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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13 16: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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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1篇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合同 管理体系 建立 完善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性的认识

1.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2.合同管理内容的庞杂性。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体现了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通常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采取了严格的干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主体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商、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只有取得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建设活动;二是对合同的履行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标准。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国家对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合同中的许多条款也都是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订立的;三是合同责任的法定性。我国法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合同责任有许多强制性规定,如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禁止转包、施工方的质量保修责任等规定。强制性规定的存在,使部分合同责任成为法定责任,部分或全部排除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5.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

1.从外部来看,由于我国合同制度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建立时间较短,相关企业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试行条例》、《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初步建立起了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从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来看,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造成合同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管理人员主观上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合同管理制度的缺位,使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些风险损失的发生源于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专业知识本来就比较缺乏,再没有一个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剧了风险损失的发生。

三、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从而使合同管理的有关各方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例如:在总部、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小组等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3.合同管理人员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将有一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充实到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保证这些机构中有充足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4.合同管理运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人员已经配备后,如何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运行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

参考文献:

[1]秦玉文:建筑业如何成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J].建筑,2006,17:16

第2篇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核心与关键所在。抓好合同管理,对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问题,粗浅地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一、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施工企业,大多是一家独立法人,下属多家施工队伍,以内部承包或挂靠性质承接工程,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自上而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对合同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专业施工队伍)设立专职合同管理员。同时,根据部门职责、工程流程的要求及合同管理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体系的职责、权限、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

二、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应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来统一管理施工队和挂靠企业的合同,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由企业各相关业务部门对该合同实行会签,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并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后,再对外正式签订合同,以此来确保合同签订的基础。

2、合同印章管理制度: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合同专用章要由专人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否则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合同文档管理制度:施工企业由于合同种类多、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极易造成合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引发损失隐患。因此,施工企业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手段,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档案化、信息化,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4、合同交底制度: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核心所在,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到合同规定当中。为此,合同交底很重要。企业应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员工介绍并分析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以及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同时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与个人,以确保施工合同能够履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培训

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企业应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加强对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同培训。一是组织学习《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二是组织学习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加深对合同的认识,明确自己在合同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所应享受的权利,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根据企业合同管理实践,总结出具有自身特点的经验,教育员工提高认识。

四、严格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即在投标或接受合同前,由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材设、财务等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评审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1、有无能力承担该标的工程。通过分析比较,确定(1)该标的工程的结构复杂与否,有无特种结构和特种工艺、特种材料要求,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有无能力解决这些特殊要求;(2)该标的工程有无拨款不到位、垫付工程款的要求或可能,企业有无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垫付工程款项以及垫付的程度;(3)该标的工程有无急于建成交付使用的要求,企业现有的资金、材料、设备以及施工力量能否满足工期要求。

2、有无不适宜要求。目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施工合同中隐含了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因而施工企业需要对投标工程的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分析,在尽可能响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对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以及招投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谈判,争取得到合理的合同条款。

五、落实合同履行

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的实现。

1、积极履行合同。企业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过程实行全面监控,制定阶段性的预测和监控计划,按计划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使项目的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分部工程质量和总体质量、安全和员工健康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材料采购和管理、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配置、工程款和资金运作等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如果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帮助项目部制定解决方案,及早纠正偏差。

第3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防范;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这是由合同在现代建筑工程中独特的作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成熟,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我们要对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而且我们对合同的管理不仅仅是在开始时,在整个工程项目的过程之中都有合理的进行。要及时的跟进,而且要系统的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此外,要对合同实施全方位的管理,不仅要将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进行合理的管理,还要将一些变化及时的处理。这样才能防止损失的发生。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变更的重要性

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效性是反映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合同中应对工程变更的发生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作出明确的约定。

(1) 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必须真实,即真正发生了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并明确检验方法。承发包双方管理人员应做到诚实信用,加强责任心,在工程变更资料中真实地反映变更内容的部位和范围,并具体说明这些变更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甚至无中生有的现象发生。

(2) 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变更资料的会签程序,只有完全符合会签手续的工程变更资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必须有造价人员的签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谁有签字权,谁没有签字权,更没有约定造价人员的签字权,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价失控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计算,是一个很专业的技术工作。对工程变更的内容,造价人员应预先进行测算和分析,当分析结果发现工程造价增长较大时,造价人员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取消变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对工程变更资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据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动管理现象的发生。

