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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功能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05 16:21: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互联网金融的功能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

第1篇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与模式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是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从广义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根据网络技术、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新型金融形式。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大大减小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有可能使得在商业主体中的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以及证券、基金等的流通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而非通过银行和券商等交易中心,从而就有可能使得市场出现有效的一般均衡状态。

因此,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直接融资,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且透明、客户体验高、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优势,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2、互联网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迅猛,特别是P2P借贷的发展远远超出国外的开创者。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起独特性和创新性。不同的信用体系、制度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与欧美模式的差异性。

欧美的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务以及服务的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七种: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卡服务;互联网券商;互联网交易所。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也是根据业务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

1.冲击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

互联网企业从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渗透,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比如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来冲击和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

以P2P平台来说,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上海,到2015年5月的中国P2P网贷指数快报显示,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349家,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0858亿元升至到2015年的92607亿元,周沉淀资金高达300亿。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16万亿的活期存款来说,虽然无法撼动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但是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方面,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起到了分流的作用,如果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具有基金销售的牌照后,其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也造成了剧烈的影响,销售规模的逐渐扩大,产生显著的积聚效应,互联网金融逐渐挑战着商业银行的发展。

2.冲击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

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的外来中,商业银行一直充当着金融中介的作用。主要由于银行具有资金清算中介功能和信息中介功能。然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的功能得到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更加容易获得,以及交易的成本下降,这就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功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脱媒,资金的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平台进行供求双方的匹配,交易中,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跨过商业银行来进行支付和结算,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弱化;互联网金融也可以通过改变信息的传递方式,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

3.对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冲击――“鲶鱼效应”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就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一种倒逼机制,互联网企业就像是一条鲶鱼,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鲶鱼效应,正如马云所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倒逼商业银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从经营理念到服务理念,从商业银行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方式做出大幅度的调整。商业银行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以及忽略客户需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基本诉求的缺点,与互联网金融发展将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收到严峻挑战。

三、商业银行应对策略

1.转变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要全面的认识到技术带来变化及其影响,并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仅仅是金融的互联网化或者是银行业务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由于互联网起步晚,总资产规模较小,短期内虽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商业银行要重视其对银行核心业务和盈利模式的冲击。打破固定的“思维定势”。不断的突破和质疑。同时,新对商业银行的认识与定位,重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战略导向以及管理理念。重新认识互联网金融,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客户体验,提高效率,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2.挖掘大数据,进军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的金融的一些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些优势来为我所用,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掌握着信息流和数据来源,可以组建电子商务平台来完善商业银行的业务,积极投身到电子商务领域。可以发展手机银行,抢占移动支付市场的份额;同时可以实现强强联合,与互联网的电商合作。将银行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让“银行系电子商务”与实体商户相联系,构筑全网金融,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结合,以信息充分分享,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来有效清除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盲点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等弊端。

3.调整经营战略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该及时的调整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战略规划。在现行的市场化中,可以考虑与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合作,对已经制定的战略规划做适当调整,利用“SWOT分析法”来定位实际战略和策略。同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核心是可以及时、方便的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可以努力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服务渠道;同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实现双赢目标,实现互联网和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于一体。

4.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监管

第2篇

【关键词】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金融脱媒

互联网金融快速创新发展加快了传统银行业变革的步伐,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体系打破了银行在支付体系的垄断地位,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们”与银行争夺银行发展的基石―活期存款,而P2P模式也在进一步蚕食着银行的贷款市场,银行的“存”“贷”“汇”三种功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而这种冲击将在未来不断加深,如果银行不能积极应对,主动变革,将会在这场持久的竞争中被市场所淘汰。

1.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冲击

1.1 互联网金融与银行的比较

(1)用户群体

互联网金融具有庞大的网络用户群体,互联网金融客户偏小型和中小型。而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偏大型,对信用要求高。

