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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与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28 09:40:2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城镇经济与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城镇经济与管理

第1篇

城镇历史景观是漫长历史过程中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关系层层积淀的产物,拥有物质与价值合一的整体属性,其景观形态是价值内涵的载体同时也受到价值关系的影响,两者相互作用,层积于不同载体要素之中,成为与其所在地域自然、文化背景广泛关联的遗产对象。对于此类对象的保护,须首先以对其要素构成与层积载体的梳理、识别作为基础。

1 要素构成    

城镇历史景观是城镇居民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改造、利用自然,在自然环境基础上建设形成的景观对象,是城镇客观物质环境要素与生活于城镇中人群主观行为与思想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城镇历史景观具有“物质”与“价值”(或文化)的双重属性。其物质系统是价值内涵的外在表现,价值机制(或文化内因)则是促成物质系统空间、景观形式的内在动力。具体而言,历史城镇的物质系统由建构筑物、空间、环境、人群行为四大要素构成,其为城镇历史文化内涵表达与发展信息记录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历史城镇的物质表征下还蕴藏着无形的价值内涵(或文化内因),是城镇定族群在文明演进过程中创建人工环境与利用、改造自然环境的精神基础,也是城镇中相关生活、职能与信仰关系的体现。由于价值与文化的概念非常宽泛复杂,未有定论图。因此本文对于历史城镇价值、文化议题的剖析主要从特性与共性两方面着手。“文化特性”指城镇在产业、商贸、军事、政治、宗教、民族等专属职能与族群因素影响下所发展出的文化特质。“文化共性”则为在特性基础上提炼、总结出的所有城镇在机制层面的共同属性。根据文化人类学的观点,人类在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三者间的关系中逐渐发展出了物质、行为、制度与精神四大文化层级,建构形成人类文化系统。对于历史城镇而言,物质文化即物质系统;行为文化与制度文化则因源于城镇居民日常生活与工作中的各种行为与社会关系,可分别转化为与生活相关的人居文化以及与职能工作相关的职能文化,二者共同构成了与城镇现实发展相关的文化动力机制;而对于在发展演进过程中逐渐失去现实意义的行为与制度文化,本文则将其划归城镇的历史文化部分,作为对逝去事物的纪念;最后,人居、职能与历史文化共同构成历史城镇与客观现实世界关系紧密的文化版块,而与之对应的则是在观念世界中更为纯粹的精神文化(图1)。任何类型的城镇历史景观都可分解出上述两大系统要素对象,并因不同的要素组合方式而呈现出景观特征的差异曰。

2 层积载体      

“物质系统”与“文化系统”的划分方式虽理清了城镇历史景观的要素构成。但在现实状态中,两大系统则是在历史发展演进的过程中有机叠合于一体的,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犹如生命体的躯壳与灵魂[}, o}。因此,对城镇历史景观的分析和研究需以整体、综合、发展的眼光看待,将前文所析的各种物质与文化要素置入相关的空间载体中联立、组合,将城镇视作由两大系统交织构成的空间文化意象。具体而言,历史城镇的景观载体包括城镇格局、簇群地段、街巷场所与地标节点四个层级。宏观层面,建筑群体与山水环境以及街巷、广场的组合形成了城镇的总体结构,以城镇格局的方式呈现,同时反映出城镇相应的职能与社会结构关系;中观层面,具有相同或相关性质的建构筑物与局部的空间、环境元素又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簇群地段,并具有相应的肌理特征,是相应社会团体、机构秩序的体现;而在各种公共与私密的区域,人工建构筑物与自然环境围合出地域性的街巷与场所空间,是不同地区生活方式与行为习俗呈现、展示的舞台;微观层面,标志性的建构筑物则成为城镇中的节点地标,扬显着城镇的地域精神与时代信仰。在不同职能与文化因素影响下,上述四类景观载体会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特征与复合性的层积关系。

第2篇

【关键词】石场整治工程;弃土场;水土保持;设计

1.前言

深圳市在改革开放至今的二十多年中,由边陲小镇发展至人口千万级的大城市,在城市大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的修建,需要大量的土石方,这种需求在当时条件下造成了无序的开山采石、取土区,也无可避免的对山体原有地形、地貌的改变和界面植被的毁灭性破坏,给现代都市遗留下了生态性破坏伤疤,水径石场群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

