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2 15: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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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机械照图施工;得不到索赔;承包人应履行“应警告义务”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10-0075-02
1 前言
作为工程承包人都普遍认为,照图施工是天经地义的事,图纸怎么画我就怎么做,图纸如果有问题,哪是设计方的问题,就此向业主提出费用和时间上的索赔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不是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这种说法似乎无懈可击,但在有的情况下虽然设计图有问题,承包人却不能得到任何索赔。问题出在当设计图出现的问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当能发现的,而承包人没有向监理、业主或设计方反映,根据国际工程惯例,即承包人未履行“应警告义务”,由此给工程带来了影响,造成时间和费用上的损失,监理工程可以不认可承包人所提出索赔要求。
通过几个案例,我们来做分析说明,并根据国外的一些惯用做法及我国现有法规做出定性,最后使各位承包人和索赔工程师分享几点经验,一起提高。
2 案例
笔者多年从事工程承建,铁道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世行项目、工民建项目等均参建过,以下案例有的是本单位发生,有的是同行单位发生,具体是。
案例一:世行贷款城市污水管网项目,采用顶管沉箱法施工。设计图规定管道施工接入至213#井为工程的终点,在施王进行中,污水处理厂出于实际需要决定废弃213#井,而改变新建管道施工至4-22#井后转接入附近的212#井,但该井井底标高低于设计管道接入标高400mm,不可以做为现成的新管接入井。之前212#井曾是承包人的临时排污井,承包人对该井的井底标高是清楚的,但承包人自认为监理直接将变更通知发到承包人手中,事前并未与承包人商量;接入212#井的变更施工方便,用时更短,井底标高不足可以加深,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没有向监理反映,管道施王进展至212#井之后,承包人向监理提出加深井底的方案和索赔要求,但监理予以拒绝,理由是:首先,承包人知情不报,对工程造成妨碍和损失,如此事事先提出,只须对管道的流水坡度进行适当调整,即可解决问题,其次,井底加深对212#井下游排水体系造成一定影响,还使井内淤水增加。经过仔细研究,监理决定,不同意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但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加深沉井井底的方案。
案例二:大型公共场所地下停车场,设计时建筑师与结构师在地下室进口圆弧型车道设计没有充分沟通,由于车道外侧要起坡1.4m,造成该处出口大门的净高只有20m,而设计规范规定车库大门净高应不小于汽车总高加0.3m。施工单位在发现设计图纸错误后,认为自己的任务只是“按图施工”,依然按错误的设计图进行施工。等到监理工程师发现时,大门上方大粱和板的钢筋已绑扎好,梁板的模板也支设完毕。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对模板和钢筋进行拆除,并通过甲方联系设计人员进行了设计修改。在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对返工拆除增加的工作量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监理作出的决定是承包人发现存在问题,但不申报,拒绝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
案例三:省级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原设计为高架桥,但开工前现场地形与设计发生了较大变化,设计与监理勘察现场后,决定变更尾端两跨桥为填方路基,路堤以自重式挡墙防护,由于时间匆促设计忽略了增加挡墙外侧的排水沟。承包人按图征地后,随即完成了路基的施工。由于没有排水沟,雨季到来后,路基地表径流大量涌向挡墙外,附近农民的大片菜地被涝。承包人对被涝水菜地进行了紧急疏导,又分别向各农户支付青苗损失费。监理与设计勘察现场后,确定承包人重新征地,加做排水沟,承包人按此完成变更施工后向监理提出了增加水沟工程费、增加征地费、增加紧急抢险费、增加青苗补偿费和延长工期四项索赔要求,监理经研究后决定,同意水沟工程费、征地费用的增加及适当延长工期,不同意抢险费和青苗补偿费,理由承包人明知路堤挡墙下通常都有排水沟的搭配。但在发现设计遗漏后却未向监理反应,从而造成了菜地涝水,所以不同意抢险费和青苗费的索赔。
3 分析
3.1 业主有责任对提供给施工单位的设计图纸准确无误和充分有效负责。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对于因设计图纸所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不承担责任,根据国际惯例,承包商对设计错误所造成的工程缺陷要求索赔时,首先其蒙受的损失必须是由于有缺陷的设计图纸引起的;其次,承包商必须证明图纸的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不能合理发现的。但是在案例中如车库大门的净高只有2m。根据我国客车型谱国标规定,轻型客车总高为2.3m以上,微型客车车高2m左右。按照车库门净高应不小于汽车总高加0.3m的规定,原设计图纸的错误是明显的。不要说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就是一个稍有生活常识的人,对这种明显的错误也是不难发现的。又如挡墙水沟案例,承包人虽然知道填方路堤挡墙外是应当有水沟的,但是为图省心,不反映,这种做法不是从大局出发的做法,没有尽到一个有经验承包人的职责。还有就是沉井标高不足案例中,承包人在知道沉井标高不足的情况下,想当然的认为到时候进行一下调整就可以了,甚至有存心套取工程变更之嫌,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承包人应执有的态度。这三种情况都与上面第二条中规定的背道而驰。
3.2 当承包商发现设计图纸有缺陷或错误时,承包商有义务向业主提出警告,这就是所谓“应警告义务”。目前,有些国家的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如美国AIA合同A201-1997,第3.2.3款)已将承包商对设计质量的“应警告义务”作了明示规定。尽管在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中 对承包商的“应警告义务”没有十分明确的明示规定,但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另外,《合同法》第6条也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更不用说承包商的漠视协力合作义务。所以,承包商绝不能以其义务仅仅是“按图施工”为理由,漠视“应警告义务”,而推卸其诚信,不向业主指出图纸错误和提出警告、意见的责任。
3.3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通常施工合同均要求承包人作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其中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包人四方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图纸会审时主要由监理和承包人提出图纸中的存在问题,设计方进行解答后大家经研究做出调整决议。但由于时间关系,图纸会审通常只能解决一些主要存在问题,而不是全部,遗留问题有待在之后的工作中不断发现,不断解决,所以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将“应警告义务”作为图纸会审工作的扩大延续来看待,履行“应警告义务”就是履行合同,从以上案例站在合同的角度,我们可以认为承包人没有做好认真的王前技术准备,没有履行好图纸会审工作的责任,没有履行好施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4 结论
鉴于以上案例中的设计错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合理发现的,但是承包商却未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而错误地“按图施工”,故而造成工程缺陷引发返工工作量和额外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没有理由要求索赔,作为监理方对其索赔要求不予受理,应予驳回。
4.1 “按图施工”这样一条几乎被工程建设业内人士视为公理的原则,很容易为人接受和牢牢记住,但是另一条原则――“应警告义务”却往往被人忽略和淡忘。
4.2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工程领域法制进程的深化,在修订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时,“应警告义务”会被增加进去。加以明示规定,借以增强这方面的意识。避免由此产生索赔纠纷以及造成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四)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章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
(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七条浮动设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有关活动: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
第八条船舶、浮动设施应当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
船舶、浮动设施的配载和系固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
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条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船舶、浮动设施的交通安全负责;不得聘用无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担任船员;不得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第十一条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浮动设施的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和水文气象条件,合理调度船舶或者使用浮动设施。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并随船携带其副本。
第十三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第三章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十四条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不得航行或者作业。
第十五条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保持了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以及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决定。使用雷达的船舶,还应当考虑雷达设备的特性、效率和局限性。
船舶在限制航速的区域和汛期高水位期间,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航速航行。
第十六条船舶在内河航行时,上行船舶应当沿缓流或者航路一侧航行,下行船舶应当沿主流或者航路中间航行;在潮流河段、湖泊、水库、平流区域,应当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路航行。
第十七条船舶在内河航行时,应当谨慎驾驶,保障安全;对来船动态不明、声号不统一或者遇有紧迫情况时,应当减速、停车或者倒车,防止碰撞。
船舶相遇,各方应当注意避让。按照船舶航行规则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被让路船舶应当注意让路船舶的行动,并适时采取措施,协助避让。
船舶避让时,各方避让意图经统一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避让行动。
船舶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的具体规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第十九条下列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一)外国籍船舶;
(二)1000总吨以上的海上机动船舶,但船长驾驶同一类型的海上机动船舶在同一内河通航水域航行与上一航次间隔2个月以内的除外;
(三)通航条件受限制的船舶;
(四)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引航的客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
第二十条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制的区域,应当遵守海事管理机构的有关通航规定。
任何船舶不得擅自进入或者穿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航区。
第二十一条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船舶强度、稳性、吃水、消防和救生等安全技术要求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
任何船舶不得超载运输货物或者旅客。
第二十二条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必须在装船或者拖带前24小时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定拟航行的航路、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载运或者拖带安全。船舶需要护航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护航。
第二十三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限时航行、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的措施,并予公告:
(一)恶劣天气;
(二)大范围水上施工作业;
(三)影响航行的水上交通事故;
(四)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体育比赛;
(五)对航行安全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船舶停泊,应当按照规定显示信号,不得妨碍或者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的安全。
船舶停泊,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
第二十五条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审批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对航道进行修复或者对航道、码头前沿水域进行疏浚的,作业人可以边申请边施工。
第二十七条航道内不得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和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
