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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25 18:12:3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

第1篇

2010年将是央企重组攻坚年。8月25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工作,标志央企重组进入实质阶段。为配合央企并购目标的顺利完成,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了这一进程。6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时明确提出,要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引导和政策扶持,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7月23日,李荣融在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指出,要以组建国新资产管理公司为契机。加快中央企业重组和调整步伐,今年内把中央企业调整到100家以内。被誉为“中投二号”的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将在近期“破茧而出”,央企的重组整合随之将驶入“快车道”。

部署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国务院总理8月25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产业集中度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勘查开发秩序混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仍然突出。必须按照安全、节约、清洁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推动现代煤炭产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有效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煤矿企业成为兼并重组主体,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和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担负起被兼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平稳进行。要加强政策引导,出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支持被兼并企业的煤矿安全改造和技术改造。要坚持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煤矿企业职工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序开展。

中央将设专项资金支持央企重组

6月3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会议要求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行业、各领域通过企业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整合,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但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等问题仍然突出。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产业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会议强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坚持市场化运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依法妥善解决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维护企业、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消除制度障碍方面,会议要求,要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

在政策扶持方面,中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落实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土地管理政策。

央企“瘦身” 重组达标战最后冲刺

央企作为我国国有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自2003#4月国资委成立时共有196家,经过国资委6年的重组及整合,截至2010年7月底,已经减少到125家。纵观从2003年开始的央企重组大潮,已经有69家各种类型的央企进行重组。按照之前国资委要求今年年来要至少整合至80-100家的硬性规定,今年余下时间的硬性指标是26家,全年整合家数将超过任何一年,央企整合大潮来临。

已重组的69家央企中,科研院所并入产业集团家数为13家,占央企重组总数的18.8%;对外承包出口公司并人相关集团16家,占央企重组总数的23.2%,亏损央企重组入专业集团8家,占央企重组总数的11.6%,相关的产业集团“强强联合”7家,占央企重组总数的10.1%;相关中央企业“产业链”整合15家,占央企重组总数的21.7%。

国资委今年能否完成将央企个数减少至100家的目标之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近日举行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的表态,打破了市场的质疑。李荣融表示,“要以组建国新资产管理公司为契机,加快中央企业重组和调整步伐,2010年要把中央企业调整到100家以内。”可见,面对着目前现有的123家央企,这意味着在今后5个月时间内,中央企业将至少减少23家,时艰任重,下半年央企重组将进入最后的冲刺,而国新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无疑吹响了下半年央企重组的集结号。其注册的资本金将来自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益,首批装入的央企将在10家左右,随后将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

第2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在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中心工作,以服务领导决策为目标,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工作方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推进我省国资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把握关键,全力服务领导决策。以“提供信息参考,服务领导决策”为根本,紧跟领导工作思路,及时、准确地反映国资监管重点工作的推进以及国企改革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今年重点要加强专题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基层实情,着重提供综合类信息;准确预测形势走向,着重提供前瞻性信息;敏锐捕捉关键症结,着重提供问题类信息;要做到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专题信息报送要求各出资企业2条/年,各设区市国资委、各处(室、部)、省产权交易中心1条/年,每条字数在2000字左右。

(二)突出重点,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依托省委、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以及省政府国资委政务信息传输系统,及时准确地编发全省国资监管工作情况、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阶段性工作的开展情况等,特别是我省国资系统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需要上级部门理解和帮助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有利于我省国有企业稳健发展的良好信息环境。各单位要结合省政府国资委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按时完成每个月3条的信息报送任务。

(三)健全机制,加强信息工作部署。我委已先后制定并下发了《省政府国资委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各自实际完善工作机制,结合今年政务信息工作要点加强部署,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提前谋划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四)注重交流,强化信息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国资信息》、《每周要报》和省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大我委与各出资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之间的交流,及时反映各单位的工作情况,交流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年要着重加强与上级信息工作部门的汇报沟通,开好信息工作座谈会,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报送情况,不定期组织专题信息工作调研,表彰鼓励先进,拓宽交流渠道,增进彼此沟通,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有效地加大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

(五)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针对去年五大集团整合重组,信息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等实际,今年计划通过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开展信息讲座、组织学习考察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人员素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队伍建设,重新报送信息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为进一步增强信息时效性,各出资企业可选择有条件的重点权属企业将信息直接报送我委,采取单独记分并累加到出资企业总分的方式进行考评,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报送要点

我省国资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着重围绕以下要点开展报送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领导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重点报送传达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在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以及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关于《海西意见》及《纲要》