(2)产品服务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业之间主要是标准化、简单化的产品与服务之争。在需求简单清晰,仅需简单沟通的大众市场中,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其简单迅速的流程以及对大众市场细节的掌握的优势,不断吸引着消费者,并以较低的成本向大众市场提供标准化、简单化的金融产品,而面对需要专业性较强、复杂沟通的高端细分市场,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具有大量的专业人员和网点,因此很难开展业务,而银行在此类市场上具有优势。

(3)交易成本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市场运作互联网化,相较于银行,交易成本较低。

(4)信息处理

互联网金融擅长大数据处理、分析,将单个客户放在一个相互关系的系统中看待,建立独特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数据库,从而帮助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银行将单个客户独立处理,且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相对较少。

(5)风险体系

互联网金融利用网上客户的交易记录来评估风险,对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要求高,不良贷款率暂时低于银行。而银行则是利用客户的历史数据、未来的发展来评估风险。相对而言,银行的风险体系更为完善,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2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功能的影响

银行是社会信用中介,通过“存”业务把社会资金聚集在一起,并通过“贷”业务把聚集资金分配给资金需求者,实现社会资金的有序有效的流通,从而实现金融中介功能。并以此为基础,组织社会支付体系。而互联网金融在不同程度上替代银行的基本功能影响。

(1)金融中介功能弱化

商业银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经营存款、贷款、支付等金融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机构。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资金融通,但目前,这一中介职能已经受到了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平台等互联网公司的挑战,并出现逐步弱化趋势。互联网技术降低了信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分流了商业银行融资中介服务需求。在融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障碍时资金的供求双方无法及时有效地沟通资金供求信息。作为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金融中介,商业银行承担信息中心的角色。但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FACEBOOK类社交网络的出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为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提供可能。

(2)威胁支付体系垄断地位

由于第三方公司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的日益普遍,为客户提供了快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有些移动支付功能,如“手机间及时支付”、“手机AA制付账”等更是银行卡所不具备的功能。这样将对银行传统支付结算业务,尤其是银行卡业务产生巨大的冲击

1.3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利润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冲击最直接的结果是相对利润的降低。

(1)低成本存款来源减少

中小客户的存款是银行活期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客户正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目标客户。随着他们逐渐转向互联网金融,银行将会丧失部分低成本存款。由于低成本存款的减少,伴随发生的是存贷利差的减少。

(2)小微、零售客户的流失

小客户因其资金规模小,更看重互联网金融企业方便快捷、交易成本低等优势,渐渐的从银行中脱离出来。尤其是支付结算业务和贷款业务,为小微、零售客户解决了不少难题。而且随着企业的增值服务不断完善,这些客户的粘性会越来越大。而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和产品结构暂时满足不了财富客户的需求,财富客户短期内不会动摇。

(3)支付业务收入相对减少

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结算业务将一定程度替代银行的部分传统结算业务,从而大幅减少中间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中间收入、网银中间收入。现在,第三方支付公司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以较低甚至免费的价格、独具的交易担保功能赢得了线上消费者的青睐,在规模迅速增长的互联网支付领域占据优势地位,挤压了银行网上支付的发展空间。

未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进一步深化,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发展,若面对财富客户、大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顺势而生,将真正触动银行的根基。

2.银行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要进行自身的转型,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该关注以下四个条件。

(1)有明确的客户定位

这些客户规模足够大且同质性高,围绕目标客户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建立竞争壁垒。

(2)注重数据挖掘,提升服务效率

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并收集购买第三方数据,形成客户分析能力、产品定价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3)创建开放的平台

互联网的基因是开放、创建、分享、反馈等,进而提升效率。在互联网时代封闭的系统很难生存。

(4)高效作战的团队

一个公司的未来取决于它的基因。一个具有进化潜质的公司,其基因是创新和进取,互联网竞争时代,对团队的迅速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李麟,冯军政,徐宝林.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发展带来“鲶鱼效应”[N].上海证券报,2013-01-22.

[2]万建华.点评: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与未来金融业变局[J].新金融评论,2012(1).

[3]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4]谢平,尹龙.网络经济下的金融理论与金融治理[J].经济研究,2011(4).

[5]曾刚.积极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发展―基于货币金融理论视角[J]银行家,2012(11):11-13.

