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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04 09:45: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安全生产法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安全生产法建议

第1篇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要求,结岸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40号)文件和全市20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区20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以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产业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沉心静气、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创新工作、再上台阶”,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事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交通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确保同比下降5%,力争下降10%;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增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积极探索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全面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保障能力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及应急演练。

——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5个,力争创建国家安全社区1个。

三、工作重点

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的工作方针,围绕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设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树立“居安思安、居安思患”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并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落实其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权。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将行动范围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2年底,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发〔〕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验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要报区政府依法实施关闭。要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的工作任务。

——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严格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有计划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全面规范委托街镇执法工作,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整改、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委托的权限,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报区政府批复结案;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综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的要求,强化区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等机构、队伍的建设;全面完善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我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底前,全区所有街镇和经济板块进一步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街镇安监办的指导。切实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配合市级部门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集约化培训、专业化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2012年,街镇及经济板块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职能的管理,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两只手的作用。区政府于年起设立了2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确定了每年递增10%的增长机制,各街镇、经济板块和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用于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围;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管理办法。继续执行小非煤矿山、小危化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

——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化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信息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道路交通要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道路防护栏安装、危桥改造等工作任务。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危险化学品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场、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配合建立“民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筑施工要加快实施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消防要建成消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网;新增必需的消防车、登高车等装备配置。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推广应用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加强区、街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及经济板块、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化”编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街镇及经济板块普查、专家协查、区级部门抽查、区政府督查并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各级安委会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要围绕“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深化客运车辆安全、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巩固摩托车整治成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对校车统一标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强化库区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建筑施工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非煤矿山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的隐患整治,重点防范建筑物挤压天然气管线、野蛮开挖破坏天然气管线等事故。危险化学品要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消防要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实施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市政桥梁等结构设施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深入开展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建材、纺织、轻工、烟草、防雷、危旧房、市政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和行业,要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实施文化强安战略,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和防灾避险演练。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三级培训”(厂级、车间、班组),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外交流安全生产月刊》、《南岸报》和南岸电视台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配合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街镇、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理念,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5个,力争创建国家安全社区1个。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和《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安全政绩观,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事故防控作为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2篇

一、措施方法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各领域、各企业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属地管理,采取联合检查与独立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联合督察检查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镇政府安委会将组成安监、环保、经委、工商、村镇办、农技、教委、派出所、五中队、办事处、质检、农电11个成员单位,针对我镇区域的各类企业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认真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坚持依法依规,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召开会议,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7月1日—12月15日)。各部门及各企业收集整理台账资料,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与每月底上报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活动重点及责任分工

1、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责任单位:经委责任人

检查内容: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现象。

2、建筑领域

责任单位:村镇办责任人:

检查内容:负责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建筑领域的施工人员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塔吊、电焊施工及安全防范措施)。

3、道路交通领域

责任单位:五中队交管所责任人:

检查内容:负责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220国道运输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车辆的证件及物品。着重检查学校门通防范设施的情况。

4、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派出所责任人

检查内容:负责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各类企业的消防设施及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有关消防资质。

5、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液化气站、加油站)、非煤矿山及特种设备

责任单位:安监站负责人:

检查内容:安监、派出所、经委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6、学校安全

责任单位:教委责任人:

中学责任人:

检查内容:负责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校内食堂安全级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7、工商贸企业由所在办事处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3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所属企业及承包、租赁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控防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时间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时段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有序组织,有力监督,有效整改,做到边查、边整、边改,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把隐患治理贯穿整个过程。

(一)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务必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二)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预防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加大治理力度。

(三)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拖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大事故。

1.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冬季防火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局里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

联系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隐患排查要结合本行业实际,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突出抓好“两会”期间、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突出排查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充分动员。要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知识,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第4篇

