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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19 16:17:0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非公有制经济的分配方式

第1篇

针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完善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们需要提出有效的对策来应对,从而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一)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首先,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以股份制为主的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其次,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以生产力为标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改变歧视政策,实现公平竞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二)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市场发展、健全、完备的程度,标志着新经济体制的确立程度。离开市场的发育和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难以有突破性的进展。市场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市场的完整性是与市场的发育程度联系在一起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市场体系来看,不但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而且发展也很不平衡。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措施,抓好各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三)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收入分配政策,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基础上,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上,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问题。

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就要求更加注重再分配的功能,要从全社会的角度来处理好收入分配关系。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当然还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

结语

第2篇

现行宪法1982年通过后,历经四次修改共通过31条修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多方面。从广义上来说这些修正案都与人权有关,因为宪法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权,宪法一切条款的设计从最根本意义上说都是围绕人权而展开的。

一、人权概念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优劣的重要标准。因此,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都从宪法上不同程度的规定了人权的保障问题。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但是这并不影响宪法对人权保障的规定。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就是从权利到人权的过程。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出现了近代意义的宪法,标志性宪法文件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100年后,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出现了权利条款,法国出现了《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可见,在宪法产生早期只有权利的概念,没有明显的人权字样。列宁概括了宪法权利时代的特征,他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他是从宪法根本目的来理解宪法的。这一句宪法学者常常引用的话,揭示了宪法的精髓,即宪法的核心是权利。

二、我国人权发展历程

(一)民国时期的人权保障

清朝末年,人权思想在我国广泛传播开来,直至民国时期得到迅速发展,可以说民国时期人权的宪法化开启了保障人权的之门。在这一时期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很多,诸如《》《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这四部宪法及宪法性文件规定人权的内容相对比较具体,当然也有其他宪法性文件也有相应规定。

(二)现行宪法关于人权的规定

如前所述,宪法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权的实现,因此从广义上来说宪法的一切规定都是与人权息息相关的。不仅是每部宪法,包括每一次宪法修正案都是从不同的方面规定了人权的细节。在此主要是分析1982年宪法以后的四次宪法修正案中关于人权保障发展的问题。

宪法修正案31个条款中,有15个条款与经济有关,分别是宪法修正案第1、2、5、6、7、8、9、10、14、15、16、20、21、22、23条。有7个条款是关于序言和总纲的修改,分别是3、4、12、13、17、18、19条。有8个条款是关于国家机构的修改,分别是11、25、26、27、28、29、30、31条。还有第24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个兜底条款,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修改。本文主要分析15个与经济有关的条款,通常将上述15个条款称为宪法修正案的经济人权条款。经济人权条款占了四次修正案中的一半,可以看出经济人权条款是宪法修改最多也是最频繁的部分,这足以说明经济条款在人权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本文就从经济条款这方面入手分析人权保障的发展问题。

三、我国宪法修改中人权发展分析

权利的本质是自由,人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权利都是人权。要实现权利,也可以说是要实现权利的自由,当然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自由。也可以理解为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实现权利并得到保护。宪法修改的15个经济人权条款,其实实质上体现了人权的自由度的扩张。

(一)对土地使用权的修改

土地是生产和生活的最基本的资源,离开它人民不能生活,自然人权也得不到保障。1982年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由于土地是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资源,这样修改后社会经济主体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这在客观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活力,提高了社会和国家的经济自由度。

另外,宪法修正案还规定了关于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虽然说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但是,征收或者征用必须给予补偿,这是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补偿”写入宪法后,为弱小公民私权利对抗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提供了宪法保护,这样公民财产权受保障的自由度就扩展了。

(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提出

生命、自由、财产是最基本的人权,离开这些权利,人权是不完整的。2004年宪法修改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而1982年宪法规定的是保护公民合法收入与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从对财产所有权的宪法保护到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极大地提高了保护的范围。财产权不仅仅限于所有权,还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各种权利。这样修改无疑扩大了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也使公民的人权和自由度得到极大扩张。

并且宪法修正案在同时也规定了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如上所述,也可以帮助弱势群体对抗国家公权力提供保障。

(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组成与基础发生变化

主要表现在:宪法修正案提供了私营经济存在的法律依据,非公有制经济从补充地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从指导、引导到鼓励,国家将计划经济改为实行市场经济,等等。总的来说,宪法修改的过程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变化的过程,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比较,其根本区别在于计划经济是僵化的静态的经济,市场经济是动态的开放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有更大的自由与权利,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人权保障得以提升,市场会更加充满活力,这是一个社会自由度扩张的过程。

当然,宪法修正案的经济人权还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分配方式的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变迁等内容。

第3篇

一、我区工业经济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和相关统计口径,全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约为7.5万人,其中,卷烟生产行业0.13万人,建筑建材业1.5万人,矿山开采业0.8万人,机械制造业0.67万人,医药化工业0.15万人,旅游服务业0.11万人,餐饮娱乐业1.5万人,金融保险业0.12万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11万人,其它行业2.41万人。其中,管理人员1.5万人,专业技术人员1.2万人,管理人员中算得上经营管理人才的只有1071人(统计口径为国有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私营企业的领导层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算得上专业技术人才的只有1657人(统计口径为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1071名经营管理人才中,有较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62人,占总数的24.5%,有一般经营管理人才809人,占总数的75.5%,有研究生文化的6人,占总数的0.6%,大学本科文化的256人,占总数的23.9%,大专文化的379人,占总数的35.4%,中专文化的121人,占总数的11.3%,高中及以下文化的309人,占总数的28.9%;在1657名专业技术人才中,获高级职称的36人,占总数的2.2%,获中级职称的446人,占总数的26.9%,获初级职称的1175人,占总数的70.9%,大学本科文化的213人,占总数的12.9%,大专文化的706人,占总数的42.6%,中专文化的552人,占总数的33.3%,高中及以下文化的186人,占总数的11.2%。2728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主要分布在卷烟、水电、金融、保险、邮电、通讯、建筑建材等行业。

