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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合规审计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14 16:20:5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财务合规审计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财务合规审计

第1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2

一、我国财务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财务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出现,是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并进行集团化运作后,对集团金融业务进行集中整合并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服务的结果。在我国金融体系中,财务公司是一类特殊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一方面,财务公司伴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而出现,其发育于产业,又受制于产业,具有明显的“产业性”特征;另一方面,它是以货币资金为经营对象的金融机构,因此具有“金融性”特征;此外,它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企业性”特征。兼具“三性”的财务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长足发展,表1列示了我国财务公司不同阶段的相关数据。

截至2011年底,我国财务公司共118家,相比1987年的8家,机构数量增长14倍;资产规模18,214.43亿元,较1987年的20.55亿元增长885倍:利润总额359.90亿元,较1987年的0.05亿元增长7197倍。目前我国财务公司涉及30多个行业,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基本建立了资金集中、筹资融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等全方位综合性的业务体系,初步具备了集约化金融服务、集团化金融管理、产业链化金融支持的功能,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内部审计功能定位

内部审计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已逐渐成为一门独立学科。2004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最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以增加价值、改善组织运营为宗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协助组织实现其目标。”这一定义重点说明了以下内容:首先,强调内部审计是确认服务与咨询服务的统一体,突出内部审计要积极主动,关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治理过程的关键问题;其次,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突出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第三,拓宽内部审计范围,将其工作领域扩展到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过程;第四,赋予内部审计更加广泛的使命,即承担协助组织实现整体目标的责任。

三、财务公司内部审计的特性

(一)财务公司产融结合的运作机制凸显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方面,由于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的特殊地位,如果运转不畅、头寸不足,则会直接危及整个集团的发展,因此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稳健运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仅限于集团成员单位,服务行业和对象的高度集中性将导致财务公司的经营风险。因此,切实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检查评价、顾问咨询职能有助于防范规避风险。

(二)财务公司金融机构的行业特性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财务公司对内是企业集团的“金融机构”,对外是集团面向社会的“金融窗口”。随着外部金融环境的日趋复杂和内部金融服务的逐渐深化,财务公司构建完整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三)财务公司的内生性决定了内部审计的不可或缺和替代。财务公司诞生于大企业集团内部,立足于服务集团发展,在满足行业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业务也需要遵从集团管理的各类规定和集团战略发展规划。财务公司“寓管理于服务”的特殊内部企业性质决定了其业务开展的重点不仅在于盈利,而更强调对集团主业的支持。内部审计可以利用自己熟悉企业集团发展历程和背景,发展需要和规划的优势,在开展合规审计同时,推动财务公司贯彻服务集团主业的理念落地。

四、财务公司主要业务的审计要点

目前我国财务公司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基本都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初步建立了内部审计体系,为切实有效发挥在前台业务部门和风险合规部门之后的“第三道内部控制防线”的作用,财务公司内部审计需准确掌握经营业务的风险控制点,重点对公司业务的风险性、合规性、内部控制、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信贷、结算和投资是各类财务公司基本都具备的主流业务模式,其审计要点简述如下:

(一)信贷业务内部审计要点

为成员单位办理信贷业务是财务公司最主要的资产类业务。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是不能按时足额收回款项的信用风险,审计要点如下:

1.风险性:(1)是否根据财务公司整体战略定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经济周期运行特点等因素,制订中长期信贷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管理目标、政策,是否符合审慎、稳健经营原则;(2)是否严格执行区域、行业、客户、产品等授信限额及准入退出标准,并在信贷业务全流程、各环节严格落实既定标准和政策;(3)各项信贷业务风险事项是否得到持续有效的识别和监控,并能通过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报告路线及时预警和处理;(4)对单个客户信贷业务风险现状进行分析评估,重点分析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第二还款来源是否充分可实现;有无频繁利用展期、还旧借新等手段人为维持表面正常贷款形态、掩盖风险的情形。

2.合规性:(1)信贷政策与基本制度是否符合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各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制订是否符合信贷业务基本规章制度和信贷政策要求;(2)各项信贷规章制度是否能够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面政策法规的变化,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以保持其适用性;(3)各项信贷业务的实际操作是否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类基本制度、信贷政策、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要求,有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信贷经营行为。

3.内部控制:(1)是否按照风险管理战略与内部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涵盖各项信贷业务的全过程和各风险点;各风险控制环节是否具备有效的控制手段、控制是否恰当合理;有无内部控制严重失效,频繁发生信贷业务案件及其他重大风险事件;(2)信贷业务经营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能分工是否符合内部牵制、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职责、权限是否明确划分;(3)内部监督检查频率、内容及范围是否足够;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有效整改。