(3) 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即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工程建设是一个期间很长的过程,施工的内容也复杂多样。对发生变更的工程牵涉到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合同纠纷。现在许多工程都有到竣工验收时才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这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是极不正常的,往往会有很大漏洞产生,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的失败。

二、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一)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成本管理部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二)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施工企业特点,公司层面应设立合同管理专门部门,项目部层面应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合同分级管理制度就是要明确公司层面及项目部层面合同管理人员不同的职责。公司层面合同管理主要职能应体现在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制订统一的合同范本;指导、协助项目部依法签订合同,办理合同签章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及时将履行完毕的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整理并移交档案室存档。项目部主要是对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与合同对方进行谈判,合同价款、合同合法性报公司层面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合同的履行或变更。

2.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3.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合同风险管理防范

(一)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二)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

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界定和确认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是什么,风险影响程度大小,才能找到对策和措施去控制风险,规避风险。

3.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主要是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

(三)加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

合同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合同控制的首要内容是对合同实施情况追踪,追踪的对象如:具体的合同事件:包括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分包商的工作:对分包商的工程缺陷提出意见,提出警告,责成他们改进。

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跟踪:他们是否及时下连命令,做出答复,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追踪工程的总体情况:如整体工程的秩序如何,已完工程是否通过验收,有无大的工程事故,进度是否出现拖期,计划和实际成本有无大的偏差等。通过追踪收集、整理,能反映出实际状况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如进度报表、质量报告,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等,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进行处理,进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采取更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新技术;可以采取经济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经济激励;最有效的措施是合同措施,如找出业主的责任,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如发现业主有意不支付工程款,发生合同亏损,要及早确定战略,采取各种办法,减少仓己的损失。

结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并学会科学的防范和控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闫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山西建筑.2004.

[2]程森.浅谈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山东水利.2004.

第4篇

关键词:企业购销合同;合同管理;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

企业购销合同的签订要经过许多环节、多个职能部门,大多数的企业都认识到法律审查的重要性,但是还未意识到经济技术等问题也与法律风险相关联,如果对经济技术方面的条款审查力度不够,这就会成为合同纠纷发生的导火线,成为法律的风险源。因此企业不仅要加强制度的建设,为合同风险的产生提供防范措施及相关保障,还需要每个参与合同签订的负责人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增强相关负责人员的法律意识,相互配合,才能将购销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控制落到实处。

二、建立企业购销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设不仅要增强法律意识,还要建立相关的购销合同管理体系,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管理机构,大中型企业可以让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小型的企业可指定具体的综合部门负责合同管理,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管理的体制上要结合统一与专项管理的形式,由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统一负责合同的管理,企业中有合同业务的部门视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专项管理合同。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购销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归口档、授权委托、审查及公证、专用章管理等制度的明确制定。

其次要明确企业购销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对合同管理机构来说,需要制定具体合同管理制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总结并推广合同管理的经验,还需定期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的合同出现,监督并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情况,定期汇报,及时制止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还要代表企业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或诉讼活动。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来说,需要协助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检查合同履行的情况,协助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然后要对企业购销合同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检查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中执行的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分析,不断改进并完善相关管理体系。还要对签订并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发生合同纠纷,使合同的履约率提高,这就需要企业中的法律顾问对购销合同的签订严格把关,在合同生效后,及时检查履行的情况,发现合同不能及时履行,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让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并按照法规追究违约者责任,遇到合同发生纠纷,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需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处理,对纠纷的解决情况跟踪调查,一旦发现损害到企业的合法权益时,必须严令禁止,以此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企业购销合同管理承担的法律风险

企业购销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涉及到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人事纠纷,不仅涉及的法律难点多,而且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关系着企业的信誉,并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交易安全,这就要做到企业购货方在合同中需制定明确的条款来防止企业违约,增加违约解决的概率,提高违约的成本,重视企业的长期利益。

