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8 17: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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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问责
(一)细化分解年度目标。按照县政府与省、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双三十”单位2014年—2015年年度节能目标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4〕867号)要求,制定年度节能降耗计划和节能工作预控方案,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属地与行业相结合管理、节减办全程监督的方式,将全县2014年用能指标按乡镇、重点企业进行分解,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二)搞好用能监测预警。把控制用电量增速作为实现节能目标的监测指标,坚持规模以上工业用能月分析、全社会用电月会商、全县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季通报制度,按月对乡镇用电指标进行汇总,及时通报全县用电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召开全县用电调度会,强化用电指标控制。建立用电预警机制,对上半年用电超出控制指标的乡镇,由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节减办)给予黄牌警示;对前三季度用电指标超限额的乡镇,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三)严格督导考核奖惩。将节能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年终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将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实行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健全节能降碳表彰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年度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的乡镇和企业实行建设项目禁(限)批,并取消授予该乡镇和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节能方面的荣誉称号。同时,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乡镇,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县节减办作出书面报告,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体协调推进
(四)工业领域。工业是当前节能潜力最大的领域。依据企业与县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县节减办要加强跟踪督导,重点抓好现有51家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用能管理。规模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要制定节能规划,并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同时,结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对现有生产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节水型企业建设,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五)建筑领域。城镇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节能建筑设计标准,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城镇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总量比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节能建筑占比达到30.5%以上。加大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推进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为重点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商品混凝土,逐步取缔自拌混凝土。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屋面保温节能技术、节能门窗保温隔热和密封技术。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及热计量控制系统,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推行新建居住太阳能一体化工程,探索公共机构建筑应用太阳能技术。
(六)交通运输领域。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运力结构,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的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流通业,实行集中配送,最大限度降低运输能耗。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鼓励机关、企业、公众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LPG(液化石油气)和甲醇汽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按期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运输车辆。
(七)公共机构领域。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监管。加快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保温、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用电设备和电力分配系统加装节电设备,提高综合电效。加强供水系统的节水改造和日常维护管理,采用节水型技术、设备。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油定额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和单车奖励。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绿色照明、零待机能耗、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到2014年底,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
(八)农业领域。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鼓励采用节能型机械设备,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和高效低排、省柴节煤炉具。以基层建设年活动和新民居建设为契机,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加大沼气、太阳能在农村的普及力度,推进养殖场规模化沼气试点工程建设。推进农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减少地膜残留,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三、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节能技改工程。谋划实施锅炉技改、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工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依法拆除落后设备,力争节能项目及淘汰落后产能形成的节能能力占全社会节能量35%以上。加强跟踪督导,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调度、年度考核制度,确保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按计划进度如期完成。
(十)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推进循环发展,构建消耗低、污染少的现代生产消费体系。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矿山尾矿等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在重点培育山神庙循环经济示范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及工程的推进力度;培育新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及企业,实现清洁化生产。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减少服务业一次性用品使用和消费,引导采用可再生、能降解的包装材料,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回收和利用。
(十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国家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工作。加强节能产品宣传、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在企业、社区、农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推广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节能产品推广任务。及时发放对交通工具、工业设备等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大幅度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强化结构性节能,力促产业优化升级
(十二)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项目审批,对所有新上或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拟建的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达不到《省部分用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准入值的项目,坚决不予通过节能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要督导项目主体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使用节能设备。对未按设计要求使用节能设施或节能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要采取综合措施禁止其投产运行,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
(十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必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结合我县工业现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改造升级。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矿业资源整合,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集约化和高效化水平,并引导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引导县内传统企业,深入谋划实施一批技改扩建项目,加大资金扶持争取力度,确保年内投产达效。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安全环保型外墙防火保温材料,提高新型建材及建材制品增加值占行业总量的占比。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石材加工小区建设,推动石材产业向产值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十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机械加工、金属压延等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和服务业,推进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聚集区和山神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城乡流通网络。实施重点景区升级改造工程,不断扩大祖山、桃林口等景区规模。大力发展生态游、采摘游和农家游,全力打造环京津地区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名县。
