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3 00:09:5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幼儿园教师食堂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目前师幼互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过笔者调查,幼儿园中班的幼儿教师和幼儿在课堂互动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幼儿和幼儿教师缺乏互动,教学中教师无形中将学生的主体地位给剥夺,进而取而代之。
幼儿班中班的教师在课堂上讲课,幼儿在讲台下仔细地听讲,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幼儿需要互动行为的发起以及互动后行为的反馈。但是由于受长期以来的教学模式的影响,教师在讲台上满堂灌,而幼儿在台下被动听,这种教学模式严重地带来师幼关系的颠倒,忽视了幼儿才是课堂教育的主体,幼儿教师是课堂教学中的主导者,在整个幼儿教学过程中,幼儿教师都是在起着积极的导引者的作用。而由于受过去错误观念的影响,幼儿教师不自觉地将自己摆在了课堂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让幼儿们听从自己的教课,控制了幼儿们互动行为的发起以及反馈,长期以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降低,不利于幼儿开放性思维的形成,同时也不利于幼儿探究性精神的培养。
(二)幼儿和幼儿教师缺乏互动,游戏中教师忽略学生主体地位,把自己当成了活动的主裁判。
俗话说“师道尊严”、“尊师爱道”等等,都无可厚非,然而幼儿的世界是纯洁的,是充满了奇思妙想的。在游戏活动中,幼儿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的主见,并将其恰当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发学生探究性思维的形成。幼儿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是将来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这其中少不了幼儿教师的功劳,当然,也体现出幼儿教师责任的重大。所以,幼儿教师一定要好好研究课标精神,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改变旧有的传统的错误观点,将自己摆在和幼儿平等的地位,以幼儿为主体,以自己为主导,将幼儿园的寓教于乐的游戏教学开展得如火如荼,让幼儿的身心得到全面的升华。
二、幼儿与幼儿教师课堂互动的原则及对策
(一)幼儿与幼儿教师课堂互动的原则
1.引导原则
幼儿在课堂的自主学习中,需要一个引导者,将其思维引导正确,并引导到延伸性思维、拓展性思维的开发。这个引导者便是幼儿教师。引导者原则的遵守是幼儿教师在课堂互动中必须遵守的基础原则。现在的教学讲究的是引导,而不是直接告诉答案或思路。
2.支持原则
无论是幼儿学习,还是成人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都希望得到教师的肯定。哪怕是一句表扬的话,一个赞赏的目光,都会让学习者得到信心的提升,得到最大的支持。在幼儿的互动学习过程中,幼儿教师一定要秉持支持原则。这个原则是幼儿教师坚持的众多原则中的重要原则。
3.合作原则
过去授课,都是以教师为主,学生是被动地接受。现在改变了过去的不科学格局,建立了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的教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师生对话占了主导。此时的教师已成为课堂上幼儿学习中的合作者,而不是过去的主导者,即教师的角色由过去的“独奏者”转变为现在的“合作者”。
(二)幼儿与幼儿教师课堂互动的对策
1.对策一:改变思想,树立幼儿为主体的观念
受社会的影响,过去教师都是满堂灌,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只有被动听的份儿,而现如今,新课标的推进,教师深深感受到过去那种教学思想是不正确的,不能够从本质上将幼儿培养全面,培养成才,鉴于此,新课标要求:新时期,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构建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也就是说,在课堂上,幼儿是主体,教师是主导者,她操控着课堂的氛围的构建,指引学生对问题的探讨,对学习的掌握。
2.对策二:尊重幼儿,营造轻松快乐的氛围
既然幼儿是课堂的学习主体,那么幼儿教师就应该充分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让幼儿能够不断发现新创意,开拓思维的创新。尊重幼儿体现在多个方面,不是说幼儿要求什么就给什么,而是尊重幼儿在课堂学习中的表现,给予他们以积极的支持和合作,引导他们通过自己思考,和同学们探讨,将问题解决的能力。在尊重幼儿的同时,还要注重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毕竟幼儿年龄小,喜欢在玩耍和嬉笑中学习知识,不喜欢死板,呆滞的教学环境。
通过对幼儿班中班的教师与幼儿互动情况的调查,发现了许多问题,希望能够给大家以提醒,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能够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互动对于幼儿教学的重要性。至于如何进行互动,上面也谈到了几点原则和对策,大家可以参考。当然,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每个人的互动情景和互动模式大不相同,但是一定得以“幼儿”为主导,一切为了孩子。
作者:毛雪 来源:亚太教育 2015年7期
论文摘要: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幼儿园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若干问题。为此,幼儿园要建立完善课程管理制度,发挥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注重区域活动的有效开展,加大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力度,加强园本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家长的认识,加快课程实施的步伐。
由于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进入研究者的视野。我们认识到发现问题与取得成绩一样重要。因为问题意味着探索和思考,意味着研究者正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幼儿园课程的有效实施;问题也意味着今后工作的目标,它使我们进一步深化实施幼儿园课程的工作更加明晰化了。
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2008年3月,笔者对重庆市渝北区市级示范幼儿园进行了“幼儿园课程实施”的调研活动。本次调研从幼儿园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实施效果三个维度开展调研,强调“真实”、“过程”、“反思”,突出其导向作用。调研组通过看半日活动、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等形式,对示范幼儿园的课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课程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目前,示范幼儿园的层级管理分明,但课程管理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这是因为,近年来幼儿园业务管理制度调整较多,在以往基础上的补充往往只是口头传达内容并加以执行,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没有汇总整理到相关制度中,造成了“工作做了,资料呈现不出来”的现象。同时,确实也存在着一些职责分工上的不均衡与漏洞,造成幼儿园层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明确,对各类课程计划的审定流于形式,无实效性地跟进指导。从管理人员职责评估结果显示出各层级管理人员对课程实施缺乏有效的调控与调整。
(二)对课程计划拟订与落实不到位
1.课程实施计划中主、辅课程的容量失衡。尽管本区已对教师进行了“幼儿活动发展课程”的相关培训,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会出现主、辅课程比例失衡的现象。加之幼儿园开设了“思维游戏课程”、“分享阅读”、“幼儿英语”、“蒙氏教学”等特色课程,造成对主体课程的实施有所冲淡,在时间上和精力上无法保证主体课程的有效实施。
2.周计划中各领域内容及类型失衡,缺乏规范性。从调研数据中反映出社会、艺术、健康三大领域的课程容量基本符合容量比;而科学、语言、数学领域的容量显得不足,在领域类型的安排上也存在失衡,教师填写周计划呈现出书写不规范、名称定位不准确的问题,教师对课程领域与类型认识混淆,没能反映出核心目标,存在表述不统一的现象。
3.一周内各类游戏开展失衡。《细则》明确指出,应平衡一周各类型游戏,每周至少开展各类型游戏1次,保证每日幼儿游戏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从统计数据显示出幼儿园教师对幼儿游戏活动的开展重视不够,尤其是没能认真组织角色游戏、表演游戏、音乐游戏。幼儿活动区活动的时间也没能得到保证。
4.教师日计划较普遍地存在生搬硬套的问题。教师在缺乏创造性的同时,也缺少了对教材的钻研和理解。部分教师没有把日计划真正变为适合儿童需要、促进儿童发展的活动内容,缺乏对教材进行再次筛选、加工和设计。在实施日计划过程中,教师的教学反思也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问题缺乏有效分析和改进。部分教师将教学反思的重点放在了大多数孩子的需求与经验水平上,那些“吃不了”、“吃不饱”的少数孩子却很少被老师所关注;还有教师不知道该反思些什么、怎样全面透彻地反思、怎样多角度反思,反映出教师多角度思考分析的能力弱,即反思的广度不够。
(三)对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与评价力度不够
