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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的方式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05 16:21:0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个人理财的方式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个人理财的方式

第1篇

关键词:高校人才培养 劳动力市场 对接

改革开放的开展以来,中国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稳步发展,为劳动力市场源源不断提供了大量的优质人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的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对接却出现了问题和矛盾。每年都有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因为这一矛盾不能找到理想的工作,阻碍了高校人才的发展。如何寻求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和谐对接的当务之急。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毕业生找工作难与劳动力市场人员紧缺的矛盾

现如今高校毕业生和劳动力市场出现了这么一幕让人费解的矛盾:毕业生总是喊着找工作难,而劳动力市场总是喊着人力资源紧缺。为什么出现了这样的矛盾问题呢?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专业限制原因,有的高校毕业生之所以找不到工作是因为专业不对口,许多的行业需要有专门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的操作技能,没有涉猎过这样专业的求职者往往被拒之门外,有心想去工作,却没有资格去,导致这个行业劳动力资源短缺。二是冷门、热门工作应聘人数不均匀的原因,待遇好的工作使高校毕业生多到挤破头皮去应聘,大批的毕业生就得不到工作;待遇差的工作门可罗雀,少的可怜,造成人力资源的紧缺。

(二)缺乏有效的机制调节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响应了政策的号召,中国高校加大了对人才的培养力度,逐年进行高校生源扩招,相应的高校毕业生逐年在增加,而且每年的增幅都很大。由于缺乏有效的调节机制,庞大的毕业生大军每年都会有大量剩余,而劳动力市场也年年紧缺人力资源。许多毕业生由于没有有效的引导,导致常年失业,大批的人才资源被浪费,劳动力市场也由于劳动力紧缺而被阻碍了发展。高校的人才培养也往往是缺乏指导,不能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导致每年都培养了大量的人才无用武之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高校属于供应者,劳动力市场属于需求者,高校培养的人才相当于商品,高校、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供求关系,现在这种供求关系链由于缺乏一个整体调节机制,导致及其的不平衡。现在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迫切需要一个有效的机制进行调整,帮助高校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应劳动市场的发展需求,帮助劳动力市场有效的接纳高校毕业人才,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吻合。

二、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毕业前实习实践活动、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培训

高校应增加毕业生毕业之前的实习实践活动,多深入到企业的内部进行实践,这样可以增加学生在企业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很大程度上能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回到学校能及时的进行补充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素质,使自己毕业之后能具有适应企业的需求的技能。高校应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打破传统的课堂教育,将课堂开设在市场中、企业中或者公司中,通过真实的环境引导学生用理论知识解决现场问题,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也能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高校还应该在大学课堂上多增设就业指导课程,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讲师教授给学生做讲座,培养学生进行人生规划,为自己的未来就业设定目标,为实现理想的目标作出合理的规划,为将来毕业之后就业工作架桥铺路。

(二)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调整高校人才培养方向

高校应该重视与企业的合作,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的用人需求,签订合作意向,不断调整高校的人才培养方向,根据社会整体的企业行业用人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高校的人才培养应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向劳动力市场输出的人才应当是满足市场实际需求的,在高校的就业教育师资队伍中引进一定数量企事业家,保证高校的就业指导培训能切合实际,真正的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和水平;发挥企事业家的榜样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学生向优秀企事业家学习的欲望,深入学习理论业务知识,不断地提升学生的各项技术能力和素质水平。努力将自己打造成适应市场、适应企业发展的素质高、业务精、基础扎实的优质全能型人才。

(三)完善相应的机制体系,调节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对接吻合

机制体系的完善包括:高校内部机制体系的完善、企业监督调节体制的完善和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体制完善。高校应当完善相应的体制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优质性和与时俱进性,人才培养要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也要建立监督机制,及时的将高校毕业生的实际表现反馈给高校,让高校及时作出调整,适应企业的发展。政府部门也应该建立相关的机制,保障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优先性,开辟大学生就业路色通道,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完美对接。

三、总结

第2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给予价值总额一半或适当的经济补偿;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3篇

(一)立法层次过低,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规范主要有:2005年11月1日银监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的《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6月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7年11月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08年4月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通知》;2009年4月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7月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9月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12年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上述法律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范的立法层级太低并且不系统不全面,还远不能满足我国目前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所需的规范需求。

