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1 0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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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人民币“走出去”渠道
为拓宽境内人民币资金双向流动渠道,便利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境外证券投资活动,央行日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QDII即RMB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境内人民币将可以RQDII的形式投资境外人民币计价资本市场,且与QDII额度的审批制不同,RQDII将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简单说,RQDII是指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金融机构,其所涉及的金融机构仍将延续目前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下的四类机构,即基金系、券商系、银行系、保险系。RQDII与QDII的区别主要体现在RQDII以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人民币计价产品。
《通知》规定,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这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购买境外人民币产品。
市场普遍认为,此举意在拓宽人民币资金双向流动渠道,便利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中澳两国金融合作也有了新的进展,RQFII试点地区扩大至澳大利亚。中国人民银行于11月17日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签署了在澳大利亚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澳大利亚,初期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之后,将确定悉尼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央行表示,上述安排标志着中澳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澳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步伐正加速推进。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近30个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达到7400亿元人民币。
境外人民币计价产品迎机会
RQDII与11月17日正式“鸣锣”的沪港通一道,是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重大事件。“这是与17日开通的沪港通配套的措施。”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对港股市场的开放,实际上是对全球的开放,香港股市英美投资者近半。
刘英认为,这标志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提速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加速。沪港通17日正式启动,香港金管局宣布同日起取消香港居民每日兑换人民币2万元的限额。香港居民的人民币现钞兑换和银行对香港居民的人民币贷款和融资限制亦将不再适用。
此外,央行还在研究推出QDR机制。未来境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将被允许通过该计划投资海外股市和房地产。未来还将允许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包括以人民币支付股息。
有券商宏观分析师表示:“我国境内的人民币池子足够大,但这一‘源头活水’此前却买不了境外人民币计价的产品。RQDII的开通,会使得离岸市场更有动力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的产品,也有利于人民币走出去,是双向促进的。同时,也会加快诸如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等政策的出台。”
“逐步放开资本项目是大势所趋,不久,上海自贸区个人资本项目将开放,合格投资者可用美元进行投资交易。”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首席分析师李志强分析称,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通知》的使得人民币国际化又往前一步。
李志强称,据此看来,个人可以通过境内金融机构购买境外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实现境外投资。从人民币国际化角度来看,这将刺激境外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发展。近年来,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相继成立,境外投资者可通过结算中心兑换人民币,大大便捷了人民币投资交易的流动。
汇率波动助力国际化步伐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11月24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创下2个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分析师对此指出,22日人民银行意外降息之举可能令人民币进入了贬值周期。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24日报收于每美元6.1417元人民币,收盘时大幅暴跌近200个点,跌幅达0.27%;全天日内波幅达178个基点,同样创下自9月29日以来的最大波幅。
Eurasia Group的分析师在研报中写道:隔夜的降息,加之日元的长期贬值,将会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人民币适当贬值的政治压力,既反应出了市场对降息的正常回应,也是在亚洲货币全面呈现贬值压力的背景下增强出口竞争力的需要。
华尔街见闻网站介绍过,今年伊始,人民币一改单边上涨走势,开始持续贬值。1-4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累计贬值3.02%,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累计下跌2.67%。尽管5月以来人民币开始稳固升值,但是年内至今仍然贬值1.17%。
面对市场诸多对人民币贬值感到忧心忡忡的声音,兴业银行资深外汇及贵金属分析师蒋舒称,与去年末人民币可能升破“6”的单边升值预期不同,今年以来,随着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特征更加明显。
1994年人民币汇率并轨以后,按照货币当局的说法,我国实行以外汇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这就是人民币汇率的名义安排。在这种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是:外汇指定银行根据每个营业日企业在银行的结售汇状况,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对其核定的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确定每天需要买入或卖出的外汇金额,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交易网络,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外汇,平补头寸,形成国内外汇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人民币对美元、日元和港元的汇率就是由这一市场中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营业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形成的这三种货币对人民币的加权平均价(以每笔交易的金额为权重),确定并公布当天美元、日元和港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各银行根据这一基准汇率,确定本行对客户买卖这三种货币的挂牌汇价,并参照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率和国际市场美元对其他货币的汇率行情,确定并公布人民币对这三种货币以外的其他主要货币的挂牌价。
按照IMF新的汇率制度分类(见表1),中国属于打住单一外币的固定钉住制。
根据现行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由银行间外汇市场供求决定,只要结售汇存在顺差(逆差),人民币汇率就有升值(贬值)压力,而不管结售汇差额的取得是否有经济的基本面和其他影响汇率的因素支撑。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下,影响我国实际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很多,包括:进出口的变动、国内出口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工资性支出变化的因素、进出口税率、国内外通货膨胀的相对变化等。同时,政府的政策参数通过影响外汇市场的供求,一定程度地影响汇率水平。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的干预,基本上保证了名义汇率的稳定;但是,人民银行无法直接控制上述影响实际汇率的其他因素的变动。从人民币名义汇率看,从1990~1994年,人民币名义汇率基本呈现贬值趋势;从1994年开始,人民币名义汇率维持在8.3元续元左右的水平,基本保持稳定。但从按物价指数调整的人民币实际汇率看,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变化与人民币名义汇率的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从总体上看,由于国内物价上涨较快,人民币实际汇率比名义汇率贬值少些,特别是1994年汇率并轨时,人民币实际汇率贬值为20.6%,比名义汇率贬值为33.1%的幅度小得多。从1994年开始,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变化幅度不大,但实际汇率具有升值和贬值的波动幅度比名义汇率略微明显,从1995一1998年实际汇率(直接标价)先降后升,而名义汇率比较稳定。
根据上述汇率安排,对利率差十分敏感的资本流动对人民币汇率的作用很小,因为在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兑换都需要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即便允许境内居民个人参与B股交易,境内居民个人也不可以用人民币购汇投资B股,不可以将投资B股所得外汇收入汇出境外,同时境外投资者仍不可以投资境内A股市场。我国资本的转移受到资本流动和货币可兑换程度的制约,同时外资对于国内证券的投资受到严格限制,外资进入的主要形式是直接投资。对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的管制,使得我国外汇市场的人民币汇率基本上不反映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供求的变化。
二、中国资本项目管制及其对汇率的影响
(一)近年来中国资本管制情况。
从1994一1997年,为了维持名义汇率的稳定,中国外汇储备(由相当于5.8倍进口额猛增到相当于11倍的进口额)。国际收支的平衡削弱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而且使中国能够保持币值稳定。这种成就是在中国金融体系还相当脆弱,国际贸易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取得的(尽管1996年中国接受了IMF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中国封闭的资本账户使其在1997~1998年的困难时期,维持了稳定的汇率。
中国对短期资本流入的控制比对长期资本流入的控制严格。从1990一1996年,金融账户上反映的外国直接投资占资本净流入的98%。截止1998年底,短期外债占外汇储备的35%。对长期资本的偏好、比较大的国内市场、金融体系限制投机行为等体制和经济因素增强了经济体系对外部冲击的抵御能力。但与此同时,由于受人民币币值低估和国内外利差减少的影响,1997年末和1998年初,资本外流问题日益严重。尽管经常账户保持盈余,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增加,但资本账户迅速恶化,平衡表上的误差和遗漏还很高,国际收支盈余从1997年的360亿美元降为1998年的60亿美元。