2. 上水径水库弃渣场概况

2.1上水径水库基本情况

上水径水库位于深圳市清平高速公路东侧,布龙公路西南侧,水径石场群西北侧,紧邻石场整治区;随着周边环境改变,尤其是水径石场群影响,集水面积大大减小,现在水库功能也已失去其原有功能,仅作为周边山体经济林提供水源使用;周边山体植被属亚热带阔叶林类型,植被覆盖率较高,山坡植被类型主要为人工林,分布的植物有荔枝、勒仔树、木荷、潺槁树、胡枝子、盐肤木、马占相思、台湾相思、桉树、银合欢、野牡丹、五色梅、芒、桃金娘、五节芒等。在水库南侧库尾有天然气次高压管线从场地中间穿过;项目区南侧(水径石场群东北片区位置)已堆有大量渣土,水土流失严重。

上水径水库参数表

类 型

建成时间

集雨面积 km2

设计标准 %

校核标准%

总库容 万m3

小(2)

1993.1

0.72

5

0.5

50.83

主 坝

坝 型

最大坝高m

坝顶高程 m

坝顶长 m

坝顶宽 m

溢洪道宽 m

均质土坝

27.5

104.5

90

4.4

5.0

2.2上水径水库弃渣场选址分析

上水径水库由于其面积较小,储水量较低,水质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水库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防洪、调蓄、供水等功能,为了水径石场群片区总体规划需要及解决水径石场群整治弃土问题,且根据相关规划及水务部门充分沟通,并综合考虑水径石场群整治弃土问题,对水径石场群片区内上水径水库进行了评估衡量,认为上水径水库失去原有功能后,报废改作为水径石场群专用弃土场具有以下几方面好处:①运距较短、降低投资,且舒缓交通压力;②地形适合弃土堆放;③环境影响;④渣场容量分析。

3.弃渣场填埋及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3.1设计容量

上水径水库报废改作弃土场后,根据现状地形、弃土堆放形式、堆放高度等因素综合考虑,计算场地容纳弃土方量约370万m3左右。根据项目区设计场地标高,通过等高线法计算土方和剖面法计算土方,两种土方计算方法综合分析、计算结果。两种土方计算方法对比综合分析后,本工程计算土方量等高线法较剖面法更为准确些,所以本次上水径水库弃土场设计容纳计算采用等高线法,最终计算弃土方量为370万方。

3.2 填埋设计

上水径水库弃土场可容纳弃土方量为370万方,设计弃土填埋边坡坡比为1:2、1:2.5、1:3.0三种,坡顶为大平台,根据现有地形边坡按坡比放坡填埋至标高157米处,以上均为平台。平台按1%纵坡设计,利于排水,平台内修建排水沟排走坡面雨水,以免造成坡面冲刷破坏。场地填埋具体设计:

1)填土至高程100m:将弃土从场地南侧进场道路口向北侧大坝方向逐层堆填,至高程100m处,形成填土平台。

2)填土至高程130m:在高程100m填土平台基础上,在场地西侧预留临时排水通道,弃土从场地南侧进场道路口向北侧大坝方向逐层堆填,至高程105m处,形成与大坝平齐的填土平台,在105m高程平台上布设第一层排水盲沟。从高程105m逐层堆填弃土至高程115m处,其中在大坝区域,弃土从大坝向场地南侧按一定纵坡放至高程110m,形成有一定坡降的填土平台,再在110m平台内侧按1:2坡比放至高程115m,形成一级填土边坡,此时场地中央形成高程115m的填土平台。大坝区域在高程115m填土边坡基础上,留4m宽小平台,在小平台内侧按1:2坡比,高5m分一级4m宽平台,放至高程130m处大平台,其中在填土至125m平台时,布设排水盲沟二;施工道路纵坡为10%,两侧按1:2坡比放坡堆填至高程130m处,此时场地中央形成高程130m的填土平台。