五、强化综合治理,应对气候变化
(十六)控制燃煤消费总量。加快推进风能、生物质能、沼气以及太阳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占比,采取有效举措,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燃煤消耗控制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燃煤消费重点企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企业和所在乡镇节能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完成省、市定燃煤控制目标任务。
(十七)扎实推进低碳试点。谋划实施产业低碳化改造工程,大力改善城乡能源消费方式,降低生活碳排放量,创建低碳示范小区;推进低碳旅游交通、绿色消费产品市场、节能产品消费市场等低碳旅游服务体系,构建低碳旅游示范区;创新低碳发展管理体制,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的引导带动机制。
六、完善政策机制,依法监督监察
(十八)严格执行节能限额。严格执行上级节能有关法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格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标准及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推行绿色产品、绿色企业标准体系。
(十九)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现有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县级节能专项资金规模,积极争取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中央、省、市预算内补助资金及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所征收的惩罚性电费专项用于支持节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大宗用户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二十)完善节能奖励约束机制。按照鼓励低能耗、约束高能耗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引导作用,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约束能源消耗,进一步建立健全电、油、气等能源价格的传导和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促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节能奖励办法,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要建立节能奖励制度,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节能奖励。
(二十一)强化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绿色信贷评估机制和差别电价政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创新适合节能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切实加大对节能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单位、通过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及国家、省节能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节能的投入力度,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
(二十二)依法监督监察。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节能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监测、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超标准限额用能严重的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直至关停关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县节能监察中心要对重点用能企业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和监测。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委托专业机构对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进行专项核查、审计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七、搞好宣传培训,动员全民参与
一、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纺织行业是充分竞争性行业,99.6%的企业为中小企业,95%为非公有制企业。近年来,我国纺织企业普遍加强了内部管理,涌现出一批管理好、效益好的先进企业。但是从总体上看,纺织企业管理水平依然比较落后。部分纺织企业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不明晰,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产供销衔接不够合理等问题。企业管理水平已成为制约提高企业竞争力、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纺织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难度加大。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有效措施。
加强纺织工业企业管理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方向,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经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纺织工业工艺流程长、劳动用工多、品种变化快等特点,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企业定位。在管理理念、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组织形式、方式方法、企业文化等各方面加强创新,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先进管理体系。
三、加强基础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工艺管理、操作管理、原料管理、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准确、规范、及时、到位,并向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
加强设备管理。对主机、辅机和仪表等纺织设备,从选购、进厂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等做好台账记录;坚持设备维修制度,做好日常检修(保养)。
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要求,对工艺参数、工艺路线、工艺纪律、工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积极开展工艺创新,推进新产品开发。
加强操作管理。制定并执行科学规范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及时对操作方法进行总结和提高。
加强原料管理。对棉花、化纤等纺织原料的采购、运输、入库、出库进行严格管理,做好检验检查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配棉、配毛等方案。
加强现场管理。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改善生产秩序和作业环境,使现场管理达到“环境整洁、纪律严明、物流有序、设备完好、信息准确、生产均衡”的要求,实现文明生产。
加强安全管理。认真贯彻《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和劳动保护。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防范棉花、化纤等纺织原料以及纱、布、服装等制成品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质量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产品质量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质量第一”的观念。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产品质量发展目标,完善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与方法,积极开展质量体系和环保体系认证;建立健全从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储运销售、技术服务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提高制造工艺的稳定性,保证产品质量;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品种更新和质量水平提升。
进一步健全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杜绝无标准制造。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促进产品的质量、安全、能耗、物耗、环保等特性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
增强质量诚信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售后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售后服务、质量追溯和质量诚信管理,积极履行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制定企业品牌发展规划,以品质为基础,加强品牌管理。服装、家纺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自主品牌建设各项工作。
五、加强营销管理
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管理理念和质量第
一、用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注重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强市场开发。不断完善营销方式,创新营销模式,加强营销服务。
认真研究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开发新品种,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积极扩大国内消费,服装、家纺生产企业应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对边远乡村的销售,便利农民消费;产业用纺织品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发交通、水利、建筑、新能源、农业、环保和医疗等应用领域的用户;产品外销企业应“走出去”,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在具备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投资设厂,在主销市场设立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
做好营销整体策划,制定目标市场的营销策略和产品营销计划,加强营销人员和营销团队建设,对营销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降低销售风险。
制定和完善价格决策机制,根据市场需求、竞争程度和营销目标、营销策略以及产品成本,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有效运用价格决策机制,扩大产品销售。