(二)现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法规不完善1.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性质界定不准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将综合理财服务的性质定位于“委托”,但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九条又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应交给第三方托管,这个规定体现出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资产独立于银行自有资产,这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的规定是一致的。上述两种相互矛盾的规定导致人们对理财业务是属于委托关系还是属于信托关系产生了争论。这种法律界定的模糊和实际业务操作的冲突使得法律风险的发生难以避免,也使得银行难以判断应当适用何种法规规制自身业务[2]。2.个人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信息披露主体将反映其基础素质、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及其内在发展潜质等方面综合素质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以一定的方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利益相关者予以公开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3]。为了保护客户的财产利益不受到侵害,商业银行也需要对理财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和完整的披露,这既是保障客户的知情权的需要,也便于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管。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一些信息披露义务,如规定了商业银行有向客户提供相关资产的账单、理财计划投资以及收益报告义务等,2009年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问题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第六条细化了商业银行向客户披露的信息范围。但是这些条款所提供的信息可以知道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不包括其他对于客户进行投资选择十分重要的信息,如商业银行的相关财务状况信息以及与理财产品类似的其他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具体负责部门、经营管理人员情况,拟投资产品背景等。因此,进一步拓宽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范围十分必要。再者,在理财业务中,银行与客户双方信息处于不对称的状态,只有建立完善的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制度才能有效保障理财客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缺失首先,个人理财业务会给客户带来投资收益,因此其必然会涉及税收问题,但是我国目前的税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规范均未对理财产品收益的征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实务中,一些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收益的税收进行代扣,一些银行则在理财协议中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申报职责。但是,理财业务类型多样,不同的理财产品在理财期限、收益支付方式和法律性质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对理财产品进行征税,其税率、征收方式等是应当统一规定,还是应根据其类别不同而区别对待,均待有关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我国缺乏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虽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体现了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投资者的保护,但是这两条法规在法理上属于准用性规则,它们的适用需要援引或参照其他法规的内容,法规本身欠缺确定性和指引性。理财业务客户属于金融消费者范畴,但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针对金融的特殊性与专业性而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相关保护,甚至没有金融消费者这个概念[4],这就使得个人理财业务客户在遭受损害时很难寻求法律救济。再次,个人理财产品的破产清偿问题缺乏规定。商业银行在经营不善出现破产清算时,个人理财产品的清偿应当如何排位,这个问题在破产法和商业银行相关破产清算条款中都缺乏规定。因此在商业银行进行破产清算时,个人理财产品应当排在什么清偿顺位也是相关法律需要完善的地方。

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立法层级前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规范均是由银监会主导制定的行政性文件。从立法的程序上讲,规章性文件的制定没有法律议案提出、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公布等规范性程序;从逻辑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上讲,它们与法律文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当各金融机构面临利益的诱惑,这些权威性不足的规章性文件就无法有效地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规制。因此,为了更加有效地规范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我们应当将对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上升到立法层面,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个人理财业务中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权利义务、操作标准以及法律后果,这对于个人理财业务中各类纠纷的解决和法律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5]。我们应当通过提高现行法律法规的位阶,尽快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纳入商业银行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

(二)完善现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法规1.准确界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只有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才能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性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才能妥善解决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纠纷,同时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实施正当有效的监管。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理财顾问服务仅仅是提供一种咨询,不涉及客户资金的运作和管理,这种理财服务的属性显然既不是委托也不是信托。在综合理财服务中,保证收益与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质上与银行存款业务相同,其法律关系应为借款合同关系。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性质不作区分地统一规定是不准确的,我们应该对各种理财业务在类型细分的基础上准确界定其法律性质。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信息披露不仅应当包括销售理财产品时的产品信息告知义务,还应包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的相关信息持续披露义务。首先,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商业银行除需要向客户披露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具体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比例等有关投资管理信息,还应当提供理财产品实际运作管理团队人员的组成与资质等相关信息。其次,在理财合同有效期内,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向客户提供与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信息,如理财产品的价值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商业银行自身的重要经营情况、管理理财资产团队的重要变化情况,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投资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等。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由于其比其他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大,商业银行需要向客户披露的信息还应当包括与客户的理财计划和规模相似的其他理财计划的报表,以供客户进行比较选择。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当定期向非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客户报告理财计划各投资工具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