为扭转局面,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汇兑和资本管制。主要采取加强经常项目下汇兑真实性的审核、加强外债管理、提高国际收支统计质量等措施以防止以合法的经常项目交易为名进行虚假的资本账户交易,这些措施的实行既要防止经常账户的可转变性又要履行IMF协议第八条的规定,其目的是阻止非法的资本外流,并最终保持稳定的汇率。尽管这些措施减少了套汇、骗汇、逃汇等非法活动,但也使合法交易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外1999年6月,通过禁止国内银行接受国内人民币汇款限制海外交易。
为了减少金融风险,营造合理的商业环境,有关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使汇兑管制更有效率,包括增加交易规则的透明度、采用外商分类制度、建立计算机网络加快进口审核、对欺诈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等。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减少因更加严格的汇兑控制而给外贸企业带来的负担。尽管短期内引起外国投资者的不满,但多数人相信,从长远看这些措施将有利于改善商业环境。由于这些措施的实行,外汇储备在1998年下半年有所增加,但目前对这些措施的有效性下结论似乎还为时过早。
(二)长期的资本管制和固定汇率制度导致人民币汇率的扭曲。
由于我国长期资本管制,使汇率决定与资本流动关系基本割裂,汇率上升或下降的压力主要来自经常项目顺差或逆差。在经济生活中,汇率实际上是一种价格信号,传递着不同货币之间兑换比例的信息,人们可以根据汇率的变动预测未来并作出决策。所以,汇率的变动往往会引起资源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之间的重新配置。均衡汇率反映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情况,能够引导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促使一国产业布局符合国际分工的要求,发挥本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扭曲的汇率不能反映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传递着失真的信号,使国际货物交易的价格与真实价值发生背离,在微观层次上可能导致企业的利润损失;在宏观层面上则可能导致资源的非合理流动和产业结构的失调。而由我国汇率形成机制所决定的人民币汇率基本上不反映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供求的变化。这种汇率决定机制,必然造成汇率的简单决定与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汇率所发挥和需要承担的重要作用发生矛盾。
事实上,即便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减少资本流入和流出对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一国可以主观地继续采取加强资本管制的措施,但必须认识到,随着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尤其是证券投资的急剧增加(在一些国家证券投资已经超过直接资本流动而占主导地位),资本管制的有效性大打折扣,这可以从我国国际收支中的净误差和遗漏的规模中反映出来。在汇率高估或低估的情况下,如果不能避免资本地下流动,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会比取消管制大得多。
对我国而言,亚洲金融危机对外贸出口影响非常大,使得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受到沉重打击,有一些是因为产品本身问题使然,有些则是汇率不合理导致的。对于后者,人民币汇率所传递的失真信号,有可能使得一部分在均衡汇率下效益良好的企业退出所在行业,还可能导致本来有意愿进入该行业的资源转向其他行业,进而导致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的不合理。另外,从我国资本管制的实践来看,由于资本流动途径的多样化和复杂性远远超过资本管制措施所及,所以资本管制控制资本外逃的有效性日益削弱,这成为宏观经济稳定政策新的制约因素。
三、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对我国汇率形成机制的影响
(一)资本项目可兑换是金融全球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国汇率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
目前,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国际上尚无统一定义,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消除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账户下各项交易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课税及补贴。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所列的有关主要项目,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包括:消除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消除对外商投资证券市场的限制、取消国内企业向境内外资银行融资的限制、取消对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汇兑限制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资本流动速度和数量都发生很大的变化,速度加快。数量增加的趋势明显,并进一步带动全球货币可兑换进程的加快。到1995年6月,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均实现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取消了部分外汇管制。在1990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155个成员国中,有72个国家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到1998年182个成员国中,有144个国家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货币资本项目的开放,是一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必然进程,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体现。可以说,资本项目放松管制成为金融全球化的重要内容。
我国人民币在1996年12月1日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已经开始了向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过渡的进程。随着中国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经济将日益开放并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要求外汇管理逐步与国际接轨,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兑换是一种趋势。尽管目前我国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还不具备,但逐步放松资本管制,并探索资本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却是可能的。
从国际经验看,采用渐进放开资本项目管制的策略是比较通用的,但对于取消具体资本管制的内容上各国有所不同。一般是首先放开与贸易有关的资本流动的限制,然后放开对外国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的限制,最后放开对短期资本流动的限制。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促进资金流入方面,对于外商直接投资可逐渐实行外国直接投资的汇兑自由;可逐步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投资,加大证券资本的流入;逐步放松国内企业向境内外资银行融资的限制。在对待资本流出方面,应放松境内居民、机构对海外投资的限制;允许境内居民有限制的海外投资;适当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向非居民融资;谨慎对待非居民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筹资。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有条件开放对我国汇率制度的影响。
随着资本项目的开放,资本流出流入对汇率制度的影响越来越大。分析资本流动对汇率制度本身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在资本流入的条件下,继续保持目前钉位名义汇率的政策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当然,资本的完全自由流动只是一种理论的假设,假使存在一波程度的资本管制,在资本市场开放和金融创新不断进行的情况下,任何管制措施总是显得有些跟不上形势的变化,资本的自由流动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2.如果要继续保持名义汇率的稳定,除了受到中央银行动用外汇储备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能力的制约外,即便采取干预措施稳定汇率,也必然带来汇率高估或低估的风险,如果汇率被低估,可能导致外国资产价值的高估,使国内资产蒙受损失,本国经济可能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
3.在完善的金融市场和健全的企业制度等条件具备之前,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的目标很难实现。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汇率形成机制将逐步由事实上的固定汇率制向有限定区间的弹性汇率制过渡,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将逐步提高。实行限定区间的浮动汇率制,汇率的浮动范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4.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是实现资本项目有条件开放下经济内外均衡的关键。理论上看,在资本流动条件下,浮动汇率有助于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固定汇率则削弱了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上的自主性。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不可能放弃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在选定有区间的浮动汇率制度条件下,中央银行虽然可以执行相对独立的货币政策,但由于其具有维持外汇市场平衡从而保持汇率在一定区间内浮动的职能,经常要被动干预,必然使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可见,汇率制度、汇率政策目标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之间存在矛盾,汇率制度的选择实际上是二者之间的权衡。
(三)人民币资本项目有条件开放和我国汇率形成机制的调整。
在取消固定汇率,采取有限定区间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下,汇率的短期均衡点应该取决于外汇市场的供求或国际收支差额。国际收支逆差则贬值,顺差则升值。由于贸易收支在国际收支中比例的下降,将使资本账户对国际收支和汇率的影响加大。按照资本项目开放内容,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是最先开放的资本项目,他们对汇率形成机制的影响如下:
1.外商直接投资。从目前来看,外商直接投资是最主要的资本项目,国际收支平衡表所显示的顺差主要来自外商直接投资。但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完全来自经常项目顺差,资本项目的结汇是负数。这是因为,我国引进的主要是外国真实资本即设备、技术、管理和贸易网络,而不是货币资本。直接投资兼有投资和贸易性质,同一笔外资进入,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同时计入经常项目的资产方和资本项目负债方。随着放松资本管制和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的取消,外汇储备将增加,给人民币以升值的压力。