[6]郑申.竞逐互联网金融正当时[N].金融时报,2012-10-15.

[7]卓尚进.互联网金融:在创新中蓬勃发展[N]金融时报,2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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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关键词】传统金融 互联网金融 模式创新

金融的产生根源于货币借贷、融通的需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出现的金融溢出。我国有7000万家企业,其中80%是中小微企业。一直以来,中小微企业严重缺乏大量的生产资金,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把大城市投资者的闲置资金转投向中小微企业,为我国金融与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网络金融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稳定的阶段,国内互联网金融才刚刚起步,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金融业务模式以计算机互联网的形式予以实现,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体系,它与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公司做中间商交易的模式明显不同,也与银行的借贷款业务不同。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内涵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应用技术使信息传递更加速度化,融资渠道更加透明化,完成资金的融通搭建。国内计算机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主要涵盖,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融资平台网站以及其它网络金融交易平台等等。例如,以百度为代表的电子商务金融模式,Len Club为代表的个人贷,以Starter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融资模式等。

二、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国内一些金融方面的专家、学者从不同层面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当今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实际问题有国内外一体化现金结算,中间汇兑业务等。互联网金融客观上截留了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抢占了商业银行的大部分优质客户资源,这种融资信用模式的改变,将对商业银行业务带来巨大的冲击。从操作系统平台、征信融资体系、三方支付处理、高风险理财产品、融资运行成本等诸多方面都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了挑战。

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业使货币提存方式发生了改变,是融资模式在计算机互联网时代下的延伸。从金融业的组成要素来看,互联网金融依然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资源再规划、融资风险分散管理、金融信息重新定价等基本功能。唯一的不同点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推动了金融体制创新模式。按照金融内部结构布局来看,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环境出现改变的诸多条件下,互联网金融完成了货币在收支主体之间超越国界的最优整合配置。互联网金融是投资功能与计算机网络环境二者之间的最优融合,也是金融体系对功能化需求的特殊机制。

三、互联网金融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上存在着针对货币需求与供给的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无论从新金融机构的设立数量上来看,还是从这些金融机构每天的交易总额来看,2014年计算机互联网络平台借贷量呈飞速发展的态势,日成交额达1300多亿元,除了新疆、内蒙、和黑龙江外,我国其它省市都全部覆盖了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但当前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呈现交易门槛低而且行业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质更是不健全。计算机互联网络融资平台的形式趋于多样化,不均衡发展态势明显。有些金融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客户规模可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交易非常火爆;而有些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则交易十分冷清,债务高起,濒临倒闭的局面。

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网络信息的滞后性所决定的。有的企业得到信息非常及时、准确,而有的企业得到的信息则已经失去了实效性,这种不对称性直接导致了风险的抬升,业绩的不对等。在金融计算机互联网络化中,大数据效应具有着自身无法比拟的优势,是移动支付和网络融资平台的核心数据。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有多种模式,这里介绍两种主要的模式,一是以电子商务融资平台为基础,在交易客户中形成借贷供应网络,以实现快速的融资平台交易。这种计算机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借贷,最典型的代表是百度金融,英国典型代表有Ambcon;另一种模式是P2B平台融资贷款,在我国有中金交易所、人人信用贷等。

当前,国际与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贷款平台的一个共同之处是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大多数商业银行把企业申请在一千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叫小额贷款。企业的金融小贷模式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弥补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空白,这种小额服务对象是传统金融领域服务的真空带。

四、互联网金融的作用

当前计算机互联网金融支付业务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模式形成了挑战。虽然传统银行业务仍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存在并且占据着主要位置,但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作为一种新模式的出现实现了民众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要求,也是对中国的金融体系创新做出的一次重大尝试与挑战,这其中充满着机遇。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我国新型金融业务的内在潜力,互联网金融对民间的借贷融资具有进一步的整合作用,并且这种规范整合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监管部门逐步加大互联网金融调控体系,促使其不断深入发展。