加强客户管理,建立科学系统的客户关系管理方法,有效开发潜在客户,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和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加强销售网络建设,科学设计规划销售网络,优化物流配送。服装、家纺等企业应注重实施以品牌为主导推动市场拓展的策略,应用信息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平台,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
六、加强财务资金管理
根据纺织企业资金需求大、周转快的特点,全面树立以资金管理为主导的企业财务管理理念。强化现金流管理,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对资金筹集、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障资金安全。
严格资金审批制度和程序,做到事前分析、事中控制、事后问责与考核,资金的预算、控制、分析、考核落实到位。重大的资金支出要加强可行性分析,完善资金项目决策责任制。
切实强化企业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管理,强化合同订单管理,高度重视货款回收工作,落实催收责任,加强存货占用资金的核算,防止和减少坏账、贬值和损失,杜绝侵占和浪费。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和决策程序。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严格按照市场监管要求开展交易活动,杜绝金融衍生品投机行为,有效控制金融产品投资风险;加强外汇资产管理,减少汇兑损失;健全企业担保业务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等业务。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前防范为主转变,对重点业务、重点部位,对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对控制薄弱环节和管理中关注的重要事项要进行重点审计。
七、加强成本管理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各项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约束力,实现成本费用有效控制。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建立跟踪市场价格的内部核算体系。
推广实施目标成本管理,强化消耗定额管理。构成纺织品成本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染化料、燃料、包装料、低值易耗品、设备平修、机物料消耗等生产耗费都应纳入定额管理。科学制定企业生产计划,对工艺流程、生产进度、过程质量、库存与在制品等进行全面控制,把目标成本分解到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成本指标,提高流程效率和优质产品率。
针对纺织原料在纺织品生产成本所占比重较高的状况,加强原料采购、储运、配用等环节管理与控制,合理选择公开招标采购、集中采购、比价采购和电子商务采购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采购品种、采购批量、采购频率和采购地点,降低采购成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切实降低原料消耗水平。
严格控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开支;加强物流管理,降低物流运作与管理成本,提高物流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坚持月度资产盘存,严格产品费用划分,准确成本核算,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合理安排生产、增收节支、及时调整产品结构。
八、加强节能降耗管理
坚持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坚持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节能降耗。
开发、采用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开发节能、高效率、连续化、自动化、差别化和绿色环保的纺织机械。印染、化纤等企业应注重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耗能多、耗水大的落后设备。
建立完善节能降耗责任考核和激励机制,制定和实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按基本生产用能、辅助生产用能分解落实管理责任,对制冷、制热、制汽,节能照明、回水利用、污水处理等要有专人负责。重点用能单位应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建立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大力推进能源、用水三级计量管理,推广采用中水、热能回用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达标排放。
在纺织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集中污水处理等,鼓励废水梯级利用和废热回收综合利用,减少能源消耗。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利用信息化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纺织企业,建立面向供应链上下游合作的信息系统,促进业务流程和生产过程的优化。加快纺织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行业性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实现企业资源高效配置。
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企业生产的融合,在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环节,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企业资源计划(ERP)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产品设计数字化、生产管理自动化、营销服务信息化、财务管理规范化。充分整合企业内部的各种系统资源,发挥信息化的综合效益,实现应用系统集成化,促进管理决策智能化。
生产终端消费品的服装、家纺等企业要整合内部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鼓励大规模定制,改变传统的设计、制造、营销方式,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人才发展战略,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加快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高素质职业经理人才的培养,鼓励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聘用职业经理,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
强化生产定员管理,加强工艺生产用工测定,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工艺及时调整工时定额和生产用工。做好岗位分析和工作设计,确定每个工作和岗位对员工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技工、技师队伍建设,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
坚持以人为本,把企业发展规划与员工发展计划有机结合起来,重视员工的各种利益与需求,促进企业与员工协调发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规范的员工招聘、培训、留用、晋升、退出、奖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员工队伍。努力改善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员配置。
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财政厅(局):
园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意义
《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园区循环化改造列为循环经济重点工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重点企业和各类园区的循环经济改造。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就是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等)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园区是我国产业发展的集聚区,也是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但目前很多园区受到土地、资源、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用循环经济理念改造存量、构建增量,有效引导园区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园区迈入创新驱动、自主增长的发展轨道,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改善的有机统一。
(二)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园区是能源资源消耗的集中区域,也是节约潜力较大的区域。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通过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构建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园区的物耗、水耗和能耗,改变粗放的能源资源利用方式,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产出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对于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产业园区是生产的集中区域,也是各类污染物集中产生或排放的区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一些地方的产业园区成为污染物集中排放场所,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压力,有的甚至已对当地生态环境乃至群众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变末端治理为源头减量、全过程控制,实现园区废物“零排放”,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入园后集中生产的环境负荷,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减少园区与周边居民的环境纠纷,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要求、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循环化改造作为各类园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实现形式,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按照“布局优化、产业成链、企业集群、物质循环、创新管理、集约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进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共享资源,共同使用基础设施,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把园区改造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优美清洁、生态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二)原则
1.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提高园区竞争力相结合。依据园区现有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产业集聚带来的各种优势,把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贯穿于循环化改造的全过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构建具有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新的增长点,提高园区的核心竞争力。
