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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规则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15 17:16: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事业单位会计规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事业单位会计规则

第1篇

【关键词】 会计管制;问题;对策

一、会计管制概述

会计管制是指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介入会计行为,而会计行为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也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质量承担鉴证责任的审计行为。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都是会计管制的主体。会计管制的客体主要包括会计规则、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管制分为会计信息披露管制和会计职业管制。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会计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分布的不对称性和供给的垄断性及竞争性,导致会计信息市场失灵,这是会计管制必要性的根本出发点。各国进行会计管制的目的虽各不相同,但无非是基于稳定资本市场、纳税和管理企业、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

1.会计管制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会计管制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会计管制法律配套的法规不完善。《会计法》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实际操作比较具体复杂,难于掌握,缺乏定量的标准。会计管制的相关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有时相互之间甚至存在一定的矛盾。目前的会计管制法律主要限于《会计法》中相对完整的规定,其他辅质的法律、规则都还不完善。特别是缺乏适当的诉讼机制,实际操作中力度有限。

2.政府行政部门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法》虽然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均负有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责,但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却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分工不清导致部门之间要么相互推诿、要么重复检查,使会计管制的力度大打折扣。

3.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公平竞争。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存在的众多不公平竞争也都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不公密切相关。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其原来所举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大量业务往来,往往将他们管辖企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指定给这些事务所。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违规降低审计收费标准招揽业务,在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竞争中,当客户与注册会计师对一些会计原则问题或其它专业问题的观点、立场不一致时,客户由于不认同注册会计师的立场而改换审计人员,在某些时候也会含有一定的贿赂成分。

三、解决我国会计管制问题的对策

1.改进会计管制必须坚持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国内外会计管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会计管制是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进行持续改进。政府实施会计管制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让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使利益相关者获得可靠的信息,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应有之意。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从公司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中获得。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公司经营业绩,利益相关者的根本性和长远性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是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长效性保障机制,会计管制必须及时地通过自身的调整和改进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必须得到有效实施。我国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得到良好的遵循,有法不依的情形还比较严重,必须围绕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充分利用会计管制的法律机制,除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外,应把着眼点放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应从会计信息加工、披露及鉴证等各环节狠狠打击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涉及会计管制的有关法律中必须强化执法主体的行政和民事责任,以及执法人员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减少以至避免这些执法主体和个人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3.改进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要优化和整合会计规则系统。实施会计管制必须有可资依据的恰当的会计规则系统作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的行政管理机关,在宏观会计管制方面负有领导责任,应维护财政部会计规则制定的权威地位,其他部门的会计规则应与财政部所的会计规则相衔接。

4.改进会计职业管制模式应审时度势。会计职业管制也应顺应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以维护投资者、政府、社会中介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为根本宗旨,以提高审计质量为直接目标,审时度势地进行改进。需要在政府的管制与会计职业团体的管制之间找到合适的结合点。政府必须拥有对会计职业管制的最终管制权力,会计职业团体作为自律组织拥有的只是对会计职业的初始管制权,这两种管制权力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不应是替代关系。在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设置独立会计管制机构的情况下,应更多地发挥会计职业团体初始管制的自律作用。

第2篇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客观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结果真实观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多重涵义。一般地,真实性是指会计本身所具有的如实、客观地反映特定主体所发生的事项及交易等,公允地、如实地披露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一种质量特性。显然,这里的真实性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结果――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会计规则与程序,生产出来的会计信息只要符合以上标准便是真实的,对于这种理想的真实性,不妨称其为结果真实。

(二)程序理性观

当前会计信息的生产、替代均需要遵循一定的,大家共同认可的会计规则(一般体现为会计法律、准则以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笔者认为,这种会计规则既然为各方所共同认可,那么在会计循环时只要遵守了这些会计规则与程序,我们便应该认为这样的会计信息是真实的。这种真实就是程序理性。

