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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风险分析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6-26 16:15: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个人贷款风险分析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个人贷款风险分析

第1篇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 风险 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不良贷款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但总体上诱因是可以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的,主要为三大类,分别为:开发商原因、借款人自身原因、银行自身原因。形成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他们彼此之间又存在怎样的关联性关系?我们还有那些不曾关注的隐形风险?下面我们根据风险的主要原因进行逐一分析。

一、借款人自身原因引发的信用风险

根据前面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的不良贷款绝大多数都是由借款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在住房按揭中信息不对称、借款人履约能力、借款人履约意愿、借款人经营投资风险、借款人失去工作能力和收入,以及死亡等原因都会直接影响到还贷款的如期归主还。

1、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

目前我国虽已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个人征信系统所包含的内容还仅限于个人贷款记录和信用卡等个人银行信贷记录,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内容的丰富多样,我国个人征信系统还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银行目前采用的贷款审查方法,基本方法有两种,一是依靠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情况,查看是否有银行贷款以及是否有不良还款记录;二是审查客户本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1]。在这些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中,除借款人身份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上网核查身份证的真实性以外,婚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收入的真实性的审查,显得苍白。有的借款人为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条件,故意伪造虚假收入证明,学历证明、资产证明等,造成银行审查人员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是否有配偶的评价和判断,只能局限在已有的资料或职业经验上,导致潜在风险不断。

2、借款人的履约能力风险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对象是个人,其第一还款来源应是借款人的稳定收入,因此这也是贷款调查的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如果贷款对象的个人收入来源不稳定或发生巨大的波动和变化,无疑会给消费信贷的到期按时偿还带来很大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结果必然使一部分客户的收入降低。银行在审批发放贷款时,一般以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收入水平作为其偿债能力的依据,但由于经济波动和企业兴衰等因素,借款人在还贷期间很可能出现收入下降或下岗失业等情况,导致偿还贷款的能力下降,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带来风险。

3、借款人履约意愿风险

也就是客户道德因素造成的风险,这主要是由借款人的品格决定的。借款人的品格是指借款人不仅要有偿还债务的意愿,而且具备在贷款期间能够主动承担各种义务的责任感。这就要求借款人必须是诚实可信的,并能努力工作。不过,借款人的品格通常很难用定量化的方法进行衡量,而且住房贷款借款期限一般较长,我国现行的信贷评审方法一般是根据过去的信用记录(或有)和审查人员的经验,对借款人进行评价,不能有效的识别借款人潜在风险。

4、投资经营风险

    借款人以投资经营为目的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或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其商业行为的市场风险,也是造成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重要因素之一。此类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靠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收入,一旦借款人经营不善或投资失败,将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带来风险。

5、自然原因形成的风险

自然因素形成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的生老病死,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影响到是否能继续供楼,履行借款合约。一般规定: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70周岁,且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1]。30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借款人因疾病、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终生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还款能力,以及出现自然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和保险体系尚不完善,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借款人就失去收入来源,风险随之产生。

此外,借款人作为自然人,在社会组织的活动中,由于触犯法律法规等被国家机器剥夺人身自由时,必然也会散失还款能力。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制度的转型期,在某些银行认为的优质客户中,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性更大。

二、开发商原因引发的风险

开发商原因对贷款形成的风险,在国内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还是屡见不鲜的。此类风险涉及贷款笔数多、金额大,一旦形成回收难度大,造成危害非常严重。因此,应引起高度观注。由于监管部门要求只有主体项目封顶,银行才能办理住房贷款,因此,只要银行按章操作,开发商楼盘烂尾的风险,是可以规避的。

开发商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假按揭”。 所谓“假按揭”是指不以真实购买住房为目的,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2]。“假按揭”是银行房贷业务中的一痼疾,在全国范围内以爆发过多起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乃至上亿的案例。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房地产行业周期的低谷阶段,时间一般发生在年中或年末时期。表面上看,似乎一切手续完备,但实际蕴含巨大的法律风险。

三、操作风险形成不良贷款

在己发生的违约中,虽然购房者和开发商个人的原因占较大比例,但由于银行操作风险引起的贷款风险,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主要原因是由于银行自身贷前调查不实,贷中审查不严,有章不循以及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等原因造成。

1、贷前调查职责流于形式

贷前调查是个人住房贷款第一道风险防线。由于银行一线客户经理个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客户经理风险意识不强,贷前调查的职责不落实,以及风险识别能力有限等原因,往往造成一些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最终获得贷款。同时,有的基层业务部门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一味简化审批手续,也为个人住房的质量埋下了风险隐患。

2、贷后管理的不到位

与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相比,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同样不能忽视。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后管理特点是期限长、笔数多,变数也多,贷后管理工作显得十分烦杂。在目前银行考核强调利润贡献度和人均效益的情况下,贷后管理由于不能直接创造效益,往往 流于形式。一是资产质量的贷后监管主要还依赖于客户经理,由于笔数多,客户经理既要跑市场,又要放贷款,导致贷后管理工作力不从心,不可能做到及时了解贷款客户经济及家庭变化的情况,往往在未经贷后回访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就胡乱填写贷后检查报告,应付差使,而分行管理部门同样由于笔数多的原因,也无法一一核实。二是贷款资料交接和保管目前还处于手工管理阶段,由于档案份数多,在内部交接、归档、调阅时,经常发生差错和遗失。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第2篇