互联网电子支付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技术条件。一直以来,传统商业银行只面对高端市场开展业务,对低端市场关注的很少,导致了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大型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始终没有有效的予以解决,客观上促使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交易简单、灵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交易渠道和用户体验方面具有革新价值。互联网金融将零散的货币资金统一整合,使存量资金得到盘活,对金融创新体制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都围绕着金融服务业务进行展开,存在着诸多共同点与冲突之处。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交易总量和货币流通量逐年增大,互联网金融依靠大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直接向小额信贷融资领域扩张,为资金借贷需求双方提供了直接融资通道。互联网金融加速金融体制的创新,使客户融资更加高速快捷。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竞争;新业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3-0027-05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崭新的数字金融时代已经悄然而至。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功能的融合逐步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业态和模式,并对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等金融的“外行人”逐步踏入金融领域,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式,降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成本,改变金融的格局与环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基于各自的优势融合发展,为金融体系的完备、金融业务的丰富提供了新的思路,为金融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向,引导创造更加丰富的金融新业态。

一、互联网发展催生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

互联网发展产生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必要条件。

1.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主要包括技术基础、平台基础和客户基础等。

第一,以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技术,深刻改变着传统金融模式,推进了金融深化发展,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云计算通过分担电脑存储、计算及扩展等功能,提高了用户计算能力和信息服务能力,通过交叉配置服务时间满足服务需求时间分布不同的用户需求,提高服务响应效率。陈甚澍(2012)认为云计算技术能够降低银行业的成本、风险,提升其竞争优势。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分析等方式创造价值,成为驱动创新、提高生产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基础。谢平(2013)指出,大数据为金融活动参与者的信用评级提供了支撑。在大数据技术运用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违约概率。

第二,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用于匹配参与者双方的需求。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平台基础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数据层,主要是运用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原始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二是规则层,主要由交易规则、运营规则、管理规则、安全规则等构成;三是应用层,主要是为金融需求者提供集支付、理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当在模式创新基础上的用户累积数量达到质变之后,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层、规则层和数据层会出现联动创新的局面,呈现出向综合化或横向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第三,互联网的客户基础强调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互联网的客户基础旨在汇集客户资源,覆盖长尾市场,这要求单个客户边际服务成本足够低和客户数量足够大以实现规模经济。借助于互联网服务渠道能够有效获取大量客户,同时降低单个客户的边际服务成本。二是互联网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和便捷化的服务需求。随着市场用户信息的不断透明化,客户需求不断凸显个性化,借助互联网的金融服务能够实现对客户的细分,充分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从客户需求出发提升服务价值。

2.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主要包括支付功能、信息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其中,支付功能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信息功能是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资源配置是提高配置效率的支撑。

第一,传统支付是对交易者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而互联网背景下的支付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制度与组织安排。以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下,运营商通常将用户手机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通过扣除用户话费进行支付交易。以银行为主体的模式下,银行通过运营商获得通信网络服务,将用户的银行账户与手机账户绑定,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支付。在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运营商、银行和商家合作,共同完成支付交易,合作方权责明确,有效提高了支付效率。

第二,互联网的信息功能不仅优化了传统金融的“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而且使“价格信息”的内涵得以丰富。一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加快了信息的流动和资金的流动速度,从而使利率指标更加准确地反映资金的供需状况,引导资金的配置效率,为金融机构带来了价值增长。二是信息的流影樗孀胖Ц痘疃,对这些支付活动蕴含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挖掘,了解客户偏好、信用状况等信息,通过精准营销实现金融机构的价值增长。

第三,互联网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一是互联网技术对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均能进行科学高效处理,解决传统金融忽视的小微领域的信用评价问题,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二是互联网能够实现跨国界、跨时区和跨领域配置资源,拓展传统金融配置的范围和边界,为风险管理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完善的交易工具,可深化金融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二、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动力分析

