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5 16:21: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资质 专业技术人员 业绩
0 前言
资质是企业从事业务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是判断企业是否有能力和资格从事或者承接某种难度和规模的工程或者商事活动的一种考量标准。
1 资质认证的历史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最早实行单位资质认证制度的一个行业。自1980年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勘察设计行业已经进行了四次标准的修订:198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细化;1991年又一次修改并进行了全国换证工作; 1999年3月随着市场机制的形成,对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调研、改革,提出改革的总体思路框架,形成前期换证实施的主要文件,即93号部令、建设[2001]18号文、[2001]22号文、[2001]178号文、[2001]179号文等几个文件,开始全国换证工作。
随着我国设计体制改革的加快,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企业经营模式、市场的运作都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因此建设部在2007年3月29日、6月26日、8月21日陆续颁布并逐步实施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新《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新《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开始了全国第四次标准的修订。
新颁布的标准、规定中突出了对业绩、能力、注册人员、技术骨干和应配备的专业人员的考核要求。
2 资质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于一般勘察设计单位,均能根据新标准、新规定中规定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要求进行申报相应的勘察设计类综合、行业或专业、专项资质。然而在资质申报过程中,若资质申报人员对新颁布的各类标准、规定没有进行深入的学习,理解的不透彻,容易使得资质申报不通过,给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下面本文简要的分类例举资质申报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及相关部门需要配合的几个方面。
2.1、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建市[2007]202号文中对于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要求,需要提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于申请资质升级、申请资质增项、申请设计综合资质等均只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做出了提供相关资料的要求,对于注册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2号文中要求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这个是以往文件中没有的要求。人员工作的调动是很正常的,但是公司聘用了专业技术人员以后,负责人力资源的部门一定要做好后续的相关工作,比如按照规定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本公司,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配合日后资质申报顺利进行。在资质申报材料中也需要注意不能遗漏提交“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2、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
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勘察设计单位往往要申报跨行业的资质,这就需要有所申报行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譬如公路行业的企业欲申报市政方面的资质,就需要一定数量的风景园林、给水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路行业的企业不能提供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新《标准》)所要求的足够数量的该方面技术人员。
202号文中对此方面有了新的规定,“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设计10年及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这对勘察设计企业是一项较好的政策,企业分管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应该加强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可以适当的选派技术人员到相关的高等院校进行不同专业的技术培训,以提供资质申报所需的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2.3、企业业绩相关证明
设计综合资质、设计行业甲级资质、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均需要提供相应的企业业绩,“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这就要求企业的后续服务部门或者是管理合同的部门,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在项目施工完毕并交、竣工后积极搜集有关项目的资料,并要求业主提供该项目对勘察设计方面的评价意见。
2.4、企业签订的合同材料
202号文中明确规定:“申请专项资质的,企业业绩应是独立签定专项工程设计合同的业绩。行业配套工程中符合专项工程设计规模标准,但未独立签定专项工程设计合同的业绩,不作为申请专项资质时的有效专项工程设计业绩。”这点需要合同管理部门特别注意,因为很多的勘察设计合同一直都是总包合同,譬如一条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只签订一份,内容包括了道路设计、桥梁设计、绿化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等等各类专项设计,合同谈判人员和业主均无意识将各个专项拆开分别签订合同,这个在以前,做法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正式实施以后,合同的签订掌握一定的技巧性了,要将总包合同分不同的专项进行分别签订,否则会形成项目做的再多,但申报资质时上级审核部门均不认可的现象。
3 结束语
资质是企业市场准入的门槛,表示企业基本能力的重要指标,是企业在市场生存、发展的必备条件,资质申报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需要企业各个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同时也要求资质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施工、设计等工作经验。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核心
中图分类号: U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完成“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受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备案率达到100%;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的目标,就要按照有关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为重点,以创新质量监管模式为手段,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为支撑,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受控,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一、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提升整体监管水平
一是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有效消除监管盲区,确保依法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与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
二是明确参建各方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突出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质量监督责任,规范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质量行为,明确参建各方对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的质量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评价制度,明确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验收评奖及工程参建各方评优评先活动中的运用。
