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6 15: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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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对乡财政工作高度重视,由乡长担任乡财政所长,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机构设置要求,乡单独设立了财政所,明确了乡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责。按照人员编制要求,落实了2名财务人员,工作人员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分别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人员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正在按照要求积极的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总产管理、档案管理等,按规定执行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
2、资金监管制度。在资金监管方面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机制健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3、财务公示制度。建立惠民补贴、机关财务、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
4、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要求,统一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等内控制度。
5、廉政建设制度。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础上,建立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
三、收支管理建设
预算编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每年年底及时编制次年财政预算。按照相关规定,统一使用财政专户。已经办理公务卡,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落实乡镇信息联络员一名,所有公示项目均按照要求公示7天以上,并在乡政府办公楼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川财基〔2012〕4号文件规定抽查巡查4类资金抽查巡查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完善了相关资料,确保资金抽查合格。足额兑付各项资金,无因为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现象。实施专款专用原则,确保每一笔专项经费都合理利用。
四、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一卡(折)通”发放。乡“一卡(折)通”发放比例达到100%。二是便民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轮流进行坐班。三是设置办事指南和岗位职责标牌。四是定期测评履职服务满意度。满意度测评受访者包括乡领导、乡其他机构人员和群众。五是业务查询服务。有详细的查询方式,由财务人员负责查询工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规范办公场地。乡有独立的财政办公场地,面积大约20平方米左右,独立的档案室,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办公设备完备。有适合工作的计算机,内网和外网分开使用,配备有打印机。办公场地防火、防盗设施齐全。三是有乐财和金财网络。金财网络连通、运行正常,网络建设、数据管理、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六、日常工作开展
每年年初财政所制定每年的计划,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记账凭证、账簿装订和归档及时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的决算、预算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对账工作,全年开展12次。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种报表、总结上报工作,及时处理财务事项,较好的完成专项工作,使财政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七、对照查找、认真总结
一、规范管理,夯实资金监管基础
近年来,针对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莒县开展了以“定岗位、定职责、定流程、定制度、定标准、规范人员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为内容的“五定一规范一加强”规范化管理活动,实现了乡镇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县内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管理水平。
(一)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乡镇财政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乡镇财政岗位,界定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及目标要求,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经费定额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等业务操作规范以及学习、考勤、卫生、廉洁勤政等内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工作流程,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工作标准,使财政业务工作规范、明了、有序、高效。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乡镇财政惠民服务大厅,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条龙”服务。
(四)夯实会计基础。制定账务处理标准,规范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及账务处理,实现会计基础标准化;账务核算全部纳入财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实施会计电算化,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严格会计档案管理,设立专门档案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文书资料装订整齐划一,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全县21个乡镇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水平,实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化。
(五)加强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内部监督作用,将“月审月促”监督工作法延伸到乡镇,实现了由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监控的转变。
二、搭建两个平台,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县乡两级财政就地、就近的监管优势,依托“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两个平台, 明确县乡监管职责,形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合力。