互联网技术发展形成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这是金融模式创新的必要前提。从国内实践看,金融抑制、制度变迁和信息不对称为互联网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环境和空间,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当前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生态。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金融行业更为突出。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并增大了金融交易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不能确定企业的风险与风险成本,导致商业银行只能依据平均风险值来确定企业利率水平。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低风险企业由于借贷成本高于自身预期而退出信贷市场,信贷市场存在更多的是借贷成本低于自身预期的高风险企业。在此背景下,必将推动信贷市场利率上升,同时增加信贷市场的整体风险,从而造成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可被视为一种在信息技术推动下形成的“新金融中介”。互联网技术能够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使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更加透明和有效,缓解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资金配置效率。例如,P2P、网络众筹等金融模式的出现,从市场痛点出发,有效弥补了市场空白,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发展。

2.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是指新制度(或新制度结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变迁是以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突破原有制度的制约,解放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金融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制度滞后。从金融制度变迁的层面来看,我国原有的金融体系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从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然而传统金融机构的牌照垄断、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忽视中小微企业等因素使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发展。

互联网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法律层面,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国务院及各省部委纷纷出台相关规章,鼓励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政策层面,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在征信层面,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体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征信机构应运而生。

3.金融抑制

对金融进行过度管理会导致金融配置效率低下,甚至金融秩序无序。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导致形成金融抑制,使得金融资源不能发挥作用,从而制约了经济增长。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金融抑制的特征,例如政府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信贷资金流向限制、信贷配额限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限制等。

金融抑制导致了金融服务缺口不断扩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土壤,金融抑制下的市场需求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大量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了政府项目及国有企业等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及一些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不足。互联网发展推动了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抑制局面的改变提供了支撑。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模式实现了金融行业内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效率的提高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将分散化的金融资源高度融合,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方向

依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从经济社会属性、产业组织属性和功能属性等角度分析金融模式创新方向,为未来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指导。

1.基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社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金融功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向前发展。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感知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理念向传统金融持续渗透,成为互联网时代金融功能转型的内在驱动力。农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具有较强的自给性、区域性和封闭性等特征,此时的金融功能仅是货币功能。工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呈现出全球化、一体化特征,生产要素跨地区和跨国界流动,金融功能从支付结算到信贷功能,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文明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发展丰富了信息交流的空间和信息价值创造的渠道,信息数据出现了跨时空、跨虚实的交互。经济发展推动金融从服务生产功能向满足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与价值创造功能转变。

在此背景下,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模式创新的出现,融合了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基因、创新思维和消费方式,创造出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改变了现代经济用户的信息获取方式和金融消费习惯。这在追求金融活动更加高效便捷的同时,也满足了广泛用户在支付、融资与投资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以关注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打上了关注内心、关注精神、关注感受的广义虚拟经济思想烙印,蕴含着社会生活价值重塑的社会经济生态变迁逻辑。

2.基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演进方向表现为互联网系统与金融系统的相互交织和动态演变过程。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渗透和传统金融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使原本不交叉的产业领域实现了跨界融合。这一过程不仅包括“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思维向传统金融机构渗透,而且包括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g推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金融模式创新本质上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各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持续交织、耦合与互动,生成新模式的过程。从互联网金融来看,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以电子化、信息化等方式进行金融交易,并融入以人为本、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等内容,具有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等特征。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强调满足用户心理需求,让其因享受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而感知价值。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对信息数据等无形资源的挖掘和分析,使价值形成方式摆脱了传统有形资源的路径。互联网金融将价值创造与社会需求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以金融民主化、普惠化为特征的产业组织属性和价值创造的演进路径。

3.基于互联网金融功能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以长尾理论为基础,互联网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降低边际成本。互联网金融的边际效益递增规律使个性化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资金的时间、空间匹配边界和规模得以极大的扩展。互联网背景下的虚拟经济时代,新的金融产品、金融需求、金融服务以及新的交易关系不断出现,冲击并颠覆着传统经济基础上的传统金融模式与功能,使金融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和可能,并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壮大。正如林左鸣(2011)所强调:“正是此类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的规则变化和观念更新,使商业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并且可能。”

