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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工程的概念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12 16:01: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反向工程的概念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反向工程的概念

第1篇

论文关键词 侵犯商业秘密 反向工程 法律保护

笔者作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一线执法者,发现在侦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一般遵循“确权-侵权-损失重大”的证明标准,即需先证明存在商业秘密,再证明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最后证明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对此,被控诉方或辩护方时常从行为对象不符合商业秘密、行为人获取商业秘密行为合法、侵权造成的损失不够重大提出抗辩,为行为人脱罪。反向工程即是从行为角度出发,否定侵权事实的抗辩事由之一。

一、商业秘密反向工程历史沿革及各国立法

“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起源于美国,原用于计算机软件领域,是指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他人产品,通过分析、拆卸、测绘等技术手段,获得该产品的制造法、构造、材料等技术信息的行为。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特指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并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的行为。

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对第一条的评论中规定了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五种行为,其中之一就是“反向工程”。该法同时还规定:“已知的产品必须是从公开和诚实渠道获得”。

我国关于反向工程的法律比较欠缺,只在2007年最高法《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解释》(以下简称《不正当竞争解释》)第12条规定,“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可见,我国对反向工程采取的亦是认可的态度。

二、反向工程抗辩商业秘密侵权的合法性依据

反向工程者通过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精力,采取这种逆向劳动获取了他人的商业秘密,成为对抗侵犯商业秘密的合法抗辩事由,其合法性依据在于:

(一)从反向工程行为人的角度来看

其在实施反向工程过程中,为获取信息同样付出了合理的劳动,并非不劳而获。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评论指出:如果反向工程时间长且耗费大,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对反向工程中获得的信息能够享有商业秘密。即如果行为人付出了合理的劳动,这种反向工程就没有破坏依此方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原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还继续满足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反向工程的实施者也可以针对该商业秘密主张自己的商业秘密权。

(二)从原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角度来看

其对自己的技术秘密采用商业秘密的手段予以保护而不是申请专利,虽然在保护期限上不像专利权受到限制,但在独占性方面却不如专利权那样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在将自己含有秘密信息的产品推向市场,应当预见商业秘密被破解的风险,载有商业秘密的产品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必然面临其权利穷竭的考验。

(三)从商业秘密权本身来看

商业秘密权归属于知识产权领域,与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具有相同的无形财产权本质属性,但它却并不具备传统类型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并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即权利人无权排斥他人以合法手段获得或使用相同的商业秘密。可见,商业秘密权利主体具有多样性,商业秘密的拥有并不具有完全排他性,多个主体可能同时拥有同一商业秘密。

(四)从法益平衡的角度来看

知识产权法是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例如,法律上给予专利权以绝对排他的保护,是以向社会公开并在若干年后为社会公用为代价的,以期在促进科技进步和信息自由传播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商业秘密权利人既然选择了商业秘密这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并且在保护期限、使用方法、披露制度等方面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若仍不允许他人通过方向工程进行研究,显然无法减少平衡因知识产权的垄断、专有带来的负面效应,有滥用权利之嫌,反向工程便是这样一个平衡器。

三、反向工程抗辩商业秘密侵权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任何方式的“反向工程”均能够成为抗辩侵犯商业秘密的合法事由。反向工程获取他人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仍应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一)要求对象产品必须是从公开渠道合法取得

由于反向工程是从结果推导原因,从产品推导制造方法的逆向行为,因此其行为具备正当性的前提就必须是对象产品必须是从公开渠道合法取得。美国《侵权法重述》757条评注及《统一商业秘密法》规定:“已知的产品必须是从公开和诚实渠道获得”。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也明确规定反向工程的产品必须是“从公开渠道取得”。

该要件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象产品来自公开渠道,其受众是不特定之人。二是获得对象产品的手段必须是正当、诚实的,符合一般商业道德标准。如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的产品,明显违反了“正当、诚实”的标准。上述两层含义共同保证了获取反向工程对象产品的合法性。

(二)要求必须依法获得对象产品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反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要对产品进行拆卸、组装,实际上是民法上的处分行为。因此,该技术本身的特殊性就要求实施人在实施反向工程之前必须依法获得对象产品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如果产品的秘密信息是在所有权未转移的情况下反向获取,则适用“黑箱封闭”规则,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权。在“黑箱封闭”规则下,产品因出租、修理、租赁等关系转移占有,产品的占有人虽然随着产品转移发生改变,但所有权人并未改变,占有人行驶的仅是暂时的使用权,不享有反向工程技术拆卸、组装所需要享有的所有权,因而从源头上否定了使用人实施反向工程权的合法性。

(三)要求行为人严格遵守“净室程序”规则

指在开发过程中不得非法依赖他人的专有信息。如果参与反向工程的一人或数人,过去已经接触并知悉他人的商业秘密,则此种反向工程的过程本身就是收到“污染”的,是不合法的。例如甲公司掌握商业秘密的技术人员跳槽至乙公司,其通过反向工程获取与甲公司相同的商业秘密的抗辩则不能成立。该规则也同样必须适用在独立研制过程中。我国《不正当竞争解释》和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均规定“对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为合法的行为不予支持”。

(四)要求行为人事先未承担保密、不破解等义务

该义务通常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合同法》第43条规定,一方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等。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是指反向工程实施人在合法取得商业秘密附着物后,与商业秘密权利人之间订立了禁止行为人从事还原工程的约定,或者商业秘密权利人明确表示禁止对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的。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行业惯例,除了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明示的保密义务外,基于双方信赖关系,还会产生一种默示的保密义务豍。认为该信赖关系可存在于合伙人之间、也可存在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该默示的保密义务予以认可。

四、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

如前所述,行为人通过实施反向工程合法取得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其与原权利人是相互独立的权利人,只是二者各自享有的权利指向对象相似甚至雷同,但这不能成为反向工程行为人行使其权利的障碍。

反向工程实施人获得商业秘密后,不外乎两种用途:一是向社会公众披露,二是自己使用并保密。前一种情况下,该商业秘密因公开而丧失秘密性,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导致商业秘密公开的方式为:(一)侵权公开;(二)通过独立开发、反向工程等合法手段获得后公开。”第二种情况下,商业秘密原权利人与反向工程实施人都作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获得保护。此时,若他人从反向工程实施人处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必然同时影响实施人和原权利人的利益。在对被侵权人即反向工程实施人予以法律保护的同时,原权利人的权利是否考虑?具体来说,行为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计算,是仅考虑反向工程实施人的损失,还是将原权利人的损失也计算在内?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仅考虑反向工程实施人的损失。理由如下:

首先,反向工程实施人得到的商业秘密是其合法获取的商业秘密,拥有完整的商业秘密权,其与原权利人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主体,唯一的联系不过是各自权利的对象相似甚至雷同,但这不能成为原权利人要求赔偿的理由。

其次,客观上,侵权行为人是从反向工程实施人处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主观上侵犯的也是反向工程实施人的利益,若将原权利人的损失也计算在内,难逃客观归罪之嫌。

再次,原权利人出于种种考虑,没有选择申请专利而是选择商业秘密这种自我保护方式,就意味着选择了承担被破解、被披露的风险。法律只能消极的禁止他人不侵犯,但却不能禁止他人通过合法、诚实的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既然不能阻止他人合法获得,也就无法控制他人合法取得商业秘密后又被侵权人非法获取而遭受的损失。