根据基层商业银行进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工作实际,对基层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历史梳理和现状描述,分析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在基层商业银行运行时风险的种类,并在结合基层商业银行具体工作的基础上,提供了防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措施,希望对基础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和业务开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1 基层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分析

我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起始时间是1998年,同时这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初始时期,住房从社会福利角色逐步转变成商品。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对住房的要求有所释放,这也就会将人们的消费观转向了住房消费大潮中,基层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也随之不断扩大和增长。传统的基层商业银行进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需要进行贷前相关信息调查、贷款资料审查、贷款申请审批、信贷检查、贷款清收等主要阶段,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飞速发展的今天,基层银行的重要价值得以体现。但是,由于基层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影响因素,从而增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并且这一风险具有系统性,一个风险的损失往往会形成对商业银行资金和安全运行的严重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基层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2 基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分析

分析基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应将重点放在各种风险的识别和划分上,这样才能更为清晰、科学地找到风险的成因和可预见的危害。

2.1 借款人违约风险

借款的过程中本身就是存在着一定的信用风险,通常情况下借款人是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够按期、足额的进行偿还,这类风险是最直接,存在的风险也是最大的。

2.2 假按揭风险

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资金的运转中会出现周转困难的时候,开发商就会冒充购房者来进行假按揭,用这样的手段来进行骗取银行的资金或者贷款,之后将这些资金用于在项目的开发上,这样的按揭没有实质上的基础,其目的就是为了开发和施工,所以,这样就会引起纠纷,使基层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提升。

2.3 按揭款挪用风险

在实际经营中,经常会出现挪用按揭款的现象。商品房建设中通常都是由施工方垫钱修建的,或者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欠施工款,在一段时间内开发商手中就会拥有银行贷款和按揭款。如果开发商把这些资金用了,就会导致在经营上出现了混乱,最后就是银行的风险不断升高,这样就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2.4 抵押物价值风险

当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价值评估超过了抵押物本身所包含价值时,银行便不能很好地对银行贷款本息进行抵补,进而导致按揭贷款无法全部收回,因而银行资金回收便会遭遇风险,有些抵押物的处置无法有效变现,最终造成按揭贷款无法及时回收的后果。

3 基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防范

3.1 做好客户的信用调查

在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的过程中,应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信用档案,一定要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前做好信用调查,同时还要委托有专业经验的机构,对其贷款人的信用真实性进行有效的调查。

3.2 建立和完善资金监管制度

在房地产相关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中要进行事实的监管,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对其房地产资金的入账还有保管等支付事项,这些都是必须要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及审查,防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开发商挪用问题的出现。

3.3 建立和完善按揭保险和担保制度

在制度上政府应该制定出一个担保制度,在制度建设上应该涉及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定期人寿保险还有人身意外保险,在就是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等相关的种类。

第3篇

关键词:个人信贷;风险管理;控制

一、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的成因

1.银行自身存在的主要原因

(1)个人信贷的管理机制不完善。我国现在的银行个人信贷管理中,对于个人贷款的审批与发放采取个人主观意愿,在贷前的调查与贷款时的审查缺乏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关于贷款后的检查工作缺乏完整的流程。个人贷款资金发放之后银行基本不对个人贷款的还款情况、经济状况进行跟踪式的调查、检查、监督。这种只“放”不“问”的做法直接影响了个人贷款的还款率,时间长了导致逾期、呆滞、呆账的个人贷款逐渐增多。另一方面,银行对于信贷员缺乏明确有力的奖惩机制。

(2)银行个人信贷工作方式缺乏创新性。银行个人信贷中对个人信用的分析过程还在采用定性法,这种分析方法严重缺乏科学的分析。对于个人信用风险分析方面缺乏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另外,我国银行在电子化方面的进程起步较晚,导致了银行对于个人信息的数据库录入不完整。

(3)无法引进高素质人才。个人信贷管理工作现阶段对于高素质人才的聘用严重缺乏。作为银行的信贷人员必须具备法律、金融、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不仅需要知道银行的业务,还要有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以及很好的政治素养。

2.金融环境的外部原因

(1)社会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企业经济下滑,影响了职工的收入,致使银行个人贷款还款率低。经济下滑,使企业破产失业的人员越来越多,因此银行的个人信贷风险也越来越高。就业问题没有得到更好的解决,直接导致银行个人贷款的还款率下降,这样的情况使银行对个人信贷的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使银行产生了更大的风险。

(2)银行对于个人贷款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法律对其进行约束。现行的经济社会中由于市场经济本质属于法治经济社会,而我国无论是法制建设还是市场经济形成的时间都比较短,很多公民缺乏法律意识,银行在运用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不懂法的公民。