第4篇

从另一方面讲,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获准进入我国经营个人外汇业务的海外大银行纷纷成立理财中心,通过私人理财来抢夺优质客户这块诱人的蛋糕。外资银行做出这样的战略选择,正是基于对个人优质客户的争夺。对外资银行而言,进入中国后首选的服务对象,就是对优质客户的争夺,跨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私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富有阶层都是他们争夺的目标。而眼下他们不惜巨资推出的个人理财服务,就是他们吸引这些“黄金客户”的主要策略。对这批富有阶层而言,他们由于时间关系,更需要一批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具备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与客户心理的高素质银行理财人员,为其提供智能化的金融服务。国内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沉着应对。

在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几乎深入到每一个家庭,而在中国,这项业务才刚刚开始起步。不可否认,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其参与竞争的重点主要就在于包括提供理财服务在内的一系列中间业务上,中国金融机构要想在这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培育个人理财服务市场。

近年来,个人理财服务受到各家商业银行的推崇,在福州、广州、上海等地已推出各具特色的理财服务。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4地对800人作了专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有40%的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我国各商业银行发展的热点。各银行推出的理财服务已初步形成个人投资、结算、咨询、贷款、委托等系列,并且业务面和服务面都在迅速扩大。

但是,我国银行目前推出的理财服务却较多停留在概念包装层面,银行理财的消费观还没有深入百姓心中,银行理财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市场需求不足。工薪阶层的老百姓把到银行理财当作一种奢侈,中产阶层也很少到银行寻求理财帮助,资金充裕的大老板在投资上又不屑于到银行理财,捧场者屈指可数。因此许多银行将个人理财服务定位为给优质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除设计投资方案采取收费方式外,其余均为免费服务。但这种定位在与国际接轨时显然不够深远,违背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宗旨,比起国外银行理财收入30%的占有更是相差悬殊。

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要做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实际需要。这样的经营指导思想原则应适用于任何一个客户正当的理财服务需求,由这样的经营思想所导致的具体服务方式就是对居民个人的个性化服务。实质上,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并不是为了服务而服务,而是一种经营形式,所以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近期的还是长远的,都必须符合银行自身和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尤其需要重点把握好差异化服务。

目前的个人银行业务领域还是缺乏迎合消费者需求变化,适应不同银行自身相对优势特点的个人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因此要仔细研究市场、研究不同客户的需求、善于发现市场机会。可根据个人客户的收入状况、消费习惯、投资偏好(收益型或安全型)等,细分个人客户市场,并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提供不同金融服务。也就是一手抓高端客户市场,一手抓传统的中低端客户市场,两手都要硬,但从服务形式、服务工具选择上要根据具体情况而不同,成为客户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专家。

银行的客户大体上分为已有客户和潜在客户两种。由于开发潜在客户的成本较高,所以应首先对已有客户服务,重点是其中的重要客户。按照一般情况判断,存款额度由大到小依次排列的前20%的储户应属于重要客户,后20%是小客户,剩余的60%应是一般客户。对于重要的客户,银行应及时主动了解其委托理财的客观需要和意愿,尽可能提供完善的服务;对一般客户,银行可以提供业务预约,提出理财建议;对于小客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储蓄卡,引导其充分利用自助设备办理小额业务。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对开拓个人理财业务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进行产品分销渠道的创新,建立畅通的现代化个人理财分销渠道。个人理财服务对于不同层次的客户,应有不同分销渠道。

一是直接营销,即由客户经理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互动式的营销,主要是高端客户。二是间接营销,即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渠道进行的营销。结合今后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个人理财中心应当是今后发展的重点。工、农、中几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继在全国推出上百家理财中心,各家区域性的商业银行也推出了个人理财室。可见,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基本趋同的情况下,理财中心直面性、综合性、一站式、易沟通、人性化的分销作用是其他分销渠道不能相比的,对挖掘稳固客户资源、优化客户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宽敞、明亮、舒适的理财中心由现行的高柜服务模式,转向高柜业务与低柜业务相结合,并且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面对面服务,使银行的服务更具有亲和力和吸引力,增加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了解,进而提升客户的忠诚度。

其次,进行理财工具的创新,为个人理财向深层次的发展提供技术保证。由于个人理财具有知识密集化、投资多元化等特点,个人理财的开展仅靠传统的手工操作是难以完成的。国外发达银行个人理财之所以迅速发展,其背后都有一套先进的理财系统支持。因此,为实现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弥补理财人员业务和素质方面的差异,要尽快开发个人理财支持系统,实现以下一些主要功能:收集和储存优质客户基本信息,实现对优质客户服务需求和交易行为的分析;为理财人员提供必要的金融分析工具,帮助理财人员快速满足客户的基本理财需求;提供规划分析功能,对客户的目标需求进行现金流分析和金融产品推荐;提供信息服务,为理财人员提供金融市场动态、经济金融政策法规、利率、汇率、理财案例、业务信息统计等信息;对目标客户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归集客户经理资料及服务动态,实现对客户经理工作业绩的标准化考核。

