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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职责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25 18:12: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合同管理的职责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合同管理的职责

第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行政区)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十、十四条规定,为了使地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我局制定了《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和《全国土地登记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试行。试行中的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执行《规程》和《规则》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各级土地管理干部,要认真学习地籍管理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地籍测量是地籍管理的专业测量。在开展地籍调查时,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适用的图件进行修测调绘;没有符合要求图件的地方,忆分发挥有测绘力量部门的作用,可采取投标的方法由他们承担。不论哪个单位承担,都必须执行本试行规程和规则,工作完成后,将所有原始、成果资料全部交土地管理部门。

  3. 各地开展城镇村庄的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等地籍工作,必须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第2篇

当前,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合同管理主要存在这些风险:

(1)书面经济合同未正式签订。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书面经济合同极为重要,是利益相关方约定的重要凭证。然而,一部分企业对合同签订不够重视,仅仅通过口头协议、电话或清单予以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2)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企业虽然能认识到经济合同的重要性,但对合同内容、签订要求及规范性认识不到位,进而出现约束不明确、条款不全、责任不清等情况,易引起相关利益方的纠纷,给企业带来损失。(3)经济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是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重要方式。但是,诸多企业并未做好合同履行监管工作,没有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的专门制度及机构,很难规范合同签订,也无法有效监管合同的履行[1]。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1.强化培训,提升认识

为提高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应对企业相关人员,尤其是管理者进行系统、全面的合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认识度。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应积极学习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知识,认真研读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措施和方法。在合同签订、管理中做到合法合规,以避免合同纠纷发生。对于经济合同管理人员而言,应在业务培训基础上,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意识。应积极学习经济合同风险的管理和防范知识,包括风险产生机制、风险类型等,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通过理论和技能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进而提升经济合同管理水平。此外,从业人员还应积极借鉴和学习他人优秀经验,扩充自己的思路[2]。

2.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各部门责任,并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做好自身各项工作,并加强合作一同防范合同风险[3]。首先,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并配置专业人员,让其担负经济合同管理的工作,同时还应明确该部门的职责。其次,应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细化到各业务部门。在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各部门参与进来,完善和规范合同,以形成多部门参与的经济合同风险防范及管控机制。

3.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因企业所在行业的差异,使得业务合同内容也不尽相同,进而也使经济合同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存在差异。为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合规性,应做好这几点:一是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经济活动相关制度,需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严格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方法,制定适合自身经济合同管理的制度,通过这种制度来明确人员配置、人员职责及相关部门的权责。二是应强化合同用章管理。经济合同用章是企业签订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具体凭证,应设专人专管,实现专章专用,以规避合同用章滥用而引起的合同纠纷。三是应制定企业对外合同签订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对于此方面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授权及审批等行为,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4.加强审核,强化监管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首先,应对合同签订中对方资质和实际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经营业务、经营状况、签约资质等方面。其次,应对经济合同的文本格式进行有效审查,以确保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标准,保证基本内容、条款完备。再次,应对经济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细致审查,应保证合同条款无违法违规的情况,各条款间不存在矛盾,且语句要清晰无其他语义,标点符号应用规范和准确等。最后,应加强对外合同签订依据审查,以保证合同符合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确保合同的立项、资金构成等有足够依据。另外,还应对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的实际状况,及时有效掌握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或不足,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合同如期合法有效履行,可有效避免合同风险的发生。

三、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当今社会可以说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每个企业都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煤炭企业当然不能例外。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从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中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而且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此外还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一、概述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在合同签订前对供应方的资质、价格、履约能力进行审查;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所有条款进行认真把关,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三是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内容包括对货物进行验收、货款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等。

传统煤炭企业多为国家或省市大型国有企业,每年合同签订额多达几十亿元。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对采购合同的管理,可以确保企业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价格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其次,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二、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缺少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企业领导出于对销售业绩、政治考核等因素的考虑,将主要精力放在抓销售与安全生产上,完全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未能意识到采购合同制定的不合理或是合同履行的不彻底所给企业带来的巨额损失。二是企业往往忽视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使合同管理部门在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执行力度等方面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缺少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合同管理工作得不到支持配合,无法顺利开展。

(二)对合同当事人审查不严,合同风险责任不明确。大多数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未对物资市场行情进行调研,无法掌握合同的价格区间及走势;出于领导层压力及个人利益的满足,在确定最终供应商时未通过正规的招标程序进行,不但无法保证物资的质量,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为提供土壤;未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及企业各部门在合同执行中的法律责任,企业各部门在验收、付款过程中信息沟通不畅,使企业面临着潜在的合同违约责任。

