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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25 16:11: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农业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1篇

【关键词】农业经济;产业发展建议

1.当前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状况分析

实际上,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还有较大的不足之处。通过开展调研即可发现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是中国农业产业的总体竞争实力还不够强。农业产业在市场竞争之中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与营销企业间。尽管农产品加工行业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进程之中具有十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是和我国的总体农业产值比较起来还处在相当低的水平上,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具有非常大的差异。这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不够完善、农业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滞后、农业企业总体规模不大等具有非常大的关系。

二是尽管我国广大的基层农业种植户具备了参与到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之中的良好愿望以及热情,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广大农户的参与度还相当低下。农民群众渴望通过参与到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体系之中以提升个人经济收入,并且得到实际帮助,例如,法律、技术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然而,到现在为止,我国诸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所提供服务被限制在信息层面之中,组织运作的规范性不够强,难以较好地适应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农户的参与度不高。

2.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的几点建议

2.1 强化领导实施宏观调控

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是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大事,这一系统化工程一定要在党和政府的全面指导之下来加以实施,尤其是当地领导一定要将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组织有关部门快速解决与农业经济产业化相关的各类问题,健全完善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的重点发展项目。要通过完善领导激励制度,让各单位、各环节均能参与到分工之中,而且还能进行合理地配合,产生出合力,一起推动农业经济实现产业化发展。依据当前农业经济发展之所需,还应发掘出农业经济之巨大潜力,依靠宏观调控的重点作用,不断改进现代农业经济的整体结构。要强化现代农业经济区域性重点产业开发以改进管理能力,注重发掘出推动现代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资源,有效规范现代农业经济实现产业化发展的途径,进而促进农业产业经济实现更好地发展。

2.2 打造农业经济主导产业

我国农业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应要以名、优、新以及特等为特点来实施产品开发,从推动本地资源以及开发名优产品抓起,对于农业资源优势最为显著、发展优势最为突出的开发项目,着重进行培养。要运用良种扩繁等形式来推动发展,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农业支柱性产业,全面围绕主导性产业来建设销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一定要实施好农业规模化发展模式,创建农业经济生产性基地,利用基地所具有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当地农民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进而产生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行的新格局。在深化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中一定要始终坚持市场化原则,持续完善农业经济生产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分布、农产品销售以及农业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要运用农业经济优势资源的转移以及农产品品种结构的改进,塑造一流品牌、打造鲜明特色、形成一流精品、提升经济效益,真正让自身农产品具备极强的市场化竞争实力。

2.3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随着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开办,积极探究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的多元道路显得愈加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农户主体加以组建,在这类合作社当中,农户的人数最少要占总人数的80%。如此一来,即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较为详尽地掌握农业作物在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诸多环节的信息,对于政策的了解也会更加齐全,从而为农民群众争得合理利益。在管理手段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民主制管理,入社者完全自愿,退社也完全自由,使用民主决策的办法来开展生产经营,更有创新活力。和别的股份制、公司制企业所具有的差别是,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推邮迪掷润最大化,而是要为全体社员也就是农户们提供农业交易需要的各类服务,而交易之后所形成的盈余只留下一点属于公共积累,而绝大多数均依据交易额以及股份制形式分配至入股者。各地政府应当在今后办好具备示范性特点的专业合作社,其后再引导别的合作社从下而上和循序渐进地发展。在合作社发展中一定要做到始终坚持以广大农户为主体,展现出专业性; 始终坚持自愿管理的原则,落实民主管理措施; 始终坚持明晰产权关系,确保成员们的切实利益。

2.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实现新的转化,从而为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往深度与广度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应当采取以下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措施:

一是要完善农业科技转化网络建设,建立起科技转化的成果推广工作,这也是科技进入到农业领域结合部,推动农业科技加快创新步伐的重点。要积极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机制改革,不断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产学研的一体化进程,落实基层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促进现有的成熟农业科研成果加以推广运用,强化农民群体接受与运用农业技术成果方面的能力。要积极鼓励以各家科研院所为基本依托,建立起科贸农相互结合的科技型企业,不断强化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彼此促进的关系,完成科技成果往现实生产力所进行的转化。

二是要不断提升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之投入。不管是农业科技创造,还是通过科技手段把潜在生产力切切实实地转化成现实之中的生产力; 不管是农民群众的知识创新,还是农业龙头企业中各类设施设备之改造和更新,均需极大的投入。所以,要强化科技和经营企业之间的联合,真正让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技术研发以及对外推广运用之主体。要健全完善各种形式、多个途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且明确农业技术活动是属于公益性事业的范畴,需要如同国家办国防事业与教育事业一样,明确国家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重要地位,并且明确农业技术投资以及推广投入的最低额度。