2.证券投资。目前,B股市场的开放只是给境内居民合法持有的外币提供投资渠道,并不涉及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境内居民个人不可以用人民币购汇投资B股,也不可以将投资B股所得外汇收入汇出境外,同时境外投资者仍不可以投资境内A股市场。所以对人民币汇率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逐步取消对外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A股)的本外币兑换限制也是一种趋势。但由于证券市场资本流动性强,易于产生冲击效果以及中国的证券市场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等原因,放开外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限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QFII(合格外国投资者)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外资在证券总量中的比例。证券投资增加,事实上将给现行汇率制度造成很大压力,一方面,资本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将对利率产生直接影响,利率将对资本的流向产生作用,如果取消外国投资者的汇兑限制,投机资本的流动不仅影响利率水平而且将使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如果货币当局试图维持稳定的汇率,将十分困难;另一方面,如果因为政治或经济的原因,在有大量外商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集中兑付的情况,对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造成致命的打击。
人民币逐步开放的内容:逐渐实行外国直接投资的汇兑自由、放宽私人企业境外发行证券融资的汇兑限制、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放松国内企业向境内外资银行融资的限制。放松对外资企业清算结业后分得的人民币购汇的限制、应放松境内居民机构对海外投资的汇兑限制。
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的具体步骤及其对资本流动的影响见表2。
可见,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后,资本流入和流出总量一般会大幅度增加。从资本流入方面看:由于中国具有最大的潜在市场,国外资本为寻找利润空间必然大量涌入,国外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将迅速增加,另一方面,放开资本管制后,国内居民和非居民由于外汇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必然借此时机调整资产组合,资本净流动规模取决于居民和非居民调整资产组合的方向和规模;取消管制后,私人企业境外发行证券融资将增长较快,成为资本流入增加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外,国内外利率水平差也将成为影响资本流入的因素。但由于实行资本项目有条件开放,资本流人不会达到势不可挡的地步。主要原因是:债务融资受到规模的控制;直接投资仍然是资本流入的主要方式,在基本面没有大的变化时,增长具有稳定性;对证券市场的外资流入可加以规模限制等。
根据近两年我国资本管制的重点之一是限制资本大量外逃的经验推断,放松境内居民机构对海外投资的汇兑限制后,居民海外证券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等资本流出也将稳定增长。而保留对外资企业清算结业后分得的人民币购汇限制实际上也有利于留住外汇资金。所以在开放资本账户步骤的设计上,可以将这两项放到较后的阶段完成。
[关键词]QFII;托管银行;内资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7)01-0013-02
一、QFII在我国的发展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指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韩国、巴西、印度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在引入外资金融证券市场方面就设立和实施了这种制度。就本质而言,QFII制度是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是那些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有序、稳妥开放证券市场的特殊通道,是一种有创意的资本管制。根据2002年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个中国境内商业银行作为其托管行开展投资活动,这就给广大的国内银行提供了开展新业务的机遇。
QFII制度自推出以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2003年度,瑞银集团的中国第一单标志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正式启动,而一年以来先期进入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也收获颇丰,这势必引导更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加入。截至2005年3月15日,外汇管理局最新批准景顺资产QFII投资额度为5000万美元,这样,27家QFII的总投资额度达到36亿美元。2006年中国证监会再次批准了摩根士丹利、英国保诚(香港)两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至今监管部门已批准了42家海外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36家QFII的投资额度已经达到了71.45亿美元。但这远远不能满足QFII的胃口,很多QFII都表示它们的投资额度已经用完,希望能够申请到更多的额度。
二、QFII为我国银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1.QFII引发银行利润新的增长点
首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托管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其申请开立一个证券账户,还应当委托托管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用于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资金结算,托管人负责合格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投资的资金结算。人民币特殊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结汇资金,该资金来源于境外,且累计结汇的外汇资金不得超过已批准的投资额度;卖出证券所得价款;现金股利;活期存款利息;债券利息。人民币特殊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买入证券支付价款,包含印花税、手续费等;境内托管费;管理费和购汇资金(主要用于汇出本金及收益)。
托管银行按照“专户保管、分账管理”原则托管相关资产,保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往来记录等相关资料不少于15年,监督其资产的投资运作。这为托管银行继基金托管、委托理财资产托管业务后,进一步扩展托管业务的外延创造了机会。
其次,托管银行将负责办理合格境外投资者汇入外汇资金结汇、汇出本金及已实现收益售汇、收付汇等各项外汇业务,这给托管银行的结售汇及汇兑业务提供了增长的契机。并且,托管银行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委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在证券公司开立客户交易资金结算资金账户,在托管人处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负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项下投资证券的资金结算,并根据需要在客户交易资金结算资金账户和人民币特殊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调拨。
总之,中国境内引入QFII制度,无论是结售汇业务还是人民币结算业务,均会在托管银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和人民币特殊账户上沉淀大量资金,这无疑丰富了银行同业存款的资金来源,有力支撑了银行短期非信贷资产的运作,增加了收益。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项下资金的汇入,将扩大证券市场的资金容量,带动社会资金向股市的流动,托管银行也将从中受益。
2.我国银行面临着与外资银行之间的业务争夺
QFII一般情况下有间接开放和有限制的直接开放两种运作模式。间接开放的模式是指成立面向外国投资者的中国基金,由国内的券商或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境外投资者通过中国基金间接地投资于国内证券市场。有限制的直接开放模式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有关法规通过国内的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直接投资一定额度的资金于国内证券市场,在间接开放的QFII制度下,托管银行实际是境外基金的托管人,其职能涉及到外汇的兑换、汇入、汇出,上边的税务处理和向境外的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等问题。可见对托管银行的选择将直接关系到该制度实施的稳妥与否。
面对丰厚的回报,国内的银行包括外资银行都在积极地准备成为托管银行。而外资银行具有很多内资银行所不具备的优势,如,拥有先进的通讯方式和划款方式、完善的环球托管服务以及先进的证券托管和资金结算服务,势必将分割一部分市场,给我国银行带来竞争压力。
但我国银行也具有外资银行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一是无可替代的本土化。虽然外资银行在2006年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但其在境内的业务渗透深度与广度远不及中资银行。中资银行与国内的企业、个人及机构客户关系紧密,与政府关系良好,对国家金融政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可见,中资银行这种传统的本土化优势为外资银行所不及,其能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的投资活动提供更大的便利。二是人民币资金实力相对雄厚。在资金的绝对数量上,中资银行可能并不占绝对优势,但在人民币资金存量方面,中资银行尤其是大型中资银行则具有雄厚的人民币资金实力。中资银行雄厚的人民币资金实力一方面能够确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项下的外汇资金及时结汇,另一方面外资银行为大额结汇需求必然从同业市场借款,这势必增加投资者结汇成本,而中资银行则可以使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享受更优惠服务。三是银证关系密切。鉴于历史渊源,中资银行与境内一些大型证券公司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多年来银证不断开拓合作渠道,迄今中资银行已与国内大多数证券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关系,这为中资银行联手国内证券公司共同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抢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市场的制高点奠定了基础。此外,我国银行的资产托管系统逐步健全,资金结算平台也趋于先进。
三、我国银行应对QFII制度的措施
QFII制度在我国不断深化、发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规模都在不断增加,对于已经拥有托管资格的银行来说,要进一步发展和争取更多的业务,而对于积极申请托管资格的银行来说,更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与监管机构沟通,争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
境内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中资银行并未自动享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托管人资格,而必须根据规定重新向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报批。中资银行应主动加强与上述三大机构的沟通,了解托管人资格申报及业务操作细则,积极准备相关报批文件,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项下托管人内部管理制度,以取得市场准入的先决条件。