(三)未对合同履行进行必要的监督,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多数企业在签订完合同后,就认为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工作到此为止,合同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企业已经对物资进行验收,财务部门由于对合同条款的忽视,未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使企业承受了一定的违约责任。再如,由于采购、合同管理、财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致使企业完全忽略了保证金的退还,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提高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视水平,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是煤炭企业应将合同管理执行是否有效作为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加强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进而促使企业各部门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支持配合,逐步提高企业物资供应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二是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从法律专业院校、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单位引进人才,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合同签订、履行进行法律咨询;定期为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培训,为合同工作人员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创造条件。

(二)加强对合同当事人的审核,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职责。一是在签订合同前,由合同管理部门索取供应方的资质证明、企业业绩、履约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上报企业领导最终审批,只有经合同管理部门及领导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才可作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二是由合同管理部门对所有合同条款进行审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权利义务分明。所有合同法律条款由专职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把关,降低企业合同风险。三是企业应安装合同管理软件系统,对企业所有采购、销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形成信息完备的合同管理数据库,为企业日后进行跟踪合同履行情况提供信息支持,有利于合同管理人员日常监管。

(三)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实现优化合同管理全过程的保证。通过加强合同的过程控制,即理清合同签订、履行以及结算的基本流程,从而促进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一整套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强化合同管理工作的规律性和规范性,继而实现企业合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签订审查审批制度,合同管理的模式和相关部门职责,合同结算审查审批制度,合同的订立,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管理的检查与考核等等。当前我国煤炭企业已经开始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了程序规范、职责明确的合同管理,有效控制了合同风险,全面提升了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立合同执行监管机制,及时减少企业面临的潜在合同风险。企业成立合同监督机构或是在合同管理部门中指派专人负责,对合同管理进行履约过程监督。首先,协调仓储部门,对物资验收环节进行认真把关,拒绝一切质量、数量不符合合同条款的供应。其次,协调财务部门对验收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货款支付,保证货款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的同时,争取享受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折扣及折让。最后,由合同监管部门对审核发现的合同执行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促使各部门及时改正。

参考文献:

第4篇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为适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性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一月份以来,我厂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__*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__*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和《__*矿业集团公司审批自购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工作人员行为,明确合同审查工作程序,依法履行合同审查工作职责,提升了合同管理战线的整体素质,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和企业利益奠定了基础。

(二)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了成本效益年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按照《__*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__*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和《__*矿业集团公司审批自购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协助合同签订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起草与签订,严格审查合同,1-10月份以来,共签订三类自购合同共计14份,其中:由供应科签订的自购材料合同8份,总标的额86199元;由机电科签订的自购配件合同5份,总标的额24789元;自购机电设备合同1份,总标的额56248元,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本部门管理,各类合同签订时均经局、厂联审,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依法监督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执行合同审查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企业成本效益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看,今年我厂合同管理工作以依法治厂为方针,基本达到了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的要求。但客观地讲,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相对来说还有待提高。二是组织机构还有待完善。三是合同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这些问题需要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二0__年的工作设想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按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习。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合同管[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理办法、实施细则与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失,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完善组织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完善我厂合同管理二级负责制,明确合同审查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工作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制止,并严厉追究其承办人员责任。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违法合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制裁,督促合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5篇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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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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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 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场、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6.2 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4.2.7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 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 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 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 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 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 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 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 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 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 -5-

4.2.10.10 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 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 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 职责

5.1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 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 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 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 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 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 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 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 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 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6-

5.2.1 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 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 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 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 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6 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

5.2.7 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 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 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 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 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 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7-

第6篇

关键词:施工单位;内部控制;合同管理;措施

一、引言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合同管理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企业和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与企业的现实成本利益相挂钩。如果不能将合同管理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明确指出了合同管理是企业做好内部控制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国国民体制改革的影响下,当下的经济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同行业内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高,甚至一些风险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企业需要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中合同管理的力度,以确保将各种风险降到最低。