三是倡导农业科技采用各类方式切入到农业产业化研究之中。要从农业经济产业化趋势以及农业科技之特点抓起,要么由农科院所自身科研成果来办科技类企业,从而扎扎实实地带动农户。当然,农业科研院所还可利用自身特长为各家产业化组织提前、户中以及产后的全过程服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农业科研院所还可将自身科研成果视为资产加以入股,推动农业经济产业化组织建设。

2.5 培育农业产业化专业人才

我国的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十分注重于培养,形成鼓励农业类专业人才不断脱颖而出的局面,其所培养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开看,那些不仅具备市场意识,而且懂得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的农业经济产业化专门人才。要依据公开、公平、竞争之原则,积极改进高层次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健全人才柔性流动体系,推动我国农业类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市场化与职业化,让高素质的人才能够进入到农业企业之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诸多过程。农业经济产业化一般都伴着科技的极大进步,而实现农业科技进步的发展最后还是由农民们加以完成。所以说,唯有在农民群众进行了实践之后,各类农业科技成果才可以转换成生产力,从而推动农业经济新技术与新成果能够得到极大地推广。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间需要用好懂得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部门所缺乏的精神愉悦,促进我国农业经济产业从比较低的效益往比较高的效益中转变,持续延伸农产品的附加值来满足当前市场之需求。所以,强化农民职业教育显得十分重要。政府要针对农民群体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投资之力度,力求举办各类农民技术培训,从而产生以政府化办学为主要方式,以社会办学进行辅助的现代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制,让农村从业者均可及时地得到农业科技新成果的应用步伐。农民群体的职业教育要将知识教育、素质提升等加以结合,建立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布局,落实农业经济产业化对于农村专业技术人才之所需。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鉴于中国特色社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的产业化运转就成为了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开发一定要以科技实力为基础,以宏观调控政策为主要支撑,运用主导产业的积极带动以及农民经济组织的作用,从而建立起集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为一体的综合化经营管理体系。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应当在党和政府的统一指导之下,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与农业经济主导产业等管理措施,大力培养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创建起多层次、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机制,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实现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2篇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稳定和壮大烟叶支柱产业,切实满足烟叶生产对土壤条件、生态条件和社会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烟叶质量,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恩施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按照“稳定、优质、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全州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的要求,在规划期内建立和落实基本烟田规模,稳定烟叶种植面积,确保烟叶生产目标的实现,把我州建成全国优质烟叶产区。

第二条合理区划布局。全州重点发展47个万担以上的乡(镇)烟叶生产区,稳定发展19个5000担以上的乡(镇)烟叶生产区,力争在*期间实现烤烟和白肋烟专业化种植面积达到80%以上。

第三条建立基本烟田制度。全州基本烟田规模要达到153万亩。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在适宜种烟区域范围内,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对烟叶生产的影响,妥善处理好烟叶生产与其它作物用地关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基本烟田,编制基本烟田规划。

第四条实现基本烟田规范管理。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流转的规定,在农民完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途径,实现规划区内基本烟田的相对集中,规范管理,高效利用,提高整体产出效益。

第五条严格实施基本烟田保护。基本烟田保护区由县(市)人民政府划区、定界、登记造册、编制图表,建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对破坏基本烟田保护区内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签订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在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区的地方,由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或烟农协会组织分别签订责任书,并由县(市)人民政府向烟农颁发基本烟田证书。明确政府、烟草主管部门、村民委员会或烟农协会组织、烟农对基本烟田的保护责任、权利与义务等。

第七条建立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基本烟田保护区一经确定,由县(市)烟草部门与烟农签订满足烟叶生产两年一次或三年一次轮作的种植合同,确保基本烟田有效轮歇和养息。

第八条征用基本烟田应实行补偿。开发建设项目确需征用、占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依法给予补偿(其中应当包括对基本烟田基础设施的补偿)。

第九条依法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烟草行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投入必要的资金,扶持基本烟田建设和烟叶生产种植,并对烟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帮助。烟草公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国家标准收购烟叶。烟农按合同种植的烟叶,由当地烟草公司负责全部收购,并及时兑付收购资金,进一步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

第十条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规划和完善烟田水利设施、烟区道路、烤(晾)房、防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和瘠薄烟地改造的力度。采取国家立项、行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办法筹集资金,同时,在烟叶生产区将扶贫资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资金、村级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不允许将资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各尽职责协同配合。烟草、发改、农业、财政、林业、环保、气象、扶贫、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州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部门实施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加强烟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基本烟田的有效排灌能力;加强烟区道路配套工程建设,确保物资供应、烟叶调运;加强防雹、人工降雨设施建设,完善烟区防雹网络体系;加强烤(晾)房、收购网点和仓储建设,以适应生产布局、生产规模的要求。

第十二条明确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权属。由烟草行业投入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补贴建设的渠系、水坝、管网、提灌站、烟区道路、集中密集式烤房等生产基础设施,所有权归村组集体,水窖、水池、单个密集式烤房所有权归烟农。