二、我区工业经济人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区工业经济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工业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重视不够。从调查情况看,不仅我区大多数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介服务行业等企业基本上没有长远的人才资源开发意识,就是行业主管部门也没将人才资源开发提上议事日程,纳入长远规划,更别说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这既说明我区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还比较原始、落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区工业企业对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主动适应市场竞争这一战略问题缺乏长远的思考。由于认识不到位,工业企业对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严重不足,这一点,无论是在人才的引进上、稳定上,还是在人才的培养上,都比较明显。

二是工业人才总量不足,质量偏低。全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中介服务行业约7.5万名从业人员中,通过各种非专业渠道进入的农村劳动力和前国有企业的普通工人占了较大比例,人才(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6%,拥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2%,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甚至连1个中专以上的毕业生都没有;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业人才中,“五大生”较多;在1657名专业技术人才中,获高级职称的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2.2%,获中级职称的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26.9%,获初级职称的占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70.9%,在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中,还有不少人员取得的系地方性职称称号证书;在1071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较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占总数的24.5%,一般经营管理人才占总数的75.5%。从人才分布情况看,全区工业人才的总量不足且质量明显偏低,尤其是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显得严重匮乏。

三是工业人才队伍不够稳定。不仅经营状况差的企业人才不稳定,就是重点增长企业的人才也不稳定。经营状况稍好一点的企业通过一些渠道,人才还可以得到一定补充,而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拥有的人才已流失得所剩无几。尤为值得重视的是,一方面人才在大量流失,另一方面多数企业对骨干或关键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保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

四是引进工业人才难度大。由于受区位远离主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企业发展不好且经济待遇较低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区工业企业引进人才十分困难,前几年,有的企业甚至提供车船食宿费用,希望企业急需的人才先考察再签约但结果都不理想。这种局面极大地制约了我区工业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的迅速提升,进而束缚了我区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

造成我区工业经济人才队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落后的经济基础和相对较差的区位条件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制约。对于人才资源的开发,包括培养、吸引、使用、留住、盘活人才,最根本的基础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软硬环境,它与人才资源的开发呈互动的趋势,经济越发达,人才越容易聚集,经济越落后,吸引人才就越困难,人才也越容易流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加之区位处于劣势,硬环境较差,稳定和吸引人才的基础条件不够好,是导致我区人才队伍特别是工业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另外,我区所制定的人才引进、优惠、激励政策也还不够完善,市上要求建立的“人才基金”也尚未建立,这对我区主动参与人才的争夺带来了一定难度。

第二,落后的企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工业企业是工业人才最主要的载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区工业企业的发展比较困难,加之企业缺乏对人才成本的科学认识,在人力资源投入和产出上没有合理平衡管理意识,强调得更多的是工资福利待遇的提高会引起经营成本的增加,忽视了人才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攻关、项目运作中的关键性作用和产生的巨大价值。由于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企业给人才的工资待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普遍偏低,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我区工业企业人才队伍的不稳定。

第三,企业缺乏强烈的人才意识和人才资源开发意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支撑着企业管理水平、项目开发和技术进步。我区不少企业对人才的认识是没有到位的。不少企业经营者未能将项目、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科学地统一起来,未能认识到人力资源在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内地不太激烈的竞争环境和目前依仗资源经营还能维持的现状,使一些工业企业并未感到人才问题的严重性,这些企业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稳定不重视。有的企业根本谈不上人才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在我区工业企业中,绝大多数没有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机构。有的企业在座谈中还谈到:如果企业为引进人才开出高工资,原有职工就会有意见,怕“引来女婿气走儿”。

第四,企业缺乏对人才管理的科学方法。我区主要是资源型企业,多数企业对人才的管理仍处于计划经济状态,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考评、薪资、奖惩、培养、职位晋升等人事管理机制。如何引进人才、激励人才、用活人才、储备人才,这些问题都没被摆上日程,更不说企业文化的建设、人才价值的实现、职工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职工凝聚力的加强等问题。

三、关于解决我区工业经济人才队伍问题的对策

(一)创新观念,营造有利于工业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软硬环境。一是要通过政策鼓励、典型引导、舆论倡导等多种手段,让全区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介服务行业切实转变观念,深刻领会“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点,牢固树立抓经济必须抓人才的意识,重视人才的价值,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科学认识人才与科技、资金、项目、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辩证关系,在领导干部的头脑中牢固确立“人才工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来抓。三是要进一步改善人才工作硬环境,要以“一枢纽六中心”为载体,加快构建渝东南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经济社会的发展来带动人才的聚集。四是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软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我区人才引进、优惠、激励政策,实行外来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放宽人才准入条件,开辟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好外来人才在薪酬、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外来人员、外来企业以及学成归黔人员创业服务工作,为来黔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五是要不断增大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区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工作,建立“**区人才基金”,并且,在资金的调配使用上要对工业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作适当倾斜。