(一)搭建乡财县管平台,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监管。从2005年开始,莒县推行了“县乡共管、以乡镇为主”管理模式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在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成立基层财政管理中心,实施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缴、支出统核、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严把预算编制关、收入征缴关、支出管理关和债务管理关“四个关口”,实现了乡镇财政收支全面监管。
(二)搭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平台,加强村级财务资金监管。为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村级财务监管难问题,莒县对镇、村管理资源进行了整合,从强化农村财务监督入手,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乡镇成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将村级财务全部纳入乡镇集中核算。乡镇对村级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县财政统一为乡镇设立村级资金专户。乡镇对村级资金实行“双审核、双监督、双公开”管理模式,即村级发生的每一笔收支业务必须经村民理财小组、乡镇经管站双审核,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乡镇财政所双监督,并定期实行镇、村双公开。通过实施村财乡管,农村财务监督实现了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提高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创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新模式
(一)实行“监督下乡”,加强财政所内部常态监管。乡镇财政监督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财政政策执行的效果和资金的安全。围绕建立完善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将局机关实行的“月审月促”内部监督法延伸到乡镇,实施“财政监督下乡”,即乡镇财政内部设立财政监督员,由县局统一管理,对乡镇财政资金及其他业务事项实行“四审制”,即“月末自审”、“季度报审”、“半年复审”、“年底终审”,对乡镇财政业务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现了由事后检查向事中监控转变,达到了及时“报警”、及时纠错的效果,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上了一道“保险锁”。同时搞好内外结合“双监督”,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和财政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抽查巡查和公开公示“内外双监督”作用,营造全方位资金监管环境,使乡镇资金监管更加公正、透明。这一做法得到省厅监督局的推广。
(二)开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乡镇财政信息化是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莒县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了财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先后将乡镇财政的部门预算、指标管理、集中支付、账务处理、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惠农补贴等业务工作纳入到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乡镇财政日常业务的信息化,达到了县、乡资源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综合运用平台数据,构建了“账务远程监控、资金全程监管、信息公开透明”三位一体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模式,对资金运行过程进行自动预警和分析汇总,实现资金全程动态监控。
(三)建立“五项机制”,保证涉农补贴快速发放。目前,莒县发放的涉农补贴项目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库区移民补贴等20多项,为落实上级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要求,莒县实施了部门配套联动、信息采集、信息维护、信息纠错、考核监督五项工作机制,开通资金发放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确保了各项涉农补贴及时、准确、直达农户“一本通”账户。
四、严把五个关口,实现乡镇资金全面监管
(一)严把收入关。按照财政体制,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对政府机关、二级机构、村集体等收取的各类收入由镇财政按收入金额统一开具收入凭证,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所收款项按程序缴入规定账户。对国有资产租赁、处置等取得的收入一律入财政专户,并附相关会议纪要,严禁设“小金库”管理。
(二)严把支出关。在人员经费的监管上,按照工资、福利有关政策,在发放项目上、规定数额上进行把关;对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车辆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按照定额核定指标上线控制,按规定应实行政府采购的,实行政府采购。
(三)严把补贴发放关。严格信息核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开公示,落实好上级财政部门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要求,及时、安全、便捷地将各项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四)严把项目管理关。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严格做好项目申报、项目公示、项目实施、评估验收、建后管护等各环节工作,细化各环节监管措施,保障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随着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明显缩小,原有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要求和新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本文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实践与发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乡镇财政管理;改革;乡财县管
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辽中县从2007年初,就选择了三个乡镇进行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试推广了这项工作,2009年全县全面运行。2012年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方式,全面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农补助资金“一折通”发放、支持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乡镇财政机构职能及人员配备、乡镇财政档案管理等方面加强了建设,对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至关重要。
一、“乡财县管”的指导思想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的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乡财县管”工作主要做法
