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4 16: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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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建设工程;风险;合同管理;防范
Abstract: the text to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and also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nd its construction of significance.
Key word: construction project; Risk; Contract management; prevent
中图分类号: F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目前,研究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学术文献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理论文献,研究的内容包括合同风险的定义、特征以及意义;第二类是实证性或案例型的文献,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进行理解和处理,以达到有效防范的目的。
1.1风险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风险管理”这一术语,是1950年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提出的;1963年梅尔与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的发表,对风险管理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我国系统的引进风险管理理论要归功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宋明哲先生,他在1984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一书为中国打开了风险管理与防范之门。以上述理论为基础,结合当代建筑业的特点,可以较为准确的理解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含义。
1.2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12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建设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1.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建筑活动中一切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建筑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建筑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筑活动中的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例如合同确立以后,由于市场变化引起了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同时也是合同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说,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的损失是合同主体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识别和衡量,并采用合理的措施对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进行处理和防范,以最小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活动。风险的识别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横观工程项目合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纵观工程合同履行的进程,将引起风险的极为复杂的事物分解成比较简单的、容易被认识的基本单元。这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创新点在于:风险识别方面,以模式识别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识别体制。风险评价方面,通过科学的技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做出最终评价。
此外,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有很强大的法律依托,它不是由一两部法律作支撑,而是以整个一个法律体系作支撑。这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等,它们都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1.4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特征
①这种风险多属社会风险。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建筑业作为社会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和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即能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高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这类风险属静态风险。静态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风险。工程活动中遇到突况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无法预测和估量的,因而,风险相伴而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是惨重的。
③这类风险属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所以说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没有损失,二是造成损失。但与投机风险相比,这类风险是可保的。
④这类风险属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⑤建筑工程合同风险中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1.5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建筑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
②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
③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
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
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2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2.1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2.2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可以预测的风险,合同双方应依据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对于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我们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来解决。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目前在中国,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较浅,成功索赔的案例也较少,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对这样的现状,作为承包人和业主既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同样,在古代也有经典的风险转移示例。“镖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风险转移技术。
2.3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2.4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主体如何规避或降低风险, 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预测和研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是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风险管理是实现建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满足市场所需,必须采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在应用合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健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通过风险管理减小施工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所需。施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建设项目中各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同作为依据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争执和纠纷,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杜绝合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发展。
二、施工合同常见风险分析
1.来自建设单位资信方面的风险