第十三条推进标准化生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州烟草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制定并颁布适合恩施优质烟叶生产的地方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科技创新,通过科技示范,典型引路,加快烟叶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流;提高烤烟生产整体水平,创恩施烟叶品牌,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第十四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电力、烟草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按照规划要求,分别抓好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强化水土保持工作,为基本烟田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加大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加强耕地质地建设,推广绿肥种植、秸杆还田、有机肥科学使用,调整前茬作物,不断改善土壤环境,保护和提高地力,确保基本烟田可持续利用;立足开发多种能源,大力推广煤炭烘烤,逐步试验推广电能烘烤,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保证电能供给,严禁乱砍滥伐森林烘烤烟叶。

第十五条落实措施防治污染。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排放“三废”的工厂、作坊。对已经建成的“三废”排放未达到控制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烟叶生产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减灾和救助机制。各级烟草部门要筹集和建立烟叶保险风险金,保险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烟叶生产保险,对按计划种植而遭受冰雹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烟农适当补助。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烟办、民政、财政等单位为广大烟农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基本烟田保护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七条规范烟叶经营流通秩序。各县(市)人民政府及烟草、*、监察、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协同配合,依法打击烟叶经营流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烟叶经营流通的良好秩序。

第十八条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指挥队伍、经营管理队伍、烟叶技术队伍、烟农队伍建设。创新生产组织方式,探索多种经济组织形式,健全完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为烟农提供优质服务。

第3篇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中心任务和重要抓手。当前,我省农业产业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新农村产业基础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基本任务,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为关键,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按照“有限目标、突出根本、抓住关键、凝聚合力”的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运储保鲜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准入能力、产业化组织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领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

2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培育30家超1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农产品自营出口额突破6亿美元;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订单收购量达到全省农产品商品量的60%以上;对农户的直接带动面达到60%以上。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工作重点

3集中力量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整合资源要素,通过外引内联、联强联大,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优势农产品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要注重发展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加工,尽快形成若干个百万吨的大米加工集团企业和10万吨的肉类加工集团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也要尽快形成占本类加工产品30%以上的集团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和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尽快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

4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重点发展粮食、生猪、家禽、水产、水果、蔬菜、毛竹、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粮食重点发展稻谷精深加工;畜禽重点发展冷鲜猪肉、低温肉制品、水禽加工产品;水产品重点发展特种水产和淡水鱼类加工产品;果蔬重点发展以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和以供港为主的蔬菜商品化处理与冷冻配送深加工,以及以茶叶、毛竹、道地中药材为主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5加强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区域化、基地化建设。积极发展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五大农业产业化省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油茶、毛竹、商品蔬菜、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优势农产品基地,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土地、合作办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加快基地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基地化、集约化水平高的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产业带。建立以鄱阳湖区、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粮食主产区和赣西粮食高产片为主的“三区一片”优质稻生产基地,以赣中优势片和浙赣线、京九线为主的“一片两线”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环鄱阳湖优势区、京九线、昌厦线为主的“一区两线”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以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为主的果业基地,以赣东北绿茶为主的茶叶基地和赣北棉区为主的优质棉基地。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主产区集中,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格局。

6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村组干部、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基层农技人员发起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好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产品批发市场带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建基地,专业合作社(基地)联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按利润返还的合作制、按股分红的股份制农业产业化形式,完善定单、合同、按劳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实行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引导农民以土地、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7大力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创新营销理念,建立实物市场、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快国家级定点市场、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检验检测和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网络等系统。加快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农产品网上展示购销平台,大力发展网上交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区的营销网络。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专卖、配送等现代流通形式,扩大产品销售。加大流通组织、经纪人队伍的培育力度,形成市场流通主体的多元化。积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服务。

8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名牌农产品。把创立品牌与做强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机结合起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运用市场化手段,打破区域、部门、所有制界限,推动同类品牌整合,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利益分享”的方法,增强著名品牌的竞争实力,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政府按照优势产业、优势品牌导向实施重点扶持。

9推动开放型农业突破性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的农业资源、区位、生态和劳动力低成本优势,扩大农业产业化领域的招商引资。精心策划招商项目,拓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一批国外、境外和省外大型龙头企业来我省从事开发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扩大我省水产、畜禽、果蔬、茶桑等优势产品的出口。加快鳗鱼、生猪、茶叶、蔬菜、柑桔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出口生产基地优先推行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认证(GAP),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广泛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产品加工档次,增强企业出口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走出去投资办厂,带动农业技术、劳务输出和农产品出口。

10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能力。适应消费市场升级和准入门槛提高的形势,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业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化产地标识认定,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技术手段,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坚持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监控和食用农产品污染物监控,加强禁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跟踪和源头可溯系统。

