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4 16:26:1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私募基金证券投资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沪深300指数5月继续上扬并创新高,但有关IPO重启的消息使得大盘在下旬略有回调,全月涨幅为5.21%。
晨星数据显示,按各基金公布净值的时间为结点计算的最近一月里,所有190只私募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2.06%,表现最好与最差的基金收益率相差近14个百分点。
其中,有131只基金获得了正收益,占比约为69%;有12只基金的收益率超过了10%(见图1);有20只基金战胜同期沪深300指数,占比约为10.5%;有29只基金跑赢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占比约为15%。
为了更好地反映5月私募基金的表现,我们选取了在下旬(20日及以后)公布净值的131只基金作为样本。统计数据显示,只有6只基金战胜了同期沪深300指数,占比仅为4.6%;有10只基金跑赢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占比约为7.6%。总体上,大部分私募基金的仓位下降,使得其5月的表现落后于大盘和股票型公募基金。
短期表现评价(今年以来)
今年以来,共有166只基金获得了正收益,占比约为95%;但只有21只基金战胜同期沪深300指数,占比约为12%;有41只基金跑赢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占比约为24%。表现最好与最差的基金相差近104个百分点。这174只具有历史数据的基金今年以来的平均收益为26.57%,低于大盘近26个百分点,也落后于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近9个百分点。
短期来看,深国投・尚雅1期-4期、深国投・景良能量1期、深国投・鑫地一期(注:进行过信托份额调整)、深国投・睿信1期-4期、中融・混沌1号、深国投・开宝1期、中投・隆圣主题精选1期-4期、深国投・美联融通1期、平安财富・淡水泉成长一期、平安财富・淡水泉2008、陕国投・龙鼎1号、华宸・彤源一号以及深国投・君丰1期这22只基金的表现良好,今年以来的收益率均超过了50%(见图2)。
中期表现评价(最近一年)
具有一年历史数据的共有135只基金,其中获得正收益的有61只,占比约为45%。深国投・景良能量1期、深国投・尚雅1期-4期、交银国信・国贸盛乾一期、国民・东方远见1期、平安财富・从容优势一期、深国投・朱雀1期-2期、深国投・博颐精选、深国投・武当1期这12只基金中期表现良好,最近一年的收益率均超过了20%(见图3)。
统计数据显示,135只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3.62%;有114只战胜同期沪深300指数,占比约为84%;有99只基金跑赢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占比为73%;收益率最高与最低的基金之间相差近102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私募基金的中期表现强于大盘近22个百分点、领先股票型公募基金近13个百分点。
波动率
波动率(Standard Deviation)是衡量风险的主要指标之一,因为最近一年来市场的剧烈波动以及各私募公司的风险控制方法不同,各基金的波动率出现了很大差别。
其中波动率最小的10只基金为:华宝・合志同方一号、深国投・新同方1期-2期、云南信托・中国龙精选1期、云南信托・中国龙2期、粤财信托・杰凯一期、中铁・鑫巢盛利、深国投・道合1期-2期以及云南信托・中国龙稳健1期。波动率最大的10只基金为:深国投・鑫地一期、北国投・云程泰1期-2期、华宸・彤源一号、深国投・美联融通1期、深国投・尚雅3期-4期、深国投・尚诚、深国投・开宝1期和深国投・君丰1期。
风险调整后收益
在131只可计算最近一年风险调整后收益(夏普比率,Sharpe Ratio)的基金中,仅56只基金的风险调整后收益为正值。而夏普比率超过1的基金只有14只(见图4),表明这些基金最近一年来所承受的风险获得了超额回报。
长期表现评价(最近两年)
共有25只基金具有最近两年的历史纪录,其中深国投・景林稳健、深国投・亿龙中国1期-2期、云南信托・中国龙1期、云南信托・中国龙稳健1期、云南信托・中国龙价值1期、深国投・景林丰收、云南信托・中国龙增长1期、深国投・天马以及平安・Lighthorse稳健增长这10只基金获得了正收益(见图5),占比为40%;有20只战胜同期沪深300指数,占比约为80%;有12只跑赢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数,占比为48%。这25只基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63%,其长期表现强于大盘近12个百分点,领先股票型公募基金近2个百分点。但从夏普比率来看,仅有深国投・亿龙中国1期获得了超额收益。
综合评价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
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机制、对冲风险的避险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资渠道上的受限,市场中金融产品单一,因此我国现有的私募基金实际上发挥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扩大私募基金的投资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以及国内其他的市场来对冲风险,以规避国内股市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中国私募基金生存报告[J].大众理财,2007(5).
2、王凌燕.中国私募基金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7(3).
3、李力.中国私募基金的监管问题[J].研究经济金融观察,2007(5).