划定航道,涉及水产养殖区的,航道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设置水产养殖区,涉及航道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航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一)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
(二)航道日常养护;
(三)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
(四)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时,应当在作业或者活动区域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前款作业或者活动完成后,不得遗留任何妨碍航行的物体。
第四章危险货物监管
第三十条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码头、泊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并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禁止在内河运输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三十一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持有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颁发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和运输。
第三十二条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装卸或者过驳的时间、地点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管理机构,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装卸、过驳作业或者进出港口;但是,定船、定线、定货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第三十三条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航行、装卸或者停泊时,应当按照规定显示信号;其他船舶应当避让。
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码头、泊位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第五章渡口管理
第三十五条设置或者撤销渡口,应当经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征求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渡口经营者应当在渡口设置明显的标志,维护渡运秩序,保障渡运安全。
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渡口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渡口船舶应当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
第三十九条渡口载客船舶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并在明显位置标明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
渡口船舶应当按照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路线渡运,并不得超载;渡运时,应当注意避让过往船舶,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渡口应当停止渡运。
第六章通航保障
第四十条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规划、建设、设置、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条内河航道发生变迁,水深、宽度发生变化,或者航标发生位移、损坏、灭失,影响通航安全的,航道、航标主管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使航道、航标保持正常状态。
第四十二条内河通航水域内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其所有人和经营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在海事管理机构限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没有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打捞清除或者采取其他相应措施,保障通航安全。
第四十三条在内河通航水域中拖放竹、木等物体,应当在拖放前24小时报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拖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拖放安全。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下列情况,应当迅速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一)航道变迁,航道水深、宽度发生变化;
(二)妨碍通航安全的物体;
(三)航标发生位移、损坏、灭失;
(四)妨碍通航安全的其他情况。
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情况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警告,并通知航道、航标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划定或者调整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以及对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的,应当及时。
第七章救助
第四十六条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自救。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碰撞等事故,任何一方应当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救助遇险的他方,不得逃逸。
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必须迅速将遇险的时间、地点、遇险状况、遇险原因、救助要求,向遇险地海事管理机构以及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报告。
第四十七条船员、浮动设施上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发现其他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或者收到求救信号后,必须尽力救助遇险人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遇险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四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求救信号或者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同时向遇险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遇险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到海事管理机构的报告后,应当对救助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救助。
第四十九条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时,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协助海事管理机构做好救助工作。
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人员,必须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第八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船舶、浮动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立即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第五十一条海事管理机构接到内河交通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
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和取证,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第五十二条接受海事管理机构调查、取证的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第五十三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内河交通事故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在调查处理内河交通事故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航路畅通,防止发生其他事故。
第五十五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五十六条特大内河交通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在旅游、交通运输繁忙的湖泊、水库,在气候恶劣的季节,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维护内河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五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海事管理机构必须采取责令其临时停航、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等强制性措施。
第六十条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安全巡查。
第六十一条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情况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船舶,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禁止进港、离港,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第六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在内河通航水域对船舶、浮动设施进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照本条例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并对船舶、浮动设施予以没收。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立即离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
(二)未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的;
(四)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的;
(五)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强行拖离,因拖离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货物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作业或者航行,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船员的,并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
(二)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
未持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擅自载运危险货物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和运输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或者恢复,因或者恢复发生的费用分别由设置人、撤销人承担。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渡口船舶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由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航。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清除,因清除发生的费用由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强制设置标志或者组织打捞清除;需要立即组织打捞清除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打捞清除。海事管理机构因设置标志或者打捞清除发生的费用,由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调查结论,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没收有关的证书或者证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航或者停止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并对超载运输的船舶强制卸载,因卸载而发生的卸货费、存货费、旅客安置费和船舶监管费由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责任船员给予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证书或者证件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从业;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船员的,并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12个月以上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不依据法定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批、许可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审批、许可的安全事项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发现船舶、浮动设施不再具备安全航行、停泊、作业条件而不及时撤销批准或者许可并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未经审批、许可擅自从事旅客、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不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不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依法予以处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不同情节,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罪、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渡口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二)对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渡口不予以查处的;
