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6 16:25: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变迁;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48-02
在30多年的市场化进程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与此同时,在非正式制度领域,却出现了许多令人担忧的现象:经济信用的严重失常,急功近利的短期市场行为,各种各样的寻租等现象,这些在市场化体制变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越来越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稳固和完善。为此,笔者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着眼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角度提出一些自己浅薄的看法。
1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表现市场化制度变迁中的正式制度主要是以求强求富为目标取向,通过自上而下的人为选择过程而导入的,而初始的制度框架中延续的非正式制度却更多地表现为以适应传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意识形态和风俗习惯体系。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两种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摩擦、震荡和冲突。相对于市场化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社会信用的缺失
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信用缺失现象还相当普遍。例如:商业交易中大量的欺诈行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资本市场中欺骗瞒报、虚假信息披露和恶意炒作不乏其例。信用缺失已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危害,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而且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
12行为方式的非理性
所谓行为方式的非理性,就是指人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行为决策缺乏可靠的基础,主要受情绪的支配。例如在投资领域,当投资者情绪乐观时,乐观的预期导致投资激增,经济扩张,反之,投资萎缩,经济衰退。在当前表现尤为突出的是一些盲目的从众行为,人们的行为普遍缺乏理性思考和冷静分析,这与市场经济文化中“经济人”的理性预期和理性经济行为是相违背的,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支撑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的缺失,还导致了因重复建设和从众决策而产生的低水平、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严重过剩和产业结构的严重趋同,最终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功能的正常发挥。
13价值目标偏向,价值判断失衡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成熟性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造成了一些人价值取向的混乱、偏离和失衡。如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未能蔚然成风。而过度投机和一夜暴富的心态却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传统关系社会的影响依旧普遍存在,凡事均通过关系来加以解决。这说明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心态已被严重扭曲,社会经济运行的文化基础离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公开、公正等观念和秩序相去甚远。
2导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原因导致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非正式制度变迁严重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非正式制度变迁自身具有的自发性、渐进性等特点导致的原因,也有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道德规范缺位和政策实施力度不足等原因。
21非正式制度变迁受其内在的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的影响传统道德文化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思想传播和渗透。已深深积淀在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形成了种种陈旧的价值观念、生活习俗等。这些因素必然以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阻碍和迟滞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首先,传统道德文化中“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在经济生活中的直接危害就是造成人们商品经济观念淡薄、时效观念较差、平均主义严重。其次,对和谐与谦让人生态度的过度崇尚,是导致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竞争精神和开拓精神消减的原因。再次,德智传统的盛行和法治传统的缺失,导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须坚持的法制原则难以落到实处。最后,重群体轻个体,抑制了个人的自主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发挥,使市场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原始推动力。
22道德规范缺位是我国非正式制度变迁滞后的主要原因在转轨过程中,与旧的经济形态相适应的那一套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体系,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从而开始消解,并逐渐丧失了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调控功能,而新的价值观体系和道德规范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从而造成了社会道德领域的真空状态。长期以来,以小农经济和产品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所出现的种种弊端,迫使我们不得不打破这种经济结构模式和经济运行方式,而引入新的经济运作方式和结构模式。以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大工业经济、市场经济等为主要特征的新的经济形态,本质上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体系,然而,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新道德的传播及其为人们普遍接受并发挥作用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在旧的道德规范体系被批判和否定,而新的道德规范体系又无法马上建立的这段时间里,由于缺乏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和行为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必然是盲目而混乱的,表现出对新旧道德规范的困惑和迷茫。在这种困惑中。不可避免就有很多人超越于旧的伦理规范之上来行事,并出现大量的越轨行为。
23正式制度的不完善制约了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进程