2.坚持总体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整体规划园区循环化改造,统筹考虑循环化改造的各项任务;同时要针对园区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的改造方向、重点和目标,对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关键补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重点设计,力争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
3.坚持技术进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依靠科技进步,把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作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重要支撑,推进产业循环链接的关键技术突破,实现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由难循环向易循环转变,同时要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关键技术、信息的共享。
4.坚持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基于区域环境容量调整对现有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使园区内的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速度与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5.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企业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实施主体。政府通过编制规划,完善政策,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参与循环化改造。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同时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为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转型发展提供示范。
三、主要任务
要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
(一)空间布局合理化
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开展园区布局总体设计或进行布局优化,改造园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产业结构最优化
结合本区域的产业和资源的比较优势,考虑园区环境承载力和地方发展需求,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园区的产业结构。
(三)产业链接循环化
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四)资源利用高效化
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开发能源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的循环利用;推进水资源替代,沿海地区的园区适当开展海水淡化,减少淡水的使用。
(五)污染治理集中化
加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培育专业化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实行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强化园区的环境综合管理,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构建园区、企业和产品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
(六)基础设施绿色化
对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绿色化、循环化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使园区生态环境优美。
(七)运行管理规范化
建立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协调机制;建设园区废物交换平台,以及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并实施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激励政策;制定入园企业、项目的准入标准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强化对园区内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管;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形成优美、清洁、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园区循环化改造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各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推进工作方案,确定改造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并推动、指导各类园区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指南。
(二)完善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资金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各地要研究完善促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综合配套政策措施。
(三)创新改造模式
鼓励园区引进或培育专业化公司为园区废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务。鼓励园区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园区及企业节能改造。鼓励园区创新环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推动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企业内部“小循环”、园区(企业间)“中循环”与社会“大循环”的有机衔接,发挥循环经济整体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园区循环化改造专家组,对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四)实施示范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支持推动一批重点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督促各类园区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进行督导,对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开展评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在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其优先确定为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阵地,要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各地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调研,认真总结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促进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任务,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服务经济主导发展战略
(一)强化认识。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整体素质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必然选择。未来一个时期,要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推动服务业发展实现新跨越,把服务业培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扩大居民消费的先导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对半岛、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以体制改革、技术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实施服务经济主导发展战略,加快服务业“创新、集聚、融合、开放”,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跨越发展,努力构建以生产业为主体、生活性
服务业为基础、公共服务业为保障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大力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战略定位。着眼于国际国内区域战略布局和国家蓝色经济区战略,加强服务经济规划引导,推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探索和争取欧亚大陆桥头堡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先行先试政策,努力把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区域性航空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国际海滨旅游度假中心和国际海上体育运动中心,区域性科技、信息和文化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
二、明确服务业发展目标
(四)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率先建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生产功能明显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服务业的消费拉动功能、就业推动功能、税源涵养功能、产业调整功能、开放先导功能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服务、辐射沿黄流域、面向东北亚的区域业中心。
到年,具体目标任务是:
——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7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7%,力争达到60%以上,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60%左右。
——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25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60%。
——服务业实现全部税收580亿元,比年翻一番;其中服务业实现地税收入370亿元以上,占全部地税收入的70%。
——服务业吸纳城乡新增就业50万人左右,占全部城乡新增就业的70%以上。
各区市服务业和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目标见附件1、2。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会展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市政府)
三、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
(五)统筹协调促进均衡发展。实施统筹战略,走促进服务业均衡发展之路,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