(3)社会中没有一个健全的信用监督机构,从而使银行对个人信贷的风险加大。目前,在我国社会中没有一个健全的信用监督机构使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非道德主义的侵袭,信用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中的信息的不健全

1.个人收集信息不够全面详细

银行对于贷款者的信息收集不全面,银行客户经理对贷款者的资金情况调查时没能全面的对其进行详细了解。虽然目前央行已对个人信贷记录设立了查询系统,但由于各个银行内部不能进行有效的共享,从而导致了个人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录入,使个人信贷信息系统缺乏准确性。

2.不能有效的对个人信息进行沟通

管理机制与技术方面不能进行及时的更新与创新导致了银行不能在第一时间对贷款者的信息进行上传下达,从而导致了银行对于个人信贷业务工作效率降低。除此之外,在银行的内部中还存在着风险管理者没能及时与客户经理进行沟通的问题。

3.不能准确的对贷款者信息进行分析

对贷款者的信息不能准确分析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风险管理者或客户经理没能对所收集的贷款者信息进行专业与客观的分析。银行在审批个人贷款过程中,只看重个人的经济收入,却没有对个人的消费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再加上没有对客户抵押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评估,经常出现估值过高,使贷款回收产生了很多不确定性,从而产生风险。

三、银行加强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相关对策

1.银行加强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1)在银行的内部应实现从粗放信贷管理方式向规范集约的管理形式的转变,为了能更好的强化管理层与员工对风险意识的防范,银行还要设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的签订风险责任书,从而对风险建立有效的防火墙。

(2)银行应逐步健全个人信贷体系,借贷者增强信用意识,才会使风险几率得以降低,我们要找到合理的方法来降低借款者的违约几率,这样才能从跟不上降低银行个人信贷风险,从而提高银行对个人信贷风险防范的能力。

(3)严谨的个人信贷业务制度包括了贷前的调查、贷款时的审批与贷后的管理三个部分。对信贷业务制度进行逐一升级,按照客户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按照客户的还贷能力进行有效预测与判断,对其个人的信用风险尺度进行衡量。使信贷业务得以高质量、高效益与高速度的发展下去。

(4)对个人信贷风险建立科学的预警系统,建立科学的预警系统有利于传统信贷管理方式下的风险反应滞后与判断表面化的转变,为了提高对个人信贷风险的分析技术含量,应加强对个人信贷风险的搜索准确性与系统性。

2.加强个人信贷业务中信息的管理

(1)建立高效的内部流程沟通机制,首先可以对贷款个人和现场进程进行沟通与调查。在贷款前的调查过程中,客户经理应当对现场进行及时调查,详细的了解贷款人员的财务状况。其次在贷款后应对贷款者进行现场走访与电话沟通,对贷款者的经济状况进行跟踪管理。

(2)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首先要对信贷人员的准入与退出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使专业能力与业务能力都很突出的人员有步骤、按计划加入信贷队伍中来。其次对银行在职的信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要做到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变化。最后有条件的可以与外国银行进行长期的交流学习,对外国银行个人信贷的风险管理理念与数据分析处理的先进方法逐一引进,从而综合全面的分析客户的经济状况,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3)经常与监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沟通,首先可以协助政府宣传诚信行为,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的优势,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诚信风气的宣传教育工作。其次可以对个人信息的共享建立及时有效的渠道,对诚信系统进行及时的完善,银行在个人信息的修改、录入等相关工作时应与管理机构相互配合,使个人信息能够有效、准确、完整。

四、结语

对个人信贷管理的强化是银行可持续发展运行的基础,对个人信贷的管理之中我们应当全面的了解贷款客户的经济变化情况,对贷款客户的信息应全面掌握、灵活利用,只有这样才可以在这个不断变化着的经济形势中,使银行对个人信贷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使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得以提高。

参考文献:

[1]孙旖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D];中国海洋大学,2010.

[2]向飞.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个人贷款风险管理改进研究[D].湖南大学,2013.

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特点;应对措施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房地产市场近年发展迅猛,不仅带动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而且增加住房信贷融资业务。随着个人住房贷款快速扩张和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整,理应高度关注、有效识别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特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如下特点:一是利率低。目前执行的利率五年及五年内的为4.0%,五年以上为4.5%;二是房屋保险自愿;三是贷款期间每年可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四是手续简便,一般为10个工作日左右办完;五是办理方便,通过所在地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委托当地授权金融机构办理。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以下局限性:一是管理中心不是国家的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由受委托银行办理,但由管理中心承担相关风险。二是住房公积金政策具有特殊性,其针对对象是城镇中低收入人群,偿还能力较低,并且收入也相对较少。即便通过住房公积金申请办理贷款,可能存在无法正常还款的潜在风险。三是贷款人自身因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本金以及利息所产生风险。因为个人信贷尚处于发展阶段,相关制度尚未达到系统科学化,从而缺乏全面评判个人信息考评制度,存在较大风险。

