保障。一方面,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空巢老人现象严重,养护老人的人员数量大量减少。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的农村老年人口不仅不能享受养老和护理服务,还要承担一定的劳动,加剧了身体老化和病化的程度。农村老年人的疾病护理服务人员更是缺乏,农村的老年人能否得到基本的养老护理以及护理人员的配置,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难度比城市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更大。尽管一些城市建立了养老护理院,护理人员素质较高,但是这种资源较少而且老年人护理成本较高,收入较低的老年人没有经济能力无法享受专业的护理人员服务。
二、我国老年护理人员培养的应对策略
针对目前我国老年护理人员存在的问题,主要围绕开展老年护理人员教育,加强职业态度培训,老年护理人员的政策扶持以及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等方面来培养一批满足当前养老、护老需求的老年护理人员。
(一)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和技能鉴定建立多元化的护理教育体系。针对目前我国老年护理人员的多样性、差异性,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模式以适应农村、城市的养老模式。就农村而言,目前农村主要是家庭养老模式,针对这种养老模式,全民特别是老年人健康教育,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护理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尤为重要,老年人应该学会自我护理的常识。最重要的是开展护理教育培训班,老年人在家务农的子女必须参加学习,提高防病急救意识。考虑到农民的经济偿付能力,这部分培训应由政府拨款,对学习老年护理技能突出的子女给予奖励。另外,乡村诊所的医生应成为另一个重要的培训对象,可以对家庭养老的老年人及其子女提供更加专业的医疗护理知识。就城市而言,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护理服务同时发展,同时还出现一些养老护理院这类护理机构,面对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对老年护理人员的教育应该多样化。对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分为专科教育(大专、中专)、大学教育(本科、硕士),并对从不同层级毕业的学员进行资格认定,例如,借鉴会计行业,有从业资格证、初级、中级、高级,老年护理服务的资格鉴定根据教育水平、实际操作来颁发资格证书,对于不同等级的护理人员教育,教育年限不同。对于大多数老年护理人员来说,实践更加重要,理论学习时间和实践时间应合理分配。专科教育学生的来源主要是家庭妇女、失业再就业者和一些应届高中毕业生,不设入学考试。在学生入学半年后再进行考试,用来考核学生的护理从业知识和素质,注重护理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大学教育是针对高级护理人员而言,学生主要来自转岗医生、护士、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主要培训高级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鉴定。有的地区开始注重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资格鉴定,以江苏省为例,注重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和鉴定,解决目前养老护理人员的不足,目前已经在全省先后建立15个技能鉴定所,开展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举办多期培训班,组织等级鉴定,目前护理队伍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二)注重老年护理人员职业态度的培训护理人员的缺乏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老年护理的职业态度问题,所以对护理人员的职业态度培训及其重要。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态度,护理情感起着直接决定以及导向的作用,能有效对护理学习工作具有积极的影响。调查表明,因此应该在护理人员的教育中加入“情感教育”,据调查只有4%护生认为老年护理有较好的就业前景,42%护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老年护理工作充满了各种猜疑,其他有的是为了文凭,并没有多少人有将来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打算。在进行老年护理专业知识培训外,还应该增加“情感护理”、“情绪护理”、“心理护理”模块。此外,培训教师是关键因素,除了需要对学生进行护理职业肯定,也要对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应该积极宣传和正面激励。
(三)注重对老年护理人员心理护理教育的开展护理人员教育都要重视对护理人员开展心理护理教育,老年人的心理有其特点,焦虑不安是老年人最常见的心理问题,表现为烦躁、食欲下降、睡眠质量低等。容易感到孤独,需要家人、朋友的陪伴,情绪悲观消极,易猜疑,对生活没有希望等。提高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质量,必须重视老年人的心理护理研究。护理人员在老年人的护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护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改变不良的心理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自我心理适应及调节能力,帮助老年人保持健康心态。因此,要重视心理护理教育,对提高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现有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的政策倾斜现有的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低,社会地位不高,政府政策应该倾斜,使老年护理人员得到更好的职业晋升通道,提高社会地位和待遇。政府职能部门在人才政策上对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要有明确的倾斜力度,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留住人才。在养老机构内积极开展专业护理、医疗和管理人才的培训,特别是对老年护理人员进行免费岗位培训,可以定期送医护人员去医院学习进修,或者有机会到国外的护理机构参观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养老机构的护理水平,在原有养老机构的基础上使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晚年服务,节省去医院就医的费用,使医院的资源向更多的年轻人提供,达到养老机构和医院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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