一、加强领导,依法监管、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年初以来,镇政府已召开三次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分析本镇安全生产的形势,研究部署各个阶段安全生产的决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利用镇其他工作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镇领导干部改进工作方式,求真务实,经常下村入户,到单位和生产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狠抓基础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日常综合检查、四次专项整治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依法监管,确保了元旦春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镇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各单位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办法。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通过制订责任制,逐级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将安全生产责任逐步落实到各片分管领导,包村工作人员、村主干以至完小校长,构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固的防线。如各村委会与农用驾驶员鉴订柴三机、拖拉机不准载客的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工作政绩考核,形成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各村各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镇党委政府时刻铭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安全生产宣传,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作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努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个时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通报的各地因忽视安全生产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教训,警钟长鸣,有效地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安全意识。中小学校开设安全知识讲座,印发学生安全手册、提高青少年识灾、防灾和自救能力;镇政府还专门下发关于作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根据农村生产生活情况针对性地用墙报、黑板报、挂图标语,印发农村安全生产小常识材料,防火防汛宣传单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对村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法律法规,劳动技术保障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进行讲解宣传培训,动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参加县质监局和安监局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村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三、依照部署、突出重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半年来,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我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后成立了各项整治领导小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库电站安全、中小学安全以及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发出整改通知书八份。公安、工商、卫生、企业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整治步骤方案,进行调查摸底,核对证照,检查安全设备条件、登记造册管理、宣传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确认和评估、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上报处理。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但是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1、个别私营主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忽视安全投入。2、劳动安全意识差,未经安全培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章操作。3、柴三机违章载客现象还未彻底根治。4、“三合一”民房无共同消防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重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切实加以解决。

第5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第6篇

案例一

属主体执法还是非主体执法

【案情】

2007年4月某日,市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楼顶一大型广告牌存在事故隐患。监察支队立即派员到现场,经检查发现举报属实,广告牌危及行人安全。监察支队确定立案调查取证。随后下达了责令改正文书,并要求进行安全评估。整改到期后,监察支队对事故隐患消除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既未采取任何措施,也未进行安全评估。经研究决定,监察支队下达了强制性拆除的执法文书。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市政府的“三定方案”,广告牌的管理属市政部门,安监部门进行检查并下达改正文书的行为属于越权执法;另一种意见认为,广告牌的设立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安监部门对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查处是法定职权,不属于越权执法。

【评析】

该案件分歧的焦点是,该执法行为属于主体执法还是非主体执法?是否属于主体执法的关键是广告牌的设立是否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据调查,该广告牌设立的目的是用于出租,出租属于经营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某市监察支队依法查处广告牌事故隐患,属法定职权。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监察支队查处出租广告牌存在的事故隐患,权责法定。因此,在执法监察工作中,要以单位从事活动的性质确定是否属执法检查的范围,不因单位管理机构的属性确定是否属执法检查的范围,是本案留下的启示。

案例二

再议越位处罚

【案情】

2006年11月,某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在对一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有一建筑施工工地,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用具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随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建安条例》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之后进行复查时发现逾期未改,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建筑施工队伍不服处罚,申请听证。听证结果撤销该次行政处罚。

【评析】

施工队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安条例》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所以安监部门依据《建安条例》给予施工队伍处罚不当。

实施处罚的安监局认为有三点依据可以给予处罚:

一、《建安条例》是《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安监部门是该法规的执法主体之一。其总则第一条已经明确说明,“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可见。《建安条例》并没只根据《建筑法》制定,也未规定执法主体只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建安条例》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安监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三、《建安条例》的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属安监部门。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法定职权决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制定的有关行业的安全管理条例,安监部门不一定是必然的执法主体,主要是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例如《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在第一条中同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但安监部门并不是《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处罚主体。《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明确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煤炭局却不是该条例的执法主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适用《建安条例》中的某些条款(比如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但并不代表我们就是整部《建安条例》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况且,我国在行政处罚中,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实行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对同一环节不允许也不可能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相同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以避免职能交叉。

《建安条例》中对安监机关的职责规定是“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是前置条件,限制了安监机关的职责权限。即《安全生产法》有条文规定的,我们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法》中没有规定的,我们不能执行实施行政处罚。我们安监部门能适用的条款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法》及明确由安监部门行使监管权和处罚权的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就涉及安监、交通、质监、公安、环保等多个执法主体,而安监部门不可能适用该条例中所有处罚条款。

