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16: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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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近几年,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使其已经成为高校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高职院校正在为我国培养相关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些人才主要涉及产业升级以及经济发展方面,来满足国家对于以上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有效的促进我国社会经济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其已经逐渐成为民事的主体来参与范围更加广的市场行为,也逐渐的加深了高职院校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而经济合同在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高职院校与外界机构联系的基本桥梁,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着社会经济关系的主要体现。为了有效的防范高职院校经济合同运行管理的法律风险,需要加强经济合同的运行管理,也能够保障高职院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是高职院校规范化进程的主要环节。本文首先分析了高职院校在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这样的方式来促进高职院校规范化的健康发展。
一、高职院校经济合同管理现状
近几年,随着高职院校不断的扩张以及合并,高职院校从办学规模、教学设施以及教学设备方面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高职院校在此发展过程中在市场经济中所占的层次不断的加深,主要涉及的经济领域已经包括高校的建设工程、相关科研成果的转让、教学设备的采购工作、资产的经营以及高校的产业发展等,经济合作作为高职院校与其他机构进行市场行为的主要形式,对其进行基本的法律风险防范以及运行管理已经逐渐成为高职院校规范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现阶段,高职院校的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方面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由于高职院校的发展是从小规模到大规模逐渐进行的过程,其实际参与的经济事务以及领域变得越来越广,而高职院校的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也是在不断增加的过程中,对于相关的经济事务有了越来越深层次的认识,而双方的之间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实现的,并且以合同的形式来对经济事务进行约束,但是,总体而言相关人员对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并不强。主要表现在对于合同订立的重复进行,但是并不重复履行;在一定程度上重视合同的形式,但是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不够重视;较重视合同的价款,但是并不重视其他相关条款,这样就会造成在经济合同运行过程中出现一定的纠纷,也很容易出现违约问题,使得经济合同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法律风险。
(二)经济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
近几年,随着高职院校不断的参与经济事务,所以越来越多的经济合同不断的增长,但是随着经济合同的不断增长,在管理方面缺乏一定的专门的管理体系以及法律相关专业人士的管理,并不能很好的实现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具体来讲比如一般的高职院校是由后勤部对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维修合同进行订立以及管理工作的,科研部门对科研成果的转化相关的合同进行订立以及管理工作的进行,产业处进行实施产业发展以及资产经营方面合同的订立以及管理工作,虽然高职院校的财务部门会对相关的经济合同进行备案处理,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仅只是从审计以及会计方面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并不会具有正对性以及整体性的对经济合同的实质性的内容进行管理。这种经济合同的运行管理过程只是各自为政,并且出现职责不明的现象,还会对高职院校的经济合同的运行管理带来一些法律风险。
(三)合同条款粗漏简单
经济合同出现争议的本质原因是因为经济合同在订立时的内容不够严谨,同时合同的条款也不够完备。具体来讲,比如高职院校在对教学设施进行采购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仅仅只是注明了采购设备的价款、型号、规格以及交货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注明实际的付款时间,供货商在很短的时间内催告高职院校应付款项,这样很容易使学校处于困境当中。在实际的经济合同中也很容易出现不注明违约条款以及实际如果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或者只是进行口头的约定,这种现象的存在都很容易带来法律风险的出现。所以对于订立的经济合同的基本要求就是满足双反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尽量的做到条款完备。而基本条款基本包括:标的、质量、价款、地点、方式以及数量等,另外还要注明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所以在实际签订的经济合同时,首先高职院校要保障相关的专业人员对于合同条款是不是完备,经济合同的内容方面是不是严谨,实际在实行的过程中是不是存在不能克服的困难等,要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的出现。
二、防控经济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对策
经济合同运行管理中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在高职院校正常运行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对经济合同的有效管理,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是促进高职院校能够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一般可以从以下一个方面进行:
(一)建立和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运行管理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效的防范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的出现。近年来,由于高职院校的不断发展,大多数的管理资源一定投入到高职学生的实际日常的管理以及教学上,因为在对于经济合同的运行管理方面并没有实现完善的制度制定。所以,高职院校可以按照学校以及实际发展的需要,然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对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方面进行规范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制定,明确签订经济合同的实际范围、职责、管理主体、程序以及权限等,并且以制度的凡是进行责任的追究以及落实,只能找不同的经济合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是制定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完善性以及实用性等特征,希望能够从根本上对法律风险进行完善。
(二)配备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对于经济合同相关的制度的建立的基本要求就是需要具体落实到实际的部门以及人员身上,所以实际执行机构的落实以及素质方面的要求会对最终的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高职院校可以针对经济合同的需要建立专门的部门,并且明确部门的实际职能,具体来讲,比如高职院校的法律事务室,也许对其的职能分工中加入对于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一项,高职院校的财务部门的职能也可以加上对于经济合同的拟定、备案、履行监督等项目,在高职院校的人员聘用方面,高职院校可以针对想的选择具有一定法律背景的人员担任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且参与对于合同价款的确定,承办经济合同的拟定、送审、归档以及履行等工作,而对于经济合同的专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期能够增强相关人员的L险意识,最终提升其实际的业务能力。
(三)构建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完善的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需要在高职院校的实际发展指导中进行建立,并且还需要由学校的相关人员以及部门的参与,比如高层管理者、合同参与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以及合同的管理人员的参与,在经济合同的订立过程中,首先需要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再进行风险的评估,最终确定法律风险,实现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控制的目的,所以在整个防范的过程中并不存在独立成套的制度以及流程,主要从以下三个环节进行:
1.加强事前防范
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前,首先需要做的是对于客户的相关资信以及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核实,具体来讲就是对于客户的商业信用、资本结构、偿债能力以及基本经营信息等情况,主要核实的方式包括对财务资料的查询、对其经营场所的参观等,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对于客户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对实际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进行核实以及验证。
2.严格事中控制
在经济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经济合同的相关管理人员以及部门对于整个的履行过程实行全程的监管,并且做好整个过程中的监管记录,对于经济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记性严格的跟踪,最主要的还是对于合同结算工作的管理。具体来讲,比如,在经济合同履行的工程中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出现,高职院校对于合同的变更内容需要进行评估以及记录,并且形成补充协议,如果存在实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一律按照原合同记性履行。如果出现合同履行出现困难时,经济合同的相关管理部门以及人员应该及时的进行汇报,排除困难,以防违约情况的出现。
3.及时事后补救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出现,首先应该区别情况,及时的向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报告,及时的采取相P的协商、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方法。事后还需要对事前以及事中的防范以及控制没有实现预期目的的情况进行处理,为了有效的保障高职院校不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保障高职院校合法权益的措施之一,也是经济合同运行管理的最后保障。
参考文献:
[1]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20(2):15-19.