4、江河.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及规范化建议[J].审计与理财,2005(S1).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政府支持
一、 引言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新型的金融资本组织形式,它从出资者那里募集资金,并把资金投向有高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使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实现有效结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创新水平的提高,带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弘扬企业家精神。政府引导基金是促进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种政策激励方式,作用基理是政府设立资金,通过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待被投资企业成功上市后,政府抽回相当于本金的部分,将更多的收益让渡于私人投资者,以激励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至今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引导基金从2006年开始设立,经过约6年的时间,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有促进作用吗?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我们研究的目的不仅要回答上述问题,还希望通过政策建议真正使私募股权投资受益。私募股权投资的规模是反映其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关于私募股权投资规模,在学术界,常用的变量主要有私募股权投资额和投资的企业数量,由于获取数据的限制,我们选取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数量代表私募股权投资规模。关于私募股权投资规模的影响因素,除了引导基金政策之外,我们还考虑了GDP、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开放度、税收优惠政策和区域内是否存在产权交易市场对私募股权投资规模的影响,基于1997年~2009年中国27个省(限于数据的可得性)私募股权投资数量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文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相关文献综述;第三部分提出研究假设;第四部分是数据来源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和建议。
二、 文献综述
引导基金政策利用杠杆作用撬动私人资本参与私募股权投资,从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Maula和Murray(2003)认为引导基金有助于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具体操作上应以间接参与为主,尽量避免直接投资于目标公司。Cumming(2007)研究表明政府引导基金为澳大利亚的私募股权投资做出了很大的贡献。Cumming和Johan(2009)认为设计引导基金政策时,考虑到如何才能激励更多的专业人士加入至关重要,比如对优秀的投资者给予支持,激励私人投资者增加收益。另外,目前的引导基金政策和私人投资者的最大化目标不一致也是实践中值得重视的问题。
除了引导基金政策外,作为一种新型的资金募集方式,私募股权投资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Christian Keu-schnigg和Soren Bo Nielsen(2001)研究认为政府培育企业家精神,对设备投资给予补贴;在生产阶段给予产出补贴,都能有效促进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Cumming和MacIntosh(2006)加拿大风险投资业税收激励政策,带来的资金的扩张完全挤出了私人投资。而Stefano Caselli(2010)则认为税收激励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有显著的促进作用。Bemard Black和RonaldJoilson(1995)认为证券市场为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畅通的退出渠道。Cumming 和MacIntosh(2006)认为宏观经济因素(证券市场的状况、实际利率水平、GDP)影响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供给和需求,市场上的私募股权投资者宁愿在发达地区被合并,也不愿意投资到偏狭的地区。Gennaro Bernile,Douglas Cumming和Evgeny Lyandres(2007)研究了私募股权投资的最佳规模,认为其最佳组合结构和企业家及投资家的产出、努力程度、项目成功的价值、要求的首次投资额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引导基金政策设立以来对私募股权投资产生的影响,但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影响私募股权投资的因素很多。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形式,是应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综合体现了一国的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
三、 研究假设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理论和我们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研究,为引导基金政策、税收激励政策、区域内是否存在产权交易市场、产业结构、人力资本、一个国家的对外开放度、GDP是影响风险投资规模的主要因素。下面我们将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关假设:
1. 引导基金政策。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基理是,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引导私人资金流向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以色列的YOZMA项目就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政府引导基金案例,1992年至今,以色列各类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基金数量和规模都得到了迅速增长。世界各国的实践已充分证明,政府引导基金促进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据此,我们提出假设H1: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有助于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2. 税收激励政策。鉴于私募股权投资对欧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许多国家制定政策激励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除引导基金外,税收激励政策也是各国经常使用的政策之一,通过降低成本和提高收益两种途径来支持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因此,我们提出假设H2:税收激励政策越多,私募股权投资规模越大。
3. 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也是政府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常用的政策之一。学术界的研究表明,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会对其收益带来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规模。而区域内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为产权转让提供条件和综合配套服务,来缩短并购时间,降低并购成本,增加收益。因此,我们提出假设H3:交易市场越发达的地区私募股权投资规模越大。
4. 人力资本。私募股权投资的主要对象是高科技创业企业,不确定因素多,风险大,对投资者素质要求较高。投资者需要有管理经营资本的知识和经验,需要有评估、识别、筛选项目的眼光和能力,需要有评估、识别、筛选项目的眼光和能力,需要有判断形势变化的远见卓识。因此,我们提出假设H4:人力资本积累越丰富,私募股权投资的规模越大。
5. 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经济体的成熟度和发展状况,而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支持创业企业的发展,因此,产业结构至关重要。基于现有文献,我们选用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数量占总体就业人口的比重来表示产业结构(帅晶,唐丽2011)。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的对象主要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尤其是高科技的创新,因此提出假设H5:产业结构值越大,私募股权投资的规模越大。
6. 开放度。开放度(FDI和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值)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开放度越高,越容易接触到国际前沿,从而更加有利于对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在中国的发展才刚刚开始起步,需要引进大量的专业人士和资金,因此,提出假设H6:一个地区的开放度越高,私募股权投资的规模越大。
