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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化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25 18:12:4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市场化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农村市场化

第1篇

关键词:农村市场化;指数;相对进程;各地区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1008)02-0018-08

一、前 言

1978年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农村经历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市场化既是制度变迁的取向,也是制度变迁的原因”。

农村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农村经济市场化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先生关于“乡土中国”的判断,农村中蕴含着中国社会经济变迁的一切基因,不了解农村发展,就不能对近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进行科学解释;不研究农村社会变化,就不能把握中国发展的动力和进程。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农村市场化,促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5元增长到1985年397元,7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加263.5元,是过去二十年净增值的4.38倍,而且一举解决了粮食短缺问题,为全面改革提供了经验、信心和物质基础;1992年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转移和农民种养结构的大变化,使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1992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23.47%,到2004这一比例变为34.03%,极大地支撑起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增长。可以说,近三十年来,中国农村的每一个大进步都和市场化相关,市场化已经成为农村其他制度变迁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来说,也是在新形势下的一场大规模的综合性的制度变迁,对各地的市场化水平进行测量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应当成为理论界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日渐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樊纲、王小鲁(2001、2003、2004)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2003、2005)分别连续地公布他们对中国经济市场化水平的测度值,前者还对中国各地区的市场化水平进行测量和排序。与全国性的系统研究相比,对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测度方面的研究落后了,这方面主要成果有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和张丽、栗子亮的《我国农村市场发育程度分析》,但这些研究主要注重状态描述,缺乏可计量性和可比性。

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虽是整个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以个体农户为主要经济主体,以农业为主要产业部门,以土地和劳动力为基本生产要素的经济形式,其市场化的方式必然有其特殊性,因此它的测量指标选取在遵循市场化指标的一般选取原则的同时,也应有自身的特殊性。

二、主要经济指标选择和评分标准

农村经济市场化就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使农村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不仅包括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化、农村生产要素和产品的市场化,还应包括与此相关的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转变。

1 主要经济指标的选取。经济市场化是一个多因素共同演进的系统过程,希望对所有的因素都进行测度既不现实也不科学,为此我们采用主因素分析法,根据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选取对市场化有重要意义的因素来分析。在具体经济指标选择上主要有三大依据:一是效度,所选取的指标必须与市场化密切相关,能反映出市场化的某一方面的特征;二是信度,资料和数据来源必须是可信的、可重复验证的,另外为减小误差和个别年份的特殊性,我们使用连续三年的算术平均值为计量值,本文计算2004年的市场化水平,故取2002―2004年数据的平均数;三是可获得性,是依现有的手段能顺利得到的。根据这些要求,我们定出了五个方面的一级指标:

(1)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化。经济主体拥有自主决策的地位和能力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农村经济主体主要包括农户和乡镇企业。农产的市场化主要表现为农户是否能根据市场的要求自主地调整产业结构以获取最大利益,这可以通过两个指标来体现,一是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的构成,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应越是多样化,这直接表现为农户收入来源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下降,而工资、财产等方面的收入比重上升,测量值表现为(1-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二是农业的种植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户应更能摆脱生存约束,越来越多地追求发展,粮食的种植比重应当越是下降,而其它产品的种植比重上升,测量值表现为(1-粮食作物种植占总播种面积比重)。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是中国经济市场化中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从近三十年经济发展的实践看,市场化水平越高,乡镇企业越是发达,为此可以得到乡镇企业市场化方面的第一个三级指标,即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比重越高,市场化水平越高;此外,中国改革又表现为对外经济合作的不断加强,企业不仅注重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也注重在国际竞争中实现发展和提高经营水平,在近年内需不足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乡镇企业出口占地区乡镇企业总产值比重成为衡量乡镇企业市场化的又一个三级指标。

(2)农村经济的货币化水平。市场经济是一种货币化经济,市场经济越发达,经济的货币化水平越高。这一指标可以通过农产收入的货币化水平(测量值为:农产人均现金收入/农户人均总收入)和农户支出的货币化水平(测量值为:农户人均现金支出/农户人均总支出)两个二级指标来衡量。

(3)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水平,现代市场经济使生产要素市场化并形成了生产要素市场,生产要素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在农村中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和土地,此外由于资金和技术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因而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用劳动力、土地、资金和技术四个二级指标来测度。劳动力的市场化主要通过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就业结构(测量值为:农村非农就业人口/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来衡量,但各地区的劳动力流动的数据一方面不能准确获取,另一方面统计指标口径也有差异,为此我们以农村居民的工资收入与总收入比来计量,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劳动力的市场化必表现为工资收入,可以免去仅计算劳动力流动而忽视就地市场化带来的误差;土地的市场化本应以土地的流转比率来测度,但因数据原因,我们以土地利用的比较效率作替代,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度,经济的市场化水平越高,土地越是稀缺,土地的价值越高,因此农民越是面向市场从事生产,对土地的利用越充分,从土地利用的比较收益角度看,就是土地的耕种面积与耕地实际面积的比值越高,(测量值为:土地的耕种面积/1996年耕地实际面积);资金的市场化以农村存款占农村经济主体的收入比(近似测量值为:农业银行的农业存款加上农村信用社存款/农村经济总纯收入)和贷款占农村经济主体的支出

比来测定,(近似测量值为:农发行贷款余额加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加农业银行农业类贷款/农村人口每年的总支出);技术的市场化本想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来测量,但由于数据不能准确获取加上对免费搭车现象无法测度等原因,所以我们寻求其他替代指标,从一般角度讲,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越能认识科技的作用,也越能发挥科技的作用,为此我们以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为指标来测度科技市场化能力水平,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以年来计数,小学为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我们以16年计算,(测量值为:小学劳动力占总人口比×6+初中劳动力占总人口比×9+高中劳动力占总人口比×12+大专及以上劳动力占总人口比×16)。

(4)农村中介组织市场化水平。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为有效地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获取更多的比较经济利益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农村经济的组织形式,目前在我国的各种统计中都没有把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列入指标体系,2003年农业部软科学课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对全国26个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数量进行了调查统计,今引用该成果,我们以参与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数与全部农户数之比来计量。

(5)政府职能转换与市场环境对市场化的促进。建立有限而有效的政府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当前中国经济改革的攻坚阶段,政府职能转换已成为市场化推进的关键,政府应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而更多专注于公共品的提供,同时针对地方政府规模过大的特点削减政府规模已成为共识,这方面我们以四个指标衡量:一是以(农户家庭经营费用+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建造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工资支出)与财政农业支出和林业支出比表示农村经济的自主程度,比重越高,自主水平越高,市场化程度也越高;二是以财政用于农林水利气象等方面的事业费支出与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比表示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提供水平,比重越高,表示政府职能转化水平越高;三是以农业税费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表示政府对农村经济的依赖程度,比重越高,政府对农村经济的依赖程度越高,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地方政府的规模也越大,从而更有能力干预农村经济;四是以农民的税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测量农民的税费负担水平,负担越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越低,对市场信号的反应越不敏感,从而市场化水平越低。对农村的市场环境建设包括法制、人的观念等方面,在市场环境好的地区,生产要素的市场回报率在城乡之间的差距应越小,也就是较少存在干预资源优化配置的因素,各生产要素参与经济活动都能获得乎均收益,为此我们以可活动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的城乡收益比来计量,劳均收益=人口总可支配收入/就业人口,城镇劳均收益=城镇人口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就业人口,农村劳均收益=农村人口农村人均纯收入/农村就业人口。

