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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贸易流程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21 09:07:2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外贸易流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国外贸易流程

第1篇

《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合同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保险、结算、检验、索赔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学会成本的核算。具备交易磋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顺利收回货款。而《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培养外贸行业的“能工巧匠”,提升在校学生职业技能。

世格外贸平台通过软件模拟的形式使学生能够掌握合同磋商、合同履行过程,也就是从签订外销合同,到租船订舱、检验、产地证、保险、送货、报关、装船出口,直至押汇(或托收)、交单、结汇、核销、退税,等每笔进出口业务必经的环节,使枯燥无味的《国际贸易实务》的理论学习变成有趣的实践学习,学生在模拟仿真的训练中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

【关键词】

项目教学;教学反思;评价标准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是从事对外经济贸易业务人员的必修课,教学过程中应着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未来企业的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或者参与国际贸易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借助《世格外贸平台》实施了16个项目的教学。16个项目分别为:交易准备、交易磋商、签订合同、信用证业务、备货租船、订舱、出口报检、办理保险、出口报关、装船出运、结汇出口、核销与退税、进口报检、进口报关与提货进口、付汇核销、销货,这16个项目构成整个国际贸易进出口流程。学生在项目教学中通过互换角色的方式熟悉出口商、进口商、工厂、进口地银行、出口地银行等业务流程。

1 基于世格外贸平台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开设情况

1.1 《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的开设时间

目前,有些学校是把《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结合《国际贸易实务》理论课一起教授,笔者建议该课程应在学生学习完《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单证实务》、《外贸英语》等前导课程后开设,也就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对课程的设置应考虑到课程前后的衔接。

1.2 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在教学过程可以对学生进行分组,进行角色扮演,团队讨论、案例研究等多种教学方法相融合的教学设计。

1.3 教学难度

通过连续跟踪5年学生操作世格软件的过程,发现难度最大的地方在成本预算上,这也是在现实商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环节。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外贸易,对于商人来说,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进行成本预算,保障自己的业务“有利可图”。

1.4 教学成果

学生在项目课程中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能够掌握进出口的成本核算、询盘、发盘与还盘等各种基本技巧;熟悉国际贸易的物流、资金流与业务流的运作方式;切身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面临的具体工作与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学会外贸公司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成本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思路;认识供求平衡、竞争等宏观经济现象,并且能够合理地加以利用。

1.5 系统的缺点

世格平台通过训练学生完成外贸业务,培养学生的国际贸易实务大局观。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设计的问题,有些是理解的问题,有些是没有跟上形式变化,有些是由于软件的局限性。如单据的错误无法自检出来,比如合同里总计栏目,即使填错了,自检出单据的正确率仍然为100%,如在商品参数库里有两个海关代码,比较规范的说法是.经营单位编码和海关商品编码。

2 基于世格外贸平台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的教学反思

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方式主要有学校教育和企业师傅传授,但这两者都有无法避免的困难,世格外贸软件试图填补中间的空白,拉近学校和企业间的知识距离。

在教学过程,真正做到“学为主,教为辅”。学生在摸索中熟悉业务流程,单证的缮制等,学生在实践中、项目教学中真正熟悉了国际贸易流程,并且也了解自己在实践操作中的优势和劣势,教师教授的知识也能够很快得被学生消化,融会贯通。由于世格软件具有一定的互动性,由于是学生之间分组,小组成员间互相做买卖,这种方式很容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学生也能充满兴趣学习。根据对历年教授学生的观察,那些以前在课堂上睡觉、不听课的同学在此次项目教学中成绩也很好。当老师问他们为什么做得这么好,他们戏称“这就是打游戏嘛”。因此从老师的感受和学生的方向,可看出项目教学结合软件模拟的重要性和有益性,通过项目教学、软件模拟即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寓教于乐,同时也让教师在教学过程得到更大的教学反思。

3 基于世格外贸平台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训课程的评价标准

通过历年的考核实践,得出以下评价标准:

40%的系统自动评分成绩;30%的项目报告成绩;20%的课程总结;10%的情感价值与态度,并且规定系统自动评分必须满足60分,才能通过这门课程。

4 小结

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训课程,各个学校的教法不同,但最终的目的,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是相同的,传统的“填鸭式”的理论传授,仅靠一张嘴,几支粉笔的教法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由于国际贸易实务具有操作灵活、时效性强等特性。传统的教学方式使得学生难以将分散在专业课程的理论和管理方法融会贯通、综合运用。只有通过仿真模拟“实战”的训练,才能使学生的技能与企业的用人要求零距离接近。当然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训课程的任课教师,更要具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因此“双师型”教师培养也是将这门实训课程教好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解亚深,刘涛.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训教学的思考[J].教育教学,2010(13)

[2]张燕平.国际贸易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的探索[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1)

[3]符蕾,吴填阳.建立国际贸易专业综合模拟实验室的构想[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28(z1)

第2篇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贸易转型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7日

一、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包括三种模式,即B2B(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易)、B2C(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交易)、C2C(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消费观念和方式的转变,我国跨境电商得以迅速壮大。而我国传统对外贸易目前的发展却遭遇瓶颈,急需转型升级,以便适应新的贸易方式。本文着眼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和传统进出口贸易现状,分析其发展的挑战和趋势,并提出跨境电子商务助推国际贸易转型的方向和建议。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规模。2014年全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为27.7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规规模为4.2万亿元,占进出口总规模的比例提升至15%,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2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在我国传统对外贸易增幅放缓的大背景下,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了驱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的强劲动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占进口的规模预计2017年占比达到23.1%。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2008~2016年的发展状况。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迎来了史无前例的有利发展环境。跨境电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又一着力点,而且为我国对外贸易的转型提供了有效途径。(图1)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

1、物流滞后和知识产权侵权。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的特点决定了其对物流速度的高要求。跨境物流的选择要综合考虑速度、安全性和成本等问题,但是物流的速度、服务质量和后续的销售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如果要有持续的客户,就要有好的服务质量,物流速度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衡量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快速安全高效的快递服务就意味着高成本,例如国际快递DHL、FedEx、UPS、TNT等,价格普遍偏高,压缩企业的销售利润。而成本较低的物流服务,却没有好的客户物流追踪体验,这就急需创新跨境物流配送模式;另一方面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产品往往不需要很高的科技含量,日常生活用品偏多,故知识产权侵权严重,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曾做过调查,中国有26%的企业曾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且很多国家的海关都以知识产权为由检查中国的快递小包,一旦查出企业则被迫交税或者是遭遇退回处理,增大企业成本,严重影响利润。

2、两极分化严重。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展现的是两极分化,即大型的跨境电商越来却强大,而中小型电商却越来越弱。根据海外贸易联合会数据,2014年广东省深圳市大型电商就获得了高速增长,很多大型跨境电商业绩获得超过290%以上增长,销售额也均超过25亿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卖家却业绩惨淡,在销售额和利润上都不如往年。这主要是由于大卖家对营销、渠道、团队的运用更加娴熟,能够更好地运用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根据阿里巴巴数据,使用相同网络营销渠道下进行比较,大卖家的效率是中小电商的5~10倍。

3、跨境信用和争端处理。跨境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在信息方面存在严重不对称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文化差异、语言差异、时间差异、沟通方式差异和购物习惯差异等造成的。首先,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家仅是通过网站的图文描述了解产品的质量,需要先付款给卖家,才能发货。没有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样品检测环节和严格的贸易条款和法律的保证,货物在收到后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买卖双方的争端就出来了;其次,卖家很难对国外顾客的消费能力和资信做出准确评价,进一步增加成本。以国外顾客购买我国的产品为例,国外顾客若选择通过信用卡来支付,并且在收到货物后撤回资金,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收货,卖家就会损失物流费用和资金手续费,甚至是钱货两空。尽管目前大部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有卖家信誉度作为参考,但买家仍无从辨别虚假的信用评价,尚没有第三方信用机构对其进行信息评估和认证,我国应该着手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发展机制和行业规范,通过法律约束跨境电子商务行为,而不是仅仅通过电商平台自身来监督,这会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将来的发展。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1、规模和市场持续扩大。跨境电商平台有着传统进出口贸易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使得一些中小自有品牌企业逐渐成长起来。并且当其实力扩充之后,必会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本,找到自己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知识产权,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会带动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加入到这个行列。2013年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已经超过20万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也越来越广泛,我国的跨境电商市场不再像传统贸易那样局限在欧美和日本等国家,而是与周边国家的区域贸易也不断扩大。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在小语种市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以速卖通和兰亭集势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带,在语言、物流、支付系统等方面,与本地服务商合作,并且通过翻译人员等打开了小语种市场。目前比较有价值的小语种市场主要有俄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等市场。这样利于中国平衡贸易地缘优势,单纯的欧美日韩等市场的传统贸易是不利于贸易区域协调和发展的。