再次,进行营销策略的创新,激发客户的理财意识和需求。开展个人理财不能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应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具体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一是广告促销,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激发其需求欲望,如电视、车身、路牌、报刊、网页等广告、海报及网点内的橱窗展架、短期优惠措施或赠品、活动型业务宣传等。充分利用自有网点的玻璃墙、室内墙面、户外(自助银行)ATM顶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推广个人理财业务。

二是要进行营业推广,采取柜面人员的直面营销,形成商业银行全体员工推介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是公关促销,主要是采取多种方式与客户加强沟通和联系、举办产品推介以及积极参加地方的各种公益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号召力。

最后,实行客户经理制,依靠精干的个人理财客户经理队伍推动业务开展。个人业务客户经理的核心职责是为客户特别是VIP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个人金融服务,收集和反馈市场信息,宣传银行形象。客户经理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质量的好坏,金融市场的竞争根本上是人才的竞争,拥有优质的客户经理即拥有了优质的客户。

因此,第一,应选拔业务熟练、知识面广、具有较丰富的市场营销知识和客户服务经验、有奉献敬业精神的优秀人员充实到个人理财客户经理岗位。

第5篇

随着金融改革和鼓励新融资服务模式的政策窗口开放,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立在大数据、云计算基础上的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及金融机构线上平台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许多用户形成了互联网理财的概念,个人理财市场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然而金融产品的复杂性以及人们对于风险的恐惧,成为投资者投资理财市场的主要障碍。

一、个人投资的动机

个人理财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如购买银行理财、股票基金、P2P理财等产品获得收益达到财富的保值和增值,即盈利性动机[1]。

二、我国居民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方式

随着2013年余额宝的问世及2015年P2P理财井喷式发展,中国民众开始对投资的热情持续高涨,CPI指数大于银行存款利率,大家已开始不满足于储蓄带来的微薄利息纷纷开始转变理财投资方式和观念[2]。

1.银行理财

银行通过询问个人理财投资者财务状况和理财收益预期及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表,从中判断出客户的各项理财指标,同时帮助其制定安全、合理和可实现的金融理财方案,帮其选择购买银行自己发行或的网上理财产品[3]。据中金银行组估计,自2015年1月增长了约10万亿(70%),与此同时,银行对非银金融机构的融出也增加了约12万亿至23.9万亿(>100%)。

2.购买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和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投资股票存在以下两方面获利渠道:一种是通过股份公司对公司经营获得的盈余公积和应付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或派息发放红股等方式回馈股东。另一种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交易,股票收益和风险受公司经营状况、行业与部门因素和宏观经济与政策等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购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通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金和运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由于其有专业管理人进行投资,所以它的风险较股票的低,因此成为许多个人理财购买者以分散风险获得极高收益的投资组合较好选择。

4.购买期货

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由于其交易双向性可以买多也可卖空。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价格下跌时可以高卖低补。做多可以赚钱,而做空也可以赚钱,所以说期货无熊市。同时期货市场由于保证金的作用期货行情可以放大十倍获利空间巨大,大多数购买者喜欢去持有做对冲以获得高额回报。

5.P2P理财

P2P理财是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P2P理财公司截至目前2601家(数据来源网贷天眼),产品丰富,收益率高,期限较短等优点现已成为众多个人理财投资者选择理财的项目。

6.购买国债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资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按付息方式不同,国债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国债。国债利息相对于同期银行存款而言利息高风险低,同时国债也享有和银行存款一样的随时支取的便利性。

7.某某宝类货币型理财产品

这类产品其核心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理财活动,将传统的金融理财活动与互联网技术结合,以实现潜在投资者与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直线交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服务,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风险,为顾客提便捷透明的理财渠道,降低主体双方的理财成本。

三、消费者行为对个人理财投资组合影响分析

基于某银行5000名客户理财记录和回收的300份调查问卷,通过对收集的数据做描述行统计分析,发现这些被调查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其行为态度、感知有用性、兼容性、隐私风险、感知促成条件、主观规范、感知易用性对个人理财投资者投资行为有显著性影响[4]。