[2]卢芸.基于法治视角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初探究[J].企业家天地旬刊,2013(12):149-150.
[3]赵虹.浅析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的管理[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163-167.
[关键词]财务管理 经济效益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提高其竞争能力,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就必须加强企业各方面的管理,在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中,财务管理是核心,财务管理的好坏,关系企业是否能健康良性的发展下去。
一、财务管理的概念及地位
1.财务管理的概念
财务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过程中所进行的科学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协调、核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企业经济活动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全称,其主要特点是对企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进行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新时期财务会计工作面临的课题之一。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现金的循环和周转,它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投资、筹资、营运和分配决策,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以资金活动贯穿始终的,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是通过投入、产出、消费和所得等四个方面比较全面反映出来的,管好用好资金,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尤其重要。
2.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
管理是生产力,以管理出效益,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管理。追求经济效益的企业,必然把财务管理摆在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
(1)企业的宗旨决定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企业追求价值增值的结果,就是社会财富的极大化。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存在于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自身盈利是企业的根本宗旨。只要企业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其盈利越多,说明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如果我们进行某项投资决策,不能轻易凭经验数字下结论,必须经过事前预测,对该项投资的投入产出做资金分流的分析比较,进行财务可行性的分析后才能做出决策。所以,把财务管理摆在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客观要求。
(2)财务管理的性质决定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财务管理是一种价值管理。首先,企业财务管理,就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管理。而资金运动就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货币表现。其次,财务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由于财务管理是一种价值管理,它的管理对象以价值形式表现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哪里有经济活动,哪里就有资金运动,哪里就属于财务管理的范围。再次,从企业管理的目标来看,既然其主要目标是财务成果的最大化,那么企业的各项工作就应该都围绕着这个目标来进行,把这个目标作为各项管理工作出发点和归宿。而这一目标的确定、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评价都离不开财务管理,并且主要通过财务管理工作来实现的。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有很多企业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落后僵化,使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体制的影响,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遇到了阻碍。
1.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融资困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我国银行目前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增加。中小企业注册资本较少,资本实力有限,同时很多中小企业都处于成长发展时期,这一阶段的资金需要量是企业生产周期中需求量最大的,资金不足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以及自身的组织方式和发展状况决定的。由于中小企业管理不完善、发展不稳定,又没有可靠的担保体系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为一个大问题。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其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企业要想顺利发展,就须解决好资金融通问题。
2.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相当一部分属于私营性质,投资者就是经营者,其大部分又不是财务人员出身,而且以业务为主,其决策通常以业务判断为标准,缺乏全局的财务理念,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很多中小企业是由家族作坊发展而来,丈夫是经理,妻子是会计、出纳。尽管企业发展了,但不少企业也不能改变这种恶习。造成财务核算和管理由非专业人员掌握,核算准确率差,账目较为混乱,财务管理更无从谈起。另外有相当的企业由于单纯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经营管理者一味注重生产管理和业务工作,对财务管理并没有加以重视,管理者看不懂财务报表,无法从财务资料中获取重要信息,致使财务管理总处于被动滞后状态。
3.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的体系不完善
在企业的科学管理体系中,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从规范企业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而言,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体系。而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绝不能因循守旧,绝不能按照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思想观念来进行。同时,很多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都缺乏一套切合企业发展实际以及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忽视了财经纪律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对有些中小企业而言,在管理上所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制度上的不完善,甚至是根本没有制度可言。此外,有些中小企业的财务岗位管理制度也不健全,没有建立起适合自身的考核制度等财务管理配套制度,因此无法对财务问题进行民主公正的反映,同时也无法实现对员工有效的考核、监督以及对其积极性的调动
4.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管理模式僵化
由于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又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负面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由小到大,企业管理跟不上,企业制度建设空白,大部分是靠主要经营者的经验判断,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根据,在这种体制下,决策层往往事先不通过财务人员或充分的测算而凭个人的主观感觉拍板定夺,或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中小企业经济效益的途径
加强财务管理就必须理顺和处理好多方面的关系和问题,以保证财务管理乃至业务管理工作的顺畅,从而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
1.重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更新观念,形成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再停留在过去单单是事后反映的账务核算上,而要在正确核算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监督和决策功能,一方面要控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科学的财务分析,为企业的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具体而言,就是要重视财务管理,树立市场观念、利润观念和以财务管理带动其他管理的观念,形成一整套面向市场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从而能快速对市场的变化进行准确的财务预测,制定出一套能够衔接市场和生产经营需要的财务决策,使利润时时处处可以受到控制。