三是加强质量问题分析研究,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工作,发挥宏观质量分析在行业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积极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接待、处理、信息反馈工作。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集中处理并解决好各类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严格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行为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将定期告知式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性抽查相结合,突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把监管力量向保障性住房工程,村镇工程和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工程等薄弱环节有效倾斜,加强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在重视实物质量检查和保证资料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查、专项抽查和综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严格查处招投标、施工许可、人员资格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劳务管理、合同履约、建筑材料使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支付等过程中各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做到“零容忍”。对参建各方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依法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最后是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持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力量的有效倾斜,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作用,组织工程质量提升经验交流,鼓励企业积极创优评先,促进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抓好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省直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通过组织质量观摩、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提高参建各方质量通病治理意识和水平。积极推行先进的施工工艺、工法,做到质量管理通病、施工工艺通病和工程实体通病同治理,三到位。
四是规范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建立检测试验视频监控系统,以混凝土试件试压和钢筋拉伸检测为重点,逐步推行。以结构用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结构检测、节能检测等检测项目为重点,针对无试样出报告、试验不按规范操作、检测试验项目不全、出具虚假报告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
三、构建工程质量防范体系,夯实建设行业质量基础
一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建设项目多创优质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争创各种工程质量奖项活动,大力推广新技术,鼓励建设项目争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组织开展建筑技术比武,标准规范知识竞赛、建筑工法竞赛、质量QC小组创建等活动,引导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工程质量监督进行辅助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力度,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监督规范化和决策科学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引导、企业运作、车主自愿”的原则,根据“环保、安全、经济”的要求,有序推进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点建设,规范汽车燃气动力增装行业管理,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优化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局,加快站点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资源互补、竞争有序”的车用天然气供气网络;加快推进公交、客运、出租以及环卫等车辆燃气动力增装步伐,全面提升我市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水平。
三、推广措施
(一)加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1.加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年),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形成网络”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
2.CNG加气站按照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年版)及SY0092-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标准执行。如有国家最新标准出台,应依照相应标准执行。
(二)规范汽车燃气动力增装行业管理
1.汽车燃气动力增装企业须依法取得相关特种设备许可资质,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增装、检测设备以及厂房场地、技术工人须符合相关要求。
2.汽车燃气动力增装企业须按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由质监部门给予资质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3.汽车燃气动力增装企业对增装后的汽车质量负责,并出具增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增装汽车档案。增装车辆使用的车载气瓶须经质监部门登记注册。
(三)规范天然气燃料汽车增装管理
天然气燃料汽车动力增装须到获得资质认定的企业进行,增装收费按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汽车增装后,车主凭车辆增装合格证、气瓶质检报告,到公安车管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公交、客运及出租车原则上由相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计划进行增装。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成立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的组织、领导及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广运用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市发改委:依法对加气站的项目进行核准(审批、备案)。
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天然气汽车增装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加气站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实施,天然气加气经营企业资格审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天然气汽车增装数量的调控。
市质监局:负责车用气瓶安装、检验单位的资格审查;负责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负责车用气瓶加气站的充装许可;负责充装计量等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负责对增装后的汽车进行登记备案及正常审验。
市安监局:负责对发改部门核准(审批、备案)后的加气站实施安全许可,对加气站建设项目进行设立前的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天然气专用运输车辆的运输许可和监管。