第7篇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评审工作管理。

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星级住宿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

三、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下简称“二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各地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评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以下简称“三级企业”)的审核、公告。

四、评审机构管理

(一)评审机构是指由各级评审主管部门确定、统一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单位。

(二)二级企业评审机构由省安监局确定;各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由各地评审主管部门确定。

各地评审主管部门应督促评审机构填写《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登记表》(附件1)报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汇总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

(三)评审机构应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和评审能力的事业单位或安全生产社团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负责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的内设工作部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并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机构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场抽查工作。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达标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达标等级的建议。其中,二级企业评审机构负责的二级企业抽查情况和相关建议报告省安监局。

3.建立适应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队伍。聘请评审专家,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数据库和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省安监局和所在地评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二级评审机构只报省安监局):

(1)《福建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4.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开展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质量,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5.承担省安监局和各地评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2.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3.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予保密;

4.认真接受评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五、评审人员管理

(一)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包括评审机构的评审员和评审专家(含外聘的评审专家)。

(二)评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评审机构的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训。

(三)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至少3年(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资格;或是省、市、县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其中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应是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4.参加评审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

5.取得评审机构颁发的聘书。

(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机构公开与申请企业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做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在从事合规性审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时,不得泄露申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认真完成评审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评审办法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二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或我省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3.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二)评定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相关专业评定标准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以下统称“评定标准”,可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查询)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二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评审得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申请评审

(1)经自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等级的企业,登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主页登录,以下简称“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填报申报信息并保存,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料。

(2)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连同附件资料,按《填报说明》的要求,经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经地市级安监部门)同意后,登录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向相应的评审机构提交网上申请。其中,申请二级企业的,向省安科院提出申请;申请三级企业的,向所在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

企业评审申请在网上被受理后,应按评审机构的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3.受理、评审与报告

(1)受理。评审机构收到企业的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包括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上的材料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两部分)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函告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的申请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①根据企业申报的达标专业的评定标准相关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织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至少由1名评审员和2名评审专家组成,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②现场评审前,评审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通知申请企业。

③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④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机构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组形成评审报告。

⑤评审机构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应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报告。评审完成后,评审机构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送相应的评审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企业经整改,可在6个月后向原评审机构申请重新评审。

评审工作应在评审机构受理企业申请的1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可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4.审核与公告

评审主管部门对评审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机构,并说明理由。

5.证书发放

经公告达标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

七、达标信息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证书打印等工作一律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不含应附的其它材料)和评审机构、评审主管部门在受理、评审、审核等过程中的各类纸质文书,_律使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并打印。

(一)达标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采用闽安委办[2012]48号文印发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评审机构管理、达标企业审核、信息统计等管理工作。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组织管理;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进行评审管理。企业使用企业用户端进行申请和查询管理。

(二)用户注册

1.省安监局使用政府用户端,将二级评审机构注册为二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二级评审单位。

2.各地评审主管部门使用政府用户端,将本地三级企业评审机构注册为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其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将本单位注册为三级评审单位。

各地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按照设区市评审主管部门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三级评审单位的用户名,按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的用户名后增加2位数的顺序编号。如福州市安监局的用户名为3501,福州市评审主管部门应将评审机构以35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组织单位,评审机构应将本单位以35010101的用户名注册为评审单位。

(三)建立评审人员资料库。评审机构使用评审组织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含外聘)的评审专家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专家库;使用评审单位用户端录入本单位评审员信息,由系统生成本单位评审员库。

(四)企业注册和申请。申请企业在达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企业用户端。企业应准确填报申报信息,按评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纸质资料,并使用企业用户端查询评审进展和相关通知。

八、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审核单位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一)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二)不接受检查、抽查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所属成员企业20%以上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九、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定: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三级企业符合撤销等级条件的,由原审核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收回证书。整改期满,经原评审机构评定,符合三级企业要求的,方可重新颁发原证书。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审核单位交回证书。

