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7 16:02:0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地区经济一体化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 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竞争力 一体化
(一)延龙图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含义
延龙图是位于吉林省东部的延吉市、龙井市和图们市的简称,延龙图地区经济一体化概念的实质主要有四点,一是打破旧的行政区划界线,构筑延龙图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平台;二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整合三个城市的经济、社会资源,在体制、机制上形成三个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内在机制;三是运用经济纽带和市场化的方式,形成三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格局;四是通过综合发展和区划调整,最终形成一个功能完善、规模较大、实力增强、形象优美的吉林省东部中心城市。
(二)可能性分析
(1)理论分析
民族地区经济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各民族群体等经济主体的利益,它们各有其利益目标和利益准则。它们之间在利益方面有时一致,有时则不一致,因而对如何发展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所保持的态度就不可能完全一致,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与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中所追求的目标与所采取的策略往往是不完全相同的。国家为求得一定时期全国经济的总体发展,必须对全国范围内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实行有差异的发展政策,使一部分区域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点,而另一部分区域则处于次要地位。二是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与其他各个区域由于均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它们之间在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和联系是以平等互利为基本原则的,但在处理区际经济关系时,都是以增大本区域的经济利益为准则的。于是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竞争就不可避免,从而导致经济矛盾,只有当他们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时,才可能出现联合、合作等。三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着“发展与环境”的矛盾。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需求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改造自然环境,同时,又必须注意保护人类居住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所以,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时,要使经济结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等与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状况,环境容量等相适应,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区域的中心城市在经济区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别是在带动区域经济过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中心城市以工业化为主要内容,但也有些区域的中心城市以商业、金融、旅游或行政管理等为主要内容。中心城市不只是不同等级区域的经济中心,往往也是不同等级的行政中心,它多与周围地域有着行政隶属关系,其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周围地域。因而,可以充分利用行政杠杆和经济杠杆的作用,发挥中心城市的扩散与辐射效应,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力地带动该区域经济的发展。
(2)实际情况分析
首先从区位上看,三市地缘优势非常突出,经济一体化格局易于形成。三市总面积5073平方公里,总人口80.5万人,分别占全州的12%和36%。历史上曾属于一个县市的辖区,是县市之间最短的距离之一,铁路、高速公路可以形成三市的一小时经济圈,这种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三市经济一体化发展创造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和条件。
其次从经济发展上看,三市经济一体化互补性强和辐射作用大,不仅可以实现共赢,而且易于形成新的增长点,进而带动其他县市快速发展。据统计,三市经济总量占全州的48%。三市区域内,延吉经济开发区初具规模,图们市开发区也在快步发展;延吉卷烟厂、石岘纸业、娃哈哈等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都在这些开发区落户,延吉市、图们市城市经济发展格局已经形成。龙井市地域辽阔,不仅适于第一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可以弥补其他两市地域窄的弊端,为他们快速发展提供潜在空间。
再次,三市区域内延吉国际空港、京图、图长直达特快,高速公路网络穿越三市,图们、龙井两市的陆路口岸与朝鲜隔江相望。所有这些都为南联北拓,东进西出创造了良好条件,客观上形成了以延吉为中心的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和信息中心的格局,因此,三市经济一体化必将成为延边经济发展的引擎,在全州形成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构建州域中心城市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经济一体化推动了经济、管理、金融和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使作为主要国际商务中心载体的城市,成为世界经济中区域或全球的接点。一个区域内形成具备从当前中国城市竞争力的现状看,多数大城市同时又是竞争力最强的城市,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的带动作用。譬如,在上海的辐射带动下,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以其占全国1%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占全国19%的GDP和15%的地方财政收入。目前,吉林省也已建立并逐步发展了以长春、吉林为核心的“长吉一体化”增长极,围绕着汽车和石化产业发展成为相对集聚的经济核心区。然而,在吉林省东部的城镇组团中,由于地理位置、产业发展方向、经济联系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延边地区的八个县市普遍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相互间经济联系微弱,竞争大于协作。在地处相对孤立的区位位置、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延边,构建州域中心城市,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兴增长极,带动周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延吉市成为州域中心城市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行政区划限制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延吉市是州府所在地,是州唯一的中等城市,但由于城市规模小,难以起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一是由于城市规模偏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和集聚效益,城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城市规模不能超过当地土地、水资源等自然力的承载能力。延吉市域面积1350平方公里,但城区坐落在延吉盆地内,东、南、北三面环山,西部开阔,中部平坦。现建城区面积32.8平方公里,城区实际居住人口42万,城区人口密度达12805人/平方公里。二是由于受到地形地貌、机场空管、行政区划限制,城市发展空间交叉进行,商务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的压力和负担加重。三是由于双重管理,资源浪费严重。同城并置的州、市两级政府造成了州、市两级财政负责开支的医院、文艺团体、广播电视、人防等庞大的两级行政事业队伍,造成了财力与人力的重复投资和浪费。
(二)经济实力不强,难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延吉市的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人流、物流的集散地。但延吉市仍属于经济欠发达城市,经济总量小,运行不高,后劲严重不足。延吉市的城镇化率已达到88.6%,但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就业压力大。显然,城镇化指标高于城镇化质量,而且高于城镇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难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对策建议
发展区域经济的本质在于统筹区内和区际经济协调发展,既要通过区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区内经济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又要加强区际经济合作,形成多方互动、优势互补的局面。为避免三市间的产业结构趋同,加强彼此间的协调配合和联动发展。应做到:一是加强协作分工,推进经济的一体化。在延龙图同城规划中,充分考虑图们在延龙图三点一面格局中所具有的鲜明特点,进一步突出“四个中心”对发展区域经济重要地位,充分统筹和利用区域内的各项资源,按照专业化分工的原则,集聚相关产业,推进产业发展的一体化,促进“四个中心”的建设。二是加强统一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围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规划和实施延龙图中的基础设施。重点要完善三市间的交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图们交通资源的比较优势,促进人流、物流的快速流动,建议提升龙图公路的等级和拟建的图们至延吉小河龙公路的等级,取消现有的公路收费站,并逐步把连接三市间的公路变成城市道路,真正把三市连为一体,打造具有实际意义的半小时经济圈。抓好项目建设,抓紧落实事关三市发展的重点项目和关联项目,建议超前谋划三市5-10年的大项目,促进三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图们将继续抓好宏润精密仪器920万片镜片项目和兴鞍轧钢等重点项目,尽快使其达产达效,并积极争取碧水电站、第二水源等大项目,年内力争再抓出2至3个超亿元的项目。三是加强统筹管理,推进各项待遇的一体化。建议在金融、电信、广电、房地产、交通运输、教育、户籍等方面实行同城待遇,如电话费的区间收费等,促进三市间各类信息和资源的共享,进而实现延龙图区域规划和区域决策的科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大而全、小而全现象的产生。
延边是三国交界,也是能够带动东北和华北地区进行国际交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东北经济合作、繁荣稳定、条件不断成熟等这些因素不断的增强,延边的开发将会迎来一个新的机遇。延边要利用“延龙图三市经济一体化”的机遇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05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参考文献:
[1]吴映梅.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及机制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6(9).