(1)工程施工招标时,建设单位(或招标)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资金来源、投资各方所占比例,以及投资的落实情况。但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暗藏猫腻,仅说资金已落实。对此类招标工程,拟参加投标的话,一定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分析,并从多方打听、了解该招标工程投资是否已落实到位,建设单位有无按承发包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发生了设计变更,并实施后,建设单位( 业主) 为了节省投资,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这种情况在总价承包合同中尤为突出,据称是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包干。总价承包合同分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和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在签订总价承包合同时,一定要分清是固定总价承包合同,还是可变总价承包合同,争取签订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就应该索要增加的工程款。
2.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第一,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造成项目成本不断增加,导致亏损。第二,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如调整税率或增加税种等,对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第三,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如洪水、台风、地震,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确定等,造成项目成本及相关费用增加。
3.来自施工单位自身实力的风险。近几年,拟建的大中型项目较多,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以下简称“四新”) 也越来越多。一部分投标人承揽的工程任务与自身的实力不匹配,没有全面掌握“四新”技术的应用,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再加上工期紧、环境的变化,新材料、新设备供应不及时,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4.来自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都
是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范本事先拟定好的。有些建设项目在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甚至在合同中追加一些让承包人履行责任的条款。这样就增加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风险。有些业主还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便道、管道管线位置,地上覆着物等资料,均作为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若采用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应承担应用的责任。这无意中又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风险。还有的业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在某某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的,其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在±10%以内的,其风险也由承包人承担;在某某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包括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线提高、调整税法和关税、国家增加新的税种等。所有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1.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2.强化招标策划,规避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佳的参建单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标的业务内容、工作范围、专业性质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周密的招标策划。
首先, 要研究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考虑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其次,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掌握更详细的资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单位的业绩、履约能力、企业生产产品的参数和价格进行考察,还可对替代产品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专业的机构和监理单位协助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制订。由于招标机构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招标程序和步骤比较熟悉,就可以科学合理地规避在招标文件中的许多法律风险,比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有针对性地将风险转移,定义风险分配,既为合同条款的合理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保证了发包方在合同条款制订时科学、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所以招标策划的过程实际也是对合同签署前期风险的规避过程。
3.合同及时交底,责任义务明确。工程合同既有明确的总目标,又有分解、分阶段目标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将各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分解,并与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4.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在组织内部,也需要沟通协调,向有关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数据,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及时掌握发包单位自己的义务履行情况, 包括已履行义务、应履行义务而尚未履行的义务、将要履行的义务等,同时定期上报项目负责人。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签署补充合同、来往函件等弥补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足, 改善不利条件。发包方的付款是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因此除了财务部门的付款程序把关外,由合同管理员, 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指挥共同对每一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5.注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应该具有比较高的素质,首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素质,其次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另外还应该可以胜任谈判、拟稿等工作,对工程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等也要非常熟悉。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业务知识,精通合同管理等等。面对业主的一些不利条款,合同管理者不能盲目接受,善于将合同风险进行限制和转移,进而使风险能够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施工项目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施工建设合同本身也比较难以控制。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不可能做到用有限的合同条款,来设定施工进程的所有规则。然而,施工合同管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从合同订立的根本宗旨出发,认真调查施工活动的可行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与其他前置性的工作,确立分析风险与防控风险的认识,预防纠纷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为后续施工指明方向,将合同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参考文献:
[1]丘逸匡.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内江科技,2010(3).
关键词:合同风险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电力施工企业长期运作于系统内部,法律意识不强、议价能力较弱,经常出现施工企业被迫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解释的情形。本文试图梳理出电力施工企业可能面临合同风险,特别是标准施工合同应用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并提出应对风险的策略与制度保障,以此来提高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
一、电力施工合同风险识别
合同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起点,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各个项目利润的高低,本文先梳理出电力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的合同风险,从而为进一步的应对策略打下基础。
