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经济生活的价值

经济生活的价值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5-31 15:00:3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经济生活的价值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经济生活的价值

第1篇

【关键词】 家庭访视; 精神分裂症; 负性情绪; 生活质量

由于精神分裂症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患者的社会功能,患者的家属长期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患者的治疗效果、药物的不良反应、患者病情的波动都会影响患者家属的心理状况[1]。本研究探讨家庭访视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负性情绪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1年3月-2012年3月在本院住院“临床痊愈出院”的10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按出院的先后顺序分为访视组和对照组各50例,其中男55例,女45例。入组标准:(1)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且无严重躯体疾患。(2)出院时达到“临床痊愈”标准:临床症状消失,BPRS评分≤28分,自知力因子分≤2分。(3)为患者亲密家属且愿意参加并配合本研究。(3)年龄19~56岁。(4)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1.2 方法

1.2.1 家庭访视方式与方法 两组患者出院时均给予家属常规针对性出院指导和一般健康教育。访视组出院时由定责医师与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出院后家庭走访为每半月一次,每次50~70 min;电话随访1~2次/周,深入家庭给予有效干预,对照组家属不给予任何形式干预。由经过培训的主管医生和护师共同完成。

1.2.2 访视内容 了解患者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社会支持情况,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具体访视内容:(1)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精神分裂症的相关知识;(2)精神疾病的治疗措施、如何观察和判断治疗反应、常用抗精神病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及处理;(3)维持治疗的重要性和预后;(4)精神疾病复发先兆;(5)指导患者和家属改变不良生活习惯;(6)讲解家庭环境对康复的影响,指导家属和患者沟通技巧及恰当情感表达方式等;(7)定期随访重要性;(8)讲解心理学有关知识,如何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心理危机的应对方式;(9)了解家属焦虑及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怎样寻求家庭及社会最大支持。

1.3 评定方法 于出院时、出院后8个月时分别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GQOLI)评定患者家属负性情绪和生活质量。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家属出院时、出院后8个月时SAS、SDS评分比较见表1。

由表1见,访视组家属焦虑、抑郁情绪在访视后有明显改善。访视前两组间SAS、SD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访视组的SAS、SDS评分在访视8个月时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家属出院时、出院后8个月时GQOLI评分比较,见表2。

由表2见,访视组家属生活质量在访视后有明显改善。访视前两组间GQOLI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访视组的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物质生活、GQOLI总分在访视8个月时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临床痊愈出院后家属各种负性情绪如焦虑、抑郁、悲观、绝望等非常突出,家属的心理健康状况显著差于国内常模[3]。精神分裂症不仅给患者本人带来了痛苦,还给其家庭带来了病耻感和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了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4]。

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家属失去医护人员的帮助,成为唯一的监护人,心理压力较大,易于产生焦虑、抑郁情绪,其原因主要来自心理、社会经济因素,如复发率、致残率、年龄、婚姻、经济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其中应对方式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对患者家属实施以健康教育为主的家庭访视具有重要的作用。

健康教育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树立健康观念,自愿采取有利于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教育活动与过程。家庭访视护理的根本目标是协助服务对象提高生活质量[5]。电话随访能维持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态度,使之继续较好地遵守医嘱[6]。家庭随访把医疗过程延伸到患者家中,不仅是一种连续性的护理服务,而且能体现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实施家庭访视,定期家庭巡诊不仅能改善患者的家庭环境,而且对提高患者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促使其全面康复有着积极的作用[7]。患者和家属比较乐于接受医务人员的康复指导。通过以健康教育为主的家庭访视,不仅为家属提供了相关的应对知识和技能,使家属对疾病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学会了一些识别精神症状的本领,还极大地调动了家属参与患者康复的积极性;明白了家庭支持与教育是一种治疗手段,提高了家属的照料水平,对患者流露出来的不健康心理活动能给予正确疏导,对其异常行为也能有所识辩,改善了对患者的态度,改变了不合理的期望,改善了治疗依从性,减轻了心理压力,有利于促进患者的康复。

本研究访视组家属经过8个月的家庭访视,其焦虑和抑郁程度与访视前比较均有明显好转,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通过使患者和家属得到更好的社会支持和信任,进而能得到患者和家属的广泛接受,使患者和医生间建立起更加融洽的关系,使患者获得了战胜疾病的勇气,增加了对治疗的依从性,从而减轻患者和家属焦虑、抑郁的情绪。