3)填土至高程158m:在高程130m填土平台基础上,弃土从北侧大坝位置向从场地南侧进场道路口逐层堆填,至高程158m处,场地四周按1:2放坡,每高5m分一级4m宽平台,直至弃土顶部高程157m处;其中在场地西侧山凹处高程115m处,修建高5m的拦渣坝一处,干砌石挡墙一处,在墙体内侧按1:2坡比,高3m分一级4m宽平台,放坡堆填弃土至高程158m处大平台;回填施工道路,并在施工进场道路口修建一处干砌石挡墙,封闭场地。此时在场地中央形成以1%纵坡的大平台,最终弃土填埋完成。

4)弃土填埋时分层碾压密实,每层厚度不超过1m,碾压密实度不小于85%。靠近边坡的地方尽量填埋性质较好的弃土,以利于后期边坡的稳定。弃土应分类堆放,石块及不适合种植的渣土,填入场地底部,土质较好的土填入场地上部。

5)填埋场地上部表层1米厚度,全部填埋适合种植的粘性土壤,并在其上覆盖一定厚度的绿化肥料。

6)弃土填埋过程中遇雨天时,场地会发生水土流失,会对场区外的排水系统造成影响,必须修建沉沙池沉降雨水中的砂土,沉沙池应定期清理。

3.3 截排水、沉沙设计

1)截排水措施布局

①场地施工填土期在场地西侧预留排水通道,直至弃土填埋至高程130m,废弃场地临时排水通道;②弃土场启用弃土填埋过程中,相应做好场地排水盲沟,盲沟根据不同填土标高进行布设,即分别在105m高程和125m高程布设,主盲沟沿设计标高底部设置,沿途向外支出支盲沟,形成树根形状。105m标高的水通过水库溢洪道排出,125m高程的水由盲沟排入坡面跌水,再通过溢洪道排出;③弃土场沿最终设计弃土高程以上(在原有山体上)布设截洪沟,大致沿等高线布置,将上游地表径流截排至弃土场下游;④弃土场表面排水沟沿各级平台设置,坡顶大平台每50m-100m设一条横向排水沟。

2)截、排水措施设计

预留排水通道宽10-15m,填土时尽量多抛填石块、碎石进行护面,直至填土至高程130m填埋废弃;主盲沟采用多孔钢筋混凝土管,管径φ800,管外设砾石-碎石-粗沙反滤体,支盲沟采用碎石砂反滤体,最外层设土工布,支盲沟与主盲沟相联,形成排水系统。为更好排除土体内雨水,盲管周围及上方弃土采取有选择弃土,选择较大粒径或沙性土壤弃土,以增加土体渗透性。

3)沉沙设计

沉沙池用于沉淀坡面径流泥沙,减少排洪沟道内泥沙淤积,保护现有排洪沟渠的正常运行。本项目沉沙池主要布设在坡脚排水沟与坡面跌水相交接的位置,尺寸大小根据坡面来水大小设计,采用5年一遇的设计标准,沉沙池设计断面尺寸为15×8×1.5m,材料选用M7.5浆砌石砌筑,1:2水泥沙浆抹面,坡面来水径过沉沙池沉沙后,再排出项目区。应注意要对沉沙池定期进行沉沙池清淤工作。

第3篇

根据国发〔1995〕6号文件及北京市人民政府1996年第1号令规定的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对1996年贯彻实施企业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5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的人员,从1996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1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1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80元。

三、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缴费年限满30年不满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5元;缴费年限满4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5元。

1985年至1990年期间退休人员参加1985年工资套改的及未按京劳险发字〔1990〕278号文件计发退休费的,在上述增长水平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四、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按京合总字〔83〕008号文件办理退养并按月领取退养费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退职生活费、退养费3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退职生活费、退养费40元。

五、按京劳险发字〔1988〕550号文件、京劳险发字〔1994〕477号文件办理养老并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临时工养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生活补助费40元。

六、退休前经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单位聘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按照京政发〔1986〕96号文件经市科技干部局批准按原工资额(档案工资)100%领取退休费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0元。