7. GDP。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项投资活动,需要资金投入,由宏观经济理论得知,货币需求分为三个层次:交易需求,预防需求,投资需求。从私募股权投资发达的国家来看,其资金来源中政府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大部分来自民间,也就是货币需求的第三种:投资需求,因此,社会财富的积累,对私募股权投资的资本投入有重大影响,我们以GDP来代表社会财富。由此,提出假设H7:一个地区的GDP值越高,风险投资的规模越大。
四、 数据来源及实证分析
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我们研究的时间跨度定为1997-2009年,包括的省市有27个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和政府政策(税收激励政策、政府引导基金、产权交易市场)方面的数据由清科公司提供,实证中,我们将深圳的私募股权投资数据并入到广东省。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数和总就业人口数均来自中经网。人力资本中本、专科在校生人数和总人口均来自中经网。进出口总额和FDI数据来自中经网,GDP数据来自《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我们关心的问题是引导基金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影响,因此被解释变量我们设为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数,用PE表示。基于现有文献和研究假设,我们选取引导基金政策、税收激励政策、区域内是否存在产权交易市场、人力资本、产业结构、开放度、GDP为解释变量。政府引导基金使用虚拟变量FUND来表示,如果区域内设立了政府引导基金,则赋值为1,否则为0。税收激励政策用虚拟变量TAXS来表示,如果某地区对私募股权投资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则赋值为1,否则为0。产业结构用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来表示(STRU)。人力资本用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数与总人口的比例来近似地表示(HR)。开放度分别使用FDI和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开放度,KFD1表示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KFD2表示FDI占GDP的比重。本文以GDP表示社会财富水平。据此,建立模型:
PE=Xβ+ε(1)
X=1 x11 … x181 x21 … x28… … … …1 xn1 … xn8,β=(β0,β1,β2,…,β8)′
模型中,PE是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数,X是代表一组变量的向量,包括引导基金政策、税收激励政策、区域内是否存在交易市场、人力资本、产业结构、开放度、GDP。ε是随机扰动项。采用计量软件eviews6.0,我们得出模型的拟合结果如下:
引导基金政策的系数是6.082 5,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引导基金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验证了我们的假设。从实证结果来看,中国政府引导基金充分发挥了其杠杆效应,有效地补充了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产生这种结果,说明中国引导基金政策施行的绩效是值得肯定的,首先,政府引导基金直接为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一部分资金,有助于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其次,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机制中对社会资本的“利益让渡”,有助于吸引机构投资者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再次,先进入的机构投资者对其他潜在投资者发挥了示范效应,引导民间资本、国际资本流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
税收激励政策、产业结构、人力资本、GDP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依次是-11.137 8、0.727 2、8.566 5、0.000 9,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表明这些因素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都有显著的影响。其中,现行的税收激励政策抑制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与我们的假设相悖,违背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我们认为其原因很可能在于中国目前的税收激励政策缺乏对投资者的激励,影响了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从系数来看,产业结构和GDP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影响微弱,原因可能在于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对宏观经济环境不是很敏感。人力资本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是很显然的,无论是资金还是企业经营对人才的要求都是很高的。
产权交易市场、开放度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这两个因素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没有太大影响。原因可能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和产权交易市场在中国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运行机制不成熟,彼此都难以满足对方的需求。至于开放度,涉及到引进资本和人才问题,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影响不太大,可能是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各方面发展还不成熟,还没有很好地本土发展开来,对外资和人才还没有太强烈的需求。
五、 结论
基于1997年~2009年中国27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我们对中国引导基金政策和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引导基金政策的设立推动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2)人力资本和风险投资的发展显著正相关。(3)税收激励政策抑制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4)产业结构和GDP对私募股权投资的有明显影响,但作用不大。(5)区域内产权交易市场和开放度对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规模没有太大影响。
结合中国政府引导基金的实践情况,我们认为在设计、运行引导基金时,如果能充分考虑运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将会使引导基金政策更有效。私募股权投资在整个投资生命期中处于相对成熟阶段,市场相对成熟,各方面的规制也较完善,人才储备也有了一定的积累,可以考虑将引导基金设立为母基金,来引导私人投资,这样更有利于发挥其促进作用。引导基金的出资人是国家,在某种程度上面临主体缺位的问题,为了防止浪费和滥用,应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具体来说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管理机构将运作情况适时反馈,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的共同监督,尽可能的防止腐败滋生。另一方面是对投资方的监管。投资投入后,要对引导基金的后续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但是要避免干预投资方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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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70903046、71073101)、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号:11PJC066)、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项目号:2009FJB004、2011BJB008)、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号:CXJJ-2011-311)阶段性成果。
私募证券投资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必然产物,面对着国内流动性过剩、融资格局不规范、资本市场层次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等情况,加大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力度意义重大。在分析当前国内私募投资基金发展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以后,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经验与运作、监管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求在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积极探索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的设立及运作机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创设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制定相应措施,为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私募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种类
