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9 16:03:3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互联网理财投资的风险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手中的可支配收入逐渐增加。除了必要的消费支出外,人们对手中的可随意支配收入的处置方法各不相同。互联网理财则是一部分人的选择。而互联网理财产品种类繁多,如何选择理财产品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一、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定义与发展
互联网理财产品是指基金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或基金公司通过互联网推出的理财产品。2013年,是互联网理财产品诞生之年,阿里巴巴首先推出了“余额宝”,“余额宝”上线后引起了重大轰动,各大公司纷纷效仿,想瓜分互联网理财这块蛋糕,如苏宁的“零钱宝”、百度的“百l”、腾讯的“理财通”、平安集团的“陆金所”等。短短三年时间,互联网理财产品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当然,在这期间,由于步子迈的太大,一度出现很多问题。2014年,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多起互联网理财欺诈事件,多名投资者血汗钱被卷走。不久,银监会决定加强对互联网理财的监管力度。2015年,由于经济形势不好导致多家P2P平台违约。随着银监会会互联网理财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互联网理财平台将加速洗牌,未来进入此行业的门槛会更高,只有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好的金融产品才能在互联网理财这块蛋糕上获得更多。
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特点
(一)入市门槛低
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不设门槛,一分起投,相比较于银行理财产品动辄上万元来说,无疑,互联网理财的低门槛可以吸引很多投资者。
(二)流动性强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随买随取且没有手续费,可以自由申购,快速赎回,不会影响资金的周转与使用。同时,如“余额宝”之类的产品,里面的金额还可以直接用于消费,免去了提现这一步骤。
(三)风险低、收益高
市场上很多的互联网理财产品都是货币型基金,而货币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央行票据、短期国债等安全性极高的金融产品。这种基金安全性高,收益稳定。而且和同期银行存款相比,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普遍是银行活期存款的10倍以上,堪比甚至超过银行定期存款收益。
(四)投资方便
自从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有很多事可以在网上就办好。互联网理财就提供了这样的便利,可以足不出户的办理好理财业务,不必到银行排队办理。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这些特点都能够很好的吸引投资者的眼光,尤其是对资金流动性要求强,手里又没有太多余额的年轻人。
三、不同人群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选择
(一)不同年龄阶段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选择
年轻人接受新兴事物能力强,他们对于互联网理财可以很快的理解并接受,并在选择理财方式的时候倾向于互联网理财;而中老年人在面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则会有点担忧,他们很难理解互联网理财,即使理解了,但是在面对互联网理财和银行存款的时候,往往还是会选择银行存款,因为银行存款可以给他们提供安全感。
(二)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选择
人们的每个理财行为都可以看作是一次风险投资,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必然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风险越高,收益也越高。
在银行购买过理财产品的人都知道,银行通过一些问题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根据结果将投资者分为三类,一是保守型,二是稳健型,三是积极型。如果对三类投资者进行互联网理财产品适合度的评估,大致可以认为第一类投资者适合货币型基金等理财产品,因为他们的首要目的是资产的保值和投资的稳定;第二类投资者则适合债券等理财产品,因为他们的主要目标是资产的增值,这类投资者为了一定的收益愿意承担一定程度的资产波动风险甚至本金亏损的风险;第三类投资者适合股票等理财产品,这类投资者为了高收益愿意承担资产的剧烈波动,并能够承受相当大的资产亏损风险。
(三)心理偏向不同对选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影响
不同人群的心理偏向不同,这种心理偏向可能是偏向于自己所在地的公司产品,可能是偏向于某个产品的名字等。心理偏向不同则会对选择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如: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出售了类似的两个理财产品,收益、购买和赎回政策等都没有区别,这时候投资者可能会选择自己心里偏向的公司。投资者甚至可能在收益或者其他政策不如另一个公司的产品时,还是选择了自己偏好的公司的产品。
四、结语
如今,互联网理财产品多不甚数,优劣难辨,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靠谱的平台,不要被虚假平台所蒙蔽。当然,不管选择哪种互联网理财产品,一定要量力而行,保证自己有能力应付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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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许娜.互联网理财产品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以余额宝为例[J].商业现代化,2014,(15):106-107.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互联网急速发展,传统金融理财已无法满足资金供给方的金融需求,互联网和金融理财结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普惠和便利性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在改革和创新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因此,如何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成为当下聚焦的热点。
1投资者应提高投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居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提升,但是大部分居民的投资理财知识很匮乏,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也不高,面对高收益,很多投资者会放松警惕,投资于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产品中,一旦出现理财诈骗的显现,将会对投资者造成极大的损失。投资者在选择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的时候应主要关注两点:第一,看投资理财公司是否经过正规注册。第二,了解平台经营流程是否透明,各项资金的来源是否清晰。目前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都会有第三方资金保障,投资者的所有资金都不经过平台,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2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机制建设
目前我国个人征信机制不健全,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银行的征信系统没有结合,征信调查主要还是通过线下调查贷款审查以及个人信用卡还款信誉状况,审查力度较差,对贷款方的偿还实力很难有效评估,这样就导致了互联网信用贷款有很多漏洞,因此应尽快建设健全的互联网征信共享机制,将互联网金融投资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统计到银行的征信系统,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由互联网金融资格的主体提供征信支撑。
3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推出政策支持