2 各项经济指标的分数分配及计算方法。我们采用10分计数,对各指标的权重采用专家评分法,由10名经济学专家分别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取平均数得出。

对各地区市场化水平的计算以最高水平为10分,计算公式如下:

i省第j项指标的得分=(Xij-Xmixj)/(Xmaxj-Xminj)×第j项指标分配分值

Xij是i省第j项指标的测量数据,Xminj是各省第j项指标测量数据的最小值,Xmaxj是各省第j项指示测量数据的最大值。

我们对各项指标及其分值分配列表如下(表一):

三、2004年全国及各地区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我们根据2002-2005年全国统计年鉴、农业统计年鉴、人口统计年鉴、金融统计年鉴、各地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对全国及除外30个省、市、自治区各项指标进行测量,得到如下结果(表二):

在此我们并未计量各地市场化的绝对值,而只观察市场化的相对进程,因而指标的缺陷并不造成致命后果,因为缺陷是共同的,但有所误差在所难免。

经过详细计算,我们发现:农村市场化水平最高的是上海,最低的是云南;有10个省的市场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20个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仅有陕西和广西进前二十名,排位最高的是陕西,排第15名,排名最后的10个省中,西部占了9个。从单项指标值看:上海有8项三级指标得分名列第一,分别是C1、C2、C4、C7、C8、C13、C]6、C17,表明上海在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化水平、乡镇企业的国际化、农村劳动力的市场化水平、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换的水平等方面显著高于全国其它省份;北京有7项指标得分第一,分别是C5、C6、C10、C11、C12、C13、C18,表明北京在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和货币化水平、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及农村的市场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水平高于其它地区;另外浙江省在C4(乡镇企业增加值占地方GDP的比重)取得最高分,该省乡镇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达15.5%;四川在C9土地的利用效率方面取得最高值;河南省在C14农村经济的自主水平方面得分最高,表明该省农村经济发展主要得益于农村居民的自发投资;广东省在C15财政用于农村公共品支出占财政支持农村发展的资金的比重方面占优。与此相异的是,新疆在C1、C3、C4、C7、C8、C17共6项指标得分最低,有意思的是其中有5项是上海得分最高的,这6项指标也使得新疆在总体排序方面仅名列第26位;贵州省在C6、C10、C18三项指标得分最少,而这三项指标得分最高的都是北京;青海省则在C9、C12、C13三项指标发展最不足;另有吉林省、云南省、广西、上海、重庆、安徽省各有一项指标得分最低。云南省仅有5项指标得分进入前20名,有9项指标排名在25名以后,与其它省份差距明显,因而得分最低。北京和上海在C14即农村经济的自主水平方面得分位于最后两位,但在C17即农民的税费负担方面的得分居前两位,说明两个地区财政支农力度很大,真正做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在引导和支持农民走市场化道路可以也应当大有作为。

四、简要结论

对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进行测度是一个极为复杂而困难的过程,涉及农村经济生活方方面面,试图以少数几个指标来计算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但农村经济市场化又是农村制度变迁的一个基础机制,对于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测度出各地农村市场化的相对进程,并从中发现各经济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为农村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各地有目的地选择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径提供量化的依据。

第2篇

一、演出类型

与集体买单群众看戏,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超豪华规模和专业院团下乡演出每场一两万收费不同,个体市场需求充其量也就是赚个吆喝,凑个人气罢了。

从演出内容看,可分为戏曲类和综艺类。根据市场需求的自由组合,客户有什么要求,班头临时通知相关演员到场,许多专业团体的演员走穴,就属于此类,谈好价钱,演完结账就走人。从市场需求看,西府拥有深厚的秦腔发展普及底蕴,戏曲需求量大,关中受大都市时尚辐射影响,综艺类走俏。

从演员组成看,戏曲类演员以剧团解体后自谋出路解决温饱问题的县级剧团演员为主,农村自乐班成员亦有参加,如果客户有特别要求,可邀请省上有声望的秦腔演员加盟。综艺类由在唱歌娱乐方面有潜质的当地青年男女组成。组织结构是班头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固定的办公排练场所,演员四处赶场子,服装道具自备,一个电话就会很快聚拢成一支足以支撑一场晚会的演出队伍,许多演员自己备有摩托、汽车等交通工具,随时可以出发,亦可以自行联系演出。

二、市场化运作

演出是典型的班头、演员、舞美道具制演分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广袤的三秦大地,由外出打工人员春节带回的外界信息和城市化时尚娱乐前沿文化的渗透,传统与现代文化的相互交融碰撞,演出形式已经被市场强制分化。演出由原来的被接受改变成按需提供,演出内容菜单化。打包演出和点播演出按质论量出价,演出在农村被提前市场化。

前面说过,农村演出市场需求的介质是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及祝寿。介质氛围不同,要求也有所不同。喜庆的结婚、乔迁新居、祝寿以综艺晚会为主,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丧事以戏曲为主(主要是秦腔),戏曲是讲故事的,既可以演出为出殡者歌功颂德的剧目以彰显主人在世时的劳苦功高,也可以演出表现后人极尽孝道的剧目。凝重是这类演出的主题。当然,这个概述只是大概的归类,实际情况跟当地风俗和主人要求有关。

再说市场化运作。班头、演员、舞美道具制演分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农村演出市场培育成熟的标志。由于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演出费用相对低廉,支撑不起庞大的日常开销。有天南地北的演出需求,但不是一支固定的队伍在满足,游兵散勇的分布决定了多如牛毛的团队巡回乡间。演出队伍很多,但是与演出配套的舞台、灯光、音响等专业队伍应运而生,班头负责演员行当的齐备,演出费用约定俗成由班头发放。通知演员到什么地方演出,演出结束现场结账走人,再赶下个场子。演员在这里是演员,转身可能就成了班头,谁接活谁就是班头,组织结构非常灵活。在演员到达前,舞台、灯光、音响已经全部由专营大篷车的车主搭好,调试好。演出结束,各自结账。笔者在高陵县看到的现状即舞台是泾阳县的,演员是西安的。舞台就像巡回大篷车一样,由一辆拖拉机改装而成,车里配备的灯光、幕布、音响一应俱全,放开是一个30平方米,有前伸台,能满足各类中型演出需要的舞台。收起来是一辆车,演出结束,拖拉机一开,全部家当就全拉走了,非常专业。既有舞台演出声光电的效果,又免除了客户搭台的兴师动众。车主是对中年夫妻,他说车是自己改装的,演出设备是自己配的,租用一次1000元人民币。他在“泾三高”很有名,哪里有演出,一个电话他们就按时把车开到哪里提前给人把舞台搭好,灯光音响调试好,演员一到主持人把笔记本电脑和大棚车上的音响设备连接,就可以正式演出。演出所用的音响、音效都存放在笔记本电脑上,演员只负责演出。