2.加强中小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周转率
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资金运动的表现。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资金运转顺畅,则生产经营展现生机,资金运转受阻,则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加强资金管理,首先要强化资金的调度,集中调控资金流向。要使资金合理运行,必须统筹全局,集中调度;其次,必须狠抓资金的回笼,疏通资金活动的主渠道;再者,加强资金管理必须限储压库,盘活沉淀积压资金。沉淀积压的资金不仅自身存在着损失和贬值的风险,而且会使全局资金僵固。资金管理的要点是,融资成本要低,现金存量要少,资源配置要合理,负债要适度,要高度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加快资金的周转,向资金管理要效益。
3.开展中小企业财务分析活动
开展财务分析活动,是为了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衡量现在的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公司内部,财务的分析和考核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财务分析的原则是:从财务的角度来看经营,从经营的观点看财务。在分析内容中,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分布、新产品的试制情况、存货周转情况、经营活动收支情况、应收款项账龄分析、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指标都在分析之列。通过这些具体数字,了解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进而将企业存在的困难的问题一一化解,为企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在财务讲评时,应注意抓典型、抓两头,将财务活动的实际成果与财务计划目标相对照,寻找差异,采取措施纠正财务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为企业营运提供决策依据。
4.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加强企业财务人员对内控制制度的认识,提高对内控制的意识,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每一项经济活动中,应有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内控制度的建设,才能防止和避免生产经营中的偏差及制止营私舞弊行为;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把好用人关,是实施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建立和加强监督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考核要从细微处起,应建立健全分析核算制度,以达到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中小企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所以,加强财务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首要任务。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汤谷良,2000:《企业财务管理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2]李勇,2001:《财务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高校;合同;风险;管控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高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办学自主性不断增强,高校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对外合同行为日趋频繁。因此,防范高校合同风险,对于维护高校合法权益,促进高校科学发展显得极为重要。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所谓高校对外合同行为,是指高校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对外实施的一种旨在确立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高校合同风险管控则是高校对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处理等环节予以规范和审查监督的行为。合同风险管控存在于合同立项到合同履行完成整个过程,一旦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极有可能使高校出现法律风险或陷入合同纠纷,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高校合同管理,提高高校合同风险管控能力,不仅促进高校规范化管理,而且将有助于高校在对外经济交往中避免经济合同纠纷的出现,最大限度地维护高校的利益。
(一)高校合同类型的有限性
高校参与对外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高校特色。高校主要是围绕产、学、研等方面参与经济活动,合同内容主要涉及基本建设、招标采购、技术研发转让、招商引资、学校日常设施修缮和维护以及房产租赁等方面,对外合同主要包含上述几大类,在合同类型及内容上较易于把握。这种较为封闭的、有限的合同类型为高校合同签订及合同的风险管控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高校合同签订涉及部门多
高校合同从立项、签订到履行整个过程往往不是某一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对单一合同而言,往往有多个部门的参与。就笔者所掌握某高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流程来看,通常要经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等多个部门的会签,重要合同还要提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最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才能得以实施。而实施的主体一般表现为需求部门与相关主管部门配合完成,在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学校多个部门。所以,可以看出在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牵涉的部门多,管理程序性强以及合同的审签与合同的履行的分离等诸多特点。对高校合同的风险管控不应只停留于合同文本的签订,而应该结合高校对外合同的自身特点,加强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以期达到风险管控的目的。
三、新时期高校对外经济合同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风险管控意识不强
高校合同风险管控是指以高校自身为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的审计、监督和控制的完整的动态行为。这就要求高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及管控法律风险的能力。然而,现实情况是,目前高校部分管理人员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工作思维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对合同管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以采购合同为例,实际签订和履行合同部门往往把签订合同看做包袱,只为应付审计监督部门,草率签订合同。实际履行中也存在不按照合同约定行为,更看重传统人情、习惯等,以人情、习惯做法代替合同约定条款,将合同束之高阁情况较为普遍。在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管、办及监督各部门多流于形式,走过场,使得高校合同风险管控面临真空化,得不到实际落实。
(二)合同签订形式化,合同内容不严谨
合同行为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应该在合同文本中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以及履行地,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主要条款,防范因合同内容不严谨、用词不当等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时下部分高校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采取形式化,对合同内容把关不严,用词不专业现象比较普遍,这都给高校带来极大的合同风险。
(三)合同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对高校的经济合同的风险管控涉及高校利益的维护,更体现为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防范。高校经济合同由于其自身特点,合同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等因素影响,容易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损害高校利益以及滋生腐败等问题,特别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及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等方面更易出现。因此,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是防范高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腐败滋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利器。但实际情况是,尽管我国高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多从制度上引入了监察审计,但是由于多是从宏观制度层面引入,缺乏相应的审计监督实施细则。使得审计监督部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位置相对尴尬,缺乏对合同的实施的有效干预,对合同履行情况难以做到完全掌握。
