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1 09:22:1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金融期货特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
一、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必要性
发展金融期货有利于释放风险,防止风险积累,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投资者开辟更多的投资渠道等多方面有重要意义。金融期货的缺失之弊端逐渐显现,推出的必要性日益突出。
(一)全球前20大经济体中,唯中国大陆未推出金融期货。国内人士认为,金融期货的特点是国际化比较强,本土市场不做,境外市场就做,金融资产定价权会被境外市场所抢夺。如目前芝加哥已开始操作、香港市场也正在研究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期货,新加坡也于2006年9月率先推出我国A股指数期货——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对我们金融期货的推出是一种推动。
(二)对外贸易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市场参与主体必须规避风险。我国无论在外债还是在外汇储备上,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没有套期保值机制,外债外汇储备风险受制于国际资本市场,损失变得不可避免。同时,愈来愈多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将面临更大的价格风险、国际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的风险,这使我国市场参与主体规避风险产生内在需求。
(三)融资方式多元化需要避险工具。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融资呈现证券化趋势,在证券市场体系中,市场行为将风险和不确定性转嫁给投机者,这些投机者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并获取利差,使市场机制进一步深化,金融期货市场避险功能得到强化。我国加入WTO后,外国金融机构开始逐步渗入,资本市场必然会出现金融创新潮,证券化融资激增。然而,如果证券化融资缺乏一个成熟、发展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能规避风险的金融期货市场,来使外资的投资具有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那么一切都无从做起,一切都是空谈。
(四)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要求规避金融风险的工具。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下的资产价格,由于受各国利率、汇率等因素影响,其波动幅度明显增大,这就使市场风险增加,由此产生了避险的要求。在西方发达国家及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的资本市场上,都有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而我国资本市场却没有这种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因此,有必要建立金融期货市场,发挥其规避市场风险和价格发现功能,稳定资产价格,减少经济的不确定因素。
二、我国发展金融期货的可行性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期货,尤其金融期货的发展,积极推进金融期货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建设。目前,期货市场与以往发展金融期货的情况已大有不同,期货市场运行平稳,规模不断扩大,风险管理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品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市场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金融期货的环境和条件已日益成熟。
(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壮大,需要加快发展金融期货的步伐。近年来,我国金融体系、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体系逐渐完备,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明显提高。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和投资参股的外资金融机构不断增加,不仅吸引了资金,更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技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呈现全球化、自由化、电子化的发展倾向,我国应加快金融期货新品种上市的步伐,使中国期货市场能够为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并成为在国际市场上有举足轻重影响的报价市场。
(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金融期货发展取得进展。中国政府已为推行金融期货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后对期货合约、业务规则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技术系统测试和仿真交易,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等,设立了会员准入、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限仓制度、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六大风险控制系统,以规避金融期货交易所内部及金融期货市场存在的诸多风险,为金融期货的发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快速发展的现货市场为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是国债期货产生的必要条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改革中不断前进,时至今日,虽然利率还没有完全放开,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我国的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国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已达到美国当年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利率市场化水平。另外,国债现货规模直接制约国债期货交易的规模,由于我国近年来持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债发行额及占其GDP的比重稳步上升,国债的品种也趋于多样化,国债的投资者涵盖了广泛的投资群体,机构投资者特有的专业理财能力以及对国债收益率的套期保值需求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三、我国目前推出金融期货的障碍
(一)我国推出金融期货的法律制度仍需完善。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务院对1999年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面修订后出台的、着眼于中国期货业规范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期货“新规”。新条例对期货公司业务和期货公司监管所涉及的各项基础制度做出明确规定,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并从法律层面对发展金融期货作了明确定位,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清除了制度性“路障”。尽管如此,目前包括金融期货在内的衍生品立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界和实务界对衍生品的基础法律理论研究还很薄弱;目前,金融监管部门的文件中强调风险防范的禁止性法律规范居多,而鼓励衍生品发展和创新的授权性法律规范较少等等。
(二)法律监管理念应有所转变。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包括金融当局监管、交易所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构筑这一监管体系的目的是为金融期货交易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环境,促进金融期货交易的有序进行。
(三)参与者关系仍未解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公司制,这是在我国内地首家采用此种方式,此前成立的交易所组织均采用会员制。通过公司化改制,期货交易所将改善自己的定价机制、激励机制、治理结构、决策效率、融资效率、股权结构和基础技术设施。因此,公司化改制后的期货交易所决策更加迅速、筹资渠道更加广泛、所有权结构将更加分散。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17家期货公司为会员单位,分别为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对于金融经纪行业与证券公司未来如何参与到金融期货业务中来,以及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保证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及金融期货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四、对我国推出金融期货的建议
(一)金融期货的推出应遵循循序渐进的方针。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抓住时机,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对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保持股改成果,为推出金融期货市场做好积极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国金融期货交易业务可区分不同种类,有先有后地逐步推出,在推出的前期可以对经纪人、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资格做一定限制,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要求,也符合资本市场目前的客观条件。股指期货是推出金融期货的首选品种。股指期货市场建立在发达的证券现货市场基础上,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证券市场已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架构,有接近国际水准的高效率的交易、清算体系。券商、机构投资者和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另一方面,我国股票市场的容量和规模也有了飞速增长,为股指期货开展提供了市场规模、投资主体、套期保值需求及良好市场环境的保障。包括沪深300指数、上证180指数等也已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由于我国具有金融衍生产品的后发优势,所以股指期货在我国拥有美好的发展前景。在推出股指期货之后,到底是先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还是先进行人民币汇率期货的交易,这取决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展状况以及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步伐。我国汇率改革正在逐步推进,2005年7月21日,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2006年1月3日,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进一步调整为通过向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形成当日汇率中间价,反映了市场在决定人民币汇率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国目前汇率改革走在利率改革的前面,因此,以当前市场化程度而论,股指期货之后应该是汇率期货。另外,我国外债数量大、期限长,对外债务不仅面临着利率风险,也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这也为我们发展外汇期货带来巨大市场潜力。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就金融期货的话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在他眼中,金融期货非常重要,它是中国金融市场迎接金融全球化浪潮的桥头堡,也是经济改革进一步推进的有力武器。尽管听起来金融期货很高深,但当你了解了它的禀性脾气,会发现它还挺可爱。
目前,不完善的利率形成机制及收益率曲线的缺失严重干扰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而国债期货推出有助于推动、完善或者是找到一个基准利率的形成机制。
股指期货一旦出来会将占到中国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60%~70%,但这个比例并不表明现有的商品期货就萎缩了。商品期货将会伴随着金融期货的出现还会增长。
国债期货本应该先于股指期货推出
钱经:股指期货最近成为资本市场的焦点所在,金融期货也有了正式的“名分”,这意味着什么?意义何在?
胡俞越:就像股权分置改革对股市发展的重要性一样,股指期货推出也必然会导致期货市场的变革,标志着金融期货时代的来临。但意义远不止如此,股指期货有助于解决中国股市的系统性风险。根据有关模型测算,中国股票市场总风险中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达40%,远高出国外发达国家股票市场25%的平均水平。如果不借助于股指期货这一有效工具进行规避,风险长期积聚起来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
一直以来,股权分置、场内场外发展不平衡以及“重股市轻债市”,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三大弊端。在当前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大局已定的情况下,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更加巩固改革成果。下一步,场内场外发展不平衡和股市债市不平衡的问题应当破题,以此来全面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和谐发展的问题。
钱经:股指期货是发展金融期货的排头兵,那么下一步还将推出哪些金融期货品种呢?你好像一直在呼吁国债期货?