2.构建专业团队,形成纵横联动
QFII制度的运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托管银行提供托管业务、结算业务,而且还需要提供外汇业务。借鉴国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的经验,在我国实施QFII制度之初,应构建一支跨部门的专业服务团队,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制作市场营销方案、主动出击快速应对等方面形成纵横联动的全方位效应。
3.加快银行股份制改造
对于我国银行来说,必须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进行公司化治理,转变管理理念,推行以信息流为核心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全面实施内部业务流程再造,提升运作效率,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涉外业务,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逐步实现业务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这样,才能吸引外资,使托管人身份名副其实。
4.强化银证战略合作,共同发展QFII客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必须通过境内的证券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因此,各大证券公司势必利用各种渠道,对内进行业务资源调整,变革经营理念,进一步加强研究咨询工作,增加研究产品的技术含量,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快捷更安全的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更具时效性、有用性的“个性化增值服务”和“特色化的专家服务”。同时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就是证券公司在提高自身素质前提下走出去,逐步扩大知名度,使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了解自己,从而搜寻并锁定QFII目标客户。中资银行可利用既有的银证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与境内证券公司的全方位协作,以取得相互推荐QFII客户,共同拓展市场的双赢效应。
受经常账户顺差收窄、资本和金融账户持续逆差的影响,2016年中国国际收支逆差可能小幅扩大。预计2017年中货物贸易出口小幅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继续扩大,经常账户顺差基本保持在合理区间。在人民币贬值预期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输出加快背景下,资本和金融账户仍将维持逆差,但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已近尾声,原来流入的短期资本流出压力减弱,非直接投资逆差有望收窄,并将带动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收窄。结汇趋于平稳,投机性购汇将继续被有效抑制,外汇市场供求趋于平衡,资本流动总体趋稳。尽管人民币汇率可能继续承压,但贬值幅度基本可控,汇率波动幅度将进一步加大。
货物贸易顺差基本稳定,经常账户顺差处于合理区间
1.货物贸易顺差基本稳定。受外需疲弱、高基数等因素影响,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同比下降10%。2017年中国出口或将小幅增长,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美国经济增长加快可能带动中国出口增长,但特朗普上任后可能带来贸易战,给中国出口增长带来较大不确定性。欧洲经济复苏基础依然脆弱,而且面临主要大国政权交替等不确定性。亚太新兴经济体有望保持较快增长,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有望保持较快增长。中国稳外贸相关政策措施将继续发挥作用,政策仍将大力支持出口增长以及出口结构升级。人民币贬值对出口也会有一定促进作用。中国经济运行平稳,工业生产回稳,进口需求有望保持稳定。大宗商品价格回升一定程度上也将带动进口金额增长。综合考虑,预计2017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口径货物贸易顺差5000亿美元左右。
2.服务贸易逆差继续扩大,出国旅游仍是最大逆差来源。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逆差规模同比增长28%,主要是旅游逆差增长较快。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和对高质量生活品质的追求,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出境旅游,加之人民币贬值预期下,个人购汇需求强烈,也可能对旅游逆差产生影响。预计2017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口径服务贸易逆差将增至2600亿美元左右。
3.经常账户顺差有望保持在合理区间。预计2017年经常账户顺差2400亿美元左右,经常账户顺差占GDP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左右,基本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
资本外流压力趋缓,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小幅收窄
1.直接投资逆差扩大。2016年前三季度直接投资逆差757亿美元,预计2016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口径直接投资将首现逆差。商务部口径的直接投资数据显示,2016年1-11月,中国非金融类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617亿美元,同比增长55.3%,实际利用外资1137.9亿美元,同比增长3.9%,直接投资净输出479亿美元。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的推进及中国企业“走出去”加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继续快速增长。人民币贬值预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海外资产配置需求。而随着生产要素成本的提高,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有减少态势。综合考虑,预计2017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口径直接投资逆差将进一步扩大至1400亿美元左右。
2.非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逆差收窄。2016年以来,尽管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仍为逆差,并继续主导资本外流,但逆差规模总体有所收窄。2016年前三季度证券投资逆差437亿美元,同比增长5.8%;其他投资逆差1807亿美元,同比下降45.3%。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负债方连续两个季度为正值,表明外资外撤压力趋缓。2017年,受美联储加息预期、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及人民币贬值预期等影响,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仍可能出现一定规模的逆差。但经过两年多的调整,人民币升值时期涌入中国的短期套利资金已难再起波澜,未来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逆差将逐步由内资外流主导。而且美联储加息频率可能低于预期,美元指数进一步大幅上涨空间有限,人民币贬值幅度可控,加之监管部门对资本流动的审慎管理将持续发挥作用,内资外流规模基本可控。预计非直接投资逆差有望逐步收窄。
3.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不含储备资产)小幅收窄,国际收支略有改善。2017年直接投资逆差可能进一步扩大,但非直接投资逆差规模有望缩小,并将带动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收窄。预计2017年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00亿美元左右,国际收支逆差1400亿美元左右,略有改善。
4.资本流动各项数据趋稳。受人民币贬值预期等影响, 2016年以来,市场主体结汇意愿持续低迷,购汇需求增强。2016年1-11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2764亿美元。2017年人民币仍面临贬值压力,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局面难以根本扭转,但外汇供求趋于改善。2016年前11个月银行代客结汇月均规模已萎缩至1000亿美元左右,企业正常运营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结汇进一步萎缩空间不大;监管部门仍将持续加强对投机性购汇需求的抑制。同期,银行远期净售汇721亿美元,同比收窄近六成,远期结售汇改善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未来外汇供求趋向平衡。预计2017年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收窄至2300亿美元左右。考虑到央行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可能对外汇占款产生一定影响,预计2017年央行口径外汇占款降幅2.5万亿元左右。结售汇逆差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一带一路”建设、多边金融机构投资及央行外汇市场操作等都将对外汇储备构成影响,未来外汇储备或将继续减少。
人民币汇率贬中趋稳,波动幅度扩大
1.2017年人民币仍面临一定的贬值压力。从国际因素看,美国经济有望温和增长,市场对美联储2017年加息预期增强,这仍将是未来人民币贬值最主要的外部压力。从国内因素看,尽管近期经济运行多项指标企稳回升,但经济运行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经济增长可能继续放缓。2017年中国加息的可能性不大,中美利差总体仍处在低位,从而给人民币带来进一步贬值压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输入步伐加快。资本外流和人民币贬值相互促进、相互加强,容易形成“资本外流-人民币贬值-贬值预期增强-资本外流压力加大-贬值预期再增强”的循环。
2.人民币贬值幅度基本可控。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元指数的走势表明,美元指数顶部呈下降趋势。最近一次美元指数接近120出F在2001年,彼时美国经济占全球的比重超过30%,但目前美国经济在全球的地位已今非昔比。加息预期可能提前透支,美联储加息对美元指数的推动作用趋于减弱。因此,尽管美元仍可能走强,但难以恒强。中国经济缓中趋稳,监管部门针对外汇和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仍将继续发挥作用,资本流动趋于平衡。人民币贬值和资本外流风险已受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针对外汇和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或将持续加强,人民币汇率贬值幅度可控。
3.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汇率指数保持基本稳定。未来,在人民币汇率“参考收盘汇率”+“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的双参考定价模式下,双向浮动特征将更加明显,汇率弹性将进一步增强。波动幅度加大也是分化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重要手段。随着美国经济稳步复苏,美联储加息预期增强,必将推动国际资本回流美国,包括中国在内的非美货币仍将普遍面临贬值压力。但从各国经济基本面来看,相较于其他货币对美元的跌幅,人民币的下跌或将相对温和,这将有助于稳定人民币对一篮子汇率的贬值幅度,从而保持人民币汇率指数的基本稳定。
外汇储备应发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护汇率稳定的功能
截至2016年11月末,中国外汇储备3.05万亿美元,较2015年初下降7914亿美元。外汇储备持续缩减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有观点认为,消耗大量外汇储备来维护汇率稳定会造成财富损失,这种做法并不可取。我们不认同这一观点。外汇储备是由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可随时运用的对外资产。外汇储备的主要功能是满足潜在的国际收支需要、维持汇率稳定和缓冲外部流动性。历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充足的外汇储备是新兴经济体抵御外部冲击、防范危机和减少危机冲击最重要的安全垫。
