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1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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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春季是流感、肺结核、麻疹、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开学初春季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前安排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的工作
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提高对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
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学校食堂设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储存食品等方面进行彻底清查,认真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以高度责任心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学校卫生宣传和教育,增强学生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流感、肺结核、麻疹、流脑、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的宣传,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个人卫生教育,强化防范意识。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上述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知识,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腮腺肿大、恶心、呕吐、头疼、腹泻、手掌脚掌和口腔出现疱疹或溃疡等疾病症状,要及时带学生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学校。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的监控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做到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报告人有变动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和托幼机
构各班、室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及时采取隔离、消毒、治疗等控制措施。
【摘要】:目的 为了防控传染病在综合医院内的传播,提高医疗安全质量,探讨减少传染病医院内感染的管理措施。方法 根据近年来传染病流行及暴发的特点,整理和总结医院内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做法和体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管理措施。结果 通过对传染病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投入,使传染病管理制度和流程不断完善与规范,医院内感染发生明显减少。结论 建立健全医院内传染病的管理部门,加强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疫情监测报告、检查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 是综合医院防控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综合医院;传染病;感染管理
近年来,新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年增多,传染病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综合医院是传染病发现和诊治的首要场所,承担着重要的防控任务[1]。《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2]。本文就如何做好医院内传染病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探讨。
1.加强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疫情监测工作
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是一个重要的防控环节,可将传染病人及时的与普通患者分流隔离,从而防止传染源在医院内的播散。同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及日常的疫情监测报告确定需要重点防控的传染病,有针对性的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疫情监测工作。我院通过加强门急诊的预检分诊工作,完善流程,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等措施,传染病发生院内感染的例数明显减少。
2.加强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
卫生部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调查结果显示[3],目前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卫生部标准有一定差距,虽然成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但普遍存在功能分区不明确,人员配置及培训不到位,标准防护措施差等问题。有些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筑布局和设施不合理,日常不能投入使用,处于应付检查的状态。我院通过完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和服务流程,增加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及消毒防护设施等措施,加强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了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提高了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同时建立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预防控制体系,实现日常收治普通传染病患者的常态管理和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管理体系,更好的发挥了综合医院在防控传染病中的作用[4]。
3.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培训
医务人员是接触传染病患者最早也最密切的人员,因此加强医护人员的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提高医院内传染病识别诊断能力和及时报告意识,掌握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医院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传染病相关防治知识的培训,对新上岗、实习、进修的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标准、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流程及管理规范、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标准预防和职业暴露防护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知识。
4.控制重点感染环节
4.1管理传染源
对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给予隔离与治疗,直到不再排出病原体时解除隔离;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检疫和医学观察。对动物源性和作为传染源的公共设备设施或场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隔离、消毒、治疗、杀灭等措施。传染病患者住院期间应严格管理,一切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需要探视的,按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4.2切断传播途径
①标准预防: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可能含有传染因子的物质,接触时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戴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正确使用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安全注射,医疗用品设备或物品的消毒灭菌处理,空气、物体表面、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患者排泄物、呕吐物的消毒处理,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处理等。②基于传播途径的隔离预防:医院内传染病常见的传播途径有空气传播、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同时某些传染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如条件有限,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4.3保护易感染人群