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在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主要内容包括:
1.预算共编,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支出范围、统一定额标准、统一核算办法”和“保人员工资、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原则,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帐户统设,取消乡镇原有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由县财政局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财政结算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基本支出户”和“工资补贴专户”实行“封闭型管理,开放型服务”,2008年增设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
3.集中收付,全面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乡镇所有资金进入“财政结算专户”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
4.采购统办,乡镇各项采购支出,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在政府采购标准以上的,由乡镇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再交县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采购。
5.票据管理,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其票据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局,实行“专人负责、以旧领新、限量领购、定期核销、票款分离”的管理办法。
6.县乡联网,建立乡财县管局域网,乡镇与县级财政核算目前已实现光纤联接,局域网封闭运行,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三、“乡财县管”工作取得的成果
1.乡镇财政理财思想观念得到了转变。思路决定出路,面对新形势,切实转变了观念,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入。各乡镇领导由原来的不认识、不理解,到逐步认识,到现在“很有必要”的思想转变。乡镇财政从过去注重面向千家万户抓收入的“征管型”向面向农村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服务型”转变。
2.乡镇财政的收支行为切实得到规范。改革前,我县乡镇财务管理薄弱,银行账户开设不规范,支出不按标准,收支执行无预算,财政监督不到位。改革后,规范了乡镇收支行为,增强了乡镇理财的透明度。县财政部门参与了乡镇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加大了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力度。财政所按照乡财县管资金批复程序核算,改变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管理不力现象。
3.加强了对乡镇账户的管理,避免了“小金库”现象的发生。取消乡镇原有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由县财政局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财政结算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基本支出户”和“工资补贴专户”。统一了会计核算方法,规范了收支票据,杜绝了白条抵库和入账现象的发生。
4.实现了乡镇财政管理的网络化和现代化。全县建立了乡财县管局域网,各乡镇财政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目前已甩掉了几千年来手工记账的历史,全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节约成本,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四、“乡财县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与“乡财县管”工作不配套。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能满足乡财县管工作的需要,给乡镇留的资金缺口较大,实行改革后,加强了监管,不许乡镇举债和变卖国有资产,乡镇财政收入主要靠县级财政补助,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困难。
2.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财政岗位职级低,工作量大,业务性强,有些年轻人不安于工作,流动较大,造成财政队伍人员年龄老化,不利于财政队伍稳定和建设。二是乡财县管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不断提高电算化水平,各乡镇财会电算化技能有待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3.乡镇债务问题突出,财政风险很大,有些乡镇从帐面上看赤字数额不大,但是债务是实的多,债权是虚的多,债权呆死账较多,实际能要回来的少,这是乡镇债务风险所在,尤其村级债务底数不清,监管不严,债务风险更大,进而有可能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
4.多重管理单位,造成管理混乱。乡镇财政与农业经管站在乡镇分属两个办公室,乡镇财政属乡镇经济办公室,业务隶属县财政局;经管站现改为村级财务代管办公室属乡镇农业办公室,业务隶属县农村经济管理局。乡镇财政与乡镇村财代管办分属不同部门,不利于乡村财政资金的管理和落实。
五、推进“乡财县管”改革的具体措施
随着“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及时整改,2012年开始我县围绕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新时期乡镇财政建设及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支持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便民服务优质化。按照省市财政支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会议精神,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从实际出发,本着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宜改则改,宜建则建,新建了11个,改扩建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百姓办事“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结,明显地提升了基层财政形象。
2.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实现资金监管科学化。我县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县17个镇全面推行以“一折通”为主要内容乡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具体做法是指定辽中县农村信用联社为机构,通过系统在县级实行统一发放,即将相关惠农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受益农户的专用存折,以确保各项惠农补贴不折不扣地兑付到农户手中。并通过设在各镇便民服务大厅的“一点通”查询机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随时了解国家惠农政策及本镇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3.乡镇财政档案全面达标,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目前,我县17个乡镇财政所都有独立的财务档案室,配备了档案管理专用软件,有7个镇财政所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达标要求,我县乡镇档案管理水平已走在全市前列。