重点报送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加快建设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建设经济区纲要》情况。

(三)关于《省属企业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重点报送省属企业坚持高起点,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对接省产业振兴方案,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重点项目实施,推进能源保障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竞争新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等有关情况。

(四)关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

重点报送全省国有企业总体经营情况及其财务分析;各出资企业以及重点权属子企业的月度生产经营情况(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和利润以及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等);各出资企业对所属行业的调研、分析和市场预测情况。

(五)关于企业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

重点报送全省国有企业总体投资安排及进度情况;各出资企业投资进度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特别要把握项目开工及投产等时间点,内容要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优势以及投产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预测等);各出资企业与央企合作、与台湾产业对接以及省属企业之间战略合作等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开展银企战略合作情况;各单位搭建企业投融资平台情况等。

(六)关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及增长方式转变

重点报送各出资企业有关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技术改造、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强质量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出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诊断的做法和成效;各单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工作进展情况。

(七)关于国资监管和企业集团管控

重点报送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董事会试点、资本证券化、改制重组、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产权管理、机关和企业党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各企业在加强集团战略管控、强化投资与风险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财务和资金集中管理等方面工作中的做法、成效以及进展情况。

(八)关于对外贸易合作、运输保障及其他

重点报送各单位开展对外贸易以及技术合作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煤、电、油、气、运等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政策情况;中央和省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活动情况;各单位及外省市各项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考评激励

省政府国资委政务信息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和年终工作考评,择优进行评先表彰,年度终了将评选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年省政府国资委政务信息评分标准如下:

(一)各单位完成规定每月3条信息报送任务的,得基础分10分,未完成的不计分;当月在完成规定信息报送数量的基础上每增加1条增计1分(连续两个月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

(二)各出资企业完成规定每年2条专题信息报送任务的,得基础分20分;各设区市国资委、各处(室、部)、省产权交易中心完成规定每年1条专题信息报送任务的,得基础分10分;未完成的不计分。在完成规定专题信息的基础上每增加1条增计5分,在年终考评时一并记入总分。

第3篇

一、服务企业改制工作

1、经多轮多方协调,市改制办、市国资委、市国土局三家《关于明确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程序的专题会议纪要》经市长周海兵签字同意后于5月13日正式行文,这为后改制时期理顺土地交易事项打下坚实的基础,将有力支持和服务企业改制工作。

2、协助资产处置部审核标准件厂、粉丝厂等20余家企业改制工作经费。

3、登记备案41家改制企业资金拨付2.13亿元。

二、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随着改制的不断深入,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矛盾激化,纠纷不断。上半年,在白主任的指导下,在总经济师、定华副调研员的带领下,我科多方努力,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深入了解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行管办、各企业,逐步层层推进,妥善处理了一些困扰多时的遗留问题,如天柱公司拆除改制企业直管公房赔偿事宜,原静园宾馆水电欠款问题,雁峰区雷达皮鞋厂改制遗留问题,部分已改制企业职工房改房问题,金果公司与日杂公司资产纠纷问题等。面对日益众多且复杂难以处理的遗留问题,我们将再接再厉,全力以赴,协调资产处置部各职能单位,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资产核销、清理、接收、评估及处置工作

1、上半年完成岳峰瓷厂等4家企业不良资产核销950万元。

2、上半年完成粉丝厂等7家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明细如下:土地350.85亩,房屋建筑物45841.54㎡,机械设备290台套,林木资源69棵。

3、上半年完成手表厂等12家企业资产接收工作。资产明细如下:土地186.91亩,房屋建筑物80349.91㎡,机械设备687台套,林木资源466棵。

4、上半年完成灶市钢铁厂等11个企业评估备案工作。

5、上半年,国有资产处置挂牌11宗,挂牌总额6263.11万元;成交7宗,成交总额4573.37万元;增值总额253.05万元。

6、上报第八次土地储备会议八宗企业改制土地出让地块,土地面积共287.495亩,出让起始价共90787万元。

四、国资监管工作

1、派专人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关于目前产权管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等专题培训。

2、完成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网络版工作。

3、积极与省国资委、久期软件公司商议,调研规划市国有企业产权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含股权管理),已出具初步方案。

五、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工作

1、财经院控规扩区项目。粉丝厂和标准件厂土地已过户到弘湘公司,开关厂改制成本正在测算中。经积极开展工作,6月份粉丝厂、标准件厂控规土地已上报大储委会定价,7月份市标准件厂土地挂牌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国土局、市改制办已批复同意。市粉丝厂的土地由于存在银行抵押,目前正在办理国土证置换工作。开关厂职代会已通过。