2、海外仓发展迅猛。海外仓扩大了跨境电商商品交易的种类。它可以使易碎、易损、笨重的商品得以进行跨境交易,并且实现本地发货,除此之外海外仓提高了买家的消费体验,对企业扩大销售额和利润等都是很有利的。海外仓在2014年开始出现并出现井喷式增长,尤其是2015年,海外仓成为跨境电商最热的话题。广东、浙江等地的跨境电商大卖家纷纷建立海外仓,海外实体公司也转向海外仓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3、多渠道运营。2013年之前,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集中在某一个平台进行销售交易的。以2013年为新的起点,现在更多的企业选择了“不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的策略,即在不同的平台进行分销。不同的平台在目标客户群和细分市场方面都各有不同,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分配资源,达到提高营业额和影响力的目的。

4、朝大数据化方向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延伸,其发展同样延续了电子商务大数据化的特征。依靠海量的数据建立起来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使跨境电商的参与者得到更好的服务,从而使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更加的方便快捷。此外,大数据化使得跨境服务的各个流程工作效率得以优化和提升,这对传统外贸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跨境电子商务助推我国对外贸易转型

我国贸易发展几十年的时间里,虽有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但是相对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而言,还是摆脱不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困境:一是产品附加值较低;二是产业结构发展不平衡;三是区域贸易不协调。跨境电子商务为我国传统贸易的整合和转型提供了重要驱动力,它可以使我国对外贸易向以下几个方面转型:

(一)向“中国创造”转变。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较好,电商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其中不乏一些自有中小品牌电商企业。成本遭遇困境的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减少诸如在宣传、物流、通关等方面的成本。并可以将节省出来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及质量提升等方面,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再借助跨境电商的平台打入国际市场。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而言,同样可以借助跨境电商与国外贸易便利的优势,提升自己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及综合实力。目前,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数量居多,国有企业明显处于劣势,跨境电商平台为国企提供了很好的机会。跨境电子商务有利于我国外贸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提高品牌意识,逐渐改变我国对外贸易中产品附加值低的局面,使我国出口的产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二)向“综合服务业”转变。跨境电商在大数据方面的发展越来越深入,可以借助其特性帮助外贸发展从“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向“综合服务业”转型。想要促进外贸转型,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以承接高端的产业转移;二是制造业服务化,使出口加工贸易完美的适应我国外贸转型。

(三)向“发展周边国家市场”转变。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来源和出口去向非常广泛,与我国存在跨境电子商务关系的国家和地区遍布全球。而我国传统进出口贸易商品除销往欧美外,日韩、中国港澳台、东南亚等地也是较多的商品销往地。借助跨境电子商务这一特点,能够有效地促进区域贸易的发展,加快区域贸易协调化。

四、跨境电子商务助推我国外贸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行业发展规范,鼓励外贸企业涉足跨境电商领域。跨境电子商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整体而言并没有一个完善的行业规范。应该在此方面着力制定标准的行业规范和法律,形成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建立监督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我国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同时,政府要在此基础上,鼓励更多的外贸企业涉足跨境电商领域,以不同政策机制对待不同企业发展。对于实力较弱的企业,要多扶持,鼓励其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二)完善网络信用安全体系,利用大数据助推对外贸易发展。网络信用安全问题是保证外贸转型的重要前提。应建立一套包含支付安全、信用评估、客户信息安全、客户反馈体系等多个方面的科学完善的网络信用安全体系,通过严密的监督体系,打造安全的交易环境。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化特征显著,利用网络信用安全体系,在保证客户信息安全的同时,可以利用系统对客户喜好进行智能分析,了解客户需求,从而使对外贸易企业有选择的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大力发展周边国家市场。我国外贸面临区域发展不协调的情况,应借助跨境电子商务与周边国家贸易往来便利的优势,大力发展周边国家市场。这样可以改善原本区域贸易不协调的局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限制少、进出口市场广泛的特征,助推我国外贸快速有效的向区域贸易协调化转变。

主要参考文献:

[1]樊文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我国对外贸易模式转型[J].对外经贸,2015.1.

[2]任志新,李婉香.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助推外贸转型升级的策略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4.4.

第3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全球化 国际竞争力 电子商务

内外贸分割体制作为一个特殊的流通体制,在我国经济实力薄弱、商品匮乏,特别是发达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导致贸易不发达的条件下,对于恢复生产、活跃内外贸易、统一全国市场、稳定物价、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利用有限的物质资源扩大出口、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积极融入世界市场,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使打破内外贸体制分割,建立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成为必然的选择。商务部的组建,在组织形式上构建了内外贸一体化的基本架构,为新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真正实现从体制到机制及观念等方面全方位的内外贸一体化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消除长期内外贸分割遗留下来的消极影响,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既是加速推动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构建的必要手段和措施,也是内外贸一体化体制建设本身的实质性内容。

内外贸分割体制的弊端

在全球范围内,类似我国过去实行的内外贸分割、国内外市场分割和进出口配额分割的管理体制极为罕见。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和深化,内外贸分割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世界贸易体制的发展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内外贸分割不利于充分发挥“两头在外”的有利因素。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前一段时期,内外贸各自画地为牢,内贸行业不能经营进出口贸易、外贸部门不介入国内市场业务,彼此隔离,信息阻滞;这种格局不利于综合运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无法体现国外市场对国内经济发展的补充作用,国际贸易的“引擎”作用在我国得不到充分发挥。

在政府行政管理上,从中央到地方,内外贸各设一套机构,各拥有一套体系和班子,国内贸易由原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外贸易则由原外经贸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商品流通领域境地既不符合行政管理精简、便民的原则,造成行政资源浪费,行政效率低下,也无法形成政府对整个流通的统筹管理。

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的障碍因素

在我国深化内外贸一体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克服过去内外贸分割留下的许多障碍。

经济体制障碍

我国作为一个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国家,与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流通产业落后、市场体系缺失,这是经济转型中最艰难的转变之一,也是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面临的最大难点。我国原有的纵向化、条块分割、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与横向性市场流通体系相冲突,使原本可以更有效率的、竞争性的商品流程和流通网络被切割得零零碎碎,导致难以计数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在逐步建立之中,但长期体制固化遗留下来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体制上的冲突并没有完全解决。

运行机制障碍

由于经济体制的制约,造成了现行经济运行机制成为阻碍统一大市场形成的主要原因。目前,国内市场中地区市场和行业市场存在分割,国内国外市场存在分割。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目前国内的经济运行机制造成了各种经济利益格局,如地方利益、行业利益、部门利益等的严重分化,这些利益格局严重阻碍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政策法规上的障碍

从对外贸易看,进出口经营权管理体制的改革进程就是对外贸易行业开放的渐进过程。通过近三十年进出口经营权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国对外贸易行业基本构建成为一个开放式的行业。为了适应新的开放形势,与世界经济和国际法规接轨,过去几年间,特别是入世后,外经贸领域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基本法、其它各种专业法为补充的法律框架基本健全,为下一步的法制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尽管如此,在制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等问题上的法律法规依然欠缺。相比之下,我国内贸近些年一直处于边缘状态,许多基础工作未能开展,内贸立法步履蹒跚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变化的需要。

思想观念上的障碍

内外贸一体化要求在观念上将内外贸视为流通整体。贸易是统一的整体,设立商务部从体制上说是为改革理顺关系。但是,由于原有体制设定内外贸双方原来分属于不同单位,不是一个系统,因此在工作程序和方法上都不同。尽管商务部进行了机构改革,在管理主体上进行了合并,但在实行中不可能自动达到其工作人员在政策思想认识方面的统一。这种传统惯性思维,也是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的障碍之一。

管理障碍

由于经济体制原因,目前在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管理上遗留的障碍较多。

从行政机构的管理上看,虽然商务部的成立,从组织上解决了中央一级层面上内外贸一体化的问题,但目前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质上还未全部统一,政出多门的现象影响了贸易的权威性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内外贸统一管理的前提是内贸和外贸两大管理体系的统一。内贸自身的管理也没有实现统一,就很难做到内外贸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管理。在现有体制下,商务部主管市场运行,在监管国内市场时,仍然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难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内贸市场要从运行到管理都实现真正的融合统一,仍需很长的一段时期。

商务部监控管理市场流通的关键环节。价格是市场流通的核心,是商品供求的“晴雨表”。商务部对这一环节的管理权和监控权,是对市场宏观调控的一个有利手段。但从责任上看,商务部虽主管国内市场流通,而实际上赋于商务部的职权有限,使相关工作很难开展。

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体制严重分割。粮、棉、石油等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仍严重分割,其原因既有国内市场没有发育成熟、有待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问题(如石油),又有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如粮食、棉花等)。大宗商品内外贸管理体制长期以来的严重分割,阻碍了我们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结果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人为地割断了市场的统一,阻碍了内外贸一体化的形成。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建议