综上所述,在对出院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继续治疗的同时,对家属实施以健康教育为主的家庭访视,能有效建立良好的家庭支持系统,既有利于患者的康复,也可防范。研究表明,支持心理疗法、行为、认知心理学可通过家庭访视融为一体,能有效减轻不良情绪及加强患者对疾病的认识。此外,家庭访视还能起到促进交流的作用,从而减少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产生新的心理疾病。通过家庭访视,与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指导,能改善家属的焦虑、抑郁情绪,让家属参与整个康复过程,共同提高患者和家属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冯慧,卢山.326例精神分裂症家属心理健康状况及相关因素研究[J].国际护理杂志,2007,26(7):707-708.

[2]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M].第3 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5-78.

[3]冯慧,卢山.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心理健康教育现状及模式探讨[J].国际护理杂志,2007,26(5):547-549.

[4]李艳,崔蓉,罗小年.精神分裂症对患者家庭的影响[J].精神医学杂志,2009,22(3):227.

[5] 邵爱和,陈国伶.家庭访视护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护士进修杂志,2003,18(4):344.

[6] 俞桃英.护士对出院患者实施电话随访的体会[J].中华护理杂志,2006,41(3):245-247.

[7] 李遵清,仇春革,仇爱玫,等.家庭访视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环境和生活质量影响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10,45(9):818.

第2篇

脊柱骨折伴神经损伤病人出院后,由于康复训练及护理不当,不少病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并发症,这不仅影响了病人的生活质量,也给病人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为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提高其生活质量,作者从2006年1月开始,由医院派专职护士进行家庭随访,对其进行随访指导,并作回顾性对照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本院治疗的32列脊柱骨折伴不同程度神经损伤出院病人为家访组,男19例,女13例;年龄14~76岁。Barthel生活质量指数[1]评价20~60分24例,60~75分7例,75~90分1例。均进行家庭随访,同时选取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在本院治疗的32例作为对照组,男17例,女15例;年龄18~79岁。Barthel生活质量指数评价20~60分22例,60~75分7例,75~90分3例。未进行家庭随访,按常规进行门诊随访,两组在住院期间均接受了系统的健康指导,内容包括:引流袋的更换、康复训练的时间要求、无菌操作技术、操作环境的要求、并发症的预防、饮食指导、二便的训练等,均接受评估并通过护士的考核,两组病人性别、年龄、病种等一般情况差异无显著性,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随访方法:家庭随访组除常规进行出院指导和定期回院复查外,由专职护士以定期家访、电话访问、联系当地社区医生上门服务的形式进行家庭随访、护理指导,家庭随访1次/月,30~60min/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家访次数,随时保持电话联系,随访时间持续6个月。(2)随访内容:①心理咨询:耐心倾听病人提出的问题,通过同种康复病人的介绍,增加病人及家属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决心和恒心,与家属进行交谈,取得家属的配合和帮助。②技术指导:病人出院后有许多不适应情况,故回家1周内,上门家庭随访1次,评估家居环境、个人卫生、家人的态度,有利于康复的设置,指导并观察操作训练程度。指导康复训练方式、时间、强度、注意事项。指导做好必要的记录。③健康教育:日常生活指导、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居处空气清晰,勤换衣被,勤翻身、勤擦洗、按摩,指导病人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病人多食含钙丰富、蛋白质高、纤维素多的饮食、多饮水,每天达2500ml以上,多吃水果、蔬菜。讲解并指导预防并发症的方法及注意事项。(3)评估方法:病人出院当天由责任护士评估并记录出院时的身心状况、掌握健康教育的程度,并存档保管,出院后6个月,由专职护士进行全面评估,相关并发症比较及生活质量评价。(4)评估标准:①相关并发症的诊断[2]。②生活质量评价,使用zhan生活质量测量问卷[3]进行评价。内容包括4个部分:生活满意度、自我概念、健康与功能、社会经济因素共52个条目,每条目均采用1~5级评分,1分为极不满意,2分为不满意,3分为一般满意,4分为较满意,5分代表非常满意,满分为260分,得分越高,生活质量越高。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1.0软件,数据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率的比较用χ2检验。