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
一般来说合同主体资格不可能出现瑕疵,但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瑕疵的情形却日益增多,具体表现为:业主工程未获得批复,由于方方面面压力,施工单位不得不先行进场作业。
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的风险极大:首先,在工程批复前,施工单位无法获得项目的运作资金,需持续垫资到工程正式批复并进入招投标程序止。这段时间有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而且这种工程往往是大型工程,对施工单位资金、安全压力较大;其次,由于工程未正式批复,一旦出现工程停建、缓建等不可抗因素,施工单位的窝工费用、先期投入费用很有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2、合同计价方式的风险
按照惯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可分为三大类型: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
上述计价方式的分类并无法条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也只粗略定义了三种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但是在最新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对计价方式没有做出相应定义与具体操作方法,而只是粗放的定义了合同价的不可调整范围,具体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只能通过推定。
3、合同条款不同理解的风险
由于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议价能力差、合同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实际工作中,一旦遇到条款描述的不精确、模糊,最终解释方向往往不利于施工单位。
例如,“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一般都会规定“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和跨越等政策处理工作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包干,在工程实施时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确需调整时,超出部分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按一定比例支付。”近年来随着物权法实施、各地维权意识的提高,政策处理工作已成为工程建设的一大难题,几乎所有工程的政策处理费用都将突破合同价,但是一些审价单位在审核工作中经常出现把政策性跨越不作为政策处理费用。政策性跨越是指为节约政策处理费用,对赔付费用高的地块用跨越架的形式来进行穿越,此类费用的发生由政策处理的原因引起,以跨越费用的形式来体现。实应属政策处理费用范畴,并且按上述条款的字面解释也理应如此,但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获得补偿却较难。
4、不公平条款的风险
“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为减少业主方风险,部分条款的公平性还有待商榷。由于施工单位议价能力较弱,不得不承担不公平条款的风险。如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窝工损失(包括设备、图纸的暂时脱供)不得调整合同价。此条款的规定显然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四条相违背。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由于大型基建工程资金落实较好,工程款的收取一般没有问题,但部分小型技改工程却存在一定问题。所谓技改工程指将原来已经有的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来达到一个新的技术水平,此类项目往往涉及金额不大、项目种类多、申报手续复杂,常常会发生漏报、资金不足的情况,这也导致了施工单位无法收取工程款的情形。
二、电力施工合同风险的应对策略
面对上述施工合同的风险,电力施工企业更应不断内省,找出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点、突破点,消除管理工作中的缺陷、规范业务流程、防范风险。
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应对策略
系统内工程主体资格的瑕疵,往往是工程未获得批复等其它不可抗的原因造成,作为系统内的单位也更应理解此种情形的发生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为此,施工单位应及时掌握项目审批的进程,控制好资金使用,尽可能从业主方多获得帮助。同时,也应做好提前进场、赶工的签证记录工作,与业主方多做沟通,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2、合同计价方式风险的应对策略
尽管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有标准施工合同范本,但如上所述标准合同中对计价方式的规定还有不完善之处。目前合同对计价方式的规定更偏向于固定总价即有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风险,然而电力系统内部又采用工程清单报价施工单位需承担价格风险,显然施工单位既承担了工作量风险又承担了价格风险,承担的风险较大。为此,在有些外部因素不可改变的情况下,合同签订时应尽可能的选择适用实际情况的计价方式:
对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确计量、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并且可要求业主提供准确、全面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各项详细说明;对于一般的工程项目,如果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或可调价格合同,并且在与业主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尽可能在专用条款中减轻施工单位的工作量风险,如招标遗漏的工作量、误工等风险应与业主公平的分担。
3、合同条款问题引起风险的应对策略
不公平的合同条款、条款的不同理解往往在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阶段已埋下成因,为规避上述风险具体可以注意如下几点:
首先,合同条款要表达清晰,用词准确,避免用词存在二性解释,避免条款互相抵触或逻辑不通的问题;合同内容需全面详细,重要问题、关键事项要在合同中得到充分体现和约定。
其次,要加大重要条款的审核力度如: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付款方式、工期、工程索赔、工程可变更范围、变更计算方法、不可抗力的范围、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等事项,若能较全面的审核上述几个要点,合同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降低与防范。
三、不断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保证合同的风险得到控制,施工企业应制定出与企业相适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定, 以实现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只有大力加强合同管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体系, 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合同的风险,并且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预防、减少合同纠纷、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1、不断完善合同风险的预控制度
加强合同风险的预控在风险管理中极其重要,如制定完善的合同评审、会签制度等。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环节都做出明确的规定, 以供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执行,以达到风险预控的目的。
2、不断完善合同风险的过程管理制度
以合同为基础,建立全过程的合同风险管控制度。合同签订后,管理负责部门应向合同执行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相关人员都对合同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和理解,重点需指出合同中的风险点并且提供防范与补救方法;时刻关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所引起新的风险,及时辨认新的风险点并提供出解决方案。
3、不断完善合同风险的救济制度
对于那些无法避免的风险或没有预见风险的发生也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救济制度。按照事先制定的程序来应对风险,并且及时查核合同中可有效利用的条款,做好取证工作从而保护好自己合法权益。
结语
电力施工加强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重大意义。本文识别了当前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供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并进一步提出应从制度上保证合同风险的控制。
参考文献
[1] 孙 虹,汪刚毅.承包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探析.山西建筑.2004(11)
[2] 谭耀南. 浅析施工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行业管理.2009(2)
关键词:企业 合同管理 工作流程 风险因素 控制措施 权益 维护 分析