4.真实性:(1)各项表内外信贷业务是否得到真实、准确、完整的核算与报告,有无人为调节信贷业务经营指标、从事账外信贷业务经营等违规操作;(2)各项表内外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是否真实,有无人为调整或故意隐瞒风险损失的行为。

5.效益性:(1)是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信贷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是否严格按照业务数量、资产质量、业务办理的规范程度等进行绩效考核;(2)贷款综合收益率、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等是否符合预定计划目标,与同业、基期相比是否有持续改善。

(二)结算业务内部审计要点

结算业务是财务公司现阶段的核心业务。结算业务的主要风险是资金集中结算的具体方式、各成员企业业务数据和会计核算数据不兼容、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不完善、成员企业资金管理流程不尽相同等导致的操作风险,审计要点如下:

1.风险性:(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未按流程或逆流程支取银行存款和恶意透支银行存款;(2)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挪用银行存款的问题。

2.合规性:(1)账户开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多头开户和将经费账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他人的问题;(2)业务是否真实、合规,有无未经批准或逆程序支取存款、套取现金、账户透支、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的问题;(3)账务核对是否及时、合规,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和不符账务。

3.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规,是否建立了相互监督制约的岗位责任制;(2)是否严格执行业务的授权、审批、检查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和重要空白凭证的购买、登记、保管、使用、收回等管理制度;(3)不相容职务是否实现了分离;(4)对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责任人是否及时进行纠正,纠正情况如何。

4.真实性:是否存在内外账务不符和存款不入账等问题。

(三)投资业务内部审计要点

与商业银行相比,财务公司业务广泛且具有混业经营的特征,除了自身常规业务之外还可以进行有价证券投资及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但和其它专业机构投资者相比,无论从投资经验还是投资策略、投资理念,尚存在一定差距。投资业务主要存在两类风险:金融投资工具自身的风险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审计要点如下:

1.风险性:(1)对投资业务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是否有效覆盖投资决策、执行及管理的全过程;(2)投资部门的决策权利是否限制在合理范围内,是否与资金计划部门和会计核算部门合作并受其制约;(3)投资组合管理是否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是否选择不相关或负相关的资产组合,同时注意调节各种证券的持有量,尽量降低非系统性风险。

2.合规性:(1)投资业务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2)投资业务立项是否符合程序,相关内容是否完整;(3)投资业务的交易活动是否符合操作程序,签署的业务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是否明确,并严格履行。

3.内部控制:(1)投资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是否完善;(2)投资业务组织管理架构的建立是否健全完善,部门岗位设置是否达到相互制衡的要求;(3)经营考核指标体系设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经营效益和质量的提高,是否存在误导单纯规模扩张弄虚作假现象;(4)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与专业素养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建立持续的从业人员培训机制。

4.真实性:(1)投资业务收入是否及时准确核算,是否存在以收抵支、截留、挪用现象;(2)投资业务交易行为及经营数据统计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3)投资业务的风险损失是否真实反映,对损失的计量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已纳入相关减值拨备核算。

5.效益性:(1)投资业务收益是否充分考虑经营成本与风险要素;(2)相关资源配置能否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实际运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缺位。(3)对投资产品的经营效果是否及时评价,并采取措施积极改进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唐兆珍,高磊.IIA 内部审计定义演进对我国内部审计发展的启示[J].财会通讯,2012(2).

第2篇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3篇

1.村集体账目不健全

《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试行)》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账目、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档案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推行借贷记账法,灵活运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健全“私奔财务账”、三种会计凭证、两种会计报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财务人员。实际中,很多村组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欠缺,将上级下发的账薄束之高阁,根本没有建立任何账目,而是一本流水账;或建有会计账薄,但操作不规范。当上级有关部门来检查时,则由镇或乡政府出面接待,按农经站要求上报的材料也是空洞无物。

2.审计、监察执法不力

目前村组审计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县级审计局,二是乡政府下设的审计组织和村审计组。

2.1乡级审计。实际中,挂靠在乡政府下的乡级审计,只是乡政府向村组收费的一个借口,致使审计成立摆设,失去了独立性,也失去了监督力,同时也助长了不正之风。甚至于上级检查时,和乡政府、村组站在一起,“配合”监察。

2.2县级审计。相对于乡级审计,县级审计的独立性和监察力更强,但操作有难度。主要体现在:一是收费缺乏标准和依据;二是查处的问题在处理中遇到的阻力较大。表现为涉及没收财物和给予经济处罚时,既没有相应的标准和依据,又融及了乡政府利益和当地财政收支,当地政府会出面干预。