①免疫力低下的患者:实施保护性隔离,单间隔离,加强环境清洁消毒,控制人员进入,进入隔离病房的医疗器械及物品须彻底消毒灭菌;可实施预防性免疫注射;与感染病人分开安置,必要时根据不同的感染病人进行分组护理。②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做好相应的预防接种,如接种乙肝疫苗、流感疫苗、卡介苗等,增强免疫力。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及有关隔离防护知识的培训,使其正确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隔离防护技术、发生暴露后的紧急处置措施,强化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护意识,增强无菌观念,熟练掌握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制度,根据不同传染病做好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和随访。③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是指治疗或护理、探视传染病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与患者共同生活;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及排泄物等的人员。处理原则是:单独隔离观察或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总之,做好综合医院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首先要设立专门的传染病的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预警、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其次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消毒隔离、标准防护等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对重点科室、实验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疗废物的管理;最后督导医务人员制度落实及消毒隔离防护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制度、技术规范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杨雪松,袁晓宁,张文丽等.综合医院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1,27(1):63-6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传染病防治法[S]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4. 3-15.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徐佩娟为组长,人民医院院长袁荣明、教管办主任为副组长,等人员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医院,由袁荣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切实重视和加强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任务分工
(一)镇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⑴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手足口病和职业病、麻疹、人禽流感、流感等传染病和职业病诊疗技术规范和预防处置技术规范的学习培训;⑵充实健全防治技术队伍,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⑶坚持“重症会诊、定点治疗”的原则,凡发现疑似手足口病、麻疹、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的重症病例,须尽快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决定进一步处置;⑷加强和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感染;⑸加强和完善传染病报告工作,并严格掌握诊断标准,杜绝传染病的瞒报、误报、迟报和漏报;⑹着重做好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和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特别要以8月龄-7周岁流动儿童为重点对象,做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常态化;⑺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要规范学生晨检制度和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做好联防联控。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执法检查,⑻加强对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和职业病知识宣传教育;⑼对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摸排,摸清职业卫生现状、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⑽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提高我镇职业卫生体检率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指导职业危害企业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二)教管办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和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督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建立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加强幼儿健康状况的监测,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校舍通风、消毒工序和环境卫生的整治等各项防控措施,防控工作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卫生部门。
(三)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抓紧环境卫生的整治,要从即日起对本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的清扫和整治,科学处理生活垃圾;建立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满意、健康的生活环境;石料场、烫金厂、皮革厂等尘毒危害企业要落实卫生防护措施,消除职业卫生的隐患,确保企业职业卫生安全。
(四)广电站要利用广播电视对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和职业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教育家长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开场所,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做到“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农业部门负责规范养殖户的养殖行为,指导广大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六)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各种污染源的监控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监督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1、成立常见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孙广富
副组长:刘祥涛 王兴林 刘 莉
成 员:刘益民 郝新海 朱桂真 蒋兴超 刘云艳
陈 飞 胡三永 李 红
2、职 责: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全校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二、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出好宣传专刊。
(2)利用健康教育课 ,开展好以预防常见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2、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供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严格购物登记、试尝留样、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做好检查落实。
5、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6、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学校周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摊点的整治,消除引发学校传染病的隐患。
8、加强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9、做好预防常见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三、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
1、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坚持对学生每日晨检,把预防常见传染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因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送医务室诊治,对需送县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2、医务室要坚持对饮食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上岗,并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3、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
4、医务室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组报告。
5、学校传染病预防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四、应急处理预案
一旦学校发现传染性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市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工会组长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镇小学中心校、县教育局和其他政府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关键词】学校卫生现状;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R41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8-0439-02