在企业的生产运营以及管理中,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行为,在进行企业合同的管理实施中,每一个管理环节中都存在有一定的管理风险因素,从而造成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问题的存在和发生,这也是企业合同管理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而企业的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基础部分,对于企业的整体运营发展与管理等都存在着较大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问题与因素控制,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果,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发展,同时对于企业运营管理中合法权益的维护实现等,都有积极作用和意义,也是实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的重要方法手段。下文将在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分析基础上,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不同流程与环节,对于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与控制方法进行分析论述。
一、企业合同管理及其流程分析
在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中,企业合同管理是一项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工作行为,同时也是企业日常生产管理中基础性管理工作部分,在对于企业合同的管理实施中,由于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流程以及环节中都存在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就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过程问题发生比较容易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在进行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与避免中,可以从企业合同管理的流程入手,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流程中各环节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其问题进行分析,在掌握企业合同管理流程中各环节风险问题发生原因、条件的情况下,实现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和避免。通常情况下,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即企业合同的编制管理阶段、企业合同的审核管理阶段、企业合同的签署管理阶段与企业合同的履行管理阶段等,不同的企业合同管理阶段又存在有不同的风险问题,根据企业合同管理的阶段划分情况,又可以将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问题划分为企业合同编制阶段的风险问题以及企业合同审核阶段的风险问题、企业签署阶段的风险问题、企业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问题等,对于企业合同不同管理阶段中风险问题的避免和控制,要以企业合同的不同管理阶段、环节为切入点,进行风险因素与条件的分析研究,以进行避免和控制。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与控制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问题与控制方法的分析,主要依据企业合同管理的流程划分情况,对于不同流程、环节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以实现风险控制的目的。
(一)企业合同编制阶段的风险问题与控制分析
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合同编制阶段,属于企业合同管理的最初阶段,通常情况下,这一阶段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企业合同编制中的策划风险以及调查风险、谈判风险、文本风险等风险问题。
其中,企业合同编制阶段中的策划风险,主要是指进行企业合同策划的目标与国家以及行业法律法规中对于企业的战略目标要求不相一致,从而导致企业合同编制阶段策划风险的存在,影响企业合同编制的质量效果。根据企业合同编制阶段中策划风险情况,在进行合同编制中策划风险问题的避免控制中,可以通过对于企业合同编制中的策划目标进行审核,在保证企业编制中的策划目标在相关法律以及法规的要求范围内的情况下,避免策划风险与问题的发生,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其次,企业合同编制阶段中的调查风险,主要是指在进行企业合同编制调查中,对于被调查对象的资质信用等给予不正当、合理的评价,所造成的风险问题。针对企业合同编制中存在的这一风险问题与情况,在进行避免和控制中,可以通过对于准合同对象履约能力的严格审查以及对于准合同对象的商业信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以实现对于拟签约对象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及注册资本、资金运营、技术与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价格、市场信誉等的综合分析论证与评价,从而合理的进行合同对方的选择,实现对于合同编制中调查风险与问题的避免和控制。
再次,在企业合同编制阶段中所存在的谈判风险则是指企业合同编制过程中,对企业合同标的产品以及服务数量、质量、价格、酬金的确定,和进行支付的方式、履行期限与地点、方式、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争议解决方法等一些核心内容与关键细节的疏忽,或者是不当让步等,所造成的企业权益受损的情况与问题。此外,企业合同编制中的谈判风险与问题还包括对于企业合同编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的忽略,所造成的风险问题,以及企业谈判策略泄密所造成的风险问题等,都是企业合同编制阶段中所存在的谈判风险与问题。根据企业合同编制中存在的谈判风险与问题的特征,在进行这类风险问题的控制避免中,可以通过进行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的组建,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务以及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团队,在必要时候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到谈判团队中,提高谈判团队的综合素质结构与水平,在谈判过程中,及时对谈判的具体情况进行总结,以进行下一步谈判策略的确定,充分发挥团队人员的智慧,做好谈判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以避免企业合同编制中谈判风险与问题的发生。
最后,企业合同编制阶段中的文本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编制合同内容与条款不合理或者严密性缺乏、不完整、不明确等,所导致的风险问题,也或者是编制合同内容与条款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所造成的风险与问题等,在进行这类风险问题的控制与避免中,应注意通过企业专业制定人员进行合同问题拟定,同时严格进行合同会审程序的执行,来实现风险问题发生的避免和控制。
(二)企业合同审核阶段的风险问题与控制分析
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合同的审核管理阶段中,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包括企业合同审核人员由于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与条款,或者是即使发现了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与条款,但是没有提出恰当的修改意见,以及企业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对于合同审核人员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充分考虑,导致企业合同文本中不当内容与条款没有被纠正等,所造成的风险问题与情况,都是企业合同审核阶段中所存在的风险问题。
针对上述企业合同审核中的风险问题,在进行避免与控制中可以通过提升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严格执行合同会审制度等方法,来进行避免和控制,进行企业合同审核过程中,企业合同承办部门应注意将起草的合同草案交给合同条款所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与法律部门等,对于起草和通过的合同的经济性以及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并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错误与遗漏、不当之处,提出修改意见,进行重新修改审核。
(三)企业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问题与控制分析
在企业合同签署阶段所表现的风险问题主要有,超越权限签订合同所造成的风险问题;对于合同印章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风险问题,比如,对于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合同印章等;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对于合同保管不当,泄密所导致的风险问题等。针对企业合同签署阶段的这些风险问题,需要通过严格对于合同签署各类权限划分,禁止超越权限签署合同,和建立相关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对于合同印章的使用进行分类与编号管理等方面,进行风险问题的避免和控制。对于签署合同被篡改以及泄密问题,可以通过当面签署与在合同中加盖骑缝章、签订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管理的方式进行避免和控制。
最后,在企业合同履行阶段中,还存在有履行风险以及变更转让风险、终止风险、处理纠纷风险等,各类风险问题,对于这些风险问题的避免,均需要通过加强制度管理与严格审核、检查程序等方式,进行避免,以维护企业的利益。
三、结束语
总之,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日常生产管理中基础工作部分,进行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与控制的分析,有利于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问题发生,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运营管理权益,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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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祖德.浅谈新时期企业合同内部管控的方法和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