五、我国现有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

我国于2007年2月1日正式生效了第一部有关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司法解释——最高法《不正当竞争解释》,该《解释》第12条对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合法性予以明确规定,并给出了反向工程的法律定义,对于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具有极大的指引作用,这无疑是一巨大进步。但与发达国家完善的商业秘密法保护体系相比较,我们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规定仍然有很多漏洞和不足,需要大力完善。

(一)加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以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并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当中,加之立法、司法者对商业秘密的认识不尽相同,导致一些法律规定之间的不协调,而现有的关于商业秘密反向工程的法律规定又十分缺乏,因此,我们亟需制定一部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法》,该法中应当详细规定反向工程有关问题。

第2篇

关键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反向工程。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简称布图设计(Layout Design),是制造集成电路产品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规定: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器件和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联的三维配置,或者是指为集成电路的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三维配置可以体现独创性,按照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列》第四条独创性是指“其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的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满足独创性必须达到两个条件:1是在行为上,要求是其创作者运用自己智力的精心之作,即非抄袭的;2要得到业内人士公认不属于当时他们所认为的常规的设计。这两 个条件同时并存,后者是前者的结果。1

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的判断

美国发生过两起著名的布图设计侵权案例,Brooktree V Advanced Micro Devices案和Altera v. Clear Logic案。这两起案件对如何判断布图设计的独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基本确立了“书面痕迹”和“实质相似”标准。在Brooktree案中原告Brooktree公司(以下简称B)称Advanced Micro Devices(以下简称AMD)公司剽窃了其布图设计中的核心单元,即带有 10 个晶体管的 SRAM,因此对 AMD公司提起侵权诉讼。AMD公司则认为只复制了上述掩膜作品的80%没有全部复制,并且其掩膜作品是在反向工程的基础上得出不构成侵权。在Alter案件中,Alter公司认为Clear Logic公司复制了其芯片中晶体管集群组件的位置布置。Clear Logic公司则认为芯片中晶体管集群组件的位置布置只是一种方法或概念,不受《芯片保护法》的保护,同时也以反向工程进行抗辩。

(一)实质相似标准。在Brooktree案中,地区法院在给陪审团的指示中写道:《半导体芯片保护法》不仅禁止对整个布图设计进行复制,而且禁止对布图设计的实质部分进行复制。最后陪审团根据地方法院指示的内容以及双方的争论、举证,认定了被告AMD的布图设计与原告Brooktree的布图设计实质相似,因此认定AMD构成侵权。法院还认为,盗用布图设计的实质部分就会构成侵权便会构成侵权,并不需要证明两个布图设计的每一个部分都相似。因此AMD的主张说只复制了80%,没有全部复制而不构成侵权并不成立。在Altera案件中,法院同样认为:“正如一个人抄袭了一本书的一章就能够构成侵权一样,一个人如果复制了一个布图设计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Clear Logic的产品与Altera的三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构成实质相似,因此法院最后宣判Clear logic构成侵权。

(二) 书面痕迹标准。书面痕迹标准也称“辛苦和投入标准”标准,指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中对原设计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付出了大量的辛苦和投入并有自己的独创性智力劳动,那么这样的作品是受到法律保护。在Brooktree案中AMD指出,自己在开发过程中进行了很多投入,同时提供了书面痕迹来证明自己所进行的是反向工程而不是简单的复制,通过书面痕迹可以看出,AMD的却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分析B的布图设计,但是并没有成功,AMD曾尝试设计过6个晶体管和 8 个晶体管结构的布图设计,但最终并没能正确分析出B布图设计核心单元使用的是10个晶体管的结构,AMD后来只是通过Brooktree另一家竞争公司的职员得知了这个结构。AMD在得知10个晶体管的结构后并没有进一步的实验便很快生产出与B实质相同的SRAM单元,法院最后认定AMD的确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了独立的创作,但不能完全因此获得独创性,AMD并没有采取其他的可替代的晶体管配置,只是简单复制了B的布图设计,因此不能认定是反向工程不具有独创性。毫无疑问,书面痕迹对于被告来说确实是证明反向工程的最好证据,但是书面痕迹只能证明被告在研究、分析原告布图设计过程中所付出的辛苦和投入,如果过于注重书面痕迹,就会导致仅将反向工程的成立建立在被告所作的投入上。这样很有可能侵权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先前布图设计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产生了大量的书面痕迹,而目的只是为了生成在先布图设计的复制件,这与布图设计的立法保护目的是相违背的,立法目的在于促进竞争和科技创新,如果只是简单的进行了重复性的工作,没有自己的独创性劳动,这样的作品是不受到保护。因此书面痕迹只能作为分析和评价的证据,但是不能作为第二布图设计就具有独创性的这样一个结论。并且反向工程的目的是为了让竞争者提供第二来源的芯片,使与其在先的芯片兼容或者对现有的半导体技术做出改进。

(三)兼用标准。这种标准由Lee Hsu 提出,该标准在判断被控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时包含两个步骤。第一步,首先根据被告提出的文档和资料来判断被告在分析、评价先前布图设计中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资料和证据,那么他就不是在进行反向工程,反向工程不成立。第二步,如果被告成功证明了第一步,那么接下来还需要证明第二步,即证明自己的布图设计与原告的布图设计并不实质相同。也就是说要有设计者的智力创作劳动,与原设计有一点点的差异性,微小的差异性就能达到。这种标准实质相同的判断方法是:一个理性的专家站在被告的立场仅通过对原告的布图设计进行仔细分析便能够设计出在形状、功能上与原告布图设计兼容的布图设计,而不需要采用任何与原告布图设计实质相似的部分,那么这时如果被告采用了与原告布图设计实质相似的部分,则两个布图设计构成实质相同,反向工程不成立。2

这种标准的独特在于要借助专家证人的作证,法官不能独立判断,因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产业特点,引入专家证人这是可取的,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也是经常引入专家证人才能更好的公正的解决案件。一方面对于集成电路领域的专家证人来说,在对原告的布图设计进行研究和分析之后,认为是否还有其他的途径来设计在性能,功能,和形状上相兼容的布图设计这是比较容易判断的,比完全从布图设计的元件摆放,连线来判断两个设计方面的差异来说,这方面的判断相对来说要容易得多;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法官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业领域不是很熟悉的困境,一般法官和陪审团对专业领域都不是很熟悉,这就需要借助专家证人的证词。

还有学者提出了性能优越标准和功能改进标准,这两种标准要求第二布图设计要比第一布图设计在性能上或者功能上更加优越或者有所改进,才能具有独创性。这种两种标准明显对反向工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反向工程的一个重大目的是让市场提供与在先集成电路兼容的第二资源集成电路,从而使公众有所选择从中获益。而性能优越标准和功能改进标准对反向工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违反了反向工程的立法目的。

王桂海 罗苏平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及司法鉴定探讨 [J]中国司法鉴定 2006(10)

2Lee Hsu: “Reverse Engineering Under The Semiconductor Chip Protection Act: Complications For Standard of Infringement”