市物价局:负责对汽车加装、天然气加气销售价格进行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引导超标排放的公益性车辆增装为天然气燃料汽车。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共同推进。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是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创建生态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确保把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本着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期在出租、公交车辆上使用天然气,运行成熟后再全面推广。
关键词:工程监理;关系协调;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速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各种市场环境的约束、监督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在建设工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为了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整个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要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要严格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审核,要宣传和落实工程监理职能,要在整个建设行业营造一个重视工程监理的氛围。只有外部环境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监理行业才能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
在当前我国市场环境中,监理行业业务有着诸多方面的问题,如在承接业务过程中的方式不规范、地区与行业性保护抑制了发展、人员专业技能不强以及费用收取不规范等。在当前监理业务的承揽中转包监理业务和低价承揽业务是当前种种不规范的首要问题,如今监理企业挂靠、出租证照等诸多不合理现象,在大多数工程上极大的限制了监理职能作用的发挥。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市场的随之扩大,在多元化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开放性的竞争模式已经成为当前监理行业的必然趋势,可是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却利用监理企业需到当地进行注册备案等相关规定,蓄意保护地区及下属监理企业,造成了监理企业发展的限制。监理行业作为一种较新型产业,部分人员存在素质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现象。年轻的监理人员虽有书本知识,却无实践经验担心收入低,遇到相应问题不能具体解决。对于一些年长的人员来说,虽然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可是对相关新标准图集规范的学习掌握不到位,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更加抑制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对工程项目建设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同时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便是监理收费的问题。在我国监理企业进行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其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当前,有很大一部分业主将监理费用支出当成一项经济负担,其主要原因是对监理地位的轻视和不了解造成的,这样以来使其对监理支出的费用不断压价削减;使得有些监理企业在工程中过多的考虑企业的收益而导致人员的减少,严重的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现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
1、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工程监理规定,监理企业只接受监理单位的委托。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2、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我国的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工程规范。 3、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它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然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预防,或者指令及时改正,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不仅如此,在我国的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在实践中又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的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二、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关系协调
在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人员所需解决的矛盾主要由以下几种组成:与业主间的矛盾、与施工方的矛盾、业主与施工方的矛盾。想要协调好这些矛盾关系,必须要清楚这些矛盾的节点,才能对这些矛盾做好协调。下面通过本人一些实际工作当中的了解与感悟,进行浅谈。
1、深入了解工程状况,协调三方关系
在进行常规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员在接到新图纸时首先要做的便是对图纸进行深入挖掘吃透图纸,全面了解工程情况,只有这样才能针对性的处理好在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并且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注重语言应用的规范化,端正态度、分清场合、达到与业主方、施工方在交流上的和谐。同时,也要时刻督促自己对工作的认真负责,让施工方能够清楚的看到监理人员的素质以及处事态度,进而增加工作中的和谐因素,达到与各方的关系协调。
2、严格行使自身职能
在施工过程当中,致使工程施工质量不良的因素很多,如材料、工程技术、相关设备以及人员素质等因素。对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负有监理责任的监理人员,应秉持原则的固有性,坚守底线。例如在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上,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责令施工方将不合格材料封存或运出施工现场,否则不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不具备该项工程的相关技术水平及职能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建设、施工方换取能够符合该项工程的负责人。凡此种种在监理过程中必须落实到位,只有对工程负责,才能做到真正的对业主负责、对施工方负责、对自己负责,从而才能赢得信誉与支持。
3、规范制度,统筹协调
在质量问题方面的监理,监理人员需要做到对质量负责。在进行质量监督审核时,需要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审核制度。在对待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不具备出厂证明等相关手续的材料、设备以及配件,坚决不准予投入施工,对不合格材料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同时不予支付工程款。对于施工过程当中所出现的工程变更,监理人员要认真筹划、合理安排,细致的计算开销,与有关方面充分协调达成一致后,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在承包商违约行为问题的处理上,同样要求监理人员规范化行事,在对施工过程当中承包商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时,监理工程师除应当立即制止外,还要采取一定的协调措施。并且,监理工程师要充分考虑到处理过程中是否有僭越的情况出现,对照合同要求,明确自身职责范围。在发现工程出现如承包商采用不适当的手段进行施工,或使用不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原材料等违规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应当立即下达承包商停止施工的要求,若承包商不予理睬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正式下发《工程暂停令》或《监理通知》,要求相关各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要求。