三、艺术娱乐化后在农村衍生出的几种现象

艺术历来用高雅来定义。自从赵本山把东北二人转娱乐化风靡全国后,这股风就以势不可挡之势撕扯起艺术的衣衫,原来评价的大俗大雅,变成大俗更俗,成为艺人们乞食的工具,由此也衍生出几种值得思考的现象。

第一,艺术被市场压弯了腰,媚俗地屈从于市场的需要,市场借助艺术的躯壳,随意为其附加不同的魂魄,让其在特定环境下,完成愉悦粉饰的镀金作用。为什么这样说呢?艺术在这里仅仅是个名词,演出才是主体。娱乐化的艺术美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它成为炫耀财富的载体,乡村艺人们乞食的工具。只要我高兴了,只要全村人知道我有钱了,给父母尽孝道了就完事。这就是农村演出蓬勃发展的市场价值体现。村里死人出殡,赶快请乐人;村里娶媳妇嫁女了,赶快叫演出;谁家给老人过寿了,赶快叫大戏。总之,所有事件的发生,要么有班头找上门推销演出,要么主人主动去找班社。婚嫁有黄道吉日可以选择,死人的事哪能由人来安排。因此,活跃于农村的班社生意应接不暇。

第二,娱乐化的演出对艺术质量要求不高,看重的仅仅只是形式。在高雅的剧场,观众往往感受的是艺术的氛围和因此带来的感官享受,但是农村演出市场需要的是针对性和实用性。在蓝田县、高陵县笔者目睹了三场演出,蓝田县规模相对小一些,高陵县规模很大。经与班头和部分演员及周围群众多次交谈,发现农村演出市场看似松散无序实则有章可循。

演出价格由底价、点戏两部分组成。丧葬演出队伍小,一般不足10人,一专多能,参加者既是乐手又是演员。底价很低,一次1000元左右。点戏是这类演出的主要收入来源。行礼毕或者出殡前夜的空档期,子女和亲戚为了不使灵堂前氛围降下来,会像拍卖现场一样,你争我抢的点戏,每折30元―50元不等。有些戏不需要演员在灵堂前着孝服表演,而是需要价钱另计。这看似不高的点戏费用累计起来对演员来说可谓收入不菲。亲戚朋友点完戏就各忙各的去了,很少有人静下心去欣赏,演员也不在乎有没有观众,冬天跟前架几摞蜂窝煤,自顾自地怡然自得地唱完一折接一折。晚上有时大家都睡了,演员还在灵堂前面陪伴棺材唱到天亮。直到死人下葬入土,本次演出方告结束。演出剧目死人是男的就唱《祭灵》,是女的就唱《女祭灵》;祝寿就唱《大拜寿》,这些剧目必不可少。

与丧葬不同,在高陵县看到的结婚演出场面大得多。这是一支典型的市场化的演出队伍,制演分离,舞台是泾阳县的,演员是西安市临潼区的,演出在高陵县,没有任何地缘上的联系,但是有演出的合作。这场演出费用不高,整场演出2800元(据说有人情关系),其中大篷车租用费一次1000元,演员1800元。分日场和夜场,日场比较简单,只需要一个音响就可以完成,不用放录音,就是演员在唱,也不管台下有没有观众。夜场演出大不一样,其音效、灯光、服装、道具简直就和西安夜总会里的气氛可以媲美。节目有唱歌、舞蹈、魔术、杂技,样式新颖,朋友告诉我,这种演出在这里很普遍。可见已成风气。

第三,草根化平民化的农村演出市场有市无价。首先演出季节性较强,淡季价钱较少,点戏的少了收入就少了;节假日即所谓的旺季,价钱就高,点戏的人多了收入也就水涨船高。演出费用普遍不高,这也体现着农村的经济基础和农村人的接受程度。但是菜单化的演出流程,按质按量论价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一种进步。比如客户经济宽裕,需要找几个艺术界的大腕来撑面子,过戏瘾,谈好价钱,班头会像中介公司一样通过自己的渠道邀请,中间差价可以成为班头除过演出以外的另一个利润点。省市院团许多演员走穴收入,大部分来自这里。

四、成功的包装营销策略

第3篇

关键词:新疆;农村金融市场;开放;规划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4月14日

一、当前新疆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市场化水平较低。新疆地处我国西部,属全国经济最不发达地区之一,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业产业化规模小,传统农业仍占主体地位,农村市场化整体水平较低,具体表现在:一是全区农牧民文化科技水平较低,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广大农牧民还不具备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经营管理素质差,农户家庭小生产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新疆农村市场体系发育滞后;三是农产品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滞后,还未形成真正开放有效的土地、劳动力、信息、科技等要素市场,阻碍了信贷资金的投入。

(二)农村金融市场不稳定。20世纪90年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大规模撤并,农村正规金融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大幅减弱,一些农村地区甚至出现了金融服务空白。国有正规金融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缺位,催生了非正规金融组织日益活跃,导致相关金融风险同时产生。除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外,非正规金融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管理制度,人员素质不高,内部经营管理较为混乱、运行极不规范,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均成为影响新疆农村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三)农村区域投资回报率低。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市场各方博弈的结果,其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规则或制度体系全球一体化的过程。由于农村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导致农村区域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滞后,因此我国金融发展也具有明显的地理和区域特征,呈现出“重城市、轻农村”倾向,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大中型企业、新兴产业集中,而县及县以下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承受着极其严重的“信贷短缺”,正常的农村金融需求姑且难以满足,再加上农村的金融资源还通过一定的掠夺机制大量流向城市,有研究测算表明,我国农村现实的金融缺口数额惊人,全国通过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途径流向城市的资金每年都在6,0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县流出的资金约为9亿元。

(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劣。一是法制建设不完善,金融债权保护不力。由于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降低了金融生态运行的质量,加之农村法制建设相比城市较为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更加突出,进而造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二是信用管理滞后,征信体系不健全。近年来,尽管各地加大了信用环境建设力度,社会信用程度有所提高,但我国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仍明显滞后。一方面农村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比较淡薄。一些企业和个人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另一方面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落后,信用信息开放度较低。由于缺乏健全的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估制度、失信的制裁与公示制度等,金融机构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取和检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由于农业生产面临着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使农业贷款的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农业难以成为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

