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5 16: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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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动企业资产管理上水平。
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操作,严格落实省级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资产使用管理效率;以行业资产管理软件实施为契机,切实强化资产动态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效率;通过强化对多元化企业财务状况分析、积极参与多元化企业管理审计、落实多元化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多元化经营管理评价工作,加强对所属多元化经营企业的监管,促进多元化企业规范运作、效益提升。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财务监管工作水平。继续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体系,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企业资金内控制度,积极实施行业资金监管软件,进一步提升资金监管水平。做精做细会计核算,为企业决策提供应有的财务信息支撑。继续在“细”上下功夫,从基础数据录入过程开始细分,为会计核算信息的多口径归集与汇总创造良好条件,提高财务信息查询、提取效率;从以往单纯使用财务软件完成日常核算的状况,向深入挖掘财务软件功能,加强数据分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翔实的数据参考方向转变。
以提升综合素质为保证,提高财会队伍的履职水平。认真查找在基础管理、体制机制和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抓好财务管理自身规范,提升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提升财会人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业务交流,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队伍职业素养。
【关键词】 高等学校; 科研经费管理; 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6-0104-02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及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不仅重视人才培养,而且重视科学研究,并逐步转化成集教学和科研为一身,负有更多社会责任的科技创新园地。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科研能力已成为评价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科研活动的活跃,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及筹集与取得的经费都大幅度地增长,一定程度上科研经费已经逐渐成为学校资金收入的重要来源。高校科研经费作为学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效益如何日渐成为高校自身和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也成为衡量科研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然而,目前科研经费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成本核算不规范、结题不结账、绩效评价指标缺乏、重立项轻管理、预算编制不科学和资产管理混乱及流失严重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高校内部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规范高校的经济活动,为高校的发展保驾护航。在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监督和服务的过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必须首先对科研经费管理涉及的内容、管理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情况有大致的了解。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监督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方面,如未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经费报销使用不真实、成本核算不规范等;二是项目管理方面,如重立项轻预算、合同管理不严格、结题不结账等;三是预算管理方面,如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等;四是资产管理方面,如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无形资产流失严重等。
针对上述问题,原因大致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分析:管理制度不健全、成本核算体系不规范、预算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职能部门合作不紧密。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内部审计面临的难点
随着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筹措的科研经费的大幅增加,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监管等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逐渐显现出高校内部审计对科研经费监督的有限性,本文分别从审计客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时间五个方面进行研究,探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内部审计实务中面临的难点。
(一)审计客体责任不清晰
科研经费在管理中会直接涉及到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课题组及项目负责人等客体,从一定程度上看,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也是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实践中,这些客体之间的责任界定不清晰,权责相对混乱。
(二)审计目标不明确
比如在对经费使用过程的审计中,实质上只是侧重于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忽视了对其合理合规性的审查;再如在对与科研项目有关合同的审计中,实质上仅停留在对合同本身形式的审核上,忽略了对其实质性的检查。
(三)审计范围不全面
据笔者了解,在高校中一般只是对纵向科研经费进行重点审计,对横向科研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的审计项目还不能完全展开。目前科研腐败中多为通过签订合同资助科研的形式,收取回扣、转移国家资金,审计范围狭窄使得大量资金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造成经费使用效率低下,甚至国有资金流失。
(四)审计依据不充分
虽然国家加强了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制定了众多的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但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依据仍然不够健全,实际操作性也比较差,尤其是在评价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性时更是如此。比如:效益性评价可以分别从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三方面来做,但是对技术效益的评价基本已经超出了审计人员的知识范畴,同时对社会效益的评价又以定性类描述居多,这些都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审计时间不合理
大多数高校习惯项目结题后再进行审计,即使为满足课题必须的结题要求进行的内部审计也是一种事后监督,然而,在项目的前期需要对经费预算等进行事前审计,在项目的实施中需要对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事中审计。综合来看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风险性等安排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体现内部审计的连续性和服务性。