第3篇

关键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7月20日

目前,中国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老年福利保障制度,绝大部分老年人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或社会保障养老,养老途径单一。鉴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不甚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国内众多学者提出推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缓解养老压力。虽然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可为老年人提供部分经济来源,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展不仅牵涉到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制和法律法规等宏观层面,还涉及到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道德水平等微观层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各参与方可能会面临着技术、市场、制度、社会等风险,因此,研究我国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防范,对于有效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概述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已经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抵押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应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对借款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损情况以及抵押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人的平均寿命计算,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按月、按年或者一次性支付现金给借款人,借款人在获得现金的同时,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最早起源于荷兰,发展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目前,国际上比较有代表性的模式是:美国模式、新加坡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其主要特征为:

1、贷款对象是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并对年龄有一定的规定。

2、抵押人保留住房所有权,并且一般会居住其中,抵押人有支付房产税、保险费和保养房屋的责任。

3、贷款预付额取决于抵押人年龄、寿命预测、房屋现值和贷款成本等因素,贷款预付款可以按月、按年或者一次性发放给抵押人。

4、债权人无追索权,即贷方无权要求抵押人以其他财产抵偿贷款。

从国外尤其是美国开展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情况来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有效的养老方式,对于拓宽养老途径,弥补社会保障和家庭养老的不足、活跃金融市场,改善老年人经济状况,减轻子女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消费和国民经济发展,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曾祥瑞和胡江涛于1995年在中国房地产上,首次在我国提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概念。最早提出在我国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孟晓苏,他认为提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很适合我国的国情,应当积极引入实施。此后,我国关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研究逐渐增多,但主要集中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开展的可行性及必要性上,而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问题的研究却不多。

二、我国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营周期一般比较长,有的甚至长达几十年,在此期间社会政治经济制度、金融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密切相关的因素,都可能会发生大的变动,风险因素较多。

1、寿命预测风险。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特征,我们可以看到贷款预付额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抵押人的寿命预测值,同时房屋的折旧年限等因素也取决于寿命预测值。然而,一个人的寿命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条件、卫生医疗水平以及自身体质、遗传因素、生活条件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而会产生很大差异。因此,寿命预测风险是影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寿命预测的不确定性,从而引起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同期限的不确定性,可能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的损失:寿命预测过长,会使抵押人由于过早的逝世而造成财富的丢失;而寿命预测过短,反向抵押贷款机构将面临“长寿风险”。

当然,由于老年人的寿命与其养老金有一定的正相关性,对于抵押人因为获得了这笔额外的养老金后,更好地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医疗费用,而取得的长寿,也是反向抵押贷款机构需要考虑的因素。

2、抵押物估价和处置风险。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还会面临抵押物的估价风险和处置风险。首先,目前我国估价机构和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技术水平不高、素质偏低。在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评估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对评估结果造成很大的影响。另外,如果评估工作者业务素质低,就可能出现工作过失、报告误导,如果评估工作者道德素质不过关,出现欺诈、违约、泄密、滥用评估资格的现象;加之,房屋的价值还会因地理位置、区位发展、市场变化等众多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因此,这些都会造成估价结果与房地产真实价值偏离,给经济活动主体以及未来的社会经济稳定造成影响;其次,虽然随着我国商品房价格不断增长与居民购买力有限这一矛盾的尖锐化,以及居民对住房需求的迫切性,目前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日渐繁荣,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产交易也越来越频繁,但是由于我国二手房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二手房在楼市交易中所占比重依然很小,对于反向抵押贷款机构收进的大量二手住房,在低效率的市场,很难销售出去,这就造成了抵押物的处置风险。

3、市场风险。房地产从物性概念上讲是房产和地产的统称。所以,房地产价格应是指房产(建筑物)和所占土地的价格的总和。对已投入使用的房地产,房地产价格是指土地价格同建筑物折旧后余额之和。房地产价格对反向抵押贷款机构、借款人双方的收益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如果住房在最后出售时,其总价格低于贷款本息总额,反向抵押贷款机构将面临“资不抵债”的风险。

一般而言,房地产中的建筑物会随着时间延长而贬值,但是土地价格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当然,除了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外,地段也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不同地段和地区之间房价差别特别大。此时,反向抵押贷款机构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指建筑物折旧和地段的差异带来的资产贬值使住房最终变现时的价格低于已经付给借款人的贷款本息总额。但是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供给弹性小,因此容易产生泡沫。房地产建设受有限的土地供给的限制,特别是城市中心地区的土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满足不了需求。经济过热时对房地产产生旺盛的需求,而土地的稀缺限制了土地的供给,从而加速房地产价格的持续飙升,引起房地产泡沫。如果反向抵押贷款机构在房地产泡沫期接受业务,而在泡沫破灭后才出售住房变现以收回贷款,势必会担负房屋资产由于泡沫破灭带来贬值的风险,而且往往这种风险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所以,房地产泡沫的风险不可小视。

4、利率风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具有期限长、金额大的特点,在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贷款期内,可能要经历几个经济周期,市场利率也可能发生数轮波动,而这种变化会加大贷款的机会成本,因此,利率变动造成的风险也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不可忽视的风险之一。由于目前我国采用浮动利率政策,利率的细微波动,如果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将会产生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当利率上调时,对于无任何其他收入的老年人来说,利息支出将是其一项沉重的负担,可能会导致其生活困难,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不容忽视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不能随时以合理的价格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履行自己的义务,满足顾客或银行自身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流动的合理性、运转的正常性和作用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系统整体流动性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进而关系着商业银行系统整体的盈利性和安全性。房地产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它不能移动,属于不动产,并且我国没有发达的房地产二级市场。因此,投资于房地产项目中的资金流动性差,变现性也较差,不易在短期内收回资金。由于住房贷款的期限较长,流动性相对较低,而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即资金的主要来源有存款、同业拆借、央行存款、从国际货币市场借款和发行金融债券等。其中,具有短期性质的存款占绝大部分比重,造成短期资金的长期运用,由此可能出现能够即时支付的现金额无法满足支付需求的风险。

6、制度风险。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较低,目前的金融、土地、法律等制度并不完善,作为反向抵押贷款唯一保证的房产,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内极易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这对于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项不小的挑战。首先,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政策,禁止金融混业。但由于我国银行、保险、信托、社保等金融机构并没有能力单独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因此,这一制度就成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推出的一大障碍;其次,我国的土地制度规定国家拥有城镇土地,集体拥有农村土地,不允许土地所有权的买卖,只能转让土地使用权,我国城镇建设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虽然根据2007年10月1日国家最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续期如何实行,续期后的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比例等问题未做出解释。

三、防范措施

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开展的坚实基础,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起合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树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

1、建立并完善我国信用体系。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以及充实的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记录,可以帮助反向抵押贷款机构对抵押人资信情况进行评价、监督与管理,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有效发展提供保障。因此,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形成诚信的制度规范和社会环境,对于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政府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教育公民培养诚信观念,树立信用意识,形成遵纪守法、诚信守诺为人尊重,逃废债务、赖账欺诈为人不耻的社会道德风尚,应将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工程来抓,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工商部门、司法机关、人事单位、户籍、社会医疗机构、税收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各物业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完善、健全信用体系,让信息使用者能对被查询人的资产、信用、健康等涉及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评估,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内的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

