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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07 15:35: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

第1篇

[关键词]农民工体育 研究现状 体育社会学

通过回顾农民工体育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分析农民工体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今后关于农民工体育的科研工作方向提供参考。

研究范围与方法

本研究以中国知网为主要资料来源,以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1979年1月~2008年12月以来以“农民工体育”、“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流动人口体育”等检索词下的论文进行分析。

研究成果的统计与分析

论文的数量。研究成果的数量是反映该研究领域的研究发展速度、规模和受重视程度的重要依据。自1997年以来,截止到2008年12月份,有关农民工体育的研究论文共50余篇。

调查研究的区域分布。从区域分布来看,调查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省市,涉及到北京、上海等30多个城市。

现阶段对农民工体育研究所涉及的问题。一、农民工体育概念的研究。孙娟等在《对我国农民工体育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提出,农民工体育是社会体育的组成部分,是指农民工自愿参加的以健身、养生、医疗、游戏为手段,以健美、健康、康复、娱乐和休闲为目的的体育活动。

二、农民工体育研究意义。海胜华②等认为,“研究流动人口的体育问题,无论对提高民族整体素质,还是对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都有重要的意义”;鲁长芬③等认为,研究农民民工体育问题,使我们能认识到“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支持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足以让我们意识到体制转轨时期实施全民健身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怎样维护城市农民工应有的体育权利,帮助他们摆脱困苦,唤醒他们健身的内在需求,走出目前参与全民健身的现实困境,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民健身计划’第二期工程全面推进中所必须严肃面对、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的社会问题。”

三、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张广林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针对城镇弱势群体体育健身的行为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必须建立城镇弱势群体体育健身社会支持体系。它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社区和个人形成合力的综合支持系统。

四、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的研究。胡科在其《关于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的探讨》一文中,提出了两个问题: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是城市还是农村?农民工体育是由国家买单还是农民工自己买单?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了造成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缺失的五个原因,并根据原因提出了单位体育是农民工体育由农村向城市社区过渡的中间环节的建议。

五、农民工体育现状的研究⑥。有关农民工体育现状的研究在所有研究成果中占的比例最高。关于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涉及农民工参与体育的程度调查研究和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的结构调查研究。

关于农民工体育研究的评价

农民工体育的研究受到关注,但受关注的程度不够。城镇农民工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弱势群体之一,虽然他们为城镇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经济收入较低,社会地位较低,而且劳动保护条件差,社会保障条件缺乏,因此,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对农民工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体育现状予以关注。农民工体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研究成果的数量也呈逐年增加的态势。近年来,有关农民工体育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断增加,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社科项目的立项也开始出现,这说明农民工体育研究的地位得到加强和重视。

农民工体育的理论研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农民工问题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体育界对农民工的关注却始于1997年。而从1997年至今,对于农民工体育的研究仅有50余篇文章,发表日期集中在2000年以后,这说明体育界对于社会问题的敏感程度不高,而且对于农民工体育研究和解决农民工体育来说,这些无异于杯水车薪。

研究内容涉及到的范围小。有关农民工体育的法律保障问题、农民工体育话语权问题、农民工体育与城市群众体育的融合问题、农民工体育教育体系的建立问题、农民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与体育对策研究问题、农民工内部社会分层与体育关系的问题等,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调查研究的地域分布过于集中。关于农民工体育的调查对象涉及到的地区,共有16个省市自治区。但这些地区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等大城市、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内陆的中等发达城市和经济欠发达城市、西部开发地区农民工的体育研究不足。

没有对农民工体育进行分门别类的调查研究。大企业单位农民工、合资企业农民工、小企业农民工、个体服务性行业农民工、事业单位农民工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工作强度是不同的,生活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参加体育活动的状况是不同的,体育行为也是不同的,调查研究应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而进行,但在有关的文献中,这一点没有体现。

问题分析

首先,总体来说,体育发展相对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展,相对落后于其母学科――社会理论的发展,因此,在发现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时,体育社会学的动作是较晚的。其次,我国体育社会学的研究,体育社会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主要集中在城镇体育,对农村、落后地区体育的研究相对较少,这造成了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范畴的缩小,使研究的群体主要落在了市民和发达城镇居民身上。再次,造成农民工体育研究理论滞后,农民工体育研究较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中国体育界对我国社会变迁、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相对于其他社会学科来说较不敏感。

最后,目前对于农民工体育没有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主要原因是我国对于农民工体育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也较为薄弱,而且这一问题没有进入大多数体育工作者的视野,因而对于农民工体育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结论与建议

结论。第一,现阶段对农民工体育研究的主要成果集中在农民工体育概念的研究、农民工体育研究意义、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的研究、农民工体育现状的研究五个方面。

第二,从对论文的分析来看,体现出农民工体育研究日益受到关注、农民工体育理论研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内容涉及到的范围小,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调查研究的地域分布过于集中、没有对农民工体育进行分门别类进行调查研究等情况。