从当前国内和国际经济贸易条件来看,内外贸实现一体化是大势所趋。因此,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管理体制创新。要真正实现内外贸一体化,首当其冲的是体制建设,在统一内外贸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旧体制的遗留问题。从理论、体制、政策、主管机构、审批权限、企业经营范围等诸多方面加快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内外贸实施的直接管理已经很弱,如欧美国家、日本等,基本上中央政府都不设立专司内外贸管理的职能部门,一般是由其主要综合经济部门(如美国的商务部、日本的经济产业省、英国的贸工部、法国的经济部)承担相应职能,在这些部门中设立司职内外贸管理与促进事务的内设机构,不仅已经实现了内外贸管理的一体化,而且已经实现了工贸管理的一体化。

当然,在我国全国统一大市场尚未培育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完善的现状下,国家对内外贸,对流通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显然还需要有较强的政府管理,包括宏观意义上的管理和为维护市场秩序而实施的较为直接的行政管理。

加强我国流通业相关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内外贸、内外资统一的公平竞争的规章、法规、政策。促进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应从流通的宏观调控下手,通过规则的制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目前体制改革还在进行中,特别是国内流通市场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现实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需要用新的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能总是用行政的手段调节市场,而应通过法律法规调控市场。商务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制定法规,监管市场上,制定统一的法律政策,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造就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培育流通领域大公司、大集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产业,是加速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最近若干年我国流通产业的发展证明,大型流通企业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在我国流通流域的发展要求,将成为带动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骨干力量。虽然我国已经产生了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大型流通企业,但从整体来说,流通业还是比较落后的,相比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的发展状况,流通企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弱、小、散、差”的特点更加突出。要改变这种局面,迫切需要打破地区分割、行业分割、系统内外分割、国外和国内市场分割、内外贸分割等,进而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然形成和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发展我国自己的"商业航母",使其销售规模、盈利能力、网络控制能力大大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部分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使这些企业在中国流通产业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通过市场的力量促进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是资源短缺的国家,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严重不足,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通过市场的力量促进内外资源的合理配置。一般来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内外资源合理配置的最有利的手段。但是由于我们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越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越是资源性短缺的产品,就越不开放,市场发育越不成熟。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国家应该放开大宗商品,特别是资源性短缺产品的垄断,精心培育市场。近几年的石油价格的巨大波动,所带来的经济安全因素,充分说明如果机制欠缺、竞争不完全、市场发育不成熟就不可能实现国内国外资源的有机结合,内外贸一体化将成为一句空话。

发挥同业商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进内外贸业务的融合与渗透。要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改革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行业协调、应对国外贸易限制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快观念和职能转变,实现政社分开,积极创造有利于行业组织成长的体制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使行业协会成为真正的社团法人,发挥应有的作用。要针对当前行业协会普遍存在的"二政府"现象,加大对现有协会的改造力度,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健全协会的机构建设和运行机制。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流通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使之真正成为全体会员利益和行业利益的代表,发挥它们在参与政策制订、信息交流、价格协调、资质认定、专业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流通业的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

参考文献:

1.陈宪,张宏.国际贸易(理论\政策\案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第4篇

文/本刊记者 翟永平

8月8日,海关总署公布今年前7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情况。据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为13.6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7.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据商务部预计,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增长至6.5万亿元,年增速约30%。

业内专家表示,跨境电商,特别是B2B模式的跨境电商未来发展潜力无限,将成为支撑我国外贸发展的新支点。阿里研究院经过对全国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样本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认为,跨境电商已经成为电商领域发展的新亮点。

阿里研究院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跨境电商园区已超过20个。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专家向本刊记者表示,近期跨境电商的强劲发展势头,与目前国内高寒的外贸形势,以及国务院、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促进政策密不可分。同时,在当前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愿景的背景下,许多沿线国家看好中国市场,海外需求明显回暖,这也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利好条件。

政府力促跨境电商

5月中旬,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都在发展跨境电商方面作了重要部署,商务部也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鼓励电商快速发展的态度。此外,6月1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也首次将电商纳入议题。

近日,国务院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将继续推进出口跨境电商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7月中旬,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在国新办会上表示,政府将对跨境电商进行新规划,目前正在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根据指导意见,海关正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相关部委,按照有利于推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出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外贸发展已成为GDP增长的一个有力支撑。一方面,是企业对于自己的产品走出国门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政府也对外贸提供了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但这种机制与国外的市场并不完全合拍,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化解因国内市场消费力不足而对企业过剩产能造成的压力,很多企业在国外市场又常常采用低价策略来占领市场。这种传统的外贸体制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外贸市场。

跨境电商的出现,为我国外贸体制机制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在跨境电商火爆的背后,是我国消费者对国外产品日益高涨的需求。这种消费机制上的创新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近年来随着普通居民出境游的增加,中国游客在境外购买日用品已经很普遍,与其让这部分购买力消耗在国外市场,还不如通过加大进口将这部分消费力留在国内。

业内专家指出,未来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支持政策应侧重在供应链,重点帮助企业打通进出口供应链条上的阻塞点,规范国内外市场竞争秩序。这样才能对内避免行业垄断,对外规避反倾销风险,为跨境电商切实支持外贸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不过也有人认为,现有政策中更多的是针对整个流程或者跨境电商企业的,并没有针对跨境电商提供服务的企业和物流整合的企业的。从整个行业发展和规范来看,还是应该出台一些专门针对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的政策。

本刊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已有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和深圳7个。国家试点跨境电商进口,也是想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对通过小包裹碎片化贸易方式进来的商品,建立一个可行的监管方式;二是要依托一些跨境电商企业涉及到物流等数据共享,从而提升整合通关、商检的效率。目前除了淘宝天猫、亚马逊等综合性平台电商加入外,还催生了蜜芽宝贝、洋码头等垂直进口电商。此外,一些传统企业也已开始加入。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出现持续低速增长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跨境电商的异军突起,为我国外贸的发展开辟出一片很有吸引力的“新蓝海”。不过这片“新蓝海”与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外贸相比,有明显的不同点,这种新的特点更符合对外贸易所需要立足市场化的本质,因此更有发展前途。

各地利好消息频传

事实上,跨境电商的火爆,不仅推动了我国消费者“买遍全球”,也推动着本土企业“走向世界”,而且通过互联网的撮合,使本土企业的出口产品与国际市场能够更好地接合,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外贸增长,不仅能够对国内的经济增长产生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能够使国内消费者充分享受到全球科技和经济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的好处,有利于消除中国在外贸上与国际市场的摩擦。因此,各地政府也积极抓住这一有利形势,通过机制创新,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

7月2 8日,上海市正式公开《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较为全面地描述了上海市下一步促进新兴业态发展的思路,共提出12项主要任务,并明确到2020年,上海市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量的比重要稳步提高,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其实,上海市希望通过制度创新、监管优化,鼓励更多企业参与跨境电商业务,为“海淘族”带来实惠并促进国内商品出口。

我国北方首个自贸区一一天津自贸区设立之后,不少跨境电商企业加速在该自贸区的落户和布局。天津自贸区的优惠政策以及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发展优势,让跨境电商企业看到了发展机遇。天津市商务委官员表示,天津自贸区给跨境电商发展带来了三大利好政策:一是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政策有利于跨境电商结算的正规化,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监管的创新,有利于跨境电商进口消费的本土化,提升便利性,倒逼国产品牌升级;三是自贸区开放外资准入的限制,有利于外资跨境电商企业落户自贸区,进入中国市场。

广东省日前也出台政策,提出今年在有条件的地市各建1至3个具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以旅游购物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8月5日,浙江杭州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召开2015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介会,介绍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探讨“互联网+外贸”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杭州市与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杭州市委常委佟桂莉介绍,综合试验区编制了需要有关部委支持的制度创新清单,经时接省级职能部门,并积极向有关部委争取,首批5 5条创新举措已落地试验,其中有一大批创新举措将对跨境电商主体带来实质利好。

福建省的跨境电商发展也是如火如荼,福州市政府出台的《福州市2015年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透露,截至今年年底,福州市将启动3个以上电商物流园区的规划,将在机场、铁路、绕城高速及其周边沿线建设2至3个电商物流园,拟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20万平方米的跨境电商物流园。

此外,河南省郑州市作为全国跨境电商首批服务试点城市之一,跨境电商起步早、发展快,今年上半年进境包裹数量居试点城市首位,到2017年有望达到1000亿元。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忠榜表示,跨境电商开展试点以来,河南省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内地实际、具有本省特色的跨境贸易发展新路子,在顶层设计、质量安全、通关模式、平台建设、业务流程等方面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抢得了市场先机。

值得一提的是,7月31日,来自日本、韩国的1000余件海运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商品在山东青岛国际陆港顺利通关,这意味着青岛乃至整个山东半岛地区跨境电商直购业务进入了规模化、常态化发展新时期。对此,青岛即墨市政府副市长孙明明介绍,青岛国际陆港跨境贸易电商产业园开通海运跨境电子商务直购业务后,能够充分发挥青岛到日韩距离近、班轮密集的优势,实现“海运的价格,空运的实效”。