[3]李雪飞.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机制,促进现代建筑企业健康发展[J].科技与企业.2011(11)
[4]穆修梅.试论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管理[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2(2)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1 引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高风险性。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单位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更多的风险问题,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活动都是通过承包合同来保证进行的,如果没有施工合同,那么后面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进行。施工单位实行的一切承发包经营活动都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来实施的,只要合同一经签订,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技术标准都将纳入合同的规范当中。合同管理从内容和形式上不属于任何企业,而是一种完整系统的管理方式。
企业各类经营活动的载体就是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涉及到的面非常广泛,并且内容条款比较多,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要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分析合同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以实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 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合同风险按其表现形式或产生原因分为技术风险、环境风险、合同签订履行风险以及业主的信用风险4类。
3.1 技术风险
(1)承包商的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不足,投标报价失误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不善。
(2)现代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需要采用大量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特殊的施工设备。
3.2 环境风险
(1)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干扰因素多,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及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2)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的习俗和对工程项目的态度、当地的运输和生活供应条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3)政治、经济、自然环境风险。例如:发生战争,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新的法律颁布,洪水、地震、非典等。这种风险是不可避免又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
3.3 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
(1)合同类型本身存在的风险。合同类型不同,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在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在可调总价的合同中,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在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的合同中,业主承担工程项目成本上升的风险。
(2)合同条款的风险。第一,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而导致的风险;第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第三,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用词含糊、规定不具体、不严密等都会带来风险;第四,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合同条款。
(3)履约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各样的情况交织,增加了合同风险。此类风险是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只有在发生时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才能使风险损失降低。
3.4 业主的信用风险
(1)业主信誉差。不诚信,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或拒不支付工程款。
(2)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3)业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动辄提出罚款或扣款。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4.1 强化风险意识
工程项目承包人需要具备强烈的风险意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施工企业要进行归纳、总结、整理,研究分析风险会给企业产生的影响及范围。在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中,针对合同中每一条款都要从风险分析与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熟悉和掌握风险因素,巩固和强化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4.2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是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途径之一,因此,在合同进行审阅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对合同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有风险隐患,应该果断采取措施来防止与控制。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之前,让人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防患于未然。不但要预防,还要及时进行反馈,以防止错误的再次发生。4.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都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对局势的观察,就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的隐患和问题;或者发现了问题没有上报领导,更没有提出合理的建议,导致合同中的风险最后酿成了大问题。因此要普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让他们熟悉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索赔程序。同时,管理人员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4.4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对于任何工程项目,承包人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直至监督检查的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确保合同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
4.5 签订施工合同,规范合同文本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职责的依据。合同双方通过洽商,对合同条款进行查漏补缺,避免合同条款中出现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减少或规避风险是合同双方进行洽商的重点所在,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合同双方的责任与利益关系的基本平衡和公平。合同双方洽商合同时,承包人为了避免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或者降低、规避风险,需要从风险的角度研究分析每一项合同条款,提前做好应当对措施。
将合同的文本统一,全部使用国家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规范和整齐。另外,要严格管理印章,合同专用章要有专人来管理,合同中的免责条例要仔细的查看,避免合同签订后出现问题。5风险控制的措施
5.1 将风险进行转移
对于可预测的风险,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合同双方共同分担的办法降低自身的风险损失,利用谈判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让合同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但是,有些情况下,即使是承包商的经验非常丰富,对于一些风险也难以预料。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缺陷是在所难免的,在合同双方之间责、权、利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项目承包人承担更多的风险。根据上述分析,执行合同时,为了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对于不可预测的风险,通过采用索赔制度对风险进行转移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引起。