正如任何正式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都离不开一定的非正式制度的辅助作用一样,任何非正式制度作用有效发挥,也依赖于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当前诚信危机为例,除涉及上述原因外,法律制度建设中的滞后就是一个尤为重要的原因。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导致当前我国社会中产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①我国缺乏一套统一的健全的诚信法律体系。②我国市场经济关系的产权不够明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现代诚信的核心是尊重其他经济主体和公共的产权边界,存在理性的激励,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脱胎而来,在我国原有的体制下,缺乏经济主体独立产权的概念,不能给守信者以激励,相反却产生了大量不道德竞争等违反诚信原则的商业行为。
3对深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非正式制度变迁的几点思考3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观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指发展要体现对人的关怀,满足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社会主义制度是把人的全面发展当做社会最高发展目标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达到这个目标的办法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沿着“以人为本”的目标推进。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既要考虑现在,又要考虑未来。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是自己身边的人,又是全社会的人;既是现在已经存在着的人,也是将来要出现的人。想问题,做事情,搞改革,谋发展,即要在单个人身上体现以人为本。
32以诚信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信用体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求诚实守信,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石。针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借鉴国际经验和一些发达地区的成功做法,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首先必须净化恪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当务之急是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学校、企业、社区、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养和教育。二是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知识,并能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三是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重视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其次必须加强恪守信用的法制建设,建立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体系。为此,要健全法律体系,对各种非诚信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范、限制和惩处,做到有法可依。最后,必须规范恪守信用的企业行为。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加快企业信用建设要结合企业制度创新来进行。要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尽快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主体。避免产权不清、司法公正性欠缺和透明度不够等给企业失信创造机会。要着力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特别是企业内部有效的授信管理和严格的获信管理,加强企业控制自身信用风险的能力,以促进企业不断拓宽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开支。培养企业品牌意识、形象意识,树立信誉就是市场、信誉就是客户的观念,不断增强企业维护自身信用的自觉性。要重视企业文化的创建,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武装企业,使依法治企和依德治企得以很好地落实。
参考文献:
殊不知,最早、最开放的市场经济并非出现在近代商业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出现在西汉时期的中国,并且它还是寄托于封建经济而生的。
最开放的市场经济
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只要看看当时的经济活动是否拥有市场经济的特征就好了。首先,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是人,现代的市场经济中,人与人在市场里都拥有平等的地位,那么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下,人人平等有可能做到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在西汉时期,汉武帝开始推行“编户齐民”制度,一来将平民正式编入户籍,方便国家管理,二来赋予他们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这样一来就保证了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人们身份相同,没有等级性,可以独立地进行决策了。
其次,就要看参与市场活动的人是否拥有明确的产权,即对自己出售的商品是否拥有使用权、收益权以及最为重要的处置权。很明显,在财产私有制社会,卖家出卖私产自然是可以的。这样一来,市场经济的两个要件就全部齐备了,事实上,古代的市场经济与现代的市场经济差别并不在制度本身,而只是技术水平高低有别罢了。
中国古代不仅有了市场经济,而且已经有了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股份制。股份制的最重要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而中国古代的租佃制度就是地主将自己所有的土地租给佃农来耕种,佃农拥有对土地的管理权,只需在每年交租一次,和给股东分红的意思基本相同,可见租佃制度实际上已有了股份制度的雏形。
人地比率阻碍了发展
看到了这里,你或许会想,中国古代不但有市场经济,还有市场经济的组织形式――股份制,那么为什么还不能进入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呢?
其实,中国古代经济发展遇到的障碍,并不是小农经济的形式本身,而是人地比率提高导致的结果。即使在现代西方国家,小农经济仍然存在,人们将这种方式称为家庭式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不仅有利于提高人们劳动的积极性,还节省了大量的监督管理成本,只不过在中国被扣上了一顶“封建主义”的帽子而已。
而人地比率的不断提高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源所在。在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土地是人们绝大部分收入的来源,而根据人地比率,可以将中国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两汉时期,地多人少,典型的五口之家就要耕作50亩地,人们感到力不从心,因此便发明出了许多节省劳力的工具,使人均生产力超过当时的欧洲;第二阶段在唐朝时期,随着人口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开垦出来,铁开始应用于农具之中,生产力有了又一次的提高,仍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第三阶段在宋朝时期,人口增速超过了土地开垦和生产率的增长,人均耕地面积下降,到南宋时,人口持续增长,劳动力过剩现象严重。其实在宋代,中国已经有了发明制造机器的能力,英国革命前的“珍妮纺纱机”,早已在中国出现,工业革命也有条件在中国首先爆发,但正是由于劳动力过剩,人们不再需要制造机器,光靠人力就能完成地里的工作,因此在宋朝之后,人地比率开始阻碍中国经济的发展。
但人地比率问题绝非仅仅是在中国存在的,我们的邻居日本是岛屿之国,还有很多山区,人地比率一直很高,可是人家为什么没被人地比率制约呢?这与财产继承制度有相当大的关系。