在各省区市政府对跨境电商接连不断有利政策的支持下,各地区的本土电商企业以及国外电商企业纷纷抢抓千载难逢的机遇,开始全面布局。

企业跨境动作不断

7月3日,韩国韩进集团执行副总裁李基英、AlexSong等一行前往全峰集团总部参观考察,进行战略合作洽谈事宜。业内专家认为,国内外两大快递物流巨头联手,对于寻求中韩跨境物流协同模式、全面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推动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对此,全峰集团董事长陈加海表示,中国跨境业务高速发展,集团全球化业务布局势在必行。未来,全峰集团将坚定不移推动“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化发展战略,携手国外物流企业,加大跨境业务投资力度。

京东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一口气开通了法国、韩国、日本和澳洲四大区域特色馆,逐渐形成了对全球各国、地区特色、知名商品的全面覆盖,满足消费者“足不出户、购遍全球”的需求。为了确保全球购业务实现高速发展,京东不断完善全球供应链、国内保税仓、海外仓等物流体系的建设。同时,京东全球购对“假货”建立了“零容忍”机制,一旦发现售假行为,将处以平台销售额20倍违约金或10万美元的严厉处罚。

浙江省今年上半年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引进京东全球购、富士康、顺丰海淘等117家跨境电商产业链企业落户,分布在下沙跨贸园区、萧山空港园区、下城园区和部分其他区、县(市)。另外,在金华市举办的2015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上,阿里、亚马逊、京东、苏宁、当当等电商巨头企业高管,以及蜜芽宝贝、海蜜、洋码头等新兴进口电商企业几乎悉数到场,成立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

在天津市,阿里巴巴、58同城、唯品会等一大批业内大型电商企业、项目落户,产业发展的区域品牌特色和识别性逐步凸显。由于政策利好,自贸区设立以来,天津市已经陆续吸引了像亚马逊、全买网纷纷落户。日前,跨境母婴电商宝贝格子与天津东疆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正式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宝贝格子出资在天津东疆保税区成立宝贝格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自贸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今后市民购买母婴产品将更为方便。

此外,世纪网新跨境电商、欧洲贸易中心跨境电商等企业也分别在天津开展跨境商品线上线下展示交易以及跨境电商物流业务。天津欧贸中心位于空港经济区,直销欧洲52个品牌近17000件单品,企业结合跨境电商经营模式,发挥天津地区海港和空港双重优势,为更多欧洲企业落户中国搭建了桥梁。

在福建省,近日到访泉州的中国墨西哥商会与福建跨境电商企业抠抠集团签订电商合作协议,拟让100多家墨西哥正品商家率先进驻抠抠网,建设中国首个跨境电商的“墨西哥馆”。

这些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一方面,为市民淘到便宜海外商品创造得天独厚的条件;另一方面,繁荣了国内市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教授认为,跨境电商对老百姓的意义就是节省产品进口流通环节费用。通过跨境电商的渠道,在国外就可以享受到退税的政策,节省成本。同时在自贸区又享受保税政策,享受到同香港或其他国家一样的价格。

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表示,作为综试区首批试点企业,阿里巴巴集团已在B2C进口、B2B出口、B2C出口等领域与综试区开展深入合作,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方式吸引万亿的中国境外消费市场回流到国内。综合实验区已经落地试验的创新举措给阿里巴巴跨境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帮助。

运营模式值得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通过实体店购买的进口商品经过各类税费、物流费及费等相加之后,其价格较国外同一产品要高出一至数倍,而另一方面,受到国内产品质量的安全问题及缺失外国商品购买渠道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得“海淘+代购”成为近几年主流的进口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基于国外网站(B2C)和国内电商平台的个人代购(C2C)两种途径。

但是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殊性,商品的物流需要通过海关部门的安检审查,通常以“海淘+代购”模式进口的商品,其应征的进口税额超过法定限值且缺乏通关单据,所以“海代”模式一直处于跨境电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现实中,根据不同的业务形态将进口零售类电商现有的主要运营模式分为五大类:海外代购模式,直发/直运平台模式,自营B2C模式,导购/返利平台模式,海外商品闪购模式。

目前来看,特定电商平台所采用的运营模式可能是多样化的,但通常仍会有比较强的模式定位倾向性。海外代购模式、导购/返利平台模式、海外商品闪购模式等模式在跨境电商领域都存在各自的缺陷。海外代购模式在对产品质量的把控上,越来越多的海外代购已然变质,所谓“正品”很多时候不过是“出国逛了一圈回来”的国产高仿品,一条游离于政策之外的灰色产业链悄然形成,而购买者的权益保障却仍是真空。除此之外,代购模式对政策风险的应对都会成为消费者的可信度重要参考标准,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跟以前很多的单一集中在某个平台销售的电商相比,现在更多的电商企业选择了多平台运营,也有很多的企业通过分销的方式实现全网平台的铺货。而所谓的多平台运营其实就是“不把所有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的策略。不同平台不同时期此消彼长的发展状态,以及各个平台不同的客户群和目标细分市场,都在推动着跨境电商采用多平台运营策略。

7月1 8日,中国首家保税模式跨境电商万国优品B282C新平台上线公测,开启中国跨境电商B282C新模式。据万国优品CEO张宗涛介绍,万国优品新平台进一步优化了流程,之前的平台是B2C、C2C模式,新平台是B282C模式,通过万国优品境外仓、境内保税仓、海关、国检系统的互联互通,可实现境外B2B、跨境B2B、境内B2B以及关外关内B2C,开创万国优品跨境电商B282C新模式,为商家打造一个全球化的买卖平台,让消费者足不出户购遍全球。

如今,跨境电商都在尝试开展本土化运营,尽可能靠近消费者。比如,深圳大卖家纷纷在海外建仓,米兰、兰亭都在国外开设体验店。京东也在俄罗斯建立仓储运营中心,实施本土化经营。大龙网在国外建立体验店,邀请国外电商到国内开对接会,都是在尝试各种本土化策略。跨境电商要想做大做强,最终必须走出国门,提供本土化服务,才能和国外同行同台竞技。

第5篇

关键词:出口退税;企业会计核算;退税率

中图分类号:F2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894(2007)01-0061-05

在改革开放的经济浪潮中,随着我国对进出口经营权的进一步开放,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取得了进出口经营权,把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与此同时,国际贸易的争端也日益增多。在此大背景之下,我国于2004年1月1日推出了新一轮的出口退税机制,并于2005至2006年度中又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下调不但使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同时也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一系列的变化。所以,如何应对这次出口退税机制变动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成了一个相当现实的问题。本文下面就这次新的出口退税率及退税新机制的形成来谈谈对出口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其对策。

一、 出口货物退(免)税宏观调控基本原则及其作用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生产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普遍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其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的公平竞争。

我国现行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或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国务院于2004年做出了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重大决定: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并在已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历史欠退税款的基础上,区别不同产品适当降低退税率,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即从2004年起,以2003年实退出口退税数为基数,对超出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

2年多来,新机制运行顺利,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全部还清了历年累计拖欠的出口退税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调动了企业出口积极性,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了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本年度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从宏观角度看,出口退税率下调是国家宏观调控出击“组合拳”的又一步骤,首要作用就是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国出口结构升级,尤其是本次对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2%,是促使国内纺织业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变的一个重要手段。2006年1~3月我国外贸总额达517亿美元,其中出口增长率达26.5%。同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明确了地方在出口退税中承担的责任,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参与打击和防范出口骗税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规范出口退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新一轮出口退税机制应遵循的原则有:公平税负原则,即中央与地方、地方与中央,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税负负担上应公平一致。属地原则,即企业出口退税在所在地出口退税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宏观调控原则,由国家商务部及各级商务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出口退税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和办法。

二、我国新一轮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企业的影响

毋庸置疑,这次调低出口退税率对我国宏观经济及外贸企业及生产型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1. 对企业成本影响根据有关机构计算,出口退税率每下调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增加出口成本一个百分点,本次出口退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之后将使出口成本增加3%,导致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下降。而且,有相当部分的出口产品的报价都是建立在原先的出口退税率水平之上的,当出口退税率一调整,出口企业一方面要调整当前出口产品报价,另一方面又要与国外进口商进行协调,这难免会对出口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2. 对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影响从我国出口企业的构成来看,目前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已占了85%,国营企业只占10%左右。所以这次出口退税率的调低主要影响对象是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就这些企业来说这次出口退税率的调低尽管压缩了一部分的利润空间,但是还是在其可控范围之内,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他们的生存。况且,对这些企业来说出口是刚性的,在国内市场需求不旺的情况下还是多接外国定单、多出口为上策,况且外商投资企业所出口的多数是高新技术产品,这些产品的退税率仍然是17%。所以,从2006年9月15日起实施的新一轮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为生产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企业带来利好,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对纺织等资源性企业的产品出口带来了相当压力,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