宏观上讲,风险资本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中国风险资本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就是风险资本的来源比较单一。多年来,风险投资主要来自财政科技拨款以及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数量极为有限。有限的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不足以满足众多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因此中国投资理财市场要想发展,首先必须放开风险资本准入的限制,同时要结合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参与投资。
4加强互联网理财投资的市场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单位应该承担不同阶段的任务,一是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创业者获得金融主体的许可。其次,建立严谨的审查制度和稽核流程,监管理财平台是否有专业的审核团队对所有阶段人的征信资料、深入审核、严格把控,为投资人甄选安全有保障的优质借款项目团队。
二、规范银行理财投资市场的相关对策
1银行需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结构
银行必须依据自身的业务能力、市场角色、主题客户来构建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要构建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品种结构,必须以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特点为基础。从银行的经营原则来看,要追求稳健,力避风险;从银行的市场角色来看,要发挥在与利率有关的产品开发上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从银行的主体客户上来看,要认识到他们偏好低风险产品这一现实。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构建的原则应该是以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为主,要兼顾安全性和收益性。对于高风险产品,要在正确认识自身的经营原则、市场角色、主题客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业务能力,保持适度的数量和规模。
2进一步加强理财产品本身的透明度
商业银行设计理财产品时,不应采用模糊的语言,应该将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投资期限、商业银行所需承担的义务、投资者需要自担的可能损失,以及最终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等。使投资者拿到理财产品说明书时,能够明确了解投资标的状况,消除商业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误解。同时,在当前理财产品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应当坚决抵制个人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切实防范银行不审慎展业行为造成金融投资者的不当购买、错误购买理财产品而引发的风险,确保理财业务稳步发展,尤其对片面宣传预期收益而忽视风险提示的销售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3加强教育和风险提示
很多理财产品纠纷都是因为顾客对理财产品的误解造成的,许多投资者并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认为理财产品与储蓄一样没有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与顾客加强交流,确保投资者了解投资风险,让投资者知晓“买者自负”的原则,通过加强风险提示,让投资者及时了解风险所在,避免顾客在风险感知上的缺失和错位。
4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对银行投资理财市场的监管力度
当前,银行业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银行理财业务合规稳健运行,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当前要特别注重委托贷款型和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型两类理财产品的监管规范,防止其成为规避信贷规模和银行合作限制的新通道,确保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取得实效。对于有着正常融资需求流程的委托贷款型和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型理财产品可予以支持,对可以规避信贷规模控制和银信合作限制的理财产品应予以禁止。监管部门应加大事前审核力度,尤其要注重审核委托贷款和信托收权成立时间与理财产品设立时间,对没有时间差或时间差极短的产品要坚决叫停。
三、规范股票理财投资市场相关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市场制度的建设
监管政策的缺陷是造成股市持续低迷的深层次原因。事实上,货币政策的不稳定性和监管政策的制度性缺陷都会对股市造成极大的影响,但人们普遍能够看到货币政策不稳定对股市的骚扰,却往往忽视了监管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才是导致股市持续低迷的深层次原因。政府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完善退市制度,主板退市制度考虑改变事实上以利润作为单一的退税标准的局面。在引入市场交易类指标之外,同时综合考虑主营收入、净资产等评判标准。另外,如果上市公司严重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严重违反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不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在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也应被终止上市。
关键词:P2P平台;投资理财;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1
一、P2P理财的实质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P2P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对等联网融资业务提供融资贷款。即由P2P平台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互通资金余缺。P2P 理财,泛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简单讲,就是有闲钱进行投资理财的自然人通过网络将资金借给需要借钱的自然人。和众多传统理财产品不同的是,P2P 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不但突破了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更有着门槛低、收益高的特点。在此基础上,传统P2P得到延伸和升级,许多个人和企业开始涉足P2P业务,采取P2P融资模式,通过P2P公司第三方平台将钱借给其他个人或小微企业,实现资金融通。
P2P理财交易平台具备合规运营,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的条件下,相较其他理财渠道,存在很多竞争优势。传统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成本高、效率低、目标不精准、无法批量获得客户,严重影响其从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小微企业融资和个体经营消费贷款是一个蓝海市场,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和精力去布局。另一方面,我国专业财富管理机构少、资产证券化水平低,受最低投资额限制等,新崛起的中产阶级与富裕阶层也需要P2P网贷平台来实现收益更高的理财需求。而现在投资者可以利用业余的时间和闲置的资金在P2P平台获得收益。资金大小没有限制,可根据投资人个人经济情况来进行投资。而借款人也不需要经过类似银行的繁琐手续就能得到资金周转。P2P借贷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对接供方与需方,能够做到信息的快速对接,使得投资和融资需求的快速匹配。
P2P理财具有收益较高、操作简单、资金对接快速的特点。P2P平台主要提供1-30万元的小额贷款,同时为投资者提供10%左右年化收益率。P2P理财给借款人提供了安全快捷的融资渠道,也使贷款人的闲置资金有了更多的升值空间。对于投资者来说,因为P2P投资门槛低,学习成本较少,但收益却远远高于普通理财产品。这方便了很多理财者小额投资的需要,而且分散了投资的风险。