(二)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业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一是要引导企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促经营,促生产,促效益。要坚持把党管人才与出资人依法选派产权代表、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探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新机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不断形成和完善适合企业发展特点的企业人事制度。二是要建立工业骨干人才保护机制。建立“工业骨干人才库”,区各主管部门和工业企业要随时掌握工业骨干人才的思想情绪、工作表现、事业发展、经济待遇状况,以及我区工业人才与区外工业人才在工作环境、经济待遇、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比较情况,适时制定政策对工业骨干人才进行保护,确保工业骨干人才队伍的稳定。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改革。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全面倡导企业参与“双选”会聘用人才,促进人才市场化就业机制的形成。四是要促进工业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的建立,尽快在人才的吸引、使用、评价、培养等方面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制,进而促进我区工业人才管理的科学化。五是要强化激励机制,调整企业内部分配结构,使企业技术骨干的收入率先与人才市场接轨。鼓励企业实行新产品销售利润提成办法,把新产品开发与效益直接挂钩,对在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可连续三年从新产品利润中以不低于5%的比例予以奖励,并可优先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不受学历、资历和职数限制,破格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鼓励企业试行知识入股、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分配方式,允许优秀人才不受比例限制地以技术、知识入股,对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按一定比例给予股权或期权奖励,技术人员收入实行“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六是在工业人才的引进上要坚持“有主有次,有先有后、全面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要以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和优势城镇为依托,以项目引进人才,以人才引进项目,把培养和引进重点人才、关键性人才、紧缺人才作为工业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正确预测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着重引进和培养相关行业人才,努力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努力构建“渝东南人才集聚中心”,全面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进程。

(三)强化培养,充分发挥好现有工业人才的作用。要以目前开展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为契机,立足于新型工业化的需要,对在传统工业经济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在培训内容上,要按照企业家的素质要求,以新型工业化理论和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要系统地开设新型工业化知识讲座,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新型工业化的内涵和趋势,认清新型工业化的机遇,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识和能力;在培训基地建设上,要以我区职教中心为依托,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将职教中心办成职业技术学院,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要注意完善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技术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培养壮大高技能产业工人队伍;在培训形式上,要采取高校深造、境外培训、项目锻炼、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岗位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同时,要有计划地选派一批知识层次较高、有潜力、热爱**的年轻干部,到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城市挂职锻炼,增长才干,提高素质,为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提供人才支持。

第4篇

所谓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居民之间按照同一货币单位或实物单位所表示的收入水平差别以及居民收入在社会总收入中占有比重的差别。

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途径有二:一是合法收入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指人们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通过合法、正常的途径而获得收入,如职业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等;二是非法收入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指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制度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收入而导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此外。有些专家学者还做了第三种划分: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导致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指享有特权的人利用权利之便,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获得额外利益而导致的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合法但不合理。

一、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状

2005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在我国首次构建“居民收入分配预警系统”,试图以此来取代过去一直借用的基尼系数,以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我国收入分配关系的实际状况。这一预警系统框架以居民收入分配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数理统计方法为分析手段,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从安全到失衡划分了“蓝灯”、“绿灯”、“黄灯”、“红灯”4个阶段和相应的警戒值。“黄灯”(警戒值为70分)表示收入分配关系进入警戒状态;“红灯”警戒值为60分,表示收入分配差距完全处在不合理的状态,容易产生各种社会不稳定现象。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该预警系统测算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评分从1980年的80分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72.7,接近“黄灯”警戒线。198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倍,到2003年该比例扩大到3.23倍。其中,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的评价指数为64分,已接近60分的“红灯”警戒线。1992年贫困农民的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之比为1:2.45,2004年扩大到1:4.39。因此,有专家提出,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农民收入过低问题,更明确地说是农民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过低问题。

此外,行业间收入差距和地区间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1980年的行业收入差距评分为80.2分,到2003年已经为72.0分,行业劳动收入差距同样已接近“黄灯”。以2005年6月统计数据为例,全国城镇人均月收入最高的上海市比收入最低的贵州省高出了2倍多。

该预警系统的相关研究还表明,2003年后,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拉大,已进入值得警惕的“黄灯”区。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到2010年后将进入“红灯”范围。

二、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

追根溯源,导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伴随经济发展形成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库兹尼茨1955年提出的著名的倒U假说,认为一个社会在从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长期变动的轨迹是先恶化,后改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目前正处在倒U曲线的上半部,随着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收入分配差距会越来越大,这一点也是与库兹尼茨倒U假说相吻合的。

2.二元经济体制导致的城乡收入差距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极大地限制了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致使城乡之间资金、劳力、技术发展失衡,造成农业与非农业、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发展机会和条件的不均等,致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3.政策偏好与政策错位缺位是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政策偏好是政府对某些地区、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对某些行业实行垄断经营,造成地区间、企业间、行业间竞争机会不均等,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一是长期对城市地区尤其是大城市的偏好,造成城市基础设施、软硬发展环境全面优于县域、优于农村,县域和农村发展相对落后;二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府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育成长,影响了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从而带来了职工收入差距的扩大;三是行业优惠政策。电信、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长期受行政手段保护,实行制度性垄断,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职工工资相应较高,是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统计年报数据显示,169家中央企业中,来自传统的煤、电、油、运行业的“十二豪门”的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到4倍。

4.市场机制成为拉大居民收入差距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中市场机制已基本取代了传统的计划分配方式,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分配,除劳动外,资产性收入、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风险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等都开始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5.政府再分配的调节手段不力加剧了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

应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国际经验是通过对高收入者征税、对低收入者进行有效的转移支付来进行调节的,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的再分配调节手段和功能严重不足。对高收入的调节不力主要表现为税收监控的法律和技术手段滞后,税制及征收、处罚手段相对无力,致使高收入群体的“逃税”、“避税”较为普遍;对于低收入者的调节不力则主要表现在社会覆盖面窄,农村保障滞后,非公有制经济中社会保障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作不畅,基金收缴困难,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

6.法制体系的漏洞和空白导致的灰色收入问题

当前法制体系的漏洞和空白,致使非法非正常收入大量存在。有关研究对居民非法非正常收入进行仔细估算并分析其对基尼系数的影响后,甚至认为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发生是导致当前居民收入差别非正常扩大的根本原因。