七、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79〕市劳险字第173号和京劳办发字〔1993〕451号文件规定办理养老,按月发给生活费的农转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八、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领取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

九、以上各条款规定的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十、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发放离休人员及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老工人,每年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

十一、原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建制转为企业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离退休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和乡镇企业受聘人员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办理退休的,不在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

第4篇

根据《关于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200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121号)文件精神,参加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企业和单位中,1999年12月31日前符合养老条件,经批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职、养)等人员,自2000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为保证调整离退休金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调整基本养老金具体操作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于本次调增离、退休金时间正值我市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全额缴拨的第一个月,为保证全额缴拨程序顺利接轨,同时保证调增的离退休金按全额缴拨的要求,在当月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凡实行全额缴拨的单位,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不进入当月统筹支付月报,由市社保中心根据各区(县)和局总公司上报的2000年1月份统筹月报中离退休人数,按离休每人每月65元、退休(含退职、退养)每人每月30元预拨。预拨基金按政策规定调整后,经各级社保机构审核,按实际支付金额多退少补。从8月起,调增的离退休金由所属经办机构根据市社保中心编制下发的程序自动生成并按全额缴拨要求按月支付。

二、仍实行差额缴拨单位调增的离退休金,进入7月统筹月报。调增金额填入月报第45栏“调整机制增加额”中,按差额缴拨月报程序企业于8月5日前、经办机构和行业牵头单位于8月10日前逐级上报,市社保中心于8月16日拨付。根据差额缴拨月报填报规定,本次调整增加的离退休金,自2000年12月起一并并入当月月报第39、40、41、42栏中。

三、为保证调整的金额准确汇总,市社保中心编制下发《2000年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明细表》和《2000年北京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和《汇总表》,表样附后)。实行全额缴拨的企业及汇总单位将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在《明细表》和《汇总表》中填列后,于8月1日前随8月月报报区(县)社保机构和局总公司,区(县)、局总公司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报市社保中心。

实行差额缴拨的企业将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在《明细表》和《汇总表》中填列后,于8月5日前随月报一并报经办机构和行业牵头单位,经办机构和行业牵头单位审核后,填写《汇总表》一式二份于8月10日前报市社保中心。《汇总表》中12栏金额合计数与月报表中45栏数对应。

四、全额缴拨单位由于7月调增的离退休金已提前预拨,故《汇总表》中7月汇总数不再进入月报中统计,只做为市社保中心与区(县)社保机构、局总公司结算预拨金额的依据,市社保中心将根据《汇总表》中预拨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额进行多退少补的结算。

五、由于本次调整增加的离休金做为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领取原标准工资100%退休金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全额缴拨单位其增加金额部分填入《北京市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表》第9、13栏中一次性支付。差额缴拨单位其增加金额部分填入7月月报表第44栏“建国前工作补贴”中一次性支付。

六、根据京劳社养发〔2000〕第121号文第五条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养老金的办法下发之月起,按规定的标准支付或补支。全额缴拨单位补支金额填入《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第2栏“退休金”中一次性支付。差额缴拨单位补支金额和当月应支付金额进入月报第45栏一次性补支和支付。

第5篇

【关键词】:城镇城镇规划管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事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必须要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1.系统协调

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1.1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

1.2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1.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丛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特点,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形成。

2.科学整合

空间的整合。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小城镇整合。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3.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二、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我国大多数城镇的职能构成还停留在为周围农村提品交换、物资集散的初级阶段。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结构占主导地位,农村经济型城镇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作为城镇集聚所需求的二、三产业仍处在次要地位,产业结构还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阶段。城镇的市场发育处于低层次的阶段,长期得不到改善。多限于与上一级和下级的市场之间的交换,而未在更大的环境中寻求发展机遇与空间,没有形成跳跃式的发展。

2.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出现,对城市和区域的空间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城市体系结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原有的城镇(市)体系结构被打破,世界城市体系的不断形成和发育,促使国家和地区的城镇体系变得更加开放。一些地方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没有重视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对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影响,忽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