2、建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第一,建立以政府担保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住房金融保险体系,可以降低和转移抵押贷款风险,既有利于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保障领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又能发挥政府调控对市场失灵的弥补作用。这种做法已成为国外发达国家解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问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分散一级抵押市场的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促进住房信贷资产良性循环,对金融机构在二级市场顺利转让债权或发行抵押债券也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推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短贷长”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通货膨胀风险等多种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使得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更趋活跃,拓宽了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的来源,增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流动性,降低了贷款人的风险,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

3、完善法律法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开展及运行将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各参与方所面临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立法支持。应当尽早出台、完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推出做好法律基础,使其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首先,要完善有关物权、金融、土地的法律法规,改革现行不合理的土地制度,明晰房产和地产的产权关系,引导金融创新;其次,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法》,规定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各项行为;再次,规范房地产评估制度,制定评估标准,加强评估行业自律,实现抵押住房价格评估的公开、公正、公平,如制定《房地产评估法》,具体规定评估程序和操作细则。

4、政府积极参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不仅是一个金融产品,而且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和正的外部经济性,符合政府的政策取向,所以,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金融业的稳健经营两个方面考虑,政府都要积极参与。并且,其开展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政策、法规、信息、宣传等问题也需要政府来解决。因此,政府从一开始就应该积极介入,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倡导、协调和监管的作用。比如,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发展初期进行引导示范,提供咨询;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制定税优惠政策;提供担保;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打击违法违规机构等。

四、结论

尽管目前我国尚未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益严重,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呼声也将越来越高。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伴随风险,但只要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就可以健康地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主要参考文献:

[1]冯静生.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国际借鉴与实践[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

[2]宋唯琳.“养房到老”还是“以房养老”[J].现代商业,2008.8.

[3]章凌云.反向抵押贷款及其在中国的可行性[J].基建优化,2007.8.

[4]全进.关注老年住房反向抵押贷款[J].上海房产,2006.8.

[5]曾祥瑞,胡江涛.住房逆抵押贷款研究[J].中国房地产,1995.6.

[6]李玉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及其规避[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6.4.

[7]曹阳.反向抵押贷款的物权问题解析[J].时代金融,2008.5.

[8]何小锋.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第4篇

关键词:工程力学;成果导向;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就材料成型及控制专业来说,“工程力学”是一门重要的通识基础课,其掌握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后续一系列课程的学习,是沟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桥梁。该课程内容广、公式多、概念抽象,理论性与实践性较强,对学生的学习造成一定困难。并且,随着《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对现有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1]。这就要求教师研究新的教学模式,包括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使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创新的能力。

成果导向教育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教育理念,已成为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主流教育理念,对我国的工程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成果导向教育模式引入成控专业的工程力学课程,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探索和实践。

一、成果导向教育思想

成果导向教育(Outcome-Based Education,OBE)的理念简要说来是一种以学生的最终学习成果为导向,反向来确定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并不断进行动态反馈和改进的教学理念,由美国学者Spady于1981年率先提出的,并在众多学者的补充和完善下,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被美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接受和推广。OBE围绕以下四个问题进行了回答[2]:(1)我们想让学生取得的最终学习成果是什么?(2)我们为什么要让学生取得这样的学习成果?(3)我们如何有效地帮助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4)我们如何知道学生已经取得了这样的学习成果?

在回答上面的问题的过程中,成果导向教育的思想完整的体现了出来。首先,提出学生所要取得的学习成果,为什么要取得这样的成果,这是反向设计的思想,教学的出发点通过需求来确定,基于最终学习成果,而不是传统的老师想要教什么。专业的培养目标与需求相适应,内涵准确、条理清晰,并且由具体的毕业标准来支撑。对于第三个问题的回答,反映了我们培养学生的方式,通过具体的指标点确定了整个课程体系,从而搭建出学生的能力结构。课程体系又是由每门课程具体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所支撑起来的。最后,第四个问题,对学生是否到达设定的培养目标、达成度如何设计了评价体系。

李志义对此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是,一个核心目标:每一个学生都要达到设定的培养目标。两个重要条件:一是学生必须知道自己所要达到的能力结构;二是教师必须为学生提供达到目标的相应条件。三个关键前提:一是所有学生都能以自己的方式达成目标;二是成功的学习能激励下一次的成功学习;三是学校为学生成功学习创造条件。四个实施原则:明确聚焦、拓宽机会、提高要求、反向设计。

二、成果导向理念在“工程力学”课程中的探索与实践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是一门多学科交叉专业,包括材料科学、成型工艺、自动控制技术[3],其培B目标之一包括使学生掌握金属及其加工特性,能在金属塑性成形工艺及模具设计领域从事生产、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其中,金属加工及塑性成型所涉及到的变形、应力、疲劳等最基本的知识点,都属于工程力学方面的知识。所以,工程力学对于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将OBE理念运用到该课程的改革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培养合格成控人才的一个重要环节。

1. 确定“工程力学”课程的学习成果

成果导向教学首先要明确在完成本门课程的基础上,能够对学生达到毕业要求的哪几条标准有帮助。之后,再针对这几条毕业要求设计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安排课时。这一点是关键点,它关注的是学生能够做什么,掌握什么样的知识,具备什么样的能力。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把目标成果具体化后,方便量化评价。

根据George Brown学院的指导方案,学习成果目标设置4至5个为宜,切合学生实际能力,并且可以定量或定性衡量。同时,参照Bloom的观点,把认知依递增程度,分成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6个层次,运用到学习成果的表述中。每个层次的所用的动词并不是唯一的,如最高层次,除创造外,开放、设计、规划等也属于同等层次。根据以上两个指导方案,结合成控专业特点,拟定了“工程力学”课程的学习成果目标,如表1所示。

2. 课程改革探索与实践

目前,高校工程力学教学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①学生认为工程力学与本专业相关性不大,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缺乏动力;②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落后,没有主动把先进的教学手段和理念结合到教学中去;③课程内容多、理论性强、公式繁多的同时,教学学时减少,造成学生的抵触心理;④考核方式单一,不能真实反映学生水平[4]。针对以上问题,遵循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按照反向设计原则,根据之前确定的学习成果目标,将目标细化,具体到实际的教学实践中去。

(1)根据专业特点,调整课程内容

根据后续专业课程的内容与毕业生的回访发现,对于成控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后续的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力学问题主要是关于零件加工时的受力和材料的应力、强度、疲劳等方面的计算,很少会涉及到动力学部分的计算分析。所以,在选择教材的时候,可以不考虑动力学部分的内容。并以材料力学为重点,多使用与成控学科相关的例题进行知识讲解,如引入坯料在模具中的应力计算,裂纹尖端的应力场分析等,为后续的材料挤压成型课程做准备,让学生对本专业有更深的了解。

(2)运用先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涌现,比如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等,这些新的教学方法为教师改进传统教学提供了多种选择。利用慕课模式,教师可以把手机从学生上课的玩具变成学习的工具,通过微信平台,将制作好的课程微视频、工程小视频、作业等资料,推送至学生端,实现信息“一对多”的快速、可重复性传递。开放实时微信弹幕讨论,学生能在课上课下随时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教师及时解答,促使学生主动提问,促进师生交流[5]。