课程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价,可以了解课程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提高幼儿园课程实施质量,促进幼儿、教师和幼儿园发展。从调研的数据中反映出,管理人员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评价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对课程实施效果重视不够,对课程实施中呈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进行反馈和调整,从而影响了课程实施的质量,尤其是对教师自我评价的指导远远不够。由于教师发展的不平衡,“自我评价”更多的是依靠教师的内在需求,绝大多数教师能按课程要求客观评价自己,并抓住机会寻求发展中的问题,制订措施,调整和完善自己的行为;但有些教师“自我感觉较好”,看不到自己的问题,缺乏进一步发展的起点和方向。针对这一现象,管理人员要进一步制订措施,以教师发展为本,为他们提供反馈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充分发挥教师榜样的作用,让“教师的自我评价”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教师实施课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通过实地观测半日活动、日计划、周计划以及幼儿一日活动的检测情况,反映出教师在活动时间、活动目标、环境与材料、形式与方式等指标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活动中存在隐性浪费时间和幼儿的无谓等待现象。在一日活动时间的安排上,教师强调统一和固定。由于幼儿完成“任务”的速度不同,于是出现多数人等少数人的时间浪费现象。如集体排队取水、入厕,或者教师逐一分发玩具材料,这样便时常导致时间的隐性浪费和幼儿的无谓等待;从活动组织有序、无消极等待指标检测数据中也反映出较低的分值,这说明教师在组织幼儿活动中存在时间的隐性浪费。
2.活动目标空泛,偏重认知、技能等方面的目标。查阅教师的教学设计情况,反映出教师制订的教育活动目标空泛、笼统,且重点或核心目标凸显不够。对每一个教育活动的目标教师们都进行了大致相同的描述,如激发和培养幼儿的兴趣、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让幼儿学会合作等,类似于这种拟定、空泛化目标的现象在教师中有一定的普遍性,造成了幼儿学习无目的性和教师指导的盲目性。有的教师片面理解和随意设置教育目标,如偏重认知、技能等方面的目标,而对于情感、意识等目标的培养关注不够;有的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虽然设置了恰当的教学目标,但在组织和活动时不能紧紧围绕目标展开,存在过程与目标脱节的现象。
3.在活动过程中,幼儿的主体性发挥不够。从教学组织中反映出教师预设的活动比较多,幼儿生成的活动相对比较少;教师干涉的比较多,幼儿自由自主探索的相对比较少;规定表达方式比较多,幼儿自我表达相对比较少;教学活动多以平面展开的活动多,而围绕一个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少;教师随机调控教学的能力不强,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实践智慧。
4.教师对区域设置、材料投放、指导策略的适宜性等方面缺乏深入思考。(1)区域设置的问题:一是区域设置形式化。教师对区域的设置缺乏对幼儿的意愿兴趣的考虑,形成了某些区域的创设只是一种摆设,出现没有人玩的现象。二是区域设置上追求形式花哨,忽视实质性的教育功能。三是区域的空间设置动静没分开。对区域空间位置设置时,只顾及内容丰富而对于一些干扰因素考虑不全。四是区角设置存在很盲目的现象。一学期开设固定的几个区域,材料很少,极少更换,缺乏层次性、适宜性,孩子们的兴趣渐渐淡化,缺乏探索的积极性,使得活动形同虚设。(2)材料投放的问题:一是材料投放目的性不明确,活动区域的材料有的一放就是一、二个月,甚至一学期毫无变化,缺少经常性的变化是不能吸引幼儿主动参与活动的。二是活动材料单一,不丰富,满足不了幼儿的需要,不能引发孩子去想、去操作,限制了区域活动的有效开展。三是有些材料的投放,忽视了幼儿的年龄特点,无难易差异。(3)教师的指导策略问题:一是教师缺乏观察幼儿、了解游戏进程的意识和举动,致使游戏中出现了“混乱”和“无序”的状态。二是观察的目的不明确,在游戏中漫无目的地“巡视”,或盲目穿梭于幼儿之间。因缺乏观察方法和反思策略而无法解释幼儿游戏行为的发展意义,观察成了“看热闹”或“视而不见”,不能提高幼儿的游戏水平,削弱了游戏的教育功能。
二、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
作为管理者,应将组织制度的制定权下放到员工,组织好制度的制定过程,通过制度的制定来调动员工参与课程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每一个课程管理制度的出台,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力求不断完善。
1.建立三级(班级、组级、园级)课程管理制度,形成课程实施细则。让完善的管理制度引领教师参与课程的实施,同时为不同的教师搭建和设置不同的成长台阶,满足不同层面的教师、不同个体专业发展的需求。此外,还应完善《幼儿园课程管理办法》、《教师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帮扶协议》、《课程实施评价制度》等。例如,园级课程管理责任制,园长是课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级课程管理责任制,班长为班级课程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班长在课程管理中的职责和任职条件,规范和完善班长管理权限与奖惩办法;组级园本教研管理负责制,教研组长为园本教研管理的责任人。围绕课程实施,每周开展开放式园本教研实践研讨活动,由各教研组长轮番主持;实行园级课程实施培训制度,实施对骨干教师的培养。
2.定期与不定期召开管理例会,加强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协调。每月组织一次课程管理例会,遇到需求时,可增加例会次数;定期召开园务课程研究会、班务会,邀请有关人员参加。目的是疏通管理通道,加强协调,进行日常课程管理监控记录交流与互通情报,及时获取信息与反馈,进行有效调控和调整。
3.征询需求,建章立制,调动家长参与课程管理的内驱力。家长如何参与幼儿园的课程管理要制度先行。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家委会制定家长问卷表,征询家长们想知晓的各类信息的定位、选择性课程的开发、特色课程的开设等,诸多内容让家、园之间加强了解,为今后工作的开展作良好的铺垫。
(二)发挥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作用
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不同层面的教师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困惑与问题,我们所面对的不仅是整个教师群体的教育观念需要转变,而且还需要亟待解决教师个体在实践操作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难题。
1.转变教育观念。在幼儿教育实践中,较为普遍的一个事实就是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脱节。“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喊得最多的口号和提及的措施之一。然而,很多教师虽然口头上能说出一些《纲要》所倡导的先进的教育观念,但是对于如何实现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切实转变还缺乏有效的方法和策略。教师口头上讲一些现代教育理念很容易,但是能否将其内化为自身的观念,取决于教师对新观念的真正理解以及教育行为的实质性的转变,因而教师对新观念的“体验”、“感悟”也成为观念转变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同时,教师的自我反思有助于教师理清自己的固有观念,增强对自身教育观念与实践互动关系的意识,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其教育观念的转变。
2.创造性实施课程。当今我国幼儿园课程的基本导向是要求教师不是简单地执行课程方案,而是要创造性地参与课程实施过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并没有对课程内容进行具体规定,相反,却强调应为幼儿园教师的课程实施留有足够的空间和余地。强调的是“用教科书教,而不是教教科书”。课程内容的选择不应拘泥于“教本”,不应该把教材、参考资料作为选择教育内容的唯一依据,而是在这些基础上结合幼儿的需要,不断吸纳新理念、发展教材、更新教材,使教学内容呈现一种开放性的状态。对教育活动内容尽量从不同层面进行挖掘和内容设计;从幼儿的视角出发,分析教材内容所蕴涵的核心经验,设计出为幼儿所需要的活动内容。教师在研究每一项教学内容的特点和幼儿实际的基础上,明确目标、重点和难点,筹划开展有效教学的具体方式。要根据自身对《纲要》要求的理解和幼儿的实际学习需要,对选用的教材内容做出适当的处理,包括增删、换序、整合、新编等。要从有多少幼儿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有效学习的角度去设计活动、组织教学,合理分配教师的引导、幼儿的思考和参与的时间;要高效率地管理教学活动的过渡环节,尽可能减少教学干扰,合理利用宝贵时间。教师要根据幼儿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机应变,体现在幼儿活动的时间、空间、主题的产生及发展、人数的灵活增减、学习方式的丰富多样化等;要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要,注重儿童的自主参与,在重视幼儿主体参与基础上,有效调控活动的进程。
(三)注重区域活动的有效开展
1.活动区的创建要有课程意识。把材料变成适合儿童序列的活动,将区域活动的开展与课程的融合性活动有机结合,体现课程价值。区域活动材料的投放要从两个维度考虑:一是教师为幼儿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低结构的材料,引导幼儿的探索与创造,尊重幼儿自主选择材料权,并参与材料的收集,积极与材料产生互动;二是让孩子充分自主、自助选择材料、重组材料,将探索与发现融人到整个活动过程中。
