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8 15:54: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保险市场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
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县地处湖南中部,资水中游,雪峰山东南麓,东邻涟源、冷水江市,南连新邵、隆回县,西接溆浦,北界安化。辖区总面积3642平方公里,辖29个乡镇、林场、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142个行政村,人口134万。*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气候温和,环境宜人,素有“湘中宝地”之称。
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市场分布广,传统的集贸市场遍布全县各乡镇,但我县经济较为落后,各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散乱、设施陈旧、功能不全,难以很好地发挥作用。近年来,我县抓住国家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等政策的大好时机,对农村市场进行改造和规范,使市场功能不断提高,方便了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情况
2009年度我县共建标准化农家店330家,其中湖南资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建农资农家店70家,*县日盛商都建日用品农家店120家,娄底市天客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建日用品农家店140家,资丰种业改造配送中心1个。我县从2006年开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我县已有2家承办企业,已建标准化农家店495家,其中农资农家店195家,日用品农家店300家,农资配送中心1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已覆盖全县29个乡镇(林场、办事处)的405个行政村,乡镇覆盖率为100%,行政村覆盖率为35.4%,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实施这一工程,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农家店经营效益稳步增长;承办企业参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销售网络进一步扩大,农村市场份额逐步提高。如湖南资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总额21000万元,其中农家店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比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增长了30%。“万村千乡”农家店建设带动社会投资1600余万元,吸纳社会就业1400多个岗位,为改善我县农村消费环境、繁荣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增加社会就业起了很好的作用。
(二)家电下乡工作情况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我县自2008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已取得一定成效。至2009年底,全县共备案家电网点201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1626台(件),实现销售额6619万元。已补贴到位资金888.5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8.9%。全县共备案汽摩网点10个,汽摩下乡产品兑付财政补贴16184台,兑付补贴资金1542.5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9%。2009年国家财政支持家电汽摩下乡网络建设项目43个,财政支持资金60万元。
(三)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情况
从2006年开始,我县积极争取国家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我县乡镇农贸市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逐步取缔马路市场。现已对我县文田、天门、吉庆、曹家、白溪等乡镇的5个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改造,2009年又对县城的城南市场进行了改造升级,科头、田坪等2个集贸市场的改造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这些市场的改造升级对搞活当地经济,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繁荣我县城乡集市贸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农村市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各级市场已成为促进物流、信息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连接城乡之间、产需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但是,我县市场体系还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现有布局不尽合理,市场建设规划滞后
市场建设布局不尽合理,乡镇市场功能不配套,与我县快速发展经济社会还有一定距离。
(二)市场基础设施薄弱,难以满足入市者需要
我县各级市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层次低、功能不配套,市场已难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有待升级改造。同时市场配套设施落后,尤其缺乏贮藏保鲜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严重制约现代交易方式的进入。
(三)资金筹措较为困难,市场建设举步维艰
市场建设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涉及土地征用、市场设计、项目施工、设施配套等,投资大回报低,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已建市场由于后续投入不足,导致设施老化,功能萎缩等一系列问题。
(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还存在诸多不足
一是农家店网点分布不平衡。承办企业选布农家店时,对经济条件好的乡村多布,造成农家店的覆盖率不均衡。
二是“万村千乡”一网多用的功能基本上没有发挥。
三是因资金、土地和政策等原因,致使配送中心建设严重滞后。
四是农家店连锁配送率、店容店貌、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家电下乡监管难度大。
四、2010年市场建设规划
针对我县农村市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010年我县的市场建设工作主要是继续抓好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马路市场的整顿、新农村示范店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双百市场工程”的要求,建设1家综合农产品批发大市场(西河广益农贸市场)。
(二)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加快乡镇集市升级改造。2010年争取改造2家基础设施薄弱、功能不全的乡镇集贸市场。
(三)继续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推动乡镇农村商业网点从乡镇中心区向边缘区农村扩展。全年争取新建或改造农家店550家,建设配送中心2家。进一步完善乡镇市场网络建设,丰富农村商业网点。
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我国为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一种探索,也是一项重要的惠农举措。本文以常熟市虞山镇为例,探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常熟;调查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村老人收入微薄,远远低于城市老人的收入,但是农村贫困发生率大大高于城市。因而,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广大农民有着迫切的需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关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全局,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对于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相对于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在部分农村地区推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简称“老农保”)来说的。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2009年新农保的试点覆盖全国10%的县、市,今后一段时间,将在全国普遍推行,按照中央的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江苏省常熟市位于长三角经济带,沿海经济发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的体系内容和政策措施还处于不断完善阶段。本文将常熟市虞山镇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式调查等方式,归纳总结新农保在虞山镇的实施现状,明确虞山镇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图探索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农保的实施现状
根据研究需要,笔者走访虞山镇10个行政村,共发放500份问卷,获得有效问卷458 份。男性275 人,占60%,女性183人,占40%;年龄结构以中老年为主,20~40岁128人,占28%,40~60岁245人,占53%,60以上85人,占19%;学历以初中以下居多,未受过教育的113 人,占25%,小学以下185 人,占40%,初中107人,占23%,高中及中专45人,占9%,大专及以上8人,占3%。
问卷主要从参保的范围、养老金筹集层面来调查新农保的实施现状,分析虞山镇农村居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程度,参保实际情况,以及在新农保实施后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情况,并且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农村居民的参保率