(四)合同缺乏有效归档管理
当前,高校在合同管理层面普遍存在没有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混乱。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对本部门负责的合同进行管理,例如,基建后勤部门管理基建项目合同、各种采购合同则分散由各采购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这样的分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从宏观上对学校的对外合同的掌控,不利于学校领导了解学校的整体运行情况,将会给高校带来潜在的经济合同风险以及存在合同纠纷的隐患。
四、强化高校合同风险管控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工作如果缺乏制度的完善都不会顺利开展。对高校合同风险的管控也是如此,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就得从制度的完善着手,加强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高校的合同管理行为。
1.高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高校合同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切合高校实际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合同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合同的立项、订立、审查、会签、合同的签署、履行、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纠纷处理机制等;同时也应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设立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高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将会改变当前高校合同管理上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将会有助于高校合同行为的规范化运行,降低高校合同风险。
2.高校合同的会签制度
会签制度是高校相关部门参与具体合同管理的有效方式。会签制度对于高校对外合同行为具有防火墙作用,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学校利益以及保障合同行为程序合法性上具有相当积极的意义。例如一项采购合同,采购职能部门要负责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审查,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效益性负责;财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等进行审查,对合同标的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监察审计部门要审核合同签订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参与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负责从合同立项到合同履行全过程监督,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合同谈判,负责审核涉及办理结算审计的合同内容等。合同的会签审批制度,应该制定统一格式文件,按照合同涉及管理部门逐一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实行流程式审批,以实现合同行为的实体合法和程序合规。
3.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及信用管理制度
当前高校对外签订合同在主体上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未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当在制度上明确在签订合同前,由相关部门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以及对方以往的信用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对相关履约情况和信用记录登记在案;逐渐完善高校的信用登记评价体系,以期使学校在对外交往中与信用优良合作伙伴进行长期合作,降低学校的合同风险。
4.建立授权委托制度
在我国民法上,高校作为整体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高校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只能以学校名义进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任何二级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授权均不能对外实施合同行为。因此,必须建立授权委托制度,学校法定代表人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学校副校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托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具体的人、事项以及期限,委托人不得将事项擅自委托他人,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越和滥用权限。
5.完善合同监督体系
合同监督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合同跟踪监督体系对合同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维护学校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积极意义。针对高校合同行为的具体特点,笔者认为,应该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优势,除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该进行实时监督,对用款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保证合同在预算内进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利益。
高校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具有典型高校特点,对外合同行为类型上易于把握,因此,应该积极推行高校对外合同格式文本化。以国家相关部门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修订,形成高校自身的合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避免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水平不足带来的合同风险。
(二)合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
1.培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
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特别针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参与人员更应该进行法律普及,增强他们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意识。合同行为是法律行为,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牢固树立把《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合同行为的依据的意识,摒弃那种不看合同文本,将合同束之高阁,一切以人情和习惯作为办事依据的想法。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高校合同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知识,如法律、审计、财会、基建等专业性相当强的学科知识,从业人员如果没有过硬的知识储备将很难完成工作。因此,学校应该采取措施,如定期培训,招聘专业人员充实队伍等诸多形式,改善合同管理队伍业务水平现状。有了更加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队伍,高校合同管理才能更加高效、专业,高校治理水平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总之,合同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任何合同相关事项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以法律作为基石,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作为指引,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才能真正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水平,防范合同风险的出现,实现对高校合同风险的全面管控。
参考文献:
[1]冉福松.浅议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8(08).
[2]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02).
[3]宋少君.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对策[J].化工之友,2007(07).