3.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城镇规划研究的范围扩大了。而且因为城镇、区域之间相互联系更为紧密、竞争更加激烈,人口、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不确定因素增多,城镇的发展规模(用地和人口)在区域中的地位很难确定,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加上外来人口大量涌人,流动性增强,有的地方外来人口数量要超过本地人口数量,甚至出现了移民城镇,城镇人口预测难度增大。城镇住宅除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大量外来投资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务活动的要求。以往根据城镇人口未来发展来确定城镇用地规模的传统城镇规划方式受到挑战。

三、城镇规划管理的对策

1.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

2.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

3.突出重点,加大投人,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主要是一路二水三防洪四绿化和住宅小区的建设。建设的思路就是在“量”的提高上,重点是“质”的突破。城市水、路、热、气、讯、绿化是城市的基础设施,要加大建设力度。

第6篇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中小城镇;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5-0349-01

根据十报告精神,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而中小城镇又是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部分,为适应城市化的推进趋势,中小城镇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关注,利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推动中小城镇和大中城市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的进程[1]。

1 中小城镇规划建设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城镇处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化不断加快,很多地区主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忽视了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及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中小城镇规划管理比较落后,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目前建设的需求,跟不上全国大形势下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建设规划理念,对于城镇规划及管理的投资比较少,致使目前中小城镇规划建设及经济发展出现瓶颈,亟需寻求适合中小城镇的发展模式,紧跟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速度[2-3]。

2 中小城镇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不少地区也逐步面临发展瓶颈,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

2.1 规划缺乏科学性

中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于城镇建设需要,城镇的基础设施规划滞后于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同时没有科学有效地进行分区规划,中小城镇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小、功能少,服务设施的布局及发展不平衡。中小城镇的规划没有长远性,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理念。

2.2 经济发展模式落后

中小城市的经济发展方式落后,产业结构老化,致使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如果不能转变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不能进入低碳环保的发展阶段,将很难跟得上新型城镇什的发展速度。

2.3 规划的综合功能不配套

中小城镇在规划中不能很好地结合本地区的经济能力、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而是只顾眼前和局部利益,因而出现城镇规划中功能不齐、配套不全的城镇设施现象。中小城镇在规划建设的理念中逐渐失去自己的特色。

2.4 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

中小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权力有限,以规划部门的权限不可能改变城市的不合理建设。在中小城镇中,规划管理人才数量少,知识结构不合理,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规划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2.5 居民生活无保障

随着中小城镇的迅速发展,城镇慢慢形成半成品的城镇化,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完善,就业没有保障。

3 中小城镇规划建设对策

在目前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导向下,中小城镇应充分把握国家政策和机遇,积极推动自身经济的规划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5-6]。

3.1 树立科学规划的理念

科学的城镇规划是中小城镇发展的基础。根据自身的资源、产业和人口布局,找准城镇规划的定位,充分利用城镇的自然资源及人文优势,注重“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功能,注重实用原则,多方案规划,规划方案应具有超前性、科学性,打造符合自身产业文化发展的城镇。

3.2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中小城镇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为改善民生,应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共同发展。不断完善城镇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医疗、教育、文化、就业等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完善推动城镇的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方便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3.3 倡导节约发展模式

建立现代化的经济发展体系。坚持走新型节约化道路,依托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转变目前重速度、轻质量的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以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推动地区经济的增长。中小城市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对自身的政策作出改革和调整,才可能实现低碳环保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3.4 加强规划建设管理

中小城镇的发展,一方面是以科学的规划建设为基础,另一方面,合理的规划管理是关键,一个城镇的规划建设及经济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管理和法律来监督实施。应利用管理及法律手段来监督城镇规划建设的严格实施,同时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的严格实施。

3.5 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国家应制定一些帮扶中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政策,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城镇居民就业,在城镇化的发展当中,让中小城镇居民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生活质量。

4 结语

面对新型城镇导向下的中小城镇的规划建设,重要的是因地适宜,不能盲目求发展,关键点是发挥中小城镇的地区优势,统筹兼顾,既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又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地利用当地环境资源,以达到地区人口、资源、环境及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5 参考文献

[1] 刘慧彦,杨军.浅谈北方中小城市的规划建设[J].科技创新导报,2012(15):242.