胡俞越:是的,我甚至觉得国债期货应该先于股指期货推出,但现在来看是不可能了。国债期货牵扯到的部门利益太多,而股指期货反倒简单些。
目前,不完善的利率形成机制及收益率曲线的缺失严重干扰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而国债期货推出有助于推动、完善或者是找到一个基准利率的形成机制。
各国央行通常运用“三大法宝”实施货币政策,即公开市场操作、调整再贴现率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利率进行间接调控而不是直接调控,而其中最灵活有效的工具便是公开市场操作。
尽管2004年我国进行了利率改革,放开了存款利率浮动下限与贷款利率浮动上限,同时银行间市场拆借利率及回购利率也已经完全市场化,但利率市场化体系并未完全形成,有效收益率曲线的严重缺位制约了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效果。最终,央行只能求助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直接调整利率进行宏观调控。今年已经进行了多次调整,但现在看起来效果不明显。所以推出国债期货对解决国内存在的流动性过剩以及央行货币政策“内忧外患”会起到很大作用。
钱经:除了国债期货,还有哪些金融期货品种值得关注?去年8月27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推出了人民币期权期货产品,在国内还没有类似产品吧?
胡俞越:外汇期货期权产品也是我们应该积极筹备的。我相信人民币的地位将越来越高,越来越重要。我有一个大胆的判断,到2020年的时候,人民币将会继美元、欧元之后,成为世界第三大储备货币。2010年的时候,人民币就可以成为自由兑换的货币。人民币国际定价权旁落他人,我认为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CME是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期货交易所,去年它还兼并了同在一个城市的另外一个交易所CBOT,成为了国际期货市场最大、最具有影响力的交易所。它之所以推出人民币期货期权产品,就是看到了人民币地位将上升这一点,尽早布局。
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都面临定价权的问题
钱经:近两年,类似这种针对中国指数的抢注、争夺定价权的事件似乎越来越多。像去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推出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
胡俞越:是呀,在这方面是存在前车之鉴的。新加坡曾经抢先推出日经225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香港股指期货、MSCI台证股指期货、印度S&P CNX Nifty50股指期货,使得日本、香港、台湾、印度等地区市场处于被动地位。
比如1986年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日本日经225指数期货,日本的大阪交易所到1988年才推出,在很长时间内,至少在上个世纪日本的日经225指数期货一直是跟在新加坡的日经225指数期货之后。在这期间,就发生尼克里森在新加坡操纵日经指数导致巴林银行倒闭的事件。
现在,日经225指数期货分别在新加坡、大阪、美国CME上市。目前来看新加坡和大阪交易所已经平分秋色,因为这是由日本的金融交易地位决定的。
钱经:看来我们必须得关注海外市场对金融指数定价权的争夺。金融期货是这种情况,那商品期货呢?由于商品期货定价权的缺失也让我们吃了不少亏,当我们发展金融期货时会不会冷落商品期货呢?
胡俞越:金融期货的推出不会影响到商品期货。从全球范围来看,从1848年开始到1972年之前只有商品期货。现在则是以金融期货为主,占到整个市场的80%以上。而商品期货的份额已经越来越小了。但是从绝对数来看商品期货还是有发展的。
我大胆的估计,股指期货一旦出来会将占到中国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60%~70%,但这个比例并不表明现有的商品期货就萎缩了。商品期货将会伴随着金融期货的出现还会增长。因为我们国家对原材料、基础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其价格进行保值迫在眉睫。现在首要还是发展商品期货,这也与我们世界工厂的地位相匹配。尽管金融期货会越来越重要。
目前发达国家在全世界贸易和金融格局中占尽优势,英美两国的原材料期货市场主导了全球石油、金属、大豆等大宗原材料的定价权。“纽约石油”、“伦敦铜”和“CBOT大豆”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同,并一直成为全球石油、铜和大豆现货交易的定价基准。
钱经:那我们该怎样争夺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呢?
胡俞越:也不一定非要说去争夺了,可以先参与到这个市场中去。当我们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自然而然就有了议价的能力。有很多例子能说明这个问题,比如说我们大连大豆交易量非常小的时候,美国人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大商所的总经理去美国访问的时候,美国不仅是交易所、期货界的人士对他毕恭毕敬,大豆的生产商、交易商们也同样,因为他们觉得中国的大豆交易情况对他们非常重要。
有色金属也非常能说明问题,比如说像江西德兴某品牌的铜,已经成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允许交割的标准化品种。期货市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标准化,我们农产品为什么市场化程度低呢?比如大豆,美国的大豆是转基因大豆,我们中国的大豆是非转基因大豆,在价格上肯定有优势,但我们中国的大豆为什么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呢?因为生产是粗放式的,混装大豆,如果我们大连交易所推出一个中国大豆或者叫非转基因大豆,恐怕对东北的大豆生产商就会起到规范作用,他不得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去生产去包装,那么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就强了吗?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不就站得住了吗?
中小散户最好不要参与股指期货
钱经:再回到金融期货的话题,现在市场都在关注股指期货,那么你觉得股指期货到底什么时候推出来合适?
胡俞越: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5、6月份,但也不排除往后延迟的可能性。因为监管层的制度安排可能还不够充分,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4月15号开始实施,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运行还要有一个过程。
中金所也有它准备不够充分的地方,比如说交易上的安全。这次在合约设计里面有一个创新点,就是熔断机制。我们注意到仿真交易当中,熔断点已经被触摸了好几次,所以系统的安全也是一个问题。另外,投资者也不能说就准备好了。
钱经:对于散户来说,能参与到股指期货投资吗?现在有一种被拒之门外的感觉。
胡俞越:从中金所的制度安排和仿真交易安排来看,是有这种感觉。这是好意,但是可能会遭遇尴尬。我认为中金所把散户“挡”在门外是为了保护散户的利益。
实际上,不能以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来作为股指期货防风险和抗风险的标准,我反倒认为自然人的风险意识更强。当然三万两万、十万八万的散户就别做了,因为现在沪深300指数已到3500点,合约价值已达100万以上,10多万才可以做一手期指合约。股票可以满仓交易,但是股指期货是没有满仓交易的,资金大小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防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中小散户投资者还不具备,所以我希望中小散户投资者不要参与。
从现在沪深300合约设计来讲,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偏大了一些,我想今后还会推出迷你型的,致少标的物为现在合约1/5乘数的股指期货合约。这样中小散户就可以参与。
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看,券商和公募基金可以把股指期货作为投资组合工具,但不会大规模参与。投资股指期货的市场主体是股票私幕基金和期货私募基金。
钱经:那么你认为股指期货推出后对整个股市的影响是怎样的?会不会存在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实力,垄断股指价格,操纵市场的行为?