在中国古代,财产是由所有儿子均分。而日本则是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家庭的所有财产,其他儿子分不到财产,长大后都要离开家,自谋生路,因此日本的土地都比较集中,不会越分越少。既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只是少数人,人地比率自然就不会提高了,而其他离家出走的儿子则会走出新的道路,创造出新的财富,发明出新的生产工具,促进了城市化的发展。
反向的城市化
人地比率不仅限制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连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因为它变得非同寻常了。
从战国到南宋之前,中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一直很快,城市人口比重最高达到了22%,人口不断向大中型城市集中,到了13世纪,南宋的都城临安(今杭州)人口达到了250万,而同一时期,欧洲甚至还没有超过10万人的城镇中心。像英国的伦敦更是在19世纪后期,人口才达到这一数字。
但是自南宋开始,直至19世纪中叶,由于全国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城市人口比重从22%持续跌至6%,城市人口不但不再向大都市集中,反而向农村靠拢,在江南地区形成了众多的小型市镇,这是外国城市发展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现象。那么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了解粮食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制约。要知道,城市人口基本上都是非农人口,因此就必须依靠购买别人生产的粮食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也就是说,城市人口的口粮必须依赖农村供给。但是农民不可能将所有种植的粮食都卖给城里人,他们出售的只能是自己消耗后剩下的余粮。可以说,农业的余粮率往往决定了城市化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同时,当余粮率固定的情况下,粮食供应圈的大小和运送粮食的成本高低也决定了城市规模的大小。这个不难理解,在市场交易中,人们都在追求使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农民发现在城中贩卖余粮的价格减去运输余粮所需的成本后,获利还不如在临村卖出余粮多,那么农民自然也就不会白白跑远路到城市中去贩卖粮食了。当然,如果农业的生产力提高,农民的余粮变多了,也会促使依托于其的城市规模扩大。
[关键词] 法治 公平 权力 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主要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这种配置是以公平为前提,要求有序化、法制化。资源怎样配置才合理有序?市场的分配与流转制造了矛盾,各利益群体需求合力致胜,社会群体联合。从古至今,有商品交换就使这种群体通过缔结部落联盟,家族、氏族直至国家政府、国际组织来追求市场秩序维护,从而更长远的捍卫自己的既得与再得利益。这使得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一种契约关系,法制也就萌生,专制也有了契机。其结果必然是一切权力必须植根于法治,而法治必须建筑在尊重人类人格的基础上。权力必须走出通过介入商业运作而组构的“超经济围墙“,使市场建立一个独立平等,以权利、义务、责任为内容和结果的市场经济体系。否则,在无法律法治状态下,人们无法使自己创造的财富免受掠夺,也不能保障人人都自愿履行订立的合同。生产、交换难以正常运行,更谈不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入世”即是指法律的“入世”,是国内法与WTO规则及国际惯例的接轨,这使我国进入“后立法时代’。它要求中国成为拥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统计;中国自1996年以来已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截止2004年2月,中国企业已遭受外国反倾销600多起,涉及4000种商品,影响中国出口额近200多亿美元。反倾销已成为“中国造”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壁垒,而“非市场经济地位”往往是败诉的关键。严重影响了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的国际形象。仅2001年一年,企业就直接减少了4万个就业机会。而如果把上下游、产业链的间接损失也算上,当年实际损失的就业机会可高达4万的N倍!法治需要 从民族大众利益出发,重视国际法律的和谐和内在的统一性。尤其是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后,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国际关系需要运用法治手段来保障和调节。国人和外商更重视的是“国民待遇”的具体内容,而不是仅仅抽象的加入,从“入世”再到“入市”十五年太长了。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个人劳动对社会劳动的从属,个体对社会整体的依从,表现为个人直接隶属于他人或从属于某种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的配置,只能表现为不同身份中的不同配置人或组织对资源的享有,只能表现为特定身份的拥有。社会调整的措施是确认人的不同身份并维护这种身份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关系不但包含了独立、平等、自由的前提,而且也意味着人类社会“由身份到契约”的变化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本上依靠权力的运作、控制、完成,而权力掌握在有权人手中,因此治理国家的手段是人治。由人法向法治的转变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是凭统治者主观好恶所决定的。政府权力介入市场,市场缺陷被无限夸大,政府成为救“市主”而且在没有宪法的约束下,也可以为是,也可以为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巨大经济权利如不受制约,市场自发秩序难已形成。权利本位与市场经济无法共存。经济权力的扩张,更加财政赤字增加,社会福利失约,失业、通货膨胀、特权。同时在市场竞争中,有些竞争者为了贪图利益,不惜最大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或限制竞争,必然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不从法
律法治找出路,就无路可走。近几年,中国的法制不断健全,尤其是民法。它已成为市场经济行为的基本行为规范,如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以确保商品生产者的主体资格、主体地位和人身保护为前提,以确认和界定商品生产者的静态物权和动态债权为核心内容。通过反应商品流通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关系,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治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这一原则不是凭空杜撰出来的,而是由公民、政府的关系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是公民权利的执行机关。换言之,政府的权利是人民授予的。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推进施政规范化、规范政府行为是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关键。市场经济是以权益和法制为前提的,权益是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动力,法治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两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从小集团利益出发干预市场加剧了不平等竞争,造成社会长期贫富两级差异加大。种种消极腐败现象绝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而是在行政权力部分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情况下,矛盾、冲突必然有所加剧。进一削弱行政权力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是治本之策。完善监督、建立制度已是迫在眉睫。如法规、法律在重要的纳税人权利、义务规定上存在严重缺陷,税法没有建立纳税人监督制度,以保证纳税人参与所在政府的权利。