(一)私募投资基金的概念
通过一百余年的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投资筹资工具,在国际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应用比较广泛。在国际资本市场中,按照资金募集方法的差异,投资基金主要包括公募投资基金与私募投资基金两种,其中前者以公开的方式将投资基金募集起来,而后者是与公募投资基金相对的,从现行证券法律条款来看,尚缺少明确的定义。从夏斌的“中国私募基金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相关信息可知,私募投资基金通过建立专门的投资基金,主要采取非公开方式,向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募集资金。因为只有在基金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私下协商以后,才能销售或赎回私募投资基金,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中也将其定义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二)私募投资基金的种类
当前,国际金融领域在对私募投资基金作出分类时,主要根据实际投资对象进行。由于投资对象存在差异,主要分为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期货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认股权证基金。根据实际投资对象,主要分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货币市场工具投资,与之对应的包括股票投资基金和债券投资基金,其中前者分为价值型投资、成长型投资、平衡型投资以及博弈与操纵型投资,与之对应的包括价值型投资基金和成长型投资基金。而后者有着良好的流动性,便于投资管理,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率。
二、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里面,缺乏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准确定义,然而从实际市场来看,地下私募基金已经具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在其规模以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上,逐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力量。
从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来看,在我国私下私募基金兴起与发展的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时期:
一是1993年-1994年,证券公司由经济业务逐步发展为承销业务,相应的需要定向吸引固定的客户,时间一长就形成一种非正规信托关系,证券公司角色也出现了变化,即大客户把资金交与证券公司,委托其投资。这些资金一般都会发展为隐秘的“一级市场基金”。
二是1997年-1998年,该时期一级市场极为活跃,上市公司把在股市中集资的闲置资金交与主承销商,委托其投资。此时形成的地下私募基金与严格意义上的私募基金更为接近,同时基本以公司的形式存在。由《公司法》可知,企业只有少数资产才能在股市投资,投资咨询公司仅仅提供一些简单的咨询服务。
三是1999年以后,因为投资管理公司众多,很多证券公司员工选择跳槽,尤其是在这一年出来的很多证券资深员工,因为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通过对市场营销技巧的合理运用,在进入投资管理公司以后,为市场带来了极大的反响。同时这一年国家允许综合类券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委托实行对现金、国债及上市证券的管理。由地下秘密活动逐步变为地上公开操作以后,券商间的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
三、私募基金的证券投资运作方式
中国现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般由银行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以及个人等通过代客理财的方法筹集资金,同时负责资金的运作。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民营企业资金、国有企业资金以及个人资金等是资金主要来源。
由于投资方向的不同,主要有一级市场申购基金和二级市场投资基金。其中前者由银行和证券公司将大众投资资金集合起来,将私下购来的个人股东账户利用起来,以批量申购新股的方式,赚得无风险的新股,同时对平均收益率基金进行申购。该基金无保底条款,投资方向与运作方法比较明确,新股里面已经签卖的收益能够实时转到客户个人账户中,客户能够实时中止委托,非常灵活。基金收益按10%的比例作为一级市场申购基金管理者收益,二级市场投资基金为投资到二级市场股票的基金,通常采取固定比例分红、保本保息分红等合作形式,保本收益率至少为10%。
二级市场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如下:
(1)委托者自行开户,之后为受托者授权,让其全权负责运作,委托者负责保管资金帐户,受托者负责管理股票帐户,期限至少为半年。委托的过程中,委托者能够随时对账户中市值进行查询,不过无法取款,主要在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中应用。
(2)由委托者和受委托一起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根据投资公司的名义来运作。
(3)委托者自行开户,受托者一般按照10%的比例将股票或保证金存入委托者帐户中,充当抵押,受托者得到委托者委托以后,全权负责操作,委托者负责监控。在市值下跌至规定比例后,受托者必须缴纳一定保证金,不然由委托者强行平仓。
(4)委托人自行开户,并接受受托者的投资咨询服务,收益率以口头方式约定,委托人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咨询费,受托者获得券商的返佣,该方式在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比较适用。二级市场投资基金通常有保底收益率,约为10%-12%。
四、私募投资基金的利与弊
(一)私募投资基金的正面影响
由于私募基金随着市场化的发展而出现,如果在法律上承认这种地下机构投资者活动,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不仅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和抵御金融风险,还能够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一是与国内金融资产结构变化相适应,并满足实际市场需要,私募基金将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二是私募基金的出现,将加快培育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三是私募资金凭借其产权基础,可以变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及产权结构改革中的主体之一;四是有助于稳定市场,抑制过度投机行为;五是在私募基金的形成与发展期间,加快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有利于应对WTO下的考验,并跟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六是可以实现国内证券市场和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效率的提升;综上所述,私募基金的合法化、规范化发展,有利于我国基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二)私募投资基金的负面影响
当前,私募投资基金存在如下负面影响:一是中国私募投资基金缺少相应法律规范,无法给与其限制和支持,其运作时经常与法律法规出现抵触;二是在一级市场新股申购高收益率与二级市场私募基金、委托理财高保底收益率影响下,在股市进入了很多银行信贷资金,对金融秩序带来了严重破坏;三是二级市场私募基金和证券市场存在的违法违法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导致市场的价值投资理念出现扭曲;四是私募基金在膨胀过程中造成的风险,最终会增加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为社会信用基础带来严重危害。
因此,政府要尽快归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无序状态,确保其处在正常轨道上发展,并让其合法化,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五、发展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建议
(一)赋予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法地位
由上文分析可知,发展私募基金的利远远大于其弊,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加快私募基金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让私募基金合法化,让其有法可依,这样才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要在立法上规定私募基金,尽快将私募投资基金和相关法律法规关系协调好。
(二)建立适合国情的监管体制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保证市场的规范发展,若是自行募集基金,则需要解决监管问题,比如资格审查条件、信息披露程度、风险提示、监管职责的确定等。如果让证监会负责监管,那么监管力度应和公募基金区别开来。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需要面对社会,只需要面对监管部门及投资者,监管部门要实时了解基金运作状况,投资者可以实时了解基金投资和资产的具体情况。不包括特定事件必须进行信息披露的,要限制资金运作和资产情况披露的频率和时间。
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希望和大家分享三个方面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已成行业中坚力量