胡俞越:美国推出股指期货前股票现货价格是涨的,推出后是跌的,之后是一个大牛市。日本推出股指期货前没有征兆,因为新加坡交易所1986年推出日经225指数期货的时候,日本没有反映,推出后是小幅下跌的。韩国在东南亚危机之后,推出前股市是涨的,推出后股市下跌。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推出前现货股市是处于牛市过程当中,推出之后有一些下跌。
我通过测算发现:处于牛市和牛市初期阶段的股票现货,股指期货推出前后股指的波动会加大,如果现货处于熊市状态或者牛市末期时,股指期货的波动会减弱。因此中国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会改变股票现货的大牛市格局,短期内股市会出现一些变化,比如说涨或者跌,但大牛市的格局不会改变。
印度股票指数期货
2000年6月,印度两大股票交易所孟买股票交易所(BSE)和国家股票交易所(NSE)同时推出了各自的上市指数期货合约,一年后两家交易所(BSE和NSE)又推出了上市指数期权。印度的金融市场和我国一样,也属于正在发展的市场,其股指期货推出初期的运行特点将很可能也会出现在我国金融市场中。
BSE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为SENSEX指数,NSE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为S&P CNX Nifty指数。合约月份都为连续的三个月份,即当月,次月以及第三个月份,最后交易日为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每日结算价为最后5分钟的加权平均价。
印度股指期货推出后的最初几个月交易清淡,像BSE的当月合约的每周成交量仅有500手。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由于基金和机构投资者投资股指期货需要得到受托人的许可,这就要花费时间召开持有人大会才有可能投资股指期货,所以初期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较少。合约成交的不活跃,导致初始阶段股指期货价格波动非常剧烈,随着成交量的增加,价格波动呈逐步降低的趋势。
印度股指期货推出后对股票现货市场没有明显的影响,股票指数价值徘徊在3594点至4960点之间,低于年初的股票指数价格,同时标的指数的波动对股指期货也没有显著的影响。股票和期货市场之间的关系与有效的市场相符,股票和期货市场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作同向运行。
印度股指期货成交量和持仓量始终集中于短期月份合约,特别是当月合约。投资者对第三个月份合约热情不高,同样,很少人持有次月合约。这说明投资者不希望持有距离现货指数时间较长的合约。大部分投资者都会选择在合约结束前换仓,即卖出当月合约,买入远期合约,所以通常次月合约的成交量会在当月合约到期前一周明显放大。
观察BSE股指期货9月合约和10月合约在2000年9月28日(9月到期日的前一天)的区别,10月合约28日的收盘价为4170.10点,由于9月合约将在28日收盘时结束,10月合约将在29日成为当月合约,10月合约在9月29日的收盘价为4068.1点,因此,投资者在到期日28日空头开仓,在29日平仓后就可获得大约100点的收益。上述收益是如何产生的呢?通常,成交量很小的远期合约会面临流动性的问题,因此,含有超额风险的远期合约定价时会估值偏高。当次月合约转至当月合约时,交易量会有所增加,投资者会在当月合约到期时的前一周进入次月合约寻找套利机会。
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
英国金融期货的发展历史悠久, 1984年1月,英国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所(LIFFE)推出了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和金融时报欧洲股票价格指数等两个股指期货品种,1年后金融时报指数期权开始上市。经过 30多年的发展,英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探寻成熟市场股指期货的运行特点,亦有助于我国投资者面对全新的金融产品作出较为理性的投资决策。
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以金融时报100指数作为合约标的。该金融时报100指数成分股由全英最大的100家蓝筹公司构成,占市场总市值的三分之二。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月份为三、六、九和十二月份中的连续三个季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四。
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推出后,标的指数大起大落,从1984年起,金融时报100指数一直稳步上扬,1995年开始发力上攻,于1999年底冲至历史高点6950.6点,由于英国经济不景气等原因,指数随后一路暴跌,最低跌至3277.5点,从2003年3月开始反转上涨,到目前为止,再次接近前期历史高位。通过研究该指数期货合约的从2003年至2007年2月份走势特点,笔者对其发展特点分析如下:
金融时报100指数期现联动性分析从2003年至2007年2月份的历史数据显示,这时期的金融时报100指数经历了由低谷上涨至高位的阶段,这段时间股指期货结算价和现货指数收盘价之间相关性高达99.97%,同时检测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发现,股指期货价格对股票指数价格走势形成影响,因此股指期货确实具有价格发现功能。
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基差变化分析股指期货的基差是指现货指数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差价。它是进行期现套利的最重要指标,也可以衡量现货指数未来走势。当基差为正值时,代表现货指数价格高于期货价格;当基差为负值时,意味着现货指数价格低于期货价格,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基差变化分析,发现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的基差变化比较平滑,而且套利机会微乎其微,通常会出现连续的正基差,或者连续的负基差。但是在最后交易日的一周,基差波动较大特别是在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基差正负转换也非常频繁,甚至会出现较高的负基差。究其原因是投资者进行换仓所致,即合约临近交割时,不愿意进行合约交割的投资者通常会卖出当月合约同时买入远月合约。合约最后一周基差的频繁波动,使期现套利的机会较多,如果到期合约前期的基差多为正值,投资者可以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卖出跟踪股票指数的股票组合或指数基金(反向套利),如果到期合约前期的基差多为负值,投资者可以卖出股指期货买入股票组合或指数基金(正向套利)。由于当月合约在最后交易日的基差会出现较高的负基差的概率较大,投资者可以在最后交易日进行反向套利。
不同月份期货合约价差变化分析在平常交易日中,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3个合约之间的价差基本保持稳定,一般情况下,由于远期合约持有成本较高,远期合约与近期合约之间的价差通常为正值。临近最后交易日时,合约之间的价差会发生明显变化,价差经常由正值缩小甚至扩大到负值。因此投资者可以卖出远期合约,同时买入最近期合约来进行跨期套利。
成交量与持仓量变化从成交量看,在最后交易日的前两周,最近月合约的成交量和第二季月合约的成交量会同时放大,第二季月合约成交量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换仓交易来解释,但是最近季月合约的成交量的成倍放大是由于套利盘的介入造成的。从持仓量看,持仓主要集中于最近季月合约,一般会在最后交易日前两周开始换仓,持仓留至现金交割的量占总持仓量的五分之二。
对投资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启示
通过分析发展中金融期货市场(印度)和成熟金融期货市场(英国)股指期货的运行情况,股指期货的走势确实有一定规律可循。借鉴两国股指期货的运行规律,笔者对未来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判断如下:
推出初始,股市将会出现有短期小幅调整,但总体来说,股指期货推出后,对股市影响不大。
股指推出初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介入程度不高,一个是国家相关法规的限制,另外机构获得受托人的许可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因此预计股指期货推出初期,在缺乏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的情况下,股指期货交易量不会很大,而且暂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私募资金将成为市场主力。
由于缺乏机构的套期保值盘,初期股指期货价格波幅可能会非常大,当日价格波幅很可能会超过10%的幅度,经过一段时间后,价格波幅才会逐渐缩小。因此投资者需要准备足够的后备资金并做好资金管理,以防持仓被强平。首次建仓仓位不能超过总资金的20%,然后再按照盈利比例依次加码。
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推出初期,套利机会较多,特别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后的套利机会,值得投资者关注。
关键词 股指期货;参与模式;中介机构
金融期货是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的背景下诞生的。金融期货经过近20年的迅速发展,已占世界期货交易量的67%。近年来,比重更是上升到80%以上。由于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环境不同,各国金融期货市场参与模式呈现出不同的市场格局和发展特点。对于我国来说发达与新兴市场的借鉴重点将有所不同。在以美、英、日等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上,已形成成熟的期货行业体系,其完备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监控体系、丰富的产品系列、有序的参与层次,都有我国发展金融期货所必须认真借鉴的宝贵经验。而对于台湾这个新兴期货市场,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同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摸索出一整套适用于东亚,尤其是大中华地区的金融期货市场文化,促进了金融期货市场的迅猛发展,这是我们要重点吸收借鉴的地方。
1 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的模式借鉴
1.1 美国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 美国是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其期货行业结构在原发型期货市场中最具代表性。
1.1.1美国主要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在美国,证券公司主要通过部门或者专业子公司2种方式参与金融期货。一些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如美林期货公司、jp摩根期货公司等都是期货专营商。而另一些证券公司,则通过部门参与,如摩根斯坦利、所罗门美邦等公司都兼营期货交易(期货兼营商)[1]。
美国的大多数证券公司都在一些期货交易所取得会员资格,开展经纪、自营两类业务。既客户从事场内期货交易,也为公司特定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从事自营交易。