如果只能出钱,对于如何花钱无权过问,没有一个公民代表机关对财政收支的决定权和纳税人对基层公共事务的发言权,自然就没有市场经济的民主、公平、公正、公开。更谈不到市场经济秩序和法治的健全。税法仅强调赋税强制性,不提赋税的公平性,外加税外收费,从经济上助长了偷税漏税,政治上削弱了公民监督权力的能力。要发挥公民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公民不仅有执法的义务,还必须同时有参与立法的权利。纵观世界各国的现代市场,行政合同相当普遍。中国受传统行政法影响,强调行政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常常因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改变或消灭。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优点,否则政令将无法推行,管理将无法维系。但单方意思表示常常并不征求意见或尊重公民的意见,公民没有任何权利参与,听证会也流于形式,其结果,主观武断,家长制,助长强迫命令,违反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当然也就难以调动公民的积极性,更难以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因此,许多国家在单方意思表示基础上的双方意思表示,即行政契约应运而生。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主要特征是行政加合同。与单方行政行为不同,它是合同,是以双方意思合一为前提,在多数情况下,公民常常得到公正、公平。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广阔前景。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只有市场经济才能为现代意义的法治提供了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愈发达,催生法治更加健全、完备。法治越完备、健全,中华民族的经济越繁荣、昌盛,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同富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税务会计以税法为依据,以财务会计为基础,具有财务会计和税法的双重属性,同时,某个国家税务会计模式的形成,又有其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
一、影响税务会计模式的因素分析
从国际范围来看,由于国家法律体制的性质、企业组织形式以及会计职业界的力量不同,税务会计的运行模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财税分离模式(以美、英为代表);财税合一模式(以法、德为代表)。
财税分离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财务会计处理遵循会计准则,不受税法约束,税务会计不受会计准则的制约,从税基的确定到税款的缴纳都以税法为依据,无须通过对财务会计数据的调整来实现。
财税合一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合二为一,税法对财务会计有直接的影响,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财务会计受税法约束,税法的任何变动都会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和形式。
为什么不同的国家,税务会计模式有如此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性质,企业组织形式以及会计职业界的力量不同而导致的,下面对这三个因素进行详细地分析:
首先,从法律体系上看,美、英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适用的法律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法律对经济活动的规定比较笼统,约束比较灵活宽松。法、德属于大陆法系国家,这种法律体系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其法规企图包括所有的不测事件,严格制定了资产计价、收益计量和报告格式等各个方面的规范,会计制度与法律的关系非常密切。
其次,从企业组织形式上看,美、英企业组织形式以股权分散的股份制企业为主,遵循公认会计准则,为投资人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成为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而法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小型家族企业为主,德国的公司大部分由银行控制或拥有,会计首要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收管理的需要。
最后,从会计职业界的力量上看,英美国家强大的股东集团促进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会计职业界具有强大的力量、规模和能力。财务会计遵循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不受税法的约束。法德由于缺乏强大的股东集团对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制约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会计职业界的力量、规模和能力都较弱,会计制度均由政府制定。
从以上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了投资主体的不同,导致会计服务导向的不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会计目标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内因,法律体系和会计职业界的力量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否分离提供了外部条件。
二、我国税务会计的客观环境分析
首先,从我国的经济环境来看,第一,我国的市场经济才刚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待完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仍然以国有企业为主;第二,由于经济组织的主体仍然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又是国家独资经营,因而,资本市场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发挥作用;第三,市场机制正处于逐步完善之中,要素市场尚未完全建立。1994年我国进行了社会保障、价格、金融等方面的改革,使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但是,市场要素尚未完全建立,主要表现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医疗、保险、住房等社会保障也还有困难;生产资料市场仍存在一定的国家政策保护,限制了社会资本的自由流动;市场价格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贷。其次,从我国目前的税收和会计法律环境来看,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较接近于大陆法系的国家,而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则较接近于普通法系的国家,而且,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改革无疑会继续向着普通法系国家的状态发展,这样,税务会计模式就由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来决定。
三、我国税务会计的现实选择