二、P2P理财投资的风险
但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发展模式,其在运行发展的过程中面临以下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发生违约等因素在到期日无法履行或不履行其义务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实质资金借贷双方同样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相对于银行来说,P2P投资理财平台缺乏健全的征信系统。网络投资平台对借款人的信息掌握不可能全面、真实,借贷双方的信息存在不透明情况,由此加大债权人的风险。P2P投资理财平台对借款人的审核的真实性相对薄弱,导致诈骗行为的出现。信用风险具体表现就是违约风险的产生。
二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借款方或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短期负债的支付或出现筹资困难等风险。在P2P平台中,很多平台借款项目出现资金无法提现,引起投资者集体向P2P平台集中兑付,而巨大的资金需求使平台无法应对,造成平台资金流动性不足。事实上,P2P借贷的资产流动性较大,同时负债流动性也相对较高,因此流动性风险也成为P2P理财中较为突出的风险。
三是市场风险。这也是一种信息安全风险。P2P理财以“低门槛、高收益”的特点吸引着投资者,但在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仍然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客户信息泄露、账户资金被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等资金安全问题频发。长期而言,信息安全的不安全性影响了投资人的信心。
三、风险防范与对策
1.信用风险防范。P2P理财产品的违约是信用风险的防范关键。P2P理财要求投资人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吸收损失能力。P2P理财产品吸引消费者的地方,即便明知有风险,但在高收益的承诺下,许多投资者无法抵挡诱惑。P2P理财可以通过平台控制、防范违约风险的发生。从理财角度看,所选择P2P理财产品信息是否透明,取决于P2P平台本身。如果平台提供的理财项目没有明确的借款人,而是仅按照期限吸收资金给与收益,则有很大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理财产品每个月定期邮寄账单和债权列表等进行判断。
2.流动性风险防范,强调了P2P平台安全保障模式。P2P平台的广受欢迎,基于平台的准入资金门槛低。由此造成各平台资质不一。对于一个平台的风险能力,并没有一个量化指标可以衡量。比较安全的做法是基于平台的风险保证金的保障。虽然投资者个人难以判断资金划转进入平台后的流向,但是通过风险保证金的监控,能够从公司治理层面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执行。此外,对于平台的判断,投资者可以从平台是否具备有一套完善的风险管控技术,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一套严格的审查流程,是否有一个成熟的风险控制团队等方面做进一步判断。
3.市场风险防范,基于信息安全来实现。P2P平台网络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得以实现,然而开放性的网络系统仍存在漏洞。这导致 信息安全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增大。互联网络上,各种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甚至假冒网站的出现,导致P2P理财交易信息无法正常传输,甚至引发系统崩溃,这一切都会为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正确做法是投资者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客户项目的选择,将资金分散到各个平台,唯一的目的和作用是降低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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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一种新兴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属于金融行业,但是和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互联网金融秉承着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给企业、居民等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合作互利、共享以及开放包容的精神的集合体。互联网金融依靠计算机技术让金融投资等方式更加便利使得居民参与度更高,也使金融业更加透明。正是因为如此,互联网金融在近些年发展得非常迅速。
随着利率的市场化,银行的存款利率下调,很多储户已经不再局限于把自身的资金存入银行,而是寻找别的投资渠道。在互联网发展的今天,网上的理财产品成为众多储户的选择。另一方面,政府了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资金资助。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渠道,中小企业可以得到更广泛的资金资助,也提供了更多的居民投资渠道。由此可见,通过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便利。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居民带来了便利,能够促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 互联网金融对居民生活影响
2.1互联网金融对居民生活的积极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第一,支付的方便化。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方便,其中最直接地体现为支付的方便化。在很多年以前,我们的水电费、电话费都需要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缴纳,火车票的购买也需要去火车站进行现场支付。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我们水电费、电话费、交通运输费等等一系列费用都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加以支付。因为支付的方便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居民的消费。第二,理财意识的觉醒。互联网没有出现之前,大部分居民的理财意识仅仅局限于银行定期存款。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网上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居民把自己的资金放入利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中。同时,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在我们资金缺乏的时候,也可以向相关机构贷款,从而缓解生活的暂时窘境。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促进了居民的理财意识觉醒。第三,众筹的兴起。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发展模式就是众筹,所谓众筹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平台进行筹资,应用互联网平台展示自己的项目,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该项目,而达到筹资的目的。个人或者家庭在面对重大的天灾人祸时,可以通过众筹这样的方式筹集到自己所需要的资金,这也是目前众筹方式的直接体现。
2.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虽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本文将分别从以下方面介绍。第一,投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居民的理财意识开始觉醒,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网上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居民把自己的资金放入利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中。但是,投资都有风险,很多投资产品都有风险。比如股票基金,一些利率比较高的理财产品等等,都是一些风险比较高的理财产品。很多居民只看到它的高利率,而没有看见它们的高风险。因为投资的高风险存在,使得很多居民亏得血本无归。第二,资金风险。在网络平台上,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支付的第三方平台的出现,很多费用的支付都使用手机或者相关电子设备,因此,支付的账号或者密码有可能因此而泄露。再加上一些网络黑客和一些诈骗短信等等,使得很多居民的资金并不安全,由此产生了相关的资金风险。第三,理财诈骗。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一方面使得居民的理财意识觉醒,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的理财诈骗。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很多高收益高回报的P2P理财平台其实就是一个个钓鱼网站,利用居民的贪心套取他们的本金,然后在本金达到一定数额后就跑路。最近几起的P2P跑路事件充分说明了很多的理财公司根本就是骗子公司。居民需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从而更加充分地保障自己的资金。