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年度自评报告应抄送原审核单位和评审机构。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评审机构应到现场抽查、核查。

十一、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十二、经国家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确定的一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经我省二级评审机构确定的二级企业评审人员,可参加我省三级企业的评审工作。

十三、根据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的其它工贸企业的评审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8篇

群监组织是群众安全组织。群监员一不是官,二没有权,工作处处得罪人,是个费力不讨好的角色。可无官无权的群监组织责任重大,是实现安全生产“前沿哨兵”。众所周知井下地质条件均复杂,水、火、瓦斯危机四伏,职工劳动强度大,安全隐患多。为确保安全生产,各级工会努力发挥群监组织作用,通过安监部门行政“专”管和工会群众组织“群”管,使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层层监督网络体系。因为专管工作强化的是“线”,工作的重心是对国建的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而群管工作则扩充了“面”,是对制度执行环节中各级安全组织岗位履职的有效监督。由于广大群监组织工作在最基层,时时处处在生产第一线,易于发现问题,便于采取措施,从而能及时发现和避免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实践证明,群监工作就是群防群治工作,只有当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坚持反“三违”,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就能切实有效的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因此,发挥群监组织作用,也就成了煤炭企业抓安全工作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2群监组织的职能分析

2.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生产新观念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工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工会参与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工会有权对安全设施的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各级工会必须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开展工作,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为保证广大员工的安全利益发挥作用。①教育广大员工依法维护安全合法权益,履行遵章守纪、参与安全管理、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等六项《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②工会群监组织要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保证广大员工的安全利益,主动工作,参与管理,深入实际,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加强协调,合理建议,为维护员工的安全利益积极工作。

2.2发挥安全宣传教育优势形成安全工作的新思路

工会群监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有联系现场紧密、易为广大员工接受的优势。要充分发挥工会群监组织宣传教育的功能,为提高安全认识、确立安全工作新思路发挥作用。①结合安全形式发展的要求,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教育内容,结合生产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用新的安全理念、新的安全技术手段、新的安全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通过传帮带的形式,普及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和安全素质。②利用群监组织群策群力的优势,开展安全管理重点与难点的攻关研讨活动。针对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火区防治、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顶板管理、水患防治、运输秩序整顿、机电保护等安全工作的重点与难点,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技术研讨、技术手段创新、现场技术攻关等,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

2.3发挥群监组织作用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方法

工会群监组织,要从群监干部、群监网员、职工代表安全巡视员分布点多面广、工作经验丰富、现场情况清楚的特点出发,探索发挥现场安全监管作用的新方法。①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发挥群监网员现场情况清、隐患把握准、“三定”处理及时的优势,依靠群监网员开展“网员身边无隐患、无事故”活动,使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在萌芽,消除在现场,解决在当班。使群监活动有内容、有要求、有责任、有权利,并适时总结给予表彰。②定期组织职工代表现场巡视检查。检查要有重点、有安排、有要求、有权利,切实做到安全巡视不走形式。对于群众关心的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的治理等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察,及时反馈员工对安全工作方面的建议意见,在消除事故隐患、改进安全管理等方面发挥职工代表的积极作用。

2.4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谋求安全活动新发展

工会要发挥各级群监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紧密的特点,及时倾听群众对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广泛收集群众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愿望,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和问题,使安全工作建立在员工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推动安全活动有新的发展。①充分发挥广大人员现场安全隐患清楚、现场安全动态了解及时的优势,鼓励员工对安全隐患、安全违章行为、安全事故的瞒报与谎报等行为进行及时的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使安全决策建立在广泛真实可靠的信息基础上。②为员工参与管理创造条件。依靠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安全生产现状的分析、参与隐患排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参与安技措施工程的监督与管理、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要为员工参与消除生产现场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提供多种渠道和有利条件。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员工在安全工作中发挥主体骨干作用。在创新安全理念、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丰富安全活动、营造安全氛围等方面,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安全工作的新发展。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