虚拟经济重新定义了金融行业的价值分工和商业模式,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利用新思维、新技术对传统金融商业模式和服务功能进行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将金融业态模式和本质功能加以网络化和及时化,是对传统金融功能进行的有益拓展,营造了新的金融生态圈及其价值创造方式。互联网金融精确对接用户的需求盲点,让金融回归普惠和民主化,让服务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满足用户体验。互联网金融模式演进与功能拓展,既取决于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的渗透,又取决于现代社会大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高层次的需求体验。通过金融模式创新与功能拓展,可向用户开放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制定权和所有权,为用户提供具备互联网基因的生活体验和全新的金融消费生态链。

四、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与对策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迎合了我国金融产业发展新趋势,带动了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和模式,不断地促进传统金融的发展模式、运营模式和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1.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

随着互联网技术产业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互联网企业逐渐开始拓宽业务范围,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还在不断地创新和探寻新型的业务模式。未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有两类:一是依赖技术进步而实现的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二是依赖与传统金融合作而实现的综合性平台和智慧银行等。

第一,基于技术进步的金融模式创新。从技术层面来看,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将是金融模式创新的新渠道。在移动支付方面,未来支付模式将围绕“金融+生物识别”开展。目前,利用指纹、声波、人脸、虹膜、指静脉等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集中在开户身份核验、缴费支付认证、自助机无卡取现等场景,如招商银行的“ATM刷脸取款”、民生银行的“手机银行指纹支付”以及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刷脸付”“声波付”“空付”等。多渠道探索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是未来金融模式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金融数据平台方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平台+数据+金融”。利用大数据金融平台能够实现对用户数据的分析、挖掘,对用户信用进行评价,以及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等,推进金融模式深化发展。在直销银行方面,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直销银行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比如汇丰银行的直销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手机银行方式或其他电子渠道提品或服务。

第二,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方式从“大数据+电商平台”向“大数据+综合性平台”转型。商业银行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能够积累大规模的用户,并通过平台规则、互动机制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合作背景下形成的数据、平台和金融三位一体的运营模式,实现对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综合化管理,在此基础上能够为用户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包括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融资担保和财富管理等,实现互利多赢的全新商业模式。未来将形成三大模式:一是以浦发银行为代表,关注消费金融和支付功能,利用高效的平台处理终端,构建跨平台、跨币种、跨渠道的支付体系;二是以招商银行为代表,关注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构建一个提供资讯、金融产品精选、在线理财顾问的全流程财富管理平台;三是以华夏银行为代表,关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功能,打造立足于支付结算、现金管理为代表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创新的银企合作模式。

2.金融模式创新的对策

互联网发展与金融模式的创新深化,重塑了金融体系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应深刻认识互联网发展对金融模式创新的重要影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探讨促进商业银行创新的对策,为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支持。

第一,借鉴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体现为尊重用户体验、开放包容以及公平普惠等。传统金融企业应借鉴互联网思维,为其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提供方向参考。重视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细微变化,根据用户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通过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设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学习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化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流程,最大化地满足用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运用互联网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挖掘、整理和分析数据,把握产品发展方向和用户需求偏好,精准设计金融产品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增强用户体验;线上线下方式相互配合,实现用户获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线下主要是进行获客和增加客户体验,线上主要是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捷化。

第三,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金融服务或金融交易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在此背景下,传统金融企业必须瞄准金融服务趋势,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通过开发各种软件,利用线上银行业务替代线下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比如郑州银行的“简单派”和“鼎融易”,通过自建或整合外部渠道,为其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利用广告宣传、新闻媒体和口碑等方式,推广渠道影响力。

第四,激发人才创造力。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激发人才的创造潜力是商业银行金融模式创新成功的基础。通过引进具备互联网金融从业经验的人才,依靠技术溢出效应和流动效应,带动创新;通过内部人才培训,实现人才转型,支持创新;通过内部选拔或外部引进的路径培养高端金融人才,支持金融模式创新,加快产品与业务转型。

第五,强化风险管控。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风险传播速度更快,冲击力度更大,需要对创新风险进行严格管控。要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和管理机制。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将外部数据转化为预警信号,对用户进行有效监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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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全球的金融业。不过,互联网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后台(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早、最为成熟且应用领域最广的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 “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所谓“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