中国巨额外汇储备主要是被动积累起来的。前几年,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实施量化宽松政策,导致资本大量流入,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不得不大举买入美元,使中国的外汇储备快速增长。既然前几年人民币升值压力较大时,央行在外汇市场上投放人民币以避免人民币过度升值,从而形成巨额外汇储备“蓄水池”,那么当前人民币面临贬值压力时的应对思路也是类似的,即在外汇市场上投放外汇以防止人民币过度贬值,因而消耗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也是正常的。而从减轻贬值预期及打击投机活动来看,外汇储备的消耗也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目前市场普遍担忧的外汇储备消耗过快问题,我们认为大可不必担心。中国外汇储备大幅下降是由多重因素导致的,包括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非美元货币贬值、市场主体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及储备支持“走出去”的资金运用等,如果通过消耗一定数量的外汇储备可以有效减弱贬值预期,稳定人民币汇率,为中国的结构性改革及经济触底回升赢得时间,那么,消耗一定数量的外汇储备可谓正当其时。当然要警惕短期内外汇储备消耗过快可能会影响人民币的信心,但如果人民币出现持续大幅贬值,资本持续大规模外逃,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那持有再多的外汇储备也毫无意义。
一、我国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现状
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是境外资本流入与境内资本流出并存的资本流动现象。我国吸收外资从2002年的527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747亿美元,连续15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我国对外投资从2002年25亿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187亿美元,从世界第26位上升到第13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目前我国跨境资本的双向流动,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流入规模超常增长。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2007年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为1496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73%;撤回清算等流出112亿美元,同比增长32%;净流入1384亿美元,同比增长77%。其中非金融部门吸收外国来华直接投资1418亿美元;金融部门吸收外国来华直接投资78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金来源地较为集中。2007年,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金来源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以实际投入外资金额计)依次为:中国香港(790亿美元)、美国(97亿美元)、中国台湾地区(69亿美元)、日本(67亿美元)、新加坡(64亿美元)、韩国(47亿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38亿美元)、英国(26亿美元)、德国(21亿美元)、开曼群岛(15亿美元),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在华投资金额占同期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总额的90%。部分自由港来华直接投资资金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07年,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毛里求斯、巴巴多斯、西萨摩亚等自由港对华直接投资资金额约为80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116%,占我国吸收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总额的6%。
(二)对外直接投资稳步推进。2007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89亿美元,较2006年下降13%;对外直接投资撤资清算等汇回19亿美元,增长169%;净流出170亿美元,下降20%。2007年,我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187亿美元,其中股本投资75亿美元,占对外直接投资额的40%;利润再投资60亿美元,占对外直接投资额的32%;其他投资52亿美元,占对外直接投资额的28%。从投资目的地看,我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去向依次为美洲、亚洲、大洋洲、非洲和欧洲。其中,对美洲和亚洲地区的投资占约占3/4,对大洋洲、非洲和欧洲地区的投资各占约1成。从投资方式看,跨国并购活跃。国内有竞争力的企业更多地采用收购兼并方式开展对外投资。2007年,以并购方式实现的对外直接投资占我国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3。
(三)证券投资首次开始实现顺差。2007年,我国证券投资顺差为187亿美元,而2006年为逆差676亿美元。2007年,我国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大幅下降。2007年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23亿美元,2006年为净流出1104亿美元,其中对外债务证券投资净流入129亿美元,2006年为净流出1090亿美元。另外,吸收境外证券投资净流入较上年大幅减少。2007年,我国净吸收境外证券投资净流入210亿美元,比2006年下降51%,其中,境内银行和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9亿美元,下降近7成;吸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10亿美元,而2006年为33亿美元。
(四)热钱过境频繁。“热钱”又称“逃避资本”,通常指在国际从事谋利活动的短期资金,来源于跨国公司手中掌握的流动资金及一些暂时闲置或过剩资金,国际银行拥有的短期资金及其外汇、信贷业务资金,各国国际储备资产的保值性运用的一部分资金,各种投资基金及其他专项基金。近年来,大量热钱在我国频繁过境,以寻求套利机会。2007年中国贸易顺差与FDI之和约3272亿美元,与新增外汇储备差额高达1347亿美元。而2006年该差额仅为3.62亿美元,即热钱规模一年间飙升了370余倍。
二、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对
我国经济金融的负面效应
(一)加剧国际收支失衡,增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在当前人民币升值预期仍然存在的背景下,境外投机资本的大量流入并结汇,势必加剧国际收支失衡格局,导致国际收支顺差不断扩大并转化为外汇储备,进一步强化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从而又助长境外资本大量流入进行投机活动,扰乱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随后人民币开始不断升值。2007年以来,人民币呈现加速升值态势。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8591。按照汇改时8.11的汇率计算,汇改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已高达15.42%,而2008年上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幅度已高达6.5%,接近2007年全年6.53%的升值水平。
(二)增大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外资大量流入将促使需求扩大,增加国内物资需求,加剧国内能源、交通、原材料供应紧张,推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另外,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迫使中央银行以外汇占款形式被动增加基础货币投放,加大货币供给,对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带来较大的压力,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中央银行不时地通过货币市场的正向回购和发行票据回笼过多的货币供给量,从而弱化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增加了4619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按现行比价换算,就有3.3万多亿元的基础货币被投放到市场,从而加大了基础货币供给增长的压力,而基础货币的增加就意味着增大了我国通货膨胀的压力。而且为了防止提高利率引发大规模外国投资资本流入我国进行套利活动,进一步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中央银行不易灵活运用利率政策来缓和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而只能采用其他手段(包括行政手段)抑制通货膨胀。
(三)滋生外汇非法交易活动,扰乱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目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投机性资本或其他违规资金往往通过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和延迟付汇造假,直接投资、借入外债等方式将外汇资金以“合法”形式流入境内。当获利流出时,这些资金如果无法合理出境,就会寻求非正常渠道进行操作。这便为地下钱庄提供了原始需求,助长非法外汇资金的交易,扰乱国内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
(四)增大金融市场的风险,助长“多米诺骨牌”效应。伴随着我国的银行业、证券市场等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而且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的跨境流动形成了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日益密切的关系链,极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当某个国家金融市场发生混乱时,便会传导至其他国家金融市场,形成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或全球金融危机。
(五)推动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加大金融创新的风险。资本市场的开放,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促使我国面临一个金融创新的。金融创新增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活力,但同时也给金融体系带来一定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极大的渗透性,它的发展,打破了银行业与金融市场之间、衍生产品与原生产品之间以及各国金融体系之间的传统界限,从而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风险通过这种联系传递到金融体系的各个方面,大大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三、加强跨境资本双向流动
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离岸金融中心资本流动监管。首先,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当推动各家银行改善信息交流,以便掌握离岸公司投资企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状况尤其是对属于同一集团的多家离岸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努力掌握集团总体资产负债结构。其次,改进离岸金融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流,尽可能提高离岸公司经营的透明度。最后,对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机构应该适当地进行管制,防止其非法办理投机资本的离岸化返程投资。
