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1 19:51: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一、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根据季节和学生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的宣传。
二、及时发现和向领导报告学生中传染病情,指导有关老师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对疫情点进行及时消毒。
三、及时处理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救治的进行护送。
四、做好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管工作,每天至少抽查一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政。
五、严格执行灭鼠药安全放置制度,防上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洗饮水设备,防止污染。
七、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学生春(秋)运动会,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八、卫生室建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
卫生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卫生保健员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在每一学期开始,应拟定学校保健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
二、逐步充实学校卫生保健室的设备和用品,以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应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情况,每学年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对影响学生健康的不良因素,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建立健全学生的卫生健康卡片。
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进行有关疾病的预防工作。
五、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知识水平。
一、学校卫生: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年秋季学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行。以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传染病防治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小卖部为重点,所有学校全部列入检查范围。共检查各类学校21所(中学5所、小学8所、职校1所、托儿机构7所)学校食堂**家,学校周边小餐馆**家,食品销售店及摊点**家。15所使用集中式供水,6所为自备水或底下水。从检查情况看,学校卫生整体情况良好。7所学校食堂均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建立了食品卫生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检查落实,没有发现小餐桌现象;大部分使用自备水的中、小学校制定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设立了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并能给学生提供开水;绝大多数学校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畅通,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近年来未发生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但学校有正式校医的不多,学校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二、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
为切实保障我县的食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食物和饮用水中毒事件的发生,县卫生监督所于**年5月4日至6月5日对辖区内**家宾馆(饭店)的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及我县自来水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对宾馆(饭店)的食品、公共场所卫生检查中,重点监督检查了宾馆(饭店)的餐饮和客房的卫生条件是否与卫生许可内容相符,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情况,承办100人以上大型宴席的备案登记情况,粗加工间、凉菜、水果等专间的设置情况,以及客房清洗消毒制度及记录等。检查情况反映,宾馆(饭店)都能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卫生标准、规范,能够全面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但在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宾馆(饭店)使用无卫生部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没有设立专门的水果间,冷藏(冻)柜标识不清,客房清洁用具未按用途分开放置且无明显区分标志等。针对存在问题我所作出了限期整改,否则不得进行与其相关的经营活动等监督意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针对性地重点抽查了蒙山供水有限公司,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源防护带是否设立标志,水源防护带内有无生活及工业污染源,水厂卫生管理状况,水厂环境卫生状况,水厂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厂净水剂、消毒剂的储存、投加是否规范,水厂检验设施及检验记录情况,现场监测水厂出厂水及末梢水二氧化氯含量等。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供水公司的水源防护带状况良好,对饮用水卫生安全高度重视,各项管理措施到位,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出厂水及末梢水二氧化氯含量现场监测合格。通过这次检查,督促并提高了宾馆(饭店)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和供水单位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为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保障。
三、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
关键词:大学生;寝室卫生;寝室文化;对策