三、应对出口退税率调整的措施

2004年,国家的出口退税率再次普遍下调,对出口企业的成本和效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减轻出口退税率下调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有必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实施品牌战略,改变出口结构为了抵消由出口退税率下调而造成的企业成本上升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影响,企业可因地制宜,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出口企业应积极实现由低价式、倾销式竞争向品牌化、差异化的竞争方式转型,开发高附加值、新品种、新款式、非配额的商品,并加快推进专业化、系列化的步伐。品牌战略不仅可适应国际市场差异化竞争的大趋势,加强对出口商品成本的控制力度,还可以享受到国家政策性照顾的优惠措施。如浙江省就设立了相应的“浙江省出口商品品牌发展资金”来鼓励出口企业创品牌,以减轻出口成本上升的压力。

2. 完善内部管理,确保降低运作成本由于退税过程有一个周期,为了尽可能消除因退税问题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必须加强财务部门对业务过程的监督控制。应分别从收汇、付款、退税信息管理、存货、成本控制等方面来对业务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在收汇上,无论是何种贸易方式、付款方式,都要求业务员对每一单业务在出运决算时要制订收汇计划。财务通过出运信息,对照收汇计划和实际收汇情况及时提供信息;在付款上财务部门应视公司整体资金情况安排付款总量,由于出口退税有时间周期,所以原则上可以要求付款必须在出运后一个月进行;在退税信息上,财务部门应积极与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联络,了解最新的退税管理政策法规,并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信息;在存货管理上,应加强对货物进出的管理,完善各项交接手续。财务应对每一笔存货有相对应的运输编号,并根据编号与业务部门核对。此外公司应定期加强对存货清查;在成本管理上,财务应对合同生成时的成本进行核算,货物出运前的成本、合同履行后的成本决算进行分析考核,以找出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

3.实施“外延扩展”战略 为应对出口退税率下调压力,谋求企业生存和发展,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战略方针,努力向高利润、高回报率的生产或流通环节转移。无论是生产企业或商品流通企业都可采用独资、合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建立自己的流通企业或生产企业,实现工贸一体化,而对于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而言,面对愈演愈烈的反倾销贸易壁垒,通过“走出去”发展战略,在国外设立直销点或投资办厂发展加工贸易,这样无论是以获取当地资源拓展市场空间,还是获取技术、转移产能或带动国内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出口为目的,只要是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能够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都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4. 积极发展国内出口业务目前,我国越来越多企业取得了进出口经营权,但是进出口业务相对国内贸易来说,做一笔出口业务还需配置熟悉出口制单,报关、结汇、核销、退税等各个业务环节的专门人才,这显然会使企业营运成本增大。而且对非专业贸易公司来说,由于对业务熟悉程度相对较低,从而会增大出口风险,所以专业进出口公司可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拓展这方面的业务。尽管业务比自营业务利润低,出口退税也退给委托方,但经营这种业务受出口退税的影响程度小,收益比较稳定,可弥补部分自营出口业务因出口退税率下调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5. 转变经营身份,做国外客商的采购由于我国正在逐步成为“世界工厂”和商品加工基地,我国的生产商和经销商从全球角度来看都是外商的商品供应商。对外商而言,我国的生产企业相对于外资企业无疑是具有成本优势和价格优势。而我国的外贸企业也并不完全处于下风,因它具有多年积累的渠道优势,对市场的变化反应灵活。所以,大宗单一商品,外商可能因为成本、价格因素更愿意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而当外商所需产品种类繁多且庞杂时,外商在自己的采购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更愿意借助国内专业外贸公司帮助其采购以保证外商所需质量和要求的交货时间。因此,国内的外贸公司可积极寻求那些尚未在我国建立采购中心、或尚未直接与国内工厂直接联系的国外贸易企业,并使之成为其国内采购商,不失为一个应对出口退税率下调明智之举,而国内的生产企业应积极谋求国外长期的合作关系。

6. 做好出口退税的基础工作由于出口退税是进出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为了确保退税资金及时到位,提高退税工作质量,所以企业必须做好退税基础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出口退税工作流程并列出为每一环节所需的凭证,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报关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外销发票”,更要单单相符,避免退税所需的有效凭证在各个流转环节中发生滞后而造成退税不足,甚至无法办理出口退税。二是财务应对业务部门领用的核销单做好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及时办理退税手续。三是及时到银行办理结汇,到外管局办理外汇核销,然后及时退税,以使企业资金回笼率高,资金成本率降低。

7. 适当进行出口退税筹划生产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出口,在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途径上有国内采购和国外进口两种形式。

企业从国内购料方式下,由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特准退税的货物,由于征税率均为6%,不产生对成本影响。而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大部分商品的退税率小于征税率,从而产生自负部分税款,增加成本,因此,企业应尽可能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同质产品。

企业从国外进口料件到加工又有3种方式,即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由于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料件要交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待加工复出口时再退还所征税款。这种方式会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增加资金使用成本,因此应尽量避免这种方式。而国家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采取“免、抵、退”管理方式,对来料加工的出口退税政策是“不征不退”。所以,当在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小于征税率时应按下列方式选择加工方式:当加工复出口耗用的国内料件比较多时,应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因来料加工方式下,对国内耗料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而进料加工可办理出口退税,虽然退税率低一些,但当国内耗料额大到一定程度时,进料加工的成本等于甚至小于来料加工的成本。反之,当国内耗料比较少的情况下,应选择来料加工方式。而当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等于征税率时,则采用进料加工比来料加工方式更合适。因为两种方式对出口环节均不征税,但采用进料加工方式可以退还全部的进项税,而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则要把消耗的国内材料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第6篇

关键词:企业;反倾销;应诉;策略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现状概述

根据世贸组织的反倾销统计报告显示,1995~2006年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2007年全球新立案的反倾销调查虽呈下降趋势,但中国仍然是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对象,国外频繁地对我国实施反倾销对我国出口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一)投诉的国家和地区日益增多。20世纪八十年代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国家主要集中于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菲律宾、泰国、厄瓜多尔等也加入了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的行列。

(二)涉及的产品和范围日益广泛。我国在面临世界各国的反倾销中,遭受反倾销最多的产品是化工产品和贱金属及其制品,这与世界反倾销的总体情况是相符的。但现在已经涉及到我国出口的各类商品。如,从1993年4月15日开始,墨西哥对我国进行大规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包括10大类4,500余种商品,成为迄今世界贸易史上最大的反倾销案。

(三)涉及的规模和金额日益增大。据商务部网站统计,自九十年代以来,欧美等国对我国反倾销涉案超过1亿美元的就达15起。如,旅行箱包的金额达6亿美元,自行车案达2亿美元,焦炭案达14亿美元。近期又有11家美国钢铁企业正式向宝钢、鞍钢、武钢、安钢、本钢及莱钢等6家钢铁企业提出反倾销诉讼。欧委会2006年12月14日决定,对来自中国的镀锌板发起反倾销调查。由于涉案金额超过10亿美元,涉及我国企业更是多达200多家,该案成为欧盟有史以来对我国发起的最大的一起反倾销案。

(四)反倾销具有连锁反应效应。我国某一出口产品在一个国家遭到反倾销诉讼后,其他国家由于担心这种中国产品大量涌向其国家,因而采取反倾销投诉进行预防,我国出口的鬃刷、钨制品、鞋、硅锰、碳化硅、高锰酸钾、硅铁、钢板等都遭到过这样的厄运。

(五)投诉国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大。1980~2004年外国对华反倾销案占国际反倾销案的11.2%,超过11.2%的有欧盟、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南非、巴西、土耳其、韩国、秘鲁、委内瑞拉、菲律宾、智利、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日本、乌拉圭和牙麦加等16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反倾销主要指控国家中,只有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相对较少。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对中国反倾销最多的成员国是印度,因而总体上呈现出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展的势态。

二、我国被诉反倾销原因分析

对华产品反倾销确实己经成为中国出口的“拦路虎”,而且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严峻地突显在中国外贸主管部门和业者面前。究其原因如下:

(一)存在低价倾销。我国企业产品的倾销现象有着综合的深层原因。首先,按照赫克歇尔一俄林理论,两国之间之所以存在贸易是由于商品价格有差异。与我国的国情相关,我国产品生产市场上原料与人力资源的价格相对低廉,因此各企业有条件依赖于低价策略来开拓国际市场,增强自己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其次,我国大量中小型企业不注意引进与学习先进的管理与销售观念,导致销售观念落后。在市场营销中仍广泛采用相对单一的价格策略,而不注重自己产品在性能、服务等硬件方面的改良,这也必然表现在他们的出口销售策略上;再次,出口结构失衡。从产品结构看,我国出口的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从市场结构看,我国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过于集中,竞争激烈。此外,与政府及一些部门盲目鼓励出口,又缺乏指导性也有一定的联系。

(二)歧视性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虽然中国已经加入wro,但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15年内,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有权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有了这条“金规”,国外某些企业在与“中国制造”的竞争中,一旦处于下风,反倾销大棒肆无忌惮地乱舞,便有了法律保护的理由。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几乎是每次对外谈判必谈的内容,像打火机案和彩电案中,欧盟迄今未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使得欧盟现行的对华反倾销政策不能反映中国的现实,具有极大的不公平性。