关键词:专业化分工;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优势产业
一、引言
地区专业化水平,又称地区间的工业结构差异程度,是指一个地区专业化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专业化水平的高低实质上就是该地区产业分布的不均匀程度。产业集聚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不同区位的限制条件存在差异,导致同类或者关联企业在选址的问题上出现了趋同,从而出现了产业地理布局上的集聚现象。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业的空间集聚必然表现为地区专业化的强烈倾向,二者呈现出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经济空间并不是一张匀质的平面,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伴随着特定要素在空间上的集聚,从而导致专业化生产空间的出现。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是专业化劳动分工本身的产物,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地区分工水平的演进,从而进一步增强产业的地理集中程度,促进地方优势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专业化分工、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地方产业集中度的关系可用图1说明。
Ppp1.tif,*/6。19*2;%90%90,S(”图1 贸易成本与地区产业集中率变化比较S)
图1中,S表示地区产业集中率,C表示贸易成本。假设两地区的资源禀赋状况完全一样,当贸易成本很高时,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极低,以至于两地区之间没有发生贸易往来,各地区生产与消费处于自给自足状态,这时两地区产业集中率相同(S1=S2),地区分工水平也一样。随着贸易成本的降低,由于历史的偶然因素使得某一地区的产业具有初步优势,生产要素报酬率较高,从而会引发生产要素向该地区的流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前后向的产业关联的循环累积机制会导致产业在该地区的进一步集聚,而另一地区的工业则逐渐衰弱,从而形成“中心――”的产业结构。当贸易成本进一步降低时,区域经济一体化从中级水平向高级水平推进,由于地租成本与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导致中心地区的一部分产业转移出去,落后地区承接转移过来的产业,开始实现经济起飞并最终实现与发达地区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在两个地区资源禀赋状况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则有S1=S2,即两地区产业集中率相等。如果两个地区的资源禀赋状况不同,两地区将依据资源禀赋差异专门生产自己机会成本最低的产品,从而实现完全专业化的产业集聚,互相以有换无,取长补短,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时专业化分工水平最高。
二、我国地区分工水平的变化分析
我们以克鲁格曼(2000)区域分工指数来衡量我国地区分工水平的变化,其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sj,k表示克鲁格曼区域分工指数,j、k表示地区,i表示行业,aji、aki分别表示j、k地区i行业的经济规模。如果j、k两地区具有完全相同的产业结构,则sj,k=0,这时地区之间不存在专业化分工;当j、k两地区产业结构完全不相同时,则sj,k=2,这时地区之间专业化分工水平极高,从而有0≤sj,k≤2。因此,指数值越高,地区间行业差异越大,彼此专业化分工水平越高;指数值越低,地区间产业同构性越大,彼此专业化分工水平越低。梁琦(2004)根据区域分工指数计算了1997年和2001年我国六大区域W(六大区域指的是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W)间的分工差异,然而由于这六大区域面积广袤,我们有必要利用既有的统计资料,作出更进一步的详细研究,研究时段也有必要延长,从而对我国地区分工水平的变化作出更为细致与科学的考察。下面利用历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提供的统计资料,以工业总产值作为各产业经济规模的衡量标准,计算了我国1988-2003年省际间的区域分工指数W(考虑到文章篇幅,1988-2003年我国省际间的区域分工指数详表省略,有兴趣的读者可来函向本人索取。W)。在此基础上,可得出表1-表4。
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随着省际间距离的增加,其分工指数从整体上讲也相应增加,在我国几大经济区域之间表现更为明显。东、中、西三大地带比较起来,历年中部的平均分工指数最低,这是因为中部的地理位置基本上介于东、西部之间。从七大经济区域来考察,华中的平均分工指数一直最低,这是因为华中地处我国中原地带,与各个区域的距离相对较近,而华南、西北、东北的平均分工指数一直较高,这是因为,其内部各省位置相对较偏,与其它区域内部各省的距离相对较远。
第二,我国各个地区的分工指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基本上在逐渐增加。从省际上看,1988-1997年,我国各省的平均分工指数都不同程度地上升,期间只有河北、浙江与海南发生波动,1993-1997年,这三个省份出现下降,但下降幅度很小,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1999-2003年,除了北京小幅下降外,其它省份均上升。从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七大区域划分的角度看,均也出现上升。
第三,我国不同地区内部的分工指数差别较大。华中、华东的内部分工指数跟其它地区比较起来,一直较低,这是因为,其内部的产业结构较为相似。华东地区除了安徽、江西较为落后外,其它省份都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工业高度集聚,跟西北、西南、华南、东北这些地区内部省份比较起来,华东内部省份之间工业结构彼此差别相对较小。华中三省经济水平在我国处于中间地位,并且彼此资源禀赋极为相似,因此,内部分工指数在七大区域中一直是最低的。西北、华南、东北的内部分工指数相对较高,这是因为,我国西北地区面积广袤,并且,彼此资源禀赋差别较大,由于20世纪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工业有所发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西北内部分工指数。华南内部分工指数较高,主要归因于其内部经济结构差别较大,广东、海南、广西分别处于三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结构极不相似。东北地区内部分工指数较高,既包含地理的因素,也包含经济结构的因素,是二者的综合。
三、我国区域间市场开放度分析
当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发展时,区域间的贸易成本必然低;而当区域间的贸易成本高时,则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受阻。因此,我们可以用区域间贸易成本反映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程度。一般认为,对区域间贸易成本的影响主要由交通、通讯基础设施以及区域间市场开放度等因素构成。表、表6W(表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表6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W)
及图2、图3说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通讯能力大大提高,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我国交通基础设施也大为改观,特别是20世纪末以来,我国交通建设进入了加速发展时期,这在东部与中、西部都有明显体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
公路里程变化趋势SX)”SX(B图3 1988-2003年我国东、中、西部铁路营业里程变化趋势SX)
对区域间市场开放度或地方保护主义的精确衡量很困难,甚至基本上不可能,但是一些学者还是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Young(2000)对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地区保护主义影响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中国各地区之间存在巨大的贸易壁垒,地区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市场扭曲、地方保护趋于上升。与Young 的观点相同,法国经济学家Poncet(2002)认为,如果将中国省际间的贸易壁垒折算成隐含的关税率来看,1987年和1997年的关说分别达到3%和46%,这一水平已达到当前欧盟内部各国之间的水平,并且,中国消费者购买各自所属省份自制产品的数量是他省产品的21倍。但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中国近年来的省际贸易不是下降而是大大增加了。张军(2001)认为Young 很有可能忽略了“行业间”贸易与“行业内”贸易的差别。同时,Naughton(1999)也通过中国各省的贸易输入输出表,揭示了改革以来中国的省际贸易,特别是“行业内”贸易的增长。谢守红(2003)采用1990年和2000年的统计资料计算出中国大陆各省区的对外开放度(表7),认为1990年以来虽然各省区之间对外开放度存在巨大差异,但各省区对外开放度普遍有了明显提高,这也间接表明了我国各省区保护程度在不断降低。从农村劳动力生产要素这一流动状况来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整体规模在逐年增加,1978-2003年2年间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9%,显然,这与中央政府打破城乡分割体制,改革城镇户籍制度,破除地区封锁,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有着重要关系。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总体来讲,我国市场一体化程度在向纵深发展,虽然在一些地方还存在非常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但是地方保护主义政策在现实中的实施越来越困难,成本越来越高,无法抗拒经济一体化的潮流。
总之,我国区域间的贸易成本在不断降低,这不仅表现为运输成本的降低,而且也表现为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技术越来越高,信息交流成本不断降低,行政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越来越弱,经济开放度越来越强,从而有利于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迫使各个地区以不同形式、不同优势不断加入到这个进程中来,使我国经济逐渐成为一个具有内在分工体系的发展整体,内部各个地区的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提高。
四、我国地方优势产业形成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将加速推进我国区域间贸易的增长,从而在各地区形成相对优势产业。我们用区位商来衡量我国地区优势产业的状况。从理论上讲,如果某产业的LQ(区位商值)>1,则该产业具有相对优势,在实际操作当中,我们取LQ≥1.。对某地区优势产业的衡量,我们不能仅仅看产值或资产规模的大小,而且还应考虑到就业规模大小,否则该产业便具有“飞地式”经济的特征,对促进当地劳动者就业作用的贡献有限,难以提高当地居民的福利水平,更别说促进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我们利用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得出了各地区的区位商值及其相对应的优势产业W(辽宁数据缺省。同样考虑到文章篇幅,作者略去了详表。W),从而得出表8。
由此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优势产业主要表现为技术与资本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一部分资源加工行业。中、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主要是采矿业、一部分资源加工行业以及一部分轻工业行业,如食品、饮料制造业。因此,从相对优势的角度出发,内地优势产业的表现还是很明显,从而各地区经济有朝专业化分工格局发展的态势,这也从区域分工指数得到了反映。我国区域分工指数整体上升,说明地区之间的分工水平在进一步加深,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加快,虽然地方保护主义、诸侯经济现象在我国当今仍然很普遍,但是这不能从整体上阻挡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五、简要结论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着巨大的不平衡,大量的文献分析证明了这一点。由此,我们必然提出的问题是,面对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巨大的落差,我国区域分工链条是否受到阻碍?本文利用大量的统计数据,对我国地区间分工水平、贸易成本以及地方优势产业的形成进行了详细探讨,以期解决这一问题,弥补国内在这方面研究的不足。通过详尽的实证分析,我们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趋于加快,虽然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非常严重的行政垄断、强制交易以及市场封锁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但总体来说,各省的贸易依存度不断上升,同时,我国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大大推进了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统一市场的基本内容是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从而在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各地区的专业化分工水平,促进优势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内地的相对优势产业基本上还处在产业链的低端,对当地的自然资源依赖较大,如何促进发达地区的成熟产业向内地转移,进一步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改变中国总体经济严重不平衡发展的格局,则是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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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琦. 2004. 中国制造业分工、地方专业化及其国际比较[]. 世界经济 (12):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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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vision of Labor,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the Formation of Loc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in China
W4BE Xionglang
WB(School of Economics and rade, Xihua University, Chengdu 610039)
WAbstract: WB1he formation of loc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is the outcome of division of labor itself. In the meantime, the speeding process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s advantageous to promote 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r and therefore strengthen the degree of industrial geographic concentration and further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his paper therefore makes an elaborate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level of 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r, trade cost and the formation of region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quickening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China, the regional division of labor has deepened and local advantageous industries have been formed.