11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办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以农业产业化科技需求为目标确定科研课题,筛选一批农业产业化种养、加工、保鲜、储藏、运输等环节中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发挥政府科研资源分配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良种良法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农业技术、降耗减本等实用技术,促进一批高科技项目与龙头企业嫁接。建立和完善科研应用平台和市场化推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绿色证书”和“蓝色证书”工程,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科技农民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三、创新完善农业产业化配套扶持政策

1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08年开始,省里将视财力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导、激励、放大作用。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双十”工程中的龙头企业和基地,以及“双百”工程中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财政性资金重点扶持的方向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水平、提高附加值的实绩,以及新增带动农户和农户直接由此增收的实绩。采取财政贴息和担保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采取鼓励措施,调动金融部门放贷积极性;采取奖励方式,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培植;采取补助方式支持订单农业和原料基地建设。具体的扶持奖励办法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建立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协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开发办、省外专局等部门可用于农业产业化的资金要与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配合使用,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政府集中投入为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投入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本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

13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涉农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理念,开发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拓展质押担保方式,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分支机构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金融配套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准入,信用评级套用农业、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允许以流动资产、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经济作物和饲养物作为抵押,允许龙头企业间连担,允许法人代表、股东为龙头企业担保,允许合作社连保。

农业银行要提高对龙头企业的支持面,提高龙头企业扶持贷款在涉农贷款中的比例,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季节性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要逐步扩大对龙头企业贷款,增加贷款规模。农村信用社要将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列入重点信贷投向,争取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95%以上。龙头企业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信息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贷款担保机制,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逐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担保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银行对龙头企业放贷。

14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粮食、生猪、家禽、水产、水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领域进行政策性保险试点,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逐步形成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保险公司多方合作、全程保障的“合作+保险”农业保险机制。

15落实用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可在省级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市级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在各设区市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龙头企业直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牧渔场和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前提下,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用于生产的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在申请获得取水许可的前提下,由所在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种养业基地,在落实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以电为原动力,受电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业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16其他有关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可按程序向中储粮*分公司提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事有关政策性收储业务。外商投资兴办龙头企业和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省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可享受省级龙头企业优惠政策。省级龙头企业改制或组建企业集团的各种登记费、评估费减半收取。新获准农产品自营出口企业,可从第一个月起按规定退税率计算退税。

四、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水平

17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认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农业产业化宣传,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战场。加强农业法规建设和产业化政策普及,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18搭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平台。在“十百千”工程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即省里重点抓好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个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设区市重点抓好1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市、区)重点抓好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平台,集中多方力量,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动态管理,坚持数年,务求实效。

19形成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各级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作用,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在农业产业化工作中的职责。农业、林业、粮食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搞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计划和基础性工作;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税务、水利、国土资源、工商、外贸、供销、金融和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赣办发〔2002〕12号),并依据本意见抓紧制定扶持龙头企业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级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要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制度、农业产业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第4篇

关键词: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税收政策:建议

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与全国一样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综合地发挥了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等诸多优越性,提供了符合武陵地区区情的发展途径。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武陵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突破口。税收政策既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农业与地区经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从农业产业化问题的一般规律出发,研究和探讨如何实现税收政策的优化以促进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合理界定税收政策支持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域

税收政策支持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出一批引导武陵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骨干力量,使武陵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武陵地区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武陵地区农民稳定增收;加快形成符合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要求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税收支持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域应为: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税收应加大对武陵地区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引导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开发具有区域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农产品基地建设。其重点是在税收方面创造宽松的环境,解决好基地建设与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促进武陵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增殖,鼓励武陵地区出口企业获得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国际认证,增强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对武陵地区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其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发展标准化,增强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四是支持武陵地区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应从税收政策上引导龙头企业采取保护收购价、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武陵地区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武陵地区基地和农户发展。五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把资金引向武陵地区农村和农业产业;应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限制作用,促进武陵地区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理顺农村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城乡关系,加速武陵地区向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

二、加大对武陵地区农村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

我国城乡差距大,不同地区的农村间差距同样很大,可考虑对特别落后的武陵地区农村,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其标准和地域界限,采取与经济特区类似的全面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方便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武陵地区投资或服务,促进武陵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建立健全鼓励武陵地区农业工业化、规模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在武陵地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增值税转型。其次,对武陵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经营性收入、会费收入、服务收入和接受捐赠收入等应实行免税支持政策。再次,对武陵地区所有企业和个人转让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鼓励武陵地区农业用地的合理流动和集中。最后,采取鼓励生产要素在武陵地区城乡之间流动的税收政策。对在武陵地区农村从事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的企业,予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对武陵地区专门服务于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服务产业予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武陵地区企业专门服务于农村的交通运输、通讯、有线电视、电力所获得的收入,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实施税收优惠,促进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