(三)欠缺反倾销预警机制。中国产品以其低成本和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在世界市场上靠“质优价廉”而屡有收获,再加之国内某些企业在出口国外市场时频频使用压低产品价格等恶性竞争手段,靠“薄利多销”谋取利润,不仅严重冲击了所在国的同类产业,同时也损害了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形象,引起所在国“公愤拜口群起攻之,势成必然。

(四)滥用反倾销规定。根据WTO饭倾销协议》,各国政府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不仅要证明某进口产品存在着“倾销”,以及倾销对进口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了损害,还要证明该进口产品的倾销和产业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国同类产业的损害是该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不过,该协议并没有具体对“倾销”是否属于不公平竞争作出具体判断,而是为各成员国在能否采取反倾销措施方面制定了规则。鉴于WTO协议己经明确限制各国使用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的产业,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一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

三、反倾销给我国企业带来的危害

(一)企业失去竞争力。高额的反倾销关税,使我国出口产品失去了竞争能力。如,1993年12月墨西哥对我国鞋类征收165%~1105%的关税,1997年7月美国对我国几家企业出口小龙虾征收91.5%~156.7%的反倾销税,迫使中国企业退出市场。

(二)原有业务客户逐步流失。反倾销措施持续时间长,原有业务客户逐步流失,企业的形象受损,再重新进入失去的市场非常困难。一起反倾销案件从立案到最终裁决,往往要历时1年以上,征税期长达5年,通过复审还可继续延长。如,我国出口欧盟的彩电、出口美国的高锰酸钾等许多产品,都遭到10多年的反倾销关税制裁,目前的出口额与立案时相比己大大萎缩。

(三)易产生连锁反应。一是产品反倾销连

锁反应。当一种涉案产品被一国征反倾销税时无法进入该市场时,会蜂拥转向另一个市场,结果会导致新一宗反倾销诉讼,如我国的钢板、糖醇等多种出口产品都曾在多个国外市场先后遭到反倾销调查,极大地影响了这些产品正常出口;二是国家反倾销连锁反应。如,1994年美国在裁定对我国大蒜征收376%的反倾销关税后,又相继对我国出口美国的蜂蜜、自行车、蘑菇罐头、靛蓝染料等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共计影响了我国3亿美元的出口。

四、我国企业的应对措施

面对日益频繁的国外反倾销,我国企业受到很大的冲击,企业必须认真对待国外反倾销,并做好正确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技术创新,抵制低价竞争行为。企业要做大、做强,首先要通过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附加值高的高端产品,自觉抵制低价竞争行为,这也是规避反倾销最有效的策略。其次,面对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反倾销威胁的双重夹击,出口企业应做好对国内外市场的调研工作,优化市场结构,尽快转换竞争方式,变“以价取胜”为“以质取胜”,积极利用商标、原产地标志、包装、款式、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

(二)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调整国际营销策略。对于外贸企业,在面对接踵而至的贸易壁垒时,必须在冷静中分析,在足备下反击,大胆融入国际大市场,在知己知彼中规避风险,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破解壁垒。中国出口企业应多发展出口对象,增加出口国,不在一棵树上吊死,积极、果断地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联合国内乃至国际大公司,走国际化竞争与合作道路。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完善信息资料。企业除了在质量体系、技术专利、人员素质提升、市场拓展、经营策略方面随市场竞争而发展之外,还应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按照国际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商务档案,包括公司的各种协议合同、商务信函、收支票据等等。这样,一旦发生反倾销诉讼,企业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备齐所需资料;二是因为判断倾销行为是否存在的要素之一是看损害是否存在,即被调查产品是否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或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因此,应诉企业平时就要注意收集国外市场商情相关资料,为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时提供证据。

(四)培养信息化人才,了解反倾销应诉程序。培养懂国际法、懂市场经营且精通外语的国际型专业人才,以便企业在危难之时能够力挽狂澜,为企业积极争取利益。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至少应当了解如下内容:(1)被反倾销国家的有关立法规定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2)世界上一般通用的反倾销程序和被反倾销国家的反倾销程序;(3)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反倾销的基本特点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企业应该全面了解应诉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基本流程,以便积极应诉。

(五)联合多方力量,抱团作战。首先,在应诉时,企业应积极说服国外进口商参与反倾销案。由于欧盟对参与反倾销的欧洲企业的意见较为重视,而对于来自未参加该案企业的意见基本不予考虑,所以与欧洲进口商分析利弊得失,联合他们一起参与该案、游说欧盟,是反倾销案获胜的一大法宝;其次,有国内行业商会的支持和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也会给企业带来莫大的鼓舞。作为外贸企业的“娘家人”,行业商会积极发挥中介服务作用,提供出口市场贸易壁垒措施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会员企业遭遇国外贸易壁垒的情况和资料,以及最新的信息收集、咨询服务和预警服务,以及组织行内企业共同应对等。政府部门作为企业背后的有力支撑,积极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和应得的公正待遇,健全预警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六)积极主动应诉,动作要快。放弃应诉,就等于失去市场,因为反倾销的税率可以达到销售额的几倍之多,这样也就失去了竞争的意义。积极主动应诉,才会让企业赢在起跑线上。许多国家的反倾销法案都规定了应诉期限,从调查公告到初裁,通常只有40天时间,留给企业回答几百页的问卷调查的时间,只有几个星期。若是超出了应诉时间,人家可是“过期不候”,视被调查企业为自动弃权,国将立即对这些企业采取高关税。反倾销应诉是对企业基础工作,特别是数据工作严峻的考验。企业在数据管理上必须做好三点:一是数据完备;二是数据统一;三是数据保密。

第7篇

摘 要 自金融危机爆发后,以美元为全球主要结算货币的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在这种国际结算货币制度下各国都将美元作为其主要持有货币并大量持有美元从而形成美元泛滥,一时间将现有人民币国际化一直成为全球讨论的热点话题。本文从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现实意义展开论述,进一步分析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制约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 人民币 跨境贸易结算 制约 对策

当前国际结算货币制度下各国都将美元作为其主要持有货币并大量持有美元,我国目前的对外贸易规模已相当大,居民和非居民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由于,人民币汇率和通胀率较为稳定加之我国金融市场较为发达并且逐步开放。2009年4月行行长周小川提出超货币的建议。2009年7月6日相继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市开展人民币结算。2010 年 6 月,中国央行宣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从启动之初的 5 个城市扩大至 20 个省区市,参与的出口企业从 365 家扩大至近 7 万家,同时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6.84%的对外贸易以人民币结算中国,高于2010年同期的0.5%,并且约89%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都来自进口。

一、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现实意义

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最初阶段,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以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汇率波动剧烈和我国对外贸易快速持续增长的状况下,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利于减少进出口企业的汇率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外贸企业与国外贸易企业大多采用美元、欧元计价和结算,美元为主的结算传统格局对企业来说非常不方便。一方面是手续繁琐,从订立合同到合同履行、结算收汇完成,相对周期较长,购汇结汇的过程手续非常麻烦,此外还要向银行另行支付手续费。另一方面是进出口企业始终要承担汇率变动的风险,商品定价时的汇率与支付收汇时的汇率变化趋势往往难以准确预测,由此带来的风险损失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而近两年来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汇率变动的风险,再加上来来去去的换汇成本,让一些企业不堪重荷。

(二)有利于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在采用美元、欧元结算时,国内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结算、汇兑、保值等运营成本。一般贸易结算须经过本币――美元――本币两次兑换,除两次汇兑的汇率损失外,在购汇、结汇时还要支付银行手续费,因此会增加出口企业的出口成本,在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后,就可以减少一次货币兑换和并减少相应的银行手续费用。

(三)有助于人民币走向国际化

目前,国内专家、学者针对人民币国际化途径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周边化――区域化――国际化;对人民币国际化推进步骤较为一致的看法是: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货币;现阶段,我国现阶段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尚处于人民币国际化之路的起步阶段。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迈出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人民币走向国际化先从周边到区域化,再到国际化。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开展,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出入境,使其成为我国与周边区域国家的主要交易工具,逐渐为大部分国家所接受,当人民币在全球范围流通,并成为国际贸易计价货币之时,人民币的国际化地位方得以建立。

(四)改变我国长期以来的贸易大国、货币小国的失衡状态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且顺差额逐年增加,在国际上已进入贸易大国行列,但作为新兴经济国家,我国的货币地位却并未显现。国际货币体系长期以美元为首,我国人民币汇率也一直保持与美元挂钩,因此,在国际经济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长期以来受美元汇率变动的牵制与影响十分显著。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能够改变我国长期以来的贸易大国、货币小国的失衡状态,有利于减少当前国际货币体系波动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

(五)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贸易的发展

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使得我国与周边各国的贸易更加的方便有效率,而且,由于人民币在周边各国被普遍接受,所以采取人民币跨境结算是一种促进经贸关系的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制约我国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因素

虽然,国际金融危机为我国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创造了难得的机遇,但机遇中却孕育着诸多的挑战与风险。从目前人民币资本项下尚未实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面临着许多制度上和技术上的制约与挑战。