(三)真实观的协调

当前,各国会计环境的差别导致了它们会计规则之间的巨大差异,对同样的经济业务,不同的国家通过各自的会计规则进行处理后所生成会计信息差异甚大,实质上就形成了真实性的多样化,本应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的会计却由于这种差异而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阻碍。因此,协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外在原因

1.法规不健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初见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会计理论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真实的现在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外部监督乏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二) 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搞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人员失职。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在实施《会计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普遍、处罚难办。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将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逐步废止《企业财务通则》和众多的行业会计制度,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使具体业务核算必须遵循相应具体准则的规定,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二)加大执法力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20年代经济危机前后,虚假会计信息充斥证券市场,政府通过法律将会计责任明确界定给企业经营负责人,违法乱纪者给予重罚,较好地杜绝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逐步完善会计理论。

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会计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

(五)加强监督力度。

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使之在履行职责时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的发生。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第3篇

会计体制创新是对会计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体制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政部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中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政府主导管理型会计模式构成要素(会计组织体系、会计信息管理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市场体系和会计人才体系)及其关系的创新,宏观会计模式与微观会计模式及其关系的创新。(2)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建立适当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转变国家对会计工作管理的直接控制职能,实行分级管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的范围、内容、要求、程序、方法、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等的创新。会计规范的体系(包括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惯例和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作用和相互关系等的创新。(3)会计机构设置。设置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关系的创新;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类型(单独设立、不单独设立、记账和联合会计单位)的形式、职责权限的创新;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创新;会计监督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体系的创新。(4)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专业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和表彰奖励等的创新。(5)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会计规章)的内容、作用与其他会计规范关系的创新。(6)单位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形式、内容、作用与会计法规的关系的创新。 

会计体制创新要从宏观的国家方面与微观的企事业方面进行探索,国家确定的会计体制要有利于建立企事业的会计体制,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会计体制也要能与国家的会计体制相衔接,使之能保证经济的顺利进行。 

2、会计制度创新 

会计制度创新是对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应遵循规范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建立会计制度,其理论基础、原则、内容、方法、特点(系统性,目标性,规范性,技术性,时间性,强制性,社会性等)及其关系的创新。(2)会计制度体系,其性质、构成(按其制定的单位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国家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地区会计制度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分为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其内容范围分为综合会计制度、专项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和其他制度中会计制度)及每种会计制度的内容、作用的创新。(3)企业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6)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其内容、作用、质量、要求、规范、程序、手续、职责、考核等的创新。(7)会计信息系统制度,信息系统的建立、范围、内容和质量,信息的输入、加工、整理、传递、贮存和输出的创新。(8)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去向(接受单位或个人)、渠道、内容、要求、作用和保护等的创新。(9)财务管理系统制度。企业推行管理信息化,相应要求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立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质、特点,系统的范围、内容、要求、子系统、环节、程序、整合、时间、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措施和奖罚等的创新。(10)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标准、要求、程序、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检查和奖罚等的创新。(11)学习制度。以人为本要重视对人的培养,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学习的范围、内容、要求、形式、人员、考核、时间和奖励等的创新。 

在会计制度创新研究中,还要对会计制度与会计法规、其他法规的关系,国家制定的会计制度与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的关系,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通行会计规则的协调等进行创新研究。 

第4篇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

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仅继承了原制度中在事业单位会计实践中有促进作用的部分,并在此部分的基础上也有了针对性的突破和创新。和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相比,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主要有如下更新:《新会计制度 》由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五部分,由近5万字组成。主要是通过设定详细会计科目使用方法及规定财务报表编制,系统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及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了与《新财务会计规则》、《新会计准则》、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分的创新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统筹协调,在沿用了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理部分的条件下,充分体现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在重大理论环节和具体的实践环节中的大胆创新和变革,发扬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式改革的总体风格。