寝室是大学生的“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是同学们人生开始独立生活的起点,以寝室为主要空间的共同学习与相互作用形成寝室文化,它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在对寝室文化分析和探究过程,我们发现在影响寝室文化的众多因素中寝室内务卫生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
一、内务卫生对寝室文化的影响
(1)影响学习。内务卫生状况作为物质文化环境,是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据调查,大学生学习成绩与寝室卫生情况成正相关。良好的寝室内务卫生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心情,提高学习成绩。
(2)影响人际关系。寝室卫生人人有责。但现实中,总有学生老是“忘记”履行职责,比如清理垃圾。偶尔的疏忽,尚可原谅,长久不遵守寝室卫生制度的学生肯定会受到遵守卫生制度同学的冷漠对待,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寝室内部关系紧张,引发同学矛盾。
(3)反映精神风貌。内务卫生状况能一定程度反应寝室成员的精神风貌。寝室卫生状况较好的寝室,成员的生活态度比较积极、阳光,愿意通过自身努力保持寝室卫生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卫生较差的寝室,部分成员生活习惯相对比较差,对环境舒适度没有感觉,没有打扫寝室卫生的概念,寝室整体面貌较差。
二、内务卫生检查存在的问题
(1)寝室卫生不受重视。在规定的检查日或有通知的重大检查中,大多数寝室内务卫生基本合格,但其他时间段的寝室内务卫生状况则明显下降。一定程度上说,部分学生纯属为了应付检查,查寝结束,便恢复本来的面貌。
(2)卫生制度难以落实。寝室作为公共生活空间,存在个人区域和公共区域。因每位成员对内务卫生认识、态度不一,学生对于寝室卫生管理制度的遵守力度也不一,其中尤其体现在公共区域。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学生的卫生习惯和态度会受不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学生的影响而弱化,甚至部分学生会产生心理不平衡,出现逃避卫生打扫的行为,容易造成寝室内务卫生状况出现危机。
(3)卫生管理体系难以形成闭环。随着学生管理分工的明确,各学校先后成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寝室情况归属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对于寝室内务卫生,公寓管理中心有管理权限,但几乎没有“执法权”,对学生不能形成针对性的奖罚措施。由于学生的学业、学籍管理归属学工部门,公寓管理中心只能将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情况通报对应的学工部门。但处理结果如何,公寓管理中心较难得到及时的反馈,以致处罚不能到位。
三、寝室卫生管理建议
(1)营造寝室卫生文化氛围。利用校园网络、移动社交平台、寝室走廊、校园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寝室卫生美化活动。比如在寝室周围、寝室走廊、公寓大厅布置一些具有文化气息的标语,时刻提醒学生注意自身形象和修养,注意维护寝室卫生。
(2)样板对照评分。因每幢公寓建造时间、结构、装修程度、住宿人数不一致,每幢楼整体卫生、外观存在一定的差异,评价者根据主观感觉评分会存在差异。因此,公寓管理中心对于卫生评价标准不一定整齐划一,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一个思想统一的标准。比如,在每幢公寓中可先评出几个样板寝室作为参照,并以照片的形式记录下来,并做适当的展示,让所有人都看得到,什么样的卫生情况属于优秀、良好、合格。
(3)卫生管理多部门协作。公寓管理中心和学校学工部门之间关于寝室卫生管理在制度上进行对接和并轨。如将寝室卫生管理制度写入《学生手册》,作为学生必须遵守的制度之一,将寝室内务卫生一学期几次不合格,评优一票否决写入《学生手册》。让学生认识到寝室卫生与个人自身发展密切相关,引起学生高度重视,提高学生的寝室卫生责任意识,改善学生参与寝室卫生整洁、美化的积极性。同时利用学校的信息平台,让寝室卫生成绩及对应奖惩结果等信息能够上网,供学生查阅,做到卫生内务检查结果透明、公开、公正。
寝室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寝室卫生的整洁。通过加深大学生寝室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学生精神风貌,提高寝室成员间的人际关系,进而形成良好的寝室文化,使得学生在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中学有所成!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5 R 123.5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08-0763-01
【关键词】 饮水;卫生服务;安全;学生保健服务
为加强农村学校自备水卫生安全管理,预防水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金华市卫生监督 所于2006年9月对全市农村学校自备水卫生安全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共检查农村学校220所,其中中学90所,小学98所,幼儿园32所。检查内容为学校贯 彻《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情况,包括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 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及水质监测等。共抽检学校自备水 管网末梢水样220份,其中中小学188份,幼儿园32份。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 规范》(2001)选择其中18个常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即混浊度、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色度、臭和味、pH值、总硬度、铁、锰、硫酸盐、 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氨氮、亚硝酸盐氮。
2 结果与分析
2.1 基本卫生要求执行情况 220所农村学校中,未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 度的72所(32.7%),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125所(56.8%),水源选择不 合适的27所(12.3%),水源防护不符合要求的132所(60.0%),自备水不消毒或未能做 到定期消毒的86所(39.1%)。大部分学校管理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对水污 染引 发水源性疾病爆发与流行的危险度缺乏足够的重视;自备水供水设施简陋,制水工艺简单, 供水方式基本上是将井水抽到水塔(蓄水池)后,直接供应用户,无任何净化消毒设施,日 常水质监测工作未落实。
2.2 水质检测结果 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有47份,合格率仅为21.4%。 表1可见,浑浊度合格率为75.0%,说明水净化过滤设施设备不全或使用不规范,部 分 学校甚至未经水净化处理直接供应自备水。水塔(蓄水池)长期不清洗、消毒,积有较多泥 沙、有机物及微生物。细菌总数合格率为54.1%,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45.9%,粪大肠菌群 合格率为84.5%,游离性余氯合格率为21.4%;微生物指标普遍超标,水质污染严重。究 其 原因,主要是水源影响半径内存在厕所、垃圾等污染源,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未对水质 进行加氯消毒或消毒不规范。多数学校对自备水未能坚持日常加氯消毒。部分学校水源中重 金属铁与锰、氟等含量偏高,可能与地下水矿物质含量和工业“三废”污染影响有关。