首先,我国资管行业空前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业的中坚力量。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了20年,积极探索、励志图强,各类资管机构蓬勃发展,行业规模,特别是私募基金迅速增长。截至2016年5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资产管理总规模约42.8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1.05%。其中,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7.73万亿元,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专户业务规模14.93万亿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13.92万亿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约1570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2707亿元。
近两年来,私募基金增速尤其显著。截至2016年5月1日,已经在协会登记并开展业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等私募基金管理人8834家,备案私募基金28534只,认缴规模6.07万亿元,实缴规模5.02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超过40万人,资产管理规模超百亿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101家,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
今天,我国资管行业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行业结构不断完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竞相发展,公私募产品不断丰富,专业化分工的链条不断完善,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多层次投资管理工具体系已经形成,为不同财富水平、风险偏好、期限偏好、收益目标的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服务,特别是跨生命周期和经济周期的配置服务已经开始起步。
二是市场功能日益显现。公募基金作为门槛最低的大众理财工具,已经成为中小投资者除了银行外第一大投资渠道,是A股市场最主要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引领资管行业标杆。而证券公司与基金子公司的私募资管业务和私募基金,从居民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出发,从实体经济创新、产业结构的需要出发,在社会财富管理中正在发挥越来越积极有效的作用,正在成为资本形成的重要通道、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
三是公募私募出现趋向“融汇”的迹象。当前,我国社会财富急剧增长,但优质资产却越发匮乏。投资者的本性往往是既希望获得私募基金的绝对收益,又希望享受公募基金分散缓释风险、流动性强、费率低的益处。当证券市场因经济的螺旋式发展而波动上行时,居民理财资金可以通过长期投资公募基金获取市场更好的回报。但是当证券市场进入“心电图”或横盘状态,个人投资者更加倾向选择私募基金投资机会。
美国市场近期大量涌现出对冲型的公募基金、公募化的对冲基金,以及公募与对冲基金并行管理的情况,让个人投资者有更多机会接触对冲基金投资策略,就是这一需求的印证。我国市场数据也显示类似的情况。今年一季度,公募基金规模下降6700万元,但是私募基金却流入了1.92万亿元的大众理财资金。这个改变对我国资管行业的格局和自律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行业新要求
第二,大资管时代对我国资管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进入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低贸易增长的趋势性下行轨道,由技术创新带领的新一波增长浪潮还未到来。科技革命引发产业革命,进而引领全球经济进入新的增长周期,必须依靠资本的助推。
技术创新是一个演变融合的过程,创新型企业从小微走向大V,从试错纠错走向最终成功,从个体成功走向群体成功,需要长期资本融资输血。受限于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特定要求,传统的银行信贷资金已经不适于实体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金融业进入混业经营、创新、竞争的大资管时代,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加速资本形成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共同努力的方向。
我国进入经济转型的攻坚时刻,要培育新动力,形成新结构。对于全体行业同仁而言,加快建设一个强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资产管理行业,发挥买方优势,将社会财富与实体经济有效配置,为最有创造力、竞争力、生产力的部门提供资本支持,让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经济的价值成长,这既是机遇所在,也是使命所系。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这里,我特别期待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坚守各自的功能定位,坚持真正将资金转化为资本,根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节点的资本需要进行介入,避免只追求价差获利,不考虑价值增值的短期化、投机,避免违背基金本质、信托本质或产生利益冲突的“业务兼营”,让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和企业破土而出,形成突破,助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升级;让资本配置资源逐步从行政机制走向市场机制,发挥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实现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肩此重任,各类资产管理机构都必须始终坚守“投资者利益第一”原则,坚持公平和公正的交易准则。投资者是投资收益的最终受益人,更是投资风险的最终承担人。
硅谷的经验显示,只有确保投资者利益永远优先,所有投资者知悉全部风险,并且受到公平对待,他们才能放心地为初创企业和新兴市场提供资金。因此,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运作,虽然是基于对概率的计算,但绝不是赌博,要坚持组合投资。
上市公司融资在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治理方面需要遵守的部分准则,也应适用于非上市公司融资。
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职责就是引导基金管理人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锻造卓越的专业能力,并且通过有效机制帮助基金管理人不断积累信誉,赢得投资者信任,形成良性循环。协会已经开始探索建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档案,不断记录诚信,让真正具有信誉的基金管理人涌现出来。 保护投资者权益
正是基于此,我想谈的第三点是,我国资管行业自律管理的出发点必须是保护投资者权益,核心是三个博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由民政部报国务院批准成立,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授权和证监会、民政部正式批准的章程,对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私募基金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协会职责规定的第一条就是,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协会通过明确的行业行为准则,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检查,有力的违律违纪行为处分,引导市场回归应有的博弈环境和博弈秩序,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坚定不移地维护、累积自身信誉,维护投资者利益,夯实投资者和资管机构间的双向信任。
一是市场主体间的博弈。协会今年尝试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中引入外部律师和法律意见书制度,这是市场化信用制衡机制的一次尝试,希望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在相互博弈中相互增信,引导和敦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坚持合规建设,履行法律责任和对投资者的受托义务。
二是资管机构和投资者间的博弈。面对资产管理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因此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和基金合同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是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的重要举措。
三是资本市场买方卖方间的博弈。资产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使买方定价权和投票权,促进上市公司、指导非上市融资企业不断优化基本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促使优秀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司不断涌现,促成行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激发上市公司和融资企业长期创造持续稳定的价值增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配置资源。 自律管理下一步