3 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措施和建议
3.1加强相关监管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很多骗子公司在互联网随便注册一个地址和网站就能够大笔大笔吸取储户的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相关的监管部门缺失。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监管很很重要。对于相关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资质审核还有监管都是相关部门必须做到的。只有相关的监管部门将监管政策落实到位,才能让更少的人受骗,也更加能净化网络的不良风气。
3.2加强居民的理财意识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居民的理财意识开始觉醒,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网上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居民把自己的资金放入利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中。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依然有很多人特别是年纪大一点的人还没有使用网络理财,也没有被普及网络。互联网金融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大趋势,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国家不断降息的背景下,广大的居民应该加入到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中,让自己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同时也让自己了解更多的理财知识。
3.3居民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互联网确实给居民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加强了居民自身的理财意识。但是现实情况往往不容乐观,现在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很多高收益高回报的P2P理财平台其实就是一个个钓鱼网站,利用居民的贪心套取他们的本金,然后在本金达到一定数额后就跑路。针对此类理财诈骗,居民应该加强相关的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地查看相关企业的资质状况,更加要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不可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为了让自己的资金不被诈骗企业骗取,除了要了解相关企业的资质以及实地考察等等,还需要克服自身的贪心等等。进一步地,理财是一种非常好的资金保值增值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财,居民应当主动学习相关的理财知识,多多阅读一些理财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资金。
4 结语
互联网金融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比如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等。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有其风险,如网上的一些网贷企业缺乏政府监管而骗取居民本金等等。本文提出了在互联网金融的情境下,政府需要加强相关的监管,同时居民也要加强理财意识,同时也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安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3.128
1 互联网理财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它依托于现代网络平台,以网络消费、移动通讯、搜索功能及资金融通等金融活动为基础,实现新一代普惠投资理财金融领域。从2013年开始,以P2P网贷、支付宝、理财通、第三方支付等为代表的创新互联网理财方式火热的发展起来,得到理财用户极大的关注和认可。这种理财方式受到消费者的热捧,P2P借贷行业仅在2015年,其用户人数突破千万,累计交易规模超9750亿元。我国互联网理财业务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截止到2015年12月,我国累计成立的P2P理财平台有3657家,其中停业及问题平台为1733家,占平台总数的50.23%。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一直以来主要是针对普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能覆盖到所有互联网理财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相对而言,互联网理财消费者较普通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前者的权益保护环境不容乐观。
2 互联网理财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消费者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在进行互联网交易时,P2P理财消费者通常要向经营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相关的联系电话、银行卡信息等,这都属于消费者隐私的一部分,经营者可根据提供的数据分析归纳出包含消费者交易信息,交易习惯等行为数据。由于一些P2P理财企业的内控制度不完善,不重视信息资源的安全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得不到切实的保护,这些信息资源被商家或个人非法获取、使用的风险隐患增加。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信息泄露的渠道多且范围广,一旦信息出现泄露,有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困扰,甚至是财产上的损失。互联网金融交易产生大量的信息数据,但却没有对数据使用作出明确的限定,外加这些信息本身具有很大的市场价值,增加了被网络黑客攻击的概率,进而导致信息泄露的风险。这几年,P2P理财消费者绑定的银行卡被盗刷的新闻时有发生,让用户不得不怀疑P2P理财在信息安全方面所存在的某些漏洞。一些不法分子在用户支付时会使用手机木马截取短信,获取验证码,导致用户财产损失。
2.2 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有权对其理财产品进行了解。传统的金融机构可以对其信息披露进行详细的要求。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消费者不能直接面对理财产品和相关配套服务,只能依靠其经营者所展现的信息进行判断,有不充分性。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披露不完全、缺乏统一规范的一系列现象,加大了消费者辨别有效信息的难度。例如一些不正规的P2P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出借资金,往往对预期回报率进行虚假、夸大的宣传,而对于有关风险披露不充分明晰,使消费者难以真正认识到理财产品的本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唷
2.3 消费者维权面临挑战
由于互联网理财交易都是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存储于网络数据中,是无纸化操作,一旦网络平台出现风险,网上交易、转账等功能失效,使消费者收集证据就极为困难。目前,我国在P2P理财平台方面还缺乏专门的维权机构,法律制度欠缺,纠纷解决与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消费权益如果遭到侵害,往往得不到合理解决。高额的维权费,使许多理财用户不愿浪费过多的金钱和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且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进一步导致了侵权行为的泛滥。