在工程力学的教学中,一堂课往往包含多个知识点,冗长的推导和讲解很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针对这个问题,将引入微课课程,配合慕课模式,把较难的知识点分成多个5~10分钟的专题微视频,穿插到相应的课程中进行讲解,避免了学生长时间保持专注而产生的疲倦感,并可重复播放,加深学生学习印象[6]。同时,结合翻转课堂理念,将课堂交还给学生,借助发达的网络信息环境,事先给学生发送教学视频和课堂作业,做好课前准备。教师将课堂的主要时间用于和学生交流、解答疑难、组织小组讨论。

(3)多元化考核方式,真实反映学生学习成果

成果导向教学强调的是学生是否到达学习成果目标,评价结果常用“达成/未达成”表示,但囿于现有分数评价制度,将目标分散到具体的考核指标中。具体做法是:缩减期末考试所占比重,将平时成绩提高到总分的50%。平时成绩由平时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小组讨论,工程小设计组成,共占40%,剩余10%视“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参与情况给定。多元化的考核方式,避免了学生平时不学,考前突击而取得的虚假成绩,调动其全程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在保证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同时,也实时把学生的学习状态反馈给老师,随时调整教学方式。

三、结束语

针对目前人才培养模式的需求,成果导向理念已成为指导培养工程人才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方法和途径。百色学院结合其思想,对于成控专业的工程力学课程,调整了课程内容,教学过程中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任重道远,仍需继续学习先进理念,改革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实现培养优秀工程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坤,伍广,李雪斌.《中国制造2025》背景下地方高校工程人才培养新模式[J].教育教学论坛,2016,(5):256-257.

[2]李志义,朱泓,,等.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引导高等工程教育教学改革[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2):29-34.

[3]贾俐俐,孔凡新,柯旭贵,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R到萄Ц母锏奶剿饔胧导[J].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4):50-55.

[4]李新领,张世芳,李纪刚,等.《工程力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改革的探讨[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6,(3):179-180.

[5]冯晶晶,郝淑英,刘海英,等.MOOCs时代基于网络平台下的《工程力学AⅠ》教学模式改革的新思路[J].教育教学论坛,2016,(24):116-117.

[6]陆仁强.基于微课的《工程力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5,(35):123-124.

第5篇

【关键词】 集成运算 放大器 电路

【abstract】 Integrated operational amplifier is widely used in various fields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tegrated operational amplifier of integrated operational amplifier principle and circuit form makes a brief analysis and application in radio transmitters are discussed.

【Key word】 Integration operation amplifier Circuit

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集成运算放大器广泛应用于电子技术的各个领域。随着西新工程任务的完成,一批高科技的现代化的大功率广播发射机已投入运行,集成运算放大器在新型发射机中广泛应用。本文对集成运放的基本原理和常用的电路形式作简要分析,以及在广播发射机中的应用进行研究。

一、集成运放的简介

1.1集成运放的基本性能

集成运放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高增益放大器,一般由三级直接耦合放大器组成。输入级多为差动放大,中间级一般为单管共射放大,输出级多为互补推挽功放电路。通常具有十万倍以上的开环电压增益,兆欧级以上的差模输入电阻,如图(1)所示:它有两个输入端和一个输出端。图中标以“+”为同相输入端, “-”为反相输入端。同相与反相是指输出信号与输入信号的相位而言。当自同相输入端加入相对反向端为正的信号时,输出信号一定为正值,反之则为负值。集成运放通常需要正负对称的双电源供电,其工作电源范围比较宽,一般在±2~±15V范围均可正常供电,单电源供电时电源工作范围一般为3~30V 。集成运算内部除放大级外,还有保护补偿电路等电路,不必掌握其电路结构,根据其特性和外部电路形式对具体电路作出分析和判断。

1.2显著特点

1.2.1虚短

虚短是指集成运放工作在线性放大状态时,需要的输入信号相当弱,致使个信号输入端可视为等电位,好像两个输入端内部短路。如图(2):通过计算输出电压V0最大时,需要输入电压Vi的数值来说明这一特点。图2中所标,运算放大器的电源为±15V减去运放内部输出级互补管的饱和压降1~2V,运放输出电压VO最高为±13~±14V。放大倍数按十万倍计算,运放输入电压Vi最高±13~±14V/105=±(130~140)μV,此时的Vi用一般的电压表是测量不出的,所以可以将两个输入端视为等电位。我们称运放的两个输入端点位接近 “相等”,这种现象为 “虚短”。

1.2.2“虚断”

“虚断”是因为运放的两个输入端之间的阻抗极高106~1012Ω,几乎不吸收信号源的电流,对电流回路好像两个输入端内部断路,所以称这种想象为虚断。在分析计算集成运放电路时,可充分应用虚断和虚短两个特点,使电路分析大为简化,但切不可将电路短路或断路,真的断路和短路电路将不能工作。

二、集成运放的基本应用

集成运算放大电路可实现交直流信号的放大模拟运算(求和积商积分微分等)有源滤波震荡电压比较和AD/DA转换等许多功能,下面仅对由运放构成的基本的放大器做简单的介绍。

集成运算放大器在电子设备中实际需要的放大器的增益均比较低,而且要求较高的稳定性,所以集成运放用作线性放大时明显的特点就是:在输出端和反向输入端之间必定有深度的负反馈网络,从而构成所需增益的高稳定放大电路。

2.1反向放大器

反向放大器如图(3)所示:此放大电路在PSM150KW发射机中应用较多,特点是电压放大倍数AV仅由外接电阻RF和RI决定。根据虚短和虚断的概念则有:VIN-=VIN+=0,II=IF;根据欧姆定律有:Ii=ViRi, If=-V0Rf所以有ViRi=-V0Rf,放大器的闭环电压增益Av=V0Vi=-RfRi,V0=-RfRiVi,由此可知,改变电阻Rf则可改变电压增益。该放大电路的输入电阻R=ViIi=Ri。一般情况是先根据信号源内阻选取Ri,在根据要求的增益确定Rf。电路中R的作用是使差动输入级左右两边对称,以提高放大器的温漂和精度指标,R值越接近Rf与RI的并联值,温漂越小,精度越高。

2.2同相放大器

同相放大器电路如图(4)所示:同相放大器的特点是:输入阻抗Ri=R,而且R可以做的很大甚至不接。同相放大器适合要求输入阻抗高的场合。根据虚短的概念有:Vin+=Vin-=Vi,根据虚断有:Ii=If,而Ii=ViRi,If=V0-VinRf=V0-ViRf,所以有ViRi=V0-ViRf,从上式算出同相放大器闭环电压增益Av=V0Vi=1+RfR1,V0=(1+RfR1)Vi由此可知,其电压增益Av仅由外接电阻Rf和Ri决定。

三、集成运算放大器在广播发射机中的应用

3.1电压比较器

集成运放作为电压比较器使用时,工作在非线性区,其输出端不是高电平,就是低电平。当同相输入端电压高于反向输入端的电压时,运发输出高电平;同相输入端电压低于反向输入端电压时,运放输出低电平,如图所示:是用两个运放组成的窗口电压比较器,电阻R1R2为运放A1的设置的门限电压V1;电阻R3R4为运放A2的设置门限电压V2。当Vi>V1时,运放A1输出高电平VOH, Vi

当输入信号Vi在[V2,V1]区间以外时,V0输出高电平。窗口电压比较器电路,加上适当的取样电路,便可以进行风量,流量温度压力等多种物理量的双限检测,进而实现保护和报警等自动控制。