第三,论文的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这充分说明体育科研工作者的工作是跟体育社会问题、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

第四,关于农民工体育的调查已经涉及中国的一半地区,但主要集中在省会等大城市、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对中等发达城市、欠发达城市农民工体育研究不足。

建议。第一,体育社会学对社会变化不敏感,造成体育理论及体育实践落后于社会的变化发展,致使中国体育社会学理论滞后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学的发展,因此,需要体育社会学工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审视社会问题,使体育社会学的研究紧跟时代步伐。

第二,农民工体育研究还远远不够,应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研究,以解决中国农民工体育的实际情况,使体育社会学理论与中国农民工体育实践紧密结合,使中国的体育社会学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

第三,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把研究对象所在的地域扩展到中等发达城市、欠发达城市等地域,以掌握中国农民工体育的总体状况,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构建和谐社会体育提供依据。

第四,由于我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对各地的实际情况作深入、细致的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针对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分门别类地进行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农民工体育问题,真正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注释

①孙娟,蒋伟浩:“对我国农民工体育问题的思考”,《体育文化导刊》,2006年第8期,第7页。

②海胜华、雷国梁:“我国流动人口体育问题的研究”,《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第1页。

③鲁长芬,王健,罗小兵等:“城市农民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10页。

④张广林:“城镇弱势群体体育健身社会支持体系”,《西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102页。

第2篇

一、农民工非正常返乡的现状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农民工大量返乡,并不是农民工的自由选择,而是企业倒闭潮下的被迫后退。据统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非正常陆续返乡的农民工约为5000人,占总量的10%左右。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严峻,这一数量将持续增加,可能形成返乡潮。从返乡农民工的结构来看,其中多数是蓝领、普工、低学历者,“白领”约占20%,技工约占20%,高学历(含大专以上)约占1%。蓝领多、普工多、低学历者多的现状必然降低再就业优势。从返乡农民工的现状来看,基本以在家待业为主,再就业为辅,有约2%的农民工成为创业骨干,约14%的农民工已入园务工,仍有约84%的农民工在家待业、等待观望。

二、大量农民工返乡将带来的影响

农民工返乡的背后不仅仅有农民工的无奈,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如果失业状况持续,农民工返乡将带来经济、社会、政治等一系列深刻影响。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失业给本地经济发展带来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了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失业给本地社会稳定带来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从政治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失业给本地民主建设带来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赌博、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三、解决返乡农民工现状的对策

尽管农民工返乡将带来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困难和压力,但是,只要措施得力,因势利导,完全可以将返乡农民工转换成为当地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大力帮扶,实现农民工回城的希望和梦想。对于大部分返乡农民工而言,重回城市仍然是内在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有序组织、引导农民工继续回城寻找希望和梦想。一要加强与劳务主要输出地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返乡人数。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对在当地参加了失业保险且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作用,主动收集市场信息,积极为在外转岗、歇业和失业的农民工实施就地培训、就地再就业。二要建立农民工失业返乡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动态形势。由劳动就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登记、摸底和就业需求信息,并就返乡潮的当期状态、趋势及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问题定期报告。三要积极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回城就业的竞争力。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资源、资金,为这类人群提供各种技能培训服务;认真分析预测经济复苏后的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含量高的长线专业培训。

搭建平台,支持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和创业。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着力抓好返乡农民工的转移就业。政府部门要当好“红娘”,及时为用工单位、技能人才寻找结合点。同时,积极为企业与农民工建立“个性化”招聘平台,组织举办针对返乡农民工的专场招聘会,或采取就业直通车、送岗进村、送培训下乡、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返乡人员搞好就业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全力优化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环境。充分激励有一定积蓄的“中产阶级”和从沿海归来的“小老板”,带头创办企业或个体经济实体。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工商、

税务、银行、司法等部门协调,为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提供各项服务。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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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23页。

④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17页。

[参考文献]

[1]杨云善,时明德.中国农民工问题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谢建杜.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

[3]李昱.中国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和谐问题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

[4]卢国显.农民工:社会距离与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5]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第4篇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过程

农民工是城市化建设中形成的一支新型的劳动大军,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2.6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就业,其社会保障状况却长期受到忽视,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比例仅仅是14.3%、24%、16.9%、8.4%。另据相关统计,北京市农民工总量2010年已超过500万,并保持以每年50万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其社会保障压力是巨大的,研究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实施也更具现实意义。

一、北京市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现状

在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北京市相继颁布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的暂行办法》《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2年,北京市人社局又下发通知,将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就养老保险看,规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分别以上年职工月最低工资的19%和8%缴纳,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费,用人单位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保险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可先行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农民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视工伤程度支付待遇。