2.活动区应不断更新。环境应跟着孩子的变化而变化,以实现孩子与环境之间的互动。教师不但要经常对环境进行修正,以回应幼儿的需要,而且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调整环境,使幼儿在创设的环境中成为建构的主角。
3.注重区域活动的实效性,要保证各类型游戏的均衡开展(每周至少一次)。
(四)加大对课程实施过程的监控力度
从调研中发现幼儿园有园长、业务园长、年级组长等专人检查教师的备课笔记和课后反思,但没有把备课、上课、课后反思联系起来作整体考评。这种孤立的检查评价制度价值不大。反思现有听课制度的不足并进行调整,可采取预约听课和随堂听课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与教师开展一对一的交流。预约听课的具体做法:管理者在听课前天中午通知被听课的老师,让她有一定的准备;在听课的当天中午该教师会把活动设计、课后反思的邮件发到听课者的邮箱,然后听课者会结合活动设计、教学实施、课后反思与教师交流,分优点、缺点、建议三部分反馈给教师,尽量发现该教师教学中的闪光点。
管理人员对教师的评价要做得更细,能量化的地方尽量量化。园长和业务园长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下班检查工作。做到每周必查备课,有记录,有指导交流;每周必查听课,形式多样,有集中教育活动,有半日活动;定期检查环境,看是否有“师”、“幼”、“家”的共创,有家园栏的定期更新,有幼儿学习生活活动过程的反映等。每周利用业务工作小结会议对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质量分析,结合本园实际,有重点、有要求、分阶段地对教师日常工作提出要求,注重课程实施过程中与老师的交流和指导,能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五)加强园本培训,实现家园共育,加快课程实施的步伐
过去,家长在教师的心中只是一个支持者、配合者,不是消费者、监督者;而今,要转变观念,才能真正吸引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课程管理中。幼儿园应从管理上找差距、寻原因,依托园本培训,深入理解《纲要》、《细则》精神,增强课程意识,树立大课程观,将幼儿园课程的实施与幼儿日生活有机融合,渗透到各个环节之中。同时,让家长了解现代幼儿园管理制度与家园合作的有关信息,结合实际问题通过探讨达成共识,使教师、家长接受新的理念,在班级课程实施中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家长真正成为育儿的伙伴。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和中央、省、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营养办领导下,我校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作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营养餐享受对象:草坝镇中心学校在校农村户口学生,全中心学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有3262人。除碧色寨小学和回族学生为企业供餐外,其它的中心小学、就能小学、明白小学、大郭西小学、大落就小学、前进小学、搬迁小学、依三则小学均为食堂供餐。
(二)实施时间:食堂供餐的是上午11::30由老师分餐给学生在教室里进餐;企业供餐的是下午4:00由老师分发给学生。
(三)模式和供餐内容:食堂供餐:饭+肉+蔬菜;企业供餐:牛奶+面包。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校长李繁春任组长,各完小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为 学 生 营 养 餐 改 善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全校上下关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学校门口显眼的地方挂出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牌子,并公示出当天食谱及相关信息。
(三)建章立制,探索形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机制。
建立起了食堂操作制度、留样制度、消毒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精心安排,认真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每家学校都有收货验货人,每次入库都有送货人和收货人双方的签字,都有批次产品质量检查报告单。我们把入库工作的重点放在查验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核对数量,逐一检查牛奶和面包的外观是否完好等方面,决不让问题牛奶和问题面包到学生的手中,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喝的放心。建立有效期档案和批次食品留样。
(五)加强监管与督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
(一)各完小排查食堂内部设施设备;对食堂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
(二)补充食堂内所缺物品;对所有食堂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并做了相应记录;
(三)对食堂供餐的学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查看制度是否健全,相关记录是否到位,台账是否完整。
(四)各完小食堂排水沟槽安装了不锈钢防鼠防虫盖板,投入了2.9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待遇问题。目前,我校学从事学生营养餐的工作人员都是由一线教师兼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二)对配送食材的企业监管力度不够。
(三)配送的蔬菜价格随市场变化不大。
(四)食堂设施也有待完善。没有规范合理的用餐场所,只能在教室时就餐;
(五)食品管理环节还有待加强,资料管理方面尚需改进。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营养餐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本期内工作上虽赢得了上级领 导的肯定,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学前教育工作
草坝镇是蒙自市的大镇,土地宽广,人口众多。在草坝镇辖区内的幼儿园有10所:中心幼儿园(公办)、前进幼儿园(公办)、大落就幼儿园(公建民营)、育苗幼儿园、蓝天幼儿园、依三则幼儿园、新视野幼儿园、富民幼儿园、阳光宝贝幼儿园、童鑫幼儿园(私立)。中心学校对中心幼儿园、前进幼儿园实行全面监管,私立幼儿园在安全、食品卫生方面进行监督。中心幼儿园、前进幼儿园在中心学校的关心,帮助,指导和支持下,在全体教师职工共同努力下,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形成“敬业、团结、务实、创新”的园风。幼儿园不仅赢得了家长的赞誉还得到了中心学校好评。现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团队精神。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责任感,要求园长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更新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幼儿园组织了多种多样的培训活动,开阔了教师视野,提高教师修养。
1、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园内公开课评比、美术、手工、游戏设计、区域角环境创设、区角游戏活动创设起到了借鉴作用。二是幼儿园拍摄了部分班级照片,粘贴到幼儿园的文化墙上让大家观看学习。三是加强教师礼仪的培训,让教师知识面拓宽的同时,更加清楚“为人师表”应具备的品格。
3、共同学习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课后感想、网上学习、相互指导,大家丰富了知识、锻炼了技能、更新了理念、提高了教学水平,学习和研究能力大大的提高。
4、注重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立足幼儿园教师新课改的培养。鼓励骨干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模式带动幼儿园的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她们自己的工作能力。教师的成长密切关系到后代的成长和幼儿园的发展,因此对教师的新课改严格要求。
二、加强教研力度,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研活动、优化课堂教学。
(二)规范班级管理,重视班级建设。
(三)做好家园共育,保证幼儿健康成长 。
三、防微杜渐,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
(二)强化安全管理
四、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园水平
(一)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做好新生的体检和日常流行病的防御工作,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幼儿的活动室保持空气的流通和清洁,做到天天整理消毒,为幼儿提供一个卫生舒适的学习环境。
(二)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橱窗、电话家访、校训通、家长会等平台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
五、存在问题:
(一)幼儿园教师临聘的占多数,教师不稳定;
(二)前进幼儿园设施设备不够完善,园内文化相对欠缺;但已投入7万元购置设备,涂鸦墙等。