2、海克新能源项目。弘湘公司已与海克公司洽谈多次,已初步达成一致,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蓄电池厂土地还未挂牌。

3、根据委内安排,张晓冬总经济师带领产权管理科一行赴供销大厦、南方大厦、毛纺厂实地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内各承包经营单位逐一查看,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始终强化安全意识,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

4、根据衡重工督函[2014]0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第一批重点工业项目中关于加快市帆布厂改制和土地置换的交办问题,配合张晓冬总经济师开展工作,到主管局、松木工业园多次进行协商,并与企业负责人多次洽谈,项目进展顺利。

5、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总经济师率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深圳、珠海、中山市考察调研水务集团改制工作,并形成《关于对深圳、珠海、中山水务集团调研报告及我市水务集团重组的建议》上报市政府,对我市水务集团重组工作提供参考。

6、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就珠海市烂尾楼事宜提出意见。

下段工作计划:

一、全力以赴,多方协调,做好弘湘公司、来雁公司就改制企业土地划转事宜。

二、配合做好企业改制工作经费审核工作、资金拨付工作。

三、积极稳妥协调处理相关改制遗留问题,如部分改制企业敏感债务的处理、部分改制企业资产处置遗留问题的处理(如今天衡化分公司、二水泥厂等企业机器设备处置善后工作,湖叉、电瓶车厂、西合铁路转运站等企业资产处置瑕疵问题,远洋航运公司资产收购问题等)、界牌瓷厂经济适用房办证相关事宜。

四、就南岳电控上市中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瑕疵问题积极主动协调省国资委,争取省国资委的批复。

五、重组组织修订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及服务管理办法,完成2014年中介机构备选库工作。

六、到相关地市及企业调研,积极与久期软件公司洽谈,力争做好市国有企业产权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系统。

七、积极配合做好中油金鸿与界牌瓷厂资产重组事宜。

八、做好改制企业资产清查和过渡性公司清算工作。

九、做好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处置、过户相关事宜。

第4篇

中小板信息披露备忘录

第13号

最近,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增加“一般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应自该估计变更被董事会等相关机构正式批准后生效,会计估计变更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日”的表述,按照备忘录,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应该包含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等7项内容以及交易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大幅提升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与之前的相关办法比较,《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扩大了适用范围,大幅提升了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是《办法》的主要变化之一,安全费用的使用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而是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单独核算,按照《办法》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办法》自4月13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及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同时废止。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课题开题

最近,财政部2012年度重点科研课题“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研究”在上海开题。开题会议介绍了设立“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这一重点科研课题的相关背景,对会计信息化建设多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相对滞后的现状。作为牵头单位的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在会上汇报了课题研究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安徽、贵州、辽宁、青海、大连等5省市财政厅(局)会计处的代表对课题研究计划书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相关修改建议。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应唯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好两个关系:与会计电算化相关文件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与现有规范性文件协调和分工的关系。

国资委:

央企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最近,国资委《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需经国资委核准。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央企境外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战略,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相适应;遵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和政策,尊重当地习俗。《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央企申报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

最近,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其监管的中央企业按照有关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应缴利润和国有股股利、股息,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依据《通知》中规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上缴应缴利润;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国家股分配股利、股息。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应缴利润按照应缴利润基数乘以国家确定的上缴比例申报。

发给个人的福利均应计征个税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接受在线提问时介绍说,根据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计征个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关于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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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补贴,如果所在地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标准之内不计征个税,如果未规定,单位发放此项补贴,应计征个税。卢云还介绍,按现行个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征个税。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

部分进口物品税率适当调整

最近,海关总署公告,从4月15日起适当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据悉,和以前的政策相比,本次税率新规只是略有调整,比如最为热议的化妆品税率50%,这和2007年修订的版本是一样的。食品、饮料税率为10%,箱包及鞋靴税率10%,钟表税率20%和30%等均保持不变。税率有所下降的是,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而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进口物品完税价格有了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每千克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元及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海关总署表示,此次调整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 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海关总署同时提示,旅客在境外购买贵重物品时最好开具正规发票,以便进境时作为海关估价的参考。

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公告》明确,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财政部明确

技工院校耕地占用税政策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财税[2012]22号)。《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学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免税的学校范围,包括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四年内科普单位

进口科普影视作品免税

最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4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进口关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上述科普单位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上科普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认定。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最近,证监会向社会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的监管要求》。《指引》明确,对于上市公司因实施上述重组事项可能导致长期不能弥补亏损,进而影响公司分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相关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不得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缩股以弥补公司亏损的方式规避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指引》,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和年报中充分披露不能弥补亏损的风险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报告书中充分披露全额承继亏损的影响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