可以看出北京市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走的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路径相同的模式。彭宅文、乔利滨(2005)将其认为是直接扩面的社会保险项目,吕学静(2008)认为北京市农民工社会保险依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路径,实行的是缴费水平低于城镇职工的“双低模式”。张瑞凯(2011)称这种模式为“独立——衔接”模式。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影响分析

一项社会保险政策的出台实施会产生一些预期的、非预期的影响,我们引入政策评估的侧面影响模型来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进行评估。

(一)对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影响

在2001年及2004年颁布了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规定后,根据2005年吕学静教授对北京城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调查显示,没有参加任何一项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占74.7%,有91.0%的受访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有82.5%的受访者没有参加城镇社会医疗保险[2],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同样很低,绝大多数农民工还没有参与到社会保险中来。而在2013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课题组的一项研究显示,城镇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只有农民工调查总体的11.5%、9.2%、42.9%,通过访谈进一步了解到,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普遍反映企业不给缴纳社会保险、不清楚如何办理、费率过高是主要原因。我们发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并没有好转,参保率仍然偏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政策处于低效运行中,政策的执行效果不容乐观。

(二)对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的侧面影响

农民工的流动模式大致可分为农村到城市、城市到农村、城市到城市等几种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对跨省区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而很难转移属于自己的统筹利益,这样,农民工只是为城镇社会保险基金做了积累的贡献却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的实惠。同时各地对农民工实施的政策不一,其缴费基数、比例有很大差别,农民工在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后难以与其他统筹区域的社会保险有效对接。即使回到农村,也难以与目前实施的“新农保”“新农合”进行合理衔接。

(三)对农民工个人的侧面影响

农民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分别以职工月最低工资、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参加,降低了农民工的参保成本,有利于真正实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由于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大多从事于家政服务、保安、快递运输等低端岗位,其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对就业稳定的农民工来说,目前的参保标准确实可以起到降低其本身参保成本的作用,但是对于那些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群体,如果按照目前实施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必然会导致其现实收入的减少,尤其是对于年轻的农民工,他们更多的愿意牺牲参保而获得更高的现实收益,从而导致了年轻农民工的参保率始终不高。

三、政策过程角度的原因分析

安德森的《公共决策》一书中将政策过程的功能活动划分为五个范畴:问题的形成、政策方案的制定、政策方案的通过、政策的实施、政策的评价[3]。借鉴国外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管这四个环节来分析农民工社会保险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制定存在不合理性

从政策制度本身来说,对在京农民工这个流动性较强的群体,制度要求的缴费费率过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累计缴费15年的门槛难以逾越,成为影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性的重要原因,目前的制度设计主要针对的仍是在京就业稳定的农民工群体,政策制定并非适合所有的农民工,那些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没有实际纳入进来。

(二)政策运行缺乏有效性

在政策的执行上看,现实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政策执行失控现象屡见不鲜[4]。政策执行受到很多外部因素影响,首先是目标团体的态度,如果社会保险政策能够增加农民工自身的利益,必然会提高政策的接受程度,反之阻碍政策执行。现阶段实施的社会保险政策在一定程度并没有被农民工普遍接受,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非有效性。另外农民工很难及时了解到有时效的政府公开信息,很难掌握到相关参保流程标准,出现政策执行的障碍。

(三)缺乏对政策的评估过程

政策评估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进一步优化政策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对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评估相当不完善甚至处于缺失的状态,评估受到较多人为因素的影响。评估的缺失意味着错失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机会,缺乏评估便不能判断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政策监管不完整

在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中,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方案难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或意外事件而不完善、被误解曲解,政策的监管就显得尤为必要。在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中,并不缺少对用人单位逃避参保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普遍缺乏效力,大大降低了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运行效率,也使农民工参保率低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四、对策建议

(一)制定适合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政策

要把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出发点真正放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的生活这一点上,综合考虑政府、企业和农民工的现实情况,同时重视相关研究机构、农民工等相关群体的意见以及实施反馈。目前分类保障仍是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对就业稳定的农民工继续推行现行制度,并逐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中;对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建立低费率的过渡性的社会保险,同时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

(二)增强政策执行的强度和效率

要着力解决农民工最迫切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问题,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中来,逐步解决养老保障。此外,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人力资源以及信息资源投入,建立农民工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工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提供沟通途径,并通过管理信息化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

(三)拓宽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评估渠道

我国对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评估仍处于缺失状态,一项政策的出台难以通过评估机制来发现问题并提出有效的优化方案,公众参与政策的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的关注与重视也会影响政策的评估。要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公共宣传,拓宽评估的渠道,让更多的农民工参与到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中来。

(四)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的监控机制

健全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并用法律规范政策过程和制度程序,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逃避参保的用人单位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罚。另外加强社会监督也是政策监控的重要手段,广开监督渠道,通过信息反馈保证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王瑞祥.政策评估理论、模型与方法[J].预测,2003年第3期.