二、贷款风险分析

由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特点及局限性分析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问题,是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者面前的主要问题。如何有效防控个人住房贷款所面临风险,已成为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与深化改革发展重要问题。

一、业务市场风险。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快增长,国家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形势充满相关不确定因素,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难以正确评估房产价值,银行住房贷款业务市场风险逐渐暴露。违约风险的产生是由于房价人为大幅抬高与信贷利率调高并存,而借款人收入水平不同步增长,致使借款人到期为自身经济利益着想而放弃还款责任的行为产生。欺诈风险的产生是由于我国信用制度不够完善,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来骗取银行贷款,其实际还款能力不足,致使贷款违约。

二、业务操作风险。近几年楼市较为繁荣,住房贷款业务也相对增加,但由于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存在失误和管理制度缺陷,容易导致银行贷款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业务审查人员忽视信贷政策,放松审批条件,导致贷中审查不严;由于贷款数量的不断增多,信贷人员疲于检查和管理,使其流于形式,导致贷后检查不及时,无法正确化解风险。

三、业务法律风险。个人贷款中主要的法律风险是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问题,以及抵押物涉及居民安置和社会稳定时执行难的风险。为保证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委托商业银行必须逐步完善贷款合同内容及相关的法规制度,并在签订合同时将涉及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向客户提示,以免引起合同纠纷。

三、贷款风险应对措施

在目前房地产十分活跃前提下,国内房地产开发商百舸争流的局面还将维持较长时间。但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对国家信贷等政策收紧有足够的敏感。未来在与房地产相关的信贷政策方面,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而信贷政策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从而存在一定贷款风险。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资金风险,我们将拭目以待。

一是建立落实贷款审批责任制。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所在地市实际情况,建立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贷款内控制度,健全贷款三级审批责任制。严格执行个贷法规政策,把好贷款审批关。加强贷后管理,建立贷款审批责任终身制,由贷款审批人负责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和贷款资金安全回收。建立逾期催收跟踪记录档案,定期开展逾期贷款催收追查工作。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岗位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资产贷款业务专业培训。重点是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变化对住房公积金影响、有关法律法规在资产管理和维护中的具体操作以及在信贷资产担保、抵押、客户信贷资金使用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通过研讨交流会等形式重点剖析信贷资产风险成因、量变到质变、造成的危害和后果,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甄别风险、防控信贷风险能力。

三是坚持完善立法,从法律规章上寻求制度保障。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从1999年4月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后修订数次,从制度层面完善和规范公积金管理制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条例,积极借鉴全国各地同行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加快住房公积金立法步伐。因而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法》、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使条例具有刚性和可操作性。

第5篇

【关键词】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对策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由于消费信贷的对象涉及不同的个体消费者,且在我国出现不久,各种规章及配套措施尚不健全。从内外因角度来看,导致信贷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银行自身管理薄弱

从银行内部来看,其经营管理的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并且还存在着信贷人员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及贷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为,放松了消费信贷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这也是导致借款人多头贷款和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之一。

2.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很不透明,居民收入中包含着许多非货币的收入和“灰色收入”,相当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无从查证,导致银行无法确切计算和查证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个人信用风险评估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公安、税务、工商、法院、银行、保险和公共事业收费等部门,但目前除银行以外,分布于这些部门的大部分个人信息仍处于封锁状态,银行无法通过正规的渠道取得相关信息,这就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对个人的信用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估,从而难以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做出准确判断。

3.风险防范法规体系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消费信贷法》,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银行出台的办法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对消费信贷进行管理,其针对性当然不强,并且对现有法规也有不统一的理解,也未出台什么解释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在国内,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与消费信贷配套的制度政策尚未建立或有待完善。由于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缺乏配套措施,使消费信贷缺乏完备的操作依据,无疑给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

4.利率尚未市场化

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5.信用评分技术落后

主要体现在:第一,由于缺乏个人信用基础数据,普遍采用专家法评分模型以应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快速增长。第二,评分模型的种类较少。随着消费信贷品种日益增多,其显现的风险特征各不相同,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而目前除了信用卡业务的评分模型针对性较强外,对于其他消费信贷产品未根据信贷品种、担保方式、区域经济特点的不同开发相应的评分模型,而是一个评分模型“一统天下”。第三,对评分模型的使用还限于贷款申请、审批环节,在贷后风险管理、风险预警、风险计量方面的运用基本是空白。

二、防范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建议

1、逐步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我国的个人信用系统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仍需要不断完善。完善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要实现信息联网共享,对于个人信息不断地更新、满足银行发放贷款前审核的需要。各银行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给个人信用打分,严格划分客户的信用等级。针对每一个消费者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发放额度。

2、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政策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保障。为了确保消费信贷市场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应该尽快出台针对个人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信贷行为,降低信贷风险。建立健全的消费信贷法律规范,一方面是要尽快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对个人信贷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范,来规范银行的行为,以减少风险;另一方面是要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消费者失信行为的惩罚办法,用法律手段规范消费者的借贷行为,降低风险。