关键词:经济合同 存在问题 管理策略
一、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二个阶段:一是合同签订阶段;二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1.合同的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指不准确及不全面,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和有效的经济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如果不清楚签合同应当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难以处理。
(3)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经济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在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变更没有及时履行。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变更要及时有效。
(2)没有及时办理鉴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当发生纠纷时,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3)忽视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该清楚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和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加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落实执行好授权制度,完善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高校 基建合同 对策
近年来,高校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基建工程管理,规范基建工程采购活动,有效维护学校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认真梳理基建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保证学校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学校基建管理工作安全可靠运行。
1、基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重复签订。如:就同一招标内容、同一中标单位,将部分内容分解签订合同后又合并签订“大合同”,造成部分内容重复签订,极有可能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
(2)合同条款不完备。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签订时不严谨。有些合同只注重技术条款的要求,而忽略违约时的纠正措施和赔偿条款。如:签订合同时对承包人的义务描述过于笼统,导致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合同价和中标价、中标单位与合同签约单位不一致,违反了招投标的原则;工程款的具体结算办法,质保金的标准及返还和质保期限等合同条款不明确;变更工程的价格调整的结算标准不明确。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项目完工结算时,不仅给学校带来责任、风险和资金的损失,还带来了与施工方的纠纷和难以解决的矛盾。
(3)缺少合同审核的人才。目前,高校中绝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施工方提供合同样本,由学校建设部门修改后双方签订并实施,有的高校虽然有常年法律顾问把关,但由于他们不懂具体工程造价管理业务,有些单纯从条款上看“天衣无缝”的合同,因涉及的具体工程业务不明确,最终执行后还是给学校带来了损失。
(4)无效合同。有的合同至今仍以“协议”的形式出现(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样本),导致以后出现经济纠纷时,该“协议”不受“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5)应该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目标的实现,合同变更的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2、解决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招标采购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业务。因此,对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地合同管理培训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加强合同审核管理。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高校基建管理的实际情况,高校要建立健全合同审核管理制度,内部审核实施层级审批制度,项目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科室科长、项目主管处领导、处长层层把关,还可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增加审计处审批程序。同时,凡进行商务谈判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商务谈判会议纪要”,方可加盖基建工程合同章,防止因合同内容与商务谈判会议纪要的内容不一致导致合同纠纷;合同超过两页必须加盖骑缝章,防止乙方更改或更换部分合同文本内容;外部审核考虑到合同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把关,征求与汇总所有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在合同的审核方面,除要依靠专业律师对合同整体的条款进行把关外,一定要有懂得技术问题的专业人士专门对规范、工程量、预算、技术条款进行审核并与中标单位谈判,并对最后做出总体的把关,各个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合同在签订前一定要由使用单位、基建部门、专业律师、财务和审计部门共同审核,各司其职,对方案、所报预算、条款、付款方式逐一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最后由专人将意见汇总,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应逐步完善在招标文件中包含合同,一旦确定中标单位,除固有统一的各项条款保持不变外,将中标单位的优惠承诺以及相关让利加入补充条款中,或以正式的书面承诺提供招标单位,合同马上就可以签订。按照上述方法,可以摆脱确定中标单位后一步步修改合同的固有模式,避免工程全部完工后合同还没有签订所带来的一系列风险,还能够全面表达建设方的意愿,使每位参加投标的单位充分考虑工程中的各项风险。
(3)为规范基建工程采购活动,维护学校的经济利益,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在货物、施工、服务等基建工程采购过程中,必须使用格式合同(采用由国家或地方编制的格式合同除外),提高了合同的审核效率,使学校的基建合同管理工作步入更加规范、严谨、有序的轨道。
(4)签订合同时,要将承包人在每个环节的义务都要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并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质量条款越细越好,避免条款过于 笼统,使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时不宜追究承包人责任。
3、结语
总体来说,高校基建工作有其自身固有的特点,合同是保证建设方与施工方共有利益的书面证明。合同签订的成功可以保证学校建设资金资产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丽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探讨[J].中国工程咨询,2009(07).
(一)定位不准,导致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条款和合同附属文件。条款随着合同事项的不同,差异较大,一般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级、技术参数、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的担保,解释、保密条款、合同联系制度、维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附属文件应在合同条款中说明或列出,作为合同附件,如图纸、技术参数、执行标准等。地方高校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定位准确,考虑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如超20万的维修项目、超10万的服务咨询项目就必须政府采购,而校方自行签订采购合同本身就属无效内容。在合同内容上还得看是否完备,许多合同签订时双方仿佛都是君子,缺乏对维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的准确界定,如地方高校物业外包后工作缺乏监控,物业公司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员工老弱病残齐上场,导致校方因合同中没有相应制约条款而失控。有的合同界定不清,如移动租赁学校场所建通讯机站,合同约定甲方认真管理,但谁来管理怎样细化管理却含糊不清,更没有建立管理台账,导致5年租赁期每年交费不清却无人过问。
(二)管理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合同履行失去控制