[2]吕学静.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与思考——以对北京市部分城区农民工的调查为例[J].学习论坛,2005年第12期.

[3]潘毅,高岭.中美公共政策评估系统比较及启示[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4]尹炜.公共政策分析视角下的进城农民工就业促进问题研究[D].陕西:西北大学,2011.

[5]吕学静,王增民.对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的评估[J].劳动保障世界,2008年第2期.

[6]彭宅文,乔利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困境与出路——政策分析的视角[J].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第5篇

论文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 受教育现状 管理问题

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紧迫性

就我国目前现状来说,我国的教育事业在社会进程的带动下,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效,但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工作,却仍旧远远跟不上时代的要求。这是我国现今国情的局限性所规定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生活节奏也紧随之而加快,城市流动人口也愈来愈多,这其中有许多是农民工所组成的团体,这固然给城市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推助力,却也使得我国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了。农民工在进城为城市建设工作奉献出自己的一分力的时候,往往却忽略了子女的受教育情况和管理问题:有的农民工把子女留在农村,却没有尽到父母应尽的义务,整日忙于工作线上,对子女的生活没有足够的了解。有的农民工把子女带进城里后,面对着日趋加快的生活节奏以及愈来愈大的生活压力,也没有顾及到子女的受教育情况,对其的管理也仅仅是停在表面,并没有深入地了解子女的内心动态,使得农民工子女往往在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的同时,也养成了许多的陋习。之所以会造成这一现象,固然有农民工自身教育意识不高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对农民工的保障体系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完善空间,致使农民工在没有足够的资金对子女进行教育投入的同时,也缺乏对子女进行管理的时间。

我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以实质性的措施鼓励农民工让子女入学。从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出发,承担起对农民工子女入城后的教育工作,督促农民工对子女的管理。这就意味着在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时候,应该予以农民工一定的空间与一系列的保障措施,让农民工在没有后顾之忧的前提下,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进程。

二、以贵阳市为例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及其管理问题

以贵阳市为例,我们对贵阳市某小学去年九月份入学的36个农民工子女以及其他在校的农民工子女进行了调查,去年九月份入学的36个农民工子女是主要的调查对象。从这里,我们从入学年限入手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分类,让调查更具代表性。

我们从调查中得知,农民工子女在入城后受教育情况普遍得到改善,但在家庭教育及监护人管理方面,却仍有待解决。农民工子女的监护人往往疲于奔命,在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仍未得到显著改善、教育成本对农民工来说仍是巨大负担的今天,农民工在为子女挣钱上学的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管理。同时,由于农村的计划生育落实的情况并不理想,农民工由于仍未能够完全摆脱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又往往有“重男轻女”的倾向,一个家庭往往有三四个小孩却只让一两个男孩子去上学。这归根到底,仍旧是对农民工子女的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所引发的后果。

同时,通过调查,我们也得知了在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往往也有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过程,下面我们进行举例分析:

例1:

小张是去年九月份入学的三年级学生,他是典型的转学生,在转学过后的半年里,他并不习惯于城里的教育现状,他的同学们往往也不愿意和他玩,在他主动与同学交流的过程中,同学们常常带有不屑的语气,这让他深受困扰。而父母常常不在家,即使在家也没有过问过他在学校的事情,一味只看重他的学习成绩,一旦出现下滑的现象,轻则责备,重则打骂,这也给他的童年带来了不小的阴影。但是,他同时也表示城市的教学质量和配套设施确实比农村的好得多,很羡慕城里的孩子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这都是现今农民工受教育的普遍性问题,在现今城市节奏不断加快的现状底下,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诸如上述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小张一个人的问题,更是全社会发展教育、感恩农民工对国家贡献、缩短贫富差距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三、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和管理问题的思考

(一)农民工子女上学以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在评优奖励、人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二)农民工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要达到当地水平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负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这一工作纳人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受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人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受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定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机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进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第6篇

[关键词]农民工;培训;劳动力;资源;强市

中国分类号:F404.1

农民工培训工作是我国农村城镇化,城市化过程的重要一环,随着新农村建设,村庄合并,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到城市工作,他们在城市工作中遇到的重要的问题是如果工作,和做怎样的工作的问题,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通过近几年的培训,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但是在培训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思考。

一、农民工培训的历史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大批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南方工作。当时,由于政策的限制和经济的困难,许多农民是空着两手去的南方,在外面打工的日子里,有些聪明好学的青年,把自己辛苦挣来的钱投入到学技术,学本领当中,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创业成功,成为新城市人,过上了体面的城市生活,融入了城市,成为南方一些城市的新市民。也有些把辛苦挣得钱带回家乡,在家乡创业发展,取得成功。

不管怎样,在城市工作需要技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于是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家电维修培训班、缝纫机培训班、打字培训班、电脑培训班、装潢培训班,车床培训班,电工焊工培训班等等,都曾经很火爆,各类的培训班的小广告贴满了大街小巷。吸引了大批青年来学习。一大批的私人培训机构,培训学校也是这这样的环境背景之下得到了发展。