2 结果

两组出院6个月时相关并发症比较见表1;两组出院6个月时生活质量评价结果比较见表2。表1 两组出院6个月时相关并发症比较(略)表2 两组出院6个月时生活质量评价结果比较(略)

3 讨论

家访的优点是可进行实地考察,对病人进行再教育,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增加医患沟通,提高生活质量,达到最大程度康复。

3.1 家庭随访可提高病人进行康复训练的充分性

通过家庭随访,病人树立了积极向上,乐观的生活态度,家属关心病人,主动配合,护理较到位,提高病人进行康复训练的充分性,为早期融入社会作准备,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充分性提高的可能原因:(1)依从性提高,通过家庭随访说明康复训练的重要性,重归社会的必要性,从而得到解决。(2)强调个体化,家访可帮助我们了解病人的具体性,个体化地调节康复训练的强度、时间,也可通过家访发现病人的不妥当运动和康复过程,对确保正确的康复训练十分有帮助。

3.2 家庭随访可降低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随访中发现病人日复一日进行繁琐而单调的护理和康复训练,常会出现松懈心理,随访时及时纠正这些问题有助于避免相关并发症的发生,本资料家访组发生并发症的例数较对照组明显减少,说明了这一点。但家访组病人中并发症仍有发生,这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应加强与病人及家属之间的沟通,动态地依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认真细致实施,加强饮食调护,有条件者予睡康复床,使用康复器材,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减少病人痛苦及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3.3 可提高生活质量

积极的家访可以给予病人更高质量的护理[3],随访中发现,6个月后家访组生活质量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或<0.05),表明护士家访可以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这是因为随访期间通过家访、电话及社区医生的诊治活动,增加了医患之间的感情与信任,帮助病人及家属建立了内在的自我管理机制,坚定了他们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从观察中发现家访组对疾病的认知度、治疗依从性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对待疾病态度也多向积极方向转化。

综上所述,对病人进行家庭随访,可以使病人在院外得到正确、系统、科学的专科指导和治疗干预,有利于消除治疗康复过程中的不良因素,从而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 邱纪方,尹萍. 康复护理学. 杭州:浙江科技出版社,2006.72~73.

第3篇

关键词:中学生;经济生活;选择能力;策略

由于家庭状况和成长经历的不同,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程度存在差异,其选择能力也有高有低。虽然中学生普遍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但家长平时给的零花钱、过年过节的压岁钱,使中学生具备一定的经济支配条件。所以,中学生提高自身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避免其肆意挥霍金钱、甚至误入歧途的关键。

一、中学生的经济状况分析

中学生普遍还未成年,无法通过社会劳动获得经济报酬,其主要经济来源是家长给的零花钱和压岁钱,具有不固定性。中学生能够支配的金钱数量取决于家庭状况和家长的教育理念,通常数量不是很多,但也有部分特殊情况。比如在中学阶段就开始住校学习的学生,每个月会有较为固定的生活费,还有部分学生的父母在外地工作或者出差,将家庭经济大权暂时交由学生自己管理。在这些情况下,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拥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资本。所以中学生在中学阶段应有意识的提高自身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对自己掌握的经济资本进行合理支配[1]。

二、中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分析

中学是大部分人刚刚获得一定经济条件、开始参与经济生活的阶段,所以中学生普遍还处于消费观念的形成时期。中学生的消费观念具有较高的随意性、盲目性以及乐观主义成分。学习用品、餐饮消费、娱乐消费以及礼品消费是中学生的主要消费途径。中学生受年龄和成长经历限制,心智普遍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也与缺乏辛苦的劳动体验有关,不懂得金钱的来之不易,在支配金钱时随意性很高,“花钱买高兴”是中学生消费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另外中学生普遍存在攀比心理和跟风行为,看到同学买的漂亮文具,自己也要买同样的或者更好的,而实际利用价值可能很低,没过多长时间就又换新的了,这是某种程度的浪费。还有就是中学生缺乏一定的购买经验,对同类商品缺乏性价比的认识,自己买回来的东西往往在家长眼中花了冤枉钱,但是自身还认识不到,反倒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强烈逆反心理厌烦家长的说教,消费选择能力难以提高[2]。