[关键词] FDI CAFTA FDI效应
中国和东盟都是吸引FDI的热门地区,他们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优势有相似之处,因此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本文将着重分析CAFTA造成的区域内FDI变化情况。
一、FDI在CAFTA投资状况概述
1.自由贸易区外对区内的投资
从FDI对中国和东盟投资情况来看,2000年以后两大经济体的FDI流入量均有较大程度的增长。东盟自走出亚洲金融危机阴影后,FDI总量显著回升,2000年~2004年平均增长率达24.62%,2005年达到381亿美元,超过了金融危机前的水平。与东盟相比,中国在吸引FDI方面明显更具优势。目前,中国吸收FDI的势头良好,2006年为694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达6209亿美元,并且稳步增长。
2.中国、东盟间的相互投资
东盟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对中国进行直接投资。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4年9月,东盟国家在中国投资项目23684项,占外资项目总量的4.76%,实际利用金额348.38亿美元,占总额的6.33%。东盟秘书处估计CAFTA的建立将使东盟对中国的投资达到每年50亿美元的水平。
中国对东盟的投资起步较晚,规模也很小,但是发展前景看好。CAFTA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都是吸引中国向东盟投资的因素。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截止2005年底中国在东盟投资累计达10.8亿美元,并且还将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
二、CAFTA对FDI产生的效应
1.静态角度的效应
(1)FDI创造效应
区外对区内。一方面,CAFTA成立以后, 根据《框架协议》区内的成员国之间会实现低关税,同时对区域以外的国家采用较高的关税。区外的企业在本区域的贸易因关税税率的差异而丧失优势,只有通过对自由贸易区进行直接投资,绕过贸易壁垒,才能在区内市场站稳脚跟;另一方面,中国―东盟一体化后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区域以外的FDI看到一个如此大的市场必定会涌入本区域;再次,CAFTA成立后,成员国之间非关税贸易壁垒如许可证、海关程序、原产地规则等将实现标准的统一,防止了因区域内成员对外的税率差异而使区外国家“搭便车”的行为。面对非关税壁垒相对增加,外资企业也将增加对区内的投资。
区内对区内。CAFTA成立以后,市场规模的扩大导致了需求的增加,从而使区内各国企业投资加大。此外, 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因素会逐渐被自由贸易区协议消除,资本、熟练的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得到加强,从而促进了区内成员之间的相互投资。预计当CAFTA建立以后,东盟向中国的投资会增加48%,中国对东盟的投资将会增加55% 。
(2)FDI转移效应
一方面,由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后,所有权优势和区位优势都得到提升,区外市场扩大型和垂直一体化型的FDI都会增加,FDI从世界其他潜在东道国转移过来的, 从而产生区外对区内的投资转移效应。另一方面,一体化后区内的投资布局将发生变化,即一成员吸引FDI的增加导致另一成员吸引FDI的减少,这就产生区内对区内的投资转移。一些东盟成员国担心CAFTA成立后,FDI会流向中国,但是大部分学者(张帆、李皖南等)的实证分析研究证明,虽然双方在吸引FDI上存在竞争关系,而且一体化后FDI一定程度上会转向中国,但总体来说中国与东盟吸引FDI是互补的关系。
2.动态角度的效应
(1)政策预期效应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制度性的国际公约作为保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该协议涉及投资方面的内容,例如通过谈判逐步实现投资机制自由化,给区域内各跨国投资提供便利,并提高投资规章和法规的透明度等,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保障,增加了区外投资者的信心。此外, 1998年东盟各国已经达成一项协议成立东盟投资区,规定了区内的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可以在投资产业领域方面享受比区外投资更为优惠的待遇,如果这项协议可以延伸到CAFTA的话,相信对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市场规模效应
市场规模效应是指大的市场可以使企业实现规模经济,享受低成本的投入,高收益的回报,并且可以促进专业化分工生产。随着CAFTA的建立,区内市场规模将更加庞大。市场的扩大使企业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将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到自由贸易区来投资。中国市场在人口、市场、经济规模等都超过东盟十国的总量,在吸引FDI方面更有优势,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会使一部分的东盟投资转移到中国,通过在中国设立企业,生产产品来供给整个区域,但正如前文的投资转移分析所述,这并不会给东盟国家带来威胁。
三、结语
综合以上的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提高整个区域的所有权优势和区位优势,从而将促进FDI的流入。随着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深入, 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的开展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 来自区外以及区内国家相互之间的投资都将会有所提高。
参考文献:
[1]张 宏 蔡彤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投资效应分析.当代亚太,2007(2)
[2]李皖南:盟自由贸易区的投资效应分析.当代亚太,2004(9)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战略选择
当今世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世界市场的整合,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的相互依赖不断加深,经济全球化削弱了国家的界限和市场的分割,使各国企业进入世界市场的机会与日俱增。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长时期游离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之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及其特点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参与国和地区通过协议与协定,相互逐步取消贸易壁垒和要素运动的障碍,扩大成员国内部的市场,使资源、要素配置合理与优化,促进共同的经济贸易发展,增强维护经济贸易权益和对外谈判的能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和动力,是最大程度地维护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即提高成员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整体竞争力,实现比较利益和规模经济利益。
二、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差异
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及正在形成中的东亚区域合作,都深受欧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但从一体化的模式上看,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都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
(一)欧洲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欧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范,其发展模式对其它区域的经济合作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欧盟除了不断完善自身的发展和建设,同时还和其他欧洲国家一直保持密切联系。前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曾提出的“同心圆”欧洲,代表了欧盟设想的欧洲区域合作的形式。其目标就是通过发展经贸合作关系,建立起联系国制度。地中海地区处于欧盟南部,因为地缘和历史等原因,一向是欧盟各国的重要经贸伙伴,在安全和经济两方面对欧盟都有重要意义。欧盟曾召开“欧洲――地中海会议”,同地中海沿岸非欧盟成员国探讨了在政治、经济、安全等领域进行双边合作的问题,提出在2010年建立“欧洲――地中海贸易区”。除了同周边发达国家进行合作外,欧共体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保持着密切的经济合作关系。这种特殊关系促使欧共体国家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一种跨区域的经济合作关系,称为联系国制度。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与欧盟模式的比较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以“自由贸易区”形式为主、兼顾某些“共同市场”特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与欧盟相比,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还只是以贸易伙伴为主,结构比较松散,成员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由一个自由贸易区协定所规定;北美自由贸易区没有建立一个象欧盟那样的超国家政策制定机构,缺乏一整套组织机制和章程的制度安排;在北美自由贸易区框架中,成员国有权自行制定区域性协调政策,以使国内各地区迈向贸易自由化;与欧盟的几个主要成员国之间存在的制衡机制相比,尽管《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下的组织机构安排和协调约束着参与协定的各成员国,但由于美国就实力而言占据绝对的优势,因而在组织安排上和各成员国相互关系地位上形成以美国为轴心的格局,加拿大和墨西哥则呈辅从状态。另外,北美自由贸易区还不同于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运行模式。北美自由贸易区跨越了关税同盟这一通常意义上的经济一体化第二阶段形式,这是由北美三个国家各自不同的经济、社会与政治条件决定的,表明了三个国家对北美区域性一体化终极目标的不同理解和追求。
(三)亚太经合组织与欧盟模式的比较
亚太经合组织模式与欧盟经济一体化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其制度模式和体制模式上的差异。首先,与欧盟不同的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原则与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力,对成员国也没有约束力。APEC既不是一个关税同盟也不是一个共同市场。APEC的成员没有将自身交给“共同体”,也没有类似欧洲议会、欧洲法院或欧洲委员会那样的机构。其次,同欧盟的区域整合治理模式不同,亚太地区不同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整合,从来不是靠政府、法律、体制或某个强大的行政系统驱动的。相反,APEC成员的整合一直是靠私营部门,通过贸易和投资活动在贸易、投资转移、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再次,APEC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区域组织,因此,不能期望APEC可以像一个正式的地区组织那样管理地区经济发展与合作事务方面起显著作用。
三、我国参与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选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总体上讲,我国在全球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充分利用区域化带来的有利条件,我国在参与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就需设计适合我们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这个战略目标,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建立中华自由贸易区
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又互为重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两岸四方建立自由贸易区即“中华自由贸易区”,是两岸四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需要,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更是实现中华民族统一与全面复兴的需要。从各种已有的及正在拟议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安排中,中华自由贸易区拥有如下特殊优势:第一,同为中国人,无语言、文化的障碍。第二,彼此间的互补与合作远大于竞争,作为腹地的祖国大陆经贸发展潜力巨大,庞大的消费人口和市场,多层次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两岸四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演进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机会。第三,既有的经贸一体化程度,远大于一般的经贸集团,民建、工商界、学术界呼声与日俱增,政府理应做出积极回应,并通过制度安排加以确认和推动。因此,建立中华自由贸易区,应是新世纪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首要选择。
(二)以亚洲为重点,积极推进和参与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