从理论上分析,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的机制有以下方面:一是实行差别税率或通过税率变动来影响相对价格结构及投资结构,进而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二是通过税收优惠的激励措施调节税后投资收益,进而影响投资结构和技术状况,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制度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从以下方面人手:首先统一武陵地区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税收制度。鉴于目前国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比照《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对武陵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园区,以及向武陵地区农村转移扩散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及部分城市工业的配套企业取得的所得,均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武陵地区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实现武陵地区城乡生产层面的衔接,吸收武陵地区农村剩余劳力,增加武陵地区农民收入;对武陵地区农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同样适用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一)项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以促进武陵地区农业的科技创新,发展高效高产优质农业。其次,对出口武陵地区农产品实行彻底退税的零税率政策。我国对出口农产品增值税采用出口退税的办法,依据出口退税率来计算实际应退税额,低于农产品中实际所含税额,退税不彻底。为了增强武陵地区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考虑到WTO允许对农业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进行财政补贴及我国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低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对武陵地区出口农产品实行零税率政策,使出口农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五、完善农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武陵地区农业科技进步

税收对农业科技进步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影响技术研发的直接成本与收益,激励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从实质上讲,主要是通过制定有利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

企业和社会增加科研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的投资,加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步伐,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水平和效率。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致力于农业科技进步总体投入活动中的风险。农业科技进步的整个实施和实现过程,是一种实验新技术成效的风险过程,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实施阶段,这种风险更高也更明显。国内外经验证明,农业科技只有渗透至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其他生产资源中才能真正成为有实际意义的创新。从一个农业科技成果到创新出产品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另外,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有些农业高科技成果能否带来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起到降低和化解这种风险的作用,从而促使企业解除后顾之忧,投入科技研究和应用。事实上,从税收实践来看,广泛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武陵地区就更不能例外。首先要明确武陵地区农业高科技研发和应用的特点,实行差别优惠待遇;其次要加大对武陵地区农业科技^员的税收优惠力度,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农业实用技术。现行税收政策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下一步税收优惠设计的重点应转移到创新孵育体系和高新技术或果产业化支持体系方面,建立起比较符合国际规范和要求又能满足武陵地区需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制定有关武陵地区风险投资的税收倾斜政策,鼓励武陵地区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加大对武陵地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税收支持,促进人力资本投资。包括对农业科技人员的科技投入减免个人所得税,以促进个人多接受教育培训,增加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对社会各界向武陵地区农村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捐赠不设最高捐赠限额,可在税前据实列支。

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武陵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

首先,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武陵地区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搞好土地整理,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把生态农业建设和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作为促进武陵地区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武陵地区农村新能源建设,有针对性地引导投资和消费,从而限制发展能耗高、污染大的农产品,鼓励发展低能耗、无污染的农产品,对投资于防治污染、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纳税人给予税收减免,促使武陵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再次,要加大对武陵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的秩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武陵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的税收优惠程度。如对企业用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但国内又不能生产的进口农业设施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园区内直接用于农、林、渔、牧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以降低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的费用;允许用于清洁生产的设备加速折旧;对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的产品或生产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环抱产品的,给予企业所得税减税甚至免税的优惠。

第5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 佳县

一、佳县概况

佳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黄河中游西岸,总土地面积2028平方公里,其中粮田面积64.5万亩,农业人口人均2.8亩。总人口262903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3.01%。佳县是一个纯山区,年平均气温为10℃,无霜期159天,年降水量395毫米。自然资源贫乏,立地条件差,属典型山区农业县。农业生产以杂粮为主,所产大明绿豆、黄豆、洋芋等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佳县沿黄河地区是中国北方红枣的最佳适生区,有悠久的红枣栽培历史,1998年,国家林业局授予佳县“中国红枣名乡”称号。

二、佳县农业产业基本状况

佳县农业产业经过几年大力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农业产业发展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局面。

一是农业产业化条件基本成熟。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成熟,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得农民收入显著提高,农民对农田整治以及农机具、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业技术的掌握积极性空前提高。

二是农业产业有了很大发展。红枣面积由2005年的54万亩增加至2010年的67万亩,2010年红枣产量1.2亿公斤,产值6亿元。其次是科技带动作用明显。几年来科技部在佳县立项实施了“佳县1万亩生态枣园示范推广”、“佳县红枣产业化开发技术培训及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同时引进新品种,发展生态红枣种植,取得了中国红枣产品的第一张有机认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佳县“红枣国家标准化生产基地”称号。

当然,当地规模养殖业也朝着健康方向有序的发展。各类规模养殖户扩大到500多户,扶持建成千头养猪场、千只养羊场、500头养牛场。但同时,佳县农业产业法中也存在相应的不足。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比较落后。纵向看,佳县的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观,横向看,依然十分落后。佳县是全市唯一既无铁路、又无高速公路的县份。交通和水的制约,使佳县资源优势很难尽快转化为产业优势。同时还存在同周边地区同质化竞争。比如红枣,陕晋沿黄地区尤其是临县、清涧开发力度大、宣传力度大,已走在了前面。