二、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特征以及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素及特征企业内控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简称,具体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为了提高经营效率、达成经营目标、实现财产安全、保障经营活动等而在企业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控制、评价、计划等的管理手段。企业内控的有效性往往取决于企业的整体的管理水平。企业内控的主要形式有:事前、事中、事后。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流程控制、环境控制、信息数据控制、风险评估、内部监管等。由此看来,企业内部控制囊括了企业所有的运作程序,而不只是监管部门的责任。(二)合同管理在施工单位的作用在现代经济发展进程中,企业间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完成的。可以说企业的经济利益、发展前景都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可以影响着企业的命运。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定制、审查、监管、控制、履行、终止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原则包括:动态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全过程性原则。这三大原则其中有一个原则履行不好,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外国施工企业就开始非常重视企业内控中的合同管理,在近几年的发展历程中,合同管理已经逐渐发展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由此看来,合同管理是降低合同风险,确保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是企业的核心内容。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就大部分施工企业而言,他们往往更加重视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和施工的具体措施。将合同管理视为内部管理部门的分内之事,对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不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并不会将合同管理重视起来。但这就导致了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够真正的了解合同管理的全部流程和实施的意义,甚至会出现在施工单位与业主进行业务往来时,由于日常信誉度评价较高,将合同流程简化,更有甚者甚至不签合同。诸如此类的现象将使得施工企业陷入法律风险的境地。(二)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低下。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的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施工企业往往制定合同管理的制度,但是制度是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制定的,不能做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导致企业在实施合同管理时无法将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的部分领导居于合同管理的位置之上,导致合同管理不能有效进行。(三)合同管理效率不高,综合评价程度不够。合同文本没有经过法律顾问和内部法律监管部门的审核,那么就会导致部门核发权力丧失,例如,公司业务部门在杭州进行的招投标的活动时,既没有考虑建设监管规范的差异,又没有考虑所在单位太原和杭州的税收差异,如果此时直接按照太原的税收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那么必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四)忽略了合同的动态管理,后期监管不到位。合同履行是一个动态过程,主要流程主要包括签约、施工、变更、结算等多个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大的突发事件导致施工不能如期进行。施工工期的顺延、设计变更等都将成为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此时合同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四、施工企业内部合同监管不足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企业应该按照内控体系的规范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合同管理体系。由此来降低施工企业经营风险,保证将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梳理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主要有:1.将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划分清晰。在专业化分工愈发精细的现代施工企业当中,没有哪一个部门能够清晰的了解和判断企业涉及的合同管理风险。因此,将职责划分清晰能够提高员工的内控意识,也突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例如,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的技术性和工程项目的可研究性,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资金的支配方向,法律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税务风险等。2.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设计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的程序必须要严格体现授权权限,部门分工,流转顺序等多个内容。施工企业应该将合同管理汇总的管理流程梳理清晰,并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制定针对性措施,将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施工企业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将会通过联签审批制度来呈现,由此来实现对合同订立全过程的监管。3.加大合同管理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应该把合同管理的内容纳入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当中,这有利于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定期举行合同管理的演讲和重要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价,通过总结以往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技巧,深化员工对合同管理的概念。(二)发挥合同管理在内控中的作用。随着施工单位在不断的向国外发展的步伐,合同管理的领域也随之而扩大。施工企业通过合同管理及时揭示企业在施工经营过程汇总的合同风险事项,提出内部控制的具体建议,目前已经引起了决策领导的重视。只有将有效的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控制机制,才能够使得施工风险降到最低。施工企业要积极发挥合同管理在企业内控中的重要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管理需要落到实处,实施合同统一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企业考核及责罚制度,使得经济管理水平不断提(三)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人才是21世纪最稀缺的资源,人决定着管理体系运行的好坏。另外,合同管理也在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而变的更加复杂,合同管理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相应的施工企业内控对合同管理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促使着企业必须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以此来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施工企业要选择具有法律和经济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定期要求专业的合同管理顾问或律师来为其讲解业务相关的知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结语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的内部控制是企业运行发展的前提,而合同管理又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因此,企业要想长远的发展,就必须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合同管理,相信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中,施工企业一定能够在海内外拥有更加广阔的市场,发展道路一片光明

参考文献:

[1]周俊林.浅谈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内控中的运用[J].上海煤气,2013(01).

[2]苏曼沙.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内控中的应用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6(01).