3 建议
3.1 政府重视,加大农村学校改造力度 近年来,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已 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出台了多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农村学校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存 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各级政府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重视农村学 校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将食品、饮用水安全列入政府各部门的考核内容, 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积极改造学校食堂与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充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 康。
3.2 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用水安全 学校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 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根据日常监测结果,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加强水源卫生与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污染源。对部分化学和毒理学指标 长期超标又无法人工去除的,应考虑停止饮用另找水源。定期开展水源与蓄水池的清洁与消 毒安装水净化过滤装置,做好自备水日常供水加氯消毒工作,配备余氯测定仪 开展游离性余氯项目自测,并建立检测结果档案,确保广大师生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3.3 加大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学校生活饮 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与频度,建 立水质检测资料及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加强生活饮用水应急机制建设,将生活饮用水卫生 安全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水质检测结果, 督促学校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 范》要求。
【关键词】 学校;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608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673-01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水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保证饮水的卫生还对水质口感有了一定的要求。学校的学生饮水方式也由原来的烧开水,逐步改为净化水和桶装水。为了解上海市黄浦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现状,确保学生饮水安全,对全区75所学校的饮水卫生管理、饮水设备卫生状况、日常维护消毒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随机抽取24所学校进行水质抽检,并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监督管理分析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以2013年上海市黄浦区所有已建档的75所学校为研究对象,其中小学31所、中学39所、中专职校4所、大学1所。
1.2 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条件设施设置及建设要求》《上海市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和维护基本要求》等要求制作调查表,采用现场问卷的方式,对学校饮水类别、饮水卫生管理、饮水设施日常维护的情况进行卫生学调查。
1.3 检验与评价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随机抽检5所学校的集中式供水和5所学校的二次供水,对水质8项常规指标检验和评价。按《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在饮用水处理净化直饮水的学校中随机抽取14所学校,对水质5项常规指标检验和评价。1项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2 结 果
2.1 学校饮水类别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75所学校,水源均来自市政供水。饮水类别为水质净化处理净化水、桶装水、开水3种方式,分别占学校饮用水总数的64%、36%、2.67%。有2所小学存在2种以上饮水方式。
2.2 饮水卫生管理情况 本次调查75所学校,均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均取得健康合格证,均开展饮用水设备定期维护,饮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定期公示学校占66.67%,直饮水水嘴每日消毒学校占34.67%所,饮水点与污染源(厕所)距离保持10米以上学校占56%。
2.3 水处理净化直饮水卫生管理情况 本次调查48所学校,均有水处理净化设备竣工验收资料、涉水产品批件均在有效期内,每月一次合格水质检验报告学校0所。每学期进行一次设备维护或更换水处理材料占91.67%,其余8.33%的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设备维护或更换水处理材料,每学期一次合格水质检验报告学校占95.83%,其余4.17%的学校每学年做一次水质检验。
2.4 水质分析
2.4.1 原水抽检 对5所学校的集中式供水、5所学校二次供水共计抽检10件水样,检测余氯、细菌总数、浑浊度、PH值等80项次均合格,合格率100%。
2.4.2 水处理净化直饮水抽检 对14所学校,抽检直饮水冷水嘴出水共计42件水样,检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色度、浑浊度210项次,除1件水样的浑浊度不合格外,其余水样均合格,合格率97.62%。
3 讨 论