在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呈扩大的趋势,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务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税法也在力求独立,致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成为可能。但税务会计要完全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笔者认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要经过三个阶段,适度分离阶段、相对独立阶段和完全分离阶段适度分离阶段。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税务会计独立是有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待完善,股份制公司还不是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为主,人们的理财观念还比较保守,会计准则的制定还是由政府控制,会计管理体制不可能从根本上放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因此,目前我国应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当地分离。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在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下对有关的涉税问题进行单独的处理,税务会计要依照税法的要求正确计量和核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及扣除项目,涉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
一、房地产经济波动的主要特征
房地产的经济波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复苏阶段、繁荣阶段、衰退阶段、萧条阶段。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四个阶段,是循环变化的,所以我们可以根据房地产经济的波动,不仅可以分析出房地产经济正处于那个阶段,还能分析出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影响因素。例如:房地产处于萧条阶段的时候,这个阶段的房地产市场一定是供大于求的。这个阶段的应对方案,就需要开发商减少土地开发,降低对房地产建筑的投资。继而市场就会出现供等于求的局面,这个时候的房地产经济就开始慢慢复苏了,也就是所谓的复苏阶段。隨着时间的推移,市场慢慢向供小于求的局面转化,这个时候的房地产经济也就进入了第三阶段---繁荣阶段,因为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供小于求,所以开发商肯定对加大对房地产建筑项目的投资,迅速开发新土地,大量的造房子,但是买房子的人是有限的,这个时候,房地产经济就会转向第四阶段---衰退阶段,市场在次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只有了解房地产经济波动的特征,才能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不管房地产经济波动到那一阶段,我们都能从容应对。
二、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影响因素
影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因素有很多,但是不外乎两点,一、国家的宏观调控;二、市场的供求关系。所以,我们只有对影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两大因素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了解房地产经济波动的规律,开发商才能及时的做出相应的对策,保证房地产经济的稳定发展,继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波动受国家调控影响
根据房地产经济市场分析,房地产的经济波动主要就是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的影响。除此之外,还有土地、金融等影响,因为一切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运作,所以房地产的经济必然会因为资金运作而有所波动。开发商要想筹集够可以运作房地产经济的资金,不仅需要在企业内部实施众筹,还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市场资金,来凑够剩余的部分。众所周知,房地产经济存在着两个交易环节,首先是开发商和土地部门之间的交易环节,其次才是开发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环节。在第一交易环节中,土地是交易品。故此,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基础就是土地,若是土地不存在着被交易的环节,就不存在房地产经济,更别提什么发展了。所以土地是影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经济体系的大环境下,国家经常对土地的拥有权进行宏观调控,这也证明了房地产经济波动的主要因素就是国家的宏观调控。
(二)房地产经济波动受供求关系影响
只有第一交易环节成立,才会出现第二交易环节---市场交易,所以房地产经济波动除了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市场交易中,供求关系决定着房地产价格的高低。因为房地产经济要想稳定的发展,不仅需要开发商对房地产项目投入大量的资金,还需要消费的需求刚好和项目对等。相比于消费者的需求量,开发商的供给量要猛烈的多,因为消费者某一个阶段的需求量是保持在一个平稳的状态的,但是开发商的目的是赚钱,所以会对土地进行大面积的开发,以此赚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就造成了供求关系不对等。当供大于求的时候,房地产经济不但不能够平稳的发展,还会出现经济发展下滑的现象。究其根本,开发商的重心往往落在利润上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润才是发展的动力。所以要想有效的控制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房地产经济能够平稳的发展,开发商就需要注意房地产的收益效率。
三、应对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对策
我国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就是房地产经济,所以,要想我国的国民经济能够平稳的发展,首先就要保证房地产经济能够稳定的发展。但是房地产经济经常受到一些外界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这就要求我们在面房地产经济波动的时候及时做出相应的对策。根据分析影响房地产经济波动的因素得知,国家的宏观调控会影响到房地产的经济波动,所以首先国家就要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加大市场控制力度,避免出现因为土地的价格上涨造成房地产经济下滑的现象发生。其次就是市场的供求关系,这就要求开发商要对市场加强调研力度,只有明确了市场的需求,根据需求量来开发土地,制定合理的项目投资计划,避免出现供大于求的市场。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民经济要想增快发展速度,首先就要稳定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我们需要了解房地产经济波动的主要特征,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的供求关系,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只有实现到了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带动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慧.我国房地产业与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思考[J].商业时代,2013(32).
当前围绕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所进行的争论,其焦点在于合作制在我国农村到底具备不具备生存条件?如果具备,那么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如何规范和发展?如果不具备,那么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形式应该是什么?实际上,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这个事实本身可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合作制这种金融组织形式在我国农村确实存在着客观需求。然而,围绕合作制问题长期争论不休,而且至今尚未得出明确结论,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合作制是否存在客观需求,不一定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问题。最基本的问题可能是需要进一步认清现阶段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主要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作出新的选择。
一、合作制问题为什么会争论不休?