三、通过学校学习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

在学校的学习占据了中学生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所以学校也是中学生学习理智消费、学习消费技巧的主要途径。其中,思想政治课对学生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的帮助很大,学生可以通过思想政治课的学习了解经济的概念、了解我国的经济政策、了解收入与分配的关系,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掌握基本的消费技巧。比如学习《多变的价格》一课,可以让中学生认识到价值决定价格,价格的变动有多方面影响,从而在自身消费过程中建立性价比意识,选择合适价位的商品。此外,教师在平时与学生的交流中,也会涉及到与经济相关的话题,教师会给学生讲家长赚钱养家的不容易,帮助学生树立节约意识,还有相关校风校纪的要求,都是对中学生提高参与经济生活选择能力起到重要帮助[3]。

四、通过家庭教育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家庭教育对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有关键影响,由于家长的教育理念不同,有些家长在孩子具备一定消费选择能力之前,会严格控制孩子能够支配的金钱数量,以防孩子肆意挥霍或者误入歧途。而另一些家长会刻意锻炼孩子的消费选择能力,给予孩子适当的机会,锻炼消费能力。其实从传统的“五岁可以打酱油”的儿歌就能看出,大部分家长都会适当的培养孩子的消费选择能力。站在学生自身的角度,应珍惜这样的锻炼机会,结合在学校学到的消费知识,在消费实践中提高选择能力,学会理智消费[4]。

五、在社会生活中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能力

当下中学生的生活早已不是学校和家庭之间两点一线的模式了,学校注重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体验社会生活,从生活中学习实用的知识技巧。家长也注意孩子的课外拓展,在节假日带孩子参加知识讲座、参观博物馆,或是外出旅游,还有电脑和手机的普及,都为中学生提早接触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消费选择能力是每个人必备的生活能力,中学生应在社会实践中主动参与经济生活,从主观上积极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比如利用网络的便利,通过丰富的网络资源了解经济生活的具体内容,关心国家经济发展、关心社会经济动态。可以通过了解优秀企业家的成功经历,加深对个人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比如经常出现在热搜榜的马云以及阿里巴巴的发展历程介绍,可以使中学生初步了解企业运作方式、了解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形成基本的经济生活概念,对今后学生的个人发展也很有益处[5]。既然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变化为中学生提供了提早接触经济生活的机会,中学生就应该顺应时代需要,在参与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通过实践快速提高经济选择能力。在实践中端正消费观念,学习实用的消费技巧,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尽快适应社会经济环境,提高甄别能力,规避消费风险。

六、结束语

中学生提早接触经济生活有利也有弊,对于广大中学生来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挑战。我们应善于把握机会,在参与经济生活的过程中不断提高经济选择能力,珍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为我们提供的实践机会,发挥自主探索精神,早日具备基本的经济选择能力。虽然我们还不具备赚钱的能力,但是可以通过合理消费为家长节约支出,减轻家庭负担。另外,提早接触经济生活也有利于中学生早日实现经济独立,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郭亚楠 单位:山东省聊城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李平.提高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从《经济生活》的生活主题教学谈起[J].教育教学论坛,2013,11:197-198.

[2]苏杰.《经济生活》中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4.

[3]高迪.中学生流行文化观的理性再平衡研究[D].河南师范大学,2014.

第4篇

    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最高阶段,在我国整个教育体系中处在一个重要的阶段,它承九年义务教育之上,启大学教育或社会就业之下,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所以高中教育改革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而高中阶段是青少年进入成年人的重要时期,是初步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阶段,所以这时候高中政治的知识对学生的引导作用将对整个人生起到重要的奠基作用。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兴趣是一个人倾向于认识、研究获得某种知识的心理特征,是可以推动人们求知的一种内在力量。青年学生的学习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动力,以至于我们要把兴趣培养成学生能够自主学习的原因;从由于学习产生新的兴趣和提高原有兴趣来看,兴趣又是在学习活动中产生的,可以作为学习的结果。

    所以,学习兴趣既是学习的原因,又是学习的结果。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所以高中政治新教改必须体现的就是对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以经济生活为例,它通过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来自主形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那么在经济生活中是如何体现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的呢?首先,从经济生活的中心要点可以看出这是围绕着四个方面来展开的,分别是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方面。而这四个方面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多见的最贴近生活的。每个人从出生就从事两项基本活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的对象包括两种,一种是原生世界(自然界原有的事物),另一种是衍生世界(人类创造出的新的事物)。