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实行备案发行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第6篇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刚才,传银局长宣读了2011年第一批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向获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部分企业颁发了匾牌,4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先进企业从不同角度做了经验介绍,会议还邀请市信如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专家就标准化创建的有关问题作了讲解,同时会议印发了巨野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华意化工有限公司、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中粮艾地盟()有限公司4个企业的书面交流材料,这些企业的做法都很好,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就我市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赵润田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亲自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四项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年初,市政府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对县区的考核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完成时限。各县区各部门周密部署,试点带动,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了3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5家工贸企业的三级标准化验收,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了1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3家工贸企业的三级以上标准化验收,1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二级标准化验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8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85起,死亡98人,同比分别下降14.4%、13.3%,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领域没有发生一起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虽然我们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取得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县区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企业标准化作为治本的措施来抓,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工作指导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引导创建工作的能力差;有的企业认为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是一种负担,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存在观望、等靠等现象。二是进展很不平衡。从县区看,开发区、曹县、巨野、成武等县区进展较快,已完成任务的90%以上,但有的县区推进力度不大,起步较晚,进度缓慢。三是宣传培训不够。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没有广泛深入地宣传,企业对标准化建设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想抓不会抓,工作进展慢。四是有的企业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实质的现象,为创建而创建,为达标而达标。五是有的企业重创建、轻运行,在创建成功后放松管理,降低标准,不能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也是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今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2000多家,规模以下企业3万多家,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企业达标,其它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建材、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企业达标,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根据市政府年初工作安排,2011年内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标准化,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还有5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还有4家,30家试点工商贸企业还有5家没有达标。按照年初计划,10月底企业要全部完成,11月进行统一验收,时间非常紧迫,各县区必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根据创建方案,及时研究掌握进展情况。进度慢的县区,要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的做法,逐个企业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对没有完成的企业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列出进度表,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各企业要加大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会议、简报、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创建标准化的意义作用,营造浓厚氛围。二是要加强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列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方案,分级别、分层次、分行业、分专业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真正理解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内涵,掌握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相关知识、工作要领和步骤,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三是要强化技术支撑。要发挥专家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作用,聘请有关专家现场讲课、指导,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遇到的问题,为创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三)严格标准,确保创建成效。创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专门班子,聘请熟悉达标建设的单位和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建章立制,自查自纠,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措施落实,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要求,确保工作成效。各主管部门在考评验收中要严格标准,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严格检查,确保运行质量。对已经创建达标的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达标企业要对照标准,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检验标准化运行质量,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标准在执行中得到有效贯彻,巩固达标建设成果,建立持续改进、巩固提升的标准化运行长效机制。

(五)建立、落实激励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相结合,推动工作的开展。凡在今年年底内未实现达标的危化企业,明年要依法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一般工商贸企业,要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对个别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直至依法关闭取缔。要将达标结果向国资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安监、经信、机电协会、轻纺协会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工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达标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流通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达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达标工作;工会要通过推广选树“首席职工”、“创新能手”,开展“安康杯”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共青团要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把达标创建工作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制定具体措施,要统一步调,协调行动,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和广大员工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对安全达标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研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达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企业,搞好服务,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第7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安全

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识码: A

一、 企业总体情况介绍

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前身是抚顺红透山铜矿,1958年建矿,至今已有50余年历史,2006年12月18日由中国有色集团和抚顺市政府国资委正式组建。红透山矿业公司坐落在长白山西脉端,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境内西部,总占地面积366万平方米。矿区东南北三面环山,西邻沈阳至吉林铁路和公路线,并与矿区铁路和公路相连接。东距清原县城40公里,西距抚顺市区65公里,距沈吉线苍石站4.5公里,矿区有准轨铁路专用线7.8公里与沈吉线铁路相连;矿区公路全长8公里与国道202线相接,素有10里矿区之称。

公司是以生产粗铜、硫酸、铜精矿、锌精矿、硫精矿为主要产品的集采、选、冶、机械加工、工程建筑,交通运输、水泥建材等综合生产能力于一体的有色金属工矿企业。

企业生产能力为:铜精矿含量0.73万吨/年;锌精矿含量1万吨/年;硫精矿标量22万吨/年;粗铜1.5万吨/年;硫酸实物量5.5万吨/年;采矿60万吨/年;选矿处理矿量60万吨/年。