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构建
高等学校在构建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中,应结合科学发展观、审计免疫系统论、增值型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理论等新理念,并在了解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中的难点和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审计工作中需把握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从内部审计体系架构的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文从内控制度审计、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科研项目资产管理审计、科研经费效益审计四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促使经费依法管理
审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建立一套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实现用制度建设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同时,明确学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职责与权限,使制度为科研工作顺利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保障,做到用制度管使用、管事和管人,不断促使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做好科研经费使用合规性审计,规范经费使用行为
当前环境下,反映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信息资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失真的现象,审计中应将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都列为审计的主要目标,防止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主要应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是关注科研经费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各项支出是否按照经费预算或者合同要求执行,支出数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二是关注虚报冒领、套取科研经费的违法行为。重点看劳务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编造假名单套取经费或是偷逃个人所得税等的情况,重点看有无虚假发票、家庭消费发票、与科研无关发票报销等。
三是关注挤占挪用。是否有将科研经费用于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活动。
四是关注经费转拨情况。是否存在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经费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或转入非协作单位、个人的银行账户,导致国有资金损失。
五是关注结题后余额管理。是否存在结题不结账,或结题后是否仍挂账报销、变相截留等。
(三)加大资产管理审计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范围内,内审部门对利用科研经费购置取得的资产应审查它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按照申报、审批、购置和验收等制度进行采购,是否统一纳入学校管理、账实相符,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用于科学研究,是否存在重复购置、效率低下、闲置不用的浪费行为,结题后学校是否及时收回设备、统一管理调配等。
无形资产范围内,内审部门应重点关注科研工作成果类的管理,审查科研成果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或办法明确无形资产的归属、入账等。总之,高校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可以促使相关行政部门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四)开展科研经费效益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科研成本和科研成果回报两大类,即投入科研经费、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高科研管理效率、产出科研成果等;主要审查科研成本结构(如管理费、人员费、业务费、设备费、材料费等所占比例)是否合规,科研资源配置(如课题购置的科研设备有无重复购置、闲置不用)是否合理,科研成果产出(如科研推广情况、转化转让情况、科研级别及数量和获奖情况)是否高效。
另外,效益评价包括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三方面,建立一套能够客观反映效益情况的评价指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体系,是工作中最大的难点,其中涉及到非财务指标的可以根据科研计划、财务决算报表、统计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 朱杉.浅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13(7).
[2] 赵楠.试论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及全面管理[J].审计与理财,2013(4).
(一)
农垦企业集团,大多是在农垦(农场)局的基础上改制后建立起来的。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它在发挥农垦企业的总体优势,增强农垦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农垦企业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企业形象,以及促进理顺体制、转移机制、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一批经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农垦企业集团,在改制后已逐步形成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健全集团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地从实际出发,致力于建立集团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发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
从近几年来的实践看,各地农垦企业集团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内部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上,都取得一定的成效,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显现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与新《会计法》和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薄弱环节;与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的挑战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组织机构不全,权责还难以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相互制约那样地分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本应分别履行公司的权力机构职能、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经营职能,从而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组织机构。
二是政企依然难分,企业发展目标不明确。农垦企业集团大多保留着农垦局的政府管理职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继续履行地域性的社区稳定职能,承担了社区经济负担的义务。要实现集团公司财富最大化的发展战略目标,与稳定目标之间经常发生矛盾。不稳定则难发展,影响了重点目标的实现。