    认识是有前提的,一是认识事物的存在,二是认识主体存在。衍生世界和认识主体都离不开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所以这是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最直接的媒介。其次,从认识主体来说,青少年这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对很多事物都非常有兴趣,但是对以前的旧教材没有兴趣,是因为,旧教材的讲授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来展开的,很少能提起青少年的兴趣。而新教材不同,它的讲授方法是:有用———认知———合作———理解———难点———讲解,通过这种认知方法明显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把学习从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寻找与经济生活契合的结点,为学生打开不一样一扇门,认真落实了贴近是学生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师的引导作用,用4分钟时间来构建高效课堂。再者,从课程设计来看,首先给学生们讲的就是货币,这是与每个学生都有着密切关系的事物。父母的工资,家长给的压岁钱,上学要交的学费,买东西所要花费的都是钱,从而引出货币、纸币,再而引出了信用工具,这些都与学生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正好体现了贴近生活的原则。

    拿钱买的是商品,那么商品是什么?哪里来的?为什么有的贵有的便宜甚至同一件商品不同时候的价格也不一样?这些都吸引着学生进一步研究学习和探讨。有了商品后是如何分配的,如何投资,为什么有的人工资高有的人工资低,如何消费,为什么得交税,税收最后去哪里了,什么是市场经济,扩大范围后就是对外开放?这些问题出现后,国家、企业、个人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予以解决,通过这样的教学设计加深了学生对于经济生活的认识。最后,高中政治课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通过对经济生活的认识提高学生对于国家经济的宏观和微观认识,了解理解国家的经济政策,从而知道国家这么做的原因和意义,努力增强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的意愿和能力。

第5篇

价值的概念是由经济学引入到其他学科领域中的,认为,“价值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特殊的效用关系,是社会主体对象化活动的产物,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由此,法的价值系指客体法律可以满足主体人的需求的有用性,其外延包括人们对法所寄予的希望、法律能够满足的人们的希望、价值是法律所共同具有的等。法的价值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精义之所在。

二、价值研究对于部门法界分的意义

价值研究对于法律部门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每一个部门法体系都有特定的价值作为其内在品格和支撑,虽然在法律法规中少有明文规定,然而在具体法律条文中必然有所体现;其次,价值可以弥补法的创设与适用之间的隔膜,法的运行必然涉及到法的解释,充分理解把握该部门法价值可以最大限度防止法适用时的偏差;再次,法律价值是解决部门法体系内部冲突和漏洞的有利工具,能够有效协调各单行法律,补充法律体系之不足。

三、民法与经济法价值差异

1.正义。民法旨在调整私主体交往间的人身及财产关系,注重个体在民事交往中的机会平等,尊重私人意思自治。民法以“抽象的人格平等为基础”建立的“水平公平”体系,在现实中必然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和社会资源的高度集中化,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影响经济长久发展,这是民法无力解决的,同时也是经济法发挥作用的领域。经济法体现的是公权力对经济生活的介入,是国家从整体上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的法律工具,其正义价值着眼于结果和实质公平的实现。

2.效率。同为调整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民法和经济法都以效率为位阶较高的价值,但关注角度及层面不同。民法的效率主要关注个人效益的实现,着眼于微观效率,这体现在一方面,民法对主体进入市场的要求较低,以原则性及任意性规定为主,关于交易的具体操作交由人自由意志决定;另一方面,民法倾向于保护和促成单个交易的完成,尽量减少法律限制带来的交易成本。总之,“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是民法的基本要求,认为无数个体交易市场累积,就是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增进;个人利益的实现程度,就是民法对效益价值的评价标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个体交易的影响力绝不仅限于本身,个体的累加并不必然使整体得到促进,有时反而是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如行业性垄断行为。