二是流通不畅。没有广阔的市场也没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佳县红枣局限于地区销售,没有创建自己的品牌,也就很难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所以佳县当务之急是创建有地区特色的品牌,不断拓展销售渠道,使红枣不仅只是引进来,而是要走出去。

三、佳县农业产业发展建议

佳县农业产业发展,要根据本县实际条件,制定适合佳县自身发展的路子,以点带面全面发展。

一是要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新农村建设、产业开发和民生改善,加快推进交通、水利、供电、信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山、水、田、林、路、峁、坝、库”综合治理,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同时要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切实做到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完成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建设和改造工作,建立覆盖全县山洪灾害防区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

二是坚持产业富农。要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带,形成特色产业化、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规模化的格局。

首先要全力做精做强红枣产业。在全县农业“枣、羊、薯、豆”四大特色产业中,应继续把红枣作为第一主导产业。利用天然适合红枣生长的优势,采用有机化种植,使红枣更加适应市场需要。

其次是要科学种地。佳县自然条件比较恶劣,所以要依靠科学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适合该地发展的旱作物农业示范区,同时要加强农民种植技术培训,掌握种植新技术,从而增产增收。

三是要完善农产品销售。有优质的农场品却没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一致是佳县面临的一个难题,所以加强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势在必行。例如:佳县乌镇任家坪村村充分利用佳米公路交通便捷、周边村镇大面积种植土豆、传统粉条加工历史悠久的优势,该村成立了“佳县任师傅粉条产业有限公司”,注册了“任师傅”商标。2011年,该村加工粉条200多万斤,总产值近1000万元,仅粉条加工业人均纯收入4200多元,粉条加工业已然成为该村的主导产业,带动村民走上了富裕之路。

第6篇

关键词:哈尔滨;农业产业化;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强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有序推进,哈尔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创历史新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是在此背景下,仍有诸多因素困扰哈尔滨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成为新时期哈尔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哈尔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潜能优势

哈尔滨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业产业化具有丰富的资源条件、巨大的发展潜能和突出的发展优势。

(一)自然条件优越

哈尔滨市地处国际公认的三大黑土带之一的松嫩平原腹地,土质肥沃,农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居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是全国人均耕地占有量的4倍;位于世界最佳奶牛养殖带上,发展畜牧业优势明显。大江河、大湿地、大森林特征鲜明,生态环境优良。气候条件适宜,农作物生长期雨热同步。

(二)科研力量雄厚

哈尔滨市拥有全国唯一的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乳品行业第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省级食品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食品工业科研实力在全国领先。东北农大、林大、商大、工大和黑大等10余所大学分别设有食品科学等相关专业,为哈尔滨市发展农业产业化提供了雄厚的技术和人才资源。

(三)区位优势突出

哈尔滨市地处东北亚中心位置,是我国沿边开放带上最大的中心城市,是远东和东北亚地区进入中国的重要门户、中俄战略合作升级的“桥头堡”和“枢纽站”。日、韩、俄罗斯等国都处在哈尔滨“2小时交通圈”内。同时,哈尔滨拥有空港、内陆港,交通发达便利。良好的区位优势,为哈尔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领跑全省、叫响全国、辐射东北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产业基础坚实

目前,哈尔滨市围绕乳制品、肉类、粮食、林木等8大产业带,规划和辟建了哈开发区、利民、双城、尚志、宾西等6个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先后引进了韩国希杰、加拿大麦肯、双城雀巢、尚志蒙牛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培育壮大了哈尔滨啤酒、大众肉联、宾西牛业、龙丹乳业等一大批地产骨干企业。

二、哈尔滨农业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

哈尔滨市农业资源富集,粮牧产量均居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首位,但这种资源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关键在于龙头企业发育不充分。从省内看,哈尔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与齐齐哈尔大体相当,大有被追赶和超越的趋势;从东北地区看,哈尔滨市的食品加工业年产值也仅为900多亿元,是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中最低的。

(二)精深加工水平低

目前,哈尔滨市粮食本地加工量仅占总产量的30.3%,40%左右的畜禽活体外流,原粮、原料输出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依托哈尔滨市丰富的资源优势谋划产业项目、发展精深加工业力度还不够大,现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产业链条短,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的问题。比如:吉林的大成公司可以加工出变l生淀粉、淀粉糖、赖氨酸、化工醇等系列产品,而哈尔滨市的玉米加工产业还停留在速冻食品和饲料等初级加工上,相比之下附加值较低。

(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弱

哈尔滨市虽然是农业产业大市、食品加工业大市,但却不是强市,根本的原因就是品牌多、名牌少,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哈尔滨市食品类中国弛名商标仅有4个,这与食品加工业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符。哈尔滨市要成为农业产品加工业强市,在实施品牌战略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