3.领导干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

相当一部分村级干部疏于管理,甚至对村组财务不过问,认为这些事情有专人负责,财务工作无非是收入支出问题,你拿票据,我签字,到财务人员处报销。

4.民主理财不健全

群众参与不充分,多数群众很少参与财务管理,对村组收支也就过问较少,更谈不上有效监督,使干部失去约束力,放任自流,最终亏空。

5.村务公开不到位

近年来,县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一再强调;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实行阶段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但多数村工作不到位,一些村虽然在形式上建有村务公开栏,但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1.加强领导干部的村组意识和管理理念与水平,直接影响当地的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

因此,加强领导学习、转变观念应成为农村经济改革的首要问题。

2.加快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立法,加强审计、监督

农村财务混乱、监管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法规的不完善和执法不力。除严格执行已有的法律法规外,加快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机构对农村财务审计、村组审计的立法,使得外部审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审计有范围,收费有标准,接受村组委托,进行农民负担、财务收支、土地承包和干部离任审计。

3.健全民主理财组织,落实财务公开制度

各地要依据组织法,群众选举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权代表群众监督和检查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查阅有关财务账目和审签有关单据;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要求有关负责人做出解答;监督实行:“一事一议”制;监督财务公开的落实,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任何人不得阻止民主理财小组行使监督权;做好人员更换和交接工作。

第4篇

近年来,我国保险企业集团迅速发展,保险行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保险行业企业集团经营发展逐步呈现出了组织结构复杂、集团管理跨度大、业务内容广泛、企业资金链较长以及资产规模巨大的特点,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很多的保险企业集团为了规范集团的业务流程,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率,而强化了对于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控制,采取了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虽然整合了集团内部的所有财务资源,但与此同时,也将所有风险隐患因素集聚到了集团的财务中心,对于财务风险控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强化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已经成为现阶段保险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稳步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概述

财务集中管理是现代化企业集团财务治理的重要模式,企业集团通过对总部以及下属子公司的财权集中控制和分配,以集成化、动态、直接、实时的方式对整个集团财务工作进行的控制管理。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主要是依托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将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银行结算业务打造成为财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集中管理的目标主要是通过集中化的管理实现企业内部资金收付、会计核算的集中控制,同时对各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进行垂直管理,并将各分支机构的预算、资金、业务、账务核算以及票据处理工作统一的集成。保险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财务人员的集中管理。现阶段保险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大多采取的是设置财务核算中心,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垂直管理,并通过定期轮岗、述职报告以及末位淘汰等制度进行人员管理。

(2)财务审批集中管理。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以后,企业集团的所有分支机构的财务支出项目都需要经过财务中心的统一审核,根据财务支出的类别、额度,明确相应的审批权限以及审批流程。

(3)财务支付集中管理。企业集团的所有分支机构的费用以及业务支出由财务中心统一完成支付,而分支机构主要设置支付税金的基本户与收取保费等费用的收入户。

(4)财务核算集中管理。通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依靠专门的财务管理软件对所有分支机构的账套在数据库内完成明细账的核算与管理,各分支机构可以对核算情况进行查询。此外,还可以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完成凭证生成与系统对账等功能。

(5)资金集中管理。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的在资金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更有保障,同时财务中心资金池的效应更加明显,有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三、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的财务风险问题分析

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在降低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以及规避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财务数据安全性不高易致财务风险。保险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现阶段主要是采取的省级财务集中,财务集中的基础就是信息技术系统,但是由于信息系统管理中存在着易感染病毒、非授权人员违规操作、数据容易窃取等问题,造成数据安全性不高,很容易由于敏感、保密财务信息泄露,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尤其是可能对集团上市公司的股价造成不利影响。

(2)财务凭证传递链大幅拉长。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由于扫描件难以辨别真假,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财务原始凭证仍需要采用实物传递的方式,这就造成了报账以及部分资金支付周期的延长,同时也容易出现凭证遗失的风险。

(3)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财务审计是企业集团规避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财务集中管理以后,由于审计客体发生了变化,财务中心不参与分支机构经济事项。因此,对于经济事项的真实性的审计难度增加,影响了审计效率,也容易造成审计工作难以发现风险隐患。

四、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1)健全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针对财务集中化管理下集团的财务风险防范,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应该结合企业集团各分支机构的主要业务情况以及经营特点,形成财务风险识别系统,重点对影响到集团财务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跟踪分析。其次,对财务风险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度量,尤其是准确把握财务风险发生后可能对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所造成的影响。第三,针对财务风险类型的不同,按照融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营运风险、利润分配风险、产权管理风险、内部价格转移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合理地制定风险的预防和规避措施,以确保财务管理的稳健。