三、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管理的措施
因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诸多项目的业主仍旧沿袭着过去筹建处、建设指挥部等管理模式,虽主动委托监理却尚未能完善相关制度。在监理行业无序竞争的时刻,为了竞争各公司没有进行自身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打好信誉战的准备,却靠着关系、压价、地方保护等恶意竞争的方式进行着市场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在当今和谐社会下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究其根本,监理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是十分重要的,监督部门行政干预监理行业规范化也迫在眉睫。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
1、完善法规体系。继续推行、完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规定》,改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正确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指导和规范监理企业科学履行监理职责。
2、健全诚信体系。建立全省建设监理诚信信息平台,将监理企业资质、业绩、从业人员、入辽备案和监理项目情况,以及各项良好或不良记录等纳入网络数据库管理,并与施工许可、招投标等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省内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的全省共享、资质的网上审批和审验、监理项目的实时监控,以及监理企业和人员诚信行为的动态管理,促进工程监理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形成守信得偿、失信受惩的市场氛围。
3、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明确监理收费最低标准,通过规范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备案管理,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取费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并将监理服务收费列入建设审批程序管理,有效防止低价竞争。同时,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加强对企业取得资质后企业注册人员数量、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对不符合资质资格条件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注册人员,及时予以清出市场。
(二)加强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1、加快提升行业竞争力。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指导、扶持工程监理企业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限制,采取战略联盟、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充分整合行业内外部资源,增强行业结构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2、重点扶持高资质监理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发展为集团公司,使其在人才、品牌、规模、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上具有较高水准,成为带动行业发展的龙头品牌企业。
3、努力形成各有侧重的服务领域。引导中小型工程监理企业向专、精、特、新的专业化发展,科学引导监理企业按照专业资质特长,有针对性的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帮助监理企业深化、拓展专业领域,抢占市场份额。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监理人才培养体系。调整、完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制度,充实监理从业队伍。有步骤、分层次开展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根据监理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开展经济、法律、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2、健全人才管理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理企业人才使用管理机制,加强企业人才交流。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建立以执业能力为基础、以工作业绩为重点、以职业道德为准则、以奖优惩劣为手段的绩效考核机制,健全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人才积极性。
(四)加强协会的服务功能
行业协会要积极提供双向服务,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充分反映工程监理企业的诉求,搭建政府与企业的交流平台,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会员的市场行为,完善自律、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行业信息工作制度,制定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行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开展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宣传工作,增加社会对工程监理行业的了解和支持,培育和完善行业文化,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4.结语
根据本文对工程监理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诸多的问题,既有体制上不健全、不完善、认识有缺陷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从而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江毅.监理企业体制转轨与机制转换[J].建筑经济,2002.
关键词:检测行业;意义;现存问题;对策
Abstract: The testing industry as an important and integral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drawn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n this paper, the importanc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olutions of the testing industry are briefly analyzed and expounded, hoping to attract the concern of the related departments, and providing some help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esting industry.
Key words: testing industry; significance; the existing problems; sulutions
中图分类号:V448.15+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前言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与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而试验检测则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客观、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数据是工程实践的真实记录,是指导、控制和评定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随着我国建设水平的日益发展,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和试验检测技术不断提高,检测行业的重要性越发明显,对检测行业及从业人员也就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是现在的检测行业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还带有普遍性。为此笔者对检测行业的重要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相应对策作了一些描述,期望能给关心、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一点借鉴作用。