3、完善商业银行内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贷前严格审查,贷前要严把信贷入口,有规划地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严格规范各个操作环节,防范风险发生;二是加强贷后管理,根据消费贷款的特性,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进行相关风险分析,按规定进行贷后审查,密切关注客户的动态,当有拖欠时,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三是严肃信贷纪律,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4、发展信用卡业务

发达国家大量的消费信贷是通过信用卡的透支方式实现的。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是建立在对持卡人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的。通过信用卡业务可以使消费信贷分享信用卡客户的资源,减少成本,降低风险。商业银行在发展信用卡业务时,应根据不同持卡人的经济状况、信用状况,提供不同的信用额度,以降低风险。

5、开发优质客户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的优质客户群是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的主要工作。一般选择客户主要是在校大学生、从事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国家公务员等,这类人群一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有稳定的工作、预期收入高,银行应加强对这些客户的开发力度,以降低贷款风险的发生。

三、结语

通过对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对消费信贷中的风险有了详细的了解,进而可以得出相关的对策进行解决。这样可以尽可能的避免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提高资金的安全性。

第6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房贷;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B

引言

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对商业银行房贷的综合概述,围绕着商业银行房贷的含义、特点和发展状况铺陈开来。对商业银行房贷业务的发展概况做了分析,对经济走向和市场概况有了一定的把握。由于商业银行贷款的特殊性,本文的第二部分重点对银行房贷进行风险分析,为第三部分提出造成房贷风险问题打下了基础,起到了补充说明的作用。第三部分重点提出了在银行房贷的风险问题,第四部分针对银行房贷的风险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我国商业银行房贷的含义、特点与发展状况

(一)我国商业银行房贷的含义与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房地产行业发展如日中天,进而刺激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业务。我国银行房贷是银行向借款人提供的用于购买一般住宅贷款的专项资金。借贷人要以所购房产或固有资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并按期偿还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的所贷资金用途单一,还款周期长,还款利率相对较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支柱之一,为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资金流动也给银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房贷的发展状况

首先,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飞速增长,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个人房贷业务在房地产行业朝气蓬勃的大背景下,业务办理规模得到了全面扩张。其次,我国提倡通过房地产行业带动与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对大众的消费模式进行引导,实现由消费到投资的转型。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到2014年末,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达到5.6万亿元之多,同比增长22.6%。而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7.5%,并依然保持着逐年递增的状态,持续增长。个人房贷业务作为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然而由于国际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到相对饱和的状态,加之经济泡沫化严重,房价跳动幅度较大,对个人房贷业务办理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其发展的主体形式没有受到影响,个人房贷还款期限长,利率较低的主流特点依然是普通用户购房的不二首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的消失,个人房贷业务的出现在按揭政策推出的大背景下,商品房市场生机蓬勃迎来发展的大好局面,房地产和个人贷款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销售局面已经定型。个人房贷业务成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个人房贷异于企业贷款,风险较小,安全性高,但也并不意味着其完全没有风险,银行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势在必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房贷风险分析

(一)个人与开发商的信用风险

我国银行房贷的信用风险具体体现在个人和开发商两个方面。首先,个人房贷没有按月偿还,拖欠银行贷款的情节严重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改善,这与银行方面没有建立完整有效的个人信用审核机制不无关系。银行没有应对个人贷款拖欠问题的相应解决措施,对个人抵押资产或已购房产抵押处理力度缺乏强制性。然而目前部分银行的个人信用的评估体系依旧没有得到改革和进步,在针对贷款拖欠问题上也没有制定出强有力的解决办法。

其次,开发商信用风险对银行贷出资金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为本金与利率的收回埋下了隐藏的风险。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对国内经济变动造成一定的影响,经济泡沫化严重对房地产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房地产开发所涉及到风险因素具体体现在因地价、建筑材料、施工技术、自筹资金和环境保护这几个方面,然而由于贷款资金有限,造成项目建设过程工期受到影响,导致交楼期限拉长或者建筑规格与合同所签订的内容不符等问题出现使得住户拖欠银行贷款。此外,由于我国银行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风险监管风险防范体制,这就为不法开发商提供了可乘之机,实现他们的欺诈行为。部分开发商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借助与其有关联企业或有特殊关系的个人名义购买其所开发的房产作为筹资手段。目前国内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以合同作为建设标准,或者由于诸多问题没有按照约定日期交房。在这种情况下房主可以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关系或者停还银行的购房贷款,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导致了客户和开发商的冲突矛盾嫁接到了银行身上。并且部分开发商手续不全,其销售出的房产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是无效的,这就会进一步波及到借款合同,对银行的贷款资金造成一定的风险。然而目前由于银行对个人信用和开发商信用的审核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针对信用问题及时出台有效解决方案成为扭转当下僵局的突围关键。