(三)私立幼儿园办园行为不够规范。
蒙自市草坝镇中心学校
“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园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现结合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1、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幼儿园将继续建立健全由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学初,将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宣布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和保教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措施保障到位,确保幼儿安全
幼儿园将利用各种途径,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本学期我们将制定值日教师安排表,明确责任,保证幼儿的安全。保健老师在晨检时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来宾的登记工作,定时开关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开展活动的时候教师要检查场地和设施的安全。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留样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
我们将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为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政办发〔〕136号)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确立学前教育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办园条件不断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基本普及三年幼儿教育。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园际之间发展不够平衡,管理体制需要完善,普及水平、办园条件、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尚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建设教育强市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淮安、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切实解决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真正确立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和公益性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扩大优质资源,积极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省优质园比例达到70%以上,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与城市化进程相配套,按照省优质园标准,科学布局城乡幼儿园,年3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以及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制定工作。到2015年,全市新建200所公办幼儿园,年新建40所,其办园条件和教师配置达到省优质园标准。到2012年,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园,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园。到201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全市早期教育指导咨询和监管系统,严格规范民办和社会早教机构、团体的办学行为,努力构建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模式。
二、强化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坚持政府为主举办学前教育的同时,鼓励多元办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建立县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管理机制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发展农村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市、县(区)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规划、政策制订、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
(三)不断优化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体制全市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登记注册和备案,未经注册登记的一律不得举办。有关部门在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时,须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办园的,由审批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
三、合理布局,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一)加大幼儿园规划布局和建设力度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原则上每10000人左右建一所幼儿园,适龄儿童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年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幼儿园一律按省优质园标准建设。到2012年,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园,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园。各地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时,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按省级优质园要求标准建造的幼儿园,并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园舍经建设、规划、教育、卫生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属国有教育资产,应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由当地政府于年底完成回收工作,并交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四、加大投入,改善学前教育办园条件
(一)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办好定点的村幼儿园,有条件的可办成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中心幼儿园与分园可实行人员、教学、经费等统一管理。加大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逐步使全市所有农村幼儿园达到省级优质园标准。
(二)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到2015年,省级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以上。加强优质园创建工作指导,以县(区)为单位制订实施年度创建规划,市教育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建立学前教育扶困资助制度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进入幼儿园给予资助。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凭相关证明可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市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四)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各县(区)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逐步提高。要按照省定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标准足额安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对各县(区)达到省优质园标准的新建公办园给予以奖代补。各县(区)政府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和扶持优秀民办幼儿园发展、优质园创建等奖励,以及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资助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要根据上级的奖励、补助,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改善村幼儿园办园条件。