[2] 张车琼.服务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生态规划――以宁城县生态规划为例[J].建设科技,2011(14):76-77.

[3] 芩迪,周剑云.新型城镇化导向下中小城镇规划探析[J].城镇规划,2012(4):36-41.

[4] 游宏滔.“中心镇培育中小城市”专题学术论坛暨2007年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在绍兴召开[J].城市规划通讯,2007(23):15-16.

第7篇

所谓城镇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城镇化不仅构筑了农村工业化的基石,而且铺就了农村现代化的道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是农业经济改革的战略选择,是我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城镇是人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类型之一。城镇化是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先生早年提出过“小城镇,大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党的十七大强调:“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这些体现了党通过实现城镇化,城乡统筹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思路。这是我们推进城镇化建设总的工作要求,也是城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可依托的平台,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战略性课题。本文就我国农村城镇化的战略意义、制约因素和相应措施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一、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意义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1.加快城镇化发展水平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客观要求。城镇化水平越高,经济效益就越高,资源利用效率也越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越强,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特别是农村的经济发展,是县域经济增长的龙头。

2.加快城镇化发展水平是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3.加快城镇化发展水平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迫切需要。农村城镇化可以打破原有城乡隔绝的格局,使农民既发生职业转换,也实现地域转移,农村由封闭走向开放,成为转变农民生活方式和观念、激发农民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塑造一代新农民的“催化剂”。城镇文明影响、改造、带动农村文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提高农民素质。而农村生态进入城镇,也可以有效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加快城镇化发展水平可以成为启动农村市场乃至扩大整个国内需求的切入点。当前国内需求不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农民收入长期徘徊不前、农民消费观念落后,使农村市场增长缓慢。

二、城镇化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由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原因,我国城镇化进程相对比较缓慢。只有全面正确分析城镇发展的制约因素,才能有效制订出相应的对策。

1.认识不够,不能有效支持城镇化进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如何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非农化的关系研究不深,存在重经济建设、轻城镇建设,重经济管理、轻城镇管理,重工业化、轻城镇化的问题。

2.工业化水平不高,对城镇化支撑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工业化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水平依然不高,工业产业层次低,工艺装备水平低,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缺乏强有力的带动和支撑。

3.中心城市不强,区域影响力极其有限。我国许多省份城镇化呈现特大城市太少、大城市不大、中等城市不强和小城镇多、散、小、弱的特点,制约着其城镇化发展水平。

4.管理体制滞后,与城镇化进程不配套。如由于长期实行的城乡户籍制度,人为制造城乡之间的壁垒,限制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影响了城镇化进程。

三、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措施

加快城镇化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力度,才能全面推动城镇化的进程。

1.壮大城镇经济以提高实力。大力推动工业及服务业发展,壮大城镇经济,为城镇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一是形成产业集群。应根据不同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特征,出台和完善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法规,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并着力培育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二是夯实基础设施。要按照方便生活、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运作,放宽市场准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形成特色城镇。小城镇的发展,要根据城镇资源、区位、产业和经济结构特点、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立足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在“个性”上下工夫,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2.统筹城乡发展以提高城镇化活力。必须把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大系统,打破城乡分割,实现城乡社会经济联动发展。一是缩小城乡差距。要从规划、政策、资金上引导城乡空间合理布局,实现城乡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融合与发展。二是破除城乡壁垒。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取消对农民进城的一切限制,以实际居住地和职业确定户口属性。进入城镇的农民在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应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农民进城,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三是调整土地政策。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完善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失地农民给予公正合理补偿,使其能够顺利转化为市民。

3.优化城镇环境以提高城镇化潜力。一要建设节约城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推广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二要突出生态环境。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城镇不同地区的功能以及生态环境容量,对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进行宏观调控。三要发展循环经济。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将污染尽可能在生产企业内、城镇范围内进行处理,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

4.完善城镇体系以提高城镇化能力。以大城市为核心,建设若干个卫星城,形成城市群或城市带,是现代社会城镇化发展的最好模式。要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网络作为所在地区的“经济心脏”,凭借其强大的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中正日益发挥核心和增长极的作用。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正是以其强大的经济扩张能力和市场需求,带动了周边中小城市和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城镇建设,重经济管理、轻城镇管理,重工业化、轻城镇化的问题。