3 互联网理财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
3.1 信息不对称
近年来,互联网理财得到极大的发展,影响并改善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带给我们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隐患。由于P2P模式缺乏统一规范,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依旧存在,使市场交易价格得不到充分反映。信息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的主要依据,P2P理财经营者通常拥有更多讯息与市场资源,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出现道德风险,在交易过程可能会对消费者有所隐瞒和欺骗。而消费者主要依靠这些信息作为决策,很容易受虚假信息的误导。信息不对称最主要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是为了消费者能充分了解理财产品与服务,承担相应的风险,以确保双方交易信息对称。由于目前没有明确说明充分披露信息的界定,无法确保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互联网理财消费者缺少相关的专业化知识也会致使信息不对称事件的发生。互联网理财涵盖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方面,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如果消费者想要理解互联网理财业务运作流程,就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去学习相关知识,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但是一般消费者并没有花费更多的精力了解相关理财知识,因此多数理财消费者对行业信息了解程度相当有限。
3.2 相关立法缺失
目前我国在对传统金融行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对互联网理财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效率较低、可操作性太差,使其在解决纠纷时很难起到有效的作用,且易受到来自经营者方带来的风险。在P2P理财方面,我国相关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善,不能较好的维护消费相关者权益。我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文献,并没有针对P2P理财消费者保护这一概念作出具体的立法。P2P理财平台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划分尚不明确,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使用的有关制度还未有效建立。
3.3 消费者金融知识匮乏
在我国,由于互联网理财业务发展时间不长,且理财知识宣传普及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完善,导致消费者识别风险能力不强,在投资产品时缺乏理性的认识。部分P2P理财平台经营者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进行夸大、误导宣传,致使消费者过多注重投资收益而忽视其风险。加之,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极强的专业、复杂性,消费者了解其内容的具有一定的难度。在一些国家,已经出现针对消费金融产品相关人士的受教育机构,而我国目前尚未开始着手于此项工作,在此方面仍有待加强。
4 针对我国互联网理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4.1 加大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力度
4.1.1 强化信息披露
互联网理财产品信息是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投资理财的重要依据,会极大影响消费者的决定。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不完全的问题,消费者有必要通过自主搜集信息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解,如其他媒体与消费者的评价、互联网理财产品经营者的诚信记录等多种方式获取有用的信息。尽快采取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措施,要求互联网理财产品经营者对理财产品、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真实的信息披露,保证信息对称性,使消费者全面考虑其风险,作出理性判断。
4.1.2 完善相关立法
为了互联网理财产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创造出一个健康的网络理财环境,有关法律部门就要从根本上出发,解决互联网理财风险。我国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设立专门针对互联网理财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律,从法律的层面为消费者的交易活动提供保障。加强制定相关法律工作的同时也要落实好监管职责,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明晰互联网管理部门的职责,使经营者受到法律的约束,以统一的标准保证行业的自律稳定性。从我国的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建议先从现有的法律条文进行修订,逐步完善理财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如明确消费主体的权利义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消费者主体权益的维护。近年来,丢失手机或手机被窃事件在全国各大城市常有发生。线下应加强与线上的互通机制,保证消费者在手机丢失后个人账号信息安全仍能受到保护,让消费者可以迅速冻结账号信息并进行密码修改。
4.2 建立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机构,完善保护机制
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真空、效率不足、权责不明晰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建立规范法律监管与金融机构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出台各级有关部门相协调的实施条文,建立统一监督管理。并在统一监管机制下做到不同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管理,落实各部门责任。监管部门可以设定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对P2P理财经营者等互联网理财机构进入市场进行严格的审查,如对企业的注册资本、人员素质、基础设施、业务经营范围、风险防控等作出一定的要求,将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拒之门外。以保护消费者主体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互联网理财消费方保护机制,设立统一有效地救济渠道,使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受损害。
4.3 普及互联网理财知识教育
4.3.1 开展金融教育活动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互联网理财活动中来,培养互联网投理财资者正确的理财观已经刻不容缓,我国应采取一系列办法促使消费者正确了解、理性对待投资理财产品。政府应联合媒体,开展多S的金融理财教育项目,可以披露典型的案例,做好风险提示工作,提高互联网理财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与知识水平。一是增强消费者对自己所要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的理解能力,引导消费者正确评估产品与服务。二是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向消费者充分揭示互联网理财产品与服务的潜在风险。三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对理财产品与服务的内涵理解与规避风险的能力,让消费者根据其适用性做出合理选择,避免因盲目购买而给自身来来损失。
4.3.2 利用消费者协会的保护作用,降低维权成本