1.关系到企业信誉。企业购销合同是否及时履行,关系着企业良好的信誉,能使企业获得优质的产品或者得到相关折扣,目前很多企业间存在着相互拖欠货款,占用对方资金的情况,这势必会严重影响到合作企业的积极性,影响签订合同双方企业的合作关系,甚至影响到违约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如果企业不讲信誉,不能按时实施购销合同,不以诚信为本经营,其生命将是有限的,有的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这会对其信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企业在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时由购货方自行拟订合同文本,方便条款的协商修改,也不会掉入对方的法律陷阱。首先采购人员在合同中要写明产品的正确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详细的产品情况,在质量技术标准上要求供方提品质量保证期限,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还需要制订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若由供方选择不合理的方式而造成的损失则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要写明产品的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产品的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还需注明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的期限等等。合同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尤为重要,还可另立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实施的顺利进行。

2.人事纠纷。企业购销合同的签订中难免会遇到人事纠纷,这就需要采购人员在合同制订中详细标明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在合同的制定前企业购货方就要针对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后果及细节考虑详尽并反映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要尽量明确地约定其违约责任,对供方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其信用风险,这不仅使合同公平有效,还能为企业提供最佳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依靠对供方信用额度的评定,在交易过程中实现决策科学化,以此来规范企业和供方间的信用关系,减少风险。制订合同时要明确表示供方所交产品不符合约定的就要在我方同意利用的基础上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则需负责包换,且承担退货等费用,若供方逾期交货,则要在合同中写明逾期一天需向我方交具体数目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违约责任,在事后出现逾期不交货、产品不合格等相关情形时,若对其进行索赔,还必须向法院提交损失额度等一系列证据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而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金的适合比例,便可直接成为适用依据,省去索赔时的各种麻烦。遇到要解决合同纠纷的问题,就要在合同产生争议时采用仲裁和诉讼的解决方案,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要尽量选择熟悉的或仲裁机构,为保护合法利益争取有利因素。

四、总结

企业购销合同的管理中企业购货人员对购销合同的制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签约等内容,而是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如果能对购销合同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这将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企业全面的质量管理能使企业产品质量有根本性保障,企业全程的购销合同管理则可以让企业的经营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杜建玲.浅谈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问题[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4卷)[C].2010.

[2]黄建新.把握好合同管理中的索赔[A].跨越发展:七省市第十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2010.

[3]姚.近20个地方有合同管理新规[N].法制日报,2011.

[4]候化坤.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4.

第5篇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施工质量管理 解决思路

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阶段,施工质量管理包括项目施工招标至工程施工全过程。为控制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促使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了《水利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对安全及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合同管理职责等。

1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投标和签约;承包商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设计图纸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进场材料、设备检验;业主提供条件检查;开工令等。

1.2 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应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加强信息管理,并协调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费用等目标的控制承担合同责任。合同管理内容涉及合同履行管理、违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保函与保险管理等。

1.3 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承包商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业主验;收尾工工程;监督承包商修补缺陷、保修工程,督促承包商移交工程资料等。

2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质量管理的作用认识不清

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作为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中介方,从这方面上讲,质量管理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好坏的利益关系到业主的利益,由此,质量管理主要是为业主的利益方面出发,力争让业主获得最好的结果。然而在当前,由于市场化经济的开放,越来越多的质量管理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识不清楚,特别在参与施工监督的过程中,进行超越权力的行为与承包商和质量员相互协助,对工程的质量质量管理不严格,这样完全没有把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势必会影响到业主的利益,这是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能正确履行自己职责和义务的结果,并且这种现象在当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广泛地存在着。

2.2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行为不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时要加强企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主要是针对当前出现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停工、转包等不良现象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并且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一些行为不规范,包括所签订的合同不规范,招投标项目的管理不科学,对质量管理的执法力度不强等一系列的安全隐患问题,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2.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人的因素是质量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对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来说,如何加强质量管理工程师自身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是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针对一些施工项目高素质质量管理人员匮乏, 不能积极地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地发现问题,特别是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强,特别是针对一些比较偏远的项目,由于环境恶劣,质量管理人员都不愿去,有时会给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问题的解决思路

3.1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合同工期目标、工程阶段目标、承包人应达到的施工水平与能力,以及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资源配置、设计文件、工程设备加工订货周期、现场施工条件及业主提供的条件等。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质量管理机构协助业主(或按业主委托)完成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并随着工程进展进行调整、优化和完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经业主审定后,将作为审查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制定业主供应计划以及对合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实施控制的基础性文件。