3.秩序。民法与经济法都重视经济生活的运行秩序,但由于两者的功能宗旨不同,秩序在经济法上体现得尤为重要。民法维护的是微观经济秩序,以市场作为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认为市场凭借自身就能进行较为完善的运转并能有效地自我调节,而民法只需对最基本的涉及人类自然道德及社会一般公序良俗的问题作为规范即可,避免法律设置成为交易阻碍因素。而经济法维护的是宏观经济秩序,其理论前提继承了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认为市场主体本能追逐利益最大化,为了私人利益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使得个体正效应累积成社会负效应。由此,经济法的要旨在于国家对于市场的干预,以行政权介入资源配置,避免市场失灵,建立起一个有着良好秩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4.自由。自由是人类的终极追求,可以说人类千百年文明史的核心就是为了实现自由,法律的出现使得一切交往有规则可循,同时,在这些规则交织而成的社会秩序里,自由也得以更加理性地发展,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在现代社会,法律是确认、扩大和实现主体自由的重要机制,“一切法律都是以约束人作为它的开始,又都是以推进人的自由和社会的自治作为它的归宿”。民法是一部直接体现和维护自由价值的法律,带有浓烈的市民社会个人主义色彩。自由在民法上化身为权利,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即是私权利的平等保护和意思自治。一方面,民法对法无禁止的权利和行为都予以肯定和确认;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理性发展,民法对权利也做出一般限制,防止权利滥用,但其根本目的仍是为了协调权利间的冲突,使得自由可以更合理充分地实现。“总之,民法自由就是个人在经济生活中最大限度地追逐利益的自由,是典型的个人自由。”而在经济法上,自由似乎是被限制和压抑的,实质上,经济法是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构建良好的经济环境来间接体现自由价值的。尽管更多时候,经济法表现为对个人自由的牺牲,但这种牺牲必然是建立在理性的价值及法益衡量基础上的,毕竟“如果自由不加限制,那么任何人都会成为自由的受害者”。经济法有效平衡了政府和市场对经济生活的作用,使社会经济得以良好发展,最终实现对整体经济自由的保障和促进。

四、民法与经济法价值差异的原因分析本文试从以下三方面对民法与经济法价值差异的原因做简要分析。

1.产生背景不同。民法产生于最初的物质交换。民法最主要的历史渊源是习惯法,人们在确立这些规则的时候必然只考虑个人或者小范围内交易的完成,关注交换起点的平等及交换过程的成本、收益、安全等,重视微观利益的实现,不可能站在更高的层面进行宏观规划。而经济法产生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向垄断的过渡时期,本身就是针对经济危机和自由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经济法必然立足于宏观角度对社会经济进行全面的制度设计,而价值体现较之民法也更富有全局性。

第6篇

科技创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驱动力。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表1为2008-2012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经济发展情况。

表1

注: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是目前国际通用的衡量科技活动规模、科技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该指标平均水平为3%。

材料二:近年来,为推进科技创新,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材料三:科技发展丰富了公民的政治生活,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拉近了公民与政府的距离,使表达和倾听更加贴近;科技发展振奋了国人的精神,航母入列,“神九”飞天、“蛟龙”入海……我们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更加自信。

(1)材料一反映了哪些经济信息?(6分)

(2)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二中所采取的推进科技创新措施的依据。(8分)

(3)根据材料三,说明科技发展对于政治生活的意义。(8分)

【参考答案】

30.(1)2008-2012年我国R&D经费支出不断增加,GDP持续幸长,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 重不断上升,表明我国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2)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物质保障;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咱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可以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以企业为主体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可以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优化人财物的配置。

(3)科技发展拓宽了公民表达诉求的渠道,有利于公民更好地参与政治生活;科技发展有利于政府更好听取民意,提高决策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实施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科技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分析】

该题以国家实现科技创新这一热点为背景材料,以表格和文字材料相结合组成的主观性试题,要求考生分析图表反映的经济信息,并从经济、政治两个不同角度回答问题,这是高考复习备考中要重点掌握的一种题型。

1.试题注重从现实社会的重点、热点问题选取材料

十报告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该题以国家为实现科技创新这一热点为背景材料,通过和现实问题的连接,创设问题情景,构建新视角,提出新问题,考查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具有鲜明的思想性和时代感,体现了关注现实和重大热点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科特点。

2.试题注重基础,突出能力,体现素质教育新理念

具体表现在:试题注重突出主干知识,重点考查的知识点有:财政的作用、我国的分配制度、企业的地位、市场的作用;公民的政治参与、政府民主决策、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综合国力等。从这些知识点来看,设问不是直接考查单一知识点,而是有一定的知识含量,对知识的跨度要求比较高,把考点放在系统掌握课程内容的内在联系和对知识的优化整合上,设问对学生的思维品质具有较高的要求,如30题第(2)小题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材料二中所采取的推进科技创新措施的依据。知识范围比较大,涉及《经济生活》第二、三、四三个单元的知识,要求学生对材料的把握准确和对教材知识熟练,从中归纳出答案来。第(3)小题根据材料三,说明科技发展对于政治生活的意义,不仅涉及知识范围广,而且注重从微观层面上的问题切入,需要考生根据材料提供的具体信息总结科技发展对政治生活的意义,对有效获取和解读信息以及结合材料加以理论阐述的能力要求较高,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