(2)优化保险企业集团的财务集中管理流程。在财务集中管理的流程改造上,重点应该做好财务管理的集权、分权以及授权管理,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形成适当分权、适时授权的格局,特别是避免由于财务集中管理造成反馈流程过长,信息传递时效过低的问题。同时,应该重点加强对财务集中管理的完善,特别是进一步的完善财务原始凭证的扫描以及直接导入技术,开发凭证资料影像的采集、处理、真伪鉴别以及存储调阅等功能,提高财务业务处理流程的整体效率。

(3)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集中管理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支持。因此,防范财务数据安全风险问题,是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财务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对于财务集中管理信息系统,首先,应该加强信息安全与系统安全的风险防范技术管控,通过设置入侵检测、入侵预防以及漏洞扫描等手段,打造财务数据信息风险监控平台。其次,应该充分完善财务集中管理中的双网隔离、异地灾备等相关的技术手段,确保财务中心数据发生异常以后,能够及时地恢复。

(4)进一步改进内部审计手段。内部审计是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控制风险问题的主要措施。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对于保险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首先,应该改进内部审计手段,重点是改变以前的查看财务报表、翻阅会计凭证等审计手段,结合财务集中管理中的资金、费用、预算以及资产等信息管理形式,重点对财务信息数据库以及系统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对不合常规数据的监督分析,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其次,在审计工作中,应该强化对于风险点的识别,特别是在分支机构银行账户开设的合规性、收付款业务管理的合规性、费用报销审核的合规性等几方面,对重点风险环节制定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及方法,强化对于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

第5篇

财务 审计工作是企业经营绩效模式一条重要的“生命线”,在当代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化更加科学、高效的同时,财务审计工作在企业管理升级过程中所凸显的矛盾已日益明显,而矛盾中的重点则是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效性,故如何提高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实效性已经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财务审计工作的作用

第一,对企业内部会计所记录的企业内部经济活动以及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其所记录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是否有弄虚作假、刻意为之的内容。另外,对经济活动本身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核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相违背。

第二,在提高企业内部的监督和治理力度方面,不仅要靠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制度来规范公司一系列的经济活动,更要通过财务审计工作对企业本身的财政状况加大审查力度,杜绝个人主义、裙带关系对其的权利制约,使公司整体的经济运行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第三,通过财务审计工作一系列严格、科学的审查流程,可以查找企业内部制约财务成果及经营绩效的关键性因素,并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合理的预防和改善措施,使企业内部整体的经济运行更加科学、高效。

三、如何提高财务审计工作的实效性

(一)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审计工作的针对目标

审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一系列的系统化审计工作时,在审计过程中要突出审计的重点,明确审计工作的针对目标,并根据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流程。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要根据企业内部实际的绩效模式,运用静态原理与动态协调相互匹配的科学流程,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强化重点,目标突出。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审计工作:

一是加强企业政策执行审计。在审计之前,要对企业本身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以明确审计的切入点,同时围绕影响增效益、调结构、惠民生等制约企业经济良好运行的因素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数据分析来查找出突出的问题,根据上述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针对策略及针对目标,通过分析执行过程中矛盾的辩证关系,来达到动态调整,最终使得审计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二是加强企业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过程中,要突出企业内部从上到下各级单位的财政预算情况,并对预算超收收入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做细致的了解,对于在建、改建、扩建重大项目等方面的审计,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合理性,杜绝人为的干预对整体企业预算的影响,使得企业的预算落实到实处,企业的发展更加的健康化、明朗化。

三是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单位要在优化审计内容、细化审评标准等细节处下功夫,要把审计升级与企业的管理升级协调起来,同时提升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掌握能力,强化管理意识,最终促进各级领导遵章守法、廉洁端正。

(二)创新审计方法,提升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随着我国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管理的升级,旧有的审计方法与新型的管理模式矛盾已经愈加的明显,创新审计方法,已经成为当前审计迫在眉睫的问题。审计单位要审时度势,根据当前新形势、新环境淘汰落后的审计模式,提升审计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同时不断探索审计工作的新方法,使得审计工作更好的与企业现实的经营绩效模式相协调。

  一是在审计工作上做到“三核心,两重点”。即以坚持审计和审计方式相结合,全面带动细节、细节反哺整体相结合,财务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为“三核心”,以实时审计与创新审计突出发展重点,人本审计与规范审计协同行进相制约、相协调突出工作重点为“两重点”。

二是在审计的方法方式上,要勇于创新,大胆突破。从单纯的调阅经济资料审计向调查、采集、分析“三位一体”的审计转变;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进行预审计转变;从纸面审计向信息化、规范化审计转变。