3.2电压检测及自动调整电路

电压检测放大器如图所示:A1采用反相输入方式。输入信号∑U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作电源,由稳压管DZ,限流电阻R1分压取得,并通过R2加至A1反相输入端。二是由A1输出的反馈信号Uf,通过电阻R3送至反相输入端,检测放大器输入信号为上述两者的叠加。

为了使电压检测放大器的输出满足自动调整要求,电源电压要大于反馈电压。放大器输出电压UK随输入信号∑U的变化而变化,由于采用反相输入方式,所以UK随着UF的增大而减小。当放大器A1输入电压变化或负载变化引起输出电压U0变化时,将引起反馈电压UF按比例变化,于是引起检测放大器输入信号∑U的变化,导致输出电压UK发生变化。

放大器A2通过Uk的变化,控制调制器脉宽的变化,从而为自动稳压或稳流提供条件。脉宽调制器采用A2运算放大器构成电压比较器,它的反相输入端输入给定的锯齿波电压Ui,同相输入端输入控制电压信号Uk,A2输出脉冲由Uk控制:当Uk>Uf时 ,A2 输出高电平,Uk越大,输出脉宽越大,反之,Uk越小,输出脉宽越窄。

当A1输出电压变化时,引起反馈电压Uf的变化,A1的输入和输出信号变化,导致A2的输出脉宽变化,通过一系列的自动调整使放大器的输出电压趋于稳定。当电网电压升高或负载减小,使放大器输出电压升高时,将发生下列调整:U0Uf∑UUkU0。放大器输出电压在调整前升高的基础上下降,故输出电压趋于稳定。检测放大器的电压放大倍数Av=R5R3,放大倍数越大时,系统调整过程稳压精度越高。

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大规模和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功能越来越强大,广播发射机发展也朝着数字化、固态化、集成化方向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掌握基本的分析方法,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参 考 文 献

第6篇

【关键词】网站服务 商业智能 反向工程

1 简介

伴随数字化社会的建立,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日益被网络信息和服务紧密包裹起来,网站的功能需求和设计需求在不断被丰富,并在逐步取代实体营业厅中每一项过去以人工实现的服务内容,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比如电信营业厅,目前几乎已实现了从开卡到停机100%生命周期服务。尽管如此,当客户需求产生变化时,网站服务仍然需要改进,去不断适应新的服务需求,比如:通过做客户使用行为分析,提供更佳体验的数据漫游服务等。

文本我们以电信网站服务为例阐述网站服务中自动化的商业智能恢复方法,帮助我们理解如何在网站服务中建立商业智能数据库和运用商业智能理解网站服务。

2 什么是商业智能和商业智能恢复

在软件行业,商业智能和商业智能恢复不是一个新概念。早期,它的核心目的就是关注、分析和强化一个软件程序的商业价值,使软件程序在维护和演化过程中,形成正向发展、服务需求的目标。比起简单的代码分析和维护而言,一个软件程序的商业智能恢复能力,代表着这个软件程序的最高商业逻辑理解能力和实现能力,在这个层面开展的工作内容,一定是和程序设计和性能紧密相关。

我们首先需要定义商业智能的基本组成。商业智能是由一个个相关联的概念信息组成的,每一个独立的概念信息又可以称之为一个单元,若干个强关系的单元组成了一条规则,若干条强关系的规则组成了一个模型。我们再将所有这些找到的单元、规则、模型都放在一个数据库内,进而组成了商业智能数据库。有了这个商业智能数据库,我们就具备了运用商业智能的进行程序线性分析和理解程序的基础。对于这种从小到大、从低到高的组合分析过程,我们称之为商业智能恢复。

3 商业智能恢复的步骤和方法

我们可以假想一下,每一个商业智能数据库单元应该是一个小的立方体。以电信网站手机服务合同为例,这个单元可能存在三类信息:

(1)按时间服务;

(2)按包服务;

(3)按用量服务。

共3种服务,且在时间的维度上存在月度、分、秒3种计算单位,在包服务维度上存在多少分钟、多少条短信、多少兆流量免费使用的3种计算单位,在用量服务维度上又存在超出免费使用部分的多少分钟、多少条短信、多少兆流量的3种计算单位。这样看来,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个由3×3×3=27个商业智能单元所组成的商业智能矩阵。如果在这个矩阵以上,并不存在任何其他具备相同关系矩阵的情况,我们就暂时可以称这个商业智能矩阵为一个独立的商业智能数据库。

我们现在的研究目标,就是在这个独立的商业智能矩阵中,找到各个单元,评价各个单元之间的逻辑关系,依据这些关系的强弱度,画出一副可以描述其背后商业逻辑的图谱。我们先梳理一下现有的商业智能恢复方法,共有6大类,包括程序分割方法、程序抽取方法、数量分析方法、通用建模语言方法、本体图方法,用以实现不同层级的程序理解功能。传统的商业智能恢复方法又可分成人工的和自动化的两大类,我们在此只探讨的是自动化这一类方法。

至此,我们研究路径就可以定义三个步骤,同时明确在不同阶段中所运用的方法,来确保实现我们描绘商业逻辑图谱的目标。

3.1 将商业智能矩阵分解成单元

我们可以将单元之间的关系简单描绘成强关系和弱关系两种,这样大大降低的问题描述的复杂性。还是以电信网站手机服务合同为例,“付费结果”与“月租”和“月租以外使用量”之间的关系都很强,所以如果单看“月租”和“月租以外使用量”,计算机会认为是两个独立的商业智能单元,但是如果引入了“付费结果”,三者就变成强关系,可以组成一个商业智能单元。所以,虽然商业智能矩阵的分解结果是商业智能单元,但是商业单元存在单独有效性问题,一个强关系紧耦合的商业智能单元,可以独立完整表达一个商业逻辑。

3.2 依据商业智能单元做线性程序分割

当我们得到了商业智能矩阵和单元,我们就可以思考如何一一对应实现程序切割。传统的程序分割方法都是非线性的,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程序分割能力一定受到计算机资源的限制,且难以满足在线实时的程序分割需求。由于我们所提出的方法是基于商业智能单元的分割方法,且商业模块具备线性逻辑分析的基础,我们就依据商业智能单元和源程序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进行程序分割,这样不仅避免了重复使用计算资源和侵占计算资源,还实现反向工程的自动化效率提升。

3.3 依据分割结果抽取商业智能的概念图谱

给定一段已经根据最小商业智能单元分割出来的程序代码,我们就可以在其中找到一些基本的商业名词定义。但是我发现,在程序编写中间,往往这些名词的命名规则都做了特殊处理,比如缩写。我们将这种商业智能名词从模糊到正统的恢复过程,以及不同层级间抽取商业智能名词的分析方法称之为归正还原分析方法。其本质是在配对规则上建立多种匹配标准,比如:完全匹配、前五个字母、一一对应、混合匹配等等,并将不同级别的名词按照它们固有的级别进行摆放,以形成一张商业智能的概念图谱。

4 总结

建立商业智能数据库是一个行而有效的程序理解提升办法,它会自动将软件程序中的诸多商业智能元素进行组合,而产生不同种的可能的软件理解方式,这些理解方式都将成为未来软件维护和依据需求改进的重要依据或路径。