三、抑制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建议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考虑经济发展在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迫切需要解决我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构建有效的要素产权基础和要素市场体系。一是要构建有效的要素产权基础,即要完善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特别是私人财产的产权保护制度,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共同按照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二是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积极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通过市场分配提高效率。

第二,健全税收调控体系,运用税收手段调节过高收入。税收对个人收入的调控重点是对高收入者进行调节,它主要表现在对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遗产赠予税、个人财产税、存款利息税、特别消费税等为补充的个人收入税收调节体系的运用上。实行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可以大大减缓社会财富分配的过分集中,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比重;适时开征特别消费税,对部分需要特别调节的商品和高档消费品,在个人购买时,由销售单位代扣代缴。这样,既能满足不同层次个人消费的需要,又能通过消费形式合理调节过高收入。

第三,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之前,政府还应该特别加大对落后地区的具有收入分享性质的财政补贴,以加强经济落后地区的政府财政实现对低收入居民的转移支付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推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使农村扶贫制度化和规范化。另外,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医疗及教育援助。

第四,强化对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支持和职能建设。使进入服务中心的职工确实能领到基本生活费,能提高再就业能力,把握再就业机会。

第5篇

论文摘要:文章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我国非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历来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我国的正规金融体系是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但在改革开放后,这种制度供给已经不能满足私营企业和社会居民的制度需求,使得制度供求处于不均衡状态。我国的非正规金融正是以中小企业和社会居 民为主体,进行制度创新的结果。

1 问题的提出

对我国的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兴起的原因,已有的文献大都从以下两个方向展开:一条思路是沿着麦金农的非正规金融源于金融抑制的观点进行拓展,如史晋川(1997)、张军(1998)等的研究;另一条思路是沿着 Stiglitz和Weiss(1981)的信贷配给均衡的框架进行研究,如林毅夫(2003)、林毅夫(2005)等认为,信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产生和广泛的根本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非正规金融的起源问题,但他们都无法解释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后逐步壮大兴起。首先,金融抑制并非产生于改革之后,相反,改革前我国的金融抑制尤为突出;其次,不完全信息是银行信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不会因改革而有所改变;最后,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二重结构”的国家里,中央政府的强大控制力也不会因改革而失效,但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屡禁不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没有很好的解释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产生问题。

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制度安排可分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前者一般由政府充当制度供给主体,通过引入法律、法规、政令等手段加以实施。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滞后性。

后者是个人或个人团体在获利机会诱导下自发倡导实施的,多表现为私人间的契约安排,具有非正式的特征。在渐进改革进程中。次级制度安排大体上是对现存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弥补和修正,在某些范畴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背离,从而导致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根本性的修改。次级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制度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我国经济制度转轨过程,因正规金融制度供给滞后于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制度服务的需求,由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在正规金融制度边际进行非正式制度创新的结果。因此只有从我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入手,才能找到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原因,正确把握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2 非正规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1 制度环境变迁:非正规金融的产生的制度需求因素

分析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从逻辑上讲,如果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会使制度环境发生变迁,并导致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机会获利成为可能,那么与制度环境相关的制度安排就会处于非均衡状态,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或在其边界进行制度创新。

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制度选择从功能上使得金融实际上成了政府财政的一部分。社会资金大都通过财政手段进行分配,银行的作用只是充当政府的“出纳”,金融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此阶段,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 被普遍禁止;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货币化水平低,人们 在解决其基本生活需要后几乎没有多少货币剩余。因此,虽然我国存在深度的金融抑制,但在这种制度环境下,金融制度的供给与制度需求是相适应的,整个金融制度处于均衡状态,非正规金融根本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1979年以后,我国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制结构和经济资源分配方式的不协调。我国的私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经济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在金融资源分配方面,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 有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仍是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首要任务,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暇顾及,个私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变得十分困难。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当正规金融的进人变得更昂贵时,中小企业必然会寻找新的金融服务机会、形成相应的规则和约束并使之合理化,即从非正规金融部门筹集资金。

其次,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有所改变。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利用其在政治、经济资源上的绝对的控制权,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管制。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在制度的供给方面长期居于垄断地位,未得到政府允许的任何制度创新都是非法的,以此将其他个人或团体排除在制度创新的空间之外。改革开放以后,政府逐渐放松了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将一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从政府手中转移到私人部门,为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最后,经济运行的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改革开放后,收入的货币化分配逐渐取代了传统经济制度下的实物分配,我国居民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货币。为使其货币资产保值增值,社会居民或组织在运用其货币资产时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非正规金融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因此,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所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或中介人,将小规模的短期储蓄集中起来,为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资金供给,促进货币或资本向投资转化,对正规金融产生“挤出”效应。

2.2 正规金融制度变迁:非正规金 融产生的制度供给因素分析

虽然在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环境变迁中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金融制度服务产生强烈的需求,但在我国,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只是正规金融制度的接受者。我国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是强制性制度变迁,即它是由政府通过法令等手段进行的,政府在制度选择与制度变革中处于主动地位,是正规金融制度的决定者。由于制度供求主体的地位不同,两者的制度效益分析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对于作为制度接受者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来说,只要现有的制度安排使得其净效益不是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中最大的一个,就会使其产生对新的制度服务的需求和新的制度安排的需求以及新制度的潜在供给,即原有的制度安排因供给不能满足需求而处于非均衡状态。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其制度变迁的供给虽然也是建立在制度成本和效益分析的基础之上,但所依据的不是制度的个别净效益,而是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由于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中存在个人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差异,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因制度变迁的供给不足而导致的制度非均衡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这一点在我国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改革开放后,国民收入的大部分以各种金融资产的形式,经过银行完成由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原有的“大财政、小银行”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家利用财政手段支持国有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这使得国家在金融制度安排和变迁过程中必然要加强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通过国有金融系统对金融活动垄断,从居民储蓄中获得大量的资金剩余,为公有制经济发展筹集所需资金,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采取制度性歧视政策,尽量少地满足其融资需求。由此可见,政府作为金融制度的供给者,由于受到自身偏好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在进行金融制度安排时并不一定以国民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必然会导致制度供给结构扭曲。即使政府能够克服以上影响,但由于其有界理性、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性以及设计、建立金融制度安排所需信息的复杂性 ,它仍然不能校正制度安排的供给不足。此外,由于政府缺乏管理市场经济的经验,对变革的金融制度供给采取“摸着石头过河”方式逐步进行的,对正规金融制度的强制性变迁存在着认识和组织、发明或引进 、菜单选择、启动时间等四重时滞,因此这种强制性的金融制度变迁并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需求 。