3.2 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

开工前,质量管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向质量管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进度计划或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向质量管理机构报送的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概述,施工程序与施工工艺,工程形象进度与关键线路网络分析,施工资源配置计划,施工机械台班或台时利用率、材料消耗定额指标分析,工序循环作业时间分析,进度计划横道图,业主提供条件工程设备、供图、材料、场地、资金等)的供应计划等。

3.3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

第6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concluded, change, transfer, performance, termination behavior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review,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a series of function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the basic conten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ll the activitie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s the center to carry out the.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把好五道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的基本工作是建设项目投标和中标项目合同谈判,这阶段的合同管理一般在企业总部。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部门多,需要协调工作多,企业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在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主要是把好五道关。

1.1严把招标信息审查关

目前 ,整个建筑市场是 “僧多粥少 ”的局面,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部分不良发包方任意虚假招标信息,欺骗施工企业。 因此企业市场开发部门应在收集市场招标信息基础上对发包方或总承包商的发包资格、信用情况、工程的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决定是否购买标书。

1.2严把标书评审关

购买标书后,企业应组织市场开发、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预算管理等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标书评审主要对招标要求、合同条件、工程范围等标书内容进行专业审查,标书评审应当做出是否投标的结论,需要投标的还应制订出标书制作方案。 对标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请求发包方澄清。 标书评审的目的是避免出现不响应标书的情况,提高中标率。

1.3严把合同评审关

项目中标后,由市场开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稿进行合同评审,正确分析合同中对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条款,在合同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 合同评审的基本要求就是合法、准确、全面。 合同评审应当着重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条款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避免出现文字上的表述错误。

1.4严把合同签订关

合同经相关部门会签并被企业领导批准后签字盖章。 合同盖章时应审查发包方签字人员的授权委托,防止出现越权和无权。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页数很多,双方的授权委托人应逐页小签或者加盖骑缝公章,以避免发生争议。

1.5严把合同交底关

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门应将全部合同资料移交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建帐登记。 合同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将合同分发至项目工地、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等相关合同执行部门。 对于合同谈判没有解决的问题以及合同履行需要注意的重点和难点向相关部门书面交底。

2、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作好的四项工作

合同履行的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业总部转移到了项目工地。 项目工地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展的。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2.1做好合同责任分解工作

为准确履行合同,项目工地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分解到各管理部门和具体施工单位。 每个单位都必须熟悉涉及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二次甚至三次分解,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人员,使合同履行的过程具体化。

2.2依据合同制订各项工作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工程施工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进场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供应计划等计划的实施过程。 只要这些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合同约定的目标就能实现。 但是传统的计划的编制往往与合同管理是脱节的,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因此,合同签订后项目工地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尽的各项计划,确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保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

2.3做好合同签证和索赔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特别是在项目中标靠低价情况下, 工程签证和索赔对依法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中的签证和索赔,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 合同签证和索赔决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或经营管理部门的事,而是每一个职工的事。

2.4做好合同资料的移交工作

工程竣工移交后,工程进入质保期。 合同管理也进入合同资料整理移交阶段。 在项目工地撤离后,必须将合同资料及时移交给专门负责工程保修部门,便于合同继续履行,让发包方对质保期工作满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为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在合同管理上,应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3.1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覆盖全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从管理实践中看,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宜采用业务统一归口管理与项目块块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所谓“业务统一归口管理”就是对全企业的各项目工地的各类合同审查、签订、履行监督等合同管理业务统一由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所谓“项目块块管理”就是项目工地按照职责的划分负责合同履行全过程的管理,直至合同的终结关闭。 为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事务并负责对企业所属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同培训、监督和业务指导。 项目工地应根据项目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企业合同管理机构领导。

3.2制定统一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和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项目工地的特点更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基本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合同纠纷上报制度》等。 《合同管理办法》作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权责、合同签订权限及职责的划分、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制度、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奖惩制度等。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较为分散,为避免发生越权或无权、擅自盖章等现象,必须加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主要规定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办理、使用、收回等内容。 除项目经理采用按一定期限进行授权外,其余人员授权委托书办理一律采用专事专授形式,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越权、无权、表见情况的出现。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合同专用章的刻制、使用、遗失处理等内容,合同专用章必须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管理,确保公司合同专用章处于可控状态。 合同管理制度的统一实施,使合同管理职责落实到部门甚至个人,实现有章可循,将会有力地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3拟定企业自己的合同范本