(二)汇率调整须双管齐下。从中国当前的情况来看,汇率政策的操作宜采取名义汇率调整和实际汇率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调整名义汇率主要措施是进一步放宽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幅度。人民币汇率波幅范围扩大,这将是一石二鸟,不仅增强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也会增加投机资金的风险,使投机的动力减小,从而减少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央行决定自2007年5月21日起,将人民币对美元的日波动区间从过去的0.3%扩大至0.5%。扩大浮动区间,而不是像市场预期的再度调升人民币汇率基准,显示了中国增加人民币汇率制度弹性的一贯立场。关于调整实际汇率,主要措施是通过外贸、外资、投资、产业等宏观政策的调整而引起实际汇率的变动,如调整外资优惠政策、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等都可达到调整实际汇率的效果,实现汇率均衡。具体而言,一是将中国外资政策的重点从提供税收优惠政策转向完善投资软环境,为外资提供正常经营所需要的条件,以遏制投资主体的短期投机行为与假外资等套税行为,同时减弱优惠政策的竞争。二是逐步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并开征资源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税收。三是提高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利于提高低收人阶层的收人,刺激国内消费,促使企业从低价竞争策略转向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差异化竞争战略;通过实际汇率升值的方式实现汇率的均衡。
(三)改进外汇管理体制。改进外汇管理体制是从政策上弱化和消除人民币升值预期、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内容。改进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取向为“严进宽出”与“严进严出”相结合。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进展,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以往外汇管理中存在的重流入、轻流出的不对称性正在改观。现阶段,“严进宽出”的外汇管理政策正在取代以往外汇管理中的“宽进严出”政策。在宽出方面:一是继续有序放宽企业和个人持汇、用汇限制。二是逐步放宽机构和个人对外金融投资的规模、品种等限制。三是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如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允许证券、保险机构在一定额度内开展境外投资。在严进方面:一是改进外债管理方式,从严控制短期外债过快增长。二是加强对外汇资金流入的检查和非法外汇交易的打击力度。三是继续落实和巩固贸易外汇售结汇、个人外汇和外资进入房地产等监管政策,加强对贸易信贷等资金流入的管理。四是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实行严密监测。这些改革也将促进外汇市场创新,从而进一步缓解人民币升值预期。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严进宽出”的政策只是运用于一般的或正常的外汇管理,而对于热钱的进出则必须采用“严进严出”的特殊政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外汇管理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重点监督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入,强化对跨境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控和管理,对没有实际交易背景和虚报出易额的外汇流入严厉查处。可通过税收政策来阻击热钱流入,如对投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外资征收升值利得税,将外资出售房地产和购买房地产之时的汇率相减,对纯粹因升值而获的投资收益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负,既可平抑房地产价格又可抑制人民币升值投机。又如,可研究探讨选择适当时机开征“托宾税”,以此把热钱进入和流出中国的交易成本提高到一个令其望而却步的水平。当然,开征“托宾税”也会使正常的投资和贸易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成本,但如果采用合适的制度安排,给一定时期内保持资金账户稳定的交易实行“退税”,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依法合规投资活动的正常运行。为使这一措施具有法律依据和权威性,可考虑制定《反热钱法》。
(四)拓宽境外投资发展渠道。现阶段境外投资发展受流动资金欠缺的约束和企业自身因素制约等影响,发展渠道窄小,甚至不流畅,有必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树立不仅重“外资”,也要重“走出去”的思想观念。有关部门和企业之间要搭建到境外投资发展的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境外投资业务。还要精心选择境外投资主体,重点扶持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经济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企业走向境外,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对境外投资项目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帮助境外企业做强做大。正确引导我国资本合理地向境外流出,促使境内外外汇资金科学地、有序地、合理的流动,来维护和保证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关键词: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效应;路径选择
Abstract:Reform on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 is the breakthrough of financial reform and opening-up, and currently the process of RMB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 is accelera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nalyzing the effect of the macroeconomic policy and combined with China’s characteristics, this paper conducts the extended argument on Mundell-Fleming model and puts forward the necessity of promoting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 process with timely, optimal macroeconomic policy.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South Korea, Japan and other countries, there is no unified model to follow for 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 And it should open up gradually 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of China and conduct macro-prudential regulation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inancial market, while maintaining moderate and temporary capital regulation. Then,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major principles, path and conditions for the convertibility of RMB capital account.
Key Words:capital account convertibility,policy effect,path selection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11-0025-03
收稿日期:2013-10-15
课题主持人:于正红
课题组成员:杜敏勇 王 璞 赵文兴
执 笔 人:赵文兴
课题主持人简介:于正红,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高级经济师。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境资本流动日益频繁,我国所面临国际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客观上要求人民币资本项目逐渐对外开放。从国内来看,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不但可以缓解我国外汇储备和境内流动性压力,同时也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本跨期、跨国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资本行政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此,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已是大势所趋。
国内外学术界对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资本账户可兑换的前提条件可概括为: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完善的国内金融体系、充足的外汇储备、具有活力和灵敏反应能力的企业以及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披露等。麦金农(2004)提出:要非常谨慎地、逐步地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和允许资本外流。易纲(2004)提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前提条件包括: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健康的微观经济基础、经常项目平衡、外汇储备充足、汇率水平均衡、国内金融体系稳定、金融监管体系完备等。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拓展或修正原有理论的前提及结论是目前研究的趋势,也是本文所要阐述的重点。
按照最新统计,资本项目7大类40项中,我国资本项目实现完全可兑换7项、实现基本可兑换8项、实现部分可兑换的19项,合计达34项,占比85%。其中,直接投资的可兑换程度最高,跨境信贷和跨境债务性证券交易的可兑换程度居中,主要限制存在于资本市场项下及个人对外投资和债务等方面。因此我国跨境资本流动是不完全状态。
在我国资本不完全流动的情况下,货币政策是部分起作用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汇率政策的搭配至关重要。长期来看,放松资本管制是基本趋势,而越少的资本管制就意味着一国汇率制度安排可以获得越大的弹性,这就要根据国内外利差、汇率变动情况,适时、择机地选择政策搭配,将汇率调节、资本管制联系起来,取得既稳定增加国民收入、又避免跨境资本过度波动的效果。
二、资本账户可兑换的国际经验借鉴
从韩国、智利、波兰等国家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经验来看,各国也并未采取统一的固定模式,都是根据自己国情特点选择渐进式开放。
(一)韩国