由于红透山矿业公司具有50余年开采的老矿山,随着开采深度的变化,井下运输道、探矿川、矿用井逐渐增多,作业范围不断延展,系统改造作业量增加,偏远窄脉采场的不断增多。加之选矿厂、冶炼厂生产运转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生产工艺不断更新变化,现场条件的历史欠缺,总体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因素和不可预见的隐患。面对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公司、公司党委决心已下,每年从销售收入的3%提取费用,作为企业的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专项资金。从而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安全工作的新做法:

1、加强制度建设、安全基础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工作要求,每年年初,由公司主管领导亲自召集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根据生产工艺的变化、环境的变化、设备设施的变化、作业条件的变化,新增补和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重新修订红透山矿业安全事故管理规则及人身伤亡事故管理细则。二是通过规范公司安委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安委会专题会议,研究近期安全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部署下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的作用发挥。三是强化素质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了“岗位技能考核”活动和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教育,并根据生产实际,重新完善了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程序和培训内容,使其达到培训效果。四是在岗位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活动,针对危害的发展变化规律,分析建立完善了生产岗位监控措施。五是定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对上级政府的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进行认真传达和贯彻,同时对前段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无论有无后果,全部召开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以现场会的形式进行案例分析教育,取得实效。

2、公司充分发挥“七大”保障体系,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管作用

为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再提高。公司、公司党委要求“党、政、工、青、妇、安全、技术”,就做好今后“七大”保证体系在安全工作上,如何发挥作用提出新的设想和打算。

一是党委政治工作部要充分发挥党的坚强堡垒作用,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弘扬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对重生产轻安全的领导或在一段时间内频发事故及隐患较多的单位形成谈话制度。

二是公司督查办要加大安全督查力度,督促生产、设备部门紧紧围绕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工作,与安全生产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查处在安全管理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三是公司工会要充分发挥劳动监督检查员作用,确实承担起神圣职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在发放不及时、使用不合理、质量上存在问题等现象要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劳保用品在生产岗位发挥实效。

四是女工委员会要发挥女工组织作用,不但在工作中及家庭上承担起对工友和亲人的关爱,更要参与到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中。

五是共青团组织要继续发挥青年监督岗作用,不但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更要在青年团员身上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正确引导作用。

六是技术部门要结合矿山生产特点,在更新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的同时,及时完善工序流程和各项制度,严格审核,任何技术设计内容首先要考虑安全。

七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全年“七大”保证体系工作规划,形成制度,并且组织、协调、配合好各系统开展工作,采取各种有利措施,做到载体创新、工作创新、管理创新。

3、重新出台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系统监管责任制度

在安全部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红透山矿业公司在充分发挥职能处室和专业人员各自专业特点,协助安全监管工作,相继出台了周二安全挂钩制度和系统监管制度,按照专业性质不同分别分为十二个周二检查组和十二个系统监管组。十二个周二检查组,每组都有公司领导带队,每周二开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在时间安排上,可串不可占,分别深入十二个重点岗位检查安全工作,并且把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反馈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公司也对每个检查组建立考核制度,如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走过场,一旦出现事故,检查组成员一同与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统称安全挂钩。

在继续完善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的同时,按照系统的工作特点,重新设立12个安全系统监督管理组(党群系统监督管理组;生产技术(工艺)与管理体系监督管理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组;应急救援装备及消防监督管理组;机电设备、设施监督管理组;建筑施工项目监督管理组;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组;特种设备(重要仪器)、备件(材料)安全适宜性监督管理组;安全专项费提取、使用监督管理组;供水供热系统运行监督管理组;安全培训与教育监督管理组;公共场所(设施)监督管理组),对安全系统监督管理组工作职责与工作质量提出要求,各系统监督管理组要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规定监管的内容,按照专业体系的职责,每月一次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监管组要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优势,以对企业员工生命健康极端负责的精神,深入监管领域,深入作业现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以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实施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考核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单位安排在道路运输企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选择1个单位进行试点。2013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初步建设。通过“平台”建设,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由行政执法推动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由治标难治本向提升本质安全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企业要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合政办〔2009〕4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落实隐患治理程序。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2〕2号)精神,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分级管理企业名单,全面落实行业安全隐患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隐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各单位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将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确定1-2家开展试点工作。

5-6月份,局将根据市安委办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工作指南》进行宣贯,明确阶段任务、工作措施和宣贯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7月份至年底,根据市安办统一安排,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力争今年底前达标。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普及达标,在部分小微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王贤泰局长任组长,徐祚青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王村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余立同志任联络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质监站、市公路局和市地方公路处共同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行业的建设工作。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进展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