(三)强化审计管理,增强审计工作的规范运作

审计作为一项综合性、专门性的经济监督工作,在审计过程中的审计人员要对自身的审计内容、方式负有直接的责任,如果一个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按照法规、规定行使其应有的权力和尽其应有的义务,那么对于审计来说,则失去了应有的作用,这不仅对于审计本身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更会对企业内部的经营产生恶性的循环,使得审计管理混乱,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得不到提高。故强化审计管理,增强审计工作的规范运作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初审、复审的长效机制,做到审计工作流程中每一项审点都有法可依;规范审计行为,对于审计人员要严格筛选、严格约束,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个人主义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杜绝利益群体的产生对企业经济造成的伤害。

二是严格审计管理,促进审计结果具有实效性。审计管理的整体思路按照“控数量、抓质量、严管理、促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打造“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的“精品”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结果的实效性,提升其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效果,尤其是在审计过程中分析出来的关键问题,要根绝企业整体的经营思路从上到下、从整体到局部、再由局部反馈整体来客观的分析,根据企业的管理机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并及时跟踪方式、方法的效果,动态调整,最终使得审计管理达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四)严肃审计纪律,增强审计工作的廉洁公正

审计作为权力部门,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肃审计纪律,增强审计工作的廉洁公正。

一是要严肃审计纪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构架下的法律态势。审计也不例外,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客观的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变更,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遵守

保密制度,并且认真听取被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严格廉洁纪律。审计部门作为监督组织的实施者,要加强以“责任、忠诚、清廉、奉献”为重点的审计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不搞歪风邪气,不搞个人主义,廉洁自律,要时刻保持“廉洁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的工作态度,并以此作为工作准绳,树立“正清、廉勇、重实效”的审计形象。

第6篇

一、AS2的产生和受到的争议

2002年,SOX被SEC接受,用来保护公司在未来不会因为缺少恰当的控制和审计关注而受到潜在的灾难性市场变化的影响。

因为SOX是一项非常广泛和彻底的法案,所以非常有必要为审计师评价那些需要遵循SOX的公司提供特定的指南。SOX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成立PCAOB,负责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2004年,为了使审计人员能够胜任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PCAOB了AS2,以指导审计的计划与实施。该准则关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以及这项工作与财务报告审计的关系问题。

AS2提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对管理层就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发表意见。AS2要求审计人员评价管理层应用于评估内部控制的程序方法的可靠性;复核和使用一些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人的评价过程中取得的测试结果;或自己进行测试,以形成独立意见。SOX和AS2为审计师提供的指导是模糊的,审计师为了避免诉讼,宁愿采取全面的、成本高昂的积极的审计评价。对于SOX的执行成本高、需要花费企业大量资源的非议很多,CFO们开始意识到执行SOX就好像是剥洋葱,执行完一层控制的审计还有另外一层等着被审计。遵循AS2导致了过度审计。CEO和CFO整天忙于为了保证公司的披露控制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而努力。AS2面临的挑战包括:资源和金钱上的高成本;在最小风险领域花费的努力和金钱;外部审计师不能使用其他人员的工作成果,导致冗余和重复劳动。

二、AS5的产生和主要修改内容

AS5是对许多公司面临的成本和收益困境的必要的回应。AS5使一个企业执行SOX的合规努力更加容易,减少了相关的成本,节省了时间和金钱。这项准则也可以把企业的焦点重新引回到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上来。

1、AS5的主要目标

虽然AS2的原则还被保留,但是PCAOB的人员指出新准则变化的程度还是不容低估的。这些变化主要关注审计质量的提高,与PCAOB在2006年12月提出的四个目标相一致。

(1)关注最重要事项的内部控制审计;

(2)消除为了取得目标利益不必要的程序;

(3)提供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来调整审计工作的清晰的、可以操作的指南;

(4)使准则简单化;

2、AS5的主要变化

AS5是基于由上而下的方法和风险导向来评价内部控制。几个主要的变化可以大量减少合规成本并且保持投资者的信心。

(1)由上而下的方法(Top—downApproach)

使用由上而下的方法来评价内部控制意味着一个组织的内部控制评价是从实体层面控制(entity—levelcontrols)的角度开始,再发展到过程层面控制和账户层面控制(process/accountlevelcontrols)。新准则包括了对实体层面控制三个层次的分类以及每个分类如何影响其它控制的测试。分类包括:①对财务报告要素有直接影响的实体层面控制(direct);②对财务报告要素有间接影响的实体层面控制(indirect);③用来监控其他控制有效性而设计的控制(monitor)。

检验实体层面的控制,首先要保证内部控制的评价按照最普遍和最重要的顺序排序和检验,然后再到最细节和详细划分的地方。目的是集中精力检验关键的控制,借此来避免强调次级控制。减少一些过程层面控制的测试范围对于降低成本的影响是有显著效果的(dramatie)。