二、新疆农村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必须处理好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与约束问题。首先,要通过鼓励和大力支持满足新疆农村金融现实需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进一步破解农民长期以来遭遇的贷款难问题,满足广大农户实实在在的现实需求;其次,要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实行严格的制度约束。通过实行信用约束、顺序贷款和诚信守约等制度约束,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实现有效的替代机制,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农民金融需求又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办法。新疆金融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2011年银监会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工作提出的“四个不批”和“四个优先支持”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科学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二)必须处理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服务问题。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试点建设,目前已经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新疆各类新型机构试点的情况看,截至2011年末,新疆共成立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92家,且发展势头方兴未艾。众所周知,农业项目由于获利周期长、利润率低、抵御风险能力差,使得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经营均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缺乏抵押物、经营成本高等困境。因此,处理好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服务问题,避免其“重蹈商业银行很难在农村地区发展的覆辙”,而又不偏离农村金融的本质,是值得新疆各级人民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深入思考的关键性问题。

(三)必须处理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方利益的博弈问题。新的一轮农村金融改革以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标志已经在全国展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有金融机构积极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均与其战略布局相关。从全国的情况看,政策性银行积极参与各地的村镇银行的试点,为的是占据和拓展农业产业的市场空间,改善业务模式;中小商业银行积极介入为的是更好更快地扩充地盘;外资银行跃跃欲试是为了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因此,要避免农村金融市场成为各方利益博弈的“角逐场”,就必须保证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真正做到为“三农”服务,其发展不偏离初衷和本质。

(四)必须处理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府扶持和行政干预问题。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历次改革都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而非诱致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在短期内就能够实现全社会范围内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同时也遏制了初级行为团体和制度创新活力和动力。因此,我们在加快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大力扶持和适度行政干预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努力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基本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性监管方面做到位;另一方面在行政审批上要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为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切实建立起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金融支农长效机制。

(五)必须处理好正向激励与严格监管机制。随着新疆农村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和尽快制定配套的制度法规,灵活运用税收、奖励、补贴、投资等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用好差别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促进信贷资金回流,加大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供给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形成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例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范围,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杠杆作用,有效地引导了信贷资金投向“三农”,激发县域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也可以研究尝试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给予贴息或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力度,降低农户贷款成本。

(六)必须处理好农村金融风险保障体系问题。首先,要加快新疆“三农保险”金融风险补偿体系,建立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其次,要规范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拓展适应农村需要的担保组织和形式,提高担保能力、规范担保行为、降低担保成本;再次,完善农村信贷管理体系。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设计相适应的信贷品种,合理确定农业信贷规模和贷款期限,把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结合起来,处理好风险与经营之间的关系。农村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单纯的商业性金融难以满足其发展需要。新疆金融市场的开放空间很大,只有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引导在边远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才能真正建立满足新疆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多层次、多主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并存、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并存的垂直合作金融体系,使农村金融体系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农村经济社会的“基础性设施”。

主要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定价;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392(2008)11-0028-04

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逐步放松和取消对利率的直接管制,由资金供求双方自主确定利率,以达到优化资金配置的目的。按照“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的原则,我国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于2002年启动,经过几年的试点和推行,利率浮动的幅度和范围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新的利率定价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灵活运用信贷政策,扶植农业这一基础产业和弱质产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其利率市场化进程及其随之引起的价格变动必然会对相关利益主体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据此,我们对巴彦淖尔市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情况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路径进行了调研和探讨。

一、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进程

2005年,人民银行做出了逐步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的改革部署,并按照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放开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审核。巴彦淖尔市所辖七家农村信用联社根据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定价的指导,按照成本、效益和风险匹配的原则,制定了各自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采取“基准利率+浮动幅度”的方式,即在央行规定的各期限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资金成本、管理费用和目标利润等确定基本利率,按照贷款用途、期限、信用风险及有无担保抵押等计算出综合调整点数,从而确定浮动幅度。在利率管理上,基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统一由联社确定和管理,具体由联社业务部门负责调查,并依据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及规定的上浮幅度,结合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及贷款需求情况等进行测算,提出贷款价格方案,交联社贷款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确定,下发专门的文件及利率执行表,由基层信用社具体实施。

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总体上,巴彦淖尔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保持了稳定,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对农户的优惠和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据测算,对制定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前后进行比较,全市7家农村信用联社中,有5家的贷款利率较以前基本持平或有所下降,2家联社的贷款利率略有上升,贷款利率最低上浮幅度为30%,最高上浮幅度为90%,对农户贷款的上浮均在65%以内。随着近两年中央银行连续多次上调存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利率总水平逐步上升,但浮动幅度变化不大。目前,农户贷款一般上浮60%左右,集个体工商户及消费性贷款上浮100%左右。由于各家农村信用联社确定的综合调整点数有所不同,实际执行的各档次利率也不尽相同,虽差距不大,但体现出了一定的个体性差异。

二、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路径选择和可行性分析

(一)路径探讨

目前,对农村信用社放开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意见:

一种是分步实施的渐进式改革办法,即先易后难,先放开除农户贷款以外的其他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农户贷款设定一个保护期,待达到一定条件后,再放开农户贷款利率。

二是一次到位的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放开农村信用社所有的贷款利率浮动限制,实行完全市场化运作。

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胜在稳妥,逐步放开农户贷款利率可以有一个过渡的时间,避免利率市场化后农户贷款利率水平上升过快的不利影响。而弊端则是成本较高,且不利于操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户贷款和集个体工商业贷款的划分界线日益模糊,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甄别上面临较大的困难,也容易发生随意性等道德风险。同时,采取分步放开贷款利率的办法,农村信用社工商业贷款和农户贷款的利差会明显拉大,出于逐利性考虑,可能会导致农村信用社偏向于发放营利性较高的工商业贷款,而减少农户贷款的投放,反而弱化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采取一步到位的改革方式,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方便管理和操作,弊端则是农户贷款利率水平可能会快速上升,短期内会损害农民的利益,而农户贷款利率过高,可能会引发政府部门、农民以及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质疑,从而阻碍改革进程。

(二)可行性分析

综合考虑利率市场化改革两种路径的利弊,我们认为,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较为适宜,也是可行的,主要原因如下:

1.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物质条件。近几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经济基础得到夯实,农业税费改革和国家各项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近年来农副产品价格不断上涨也使农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以巴彦淖尔市为例,2007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355.15亿元,其中一产所占比重为25.1%,农林牧渔业完成现价总产值146.42亿元,比上年增长22.9%。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35元,比上年增长1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04年增长了54.5%,已连续4年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使农民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承受能力大为增强。

2.农村信用社初步实施的利率定价机制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目前,巴彦淖尔市各农村信用联社均已制定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确定了实际执行利率,执行几年来,农村信用社已积累了一定的管理和操作经验。农民和其他贷款人对贷款利率定价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和心理准备,这些均为利率市场化奠定了基础。