六、完善乡财县管改革的几点建议
1.建立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应与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到乡镇一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保证乡镇资金安全。
2.实行部门联动,构建新型财政稽查监督机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乡财县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阻碍改革或违反财政纪律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
3.将乡镇管理村级资金的职能划归乡镇财政,下设村级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乡村两级财政资金。
4.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绩效考核。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应加强领导、考核,保证乡财县管改革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七、结语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按照“统筹测算、公开公示、五个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保持政策的基本稳定,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实现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奋斗目标。
二、补贴的方式和品种
2012年补贴的方式和品种与年保持一致,按农户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补贴品种为小麦、水稻、玉米、油菜和棉花。
三、补贴标准
“粮食两补”是按年核实农户种植小麦、水稻、玉米三种作物面积和省核定资金规模进行综合测算,全市统一粮食直补标准为12.25元/亩、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为38.56元/亩。“良种补贴”按农户年种植小麦、水稻、玉米、油菜、棉花面积进行补贴,具体良种补贴为:小麦10元/亩、水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油菜10元/亩、棉花15元/亩。
四、补贴发放时限和程序
(一)“粮食两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继续实行“一折通”形式发放,“粮食两补”于4月30日前一次性兑现到农户,“良种补贴”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粮食两补”由市财政局直接通过市信用联社为农户打卡,打卡成功后的表格反馈到各财政所(分局,下同)存档备查,“良种补贴”资金下拨到乡镇财政所,由财政所通过各地信用社将资金存入到农户的户头上。各财政所务必在3月底前,将农户的姓名、住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银行账号上报市财政局,纸质报表要签字盖章。各地在上传基础数据前,一定要在当地信用社进行系统检测过关,出现问题的要认真核对,确保农户的“一折通”账号准确无误。对新增户发放“一折通”时,必须让农户签字确认。
(二)在发放补贴资金的同时,按2012年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年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认真填写《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连同《2012年惠农补贴政策致农民一封公开信》一起,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认真核实2012年粮食种植面积,从4月份开始,各地要开始核实农民当年的实际种植面积,做到边种边核边上报。同时,对核实后的面积登记造册,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核查更正,无误后由农户在《粮食补贴面积分户表》上签字认可,保证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准确。当年的实际种植面积必须于10月底以前上报市财政局,同时做好“中国农民补贴网”的录入工作,为下年度粮食补贴发放工作打好基础。
五、补贴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一)公开、公示制度。健全惠农补贴政务公开、村级公示制度,各财政所(分局)对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要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确保补贴资金的兑付公开、公平、公正。资金兑付情况及时在“枣阳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二)数据核实、上报制度。补贴的基础数据由乡镇财政所核实并上报,资金的发放由市财政局直接打卡。各地要确保上传的数据真实、准确。对农民基础数据核实不认真、上报不及时、工作被动,影响全市资金发放进度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粮食直补工作经费。
(三)资金兑付制度。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信用部门打卡到户后,农户可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随时支取,信用部门在兑付中严格实行“四不准”,即: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不准集体代领补贴,不准将补贴用于抵扣任何款项,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补贴。
(四)网络管理制度。各财政所要对种粮农民的基础数据及补贴情况实行网络化管理,确保登录上网的信息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做到凡种粮就有补贴、有补贴就网上有名、网上有名就数据准确一致。
(五)档案管理制度。各财政所要及时对核实的农民基础数据、补贴兑付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收集,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严格管理。
第一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工作、安全保卫、出勤管理、廉政建设、票证管理(所长、会计、农税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
第二条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单位应有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应达2万字以上。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微机操作等知识的学习。职工应有专门学习笔记。
第三条加强廉政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做到为税清廉、秉公理财、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准则。
第二章机关管理
第四条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职工每天工作情况。
第五条严格出勤管理。实行量化考核。
一)出勤实行轮休制;