二、农民工培训的变化

我国每年有大批的适龄青年,从学校来到社会,他们怀着对城市的渴望来寻找工作,而真的到了工作岗位,可能才发现,当初在学校所学习的文化知识,与他们工作需要的知识技能之间有很大的差距,所以进入城市之后,才发现只能从事二、三产业中简单的初级工作,承担城市中的脏、苦、累、危险等一些岗位的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活力,繁荣了社会经济。但是,一旦几年打工经历以后,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阅历增加,渴望经济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工作环境的改善,想融入社会,在城市生活,这就迫使他们必须面对自身知识缺乏,技能不足,不能适应更高层次的工作的岗位要求的困境。希望能提高技能。

三、农民工培训中的难题

1、培训主体不足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农民工培训的相关政策来支持对进城务工的人员培训,但是农民工培训的问题并不简单,当前我市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多数在外出务工,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时节才回家省亲休假,根本上无暇参与市里举行的相关技艺培训,在家的都是些老人、小孩和妇女,有培训愿望和需求的人员很少,加上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缺少寻找新常识、新技能的盼望,因此实践参与培训的农民不多,成班培训的难度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效果也不能明显的出现。

2、参加积极性不高

这几年,我校为农民工办了很多免费的培训班却老是‘叫好不叫座’,农民工对培训的看法还不到位,积极性不高,自动参加培训的认识淡漠,动员来参加培训的农民学习的积极性不是很高,深入学习的难度较大,没有尝到培训给他们带来的甜头。而作为企业培训方面,关注的更多是自己的生产,管理问题,积极性不高,没有和职业学校进入深层次的合作,因而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

3、培训安排不当

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很多部门都在抓,有人社、教育、农委、工会等部门都从各自的单位安排,开展了乡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为培训乡村劳动力做了很多工作,但各部分之间各自为营、职责不明、本能机能穿插、机制不活,不足需要的联接和共同,没有构成合力,培训结果没有很好的安排,学员培训结束后对工作安排不是很满意。结果是一方面糜费了很多的人力、财力、物力,一些农民培训后仍能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另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又难以招到合适岗位的员工。这就是所谓的“就业难、招工难”两难的场面。

四、农民工培训的思考

1、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必要性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提升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必须进行岗位培训,这样可以使劳动者节约大量的精力、时间和金钱。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个人的经济收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经济总量非常可观,但人均经济占有量任然处于中等阶段,这也迫切需要我国在科技、教育、资源、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深化内涵,做好做细,在国际竞争中不断提高,使国民收入,经济效益都能有一个明显的提升,早日进入发达社会行列,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

(1)开展农民工培训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与新农村建设。

当前,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是最关键的一环。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在市一级组建劳动力资源开发领导机构,统筹城乡社会劳动力培训、就业机构的管理,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各个行业、企业都应该与人社部门的培训管理机构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教育部门的职成科也要切实开展职业教育和成人培训工作的督导和安排,与人社部门相互配合,在初,高中的毕业年级开展职业技能的免费培训,加强相应的宣传效果。引导农民在学校期间就明白,学习的意义和社会培训的作用。工作时能积极参与培训,利用培训提高技能,找到满意工作。

(2)开展农民工培训有利于满足农民工群体变化的需要。

现阶段的农民工大多为独生子女,80、90后,思想活跃,接受外界的影响较强,改变生存现状的愿望十分强烈,有继续接受培训教育的意愿。为了实现长期稳定的就业,他们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将越来越高,这为农民工培训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开展农民工培训有利于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

自2008年短暂的全球金融危机过后,“民工荒”现象越演越烈,尤其是长三角地区,近几年来随着我市成为长三角产业转移承接的重要城市,进驻了大量的企业,随着规划、基建、设备购买等前期工作的落幕,这两年纷纷投入生产。由于生产设备更新,原有的农民工技能很难适应新设备对人才的需求。

2、大力构建新形势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农民工培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农民工培训原则上应当遵循“政府统筹、行业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构建以政府牵头,企业、教育部门、培训机构以及其它社会力量等各司其职的完善的农民工培训体系,只有如此才能实现农民工培训整体实效的提升。

(1)加大政府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筹力度

农民工培训工作需要政府高度关注与综合协调,各级地方政府要制订关于农民工培训的方案及政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及工作进展程度。政府不需要直接参与农民工的培训事业,主要在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检查,对农民工培训管理机构的调整和职责分配,对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制度的规范,以及财政投入与配置这五个方面着手,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引导扶持和宏观调控。