3.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社会资金的利率存在明显的差距,这为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空间。据调查,巴彦淖尔市农村信用社目前执行的一年期农户贷款利率基本在8.91‰―10.26‰之间,而民间借贷的利率多在20‰―25‰,部分民间借贷利率高达40‰,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一般在15‰―25‰之间,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借贷利率较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高出一倍以上。不少农户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无法全部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往往通过民间借贷或小额贷款公司来解决资金缺口,依据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融资余额比例及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度贷款余额相关数据测算,目前辖内农村民间借贷估算值达31.47亿元,占农牧户贷款总额的45%。因此,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后,农户贷款利率仍有上升空间。事实上,据我们对部分农户的调查,农民目前对贷款最关注的方面并不是利率,而是资金的可得性,只要资金能够满足供应,贷款利率适当高一些也是可以接受的。

4.农村信用社实行一步到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农户贷款利率会向工商业贷款看齐。多年来,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三农”的主渠道,与农民的信贷联系越来越紧密,已形成了按照贷款对象和用途的不同确定有差别的利率的贷款利率定价办法,并对农户贷款给予适当的优惠。实行一步到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农村信用社全部贷款利率上限放开,这种差别利率仍然会得到执行,农户贷款利率并不会向工商业等其他贷款利率看齐,出现大幅度的上升,而是仍然执行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同时,人民银行、银监部门也可以通过利率定价指导的方式,督促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优先,从而保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减轻对农户的不利影响。

三、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的困难

(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理念陈旧,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缺乏主观能动性

利率作为金融产品的价格,是金融市场中最敏感、最活跃的因素,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农村信用社形成产权结构明晰、法人治理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的机制,能够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市场主体。但从农村信用社的现状看,距离这一要求还相去甚远,其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经营理念落后,对利率改革的认识不足,缺乏内在动力。尽管央行专项票据兑付后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统一了法人,建立并完善了“三会”制度,但就目前状况来看,依然存在组织机构不完善,民主管理基础薄弱,股权结构单一,产权不够明晰,“三会制度”留于形式的现状,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并未从本质上发生变化。同时,一些农村信用社仅仅是被动地接受利率改革,还没有从单纯地执行官方利率转换到自主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上来,对利率管理水平的提高、定价能力的改善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利率市场化和即将到来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可能带来的冲击,而仅仅把利率市场化当成提高贷款利率水平、扩大利润增长点的捷径,重视短期效益,而忽视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长远效应。

(二)利率定价能力低,定价方式简单粗放,缺乏科学性

利率市场化要求农村信用社具有一定的内部评级基础,通过风险概算、风险分类、风险定价,对不同类别的客户群体在信贷及其价格上实行区别对待。而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尚未形成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确定利率水平有一定的盲目性,定性分析多于定量分析,缺乏科学可靠的依据,也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在市场资金供求、资金成本、企业和信用社的盈利水平、贷款损失、贷款风险等可行性论证方面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对利率的确定依据不充足。一些农村信用社只是简单的按贷款对象与用途的不同划分为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企业贷款、消费贷款等几种,每一类别执行同样的利率,而没有考虑同类贷款中不同客户的差别和风险度,从而确定不同的利率水平,这些因素使农村信用社主观确定的利率难以准确涵盖风险,缺乏理性和市场均衡。

(三)利率定价灵活性不强,定价管理方法僵化

目前,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实行严格的管理,一般由联社根据辖区经济状况、资金供求情况、资金成本等测算、制定贷款价格,形成不同贷款类别、不同档次的贷款利率,下发基层信用社遵照执行,而直接发放贷款的基层农村信用社缺乏贷款定价主动权和灵活性,同一贷款类别、同一档次的黄金客户和风险潜在客户的利率差已难以体现,不能根据贷款人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这种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方式虽然有利于统一管理,但忽视了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的差异性,不能体现真正的价格公平,不利于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同时,这种做法也限制了基层农村信用社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使其对利率政策的反应比较迟钝,只是被动地接受和执行利率政策,对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低,对利率风险的防范能力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处于严格管制状态,农村信用社对利率风险的认知程度不高,相对于支付风险、信贷风险而言,利率风险显得抽象而陌生。在当前利率敏感性增强的情况下,利率水平的波动会引起企业和居民金融行为的变化,并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造成影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发展以及金融竞争行为的加剧,利率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大,企业和居民具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造成优质客户的流失,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会进一步加大。而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利率风险量化分析和利率风险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贷款利率成本核算、风险补偿和风险定价的有效运行机制和操作体系,利率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同时,农村信用社也缺乏规避利率风险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在利率风险的控制和转嫁中处于不利地位。

(五)利率管理操作难度大,现有人员素质难以满足要求

一是利率的准确定价存在困难。在当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滞后,特别是社会信用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地位,难以全面掌握贷款人的各项信息,贷款利率定价的重要参照数据不足,使利率定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二是缺乏系统的数据积累和支撑,定价经验不足。农村信用社实行定价目前仅是刚刚起步,对影响贷款定价的各因素的权重、标准的确定缺乏系统性数据积累,也缺乏历史经验作参照,标准难以掌握。同时,在定价方式方法的选择运用上也存在经验不足,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三是利率定价管理人员缺乏。农村信用社现有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利率定价和利率风险管理、控制的专业人员,在对贷款人进行贷款利率定价和贷款风险评估中难以把握,从而对利率定价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四、推进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的建议

(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风险责任

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和农村经济的多层次需求,整合农村金融资源,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格局。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变,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形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基础。要明确规定利率定价权限,正确界定责、权、利关系,建立明晰的利率定价授权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应成立专门的利率定价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利率管理制度,监测、分析利率走势和影响利率变化的各种因素,进行利率定价及其风险的计量、测算和控制,对辖区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逐步完善利率定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率形成机制

利率定价管理应遵循市场导向、分类指导、风险控制、讲求效益的原则,坚持成本、效益、风险的对称和均衡,测算不同行业和客户对利率的敏感度,建立适应利率市场化要求的定价机制。要细分客户和市场,既要考虑客户给金融机构带来的综合收益,也要综合考虑客户信用风险的大小、贷款期限的长短以及分摊金融机构自身的筹资成本和资金运营成本,建立综合的利率测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实行以客户为中心的差别化管理方式。要根据利率走向和影响利率变动的因素,及时调整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利率水平,使之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注意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理性经营行为,防止出现不计成本吸收存款、随意提高贷款利率以扩大收益的现象,杜绝短期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率形成机制。

