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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25 16:11: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建筑行业税收风险分析

第1篇

BT融资项目实际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一种能够融合项目运营、设计和建设的模式,也就是建设移交,这种融资模式主要表现为在建设政府项目的开始时期,利用项目投资方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完成工程以后利用项目发起方来对项目进行购买,在购买以后对项目进行移交。BT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为以下几点:(1)主体特殊性。BT融资的主体主要由私人投资以及政府投资等两方面构成。政府即是私人投资方也是实施监督和管理者,拥有两个身份。(2)客体特殊性。BT融资项目的主要客体基础建设项目主要有公路、桥梁等,基本上都是社会项目,政府具有一定的代管和建设的权利,所以就需要政府切实做好利益和责任的权衡,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权。(3)监督权与所有权特殊性。在建设项目的时候,投资人具有所有权,这是这种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以此来区分于其他模式,在把权利移交到政府的时候,投资人就仅拥有债权,因此就需要政府做好所有权力的管理。(4)建设效率和项目设计效率比较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项目准备工作,提高资金回收速度,会尽量压缩工期,因此这种方式比其他方式效率高。(5)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外汇风险。在建设融入BT项目的时候,如果加入的是国外资本,那么在移交之后,就会导致出现外汇流出问题,从而保证可以补偿必须的利润成本,BT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种问题。(6)特殊风险性。在建设项目开始时候,BT投资方承担了主要的风险,在移交到政府以后,只是承担资金风险,政府不会承担风险,但是一旦开始进入运行模式就会出现多方面风险。(7)合同的组合性。在进行BT项目融资的时候,所涉及的方面比较广泛,包括建设、融资、转让、投资等,其中涉及的所有都是通过合同来制约的,因此,BT融资具有一定的合同组合性。

2BT模式下风险分析

2.1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前期风险分析

(1)缺少法律风险管理。BT融资模式下的高速公路建设实际上是新事物,发展的比较晚,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相关规定也比较迷糊,从而导致政府责任不明显和审批不严格以及互相推卸责任。一旦在建设中出现承包商诚信问题以及合同出现问题等现象,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持,从而给高速公路BT融资带来了困难。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导致项目产权不明确,在进行移交之前签合同之后的归属权没有明确界定,增加了融资风险。(2)制定合同存在的风险。在高速公路建设BT融资签合同的时候,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因此会出现很多风险。从投资人方面来说,尽可能想要降低风险,而且希望发起人在后期建设资金方面能够分担责任,从而导致合同谈判时间比较长;从政府方面来说,在实施项目的时候,可以增加社会发展,改变建设情况,但是也会导致建设方案内容不完善,不能进行充分的准备,导致形式问题比较严重;从主体方面来说,在进行高速公路BT项目的时候所需要的招标、准备、谈判、签署合同所涉及的审批、许可以及贷款等多方面环节,导致人为因素多,操作难度增加,增加了融资成本,从而增加了融资的风险。

2.2BT融资模式下高速项目建设期风险分析

(1)在管理和融资方面存在风险。在建设项目进行确定投资人的时候,由于前期建设准备不是很充足,因而在工作之后出现了相关的问题,在设计招标方案的时候仅仅考虑财务费用和计价费用等方面的利益和优势,没有充分考虑在措施和组织方案等方面的竞争性报价,导致出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此外,在初期建设BT项目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以政府作为银行担保,不是利用BT融资方作为担保,从而导致融资能力出现风险。(2)出现投资超标风险。在建设高速公路BT融资的项目时,因为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规范和管理合同的指导,导致合同风险不确定,从而出现项目实报实销,还需要一边设计一边施工,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从而增加了控制投资的难度,此外,由于项目自身的特殊性,使得政府规划的时候比较松散,投资者基本上承担了所有的风险,从而增加了项目风险的不确定因素。

2.3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转让期风险分析

(1)融资发起人中的回购风险。如果BT模式中的B、T链之间出现断裂,那么回购环节就会出现问题,在进行项目移交以后,政府不能够依照合同进行足额、定期支付工程款项。因为政策和手段不协调,从而出现政策风险增加的问题,例如,资金投入大,但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类似于这种资金方面的不足导致的支付问题很多。基于这样的模式,如果在进行BT融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第三方担保,就很有可能会出现赔偿问题,从而增加了投资风险。(2)项目移交时候的风险。在进行BT融资移交的时候,主要出现以下几方面的风险:①质量风险。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应该严格检查工程的质量,明确日后出现质量问题该由谁负责。②资金问题。在实际建设的时候,计划总是在不断更改,会导致计划和实际出现差异,这种风险应该由政府承担。③税收风险。依据实际税收规定,税收应该由当地税局征收,在移交的时候,如果不能免除,应该算在合同之内。④移交时间。支付和移交时间虽然有很多规定,但是在实际建设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因此,就需要延迟移交时间。

3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3.1在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控制前期风险的对策

(1)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于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制度和规范不完善以及合同不规范、移交、建设等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明确各项义务,增加法律建设的步伐,规范市场运作,从而保证各个方面的基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2)建立相关的决策部门。依据风险管理的机理,政府部门应该明确项目的界限,设置完善合理的行政监测机制,避免出现政策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3)选择适合的投资人。在进行风险防范的时候,需要科学合理的选择投资人,经过严格的选拔,考察投资方的投资能力和建设项目的管理能力以及对金融决策的分析能力,找到最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促进项目的发展。(4)适当加入第三方公司,以此作为咨询法律的依据。实际上BT项目是非常复杂的,参与人员的方面也是比较广泛的,想要很好地完成项目的建设就需要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项目风险。

3.2在BT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控制建设期风险对策

(1)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在工程建设时期,控制项目的质量是高速公路的核心关键部分,选择优秀施工单位是保证质量的基础,监督管理机制的好坏是界定施工质量的关键,因此,就需要把项目中的技术、隐蔽工程作为关键,建设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2)建立反馈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评估是控制项目风险的关键所在,在建设BT项目的时候,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协调风险管理机制和反馈机制,促进风险防范的建立。(3)建设相应的项目融资小组。在项目建设的时候,资金来源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进行协调,共同进行集资,因此就需要建立融资小组,促进风险的防范。

3.3BT融资模式下高速公路项目控制转让期风险对策

(1)完善和制定相应的移交机制。在项目进行移交的时候,应该建立移交委员会,以此来保障能够很好地处理工作问题,解决回购资金、税收等移交过程中的问题,保证项目的公正和透明性,最好由公正机构来进行项目移交的见证。(2)完善BT融资项目的回购方案。在项目进行移交之前,政府和相关单位应该明确建立相关控制策略和回购方案,从而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3)制定相应的回购程序和条件。在政府支付和回购期限之内,应该制定明确回购条件,一般应该预留不低于建设费用5%的保证金。

4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