(2)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在岗培训

企业是对农民工进行使用与培训的重要载体。企业在农民工培训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能认真贯彻地方政府制订的各种培训政策,并能主动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确保培训安全到位;二是农民工上岗前,企业要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对岗位所需要的技能培训与企业的规章制度培训等等,通过培训确保农民工尽快上岗,为企业创造财富;三是对已上岗的农民工,企业要根据单位发展的需要,经常组织在岗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巩固并提高企业生产技术力量。四是企业应当提供农民工培训的企业环境,企业要合理安排农民工工作与培训时间、分担培训经费等。

(3)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

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是组织农民工实施培训的重要平台。培训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学校类教育培训系统和企业类教育培训系统。学校类教育培训系统主要是指各类职校和技校、各种培训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政府规划以及农民工自身的需求开设课程,编写适合农民工的教学大纲,并对培训的师资、设备、场地等进行合理的配置,达到培训质量的最优化。其次,对培训需求进行调查。配合当地政府制定培训计划,随时调整培训方案。另外,社会公众、新闻媒介等其它社会力量是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要监督者和协助者,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们能够有效监督政府、企业培训机构,能够协助相关部门营造农民工培训的环境。

3、大力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改进措施

当前,随着各地经济形势和就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民工群体自身条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是实现农民工长远发展的根本措施。农民工培训不仅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开发,更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1)要充分激发农民工主动参培的积极性

由于存在“民工荒”,当前农民工普遍存在的无技能也能工作的就业观念,主动参培的意识严重缺乏,尤其是刚走出校门的初高中毕业生。各类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也普遍感到培训生源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苦脏累的技能培训生源更为缺乏。因此,当前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最关键的是要端正农民工的培训观念,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各个单位在招工,各个学校毕业学生和各个市民聚集区,社区,乡镇办事部门都要有人社部门的宣传材料,要让国家的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把就业培训工作普及到全市的各个村镇,社区,形成一个就业要培训,转岗要培训的良性机制。典型引路、案例说法等多途径,宣传参加培训教育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农民工直接参与、亲身体验、充分感受,方可让他们充分理解参培的优势,从而激发他们主动参培的积极性。

(2)要充分把握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针对性

技能培训不仅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也要适应农民工能力现状。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类社会培训机构首先要对当前农民工的能力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农民工的能力期望,同时要掌握新形势下社会和企业实际,分析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农民工技能的需求,从而动态掌握农民工能力缺口和企业的需求缺口,只有把握二者缺口相结合的培训,才能确保农民工参加培训后能及时上岗,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财富,才能真正保证新形势下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3)要充分把握农民工培训方式的灵活性

目前,农民工渴望改变生存现状的动力与当前就业压力并存。各类职业学校及技能培训机构应该遵循农民工追寻就业机会和更高生活层次的原则,以灵活多样且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培训方式,将新的、更高级的技能传授给农民工,尤其是要做好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对新生农民工可以采取边培训边实习的办法,满足新生劳动力就业与培训的双重需求;对在岗农民工可利用晚上和休息日的时间,在不影响农民工工作的前题下,做好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只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培训效果才显现。

(4)把农民工培训方式做到源头

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及辍学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工作,组织初三毕业生在假期进行岗位、技能方面的学习教育,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开设就业技能方面的课程,让学生明白学习技能与就业的关系,减少盲目外出形成的资源性浪费,对高三毕业生组织免费的科学、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引导学生在升入高校或进入社会前了解技能培训的作用,在需要工作或者改换工作时能想到参加技能培训。

(5)做好培训内容的更新和数字化

第7篇

关键词:多元化 农民工 劳资纠纷 解决机制

近年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进城务工,为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推动了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但是农民工的很多权益并未得到真正的保障,政府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还存在着众多的问题,其中劳资纠纷问题就是重要的一个。解决农民工劳资问题,既是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保障我国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现状

1、工资收入水平低,拖欠现象严重。作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民工的收入却是非常的微薄,据调查,大部分农民工的工作时间长,工资收入却很低,他们每天工作时间大约都在十小时以上,规定工作时间在八小时的仅占12.7%左右,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企业不断克扣农民工工资,经常出现工资拖欠的现象,多数农民工表示对自己的现状不满,认为自己工作强度大,但是工资水平与工作强度并不符合,政府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农民工的薪资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条件,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2、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差。大多数的农民工没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从农村到城市之后,其住宿问题和饮食问题都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很多农民工都是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住宿条件极差,临时工棚不仅脏乱,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其饮食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当给予改善。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低,对科学技术的掌握有限,从事的劳动大多是体力工作,这就决定了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差,受灰尘、噪音等的影响大,国家和各单位必须将这一问题重视起来,给予一定资金上的支持,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使他们在离乡背井的条件下也能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注。