亚洲是21世纪最具经济活力的大陆板块和经济实体,也是中国进行对外交往最重要和最有地缘优势的地区之一,所以亚洲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心。但亚洲国家之间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亚洲难以在近期形成一个统一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从目前的客观情况来看,有着地缘、文化和经济便利条件的部分亚洲国家率先组成区域或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因此,中国作为亚洲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必要立足亚洲,谋求与周边国家形成区域一体化组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和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将巩固和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和东盟各自的经济发展,扩大双边贸易和合作规模,提高本地区的整体竞争能力。
(三)努力推动亚太地区以及其他次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从经济发展全局考虑,我国制定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规划是要具有全球性的战略眼光,在重点发展周边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同时,也要注重借助各种国际性组织、非正式会议和现有的区域组织,构筑我国全球性的经济合作网络。美国、欧盟和日本是中国现在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最重要的经贸伙伴,所以处理好与他们的合作对中国至关重要。同时,进一步参与APEC有关规则制定的实质性活动。上海合作组织虽然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的集安全、经济、政治、文化交流与一体的区域性组织,但也体现了中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理念上的更新。中国应继续倡导建立互利双赢和睦邻友好的新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为今后实现这一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创造条件。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缘起;发展;缺陷
Influenced by the western theory of regional economies and the social trend of development,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orm promoting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lated theory about the source an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analyzes the existing defects in the process.
Key words: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缘起
二战后,以美、苏为首的超级大国的经济领先水平令其他国家望尘莫及,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寻求经济发展之路。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是一定范围内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西方国家开始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研究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了生产交换分工、要素自由流动并具有协调机制的有机整体,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初形式。20世纪50年代,区域经济一体化达到了第一次,学术界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展开了大量的研究。由于研究的重点不同,学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界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至今尚无公认的、明确的定义。1954年,丁伯根(Tinbergen)[1]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变量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1961年,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2]发展了丁伯根的定义,将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状态,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指产品和要素的移动不受到政府的任何歧视和限制。
国际贸易是世界经济自由化的基本形式,由于国家之间贸易壁垒大大降低,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50年,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维纳(Jacob Viner)[3]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关税同盟理论,即完全取消各参与国间的关税,对来自非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随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学术界开始将关税同盟理论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理论。维纳认为关税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动态效应以及规模经济、竞争、投资等动态效应,并主要从生产的角度,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说明贸易创造会引起一体化成员国福利的增加,而贸易转移会引起福利的减少。由于不能满足福利的最大化,一些学者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采用关税同盟的形式产生了相当大的怀疑,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它都被视为次优政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基本理论是自由贸易区理论,英国学者罗布森(Robson)[4]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他认为通过消除区内贸易壁垒来实现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而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和贸易政策是贸易自由区的基本形式。1956年,斯巴克[5]根据完全竞争市场下的规模经济理论提出了共同市场理论,它是比关税同盟更高一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关税同盟理论和自由贸易区理论假设成员国之间生产要素不自由流动,而共同市场不仅通过关税同盟而形成的自由贸易化实现了产品市场的一体化,还克服了集团内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实现了要素市场的一体化。经济学家西托夫斯基(TScitovsky)和德纽(JFDeniau) [6]提出的大市场理论从动态的角度发展了共同市场理论,其核心思想有两点:一是建立大市场可以获得规模经济,从而实现经济利益;二是市场扩大会使竞争激化,进而促成规模经济利益的实现。古典经济学派比较优势学说可以说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分工原理,但日本学者小岛清认为比较优势可能导致产业向某国积聚以及长期成本递增和规模经济报酬递减,由此提出了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7]。该理论认为通过协议性分工,两国各自生产不同的产品,可以扩大市场、增加产量、降低成本,但前提是两国工业化水平相当,要素比率差别不大。
随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一些学者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及模型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给予完善和发展。如引入制度经济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效应的分析,奥尔森和佐克豪斯(Olson and Zexhhauser)[8]1966年提出了国际贸易和货币同盟的制度可以被看成一个俱乐部,通过这种体制,俱乐部的成员可以发现并分享排他性的公共产品的利益。1982年,富莱希尼和帕特森(Fratianni.M andJ.pattison)[9]提出了一个俱乐部的模型,他认为每个俱乐部的成员都期待净收益最大化,这些净收益不同于单个收益和单个成本,俱乐部的产出在不同的国际经济组织中是变化的。20世纪70年代初,肖分和瓦尔利(Shoven & Whalley)开始运用福利经济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分析,用 CGE 模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税收对美国和英国经济的影响, CGE 模型被广泛地运用于不完全竞争结构的贸易模型中对贸易自由化进行事后评估[10]。8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开始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以及成员国相互之间经济增长的关系。如Torstensson ( 1999),Brada 和 Mendez ( 1988),Landau ( 1995) ,Vanhoudt (1999) ,Brodzicki (2003) ,Waltz (1997a, 1997b, 1998) ,Matias ( 2003)通过对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实证分析,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Puga 和 Venables( 1998)、刘力(1999)、刘静(2005)、赵楠(2003)等人还研究了参与不同模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本国经济增长的影响[11]。
二、主权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发展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主要是针对国家之间的区域一体化问题,对国家之间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有重要的意义,而对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缺乏可指导性。随着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探索,我国学者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从更为普遍的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进行研究,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奠定了一定基础。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内涵
孙大斌[12]认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具有地缘关系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为谋取发展而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联合调节,形成一个不受区域限制的产品、要素、劳动力及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市场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在区域内实行地区合理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联合体共同繁荣。张佑林[13]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可概括为:在一定区域内,通过统一基本方略、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发展政策、进行资源整合等措施,建立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耗损,如城市建设、恶性竞争、行政壁垒,保证本区域内部各个方面运转有序、分工科学、扬长避短和合作共赢,并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从而使整个区域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对外更具竞争力。孟庆民[14]将区域经济一体化定义为:不同的空间经济主体之间为了生产、消费、贸易等利益的获取,产生的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包括从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向经济政策的统一逐步演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状态与过程、手段与目的的统一。
潘永江认为,一体化中重要的是城乡一体化。城市和乡村是一个整体,建立和形成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包括人流、物流、信息流自由合理流动的统一的经济体系。建立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高度依赖、城乡差别很小的城-镇-乡有机联系的社会网络体系,在一定社会范围和行政区划的城乡一体化,并不是一样化,不意味着变乡为城或变城为乡,而是强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不会自然而然形成,也不在朝夕之间完成,它是一个很长的发展建设过程,关键是生产力发展水平[30]。