1.1.2美国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美国《商品交易法》将其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划分为业务型、客户开发型以及管理服务型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期货佣金商fcm(futures commissionmerchant)、场内经纪商fb(floor bro-ker)以及场内交易商ft(floortrader)。fcm是各种期货经纪中介的核心,从其功能来看,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类似。据统计,在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注册的fcm目前共有192家。而根据不同的营运模式,美国的fcm又可以分为3种:一是全能型金融服务公司,如高盛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美林公司以及摩根大通等金融巨头,期货经纪业仅占其业务的一部分;二是专业的期货经纪公司,以瑞富期货公司(refco)为典型代表;三是现货公司兼营期货经纪业务,这类公司包括一些大型的现货加工商、仓储商、中间商和出口商等。它们最初涉足期货市场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后来逐渐拓展到期货经纪业务,有些现货公司还下设了专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子公司,例如嘉吉投资者服务公司(cargill investor services)就承担了其母公司的套保业务。此外,型中介还包括fb和ft。fb又称出市经纪人,他们在交易池内替客户或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ft与fb正好相反,他们在交易池内替自己所属公司做交易。如果是替自己账户做交易,通常称之为自营商(local)。
第二类:客户开发型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介绍经纪商ib(introducing broker)和经纪业务联系人ap(associated person)。硕士论文 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在nfa注册的iib目前共有466家,gib则有1 043家。我国尚不存在类似于iib的期货中介机构,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经纪业务联系人(ap)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客户等工作。他们均以个人形式存在,包括期货经纪公司的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和分店经理等。经纪业务联系人不允许存在双重身份,即不能同时为2个期货经纪机构服务。在nfa注册的经纪业务联系人共有53 898人。其中,以账户执行人ae(account executive)最为典型,他们是fcm的业务代表,是专门为期货经纪公司招揽客户并替客户执行交易和提供市场咨询的人,与我国期货经纪公司内部经纪人的角色类似。
第三类:管理服务型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商品基金经理cpo(commoditypool operator)、商品交易顾问cta(commod-itytrading advisor)等。cpo是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基金,然后利用这个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业,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cta可以提供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账户、发表即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目前,在nfa注册的cpo有1 470家,cta有790家。
1.2 台湾期货市场发展及状况 台湾期货市场属于新兴的期货市场,其发展方式为先行开放国外期货市场,然后再建立国内市场,这与台湾证券市场的开放思路是一样的。台湾市场是新近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兴市场之一,并且由于金融改革历程、投资文化及投资者结构与大陆情况极为相似等原因,在诸多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1.2.1台湾证券公司参与情况。台湾证券公司可以作为期货兼营商,全面的参与期货业务,同时,存在一些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专营商,提供更为专一的期货服务。截止到2005年10月底,台湾期货市场有专营自营商13家;有他业兼营自营商23家;有专营经纪商23家;他业兼营经纪商17家;交易辅助人75家;结算会员32家[3]。
台湾的法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部门等形式参与经纪业务,可以通过部门、子公司、交易人身份参与自营业务。需要说明的是,在台湾,许多期货公司都具有证券公司背景。如,台湾的元大京华,成立专门的期货子公司———元大京华期货公司,从事经纪和自营(1998年增加)业务,同时,元大京华证券公司下的自营部也从事期货自营业务,同时,经纪部从事期货交易辅助人业务。宝来证券在新金融商品处下设期货自营部,并成立宝来瑞富期货子公司,成为台湾最大的期货商,开展期货、选择权、期货经纪、结算、期货自营等业务。
根据仔细比较分析,台湾不同规模的证券公司在参与形式上,分别存在一定的趋同性。经纪业务方面,大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形式参与(这种子公司多为证券公司为开展期货业务而专设),中小型证券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部门形式参与。自营业务方面,证券公司一般都设有自营部门,但大型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一般也开展自营业务,而中小型证券公司一般没有子公司,或者存在子公司也主要经营经纪业务而不开展自营业务。
1.2.2台湾期货市中介机构。台湾的期货交易商分为期货经纪商和期货自营商。期货经纪商包括期货经纪公司和兼营期货业务的证券商。一般企业法人不能成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台湾的证券行业与期货行业是混业经营,证券商既可以自营期货与期权业务,也可以兼营期货经纪业务。另外,仅证券经纪商可以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证券商兼营期货经纪业务的,不得申请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期货交易辅助人属期货服务事业,它接受期货商的委托,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揽期货交易人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商接受期货交易人开户接受期货交易人期货交易之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期货交易辅助人从事期货交易招揽业务时,必须以委托期货商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辅助人只能接受一家期货商的委任,但期货商可同时委任一家以上的期货交易辅助人[2]。
台湾地区的期货经纪商主要有4类:一是专营期货经纪商,只受托从事证期局公告的国内外期货期权交易;二是兼营期货商,包括一些本土及外国券商和金融机构;三是期货交易辅助人,主要是一些获许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的证券经纪机构,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四是复委托公司,就是本土客户从事国外期货交易的机构,它们将委托单转给境内的国外复委托期货商,然后再转给境外的交易所达成交易。
2 我国券商参与模式设计
我国期货业目前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尚是一片空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推出金融期货势在必行。通过对美国这个成熟市场及台湾新兴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是作为新兴期货市场的内地期货市场,要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券商参与模式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2.1 加快期货市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与自律管理体系
尽管几乎世界各国在建立期货市场的过程中,都是采取“先建市,后立法”的思路,但香港、台湾的期货市场却是在借鉴美英等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先立法,后建市”的思路创立并发展起来的。医学论文 这样,既可以避免少走弯路,节省“学费”,充分获得后发性利益,同时也可以使期货市场迅速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规范来发展期货市场。
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同时参考美国的监管模式,我国的监管主体应分为三级,包括国家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监管。《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据此规定,证监会是国家监管主体。在我国,金融期货推出后,如果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允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那么有权力进行监管的行业自律组织将包括期货业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而市场及交易监管主体则为交易所。
2.2 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形成金字塔型结构
无论是美国、台湾或是其他一些国家,在市场结构方面都反映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分层控制风险,层次化市场管理,减少交易所直接管理的机构数目。主要体现在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的分离以及ib业务的引进等。这种金字塔式的市场结构,有助于控制市场竞争,形成价值链结构管理。这在我国现在强调混业经营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恶性竞争。
2.2.1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分离。在香港,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是明显区分的。而在台湾,虽然没有交易会员这一说法,但从本质上看,参与交易的期货商就相当于交易会员,而期货商并不都是结算会员,因此,在台湾实际上也是交易会员与结算会员分离的模式。
而我国期货市场上,期货公司实际上资质差别很大,但目前不区分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全部经纪公司都是交易所会员,都拥有交易及结算资格。可见,让部分资历较好的交易会员成为结算会员,可以将结算风险进一步过滤,减小了交易所的风险。