在采用由上而下的方法以前,通常都在交易或者过程层面控制执行广泛的测试,而不考虑在更高的层面上是否存在有效的控制。更高层面的控制包括一些项目,比如回顾、差异分析、审批和其他的监控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对更高层次控制进行恰当的确认和适当的考虑能够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过程层面控制的测试。

(2)充分利用风险导向的方法(LeveragingRisk—basedMethodology)

风险评估不仅局限于辨别数量上重要的账户,也可以评价所有和财务报告相关的控制。可以定量的风险需要和账户、过程和控制相关联,来评价相应的舞弊风险、IT独立性、对管理人员越权(managementoverride)的敏感性。这个评估的结果会使关注点集中在合规项目和相关高风险领域的测试,同时显著地减少测试工作和控制失败的机会。通过评价和区分风险,审计师减少了低风险控制的测试,集中精力发现和评估承担着风险的项目。

AS5也同样要求在IT控制中使用风险导向的方法。IT风险是辨认和分析财务报告风险的拓展。通过把IT风险评估作为财务风险评估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能够减少花费在设计和应用信息技术控制上的资本支出的金额。在财务报告风险评估的过程中,通过辨别和重要的IT应用相关的风险将会保证时间和资源的合理使用。IT控制通常是最有效率和效果的控制手段,因为一旦被应用就不会被改变。

(3)使用其他人工作成果的能力(usetheworkofothers)

PCAOB不再推荐使用准则《在审计中考虑和使用其他人的工作》(ConsideringandUsingtheWorkofOth-ersinanAudit)。相反,PCAOB的人员把这个准则中重要的方面整合到AS5中,鼓励审计师使用公司员工和内部审计师的工作成果。现行的AU322条款依然有效。

在评价企业的控制的时候,AS5允许外部审计师依赖其他人的工作成果。这个新的使用范围使得公司能够允许外部审计师依赖已经完成的交易测试和已经被管理层应用并且经过内部审计人员检验的控制,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程序。

外部审计师在确定是否依赖其他人工作的时候要考虑三个因素:被测试事项的性质;执行测试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执行测试人员的客观性。

考虑到外部审计的功能和责任,内部审计的过程越精确,外部审计师就越会信赖内部审计,执行更窄、更有效的测试范围,从而节省了劳动和成本并且同样保证了有效。

AS5使用其他人工作的范围包括分享管理当局、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所掌握的情况,极大地提高了效率。因此,有效地执行AS5的合规策略时,在可能的情况下,鼓励内外审计师的协作很重要。

(4)豁免了审计师对管理层内部控制评价程序的恰当性发表意见的要求

这可以大大减少审计时间,降低审计成本。PCAOB的人员声明在他们编写最终准则的过程中,非常注意区分审计师和管理当局在角色和责任上的差异,管理当局的评估和审计师的评价是相互补充的,并且必须都以加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的思想来执行。因此,管理当局日常的与内部控制的互动使他的评估过程不同于审计师,审计师对于企业的熟悉程度远不如管理当局,也不会像管理当局那样经常地、有规律地与内部控制互动。

(5)审计师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和复杂性调整审计工作

AS5整合了之前关于根据规模和复杂性调整审计工作的讨论,去掉了AS2中关于审计工作规模的单独的部分。PCAOB的人员也指出未来的准则。他们计划放松对于小企业和较少复杂性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工作规模,这使得审计师可以根据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审计工作。

3、AS5的其他变化

(1)统一PCAOB的审计准则和SEC的管理层解释指南中的术语

在可能的情况下,努力使得两个文件中的术语、定义和方法保持一致,使两个文件在关于ICFR的评估和判断过程相一致。例如:实质性薄弱环节(materialweakness)和重大缺陷(significantdeficiency),用实体层面控制(entity—levelcontrols)取代公司层面控制(company—levelcontrols)等。

(2)澄清了穿行测试的要求

在分析过评论意见之后,PCAOB的人员认为AS2对于穿行测试的指导掩盖了目标(overshadowedtheobjective)。因此,新准则要求审计师更加关注穿行测试的目标,而不是程序本身。不是特定类型的检查需要穿行测试,而是准则要求审计师获得对可能的错报的有效理解并且确定需要测试的控制。

(3)强调审计师的职业判断

AS5减少了说明性需要的数量,去掉了对于重大过程和交易事项主要分类的指导,允许审计师根据准则的原则执行更多的专业判断。可能导致不必要审计程序的强制性用语“必须”和“应该”的数量减少,允许审计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排审计的性质、时间和程序。因此,最终的准则非常强调审计师的职业判断。