给定个人初始的投资资金D,我们可以得随机微分方程

即个人资金变化过程.进而得到风险资产价格的动态过程为

此时,个人投资组合决策可以表示为

其中x为个休投资者投资在风险产品的金额数量,. 由此可以得出投资者使用资金

为初始财富,达到资产配置最佳组合:

通过相关分析得出:行为态度对其投资组合具有显著性影响,且显著性较强。感知易用性、主观规范、感知促成条件、感知有用性、兼容性与个人理财投资意愿呈正相关关系,他们直接影响个人理财投资者投资行为的主要因素。隐私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个人理财投资者投资行为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四、互联网理财投资策略

1.银行理财

自2015年3月1日起,央行下?{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已有6次,现在同期央行基本存款利率为1.5%,而此时的CPI指数为2.0% ,人民币仍处在贬值当中,此时个人理财投资者再选择银行存蓄已不合适,作为一个长期储蓄者,在不相信外面理财机构和想获得较高利息的情况下,建议选择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同时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安排投资组合,可以选择保本保息低风险型理财产品[5],通过此类操作让风险承受能力极低的个人理财投资者获得利益最大化。

2.某宝类货币基金投资策略

某宝类理财产品具有投资灵活性风险低收益投资收益略高于银行储蓄利息,在选择时一定要看此类产品投资的渠道、理财资金去向、风险级别及公司规模,做好以上的准备可以把一些闲散资金放在里面产生较高收益。

3.股票和基金投?Y策略

股票市场具有流动性、高风险高收益性、持有时间段短等特点,建议此类个人理财投资者,平时多浏览所要投资的相关行业、部门的重大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并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等要素。

指数基金可以获得市场平均收益率,可以为股票投资者提供比较稳定的投资回报。保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后至少可以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的证券投资基金。

因此再利用股票和基金做投资组合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获得较高资产回报。

4.P2P理财策略

第6篇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情况概述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服务,是银行专业理财人员在明确个人客户财务目标的基础上, 分析客户的财务现状,帮助客户制定出可以实现财务目标的一种综合金融服务。

与银行一般业务相比,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对象特定化和产品设计组合化的特点。对象特定化是指理财业务面向特定目标客户,客户只有在银行拥有一定数量之上的存款或资产,才有资格享受银行理财服务;设计组合化是指将一定数量负相关或相关性小的资产组合在一起进行投资,尽可能分散风险,获得较高回报,是一种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服务。

(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发展历程较短,但是发展迅速,规模迅猛增长。从近年来的一些数据可以看出,首先,理财产品的数量越来越多,据统计,2012年理财产品发行量为3.2万款,截至2013年年末,发行量达到4.4万款,增长幅度高达三成以上。其次,理财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截至2013年年底,银行业理财产品余额至11万亿元,据相关理财机构最新报告预计,2014年理财产品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2015年年底可能至30万亿元。个人理财产品关注度越来越高,现在不论职业收入、年龄大小,人们都关注着个人理财产品的方方面面。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中间收入的重要来源。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经营受益稳定等优势,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发展理财业务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增加业务收入、吸收个人优质客户,树立银行专业、稳健的理财顾问形象,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另外,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有助于提升银行创新水平,激发创造的活力。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有助于社会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有助于盘活经济资源,促进经济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如住房信贷、汽车信贷等消费信贷的发展,既增加了个人消费效用又促进了汽车和房地产等产业的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能实现对市场信息的专业化处理、客户资金的专业化投资、理财规划决策的专业化服务,这些都会促进个人乃至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可以有效改变个人金融资产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在个人理财业务相对成熟的西方国家,个人理财称之为财务策划,是指财务策划师通过综合分析客户的收支,结合客户的要求与目标, 为顾客制定综合性理财设计方案, 并帮助实施的专业投资过程。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目前还是“如何处理自己的财富”。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重点局限在储蓄和消费贷款等简单业务上。这些个人理财业务的形式还只是处于一种初级阶段,缺乏品牌和经营战略,存在着业务品种单一、技术含量低、营销方式落后等不足,只能以一些简单的方式为客户进行理财服务,依然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结构单一

我国投资固定收益市场的理财产品占据了理财市场80%以上的份额。这与投资者的投资习惯密不可分。我国投资者偏好储蓄,目前储蓄式理财产品仍将成为主流。在利率市场化真正实现之前,储蓄式理财产品凭借收益相对较高且风险较低的优势,使得目前的产品形式在一段时间内仍将延续。