此外,我国现在有上海、大连、郑州3家期货交易所,每家交易所对各自的会员分别进行结算。若要到3家交易所同时交易就要结算3次。若能将3家交易所的结算系统统一起来,以交易实体为结算单位,即无论在几家交易所交易只需结算1次,这样既能节省结算费用,又有助于对交易实体进行综合风险的控制。当然,要实现交易所间结算的统一,这在当前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也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2.2.2推行ib业务。在台湾、美国等市场上,都有ib或类似的中介层次,并且,在台湾,只有证券公司才可以从事ib业务。这不仅有效地控制了参与风险,限制资质不达要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期货参与层次,同时又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并分享金融期货业务的机会,还增加了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开发更多的期货投资者。因此,我国应借鉴这一经验,相应地推出ib业务。
2.3 证券公司应成为金融期货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 无论是在美国、英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还是在台湾、香港等新兴市场,证券公司都是金融期货市场,尤其是股指期货业务的主导参与机构。特别是我国期货经纪公司规模较小的现状,更加需要引入更有资金实力、规模更大、管理更好的证券公司参与市场,这对于稳定市场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证券公司还应该授予更多的选择权。尽管台湾的证券公司都朝着金融控股的模式发展,原本由部门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在有了自己的控股期货子公司后,也转为由子公司负责期货经纪业务的模式。但我们注意到,在市场发展初期,至少在法规方面,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比较少,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选择期货参与模式,而非强制要求其一定要通过子公司或部门来经营。并且,从台湾的实际交易数据中分析发现,市场自营账户发生的交易量占到整个交易量的45%左右(表1),显示了台湾市场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主导参与机构对市场的强大影响力,这一点是国内股票及期货市场所根本不能想象的。而基于证券行业相对期货行业绝对强势的国内实际情况分析,可以认为,未来证券公司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影响将是很大的。
2.4 推行“业务牌照”制度,合理控制市场参与者资质和数目 尽管台湾目前有近200家证券公司,但真正参与期货交易的证券公司只有30多家,期货公司也只有20多家。台湾期货交易所已发展了近10年,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其参与数量始终在一个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更为重要的是,台湾的金融期货业务并非只是一个统一的业务资格,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业务条件,并且,证券公司等参与者可以针对某项业务有针对性地申请该子业务资格,如股指期货业务资格。
同时,香港在2003年以前一直实行单一牌照制度,虽然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多元化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这对于市场早期的发展是有利的。但当市场成熟时,这种业务范围的限制就会抑制公司的发展。职称论文 因此,实际上香港业务牌照制度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也是一种市场逐步放开的过程。
这对于我国在开放股指期货的初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市场准入一定要逐步放开,先紧后松,才能稳定市场;要是先松后紧,出了问题就容易造成市场混乱。我国之前对期货经营资源控制并不严格,以致目前拥有180多家期货公司,他们可以经营全部期货业务。事实上,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期货公司规模比较小,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等,也导致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期货公司应借鉴台湾模式,朝着做强做大的方向发展,而非仅仅是做多。增资扩股、引入资金实力更强、管理模式更先进的公司为股东、甚至兼并收购等,都会起到整合市场的作用。
3 结语
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国外有的市场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是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已有市场的情况,不能强套硬搬。比如,我国期货公司数量多,质量差,这就与国外市场截然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考虑我国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参与情况。再如,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客户承受能力有限,若将来股指期货在期货交易所交易,面临的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同时接纳数倍于商品期货的客户交易,如何处理急剧扩大的交易量等。
对我国现实中收购兼并在操作上的繁琐,也决定了一些理论上可行的方案,在现实中就不太可行。总之,根据股指期货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对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市场监管和券商参与模式设计几方面的配合。
参考文献
关键词:平抑股价 套期保值 卖空机制
一、股指期货的概念
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的一种金融期货,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股指期货交易不同于以往的商品期货交易和其他金融期货交易,具有自身的特点:
1.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对象既不是具体的实物商品,也不是具体的金融工具,而是衡量各种股票平均价格变动水平的无形指数。
2. 一般商品和其他金融期货合约的价格是以合约自身价值为基础形成的,而股指期货的价格是股指点数乘以人为规定的每点价格形成的。
3.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进行现金交割,即合约持有人只需交付或收取到期日股票指数与合约成交指数差额所对应的现。
二、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现货市场的意义
纵观金融市场,股指期货推出后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的功能增加了套利交易,从而缩小股票现货市场的波动;二是期货的高杠杆率会提升资金的参与度,从而增强市场的流动性;三是股指期货为市场提供的避险的工具提高了参与者的投资意愿,从而会增加市场的成交量。
1.丰富投资工具与避险工具,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单边做多市场,投资者只有通过先行买入股票,然后等待股票价格上涨才能够获取收益,投资收益的多少取决于所持有股票价格的上涨幅度。而股指期货引进了做空机制,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便易的投资与避险工具。股指期货是现代资本市场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是股票市场上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股指期货市场的诞生将使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更趋完善; 并极大地丰富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工具,愈来愈多的投资人将运用期货交易作为投资、避险与资产管理的工具。股指期货使人们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的风险成为可能,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都可以吸引投资者和投机者,利用股指期货的双向交易的灵活机制进行操作, 使股市不会因为熊市而长期沉寂。同时,股指期货本身也是一种强有力的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可以像传统商品期货那样,通过同一标的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交易,或者是通过期货特有的杠杆效应进行投机交易,赚取投机收益。因此,开展股指期货交易,既增加了新的交易品种,又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满足了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求。
2.股指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渠道
根据现资组合理论,构建完美的投资组合可以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但在股市整体下跌即出现系统性风险时却无法发挥作用。而股指期货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能把基础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剥离出来,变成可交易的产品,使得风险可以有效转移。所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套期保值原理,根据股票指数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同方向趋势,在股票的现货市场和股票指数的。期货市场上作相反的操作来积极应对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
3.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金融衍生品的需求强烈,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缓慢,缺乏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市场, 故我国的金融体系算不上是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并且,建立完善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也需推出股指期货交易。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必须具备足够多的强有力的市场调控手段和工具,实践证明,股指期货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监控机制。在1998 年的东南亚金融风波中,香港股票和外汇市场受到了以索罗斯为首的美国对冲基金的强烈冲击,股指期货交易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香港政府动用巨资干预金融市场, 其手段就是充分利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价格的联动规律,对股票交易和股指期货交易实施组合运用,这是香港政府市场干预策略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股指期货市场可利用,香港政府的市场干预成本将大大提高,效率会相应降低。
三、 结语