二)出勤考核实行签到制。即:早9点、下午5时30分各签到一次。职工出勤按月考核。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每天签到2次。每月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局人秘股审查登记。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请假条的视为旷工。一般职工请假5天以内由所长批准。10天以上由所长、分管副局长加注意见后,请假要有请假条。5至10天报县局分管副局长批准。由局长批准;所长3天以内由主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报乡镇长同意后,局长批准。每个职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请假5天以内可享受税务津贴,但不得享受下乡补助;5天以上按超出天数扣发税务津贴,对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属正式职工的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予以处理,属临时工的予以辞退。
四)职工因病请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按标准全额发放;超过1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满10年的全额发放;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满10年的发放80%的工资。病假期间不得享受下乡补助、税务津贴和税务月奖。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龄不满10年的发放70%的工资。
第三章工资统发及报表信息报送
第六条严格执行工资统发制度。切实加强工资统发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工资专户资金。专户管理必须规范、合法。
第七条严禁开户银行在工资发放中按照单位意图不上存折提取现金。若有发生。制止不了要及时上报县局。财政所要坚决予以制止。
第八条各类报表必须做到数据真实。编报及时、保存完整、报送及时。
第九条各所每月至少要上报两条信息。
第四章税政管理及两税任务完成
第十条各所要认真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源调查摸底工作。保存好征管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任务到人。靠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
第十二条加强票证管理。缴销手续健全。严禁开具大头小尾税票,各类票证使用必须规范。做到月票月清、票款相符。对税票大、小写金额不符或开具大头小尾税票者,对开票人按开具金额的5%予以处罚,并取消全年综合奖,全系统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加强税款入库管理。严禁占压税款。逾期每日按占压税款的5%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解缴税款。征收的税款必须于3日内缴入县级国库。
第十四条烤烟收购期间。各所要积极配合乡镇政府搞好挡烟护税工作。
第五章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及农民补贴发放网建设
第十五条粮食直补资金及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要全面实行“一折通”制度。切实做到四统一”五到户”六不准”
第十六条对本乡镇2008年农户的基础信息、承包土地、种粮、粮食补贴情况等相关信息要进行全面摸底。并按要求全部录入电脑。为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农民补贴发放网。
第六章财政支农周转金及发展资金回收管理
第十七条各所要切实加强财政支农周转金和发展资金回收管理。
一)两金”回收要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回收到人;
二)要经常深入借款单位和农户。解生产经营状况。想方设法完成县局下达的回收任务抓住有利时机。
三)及时处理帐务。做到总帐与分户帐相符;
四)每月二十五日前将回收“两金”全额上解农业股。
第七章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各所公用经费按人均每年800元安排。报刊征订费按每年800元安排;业务费西坡、五顷塬、三嘉每所按4000元、其余7所按6000元标准安排;摩托车燃修费实行定额控制。给予加班补助,核算中心业务费按每年800元安排。三嘉、五顷塬2所人均每年按500元、其余各所人均每年按400元标准安排。参与挡烟护税的职工。每值一个夜班发放10元加班补助。永正、榆林子、宫河3个烤烟主产区,每人全年加班补助不得超过60天,其余乡镇不得超过30天。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不得超出规定的经费总额。并将财务原始凭证交主管局长审核。超支的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由本人自负。各所要按月向县局人秘股报送支出报表。
第八章会计集中核算及财产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县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与实务操作基础》做到账簿齐全、会计科目运用准确。
第二十一条及时处理帐务。做好财务分析。严格票据审核,编制会计报表。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财务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所要认真搞好财产清查和登记。做到帐实相符。严防损失。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以前年度核算会计、总预算会计、税收征管等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保存安全。做到归档规范、完整、及时。
第九章农村综合改革信息监管系统建设
第二十四条各乡镇财政所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对本乡镇年乡村基本情况、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乡村债务清理化解、村组干部报酬标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各项补助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第十章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及保险费征缴
第二十五条认真做好繁育母猪摸底。严格执行县上标准。确保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及保险费征缴到位。规范操作。
第十一章总财政收入完成
第二十六条各乡镇财政所要在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确保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及时入库的同时,超额完成总财政收入任务。加大依法治税力度.主动与国、地税等部门协调联系,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努力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第十二章考核及奖罚兑现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局对各财政所实行百分制考核。机关管理10分。粮食补贴资金发放及农民补贴发放网建设10分,其中:制度建设5分。工资统发及报表信息报送5分。财政支农周转金及发展资金回收管理5分,税政管理及两税任务完成15分,经费管理10分,会计集中核算及财产档案管理10分,完成总收入任务10分,综合评价5分。另外,总收入任务的考核超收按比例加分、短收按比例扣分。信息报送多报一条加O.1分,市级报刊刊登一条多加O.2分,省级以上报刊刊登一条多加O.5分,重复的以最高分只计一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第二十八条奖罚兑现
一)实行职工出勤与税务津贴、下乡补助发放挂钩制度。全体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扣发当日税务津贴和下乡补助。取消当月税务月奖。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税务津贴和下乡补助外。
二)实行两税征收及周转金回收任务与个人税务月奖、摩托车燃修费发放挂钩制度。按全年任务完成考核情况同比例发放。税务月奖及摩托车燃修费实行按月计提。年终。
【关键词】市场经济 ;档案; 管理