三是法人层次太多,容易造成失控。在农垦系统,从集团总公司,到最基层的企业,有的多达六个层次。由于层次过多,跨度太大,所以容易失控,使大量的投资资金难以控制,给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四是内控制度不全,会计监督不严。各地农垦企业集团虽不同程度地陆续建立了内控制度,但与健全和健康地运行尚有差距。从组织机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到预算控制、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控制,在许多重要环节上,还没有真正形成相互分离、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决策程序还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
五是考核不尽科学,奖惩未能对应。集团对子公司经理、子公司对其全资企业厂长的经济绩效的考核,还缺乏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体系。容易出现能奖不能罚,负盈不负亏的不对应问题;容易出现盈利时强调个人作用,亏损时强调客观原因的现象。
(二)
针对上述现象,根据新《会计法》的要求,结合农垦集团的特点,就建立健全农垦企业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集团内部的会计监督,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贯彻新《会计法》的自觉性。
作为《会计法》规定的会计责任主体的农垦系统的各单位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会计法和财会知识,充分认识作为责任主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带头贯彻执行《会计法》的自觉性。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要突破部分领导认识中的误区,克服思想上的障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例如:有的领导认为,只要我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就行了,工作这样忙,那有时间系统学习;也有的领导认为,我授意、指使会计人员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也是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等等。凡此种种,都是错误的认识。只有通过系统的学习,才能充分认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只有通过全面的反思,才能充分认识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人、债权人、政府和单位自身各方面的危害性。从而,就能主动致力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的自觉性,通过机构设置、岗位分工、任用人员、健全制度、加强内控、考核奖惩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会计法的各项规定得到具体落实。
2、要理顺体制,转换机制,提高建立健全集团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农垦局改制为农垦企业集团公司后,在继续社区稳定的政府职能的条件下,可先进行政企分设、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分离,为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创造条件。凡属于行使政府职能这一块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医院、学校、社区基础性设施和社区稳定的必要资金,象上海农垦那样,由财政局核定拨款,交农垦局专款专用,为集团公司减轻社会负担。在此基础上,按照摸清家底、清产核资后的集团公司国有净资产,经财政、国贸部门授权后经营;集团总公司与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其全资、控股企业之间,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出资人制度,集团总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子公司(或企业)产权代表的任免权、重大投资的决策权、财务预算审批权、收益分配权、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权和内部审计权等;同时,可比照江苏农垦,由集团公司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并比照试点企业集团,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用于弥补国有权益的不足;此外,还可象部分省市那样,经房地局、国资和财政部门批准,向农垦集团公司注入土地使用权,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核销历史遗留的不实资产,以利于农垦企业集团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搞经济、抓发展。
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要求子公司进一步加大企业改制、转制的力度,减少管理层次,解决法人层次过多、搞经营善管理的能人过少、注册资本总量小于实收资本、容易流失国有资产,以及债多、人多、出血点多等问题,真正按照市场的需要转换经营机制。
此外,要按照科学性、合法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先进做法,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不相容职能相分开的内控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提出子公司、企业建立内控制度的指导意见,形成集团总公司内部、子公司内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的会计监督体系,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保证管理系统循环畅通,实现集团总公司的战略目标服务。
3、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的力度。
当前,先要按照集团总公司本部(即母公司)的功能定位,完善组织结构,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结构体系。国有独资的集团公司,可通过招商引资、转让股权,由地方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出股东代表和董事人选、监事会主席等方式,解决股东会与董事会合一,董事会中无外系统代表和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同级董事、经理层的经济行为不监督等问题。然后,要建立完善议事规则,明确“三会”和经理层的各自权限、职责。根据授权批准控制的要求,明确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企业各职能部门的权限范围和相应的职责,以及相互协调配合的具体要求。对于重大的对外投资决策、筹资用资、贷款、资本支出,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资本经营、资产经营等重大事项,需经特别授权。对于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着眼于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经济效益的审计。对于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重点放在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如果制度订得齐全,而实际又不执行,也是徒有虚名。
4、要加强考核,兑现奖惩,严格实行内部会计监督。
在考核中,要实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量指标为主;发展速度指标和运行质量指标相结合,以运行质量指标为主;非经济指标与经济指标相结合,以经济指标为主。要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避免因发生重大失误而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因为即使实行奖惩对应的控制制度和风险抵押承包方式,实际上个人也难以承担重大损失)。在兑现奖励时,要留出风险留抵金,待任期终结审计确认绩效后,才能予以全部兑现。还要建立经营者离任审计制度和管理审计制度,及时释放风险,防止问题累积。
一、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问题