2.工业化水平不高,对城镇化支撑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工业化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水平依然不高,工业产业层次低,工艺装备水平低,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缺乏强有力的带动和支撑。

3.中心城市不强,区域影响力极其有限。我国许多省份城镇化呈现特大城市太少、大城市不大、中等城市不强和小城镇多、散、小、弱的特点,制约着其城镇化发展水平。

4.管理体制滞后,与城镇化进程不配套。如由于长期实行的城乡户籍制度,人为制造城乡之间的壁垒,限制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影响了城镇化进程。

三、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措施

加快城镇化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大力度,才能全面推动城镇化的进程。

1.壮大城镇经济以提高实力。大力推动工业及服务业发展,壮大城镇经济,为城镇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一是形成产业集群。应根据不同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特征,出台和完善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法规,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并着力培育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二是夯实基础设施。要按照方便生活、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运作,放宽市场准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形成特色城镇。小城镇的发展,要根据城镇资源、区位、产业和经济结构特点、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立足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在“个性”上下工夫,走出一条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2.统筹城乡发展以提高城镇化活力。必须把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大系统,打破城乡分割,实现城乡社会经济联动发展。一是缩小城乡差距。要从规划、政策、资金上引导城乡空间合理布局,实现城乡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融合与发展。二是破除城乡壁垒。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取消对农民进城的一切限制,以实际居住地和职业确定户口属性。进入城镇的农民在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方面,应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农民进城,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三是调整土地政策。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完善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失地农民给予公正合理补偿,使其能够顺利转化为市民。

3.优化城镇环境以提高城镇化潜力。一要建设节约城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推广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二要突出生态环境。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城镇不同地区的功能以及生态环境容量,对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进行宏观调控。三要发展循环经济。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将污染尽可能在生产企业内、城镇范围内进行处理,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

4.完善城镇体系以提高城镇化能力。以大城市为核心,建设若干个卫星城,形成城市群或城市带,是现代社会城镇化发展的最好模式。要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网络作为所在地区的“经济心脏”,凭借其强大的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中正日益发挥核心和增长极的作用。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正是以其强大的经济扩张能力和市场需求,带动了周边中小城市和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

5.强化文明建设以提升城镇居民素质。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伟大事业。我国的基本国情除了地大物博外,还应看到人口众多、素质较低的现实情况。这个问题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必须花很大的气力,像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大力加强小城镇的精神文明建设,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培养和教育新型市民的大平台。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解决对策方面

由于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的提高,客观上要求迅速加快广大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以便为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创造社会环境条件。土地配置是农村城镇化最重要的基础影响因素之一,而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手段。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是针对农居点用地零散、无序的现状,而采取的土地整治、改造等土地建设工程及其权属调整的总称,是促进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的根本手段之一。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不仅是农村城镇化内在动力增强的需要,乡村社区发展的基础要求,也是实现农村居民点用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很低,是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农民进入市场需借助适当的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适应了这一需求,在顺应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的趋势下,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有效解决了市场化进程中“小农户、大市场”的问题。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中国市场化进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缘起

1.经济社会全面加速转轨和发展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崛起的基本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始全面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趋向高级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变和升级使得个体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成为弱势群体,农民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效益变得更加困难。作为农户和市场间的桥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便是一种自然。

2.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合作经济组织兴起和快速发展的制度基础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定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催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直接因素。家庭承包责任制重塑了农村微观经济主体,使农民重新获得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生产经营的自,这是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诞生的最基本前提。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也有其局限性。如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不经济、交易成本高、市场谈判地位低等。众所周知,农业生产地域分散的特点,使农户天然地处于无组织状态,这种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经营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适应的。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并不突出,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就会日益显现出来。