在20世纪80年代,韩国就开始推行利率市场化。90年代,韩国又推进金融自由化及金融部门开放。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推出实现资本账户开放的多项计划,并不断加速进程。1999年4月韩国实现经常项下交易完全开放;2001年1月放开居民外汇交易,放开个人境外存款及信托以及非居民境内存款;2002—2005年简化外汇交易活动程序;2005年放松境外不动产投资限制,鼓励基金型境外证券投资;2006年5月外汇自由化规划实施出台,将完成自由化时间由2011年提前至2009年;2006—2008年剩余的资本交易管理由审批制转为事后报告制。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韩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遵循了顺序、渐进的过程,即先放开经常项目后放开资本项目,并逐步放开各个领域。设计了完善的监管法规及配套制度,包括设定银行外汇衍生品头寸上限、对债券投资恢复预提税、征收宏观审慎稳定税等,资本账户开放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受到严格控制。
(二)日本
日本资本项目开放是渐进性的,从1960年准备经常项目开放,到1980年初步实现资本项目开放,用了20年时间。1967—1976年日本出台5个法案逐步取消外商直接投资行业限制;20世纪60年代中期,日本推动本国证券市场开放,1970年允许非居民发行日元计价的外国债券,1980年国内外证券原则上自由进行,外国投资日本证券的程序得到大幅简化;1969年对外直接投资开放,经过4次改革不断放宽私人对外投资限制,1984年对外投资的事前许可改为事前申报。日本的经验在于根据需要有选择地开放子项目,以减少国际资本流动对日本经济的消极影响;同时注重开放次序,先开放小风险项目、后开放大风险项目,在渐进开放中注重缩小与外资企业技术差距,以减少资本项目开放所带来的冲击。
(三)波兰
与日韩不同,波兰在资本流动极为有限、外汇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开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1991年波兰放开非居民对公开交易的证券的购买;1995年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1996年进一步放开资本交易;2000年实行完全浮动汇率制度;2002年保留部分限制可兑换;2007年,波兰取消了资本项目所有限制,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波兰的资本账户开放历程反映出处理好资本流动自由化主要决定因素之间的次序尤为重要,并且在此过程中离不开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四)智利
智利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则是资本管制失效背景下的被动选择。1991年,出口引导型增长模式使得智利的资本流动激增,智利采取征收无息准备金措施管理资本流动,但未能奏效;1998年无息准备金率开始降低并最终取消;1999年智利扩大了汇率区间并代之以清洁浮动汇率制;2000—2004年其资本账户进一步开放,允许非居民参与国内股票市场交易,允许养老基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智利的经验表明资本管制短期内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长期是无效的,而可信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财政规则、贸易多元化、流动且有深度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等是取消资本项目限制的前提。
以上国际经验表明,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并无统一固定模式可循,各国都是根据自身国情特点选择渐进式开放。可兑换次序上基本是先开放风险较小的项目、后开放风险较大的项目。所具备的条件上,并不是要等到所有条件都具备才能开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而是开放过程与其他宏观经济条件相互作用,在此过程中,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以及宏观审慎监管尤为重要。
三、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政策思路
当前,我国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虽然条件日趋成熟,但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金融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人民币汇率制度及利率市场化的形成机制并未真正确立等。因此,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应坚持统筹规划,采取渐进式分步推进,保持与国内结构调整、宏观审慎管理、金融市场自由化等进程协调推进。
(一)基本原则
在开放过程中一般应坚持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即坚持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留有余地四项主要原则。
1. 统筹规划。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涉及经济、金融、外汇等多方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可兑换进程也必须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并与其他经济金融改革统筹考虑和协调推进。
2. 循序渐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开放的战略,逐步加以推进,以使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并取得较大收益。
3. 分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应分步进行,即先推进现存的不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项目。当前我国直接投资项下已基本实现可兑换,重点是证券市场项下和个人资本项目管理项下进行改革,以实现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而后,再通过进一步改革,最后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4. 留有余地。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对于一些对经济金融影响较大的项目,如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等仍应实行一定的管理。
(二)路径选择
选择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合理路径,目的在于减少开放过程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应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基于当前国内经济特点,资本项目可兑换应先放松流出、后放松流入;先放松直接投资、后放松证券投资;先放松长期、后放松短期等。具体来讲:
1. 先放松流出限制,后放松流入限制。我国债权国的特点直接导致官方储备快速累积,而这与私人对外投资规模小、增长慢直接相关。因此,减少流出限制、鼓励私人对外投资,有利于增加投资性外汇需求,从而缓解人民币升值及国内流动性过剩压力。
2. 先放松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与国际贸易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限制,后放松单纯的国际投融资限制。贸易融资以商品交易为依据,只要能够确保真实性,贸易融资的安全性和规模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引致大规模投机性资本流动。因此,相对于单纯的投融资应节奏更快。
3. 先放松直接投资限制,后放松证券投资限制。从波动性上来讲,直接投资波动性最低,证券投资次之,其他投资最高。因此,从控制跨国资本流量波动性角度而言,应先放开稳定性较高的直接投资,然后才是证券投资。在当前,我国应注重鼓励和支持境外直接投资,以改善国际投资结构。
4. 先放松长期资本流动限制,后放松短期资本流动限制。短期资本波动性较长期资本更强,且包含较多的投机资本流动。因此应先放松长期资本限制,后放松短期资本限制。
5. 先放松金融机构,后一般企业、个人跨境投资。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资本流动相对容易监管,而一般性私人资本具有小额、分散特点,监管难度较大。因此在加强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情况下,可先逐步放宽对银行跨境借贷、跨境发债的限制,然后放宽对私人资本流动限制。
(三)政策协调
1. 汇率制度与资本项目开放的协调。一方面,我国在一定时期对汇率水平会有一定程度的管理;另一方面,资本项目开放意味着资本流动自由化,汇率管理成本较高,这又将有助于从压力方面推动汇率自由浮动。因此,要保持汇率制度与资本项目开放的协调。
2. 资本项目开放与我国货币政策、金融微观治理的协调。汇率制度与资本项目开放从属于货币金融政策,因此要与我国货币、金融体系及管理能力相适应。如果在货币政策独立性不强、金融监管有欠缺,或微观金融主体约束不强的情况下,自然需要资本项目保持一定的管制,以维持相对稳定。
3. 保留动态灵活的政策调整空间。由于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和结构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相应的货币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市场、微观主体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资本项目开放也要根据内外环境,及时做出动态调整。此外,国际经验也表明,永久性资本管制措施的有效性将随着时间推移和交易范围的扩大逐步降低,但在危机时期暂时性的资本管制措施仍是相对有效的,能为危机国家争取时间和条件。为此,我国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应保留采取临时性资本管制措施。
综上所述,资本项目可兑换既会成为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一个新的制度变量,促进金融改革开放进程,同时也可能带来短期内资本大规模流出入、对国内金融机构产生冲击、容易产生货币错配、期限错配、信贷扩张等风险。因此,首先应客观看待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一是有一定的风险容忍度。每项改革都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只要风险可控、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就应该有一定风险容忍度。二是改革方案缜密设计。对风险进行客观识别和评估,将风险控制在一定容忍度内,守住风险底线。三是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宏观审慎管理的目的,需要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制。另外,一旦出现大规模资本流动冲击或国际收支出现严重不平衡时,也需要一些临时性资本管制措施。
在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除了对资本账户开放进程本身要科学设计外,还应积极推动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升金融监管水平等,为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次序选择上还应采取先易后难的渐进式方式推进。目前我国在直接投资基本实现可兑换条件下,应重点推进个人和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
参考文献:
[1]Shaw,Edward S.1993.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New York.
[2]Mathieson,1993.Rojas-Suarez.Liberalization of the Capital Account, Experience and Issues[R].IMF Occasional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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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祖六.人民币:重归有管理的浮动[J].国际经济评论,2001,(4).
[5]易纲,赵晓,江慧琴.宏观政策调整与坚持市场取向—1998年中国经济政策回顾与思考[J].改革,1999,(1).
[6]爱德华·S,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牛津大学出版社,2003.
[7]易纲.中国资本市场走向整合[J].财经,2004,(1).
[8]张志超.开放中国的资本账户—排序理论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经济评论,2003,(2).
[9]周逢民.人民币资本项目跨境交易管理探讨[J].中国外汇,2011,(2).