(五)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综合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办学类别和层次,坚持优质优价原则,由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在保证发展基金提留比例25%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社会各部门、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率先开展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或对经济困难家庭实施免费学前教育。
五、大力扶持,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一)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办学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等方面享有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在申办审批、分等定级、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和体现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建立对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机制。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建立对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免费培训制度,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且比较稳定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在申办审批、分类定级、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公用事业单位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民办幼儿园水、电、气、房租等费用按中小学标准收缴。
(二)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民办幼儿园教师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社会保险、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同等待遇。各地要按照事业单位性质为符合要求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并创造条件依照公办幼儿园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使民办幼儿园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所需费用除由幼儿园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幼儿园缴纳比例标准分别承担外,当地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民办幼儿园要按《劳动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落实政策,推进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严格按岗位设置标准配备幼儿园教师明确公办幼儿园的独立法人资格。市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制订完善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核定幼儿园岗位总量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要保证公办幼儿园必需的事业编制,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每所幼儿园均有一定比例的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注重政策引导,吸引优秀师范类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事业。
(二)认真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现有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3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担任。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按规定履行幼儿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三)努力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主要依托淮阴师范学院加大培养力度,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农村定向培养。试行市级免费幼儿师范生试点和男幼儿教师试点;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市教育部门负责全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幼儿园园长上岗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幼儿园保健人员、保育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名园长、名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培养,开展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取得高一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实行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2012年前对全市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各县(区)、乡镇财政应大幅度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鼓励幼儿教师参加进修学习,提高能力和素质。研究制订学前教育职称评审办法。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岗位聘用、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权利。
(四)切实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政府提供保障,按国家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要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七、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
(一)配齐配好保教设施设备各地要按国家幼儿园建设规范建好幼儿园,并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学前教育规律、保教活动需求配齐配好各类保教设施。建立保教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制度,确保幼儿园保教设备质量,做到安全可靠、卫生环保。完善保教设备使用培训、检测维修制度,做到安全操作、防患未然。
(二)努力提高保教质量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防止“小学化”、“保姆化”倾向。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创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促进形成有特色、有活力的园所文化。各地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促进保教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三)推进幼托机构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倡导科学的养育理念、传授系统规范的早教知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办幼托班。鼓励家长和社区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立早期教育指导中心,早教中心每年开展4次以上免费指导活动,农村0—3岁家长受指导率达50%以上,城区0—3岁家长受指导率达75%以上,省优质园亲子班正常开班。引导组织社会力量举办早教指导专业机构,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教服务。