(4)欺诈控制

欺诈评价是SOX合规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公司都有欺诈风险的固有水平。控制必须被设计成强调管理层越权的风险。对于欺诈的考虑贯穿到整个实体层面控制和其他普通控制的测试中,审计师应该在过程中就考虑控制如何能被合作方的逆向意图击溃。评价欺诈控制需要对企业有详尽的了解来形成企业存在舞弊可能的判断。理解那些在财务报告过程中起影响作用的财务报告环境很重要,包括品质、态度、伦理道德、动机和压力等。

对于小型的、组织结构简单的公司,评价管理层越权的风险在欺诈控制因素别重要。管理层可能的越权行为有:故意错报收入的性质和时间;记录虚假的交易;改变交易的合理的时间;建立或者反向操作结果;改变重要的或者非经常交易的相关记录。

理解企业的预算状况也很重要。对于不切实际的预算的早期质疑能有效地防范管理层控制越权来实现不切实际的目标。

三、AS5的预期执行效果调查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把AS5的基本原则融入了自己的工作当中。Eisner会计师事务所董事JohnFodera说:“这减少了多余的和不必要的工作,降低了客户的成本。”在AS5的变化中,对于降低审计成本最重要的修订是允许外部审计师利用其他人的工作成果。一项调查显示,超过60%的企业(不包括尚未执行的小型企业)在审计师以外聘请咨询顾问来帮助达到404条款的要求。管理层聘请外部咨询顾问的动机和审计师对这些动机的理解在审计师决定是否依赖这种特殊的审计证据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Blaskovich&Mintehik(2007)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四大”中的两家的92位审计师发放调查问卷,两家事务所的审计师分别为34位和58位。其中,合伙人占3%,高级经理占14%,管理者占13%。高级人员占38%,普通员工占32%,75%的人持有CPA证书。调查结果表明,62%的人认为聘请外部咨询顾问表明了管理层评估内部控制状况达到合法的意图,只有13%的人认为是一个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信号,另外的25%保持中立的观点。74%的人反对或者强烈反对管理当局聘请外部咨询顾问从审计师的视角出发来掩盖潜在的缺陷的观点。总之,结果表明外部审计师把企业聘请外部咨询顾问看成是一个积极的反应,并且会减少外部审计师的审计风险和审计时间。

PCAOB明确表示在执行新准则的时候减少审计时间是一个目标,无论审计师采用咨询顾问的工作成果还是采用内部审计师的工作成果,都会实现AS5减少审计时间的目标。

四、启示

从AS5修改的内容和预期执行效果调查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AS5提高了企业遵从SOX404条款的效果和效率。程序的简化,审计时间的减少和合规成本的降低,将更有利于SOX404的有效执行。企业遵从SOX的合规成本降低,也会增加美国资本市场对外国公司赴美国上市的吸引力。

2、AS5引导企业从风险的角度看内部控制。在制定评估程序时,采取由上而下风险评估的方法,着重于未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而导致财务报告有重大错误的风险,从了解财务报告的固有风险开始,首先找出重大风险科目及其组成项目、相关交易的种类。并评估实体层面控制,然后设计交易层面控制,搜集相关风险已适当控制的证据,以取得评估的有效性。新晨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执行SOX404不是要增加更多的控制过程。使企业被众多复杂繁琐的控制掩埋,而是应该把内部控制放在风险管理中来考虑,保证控制能够有效实施。

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Accountants,IFAC)的企业职业会计师委员会(Profes-sionalAccountantsinBusinessCommittee,PAIB)计划在2008年的原则导向内部控制实务指南中也特别强调从风险的角度看内部控制。2007年8月,PAIB委员会了一项新的研究报告——《从风险角度看内部控制》(InternalControlFromaRisk—BasedPerspective)。这份报告主要由资深财经记者RobertBruce对10名商界的高级职业会计师的访谈构成,访谈涉及这些会计师在建立有效的内控系统和风险管理之间的联系方面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见解。构成了内部控制实务指南的制定基础。

第7篇

一、会计集中核算后存在的问题

1.财政财务管理职能弱化。由于集中核算体制决定其工作重点是保障所管理的单位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如会计报表按时报出等。对于其他工作则处于应付状态,特别是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如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债权债务清理等基础管理工作被忽略,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和项目单位管理的薄弱环节,导致一些单位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如:

(1)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很多单位和项目部都有专项资金,但核算中心人员对专项资金具体用途不能准确把握,混淆于行政经费之列,往往造成专款不能专用,致使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甚至发生挥霍浪费现象。