(三)对渡船超载、人与大牲畜混载、人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危险品混载以及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不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的。
第九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
(二)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飞行器、潜水器、移动式平台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三)浮动设施,是指采用缆绳或者锚链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潜于水中的建筑、装置。
(四)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九十二条军事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应当遵守内河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军事船舶的检验、登记和船员的考试、发证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三条渔船的检验、登记以及进出渔港签证,渔船船员的考试、发证,渔船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渔港水域内渔船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另行规定。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解决方案
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 录
一、 概述 .................................................... - 1 -
(一) 项目背景 ................................................................................................. - 1 -
(二) 某测绘企业 ............................................................................................. - 1 -
二、 建设地下综合管网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 - 2 -
(一) 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过程 ......................................................... - 2 -
(二) 管线管理现状 ......................................................................................... - 3 -
(三) 地下综合管网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 - 4 -
(四) 地下综合管网管理系统的意义和作用 ................................................. - 6 -
三、 某某管网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思想 ............................ - 8 -
(一) 系统建设目标 ......................................................................................... - 8 -
(二) 系统建设任务 ......................................................................................... - 8 -
(三) 系统建设原则 ......................................................................................... - 9 -
(四) 系统设计依据 ....................................................................................... - 11 -
四、 管网管理系统的数据组织 ................................. - 12 -
(一) 数据库的组织 ....................................................................................... - 12 -
(二) 数据的组成 ........................................................................................... - 13 -
五、 系统功能设计 ........................................... - 17 -
(一) 概述 ....................................................................................................... - 17 -
(二) 信息查询功能 ....................................................................................... - 18 -
(三) 统计功能 ............................................................................................... - 19 -
(四) 三维图显示管理功能 ........................................................................... - 20 -
(五) 空间数据分析功能 ............................................................................... - 21 -
(六) 输出打印 ............................................................................................... - 26 -
(七) 系统管理 ............................................................................................... - 27 -
六、 系统运行环境设计 ....................................... - 28 -
(一) 系统运行软件环境设计 ....................................................................... - 28 -
(二) 系统运行硬件环境设计 ....................................................................... - 30 -
(三) 系统安全环境设计 ............................................................................... - 30 -
七、 系统特色 ............................................... - 34 -
(一) 管网建模自动化 ................................................................................... - 34 -
(二) 三维管网模型上的拓扑分析 ............................................................... - 34 -
(三) 方便实用性强 ....................................................................................... - 34 -
(四) 可维护、可扩展的开放性结构 ........................................................... - 35 -
八、 项目实施与管理 ......................................... - 35 -
(一) 组织与管理 ........................................................................................... - 35 -
(二) 项目质量管理 ....................................................................................... - 36 -
(三) 软件测试 ............................................................................................... - 37 - 九、
结语 ................................................... - 37 -
一、 概述
(一) 项目背景
“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的三化融合是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是当前城市发展的新主题和新动力。城市数字化、信息化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融入全球化进而提升社会经济综合实力和城市品牌形象的重要标志。
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地下管网的种类不断增加,传统的管线规划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如何建立一个信息数字化,管理科学化的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和管理领域亟需解决的任务。
随着近年来地理信息技术、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计算机技术、三维虚拟现实技术以及信息发展在互联网和网络化应用服务等管理理念的迅速发展,设计和建设一个综合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有利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某某规划建设局正是在全国及某省大力推进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和行业典型示范应用、示范系统建设以及地理信息技术、三维虚拟技术、云服务等新技术不断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根据某某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和城市管线管理业务需要,提出开发建设综合地下管线应用系统的项目。
(二) 某测绘企业
1. 单位简介
某测绘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甲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
2. 技术优势
近年来,某测绘企业利用现代测绘技术生产各种测绘地理信息产品,测绘产品质量达到各级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要求,保证了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的预期经营目标,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同行业界的广泛赞誉。
目前,集团除地理信息产业的硬件制造,还开展全部产业链产品生产和研发,能够提供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数据处理、数据应用服务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整套完整解决方案,能够根据政府和企业及个人客户对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规模化、差异化、定制化的地理信息数据产品、服务和应用系统,并广泛应用于国土资源调查、测绘、应急响应、地质调查、城市规划、数字城市建设、地理国情监测、环境监测与灾害管理、道路交通、电信、电力、海洋、农业、林业、水利等多个领域。
3. 人才优势
某测绘企业注重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在人才引进方面,集团深入全国各大知名院校,招聘、签约测绘及地理信息等相关行业大学毕业生。人才培养方面,致力于技术领域前沿,适时更新集团内部的人才架构,每年都组织不同批次各级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新技术的培训和研讨,到同行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观学习,有力促进了集团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通过完善的人才招聘和技术培训,完善了企业集团的人才架构和技术体系,奠定了某测绘企业在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 建设地下综合管网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一) 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过程
从国内外的发展来看,在计算机构建管网信息系统时,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 纯信息管理系统(MIS)
第一种是走管理信息系统的路子,运用数据库管理系统(MIS ),对综合管网资料整理录入,放在数据库系统中,具有常规的属性数据管理功能,如录入、修
改、查询等。这种方式可有效管理综合管网属性数据和资料,便于查询分类,但不具备管理图形能力,不能对空间数据进行检索和分析。
2. MIS 与图形相结合
第二种是MIS 与图形相结合,但仍使用MIS 来存放和处理属性数据,图形则另外通过图形系统(如AutoCAD )来录入,以文件形式单独存储。这种方案只是把MIS 的思路简单扩展到图形数据上,属性数据和图形数据分离,彼此不相关联,图形本身所蕴涵的丰富信息不能被系统自动识别、提取和利用。
3. 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综合管网信息和与之相关的地形、环境信息从根本上是地理信息。地理信息具有空间定位、数据量巨大、信息载体多的特点,由于传统的MIS 的数据主要针对简单对象,因此其管理的概念和方法很难有效管理和分析复杂的地理信息。地理信息系统是一种管理和研究空间位置和属性数据的信息系统。它对空间数据或属性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研究各种空间实体及相互关系,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多种因素综合分析,适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的地理信息,满足人们对空间信息的要求,并借助特有的空间分析功能和可视化表达,进行各种辅助决策、动态模拟和统计分析等服务。GIS 技术将地理信息相关的空间位置、属性特征进行统一管理,按一种全新的方式组织和使用地理信息。由于GIS 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它所具有的特点和优点,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来真正实现综合管网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拓扑关系的一体化管理,已成为构建综合管网信息系统的必由之路。
(二) 管线管理现状