学校饮水卫生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不洁饮用水可造成学校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和暴发。因此做好学校饮水卫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意义重大。[2]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近年来饮水产品在各类学校中逐渐增多,目前水处理设备净化水和桶装纯净水成为黄浦区各类学校主要饮水类别,对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主要存在问题:饮水点与污染源(厕所)距离保持10米以内学校占44%,未落实直饮水水嘴每日消毒学校占65%。大多数学校为每周对直饮水水嘴进行消毒,学校对饮水的管理理念还停留在开水保暖桶清洗消毒的要求。饮水点设置不达标主要是因为许多学校安装饮水设备时考虑上下水道位置方便安装,忽略了卫生要求,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调查还发现:学校对水处理净化直饮水的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特别在设施及管道的每月清洗消毒、每月一次水质检验方面合格率分别为:10.42%和0%。91.67%学校能做的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净化水处理设备维护、更换滤芯和管道清洗消毒,每学期检验净化水水质。还有本次随机抽检水处理净化直饮水有1件阳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多数学校委托设备商负责对设备进行管理,学校既缺乏对设备商的监督机制,也对自身管理责任不明确,从而产生了管理漏洞[2]。且如果设备中的滤芯和滤膜得不到及时清洗、消毒和更换,其带有的细菌反而会污染水质,造成二次污染[2]。当然,在调查中还发现有部分学校的使用的新型水处理设备能设定每天晚上自动对设备进行反冲洗,防止了直饮水二次污染的发生。
本次调查表明,教育部门还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责任,制订完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饮水设备定期维护消毒,定期水质检测,加强饮水水嘴每日消毒管理和自查制度。卫生监督部门必须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1],加强监督检查、水质监测、加强对各个学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学校在饮水卫生日常管理中的重视程度,帮助和督促学校做好饮水卫生管理和自查工作,防止饮水中毒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校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c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有许多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及其设备应符合消防和劳动防护规范,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灶、电器设备及电源控制机房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垢,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禁止吸烟。
(4)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
(5)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
(6)未经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经理批准,禁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5、健康晨检制度
(1)专人负责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配合晨检人员做好工作,主动报告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
(3)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上岗。
(4)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学期。
6、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日检制度
(1)专人负责每日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内外环境整洁,个人卫生达标,操作过程正确。
(3)确保无一人带菌参加工作。’。
(4)监督从业人员遵守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7、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学校一切食品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质量要求。
(2)每次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此批食品的检查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3)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食品进库或制作加工前必须由验收员验收,并签字。
8、食品储存卫生制度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
(2)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
(3)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
(4)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
(5)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7)工作时不赤膊、不赤脚、不穿拖鞋和背心。
10、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a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
b成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c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d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e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内衣,勤换工作服。
(2)烹饪人员必须使用新鲜原料,对变质、霉变、虫蛀的原辅料,不予加工制作。
(3)加工食品要认真负责,避免外熟内生的假熟现象发生。
(4)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不用生揩布擦洗餐饮炊具。
(5)生熟盛具标志明确,调料盛器内外干净,操作场地无积水、无污垢,冰箱内按规定存放食物,防止生熟、荤素交叉,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6)工作结束,擦洗干净调料盛器,按规定加盖。灶上灶下必须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除。剩余原料及时入库保存。
(7)荤、素原料严禁着地放置。灶头有试味工具,食物有留样备验制度。
(8)门窗、玻璃明亮,照明完好。