最后,我谈谈协会关于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各项工作安排。
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通知要求,受权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两年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迅猛增长,但各种问题也不断凸显。部分私募机构滥用协会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误导投资者,不少私募机构不具备实际运营基本条件,从业人员不具备基本专业能力和素质,登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有的机构长期“失联”。在经营运作中,不少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基金、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借私募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底,协会共收到投诉事项及线索814件,私募基金相关投诉765件,占比高达94%,其中私募证券占34%,私募股权占53%,创投占7%。我们对投诉事项进行分析归因后发现,私募证券投诉主要因为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不到位,投资运作不规范,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无法作出有效判断、采取合理措施,让账面损失成为事实损失。私募股权投诉主要涉及违规募集、延期兑付和非法集资行为,一旦发生问题,投资者往往血本无归。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的基础性作用,协会2月5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根据公告要求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逐一梳理,按规定注销190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下一步,协会将围绕鼓励私募行业信用建设、解决行业实际问题、开拓行业长期发展空间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积极推进有关改革。
一是将企业信用纳入登记备案工作相关标准,针对企业信用好的协会普通会员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其旗下已设立的多个管理人或新设管理人在法律意见书环节适当予以豁免或简化。
二是针对工商注册环节无法对名称或经营范围进行修改的现状,在申请机构符合其他登记条件并履行相应承诺程序下准予登记,为企业修改工商登记留足时间,回应行业关切。这些承诺包括:1.仅从事创投、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咨询,或2.仅从事二级市场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或3.仅从事投资于投资工具的FOF。协会正在与部分地区的金融和工商部门协调完善相关工商注册事项。
三是针对有真实展业意愿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强行注销,给予其一定宽限期。
四是问答九,细化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五是推进养老金等长期基金入市,将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管理人纳入可选投资管理人队伍。
六是积极推进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税制改革方案研究,加快税制改革,将在协会登记机构和产品备案投资者信息与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共享,按照税收中性原则,落实投资者的纳税主体地位,对契约型、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的基金层面不重复征税。
七是认真推进《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起草与出台工作,完善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据,理顺工商注册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衔接政策,争取明确合伙企业型基金不是合伙型企业而只是契约,只需在中登公司进行份额登记而不用去进行工商登记。同时,积极推进在协会备案产品在发行和定增重组中不再穿透。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fit and cash flow condition of coal enterprise, and explains that, in the coal industry the cash flow is very sufficient. In this premise, coal enterprises should choose funds to invest, which can make the cash flow liquidity and maximize the returns. Therefor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fund products in financial market.
关键词:煤炭企业;投资;基金产品
0引言
2009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29.73亿吨,预计到2010年全国煤炭产量将接近32亿吨,按照需求每年增长2亿吨计算,到“十二五”末煤炭产量会达到40亿吨,产量呈现不断增长态势。而在价格方面,随着最近一年美元指数持续下跌,带动大宗商品价格大幅走强;国内人民币升值幅度及速度均在加大,通货膨胀超预期,包括煤炭、有色金属在内的资源类被看做抗通胀的品种以及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煤炭的需求也日益强烈,从而带动煤炭价格逐年连续上涨。煤炭产量和煤炭价格的连年上涨,使得我国煤炭企业积累了大量的利润和现金,根据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的统计,近三年来,煤炭行业平均每股收益较全部13个行业平均水平高出56.81%,而支出增幅减少,业绩上升带动更多的现金流入企业。煤炭又是工业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需求居高不下,使得煤炭行业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也使得煤炭行业在买卖交易过程中获得更多的主动权,从而使其收入更多的可以以现金形式体现出来。煤炭行业近三年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平均较全部上市公司高出26.79%,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以上市的煤炭企业大同煤业(601001)为例,截止到2010年三季报,大同煤业的总资产162亿元,在上市的28家煤炭企业中排第12位,主营业务收入75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26亿元,账面货币资金56亿元,资产负债率仅为26.29%。大同煤业仅是众多煤炭企业中的一个代表,在这个行业内,由于进入壁垒较高和不断增长的需求,企业普遍拥有强劲的盈利能力和丰沛的现金流。
面对每年大量的现金流入,如何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现金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现金的持有量,将闲置的现金用于投资,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成为摆在煤炭行业总会计师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煤炭企业多是国有大型企业,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如何回避风险,投资风险相对较低而回报率较高的产品,笔者根据多年财务管理的经验以及在资本市场工作的心得,认为投资基金产品符合煤炭企业大量闲置资金的需求,在资金丰裕的情况下,将闲置资金投入到基金理财产品中,获得稳定的收益;而一旦当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可以申请赎回,现金回收迅速,能够满足企业资金快速回笼的需求。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基金等理财产品更是纷繁复杂,种类众多,主流的投资品种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目前市场上非常流行的“一对多”理财产品,了解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一对多”理财产品以及他们之间的区别,是煤炭企业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的第一步。
1公募基金
1.1 公募基金的定义和特点从定义上来说: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严格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目前的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规范的基金。公募基金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有严格的规定,对基金资产的托管人也有严格的规定,它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80亿元,因此在中国,基金托管人主要是银行。封闭式公募基金每周要公布一次资产净值,每季度还要公布投资组合。开放式公募基金每日要公布资产净值,每季度也要公布投资组合。公募基金因为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所以公募基金的资产安全性看起来更安全,也容易被煤炭企业投资者接受。另外,公募基金由于募集资金规模大,能够分散投资,享受到整个证券市场整体的投资回报。这也是吸引煤炭企业投资者的地方。
1.2 公募基金的分类