我国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一直比较薄弱,不少城市存在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不明,管线档案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资料分散保管,城市建设施工缺少系统的管线档案资料可供查询利用,造成城市建设管线事故不断发生。管线事故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指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建设部为此作了大量的技术和法规建设工作,2003年修定颁布了新的《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2004年以建办档[2004]39文下发了《全国城建档案信息
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2004年以建办档[2004]4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的通知》,2005年以部令136号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在建设部的积极领导和指导下,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和信息化工作正在全国迅速展开。
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6年我国开展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城市(区)数量总计为127个,平均每年约21个。到2006年为止,全国约有30%的城市开展了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作。GDP 排名前30位的城市,有25个已经建立信息系统,占总数的83%。
根据专业机构的调研数据,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城市级管网和区域性管网普遍存在着线路老化、满负荷使用、管理混乱、应急处理能力差等问题,突然表现如下:
1) 各种管线(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有线电视等)的图
纸和档案越来越多,查询不方便,工作效率低;
2) 种种原因,造成管线的竣工图纸不完整或不准确;
3) 图档的更新和归档不能作到迅速及时,遗漏、破损、老化、信息重复等
问题较多;
4) 库存管理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且不方便;
5) 城市多种地下管线设施资料的综合利用困难,易造成某种管线施工时,
损坏其它管线,在紧急灾害事件发生时,无法同时提供多种、多幅管线
资料,造成调度、指挥、决策迟缓;
6) 大部分管线的适时信息(如压力、流量、温度等)不能集中显示,未实
现管线与设备的远程控制,发生事故时反应缓慢。
(三) 地下综合管网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作为城市生命线的地下管网也越来越庞大、密集,其种类也越来越繁多。自来水管道、煤气管道、排污管道、电缆线等在城市的整个地下纵横交错,通向四面八方。
从城市建设规划决策层角度出发,决策者需要在宏观上对城市地下管网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情况等综合指标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于地下管网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管理人员来讲,实现地下管网资料管理的全面化和自动化,才能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
1. 未来城市的发展需要城市管线数字化
在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运用科学、整体、系统的思维来营造现代化城市已成为时展的必然。如何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将城市的各种信息资源进行数据融合,提高信息综合应用潜力,是当前的一个紧迫任务。可以说,城市数字化是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而城市数字化离不开城市管、线、网数字化,城市管线数字化是城市数字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2. 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需要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依靠传统方式“人工活地图”管理城市管、线、网等基础设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人工活地图”已经远不能适应建设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建立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是GIS 技术在市政管线中的综合应用,是将反映城市管线现状、规划、变迁的空间数据以及描述这些空间特性数据,通过计算机进行输入、存贮、查询、统计、分析、输出的一门综合性空间信息系统,它是在GIS 技术高度发展和城市科学研究对信息数据处理的技术手段要求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产生的。
3. 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供辅助决策
目前,我国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还比较低,部分污水经由城市雨水管道直接排入河道,影响了城市的水环境。挖掘排水管线的污染源和排出口关联信息,配合外业污染源调查工作,可为城市河道和湖泊的污染源评价和截污纳管工作提供决策数据依据,为改善城市的水体环境做出贡献。
4. 为城市应急事件提供辅助决策
可以建立瞬时雨量——道路(低洼地)——排水管道排水能力的关系模型,分析全市已有排水管道的缺陷,为管道改造提供依据;分析易积水区域;与天气预报结合,根据预报的瞬时雨量对可能的积水区域进行预警。同样,可建立燃气管道爆炸——扩散模型,在出现紧急事故时,可以根据模型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故的影响范围、影响人数等,为救援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5. 为城市安全管理提供辅助决策
建设燃气地下管线的安全诊断、评估系统,依据评价模型,根据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各个因素值,评价各段管道的安全等级,包括管道的安全评价、阀门的安全评价、楼栋管的安全评价以及区域评价。评价结果可视化分析。
6. 与业务系统融合,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实现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由于数据源一致,可以很方便的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也降低了建库的成本。
(四) 地下综合管网管理系统的意义和作用
1. 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通过开展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为消除管线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做了有益尝试,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地下管线信息提供了保障的作用。可以减少管线事故发生,降低管道漏损率,避免重复建设等;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改善了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分散,管线信息不完整,数据标准不统一的现象,规范、统一了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的管理,从而可以做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管理和最大限度的资源共享。
2. 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管线信息的数字化与信息化管理,促进了城市地
下管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可以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加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3. 提供准确数据,有利支持决策分析
通过开展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可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详细、准确的地下管网信息,有助于优化城市地下管网设计,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等。
4. 为搭建地下管线安全预警决策的平台提供基本条件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工作,为及时依据准确的管线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满足防灾和应付突发性重大事故的需要等提供了条件,对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5. 信息化管理,使应用更快捷方便
1) 缩小了管线信息的存储空间
一个城镇管线纸介质图纸可多达数十吨。存放数间房屋,而用信息系统仅用若干磁盘或光盘就可存放全部信息,体积仅及一个小纸盒。
2) 大大提高了查询检索速度
利用信息系统查询某一区域,某一地点或某种特征的管线信息仅需几秒钟,这是利用人工查找难以比拟的。
3) 提高了管线管理水平
信息系统既可以查阅局部地区管线的各种细节,又可浏览区域管线的宏观分布;既可研究单种管线情况,又可了解各种管线的整体分布关系;既可用以指导工程施工,又可用来作新区规划或管线设计,使管理工作得心应手。
4) 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管线信息便于传输,适于一次建设,多家共享。使用网络工具来优化资料调配,作各种应急处理,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三、 某某管网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思想 (一)
系统建设目标
城市基础地里数据库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数据资源,也是城市其它管理部门、行业及公众地理信息应用的基础资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平台的建立和有效运转,是其它专业应用系统能否坚实、可靠建立与运行的基础保障。地下管线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城市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城市综合地下管线应用系统是城市地理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总体目标:应用地理信息、三维虚拟、一体化管线探测等先进技术,建立数字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城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服务;建立基础地理数据库系统,形成政府,行业部门等地理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为城市规划、国土、城建、交通、水利、公安、环保等各政府部门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为城市发展战略决策分析、制定规划、应急响应及实施一切重大战略举措提供所必需的基础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撑;建设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实现城市综合管线与专业管线信息的分布式共享交换和一体化组织;建立综合管线应用系统,为城市管线的规划、施工及运行管理、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统一开发利用提供完整的管线信息服务,规避管线事故频繁风险,降低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为城市建设、预警防灾、应急抢险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二)
系统建设任务
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整合城市信息资源,促进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利用,为城市科学管理与决策提供支撑,对于提升城市软实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建设综合内容可归纳为“一库、一平台、一应用、一环境”,即一套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一套数字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一项城市综合地下管网应用系统、一套运行支撑环境。
其主要任务包括:
1、建立城市多尺度、多类型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体系,丰富城市建设部门、尤其是掌握地理信息资源的部门之间有效的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建成包括大地测量控制、地形、地貌、地名、交通、水系、境界、地名地址、城市三维模型等基本地理要素信息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利用现有的某某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工程可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现势性、精度高的300平方公里的1:2000地形图,300平方公里的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基础地理数据,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
2、开发数字城市基础地理信息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多类型、海量的地理数据管理与分析,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长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和更新机制,不断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
3、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由规划建设局牵头,整合已有的综合管线和专业管线信息,建成统一的、权威的、标准的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和综合地下管线应用系统。推动数字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公共平台的广泛应用,确立和强化数字城市基础地理数据库的权威性和唯一性,避免重复投入,杜绝随意建设,确保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在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利用。
4、建立支撑数据库与系统建设和运行所需的服务器、工作站、GIS 平台、数据库平台等软硬件基础设施、网络环境及支持环境。 (三)