(三)转变经营理念,实行科学管理,形成灵活的利率定价方式

农村信用社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提高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认识,强化利率管理水平。要进行合理授权,注重利率的柔性管理,避免刚性过大造成负效应,确保一定的灵活性。联社在进行综合利率定价和管理的基础上,允许基层农村信用社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使之能够针对市场变化和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潜在风险进行不同的利率定价,并适时调整。同时,要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出现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从而既能提高利率管理的科学性、灵活性,又能充分调动基层农村信用社进行利率改革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施多元化的发展战略,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有效规避利率风险

一是建立科学的利率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农村信用社要提高对利率风险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利率价格体系,以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利率的风险状况和风险隐患,并根据风险状况适时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二是建立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分析体系。要加强对市场利率走势的研究和利率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结合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结构、期限结构和成本利润变化情况,建立起动态的利率风险监测体系。三是实施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潜在利率风险较大,其原因就在于其经营过度依赖存贷款业务,而非利差型的中间业务占比小,因此,调整经营结构是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农村信用社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提高结算清算、银行卡、各类业务、理财业务、信息服务等中间业务比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利用利率避险工具,如利率期货、期权、利率互换等,有效分散和规避利率风险。

第5篇

一、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本情况

年以来,我市、望城、、四县(市)先后被批准成为试点县(市),路口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比一比贸易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被批准为承办企业。两年多来各承办企业共投入资金12000余万元,改造和新建农家店500余家,其中年和年通过验收合格农家店353家,今年新建150余家,共新增营业面积23000余平方米、就业人员5000多人。农家店已逐步成为我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头羊,农村消费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农村流通环境也得到了相应的净化,有力地拉动了我市农村的消费。

二、我们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部门共识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任务艰巨,对此我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商务、国税、地税、工商、国土、财政、药监、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局面。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人心,我们采取会议贯彻、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县这几年共悬挂横幅80条、张贴标语1900条;县还会同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组织拍摄了“‘万村千乡’在县”专题片,在“服务三农”栏目中连续报道试点企业情况。年月,市人民政府在召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各县副县长、商务局长和试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省商务厅易厅长和市人民政府向副市长在会上讲话,充分肯定我市前段“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情况,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鼓励大家更快更好地完成目标任务。今年以来,省、市两级政府分别将该项工程纳入为民办八件实事范围,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工程的重要性。

二是部门齐抓共管。商务局加强与供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把农村市场打假、维权、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各有关职能部门也充分认识到加快促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战略意义,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积极引导,合理组织,搞好协调服务,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为农家店的建设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加快了农家店的建设改造步伐。比如县工商部门为50多家农家店集中优惠办理营业执照,疾控、卫生监督部门为30多家农家店及时优惠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等。

三是承办企业和农家店主工作主动,积极配合。通过各级商务部门的宣传、协调服务,极大地调动了承办企业和各经营业主的积极性,大家踊跃报名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班,坚持守信经营,真诚服务三农,扩大营业面积,更换经营设施,增加营销品种,提高经营档次,保证商品质量,将现代流通方式和先进消费理念送下乡,为广大农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创造条件。如县路口物资购销有限公司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实行“饲料供应+技术指导”一条龙服务,有效地方便了农民消费;超市认真营造网点环境,不断提档升级,强调质量建设,统一部署,极大地提升了当地的消费环境,年月和年月国家商务部部长薄同志和国务院副总理吴同志分别视察了该超市,并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二)做好规划,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整体部署,先后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专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集镇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农村消费和流通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综合考虑撤区并乡前后各主要集镇布局、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扶贫整建村分布等方面情况,按照“构建新框架、坚持示范性、建设样板店、造福新农村”的指导原则,科学制定规划,确定了未来三到五年建设1000家农家店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年度规划上突出“梯度”推进,即:年为“夯实基础年”,主要目标是引导鼓励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小型流通企业加盟或者自愿连锁的方式到乡村建立、改造农家店60家,其中乡镇店30家、村级店30家。这个目标当年已经实现;第二步年为“稳步推进年”,主要目标是构建农村流通体系基本框架。通过年的引导,经积累经验后,新发展建设“农家店”200家,主要是以构建、改造生产资料超市、药品连锁超市为主。这个目标也已实现;第三步年为“全面建设年”,主要目标是确保乡村农家店的新建、改造落实到位,构建农村流通网络的重点,以村一级的便民农家店为主,着重解决边远地区农民的购物消费环境和生产资料购买的需要,提升广大农村居民的购物理念。通过几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逐步完善健全我市农村流通消费网络,确保让广大农民群众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得到实惠,最终让有条件的农民在家门口购买到优质商品,享受到便捷服务,早日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现代消费生活。我市的四县(市)也认真科学规划,县还将农家店的建设规划纳入“县年商业网点规划”之中,为县商业网点规划增添了一个亮点。

(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为鼓励和促进“农家店”建设,我市在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政策的同时,还自行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设立了市农村市场开拓专项资金。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年月市级财政按每个农家店5000--8000元的标准,对年验收合格的85家“农家店”给予配套扶持资金57.6万元;年月市财政又拿出60万元对上半年验收合格的145家“农家店”给予配套扶持,以上资金均已发放到农家店店主的手中。另外,四县(市)也相应出台了扶持政策,县(市)财政也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给予支持。年,市和县均从财政预算中列支20多万元,专项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县为加快工程进度,县政府公开资金补贴发放大会,县领导进行再动员,在规划建设、配送运输、证照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得到了各方的好评。今年以来,国家再次提升补贴标准,将乡级店和村级店统一改为6000元/家,同时,四县(市)也加大了补贴力度,其中,县专门列出200万元财政资金专职进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补贴。

(四)扎实抓好农家店质量,打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样板

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注重农家店的质量建设,并进行精心指导,积极扶持,以点带面,打造样板,确保建设一个、发展一个、成功一个。

一是深入基层,科学选点。按照商务部印发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四县(市)制定农家店选定原则,各商务局和承办企业负责人先后查看了500多家店铺,找了几百位店主交谈,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比较后逐一确定试点店铺,使其在地理位置和建设标准上具有示范性。县枫木桥乡牛角湾村村民刘孟武原来经营一家不足40平方米的食杂店,因交通便利,村民居住集中,店铺被选为农家店改造对象后,县商务局积极引导他投入5万元建成了一家近200平方米的乡村超市,极大改善了当地村民的消费环境。

二是积极引导加盟店的建设。所有的加盟店都与总店签订了加盟协议,并严格按协议、标准进行建设改造。被选为加盟店的店铺,县商务部门逐一上门指导,验收时均呈现明码标价、经营规范、生意兴隆的景象。商务部门还不断进行跟踪监督,加强管理,使一批加盟店成为示范店。比如远在西部山区的加盟店百顺超市月山店,经过认真整改,店容店貌焕然一新,总店配送的商品货真价实,琳琅满目,价格也公开透明,刺激了山沟里老百姓的购买欲望,日营业额也比加盟前上升一百多元。