在金融制度变迁中,即使政府放松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金融行业的经营特点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供给不足。首先,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正规金融机构逐步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安全性 、流动性和收益性兼顾成为其经营目标。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对贷款行为进行规范,信贷标准日趋严格。而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比大企业要高得多。正规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群体自然会抑制其贷款冲动。另外,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时间急、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正规金融部门贷款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频率高、额度小”的资金需求也提高了银行提供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

由于政府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控制以及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特点,使得我国的银行信贷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据资料显示,在我国整非国有经济部门从国家银行系统中获得的贷款不足银行贷款的 20%,有组织的银行系统中 80%多的信贷都被分配给了国有经济部门。而在直接投融资中,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被定位于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在股票发行中,有限的额度基本都被分配给国有企业,迄今为止,股票市场中,上市的民营企业不足 10%,通过发行股票筹资的比重则更低。

3 结 语

总之,在我国经济制度发生巨大变革的社会背景下,制度环境的变迁不仅生产出对非正规金融有着强烈需求的中小企业,也生产出拥有大量货币剩余的私人部门和允许多样化权利主体进行制度创新的基本的制度安排。由于正规金融制度的供给不足,金融制度供求失衡意味着现存制度下的巨大利益空间,因而孕育着巨大的制度变迁收益。为了争取现有制度安排下不能获得的外部利润,他们必然会在现有制度的边际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导致我国非正规金融最终得以产生,发展和壮大。由此可见,我 国的非正规金融具有 内生性 ,因此对非正规金融不能采取简单的取缔态度,必须通过立法途径引导非正规金融合法化,正规化,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联系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世界性金融危机冲击的现实,政府更应当充分发挥非正规金融的优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杜朝运,许文彬.制度变迁背景下非正规金融成因及出路初探[J].福建论坛,1 999,(3).

[2]曹洪军,窦娜娜,王乙伊.信息不对称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5,(4).

第6篇

[关键词] 和谐社会 人民内部矛盾 产生根源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使得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既有传统体制上遗留下的弊端,也有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导致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把矛盾问题学说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研究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便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新时期,造成我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力根源――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

生产力标志着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关系。在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中,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探讨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存在的原因,首先应当到生产力这个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中去寻找。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是多层次、不平衡、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既存在着社会化、现代化的大生产,又存在着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生产,以及中世纪的小生产和手工劳动;二是既有第三次技术革命产生的尖端科技,又有第二第一次技术革命时期的普通技术、陈旧技术以及更为古老的手工工具;三是既有经济飞速发达的沿海沿江等东部开放地区,又有不发达和贫困的中西部内陆地区;四是各行业、各省区、各民族之间以及同一行业、同一省区、同一民族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这种不平衡性形成了多层次的生产力,即从简单的手工工具到半机械、简单机械化和现代化大机械以及自动控制机器体系的生产力结构。这种发展状况决定了我国正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即商品经济阶段,而生产力的总体落后又使得商品经济不发达,物质生活资料相对匾乏,不能满足具有不同需求层次的人们的需要,于是人们对物的依赖性加强,这就有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进而产生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收益等等,这些都构成了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深层次的根源。

二、所有制根源――由单一同质向多元异质的所有制结构转换

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到改革开放以前的一段时间里,形成了单一的公有制(全民和集体)结构。到1978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劳动者几乎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全部,占总数的99.97%,而城镇个体劳动者则不到全体劳动者的0.04%。进入快速转型期以后,单一的公有制演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外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最初的补充成份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一同质的所有制结构逐渐被多元异质的所有制结构所代替,意味着对社会资源的占有由集中转向分散,利益主体由一元转向多元,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将影响到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和改革以来各所有制成份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变化情况。

三、区域发展根源――地区、城乡结构的分化

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中国社会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进入转型期后,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原城乡二元社会已经开始发生分化。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就业人数不断增多。农村向小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引起全国震惊的“民工潮”。可见,城乡之间原来那种相互封闭、相互隔绝的结构状态己经有了很大改变,他们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渗透、共同发展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趋势。但是要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将产生许多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如大量涌入城市中的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摩擦和冲突已初露端倪,再如城乡居民个人收入都有了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其绝对差距也在拉大,在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城乡二元结构等等。

此外,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东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问题也很严重。东部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水平本来就高于中西部地区。又得到政策上的某些优惠,因而在人才、技术、资金投入和原材料等方面,出现了所谓“孔雀东南飞”的现象。这对中西部地区来说,无疑是一种恶性循环,原来经济力量就弱,现在人才、投资又不断东移,东西部的差距自然是越来越大。近年来,虽然国家己开始采取措施逐步改变不同地区在经济布局和发展水平上的不合理状态,但不可否认,人们很难在短期内就能改变历史长期遗留下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这种发展差异必然会造成利益方面的差异,从而引发矛盾的产生。