根据调查显示,虞山镇新农保的参保人数达到了95%,说明新农保政策符合广大农村居民的利益。但仍有4%的调查对象没有参保,其中一部分人对本村有无相关政策并不了解,另一部分青年农民居多,认为目前参保为时尚早。对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关注这一部分人,调查分析其不愿意参保的原因,使新农保能够得到更多农村居民的认可。
2.农村居民对新农保政策的满意度
根据调查显示,60%的调查对象对新农保政策表示满意,这表明了新农保政策是一项重大的惠农举措。但是调查结果显示仍有38%的调查对象不满意新农保政策,至于不满意的原因,调查显示,42%的调查对象不满意的原因是不能准确知道未来能获得多少钱,20%的人认为新农保不能保障老年生活,38%的人认为集体补贴太少,个人缴费能力不足。由此可见,虞山镇农村居民对新农保不满意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不了解政策以及不确定该政策的稳定性。
3.农村居民参保后生活改善情况
调查显示,75%的调查对象认为新农保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但同时又25%的人认为此政策对改善他们的生活意义不大,主要是因为养老金金额较少,程序繁琐。
4.养老金的筹集方式
根据调查显示,新农保资金筹集来源主要是个人缴纳,占到80%,其次才是政府和村里筹集资金。可见,新农保主要以个人缴纳为主的筹集方式,加重了农村农民的负担。
5.新农保的执行情况
通过调查发现,58%的调查对象对村委会的执行力表示满意,但还有42%的农民认为村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及时宣传通知以及未按时发放养老金。
二、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新农保是一项新制度,常熟作为试点城市,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再加上其他客观原因,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居民对新农保认识不足
根据调查显示,74%的农村居民对新农保政策比较了解,但是还存在18%的人对新农保不太理解,5%的人表示非常了解,3%的人表示完全不了解。通过分析发现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是由于农户自身文化水平限制,导致部分农户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不理解;第二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新农保的宣传工作上存在诸多未到位之处。正是由于“新农保”宣传不够,导致部分农户对“新农保”政策理解不透,直接影响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一方面,他们担心现在“新农保”政策还在试点阶段,政策不稳定,自己的利益会不会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农户担心现在所缴纳的费用和以后能享受的养老金不相符,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政策实施过程中,除了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的力度尚不够,一些青年农民对新农保保持怀疑态度,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对新农保关心程度不够。
2.新农保保障水平偏低
国家规定: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从调查情况来看,80%以上的农村居民选择了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地方政府补贴30元。新农保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的积累。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比,是一种低保障、低缴费水平的个人储蓄计划。在调查中发现,尽管有95%的农民选择参保,但是其中很多人更相信自己存钱养老以及子女养老,这说明农民对政府的信赖程度还不高。
3.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
在新农保出台之前,已经有一系列的保障政策,包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等。调查发现近50%的农民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0%的农村老人被子女接到城市供养,并参加和享受了当地的社会保障。如果这两类人群再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对于其他农民就不够公平。在新农保实施过程中,我们还发现有一类问题,部分农民工返乡后,他在城市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农保衔接出现问题,农民工离开农村进城后,其在农村参加的新农保又该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这些都要认真考虑。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农村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在养老金发放中也存在着不少实际困难。
三、完善新农保的建议
通过对虞山镇当地农村居民的调查研究,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但大的政策环境和整体趋势是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要解决上述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覆盖面
虽然村民参保率较高,但是对新农保的认识不足,政府宣传力度不到位,仍然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村民对新农保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从而产生各种顾虑,甚至不敢贸然参保。因此,对于政府来说,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新农保宣传力度,是很重要的。更多的村民喜欢通过电视广播媒体宣传和理解新农保的人现身宣传,政府要着重于此,把政策讲透,好处讲明,打消观望群众的疑虑,真正解除村民的思想顾忌。相关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如通过电视、广播开辟专栏宣传、利用网络宣传、深入基层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示范,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进而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
2.强化政府职能,加大资金投入
新农保虽以个人缴费为主,但如果政府能够加大资金的投入,减少农民负担,不仅会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还可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赖程度,以便更好的官民合作。常熟市处于长三角经济带,经济发达,地方政府有能力对农民进行补贴。这就要求地方落实责任,更加注重农村养老问题,将对新农保的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针对参保水平偏低的对象实行灵活的缴费模式,满足各个层次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常熟作为试点县,更要规范各种操作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农民对新农保的认同,赢得农民的拥护与支持。
3.建立新农保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制度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大量流入城市,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在所难免。因此,新农保政策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做好衔接,以相互转移。对于新农保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可以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纳入新农保中,由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的对接,首先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新农保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提供技术平台,可以将回乡发展的农民工的城保的缴费纳入新农保的个人账户。政府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解决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广大农村居民谋福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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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保险;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8—108 —02
一、引言
农村保险市场是保险市场中的一种特殊保险产品市场,是农村保险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关于什么是农村保险,要从农业保险说起。狭义的农业保险仅指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而广义的农业保险则将涉及到农村各个方面的保险,如农民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建房险、农机具保险和涉农企业在各个经营环节上的保险等都纳入到大农险的范围之内。即农村保险基本等同于广义上的农业保险。
二、目前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问题分析
(一)传统价值观念使得农民的保险意识相对较淡薄
我国农民一旦遭遇各种风险往往只是注重在家庭内部分担,这与我国独特的家庭家族为核心、风险自御的传统观念有很大关系。以养老为例,在我国广大农村很多农民仍然笃信“养儿防老”。这些传统观念与今天保险业所具有的防范风险、转移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共担风险的特性是相矛盾的。
另一方面,由于保险知识的缺乏,有些农民对保险这种新生的事物既不了解也不想了解,外加一些保险人的违规经营,导致农民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不信任保险公司。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支付能力较差