三是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四县(市)商务局定期组织农家店业主进行培训,着力提高业主综合素质,使其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技巧上具有示范性。一大批农家店主通过参加培训,全面了解上级政策,深受启发和鼓舞,响亮地提出了“走出夫妻店、告别代销店、开设农家店、服务新农村”的经营口号。如县2006年组织农家店业主培训三期,受训人员达到230人次。

四是引导规范经营。商务部门引导农家店业主从店堂设施、商品陈列、环境卫生、招牌制作等方面进行提档升级,使“农家店”在外部形象和服务质量上具有示范性。路口物资购销有限公司致力于生活超市、药品超市、农资超市三大主题板块经营,打造品牌企业,目前市场覆盖面达15个乡镇、165个村,下设97个经营门店,他们实行的“统一商品配送、统一零售价格、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店面招牌”的做法获得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五是鼓励经营模式创新。各承办企业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了周边生活资料店和生产资料店的热情,在经营方式和服务上积极创新。如县回笼铺农技站福田农资店业主,以全新的理念服务三农,建立农资会员制,让农户放心购物并返利给农户,加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好。

在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我市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具体的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努力、大胆实践,以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突破: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更深刻地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建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强化对试点企业指导和对农家店店主的培训,扩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氛围。

第6篇

摘要:本文针对农村体育消费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意义、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提出拓展农村体育消费市场的可行性建议,从而为改善我国新农村体育消费水平和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体育消费;农村经济

近年来, 我国人均GDP 已经超过3000 美元, 人均GDP 超过1 万美元的城市从1990 年的4 个增加到2011 年的44 个, 总体上已达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也在不断攀升, 从1985 年-2005 年的人均不足500 元增加到的3255 元,乡镇居民的消费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农村体育消费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亟待开发。

一、拉动农村体育消费市场对农村经济再发展的意义

1.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巨大的带动作用。目前我国着力于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消费作为人们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值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比例正在迅速提高,并带动了与之相关的媒体、旅游、交通、服务、食品、电子、保险和建筑等产业的发展。因此,充分拓展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改善农村体育消费环境,对于最大程度地释放农村的潜在需求,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目标,带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巨大的带动作用。

2.优化乡镇居民消费的内外环境, 扩大农村消费支出。首先,农村居民体育消费什么,消费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体育市场供给什么和供给多少,体育市场的供需结构和总量又决定了体育产业的结构和规模。那么,充分发挥消费需求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导向作用,拓展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体育消费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带动农村消费的增加,引导体育投资和生产,决定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发展,从而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另外,增加农村居民的体育消费,使其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发生根本变化,对生活方式提出新的健康要求,能够促进居民身体素质的提高, 使居民减少对预期健康支出的费用,从而减少对健康的预防性储蓄,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增大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即时消费,为农村消费市场提供更广的发展空间。

二、影响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拓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1.农村体育基础设施投入资金不足,体育消费市场环境差。从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分布情况来看,我国现有各类体育场馆约近70 万个,其中占国土面积的16.5%和人口的39%左右的城镇, 占全部体育场馆的比重为79.8%,而占国土面积83.5%并拥有61%左右人口的广大农村地区却只占20.2%的体育场馆资源,开放性体育消费场馆严重不足;从我国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情况来看,尽管用于科、教、文、卫的经费比重形成上升趋势,但真正投入到体育设施的经费比例低,特别是我国的偏远山区,对体育和卫生事业经济投入不到7%,农村的体育基础设施短缺、数量少,现有的一些体育设施比较落后、陈旧,满足不了新农村居民的体育健身需求,阻碍了农民的体育消费行为,影响农民体育消费的信心。

2.农村消费结构不合理,基层体育管理体制不健全。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 农村家庭年人情费支出平均在500 元以上,最高可达到2000 元以上,人情消费占家庭年收入的20.1%。人情消费作为农村居民的一种畸形消费,不仅难以给消费者带来与支出相适应的效用,而且对农村体育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限制了体育消费市场发展空间,制约了体育消费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另外,虽然我国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建设工程的意见》、《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及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但在农村的很多地方仍然存在体育工作人员配备普遍不足,没有专门的农村体育组织机构或是由村委会兼管,甚至存在基层体育行政部门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情况。这样使得农村居民的体育活动得不到很好地组织和引导,严重影响了农民进行健身锻炼的积极性,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体育消费市场的发展。

3.地方财税政策不够完善,阻碍农村体育产业化进程。目前我国的财税政策调节都是围绕政府主导的经济建设与行政管理的支出为主,实际用于体育服务及其体育产品等方面的财税支出非常少。即使是加大财政投入的大部分税优政策也是一次性的,例如2008 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如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为奥运会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而免征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对参赛运动员因参赛而获得的奖金和奖赏收入而免征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随着奥运会的结束也就消失了。而且,现行的分税制财权体制还存在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统筹层次较低、监管措施不严及政策一年一变”的问题,极大挫伤了他们对农村体育的投资意向,不利于体育消费以及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农村居民体育消新机制的合理化建议

其一,地方政府应该充分运用立法、行政干预等手段建立健全的农村体育发展解决方案,确实把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纳入统一的政府规划中来。不断加快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步伐,倡导科学健身和劳逸结合的生活方式,培养农村居民“花钱买健康”的全新消费观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进行体育健身的积极性。

其二,农村体育发展模式需要多元化,体育消费除了具有健身功能的作用外,还要根据居民的年龄、职业、收入与兴趣爱好的差异开发以娱乐性、休闲性消费为主体的不同层次的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比如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形成以农村为中心的社区体育服务模式,使之与旅游、教育、文化市场的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体育消费的综合效应,带动农村体育消费的发展。

其三,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法则,出台调节新农村经济突出问题的有利政策,通过市场激励,增加农村居民的经济创收,扩大体育内需。而且,采取各种不同比例的税收优惠及体育消费项目的财政补贴,例如降低体育服务的营业税率和公共体育场馆的收费标准;对于公义的社会体育团体接受的捐并给予免税等政策方面的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对体育产业的投资,刺激民间体育消费。

课题项目:

课题名称: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十二运对辽宁农村体育发展的影响研究》。

课题编号:2013LSLKTZIJYX-44。

参考文献:

[1]中国面临哪些制约因素[N].中国体育报, 2004-06-24.

[2]姜山.发展我国农村体育在建设和谐社会新农村中的作用探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 年第5期.