综上所述,股指期货的推出对于股票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以及我国整个宏观金融市场均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股市正处于走向复苏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做的正是借危机兴改革,在推进股指期货市场创建的同时,兼顾创业板、融资融券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弥补市场结构缺陷,打牢市场稳定发展基础。中国的金融市场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期货 机构投资者 期货投资基金 QFII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步入了金融期货时代。经过几年的努力,与股指期货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股指期货的推出渐行渐近。根据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的经验,为了保证我国期货市场在新的形势下能更好地促进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对我国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进行优化和调整,培育一批对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起“中流砥柱”作用的机构投资者。
一、投资者机构化是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
期货市场由于具有专业性强,风险高等特点,不适合个人投资进行操作,我国期货市场素有个人投资者“九亏一赚”的说法。在美国期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亏损面也越来越大,1969年的数量是62%,目前已达到80%-95%,这说明个人投资者逐步被现代期货市场所淘汰。所以,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中,90%的个人投资者是委托各类机构进行操作的。在金融期货领域,机构投资者的主导地位更加明显,以股指期货为例,在美国,机构投资者占股指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在日本股指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量占到交易总量的90%;在股指期货推出较晚的韩国市场,虽然个人投资者的比例相对较高,但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量却呈现下降的趋势:从2003年的55.1%降为现在的44%,这说明,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机构化将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潮流,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程度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期货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准。
反观我国期货市场,尽管近几年来发展速度惊人,交易规模年增长率超过50%,大幅领先于国际市场20%的平均增长速度,但是我国期货市场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散户投资”结构并没有发生大的改观。据有关资料,目前我国商品期货市场上近95%的交易者是中小散户,只有5%的交易者是机构投资者。以大连商品交易所客户持仓情况为例,2007年1月份个人客户为217245户,机构客户为10933户,个人客户占全部客户的比重达到95.2%,“散户持仓”特征表现得极为明显(李永明,2008)。机构投资者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因此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从“散户时代”过渡到机构投资者时代,从而促进我国期货市场步入长期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国际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类型
国际上广义上的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主要有三类。一是专业期货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和期权。国外投资基金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公募期货基金(Public Funds)、私募期货基金(Private pools)和个人管理账户(Individual managed futures ac-COURTS)。目前全世界从事期货投资基金的资金约1000亿美元,其中2/3集中在美国市场,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的期货投资基金也在快速发展之中,期货投资基金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金融投资领域之一。二是对冲基金。这类机构把期货或期权作为一种投资组合工具运用,实行多样化的投资策略,有限度地进入期货市场。如全球对冲基金。三是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现货企业。这类企业一般生产经营与期货品种相关的现货产品,需要通过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来规避原材料、成品的价格风险。
三、培育多元化的我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
(一)打造一批大型综合性期货经纪公司
截至2008年1月9日,全国共有登记注册期货经纪公司177家,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以及东北地区。我国期货经纪公司总体实力不强,一半以上的公司刚刚达到3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而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公司数量很少,尚不到总数的1/10。由于现行法律的限制,我国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仅限于经纪业务,加之市场“僧多粥少”,导致整个行业的经营举步维艰。为了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必须对整个行业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培育一批大型的综合性期货经纪公司,并且参照券商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于行业中的具有规模优势,风险控制措施完善,经营规范的期货公司可以允许其从事自营业务,从而扩展其生存空间。具体的做法有:
1.培育支持行业中的优势公司上市,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规模扩张。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只有一家期货业上市公司(中国中期Sz000996),但是有较多的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的上市公司。可以考虑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上市公司旗下的期货公司“借壳上市”,此外,一批在行业内经营排名一直靠前的期货公司,如长城伟业、万达、浙江永安等,如果有国家政策的推动,其上市之日也就指日可待了。
2.推进行业内部的兼并和联合。我国期货业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的问题,低水平的价格竞争现象在整个行业非常突出,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已经成为管理层的共识。因此,有必要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由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经营不善的弱质企业进行兼并和联合,实现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同时也提高了整个行业的集中度,优化了行业的产业结构。
3.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壮大行业实力。由于股指期货即将推出,期货公司成为金融市场的“香饽饽”,引来了不少的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来参股、控股,甚至收购期货公司,以抢占股指期货这块蛋糕,期货公司的“壳资源”炙手可热。截至2008年1月底,已经有56家券商参股或控股期货公司,参股比例最高的达100%,无论是券商还是上市公司,外部实力强大的战略投资者的进入,对于增强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无疑是十分有利的,所以有条件的期货公司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自身的实力,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
(二)尽快发展中国的期货投资基金
期货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集资,以专业投资机构为主体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工具。期货投资基金是期货市场发展到成熟阶段后产生的,具有期货交易与投资基金双重特性。在西方发达国家,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参与份额占到整个市场交易额的60%以上,期货投资基金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间接进入期货市场的机会,促使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从中小散户过渡到机构投资者时代,不仅降低期货市场的投资风险,扩大期货市场的规模,加强市场的流动性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同时还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
对于我国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宜分阶段进行。为了让
广大的个人投资者对期货投资基金有一个认识和了解的过程,在最初阶段可考虑以现有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以及大型期货公司为试点,发起组建私募期货投资基金,同时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地下期货基金进行引导,将其由地下转为公开,以化解其潜在的风险,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公开透明的运作流程,并定期向股东公布投资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股东监督,待法律完善、监管水平提高后再推出面向大众的公募期货投资基金,最终形成私募期货投资基金和公募期货投资基金并存,共同繁荣发展的格局。