档案的市场化管理通常就是指借助市场运作机构的建立对档案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十分明显的提升,同时要明显的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就必须要完善综合档案馆自身的功能。我国的档案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在逐渐的靠近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市场经济出现之后,档案机构已经不能储存企业的档案,所以它也不能为企业提供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因此我们一定要对此加以改进和完善。
1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发展不平衡带来的问题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发展的时间比较长,规模也相对较大,此外企业在发展中主要靠科技来谋求更高利益,因为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凭借自己原有的基础,所以在发展中需要不断的提高科技水平,因此很多企业对自身的档案工作都十分的关注和重视。很多企业在档案管理过程中都在学习国家对企业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这样也就使得档案工作能够按照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档案进行适当的管理。而对于那些发展时间并不是很长的企业,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的不足。
1.2企业效益不平衡带来的问题
如果一个企业的规模比较大,其经济效益比较好,所以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也会比较系统和重视,在管理的环境方面也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是对于那些利润水平不是很高,在经营中不能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企业,在档案管理方面的投入非常的有限,这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会产生非常明显的不利影响。
1.3档案理解差异所带来的问题
不同类型企业的管理者对档案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对档案工作的基本理解对档案工作而言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那些对档案管理工作理解比较透彻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会在日常的工作中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质量也会有十分显著的提升。
1.4档案所有权归属不明所带来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对企业档案管理的要求来执行档案管理工作,在人员的设置上有非常明显的缺陷,同时在管理的过程中也没有认识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功能是,这种档案管理宏观调控上的理解误差和企业融资之后所产生的资产理念也会出现一定的变化,这样也使得企业档案的产权归属不是十分的明确,企业很容易认为能够按照自己的医院随意去处置档案。
2建立我国市场化档案管理机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2.1明确企业档案所有权、管辖权和使用权
不管企业的类型究竟是什么,只要企业的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之内,企业所形成的档案都是国家档案当中的内容,企业档案的管辖权在行使的时候行使的主体可以是企业自己,也可以是企业认可的具有市场化特征的机构,企业档案的使用权主要是企业自己决定的,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能够行使和享有各项合法的权利,除了国家制定出的法律和法规之外,还需要其他的部门对档案产权的归属和执行情况予以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2.2充分的尊重市场机制
市场化机制运行下的档案管理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一定要充分的根据市场运行机制的实际情况来开展各项工作,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投资和市场内部之间的竞争以及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等等方式来体现出自身的经济价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优质的服务,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此外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来对市场经济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和方法进行适当的拓展,在发展的过程中积极的去创新,不断的扩大企业的业务范围。
2.3市场化档案管理必须要有自己的特征
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企业经营的质量,同时还要不断的借助自身的市场影响力来增强市场对企业的作用,从而使得企业内部的档案类型不断增多。采取多种方式降低成本,对所有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的规划,这样就能有效的降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企业的利润水平也会得到十分显著的提升。企业自身的发展优势也得到了拓展,在档案工作中应该不断的做好服务工作,企业和客户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对客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此外还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积极的去避免公平竞争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强客户对企业的黏度。
2.4档案的市场化服务更具优势
和国家综合档案馆相比,档案的市场化管理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借助多种渠道对客户企业进行大范围的宣传。而从市场的角度来说,第三方对企业的文化、产品、信誉和等级等进行宣传的时候,其可信度更高,同时也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针对这样的状况,档案市场化管理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的体现出自身的优势,而对客户能够更好的去宣传。在更大的范围之内让人们了解到客户的主要业务。
2.5利用网络等手段及向客户提供相关信息
通过各种公开渠道收集与客户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信息,及时向客户提供参考,这是市场化档案管理特有的经营优势。任何一个企业,在市场经营过程中,都需要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发展变化的相关信息,也需要针对企业自身不断拓展的特点寻求不同领域经济发展的情况。因此,随时掌握行业公开信息、及时服务终端客户的方式,是市场化档案管理有别于一切档案馆和档案室功能的基本特性,也是档案管理企业迅速赢得广大客户青睐的重要手段。
3结语
当前我国的档案管理机制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明显的提升,所以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的市场化的措施对档案进行适当的管理,这一方面满足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一方面也满足了国家档案部门对企业档案产权的相关规定,所以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会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仲禾.“数”说辉煌——从统计数字看“十一五”成就[J].中国档案,2010(12).