第7篇

关键词:合同;合同管理;工程总承

包项目合同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工程合同的管理能力是项目管理团队必备的能力之一。因此,本文提出了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进而实现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及现状

抓住合同管理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对工程企业来说,良好的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及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使企业在执行项目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据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对工程造价的高低有20%的影响。尽管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但对于合同管理的研究,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当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中,普遍采取的是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体系,研究重点也是以下九大问题的管理: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组成的资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组成的综合管理上。合同管理之所以没有被列入PMI管理手册,并不是因为合同管理不重要,而是因为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FIDIC中的每一条款都必须要落实到合同中,按合同文字说话及执行项目已经成为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的工作习惯。然而,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人情关系代替法制的现象普遍,所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的权威性很难树立。有些中方企业会因无法遵守合同而被业主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偿巨额赔偿。其根本原因在于不熟悉EPC合同模式下的风险分配机制和游戏规则,贸然签订EPC合同,没有公平公正的履约基础加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导致。

2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以FIDIC合同为例,工程承包合同是不单指合同协议书,其主要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是: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合同条款、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其他协议和文件。所以合同管理工作围绕以上内容,要包括:(1)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检查。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时监控及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合同归口管理程序、合同管理考核程序、合同用章管理程序以及合同归档程序。(2)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包括合同造价、履约率、纠纷次数、原因、变更次数及变更原因分析等。

3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合同管理的特点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较庞大,结构复杂,工程参加及设计的单位和分包较多,对技术、质量要求的标准高,所以,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会因为这些原因导致合同管理有一些更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其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所以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更加显著。其二、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干扰因素更多,合同变更会更加频繁,稍大点的工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可能会有几百项,因此,合同管理是动态的,要按照变更后的情况不断地调整管理工作。

4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及意见

4.1动态化地进行合同管理,实时监督调整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内在及外界的干扰因素影响,合同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偏离初定的总目标,因此要用动态化的方法,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实时调控合同管理的目标。但每次合同的调整或者变更的产生,都必须做好必要的原始数据整理及汇总工作。按照FIDIC合同条件中的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严密的计划、及准确、详细的现场记录,可以给后续合同变更管理提供必要的证据。如以周为单位制定施工计划、现场施工记录组织每日会签。这些记录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数据,同时是施工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最原始的证据。基于这些基础数据,可以更准确地分析施工进度与合同偏差所在及偏差产生的原因,进而采取调整措施。

4.2将合同事件及目标分解

项目开始初期,项目管理组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熟知合同条款,使大家熟悉合同的内容,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职责和工程范围。然后将项目的总体目标明确,并将各个项目事件的责任分解到各个专业、各个时间段。这样,工程的总目标及任务被分解成各阶段、各小项,对这些小目标分阶段、分工组的进行质量、工期、技术掌控,进而实现项目的总体目标。

4.3合同管理要专业化、科学化

除对项目管理人员组织必要的合同条款培训,实行全员参与合同管理,更重要的是,每个总承包合同需要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工程经验并学习过法律,其职责是对合同资料、工程资料的跟踪、整理、及存档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同管理程序及编号程序,建立数据库对合同统一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另外,随着项目的执行,分包合同及资料的不断累积,需要管理的数据会急剧增长,单纯依靠人工方法无法更准确便捷地查找资料,不能依赖回忆来维系各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还应借助计算机信息处理的有关技术,加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盘活项目的信息资产。

总之,合同管理是目前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我国企业走向国际总承包市场的一大障碍。本文以FIDIC合同条件作为理论依据,探讨了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希望能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参考文献:

[1]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第1版.

[2]李启明.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第8篇

关键词:合同;设计院;强化管理

一、引言

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重要业务前必须形成的契约,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业务形式。在我国市场经济建成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单位也意识到合同对于双方合法权益与责任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合同管理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签字就可以了,已经在形势的转变下成为了风险管理的一个分支。在进行合同签订前,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就是对对方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进行考察和了解,以确定该合作主体是否具有合作的必要。与此同时,合同的模式对于合同双方的信任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就设计院而言,由于其业务性质,其产品往往是各类设计成果,很大程度上是设计人员的智力成果,因此对其权益的保障就更为重要。设计院对外进行各种业务的开展的基本依据与任务目标是合同来约束与界定的,这足以说明合同对于设计院的重要程度。基于设计院的业务特点,设计合同作为一种较为典型的合同,本身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如何有效的进行合同管理以发挥合同在设计院中的重要性已经成为了设计院面临的难题。

二、合同管理在设计院的应用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合同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得不够。设计院的部分业务人员与管理人员对于没有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在具体流程上,一些设计院只注重建筑设计合同的签订,而没有注重对签订后的合同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跟进,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没有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对于重要的合同,缺乏执行中的风险管控手段,导致合同中存在的变数与风险缺乏必要的应对预案。往往存在纠纷的合同从签订、复核以及执行中,都存在中疏漏或者疏于监管,这对于设计院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十分不利的。合同的签订是“人”的行为,如果设计院的管理者与业务人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合同这种法律文书的严谨性、重要性,那么对于合同管理所需要的人员配置和经费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例如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差、经费配置较少、缺乏必要的复核、审核流程等,客观上造成了合同风险的存在。