四、体制转型根源――新旧体制双轨并存、相互胶着

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新旧两种体制双轨并存、相互胶着是导致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深层根源。具体来说,在旧体制所造成的许多矛盾还没得到完全的克服和解决,而新体制又带来许多新的矛盾,这必然会导致新旧两种体制在基本特征、运行规则以及据此规范的社会秩序上出现摩擦和冲突。一是在实行扩大企业自,推行企业承包经营中,部分企业存在着负盈不负亏,竭泽而渔,不顾长远的短期行为。二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时,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却组建公司,既充当企业法人,又行使政府职能,强化政企合一的体制;三是在社会生活中、权钱交易、劳酬不符等投机倒把行为在“双轨制”的缝隙中得以滋生;四是许多人“钻法律的空子”,“打政策的球”,侵吞国家财产,饱中私囊,大发横财。总之,在“双轨制”下,计划体制的集中统一规划功能减弱,而市场体制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功能尚未完全形成,在社会管理和调控方面难免会出现真空和漏洞,造成一定程度上宏观失控,微观混乱,原本稳定的社会秩序发生紊乱。

五、分配体制根源――分配机制与利益格局的调整

计划分配机制时代,为了适应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在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上,我国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然而这一分配方式在实际中并未得到真正贯彻实施,结果形成了以“大锅饭”为特征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人们的收入维持在低水平上的均衡,客观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差别受到了人为的抑制和抹煞,导致社会成员不同层面的利益要求日趋萎缩,形成了一种似乎是协调合理的利益格局。转型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们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分配领域,原来那种由国家统一调节社会利益分配的状况己被突破,许多单位和部门都程度不同地享有了分配行为的自。这时国家只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客观上调整市场分配机制所产生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同时在分配制度上,为了适应以公有制为主的所有制结构多元化,我们实行了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资金、技术、能力等诸生产要素都要按照市场形成的价格取得一定的收入,目前不同的分配方式在客观上存在的利益差别已十分明显。新的分配制度最终将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运作原则的新的利益格局。

可见,新旧体制的转型过程,实质上是利益的调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的利益格局总的来说是更趋于合理化了,但是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具体利益,不可能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件事上,每一阶段上所有人都会受益,必然有些人得益,有些人受损;有些人得益多,有些人得益少;有些人得益快,有些人得益慢.各个不同的社会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及其内部成员都将面临着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使他们之间的碰撞几率和摩擦系数增多,影响到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

六、社会心理根源――群体心理的失衡

心理失衡是导致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源。社会转型必然伴随新旧思想文化和体制的交汇、碰撞。在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下,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社会个体的价值追求出现了多元化态势。因此社会上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个体多元的价值需要之间、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也成为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尤其是利益结构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群体心理的失衡,引发矛盾冲突。一是“利益相对受损”心理。改革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不容置疑,每个社会个体都希望能够在此过程中获得更高的收益,然而由于社会成员在知识素质、地位和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迅速分化。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许多方面体制还不健全,漏洞很多的情况下,一些人通过投机倒把、权钱交易等各种不正当的途径迅速积聚大量财富甚至“暴富”时,必然也是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观的一种挑战,很容易打破人们的心理平衡,激化人民内部的矛盾。二是保守与创新的矛盾心理。几千年来我国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已普遍内化为人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在转型时期,古今中外各种思潮、文化观念,都并存于当代中国社会中。落后与先进、守旧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等都导致了极其复杂激烈的矛盾冲突,也使社会个体在心理预期与社会现实失衡时,感到价值选择的困难,精神寄托上的无助,行为上的无所适从,进而导致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当然,转型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还有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如一些方针、政策上的失误和偏颇,在国际分工和政治格局中的不利的地位,以及西方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等。因此,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既要抓住矛盾的本质根源,又要把握其现实特征,同时要立足于现实条件,分析矛盾的各方面关系,找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策。

参考文献:

[1]于咏华:当代中国社会矛盾论[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2]马原生:实现社会稳定是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体目标[J].晋阳学刊,1998(4).

[3]王继宣:论我国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存在的根源[J].青海社会科学,1998(2).

第7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长效机制;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F01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6)12-0013-03

进入21世纪,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生活环境和质量明显改善。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仍是困扰辽宁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制约因素。本文力求结合辽宁经济发展实际和居民自身的收入能力,在全国大的视野下思考如何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问题。

一、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人均实际收入,是直接反映一个地区城镇居民富裕程度的主要指标。它包含四方面内容:家庭中就业人员从单位得到的含工资、奖金、第一职业以外获得的其他劳动收入在内的工薪收入;家庭成员从事个体和私营经营获取的经营净收入;居民通过出租房屋、炒股等方式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家庭成员所获得的养老金、离退休金、失业保险、赡养收入等转移性收入。

1.纵向比较分析。从纵向比较分析(见下表)可以看出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通过与全国平均水平比照,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总体呈稳步增长的态势。“十五”期末比“九五”期末净增加收入3750元。二是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至2005年?熏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23元、1062元、1178元、1232元、1415元和1386元,并呈现出差距不断扩大趋势。三是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净增加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十五”期末比“九五”期末净增加收入4213元,比辽宁省高出463元。

2.横向比较分析。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之间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居民收入增加取决于经济增长,如果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国民收入中供居民个人分配的部分就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这里主要选取《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地区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基础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分析,通过辽宁省与全国其他30个省市区比照,其特点:一是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的位次虽有提高,但绝对量与先进省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3年仅列全国31个省市区的第24位,到2004年已提升至第16位,但绝对量与排在全国前5位的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和天津相比,分别相差8676元、7630元、6539元、5620元和3457元。二是辽宁省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还未形成良性互动机制。2004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872亿元,位居全国第8位;地区人均GDP达到16297元,位居全国第9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列全国第16位。反映出辽宁省在体制机制、设备技术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相对滞后直接影响投入产出比例和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市已初步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