虽然我国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从总体上来看收入水平仍然不高。据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村人均收入不及城市人均收入的 1/3[1]。而东部较发达地区农村人均收入都较高,这样绝大部分农村人均收入更低,购买保险产品对于他们来说仍是奢侈的消费。
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在我国,农民对于信用社、银行的信任度与熟悉度要远远大于保险公司。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民保险业务发展相对滞后。
(三)保险产品单一,适应不了农村市场的需求
近年来,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很快,但目前的产品设计和开发主要定位于城镇市场,专为农村设计的保险产品很少,针对性也不强。有些险种条款内容陈旧,风险责任较小,而且一些条款中的投保条件、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缺乏灵活性,导致很多农民很难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其需求的险种,这样百姓自然不热衷。
(四)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阻碍了农村保险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保险主体也在逐渐增多,农村保险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但少数保险机构及其个别员工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出现了急功近利、误导客户的不端行为。尤其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型民营股份保险公司,也往往是仓促上阵,营销人员素质较差,故意夸大产品功能,极大地扰乱了农村市场,挫伤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为农村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设置了障碍。
(五)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
首先,我国现有的关于保险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还不能有效覆盖整个农村保险市场,不能充分发挥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规范作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制环境较差。
其次,政府对农村保险的扶持力度不够。对于农村保险,尤其是支持农业保险的各项优惠政策,如免除农业保险的各项赋税、对于农民购买保险给予相关补贴等政策尚未出台,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2]。
三、我国农村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宏观方面的对策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使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并借鉴国内外经验,创新保险业务。要重点开发一些保费负担少,具有基本保障的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农村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要做到这一点,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机制。要降低经营成本,农村保险“入乡随俗”,农村金融机构是销售保险产品的主要力量,保险公司应建立与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伙伴关系以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的覆盖面和规模效应。
2、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法规。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关于农村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农村保险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是发展农村保险的首要环节,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避免因法制缺失给农村保险带来的诸多困难,促进农村保险的规范化发展。
3、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同业之间的良性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要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经营不符合规范,不能诚信经营的公司及个人应给于应有的惩罚。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后,要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就是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同时,加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监管,也为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的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市场其他参与主体的正当利益,以提高农村居民对保险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二)微观方面的对策
1、保险公司方面
【关键词】农村 商业保险 发展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1.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2.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
3.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1.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要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2.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3.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
三、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1.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入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
2.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
3.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险种;保费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 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 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农村商业保险甚至没有涉及。但是单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满足救灾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1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 。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 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 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 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 缺乏灵活性, 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 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 针对性不强。
1.2 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 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 当灾害来临的时候, 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 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 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 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 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 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 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 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 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 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 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
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2.2 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 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 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 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 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 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 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 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 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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