3.创新设问形式

设问形式新颖是该题的一个突出特点,特别是该题第(3)小题“说明科技发展对于政治生活的意义”表现更为突出,因为关于科技发展,平时学生接触较多的是与经济生活的关系,而该题设问涉及科技发展对于政治生活的意义,设问灵活、综合性强,注重从新的的思维角度去认识和理解现实问题,这就要求考生领会材料的主旨,根据材料中公民、政府和国家三个主体的活动,灵活调动、迁移所学知识,在考生比较熟悉的热点、生活案例中深入考查其整体把握问题、综合分析事物的能力。

4.试题注重思想性,关注对考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和考查

第7篇

论文摘要:安全是法的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安全是民法和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目标。本文通过对经济法与民法中关于经济安全理念的比较,以期对安全价值理念的研究方面提供新的思路。

在法学界,大多认为法律的基本价值包括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益,而安全价值的地位却没有得到同等的重视。人们一般只是把安全视为实现正义价值的一个相关因素,但事实上,安全始终是法律价值体系中不可缺少且不可替代的重要方面。

一、安全价值与经济安全理念的界定

(一)安全价值的界定

“安全”由“安”和“全”两个语素构成,“安全”一般有三层意思,即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安全有两个方面:客观方面指外界的现状;主观方面指人们的心态。所以,安全是一种状态,是指一种主、客观一致的状态。应看到在这两方面中客观方面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因为只有客观方面的安全是可以通过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的,是法律可以真正发挥其价值的。

在法的价值体系中,安全是一切法的首要价值和基础价值,其他基本价值都是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安全是人们社会生活中最为基本的需求和保障,只有人们的安全得到了保障,才有可能使法的其他价值得到实现。在以往的研究中安全仅是被当作实现正义价值的一个相关因素,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法的安全价值有着与其他价值同等重要的地位和实现意义。

(二)经济安全理念的界定

经济安全已成为现代国家追求的一种基本秩序与正义,并上升为一种新型的安全观念。对经济安全含义的界定,在理论界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第一,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及基本经济秩序以及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利益或行为的保障程度及其受损害的可能性。”第二,认为“剩余权与经济安全权是经济法的特有范畴。宏观经济法的核心是对人们共同需要的经济安全权作出规定。”第三,认为“国家经济发展,经济利益处于不受外因和国际威胁的一种状态。”

笔者认为,对于经济安全理念的界定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第一,经济安全的范围,本人同意第一种观点,即包括国家经济的基本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保障;第二,经济安全的内容,主要是保障经济秩序与经济活动主体免受威胁、危险或危害的客观状态;第三,经济安全的范畴,要想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的、实质的经济安全,需要所有相关的部门法共同作用进行维护和保障。而在各部门法中,最能直接、有效的保障经济安全的应当是民法和经济法,二者在宏观和微观对不同的经济安全的利益进行维护和保障,在经济安全方面处于核心地位。

二、民法和经济法安全理念的联系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安全的主体需要的是对其利益全面的、多层次的、直接有效的维护和保障,仅通过单个的部门法是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和效果的。而且,经济安全的保障范围包括国家的经济基本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相关保障,所以需要与社会经济关系联系最为密切的民法和经济法的共同作用。

在保障经济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的民法和经济法,对经济安全的保障体现为一种互补的关系。从调整范围上来说,由于民法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不同,因此民法主要是维护个体经济安全,而经济法通过其具体的法律规范为国家的经济基本经济秩序实现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从调整手段来看,民法由于其以个人利益为本位,主要通过意思自治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但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仅靠市场的自发调整已经不能起到作用时,就需要经济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对国家的整体经济安全进行维护和保障。

三、民法和经济法安全理念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关于经济安全理念之间的区别也是不容忽视的,正是由于两者的区别,才使两者的互补成为可能。 转贴于