紧密、规范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健。目前,哈尔滨市多数龙头企业只与农户签订简单的购销合同,缺乏相应的技术服务和价格保护措施,导致订单履约不好,企业与基地或农户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当价格出现波动时,企业和农户都会随行就市选择交易对象。同时,哈尔滨市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较多,但规模不大,经营还不规范,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全市75%的农民出售农产品仍然依靠传统的集贸市场交易。

三、加快哈尔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规划布局,统筹发展

合理规划和布局,统筹协调区域产业发展,突出地域资源特色,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着力打造“优势互补、产业联动、紧密联结、特色鲜明”的区域食品产业主体功能区。建立农业产业布局和项目引进的协调工作机制,避免各地无序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扩张。针对大都市特点,建议将8区10县(市)农业产业发展划分为“三圈”,即核心圈、近郊圈和远郊圈。核心圈重点打造农业产业研发基地和科技培训基地;近郊圈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吸纳农产品优势企业聚集;远郊圈重点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养规模,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生产基地。

(二)产业集聚,园区发展

按照集群发展模式,全力打造农业加工园区,在已有的开发区食品园、双城开发区、利民开发区等农业产业集群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和建设以香坊粮食物流中心为依托的粮食综合加工@区,以五常、方正、通河等为重点的水稻加工园区,以巴彦、宾县、延寿等为重点的肉制品加工园区,以双城、尚志为重点的乳制品加工园区,以呼兰、延寿、通河为重点的禽类加工园区。着眼提高技术含量,扩大生产规模,重点做大做强、拉长延伸乳品、啤酒、生猪、肉牛、肉鸡、玉米、大豆等产业链条,形成上下游互动的产业模式,增强辐射和带动能力。

(三)舞动龙头,规模发展

紧紧围绕产业强县工程,扩大招商规模,紧紧依托哈尔滨市优质资源谋划产业项目,提高引资质量,不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在“引、扩、壮”上下功夫,招商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及牵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改造扩建一批像双城雀巢、尚志蒙牛、哈尔滨啤酒、宾县牛业等发展前景好的大型龙头企业再开l、再生产。扶持壮大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特色显、后劲足、管理好的企业成为市级龙头企业,壮大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队伍,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

(四)建设基地,特色发展

紧紧依托哈尔滨市寒地黑土、绿色生态的农业优势,以及雨润、润恒等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入驻哈市有利契机,全力打造“四大”特色有机生产基地,即围绕双城雀巢、尚志蒙牛等企业打造有机奶生产基地;围绕宾西牛业、巴彦生猪等企业打造有机肉生产基地;围绕呼兰正大、延寿通河樱桃谷鸭等企业打造有机禽生产基地;围绕五常、方正大米等企业打造有机粮生产基地;围绕郊区蔬菜加工企业打造有机菜生产基地,集中解决部分龙头企业吃不饱、开工不足和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基地建设问题

(五)整合资源,品牌发展

发挥各级政府的经济协调职能,着眼于品牌保护,引导各类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户等市场主体,对现有品牌通过联合、联产等办法进行整合,走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之路,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和优势品牌,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重点推动五常、方正、通河等县(市)水稻品牌整合,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知名品牌。实施以绿色和有机品牌为核心的名牌战略,进一步提高知名品牌的美誉度。充分利用农博会、哈洽会、绿博会等大型展销会的有利契机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企业信誉度。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六)依靠科技,效益发展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效益为目标,走加工层次深、附加值高、产业链条长的农业产业发展之路。鼓励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自主研发,采购先进设备和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

(七)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依法、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断探索和创新“契约联结、服务联结、资产联结”等发展模式,完善和鼓励“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推行订单生产、实行保护价收购产品、垫付生产周转金、赊销生产资料和返还加工利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的联结机制。

第7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127

1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状

几年来,一平浪镇进行了土地资源整理,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培训,2015年,一平浪镇粮食总播种面积4153.33万m2,预计粮食总产量22322t。其中水稻9.67hm2,产量6743t,玉米13.07hm2,产量8232t,麦类12.67hm2,产量4660t。全镇核桃种植面积累计达到了49.85hm2,核桃干果产量为50000kg,核桃干果产值达130余万元,产业发展初显成效。全镇甜脆青豌豆种植面积9.33hm2,产量9800t,实现产值2900万元。人工食用菌种植有了新突破。一平浪镇食用菌种植数量约100万袋,可实现产值约350万元。辣椒、蘑芋、山药、中药材等产业悄然发展。甜脆玉米种植面积达到了2.13hm2,实现产值400万元;蘑芋种植面积达到了0.31hm2,辣椒面积0.8hm2。

2 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价格不稳定

特色种植(冬早蚕、豌豆)方面,形成规模,但销售体系粗犷,价格不稳定,长期波动,这将影响农户种植的积极性,不及时处理好此问题,可能会引导致刚形成规模的产业淡出视野。