11、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及随即可用食品应置于冷藏箱中,在4℃左右的温度中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该经常检查其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冰块、清洁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烂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非食品类不得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在冰库中存放私人用品。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12、食具消毒卫生制度
(1)食堂食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制度操作。
(2)食堂有专人负责保管消毒剂,并定期查验消毒剂的有效期。
(3)食品加工器械用后及时清洗,并有保洁措施。
(4)容器、用具生熟分开放置和使用,并有明显识别标记。
(5)专用餐具清洗消毒,消毒后餐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或保洁柜内。
(6)食具消毒应达到规定的药物浓度、时间和温度。
(7)专用保洁柜须保持清洁、无杂物、无苍蝇和蟑螂。
(8)己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存放柜上有明显标记。
(9)餐具消毒后应无水渍、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
13、烹调卫生制度
(1)食品要现烧现吃,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顿隔夜要回锅。
(2)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与熟食品分开。
(3)生熟盛器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4)成品及时进入各餐间,防止污染。
(5)严格每餐做好留样和登记工作。
14、调料间卫生管理制度
(1)窗无灰,玻璃光亮,照明完好。
(2)六面光洁。墙角、天花、灯架、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吊灰。
(3)无霉变腐酸异味,货架、台面干净,调料存放合理。盛器清洁卫生。
(4)调料间无私人物品,无不洁工具。
(5)灭害措施得力,保持灭害工具常备,并全天侯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5、卤莱间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穿戴“三白”。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专间内禁止吸烟,无私人杂物,无变质食品。
(3)每餐营业前,必须按规定配制消毒水,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必须保持在250ppm(百万分之),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盆、夹、勺、铲、电子秤台面等一切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4)开窗出售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5)熟食专用无霜冰箱内禁止存放生类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盒子,并保持冰箱整洁。
(6)严禁销售无证熟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如违反规定,卤菜制作人员不予加工。
(7)严禁出售未经回锅的隔顿食品,严禁敞开作业。
(8)以“三专一严”(专人、专用、专门工具,严格消毒)制度为基础,严格生熟交叉。
(9)熟食间必须有良好的防害、防尘、隔离措施。必须装备杀菌消毒灯具,定时开灯杀菌。
(10)保持窗明台净,六面光洁无油垢。
16、操作区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理。
(2)及时做好落手清,禁止刀、砧等交叉使用,防止污染。
(3)坚持每天两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
(4)严禁在操作区(含出售间、厨房间、仓库、蒸汽锅房)内吸烟、吐痰。违皮者将严肃处理。
(5)严禁放置个人物品,严禁赤膊、穿拖鞋或穿着非工作服、帽上班操作。
(6)严禁佩戴戒子、手镯、手链、耳环等外露饰品进行上岗操作。
(7)严禁瓜果蔬菜着地存放。
(8)保持操作区场地洁净卫生、墙面光洁,无蜘蛛网、吊灰,吊扇、照明设施完好,无灰尘。
1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天天搞好落手清,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四周的环境清洁、明沟畅通。大小花池内无杂草、杂物。
(3)门口沿墙无张贴、无自行车停放。
(4)泔脚桶(池)、洗碗池内干燥、无残汤渗出、无酸味、无污垢。
(5)洗碗池下水道畅通,无堵塞,龙头完好无漏水,沿墙明沟无杂物,并保持干燥,下水道保持畅通无阻。
(6)垃圾箱四周保持无外溢、无污水,并设有防蝇设备。
18、饭厅卫生管理制度
(1)饭厅内六面光洁,门窗玻璃洁净明亮。
(2)灯架、电视、吊扇无积灰,照明完好。
(3)餐桌、凳椅见本色无油垢。
(4)实行餐中清理残渣剩烫,保证后来就餐同学的餐桌洁净。
(5)地面干燥、无污垢、油腻,墙面无污迹、油渍。
(6)饭厅外墙四周沿墙无杂草、杂物,明沟洁净干燥畅通。
(7)泔脚车、桶内外洁净,无汤水渗漏现象。
(8)洗碗池附近必须配备相应有效防害措施,保证厅内“四害”得到有效控制。
19、餐饮机械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荤、素加工时,必须全面清洁冲洗(刷)、保洁后再使用。严禁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交叉连续使用,防止混昧、污染。
(3)机械加工后,应及时擦洗和清理,防止机内残留原料因变质而污染新的原料。
(4)使用完毕保洁后,必须加盖防尘、防害,对设备加以保护。
(5)必须保持机械使用场地的清洁、干燥。
(6)严禁在机械设备(含消毒箱、蒸饭箱)附近烘烤衣物。
2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卫生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防疫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网络,责任到人。
(3)定期进行食品卫生、防疫等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实施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4)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评比,大力表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从重从严处理违规操作和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人和事。
(5)定期召开卫生、防疫专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通报校内外食品卫生、防疫重点的情况,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与社会接轨,不出差错。
(6)做好“五薄一卡”的记录备案工作。
21、长假后清扫、消毒、验收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全体人员长假后提前l天上班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学习。
(2)对食堂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清扫。