(四)规范对幼儿园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制订幼儿园建设和装备标准,对所属幼儿园实施监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对区域内幼儿园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给予处罚。推进管、办、评分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五)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地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在思想上十分重视、制度上严格执行、管理上规范到位、物质上提供保障。幼儿园应就近招生,原则上不跨乡镇招生,不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幼儿园食堂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要求建设,达到B级以上标准。严禁幼儿园食堂利用服务性收费谋取利益。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好幼儿园的消防工作,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其它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幼儿园,应责令其停止招生和办园,真正做到“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幼儿园要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习,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切实做好幼儿园房屋安全、设施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公安、教育、建设、规划、卫生、文化、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联合行动,维护幼儿园治安、安全、交通、卫生的良好秩序,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六)严格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加大对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力度举办幼儿园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并按要求进行登记注册。对拒绝申办相关手续或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又不及时整改擅自招生的,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教育、民政、卫生、安全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处理。到2012年,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同时,对以婴幼儿为教育对象的社会教育、培训、咨询等机构一并清理整顿,确保规范运行。
八、创新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学前教育的认识,切实担负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把学前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教育领域重要民生问题积极加以推进。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地区学前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工商、物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一、理顺体制,明确学前教育管理责任
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统筹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布局辖区内幼儿园,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人员,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落实办园经费,扶持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社区和村民自治组织要积极组织0-6岁儿童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
2、明确各部门学前教育管理职责。
县教育局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有关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负责各类幼儿园的许可、管理和督导工作。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重点抓好示范、骨干幼儿园建设。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卫生监测、幼儿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对幼儿园保健教师、保育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并颁发岗位资格证书;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证》和园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核发。
县财政局根据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每年安排适当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
县编办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做好公办幼儿园的事业法人登记工作。
县建设局、国土局根据县城新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的布点,对新建住宅小区要同时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作为前置条件,建设局在审核新建小区的设计方案时,要征求教育局关于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意见。
县物价局根据各类公办幼儿园所需的教育成本,协同教育局核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县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园的登记管理。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做好非公办幼儿教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以稳定教师队伍,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要对全县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营运状况加强管理与监督,严肃查处不符合接送条件的车辆接送幼儿以及超载、无证驾驶等违章违规现象。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对全县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管理与监督,指导幼儿园办理消防合格证。
县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明确办园体制。推进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多元办园模式,实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办园体制。县教育局要举办好县实验幼儿园,各乡镇(街道)要举办好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是指由所在乡镇(街道)出资建设,并在县人事局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承担全乡镇(街道)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投资举办民办幼儿园,同时鼓励乡镇公办幼儿园连锁举办村级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使公办幼儿园真正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二、明确目标,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1、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十一五”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是:确保全县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学前3年的教育。到2010年,全县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0-5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受训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幼托一体化工作,基本形成0-5岁学前教育体系。到2010年,创建成5所以上省示范性幼儿园。
2、年度目标任务。力争到2010年,创建成*市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达到100%,*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达到3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80%以上的农村幼儿园达到*市农村规范幼儿园标准。20*年,3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标准,并力争有1个乡镇创建成*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2009年,*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和先进乡镇(街道)分别达到70%和20%以上。