很多文章提到审计机构的独立性问题。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是其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一方面是内部审计的职能、职责和广泛的工作内容,需要有专门机构来完成它的使命;另一方面是审计的独立性,决定内部审计不能与其他部门职责相混淆。这种独立性表现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可以直接向决策层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可以按照制度规定独立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可以不受干扰地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可以按照内部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可以对有关问题向决策层提出意见建议,并对落实情况追踪检查。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有在财会部门设置的,有在纪检监察部门设置的,也有在其他职能部门设置的,情况较为复杂。
有些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会计部门放在一起,难以对校本级财务做到监督检查,也不可能如实向上级报告自己的不足或违规之处。如果监督检查所属部门,由于下属单位执行的财务制度和要求,一般是按照学校财务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去做的,即使存在不合理、不合法,或管理上的漏洞与问题,内部审计人员也难以正确履行审计职能。
还有的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在一起,则是把性质不同的两种工作职能混为一谈。内部审计的职能是对高校内部的财务收支和其它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是以增加价值与提高单位运行效率,帮助单位实现目标,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而纪检监察部门是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方面而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是以规范人的行为为目的。而且,内部审计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由谁监督。
其实,既然是内部机构,那就与单位内部的方方面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内部审计不可能是世外桃源。因此,能独立设置当然更好,如果不能,其实放在哪个部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其机构能否发挥作用,看其职能能否发挥作用。
二、内部审计人员的配置问题
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应该能够满足以下审计需要: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懂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成本等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要懂得计算技术与数理统计上的对比分析等专业方法;要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及财务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审计,要对高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有识别能力;要能评估发生风险所产生的损失大小;要能提出好的建议,避免风险的发生,或使风险发生时,造成的损失最小。开展采购比价审计、工程决算审计,要了解物资的市场行情,工程的结构、材料的性能、工程的计量标准和计价方法等有关物资与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测算专业技术。开展经济效益审计,要懂经营、会管理、善分析、能预测,具有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评估水平。
目前,一些高校在审计人员的配置问题上很随意。有的单位把内部审计工作由某个财会人员来兼职,或由监察人员来兼职,或由某个部门的管理人员来兼职,或随便抽调几个人组成审计机构,这样做不但不能履行好内部审计职能,也影响其本职工作,两项工作都做不好。所以,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好内部审计职能和职责,不但需要懂财会的专家,也需要懂经济、懂管理、懂工程的专家,并且应是专职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审计人员,这样才能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三、内部审计职权定位问题
内部审计是在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职权有三点之说,也有两点之说,目前比较集中意见是监督和评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也都把职权定位为这两点。根据规定,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其职权范围除硬性规定以外,还有机动一条,就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由职权范围最后一条可以看出,审计职权范围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职权范围和审计效果是一对矛盾,审计范围大,效果可能就会减弱,这是由内部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力的有限性决定的。规定中主要是对高校财务收支、不同形态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以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主要针对经济活动的事后审计。就高校而言,审计职责应该前伸。对财务预算管理,应该从预算的制定开始就要严格审计,高校的预算执行一般问题不大,关键在预算的开始,一些不合理的东西都是从预算就开始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也要在决策之初进行审计。但应该注意两点:一是抓住重点;二是与财务职能严格区分开来。
高校内部审计是学校的职能部门,有着其他部门不可代替的作用。内审部门既可以参与改革措施的制定,又可以监控改革措施的执行,并能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层反馈,提出完善改革措施的建议,避免改革失误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提高内部审计有效性的途径
(一)建立高校内部审计刚性体制,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地位
从国家制度上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并从体制上使高校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强化重视,并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内部职能部门协调等方面创造条件,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审计力量,优化审计人员结构,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要配强配齐审计人员,要使审计人员有与其他部门同等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要加强审计工作规划的制订和审计人员梯队的建设,使审计工作能够可持续发展。
(三)选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审计工作要从重点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选准突破口,先点后面,以点带面,最后达到面面俱到。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实现审计工作最优化。同时要拓展内部审计领域,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新形势发展给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品德操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重知识的更新和知识范围的扩展,要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力。要自警自励,永葆旺盛的精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