(二)理财产品缺乏创新

个人理财业务需要向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然而当前国内的理财产品在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大同小异。在业务范围上更多地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另外,金融产品比较容易被复制,仿制出来的个人理财产品不仅在功能特点上相似,投资收益也大致相当。对于客户而言,现在的理财产品虽然种类繁多,但是缺乏特色的产品着实缺少实际且长久的吸引力。

(三)理财市场活动缺乏规范

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客户评估流于形式,风险揭示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业务人员销售局限和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四)缺少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涉及到银行,保险、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等各方面理论和实务操作,客观上要求理财业务人员具备非常高的素质,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相对于正在飞速发展的产业规模,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人员队伍的现状却普遍表现为,门槛较低,缺少综合性、专业性的培养,因此很难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同时还表现为,市场洞察力较低,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和创造投资机会。很少重视客户的维护和客户的增值服务,售后服务不到位,有的甚至没有售后服务。

四、发展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途径

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潜力巨大,近年来市场环境正在开始规范化发展,市场参与者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已成为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因此,个人理财业务经营的情况决定了银行的效益和综合实力。采取措施巩固和壮大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理财产品需要多样化

目前来看,理财产品挂钩的大多为储蓄、债券等资产,而涉及其他金融标的的产品数量较少。因此,理财产品需要多样化经营,向股票、外汇、期货等领域发展。今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立将改变理财资金的投向,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的扩大,房屋贷款和汽车贷款也可能被金融机构打包做成金融产品卖给投资者。

(二)提升产品创新能力

创新是商业银行进行个人理财的强大推动力,推动个人理财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创新贯穿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始终。

加强个性化理财产品的研发,新推出的产品或产品组合在形式上应该简单明了,以便于顾客接受。考虑客户的收入水平、风险偏好、兴趣爱好等因素,研发更加个性化的理财产品。例如针对中年人群体,研发风险较大回报较高的产品,融入股票、期权等元素;针对广大农民群体,研发特殊金融产品,融入天气期货、自然灾害保险等元素,小资金也能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针对收藏爱好者,研发以邮票、字画为标的的理财产品。通过这些方式提高客户的理财兴趣,进而提升自主品牌的认知度。

现如今,客户的自主意识更加强烈,这对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大数据时代,通过积累客户资源,能够分析出客户的日常消费模式、消费偏好,进而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这样使得理财产品更加个性化,大众理财也有定制的体验。

(三)加强市场监管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涉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很少,造成对其监管缺少规范,没有作好必要的理财风险提示,由信息不对称等引致的消费纠纷日渐增多。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前景广阔、发展速度加快,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监管和法律规范,要严格监管银行理财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以改善目前的这种发展状况。近年来,监管层多次出台相关政策,一方面严打老鼠仓惩治金融犯罪,另一方面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这有利于重振投资者士气,凝聚市场人气,增强市场信心,重新焕发市场激情与活力。

(四)培养专业理财人员

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高素质的理财人才必须在具备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因此,首先要加大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设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实现国内个人金融理财师认证,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对市场的认知能力。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实行业绩考评,以此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另外,需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实务操作经验,培养和提高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金融混业经营是综合性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当前客户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国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从存款时间的长短和利率的高低上为客户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从市场需求的层面上来说,应该尝试混业经营的方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理财需要。

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全球银行都向着综合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商业银行如能介入证券业务,直接为客户理财进行操作,在争取客户的同时可以形成新的利润来源。对此,针对我国目前的特点,可以采用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方法,考虑对银行开展此类业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也可以出台一些相关的措施,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大胆放手去开展个人金融理财业务。

(六)加大金融改革

从2013年6月以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阿里巴巴、腾讯、百度、新浪等互联网巨头纷纷跨界进入金融行业,以余额宝、百度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受到投资者广泛追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受到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如今理财渠道多元化,资金向银行体系外流的趋势进一步增强,银行理财业务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传统银行跟进互联网模式,搬来就用,无疑很被动。银行需要加快网络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快网络化进程,从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到4G自助银行,从网上支付拓展到O2O模式,积极开辟新的业务领域。