和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的创新和变革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一是新会计制度对加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活力,促进事业单位财务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促进单位收入合理化分配、确保政府部门有效实施社会保障措施,同时还从财务上保障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和原有的会计制度相比,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增加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综合)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薪酬与税收等一系列与公共财政和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进程相协调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三是新会计准则在借鉴国际会计经验惯例和我国一般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方法,如引入了“虚提折旧和摊销”(即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上,重建非流动资产基金)等一系列新的会计核算新方法,增强其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前提下,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的变动、使用情况的掌握和控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适应当前事业单位实际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针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计算和入账管理,对于没有相关凭证的资产按照市场的公允价值入账,如接受捐赠的资产等;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基本建设项目数据要及时并入“大账”的具体要求和方法,并重点强调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四是新会计准则为监督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提供前提条件,明确界定了非财政补助收入的含义、结转结余的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开展的业务活动实施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并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结转、 结余及分配的会计核算。对于非财政补助收入,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会计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这些规则,将从根本上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五是新会计准则全面完善了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进一步描述了会计科目的使用规定,全面系统地改进了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的编制,为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基本工作,加强对接信息化管理提供了完善的会计核算的重要条件。六是新制度加强了对政府财政投资的使用情况的管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统一了事业单位对财政投资收入核算的方法和具体标准。新准则在收入科目下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有利于事业单位准确记录重大的财政收入、支出,强化预算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最终管理权,从而加强了对单位资产控制和合理配置。

另外,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是财政部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颁布的,根据实际需要精减了复杂的会计账户与会计科目,增添了相对简单符合实际需要的会计账户与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名称的更改使以后的财务报告编制更方便、更加完善,让财务报告使用者感觉更详尽易懂。

二、实施新《会计制度》应关注的重点

一是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把会计核算功能与会计监督功能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重点把握经营成本的核算制度、经营绩效考核制度、预算的制定执行等内部管理工作和财务风险的防范控制工作。二是因新《会计制度》涉及和体现的资产与负债管理的方面较广泛,所以事业单位在实施和落实工作中应注意,《新会计制度》涉及的不仅仅是财务部门单纯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特别是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基础建设项目、划分负债流动性等工作中,应当同本单位的基本建设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合作,同时在单位内部开展新《会计制度》的培训,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尤其是在新旧会计制度发生显著变化的地方,相关部门应当深入的研究探讨、深入理解和强化,从而加强落实会计相关工作,最终达到在新《会计制度》的引导下,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带动事业单位完成工作目标。三是会计人员在实际财务工作中,要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的变动,不断完善财务报告体系。其中财务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是新增加的会计报表。新会计准则根据当前事业单位的发展对原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进行了改进和创新,特别是借鉴了一般企业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排列方式,把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按流动性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内容进行排列,这样可以为事业单位在未来进行的财务分析与风险防范工作提供依据。另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会计工作交流和借鉴,不断满足单位各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要求。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在实施新《会计制度》时应做好与旧会计制度交接工作,同时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应强调新旧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科目的变动应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结语

第5篇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会计;趋同

西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是从美国的会计理论中借鉴过来的。按照美国会计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是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归属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规则:

(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

(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作为目的。

(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买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明确的所有者利益。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将事业单位会计定义为: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相比,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概念能直观地体现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联系,简洁明了,概念与内涵一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仅仅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则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首先,西方非营利组织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西方会计界较为公认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93号公告《非营利组织折旧的确认》要求,非营利组织的大部分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非营利组织收到资源提供者规定在将来期间方可使用的资源时,不能将其确认为收入,应确认为递延收入。收到限定用途的资源时,不能马上确认为收入,要等到这部分资源满足其所附限制条件时才可确认为收入。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具有简便易行、可直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人工成本低等优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

其次,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比起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要简单得多。西方对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却比较重视。以美国为例,1993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第117号公告《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其内容有:

(1)鼓励非营利组织编制和公布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资产、负债和基金余额按照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分类列示。