5.2 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处理
在实施合同的工程中,对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积极处理也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进行防范的主要手段。合同管理应贯穿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因此,对工程进行承包建设的过程中都存在着合同风险,但是针对这一点很多企业都没有意识到。当风险发生时,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其中的差异,对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补救,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进一步继续扩大。
5.3 推行担保制度,引入工程保险
担保制度属于保证、补偿性的条款,在合同条款中,通过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地对风险进行转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有权力要求发包人开具工程款支付保函,借助该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回收工程款的风险。
工程保险是工程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也对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业主可以将会造成伤害和危险的部分转移至建筑承包商,而建筑承包商可以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又将这一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工程项目承包人要充分了解保险标的物和保险范围,以及计算方式等,进而做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工种,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障。
6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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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季良,蓝宇木.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J].山西建筑,2009(9).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识别与控制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
企业合同管理本质上属于多环节、系统性的动态管理过程,该过程涵盖对交易相关方资信的核实、协商洽谈、文本拟定、内部审核审批、签署、履约及监督、合同归档和争议解决等环节。合同管理规范化操作的意义在于,一方面能够提升企业信誉、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和形象,提高企业对市场的适应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从合规业务角度上讲,可使企业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规避法律风险,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研究所围绕的合同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因履约当事人具体行为或履行环境与条件发生变化所形成的其与合同管理事先预定实现目标发生不一致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包括对企业带来损失或者收益。在此基础之上,合同法律风险应当被界定为合同准备、成立生效、履行、变更、争议解决及救济过程中,企业因合同法律规范之规定或双方之约定所导致权益受损的可能性。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范围与识别
(一) 合同管理风险的范围与识别
1.合同管理制度风险
合同管理制度本身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有对应的流程相匹配,是关乎到一个企业的行为能否全面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决定性因素。企业需要在法律框架下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合同管理行为。该风险直接表现为未经充分论证及调研或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废止均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极易导致内容违法及制度冲突。
2.合同管理程序风险
程序事项是实现实体制度的基础,企业应当保证其规范性及可操作性,否则程序上的缺漏也极易导致合同管理上的法律风险。故确定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审批、监督审查、登记备案等内容均应被纳入到程序性规范的事项中来。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范围与识别
1.合同订立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
合同订立的相对方应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若与无法律意义上的对象签订合同即为无效,双方权利义务也就无法确定,这将会对企业构成严重的法律风险。企业要对合同相对方作如下重点考察: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要求其提供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当为法人时,应当考察对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若存在具体承办人,应当核实其是否获取委托人的授权;企业还需就对方的资信状况加以重点考察。
(2)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约定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直接根据,尽管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已按双方意思表示对相关条款做到基本的约定,但鉴于现实情况复杂多变或双方对条文理解不一、乃至对合同法律规范的把握不够等情况,均可导致合同履行发生争议。例如,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或者直接约定按合同法第107条以及其他规定处理,如此一来,本应属于双方争议解决重要依据的违约条款,但缺乏细致有效的约定(违约金的大小、违约责任具体情形等),将会导致对合同违约与损害的举证困难,部分违约责任难以确定、合同解除权难以行使等诸多风险。故企业应对合同各项条款逐一进行把握,强化对条款的法律审核,力求合同内容合法准确。
2.合同履行法律风险
(1)合同不履行(履行不适当)的法律风险
根据履约状态的分类,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履行不适当及合同不履行,合同不履行又可分为拒不履行及履行不能。首先,履行不能的原因是多样的,如受国家政策影响、标的物灭失等不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法律规制合同履行不能的途径有多种,可采用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等。其次,拒不履行为合同一方有履约能力但无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但这一概念并不完全等同于合同的违约(抗辩权的具体行使本质上也属于合同的不履行)。实践中存在部分法人或自然人主观上存在主观过错,借故不履行合同,这就要求守约方对履约的情况具体分析判断。对于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控制,可用催告、抗辩、解除合同及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理。再次,合同履行不适当的具体法律风险可类型化为合同的部分履行、提前履行、迟延履行、加害履行等。对于瑕疵履行的风险控制,采用的方式依旧首先考虑尽可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目的,如需提前或延迟履行或仅履行部分,双方应就合同条款再行沟通,以合同变更的方式为之,否则守约方应按合同约定向违约方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加害履行,债务人的履行有瑕且因其瑕庇而致债权人受到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的情形。鉴于该违约行为的损害范围已经超出了双方约定本身,产生违约与侵权的请求权竞合的情况,其风险控制应重点考虑合同以外的间接损失,以实现合同法损害填补的基本目的。
(2)合同变更的法律风险
合同变更的具体因素有很多,一般而言,合同变更只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法律上若存在特殊规定则应优先适用。首先,合同主体变更意味着权利义务由第三人概括承受,而缺乏对第三人履约能力以及资质的考察,对己方而言存在未知的风险。特别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则,债权转让仅需通知债务人而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债权受让方对债务人来说就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其次,对于某些在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因其他原因导致履约变化,合同文本中事项的草拟无法涵盖合同履行的全部可能性,鉴于履约的条件已有改变,再按原有合同约定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根据实际情况发生的合同变更,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往往意味着风险的产生。对合同变更风险的控制,需具体分析变更的事由和条件,在继续审查合同主体资质的基础上,对确需变更的合同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各类文本(函件或通知书)等证据确定下来,有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路径