嘉实基金4日公告称,新任张为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与邵健共同管理该基金,原基金经理邵秋涛因内部调动离任。
富国基金4日公告,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以2011年12月31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派0.1元,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六次分红。
统计显示,去年全年成立新基金数达211只,创单年度历史新高,新基金募集资金2761亿元,平均首发规模仅为13.09亿元,创历史新低。
1月4日,央行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试点机构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
在5日上海举行的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上,沪港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以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方式投资上海资本市场。双方表示将就在上海推出港股ETF,支持港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成立沪深港合资公司等方面进行探讨,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金融机构赴港融资。
东吴基金公司近日获证监会核准开展专户业务。东吴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只专户产品正在积极筹备中,随着资格的批准,专户业务的开展正式进入轨道。
据悉,海富通香港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只RQFII产品已准备就绪,正等待香港监管机构批准。
汇丰晋信基金5日分红公告,向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基金C份额持有人分红,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6元。
从韩国、智利、波兰等国家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经验来看,各国也并未采取统一的固定模式,都是根据自己国情特点选择渐进式开放。
(一)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韩国就开始推行利率市场化。90年代,韩国又推进金融自由化及金融部门开放。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推出实现资本账户开放的多项计划,并不断加速进程。1999年4月韩国实现经常项下交易完全开放;2001年1月放开居民外汇交易,放开个人境外存款及信托以及非居民境内存款;2002—2005年简化外汇交易活动程序;2005年放松境外不动产投资限制,鼓励基金型境外证券投资;2006年5月外汇自由化规划实施出台,将完成自由化时间由2011年提前至2009年;2006—2008年剩余的资本交易管理由审批制转为事后报告制。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韩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遵循了顺序、渐进的过程,即先放开经常项目后放开资本项目,并逐步放开各个领域。设计了完善的监管法规及配套制度,包括设定银行外汇衍生品头寸上限、对债券投资恢复预提税、征收宏观审慎稳定税等,资本账户开放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受到严格控制。
(二)日本日本资本项目开放是渐进性的,从1960年准备经常项目开放,到1980年初步实现资本项目开放,用了20年时间。1967—1976年日本出台5个法案逐步取消外商直接投资行业限制;20世纪60年代中期,日本推动本国证券市场开放,1970年允许非居民发行日元计价的外国债券,1980年国内外证券原则上自由进行,外国投资日本证券的程序得到大幅简化;1969年对外直接投资开放,经过4次改革不断放宽私人对外投资限制,1984年对外投资的事前许可改为事前申报。日本的经验在于根据需要有选择地开放子项目,以减少国际资本流动对日本经济的消极影响;同时注重开放次序,先开放小风险项目、后开放大风险项目,在渐进开放中注重缩小与外资企业技术差距,以减少资本项目开放所带来的冲击。
(三)波兰与日韩不同,波兰在资本流动极为有限、外汇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开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1991年波兰放开非居民对公开交易的证券的购买;1995年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1996年进一步放开资本交易;2000年实行完全浮动汇率制度;2002年保留部分限制可兑换;2007年,波兰取消了资本项目所有限制,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波兰的资本账户开放历程反映出处理好资本流动自由化主要决定因素之间的次序尤为重要,并且在此过程中离不开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四)智利智利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则是资本管制失效背景下的被动选择。1991年,出口引导型增长模式使得智利的资本流动激增,智利采取征收无息准备金措施管理资本流动,但未能奏效;1998年无息准备金率开始降低并最终取消;1999年智利扩大了汇率区间并代之以清洁浮动汇率制;2000—2004年其资本账户进一步开放,允许非居民参与国内股票市场交易,允许养老基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智利的经验表明资本管制短期内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长期是无效的,而可信的货币政策、稳健的财政规则、贸易多元化、流动且有深度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等是取消资本项目限制的前提。以上国际经验表明,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并无统一固定模式可循,各国都是根据自身国情特点选择渐进式开放。可兑换次序上基本是先开放风险较小的项目、后开放风险较大的项目。所具备的条件上,并不是要等到所有条件都具备才能开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而是开放过程与其他宏观经济条件相互作用,在此过程中,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以及宏观审慎监管尤为重要。
二、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政策思路
当前,我国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虽然条件日趋成熟,但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金融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人民币汇率制度及利率市场化的形成机制并未真正确立等。因此,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应坚持统筹规划,采取渐进式分步推进,保持与国内结构调整、宏观审慎管理、金融市场自由化等进程协调推进。
(一)基本原则在开放过程中一般应坚持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即坚持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留有余地四项主要原则。1.统筹规划。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涉及经济、金融、外汇等多方面,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可兑换进程也必须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并与其他经济金融改革统筹考虑和协调推进。2.循序渐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经济金融改革与开放的战略,逐步加以推进,以使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并取得较大收益。3.分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应分步进行,即先推进现存的不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项目。当前我国直接投资项下已基本实现可兑换,重点是证券市场项下和个人资本项目管理项下进行改革,以实现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而后,再通过进一步改革,最后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4.留有余地。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对于一些对经济金融影响较大的项目,如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等仍应实行一定的管理。
(二)路径选择选择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合理路径,目的在于减少开放过程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应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基于当前国内经济特点,资本项目可兑换应先放松流出、后放松流入;先放松直接投资、后放松证券投资;先放松长期、后放松短期等。具体来讲:1.先放松流出限制,后放松流入限制。我国债权国的特点直接导致官方储备快速累积,而这与私人对外投资规模小、增长慢直接相关。因此,减少流出限制、鼓励私人对外投资,有利于增加投资性外汇需求,从而缓解人民币升值及国内流动性过剩压力。2.先放松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与国际贸易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限制,后放松单纯的国际投融资限制。贸易融资以商品交易为依据,只要能够确保真实性,贸易融资的安全性和规模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引致大规模投机性资本流动。因此,相对于单纯的投融资应节奏更快。3.先放松直接投资限制,后放松证券投资限制。从波动性上来讲,直接投资波动性最低,证券投资次之,其他投资最高。因此,从控制跨国资本流量波动性角度而言,应先放开稳定性较高的直接投资,然后才是证券投资。在当前,我国应注重鼓励和支持境外直接投资,以改善国际投资结构。4.先放松长期资本流动限制,后放松短期资本流动限制。短期资本波动性较长期资本更强,且包含较多的投机资本流动。因此应先放松长期资本限制,后放松短期资本限制。5.先放松金融机构,后一般企业、个人跨境投资。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资本流动相对容易监管,而一般性私人资本具有小额、分散特点,监管难度较大。因此在加强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情况下,可先逐步放宽对银行跨境借贷、跨境发债的限制,然后放宽对私人资本流动限制。
(三)政策协调1.汇率制度与资本项目开放的协调。一方面,我国在一定时期对汇率水平会有一定程度的管理;另一方面,资本项目开放意味着资本流动自由化,汇率管理成本较高,这又将有助于从压力方面推动汇率自由浮动。因此,要保持汇率制度与资本项目开放的协调。2.资本项目开放与我国货币政策、金融微观治理的协调。汇率制度与资本项目开放从属于货币金融政策,因此要与我国货币、金融体系及管理能力相适应。如果在货币政策独立性不强、金融监管有欠缺,或微观金融主体约束不强的情况下,自然需要资本项目保持一定的管制,以维持相对稳定。3.保留动态灵活的政策调整空间。由于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和结构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相应的货币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市场、微观主体也处于不断变之中,资本项目开放也要根据内外环境,及时做出动态调整。此外,国际经验也表明,永久性资本管制措施的有效性将随着时间推移和交易范围的扩大逐步降低,但在危机时期暂时性的资本管制措施仍是相对有效的,能为危机国家争取时间和条件。为此,我国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应保留采取临时性资本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