3.制约因素分析。一是传统产业比重大,经济效率比较低。工业结构问题一直制约着辽宁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一般来说,产业结构与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关关系,低附加值产业和过度竞争产业的盈利空间相对较小,职工的工资也就难以大幅提高。2004年,辽宁省劳动生产率居全国第6位,而经济运行效率和工业增加值率分别仅列第15位和第25位,这也是造成辽宁省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二是下岗失业人员较多,就业压力较大。体制转轨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大批工人和商业服务人员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直接造成辽宁省在“十五”前四年进入失业高峰期,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到68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6.4%,为全国各省市区最高位。同时,“失业―再就业―再失业”问题也较严重。一般而言,下岗职工的人均收入不足在岗职工人均收入的20%,结果使城镇部分群体收入下降,直接影响居民总体收入水平的增长。三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劳资双方关系较为紧张。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以及部分国有经济单位在资本趋利性的影响下,总是尽可能压低工资,使我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偏低,2003年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69元,并有差距逐步拉大趋势。四是劳动法规监督检查不力,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在劳动时间、加班报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以及最低工资等方面都有一系列规定,但由于执法和执法检查不力,不少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单位吸纳下岗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或以试用期等名义压低工资,直接减少了劳动者应得的正常收入。五是居民收入差距加大,社会稳定受到影响。辽宁省城镇居民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差距一直呈扩大趋势,2003年最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6.7倍,比2000年扩大了1.6倍,城镇贫困人口比2000年增加了70万,这既与以价值规律为基本规律的市场经济具有使收入差距扩大的内在倾向有关联,也与城市内部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有关联。因此,要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收入的合法来源,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提高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1.从宏观导向上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省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一是努力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不断增加居民收入,努力改善生活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努力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在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过程中,要始终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使人民群众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同时,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核心就是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三是努力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实现辽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在需要。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是要从过去靠投资拉动转向靠投资和消费双重拉动,努力扩大国内需求。可以说,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调整投资消费关系,维持必要的投资率,努力提高消费率,把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作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点。

2.从经济周期波动上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符合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经济周期波动是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为参照标准。从辽宁省经济波动来看,为期十年的一个经济周期大都按照“低谷、恢复、繁荣、衰退”的发展态势运行。辽宁省新世纪第一个五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11.1%,“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处于十年周期的后段,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通过充分发挥市场自发调节作用,完善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辽宁省经济增长率能够达到11%左右的预期,这为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供了可能,“十一五”期末能够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见下表)。

3.从产业变化趋势上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有空间和基础的。在“十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辽宁省将进入产业结构转化的重要时期,产业结构也将发生规律性变化,“十一五”期末辽宁省将形成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从扩大就业容量和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角度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将起到决定性作用。产业结构也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出现新的变化趋势,第二产业产值比重和劳动力比重将保持稳中有升,成为拉动辽宁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劳动力比重将持续升高,成为拉动辽宁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因此,随着第二、三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以及质量效益的不断提升,将会为辽宁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的物质基础。

4.从体制机制上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有体制保障的。体制机制创新将是辽宁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原动力,深化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继续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治、政策和市场环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逐步提高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稳步提升职工正常收入。

5.从政策取向上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有政策支撑的。国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辽宁省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社保体系、扩大对外开放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将会为辽宁省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6.从思想基础和人文积淀上看,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有动力源泉的。“十五”时期,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机遇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同时,辽宁人“敢为人先、努力拼搏、艰苦创业”的精神、精明的商业头脑、自强不息的奋斗理念,既为辽宁省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原动力,也为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提供了可能。

三、提高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建议

提高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坚持“政策引导、统筹发展、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在措施制定上既要体现全局性,又要突出动态性和差异性,积极探索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内生增长机制、长效管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经济是一切活动的基础,而工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动脉。“十一五”期间,辽宁省要以调整和优化结构为主线,以重点项目为载体,以加快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基地为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这是迅速扩张工业经济总量的关键,是辽宁省赶超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缩小同经济发达地区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推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的有效措施。尤其是要把工业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提高就业弹性系数,扩大经济增长的就业容量。大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达到实现总量扩张和效益增长,带动全省企业职工收入增加。抓好资源的开发和深加工,把丰富的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给居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把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和税收减免等各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加强政府对就业的指导,切实提高就业率。

2.加大职工增资力度,提高职工工资收入。运用财政政策提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待遇水平,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及其职能转变,按照经济增长指数和财政收入状况,逐年相应增加政府支出,以增加公务员、非赢利机构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养老金。在城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货币化工资制度,将住房等各种实物收入和工资外收入分配统一纳入货币化工资。加大对企业职工的扶持力度,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对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拉动起决定性作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不同行业的最低劳动报酬标准,采取各种措施促使企业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逐步增加职工工资收入。

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业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消费需求的根本,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要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弹性系数高的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最大限度地减少长期失业者数量,以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全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及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正确引导劳动者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大力提倡自主创业。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引导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对就业的资金投入,继续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大龄困难就业群体的帮扶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社会保障的稳定社会和增加就业的双重效应。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法扩大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熏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实现社会保险广覆盖。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缴费率,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增加财政的社保投入?熏特别是对困难群体参保要予以资金扶持。

4.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步伐,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机制。继续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完善收入分配的市场调节机制,强化监督和保障职能,推行劳资双方谈判决定工资方式,加强人工成本约束措施。加强劳动合同履行的管理,防止和解决劳动纠纷。进一步调节和规范垄断性行业企业收入分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同时,适当加大政府干预力度,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积极监督,加大维持社会公平的转移支付力度,稳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逐步解决收入分配不均衡问题。