系统建设原则
1. 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保证系统整体结构、操作系统平台、软件平台、开发平台、应用功能等方面总体先进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实用成熟的技术,促进项目的建设成功。 2. 安全性与易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保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实际运行和操作的简单化、标准化。
3. 前瞻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
系统设计时在设备容量、计算机性能、软件平台指标等方面应有适当的超前量,以延长系统的生命周期。同时要把握好系统设备的性能价格比,注重经济实用。
4. 基础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系统的基础性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为应用服务,系统的应用服务也需要一个坚实的基础保障,在落实基础性的工作的同时,应用要及时跟上。 5. 通用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的原则
应该尽量采用目前通行的、成熟的和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技术和解决方案,有利于技术交流,避免走不必要的技术弯路,也有利于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同时,在具体应用上,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技术和创新点上应该结合本系统的具体要求和某某城市信息办的具体情况、具有特色。 6. 规范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原则
系统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标准与规范,如空间数据分层与管线缓冲区、数据质量与元数据标准等。在没有标准与规范的情况下,要参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制订相应的标准与规范。系统的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要严格按照软件工程标准和规范。 7. 全局性与可扩展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把握全局性的基础上,要实现城市地下管网资源(硬件、软件、网络和数据)的应用,使系统能在管理与决策中真正地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与决策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为了确保整个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还应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当出现机构调整、变动、业务内容与流程变更等情况时,能方便地进行系统流程和功能的调整,以适应各种具体需求的变化;系统还要能够方便地进行管理与维护,软、硬件的
升级不影响正常运作,系统功能、结构以及数据库可方便地扩展。 8. 高性能和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系统设计、开发和应用时,应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软硬件平台、技术服务和维护响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系统较高的性能,如在网络环境下对空间图形的多用户并发操作要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响应速度,综合考虑确保系统应用中最低的故障率,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
一方面,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容错功能,保证系统的长期正常运转;另一方面,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健壮性,在发生意外的软、硬件故障等情况下,能够很好的处理并给出错误报告,并且能够得到及时的恢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9. 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系统要有使用权限控制,对数据要有加密措施。要注重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颁布的安全和保密规定,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保证系统和信息的安全。
要防止数据库的非法使用、随意扩散和遭受破坏,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如规定数据使用权限,定义用户级别、采用上机口令等,限制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在数据输出时采取查询日志方式记录输出日期、时间、数据内容、图件张数。建立“磁盘镜象”等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实行“运行日志制度”等。 (四)
系统设计依据
系统设计主要依据规范与标准:
1) CJJ61—2004《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 GB/T7929—1995《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示》 3) GB/T13989—199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4) GB/T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5) GB/T18315—2001《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
6) GB/T15967—1995《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测量数字化测图规
范》
7) GB/T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级质量评定》 8) GB/T17278—1998《数字地形图产品模式》 9) GB/T2312《信息交换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10) GB/T26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11) GB/T 16260-1996 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相关
国际标准 ISO/IEC 9126:1991
12) GB/T 15697-1995 信息处理按记录组处理顺序文卷的程序流程,相关国
际标准 ISO 6593:1985
13) GB/T 15538-1995 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
14) GB/T 15535-1995 信息处理单命中判定表规范,相关国际标准 ISO
5806:1984
15) GB/T 15532-1995 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四、 管网管理系统的数据组织
作为一个区县级别的空间数据库,某某综合地下管线数据库必须面对不同的用户或应用群体,系统的主要需求表现在各类数据的快速检索查询、数据的更新与维护以及数据的安全等等多个方面,所以必须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类来满足上述需求。 (一)
数据库的组织
数据库中的数据按照格式可以分为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在数据库的逻辑设计中,对于这两种不同格式的数据分别组织:
1. 空间数据
空间数据的逻辑组织
2. 属性数据
属性数据的逻辑组织
(二)
数据的组成
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组成包括地下管线数据和基础地形图两个部分。
1. 地下管线图组成
(1)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管线空间数据模型
1)
管点的定义:
✓ 一般探测点(位置点)
✓ 特征点(依管线种类不同而异,如给水有:弯头、三通、四通
等)
✓ 附属物点(依管线种类不同而异,如给水窨井、消防检、阀门
等) ✓ 时间点
2) 一条管线的定义:
按管线连接关系以下列管线点为管线的起点和终点:
✓ 特征点(三通、四通、人孔)
✓ 附属物(阀门、消防栓、窨井、接线箱、污水篦、手孔、上杆) ✓ 变径点 ✓ 变材点 ✓ 埋设年代变化点 ✓ 权属单位变化点 ✓ 报建案号变化点 ✓ 时间点
(2)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管线属性数据模型 1) 管点属性表 字段 1 2 3 4 5 6 7
字段名 Exp_No Map_No S_Code X Y Surf_H Feature
类 型 Text(8) Text(4) Number(2) Number(10,2) Number(10,2) Number(6,2) Text(8)
中 文 意 义 物 探 点 号 图 上 点 号 点符号代码 X 坐 标 Y 坐 标 地 面 高 程 特 征
备注 测区内唯一识别码 1:500图幅内唯一识
别码
8 Subsid Text(8) 附 属 物
当Exp_No为偏心井
9 OFFSET TEXT(10) 偏心井位 时,填入偏心井盖中
心点号
位移后的图上
10
MAPNO_
X
Number(10,2)
点号的位置X
坐标 位移后的图上
11
MAPNO_
Y
Number(10,2)
点号的位置Y
坐标
按测量坐标系 按测量坐标系
2) 管线属性表 字段 1 2 3
字段名 S_Point E_Point S_Deep
类 型 Text(10) Text(10) Number(7,2)
中 文 意 义 起点物探点号 连接方向 起点埋深
备注 终点物探点号 雨污排水管注管底
埋深 雨污排水管注管底
埋深
直埋 1-矩形管沟2-6
D_Type
Number(1)
埋设类型
园形管沟 3-拱形管沟 4-人防 5-管块 6-套管 7-其它
7 8 9 10
D_S Mdate B_Code Line_Styl
e
Text(15) Long Date Text(10) Number(1)
管径 建 设 年 代 权属单位代码 线 型
直径或宽X 高
0-非空管 1-空管 2-井内连线
4 5
E_Deep Material
Number(7,2) Text(8)
终点埋深 材 质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Cab_Coun
t V oltage Pressure Hole_Num Hole_Use
d D_DIA Road FlowDirec
t MEMO Link_code
Text(10) Text(10) Text(10) Text(10) Text(10) Text(10) Number (3) Number (1)
电缆条数 电压值 压力值 孔 数 占用孔数 套管尺寸 路名代码 排水流向
高压 中压 低压 列孔数X 行孔数
¢100/铁塑/灰
0—起点到终点、1—
终点到起点 工业、热力、给水等流体类型或内容 与管沟表同
19 20
TEXT(20) TEXT(21)
备注 管沟连接码
2. 管线数据分类
根据技术规程管线的数据可分成9大类:
管 类 给水 排水 燃气 电力 电信 电视 广播 热力 工业管道
管点 JSpoint PSpoint RQpoint DLpoint DXpoint TVpoint GBpoint RLpoint GYpoint
管线 JSline PSline RQline DLline DXline TVline GBline RLline GYline
管线注记 JStext PStext RQtext DLtext DXtext TVtext GBtext RLtext GYtext
每个大类下面分成几个小类,下面以排水管线为例来说明:
管 类
管点
管线
管线注记
雨污合流 雨水 污水
3. 基础地形图
HSpoint YSpoint WSpoint
HSline YSline WSline
HStext YStext WStext
基础地形数据含有政区、居民地、交通与管网、水系及水利工程设施、地貌、地名、测量控制点等内容。它既包括以矢量结构描述的带有拓扑关系的空间信息又包括以关系结构描述的属性信息。用数字地形信息可进行长度、面积量算和各种空间分析,如:最佳路径分析、缓冲区建立、图形叠加分析等。数字地形数据库全面反映数据库覆盖范围内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它用于建设规划、资源管理、投资环境分析、商业布局等各方面,可作为人口、资源、环境、交通、报警等各专业信息系统建立的空间定位基础。
本系统根据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本身的特点,对基础地形图进行以下分类,
五、
系统功能设计 (一)
概述
某某三维管网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信息查询功能、统计功能、三维图显示管理功能、空间数据分析功能、输出打印功能和系统管理等功能。具体功能如下:
(二) 信息查询功能
信息查询功能主要根据用户提供的条件和信息,系统能快速准确的查询到相的管线数据,并对查询到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主要有:点选取查询、矩形选取查询、多边形选取查询、缓冲区查询、属性条件组合查询,空间条件查询等查询功能,在特殊的图库管理查询中,还包括有按图号查询、按道路名查询、按测区查询、按地名查询、按索引查询、按坐标查询显示管线图等,并可对查询结果突出显示。
系统还具有多样的查询定位手段,通过鼠标地图查询(点击查询、各种范围查询等),组合条件查询及统计分析,多种快捷定位(语义定位、工作区定位、鹰眼定位、坐标定位、对象定位等)等,可以实现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查询。
1. 实现图数及数图查询
即可在图形目标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以新图表示,同时检索出相应属性库;也可以根据属性进行任意复杂程度的逻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以图形方式表示。具体可分为:管线线状信息查询;检修管网、阀门等特殊结点查询;管线断面信息查询;参考点位图查询;指定点重新生成点位图;图元量算(指定区域内点数、指定管线长度、指定点间距等)
2. 管道资料查询
可按口径、压力级别、影响范围、故障类别、调压器类型、维修日期、管龄和材质等进行查询;
3. 阀门资料查询
可按阀门编号、维修日期等进行查询;
4. 调压器资料查询
可按调压器编号、类型、维修日期等进行查询;
5. 历史资料查询
可查询改建前的管道、阀门、调压器等资料;
6. 规划资料信息查询
如规划新的煤气管网等。
7. 量测、信息显示和动态标注
系统支持任意两点间的管线长度计算或任意区域面积的计算,通过鼠标的移动就可轻松实现,同时还显示管线的主要信息。可随意选择颜色进行自由注释、标注任意点坐标、管点属性及两点的距离等。
(三) 统计功能
统计功能对当前已入库的空间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功能,主要包括管线长度统计、管线点类型统计、综合统计、区域统计、分类统计、条件统计等统计功能。用户可以根据系统提供的统计条件对满足条件的管线点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并打印输出统计结果的图表。
1. 按修建年代统计(阀门、管线、节点) 输出报表
阀门、管线、节点图层中包含有修建年代字段,用户指定某个建设年代范围,在此范围内的管点个数,和管线长度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按照管类进行区分显示,如自来水管类、燃气管类。同时还可以将统计结果以直观图形式输出显示。
2. 按管线阀门统计输出报表
按照管线类别对阀门数量和类型进行个数统计,统计结果按照管类进行区分显示,如自来水管类、燃气管类。同时还可以将统计结果以直观图形式输出显示。
3. 按报废日期统计(阀门、管线、节点) 输出报表