统筹发展陆海服务业。积极构建蓝色经济发展核心服务平台,提升海洋科教、研发、信息服务实力,着力发展港口物流、滨海旅游、海洋科技与教育、海洋文化等海洋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统筹发展城乡服务业。围绕县域特色旅游资源、工业园区配套、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农村旅游、物流、商贸、科技信息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均衡发展便民服务业。加快推进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网络和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进程,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新型社区服务业态。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六)技术创新引领科学发展。实施创新战略,走以自主创新提升服务业竞争力之路,加速服务业现代化,提高服务业高端控制力。依托先进技术创新新的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加快培育IT服务、通信增值服务等新型业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第三方支付等新型商业模式。依托先进技术引领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开展面向“三网融合”的数字家庭服务。依托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运输、仓储、批发零售、采购供应等流通产业,突出信息技术在数字媒体、数字旅游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七)要素集聚发展总部经济。实施要素集聚战略,走促进服务业集聚之路,加快形成适应国际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和强大的服务输出功能。
制定出台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建设一批规模较大、集聚度较高、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引导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发展,加快培育服务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加快完善总部企业环境、政策和商务服务体系,依托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总部经济,着力吸引国内大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的总部或者地区总部及其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等来青落户,建设区域性总部基地城市。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八)产业融合实现联动发展。实施融合战略,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之路,全面延伸服务产业链和提升服务业带动力。引导制造业服务化,鼓励具备条件的电子家电、信息设备、装备制造等领域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逐步由“生产制造”向以“服务制造”为主转变。出台实施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业的意见,逐步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一大批生产业企业。结合产业的关联性,促进文化、旅游、会展、商贸、物流等服务产业的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会展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四、突出服务业重点领域
按照生产、生活、公共服务三个方面,优先促进生产业聚集化,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推进生活业便利化,提升服务水平和生活品质;大力支持公共服务业均等化,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九)集聚发展生产业。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业辐射能级、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在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布局建设一批生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中介、会展等生产业。
到年,生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223%提升到31%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会展办、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十)大力提升生活业。依托新型城市化,充分发挥生活业在扩大消费、吸纳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中心,以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为方向,提升发展旅游、商贸流通、房地产等生活业。
到年,生活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128%提升到14%以上。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十一)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业。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以改善民生质量、提升人力资源水平为导向,积极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公共服务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布局,合理配置市区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到年,公共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113%提升到12%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五、打造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十二)加快发展四大主导产业。适应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发展经济占比高、税收贡献大、带动作用强的物流、旅游、商贸和房地产等四大主导产业,加快主导产业高端化,发挥主导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1促进物流业现代化。以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为目标,推进国内外合作,拓展海陆空经济腹地,加快提升航运资源配置、现代物流和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完善物流产业布局,依托前湾港区、港区,提高集装箱中转和大宗货物吞吐量;支持国际空港在沿黄流域经济腹地城市设立“异地货站”,延伸空港物流产业链;优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功能,大力发展海铁、公铁多式联运;依托环湾重点区域、工业产业功能区及陆路枢纽、城乡市场和社区,规划建设9大综合性物流园区、12个物流中心和8个商业配送中心,形成布局合理和功能配套的物流设施群。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航运交易中心和航运服务集聚区,健全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和物流信息支撑体系。推进物流业与工业、商业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积极发展第三、第物流。推动跨国物流加快发展,参与建立中、日、韩十城市物流战略联盟。
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以上,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91%提升到1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2支持旅游业高端化。以建设国际海滨旅游度假中心为目标,大力促进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变,努力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实施“依托主城、拓展两翼、海陆互动、辐射纵深”的旅游空间发展战略。引导旅游产品多元化发展,重点培育度假旅游、海上旅游、邮轮旅游、文化旅游、体育健身旅游、会展节庆旅游、乡村旅游、购物旅游旅游产品。探索建立中日韩邮轮游艇产业合作机制,建设东北亚邮轮经济圈,促进建成邮轮港口城市。加强旅游与文化的深度融合,推进旅游与商业、交通等产业的联动发展。建设一批旅游大项目,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完善旅游交通、旅游集散、公共服务、旅游标识等体系及配套设施,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加强国际和区域旅游合作,培育旅游城市形象。
旅游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36%提升到45%。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会展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3推动商贸流通业便利化。以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为目标,加快提升商贸流通业现代化、便利化和连锁化水平,增强区域商贸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城区、郊区和三大圈层商业空间布局,城区高端核心圈层要建设轨道交通换乘站和中心站商业配套设施,增加新型零售业态和标准化社区品牌连锁便利店等便民网点;郊区商业设施圈层要加强城郊型商业中心、城镇商业中心及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战略辐射圈层要增强与半岛城市群的合作,加快培育和建立大市场、大流通体系。实施商贸流通企业“提升计划”,开展“十百千”企业集团创建活动,培育1户销售额过500亿元全国连锁百强企业、2户销售额过100亿元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强流通现代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模式,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左右,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132%提高到13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4保持房地产业规范发展。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着力点,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业地产开发,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城市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推广组团式开发新模式,重点发展城市综合体、居住地产、旅游地产、商贸地产、临港地产、空港地产,实现与城市新型快速交通的联动发展。进一步提升商务楼宇规划建设档次,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规范发展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
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42%提高到43%。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十三)壮大提升五大高端产业。适应转方式、调结构和建设蓝色经济区及高端产业聚集区的要求,壮大提升高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本投入、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的金融、文化创意、中介、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五大高端产业,加快高端产业规模化,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