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的原则,所以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该是按照合作制原则改造现有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龚方乐,2000)。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历史已经表明,这些原则在我国农村金融领域是行不通的,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应转向组建和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谢平,2001)。这种观点可以称之为放弃合作制的观点。
根据合作金融理论,合作制原则包括以下一些要点:(1)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2)对所有人平等开放;(3)不以盈利为目的;(4)不负债经营以保护会员利益等(史纪良,2000)。如果用这些原则来衡量,那么,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确是非常不规范的。但是,在不同时期导致不规范的原因却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不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改革开放以前,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既不存在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也不具备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环境,因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过是为打击农村高利贷而设立的、为农民发放口粮和基本生活(医病)贷款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政府机构的附属物。事实上,当时不但缺乏实行合作制原则的主观意愿,也不具备实行合作制原则的客观条件。所以,对这个时期里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实际上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其次,从改革开放以来到9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然而,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银行基本上还是作为政府机构而不是市场经济主体来办,仍然相当缺乏经营自主权和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所以一直由(四大国有银行之一的)农业银行管理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也主要是表现为数量型的扩张,其性质和经营仍然主要受到行政体制的影响。但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初步改善,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在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须办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业银行的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来办的观点也日益成为主流观点。并且,合作的某些原则,如合作社“由社员人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等,已经写入了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之中。但也不能不看到,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进程必然会受到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制约,即在国有商业银行尚未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前,很难想像合作社原则会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另一方面,社会信用环境还相当不尽如人意,按合作制原则经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客观条件还有一定差距。所以,在这个时期里关于合作制问题的争论尽管已经越来越具有实际意义,却还难以有效实施。
再次,从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都进入了一个以注重规范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这一特征在金融领域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系列整顿金融机构,规范金融秩序的措施陆续出台;无论在城市金融领域还是在农村金融领域都相继发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破产、关闭、兼并、重组等案例。这些案例,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原来早以潜伏着的金融风险并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是早晚都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对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趋向规范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金融机构行为规范化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条件。所以,从90年代后期以来,关于合作制问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而且也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以至于可以说,它已经不是一个能不能实行的问题,而是变成一个如何实行的问题了。
如此看来,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和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各有短长。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始终看到合作制原则在我国农村存在着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这种客观需要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和体制条件的演变而变得越来越具有实际意义,这是正确的。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是否具有按合作制原则办农村信用社的主观意愿也是实行条件之一,如果不同时具备这个实行条件,再强烈的客观需要也难以转变为现实。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则正确地指出,几十年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远离合作制原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缺少按照合作制原则去办农村信用社的主观意愿。而只要缺少这个主观意愿,不但在客观条件不具备时,就是在客观条件具备时,合作制原则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但是,正像客观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一样,主观意愿也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尤其是当客观条件已经变化之后,主观意愿的变化就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放弃合作制的观点正是忽略甚至否定了这一点。由于这两种观点各有短长,所以虽然争论不休,却很难有实际结果,而事物的实际发展很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果,这种结果正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
二、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的主要特征
经过2O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都有了很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特征不仅在城市经济领域有明显体现,而且在农村经济领域也有明显体现。一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的普遍发展,国民经济总量水平显着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从而使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正在从数量型扩张向效益型提高转变。这种转变对经济体制也提出了相应的客观要求,促成其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二是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经济结构明显趋于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多元化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种经济发展水平 的经济主体在市场中都已稳定地占有相当的比例,且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这一特点在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多层次化是指在全国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一特点在农村经济领域体现的尤为突出,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均GDP水平相差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对经济组织结构也提出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客观要求,并促成了经济组织结构向多元化和多层次化的方向转变。三是与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所发生的变化相适应,经济体制进一步呈现市场化。现阶段经济发展对经济体制的要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放权让利,而是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加以规范。削除不公平竞争,整顿不规范市场秩序,不仅成为经济较发达地区,而且也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能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一特点集中表现为各经济主体的市场风险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普遍得到提高。而市场风险意识的增强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反过来又为市场经济主体的进一步发育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