一方面,合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学校中还未完全构建,以简单的合同签订为主,一旦签订后便无人问津。而全面风险管理贯穿合同履行到事后分析的全过程,业务部门、学校招投标办公室等共同参与的全员式管理,以及从合同的社会责任、技术指标、经济数据、政策法规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式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学校片面追求院系二级管理,学院对系部不经常性地监督和检查,或者考核没有与员工绩效等挂钩,从而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合同管理也没有与员工绩效挂钩,致使员工管理积极性不强。许多院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设施设备共建共享的少,重复购买的多,甚至一些上百万的设备购回后几年未开箱。如许多学校后勤食堂的大宗物质采购,确定了入围企业便一了百了,以后入围企业提供商品是否有检疫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准确无误、价格是否随行就市、售后服务是否准确到位等却无人过问,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缺乏相互监控,没有授权审批制度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界定,导致责任不清,出现事故无人问津。特别是合同执行过程中资料收集和归档处理混乱,如基建项目的设计图、预算、评审结论、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合同等的档案归集上没有章法,导致无据可依,甚至在一些学校的账务处理中变相进行科目归类,如一些学校为降低招待费开支,虚构合同列入设备采购和维修费,直接导致资产账目不真实。
(三)责任不明,导致合同纠纷无人理
地方高职院校签订的合同数量大,相对其他研究型学院,地方高校和地方企业接触更为紧密,定单培养、校企共建、技能培训、员工招聘、设施设备购买、基建维修、图书购置、无形资产转让等无不是通过合同来相互合作与相互约束,并且有些合同涉及不同部门相互交叉,一旦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因事前责任不明而出现。如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标的技术参数不清楚或有明显排他性,国资部门说教学单位上报数据有误,教学单位说国资部门把关不严,合同未签订就已经相互推诿了,还有联合办学合同签订后一旦合作单位出现重大问题,各部门无人出来承担责任,最后不了了之。又如许多地方高校通过招商引入学生公寓空气源热泵项目,合同签订时关注度大,管理中却无人问津,导致引入企业收费标准不精确、服务质量水平不高,合同履行效果大打折扣,引发师生诸多不满。
二、地方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研究
针对地方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依法规构建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合同风险管理是指地方高校围绕管理目标,通过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构建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合同风险管理包括全过程管理、全员管理、全方位管理三个层面。
1、全过程管理。合同风险管理应该是合同从事前分析、合同签订、审核、履行直到终止、变更、责任追究的全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地方高校原是简单的合同签订,从合同签订时的众星捧月到执行合同的无从问津,而全过程管理特别强调事前分析和事后反馈。正如许多高校食堂采用了HACCP管理模式,更多的是从危机-风险点控制开始的,如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前首先要进行市场调查,后有询价报告,然后进行采购招投标,最后是入账管理。所以合同管理应贯穿于地方高校正常运转的全过程,突出“全过程管理”。合同风险管理可以分为前期调研、风险预警、合同审签、合同履行、合同账务信息、合同统计分析等六个程序。合同前期调研主要是对类似合同执行情况的全面了解,审签阶段的管理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等的审核,特别是违约责任的界定一定要认真审签;合同履行阶段管理是对履行合同的过程管理,如标的是否一致,技术参数是否吻合,交货时间是否及时等;合同账务信息管理由基础数据、供应商信息、执行合同所达到的结果和预期情况的数据对比等的管理;合同统计分析管理是合同的归类管理、以及利用分析结果为学校决策提供未来依据和参考。构建全过程管理是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必须要有事前的分析、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才能构建一个和谐顺畅的管理环境。
2、全员管理。合同管理是地方高校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员式管理。过去我们总认为合同是领导的事,领导定的事不论怎么执行都是对的。合同全员管理以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为构建原则,学校领导、合同签订人员、合同审批人员、合同承办人员均明确权限、严格责任、共同负责。全员管理主要包括有严明决策审批制度下建立的决策审批部门、合同执行全过程的控制与执行时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部门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四个层次。
3、全方位管理。合同风险管理涉及到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只有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的管理,才能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全方位管理包括合同的技术、经济、法律、效益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各个部门做好严格审查、各口把关,从专业管理的角度对合同进行综合管理。
(二)据实际改进合同风险控制流程
合同从调研、制定、审核到签订、执行、反馈与分析是一个过程,只有把这个过程各环节界定清楚,才能对经济合同进行更好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合同管理的人员应该从一开始就设置好合同管理整个过程的流程,并制定简洁明快的流程图和相应的流程说明,同时还得明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各部门和单位执行合同时非常清醒地认识到合同执行中各单位的责任和潜在风险在哪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易出问题的风险点到底在哪里。这样做既有利于各个部门的双向沟通,又有利于合同执行效率的提高。在该流程中,始终贯彻全过程管理与全员管理的原则。学校中各个部门共同参与合同的编制、审核、监督等全部过程。其中合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风险预警管理和合同法律方面的审查;待审查通过之后,交由项目单位编制相关项目的合同;然后由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审核合同的相关条款,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三)求规范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防范合同风险管理的制度是合同风险管理的保证,地方高校合同风险管理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制度建设:
1、建立合同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合同风险预警管理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见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运用风险点处理流程提出解决合同风险的防范方法。合同风险预警管理制度需要规定以下内容: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市场同类合同业务的执行情况分析、合同风险点预警报告。在这方面首先要加强合同教育,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认真学习《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及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2、建立完善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审查包括政策法规、技术参数、经济和社会效益、财务可行和可控性、合同可带来的改变等方面的审查。合同制定出来之后,首先需请学校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然后经学院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审核、各使用部门进行合同条款的具体梳理后按程序上报审批。审批时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在这里,授权审批制度尤其关键,必须应由关联方进行详细审核,特别是高校合作开发项目要强化学校无形资产的度量和权衡,联合办学合同中学校品牌价值的衡量。
3、完善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为保证签订的合同统一合法有效,并具有专一排他性,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统一加盖唯一合同专用章,防止一些部门和人员加盖其他公章对外签订合同,逃避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签订合同时,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得以明确责任。