(2)往来款不能及时清理。由于核算中心人员对各单位情况了解比较少,加之部分单位又不能及时报账,有的往来款项挂了若干年,变成了呆账死账,最终予以核消,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对各单位的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理盘点。核算中心人少事多,无力对各单位的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理盘点,部分单位实物资产的变化又不能及时向核算中心报账,从而导致账实不符,会计财务失去了监督牵制作用。有工程管理和实施职能的单位使用国家资金购置设备材料后,凭用款单位领导和经办人签字一次性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支出,但有些情况下不是一次性全部消耗的物资材料。按会计常规处理并不是购多少支出多少,而是通过存货反映实际消耗多少支出多少。如果直接作支出,一些大宗材料物资反映不出真实消耗,用于哪些项目,不能建立规范的账簿记录和收发领用手续,使用款单位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失去控制,损失浪费在所难免。

2.会计监督职能弱化。核算中心成了记账机器,一名会计人员往往要兼记多个单位的账,少则五六个,甚至更多。会计人员常年在核算中心上班,不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和管理,对各单位和业务事项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道,对各核算单位的经济事项不仅没有事前监督,事后监督也表面化。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中心只注重票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很少过问。

有的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就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且屡屡得逞;有些单位收入项目繁多,为了省去报账的繁琐手续,干脆把部分收入不入账,在单位内部坐收坐支,致使部分资金体外循环。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的审计思路

1.会计核算中心也应纳入审计监督的范畴。重点审查会计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有无相互衔接、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纳入会计核算单位中心管理的专项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有无无故滞留或有意拒付;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资金,特别是大宗资金的流向是否合理、合法。

2.根据会计集中核算后出现的新情况,确定新的审计重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明显的违纪问题相对减少,而暗藏和非常规问题有可能出现,因此审计的侧重点应有所改变。

(1)重点检查财务支出是否有转移现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些单位为了使某些不合规的支出合法化,采取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的手法进行报销;有的单位还可能将有些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关联单位)报销,因此,审计可以从真实性入手,采取内查外调的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合理测算被审计单位费用支出比例。

(2)重点深挖是否有账外账和“小金库”。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对某些单位和个人来说,有些不合规的开支不好操作,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另找出路,就有可能在会计核算中心账目之外搞名堂,审计可采取多种方式查处:注意观察被审计单位有无房屋出租收入、培训办班收入等,然后对照账面审查有没有反映,有没有全部反映;将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资料和会计资料相结合,看是否存在收入部分不入账,是否存在罚没物资不入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现金盘点,如发现现金实际结存数与账面结存数差额较大,而又说不清来源或支出用途,就应进行追查;从审计各种票据入手,核对被告审计单位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查其非税收入是否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达到以票管费,有无白条收费和无票收费,是否以物抵收或以支抵收。

第8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建设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我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县政府和县审计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4年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维护民主作为我镇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分量,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改进审计手段,注重审计效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资料,促进规范完善财务管理。

二、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我镇实际,把审计项目的重点放在财政资金供给大户,有转移支付的单位,镇投资兴建项目、涉农资金、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等方面,坚持“三年一审、一审三年”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坚持全面审计,加强审计监督。

1、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审计镇属学校两所,对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依据现行管理体制和收费标准,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合规、合理、合法进行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乱收费和扩大支出范围现象。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部门财务管理监督。对镇属两个事业单位进行审计,主要是检查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收费现象,支出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有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促进规范管理。

3、对街道办事处及原行政村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实施一个街道办事处、两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四个重点:一是单位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以及负责人应负担的相关责任;二是负责人任期内是否存在由于个人专断,违反民主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集体造成损失;三是在农民负担、涉农收费、财务管理上是否执行上级规定、有无违规现象;四是单位负责人是否有不廉洁和其他经济问题。通过审计正确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对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4、对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定审计调查项目一个,即对全镇农村代管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主要是检查资金使用管理合规、合法性,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5、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经济工作,做到四必审,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必审、镇投入项目必审、主要负责人离任必审、优惠政策兑现、政策性奖励必审”,做好县局安排的“一条鞭”审计项目。

三、具体措施

1、坚持依法审计。认真执行《审计法》及《内部审计准则》,按照审计署“六号令”开展审计工作,依法行政、维护经济秩序,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审计优势,加强与纪检及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查出的问题,要一查到底,查深查透。审计项目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作用。

2、充分运用审计调查手段。审计调查具有宏观目的性强、作用范围大、工作方式、方法灵活、反映情况真实、准确等特点,对涉及面广、敏感性强、处理有难度的问题采用审计调查方式,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3、加强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审计决定落实及问题纠正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最终体现。镇审计办及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每项审计决定的督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整改到位,明确专人负责一抓到底,对一些重大审计项目要进行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