二、检测行业的重要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建筑的功能和需求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之现在数亿、上百亿的工程越来越多,工程质量已受到更多人的关注。要能切实的保证工程质量,除政府的监督、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外,检测行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了,它贯串穿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如在施工前期,对影响工程质量关键因素之一的各种建筑原材料进行检测和试验,从而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在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在旗工期间重点对关键的、有特殊要求的工序进行检测,可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避免日后发生更大的隐患和损失;而在工程竣工验收中有很大一部分资料都是以检测、试验结果作为基础的,这些结果或数据还可作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并可作为以后的可追溯性材料之一。
三、现行检测行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检测行业的发展及现状
检测行业经历了二十年左右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企业的、监督的和科研院校的三类。企业试验室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很难走向检测市场,监督检测机构很大一部分有政府背景,可以垄断检测任务,长期以来形成了机构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技术水不高等弊端,至于科研院校的试验室主要是用于科研和教学的,并没有形成独立的法人资格,还不能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另外,由于发展较晚,各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对检测的重视程度不够,现在大多数检测机构的装备过于简陋,科技含量不高,检测人员更是嫌待遇不好,无心工作,加上政府监管机制的缺失,检测行业管理比较混乱,无证上岗、有证不在岗、持靠证书比比皆是,造成了大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检测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良莠不齐
由于目前检测行业的总体技术门槛不高,造成了检测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理论知识匮乏,操作能力较差,以致影响到了检测的准确性和专业性,更会给检测企业乃至整个检测行业带来不小的负面作用。更有甚者,或与施工人员(或监理)内外串通,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见证取样和送检,或为达到某种目的随意修改数据,甚至“吃拿卡要”凭空捏造数据。
四、针对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1、加快体制改革,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快体制改革,使更多的检测机构能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加入第三方的服务市场以参与竞争。同时还要加大对检测市场的监管,提高行业的门槛,规范准入制度,适时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有效地推动检测机构相互间的交流和合作,对不合格、违规及发生重大检测事故要坚决予以降级或吊销资质,以维护检测行业的公正和权威性;对从业人员笔者建议可借鉴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的模式,实行执(职)业资格考试及注册制度,加强证书管理,并对违规人员给予严惩。
2、树立现化化企业管现理念,降本增效,稳定人心
检测企业应尽快适应属性的改变,树立现化化企业管现理念,学习和利用企业管理的先进手段,如“5S” 、“ISO9000”等,尽可能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效益,提高员工待遇,从而稳定住人心;要明确各方(供应、使用、检测)的责任,规范各方的行为,使检测做到公正、公平和透明,真正能反映出材料(或工序)的质量及特性;另外还要加快检测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升级,从而确保检测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
3、加强对专业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
不管什么行业,今后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竟争,检测行业也不会例外。检测行业的主管部门应建立起检测人员的内部培训及考核机制以全面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而作为检测企业在聘用检测人员时应通过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对在职人员更要进行思想上的教育以使他们能洁身自好、进行业务上的培训以使他们成为行业的能手。与此同时,要及时参加有关主管部门的培训及考核,对于新技术、新标准、新规定还要及时组织学习,认真领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检测企业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
五、结束语
检测行业是比较特殊的,也是一个朝阳的行业,它的重要意义是勿用置疑的,但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这将会严重阻碍检测行业健康的发展。因此,各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因势利导地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性规定和管理性要求,要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机制。与此同时,还给予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扶持以改善检测行业的现状,稳定住检测行业队伍。而作为每一个检测企业则应积极面对,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强化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和遵守相关规定,借鉴现代化企业管理经验,不断地进行自我评价,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而众多从事检测行业的各类专业人员则要抵制诱惑,与时俱进地学习新技术、新标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将检测的每一个过程和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检测数据更具有专业性、权威性。我相信只要做好这几点,我们的检测行业才能逐渐规范化、正规化,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能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上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的通用要求》(ISO/IEC17025: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 马振珠中国建材检测行业大透视[J].工程质量, 2007,(01)。
摘要: 工程监理是一种新兴产业,以其“独立、自主、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在建设工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作者结合实践经验分析工程监理质量与风险分析的主要方法,阐述工程监理工作的中心控制点,从而有效解决工程监理质量和风险存在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风险;策略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s an emerging industry, with its "independent, independent, justice, science" principle of service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playing a positive role. The autho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experience analysis project supervision quality and risk analysis of main methods, inclu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at the center of the control points, thus effectively solv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quality and risk key problems.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quality; Risk; strategy