第7篇

不同于其他企业受到渠道和不了解农村市场的掣肘,海信在家电下乡活动第一期就抢占先机,迅速打开了农村市场。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在接受《广告主》采访时说,海信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抓渠道建设,这次的家电下乡活动,正是海信梳理整个网点布局,清除盲点,提高网点销售效率的有利时机。从一期试点的市场情况来看,家电下乡彩电的主要销售市场是在乡镇,实际上家电下乡的网络主要是考验企业乡镇销售网点的销售情况。

郭庆存表示,针对这种情况,海信的做法是在每个销售网点都指派专门的厂家业务员,不仅帮助销售人员如何布样宣传和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还协助他们组织大篷车、产品赶集等活动,深入农村市场进行宣传推广。

除了在销售网点进行宣传外,海信还利用家电下乡宣传的机会建立了十多万个乡村联络站。这些乡村联络站主要以当地村委会或小型零售店为主,不卖商品,主要作用是帮助企业宣传家电下乡产品,将信息传递给农民用户。这些地方,往往是农村的信息中心,在这里传递的信息能够更直接,更有效地被农村消费者所接受。如此大规模的乡村联络站更加优化了海信在农村市场上的渠道建设。

在信息传播上,海信也做到了多措并举,不仅利用农村市场常见的墙体广告,还在产品的终端包装上下功夫,据了解,海信在所有的家电下乡产品上都贴有标识,在销售网点店内贴有海报。在农村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促销活动,积极普及国家家电下乡政策,推广家电下乡产品。

当然,完善的销售渠道也需要依托于高品质的产品。郭庆存就表示,农村市场并不是低级市场,更不是厂商库存货的倾销场,并承诺推出的产品是高质量、高技术水平的产品。海信在家电下乡活动中推出的产品是和一二级市场同步上市的新产品。

作为第二次家电下乡中标型号最多的企业,在产品的设计上,海信也以农村市场特定的消费环境作为设计产品的主要依据。针对农村老鼠较多的情况,在冰箱后面放压缩机的地方,特设有透气式防鼠罩;为方便农民朋友放置较重物品到冰箱顶部,对冰箱的顶盖采用了抗压、防滑性设计;针对农村经常停电的情况,加强了停电保鲜能力;根据目前农村市场普遍存在的电压问题,提供免费登门测试用户供电线路的服务。还专门设计了防雷、防潮、超宽电源、超强接收等适应。

第8篇

[关键词]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必要性可能性途径

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公平供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和结构有明显的改善,但仍滞后于新农村建设的需求,解决的有效办法是加快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市场化,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的必要性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就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社会为主体,以农民满意为标准,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起政府、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营企业)、私人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体系,以给予农民更多的选择空间,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1.满足消费主体的多元化需求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迅速展开,农业、农村、农民对公共产品需求日益多元化:从硬件的道路、水利设施等到软件的制度规范;从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从生产技术指导到农产品销售的信息与渠道的提供;从资金支持、物质保障到技术支持、智力保障等等。根据公共消费和公共选择理论,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可以有效地满足这些需求,并有效克服 “搭便车”的行为。

2.消除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

由于我国长期采取的“城乡二元”的非均衡发展模式、“自上而下”的单向单一决策供给机制、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晰、农民缺乏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等多种因素的联合影响,使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失衡:

(1)供给总量不足。关乎农村发展必需和急需的生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短缺严重。

(2)供给结构失调。主要表现是一些农村居民不需要或较少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

(3)区域差异明显。东部沿海地区公共产品的供应明显优于中西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实行市场化供给可以有效消除这种失衡现象,大大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3.降低农村公共产品消费成本

根据博弈理论,当一方或少数“特殊利益集团”垄断某个或某几种产品供给时,会造成“垄断高价格”,不仅带来供给的高利润,而且增加消费高成本,从而产生分配的严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有序发展。只有实行市场化供给,多方参与竞争,多方在博弈中,克服“囚徒困境”, 实现“纳什均衡”,从而有效降低农村公共产品消费成本,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的可能性

1.西方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指导与借鉴

西方学者罗纳德・科斯提出的“科斯的灯塔”、布坎南的俱乐部理论、戈尔丁的“选择性进入”理论、德姆塞茨的“公共产品的私人生产”论述、布鲁贝克尔的“契约解决‘免费搭车’问题”理论等理论,以及诸如泰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和诸如日本、美国、欧盟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践,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市场化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上的指导和借鉴。

2.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1)居民收入的提高的马太效应。近年来,广大农民的收入的提高,大量的具有雄厚资金力量的私营企业迅速崛起,社会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为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提供了可能。目前我国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基础设施的案例,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2)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松绑和鼓励。新时期,由于政府对资本收入的认可,民间资本以其天生的逐利性而进入国家基础设施行业和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投资领域。获利渠道的合法化,为市场供给提供了可能性。

3.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支撑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特性。根据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同性质,可农村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占大部分的准公共产品。后者包括:在性质上近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一般准公共产品和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电视、成人教育、自来水等。在理论上,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负责提供,而对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提供与否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私人厂商提供,还可以由政府和私人共同提供,即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私人投资能够获取利润。

(2)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涌现。一些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而自行投资建设的一些基础设施以及推行的一些制度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对公共产品的需求问题。此外,国外非政府组织如世界银行,为一些农村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施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贷款,这些非政府组织都在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农民知识水平的提高、市场意识的觉醒和观念的转变,为农民自己通过市场解决公共产品提供了可能。在一些地区,对于当地农民急需的,而本地政府又无力提供的公共产品,如农村电网改造、道路交通、水利灌溉渠道等等,农民自己组织人员,出资修建,然后由出资出力者共同使用,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的途径

1.建立多元竞争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要改变传统的完全依靠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构建有效的市场准入和竞争机制,将私人和社会资本引入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在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和供给方式上实现多主体、多渠道和多方式共存的供给模式。形成供给市场各方有序竞争与合作的格局,从而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这包括:

(1)多元化的供给主体系统。按照“谁投资,谁受益”或“谁受益,谁投资”的市场化原则,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层次、性质和“三农”的实际需要, 构筑起政府、农村社区、农村私人、非盈利性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多层次立体化的供给主体系统。

(2)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除政府财政资金外,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的集体资金、个人、企业和银行的资金投入。

(3)多元化的供给方式。实现政府或农村社区的直接供给、政府委托私人的供给、政府补贴私人或企业的供给等多元供给方式。

2.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

对于投资公共产品供给的各利益主体,只有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其是否应获得收益以及收益如何划分。因此,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转型中,为了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必须不断制定、维护和完善法律。包括:对政府特许权经营、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合作形式、各角色的职能界定、融资方式、合同制定、市场进出规则、工程招投标等予以规范,消除市场垄断和“不经济”现象;同时,明晰产权,确立利益有效而公平分配机制,保证公共产品的公平享有。为此,政府应给予农民某种支持,如定期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信息,为农民提供咨询,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帮助农民组建相关的自治性组织,加大集体行动的力量,以维护农民自身的利益;对弱势群体予以补助,使其能消费具有普遍性质的公共产品;制止以行政手段非法干预和侵害他人财产和收益的现象,保障投资公共产品生产的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帮助投资者规避市场扩张风险,使经济人能够建立确切的交易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和调动各方利益主体投资公共产品生产的积极性。

3.深化农村综合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