三、加大投入,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1、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全县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3%以上,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乡镇(街道)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改善其他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县财政按照新建小学的标准给予乡镇补助,整体收购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参照新建标准补助,所需经费在学前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落实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和帮扶资金。各乡镇(街道)要安排公办幼儿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20*年,每生公用经费达到100元,并做到逐年增长,到2010年,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建立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资助券制度,资助金额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50%,并统一纳入中小学教育资助券专项资金,同时,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子女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学前教育。
3、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以奖代补,支持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奖励标准如下:
(1)20*年建成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09年建成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0年建成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一次性奖励5万元。
(2)被评为*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的,奖励15万元,被评为*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街道)的,奖励5万元。
(3)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奖励3万元,评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奖励2万元;评为*市学前教育“先进名园”的,奖励5万元。
各类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各级政府不重复奖励,同一幼儿园奖项升级实行差额奖励。通过复评验收的,不给予奖励。以上奖励资金必须继续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具体奖励补助操作办法由县教育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落实人员,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县教育局要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切实承担起全县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重视名园长和名幼师的培养,鼓励幼儿园教师取得高学历。力争到2010年,全县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持证(教师资格证)上岗率均达到50%以上。
2、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县人事局(编办)要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和人员,根据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进行人员核编,公办专任教师不少于定编标准的30%,确保教师逐年配备到位,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增加编制。
3、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和评优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幼儿园举办者要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幼儿园非公办专任教师可实行人事关系制。原则上实行人事的非公办专任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幼儿园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的60%;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职工工资标准。
五、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县各类幼儿园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对全县所有幼儿园实行等级认定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并将年检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要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环境,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要严格规范幼儿园教材,不得使用不规范幼儿用书和教辅资料,坚决克服幼教“小学化”倾向。
3、检查督促各类幼儿园依法治教,依法办园,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规范办园行为。要求各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均用于幼教事业,且每年收取的保育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设备添置和园舍日常维修。
4、加强新建幼儿园的审批与管理。新办幼儿园必须符合城建(村镇建设)规划和学校布局规划,县教育局必须根据所在乡镇(街道)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进行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擅自办园、擅自招生、擅自制定收费标准,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非法幼儿园,由教育、卫生、民政、物价、工商、公安和乡镇(街道)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取缔,切实保障儿童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县政府督导室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年终综合考核,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政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要强化幼儿园的督学,开展幼儿园发展性评估,指导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引导幼儿园上等级、创示范、成名园,全面提升办园质量,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入好园”的需求。
从元、明、清到中华民国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也随之增加,而消防治理、消防技术又都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既然这样,那你知道该怎么写消防工作计划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供大家参考。
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内容1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内容2
“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园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现结合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1、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幼儿园将继续建立健全由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学初,将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宣布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和保教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措施保障到位,确保幼儿安全
幼儿园将利用各种途径,对幼儿和父母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本学期我们将制定值日教师安排表,明确责任,保证幼儿的安全。保健老师在晨检时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来宾的登记工作,定时开关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各教室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开展活动的时候教师要检查场地和设施的安全。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定期检查灭火设备材,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留样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