2.2 宣传不到位

目前一平镇核桃种植基本饱和,但中耕管理宣传不到位,投入不够,还没有引起农户的重视,再不改变些局面,后果就是广种薄收。

2.3 资金投入不足,扶持政策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不强

虽然通过多年来的粮烟配套工程的建设,但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还相对较少,且由于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基本没有。

2.4 科技素质低

部分种殖农户科技素质低,粗放管理经营的习惯一时难以转变,导致农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值低。

2.5 销售流通较慢

农村农产品经纪人太少,不能很好的拉动农产品的销售流通,致使一平浪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总是落后于市扬,新兴项目的引进推广速度较慢。

2.6 产业化程度低,效益不明显

一平镇几个种养殖产业虽已初具规模,但能够在一平镇带动大多数农户增收的主导产品不突出,难形成规模效应,对财政和农民增收的贡献力不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力不强。

2.7 群众的盲目性

于产业发展的群众自发性,也自然就存在有其盲目性的一面,其群众规避新品种优劣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小。

3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几点建议

3.1 加快生产基地建设

3.1.1 加强管理

加强核桃中后期管理,确立核桃产业的主导地位。

3.1.2 引进新品种

阿井、纳甸村委会要在扩大现有冬早蚕豆、甜脆青豌豆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逐步改良品种。

3.1.3 生产规模化

扩大舍资、苏家村委会四饼瓜、元永井村委会高山反季蔬菜种植面积,实现生产规模化,将资源优势转变成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3.2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大力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积极推广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绿色食品生产准用的高效低毒残留化学农药,推广使用绿色食品添加剂和绿色食品包装材料。

3.3 加强农产品品牌打造

选择具有特色的粮、茶、果、蔬等产业建立无公害产品专业示范区,争取获得国家权威机构的无公害认证。

3.4 扶持发展一批龙头企业

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绿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力度,拓宽市场渠道,提升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5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林、畜、水利、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技术上积极提供支撑,在生产上给予指导和引导,实行从环境、收获、贮运、加工的全程质量监督,建立严格的档案制度,记录农产品生产、生产资料使用和病虫害发生防治等资料,实行科学的规范化管理。

3.6 加快营销人才培养

把营销人才培养纳入农业技术培训计划,加快培养农村农产品经纪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农产品的销售流通中。全面提升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科技水平,完善中介服务系统和人才市场管理体系,壮大自身实力,促进农业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8篇

关键词: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建议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农民的各项要求也在提高,同时,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共同来完成。在整个工作中,必须找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添措施,努力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突破。

1长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状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通过两年的努力,共举办新型职业培训12期,在农村农业各领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68人,使之成为农村产业发展的带头人、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促进劳动者从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变。

2长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实际在家人员主要是老、妇、幼,有一定文化素质、相对有点经济头脑的人都选择外出务工挣钱,不愿意选择在家从事风险高、效益低、劳动强度大的农业生产,达不到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要求同一个培训对象不能在3a内重复参加培训,哪怕是不同科目不同类别的培训,否则在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平台无法录入,导致农民参与培训和掌握技能的单一性。对新型职业农民及其从事的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不大,申报难度大,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能有效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所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名额和经费由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统一下达和配给,地方政府投入能力有限,导致培训的面不广,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除了理论知识以外,也很注重现场教学和实际操作,因此种植业培训时间基本选择在生产季节,这样可以让学员更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但学员又不愿意在这期间参加培训,因为正是生产上需要管理和劳动力的时候,一旦离开会给自己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所以组织培训有难度。

3长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

3.1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选拔机制

确定高学历回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进行先培训先引导,形成领军队伍,引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有意识的引导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人员加入职业农民队伍。

3.2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

充分发挥县农业局、农广校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的作用,统筹协调好与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的合作,采取理论培训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县内培训与外出考察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产业培训相配套的方式,对纳入培训计划的人员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选择部分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到农业高校和先进产业基地实地学习培训,提升培养质量。

3.3建立系统化的培训机制

“联合辐射”。即联合农业、畜牧、林业等涉农部门建立互通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县内规模农业产业基地,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培训。“校村互建”即培训机构与产业集中发展村联合成立生产实训基地,带动学员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中心依托”即成立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以培训基地、示范基地为中心平台,将培训内容制作成电子教育课程,实现新型职业农民跨时间、跨地域培育。“跟踪问效”即开展后期跟踪走访,检验学习效果,及时跟进技术指导,搜集合理化建议意见,总结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薄弱环节,完善培育方式方法。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建设培训基地,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在上级下达的培训资金基础上地方政府配套一定的产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专项和农业发展基金项目,并逐年增长。

3.4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

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规模种养产业,且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采取“先缴后补、减免补助”的方式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资金。对高校毕业生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牧场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积极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以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