其一,消费者协会作为保障一般消费者正当权利的重要组织,一直以来起着积极显著的效果。但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消费者协会也应该有所完善与创新,妥善利用其职能。其二,鉴于因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出现侵权行为不能及时维权的情况,须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积极引导消费者加强维权意识,认识侵权行为带来的危害。其三,为了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大化,可以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出台相应的损失赔偿机制,降低维权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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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点;监管
从具体表现形式上看,互联网金融通常表现但是不限于为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第三方支付、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审核等模式,任何与网络相关的金融业务都可被纳入互联网金融的范围。本文主要探讨的对象是在线理财产品。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
以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深深影响了人们的商业习惯,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极大减少了交易成本。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模式,大大革新了人们的传统金融观念。
可以说,在互联网金融开创了一种创新模式,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理财思维和习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最直观的获益一是支付更加便捷,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开始于支付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已经覆盖线上线下,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体验;二是自主选择性更强,互联网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信息对称,给予了客户更多的选择权力,领域更为开放、产品选择更加多样,创新性强,为客户提供大量的信息及产品进行比较,突破了传统单一渠道的局限性,客户行为自主性更强;三是客户体验更好,大数据应用分析是互联网的核心,通过对于客户大数据的实时分析,能够挖掘到更多更全面的交易数据和客户消费信息,从而掌握客户习惯和预测客户消费行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甚至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点分析
1.网络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既然具备了网络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就自然面临了二者的双重风险。相较于线下的金融理财手段,互联网金融理财显现出的最主要问题就是网络安全风险。一是技术风险,即使是已经发展的较为正规的网络金融平台,也仍然存在较多的计算机信息缺陷,需要不断变革和升级;二是信息泄露风险,互联网越是给民众提供便捷,其可能产生的漏洞就越大,互联网建立了大量的个人交易数据库,一旦金融平台保护不够,这些敏感信息就可能会泄漏。
2.金融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本质上仍属货币基金,其收益依旧会受到利率政策以及货币市场的双重影响,收益越高风险越高,同时由于目前所存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多数具有收益浮动和不保本的因素,货币市场表现不景气,就会出现货币性基金的收益会相应的下降,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
3.理财纠纷风险
互联网金融有着较高的虚拟性特征,理财交易全部在网上进行,交易对象是数字化的信息,且没有银行柜面人员来面对面进行沟通解释,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宣传时运用的技巧,容易让客户忽略其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而更看重其带来的高收益,对风险提示明显不够,此外,客户咨询渠道也不畅通,遇到疑问难以得到解答。容易出现各种金融理财消费的纠纷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监管缺失风险
互联网金融目前来说还难以完全定性,这种居间服务模式由于行业本身的特点处于非监管的“真空”状态。首先,互联网金融行业中或存在金融牌照缺失的情况。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并]有获得金融牌照,其自身并不具备应对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其次,我国尚不存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性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法律中很少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相关内容,例如《证券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文献也都没有。在2011年,我国制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但是直至现在也没有公布实施;最后,互联网金融的虚拟化特征,交易对象、过程都不透明,交易也没有时间地点限制,市场资金流动难以预测,传统金融业的监管形式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这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成了监管不充分的风险。
三、抵御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监管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我国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创新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色。适度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监管空间,能够给予互联网金融更好的发展平台,也能够助推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探讨,既能防范风险,又不束缚其发展,争取双赢。
1.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首要的加快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性立法工作,并对现有的金融业法律在互联网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其适应目前互联网平台的发展使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性质、网贷平台和市场准入门槛等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做到“事前有效预防,事后高效解决”。
2.明确监管主体及职责、实行分类动态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如今有两个问题:谁来监管和监管什么?正是因为还没有明确的答案,有些涉嫌非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监管模糊地带打着球。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体系的建设必须尽快完善制定并且落实出来,如规范人民银行的主体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人员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可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是具有流动性风险的,随着技术不断创新产品也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中,因此监管主体应实施灵活动态的监管方式,通过评估测定等方式,打击惩治高风险甚至违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产品;而对于风险小,影响低的产品可以采取而行业自律的监管方式。