(3)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对仓库、保洁橱、冰箱作清洁、整理、食品分类、分架、隔离、隔地存放,容器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对灶头、液化气、锅炉进行检修,确保安全。
(6)暑假期间对食堂墙面进行粉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2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
(3)学校定期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一、方针目标
1.学生的出勤率达到99%。
2.做好学生“六病”防治工作,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3.学生的近视率要达到省要求的标准。
4.保持我市卫生先进单位的荣誉。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抓好学校的教学卫生
1.加强领导,充实管理力量。
新学期,学校要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管理,由主抓德育的副校长、教导副主任具体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在原有一名专职卫生保健教师的基础上,学校再配备一名教导干事,具体负责西校的卫生管理工作。
2.制定计划,完善管理制度。
要认真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并将此纳入到学校计划之中。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学校对卫生工作的管理。
3.采取措施,保证教学卫生。
学校要舍得投入,保证教室的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等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的视力不受影响,学校要及时为各班级更换日光灯。
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板书工整、清晰,字的大小适宜,并合理安排学生的作业量;低年级教师在教学中要组织学生开展课间律动,防止学生过度疲劳。
(二)抓好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抓好教学卫生,提高健康教育水平。
我们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重视学生的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师资、保证时间。要指导教师上好健康教育课,要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常识方面的教育,积极开展预防常见病、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搞好青春期教育等,引导学生进一步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防病能力。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本学期,要在各年级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对学生进行自信心的培养,教育学生具有良好、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保持旺盛的学习精力。
要在我市教科研所的指导下,抓好低年级学生“感觉统合失调训练研究”的实验。
3.抓好常规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我们要结合学校开展的“学雷锋精神,做雷锋传人,树校园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师生做到“三管住”,即“管住自己的嘴:不说脏话、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攀折花木;管住自己的脚: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
学校要利用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卫生养成教育,严禁学生购买小食品,教育学生在学校不吃零食,不到小饭桌吃饭,尽量吃营养餐;指导学生注意日常的体育卫生、劳动卫生、学习卫生;每天组织学生上好眼保健操,保护视力;上好间操,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4.重视卫生宣传,推动健康教育。
本学期,要继续在学生中创办健康知识报,每个月要有一个年级的学生定期进行健康知识报的展览;学校要建立卫生健康知识宣传专栏,扩大健康教育宣传面,推动健康教育。
(三)加强健康监测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
1.加强健康监测工作,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为了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工作。每周一,各班级卫生员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要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学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在春夏季节交替学生易发传染病的时期,卫生保健教师要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2.采取有效措施,搞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
要在感冒多发季节,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为各办公室、教室喷洒醋和消毒水,搞好多发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
及时向学生提供防治沙眼、近视、龋齿的药品;及时为学生进行一般外伤的处理。
3.加大投入,搞好卫生室建设与学生健康管理。
要及时配备常用器材及药品,保证师生所需。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健全学生健康卡片。
(四)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卫生条件。
良好的校园环境不仅能陶冶学生的身心,而且能促进学生的健康。为此,我们要注重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条件积极改善卫生状况。 共2页,当前第1页1
1.坚持卫生管理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要继续坚持“四扫、四拖”的卫生管理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卫生大清扫制度,坚持值周检查评比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评比,使学校达到净化、绿色、美化的要求。
2.加强卫生监控,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要继续加强对校外食品卫生的监测工作,保证学生的食品卫生,保证校园卫生环境的良好。
我们要在新的学期里,深入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搞好学校的卫生工作,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