1质量管理控制
质量第一的方针是我国工程建设的一项基本国策。质量管理是制定和实施方针的全部管理职能,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包括为实现质量目标而制定的战略策划、资源分配和其它与质量有关的系统活动等。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是管理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目标,即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其中质量管理控制是所有控制的核心。质量管理的职责由工程承包商承担,全体人员要承担义务,并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是主动质量监理的重要手段,监理人员应通过“审查”、“核实”和“督促”等方法,促使施工企业完善与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工作,使监理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实效。
1.1审查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开工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管理措施的实施文件,是总监审查的重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跟监理规划的编写一样,须形成统一、规范标准化的文件。总监及专业工程师应根据项目工程的特点、内容,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是否符合与满足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的实际需要,以及施工质量与安全专项组织方案是否可行等。
1.2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及执行自身质量管理。项目监理机构通过审查与核实,做到“心中有数”后,即可有针对性的确定和调整监督措施,督促施工企业完善及执行自身质量管理工作。
1.2.1明确督促对象。
监理是监督和管理,监理不能也不必对施工企业实施全员管理,督促监控对象是施工企业现场各层次管理人员的责任,项目总监应把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作为监督对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把专业施工负责人、施工长、管理人员等作为监督对象;监理员应把施工长、施工技术员、施工班组长等作为监督对象。这样做既减少了工作量,又利于监理人员集中精力,调动和发挥他们自身管理的积极性。
1.2.2注意督促的方式方法。
督促是通过说,即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企业按其要求去执行,这是监理最常用的方法,也最能体现出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且对所起的效果与作用有着很大的影响。监理在督促时,应体现监理人员的公正、科学和诚意。首先要肯定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上正确的一面,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以理服人,使人心服口服,乐于接受意见并积极改正。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做法,不但施工管理人员难以接受,也会造成对抗或消极抵触的结果,影响监理的成效。
总之,监理人员通过审查,核实,督促等主动监控手段,加强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监督,提高发挥施工企业的自身质量管理意识和管理力度,就会事半功倍,圆满完成工程质量监理任务。
1.3核实施工企业管理的实际水平。
施工工程开工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企业质量、技术、质保管理的实际水平,进行核实与确认。监理人员应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监督活动,采取“督”“查”等方法,在每个分部、分项及每道工序开始进行时,及时、详细地检查核实施工实际操作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对施工管理水平予以核实,重点是人员素质,即对施工企业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实际能力、水平进行核实。
2监理风险分析
工程风险是多方面的,有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工程监理的风险亦与上述3种因素有关。在实践中更常见的是人为因素,这也是能够加以控制的因素。人为因素包括业主方、工程承包方和监理方,对于监理方来说,更主要的是自身的因素,包括提高自身素质和正确处理与业主方和工程承包方的关系。
监理工作最常见的风险有两种,一是由于监理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并因此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二是监理人员有不轨行为,业主追究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责任。对此,根据1995年12月15日建设部、国家计委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可以终止监理协议,要求监理方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由上级主管部门吊销监理工程师资格,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监理单位资质。因此,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尽可能回避风险,保护自己。为了避免上述风险,首先要从严要求自己。
(1)要熟悉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职权范围,做到尽职尽责;熟悉监理程序,并切实遵照执行。
(2)要熟悉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的重点与要求;探索有效的控制方法,并认真推行。
(3)监理人员要群策群力,取长补短,深入了解施工单位的管理经验和施工方法,不断充实自己。
(4)在生活上要严格自律,不与承包方或其他有关方面发生不正当利益关系。
另一方面要注意保护自己。
(1)要保护自己的职权,明确属于自己职权之事,以适当的方法及时处理,自己不越权;发现别人(主要是业主方有关人员)侵权时及时提出,并作记录,寻求合理解决。
(2)要注意检测数据的积累,注意施工过程的记录,写好监理日志,以便一旦有争议时言之有据。
(3)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可以提出改进措施,作为建议或给予技术指导,但不能作为指令强求施工人员接受,切忌越俎代庖,以免责任不清;同时也要避免造成施工人员的依赖性。
(4)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指令,尽可能说服。如属有意违抗、或者素质太差,无法扶持,则可报告业主,并由监理部向业主提出正式(书面)建议,由业主责令有关人员退场、或者中止工程承包或分包合同。为此,必须有充分资料,并向业主方作详细汇报,避免简单从事造成更多矛盾。
(5)当工程承包方与业主方有关人员关系过密,有偏听偏信或袒护承包人员以致影响监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时,要特别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善于处理矛盾,多向双方说明利弊,多与双方人员沟通思想,避免造成误解或成见而不利于工作。
3 监理工作者积极学习和严格监理
从1988年的试行到1996年的全面推行,监理已逐步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同时,监理工作者也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做着积极的努力。作为一个监理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风险等目标状况认真控制,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切实起到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要圆满完成监理合约,就要求监理务必从严从细领会学习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严格施工过程工序的验收,采用全数检验方案和经验抽样方案,不合格项必须返修,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工程,这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最好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是施工单位先自行检查合格后,在交付验收、检验审批时,按照施工依据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签字,然后交由监理单位验收签认,颁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强化监理验收的作用不仅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标准规范的需要,而且可以通过验收促进前期的质量与风险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规避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 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 质量评定 工程验收