1.2.1 公募基金根据基金受益单位能否随时认购或赎回及转让方式的不同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在存续期内可以随时认购和赎回,而封闭式基金一旦认购后,在存续期内不能赎回,只能通过交易所二级市场卖出。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部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合计21257.34亿元,份额规模合计24086.43亿份。其中,封闭式基金37支,资产净值合计964.34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4.54%,份额规模合计997.58亿份,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4.14%。652只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合计20293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95.46%,份额规模合计23088.85亿份,占全部基金份额规模的95.86%。
煤炭企业闲置资金既可以投资于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投资于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可以在交易所公开市场自由买卖,每周公布一次净值,但市场交易价格通常与净值不一致。开放式基金每天公布净值,可以在交易日内随时向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煤炭企业通过投资公募基金既可以获得稳定的分红收益,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获得买卖差价收益(封闭式基金)或者赎回取得差价收益(开放式基金),所以获得很多国有大型企业的青睐。截止到2010年三季度末,根据封闭式基金公布的三季度末前十大主要持有人统计,有许多大型国企投资于封闭式基金,如表2所示。
另外,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兵器装备集团等也出现在很多开放式基金前十大持有者的行列。由于开放式基金有有650多支,这里不一一赘述。
1.2.2 公募基金按照投资对象的不同,分为指数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型基金:基金的操作按所选定指数的成分股在指数中所占的比重,选择同样的资产配置模式投资,以获取和大盘同步的获利。如上海交易所的央企ETF(510060),该基金是运用指数化投资,跟踪上证中央企业50股票指数,目的是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以低成本和较低的风险获得良好长期投资回报。从央企ETF(510060)2010年三季报中,我们在前十大持有人名单中看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身影,这是大型国有企业投资指数型基金的一个范例。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占基金资产60%以上;债券型基金:债券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80%以上;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是投资股票和债券的比例又不满足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资产都投资在各类短期货币市场上的基金。各类基金风险和收益的配比关系如下图所示。
煤炭企业可以根据自己资金的闲置时间长短状况,选择封闭式基金或者开放式基金进行投资。而根据企业承受风险的能力,可以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或者低风险低收益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类型的基金,以充分实现现金的价值。
2私募基金
2.1 私募基金的定义和特点
2.1.1 私募基金定义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对,是指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按投资方和管理方协商回报进行投资理财的基金产品。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非常广泛,从证券产品到金融衍生品再到企业股权等等,投资范围从货币市场到资本市场再到实业市场、从现货市场到期货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一切有投资机会的领域。按照投资对象划分,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两大类。前者是指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后者是指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产品(多为公共二级市场)。通常所说的私募基金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文主要讨论介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规模估计在8600亿—12000亿元,这部分庞大的资金来源相当复杂,根据分析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国有企业自有或其他来源的资金;二是股份公司、私营或民营企业流动资金;三是个人“大户”的各类资金。
2.1.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于公募基金的明显特点:①收取超额业绩费。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一般会提取其中的20%作为回报。②追求绝对正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超额业绩费。所以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绝对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③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投资比例在0-100%之间,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④一般有6-12月封闭期:阳光私募基金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客户在封闭期中赎回受到限制。
关键词 私募基金;形势;机遇
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3-0461(2011)01-0081-03
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由基金管理人投入到创新的、高成长的、核心能力强的企业中的一种与管理服务相结合的股权性资本。我国本土私募基金行业肩负着扶持民族栋梁产业、振兴民族经济的社会责任,因此加深对本土私募基金的了解与认识,对其发展历程以及面临的形势和机遇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模式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Privately Offered Securities Invested Fund,简称PS基金)是通过非公开市场向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富有的个人等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其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较低,以2年~5年为投资周期,包括融、投、退三个阶段的资本循环方式。在我国现阶段,主要有公司型、有限合伙型、信托型、契约型等组织形式。PS基金主要投资于在股票市场上的上市企业的股票及证券衍生产品,通过买卖股票及证券衍生产品并在价格的波动中获取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Fund,简称PE基金)是一种以有限合伙企业为组织形式、以5年~7年为投资周期的,通过非公开市场向合格的机构投资人募集资本,包括融、投、管、退四个阶段的资本循环方式。PE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涵盖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例如针对企业初创期进行投资的创业投资(VC);针对成长发展、扩展期的发展资本;帮助企业实现企业兼并重组的并购基金或夹层资本,也包括投资于即将上市企业的Pre-IPO和对已经上市的企业实施退市重整的并购等等。
国际上较为通行的私募基金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的。基金出资人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LP为基金提供资本,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者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简称GP),对基金的债务风险敞口承担无限责任,有时也应LP的要求以自有资金持有少量基金份额。这种组织架构安排,从法律上保障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运作应承担的无限责任,同时也具有税务上的独特优势,即私募基金作为合伙组织本身不是缴税主体。私募基金的LP作为基金投资人按约定做出投资承诺,并将基金的投资管理权完全授予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被要求投入基金一定比例(1%~5%)的资本从而促使基金管理人的权责利与基金保持高度一致。在投资失败时,以LP投入资本仍不足以清偿的债务风险敞口,要由GP承担无限责任。与此同时私募基金对于GP的激励机制也是明确有力的。在分配机制方面通常是实行“2/20规则”,即:基金管理人GP按照LP出资额2%左右的比例提取基金的年度管理费用,在基金达到协议预定的投资收益水准时,GP要按20%左右的比例参与利润分成。这个机制实质上承认了GP人力资本的资本属性,允许GP按资本的方式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这进一步强化了LP与GP的利益一致性,从另一方面也更有助于吸引到更多的有能力人才加入私募基金管理团队,成为GP或GP的顾问。正是在所有者(LP)与经营者(GP)之间进行了这样一种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使得私募基金产生了不同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因而在过去几十年间取得了快速发展。