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机构管理、饮用水卫生、学习环境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学校、托幼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创造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于2011年5月-6月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监测查看等形式对临淄区驻地27所中学卫生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如下:
1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1对象:城区中学11所,乡镇中学16所,共27所。
1.2内容
1.2.1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各项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学校传染病报告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学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记录;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1.2.2 饮用水卫生: 生活饮用水来源、消毒措施、消毒记录;二次供水管理措施;卫生检验报告。
1.2.3 学习环境卫生: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教室微小气候;学生宿舍面积、卫生管理制度,宿舍漱洗设备;学校厕所的蹲位数量、环境卫生。
1.3方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项目,有统一培训的学校卫生专业人员实施,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照明、教室微小气候、环境噪声、学校厕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管理、学生宿舍等项目指标进行卫生监测。
教室人均面积、黑板、室内微小气候、噪声、厕所、学生宿舍,按照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测量平价;课桌椅按照GB7792-87《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判定;教室采光与照明按照GB7793-87《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评价,按照GB5699-85《采光测量方法》和GB5700-85《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测量。生活饮用水按照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传染病管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评价。
2结果
按照《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GB/T18205-2000)进行汇总。结果显示城区有两所中学教室人均面积不合格,主要原因为重点中学,就读学生多。其余城区中学卫生学监测指标显著好于乡镇中学。
2.1 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机构:学生传染病管理于“非典”“手足口”“甲流”过后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部成立了传染病管理小组,制订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多数乡镇中学宿舍设施简陋,盥洗设施不足,人均面积达不到2.7m2。按要求设置卫生室者仅6处,其余21所为保健室。
2.2 生活饮用水:部分学校生活饮用水未消毒,未经有资质检测检验单位检验,无卫生检验报告,供管水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
2.3 学习环境卫生:两所重点城区中学各班学生人数严重超标,多达70人,各班级教室座位拥挤,走道狭窄,致使人均面积达不到卫生要求,影响学生正常的活动。前排课桌与黑板距离过近,后排距黑板过远,边座学生与黑板夹角过小,易引起学生视觉疲劳,导致视力下降。所监测的教室均采用日光灯照明,其中灯具安装垂直于黑板的15所,12所乡镇中学教室灯管没有垂直于黑板安放,且数量配置不足,老化问题严重,9所乡镇中学黑板前无灯管及控照式灯具。27所学校的黑板均平坦、无裂缝、无破损,黑板的高度与黑板下缘的距离全部合格,仅4所乡镇中学黑板由于使用时间太久,颜色发白。城区11所中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个人用品卫生、环境卫生、水槽人均长度均符合卫生要求,8所乡镇中学水槽人均长度不符合卫生要求。城区中学均为水冲式厕所,厕所蹲位数符合卫生要求,7所乡镇中学厕所为旱厕,学校无便后洗手设施或洗手设施不足。
3工作建议
3.1 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紧迫感:
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从保障学生、幼儿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2 加强宣传,着力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普及:
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传染病防控的氛围。加强传染病防控等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师生的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做好卫生防疫管理,减少传染病在学校传播的渠道,以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3 加强学校自身管理:
各校(园)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要求,规范化管理学校卫生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学校卫生工作第一人的责任,切实将学校卫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抓住重点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切不可有任何松懈麻痹思想。同时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务必从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增进共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对校(园)传染病防控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一、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制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制定完善我县传染病报告管理的规章制度。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组织制定全县传染病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目标任务指标,加强落实
1、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1)一旦发现霍乱病人,对霍乱确诊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带菌者数、死亡人数、疫点疫区检索、疫情进展和控制等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并按要求填写霍乱个案调查表和个案基本信息表,由县疾控中心每日报告至市疾控中心。
(2)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咽拭子标本采集,并按照要求及时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标本检测。要求监测病例平均每月不少于5份,全年不少于60份。
2、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
收集辖区内AFP病例报告,按规定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开展AFP病例调查、标本采集、运送及病例随访工作;负责辖区内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AFP监测的培训;对辖区内病例监测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评价监测质量,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监测工作情况。要求监测病例全年不少于5份。
3.麻疹监测
负责具体实施麻疹监测工作;开展麻疹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录入;负责麻疹疑似病例标本的收集、采集和运送;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单位开展麻疹疑似病例主动监测;对本辖区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分析和反馈;对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开展辖区内麻疹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理。要求监测病例全年不少于30份。
4、流脑监测
做好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的报告工作,开展聚集性疫情现场调查处置,按要求采集、保存和运送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标本。要求监测病例全年不少于1份。
5、乙脑监测
对报告的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和主动搜索,负责病例标本的收集、运送工作,收集、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并按时上报。具体开展医疗机构乙脑病例主动监测和疫苗接种率监测,协助开展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监测等工作。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和辖区内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要求监测病例全年不少于1份。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各种宣传日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重点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