国际上大型建筑施工集团公司, 都有自己配套齐全的各种合同范本, 这即可以作为签约的蓝本, 也可作为工作人员对外洽商合同的依据。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资买卖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具有明显作用。 虽然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同发包方谈判的筹码不多,但自己也决不能胸中无谱,拟定本企业的建设工作施工合同范本也是有必要的。

3.4加强企业合同有关人员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要求合同管理者要熟悉法律知识,也要求对施工、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与合同有关人员也要掌握必要的合同知识。 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大量问题都与内部工作人员重视合同不够,没有依法经营、依约管理有关。 因此,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人员的合同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物资采购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合同培训力度,让他们了解基本的合同法知识,熟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准确使用企业的规范合同文本是非常必要的。

第7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 管理体系 甲方 风险控制

目前,我国企业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国际先进企业的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强化对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尤其是甲方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和绩效管理,能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合同管理组作为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其对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行与建设目标的实现起着直接的影响。

1.合同管理体系

按照甲方实际情况,建设和规范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解决基建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基础,也是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首要选择。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设立合同管理机构。把合同管理工作与法律审计部门挂钩,对于管理阶层较多的单位,各阶层需要独立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造价审定、工程技术以及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以此为全面审核合同和监督合同执行过程提供基础[1]。

其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调查、起草、审核、协商、审批以及评审等制度;制定规定事项报告与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合同的内部审核制度;明确合同的管理程序;完善合同的风险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与合同责任制度等。此外,甲方还需要按照具体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权限进行调整[2]。

其三,完善工作程序。合同的签订需要通过合同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评审、签字确定,才能够办理用印手续,避免管理工作发生失控情况。如某单位的审批流程:①采购办草拟采购合同单位法制处出具法律意见书(单位内律师或顾问出具)采购办主任(基建办主任)审核财务处、监审室会签采购办主任审核/分(协)管基建工作的领导审核。②主要领导授权签订合同、合同标的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重大项目经党组集体会议研究或圈阅决定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盖基建办印章,由基建办主任盖章或签字。但是,特殊情况(有规定或异议的),合同可以由单位名义签订,使用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章,盖章程序为:凭合同事项内部签报批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这样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保证合同签订合法合规,不出或少出纰漏。此外,在合同实行结束后,需要做好总结工作,以此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其四,编写工程项目合同的评审指南。为确保合同评审的客观性、规范性与科学性,要求对有关规定与要求进行整理,为编写评审指南提供资料。

其五,严格进行阶段性合同监督审核工作。在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包括工程管理、预算、招投标以及物资采购等部门在内,对投招标、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等所有环节进行定期监督和审核,及早发现与更正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合同可能潜在的风险进行控制[3]。

2.基建甲方加强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对于风险管理要从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入手,制定规章制度以此明确分工与职责,并规范与协调相关工作;建完善合同风险的控制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机构,以此全面覆盖基建管理的所有部门(例如某单位建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事前事后的监督审批机制,实现了法律、财务、监察、基建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建立档案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负责人,对合同资料与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存,以此完善工程资料的文档系统,从而加强风险管理。此外,对合同主体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选择工程条款;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实时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加以解决,避免由于出现风险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

3.基建甲方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绩效管理

我国基建工程项目的合同绩效管理,是按照不同基建工程项目的不同环节与特征,在遵循一致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动态协调性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的基础上,将绩效管理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小目标,并建立一套合理、科学、完整的合同绩效评价体系。而评价指标主要分成绩效指标与结果绩效指标这两类。其中项目行为的绩效评价指标指的是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行为与态度,能够分解成合同的管理部门、工程的管理部的二级指标。而结果绩效指标指的是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果和技术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价。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对每个项目中影响合同绩效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建立适应每个项目的合同绩效评价体系。招投标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社会性强的系统工程,在基建项目合同绩效管理过程中,遵循公正原则、公开原则与公平原则。

4.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需要对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视,并深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归纳和总结合同管理的新方法,甲方需要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和绩效管理,全面提供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唯有这样才能够保障整个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才能提高本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胡晓红,秋关根,雍承鑫.高铁四电项目合同的风险分析及管理对策研究[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10(05)160-163.