3.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管理。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滞后性,监管体系目前仍然力度不够,存在真空地带,难以跟上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业,而互联网理财的发展变化不可估量,在这种情况下,行业自律就成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重要管理形式。可以建立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协会,并通过自律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同利益与竞争秩序;加强互联网理财行业主体之间的沟通,避免恶性竞争,损害公共利益,并最终努力确认形成一套互联网金融体系的稳定又规范的管理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学习。
4.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互联网本身就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安全漏洞,从硬件条件上来说非常有必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一是要建立安全稳定的数据库,提高信息技术硬件设备的防攻击、抗病毒的能力;二是可以加大信息保密加密技术,采用密钥管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建设更为安全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更好地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的安全进行。
5.切实保护互联网金融理财消费者权益。首先,应颁布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消费者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机构的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明确而合理的法律规定,让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者可以在统一而规范的流程中进行业务的办理,这样也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其次,为消费者建立可以通过咨询而得到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更好地了解的模式,对产品的特点、购买可能出现的风险存在问题的了解,尽量避免随意乱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现象。
小结
互联网+是发展大势,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只会越来越紧密,衍变成更加成熟和稳定的金融形态,我们认为,要在鼓励和推动这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提前做好其风险控制,主要从监管层面,革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形式、建立监管体系,为其营造一个公平平等的交易环境,着手建立安全有效的制度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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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P2P理财平台就以摧枯拉朽之势迅猛发展。各类投资咨询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迅速扩容,其中,以P2P理财平台发展尤盛。而随着P2P理财行业被纳入银监会监管,P2P理财平台正规化,标准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惠人贷CEO李晨先生。
李晨,师从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工学博士学位毕业,主要研究方向信息安全,曾参加国家973、863、国家标准等项目研究和制定工作,拥有多项信息安全方面的国家专利。2013年,创立并组建“惠人贷”,开始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全新开拓和创新,公司以“惠人惠己,普惠金融”为服务理念,以互联网为主要服务手段,以零售金融和信用风险管理为业务核心,融合消费服务行业资源、微微企业供应链资源,以社会化电子商务的服务形式,结合线下服务和线上互联网的模式,搭建了一套完整的针对百姓和微微企业的理财和借贷平台。作为公司CEO,带领团队自建业务推广渠道和风险管理体系,截至今日,累计交易额超过2.4亿元,并实现上线至今的“0”坏账!帮助众多理财人和借款人享受到平等、低成本、高质量的金融服务。2013年,公司荣获金融界()最佳小额贷款服务平台奖。 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P2P行业近几年的高速发展和不断增长的用户量是P2P平台逐渐受到投资机构青睐的重要原因。目前P2P平台的水平良莠不齐,属风险频发的行业,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曾于2013年上半年撰文表示:“P2P健康发展的前提是要经历一些风雨,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他还表示:“以近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推测,如果政策法律环境没有显著恶化,再过三到五年,我国或许将成长出几家巨型的线上、线下结合的P2P公司,可能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与本轮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并且与资本市场相结合,拿到投资后做进一步的区域扩张和功能优化。”
惠人贷成立以来,主要是服务于微小企业主和工薪阶层的贷款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创业难题。除此之外,惠人贷还联合多家教育机构帮助年轻的三口之家以及在校学生,解决他们的教育经费问题。比起其它同行,李晨带领的惠人贷似乎更倾向于稳步发展。采访期间,李晨从六个维度讲述了P2P的经营模式,分别是交易场所、借款主体、金融产品、风险管理、担保服务、第四机构。
从交易场所维度,P2P可以分为分为线上、线下以及线上线下结合三种模式。线下模式中,借款人向债权中介公司借款,中介公司将债权转移给理财人;线上模式中,借款人和理财人都是来自互联网,由于没有对借款人进行面对面的审核,风险比较难以控制;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中,线下直营团队做实地考察,可以规避一些借款人的风险。
从借款主体维度,可分为自然人和企业两类,我们现在主要做自然人这一块,现在也有一些其他的平台针对企业借款,可能要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从金融产品维度,现在最多的是无担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另外一种需抵押房产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房产去做抵押,理论上理财人和借款人应该一起去抵押登记处进行抵押登记,但是实际中并不可行,所以采用变通的方式,借款人把房产抵押给中介平台,中介平台再对借款人形成一个反担保。
从风险管理维度,有传统模式和大数据模式,传统模式是根据公安数据、信用报告等衡量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大数据模式是根据电商数据、社交网络数据等加入新的信用评分项。
从担保服务维度,纯借款交易中介不提供担保,另外一些提供有限责任担保,拿出一部分利润作为风险备用金,用来代偿本金。
最后一个第四方机构维度,指有的平台引入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来形成对借款人无限的责任担保。
哪个模式更好?关键看盈利情况。那么借贷中介的利润从哪儿来?分两块:居间服务和风险管理,后者有更大的价值,通过杠杆、通过精准的风险定价,可以实现更大的利润化。具体来说,李晨看好的方向有:
一从交易场所来说,要基于互联网,通过长尾效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现在来看,借款人在互联网上直接接入和审批风险确实比较大,但是我觉得未来这一定是一个趋势,关键在于怎么去降低风控的成本,提高准确度。
二借款主体方面,李晨更倾向于做工薪阶层,或者是微微企业主,注册资金50万以下。不过微微企业比较难从网上做,因为信息搜集较难,整个信用体制建设还不太完善。
三从产品角度,基于线上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我觉得应该是一个趋势。
四从风险控制角度,未来有颠覆性作用的一定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风险管理,以及一些业务模式创新。
五担保服务方面,从目前的趋势来看,短期内应该是大家都会提供担保,但是长期来看担保这一块是可以慢慢弱化的。
六担保公司方面,做信用贷款实际上没有必要引入担保公司,更多引入一些网络消费的一些渠道和服务商更有意义。