水利部的规定和验收及评定的水利规范与原来的内容虽然篇幅变化不大,但有两个明显变化: 一是把原来单独的堤防工程验收和评定规范统一到了新规范中;二是在新的验收规范明确了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概念,使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更好地理解了什么是履行合同职责的验收和政府规定的验收,把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问题与政府强制性规定问题表述得更加清楚。
1、施工质量的含义
“施工”从广义讲包括“安装”;“施工质量”有特别的含义,是通过施工活动形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工程质量”含义更广泛,除施工活动外,还包括“设计质量”等其他多种因素,SL 176规程也是针对“施工质量”,原标准中“单元工程质量”不确切。
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理解
2.1 本标准强调的就是“施工质量验收”。这里的“验收”仅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
2.2 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应强调验收而不是“等级评定”,等级评定达到合格并通过验收是完成施工合同的基本要求。从国家历来关于工程质量监管政策也强调验收为主。“上道工序不验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是质量管理的通用原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2.3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或执行合同约定而设置。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2.4 《SL 176-2007》的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2.5 质量检验工作归纳
质量检验的定义为: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检验包括: 施工“三检”(施工的记录资料);监理“巡视检验”。检测有: 施工“试样检测”或“施工自检”; 监理“跟踪检测、平行检测”; 发包人或项目法人“第三方对比检测”。试样检测、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第三方对比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和第三方对比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或项目法人承担。对比检测的对象包括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 钢筋、水泥、砂石骨料、粉煤灰等主要原材料和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预制构件等中间产品以及实体质量中的填土、堆石,砌石、砼、地基及基桩质量;对比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 1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可视为对比检测的一部分。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主要变化
3.1 统一体例
标准的修订要满足水利部的《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 - 2002)的编写要求。修订后的标准正文部分设置总则、术语、技术内容 3 大项内容,同时增加了条文说明。尤其是在体例格式、文本结构、用词等方面,9 本标准尽量一致,相互之间密切联系、衔接协调。2、加强工序控制
增加了工序划分,主要参照现行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以及施工的程序,对单元进行了工序划分。通过工序的质量控制来进一步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
3.2 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分类
本次修订后将质量检验项目统一规定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主控项目”是指在保证单元工程功能或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起决定作用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允许有少量偏差和小的缺陷。对检查和检测项目在给出明确质量标准的同时,并规定了该项目的抽样频度或样本量,以及检验方法等。
3.3 标准内容的调整
根据水利建设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增加标准中的单元工程,并注意修订后的标准条款中对新的工程经验、科技成果的体现情况等。
3.4 统一表现形式
在技术内容部分,以表格形式来表述各检验项目的内容、检验方法、检验数量等质量要求,条理更清晰,也便于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特别是终检人和监理工程师理解和使用。
4、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修订的原则
4.1 强化施工过程控制
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明确了验收评定的组织、条件、方法和程序,落实质量责任。
4.1.1 强调了工序的划分和验收评定
在工序验收评定的基础上,再进行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尤其是土建工程。
4.1.2 强调了施工过程质量检验记录的真实、完整
强调了各种检测、检查记录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4.1.3 强调了“三检制”的落实
要求在验收评定中要提供“三检”的检查记录,而不是将“三检”合并成“一检”。
4.1.4 结合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增加了有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单元工程验收中的工作内容,强调了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
4.2 现行标准选取次序
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现行有效的水利标准和国家标准,必要时参考有关行业的相关标准。注意了与相关设计、施工标准的统一与协调。强调每个检验项目的质量要求有依据、有出处。对同一检验项目在不同的标准中有不同的质量标准现象,采取水利行业标准优先的原则。
4.3 强调对单元工程和工序的验收
单元工程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小实体,是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很多单元工程验收后就被覆盖,没有再次复检的机会,因此应严格进行质量控制,是实体质量控制的源头。按现行的“验收规程”和“评定规程”规定,自单元以上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评定主要是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的统计计算,对实体工程质量涉及较少,所以强调对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小单位DDD单元工程的进行验收和评定。明确以验收为主,评定为辅。
5、结语
一个规定、两个规程、九项单元验收评定标准构成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管理体系,需要参建各方充分重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才能使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新标准的要求。水利工程从对工程最小实体DDD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实际是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水平的能力测试,最低标准应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参考文献:
[1]李国宏.关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标准思考[J].华章,2013,(4).