(一)不断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认为,在企业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可以考虑成立合同相关人员(管理、法律、财务等)参与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该机构在企业中应发挥指导、协调、统筹解决法律风险重大问题的作用,统一决策法律风险重大事务,并制定及监督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战略规划。同时,亦有必要完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程序,该程序设计应主要把握三个阶段。阶段一的工作是对合同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制定风险控制方案:阶段二应根据实际环境具体落实该法律风险控制方案;阶段三的工作即为事后评估方案的实际效果,以评估结果作为风险防控制度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实现对企业合同的事务性管理向战略性管理转变
由事务性、操作性的管理层面渐进至战略性、规划性管理层面是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合同风险的战略性管理目标应当是在明确合同经济价值的基础之上,根据合同的信息来提高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控制力。事务性管理的普遍操作方式是按独立的个体对合同进行管理,解决的是每个独立合同项下的法律问题。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载体,单一合同包括的信息是有限的,但一定期限内企业所有的合同所蕴含的如经营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市场信息是海量的,战略性管理通过对所有合同有用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以实现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战略决策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对合同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
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应为信息化和标准化,这也是化解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所有数据以信息来固化,并通过技术的手段将管理方式、经验、流程在公司内部进行统一处理。其目标除在于要将大量的纸质资料电子化,以固化流程方式解决合同管理的问题,更在于对合同中的数据信息实施市场化信息统计分析,用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一个客观评价合同管理的指引。
参考文献:
[1]范彦彦.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
关键词: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2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是《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中的重要建设内容和重点实施、优先安排的项目,总投资16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约90亿元,这在水文建设史上,投资规模空前。由于项目建设具有点多面广、高度分散、单个工程规模小等特点,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日益凸显。另外,水文部门缺乏实施较大工程项目的经验和人才,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研究不够,一些关键环节存在制度空白。因此,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研究,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确保项目工程“四个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本内涵及重要作用
广义上的风险是指一些特定事件的发生概率,此类事件的发生将会导致人们不希望出现的后果。廉政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利的主体可能产生或发生滥用公共权利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指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确定廉政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工作制度。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理论支撑主要是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风险管理理论认为,现代化社会中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但这种风险在充分掌握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管理的优化升级而加以预测、管理和防范,其基本目标就是综合考虑和分析各种风险要素,以最少的代价支出来达到最大限度地分散、转移和消除风险。质量管理方法是指组织的管理者通过质量控制、改进活动,对产品、服务和活动的过程与结果进行维护和提升,以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可以进一步理解为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围绕公共权力运行,在微观层面上找出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宏观层面进行科学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把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岗位和人员,是对公共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控的重要手段,是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创新举措,对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构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行政业务之间的关联机制,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二、廉政风险的主要类型
廉政风险按照比较流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五种类型。一是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构成“”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三是业务流程风险。指业务流程的设计不科学或业务流程各环节缺乏有效的制约、制衡机制,可能产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风险。四是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构成、“”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五是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思想道德偏误是导致“”等腐败行为的主观诱因;制度机制缺陷是导致“”等腐败行为的必要条件;岗位职责风险是导致“”等腐败行为的途径;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影响是导致“”等腐败行为的客观诱因。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领域廉政风险不外乎以上几个方面。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潜在廉政风险,应当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进行规范化、系统化循环管理,逐步建立起覆盖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和其它建设领域一样,每个环节均可能存在或大或小的廉政风险。同时,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也有不同于其它建设项目的特点,因其投资大、建设内容多,施工程序多、涉及地域广、工期要求紧、工艺复杂、资金分散,管理难度很大。通过研究,我们认为应当把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资金支付和竣工验收环节作为重点防范领域。一是在工程招投标环节。通过规避招标,把大项目分成几个小项目或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制定倾向性条款,让意向招标人中标;或泄露标底,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等。二是在物资采购环节。指定产品或供货商,为他人和自己谋利;默许供货商以次充好,低值高价,或提供落后产品等。三是施工监理环节。项目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默许、纵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允许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允许施工企业不按规定,选取不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队伍进行施工。四是资金支付和竣工验收环节。违规拨付、挪用资金,拖欠、截留工程资金;不严格概算管理,随意增加工程预算;小合同大结算,虚报工程量、抬高合同外单价、增加工程非实体造价等。
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策
针对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领域产生廉政风险的重点环节和诸多因素,必须坚持多措并举,从思想、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强化措施,筑牢防范廉政风险的防线。