(二)形成机制
1、市场机制。覃成林[15]认为,在宏观层而上,一体化通过更加畅通的市场调节和一体化组织的内部协调,能够促进区域之间更有效地开展区域专业化分工,减少相互之间的无效竞争。因此,经济一体化区域之间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是协调机制的基本内容,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首要条件。协调机制主要分为市场协调机制和政府协调机制。王瑛[16]以区域之间的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提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市场机制:一是商流的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二是产业转移的“多赢”合作;三是区域分工协作的专业化生产;四是自由市场的贸易一体化。
2、政策机制。李建勇[17]认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建立政府协调机制,首先应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其次,政府职能应规范化和法律化;建立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最后,建立跨区域的协作组织。周国华[14]等人认为政策机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政策;户籍政策及行政区划调整。3、投资、规划机制。周国华[18]等人采用关联分析法对区域经济的投资机制进行研究,得出国有经济仍在区域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民间投资正日益成为区内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动力。孙大斌[12]从产业规划的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动力机制,认为产业组群化必然导致区域间存在区域分工;产业梯度转移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多赢”的合作动力;产业融合化发展趋势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产业生态化发展可以解决工业化发展带来的负外部性,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夏丽萍[19]对长三角经济圈进行分析,认为新经济产业是区域经济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包括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咨询等高等级服务业以及基础产业。
4、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在现行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下,各地政府都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由此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制度化的合作机制难以形成[20]。李建勇[17]认为利用行政手段控制利益冲突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通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来制定科学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考评制度,并总结了政府绩效的评价方式和程序。
5、利益补偿机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体化过程中必然影响部分地区的经济利益。李瑞林、骆华松[21]认为对于政府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先带来的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如果合作后,双方的福利大于合作前的福利水平,但一方福利水平的提高小于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往往会采取政治抵制,只有在合作双方的福利水平共同提高的情况下,双方才可能积极合作。经济一体化并不是对所有地区搞平均,对于经济利益受损或暂时由于一体化的实施而延缓了经济发展速度的地区应该以多种形式给予利益补偿。
6、立法机制。李建勇[17]探讨了如何利用立法机制来平衡利益冲突,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探讨了利用司法制度来解决区际利益冲突的可能和方法。首先建立规范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法律体系,其次利用法律约束地方政府不正当的经济行为,包括宪法、财政管理体制的立法以及约束地方政府不正当竞争的立法。
(三)形成路径
随着城市功能的重构,政府职能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产业结构及空间形态的调整,城市的功能空间已由原先的一个“点”,发展成为更大范围、更多层次的“面”,出现了城市区域化的态势,其空间范围或影响范围在客观上构成了由中心城市及周边城镇相结合的都市圈,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的空间单元。从这个意义上说,大都市圈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在我国发展区域经济的实践过程中,都市圈将成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载体和基本模式。都市圈是由一个或多个中心城市和与其有紧密社会、经济联系的临接城镇组成,具有一体化倾向的协调发展区域,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发达的联系通道为依托,吸引辐射周边城市与区域,并促进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协作,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以实施有效管理的区域[22]。都市圈是一个以经济联系、社会联系以及生态联系为核心形成的一体化的区域,往往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地域单元。因此,推进都市圈发展和都市圈一体化进程还有赖于跨地区、跨地方政府的协调与合作。对于都市圈的形成,张伟[18]、高汝熹[23、24]、李璐、季建华[25]等人从都市圈的空间范围、界定标准、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袁家冬、孙振杰等人[26]从空间结构上将都市圈分成核心圈、外围圈、机会圈三个圈层。董晓峰[27]提出都市圈发展四阶段划分观:雏形期、成长期、发育期、提升期。彭际作[28]根据大都市圈的形成与发展进程,总结了空间结构具有的四个阶段性表现:中心指向型(极核型);中心-周边双向指向型(点轴型);水平网络化(多核多中心型);社会经济联系(一体化的社会经济实体)。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缺陷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源于关税同盟理论,将西方经济学的规模经济理论、不完全竞争理论以及国际贸易的非关税壁垒等理论引入该模型,形成并发展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理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大多是借鉴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从概念内涵、理论基础、形成机制、基本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发展。但是,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受国际关系、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等影响较大,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等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理论基础,对国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并不完全适用。
第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本身有待完善和发展。从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成立到如今欧盟、APEC、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表现和必经的过程,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本身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大量学者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进行研究大多是定性分析,远未达到定量化和规模化的程度;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更多的是实现了局部均衡,而没有达到一般均衡;一国参与经济一体化组织后得到的利益或成效评估还不够具体等问题。当前竞争激烈的国际形势为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其理论研究除了对基本理论的补充和完善,还涉及到产业经济、战略经营、社会福利等更多的领域。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还需要致力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之间贸易协议的制定和贸易条件的改善;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一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地区之间的比较以及区域一体化程度测量指标的构建等方面。
第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研究存在局限性。目前已相对成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更多地是从发达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角度进行假设,即实行的是完全的市场经济理论。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或者计划经济,其参与经济一体化的目的、动机和模式都与发达国家不同。如欧盟是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实践,其一体化程度和规模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而北美自由贸易区是针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的一体化模式,其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更复杂,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国际上一些学者对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问题进行了探索,但在实践层面上还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如库马塞尔的“大国”模式理论;约翰逊等人的公共物品与公共偏好变量理论;劳尔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小岛清的“雁形模型”理论;以及李斯特的发展中国家(较落后国家)“小国”模式的经济一体化理论等[29]。
第三,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研究还不成熟。主权国家内部各地区虽然没有关税壁垒,但是各种非关税壁垒或障碍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再加上各国的社会制度、政治环境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国内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很大的差异。就我国的情况来说,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层面都还相当薄弱,没有形成体系。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基本概念、内涵和特征进行论述,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共同的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机制还不够全面和具体,市场机制的建立、宏观政策的调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还处在探索阶段;区域经济的形成路径应该根据各区域区位因素、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策环境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模式,对都市圈理论还应进一步完善;在研究方法方面,定性研究较多,而定量研究较少,缺乏具体全面的指标评价体系。
四、结论