(3)收入支出表按照资产负债表中划分的各类基金来报告与其相关的收入、费用、结余。

(4)现金流量表可以按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

(5)鼓励非营利组织对那些不要求进行会计确认的事项做出揭示等。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西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种基金,以及适当的补偿性收入。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像政府会计一样,严格按“基金”建立核算模式,其财务资源的管理与分配严格按照出资者的要求,将财务资源分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

我国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各种捐赠和自己的创收收入所占的比例较小。对事业单位财务资源的管理分为:事业基金(在西方称为未限定用途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属限定用途基金)和结余,在事业基金中又分为一般基金和投资基等。虽然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实务中,是按照资金的用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和报告的,如经费收支根据其用途的限定情况,分为专项收入、专项支出与非专项收入、非专项支出。

在财务资源的分配方面,除专用基金的限制性较强以外,其他基金还没有按照限制的办法管理,基金所创造的收益也未严格按照限制与非限制区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部分事业单位将逐步与政府脱钩形成独立资源的会计主体。

在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中普遍认为,尽管非营利组织没有明确的所有者权益,这些组织终究也需要资本保全。否则,该组织原有的规模和服务能力便会萎缩,资产供给人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通常看来,期末净资产的财务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净资产的期初财务金额,便可认为非营利组织的资本保全了。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此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通过中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预算会计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认为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隐性负债未作记录,未核算和反映资产的运营情况。因此,我国非营利会计改革中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重塑非企业会计体系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非企业会计应当包括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政府基金会计和参与执行财政预算的其他单位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包括现在的事业单位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在我国所谓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有服务公众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组织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为社会公益或成员互益服务的独立部门。主要包括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社会福利、社会服务中介和法律服务等领域。而对于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满足国家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化组织体系。

2.引入企业会计的权责发生制

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计账基础,但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及非营利组织经济业务的复杂化,收付实现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造成会计信息不实;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混淆,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无法全面反映非营利组织的负债状况等,如果非营利组织采用会计权责发生制基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将为社会公众充分提供如实评价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这类信息如实反映,可以促进非营利组织有效的管理。非营利组织作为会计主体,应对资产的权益的变动情况进行确认和计量。

当前,应将资产权益的变动情况作为非营利组织理财的一部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资本化,对非营利组织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分期提取折旧的方法确认和计量。从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行为出发,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对所担负的债务风险应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可以防范和化解现实的和未来的偿债风险。

3.注意与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相趋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关系日益紧密,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加快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是十分必要的。在改革中,我国应注意借鉴国外会计惯例,与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趋同,这有利于国际间的交流。

在净资产保全方面,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中普遍认为,这些组织也需要净资本保全。而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净资产保全问题在理论研究中极少被关注。净资产保全是非营利组织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净资产得到保全,非营利组织才可能生存和发展下去。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应注意净资产的保全,即非营利组织期末净资产额,必须不小于同期期初净资产额。这样有利于非营利组织保持、扩大规模和提高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军队会计 会计标准 体系

长期以来,军队会计一直没有脱离预算管理而自行得到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军队会计标准体系功能作用的发挥,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面前,军队会计往往容易陷入被动。

一、会计标准体系功能相对模糊

预算会计主要是为了反映批准的预算以及军队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结果,它只是军队会计的一个侧面内容。完善军队会计标准体系,目的不单单是为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而是为了真正反映军队的财务资金运行状况。军队会计只反映当期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并没有连续、全面、系统、完整的反映预算收支对于军队财务活动情况以及财务状况产生的当期影响和连续影响。军队会计并不仅仅是为了反映军队预算的执行情况,而应全面核算和监督各项军队资金活动过程和结果,对未来的军队财务状况进行评价:一是本期财务状况是改善了还是恶化了;二是将来是否能够提供同样水平的服务;三是军队活动是否对国民现实和将来的福利有益。我军军队会计标准体系只是建立在核算和监督功能之上,并未发挥其预测和辅助决策的功能。