第8篇

一、我国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传统电力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1、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形成职能明确的管理网络,部门职责不清,现有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缺乏专职合同管理人员;

2、没有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职责不明确,且管理方式还以手工管理方式为主,合同管理水平低下,使得施工项目工程的管理和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3、没有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往往不够规范,周期长,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够理想且易给企业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

4、合同管理数据不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丢失现象严重,查找调用费时费力,造成后期合同管理困难。总的说来,合同体系不规范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基于此,传统的合同管理已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电力施工企业发展的需求。

(二)电力施工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投入力度不够。大多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流程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制订统一规范的合同管理工程流程,由于缺乏统一的要求,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甚至有些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各自为政,造成合同管理脱节,效率低下。这些都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3、合同文档不规范不统一。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需要有规范统一的合同文档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有些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合同规范文本签订合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有些业主甚至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

4、合同监督管理不到位。现阶段,在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的申报审批、谈判签约、合同评审、履行等整个环节因无规范化管理,难以对合同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5、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不少企业在进行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常常还是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要的管理方式,比如,在签约前的合同审批和评审环节,涉及人员众多,程序复杂,周期长,造成有些合同长时间不能签定,严重影响电力施工企业的进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成本费用,还严重影响了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效率,制约了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6、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实现电力施工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思想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实施措施。不断强化思想的引导,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工程企业的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工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企业对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建筑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知识,尤其是对于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等,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实施措施,有效增强建筑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二)结合行业特点,引进技术,建设集合度较高的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统一管理平台。传统的管理方法效率相对较低,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来进行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的必然趋势。应鼓励工程企业根据相关工程行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引进相关科学技术,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本原则,结合合同操作全过程中的因素,构建具有网上申报、审批、审查、签订管理、履行管理、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汇总等功能,属于企业自己的集合度较高的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统一管理平台,有效推进本企业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进程。

(三)建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流程。要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统一管理平台有效运作,实现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笔者认为前提是需建立统一且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

首先,企业需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从而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各个环节运作的有效性。

其次,企业需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标准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员有明晰、规范的工作指南,从而确保统一管理平台快速、有效、规范的运作。

(四)企业还应制定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统一标准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览表、合同项目申报表、合同评审表、合同标准模板、合同管理数据台帐等,以保障统一管理平台操作的有效性。建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够保障统一管理平台的有效运作,还能够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数据,易于对合同各个环节的控制,易于对合同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也易于企业管理层查阅调用合同管理数据,快速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四、电力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管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合同管理标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企业决策层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出合同管理的标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应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程序、制定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定期针对合同管理人员开展管理交流与业务培训活动。

(二)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现建设工程基本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均附有合同条款,在招标阶段应对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如:如何计量、如何计价、价差如何调整、甲供材料范围、进度拔款比例、付款形式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分析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

(三)组建精干谈判队伍,合同谈判前统一意见

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主人翁责任感,谈判队伍中要有把握谈判重点的领导,也要有关注细节的技术、经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谈判前全面分析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内容,如:施工量与清单量有差异时价格如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品种;材料价差风险范围等往往在招标阶段描述并不十分清楚,在谈判前谈判队伍内部要先进行评估,提出哪些问题,如何提,谈判要达到什目的,让步的底线,都要事先做好准备,形成统一意见。谈判前还应尽可能的多了解对方的情况,掌握主动权。谈判过程中要有耐心,不急不燥,逐步试探对方底线。

(四)重视施工前合同交底,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组织施工、技术、经营、物资、财务等方面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发承包方的职责及技术方面要求,材料及设备合同双方供货范围,质量、安全、进度、保修等方面要求,合同价款构成、费用结算、进度款支付条件等,树立起“合同管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员工工作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开展。

(五)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地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会引起工期变化、有些会引起费用变化、还有的会引起工期及费用均发生变化。当事件发生后,电力施工企业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就造成的损失提出书面补偿意向,也就是施工索赔。做好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的作用,首先,可以为结算提供支撑资料;其次,可以保护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第三,可促进和提高承发包双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六)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检查

根据建设电力施工企业施工期可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进度、质量、产值、索赔、合同变更情况等方面。

(七)进行合同管理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做好合同管理总结,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造价、人材机费用金额及占总造价的比例、索赔事项、索赔费用金额、未处理的问题及原因等,分析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得、失,促进合同管理工作地持续提高,更好的为企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