(七)建立个人客户评价体系

第7篇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如今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的是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现在最为常见的理财方式是银行存款,而存款本质上也只是实现资金的安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业已经推出了理财服务,这些理财服务不仅要实现资本的保障,而且在此基础上基合理的进行资本的升值,使人民积累更多的资本才是商行所追求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此背景下快速发展,理财产品从单一品种开始,逐步发展成丰富多样的产品需求,服务理念和相应的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同时,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程度也在逐步增加,商业银行寻求金融体系和其他行业如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合作,进一步拓展了个人理财的发展空间。据统计,仅2015年银行业理财市场就有46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了理财产品,总共发行186792只,每个月平均新发行产品15566只,累计集合资本158.41万亿元,平均每月募集资金13.20万亿元。从开放式理财产品来看,全年共新发行产品4162只,比2014年增加59.03%,累计募集资金高达115.55万亿元。封闭式产品比2014年增加3.75%。累计募集资金为42.86万亿元。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然而,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大部分理财产品的起投门槛较高,并且理财客户经理提出的建议一般都是表面性的,没法按照客户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理财计划,这导致了客户往往凭借着销售人员的介绍购买,在不完全了解理财产品真实收益率的情况下盲目购买,其结果是预期的收益率高高在上,而实际的收益率则甚低,银行很可能与客户产生不快,同时也损害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得银行难以获得长期收益。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了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丰富产品品种

个人理财业服务依赖于理财产品,各式各样的理财产品才会给个人理财服务一个强大支持。正如之前所提到的,与国外商业银行的对比,我国银行的产品品种少之又少,不能满足人们在产品的需求方面。所以要在根据国家的规定,同时参考客人提出的要求,加快产品类型的开发速度,不断改变和引入最新产品。不断对理财项目进行创造,这就要求我们做好以下几点:对银行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并迅速对客户的要求作出回应;运用各种方式对产品进行创新;将市场列为目标,创造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项目;从点滴做起提升服务质量。

二、理好客户关系

我国商行目前的五福经式,侧重于产品的推广。它不能有效的留住已有客户,也不能了解客户真正的需要,使客户得到满意并长期合作。为了提高效率,商行的理财服务部门须将侧重点从产品转变成为客人,关注客人对于银行所做的贡献,建立以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机制是进行客户分组,以确保优秀的客户群;加强对客户关系的处理;为客户提供多方位、全面的服务。

三、增强对人才的培养

理财职员相互约束的同时也是督促个人理财服务进步的关键点。商行要想有所发展和进步,就需要培养一些熟知专业知识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现在,各商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职员基本上是原来银行中柜员里挑选的。他们的自身条件和对于本银行的熟悉情况必然强于普通的员工,但依旧有着很大的缺陷。个人理财职员的培训需成为商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步步地从几个角度进行:增加培养强度;提升目前理财人员的能力;组建个人理财从业资格认证系统;编制相关的行为准则。

四、树立正确经营理念

个人理财业务是以客人为服务对象,客人对银行的满意程度必然干扰客户对银行的态度,所以,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阶段,银行要把客户为主体这一观念当做一个很重要的课程来学习。国外银行业的先进之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实际运营来看,要想真正达到以客户为中心的目标,须要保证合理的个人理财制度,同时合理的将人进行分类,明确理财方向,在有保底的条件下完成理财规划。一是人生阶段。按照客户的年龄、家庭、收益和工作等情况,根据一定的排序决定想要的产品,从而合理对储蓄进行分配,使其按照不同方法组成个人或家庭财产。二是理性分析。要替客人着想,按照客户的需求,对理财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审核,得出最有益的方案。三是风险保障。对国外的成功经历分析,在储蓄、保险和投资里,保险的风险保障是最高的,是最有作用的理财产品。

五、倡导科学理财理

第8篇

【关键词】理财业务 现状 对策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是传统私人银行业务的扩展,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富裕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要求银行运用各种金融知识、专业技术以及广泛的资金信用等优势,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具体要求,为客户量身订制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简单地说,个人理财就是针对富裕客户的资产状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实现资产最大化增值,提升客户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比较现状

大多数境外商业银行已将个人理财业务作为稳定收入、降低经营风险的战略性业务主线,并在个人理财业务的资源配置、经营策略、产品和服务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我国商业银行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认识到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性,虽然成立了财富中心和理财中心,以加大个人理财业务开拓、管理力度,但总的来说仍然处于滞后状态。