二、单一的会计制度适用性不强

建国以来伴随着军事经济和军队财务的改革和发展,军队会计制度经历了多次修订和调整,但是单一的会计制度模式一直没有改变,单一制度模式,应该说在90年代以前基本符合我军实际情况,因为军队内部经济活动比较单一,各项经费收支和会计行为主要集中在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和军区以上事业部门,用一个制度就基本上满足工作需要,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军队内部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军队会计作为军事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事业财务自成体系,经费收支脱离单位财务管理渠道,会计行为也摆脱了统一会计制度的约束;二是财务结算中心成立后,总部、军区事业部门的会计行为发生较大变化,特别是军区一级事业部门,因结算中心管理方式不同,会计核算方法多种多样;三是军队一些编内事业单位,如医院、院校、科研机构、出版社等,预算外创收渠道多,数量大,收支业务比较复杂,现行会计制度中预算外经费核算办法简单,反映不出创收过程,满足不了管理需要;四是军队编外事业单位越来越多,至今尚没有统一明确的会计制度,他们在经费收支方面与国防费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即使不属于军队会计范畴,也应该有明确的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从目前情况来看,单一的军队会计制度正在向多制度方向转化,近年来也颁布了一些有关会计核算法规制度,如医院会计核算办法、物资、房地产管理部门结算中心等核算办法,这对于弥补单一会计制度不足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总体看来还是比较零散,权威性,强制性不够。

三、会计标准体系制定者代表性不够广泛

军队会计标准体系的权威性和执行效果主要取决于军队会计标准客观性和可接受性,而会计标准的客观性和广泛可接受程度又取决于会计标准制定者的广泛代表性。军队会计标准的制定几乎是在财务部门以及军队会计学者的封闭圈内制定的,尽管吸收了一些政府官员、国内外专家学者,以及军队相关部门的实务工作者参加,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并没有将代表多数会计标准使用者、影响军队会计标准客观程度和运用效果的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吸收进来,征求意见远不及参与制定那么直接,偏离了公共偏好;同时由于财务部门既是标准的制定者又是标准的执行者,这种双重身份,影响了会计标准制定的科学性。

四、会计标准体系制定程序缺乏公开性

由于受到政治经济管理体制、法律文化的影响,我国会计标准的制定是政府主导的模式,即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全国的会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相关的会计规则、制度。军队会计作为国家会计特殊组成部门也是采用政府主导的模式,由负责财务工作的财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政府主导的模式决定了军队会计标准制定过程中往往缺乏透明性,从军队会计标准制定起草阶段就不强调公开性,并不像国外那样,由于外军许多活动具有商业性质,既包括直接对外经营,也包括军队内部保障活动,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外军在会计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征求多方意见,对外发放“讨论备忘录”,尽可能的取得一些倾向性意见。我军会计标准的核心成员是由财务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组成,名单不对外公布,年度准则的立项,只须报部领导批准;最后的也取决于核心小组和部领导意见。以上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军队会计标准制定过程中,各界主动参与不多,当然还有原因在于社会各界对于军队会计标准性质认识不清,不能预见军队会计标准对军事经济管理活动的影响。

第7篇

关键词:乡镇;会计服务;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现阶段呈现出小微企业和各种新型会计主体呈现快速增加的局面,这在乡镇表现的尤为突出。传统的乡镇经济组织只有乡镇企业和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现在随着乡镇企业的转制裂变、小微企业、新型经济组织的成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会、各种民间团体组织等)等因素,使乡镇的会计主体不断增加。这些单位都必须进行会计核算,以求对经济运行有一个客观的反映,但这些经济组织由于规模较小,不适于每个单位都自己建立单独的会计机构进行核算,城市中的会计服务机构,也因受效费比较低而不愿延伸辐射到乡镇,因此在乡镇设立会计服务机构就有了其自身的合理性和需求。