各家P2P公司都有自己擅长的地方,未来是一个多模式并存的时代,很难有一两家P2P公司独大的。随着整个中国消费经济的发展,很多的中低人群信用亟待释放,这些人的信用价值非常大,怎么来挖掘他们,是未来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领域。
P2P前景无限好
谈起互联网的金融的火热以及P2P的未来,李晨表示,去年是互联网金融元年,今年是监管元年,规模将有更大程度的爆发。余额宝、支付宝用户数量过亿,远超过股民数量。微信红包、京东白条、在线教育等的相继出现,说明了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普通民众之间已经得到了很好普及。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诸多模式也引发了很多争议,因此,余额宝、P2P网贷平台在给全国人民进行理财教育的同时,也要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教育。但不管怎样,往后十年将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互联网金融大规模爆发的十年。
李晨认为,由于庞大的市场需求,投资者看好中国P2P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投资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开始向P2P行业进行投资。
[关键词]黑龙江;城镇居民;家庭理财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8123
随着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黑龙江省经济不断发展,2017年上半年黑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1]2016年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36元,比上年增长63%;[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为家庭理财提供物质基础。[3]现对有效回收的302份黑龙江城镇居民家庭理财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着重探讨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家庭理财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制订行之有效的理财方案,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实现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提高家庭收入,同时也丰富和发展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
1黑龙江城镇居民理财特点
11投资理财方式增多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居民选择理财产品的视野也不断扩大,股票型基金、货币基金、信托、外汇理财以及人民币理财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且随着“互联网+”思维的深入人心,城镇居民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并且在投资群体年龄段上趋向于年轻化。
12家庭理财方式保守
在當前银行利率如此之低以及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时代大环境下,仍有818%的城镇居民偏好储蓄投资,其中有392%偏好投资债券、股票、基金等变相储蓄投资,426%倾向储蓄存款,132%倾向于更多消费。
13家庭理财行为随机性强
目前城镇居民理财知识普遍匮乏,缺乏科学的指导,因此在理财方式的选择,以及理财周期的把握方面大多依靠感觉,并且受到先行者的示范作用影响较大,忽视自身家庭的理财目标与资产负债水平,盲目向投资获利者效仿,具有很强的随机性。[4]
2黑龙江城镇居民家庭理财行为存在的问题
21理财行为急功近利
对黑龙江城镇居民家庭理财状况的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后发现,中低收入家庭理财行为在整体上缺乏科学的指导,期望一个季度就收取利润的人数高达半数以上,多数人群投资周期较短,期望在最短的时期取得最大的回报,具有急功近利的问题。以下是关于黑龙江城镇家庭理财中理财周期,比重以及回收期的问卷调查情况见下表。
22家庭理财产品的选择盲目性与从众性并存
通过有效回收的调查问卷和访谈调查来看,目前黑龙江城镇居民的理财意识显著增强,理财目标也非常明确,但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理财者盲目听信网络宣传来选择理财产品,缺乏理财方面的独立思考,呈现盲目性的特点。另外在投资理财的整体规划方面也非常欠缺,经调查统计,有722%的投资者表示,其理财规划易受周围人中先行获利者影响,很少考虑自身的理财目标与财务状况,具有显著的盲目性与从众性。
23理财者普遍对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存在误解
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加之少数不法分子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并且城镇中还存在着保险推销人员虚假宣传等乱象,导致城镇居民普遍对保险类理财产品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互联网+思维”也是近年才提出,加之诸多利用互联网套现行为的曝光,使人们对于互联网理财还持观望态度。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互联网金融为生活带来便利,一些持观望态度的人在涉及互联网产品使用时将其绑定银行卡,当使用结束后当即解绑与之相关的银行卡,以此保护个人财产,可见这一部分人承认了互联网金融为生活带来的便利,但也对其的危害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另外,在调查中还发现,35岁以下的年龄群体对于互联网理财的认可度很高,但由于目前经济实力并不强,其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方面还处在尝试阶段。
3不同年龄结构的家庭理财策略
31青年阶段家庭理财策略分析
青年阶段的财务状况从整体上看,呈现收入相对较低和支出水平相对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的特点,青年阶段还可细划分为单身期和新婚期两个阶段,二者的理财策略是不同的。
单身阶段的理财目标是结婚以及应对应急事件的支出,如突发疾病、亲友借钱和意外事故等。因此处于这个阶段的人为了积累财富,可以每月将一部分收入用于银行储蓄等低风险低收益的理财路径,还可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便于随时提取。在单身期的末期,可以选择风险稍高同时收益也稍高的理财产品,不过也要注意把握尺度,例如房地产、股票甚至期货等超出此阶段人群承受能力的理财品种仍不建议投资。
新婚阶段人群的理财目标是完成购置房产和家庭轿车以及孕育子女等家庭重任,对中低收入家庭群体来说,多数仍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并且按月偿还的方式购房。首先应通过银行储蓄或证券基金等方式建立购房基金和子女教育基金,并且新婚阶段的人群仍是风险型偏好投资者,但承担风险的能力远低于单身阶段,属于稳健型的投资者,因此新婚期人群最优化的理财组合是提高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家庭理财中所占的比重。
32中年阶段家庭理财策略分析
中年阶段人群财富积累已初具规模,理财经验也日渐成熟,但理财策略与青年阶段有明显的不同,以家庭成长期和家庭成熟期两部分进行分析。
家庭成长期的人群的理财目标:子女教育和赡养父母,这一阶段的家庭总支出增多,除了选择风险较低的国债以及银行储蓄之外,还应兼顾基金等中等风险的理财产品。
家庭成熟期阶段是指家庭中的子女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期。这一阶段的人群的银行贷款等负债逐渐减少,子女经济独立,也不再需要按月提供生活费用,家庭财富积累增加,但由于身体健康程度的每况愈下,医药费的支出逐渐增多,加之子女结婚需要购房买车等开销也需要父母支持,这一阶段的理财目标是扩大理财规模,理财策略上应以低风险投资为主,同时兼顾疾病险等保险类的投资,在心理能够承受风险的范围之内进行少量的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的投资。
33老年阶段家庭理财策略分析
老年群体身体健康状况普遍下滑,导致医药费支出增大,另外消费欲望较单身期和中年期有所下降,加之子女大多形成了自己的家庭,对老年期家庭在经济方面的牵制程度降低,同时由于前期的理财积累,使老年期群体普遍拥有一定的积蓄,但风险承受能力则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表现最低,因此,在理财风险选择上,应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理财目标也变化成为了在保值的基础上进行增值,以此来保障生活质量和有效地应对疾病等突发事件。[5]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