首先用户设置管线或者阀门等设备的使用年限,根据公式:使用年限 + 建设年代 = 报废日期。其次用户指定报废日期,超过此日期的管点、管线进行统计,并将超期的设备在地图中进行高亮显示,统计结果包括管点个数和管线长度,最后将统计结果以报表的形式输出。
4. 统计阀门、管线、节点维修记录、时间、次数输出报表
用户对某个设备进行更新,系统自动记录设备的维修历史,包括维修时间、次数等信息,并进行统计操作,最后能将统计结果以报表的形式输出。
(四) 三维图显示管理功能
1. 三维显示
三维图显示功能用户通过划定三维管线显示区域,选择当前范围内可视管线数据,系统将自动该范围内的管线三维模型展现出来,使地表呈现塌陷或透明的模式(如上图所示),使隐藏在的三维管线显露出来。用户可以从不同视角来浏览管线,能进行放大缩小和旋转等功能,并可以查询管线的属性数据信息,而且能在三维图上进行简单分析,可以对管线进行垂直径距分析提供直观的判断工具。
2. 三维空间量算
提供了多种空间量算功能,在三维场景中精确测量空间点之间的距离、三维空间高度、地表面积、任意多个空间点围成区域的面积等。
(五) 空间数据分析功能
管线的空间数据分析功能主要是对已入库的管线数据根据当前的业界标准对管线的现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管线事故的影响区域分析、管线交叉路口分析、管线的连通性分析、以及管线的水平径距分析、垂直径距计算等分析功能。具备地上、地面、地下、三维纵模断面自动生成功能,如下图所示。
1. 爆管分析
鼠标点击爆管管线位置,显示受影响的管段区域,给出关阀方案,显示所有应关闭的阀门,输出关阀报表,关阀图和因关阀影响停水的重要用户信息。通过管爆分析功能,可以快速找出距管道爆裂处阀门,以便及时关闭,降低事故引起的损失。
2. 缓冲分析
在一个中心点, 搜索任意范围内所需要的目标。例如以一个大楼为中心, 搜索500米范围内可用的消防栓。
3. 预警分析
假定一些数据进行模拟演示, 判断管线是否会发生故障,例如:以雨水管线为例, 假定降水量的大小进行模拟, 可以判断出雨水管线是否会发生堵塞。
4. 连通性分析
对管网进行一定程度的模拟仿真分析,显示当前管网的连接情况和供水状态,可以制定管网中任意两节点,能计算出两节点是不能连通,并可给出最短路径。可模拟开、关阀门。
5. 剖面分析功能
管线数据的剖面分析功能主要分为横断面分析和纵断面分析功能。用户绘制剖面线获得剖面线与当前管线的交叉点。系统对交叉点处横断面进行分析处理,并生成横断面图和断面分析的成果表数据,可以打印、输出;纵断面分析是对管线数据的纵截面进行分析处理,并生成纵断面图和断面分析的成果表数据,并可以打印、输出。
(1) 三维剖面显示
(2) 横断面分析
根据断面下的情况,生成截面管径、地面高程、管顶高程、埋深等信息,显示横断面图时,使地面线(道路断面)更符合现实,能清晰显示侧右线、绿化带、隔离带等。生成或打印断面时,可以分别定义横、纵向的比例,并在图上标注比例,横断面图的生成增加类似于CAD 中的标注功能,即直接指定图上空的区域后将断面图生成在图上。
(3) 纵剖面分析
指定分析管线,以几何图表的形式显示出分析管线的纵剖面区域,并列表显示纵剖面区域管线的相关属性,按照国家标准设定显示内容。
6. 地面开挖模拟
针对地下管网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地面开挖问题,三维管网系统提供了任意区域的地面开挖模拟,设置开挖深度和边界范围,三维地形自动塌陷,暴露出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为施工提供决策支持。
(六) 输出打印
系统提供向其他平台的输出转换功能。如转出为AutoCAD 的dxf 格式,MapInfo 的MIF 格式等,并且可以输出以下图片和报表资料:大比例尺基础地形图,综合管网图及专业管线图、各种专题图、各种成果表、放大图等,并可以按照任意区域输出图形。
1. 打印输出
对于指定区域内任何管理者的感兴趣信息,系统都能够以“所见即所得”方式将其打印输出。
2. 文本输出
主要是统计报表,即属性数据的输出和建立在空间统计和分析基础上的统计分析结果的输出。
3. 报表生成
包括:管线统计表、阀门统计表、管网附属设施统计表、阀门跟踪记录卡、阀门维护工作单、维修工作单、管线设施信息表等
(七) 系统管理
1. 系统管理
系统提供灵活的用户管理机制,可创建、编辑、删除系统组和用户,并可定义用户权限。应用系统按功能分类,可定制各系统的使用用户。
日志管理(用户登录、修改某些重要数据的记录)提供可靠的多级管理安全机制,对重要的数据进行自动备份。
2. 安全管理
用户登录和用户合法性检查: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在用户信息库中查找有无此用户及用户密码是否正确。
用户权限检测 :在系统中有一个用户功能权限检测模块, 用户每进入一个界面前, 系统会自动调用该功能模块, 据用户权限数据库的内容对每个功能控件的状态进行设置(使能或不能) 。
3. 用户权限管理
✓ 增加用户
✓ 删除用户
✓ 设置用户权限
✓ 修改用户权限
用户管理器
六、 系统运行环境设计
(一) 系统运行软件环境设计
1. 操作系统选择
从安全可靠性能、使用维护方便程度、可集成扩展性以及应用开发支持等方面考虑,服务器及客户机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系列产品,其特点如下:
(1) 丰富的Web 解决方案
Windows 2000 Advanced Server在从文件打印到高级行业应用程序服务的全部服务中都集成了Internet 技术。因为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IIS )完全集成在操作系统中,所以Windows 2000 Server可以让企业用户更有效地使用Web 共享信息、创建Web 商业应用程序,并将Windows 2000 Server操作系统的功能带入到Web 世界中。
(2) Internet/Intranet配置可伸缩性
在Windows Advanced Server中利用最新的8路SMP 服务器按比例扩大,获取更高处理能力。在Windows Advanced Server中使用英特尔公司的PAE (物理地址扩展)技术实现了8GB 随机存储器支持,通过使用更大的内存容量,可以改善系统性能并处理最苛刻的应用程序。IIS 通过限制Web 应用程序或站点可以使
用的CPU 时间量,可以确保其他网站或非Web 应用程序有更多可用的处理器时间,因而有更好的性能。通过对1GB 网络的支持,Windows 2000 Advanced Server在高性能网络上提供了高性能处理。更大的吞吐率无需增加网络带宽即可提升性能。
(3) 对最新安全标准的支持
Windows 2000 Advanced Server和IIS 使用最新标准建立安全的内联网、外联网和Internet 站点,这些标准包括:56位和128位SSL/TLS、IPSec 、Server Gated Cryptography (服务器门控加密技术)、摘要验证、Kerberos v5验证和Fortezza 。
(4) 高可靠性
1)内核方式写保护:有助于防止错误代码干扰系统运行。
2)Windows 文件保护:防止新安装的软件替换重要的系统文件。
3)驱动程序证书:识别出那些已经通过Windows 硬件质量实验室测试的设备驱动程序,如果用户企图安装无证书驱动程序,系统将给出警告。
4)IIS 应用程序保护:应用程序保护将Web 应用程序和Web 服务器的运行隔离开来,从而有效地防止某应用程序导致整个Web 服务器的崩溃。
(5) 更高的服务器和网络可用性
1)群集服务:双节点群集服务提供了对关键应用的硬件或软件故障的容错性,这些关键应用包括数据库、知识管理、ERP 及文件打印服务。
2)网络负载平衡(NLB ):在Web 或终端服务服务器组中,一旦某服务器出现硬件或软件故障,NLB 技术将在10秒内自动在剩余的服务器中重新分配工作负载。
3)分布式文件系统(DFS ):在一个网络上创建多个文件服务器和文件服务器共享的单个分级视图。DFS 可以让用户更方便地定位文件,并通过在分布式服务器上保持多个文件副本的方法提高可用性。
2. 数据库平台
目前市场上关系型数据产品主要有:Oracle 公司的Oracle 11g、Microsoft 公司的SQL Server2000、IBM 公司的DB2等。该系统运行涉及大量数据管理能力、同时要求对空间数据存储的支持能力等,同时又要求方便管理,所以拟采用Oracle 企业版或SQL Server2003作为数据库平台。
3. 系统开发平台
系统采用基于微软的.NET 框架,利用C#与ASP .NET 进行开发。
(二) 系统运行硬件环境设计
硬件环境设计主要针对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而言。
硬件设备应具备出色的数据处理能力及可扩展性,采用先进的监控、冗余、容错等技术。
存储、备份设备。增强数据存储及备份能力,根据数据存储数量及其增长情况,适当增加盘阵、磁带机、光盘刻录机等。
配备加密机和防火墙等设备,加强数据的安全性。
通过配置网络存储环境,实现集中的存储管理。
进一步,应配置远程的备份网络存储环境和应用环境,实现数据和应用的异地容灾。
(三) 系统安全环境设计
网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不是孤立某一方面的安全问题,而是一个安全体系,一般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多个层次。
1. 物理安全
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种设备的物理安全是保障整个网络系统安全的前提。物理安全是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设施以及其它媒体免遭地震、水灾、火灾等环
境事故以及人为操作失误或错误及各种计算机犯罪行为导致的破坏过程。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环境安全
对系统所在环境的安全保护,如区域保护和灾难保护;(参见国家标准GB50173-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2) 设备安全
设备安全主要包括设备的防盗、防毁、防电磁信息辐射泄漏、抗电磁干扰及电源保护等,保证整个系统的高可用性;主要服务器、网络设备、UPS 设备、主要线路冗余备份。
(3) 媒体安全
包括媒体数据的安全及媒体本身的安全,对主机房及重要信息存储、收发部门进行屏蔽处理。
2. 操作系统安全
目前的操作系统或应用系统无论是Windows 还是其它任何商用UNIX 操作系统,其开发厂商必然有其后门。而且系统本身必定存在安全漏洞。这些" 后门" 或安全漏洞都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系统的安全程度跟对其进行安全配置及系统的应用面有很大关系,操作系统如果没有采用相应的安全配置,则其是漏洞百出,掌握一般攻击技术的人都可能入侵得手。
对于操作系统的安全防范可以采取如下策略:尽量采用安全性较高的网络操作系统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配置、关闭一些起不常用却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用、对一些保存有用户信息及其口令的关键文件使用权限进行严格限制;加强口令字的使用,并及时给系统打补丁、系统内部的相互调用不对外公开。填补安全漏洞,关闭一些不常用的服务,禁止开放一些不常用而又比较敏感的端口等,那么入侵者要成功进行内部网是不容易,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及相当长时间。通过配备操作系统安全扫描系统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性扫描,发现其中存在的安全漏洞,
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网络设备重新配置或升级。
3. 应用系统安全
在应用系统安全上,在应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在以下方面加强系统安全:加强登录身份认证,确保用户使用的合法性;并严格限制登录者的操作权限,将其完成的操作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对重要信息的修改/变更要充分利用应用系统本身的日志功能,对用户所访问的信息做记录,为事后审查提供依据。
4. 防火墙方案
防火墙是实现网络安全最基本、最经济、最有效的安全措施之一。防火墙通过制定严格的安全策略实现内外网络或内部网络不同信任域之间的隔离与访问控制。并且防火墙可以实现单向或双向控制,对一些高层协议实现较细粒的访问控制。
5. 通信保密方案
数据的机密性与完整性,主要是为了保护在网上传送的涉及秘密的信息,经过配备加密设备,使得在网上传送的数据是密文形式,而不是明文。鉴于网络分布较广,网点较多,而且可能采用DDN 、FR 等多种通讯线路。建议采用网络层加密设备(VPN ),VPN 是网络加密机,是实现端至端的加密,即一个网点只需配备一台VPN 加密机。根据具体策略,来保护内部敏感信息的机密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6. 入侵检测方案
利用防火墙并经过严格配置,可以阻止各种不安全访问通过防火墙,从而降低安全风险。但是,网络安全不可能完全依靠防火墙单一产品来实现,网络安全是个整体的,必须配相应的安全产品,作为防火墙的必要补充。入侵检测系统就是最好的安全产品,入侵检测系统是根据已有的、最新的攻击手段的信息代码对进出网段的所有操作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并按制定的策略实行响应(阻断、报警、发送E-mail )。从而防止针对网络的攻击与犯罪行为。入侵检测系统一般
包括控制台和探测器(网络引擎)。控制台用作制定及管理所有探测器(网络引擎)。探测器(网络引擎)用作监听进出网络的访问行为,根据控制台的指令执行相应行为。由于探测器采取的是监听不是过滤数据包,因此,入侵检测系统的应用不会对网络系统性能造成多大影响。
7. 漏洞扫描系统
网络扫描系统可以对网络中所有部件(Web 站点,防火墙,路由器,TCP/IP及相关协议服务)进行攻击性扫描、分析和评估,发现并报告系统存在的弱点和漏洞,评估安全风险,建议补救措施。
系统扫描系统可以对网络系统中的所有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性扫描,检测操作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并产生报表,以供分析;还会针对具体安全漏洞提出补救措施。
实施漏洞扫描方案可以采取购买漏洞扫描软件并经常更新漏洞知识库,定期对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8. 防病毒方案
关于整个网络的防病毒解决方案,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要有全球病毒检测网;随时提供病毒资料及杀毒补丁下载;自动分发功能,易于快速更新;实时监控,具有免疫功能等。建议采用高级防病毒套件,这些防病毒套件为用户的网络提供全面、完善的防病毒解决方案,采用服务器/客户端体系架构, 对用户的网络实施从服务器到工作站客户端的全方位的防病毒保护。可以防止各种引导型病毒、文件型病毒、宏病毒、传播速度快且破坏性很大的蠕虫病毒等进入内部网,阻止不怀好意的Java 、ActiveX 小程序等攻击内部网络系统。
9. 数据存储方案
磁带存贮系统是所有存贮介质中单位存贮信息成本最低、容量最大、标准化程度最高的存贮介质;磁盘阵列由多个磁盘驱动器组成,由主机(利用阵列卡) 或自带控制器进行控制,提供大容量的存贮能力和较高的数据访问速率,是实现企
业存贮的主力设备;光盘库具有容量大、换盘速度快、支持跨盘检索、支持网络无缝数据刻录等。利用这些存贮介质可以大大提高数据的存贮能力和安全性。
网络存贮技术也是提高数据存贮安全的有效手段之一,且目前在各种企业级存贮方案中被广泛采用。NAS(网络直边存贮) 是基于局域网LAN 的存贮,它占据LAN 上的一个结点,通过局域网代替总线数据传输;SAN(存域网) 是一种独立于服务器所在的LAN 之外的处成体系的具有无限存贮能力的高速存储网络,采用高速光纤通道作为传输媒体,以FC(光通道) 加iSCSI 作为存贮访问协议,将服务器和存贮设备连接成单独的网络子系统,实现共享存贮的目标。
10. 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将是网络安全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省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如安全操作流程、安全事故的奖罚制度以及对任命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查等。构建安全管理平台,组成安全管理子网,安装集中统一的安全管理软件,如病毒软件管理系统、网络设备管理系统以及网络安全设备统管理软件。通过安全管理平台实现全网的安全管理,将会降彽很多因为无意的人为因素而造成的风险。
七、 系统特色
(一) 管网建模自动化
管线的竣工资料或者探测的结果大多是二维矢量线数据,系统根据二维数据的平面坐标、埋深、管径等数据批量生成三维管线模型,关联属性数据库,并且提取管线之间拓扑关系,自动生成弯头。
(二) 三维管网模型上的拓扑分析
完全摆脱对二维管网数据的依赖,直接在三维管网模型上进行拓扑分析,彻底解决三维数据模型无法进行拓扑分析的技术难题。为关阀分析、连通性分析、事故影响范围分析等提供技术支撑.