一、乡镇各单位会计机构的现状

目前,乡镇一级的现状是经济体数量增加较快,规模较小,单独设立会计机构成本较大,也没有必要性,因此单独设立会计机构的少。以沙洋县后港镇为例,全镇有30个村,4个社区,7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28家小微企业。其资金运行总量为:村及社区每年每个单位在正常情况下只有不足10万元的资金流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也只有10-20万元的的资金流量;小微企业的资金流量虽然多一点,但也没有达到单独设立会计机构的程度。当前乡镇各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方式方法一是由财政管理。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就是由依托各基层财政分局成立的村级集体资金和账务双中心代为集中管理资金,记账的;二是请其他的会计人员代为处理。有部分小微企业和小经济体请社会上懂会计业务的人员临时记账和报表。还有的单位平时根本不做会计业务,只是到时候要用会计报表时,请其他财务人员做一个报表;三是没有财务人员,也没有会计机构。部分小微企业和合作社由于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更未设置会计机构,所谓的会计业务只是几个成员到一起算个账而已。

二、设立会计服务机构的必要性

首先,设立会计服务机构,可规范各经济体的财务运行。设立会计服务机构后,可对小经济体的财务实行规范化核算。从大的方面讲,有利于会计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管、核查,小的方面讲,可减少小经济体内部股东或合伙人之间的摩擦、猜疑,利于小经济体迅速成长为大实体。如有一个厂,设立之初,有三个合伙人,运行不到一年,由于财务不清,互相之间有了隔阂,最后导致分手;

其次,作为中介组织,其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可以得到有效保证。所谓花钱买服务,会计服务机构为了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忠实的按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规则进行记账、核算。这样无论对单位还是监管部门,都能提供真实的会计数据和会计资料;

其三,设立会计服务机构,可以有效解决财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现在,乡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是农村财务双的的形式,对乡镇所属单位实行的是记账。即由乡镇财政部门对村级、镇级各单位的资金、账务进行全面。这样即由本部门拨付资金,又由本部门审核记账,客观上难以起到有效监督,也不利于财务公开、透明。同时也与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有所抵触。实行由会计服务机构可以有效解决此类矛盾。同时,可以将基层财政部门从繁杂的处理具体财务业务中解脱出来,强化财政的监管职能,更有效的对相关单位的会计业务和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三、设立会计服务机构的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相当部分的单位负责人在经营管理上和其它方面,可以一掷千金,但在加强财务核算和设立会计机构等方面,却不愿投资。一个是认为单位小,会计业务不多,没有必要设立账务,平时的业务处理完了就将会计资料销毁;二个是担心税务部门查税补税。相当多的小微企业负责人有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有了账,税务部门会来查税收,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干脆就不设账,一了百了。因此导致乡镇设立会计服务机构无法生存和存在;

2.监管乏力。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法律层面上只是要求各单位按国家规定设立会计和会计机构,对于各单位是否设立了会计岗位和机构,是否有健全的账务,无硬性规定,因此也就无力进行有效监管,各经济体也没有从法律层面上认识到建立会计核算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客观上影响到乡镇成立会计服务机构生存的问题;

3.资金缺乏。乡镇现在虽然经济体较多,但规模较小,小到很多单位在运行过程中还要考虑设置会计岗位或是交会计服务的费用能否承担得起的地步。如各村级组织,每年只有数万元的工作经费,要承担村干部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等运行费用。其它费用都是专项经费,是不能用于运行的,因此无法支付会计服务机构的费用。还有一些单位如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大多也不愿支付这笔钱,认为是多余的支出。没有资金,乡镇的会计服务机构也就无法正常运行。

四、解决途径及思路

1.加强立法。要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强化会计岗位的设置,要求一个单位,无论大小,都应该有会计岗位或会计核算机构,如果因为单位太小,不必单独设立会计岗位或会计机构的,可以请会计服务中介机构会计业务。除从法律上强调外,还要有可行的操作措施和考核方法、处罚程序。