一、整顿规范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清理整顿乡镇账户的对象为乡镇政府(含管委会、林场,下同)和乡镇财政所等具有财政性资金管理的部门。清理整顿的范围为乡镇政府和乡镇财政所开设在各商业银行的所有专户。包括“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机关账户”(基本账户)、“专项资金账户”、“村级资金账户”、“农发基金专户”、“世行贷款专户”、“支农周转金专户”、“党费专户”、“拆迁专项资金专户”以及临时成立的乡镇建设指挥部财务收支等账户。
二、整顿规范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乡镇账户控制在5个以内。取消乡镇财政所开设的乡镇级财政性资金账户以及乡镇政府开设的其他账户,保留乡镇政府开设的5个“乡财县管”账户。即乡镇“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支出专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各账户核算内容和归并情况如下:
1、结算专户:用于核算县财政拨付的除工资和对个人补助以外的所有资金以及乡镇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财政的各项收入和往来款项。包括各项非税收入、其他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乡镇的各项收入及县乡财政调度资金、乡镇借款等。
2、工资专户:用于核算发放乡镇(村)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民政定补定救款以及其他对个人的补助等资金。该账户资金不准交叉使用,为零余额账户,月底如有余额,将资金按财政拨付渠道转回财政国库。
3、支出专户:用于核算乡镇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该账户不得接收除“结算专户”拨款以外的一切收入。
4、“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不实行直接支付补助到个人的救灾资金等民政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农专项资金。年终该账户资金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将原单独核算的“农发基金专户”、“世行贷款专户”、“支农周转金专户”、“党费专户”、“高速公路专项资金专户”、“拆迁专项资金专户”以及临时成立的乡镇建设指挥部财务收支等账户资金归并到该账户,实行二级账户分明细核算。
5、“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财政安排的村级补助资金、乡管村用的集体收入、其他收入等村级资金,该账户资金不能交叉使用,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整顿规范工作的时间安排及步骤
1、第一阶段(7月10日之前)。制定清理整顿乡镇账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步骤及措施,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7月15日之前)。进行清理整顿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开立账户的文件依据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账户;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是否开立多个账户;开设的账户银行审批的许可证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将财政专项资金调入乡镇机关账户;乡镇各项收入是否缴入财政;账户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中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和隐患等。并如实填写附表上报县监察局和财政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
3、第三阶段(7月20日前)。办理“农发基金专户”、“世行贷款专户”、“支农周转金专户”,“党费专户”,“拆迁专项资金专户”以及临时成立的乡镇建设指挥部财务收支等账户的撤销和归并工作,并将撤销后的账户资金余额及时划入归并后的账户中,确保7月20日前乡镇账户控制在5个账户以内。
4、第四阶段(7月20日后)。县监察局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主要检查乡镇财政的自查清理整顿工作组织领导、专户管理制度建设、乡镇账户清理撤并、归口管理、专户资金规范管理、专户档案管理以及是否存在瞒报、漏报乡镇账户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整顿规范工作的要求
1、充分认识清理整顿乡镇账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乡镇账户设置过多、过乱,管理不规范,直接威胁到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乡镇账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乡镇账户整顿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并落实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乡镇财政所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好这次乡镇账户整顿规范工作,确保乡镇账户整顿规范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全面清查,彻底整改的原则,对乡镇管理的所有账户进行逐一清理,对乡镇账户资金运行管理每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不走过场,对行动不积极,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检查当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对违规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现象,一律以私设“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一、预算管理制度
1.预算编制的范围: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街道各直属单位。
2.预算编制的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编报预算,每项支出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说明需要安排预算支出的理由。
3.预算编制的程序:预算编制按“两上两下”原则编报。各预算编报单位于每年10-11月份编制下年预算并报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审核汇总后向街道主要领导汇报,提出街道下一年预算安排草案,与各部门沟通形成初稿后,按规定程序报批。经街道党工委集体商议确定正式稿后报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审议,批准后以支出预算指标通知书形式下达各预算单位。
4.预算经费的编制依据:各预算单位要把依法取得的收入、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一并纳入街道财政预算收入,实现街道财政资金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编制支出预算时必须以街道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进行合理的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实行收支两条线,真实反映收入支出情况。各预算单位应按街道组织办核定的人员范围、人员控制数、工资奖金发放标准、津补贴发放标准按实编制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同时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部门所承担的项目内容和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的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部门申报项目预算要提出项目的具体理由或依据和实施计划,提出项目支出的测算依据。
5.预算调整:对各预算单位确因工作或临时性项目需调整预算资金,由各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按规定程序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审批。批准同意后由财政所办理预算指标调整手续,预算单位据此向财政所申请调整用款计划。街道财政所每年10月份将本年度已经批准调整的预算指标整理汇总后报向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审议。
6.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各预算单位应按下达的年初预算指标按用款计划向财政所申请拨款。财政所根据各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结合资金使用进度提出每月财政拨款计划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安排财政拨款。以预算管理信息化为平台,以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为依据,控制预算资金拨付。