(一)强化廉洁自律机制。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严格设定“高压线”,其中包括:不准以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准介绍或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和违规干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不准介绍或指定设计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队伍;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二)建立岗位预警机制。一是要明确责任部门、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明确,做到事事有人管。二是认真梳理“人、财、物”等管理的重点领域和核心业务,深入查找风险部位,把核心业务作为风险部位,建立流程加强监督。三是以核心业务流程为主线,提取关键要素和环节,如在招投标工作中,提取准备招标书、成立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领导审批、签订合同等关键环节,在关键要素和环节上充分体现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在风险部位的关键要素和环节上设置负责人,做到人人都管事。四是对核心业务进行责任分工,目标分解。按照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参加部门,按照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进行责任分工,达到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的目的。五是按照项目管理的理念,以事项为牵制点,将实施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事件结束,项目完成,监督过程闭环。通过岗位预警管理,使得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切实做到责任落实。
(三)深化制度约束机制。建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内部审计部门、地方政府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审计单位“三方会审”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建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部门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单位部门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座谈,交流信息,共享监督资源。进一步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规范设计变更管理程序,严防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制定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缺陷责任期监管制度,加强对决算中预留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等现象。
1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首先,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的订立方式及传输中的法律风险。在现代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广泛应用,传真、电子邮件、MSN等新兴通讯方式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不但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商务洽谈、信息传递中,而且还应用在订立合约的过程中,对于我们项目合同的管理来讲,意识到传真形式订立合同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使用传真订立合同使交易更加简便快捷,但是在享受传真等数据电文方式带来的快捷便利之时,其中存在着的商业和法律风险,是我们必须要重视和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
其次,通过对我国项目合同管理的认识,加强法律认识。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合同当事人用语言来体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包括面谈、电话接洽、录音表述等。虽然口头形式合同简便易行,但无文字为据,一旦发生争议难于举证,不易分清各方的责任,一般只适用于能够即时进行的交易。通常,重大交易一般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另外,根据《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种类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的数据电文是指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其应当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所以说,针对合同金额较大或者履行期较长的单笔合同,应尽量避免采用传真件形式缔约,避免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如果需要采用传真方式缔约的,应当立即要求对方以信函补寄合同正本或者双方及时另行签订合同书。虽然,目前以传真方式缔结合同业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工程项目中订立合同较为常用的一种方式。但是,作为数据电文之一的合同传真件属于书面合同,作为传真文件使用的纸张存在着不能够长期保存的问题,并且经过一段时间容易褪色或者传真机老旧等问题,会造成字迹模糊不清,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我们要清晰的认识到这类问题。
另外,在进行项目合同管理时,避免出现“合同倒签”,引起的法律风险。“合同倒签”是在合同履行前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对合同双方进行划分,导致在后期合同责任追究缺乏有力的证据。
综上,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是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传真订立合同及“合同倒签”的问题,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各方面能相互协调,帮助合同双方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2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防范措施
第一,签订完善的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应该依法签订合同。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第二,在订立合同时要积极掌握市场的价格动态,使报价准确合理,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味压低标价,造成亏损。第三,规划好签订合同的可行性。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者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探索,对于承担风险过多、有失公平的合同不能签订。对于合同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考查,同时,我们在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注意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与此同时,我们进行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注意研究合同并预测风险。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项目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准确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同时预测合同的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及索赔的可能性,便于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其次,明确项目合同管理目标。在项目合同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计划,安排各项生产,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合理利用项目合同,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项目合同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
总之,我们只有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始终坚持“保障各方利益的原则”并且避免法律风险,力争依法签订并完善合同的订立,不断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履行约定管理,在合同中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做好各种防范措施,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让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我们要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及未来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并且通过对项目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的有效性,坚持按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好项目合同管理的优势及主导作用。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避免及防范措施,保障合同双方的合理权益,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的管理。我们应该把对于项目合同的管理看成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因为项目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着我们整个项目的运作及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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