(二)房贷抵押物的处置与价格风险

房贷抵押物的处置和价格变动是减少银行损失的重要措施之一。银行对借贷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理来弥补其拖欠的资金缺口。然而由于经济泡沫化严重,房产价格幅度变动大,给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性。加之投机者炒房者的存在,对房价变动影响较大,加剧了银行房贷抵押处置的风险性。银行对房贷抵押的处理能最大限度的银行自身的损失。然而银行业务发展迅速更侧重投资融资业务的发展,对房贷抵押物处理上重视度不够,因此在房贷抵押物的处置问题上银行没有专业的应对措施。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房产保值显然不切合现实情况,银行只能通过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考虑制定出可行性的调整方案,形成完善可靠的抵押物处理办法。然而我国部分银行在该方面的投入量减少,忽视了通过房产处理降低银行风险损失的手段举措。

(三)个人房贷的流动性风险

目前我国处于“高储蓄、高投资一低消费”经济增长模式,加之区域性金融结构不平衡,造成了资金流动性过剩的局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激烈的市场竞争愈演愈烈,行业的净利润逐渐走低,加之大型融资项目具有极高的风险性,为个人房贷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然而银行过度的拓展房贷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限制作用。并且过多的个人房贷业务办理将导致银行现金流量吃紧的局面形成。银行负债期限不同于个人房贷期限,银行的负债期限较短多为几个月,而个人贷款的期限绝大部分都在十年以上。过多的个人房贷业务办理导致银行资金外流且短期内无法收回,一旦遇到市场金融结构跳动,银行资金链极有可能面临断裂的风险。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房贷业务的发展空间和生存市场前景大好,银行方面更注重对利润的摄入,融资忽视个人房贷所隐藏的流动性风险。因此重视个人房贷业务的发展规模,在降低风险损失的同时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成为银行房贷风险防范的必经之路。

(四)市场经济与政府政策的风险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在政府没有对下一步经济发展走向做出定位的情况下,体制中仍存在很多纰漏。房地产行业发展过快,加上房产行业的消费模式已经由消费转账投资,经济泡沫和经济过热情况出现,与政府的宏观调控相违背。政府方面为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出的地产调整政策和房地产业政策方面的放宽和紧缩都让银行方面措手不及,直接影响到个人房贷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银行方面如何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应对政府制度的更替成为降低银行损失的重要举措。

(五)商业银行房贷管理风险

市场的变动和国家的调控,这些外部因素造成了银行房贷的风险问题加剧。银行自身在风险管理上也存在着纰漏,银行在各大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局面,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商业银行看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前景,在业务拓展和业务管理上注重业务规模发展,大规模的抢占市场份额。其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操作中风险变动较大,整个业务流程还未形成科学的防范机制和严谨的业务流程。第三,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方面缺乏经验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缺乏,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发展速度。第四,每个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状态相对独立。在市场竞争的背景下,银行之间注重竞争,强调发展,没有形成合作机制,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缺乏共享,整个行业还未形成统一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三、我国商业银行房贷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银行房贷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

个人房贷业务是银行业务的信贷业务之一,在市场刺激个人房贷激增的背景下,个人房贷业务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因此,个人房贷业务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资金流动量,个人房贷业务办理为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对银行的资金流动量也形成了威胁和制约。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还未形成一套合理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银行也没有成立专业评估小组对居民的个人资信状况做出系统准确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银行的资金风险。居民的偿还能力和经济收入情况会对银行本金和利率的收回造成一定的威胁,埋下了隐患。因此银行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势在必行。首先,完善当下风险隐患极大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借贷方拖欠或欺诈银行资金的行为。其次,银行可以在针对如何建立完善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的问题上开展研讨交流会。通过银行之间的交流对自身体系的漏洞进行互补和改进。第三,银行方面可以针对个人资信评估体系相对完善的国家的应用方式和应用举措进行学习和研究,在借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其应用体系做出适当的发展和延伸,引导其朝着适宜我国发展情况的方面拓展。同时银行可以通过与专家的指导和给出的意见,立足于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填补体系中的漏洞和不足。

(二)加强房贷抵押物的审查力度

由于市场的经济变动,银行在解决抵押物问题上仍然不能根据市场的变革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降低银行风险损失的解决办法之一。首先银行应该有相对完整的房屋抵押物的审核制度,精实亩苑课莸盅鹤什进行市场估价,估价的结果要立足于未来的市场走向,避免由于物价和市场需求产生差值。其次银行方面要对市场抵押物的处置形成自己的市场和处理体系,避免房产有价无市的局面产生,银行方面虽然保持了对房产的长期占有,但依然无法弥补资金上的缺口,对银行资金依然构成较大的风险。