不论是国家之间还是国家内部各个地区之间,由于都存在阻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因素和经济障碍,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必须打破现有的模式,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源于国际贸易的关税同盟理论,经过不断的研究和实践,该理论已经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理论,对地区以及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由于国际间的“一体化”理论与主权国内“一体化”理论存在重大差别,故而借鉴价值十分有限。在主权国内的不同地区之间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关系具有多样性,国内相关研究没有形成体系,缺乏可操作性。实践证明,加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是发展我国区域经济的必经之路,我国应借鉴国际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创新已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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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作为中国目前经济最为发达、综合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2008年该地区16城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已达53964.8亿元,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生产出了全国GDP的18%。但经过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长三角地区区域内环境、资源制约也越来越大,突破经济发展中的空间限制,已经成为长三角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克服的瓶颈。显然,加强长三角各市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深化长三角地区经济分工合作,可以从整体上提升长三角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应对区内外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的能力。正是出于以上经济发展的环境变化,江浙沪三地正在积极加强区域经济的整合,推动多种深层次的区域合作,以努力打破长三角内部不同区域的市场保护和分割,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长三角的发展不仅有助于促进本区域的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而且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外溢效应,也能够起到对周边地区、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的带动作用,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由来已久,在计划经济年代就有过上海经济区协调机构,协调上海周边的政府间关系。鉴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区域经济关系的协调方面,自然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动。而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而且逐渐由政府行政力量推动演变为政府与企业部门共同推动。
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分工格局与经济一体化的动力
(一)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分工基本格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不断加快,发达国家逐步加快了将其价值链的中低端制造业部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而越来越专注于发展产业链的高端环节。长三角地区各市顺应国家对外开发总体战略规划,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积极承接和吸引国际先进制造业生产资源,并加快了区域经济内部结构的调整步伐。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业已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最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
长三角地区在产业高级化发展过程中,其制造业发展也带动了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制造业企业活动外置带动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制造业领域的产业内贸易也在为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会计服务、研发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等创设新的商机和更大的市场空间。从整体上看,长三角地区在产业发展中正逐步呈现出“一体两翼”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上海的产业逐渐在向金融中心、信息等现代制造业集中,而江苏和浙江更主要作为制造业基地在发展。如作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龙头的上海,在江苏和浙江这两个经济腹地的快速发展下,金融、贸易、物流等服务服务业均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0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6%,2007年进一步上升为51.9%。从增长率看,上海市2007年的第三产业增长率达到了17.1%,要远快于第二产业的11.5%,这也是自2001年以来首次出现这种情况。与此同时,长三角其他15市依托上海市服务业发展所创造的各种机会,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水平,2007年长三角各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都保持了快速增长。这种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局面当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长三角各市的差异化产业分工和经济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的经济分工合作已经越来越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在新近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中,就从区域整体发展战略角度,根据各重点地区的工业化程度、生态环境容量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尤其是对土地开发原则规定了非常明确的差别化路径。显然,要真正落实《纲要》所提出的这些原则安排,长三角地区各市必须要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因为长三角各地区只有在产业安排上合理分工,才有可能在区域自然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条件下,推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驱动力
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看,江浙沪两省一市经济联系一直非常紧密,建国以来各地区在产业发展中也始终有很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在计划经济年代,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交流主要表现为江苏和浙江作为上海的轻工纺织也发展的原材料基地,因此,全国各地的“布票”都只能在各省市自治区内部流通时,长三角地区的纺织品零售实际上就已经是一个“统一市场”,如当时浙江的布票就可以在上海流通。长三角地区这种经济合作关系在计划体制下的推动力当然主要来自于各地区互补性的产业结构安排,以当时的国家计委为主的计划当局通过原材料、产品计划的调配操作,架起了长三角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的桥梁。
改革开放以后,在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计划经济关系逐步被打破,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关系也经历了一个由竞争再到合作的过程。1978年以来的分权式改革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调动微观经济部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制度层面,通过赋予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大的自,一方面激发了微观经济部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各地区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激烈的经济利益竞争,如20世纪80年代,发生在长三角地区的“蚕茧大战”、“茶叶大战”,以及形形的地方市场保护行为与经济分权化改革就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在这一背景下,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希望通过这样的政府协调机制来化解长三角各地区日益严重的市场割据行为。最初上海经济区仅包括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和宁波等10个市,而后又逐渐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到1987年时已经包括除山东外的华东地区5省1市(山东省派观察员)。由于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规划办公室”,其运作主要是通过上海经济区省(市)省市长会议,并无超越各省市行政权以上的行政权力,因此上海经济区在其运做的五年中并没有真正起到搭建长三角地区的统一市场体系的作用。
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产业价值链的不断升级,经济发展对市场空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从客观上促进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政府层面驱动机制目前主要有:三省市主要领导定期磋商机制、苏浙沪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等。其中第一种机制指三省市主要领导就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进行定期磋商会谈,提出区域合作的阶段要求和重点事项;后二种机制主要是具体落实三省市主要领导确定的合作领域和推进具体的区域合作交流工作。
由于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对中国整个宏观经济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先导性作用,因此,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被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一环,中央政府近年来也在积极推动长三角的经济一体化。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编制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就特别强调要明确区域内部各城市职能分工,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明确了三类产业空间布局的引导方向,引导各地政府避免政府主导的同构出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基于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提出长三角“两省一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努力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在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在发展的主要原则阐述上该《意见》提出:要“坚持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在上述各种力量的共同推动下,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确实在不断加快,有力地促进了交通、环保、信息、人才资源等领域的合作,长三角地区市场、产业和政策的一体化,极大地促进了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沪苏浙三地金融资源跨行政区划的流动和配置,极大地推进了区域内金融组织、制度、产品、服务的创新,对不断提高长三角地区、乃至中国金融部门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障碍
长三角地区现有的产业分工格局当然对区域经济协调合作形成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长三角地区政府、企业间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根本上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由于目前长三角地区集中了中国最为先进的制造业基地、服务业,地区间的经济竞争也很激烈。跨国公司来中国的投资,往往会更加看重区域经济整体市场化体系,区域产业结构雷同、基础设施建设重复,市场分割导致的恶性竞争,都会损害本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一)财政分权体制与政府间经济竞争
在一个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当然也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行为目标围绕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经济资源相对稀缺条件下,必然也产生于其他地区的经济竞争。在理论上一般将财政竞争定义为政府间为了赢得一些稀缺的有价值资源,或者避免一些特别的财政成本的竞赛。尽管中国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地区间政治经济关系要比其他实行联邦制度的国家更加密切,但事实上的财政联邦主义(Qian and Roland 1998)使得各地区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而展开各种形式的经济竞争。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国实行的是各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要不停地就包干基数进行谈判,财政体制极端繁琐而易变。更为重要的是,当时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按照属地征收的原则划分流转税,把工商企业税收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在促进本地企业发展的目标下,也直接助长了形形的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本和劳动力要素不完全流动的环境下,地区之间的保护主义常常又会导致市场割据、资源配置扭曲、地区之间不平等、甚至财政不稳定等问题。