3.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劳动分工的细化,劳动分工的细化又催生了合作经济的产生。分工越细,市场的导向作用就越强。生产者只能服从于市场。于是,市场便成为农业再生产的实际组织者和协调者。而农产品生产者则成为市场的附属物。面对市场压力,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间的矛盾便突现出来。一家一户的农民参与市场的交易费用极高,对市场的影响力又相对较弱,经常遭受工商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盘剥,在交易中常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农业生产者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实现从被动适应市场到主动影响市场的转变。通过联合形成压力,影响市场,通过合作扩大规模,降低交易费用。因此说,市场的扩大推动了劳动分工的发展。劳动分工的细化导致了合作的需求,这成为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二、中国市场化进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问题

1.组织规范化程度偏低。民主管理机制难以贯彻落实。由于合作经济组织的自发性及农民自身社会意识、文化程度的局限。在组织内部很难产生合理有效的制度规范。民主管理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合作组织受益于民的前提。但由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产生的特殊环境,决定了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必须寻求来自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的庇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合作组织的最高和最终决策权往往集中在依托当地政府组织、村委会或是少数“能人”那里,社员大多会流于形式。而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设置。单个农户民主管理的权利也因此往往被剥夺,民主管理成为一句空话。

2.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发展机制不够完善。从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素质看,现有的管理人员教育水平较低,多以经验管理为主。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管理制度看,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的是不计报酬或低报酬的、业余时间工作的荣誉性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缺乏较好的激励机制,不利于激发管理者的工作潜能:从服务于民的具体内容看,合作组织的服务内容单一,眼光短视、水平较低。

三、中国市场化进程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策

1.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但是,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初期,政府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合作组织的引导。一是要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资源优势,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农村能人,采取与农户实行资本联合、劳动联合、科技联合、销售联合等多种方式,牵头创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要针对技术服务型、专业合作型、股份合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帮扶,促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健康发展。三是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机制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要引导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帮助完善组织内部管理和运行管理机制,指导各类专业合组织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帮助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分配机制、资产积累制度。通过加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真正实现“入社(会)自愿”“退社(会)自由”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引导和促使农民合作组织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2.尽快制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给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与原则、业务活动范围、成立的权力和义务、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稽核以及注册登记、变更、解散与清算和行政指导牵头部门的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要从法律的角度加以明确规范。

3.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倾斜力度,尽快完善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

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税收优惠,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各级财政应安排专款,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的收购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

4.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8篇

关键词:城镇规划;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达成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根据“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v一w系统协调

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1.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协调

我国具有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特点,因此城镇发展方一针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改善提高小城镇,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明确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

2.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包括土地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旅游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我国城镇用地的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突出,地表水资源比较丰富,但地域之间分配不均,因此,城镇规划时需考虑各省市自身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实际,使资源与城镇发展相互协调。

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地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特点,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的形成。

v二w科学整合

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位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闽台合作的中转和通道作用。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小城镇整合。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并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对中心城镇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将小城镇按照地域或交通特征分类指导。

v三w整体提升

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也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二、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v一w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我国大多数城镇的职能构成还停留在为周围农村提品交换、物资集散的初级阶段。城镇的市场发育处于低层次的阶段,长期得不到改善。

v二w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一些地方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过程中,没有重视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对城镇体系规划的重要影响,忽视区域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真正应解决的问题,不顾区域城镇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目标,就区域论区域,片面追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作为一个整体参与更大范围的区域所产生的多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本质和规划编制的意义。

v三w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因为城镇、区域之间相互联系更为紧密、竞争更加激烈,人口、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不确定因素增多,城镇的发展规模(用地和人口)在区域中的地位很难确定,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加上外来人口大量涌人,流动性增强,有的地方外来人口数量要超过本地人口数量。城镇住宅除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大量外来投资者、外地人士生活、工作、商务活动的要求。以往根据城镇人口未来发展来确定城镇用地规模的传统城镇规划方式受到挑战。

三、城镇规划管理的对策

v一w构架城市联盟协调机构,做好保障措施

城镇体系规划就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促使城镇协调有序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壁垒、生态恶化、重复建设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划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等方面的衔接和协调。

v二w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文本的规定性和条款性,提高规划执行的力度。要把城镇体系规划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纳入市场运作的轨道,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v三w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力加快城镇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