我们将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一年工作计划要点3
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我校紧紧围绕“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园长到各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幼儿园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园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园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一、周巷学前教育现状分析
周巷镇学前教育的非均衡发展主要体现在园际之间,而造成园际之间的非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便是学前教育资源的非均衡配置。笔者主要以2012年度周巷镇学前教育财力资源(教育经费)和人力资源(教师)为内容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的非均衡性进行实证分析。
1.经费投入的不平衡
教育经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物质基础。然而,由于幼儿园办学主体的不同,教育经费的筹措和拨付的渠道和方式也不一样,造成这些有限的经费在不同幼儿园之间分配不均。
从表1可以看出,2012年周巷镇财政性幼教经费的74.88%用于镇公办幼儿园,而占全镇幼儿数80.09%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却只享有25.12%左右的财政经费。从人均投入看,园际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2012年镇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人均投入比为11.99:1。这说明,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每人所享受的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在镇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
另一方面,学前教育经费分配不够合理。2012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大部分用于镇公办幼儿园的基建,占总投入的61.6%;人员经费占36.51%;而设施设备等费用几乎是0。镇学前教育经费在镇财政预算中无明确规定公用经费和设施等经费项目,如果公办幼儿园不搞基建,那么镇财政拨付学前教育的经费主要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教师社保补助和年收入补助为主,其他项目的比例非常低。
2.师资配置的不平衡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教师师资结构主要包括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性别结构、梯队结构等方面,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队伍的质量和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我镇幼儿师资配置的结构不均衡,突出地表现在学历、职称等几个方面。
从表2可见,镇公办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98.4%,有职称教师比例80.33%,而民办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只占60.71%,职称比例21.43%。相对于职称,学历差距尤为明显。
从教师用工结构看,无论镇公办还是民办都是以合同制和临时用工占大部分,但公办教师数镇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间的差距明显。全镇共15名事业编制教师,全部集中在镇公办幼儿园,差距非常明显。
3.经济待遇的不平衡
教师待遇主要体现在教师的工资待遇、教师的职业权利、教师的福利待遇几个方面。现在除事业编制教师外,其他的只分双证(资格证和职称证)、单证(资格证)和无证的三类,前两类有慈溪市教育局、财政局核发的补助文件,单证教师年收入38000元,双证教师年收入57000元,不再区分公办、民办了。但拥有事业编制的和具有双证的教师大多数集中于镇公办幼儿园。
从表4数据显示:从年收入看,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年收入明显低于镇公办幼儿园教师。这也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4.发展机会的不平衡
从表5数据显示:镇办幼儿园教师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发展机会也不平等。公办教师拥有各项政策和制度的优惠权,继续教育的经费有财政保障,可以经常参加培训、进修、外出考察,在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上也比民办幼儿园的教师有较大的优势。反之,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经费制约,外出机会少,培训和进修更是少之又少,素质提高很难保障。
综上所述,镇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育资源配置,在教育经费、教师资源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导致了我镇在学前教育发展上的不均衡。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由于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和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加上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民办幼教事业发展的“瓶颈”。
二、学前教育非均衡发展所引发的问题
1.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导致出现“入园难”
追求优质教育资源,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环境是每个家长的迫切愿望,而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短缺,反过来造成了“入园难”现象的产生。而在解决“入园难”问题上,出现了老百姓不满的一些现象,更是使那些既无钱又无权也无关系的“三无”家长,求助无门,求学无路。造成群众对社会公正信念的失落和反感。
2.民办幼儿教育的缓慢发展造成“需求差”
所谓“需求差”是指高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增长与优质的学前教育供给不足的差距。造成这一日益突出矛盾的原因,一方面是投入不足,镇公办幼儿园由于受到财政制约,园所数量不足,造成幼儿“入园难”。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民办幼儿园由于争抢生源,导致收费偏低,教育设施的软硬件建设难以改善,不能满足幼儿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的需求。
3.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低下引发“后劲弱”
民办幼儿园由于规模小,条件差,待遇低,只能招收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幼儿,也留不住有才华的教师,造成了发展后劲的不足。长此以往,容易形成闭合式的恶性循环,制约了民办幼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举措
1.加强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为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周巷镇根据慈溪市委、市政府《慈溪市学前教育规范提升三年(2010-2012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周巷镇学前教育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经落成投资2500万元、规模24个班可容纳720名幼儿、按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公办幼儿园。全镇公办(含公办民营)、集体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力争达到25%以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2.重视继续教育,优化师资结构
全面建立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并按规定配足配好教师,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教师发展培养工程。争取到2013年年底,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幼儿教师比例达到98%,教师资格的持证率达到95 %,大专以上学历占85 %以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在45%以上。做好保育、保健、财务、锅炉、水电、医护、食堂等特种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按章聘用。
3.强化绩效考核,提升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