1引领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在完善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同时,大力强化金融区域带动功能,培植金融市场交易和定价功能。优化金融空间布局,规划建设金融城,提升香港中路金融街,加快形成“一城、一街、三区、多组团”的金融业发展格局。
进一步完善法人金融机构体系,争取成立大型金融集团,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重组海协信托公司,推动银行上市、融资和跨区域发展,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引进知名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等法人机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提升以货币、外汇、证券、期货、黄金交易为主的金融类要素市场功能,支持建设港区油品期货交割库、黄岛区股权交易系统、高新区开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探索建立区域性非上市公司股权场外交易市场,鼓励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大力培育商品交易类、权益交易类等非金融类要素市场,引导其进一步提升金融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探索发展蓝色金融、离岸金融、财富管理、第三方金融外包服务和电子支付等新型业务。争取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42%提升到6%。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2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发展。以建设现代海洋文化名城和区域性文化中心为目标,加快实施“文化”战略,推动文化与城市、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规划建设文化中心、图书大厦等文化设施,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化,加快培育日报报业集团、出版集团等10大文化龙头企业和100家重点文化企业。突出海洋文化特色,推进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园、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中视动画城等一批高水平园区建设,发展影视动漫、工业设计、演艺娱乐、出版传媒等产业,拓展数字文化市场。建成中国电影交易中心、市出版物交易中心,强化文化市场交易功能,提升“音乐之岛”和“影视之城”魅力。
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9%左右,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74%提升到10%。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3提升中介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以建设区域性中介服务中心为目标,推动中介服务业由粗放发展型向规范专业型转变。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发展金融、鉴证、科技、人力资源、文体等五大中介行业。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制度,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功能完善、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中介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3%提升到32%。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4引导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优先发展。以建设区域性信息中心为目标,突出基础网络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建设“数字”。开展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城市一卡通”工程和“无线城市”建设;发展通信、广电和卫星通信等传输业的增值服务,推进下一代互联网(NGN)、第三代移动通信网(3G)、数字集群通信网、无线城域网建设,完善城市信息化体系,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
扶持发展软件产业,依托市南软件园、崂元软件园等园区,进一步提升软件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和水平,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软件龙头企业,打造“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2%提升到3%。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5支持科技服务业领先发展。以建设区域性科技中心为目标,完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突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划建设中国蓝色硅谷和橡胶谷,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主体建设,深化与中科院等国内外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引进一批重点科研机构,推动科技园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企业研发中心等载体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在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装备等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支持发展工程勘察设计、技术监测等专业技术服务,提升科技对产业的服务能力。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建设海洋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创新平台,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海洋科技服务能力。开工建设科技馆,增强科普宣传和科技服务功能,加快数字和网络技术应用,开展数字家庭、社区等民生科技服务和安全领域技术研发,提升城市智能管理和社会安全发展水平。
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14%提升到2%。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民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十四)积极培育六大新兴产业。适应新技术、新需求、新领域的发展趋势,积极培育发展前景好、增长潜力大、附加值高的会展、体育、节能环保、居民服务、教育培训和医疗保健等六大新兴产业,加快新兴服务业产业化发展,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推动会展业品牌发展。以建设国际知名会展城市为目标,推进展、会、节、事一体化发展,实现场馆现代化、展会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提升会展交易和消费功能。优化会展业的空间布局,推进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嶺海国际博览中心、北部国际会展中心三大展览功能区,规划建设小麦岛海上国际会议中心,完善现有会展展馆的综合及配套服务体系。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会展机构和企业,承办国内外高端会议和品牌展览,打造一批国际知名会展品牌。全力办好年世界园艺博览会。
会展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到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年的05%提升到07%。
(责任单位:市会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城乡建设委、世园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2加快培育体育服务业。以建设国际海上体育运动中心为目标,加快发展体育事业,提升体育市场化和产业化水平。推进市体育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引进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突出海洋特色,大力发展帆船、航海等海上体育运动和休闲项目,做大做强国际帆船周。加强体育市场培育和监管,建立和完善以健身休闲娱乐、竞赛表演、体育彩票和体育用品为支柱,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场馆服务等多业齐头并进,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产业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体育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培育体育新兴业态,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体育产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会展办、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业。以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为契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按照国际先进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中德生态产业园等园区。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低碳化发展;发展环保工程服务,培育一批节能环保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碳交易市场,争取设立面向全国的排放权交易所。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普及绿色消费,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4积极支持居民服务业。加快建立覆盖社区居民、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支持和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引导各类服务设施对社区开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大力发展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家庭护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服务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差异化家庭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适应城市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向社区覆盖和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快规划和建设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建立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市场化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5提升教育培训业发展质量。按照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各类教育,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建设有关高等教育校区、职业教育园区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资源布局。整合教育、劳动保障、行业组织以及企业集团培训资源,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建100个对口就业率和优质就业率“双高”名牌专业。引导教育培训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办学起点高、理念新、与产业升级、国际接轨的各类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改造和引导发展适应少儿教育、培训和活动的公共场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6积极培育医疗保健业。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医疗资源和海滨疗养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全市医学中心和区域性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鼓励设立民营、合资、独资医疗机构,发展综合性、特色医疗服务和个性化的医疗延伸服务。培育医疗保健消费市场,鼓励发展医疗美容、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推进社会化、专业化康复护理服务,形成全国知名的特色医疗、海滨疗养、中医养生的城市品牌。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六、科学构筑服务业发展布局