二、资金收入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范围:街道下属各预算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均应纳入统一核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2.收入核算要求:各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必须明确资金性质并按财政支出预算科目“类、款、项”,进行收入分类核算。
3.收入管理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合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现金,并做到“票款”同行。
4.非税收入管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凡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纳入街道财政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街道财政,由街道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5.其他收入管理:各单位的其他收入,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管理。
三、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1.各单位资金支出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票据,除支付工资或个人补支出外,必须取得有效的正式原始发票。
2.票据填写内容与资金支出情况必须一致,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3.办公用品应实行专人采购、工作人员领用登记制度。
4.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办公物品,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报街道财政审批后进行采购。
5.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如电脑、传真机、家具、电器等的购置,按照政府采购及街道固定资产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审批表及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6.备用金制度。为保证各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备用金领用、结报程序,专门负责日常采购人员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才可领用备用金,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领用时应办理相应的借款(领用)手续。如临时需要较大额的备用金,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事项办结后七日内应结清。
四、审批权限制度及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1.各单位一次性经费支出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需集体研究决定,有会议记录备查。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注明用途,街道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报街道主任审批同意。
2.各单位单项支出10000元以上项目资金,由单位分管领导事先提出方案,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各单位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支出与拨付,应严格按照程序进入街道招投标中心管理,严格在部门预算计划和用款额度内执行,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4.各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报区发展与改革局立项审批或按街道相关程序审批。
5.各单位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应按规定报区招投标中心,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报街道招投标中心(设于街道城建中心),各直属单位10万以上、招宝山风景区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街道城建中心代建。
6.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应当严格遵守街道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7.各单位集体组团外出(市区外)参观学习,须履行报告制度(参观学习费用应在当年预算内)。各社区、直属单位应报街道党群书记处备案,街道各部门按街道机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五、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现金。对现金实行限额限范围使用。限金额:1000元,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必须日清月结,登记好日记账,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2.存款管理制度。在银行存款必须按银行规定使用,除允许使用现金开支的范围外,都须通过银行账户结算。银行存款必须日清月结,登记好日记账,做到帐实相符。严禁拆借账户。
3.严禁各单位自行对外拆借资金;严禁为企业、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严禁以任何形式擅自外借集体资金给企业、个人以及其他单位。
六、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票据管理。由财政所、单位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票据台账和结报手册,共同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2.票据领用、结报与核销。各预算单位使用票据,相关业务人员按发放权限,实行向谁购向谁结报、由谁发放由谁核销的办法实施。
3.票据存根经财政部门核销后,由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存满规定的保管期限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派专人监督方可销毁。
4.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买卖、转借、代开、伪造票据,不得私刻票据章,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销毁票据和存根。
5.使用范围规定:凡取得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使用《省行政事业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其它往来款收入,使用《省行政事业往来款统一票据》,具体规定按照镇财行〔2009〕18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以及相关明细账的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2.各单位因工作确需添置固定资产的,应事前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对接受捐赠的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报财政所审核后列入固定资产。对核减(划拨)固定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需填制《固定资产划拨表》或《固定资产报损表》报街道资产管理小组核实审批。
3.各单位现有资产出租、借用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有关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批。资产出租严格执行街道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的程序规定,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提议,街道资产管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八、相关其他费用标准及规定
1.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应按季、年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当期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2.招待费、会议费、业务费等公用支出严格按审批后的预算执行。车辆管理及交通费另文通知。防暑降温费等发放标准,按财政部门以及相关的规定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