(三)在我国期货市场引入QFII制度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即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通过QFII制度,引资国可以对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利用外资培育本国资本市场,同时防止境外投机资本对本国经济的冲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种制度曾被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资本市场完全开放之前采用,巴西、韩国、印度等国家均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开始实施QFII制度。我国自2003年开始在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正确举措。在期货市场引入QFII制度,不仅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优化市场投资主体结构,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还能使我国期货投资者和经营机构在“与狼共舞”的过程中得到锻炼,不断走向成熟。当前,我国证券市场QFII的成功运行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同时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在不断趋向完善,股指期货的推出改变了我国期货市场原有的商品期货市场容量狭小的不足,可以说我国基本上具备推出QFII制度的条件。目前的当务之急是修改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QFII制度的引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引导、规范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
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具有强烈的参与兴趣,长期以来我国的证券市场由于缺乏金融衍生工具,无法规避系统性风险,加上没有做空机制,属于典型的“单边市场”,股指期货的引入,可以为他们所持有的证券类资产提供一个套期保值,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场所。随之我国期货市场金融期货品种的不断增加,金融机构还可以对他们手中的外汇、国债等进行套期保值。在股指期货导入的初期,为防范风险,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只能开展套保业务,待时机成熟才放开其参加投机业务。
(五)鼓励更多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根据世界掉期与衍生品协会(ISDA)研究报告,世界500强企业中,有92%的公司有效利用衍生品来管理和对冲风险,这些公司涉及的行业极为广泛,从宇航业到电子业。其中包括94%的美国500强企业和91%的日本500强企业。而在国际成熟的金融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者的比例也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如在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套期保值者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比率,近几年来平均维持在33.3%左右。
近年来,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正日益显现,国内资源压力越发严峻,企业对国外市场的原材料依赖度越来越大。由于美元贬值、世界经济前景不明朗等原因,许多大宗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扬,商品的金融属性越来越明显。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许多企业的经营受到影响,利润被压缩,一些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锁定了利润,使自己的经营没有受到影响。但还有许多企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风险管理意识不强,对期货市场的功能了解甚少,没有参与套保,损失惨重。因此,积极开发现货企业市场,让更多的现货企业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这不仅对企业有利,而目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使期货市场形成的未来价格更准确,从而更有利于宏观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股指期货;风险监控;三维概念模型;系统分析;操纵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5―0033―04
一、引言
随着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在上海挂牌,开启了我国金融衍生品的新纪元。我国首只股指期货一沪深300指数期货即将在中金所上市交易,股指期货具有为股票现货市场提供避险工具和价格发现的功能,有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规避金融市场风险、增加金融体系应对风险能力的同时,也可能加重金融风险的破坏程度。因此,需要在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同时,严格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监管体系。操纵行为作为衍生品市场最主要的风险和违规行为,它扭曲了价格对实际价值的反映,破坏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同时,操纵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投资环境,削弱了资本市场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从法律角度考察发达国家和我国对于价格操纵界定,国际证券组织技术委员会在《市场操纵的调查和》中指出:价格操纵是通过扭曲证券及其衍生品市场的价格,伤害这些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制造市场活动的人为表象,破坏市场的完整性和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在学者的定义中将期货市场操纵定义为:是某个人或某个集团公司有能力去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
1982年,美国在全球首先推出股指期货,经过25年发展,股权类衍生产品已取得巨大发展,但对其价格操纵的相对较少。国外学者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进行理论研究。Al―len和Gale将市场操纵分为基于信息的操纵(Infor-marion-based Manipulation)、基于行动的操纵(Ac-tion-based Manipulation)以及基于交易的操纵(Trade-based Manipulation),为随后市场操纵的深入研究打下了基础。Stoll和Whaley以1982年5月至1985年12月的S&P500股指期货为研究对象,发现在期货合约到期日,现货市场最后一个小时比非到期日有较大的价格波动和成交量,并且到期日最后半小时与隔日开盘半小时的指数报酬存在负相关,即存在价格反转。邢精平对2006年5月韩国KOSP1200股指期权到期日大动荡案例进行分析后认为,市场存在明显的操纵行为,另外对国际投行运用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两只股票价格操纵香港恒生指数与H股指数期货进行了研究。
目前,国内学者对股指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进行了研究。臧玉卫、王萍等(2003)研究了贝叶斯网络在股指期货风险预警中的应用。根据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特点,戴晓风、朱海燕(2005)设计了恰当的现金结算方式,有助于控制股指期货的操纵行为。邢精平等对境外股指期货的操纵案例或疑似案例进行研究,归纳了每类操纵的特点与防范措施。另外有学者对股指期货风险控制与监管制度进行了分析,探讨了股指期货操纵风险管理策略。有学者提出判别市场操纵,关键是要提供四个方面的证据,即被控方有能力影响期货价格、被控方有进行操纵的特定意图、存在人为价格、人为价格是被控方造成的。
以上的研究是对股指期货价格操纵的研究基础。学者们从股指期货的价格操纵的定量判断及概念界定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对于股指期货价格操纵的监管,除了需要技术的分析方法外,还应考虑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的要求,对于股指期货价格操纵风险的监控,不仅需要对操纵本身的概念界定和判别技术,也需要对股指期货操纵监管中的组织、操纵类型和判别方法通盘考虑。而这样的风险监控系统的研究尚不完整,针对该问题,本文将系统工程的思想和霍尔三维模型引入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监控系统的分析过程中,探讨中国股指期货市场风险监控系统目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三维概念模型对风险监控系统进行详细分析,以期为股指期货操纵风险的监控系统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
二、研究框架及模型介绍
从系统工程的角度看,风险监控的过程就是一个系统分析的过程,其实施步骤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处理三个阶段。在系统分析的过程中股指期货风险监控系统三维模型中的三维可概括为风险类型维、程序维和工具维。
(1)风险类型维。是对金融期货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抽象和高度概括。在股指期货市场中主要有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其中非系统风险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组成,而本文中的研究对象为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即操纵风险。
(2)程序维。是指在对风险监控系统的内在规律和实际运作的认识的基础上,抽象和概括出来的风险监控的基本环节和程序。程序维的作用是对这些环节和程序明确划分其基本功能和目的,并进一步确定相互间的关系。程序维是三个维度的核心,在此维度上的各个环节的合理性将影响整个风险监控体系的整体效率。
(3)工具维。是指在对金融期货风险监控的各环节中使用的方法、手段、途径。工具在这里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理解可分为四个基本工具类:组织机构、政策规则、技术模型、信息体系。四个工具的作用各有不同,通过组织机构来明确部门和人员的分工;通过政策规则来规范操作程序和原则;通过技术模型进行定量分析,为预警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处理相应信息,满足风险监控各环节的信息需求。
从图1可以看出,三维模型将空间分割成若干小块,每一小块代表了该系统的一个元素,每个元素中都包含了其对应的风险类型、部门设置、制度规定和技术与信息等要素,这样每个元素都可以根据其所掌握的要素独立高效地工作,同时又通过三维模型相互联系,进而构成了完整的股指期货风险监控体系。
三、风险监控体系的分析
可以考虑,监管将从时间数序的风险监控体系的监控流程和空间布置监管体系进行分析。
(一)风险监控系统的监控流程