第7篇

关键词:成果导向教育;化工原理;对分课堂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9-0139-02

一、成果导向教育理念

我国于2016年6月加入《华盛顿协议》成为正式成员国,工程教育J证体系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目前,工程教育占到了中国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以及毕业生总量的三分之一,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意味着我们的毕业生能够拿到通行国际的执业资格。因此,几乎所有相关院校都对参与工程教育认证表现出了空前高涨的热情。许多高校也逐步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的准备工作,此时迫切需要引入先进的教育理念来指导工程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目前,成果导向是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三个基本理念之一,李志义教授提出要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来引导高等工程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成果导向教育强调要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教师结合具体情境并应用团队和协同方式,来协助学生学习。

成果导向教育(Outcome Based Education,简称OBE)是在反思教育的实用性以及教育成果的重要性的背景下,由Spady等人于1981年首次提出的,也称能力导向教育、目标导向教育或需求导向教育。目前OBE已成为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教育改革的主流理念。这是一种以学生的学习成果(Learning outcomes)为导向的教育理念,认为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是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目标。

不同于传统的课程期末分数,学生的成果应该是其通过某一阶段的学习后所能达到的最大能力,简言之就是最终取得的学习结果。学习成果具有如下特征:(1)此成果是该学生完成所有学习过程后获得的最终结果;(2)成果不是学习的暂时表现,不仅是学生知道、记得和了解,而是学生内化到其心灵深处的学习历程;(3)成果还应包含工程实际的应用能力,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情感因素或价值观;(4)经过学生长期和广泛实践的成果,持久的时间越长;(5)成果应注重其实用性,并且兼顾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技能;(6)学校应同样关注学习过程中的结果,根据最终培养结果按照反向设计原则来设计课程教学,并对阶段性成果进行多样化的评价。

OBE的成功实施须遵循如下四个原则:(1)教师进行的课程设计与教学工作要与学生在完成学习过程后能够达成的最终学习成果相对应。(2)教师在课程设计与教学中应保证具有个体差异的每个学生都有完成学习成果的平等机会。(3)教师需要提高对学生学习的期待,鼓励学生开展深度学习。(4)教师应以最终学习成果为起点,反向进行课程设计并开展教学活动。

二、对分课堂教学模式

在目前的信息时代,高校学生成为新兴的Online一代。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复旦大学张学新教授提出了一个称为“对分课堂”的新课堂教学模式。对分课堂的核心理念是把课堂时间分配给教师和学生,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授,学生则以讨论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交互式学习。对分课堂把教学分为讲授(Presentation)、内化吸收(Assimilation)和讨论(Discussion)三个在时间上清晰分离的过程。把讲授和讨论时间错开为对分课堂的关键创新点,这样一来学生在课后就有一周的时间来自主安排学习,进行个性化的内化吸收。

三、我校《化工原理》对分课堂教学的实践内容

我校环境工程专业已开展专业认证申请工作,而化工原理是我校环境工程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利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来引导化工原理课程的教学改革工作具有现实意义。本次化工原理教学改革实践采用对分课堂“隔堂讨论”的形式,课堂上教师负责精讲基本概念和重难点。我们将化工原理的课程内容按照传递现象的特点分成动量传递、热量传递和质量传递三大部分,并分别结合相应的分离过程进行介绍。在课堂讲授中,我们还结合了工程案例教学法,在化工原理这门具有较强工程背景的课程教学中,引入工程实际案例,目的在于提高学生解决工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工程观念。另外我们还采用演示仿真动画等方法介绍课程中难于理解的教学内容和工程设备运行,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生动地呈现授课内容,使抽象的概念和理论更加直观和具体,以期充分提高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例如:通过展示换热器实际运行时冷热流体的流动状况来帮助学生理解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利用不同种类吸收塔的仿真模拟来了解吸收塔的构造特点、气液两相在吸收塔中的实际流动和传质过程。在每次课中,我们还结合我校自行开发的课堂互动Hclick系统通过一两道选择题来检查学生对重要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并辅助完成课堂考勤。每次上完课后教师布置两道与本次课程内容对应的中等难度的习题。与学生约定好需要完成的作业包括习题解答以及“亮考帮”(亮闪闪――分享个人学习所得;考考你――挑战自己的学习对手;帮帮我――向能者求助)两部分。课后学生需要对讲授的内容进行吸收和内化,并通过作业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为分组讨论做好准备。完成的电子版作业上传至我校采用的网络教学平台供教师批阅,纸质版作业在课堂小组讨论时使用。作业不仅是自主学习的成果,也是讨论中非常重要的材料。

一周之后学生按4人一组先对上一次课的学习内容以及“亮考帮”展开分组讨论,我们要求学生都参与讨论,并强调在此过程中的学习分享以及互帮互助。我们也会安排预设的问题供学生讨论,例如在简单与复杂管路知识点讲授后,我们安排了从高位水塔引水至车间管路改造的问题。之后我们随机抽两位学生提出该小组尚未解决的问题,并引导全班学生把一些未考虑到的关键问题提出来,此阶段以教师回答为主。最后,由教师在精讲与讨论的基础上做总结和拓展性陈述。

化工原理Ψ挚翁媒萄Ц母锟己朔绞缴锨康鞴程性评价,关注不同的学习需求,让学生能够根据个人的学习目标确定对课程的投入。课程末期我们还进行了化工原理课程问卷调查,收集学生对各教学环节和学体效果的反馈和评价来指导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该期末调查问卷一共包括16道题,询问学生在本门课程中的学习负担、对对分课堂的总体评价、对自己在本门课程中的学习效果的满意度以及是否认同并达到了对分课堂的教学目标等问题。学生的调查问卷结果表明,化工原理对分课堂在保持适度学习负担的情况下,获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得到大多数学生的认可。

四、结论

总之,基于成果导向教育理念,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对分课堂教学方法在化工原理课程的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工程实践能力。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教学内容要更加精练,重点突出;还应进一步完善过程性评价,关注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力争使每位学生都能达成最终的学习成果。我们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做出持续的改进。

致谢

感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模式改革项目对本课程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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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ept of Outcome Based Education and PAD Class Practice in "Principles of Chemical Engineering"Teaching Reform

ZHOU Jie,WU Sheng-ji,CHEN Lin,LV Ting

(College of Materials and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Hangzhou Dianzi 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18,China)

第8篇

关键词∶结构加强层;加强层伸臂;结构规律;计算模型;大核心区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high-rise building structure with horizontal strengthened layer displacement characteristic curve, the distribution law of internal force analysis for structure, strengthen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cylinder structure layer within the scope of, and as a basis, to strengthen the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measures of tube structure layer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application are discussed.