(一)在保障经济安全的原因上不同

由于民事主体的自利本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使得主体采取非理性、非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利益。而民法保障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通过民法维护各个体经济安全就变得尤为必要。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一个社会不仅存在个体与个体的关系,而且在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这种新的社会关系的出现,使民法的调整显得苍白无力,使传统的部门法体系出现了调整的“缺位”。因此,为了保障国家的基本经济秩序,需要经济法进行调整。

(二)在保障经济安全的内容上不同

郑玉波先生曾将民法的安全分为静态的安全和动态的安全,前者着眼于利益的享有,所以也称为“享有的安全”;后者主要着眼于利益的取得,所以也称为“交易的安全”。而经济法所追求的经济安全是国家整体经济秩序的经济安全,包括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在积极意义上,表现为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状态;在消极意义上,表现为抑制经济系统中不协调因素,控制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防止经济疲软、过热和动荡以及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消极经济状态。”经济法的大部分内容都具有维护和保障国家整体经济安全的功能。

(三)在保障经济安全的实现方式上不同

保障经济安全的实现方面的不同,主要是由于民法与经济法的性质不同而导致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主要的价值理念是个人本位,设立的交易安全保障制度实际上是为具体的私人个体服务的。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介入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的价值理念是社会本位,经济法保障的经济安全不仅涉及到私人个体,还涉及社会的整体安全。所以,经济法的经济安全的实现方式仅通过制度设计、当事人防范以及司法救济是不够的,还应通过国家的适度干预来实现其经济安全。

民法和经济法在保障经济安全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通过以上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民法和经济法在保障经济安全方面都有自身的缺陷和空白点,只有民法和经济法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才能有效地实现个体经济安全和国家整体经济安全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单飞跃.经济法理念与范畴的解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2]薛克鹏.经济法定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第8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诚信商品质量正当竞争

[中图分类号]G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5)040076

吃与不吃本来不是问题,更没有疑问,现今却成了难题。苏丹红、毒豇豆、地沟油、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绝育黄瓜、激素韭菜……食品领域似乎危机四伏。我们吃下去的食品为何越来越不安全?食品安全这一片蓝天为何频频遭遇坍塌?其根源在于不良商人道德滑坡,诚信缺失。

食品领域的诚信缺失不仅冲击着人们对生活的信心,更是让广大中学生突遇困惑,这就给经济生活教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即如何在政治课中渗透诚信教育。那么,如何利用经济生活中的有关知识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诚信教育呢?

第一,利用商品质量的知识,加强对学生质量意识的培养。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质量)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有价值。首先,质量对企业至关重要。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目的是要实现商品的价值,而价值是通过转让使用价值实现的。如果商品质量差,就会销售不畅,难以顺利实现价值;反之,商品质量好,就可能引起供不应求,使价格高于价值,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盈利,在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其次,质量对消费者的意义也十分重大。合格优质的产品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再次,质量对国家也至关重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这一目的的实现是以提高整个社会产品质量为前提的。商品生产者如果失信而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仅实现不了上述目的,而且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所以作为未来市场参与者的中学生,培养他们的质量意识十分重要。

第二,利用市场经济公平正当竞争的知识,培养学生正当竞争观念和法制观念。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是竞争性,以诚信和守法为基础的竞争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会促使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以弄虚作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法手段展开的不正当竞争,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还可能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从而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要加强对学生的守法教育,反对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现象,培养诚信意识。

第三,利用市场交易原则的知识,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意识的培养。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诚实守信可以带来效益,提高销售者的信誉,使消费者“信得过”销售者,从而使交易活动越做越大。如果缺乏诚实信用,任凭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非法销售等种种违背市场交易原则的行为泛滥,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就得不到维护,交易活动就无法进行。市场需要诚实守信,市场呼唤诚实守信,教师更应当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意识的培养。

第四,利用企业经营者素质的知识,提升学生素质。有人说,一个成功的企业经营者,要有哲学家的思维,经济学家的头脑,政治家的眼光,军事家的胆略。这就说明作为企业经营者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为只有高素质的经营者,才能把握企业正确的经营方向,在一切经济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开展正当竞争,遵纪守法,反对失信、欺诈和违法,也才能提升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社会中留下良好的影响并得到较高的评价与认同。因而加强对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促使学生诚实守信意识的养成十分重要。

第五,利用依法纳税是公民基本义务的知识,增强学生诚信意识。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纳税人”意识。作为有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的学生应当自觉诚信纳税,积极反对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等失信行为,增强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