3、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低,维权意识淡薄。大多数进城的农民工都属于生活比较贫困,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什么一技之长的人,他们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头脑中没有什么法律常识,维权意识淡薄,加上国家对于农民工的保障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缺乏有效的劳动监察制度和法律保障制度,这样就造成了农民工很难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现状,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民工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农民工树立起自我维权的意识,在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4、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国相关法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劳资纠纷问题的到解决,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局限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法规体制的构架使得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解决的时间过久,加大了解决纠纷的成本,一起农民工劳资纠纷的解决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费时费力,对于收入本来就很微薄的农民工来说,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很多农民工因为不想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放弃了自己对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

二、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解决机制的建立健全措施

1、国家要改革解决机制的构建,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很大程度是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建立快速高效的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建立起一个快速有效的立案、审理和执行诉讼机制,加强对农工制定有效的法律保障,在短时间内为农民工解决劳资纠纷问题,节省农民工在诉讼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特别是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起来,及时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

2、制定相应措施,保障农民工的个人权利。一直以来,农民工在劳资纠纷问题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用工单位处于优势和主导地位,很多的出资方就会利用自己的这一优势地位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指出,一定要做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手段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的办理要简化程序,尽量在短时间内进行办理,同时,政府应当积极加强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的能力。

3、关注弱势群体,建立绿色通道。要想过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劳资纠纷问题,国家必须制定相应的法规法规,规范各企业在征用农民工问题上的各种行为,建立农民工仲裁申诉的绿色通道,使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地得到办理解决,对于有争议的农民工问题,应当快立快审,及时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应当免除对农民工费用的收取,从保护农民工利益的角度出发,贯彻《劳动法》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精神,及时解决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保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得到政府的保护。

4、做好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政府需要制定有关条例积极引导有关行政机关和协会积极引导法律从业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到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中来,对农民工的劳资纠纷问题进行积极的协调调节工作,鼓励法律从业人员积极接受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案件,在收费问题上尽量免除或减少对农民工的费用接受,政府应当加大对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促进法律人员积极投身到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的法律援助工作中,为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5、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体系。农民工的工作大都流动性强,根据这一特点,国家应当制定流动性的社会保障体制,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各级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劳动合同制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得监督指导,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对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进行教育宣传,加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给予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强化执法力度,及时解决农民工劳资纠纷等各种现实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真正以农民工为保护对象的法律体系,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结语: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农民工对城镇化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是国民经济快速进步的重要推动力,是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力量,但是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必须引起政府和各企业的足够重视,确保农民工付出的努力与其所获得的利益能成正比,制定有关条例积极引导有关行政机关和协会积极引导法律从业人员及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到农民工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中来,贯彻《劳动法》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各项规定,及时解决农民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为构建和谐社会再添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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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农民工群体;沈阳制造业;素质状况;需求状况

[中图分类号]C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11-0060-02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也是带动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核心力量。作为制造业中的关键要素――产业工人日益成为社会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中,产业工人队伍的人员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农民工日趋成为产业工人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到2003年底,农民工在全国制造业中的比例已高达66.2%。以制造业为主体产业的辽宁沈阳是全国制造业的重要基地,其制造业的规模壮大可以说是与制造业中农民工队伍的成长相伴而行的。然而近些年来,农民工队伍的成长变化与制造业发展的整体要求不相适应,出现了供求错位现象。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农民工现状的认识和对沈阳制造业总体发展状况的把握。同时也有助于改善农民工现实状况与制造业间的不协调现象,进而制定出有效促进农民工与制造业和谐共进的政策。

一、农民工群体现状与沈阳制造业需求之间的错位表现

近年来,沈阳市对农民工的需求总量逐年增加,预计到2010年需求总量将达200万人以上。进沈城求职的农民工数量也有增无减,从总量上看供求矛盾并不突出,然而制造业中许多行业仍存在求职短缺状况。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状况与制造业需求之间的错位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与制造业要求高学历之间的错位。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曾对11个省份的农民工教育程度进行了统计分析。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中初中未毕业的约占45%,初中毕业但没有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约占33%,只有12.7%的接受过进城打工所需的某些技能培训。然而从沈阳目前企业招聘人员条件来看,大多数制造业招工条件都要求“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约有30%的企业还要求“中专或高中以上”。农民工低文化程度与岗位高文化要求形成了明显的错位。

第二,农民工职业劳动技能缺乏与制造业普遍需要高技术人员之间的错位。从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应状况来看,农民工普遍缺乏职业劳动技能。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2006年10月的《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显示,49.80%的农民工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68.75%的农民工没有任何专业技术。沈阳作为拉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引擎的关键城市,是以沈阳机床集团、北方重工等大中型规模的装备制造业发展为主体的城市。而作为主要制造机器的装备制造业,其生产的质量、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其他产业的生产规模、发展方向和速度。因此,这一行业对生产一线工人的技术水平要求非常高,这与绝大部分农民工几乎没有任何职业劳动技能形成了鲜明的错位。