二、发展历程
我国的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1999年到2005年,是黑暗中摸索阶段。在资本市场低迷时期,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断摸索本发展规律,共同探索多元化退出的方法。在2005年初,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进入了发展的春天,与此同时,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逐渐摸索出了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在2009年,以创业板的成功推出为标志,本土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始引领我国的创投风潮,并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私募股权投资发展之路上大踏步前进。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言,在2004年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逐渐形成雏型,处于摸索发展阶段,2004年第一支阳光私募基金的诞生标志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入到初创发展阶段,2009年末开始,随着创业板、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的推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正在酝酿从初创期到中期发展阶段的过渡。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
当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主要面临以下的形势:
第一,中国率先走出金融危机,成功实现V型反转,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我国GDP的高速增长直接减缓了世界经济衰退的幅度,我国经济的高增长同时也为实业界和资本界带来了许多发展机遇。
第二,创业板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创业板十年磨一剑,为众多高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了上市金融支持的广阔舞台,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指引和支持,为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提供了重要的落实平台,也为广大投资人提供了新的投资品种。
第三,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的推出标志着我国金融体系日益完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出台时机正好处于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尾声的阶段,它是我国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的象征,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我国资本市场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开始走向成熟。2009年,我国IPO顺利重启,创业板成功推出,资本市场再融资、企业并购重组非常活跃。2010年,一是我国IPO数量和融资规模创造新记录,二是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舞台,三是全流通标志着国内股票市场的所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这三个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开始走向成熟。
第五,我国资本市场逐渐成为世界主流资本市场。2009年,我国资本市场融资额排名整体上升。根据纽约泛欧交易所统计,2009年香港交易所一跃成为融资额最大的资本市场,纽约泛欧交易所排第二,上交所排第三,巴西圣保罗交易所排第四,深交所排第五位,纳斯达克排第六。而在2008年,香港交易所排名第四,上交所排第五,深交所排第六位。2010年上半年,深交所排第一、纽约泛欧交易所排第二,东京证券交易所排第三,上交所排第四。中国成为全球IPO最活跃的国家和融资金额全球第一的国家。
第六,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逐步扩大。根据清科集团统计,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接近1万亿元人民币;根据私募排排网统计,我国私募证券基金的总规模在1.1万亿元以上,其中信托私募证券基金规模在400亿元。深圳私募基金的规模和数量都占全国的1/3,已经成为了我国私募基金最活跃的地区。
第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有五大变化。(1)政府引导基金成为全国热潮,国有与民营之间取长补短、互相融合,通过国有对民营的引导和带动,形成了“国进民进”的经济增长新模式。(2)本土LP的意识有所变化,逐渐认识到股权投资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商业模式,自己管理不如交给职业管理人来管理。(3)海外资金踊跃进入国内,粥多僧少,找到合适和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很困难。(4)行业竞争空前激烈,项目和人才的抢夺严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和诚信问题日益受到关注。(5)创业板开通,中小板加快发行,调动了企业家创业和进行资本运作的热情,促进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许多2006年后新进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机构逐渐进入收获期。
第八,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有四大变化。(1)阳光私募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私募基金规模将会直追公募基金。(2)公募和私募基金不断融合,互相学习。(3)在目前私募基金的激励机制下,高端人才不断涌入。(4)私募基金的第三方机构蓬勃发展,有利于搭建信息传递平台,监督行业规范运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面临的机遇
当前我国私募基金行业主要面临以下的机遇:
第一,优秀的私募基金将获得长足发展。经过金融危机的洗礼,资金逐渐涌向少数优秀私募基金。对行业规律掌握比较透彻的私募基金将获得长足发展。股指期货及融资融券推出后,信托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规模将突破千亿元人民币,在未来几年内,百亿规模的阳光私募必将出现。
第二,私募基金的资金供给充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超过26万亿元人民币,企业存款余额超过22万亿元人民币。规模如此庞大的现金类资产的投资需求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供给。
第三,私募基金的长期投资价值日益显现。根据清科集团统计,截止2009 年底,登录创业板的36家企业中有20家企业曾获31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平均回报倍数为8.39倍。根据私募排排网统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近36个月内平均收益达120.02%,在近24个月内平均收益为-1.54%,均高于同期沪深300指数。私募基金的长期投资业绩比较优秀,将更加重视长期的价值投资和精准投资,为投资者获取更高的回报。
第四,中国企业在世界资本市场上异军突起。根据纽约泛欧交易所统计,中国企业在IPO数量和融资总额方面都出现激增。2010年上半年共有216家中国公司通过IPO募集资金约348亿美元,IPO数量占全世界的33.3%,募集资金规模占全世界的33.1%,2009年共有187家中国公司通过全球资本市场IPO募集资金约505亿美元, IPO数量占全世界的29.1%,募集资金规模占全世界的41.7%,而在2008年冠军还是美国。众多优秀中国企业为私募基金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机遇。
第五,私募基金上下游之间加强互动交流、协调发展。整个私募基金行业要想成为大巨人,行业上下游之间要加强互动交流,协调发展,不但要对各自的领域精通,也要能全局把握整个资本市场的脉搏。
第六,私募基金要增强增值服务能力,构建核心战场,进行差异化竞争。私募基金一定要有增值服务能力,通过服务解决投资、退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构建核心战场,进行差异化竞争,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提升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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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Situation and Opportunity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s in China
Geriletu1,2
(1.Postdoctoral Research Station of Theoretical Economics,Sun Yat-sen University,Guangzhou 510275,China;
2.Postdoctoral Research Center of Venture Capital,Shenzhen Capital Group Co.,Ltd.,Shenzhen 518048,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