由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使地方政府的财政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市场供求关系的根本性改变等因素,地方政府以纯粹地域壁垒为主的保护主义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统一市场建设”课题组进行的一项调查则发现,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十多年来削减地方保护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地方保护的严重程度已经弱于20年前,也好于10年前的状况。企业对省内经营环境的评价高于对省外经营环境的评价,尤其是对省内外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的评价差异比较大,当然也反映了目前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中国统一市场建设”课题组2004),白重恩等利用地区间32个行业的Hoover地方化系数对区域专业化程度进行了测量,发现中国的区域专业化程度在1985-1997年间有了相当大的提高,表明市场分割在最近几年已有了较明显地缓解(白重恩等 2004)。尽管如此,因为地方政府对本地经济的财政依赖并没有根本改变,地方官员政治声誉受地方经济发展的任用制度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要完全根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问题可能还不很现实。
种种迹象表明,目前长三角地区的竞争尽管已经少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种激化的地方保护主义,但以土地优惠、税式支出、公共福利等形式展开的财政竞争依然广泛存在,而地方官员在经济发展的晋升竞赛中,招商引资无疑是其非常看重的目标。
地区间通过政策优惠的投资竞争会扭曲资本在地区间的配置,而由此造成的市场分割当然会带来效率损失。虽然,目前的一些研究在要素地区配置的结构性扭曲损失的数量大小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但在要素配置扭曲导致效率损失的基本方向上并没有争议。
(二)长三角的总部经济发展与地区竞争
长三角地区在产业高级化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的“服务化”需求必定会越来越旺盛。许多学者认为,长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应体现为一体两翼。上海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应发挥资本、技术、产品、信息、资源的集聚中心功能,为江苏和浙江的制造业部门发展提供基础产品,提升长三角制造业的整体竞争力。而江苏应该重点发展石化、机械、电子等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浙江则应重点发展纺织、服装、印刷、食品等轻工业制造业(洪银兴 2003)。
从微观经济效率角度,企业总部汇集到上海,当然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上海这个大都市的人才、信息、融资、国际贸易等优越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经营的绩效。但在上海成为除香港以外吸引“总部经济”外资企业最多的中国城市过程中,长三角地区间财政利益竞争也会更加凸现,因为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显然,这个规定对企业总部集聚的中心城市更为有利。
尽管在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及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金融企业的所得税的区间分配方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有《跨地区经营集中缴库企业所得税地区间分配办法》,但对外资和民营制造业企业目前却没有任何所得税分配调节措施。总部经济发展在现有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尤其是新企业所得税法所实施的汇总纳税制度,必然会形成地区间税源的重新分配,从而产生地方政府竞争的新动力。
如何协调好长三角地区各市的经济利益,促进各“总部经济”企业生产要素的跨地区自由流动,提高长三角地区产业分工的总体经济效率。当然需要中央政府在财政分配关系上进行调整。尤其是要尽快制定更加完善的地区间财力分享制度,规范地区间财力分配制度。长三角的产业分工就不仅仅是发展战略问题,或者说不仅仅是长三角三个省之间的错位发展问题,还有一个中央政府的政策适应问题。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行政与经济分权是政治制度的必然选择,地方利益在经济生活中无法、也完全不必要避免,而长三角地区在过去三十年中的快速发展,某种程度上恰恰是长三角三省市间的经济竞争所不断激发出的创新活力。当然,长三角地区的无序竞争也消耗了大量的经济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低成本使用,已经给长三角地区今后继续发展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困难。
长三角地区未来的发展不是要不要地区竞争的问题,而是应着眼于长三角地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面提升长三角经济发展的社会福利条件下,协调好地区间的经济竞争与合作关系,构建经济资源流动的统一性市场。从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要看,主要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地方政府的执政效率,从改善民生、长三角乃至中国经济的运行绩效出发,推进长三角地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地区间竞争关系
在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在地区间经济关系处理上,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在不违背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下,追求合理和正当的地方利益,实现区域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制度基础当然与官员的考核机制有关(周黎安2004),在根据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的官员考核晋升机制下,地方官员将地区经济发展作为行为的主要目标,而导致地区间的竞争并不奇怪。贾让成等(2007)基于一个简单的财政收入博弈分析了两个同质地区的竞争,并假设两个厂商均开展古诺竞争,证明了实行市场分割是地方政府博弈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即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均为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策略。进一步地,在引入地方政府努力水平后,他们还发现,只要在地方政府都追求区域的整体社会福利最优,地方政府才会有积极性开展具有正外部性的经济项目,而在以经济绩效为考核晋升官员的单一指标时,地方政府将不会有积极性开展地区间的经济合作,也即政治晋升激励会激化区域间的经济竞争。
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目前是要发挥地区竞争的积极作用,降低消极影响,要在制度层面形成一个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地方政府行为引导到保障要素自由流动轨道上,构建长三角区域共同市场和公平的竞争平台,实现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我们认为政府职能转变最为紧要的是需要强化以下基本制度建设。
第一,营造省际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治经济环境。一个平衡的政治经济环境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地方政府财政竞争的负面影响,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形成一个稳定的政策预期,防止地区之间在争取政策优惠方面陷入恶性循环。
第二,加强政府决策监督、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规范地区间财政竞争行为主要目的是形成省际间有序竞争的长效机制,在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本地区经济的前提下,防止它们陷入财政竞争的囚徒困境。为减少一些浪费性财政竞争项目给地方财政造成的压力,需要提高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效率,建立一般居民参与地方重要建设项目决策的渠道,形成政府决策的多方面制约性机制。
第三,完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地区间财政竞争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各级政府官员,因为官员们的政治声誉与地区经济发展往往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财政竞争不仅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竞争,同时也是官员们政治声誉的竞赛。要真正缓解恶性的财政竞争,必须完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通过制订更全面的政府官员政治业绩考核制度,隔断政绩与经济数量型增长间的联系,弱化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性干预,以释放地方官员强烈的发展进位思想,形成官员合理的长期性预期,使其更加关注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四,构建多维的财政竞争考核制度规范省际间财政竞争。政府间财政竞争手段多种多样,除了税收和补贴之外,征税努力、土地出让租金、环境保护等规制的执行力度等都可成为地区间进行财政竞争的手段,客观上这要求中央政府必须构建一个政治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多因素的组合工具,才能对省际间财政竞争行为进行有效地考核,而且在规制执行中,中央政府还需要防止因承诺问题、信息问题带来的政策无效率,为实现省际间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优化现行税制,适度减轻税负,强化税法执行中的严肃性,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界限,促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化,也是消除地区恶性税收竞争的重要制度基础。
(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
经济一体化的本质要求是生产要素要能够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即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要素、产品的统一市场。构建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关键力量是企业和市场,通过自发的市场力量消除各种限制市场经济发展的地区分割因素,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进程,提升整个区域的国际竞争力。所以,在长三角一体化推进过程中,核心命题是要围绕着改善微观资源配置效率这一目标,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调整,需要在以下几大方面奠定必要的基础。
第一,法治基础。从国内外历史经验看,统一市场建设首要是规则,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的快慢关键也在于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以欧盟为例,其一体化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一套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并规定由低到高的一体化发展时间表。长三角统一市场的建立也应当首先是建立长三角共同市场规则,许多学者都提出应借鉴欧盟统一市场的经验,在长三角地区内部进行制度协调,形成一套资源跨地区自由流动的规则条约。也有一些研究提出应借鉴美国地方自治按经济区域进行管理的经验,改变以行政管理作为标准的单一地方政府架构,建立多重标准的政府间协调机制。但我们认为要在长三角地区建立有真正约束力的一体化法制基础,可能还需要在更高层级进行立法,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在宪法层面保障资源自由流动权,特别是要将维护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原则明确写入宪法,并成立类似于美国那样的机构,来保证统一市场制度的具体实施。