Key words: structure reinforcement; reinforced layer arm; structure; calculation model; core area

中图分类号:TB48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层、超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水平位移是关键的控制因素。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筒体剪力墙为主要抗侧力结构。为了满足建筑布局大空间越来越高的功能要求,筒体剪力墙的设置受到限制,而设置结构加强层是控制结构水平位移的有效措施之一,结构加强层设计有三个主要部分:结构加强层大梁(桁架),加强层上、下层楼板,加强层范围内筒体结构。目前的高层结构设计理论对结构加强层自身构件即加强层大梁(桁架)及加强层上下层楼板的分析设计已有相当深刻的认识,此处不赘述。

1 结构加强层伸臂合理计算模型的建立

结构加强层伸臂有两种常用设计形式:实腹大梁,桁架(含空腹桁架)。结构加强层常用作建筑设备层、避难层。实腹大梁的形式在实际工程中很少有。与之相应,结构加强层伸臂的计算模型有两种:一是将加强层伸臂进行等刚度代换后,作为大梁输入进行整体结构计算,简称大梁计算模型;二是将加强层伸臂作为桁架输入进行整体计算,简称桁架计算模型。仅从结构的几何特性看,两种计算模型均应是可行的。大梁计算模型上机操作方便,更为设计者所常用。为了确定合理的加强层伸臂计算模型,下面以一种典型的带有结构加强层的高层框架-筒体结构为算例,见表1。用两种计算模型分别对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进行结构电算。电算采用ETABS程序。结构的水平位移特征曲线、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曲线统计结果分别见表2、表3。

表一 带有结构加强层的高层框架 ———筒体结构算例基本信息

表2大梁水平位移特征曲线、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曲线统计结果

根据表2、表3 统计结果,现在对加强层伸臂的两种计算模型的合理性进行对比分析。

(1)水平位移、层位移角曲线对比两种计算模型下结构水平位移曲线,难以分辨两者之间的差异。结构层位移角在两种计算模型下,均出现极小值。在大梁计算模型下,层位移角极小值发生在加强层上一层;而在桁架计算模型下,层位移角极小值则发生在加强层自身。根据材料力学基本概念,桁架计算模型的结论是合理的,大梁计算模型求得的层位移角曲线在加强层处是失真的。

(2)弯矩规律曲线两种计算模型下,筒体结构在加强层处弯矩均发生反向突变。在大梁计算模型下,弯矩突变发生于加强层上一点;而桁架计算模型下,弯矩在整个加强层上下有个渐变过程。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在于力学计算单元不同,大梁计算模型,将整个加强层伸臂视作一个杆系单元,它与核心筒的连接即为一点;而桁架计算单元,如实地将加强层范围内筒体结构作为计算单元纳入了整体结构的计算体系内。因此桁架计算模型可以合理地求出加强层范围内筒体结构的弯矩分布规律。结构加强层伸臂常为一层楼高,甚至两层楼高,该范围内筒体结构对结构水平位移、内力的刚域作用不容忽视,而大梁计算模型将加强层范围内筒体结构简化为一点,致使位移、内力分布规律在该范围内失真。

(3)剪力规律曲线两种计算模型下,筒体结构的剪力分布在加强层范围内有着本质区别。大梁计算模型下,筒体结构剪力曲线平缓;桁架计算模型下,筒体结构在加强层处出现了幅值很大的反向剪力。这一内力特性与结构位移特征、弯矩规律有着必然的联系。有关这个内力特性现象产生的机理及其合理性将在下节论述。

2 结构位移特征,主体结构内力规律特性及其产生机理分析

(1)结构位移特征,主体结构内力规律特性根据第1节计算分析结果,带有结构加强层的超高建筑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其位移、内力具有以下重要的规律特征:

①结构的层位移角在加强层处达到极小值;

②主体结构在结构加强层上、下楼板处弯矩达到极大值,并在加强层范围内弯矩发生反向突变;

③主体结构在加强层范围内出现幅值非常大的反向剪力,并在加强层上、下楼板处产生很大的剪力差值。

(2)结构位移、内力规律特征产生机理分析结构在某一特定荷载作用下,其变形是由结构自身的材料性质即结构刚度所决定的。结构刚度在结构加强层处突然增大,根据材料力学基本概念,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结构加强层处的水平位移角将达到极小值,同时在加强层上、下层位移角值现反向渐变规律。

结构的位移与其内力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根据材料力学公式:

式中y为结构沿高度方向坐标,以地面为零点;U为结构水平位移;θ为结构位移角;MQ;分别为结构弯矩和剪力;E1为结构刚度。

由结构程序电算求得的位移仅指结构形心处的位移。结构在某一荷载作用下,其位移是多维并存的,内力状态也很复杂。电算结果所提供结构水平位移曲线,只是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其变形以水平位移为主。但应用以上材料力学公式,仍可根据结构总体水平位移特征曲线对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做出定性分析,分析结果见表4。

将表3、表4对比可知,两种方法对结构内力规律特性的分析结果非常吻合,因此根据结构水平位移特征,应用材料力学公式对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作定性分析是完全合理可行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以上由结构水平位移特征曲线推导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的过程,可以很清楚地理解主体结构在结构加强层处,弯矩突变、大幅值反向剪力等力学规律特性现象产生的机理。

表3桁架水平位移特征曲线、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曲线统计结果

表4 根据结构总体水平位移特征曲线推导主体结构内力分布规律(位移取自桁架计算模型)

3 筒体结构设计、构造措施

加强层范围内主体结构力学规律特性分析结果,使我们很容易将超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在加强层范围内的设计与高层框架结构的节点核心区的设计联系起来。它们之间具有完全类同的力学规律特性。高层框架结构节点核心区设计已经为广大设计人员普遍熟知掌握,为了方便设计者对带有结构加强层的超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力学特性的理解及结构设计、构造措施的掌握,将加强层范围内主体结构定义为超高层建筑结构的“大核心区”。

根据“大核心区”内力规律特性,建议采取如下设计、构造措施。

(1)“大核心区”结构设计,首先要建立正确合理的加强层伸臂计算模型。大梁计算模型使用方便,但不能正确求得筒体结构在大核心区处的力学位移规律特性。不能求出大核心区处幅值很大的反向剪力,容易误导设计者忽略“大核心区”抗剪设计,造成整个加强层作用失效的严重后果。桁架计算模型解决了上述问题,为正确合理的计算模型。

(2)在大核心区及其上、下层一定范围内,通过计算加强筒体、剪力墙暗柱抗弯纵筋。

(3)通过计算加强大核心区及其上、下层一定范围内筒体、剪力墙的抗剪力水平分布钢筋。大核心区内筒体剪力墙尽量少开洞,以提高筒体结构反面抗剪能力。

(4)筒体结构在加强层与其上、下楼层之间出现幅值很大的剪力差值。该剪力差值是通过大核心区上、下楼板平衡、传递分配的。因此必须通过计算设计结构加强层上、下楼板的刚度、强度,加强构造措施,确保其水平传递分配能力。这是结构加强层充分发挥作用的必备条件之一。

(5)结构加强层伸臂并非愈刚强愈好,从抗震角度考虑,结构加强层伸臂、筒体结构大核心区的强度设计,必须确保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加强层伸臂首先达到屈服,即应满足“强筒体弱伸臂”的抗震设计要求。加强层伸臂与框架柱相交处,有着同样的抗震设计要求。

4、结语

总而言之,在结构设计的基础上,对高层建筑结构加强层伸臂的合理计算模型进行分析探讨。对带有结构加强层的高层建筑结构水平位移特征曲线,主体结构的内力规律特征进行分析,并利用材料力学基本概念对其产生机理进行论述。根据结构加强层范围内主体结构的力学特性,提出加强层范围内主体结构为“大核心区”的概念。对“大核心区”的结构设计和构造措施提出见解,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苏原. 带加强层框架—筒体结构体系力学性能的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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