(三) 方便实用性强
最大程度地满足城市管网管理是系统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本系统设计的基本
出发点。做到易于使用、便于系统管理、数据更新简便和系统升级容易,具有优化的系统结构和完善的数据库系统,以及友好的用户界面。系统从切实的必需的功能出发,不追求大而全的当前功能,而是实现切实的必要的功能,使每个实现的功能能用、好用、用户喜欢用,减少用户学习的时间。同时也为将来的扩展留下足够的接口,逐步完善,持续发展。
(四) 可维护、可扩展的开放性结构
真正实现集管线规划与管理为一体,可对各类管线进行快速方便的查询、定位与统计,制出标准的管线剖面图;具有故障定位、关阀方案、最佳路径、最短路径等管网分析功能;可实现管网的自动标注、自动捕点,自动提示安全间距,并能显示及打印精美标准的管线图与三维管线图。极大的简便工作人员的操作管理,同时能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八、 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 组织与管理
为了顺利地进行项目的开发,我公司将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开发,由项目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和配合,拟定详细周密的开发计划、合理地调配人力、全权负责项目的开展。
根据软件工程的要求和实施管理项目的经验,确定本项目按照如下图所示的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组建。
项目管理机构图
(1) 项目总负责
由信息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组成,进行项目的宏观管理、协调等工作。
(2) 技术委员会
由经验丰富的从专家组成。能够指导项目的执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3)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管理,协调,审核项目开发进展情况;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决策,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项目质量管理,按制订的标准及控制手段执行进度管理、风险管理和变更管理及数据标准化工作。
(4) 研发经理
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开发、技术设计及方案、文档的编制及审核,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的技术及管理,系统指导开展有关技术开发的工作。
(5) 系统研发
负责系统的各模块程序设计及集成方案设计、接口方案设计等工作。
(6) 软件测试
负责软件的测试工作,编写系统测试报告。
为保证系统的顺利进行,以上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未经甲方的建议或许可,项目经理不变更。
(二) 项目质量管理
1. 软件开发质量标准的确定
质量的测定是相对标准而言的。软件成果质量标准可以分为系统功能标准与系统运行标准两部分。
(1)软件功能标准由系统总体设计确定,因此,用户需求模型的质量水平
是功能开发质量的基础。为了确保需求建模质量,采取以下措施:
✓ 制定用户需求调研大纲;
✓ 制定并严格遵守调研规范,其中包括调研提纲通知预约、访谈记录与
用户确认、业务需求分析报告确认等;
✓ 收集并仔细研究各项与管线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
✓ 以需求分析报告为基础开展系统总体设计;
✓ 系统总体设计由项目组成员初审,再专家对设计书进行审定。
(2)对于应用软件的运行质量标准,可以用以下一组技术指标表征:
✓ 系统采用的关键技术的先进性;
✓ 专业应用模型符合行业规范;
✓ 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指标。
2. 软件质量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ISO9000和CMM3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这两项认证对于本项目开发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乙方的项目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业务训练和工程实践经验。
(三) 软件测试
测试是系统最后一个检验过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公司派遣独立于开发的项目测试组,保证测试过程的相对独立性和有效性,达到了合同所要求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要求,满足用户需求。
九、 结语
系统根据各专业管线的特点并结合专业数据分析模型进行了模型整理,设计了面向决策的分析功能,如爆管分析、断面分析、抢险分析、三维动态显示等。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分析的数据依据。
系统充分结合了互联网InterNet 技术,构建系统的BS 模型,使得管理部门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资源共享,通过本系统的公共服务子系统实现了三维管线信息的互联网查询浏览。
系统完善的维护功能实现了系统的编辑维护,利用ArcGIS 的版本的控制功能实现了基于增量的历史数据库管理,使用户可以查询任意时期的管线数据,增加了图形数据的持续性。
氯胺酮是惟一具有镇静、镇痛和麻醉作用的静脉[1],方法简便易行,效果良好,并发症少,是小儿外科手术的首选麻醉方法之一。通过对88例氯胺酮麻醉患儿实施有效的术前、术后的观察及护理,强调积极有效的护理配合可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率,有利于术后的康复。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2009年1月~2011年11月采用氯胺酮麻醉手术患儿88例,其中0~1岁21例,1~3岁40例,3~7岁22例,7~12岁5例。
麻醉方法:单用氯胺酮肌注或静注12例,主要用于短小手术,静脉复合麻醉76例,主要用于病情较重、手术时间较长的复杂手术。
护理
术前护理:①心理护理:对于手术,患儿非常紧张和害怕,父母则普遍担心氯胺酮会影响患儿的智力发育,不配合甚至拒绝术前准备。对此,通过术前多安慰鼓励,降低患儿的恐惧感;对父母多讲解,消除父母的顾虑。②准确测量体重并做好记录。③做好详细的术前评估 重点评估患儿年龄、身高、营养状况、水电解质平衡、重要脏器功能及有无感染等,了解禁忌证、术前用药及药敏结果。④禁食水:为避免麻醉术中返流和误吸,术前都必须严格禁食禁饮。年龄>3岁者,禁食>6小时,年龄
术后的观察及护理:①准备好各类抢救物品,妥善安置患者。②保持呼吸道通畅:意识不清的患儿去枕平卧,头偏向一侧,带气管导管回病房的患儿,保持头颈部中立位,妥善固定导管,防止导管脱出。③严密观察生命体征:根据病情每15~30分钟观察记录1次,氯胺酮麻醉最严重的并发症是一过性呼吸抑制,严密监测血氧饱和度,如低于90%,应立即报告医生。
疼痛的护理:麻醉清醒后,大多患儿不配合治疗、护理,检查卧位是否舒适,膀胱是否过度充盈,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对年龄较大的患儿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树立信心。
维持营养和水电解质平衡的护理:氯胺酮麻醉后,非消化道手术,术后6小时无恶心呕吐,可进流食,胃肠道手术后24~48小时禁食,待排气后,可进少量流质,逐渐过渡到半流,普食。禁食期间,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护士应根据麻醉记录单计算出相应的每小时补液量,再精确计算输液滴数,以利于药物代谢[2]。
氯胺酮麻醉临床应用广泛,但小儿各器官尚未发育成熟,在麻醉期、清醒期易出现并发症,掌握其护理非常重要。麻醉前、后认真访视患儿,稳定情绪,积极配合。在全麻苏醒过程中密切监护生命体征,苏醒后根据患儿疾病和手术后要求有针对性的观察及护理,使患儿顺利度过全麻围术期。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工程;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控制分析
合同管理以及成本管理属于施工管理的重要方面,在工程投资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注重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和控制能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经济利润,基于此,本文对合同管理以及成本管理和控制问题进行分析。
一、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一)施工中的合同
在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通过对合同的管理,可为工程项目的总目标以及企业总目标提供参考,并推动整个施工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在施工阶段通过对合同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与预期目标相吻合;通过合同管理,保证不同合同主体之间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减少不同合同主体之间存在的争议,保证合同管理的顺利性;合同管理能够保证工程建设和安全监测期间合同的签订实施满足现国家以及行业法律要求。施工中合同管理需要了解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总体策划,注重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强化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对于合同中存在争议的需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确保不同合同主体利益不受影响。考虑到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具有投资大、履约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在明确合同管理内容的基础上,还需要做好全程合同管理,保证从投标阶段到最终工程竣工阶段均有合同管理。
(二)基础工作管理
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内容较多,基础性的合同管理内容不容忽视。在合同管理内容方面主要有:1.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合同管理需要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完成管理,在没有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情况下实际合同管理效果将会受到影响;2.依据合同管理总目标,在不同合同细节中加以体现,依靠合同分解后的目标保证合同总目标的实现,对合同目标的分解也是合同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3.注重合同的跟踪管理,合同在签署完成后,相关合同主体均需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的责任义务,需要进行合同跟踪管理,保证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合同的执行与合同要求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需要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协调;4.整个安全监测阶段的合同监督,在合同跟踪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保证实际安全监测的相关内容与合同中的计划保持一致,根据安全监测进度情况进行多部门的协调,对监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科学的解释;5.合同管理中与财务管理的配合,合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还需要与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合同管理,了解到合同在履行中对应的收入情况,做好合同执行中进出项的合同签订以及履行,真实的了解相关单位在安全监测项目中的执行状况;6.不断提高对安全监测项目中各类成本投入的预测以及有效控制,科学的对成本投入进行管理,提高安全监测项目中各类投入的最大化利用。
(三)财务核算管理
安全监测项目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对相关工程量进行核算,严格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对合同执行期间的相关工程量、成本投入等进行核算,合同收入核算属于一方面,相关成本费用的投入核算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结合实际情况,可进行月核算、季度核算以及年核算等,通过不同时间段的核算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出合同执行效果。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依靠数据实现定量分析,实现对合同中经济活动完成后的事后核算。在核算过程中需要对常见的工程变更有所认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合同中工作量的调整、合同中任务量的性质以及技术要求调整,在索赔发生后,管理人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
二、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一)提高管理水平、施工水平和人员素质
管理水平、施工水平以及人员素质均属于影响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项目成本的关键因素,对此需要在安全监测项目中不断总结,积累管理经验,加大安全监测项目中对先进施工工艺、管理经验等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前往国内同行业口碑较好的单位进行调研,学习其他单位在管理以及施工方面的经验。在招聘管理人员期间需要明确硬性条件,在工作中强化对管理人员的人性化关怀,并培养成本控制意识,采用灵活的绩效考核以及薪资福利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工作积极性。
(二)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质量问题以及安全问题均会造成施工中成本的增加,因而在成本管理与控制中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图1所示为质量管理体系中管理人员组织体系图,依靠不同管理人员的主体性作用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在安全管理体系方面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定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安全员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实现原材料质量管理
材料在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占据了重要的作用,也是成本投入较大的一部分,在材料管理方面,需要保证各类工程建设中材料的质量,安排综合素质较高的采购人员负责相关材料的采购,对于大宗材料则需要与信用度高、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所有入场前的材料都应该按照《建筑材料标准(土建、装修)进场材料验收标准》中的内容进行验收,部分材料还需要送往当地具有资质的材料试验室进行性能试验,根据出具的材料检测报告合理地使用材料,在材料使用中还应避免浪费。
(四)做好成本核算管理
通过成本核算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总成本以及单位成本,依靠成本核算管理为成本管理提供参考,并进一步进行成本预测以及经营决策。在成本核算方面,需要对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是否发生做出判断以及是否需要计入产品成本中。在分包工程核算中,自行完成工作量或者不自行完成工作量均可灵活使用,通过成本核算以及成本预算控制,可较好地控制实际成本投入。
三、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合同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的安全控制
(一)技术控制
技术控制属于安全监测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具体控制中,需要充分调动各类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各类技术进行论证,保证技术方案执行的可操作性以及经济性。依靠先进的技术减少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的成本投入,增加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新设备的应用。
(二)管理控制
在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措施上应注重经济性原则,不断完善管理方法,保证管理法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经济性。重视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的索赔管理以及合同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各类成本投入,避免出现变更引起的索赔。所有操作需要以合同要求为准,避免不必要费用的支出。
(三)组织控制
在组织控制方面,需要对现有的组织机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组织措施方面进行完善,保证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以及成本控制中,各类管理人员、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综合性发挥作用,尤其是在施工技术、质量控制以及各类材料试验中,需要以合同管理为依据,保证各项操作符合质量控制以及成本控制要求,通过组织管理可以协调安全监测项目中的不同方面。
四、结束语
施工管理中通过对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和控制,能够最大程度提高安全监测项目施工中的投资效益以及综合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消耗完成满意的工程建设。保证不同合同主体之间能够彼此协调,促进企业健康、长久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车辆档案管理;系统设计;应用分析
1.车辆档案管理系统目标
车辆档案管理系统相对于传统的车辆管理系统,具有很多的优点。车辆档案管理系统要达到的目标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1.实现对车辆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系统化,使得管理方式更加规范化。目前已有的车辆档案管理系统中,部分存在着客户端操作复杂,数据库安全性不高的问题。因此,给档案管理员的工作造成了诸多不便和重复操作。
1.2.对车辆的相关信息能够实现高性能的处理能力,在用户界面可以实现清晰的可视化数据传输。
1.3.及时掌握车辆的运营情况,提高车辆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2.车辆档案管理系统设计方法
2.1.车辆档案管理系统功能分析及系统流程图
在已知车辆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总体任务的前提下,需要对该系统的功能进行分析。车辆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档案管理,运营管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系统维护等。以上五个模块可以快速实现对车辆档案信息及其相关信息的查看、更新和分析,从而使得车辆管理人员能够更有效的实现对车辆信息的掌握。
基于以上功能分析,我们可以做出车辆档案管理系统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
2.2.车辆档案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设计
车辆管理系统功能模块的设计主要是基于VB应用程序和Access2000数据库系统,能够通过VB窗口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系统采用服务器(Server)形式,既方便实现车辆信息的查询,而且也大大提高了程序的可维护性和重复利用性。由于系统模块详细设计繁多,本文只对登陆界面设计和车辆档案录入设计进行介绍,其他模块设计方法类似。
2.2.1.用户登陆界面设计
系统登录窗口是操作用户进入系统的惟一入口,分为两种权限:管理员权限和普通用户权限。通过在”登录”按钮的Click事件下使用SQL语句判断用户名称,密码和用户类型,进入系统。操作用户的权限不同的功能模块也不同,管理员可以维护整个系统和系统操纵身分,而普通用户只能对系统各别功能进行操作。如图2所示。
2.2.2.车辆档案录入操作窗口
车辆档案录入操作窗口用于添加,修改,删除车辆信息。车辆档案的添加,修改,删除可以通过ADO对象来实现,也可以通过ADO控件实现,要使用到AddNew,Updateh和 Delete方法。其设计图如图3.