(三)设置监管机构,严格支付管理

银行在个人房贷方面资金流量过大会对银行的资金持续性流动造成一定的威胁,设置监管机构和严格支付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人房贷业务发展不受控制的难题,同时也缓解了业务发展与资金流向两者间的矛盾。银行在重视业物发展的同时也要对其所带来的风险进行预警。因此监管机构其实可以作为银行业务发展的晴雨表,对其隐藏的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同时严格支付环节的管理,有效的降低银行方面的风险,对其风险防范机制起到了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四)改革创新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市场经济走向充满不确定性。加之我国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消费信贷法律法规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成为被忽视的一角,这些外观因素加剧了银行贷款风险。而在房地产抵押问题上银行自身也由于存在各种不规范的操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风险。因此银行方面应该注重贷款制度的创新改革。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机能。将法规政策中关于个人房贷的纰漏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作为借贷双方合同贷款中的补充,降低银行资金风险发生的情况,减少银行方面的资金损失。

(五)强化房贷风险管理,权责分明

第一,银行拓展个人贷款业务需要在抢占市场份额和建立风险管理问题上双管齐下,形成“发展与保障”的风险管理机制。第二,个人贷款业务的办理需要谨遵操作流程,严谨操作规范。第三,银行应该注重人力资源的优化,建立优秀的管理队伍,培训优秀的工作人员,储备优质的管理队伍。优秀的管理队伍能减少银行决策上的失误,实现银行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第四,银行间不仅要强调竞争,还要强调合作。只有合作才能实现长远可持续性发展。建立合作共享的机制,实现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四、总结

我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个人房贷业务规模的提升,打开了一直以来的限制局面。业务过快的发展随之而来的风险性也随之加大,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银行方面没有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显得尤为被动。虽然国家曾提倡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带动相应的产业的发展,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动,经济泡沫化严重,通货膨胀现象没有得到改善,政府规划调控政策的调动,使得银行个人房贷发展受到了限制。因此银行房贷风险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银行在体制上不断的完善优化,致力于发展贷款中存在的隐性风险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个人房贷的风险问题虽然不可避免,却能有效降低,虽然不能完全根除,却能进行紧急预警。我国银行房贷风险存在的风险性因素诸多,改革和改进之路漫长而艰辛,立足于发展,着重于防范,才能在发展的路上越走越稳。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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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超,张晓东.我国商业银行房贷风险的成因与治理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5):2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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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邵世华.浅谈我国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10):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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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论文关键词】信用风险;信贷评估;信贷资金

【论文摘要】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消费信贷风险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它导致了银行业经营风险增大,影响了中国经济金融的稳定与发展。笔者探讨了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1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

1.1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方法,加上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和个人收入的不透明,所以银行无法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等状况做出的正确判断,经常发生各种恶意欺诈行为,信用风险因此造成。

1.2流动性风险

消费信贷大多数属于中期或长期贷款,金额较大,但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却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进而形成了“短存长贷”的局面,这使得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1.3抵押物风险

消费贷款大多数采用财产抵押的方式,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只能按照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品以抵偿贷款本息。但是可能会因各种自然的、人为的灾害或者周围环境的变化造成抵押物价格下降或价值灭失。并且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很多原因将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

2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原因分析

2.1银行自身管理薄弱

2.1.1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的管理机制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比较重视信贷风险控制,银行的信贷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大部分银行机构还不能够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往往不能够同时抓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例如,有些银行片面追求风险控制,没有做好业务发展,以使信贷业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居低不上。也有银行为了完成眼前的存款和利润指标,只顾业务发展,而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地发放贷款,从而导致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

2.1.2缺乏有效的信贷评估和检测机制

有效的信贷评估和检测机制是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进行有效的贷款决策及贷后检测以防范信贷风险是很重要的一种途径,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有效的监督机制还没有的建立起来。

2.1.3缺乏完善的信贷风险控制机制

长期以来,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非常缺乏,银行忽略对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不完善的管理机制、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与不对称的信息资源,使得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与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很多的薄弱环节。

2.1.4信贷队伍不稳定

随着国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不断发展,非常多的优秀信贷工作人员为了追求高薪和较好的职位纷纷跳槽,造成了银行信贷工作人员的大量流失,从而无法保证客户信息连续性和完整性,增加了维护客户关系的成本。而信贷岗位新员工的增多,因为缺乏对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对所在银行信贷政策的了解,从而导致各种贷款风险。

2.1.5盲目营销,无规划地发放消费信贷

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纷纷抢占市场份额,鼓励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求扩大盈利水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的现象。如:有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贷款任务,这些基层行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每个员工下达一定额度的消费信贷任务;有些商业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这些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阻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2.2借款人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或者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而没有对这些证明的属实进行调查。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不稳定或者暂时失业等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导致银行贷款难以按时收回的现象经常发生。

2.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法律。现行的法律条款基本上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性个人贷款的条款,对于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数量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从而导致信贷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3管理措施分析

3.1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贷经营管理体系

按照商业银行自身的运行规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银行应建立健全一整套完整科学的规章制度,实行风险监控和审慎经营,使消费信贷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的程度。严格贷款操作流程,规范贷款手续,使每笔贷款业务都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各商业银行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建立、完善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系统,二是建立、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化解系统,三是加强贷款管理,把贷款的“三查”工作落到实处[4]。