5.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加快建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政府救济为主导、社会互助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服务。完善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援助、应急援助、取暖救助、社会互助和灾民救助等一系列制度。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实施有效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提高辽宁省用工单位最低工资发放标准并尽快实施。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第8篇

关键词:高中政治;讲评课;政治试卷;研究分析

一、引言

试卷的讲评,对于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课堂所学知识、及时的查漏补缺有着关键的价值和作用。同时,高中政治课程的试卷讲评,也是新课标具体教学要求的良好体现。在教学过程之中,广大教师需要全面的贯彻以学生为主体以及以教师为引导的教学思想理念,依照当前人教版教学的基本原则,在全面巩固了课堂所学内容和知识点的基础上,对试卷进行讲评,使得学生对于一些疑难知识点有着更好的掌握,夯实基础。做好讲评课程,需要教师进行充分课前准备,在课堂上,还需要引导学生进行反思,看看自己在哪方面做错了、再哪方面还需要提高,及时的查漏补缺,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分组的对问题进行讨论,对问题提出质疑,同时收集一些常见的错误案例,帮助学生进行共同提高。最后,教师还需要对试卷进行精心的讲解,突出重点和难点,做到有的放矢,全面的巩固学生所学知识。

二、课前准备和课前分析

课前准备和课前分析对于教学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套科学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需要教师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对试卷本身的题目进行分析,同时对相关的知识点进行分析,结合学生学习和掌握的情况,根据教学的要求,进行精心的统计分析。此外,教师在课前分析之中还需要对学生答题的情况进行统计,研究学生在哪方面容易犯错、在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进而对教学的主要状况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在课堂讲评的过程当中就可以突出重点,明确讲评和学习的基本目标。教师对于试卷的讲评,需要做到宏观上的把控和细节上的体现,对学生总体答题情况进行分析,而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需要对学生知识层面以及知识结构进行提高。最后,讲评的过程需要突出难点和重点,有主次之分,直击学生容易犯错的根本性原因,并且进行及时的归纳和总结,帮助学生更加扎实的掌握所学知识。

三、课堂讲评

组织课堂讲评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开展进行。首先,在课堂上,需要组织学生进行纠错和反思,将试卷的成绩予以公布,使得每一个学生都可以了解到自己所学情况,然后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的分析和自我纠正,让学生学会进行自我改进,一起找出解题错误的主要原因,找出重点的知识点和解答过程中的难点,加强学生记忆,对错误的题目需要进行及时改正,并且学会举一反三,不再犯类似的错误。最后,教师还需要进行归纳和总结,做到对症下药,对于一些出现错误比例较高的题目,在课堂上进行专题的讲解,对解题的思路和技巧进行详细的阐述,尤其是一些需要重点识记的政治知识点,需要进行重点的分析,要求学生进行掌握,以此为基础,提高教学的效率。例如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考试当中的重点,需要对国家机构的组织以及活动原则在课堂上进行专题的讲解,同时考试当中还常常涉及到宪法等知识点,所以教师还需要结合章节的具体内容,阐述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在党的领导之下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依法治国、保证人民充分的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试卷讲评课程之中,还需要组织学生进行分组式讨论,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质疑,这样可以有利于教师更加全面的掌握学生疑难点,对教学进行改进。诸如教师在课堂上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自由的分组,对一些常见的错误点,进行探讨,要求每一位学生都大胆的说出自己的见解,根据政治书本当中相关知识点,进行题目的解答。教师在其中需要充分的发挥引导作用,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指导,并且指出学生的不足,为下一阶段的教学工作奠定必要的基础。诸如在试卷试题当中涉及到企业和经营者这一章节内容之时,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企业的经营者和企业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分组的讨论学生可以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的地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教师在讲评之中需要突出重点和难点,对学生进行精心的点拨,进而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教师首先需要全面分析教师的重点,对考试范围和考察的层次等,进行分析,同时对教学过程当中的疏漏点进行研究,尤其是学生容易犯错的地方,进行重点讲解。对解题的基本思路、基本的方法进行讲解,帮助学生掌握更多的解题方式,启发学生,培养其对于知识的分析能力。诸如一些重点知识点,教师需要启发学生,本题的主要考点是什么、突出的重点是什么、此类知识点在解题过程当中有哪些具体的运用、在解题过程当中需要注意哪一方面的问题等等,然后对题目的思路进行分析,一步步的引导,授之以渔,教会学生最基本的解题方式。然后,还需要对学生进行思维发散。高中政治学习需要学生具备发散性的思维,这一点也是新课标的具体要求,联系各个章节的内容,联系题目的热点和考试的方向,重点的突出典型题型,对各个类型解题的思路进行归纳和总结,最终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在试卷中考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点,教师可以先对本章节的重难点进行归纳,突出考点,结合试卷讲评,阐述公有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而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巩固以及发展公有制经济,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原则,让学生更好的掌握考试的难点,巩固所学知识,提升知识的运用能力和解题技巧。

四、归纳总结以及课后反思

对于一些常见题型,教师需要进行适时的归纳与总结,对解题的方法和思路进行分析,并且对教学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的查漏补缺。其次,还需要对不同题型所突出的知识点以及不同题目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对教学的质量进进行评定。对于一些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要进行表扬,而对于一些暂时落后的学生,也需要鼓励他们,让他们不要灰心丧气,激励学生,在试卷当中很好的发现自身的不足,对学习当中的错误进行改进,提高学习成绩。

综上所述,根据对高中政治试卷讲评课程进行全面分析,对试卷讲评课程的重点以及组织的方式进行探析,力求全方位的提高教学的效果,为新课标下教学效果的改进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