3.车辆档案管理系统的应用分析
整个车辆档案设计过程中,需要应用到VB应用程序和SQL SERVER 2000数据库的应用技术。SQL Server是由Microsoft开发和推广的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一共有6个系统数据库,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两个:
3.1.Master数据库是SQL Server系统最重要的数据库,它记录了SQL Server系统的所有系统信息。这些系统信息包括所有的登录信息、系统设置信息、SQL Server的初始化信息和其它系统数据库及用户数据库的相关信息。
3.2.Model数据库是所有用户数据库和Tempdb数据库的模板数据库,它含有Master数据库所有系统表的子集,这些系统数据库是每个用户定义数据库需要的。
以上两个数据库不仅能够配置系统环境和管理SQL Server,而且由于能够以层叠列表的形式来显示所有的SQL Server对象,因而所有SQL Server对象的建立与管理都可以通过以上两个数据库来完成。SQL Server 2000是为迅速提供可伸缩性电子商务、企业及数据仓库解决方案而开发的完整数据库与分析软件产品。SQL SERVER 2000定位于Internet背景下的数据库应用,它为用户的Web应用提供了一款完善的数据管理和数据分析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英国档案管理的法律依据
公共记录法(The Public Records Act 1958、1967)。该法涵盖整个生命周期的公共记录,无论是什么格式,从创建到销毁或移交给国家档案馆或核准的储藏地点,对这些记录都做出了调节规定。如对文件选择保存的法定文件,应不迟于30年送交国家档案馆,因特殊原因,须推迟移交应得到大法官的批准。
地方政府(记录)法(The Local Government (Records) Act 1962 )。赋予地方政府充分利用档案资源进行服务的权力。包括查阅和复制档案,编制索引,公开发行和举办展览等。该法只是提倡政府档案部门提供这些服务,而不是作为他们的管理义务和职责范围。此外,该法授权地方政府获得并保管超越行政记录以外的社会纪录,使他们可用于公共研究。
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法(The Public Libraries and Museums Act 1964)。一些地方当局授权图书馆机构在不影响主业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档案收藏业务。
地方政府法 (The Local Government Act 1972 )。规定地方当局妥善安排政府各部门形成或保管的文件档案,但也没有要求他们提供档案服务。1999年,环境、运输和区域部对“妥善安排”一词作出解释,即对一个地方当局的各个阶段的行政文件管理,无论以纸张或电子方式存在,只要其有持久的历史价值,就应当提供一个既定的档案服务。
地方政府(威尔士)法(1994)。要求所有新成立的政府部门向文书管理部门(The secretary of state)提交档案服务计划。
数据保护法(The Data Protection Act 1998)。数据保护法1998年7月16日通过,主要针对出版行为,明确保护档案资料当事人的权利和档案资料保护的原则。该法还解释了用于历史编纂和研究目的的豁免条款以及一些复杂的过渡性条款。
信息自由法(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2000)。公共记录法(1967)由公共记录法(1958)修订而来,2005年信息自由法的生效对现行公共记录法的实施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该法案对公民获得信息记录和档案的权利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对所有相关机构贯彻信息自由法提出强制性要求,公共记录法的内容考虑根据信息自由法的精神加以修改。
建议档案管理立法。2003年8月29,国家档案馆就拟议中的国家档案管理立法,用文件形式从档案用户需求和公共机构记录和管理档案两方面详细征求了今后的立法建议和意见。
英国档案管理的主要机构
档案工作联席会(The UK Inter Departmental Archives Committee)。该机构成立于1996年2月,是一个跨政府部门处理档案政策问题的重要协调机构。其组成的代表来自: 国家档案馆、苏格兰档案馆、北爱尔兰公共记录办公室、社区事务和地方政府部、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政府教育和技能部、苏格兰执委会、威尔士国民议会。此外,下列非政府机构已应邀担任专家顾问: 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委员会(MLA) 、全国档案理事会(NCA)和大英图书馆。
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它由公共记录办公室和皇室令状的历史手稿委员会合并组成。其主要职能是管理中央层级的公共部门档案,提供广泛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在档案移交前,国家档案馆制定政策和标准,对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的档案管理行为加以规范,明确哪些记录应予以永久保存,哪些按程序应予以转移或销毁,谁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以确保全部公共记录得到妥善处置。在现今政府的白皮书中,所有中央政府机构均订下创建和管理电子档案的目标。跟踪白皮书目标,国家档案馆与中央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软件商)联手开发、实施和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标准。为此,国家档案馆已成立了一个公共记录管理咨询服务部门(NAS)。现在NAS提供咨询服务的职权范围已扩大,覆盖更广泛的公共部门。国家档案馆另一个主要职能是向负责司法的国务秘书提出市民利用公共记录的一般建议,并经与信息部门达成协议,监督信息自由法在档案部门的贯彻实施,确保市民通过记录和档案获得公共信息的自由。
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委员会(MLA)。它成立于1999年,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委托,建立档案专责小组,调查和分析全英档案馆工作状况,着眼于形成档案馆对人民生活的超凡影响力。2002~2003年档案工作组共召开了8次会议,并就档案工作及其所有可以想象到的内容,征询超过700圈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意见,作为制定加强和改进档案馆工作的决策依据。
地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地方政府公共记录办公室、档案馆和图书馆档案部门。在不同的地方,三者有的是合一,有的则是分设。
启示和建议
赴英学习、考察,感到最大的收获是观念上的收获,档案管理和服务同样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但不必照搬照抄别人的具体做法,在拿来时充分考虑到我国特别是武汉的实际和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 以民为本,在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设计开展吸引公众“走进档案馆”和“档案进入家庭”的系列活动。在国外,公共服务机构的社会地位和资金配置往往根据公共服务的效果和享受公共服务的人气决定的,没有人进档案馆或极少人进档案馆,档案工作就不可能受到重视,档案文化的价值就得不到充分体现,档案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就会成问题。而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由机关档案馆建设向公共档案馆过渡的阶段,许多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较弱。因此,我们可立足于馆藏资源,用“档案求解”、“兰台寻宝”等活动吸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和家庭亲近档案馆。以社区居委会、市区两级文明特色家庭、家庭档案协会成员和档案工作者为对象,继续开展市民档案、家庭档案活动,使档案管理和服务更加亲民,植根于社会公众的沃土之中。
2. 坚持依法调节档案管理和服务行为,按照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三个层次,进一步完善档案政策法规和档案业务标准,为社会档案管理和服务提供法制保障。英国档案界人士法治意识较强,他们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法律法规,如公共记录法、地方政府法、数据保护法和信息自由法。这也是英国档案部门五花八门而管理却井然有序的原因所在。法律文件是方向,是导引,是准绳。档案立法就是确立方向,树立标杆和制定原则。
3. 着眼于资源整合,建立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联席会议制度。鉴于档案馆、博物馆和图书馆都是有着丰富馆藏的公共服务机构且优势互补,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委员会(MLA)在英国政府的引导下成立。该组织由政府内阁部门文化媒体和体育部给予资助,委托进行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发展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政府能够以面向公众服务的共同利益为纽带,统筹考虑三家馆的建设规划和长远考虑,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MLA运行模式可以为我借鉴,档案部门可与文化部门联系,建立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开一次年会并确定一个主题,可邀请高校地方历史研究部门、社科院、党史办、方志办、文史馆等部门列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发挥各自优势联合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内容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