(一)来自国内的制约

1.增加货币政策的实施难度

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在我国境外就会形成境外人民币债权。当这种债权达到一定的规模后,由于我国人民币被海外持有,这部分资金将更多地随着境内外、本外币两个市场的收益率变化而流动,如何科学地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需要考虑。

2.增加我国外汇管理的难度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以外汇的跨境收支为条件,许多监管工作基于企业收支外汇并发生结售汇开展,如外汇核销制度是以企业实际发生进出口贸易的收付汇而设计的。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将会出现出口收汇、进口付汇都是人民币的现象。这样可能会存在人民币来源上的混淆,特别是出现多次转汇后支付渠道与国内支付渠道混淆时,如何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的问题以及有关出口退税的依据和凭证问题。

3.缺乏系统的人民币跨境清算网络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全面实现需要建立广泛的信息技术网络,需要逐笔收集并保存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关的各类信息,需要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和监测。目前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元清算体系中,超过90%的清算量为美元的国际清算。由于我国尚没有建立全方位的人民币跨境贸易清算系统,没有建立涉及国际结算网络与国内清算网络。国内清算网络对于人民币的清算是不存在问题的,但会出现一个国内清算渠道承接人民币国际清算的业务量问题。

(二)来自国际的制约

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在国际方面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属性归属不明

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后,人民币用于对外贸易结算的结算货币,其结果就是形成了人民币的境外债权债务。境外的人民币债权债务的属性和其后的利用问题就会出现不同的解决方案和处理方法,也就会给国际收支的统计与该笔人民币境外债权的去向统计造成困难。

2.增加国家收支统计监测的难度

目前,许多统计要素是基于货币类别来设计的,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后,涉及到跨境资金流动,深刻影响着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的全面性,尤其是当资金通过几道转汇环节之后,同币结算反而更容易混淆一些统计要素,这些都是我国国家收支统计监测提出的新的挑战。

三、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政策建议

针对在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进程中所面临的制约,我们既要抓住机遇,又要积极研究对策,加强风险管理。

(一)国内方面政策建议

1.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进程,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防范风险的重要一环,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建好金融“防火墙”。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之后,随着企业结算习惯的改变和中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增强,人民币在货物贸易结算中占比将不断提高,贸易结算产生的人民币需求就不得不成为制定货币政策考虑的新增因素,如何结合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效规避金融风险和金融衍生品风险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测和管理体系。

2.加强对进出口企业收售汇的管理

长期以来,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以外汇的跨境收支为条件来设计的,许多监管工作是基于企业收支外汇并发生结售汇来开展的。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将会出现出口收汇收到的是人民币、进口付汇支付的也是人民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操作上的暂时困难,即可能会出现人民币来源上的混淆,特别是出现多次转汇后支付渠道与国内支付混淆时,如何界定资金是否来自境外的问题。与进出口核销相关的还有出口退税的依据和凭证问题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这些技术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3.建立健全的人民币跨境清算网络

海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的安排关系到能否有效管理境外人民币市场及交易的问题,我国政府要在制度安排和监管设计上对此有充分的考虑。建议在人民币走向区域化货币初期,应该适当抑制海外人民币市场的发展,以便为我国央行逐步熟练地掌控海外人民币市场和交易赢得时间。在初期可以通过以下安排来达到这一目的:(1)对于因国际结算而产生的人民币海外债权,我国必须承诺可以随时自由兑换。(2)在企业主体层面上,允许海外人民币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入我国:一是用于向我国进口的支付;二是委托该存款账户行开展人民币委托理财业务,投资国内的人民币资产或金融市场;三是可以向我国直接投资并享受外资投资同等待遇。(3)在银行主体层面上,允许银行以吸收的海外人民币存款办理当地企业与我国之间的贸易信贷融资业务即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业务;允许该行通过上存总行的方式投资境内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

4.加快推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

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的不断增长,人民币离岸市场必将形成。无论是人民币资金来源,还是人民币资产组合管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都会催生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国将要建设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将会是下一个政策解决问题。

(二)国际方面政策建议

1.构建有效的海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

首先,应采取相应的货币政策。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会形成境外人民币债权,境外人民币债权运作渠道的制度安排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境外人民币市场及交易能否有效运作。这种海外持有的规模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中国央行在海外的信誉、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以及金融监管的信心。当这种债权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容易产生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人民币被海外大量持有,国家在获得铸币收益的同时,货币供应量能否再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需要审慎考虑。

其次,必须妥善安排海外人民币债权的运作渠道。由于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必然出现的人民币海外持有现象,如果制度安排和监管设计上没有充分的考虑,极有可能出现一时被动和管理滞后的局面。

2.加大资本账户开放,构建通畅的人民币回流机制

人民币国际结算开展以后.必然会增加境外人民币的存量,这部分人民币如不能回流,对我国的金融稳定就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境外人民币的进行消化,形成双向流动。扩大人民币债券发行、建立人民币QFII制度、在港上市人民币计价的ETF基金,设立合资公司、在港推出人民币寿险服务和金融衍生产品等。建设以中国大型银行为主,并以试点城市当地法人银行参与的商业银行人民币国际结算体系;同时,促进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既能够为进出口结算对冲之外的结余人民币提供出路,也能够减少人民币的流通风险。

3.设计科学合理的清算渠道和统计监测体系

香港地区开放银行人民币存兑汇业务后,市场人民币兑换活动十分活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要求,这部分资金规模应该进入我国的《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同样,人民币在香港、东盟十国和韩国等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形成的海外债权也应及时地通过适当方式反映出来,因此设计科学合理的清算渠道是非常重要的。从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整个流程来看,没有货币兑换环节的国际结算业务更趋简单,但同币种结算中很容易混淆一些统计要素(目前许多统计要素是基于货币类别来设计的),尤其是当资金通过几道转汇环节以后。因此在试点阶段,有必要通过规定银行的清算渠道和特别的会计处理来辅助完成这些统计监测要求。

从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整个流程来看,没有货币兑换环节的国际结算业务更趋简单,但同币种结算中很容易混淆一些统计要素(目前许多统计要素是基于货币类别来设计的),尤其是当资金通过几道转汇环节以后。因此,人民币要实现跨境贸易结算,必须建立广泛的国内清算网络和国际清算网络。

4.加大境外人民币供应

目前,通过境外旅游的民间渠道流出的人民币大约有上千亿元;通过一系列的货币互换协定,人民币以官方姿态流出6500亿元。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一步深入展开,这些资金远远不够的,还需通过一些方式增加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的供应量,例如增加以人民币支付的进口,中国可以直接给资金匮乏国家人民币贷款,用于从中国进口:允许境外银行为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逐步放松人民币和港元的兑换限制、支持境外银行通过多渠道获取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在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中国对外投资,需要从国内购买设备和原材料,也以人民币来支付。

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过程中既有机遇。从英镑、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的国际化进程来看,其国际化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经历较为漫长而曲折的过程,目前我们还只是试行阶段,要谨慎对待在实际操作业务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和实施准则。防止在海关、税务和核销方面的漏洞被违规者所利用。

参考文献:

[1]朱启松.外贸企业如何利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外经贸实务.2010(9).

[2]陈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收益成本分析.金融发展研究.2010(8).

[3]张云,刘俊明.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研究.投资研究.2009(4).

第8篇

供应链贸易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对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整合,对处于一个产业供应链中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它以特定产业供应链中的某个核心企业为切入点,以核心企业上下游合作供应商为服务对象,基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预收预付款项和存货而衍生的贸易融资服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化,众多企业已成为世界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跨国公司成为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则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产品及原材料和能源。大型企业的制造业外包,服务外包使得产业链上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越来越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讲,一方面希望尽可能地从供应链企业中得到更多资源和资金支持,在与中小企业的定价和长期谈判中占据优势地位;但另一方面也希望保持供应链企业的稳定性,不希望链上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终止合作。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对核心企业较强依附性使得其在谈判和合作中处于弱势,承担巨大的资金负担,却又因信用等级低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因此,供应链企业希望有更多的资金融通机会以维持供应链的顺利运行,实际上,许多全球性供应链对贸易融资的依赖性很大,财富(Fortune)1000名公司中以产品为中心的企业大多采用了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这就是为什么供应链和物流最近十几年迅速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

供应链贸易融资对银企业来讲是个双赢的战略,中小企业借助其与核心企业的真实交易可以获得更多资金融通,核心企业则可以从中小企业处获得更多优惠,促进企业间长期战略协同关系的建立,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银行则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充分利用了核心企业的信贷等级,增加中小企业商业信用,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具有自偿性的贸易活动提供资金融通,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增加了银行收入,降低了融资风险,培养了潜在顾客,加强了供应链上企业对银行的忠诚度。

二、 我国银行供应链贸易融资的主要类型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凭借其国际业务优势大力发展包括供应链融资在内的各种贸易融资方式,取得较好收益,也争取了更多的中小企业客户,2008年渣打银行在中国收入的50%以上来自贸易融资。迫于市场的竞争压力,众多本土商业银行也凭借其优势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