2.加强监管。从执法角度上加强监管,促进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鼓励小微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将会计业务委托给会计服务中介机构,规范会计管理,强化会计监管,促进乡镇会计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第8篇

关键词: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小企业会计制度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会有所增加,为了适应这些行业会计核算的需要和维护国家会计制度的统一,伴随着《小企业会计制度》出台,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体系终于尘埃落定。相较于原来的分行业会计制度,无疑统一会计制度体系是一种进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上归会计管理体制,下及单位会计制度或会计工作,在整个会计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客观地讲,统一会计制度在我国影响之深远超乎人们的一般想象,它凝结了全国众多会计工作者的智慧和经验,甚至教育了几代会计人员,是我国会计工作的一笔巨大遗产。

1.对统一会计制度的理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全国会计工作共同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具有约束力。

在我国,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是有关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制度,如企业会计准则。

2.对统一会计制度的认识

现阶段实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管理方式,是同我国现实的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会计模式、会计管理体制、单位会计工作实践相适应的。

2.1 统一会计制度由13个行业会计制度简化为3个企业会计制度,是会计制度改革的进步。最重要的是新的制度体系能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在原有会计制度体系下,我国企业的会计语言无法与境外的监管机构进行沟通,调整的工作量很大,这不利于我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而简化与方便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则是新制度体系的又一大进步。由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简化为现在的三个企业会计制度,从形式上有一定的简化,便于行业监管,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便于集团公司内部管理,避免由于集团内部执行不同会计制度带来工作量增加。同时,新的会计制度更注重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2.2 由行业会计制度向统一会计制度的转换是中国客观环境变化后的必然。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当时的条件和现在不完全一样,不允许企业做出很多的判断,比如对折旧,准备等。会计与税法的要求基本一致。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要求。另外,当时的会计人员的水平也没有现在这么高,行业与行业之间比较小的分别需要具体地分行业提出来。所以说,在当时,行业会计制度是有它的客观需要的。经过许多年之后,现在中国的会计规则比从前稍微笼统一些,不需要分行业来制定了。另外,由于会计人员水平的提高,行业与行业差别可以由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来自己判断。所以说,企业会计制度体系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变化的。这种变化是很正常的。

2.3 新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操作性比较强。国外只有会计准则,而中国既有准则,又有制度。由于中国地方比较大,会计人员太多,会计人员的素质不一,而准则需要更多的判断。每个人对准则的理解可能会有不同,所以,需要操作性更强的制度作指导。这样的制度更符合现实特点。

3.对统一会计制度的探讨

对于已经形成的统一会计制度,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现在的体系是否比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好用是导致新体系遭到质疑的一个焦点。

虽然统一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形式上比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大为简化,也大大地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很多人却认为相比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新的制度体系并不实用。

由于我国企业种类繁多,试图用一种或几种会计制度涵盖所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作为国家政策制定部门,只要将会计准则制定并完善就可以了,不应该用一些具体的会计制度来指导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制度可交给各行业协会去协调。

新会计制度体系主要的缺陷就是还不能照顾到某些行业的特点。金融企业有它的特点,所以有专门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其他行业虽然不像金融企业那么特别,但行业与行业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对于特别的业务,如果要求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来做,一般的会计人员可能做不出来。

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财政部采取的办法是通过制定会计核算办法来弥补统一会计制度不能兼顾各行业特点的缺陷。会计核算办法是针对某个特定行业的特点,对企业会计制度做出的补充。现在财政部已经制订了三个会计核算办法,即《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然而,这又带来了新的问题。现在已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以后每个特殊行业都有一套会计核算办法,这与以前的分行业会计制度有什么区别?对于多元化的企业来说,是不是还是要同时执行几个核算办法?那么,会计制度这种形式上的改革到底能有多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