4、强化合同监督制度。对学校合同的进行监督是学校合同风险管理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方法和内容。合同的监督同样从合法性、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经济性甚至影响力等方面入手。从财务上说,合同所涉资金流量是否足额及时;在技术上,认真监督执行时的技术参数是否切实可行,如教学仪器等还得看是否满足教学需要,是否符合教学需要;以及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双方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特别是在设施设备的采购上是否有可行性,有些部门重复呈报采购计划,甚至是一些不必需不必要的采购,没有市场需求的专业调研和专业培养方案做支撑。
5、坚持合同履约报告制度。虽然先期调研了解过对方的类似合同履约情况,但依旧还是得审查合同,就是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合同履行前要做符合性测试,了解政策、需求满足、教育教学的内部特点和规律,能规范合同签订双方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如合同能源管理的执行情况一定要有报告,运行、消费、反馈都有完整的规定与呈现。
三、总结
一、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形式
按标的物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按承包范围不同,一般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一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工期要求比较严格,其中有许多复杂的专业项目时,应选择总承包的形式,这样虽然会提高总投资,但可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协调配合不当造成返工浪费、工期延误,相对节约了工程投资。此外,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工程管理人员不足,专业管理能力不强的现象,采用总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建设方的管理难度。如果工程投资项目各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影响较小,且专业性较强,则可采用分包的形式,即建设单位直接与各专业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各分包承包商向总承包商交纳的配合费和管理费的计取方式和数额,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建设方既可以有效地进行工程投资,又可以以费用补偿的形式将协调配合的责任转移总承包商。按合同价款形式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对发包方最有利,而成本加酬金合同最利于承包方。高校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是在新生入校时投入使用,因为工期的限制,前期工程的论证和准备工作都不是很充分,因此建设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大多采用费率招标,这样确定的合同形式一般都是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形式会导致建设方承担更多风险,而且无法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承包商也不可能积极地去控制成本。对于设计工作滞后的情况,建设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采用最佳合同形式,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二、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并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一,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有领导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二,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及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
第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在高校工程建设领域,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此外,由于建设工程涉及到的专业分工多,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客观能力与主观疏忽等因素的影响,合同条款之间、不同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技术规范之间都可能出现矛盾,而现实中,熟悉工程实践的专业人员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法律素质,学校领导对工程合同给予足够重视的也只能聘请律师来负责合同的审查,而熟悉法律知识的律师却又不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这样的合同很容易导致与现实情况的脱节,从而引发合同纠纷。因此,为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第四,工作衔接程度不够重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材料必须进行招投标,而高校管理过程中参加招投标的一般是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而真正的合同议定人和审核人往往没有参与招投标过程。对工程的进程了解不够全面,在签订合同时很容易使合同内容与乙方的投标书脱节,而在合同的常规解释顺序中,“合同书”排在“投标书”之前,所以法律只会承认合同书中的条款。
三、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一)合同签定过程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重视合同乙方的法律资格审查,既要审查参建单位的法人资格,更要重视委托人的合法性。因为目前机构和人繁多,经常出现中标后,施工企业更名的现象,如果委托书不及时变更,极易形成合同纠纷。
二要尽量避免工程合同主体不当、文字不严谨规范、条款挂一漏万、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情况。
三要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审计单位和审计方式,确定审计费用的支付责任,明确审计费用计算方法或有关文件编号,施工单位应支付的审计费用要明确支付方式(一般是甲方代扣)。
四要尽量避免边施工边签合同或先施工后签合同的情况。合同签订不及时,不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五要重视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中对于承包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格的约定必须合理、无歧义。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对建筑行业一般惯例和有关规范的了解,掌握材料的市场行情,签订内容缜密、措辞严谨的合同条款,避免纠纷。控制了材料费的支出,很大程度上就能控制住工程造价。对于建设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采购合同要强调“货到验收”、“交货地点”等条款,合同中更要注明材料设备的型号、品牌、数量、色调、单价等。
六要充分利用询标阶段解决问题。目前高校多采用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当评标委员会选出中标候选人后,学校的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利用询标阶段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难题。实践证明,在这一阶段处理问题远比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时再进行谈判轻松得多,达到的效果也较为理想。在询标过程中.可以让候选人明确并承诺在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费用怎样计算,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如材料供应合同中材料质量、供应时间、卸货费用、验货交货制度、奖罚措施等;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人员的配备及更换、施工单位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的处罚、文明施工的制定与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奖罚、甲供材料的结算,另行分包工程的管理费用等,对未列入报价的费用项目则应要求候选人明确承诺视为已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七要注意合同谈判技巧。实践证明,在谈判中一味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都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而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则容易收到理想效果,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谈判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心理,
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要善于利用机会,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巧妙把握退让的尺度,使双方都能有得有失,共同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办法;对谈判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有经受各种挫折的思想准备,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应及时终止谈判,寻求时机再次谈判。