第三,农民工就业队伍更新过快与制造业需要一支成熟、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之间的错位。目前沈阳农民工队伍较为庞大,到2007年沈阳市农民工总量约110万人,且每年呈现递增趋势,但是队伍的稳定性不强。据有关部门统计,农民工队伍平均每3至4年就更新一次,能够稳定务工5年以上者不到总量的10%。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植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使许多外出打工的年轻农民工群体更愿意选择在城市学到技术后回家创业,这加快了农民工更迭的速度。一般而言,制造业技术人才一般要通过在单位较长时间的工作学习才能获得,而农民工队伍更新过快很难使制造业在农民工队伍中分流出一支成熟、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

第四,劳动者对自身利益、前途追求与企业用人方式之间的错位。随着社会整体的不断向前发展,农民工队伍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队伍越来越年轻化,通过对有关制造企业的管理层调查,目前沈阳市制造业农民工以80后为主体,这一代农民工较前一代农民工显著特点是不再为谋生而进城务工,更多是为谋求发展,为学到一技之长而进城求职。因此,农民工对自我利益、前途的追求和对平等对待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要高于对工资的要求。但是沈阳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私人企业用人观念并未转变,继续沿用过去那种掠夺式的使用和缺乏人性的管理方式。因此,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宁愿在等待中寻找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就业机会也不愿接受违背意愿的工作岗位。2009年沈阳劳动力市场招聘会为农民工提供的3800多个岗位中,仍然有2000多个岗位没能招到合适的人。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的用人方式使农民工不愿接受。

二、对错位原因的深层思考

农民工群体的供应现状与制造业需求之间的错位并非是一种暂时的、偶然的现象。这种现象背后的深层根源是相关制度供给不足,具体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重视不够,导致部分农民工天生失去受教育的良好机会。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处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系之中,这使得城乡居民在接受教育方面存在场域区隔,政府对农村的教育投资远远低于城市,直接导致了农村校舍、师资、教育设备等缺乏,使许多家庭贫困的农村孩子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也做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和努力。如2001年开始,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实施“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可是在效果上,除了农村教师工资得到一些改善之外,农村基础教育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有4.2亿,其中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7.3%,大专以上仅占0.6%。

第二,企业和社会对技能培训重视程度不够,使农民工失去后天接受培训的机会。技术性民工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经过专业职业学校培训,二是企业自身培养。职业学校由于受到“轻视技工”的落后观念影响,近年来普遍陷入逐年萎缩的困境。“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到2005年,职业教育所占比例从原来的58%下滑到38%,仅在2002年,全国各地就停办了大约600所技校。”这意味着,技工学校对企业的人才支撑受到严重削弱。从企业自身培养技工人才状况来看,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前些年主要凭借廉价劳动力资本取得竞争优势,而很少考虑到技术升级,这使得农民工无法通过“干中学”获得真正技术。同时,大部分企业都不愿从有限的收入中抽出资金对民工进行技术培

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表明,被调查企业中一半以上的企业用于技术工人培训的费用不到职工教育经费的20%,在培训经费难到位情况下,民工根本不可能通过培训这一途径获得技术提高。这导致技术人才储备严重不足,当企业生产扩张和技术发展需求技术型工人时,农民工技术不足的问题立刻暴露出来。

第三,户籍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使农民工难以真正融入城市。造成农民工队伍更新过快,不能在城市长期定居的根本原因就是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即农民工只有农村户口,没有城镇户口,只能非农化,不能城镇化。然而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农民工无法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因为中国户籍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户籍制度,而是一个以户籍制度为中心,包括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城市居民身份与权利的制度。这一问题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就业难、居住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一些列问题。从而导致农民工无法形成一支稳定的队伍。为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2006年沈阳市根据辽宁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的通知》,放宽了对农民工进城的户籍限制。如在政策上允许农民工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具有所有权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住房;可以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和在同一居住地赡养的老人的户口,迁移到就业和居住的城市。这些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的机会,但是通过购买或受赠、继承等途径获得住房的农民工所占比例非常小,因此,绝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无法拥有城市户籍。

三、对策与建议

农民工群体的供应现状与制造业需求之间的错位已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制度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一重大问题,必须从制度和根源层次上来把握,这样才能促进制造业与农民工的和谐发展。

第一,建立合理户籍制度体系,使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我国传统的户籍制度等基本制度有违于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阻碍资源有效配置;影响工业化进程;阻隔劳动力空间转移。因此,只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才能消除劳动力城乡转移的人为障碍,为建立一种平等、自由竞争的劳动力供求机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第二,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使农民工的职业发展与制造业发展要求接轨。其一,政府要加强对民办高校、职校、技校的扶植,针对农民工的实际需求采取分批轮训方式,加强对农民工系统性、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现代化知识的学习。在形式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或资金扶植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培训服务。其二,用人单位要担负起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人力资本的竞争要明显优越于物质资本的竞争,而企业单位“只使用,不培养”劳动力使用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习惯模式。已经造成技工人才“断层”。因此,企业只有通过自身加强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才能获得企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