1、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内涵不同

在个人理财产品的开发创新过程中,境外一些商业银行按照发展高利润产品战略,推出了一系列涵盖个人投融资、咨询、等种类繁多的个人理财产品。例如,花旗集团的个人金融业务遍及全球57个国家,为个人、家庭和个体企业提供的各种零售金融产品与服务达到几十个品种。差别化的策略还体现在定价上,比如汇丰银行通过差别定价形成的分层利率架构,最大限度地鼓励本、外币储蓄,最大限度地鼓励客户多使用汇丰的个人金融服务。

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还停留在大规模批量生产阶段,产品结构比较简单。比如在信用卡业务的设计创新和推广上,大多商业银行不能明确目标市场范围,缺乏对持卡人经济状况、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的准确性分析,再加上功能服务简单,导致大量目标客户手中的信用卡长期处于“睡眠”状态。

2、个人理财业务的产品结构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机制灵活,市场适应性强,创新能力突出,他们把传统的存款、贷款、中间业务与保险、证券买卖、基金、外汇交易、涉外、信托等业务相结合,进行捆绑式服务与复合型产品开发,形成了品种齐全、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以汇丰银行的教育储蓄计划服务为例,该产品中的储全保方案就是教育储蓄业务与保险投资业务的结合;而且还带有保单红利生息。而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品种单调,范围狭窄,满足不了社会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3、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质量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注重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核心理财产品的发展。如美国运通银行通过对自己在信用卡、贷款和保险等三大传统业务领域的竞争地位分析,决定只进入能够占据最大市场份额并能创造可观利润的市场。为此,该银行在1978年出售了亏损的下属保险公司,强化运通卡和旅行支票等核心业务。而国内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贷款等低端产品品种比较丰富,如代收代付占比例很大,而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银行收入结构也有差异,美国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比我国高约10倍左右。

4、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牌战略不同

国外商业银行把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建设与管理作为自身诚信经营的基础,在追求客户品牌忠诚的同时也注重品牌对银行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比如花旗银行的“财智锦囊”理财产品几乎成为花旗银行优质服务的代名词和顾客选择理财产品的参照对象。

国内商业银行的品牌意识近年来有所提升,相继推出了一些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个人理财产品品牌,但缺乏对品牌长期价值和全方位资产的维护,追求短期行为和广告轰炸效应,使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品牌鱼目混杂,长期发展的根基不牢。

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针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滞后的现状,在改进对策上就应该多管齐下,整体联动,力求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

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在经营格局未发生大的变化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该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银行在组织架构上和业务分工的重组中,要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

2、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

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及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的研究。一般而言,理财在不同人生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并在人生理财规划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有针对性地提供个人理财业务的方案具有十分现实的可操作性。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十分关键的环节。要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个人理财将呈现出以下的发展趋势。首先,投资品种将真正多元化,家庭将面临更多的投资选择;其次,信用消费将极大普及,生活将因个人信用的建立而发生巨大的改变,通过信用将长长一生的消费均衡安排;再次,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将得到推广和普及,人们将会逐渐普遍认同并接受个人理财服务。所以,丰富个人理财业务内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

3、坚持品牌营销和业务创新

个性化、高科技已成为当今银行个人业务的两大发展方向,只有在市场中确立了自己良好的个人理财品牌形象,才能在各式理财服务中脱颖而出,并大大提高自身品牌的附加值。因此要完善银行的电子化系统,使客户真正感受到银行服务的全面性和便利性;要落实“让客户满意”的经营思想,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依存度和忠诚度;销售推广要向面对面、家访式的社区营销方式转变,培养从业人员与客户的感情,建立相互信任、稳定持久的业务关系。在树立营销品牌的同时,还要进行业务的创新,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要对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新兴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深入研究;要以市场细分为出发点,体现以客户为中心。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合适的创新方式有:改进型创新、组合型创新和摹仿型创新。

4、建设专门的高端客户服务渠道

当前要着力推进银行网点由交易核算型向营销服务型转变,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让客户满意为目标,对网点进行合理化、专业化的布局和建设,在网点内部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要大力发展自助银行、电子银行等自助电子渠道,最大限度地分流大众客户,分流存取款、转账、缴费等基本业务,减轻网点柜台压力和客户流量,腾出优质资源为个人中高端客户服务。要实现VIP客户与普通客户的差别化服务,有条件的尽可能实现物理分区,多建理财室、咨询室或大客户工作室。在重点区域和重点网点要建设专为高级客户服务的个人财富管理中心,逐步形成以个人财富管理中心为核心,以理财室、咨询室、大客户工作室为纽带的高端客户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