(二)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合同管理无章可循。目前,部分设计院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编制、执行上都还存在着执行力弱、不够统一的问题。这使得在日常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较为统一的标准,在管理上,业务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则可能出现管理与执行上的分歧。同时,如果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重要的合同缺乏必要的业务、法务部门参与就草草签订,必然给设计院后期的业务执行带来较大的风险。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出现设计院的工作已经大部分完成,但由于没有部门或岗位与客户进行良好的对接,对方却认为设计院的工作没有开展,认为设计院的行为出现了合同违约,这一方面可能导致设计院难以按进度收到业务款项,同时也潜在地影响了设计院的市场信誉。

(三)合同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形成潜在的合同风险。合同从签署到执行,各设计院一般是由业务部门、经营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内审等部门参与其全过程。但是在实际业务过程中,由于人员配置、岗位设计、合同制度等原因,却导致合同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从签署的层面来讲,就形成了潜在的合同风险。设计院在合同签署方面,往往是由生产部门或经营部门负责对接客户,明确客户需求,根据自身资源配置情况考虑业务方案,并形成合同草案。但在实际签署中,设计院在承担建筑设计工作时应当是有选择性的,对于信誉不好的公司应当予以拒绝。但是,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并没有这样去执行,对于合同主体的资质审查、财务审查等没有按照标准执行。在合同签订后没有及时的对合作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确定其是否有可能无法按时支付设计款,这都对于合同管理而言都是十分不利的。而且,由于日渐白热化的竞争,签订合同非常迅速,使得有些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有些地方用词也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监督,使得建筑设计款项无法按时收回。一旦对方违约,以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的意识不是非常强烈,有些情况下甚至造成呆账坏账。

(四)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的衔接存在脱节与僵化。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理应与其他管理作为一个整体。但在现实上,设计院合同管理较多不能做到与其他管理较好的融合。一方面,合同的相关过程的脱节。由于设计院合同管理的特殊性,使得合同管理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一定的保密性,这在一定的程度上造成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活动存在一定的分离,没有及时的进行沟通交流,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更不用提及出现吸取对方的优点的现象了,在这种情况必然造成“1+1<2”现象的产生。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僵化现象。

三、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在设计院的应用

(一)充分发挥设计院合同管理的基础性作用。订立设计合同既可以有效的约束自身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也可以利用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订立合同也可以将设计周期有效的缩短,为设计的质量提供一定的保障从而提高设计院的经济效益,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签订建筑设计合同时应当尽量提高合同的操作性。

(二)完善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有力执行。首先,要对合同的立项程序进行规范化,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加强进度管理,一旦合同出现变更、终结和索赔等现象要及时的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反映;再次,在合同进行验收和归档时要注意相关事项的核对,避免出现程序上的错误,对于这些相关的内容必须详细的规定,从而使得其执行力度增加,进而加强合同管理在设计院的应用。最后,对于因合同纠纷造成的单位损失,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三)落实合同主体责任,防范合同风险。首先就要落实合同主体责任,并将其分解到不同的业务部门,从而增强各部门和责任意识,提升合同管理质量。首先,生产部门职责是项目合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了解客户资信情况后,按规定权限签定合同,并负责合同执行和跟踪项目进度与项目到款一致性情况,同时要承担本部门每份合同应收账款的回笼工作。其次,经营部门职责负责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对每一类客户进行分析,区分不同客户的信誉差别,要把好合同的审核、签订关,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台账,录入开出发票信息,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定期向公司提供各生产部门项目应收账款逾期风险报告。最后,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职责根据执行的项目合同,建立到款、应收账款情况信息,定期对账,全面分析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账龄等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消息。

(四)做好合同管理与业务管理的衔接。一方面,要做好合同管理本身与其他业务管理之间的衔接。例如,单位可以通过统一的管理台账、合同管理软件如项目信息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与应收账款同步监控,规范应收账款的部门职责,加强业务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统一管理,理顺业务合同的流程。另一方面,在合同管理与业务执行中,必须做好合同签订人员和设计人员之间的合同交底工作,从而保障合同的履行可以得到执行。合同交底主要是使得设计人员更好的了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某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对方提出的要求、设计院的承诺等,对这些的详尽了解必然可以使得设计人员更好的开展设计工作,以保证设计院业务的正常运行,实现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陈丽萍.电力系统设计咨询合同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6,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