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现阶段的上述特征在金融领域也得到明显体现。一是伴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大,金融总量也迅速扩大;与此同时,金融业务的发展也呈现出从数量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的转变。二是金融机构也明显多元化,这不仅表现为金融组织体系的多元化,即非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而且表现为金融市场体系的多元化,即非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业务量在金融市场业务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三是金融体制也进一步市场化。金融作为高风险行业,在过去一些年里吃了更多不公平竞争、不规范市场秩序的苦头,因而也形成了更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规范竞争要求,这为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竞争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经济金融发展现阶段特征对农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可以概括为:通过多元化和规范竞争促进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受单一化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总是想找到一种办法来解决所有问题。这种思维模式至今仍困扰着我们对农村金融改革思路的设计。如前所述,坚持合作制的观点尽管在主张按合作制原则来办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点上是无可非议的,但似乎把合作制原则绝对化了,以为仅靠这一种办法便能解决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所有或主要问题。再如前所述,放弃合作制的观点尽管在分析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规范的历史原因方面是十分深刻的,但却因此否定合作制原则今后仍然可以得到贯彻执行,这就像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过去不规范而得出今后必然不能规范的结论一样显得缺乏内在逻辑的~致性;而且用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单一化思路来取代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也流露出受传统思维模式影响的痕迹。说到底,像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样,农村金融改革思路也不是一个单纯的主观设计问题,而是如何认识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从而按照或适应这种客观需要去设计。在农村经济金融已经并且还将更加明显地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特征的今天,我们需要对此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关键词:东南亚;经济增长;发展模式
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经济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各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也各不相同。根据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大小,可将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大致分为三个种类: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以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为代表的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以越南、柬埔寨为代表的仍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国家。
一、发达的市场经济模式
三十多年来,新加坡由单一的转口贸易经济发展成为充满活力的多元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新加坡政府既充分利用外国的资本、技术、资源和市场,又尽力扶持本国私人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发展;不断颁布并严格执行各种经济法律法规;努力完善市场经济机制,为本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市场经济模式。该经济模式的特殊之处在于并未完全采用市场经济体制,而是将政府干预与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这种方式防止了完全市场经济体制下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状况的出现,同时也避免了计划经济体制中的资源的高度集中与浪费。
新加坡市场经济模式取得了较大成功,其具体特征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概括:
1.“自由”的政策。新加坡政府采用了自由港政策与自由企业政策,极大程度促进了经济发展。自由港政策主要体现在对除了极少数的商品之外的其他进口货物免征进口税,对外国资本的投资部门、投资方式、利润流向等方面均不设限,通过政策红利吸引外籍技术与管理人才的流入,全面实现了产品自由流通、资本自由投资、人员自由进出的全面自由。对待企业,新加坡政府主要采取自由政府政策,即自由经营、自由竞争的经济策略,将外资企业与本国私人企业、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实现公平竞争经营的方式。同时,新加坡政府向企业全面开放国内各个经济领域,并允许资本、土地、劳动力、信息技术等要素在部门间的自由流动。
2.完善的市场体系。基于自由港与自由企业政策的长期推行,新加坡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其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等市场均日趋完善,并且不同市场间的匹配程度也日趋升高。其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尤为突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与外汇市场等市场十分成熟,使得新加坡成长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3.适当的调控。在坚持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政府对经济发展也采取了适当的调控与干预。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制定经济发展战略,通过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对经济产生影响。同时,政府建立了完本的法律体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模式
以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语印度尼西亚为代表的国家具有相似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建国初期,以国家干预与调节为主;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在过渡过程中,政府仍在重点领域部门起主导作用,并通过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来知道和管理国家的经济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国有企业渐次私有化、私人企业逐步壮大、外资投资引进、对外开放程度逐步提升,其经济体制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步过渡。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两点:
1.建立国有企业直接控制一些关键部门。东盟四国中,除泰国外,其它三国都在战后独立时没收或接管了原殖民政府企业,并使之成为本国的国有企业。政府又主要通过投资兴办一些新的国有企业,与外资或本国私人资本合股开设合营企业,直接掌握一大批工商企业、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金融业,并使这些国有企业成为国家的“先驱部门”,保证这些关键部门的发展,以加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在战后经济恢复与过渡时期,泰国也强调发展国家资本,并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办企业,力图使这些国有企业成为国家经济的支柱。
2.通过政策优势引进外国投资,鼓励国内私人投资。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印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分别放宽对外资的限制,采用更灵活、更有优势的政策吸引外资。同时,政府推行简化行政审批、取消许可证制度,允许私人自由经营进口商品和生产出口商品,并佐以低息贷款政策与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国内私人投资建厂。
目前,这类国家推进经济自由化的进程仍在继续,国家干预的程度与范围逐渐减小,市场机制发挥的作用逐渐增大,市场经济正逐步走向成熟。
三、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发展模式
以东南亚各国的经济体制现状按资源占有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的组合分类,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属于公有制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特别是老挝目前仍处于自然或半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物种经济成分并存。这几个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仍缺乏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故这几个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仍需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以越南、缅甸、老挝为代表的国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开放计划,开始引入市场机制并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做准备。这几个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均采用了如下措施:
1.转换国营企业经营机制。政府采用将国营企业推向市场,使其转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企业基本上可以自己决定生产规模、产品和价格,自找原料和销售市场,并且可自行选择进出某个产业。同时伴有国营企业所有制形式的转变,以老挝为例,老挝政府在1990年采用“国有企业私营化”的政策,以租赁、拍卖、公私合营等方式将国有企业所有制进行转变。
2.采用货币、汇率和税收的手段调控经济。东南亚外向型的贸易战略,使它们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汇率变化十分敏感。自1999年至今,东南亚政府的汇率政策主要分为传统的钉住汇率制度、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独立的浮动汇率制度。多数国家都由传统的钉住汇率制度向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转变,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官方的货币兑换率与集市贸易趋向平衡,减少外汇黑市交易。同时,政府规划构建税收体系,健全完善了税收制度。
3.减少对物价的管控,实行价格自由化。政府放开产品物价,减少对农产品、基础原料商品的物价管控,有利于产品市场达到供求均衡,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奠定基础。
4.加快经济立法进程。为吸引外资与规范经济活动,东南亚各国政府均加快了经济立法进程,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经济活动的展开提供法律环境。
四、三种模式的共性
东南亚11国由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速度、产业结构与政治、文化、教育等多方面不同,发展出了多种经济增长模式,但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中仍存在相似之处。在三种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都以制定经济计划,并实施经济发展计划的方式指导了经济发展,从而达到了加速经济增长的目的。例如,新加坡实行了两个5年计划和两个10年计划;马来西亚实行了五个5个计划,现正在实行第六个5年计划,泰国实行了六个5年计划,现正在实行第七个5年计划;印度尼西亚实行了五个5年计划。这些经济计划既明确了不同时期中的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又涵盖了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宏观指标,对经济发展具有指示性的功能。经济计划有利于提高经济资源的分配与使用效率,最大可能的促进了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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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贺圣达.东南亚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世界经济与政治,1995(3):P24-28.