按照城乡统筹、七区一体和产业融合、功能复合的要求,依托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区域特色和交通条件,整合空间和要素资源,加快构筑“环湾集聚、梯度推进、五区带动、多点支撑”的服务业空间布局,形成区域协调、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
(十五)加快环湾集聚。按照建设环湾型城市框架布局和产业布局规划,围绕中心城区,积极构筑现代服务产业集聚带,加快形成经济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和“产业高地”效应。
东岸。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区、区、区以及即墨温泉等区域,重点布局现代服务业,一般不再布局低端工业项目,加快城区老工业搬迁改造,腾出空间重点用于发展旅游、商贸、会展、金融、文化创意、科技信息、港航服务、海上体育等产业,建成现代服务业核心产业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区政府、区政府、区政府)
湾北岸。包括城阳区、高新区以及新产业基地、少海新城等区域,重点布局高技术服务业,着力发展科技、信息、生物等技术为主导的高端服务业,加快培育以海洋高科技产业为基础,以高科技人才为支撑的科技服务业平台,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联盟和技术联盟,打造总部企业基地、高端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科技商务中心和创业投资高地,构筑以高端人才集聚和高技术服务为核心的产业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合办、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区政府、高新区管委、市政府)
湾西岸。包括区、保税港区以及胶南市部分区域,重点结合先进制造业,布局生产业,发挥开发区、保税港区、港区、出口加工区等政策叠加优势,提升保税港区功能,争取建设自由贸易港区,形成经济、贸易、金融和航运服务“四位一体”的服务产业体系,打造以国际航运、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为核心的产业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黄岛区政府、港区管委、市政府)
(十六)引导梯度推进。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胶南、、即墨加快与中心城区的衔接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布局现代服务业;发挥平度和莱西深入半岛腹地、土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等优势,抓住机场搬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建设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的有利机遇,规划半岛陆路物流枢纽,建设服务半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的现代商品集散与物流配送中心;发挥海、陆、空港优势,加强与半岛城市、沿黄流域以及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等有关单位,胶南市政府、市政府、即墨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十七)实施五区带动。重点规划和推进前湾保税港区、新港城及周边区域、北部生态科技新城、世博园区及周边区域、温泉旅游科研新城等五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提升经济能级,带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1前湾保税港区。突出功能整合提升和政策效应聚集放大,构建区港联动、区区联动、港港联动的“多区港联动”发展格局,形成内外互动、合作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区。
(责任单位:保税港区管委、黄岛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办等有关单位)
2新港城及周边区域。统筹规划和推进新港区、临港产业区、琅琊旅游风景名胜区的发展,争取建设保税仓库、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成为国家重要的国际枢纽港、大宗散货商品交易和集散中心及能源储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胶南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3北部生态科技新城。依托高新区及周边区域,重点建设发展大学科技园、市工业研究院、中科院光电分院等科技孵化器和科技研发力量,突出抓好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服务体系构建,打造充满活力的科技商务中心(TBD),成为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单位)
4世博园区及周边区域。重点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中高端房地产、商务商贸和都市产业,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中国时尚、特色、品牌”的商务居住示范区和户外运动休闲度假基地。
(责任单位: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会展办、市体育局、世园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5温泉旅游科研新城。发挥温泉资源优势,突出旅游服务、科研、教育和文化内涵,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集聚区,并做好与风景区的协调发展,打造世界级的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区和中国蓝色硅谷的核心区。
(责任单位: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
(十八)强化多点支撑。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服务业发展导向,按照可规划、可管理、可统计、可考核的原则,规划建设金融、现代物流、商贸、旅游、文化创意、科技信息等24个年营业收入或经营规模过100亿元的重点服务业集聚区,组织认定一批已建成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
到年,24个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七、加强服务业重点建设
(十九)突出重点项目带动。进一步完善项目生成机制,瞄准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以生产业为突破口,通过政府引导、定向招商等方式,在金融、现代物流、商贸、科技信息、会展等产业领域规划和引进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现代服务业大项目。
“十二五”期间,优选推进总投资7000亿元的550个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每年推进实施110个,力促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实施十大战略性工程。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服务经济载体和城市综合体,重点推进大港区域功能转型及邮轮母港和配套工程、区域性航空枢纽、港区、前湾国际自由贸易港(区)、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中心)、滨海新区和新都心、城阳总部经济集聚区、金融城、客运北站商务区、海上国际体育运动中心等十大战略性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广新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市体育局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二十一)完善基础支撑体系。规划建设国际门户枢纽机场,推进港、青连铁路、海青铁路、青太客运专线建设,加快打造区域性航空枢纽、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铁路运输枢纽和欧亚大陆桥头堡。推进建设城市地铁、青荣城际铁路,健全半岛城际轨道交通体系。完善快速公共交通体系。加快通信网络和重大信息设施建设,打造区域性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城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二十二)打造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进大宗商品、产权、资源环境和金融产品等四大类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培育发展油品、橡胶、化工、企业产权、技术产权、航运船舶、股权、矿权、文化产权、排放权等交易市场,加快形成小企业交易平台大市场发展格局。围绕高端旅游、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中介、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平台项目,扶持发展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服务业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八、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二十三)实施服务业标准化。开展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重点推进旅游、现代物流、商贸、金融、体育、社区、家庭服务、中介服务等领域标准试点、示范和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完善服务业重点产业的标准体系。
到年,新开展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个,累计达到25个;组织制定50项具有特色的服务业地方标准,累计达到100项;生产业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四)加速培育服务业知名品牌。制定服务业品牌培育计划,从行业、地域、企业三个方面做强服务业品牌,形成明显的品牌优势,着力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到年,全市新培育省级以上服务名牌25个,累计达到80个;新培育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25件,累计达到50件,其中,国家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46件。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五)培育服务业大企业。实施大企业发展战略,形成大企业培育梯队。通过培育与引进,实施品牌战略和资本运营开展兼并重组,扶持和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较大的服务业大企业和大集团。
到年,力争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服务业企业达到1500家,其中,过50亿元企业达到60家;1500家过亿元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九、深化服务业重点改革
(二十六)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要求,积极开展金融、现代物流、旅游、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改革试点。