3.2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研究

各商业银行要做到及时了解、准确解读国家经济金融调整政策,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加强行业及其信贷投放的跟踪研究,强化行业信贷授信的总量控制。要将“压力测试”引入风险管理,尤其要将政策环境变化纳入测试范围,制定应对危机的策略。要高度重视对产能过剩行业已授信客户的授后管理,及时跟踪了解政策、市场和企业经营的变化,有效识别和衡量信用风险,研究制定积极的防范化解方案。

3.3信贷资金市场化

为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和效益,银行贷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坚决杜绝人情贷欲,遵免风险贷款,应以“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原则,走市场化道路,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把握行业生命周期。银行要把信贷资金投向确保能够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和项目,尤其要增加对科技含高、信誉优良、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经营规范、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信贷投人。

3.4大力提高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银行信贷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个极为紧迫的问题。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需要信贷人员具备多方面的品质,如:较强的工作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好的思想品质、较高的宏观政策水平和较精的微观分析能力。因此,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来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创造以人为本、积极上进的企业文化,激发信贷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

参考文献:

[1]常新萍,张国花.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J].商业研究,2008(06).

[2]吴明飞.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与管理措施分析[J].黑龙江金融,2008(10).

[3]王磊.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金融论苑,2007(12).

第8篇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社 信用风险 层次分析法 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F32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8-178-04

一、引言

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转轨期,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农村长期处于金融供给缺失状态。在此背景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运而生。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一种形式,是在农村信用社逐渐异化、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农业银行逐渐疏远“三农”的背景下,农民为解决农村“微型融资”严重不足而自发创建、并逐步得到政府支持和认可的资金互助组织。随着其扩大试点并逐步推广,随之而来的资金规模小、经营人才少、融资渠道窄、客户信用无据可考、客户支付能力较弱、贷款投向获利菲薄等问题,使得农村资金互助社累积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因此,农村资金互助社信用风险的识别成为决定其存活和发展的关键。

国内目前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集中在调查研究和定性分析基础上,对调查问卷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归类和描述性分析,缺乏对数据的进一步挖掘。同时,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风险研究也较少,定量分析尤其欠缺。因此,笔者以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信用风险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获取数据,利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和监控。

二、资金互助社信用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的概念。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以及由于借款人信用评级变动或履约能力变化导致其债务市场价值变动而引发损失的可能性。不仅包括传统的信贷风险,实际上可以将存在于诸如贷款、承诺等所有与违约或信用有关的风险都包含在内。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业务是为社员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信用风险是首要风险,最有可能发生的类别当属违约风险。

2.资金互助社信用风险的特点。由于所服务的客户群体是农户,其信用风险有着自身的特点,根据对景泰县农村资金互助社调查显示,这些特点具有普遍性。(1)影响范围小。农村资金互助社基于一定社区、一定经济区域的全部或部分村民和小企业,按照一定规则出资,组成仅限于成员间不断借贷的信贷基金,满足成员的小额资金需求。作为封闭运行的社区性金融服务组织,属于典型的地缘贷款,信用风险呈现明显的影响范围小的特征。(2)农民是主体。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起人与社员入股条件的规定决定了发生信用风险的主体为农民。根据2007年《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规定,符合入股条件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可以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起人。农村资金互助社与既有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主要满足农民家庭经营短期、小额的金融需求。(3)涉及金额小。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借贷金额几千到几万不等,涉及的金额很小。当前各种类型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迅速,但无论是筹集到的可贷资金规模、贷出资金上限或社员单笔贷款资金需求都还处于初步阶段,规模很小。农村资金互助社信贷风险的涉险金额小是目前最突出的特点。(4)信用风险类别单一。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发生的信用风险多属于违约风险,即贷出资金不能如期收回所造成的损失。这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功能定位是紧密相关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自发成立的主要动因是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主要作用就是为社员提供贷款服务,相应的主要风险自然就集中表现为不归还贷款的违约风险。

三、模型的构建

1.模型介绍。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运筹学家T.L.Saaty教授提出了层次分析法。AHP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是在对复杂决策系统的影响因素、问题的本质以及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构建一个层次结构模型,利用系统的定量信息,从而将思维过程数学化。运用AHP法确定评估指标权重的基本步骤如下:(1)通过分析评估系统中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建立系统递阶层次结构。(2)对同一层次的各个元素关于上一层中的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建立判断矩阵。(3)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要素对上一层准则的相对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4)计算各层次相对于系统总目标的合成权重,得到各个指标评估权重值。

2.指标构建。前面已经分析出农村资金互助社信用风险的主要特点有:影响范围小、涉及金额小、农民为主要贷款主体、信用风险类别单一(主要属于违约风险)。经总结,资金互助社信用风险主要由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引起。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由于目标客户群体的特殊性,越来越重视对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考察,他们认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是目标客户群体信用风险最主要的成分。尤其,面对农民的不稳定收入,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将成为借贷者能否成功偿还贷款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按照对信用风险影响的显著性,本模型将还款意愿用客户信用程度表示,还款能力用客户偿还能力表示,选取以下指标对资金互助社信用风险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