[3]林桂红.东南亚的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的启示[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6):P40-43.
一、财务风险的主要特征
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财务风险,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首先,财务风险具有客观性,也就是说任何企业但实际发展过程中铺不可能完全避免出现财务风险,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市场经营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风险无处不在;因此,任何性质的企业都不能怀有侥幸心理,要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其次,财务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也就是说企业经营者并不能完全掌握,财务风险会出现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于影响财务状况的因素有很多,很有可能因为一件小事而一触即发,也有可能是没有任何预兆的爆发。再次,财务风险具有亏损性,企业的收益和财务风险成反比,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在经营中的收益就可能越小;相反,风险越小,企业获得的收益就越大;但是企业如果想在投资中获得大规模的利润,那么所承受的风险也就会相应变大;最后,企业的财务风险具有很强烈的复杂性,这是因为影响企业收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时是由于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环境造成的,有时是由于企业内部的战略决策失误造成的,如果企业设有专门的财务风险预测人员,那么根据专业的市场监测和科学的决策,会在一定程度上环节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再加上并不是所有风险都是可预测的,这就是财务风险变得更加复杂,这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了很大影响。
二、企业形成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因素
企业的正常经营,依靠瞬息万变的外部市场经济,而影响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政策、供求关系、经济规律和市场运行特点等,然而其中每一个因素都是企业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而改变的,正如上文所说的客观性;但是上述这些因素的变化,将会对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会受到这些因素的限制和约束,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者,要想在多变的市场经济中取得有利地位,就要不断调整经营模式、做好财务规划和管理,以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
(二)企业经营中的资金流动问题
企业资金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资金的合理规划以及自身的购买力的大小,一般情况下,企业资金流动性的大小和企业财务风险有很大关系,例如:资金短缺、债务不清不楚、资金囤积等困难的解决都将反映出企业的财务能力。影响企业资金流动性高低的最大因素有两点,第一是企业能否在有限的资金范围内,合理利用规划,创造出大量的财富;第二是企业在多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作出科学的投资和决策。
(三)企业自身盈利能力差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其中对未来影响最大的能力就是盈利能力,这是决定企业存亡的关键,市场经济中,只有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才能够获得可观的利润,从而获得债务偿还能力,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有利地位。
(四)企业内部整体管理水平低下
企业的管理体制是企业发展、运行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相互协调、融合的桥梁;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某种措施,激励员工积极上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就目前来看,很多企业由于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执行力度,致使内部职责不明确,企业工作范围不和谐等,导致企业财务风险无法顺利解决。
三、有效提高财务风险管控能力的重要措施
(一)建立现代化财务管理系统
现代化财务管理系统的建立,需要不断创新财务管理内容,这是降低财务风险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点,是企业运营资本风险管理,在存货、先进流量等的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在网络环境中将生产、营销、服务以及通讯等进行统一和及时的处理,以降低运营过程中财务风险出现的可能性。第二点就是在企业收益分配,重点由之前的人力资源向目前的知识资源过度,对分配模式的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第三方面就是指在融资以及投资方面的创新,投资风险是企业要特别关注的,也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内容。
(二)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建设具有独特性,它综合企业的数据化格式开展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潜在的内外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可能引发的危机进行预防控制;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可以从两大方面入手,首先是企业预警机制的完善,站在整体角度,设置全面的预警防预体系,对企业内部的生产销售等部门设立严格的风险指标;其次是建立财务预警机制,主要是对企业正常运行中的财务指标设置一定的预警机制,从这两大方面入手双管齐下,点面结合形成一个严密系统的预警体系;
(三)树立风险意识
财务风险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利益,关系到企业中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财务工作是企业运行的基础部门,涉及到多个岗位、多层职位,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财务相关工作,因此企业中的大小部门都应该根据市场环境划定相应的财务风险界限,使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例如营销人员在完成赊销业务过程中,需要做好坏账准备,并对相关赊销业务进行责任追究,将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直接和营销人员的工作绩效联系起来,从根源上避免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四)确保财务决策的正确性
引发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不切实际的财务决策,财务工作中多种方案需要决策者决定,如财务预算方案、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工程决算方案等等,在决策过程中,尽可能排除经验主义以及个人主义的影响,站在客观、全面的角度完成决策是最基本的决策方式,同时,对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以往的经验教训切忌照搬照抄到现有的财务工作中,要结合多方数据确立合理的决策,比如说,在选择某一投资方案时,企业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市场调研,并结合企业的资金实力、财政来源和现金流量,制定出可行性报告,只有尊重市场客观规律才能进一步收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