股指期货风险监控的过程就是一个系统分析的过程,其实施步骤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处理三个阶段,又由于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周期性管理过程,应该具有反馈和评价的环节,对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和管理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分析,并进行风险信息反馈,以作为修正完善下一管理周期的参考,因此,风险监控系统的监控流程包括以下基本环节(如图2所示):
(二)风险监控系统的总体分析
从监控体系上,对于价格操纵风险监控可用图
3表示。
从图3可以看出,三维模型中风险类型维已经确定为价格操纵风险,那么三维模型转化为二维模型,然后将空间分割成若干小块,每一小块代表了该系统的一个元素,每个元素中都包含了其对应的组织结构、政策规则、技术模型以及信息体系等要素,这样每个元素都可以根据其所掌握的要素独立高效地工作,这些元素又通过三维模型与其风险监控流程相联系,进而构成了完整的股指期货价格操纵风险的风险监控系统。
以操纵风险识别过程为例,分别对操纵风险识别过程这一环节中相对应的风险监控系统中的组织结构、政策规则、技术模型以及信息体系等要素进行分析。
(1)组织结构。在股指期货价格操纵风险监控的风险识别环节中,组织结构的互相合作,相互协调显得至关重要,具体举措有很多,以交易所和监管者间的合作为例,虽然交易所在收集操纵信息时具有优势,但是如果交易所不具有调查权利或此活动涉及到非交易所会员时,那么就得依靠监管者。这时交易所收集的和操纵有关的信息对监管者有着重要的作用。
(2)政策规则。政府监管机构(证监会)为了执行操纵风险监管,基于市场信息披露建立一整套市场监管制度,并且该制度中包括要求监管部门每日搜索、分析、比较期货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供需变化情况、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套期保值者和投资者所持头寸的情况。另外交易所也应该有一系列完整的交易制度,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最大限度地杜绝操纵风险。
(3)技术模型。在股指期货价格操纵风险监控的风险识别环节中,技术模型主要用来识别出操纵风险,为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理做好准备工作。比如可以用风险估价(Value at Risk,VaR)技术评估模型,考虑Markowitz均值方差模型,通过Markowitz模型投资组合的有效边界,得出风险值的计算区间等等。
(4)信息体系。对于信息体系的构建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系统,系统的数据库分指标数据库、标准样本库、模拟数据库。在最后的风险识别环节中还可以建立一个整体的数据库,用来存储各种可能的操纵风险的特征、过程和方式。从而构建一个用于风险监控系统中风险识别的信息体系。例如,构建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监控系统,其信息系统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设计,如图4所示。
四、结束语
中石油在9月6日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上半年共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102.89亿元,约占其“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负”的一半。中石油认为,上述税负的增加,是经营支出同比增长23.8%的重要原因。中石化的中报则显示,其“石油特别收益金”37亿元,这项支出导致其“所得税以外的税金同比增长57.5%”。
所谓石油特别收益金,是今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开始征收的,旨在回收一部分垄断利润,补贴因成品油提价而受到影响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此被人们俗称为“石油暴利税”。当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40美元/桶)时,采取5级超额累进税率强制征收,其征收办法有些类似于个税,征收比率在20%-40%。开征之初就有专家预计,三巨头每年将因此多缴纳300亿元的税收,其中中石油一家就将缴纳20亿元左右。
即便如此,三巨头上半年的净利润仍然达到创纪录的1176.39亿元。
其中中石油806.81亿元,同比增长29%;中石化206.8亿元,同比增长14.6%;中海油162.78亿元,同比剧增37.6%。此外,去年年终中石化还曾因炼油亏损收到国家财政补贴100亿元。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施行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与发达国家的“石油暴利税”在税率水平上还不能相提并论。据了解,发达国家“暴利税”或“超额利润税”对所谓的暴利部分,一般实行相当高的比例税率,税率大多在60%-100%之间。
■摘自《新闻晨报》2006.9.12
信产部首次出台14个条例规范SP资费
信息产业部首次出台14个条例,来规范移动电话信息服务领域内的资费和收费。
从10月10日开始,老百姓可以用手机直接向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提出短信、彩信等业务的订购申请,其他订购渠道从此无效。只有二次确认用户申请之后,运营商才可收费。电信运营商还必须五个月全套保留用户电话号码、申请发送时间等信息,以确保服务和收费透明。
此外,运营商必须每月免费向用户短信发送消费金额等一系列细则也包括在内,它们将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
记者在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上没有看到“14个条例”通知,致电北京移动和北京联通相关负责人,他们也表示暂不知情。
分析人士认为,以后申请增值业务服务,用户可以直接向运营商申请,而不能再通过发送SP(增值服务提供商)短信代码申请。目前日本就采取了这一做法,这让日本不存在SP,而全部都是CP(内容提供商)。但现在信产部正在开展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工作,这也是信产部规范SP的举措之一。因此业界普遍认为,信产部决定从此撤销SP这一环节的可能性不大。
■摘自《竞报》2006.9.15
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正式挂牌
9月8日下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上海期货大厦内挂牌。这是中国内地成立的第4家期货交易所,也是中国内地成立的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即将成立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制,这也是我国内地首家采用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交易所。我国内地现已成立的交易所组织形式均采用会员制。
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顺利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出资股东分别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5家股东分别出资1亿元人民币,各占20%股份。
按照中国证监会前期任命,朱玉辰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总经理人选。朱玉辰原是大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和总经理,现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会长。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地点暂定在上海期货大厦8楼。
虽然《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尚在修订中,但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仍有其合理的法律基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今后主要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将成为首个上市交易的品种。据金期所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在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出台之后,该交易所还将会陆续推出以各类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以及股指期权产品。
■摘自《上海证券报》2006.9.8
小额信贷的创始人尤努斯:我的银行只贷款给穷人
不用任何抵押,穷人也能贷款;没有一点利息,乞丐也能借钱。这就是孟加拉国・尤努斯博士目前倡导的小额信贷项目。1976年,尤努斯博士尝试发放小额贷款给穷人,让他们有资金从事生产劳动,改善生活状况。1983年,经国会通过,孟加拉国政府特许尤努斯博士创建格莱珉银行,在农村全面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至今,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已经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得到推广,数百万贫困人口成功脱贫。格莱珉银行现在每年发放贷款的规模已经超过8亿美元,平均贷款额每笔是130美元,还款率达到了99%。尤努斯博士说,“我们有一个理念,就是人们不需要到银行来,银行要到人们中间去。格莱珉银行的员工是挨家挨户上门服务的,这对还款也有帮助。我们要求贷款人要加入一个5个人的小组,主要目的是增加借款人的还贷信心。很多妇女从来没做过生意,她们会担心失败。如果有了一组人互相帮助促进,事情会变得容易。”
■摘自《环球时报》2006.9.10
中信推出大学生I卡
中信银行在全国推出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中信I卡”,并随卡推出一系列贴近大学生特点的服务。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卡片命名为“I卡”,意为“我的卡”,卡片的设计尽量保持与大学生年轻、个性、朝气等特点吻合。在服务设计上,中信I卡为大学生的持卡人提供24期超长免息分期付款,这是国内大学生能享受到的最长的免息分期。包括品牌电脑、新款手机、时尚MP3在内的众多产品,均可使用中信I卡分24月付清,并且0利息,0首付。
此外,中信I卡还为持卡人提供其他功能及服务,例如,将每月账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按时发送到持卡学生,使他们能及时对当月的花销一目了然,并能轻松地对自己的花费保持长期的观察。中信I卡的取现手续费低至取现金额的1%,最低只需5元人民币,持卡学生完全可以在异地存款,本地取现,既方便又实惠。
除中信信用卡特有的凭密码消费之外,即时的消费短信提醒也使得用中信I卡消费更为安全、放心。而国内首家提供的24小时意外入院医疗保险服务,也更为持卡大学生增加了一道额外的保障。
■摘自《证券时报》2006.9.9
佳能将召回逾百万台复印机
日本佳能公司12日宣布,因存在起火风险,该公司将对全球范围内的约187万台佳能复印机提供免费检测及更换零部件服务。
佳能公司发言人矢口真由子说,存在安全隐患的复印机产品涉及pc7型、80型、100型等11种型号,共约187万台,生产于1987年至1997年。其中82万台销往北美,69万台销往欧洲,14万台在日本售出,另有22万台销往世界其他地区。
这位发言人说,由于电源线连接存在隐患,上述型号的复印机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过热,并进而起火。自1992年以来,佳能公司已接到三起机器过热引发事故的报告,最近一起发生在今年7月27日,当时日本兵库县发生了佳能复印机起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