关键词:市政道路;验收;移交;接收;对策
随着杭州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对道路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由于道路建设工程数量的不断增加,建设主体多元化,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从目前验收检查情况来看,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整体质量等问题不容忽视。
1市政道路验收接收工作基本情况
从2003年起,按照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2]9号),坚持属地管理和下放部分管理权限、建管分离原则,市政道路建成后,由建设单位移交给各区城管办,由区级市政部门采用存量设施合同化、增量设施市场化方式落实养护。因杭州市实行建管分离原则,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单位,接收主体为各区城管办。由于对工程质量问题存在分歧,建设单位针对建设遗留问题迟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使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未能及时移交,导致部分建成道路处于无人管养的真空状态。目前同协路、下宁路等近40条已竣工道路因多方面原因暂未接收。
2影响市政道路移交接收工作的主要原因
2.1建设方原因
2.1.1建设时序安排不科学。因下游道路、管道或泵站未建设到位,导致上游道路、管道断头,不具备使用功能。如石塘路(320国道-余杭界)污水管道接入余杭沿山港截污管,因沿山港截污管断头,石塘路污水管道断头;备塘路(下宁路-钱潮路)污水接入下游彭埠泵站和严家弄泵站,目前2座泵站仍未竣工验收,导致备塘路污水管目前不具备使用功能。
2.1.2设计存在缺陷。部分整治和新改扩建工程在设计前未结合实际情况对地下管线及道路基础进行充分关注和论证,导致设计存在缺陷,建成后出现道路积水、路面坍塌等现象,如半山路雨天山水汇集引发路面大面积积水;天目山路、石桥路废弃管未妥善处置引发路面塌陷;丁桥地区丁群路、长虹路、环丁路和西湖区丰潭路延伸段等道路设计等级及结构层强度无法满足实际,导致出现路基础沉陷性龟裂、搓裂、网裂等结构性病害。
2.1.3工程质量不高。由于目前实行低价中标,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期安排不尽合理等原因,工程施工时对隐蔽工程重视不够,造成工程整体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道路基础强度不足。对平海路、华丰路等杭州市64条已建成道路进行弯沉检测,并通过钻孔取样进行验证。检测发现39%的道路结构强度检测不足,41%的道路结构强度检测为临界,只有20%的道路结构强度检测合格。
(2)排水系统功能不全。巨州路污水泵站下游管网存在系统缺陷,导致巨州路泵站一旦运行下游路面即出现污水满溢现象,泵站无法正常运行;丁桥东路临时污水压力管开通一年多时间内已发生9次爆管渗漏事件,造成路面沉陷,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江干区艮山东路2005年建成,通过CCTV监测发现94.4%的管道变形、破损严重,无法通过内衬、修补修复等方式解决,只能通过重新翻建大修才能解决问题。
2.1管理方原因
目前杭州市已接收道路年平均维修率在11.2%左右,临丁路、同协路等破损严重的17条道路,平均年维修率高达19.96%,道路维修率已远高于上海等兄弟城市,更超过《杭州市市政设施养护定额》的规定(沥青路面使用1~3年的维修率为2%,经费定额为1.05元/平米;4~10年的为6%,经费定额为3.10元/平米;11~15年的为7.5%,经费定额为3.86元/平米),根据定额测算结果,结合2009年底设施量,计算出杭州市279条市级道路共计1586万平方米道路年度养护费用为10800万元,而各区2009年市级道路养护费用只有4700万元,缺口6100万元。道路质量差、维修率高及接收管理部门养护经费不足,导致管理部门对部分存在问题的道路采取不接收的态度。
3 做好验收接收工作的对策建议
为从根本上加快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移交接收进度,确保已建成道路及时纳入长效管理、发挥成效,现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3.1 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提升设计能力。设计部门应在规划基础上结合现状实际,对道路设计承载力及地下管线等进行全面普查、合理设计、充分论证,确保道路功能齐全、安全达标。避免建成后因排水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道路积水、污水满溢,因设计承载力不足等设计缺陷导致路面反复坍塌、沉降破损。
3.2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好工程施工每个环节质量,重视管道断头、道路甩项等功能性问题的处置;质监部门加强对隐蔽工程和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管,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追究参建单位责任;管理部门在竣工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抽检,利用倒逼机制推动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道路工程整体质量。
3.3加大投入,提升养护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养护水平,根据目前道路质量不尽如意、维修率较高的实际情况,按照道路“三无”(车行道无裂缝、无破损、无沉陷,人行道无破损、无松动、无障碍物)新标准,财政部门应按照重新测算后的养护定额,加大城市道路养护经费的投入。
3.4 开展整治,加大超载管理。交警等相关部门应建立超载车辆管理联动机制,成立超限超重联合整治小组,对车辆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曝光、处罚;建设部门移交竣工道路给道路管理部门时,提供道路荷载数据,便于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批从源头控制道路损坏概率;对道路设计承载能力进行全面普查,根据承载能力增设限重标志牌,避免和减少车辆重载对道路造成的破坏。
3.5 完善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完善考核制度,加大对相关单位移交接管工作考核力度;同时接收管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例会制度,协调移交接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对养护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反馈,做到,建管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