推进金融体系、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开放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快完善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积极试点离岸金融业务。深化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口岸管理体制,探索设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支持前湾保税港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深化旅游市场化改革,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推动重点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休闲度假区,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推动旅游与文化、商业、交通等行业联动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造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国家海洋科技教育人才中心。开展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建设国家“两化”融合试验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产业市场化发展,按照“三改一加强”的要求,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大型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工业、市场、金融等行业的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七)完善投融资体制。进一步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积极搭建平台,完善担保体系,鼓励银行资金支持服务业重点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扩大服务业利用民资、外资规模和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经合办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国家部署,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降低准入条件,培育多元化市场竞争主体,推动服务业垄断行业市场化进程。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经营活力。大力发展服务业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一批民营服务业企业。加快社会领域、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经营性文化艺术、竞技体育、出版发行、社会养老、家政服务等事业的产业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二十九)培育要素市场体系。在加快发展金融要素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同时,围绕大宗商品、产权、资源环境等方面,积极构建各类特色鲜明的商品类、权益类交易市场,重点建设海洋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国际航运交易中心、矿权矿产品交易市场、中国电影交易中心,完善油品、铁矿石、橡胶、煤炭、棉花、纸浆等大宗进口商品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品牌交易、商标交易、版权交易、文化产权交易、碳排放交易及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新型市场,积极建设城市商贸和农村流通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重点建设国家海洋人才中心,加快培育发展专业性海洋人才市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单位,相关区市政府)
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不断拓展国内外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产业融合度和国际竞争力,带动服务业跨越发展。
(三十)积极实施定向招商。完善定向招商体制机制,实施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和园区招商,每年引进一批发展层次高、产业带动强、税收贡献大的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大企业,引进一批服务业先进技术、管理理念、通用标准和高端人才,提升服务业利用内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实际利用内、外资金额累计分别达到3000亿元和100亿美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合办、市实施定向招商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十一)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大力发展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信息和技术服务等有一定优势的国际服务贸易。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国经营,在境外设立技术研发、采购分销、物流等机构,收购国际品牌和销售网络,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大企业和大集团。
到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国际贸易进出口额的比重由年的85%提升到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委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十二)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和国内企业专业化分工的趋势,依托市南软件园、崂元软件园、即墨鳌山服务外包基地等园区,实施优惠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接、发包服务平台,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产业链分工,积极承接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业务,争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打造“接包全球”的品牌效应。
到年,服务外包合同额和执行额分别达到15亿美元、10亿美元,分别提高到年的75倍、77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相关区市政府)
(三十三)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开展泛黄海中日韩次区域间经济合作,推动前湾保税港区拓展自由港功能,重点突破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旅游、邮轮旅游、游艇产业、离岸金融、离岸保险,建设中日韩经济合作试验区,加强与日韩在邮轮经济方面的合作,探索建设中日韩邮轮经济圈。推进“落实CEPA示范城市”,与香港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建设鲁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加强与半岛城市、环渤海城市、沿黄流域城市的区域合作,在海港、空港、铁路、旅游等产业领域建立紧密分工的协作关系,提升在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合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十一、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市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抓手,切实推进本行业本领域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加快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多方联动”的服务业产业协调、综合改革、定向招商、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大企业和品牌培育等工作推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十六)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制定实施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落实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若干政策意见和促进金融业发展意见,制定出台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家庭服务等产业发展政策意见,出台支持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服务业大企业和知名品牌等具体政策措施。实行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财税、资金、土地、价格收费、人才等扶持政策。切实落实好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建立完善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按照全市生产总值的万分之一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设立市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服务业新兴产业和高端产业培育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十七)完善统计体系。全面整合服务业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源,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和调查力量,合理增加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的投入,以保证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和掌握服务业发展的动态。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十八)加强考核奖惩。加大服务业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在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将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部门的绩效考核。修改完善区市服务业考核办法,将服务业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招商引资、大企业培育、综合改革、税收就业、统计分析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健全约束激励制度,奖励先进、强化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十九)建设人才高地。完善人才培养和引入机制,以高素质人才推动服务业高水平发展。突出企业主导作用,通过搭建平台,实施海外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服务业发展急需的高级领军人才。加强与驻青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长期合作,建立一批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养服务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从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为服务业人才落户发展提供便利和保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
(四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国家和省市的支持政策,介绍国际服务业最新发展动态、先进技术,树立和推广服务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