八要引入律师管理机制。签订工程有关合同必须遵循建筑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工程变更、索赔、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方法,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发承包双方充分了解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并自觉履行义务。引入律师管理机制,不仅使合同签订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和严谨化,保证法律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得以充分体现,还通过律师为建设方审查合同,避免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漏洞,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和尊重合同的严肃性,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防止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重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非常频繁,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必须加强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的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对口头变更或要求等,要及时进行书面确认。此外,必须严格发文、收文签字程序,为今后解决争议保留证据。
三要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即合同的跟踪。首先,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其次建设单位应对与工程有关的合同进行分类,统一存档,便于查找。建设单位还应随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工程承包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履行合同文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行使甲方的权利。此外,建设单位应建立自己的支付报表,指派专人管理工程费用的支付情况,及时扣回预付款或超额支付款。
四要根据合同约定及对方履行情况,正确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施工质量差,建设单位就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就可以暂停施工,以防范风险扩大等。
五要高度重视经济合同中的约定的实效期间。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单位人员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人员,如果对此时间期限没有高度重视,或不能证明在实效期间给予了承包人有力的答复,承包人就有权力拒绝审计而直接追讨工程款,从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1.重庆市邮电经济面临的挑战机遇及对策
2.市场经济呼唤邮电经济接轨
3.探讨如何加快建立我国邮电通信业经济新体制
4.应当冲破产品经济模式的束缚——论我国邮电经济核算体制改革的途径
5.中国邮电经济的分区及区差规律
6.浅议加快建立我国邮电经济新体制
7.研讨经济理论 深化邮电改革
8.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
9.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培养特色探讨
10.应当加强邮电经济理论的研究
11.加强理论研究 推动邮电改革——南京邮电学院管理系邮电经济理论讨论会综述
12.初论邮电经济体制的改革
13.对建立邮电经济理论的一些见解
14.发展邮电经济 加快四化建设——关于上海邮电事业的经济调查
15.也谈邮电经济效益
16.运输邮电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关联分析
17.改革呼唤着创新和完善邮电经济理论
18.对邮电经济研究工作的几点看法
19.改革邮电经济管理体制
20.邮电经济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21.提高邮电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22.对传统邮电经济理论的反思
23.开拓邮电经济研究是改革的需要
24.对现行邮电经济核算办法的初步探讨
25.浅析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性
26.关于建立新型邮电经济学的几点意见
27.邮电经济是商品经济
28.邮电经济纠纷与诉讼时效
29.关于邮电经济核算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二次全国邮电经济核算学术讨论简介
30.对邮电经济两个理论问题的浅见
31.当前邮电经济管理的几个问题
32.谈谈邮电经济图书的出版情况和设想
33.加速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思考
34.抓紧有利时机 加速邮电建设——邮电经济管理模式研讨会综述
35.邮电高校经济管理类科研创新团队的构建
36.“邮电经济理论征文”评选揭晓
37.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途径
38.学习经济理论 推动和发展邮电经济学
39.价值规律与邮电经济核算
40.扩大融资渠道 推进联合建设──第七次京津沪邮电经济与管理研讨会综述
41.加快邮电事业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42.福建省局拟成立邮电经济研究会
43.从实际出发 做好邮电改革发展这篇大文章——京津沪第五次邮电经济学术交流会综述
44.树立有利于邮电经济发展的六个观念
45.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探索
46.有关邮电经济问题的几种不同看法
47.三十五年来邮电经济核算在不断前进
48.邮电要坚定不移地走市场经济道路——京津沪第六次邮电经济与管理研讨会综述
49.“邮电经济理论征文”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征文评审事宜
50.谈谈邮电经济责任制
51.提高邮电经济效益的几点看法
52.邮电资源紧缺度与邮电国民经济效益
53.邮电资费体系改革中的几个经济理论问题
54.跨入新世纪的必然选择──黑龙江省管局局长陈永有谈邮电经济增长方式
55.以市场机制促进邮电通信经济发展的实践思考
56.邮电通信业发展对地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以贵州为例
57.加强邮电经济合同管理之我见
58.实行专业经营管理是邮电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59.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矛盾及优势
60.产品决定产业属性──再谈邮电通信产业经济性质及现实意义
61.谈谈提高邮电经济效益问题
62.试谈转变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着眼点
63.邮电通信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研究
64.加强邮电资金审计监督 推进经济向集约型转变
65.认真学习实施邮电新财会制度 促进邮电经济更快发展
66.按照商品经济原则 改革管理体制 搞活邮电经营
67.改革邮电财会制度 促进邮电经济更快发展
68.关于邮电通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基本方法的探讨
69.试论邮电企业的社会经济效益
70.邮电通信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评价研究
71.努力提高通信网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再谈邮电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72.要切实重视提高邮电经济效益──《百强之路》序言
73.试论调整改革邮电资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74.邮电营销艺术初探
75.总结经验完善邮电企业经济核算制
76.邮电经济核算要“两条腿”走路——谈重视和加强邮电专业核算问题
77.重视发挥邮电通信在振兴辽宁经济中的先行作用
78.强化经济合同管理 服务邮电通信事业
79.谈谈当前邮电经济核算制的几个问题
80.把握市场机制规律 加快发展邮电经济
81.学习经济理论 推动和发展邮电经济学
82.邮电通信业发展对地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探析
83.提高邮电经济效益需处理好三个关系
84.试析邮电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85.在市场经济中邮电需要实行五个转变
86.刚刚起步的苏联邮电经济体制改革
87.邮电通信产出物国民经济评价影子价格的研究
88.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邮电企业如何加强质量工作初探
89.搞活沿海地区邮电企业 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京津沪四局召开第二次学术交流会
90.我国邮电通信业的宏观经济效益及其最优投资比例计算
91.浅谈邮电通信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
92.知识经济时代的邮电市场营销
93.邮电通信经济效益的一种实用计算方法
94.改善邮电服务 增强通信能力
95.论邮电部门实行经济核算制
96.统计如何转变观念以适应变化中的市场经济需求
97.邮电通信企业经济效益评价
98.围绕经济做文章——创办《上海邮电报(社会版)》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