在这些银行中,深发展银行和中行的特色比较突出。深发展银行于1999年开始规模化经营供应融资业务,提出了“建设国内领先的贸易专业服务银行,打造国内最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口号,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与中外运、中储和中远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整合了数十项产品(服务)到“供应链金融”中来。对于供应链任何一个节点的企业,如原料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等,都可以通过对其货品或商业票据进行抵押或者质押,获得合适融资方式。它的成就不断获得业界肯定,扶持几万家中小企业实现业务增长。2009年2月其开发的供应链金融子品牌下的池融资金融营销案例获得2008年由银行家杂志主办的“2008年底中国金融营销金融产品十佳奖”,2009年4月,池融资系列产品在第四届中国企业创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被评为“全国中小企业最受欢迎金融产品”。

中国银行充分发挥在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领域的领先优势,提供了“融信达”、“融易达”、“通易达”、“融货达”,“订单融资”,“融通达”等系列供应链融资产品。所谓“融易达”是指银行在核心企业认可对供应商应付账款前提下,由核心企业确认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占用核心企业额度为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及相关服务。“融通达” 是指客户将其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形成具有相对稳定余额的“应收账款池”,银行据此为客户办理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在应收账款质押、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之间开辟了一条有效的通道。2010年5月,中行在厦门建立供应链融资中心,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中行根据客户需要设计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实现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无缝链接,解决供应链的资金需求。

三、 我国供应链贸易融资存在的问题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是供应链贸易融资的积极参与者,各家银行不断开发新产品以吸引客户,都把供应链融资作为其战略发展目标之一。但仔细研究目前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

(一) 业务同质性较强

尽管每家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名称各有特色,令人眼花缭乱,但仔细阅读,却发现产品内容基本相同。

目前我国银行提供的供应链贸易融资主要集中于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和订单三个项目,基于单笔贸易交易合同发放的自偿性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银行根据企业应收账款质量提供资金融通,下游债务企业承担反担保责任,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由债务企业承担弥补银行损失,例如中国银行的“融易达”,深发展银行的“出口应收账款池”;存货融资,银行考察企业稳定存货情况和长期合作对象,以供应链综合状况作为授信决策依据,例如,建设银行的“仓单融资”,华夏银行的“货物质押融资链”;预付款或订单融资,银行根据企业所收到的预付账款质量提供资金,其上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例如中国银行的“订单融资”,华夏银行的“未来货权融资”。

许多银行开展了整体供应链业务,例如中行供应链融资中心的融资产品,光大银行的“金色融资链”和华夏银行的“融资共赢链”。客户从下订单、制造、装运、收款等各个贸易环节都可获得中行资金支持。

仔细分析融资产品内容,发现部分融资来源于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例如仓单融资来源于传统的仓单和提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来源于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虽然许多银行提出了整体供应链业务,但在业务中能否真正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控制,能否对整个产业链的交易对象和合作伙伴,市场地位和供应链管理水平进行关注跟踪,实现真正的供应链管理和融资,还是各家银行要思考的问题。

(二)风险防范功能弱

供应链融资的信用基础是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但由于链上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一旦某个成员出现资金问题,会影响整个供应链,风险也相应扩散。

与其他融资产品相继,供应链融资涉及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首先,供应链涉及企业众多,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国外企业,银行无法完成对供应链所有企业相关数据的调查分析,不能准确了解供应链整体情况,一旦供应商和制造商勾结诈骗,就存在套取银行资金的风险;其次,供应链企业的运营不仅涉及到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能力,还要受到国际市场环境的影响,动态风险不易控制;银行需要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变化,不断获取关于链上核心企业和附属企业的动态信息,以便掌控风险;再次,不同阶段的供应链融资,需要关注的风险不同,存货抵押和预付款抵押中,需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手段完全不同,给银行业务操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最后,供应链融资过度依赖于核心企业的信用度,如果核心企业滥用其信用度,在多家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对银行融资带来极大风险。

目前我国信用系统比较薄弱,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扭曲现象。涉及到国际贸易的供应链融资,对国外核心企业信用状态的了解则更为薄弱。许多银行对国外贸易融资信用评价只能依靠国外评级机构的评价结果,使得融资业务只能局限于与较大跨国公司的业务往来,对供应链上的动态风险监控能力则更为薄弱。

理论上,虽然供应链融资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但实践操作中,如果企业多次进行贸易融资,银行和企业可能无法实现一对一的贷款偿还,一旦中小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也会导致贷款偿还困难,容易引发贷款不良率上升。

(三)银行汇率风险加大

对银行来讲,除了上述业务风险,另外一个重要的风险是银行汇率风险加大。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企业通过贸易融资不仅希望能解决资金缺口,更希望早日收汇,规避汇率风险,但这对银行来说却意味着风险。一些调查显示,许多进出口企业在规避汇率时,首选方法就是通过出口押汇等贸易融资方式,提前收汇,转嫁汇率风险。

目前许多银行开展的业务中,例如深发展的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需要银行要规避大约一年的汇率风险,这对银行准确预测汇率变化的能力,使用银行衍生工具对冲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四)专业人才缺乏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国际金融票据开设和审核查验,涉及到对整个供应链信息的掌握和动态追踪。要求银行人员拥有丰富的财务知识、法律知识,行业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由于该项业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员工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专业人才的匮乏直接影响了市场开拓和风险管理,基层行无法对客户提供详尽周到服务,客户对于供应链融资功能特点也不了解,加大了银行开展业务的难度。

四、发展对策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增加了商业银行收入,带动了中间业务和结算业务的发展,并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如果运行顺利,银行将来为某一供应链上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链上生产商,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都可以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帮助银行获得客户和利益,是银行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也成为许多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由于我国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间有限,需要采取一定措施促进供应链融资的发展。

(一)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经验,完善业务流程

和国外银行较为成熟的供应链贸易融资相比,我国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仍存在一定差距。国外银行开展业务时间长,利用其广泛的分行优势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客户量身定制,提供包括金融、法律、市场信息等多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例如,渣打银行自2005年起成功地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项目,客户可以其电子银行平台上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交易指令、查询交易、定制报告等功能。摩根大通银行2005年收购一家物流公司,专门为供应链及分销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我国银行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合提供应链融资产品,如物流平台帮助监控物货及物流,信用保险机构协助监控信用风险,电子商务平台整合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关注融资企业的交易对象,交易对手,履约记录等全方位评价,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量身打造结构性贸易融资,对整体供应链提供全方面金融解决方案。

(二)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由于供应链贸易融资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比较复杂,银行需要有针对性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对于供应链不同阶段融资方式,对该阶段最重要的风险采取控制防范措施,例如仓单抵押融资时,风险防范主要着重于仓单货权归属和货物安全;应收账款融资时,风险防范主要着重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审核和监控。

其次,要求融资方尽可能获得第三方担保,以第三方担保作为规避风险的手段。例如,要求融资方投保出口信用险。

再次,通过国际合作方式,尽可能地完善供应链信息,或者获取信用担保,减少银行风险。例如,通过国际保理组织其他成员获取国外企业信息,参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起的全球贸易融资服务项目(GTFP),获得由IFC为商业银行开出的融资工具所提供的担保,降低出口企业和提供融资银行的收汇风险。

最后,银行要采取技术措施通过构建或使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对冲,通过其全球网络,化解或减少汇率风险。国外银行在这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经验,通过将一些贸易产品与其他银行进行交换或出售,以规避币种和汇率波动风险。我国银行也在逐步采取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例如中国银行的“进口汇利达”和“出口汇利达”产品,使用了一些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要求客户在中行进行远期外汇操作以规避风险

(三)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发展供应链贸易融资

目前供应链融资业务开展的较为成功的主要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一些力求在贸易融资方面有所突破的股份制银行,主要集中于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核心企业实力较为强大的行业。

国际贸易中,加工贸易总量超过我国贸易总量的一半,许多中小企业已成为大型跨国公司全球贸易生产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的供应链融资也主要是围绕这些跨国公司进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主要体现在“沃尔玛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利用沃尔玛的优良信用,对其供货商提供的从原材料,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融资支持。

尽管商业银行力求打造的是“供应链金融―物流―信息流”平台,集保险、担保、物流、信息、法律等多方面服务提供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供应链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面服务。但对银行来讲,供应链贸易融资仍然是一个新兴业务,新型业务的发展需要不断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作为供应链资金的提供者,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的网络分布,从事贸易融资的经验和人员素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分行业、分阶段发展供应链融资,以便总结经验防范风险。不同行业供应链上企业间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相互交织关系各不相同,银行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间相互关系量身定做融资方案。不同银行的贸易融资实力不同,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强项为客户提供自身风险操控能力较强的融资服务,在积累了一定的行业市场知识和企业信息后,再逐步延伸服务范围。

(四)加强人员培训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对银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银行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培训学习和人才引进,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改进银行内部管理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供应链贸易融资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 胡悦,国外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案例分析[J] 金融管理与研究 2009(9)

[2] 吴建勇对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战略的再认识[J] 金融管理与研究200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