当然,对中国这样一个大陆法系国家而言,完全通过自上而下的立法渠道规范所有的经济关系根本不现实,况且,因为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非常复杂,期望通过一个上级机构来消除竞争,也会面临大量的信息不完全问题,尤其是考虑到目前的地区间竞争许多是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在这样的一种行政体制内竞争一般会出现制度约束真空,因此,要降低地区间有害的竞争行为,关键是要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形成政府官员激励目标的多元化,而不能仅仅通过经济增长或财政收入等少数几个目标考核官员。这就要求加强民间部门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的法制基础构建,尤其是要在法制的执行方面提供民间部门的参与,以民间的力量自下而上地推进区域政府合作,进而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二,经济基础。长三角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应该是构建市场高度开放、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交通体系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增强整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仅仅依靠中央政府的外部政策推动显然远远不够,因此要积极焕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生力量,通过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微观经济部门跨地区配置经济资源的积极性,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总体进程。
改革开放初期,上海经济区的建立,以及当时由中央决策层倡导的“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对于长三角区域内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水平分工的推进,以及降低地方保护主义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经济层面活泼进行的上海的国有企业和江浙地区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上海和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区域转移,进而形成区域内部的产业水平分工。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浦东开发开放政策,又一次大大推动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因为外资在大量进入上海的同时,也逐步“溢出”到邻近的江苏和浙江。90年代中后期,浙江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也对江苏和上海的产权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产生了示范效应。
在现行的财政分权体制下,长三角地区间经济一体化发展也面临着很多新的经济问题,尤其是经济资源的跨地区流动所伴生的税源流动正在成为一体化的新障碍。从合理分配各地区财力、化解地方政府直接经济利益冲突等目标出发,当然要消除各地区在财政返还、规费收取、土地批租和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政策落差,在更大范围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及技术外溢。各级政府也应当从制度上协调好每个地区的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形成经济要素的跨地区自由流动的财政经济基础。
第三,社会基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关键是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本身的需要,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加大,而自然产生的对区域整体化发展不断增强的要求。地方政府主要是如何顺应经济发展的产业经济和市场化规律,拆除各种阻碍区域间资源要素流动的管制,一方面要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市场的社会环境,将官员执政导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于企业和居民,形成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社会基础环境。
在过去,一谈到地区间竞争,往往就要求各地方政府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但在分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必须承认地方利益存在的合理性。发展区域经济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地方政府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追求区域利益的最大化,是地方政府应有的责任,因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内在基础是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责权利,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区域之间的协调机制。
【关键词】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 影响
一、美国在东亚地区的影响力
在影响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各种因素中,美国因素是最重要的外部因素。这种影响力来自于美国和东亚国家之间的特殊关系。这种特殊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军事上的联系和经济上的依赖。
从军事上来说,美国与东亚各国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被许多东亚国家视为区域内防范军事冲突的安全保障。日本和韩国是美国在东亚地区的最亲密的盟友,东盟内部的许多国家也都与美国存在着某种形式的军事合作。这种政治上的特殊关系必然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战略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直接导致了许多国家甚至东亚自身也对是否有必要建立一种排除美国在外的区内经济合作及其对区内政治军事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保持疑虑。从日本和韩国以及东盟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踌躇犹豫亦进亦退的态度可见一般。
从经济上来说,亚地区各国经济对美国具有强烈的依赖关系。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一直是东亚各国最大的海外出口市场。甚至有人认为,东亚各国的经济增长与美国市场之间具有直接关系。笔者收集了2004年和2007年中国、日本、韩国对美国的出口占各自出口总额的比重,从这些数据对比关系中可以发现,相对于2004年的情况,虽然2007年东亚三大主要经济体对美国的出口比重略有下降,但实际上仍然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对美国的出口比重仍然保持在20%,而且,美国仍然是中国和日本的第一大出口市场。不可否认,美国因素在东亚经济运行中确实具有重要地位。
二、东亚对于美国的重要性
(一)特殊的地理位置
从地理位置上看,美国和东亚地区具有一定的特殊联系,美国的阿留申群岛也属于在东亚的地理范围之类。美国的亚太地区的地理范畴最初与东亚大体相当,后来发展到环太平洋地区的一个广泛的概念,但是实质上仍然是模糊东亚范畴的一个举动。所以,在美国的思维中,它是很难接受一个将美国排除在外的独立的东亚地区的,更不能不顾虑一个将美国排除在外的区域经济集团的诞生。
(二)不可取代的政治经济利益
东亚地区对于美国具有无法替代的政治经济利益,这是决定美国对于东亚经济一体化态度的更为直接的原因。
如今东亚地区的主要经济体,中国、日本、韩国等都是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美国和东亚在经济利益上的相互依赖也决定了美国不可能将自己置身于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之外。
三、美国对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态度
(一)美国对“东亚经济集团”的干扰和反对
1990年12月,在乌拉圭举行的关贸总协定多边谈判破裂以后,时任马来西亚总理的马哈蒂尔提出了“东亚经济共同体”和“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倡议在亚洲地区成立一个包括东盟六国、印支三国、缅甸、中国大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韩国和日本在内的包括18亿人口的东亚经济集团。“东亚经济集团”构想的出台可以看作是东亚地区一体化模式构想的开端。
马哈蒂尔的提议显然是针对世界范围内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尤其是欧洲与北美地区的经济集团化的快速发展而做出的反应,同时也是基于加强东亚国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作用的考虑。如同马来西亚对建立“东亚经济集团”的主要目标的阐述中所说:建立东亚经济集团,联合东亚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加强经济外交实力,用一个声音与发达国家进行谈判;抵制发达国家的歧视性贸易规则,推动乌拉圭回合的贸易谈判,为东亚下一步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活跃东亚地区的投资和贸易活动,使之成为牵引世界经济,扩大州际贸易的引擎。
“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提出以后,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尤其是遭到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强烈反对。两国都对自己被排斥在这个经济一体化组织之外而感到无法接受。美国认为,这样一个“剥夺了美国经济参与权”的地区性组织的诞生会削弱亚太经合组织的作用,而后者才是符合美国利益的亚洲区域合作组织。
由于这一构想遭到美国的强烈反对,在美国的压力下,东亚内部许多国家的态度也莫衷一是。“东亚经济集团”的构想最终未能得到实质性的实施。
(二)美国压力与日本版“东亚共同体”构想的提出
东亚共同体是目前人们对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未来走向所设定的最终目标。如同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最终达到欧盟的最高阶段一样,人们认为,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将按照人们对东亚共同体的描述逐渐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发展。
2002年1月,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正式提出了“共同行动、共同前进”的东亚共同体构想即“小泉构想”。该构想强调,在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之上加强东亚地区的经济联合是建立东亚共同体的重要课题。为此,小泉认为,“日本——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构想”是实现东亚经济联合的基础,除此以外,希望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和东盟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经济联合也能发挥同样的作用。通过上述合作,建立一个包括日本、东盟、中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共同体。
同时,为了解除美国对东亚经济集团化的戒心,小权还强调,东亚共同体绝不是排他性的,东亚合作是在区域外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鉴于美国对东亚安全保障的贡献以及美国与东亚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美国对东亚经济联合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为此,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将是一个长期的、包含多样性的、开放化的进程。
(三)强化亚太概念,支持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推动亚洲地区的一体化发展
美国在东亚地区首先希望实现的目标是,推动东亚地区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确保一个对美国完全开放的东亚市场。从这一点来说,美国对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态度实际上自始至终都非常微妙,它既不能完全阻止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同时又希望这种进程能将美国在内,只有参与到东亚的一体化安排之中,才能确保美国获得开放自由市场的经济利益,而不是将其排除在区域壁垒的门槛之外。
在美国淡化东亚概念强化亚太概念的思维逻辑下,亚太经合组织成为美国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要工具。美国希望通过提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功能并推动其成为一个制度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以利于其在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也就是通过泛太平洋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来避免东亚地区出现一个类似于欧盟的强大统一的区域经济集团,以确保美国的利益不受排挤。除此以外,美国还积极建立同东亚地区国家的双边自由贸易安排,以此将美国同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鉴于以上种种因素,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不可能排除美国的干扰,而如何处理这种外部因素以及美国对东亚的一体化安排将做出如何的调整以及政策上的变化,将是未来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一个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陆忠伟.新旧交替的东亚格局.时事出版社,1993.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