互联网公司灵活而激进的运作模式,扰动了传统金融企业固有格局。它们正在倒逼着传统金融企业运营的市场化,以及利率的市场化。不过,中国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金融的本质没变,也没有产生可以叫做“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

如此,“互联网金融”恐怕是一个伪命题。对互联网进行研究,应该认识到其作为技术的本质,及其作为技术的普遍适用性,包括在传统金融企业的运用。作为技术,互联网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延展金融服务的边界,并帮助实现“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理念,“互联网金融”则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 美国为何没有“互联网金融”

美国是金融和互联网都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说法。

这缘于互联网作为技术的本质。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本质上就是机器与人力资本的冲突,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人力。而这种冲突自金融诞生之初就一直在进行。在这点上,互联网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

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对标准化、数字化内容传输的便利性和规模化。在金融领域,这类信息(如交易数据)和流程多为业务的后台。难以标准化的人力资本(如商业关系)则储存于个体之中,很难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在历史上,金融领域的技术进步已经对人力资本进行了多轮淘汰。但有些信息注定难以用机器处理,而这往往是金融最重要的部分。

交易市场因为交易数据是标准化海量数据,因此受到互联网技术影响最深远。比如股票买卖,在业务处理上就是对股票所有权的登记和转让。这种所有权信息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便于以互联网的方式传输。美国的洲际交易所(ICE,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时,就是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能源交易市场。发展到今天,洲际交易所已经将纽交所合并而成为世界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在交易市场上,互联网还促生了Ameritrade和etrade等基于互联网的股票交易平台,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散户进行股票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对传统的券商交易平台产生很大冲击。

支付领域的数据则更加单一和标准化。以货币为例,除了手中现金,大部分货币以银行记账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货币,绝大部分是数字化的借记和贷记关系。这种记账关系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也非常便于以互联网方式进行传输。发展中国家在推广小额贷时,广泛应用的智能手机的支付转账功能就借助了移动互联网。

金融领域的其他信息,如信用信息和经济、行业及公司的研究报告等也多以数字化方式制作并传播。

那些基于互联网的社区和互动技术,则促进了市场参与者彼此交流,使交易变得更加容易,增加了交易的流动性。这同时还加强了金融交易本来就有的网络效应。西方交易所一直都积极采纳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技术。交易系统不断演化,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在不断地跨国和跨市场兼并后,少数全球性大型交易所(比如洲际交易所)出现,能够多品种、多区域、24小时交易。

可以说,在过去20多年,互联网技术全面深刻地改变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业、尤其是金融交易市场的市场结构。不过,互联网对西方金融业的影响只能说是“静悄悄的革命”。金融在后台提高了效率,但在更多时候并没有喧宾夺主被注意到。而金融在经济体中执行的六大功能(支付、融资、配置资源、管理风险、提供价格信号、处理信息不对称)从未改变。互联网并没有派生出新的金融功能。从这点看,它与对音乐、电影等行业的影响并无本质区别。

以洲际交易所为例,它推动了美国交易市场的巨大变化,甚至吞并了最能代表传统金融的纽交所。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将洲际交易所视为互联网公司。而合并后的交易所也没被称为“互联网交易所”。

再以股票的网上交易平台为例。Ameritrade等网上交易系统和交易所系统直接相连,减少了中间环节,从而降低了费用,增强了用户体验。但从股票投资者的角度看,后台交易系统的技术改进更便于实施既定的投资策略,但是他的投资收益来源依然是所司(股价变动和分红)。

股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也没有因互联网而有任何改变,投资者依然是根据公司运营和收益前景来决定投资与否。同样,对研究而言,互联网改变了研究报告的传递,但互联网本身并不能产生研究报告。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美国的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并且产生了深刻影响。但互联网并没有产生新金融。这种认识上的清醒,使得西方市场没有产生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为何盛行中国

互联网在中国金融业的应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由招商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但互联网在中国金融界真正发力,也就是最近几年。

当前热炒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更多是指P2P平台、余额宝以及移动支付等领域。它们的发展,主要源于制度因素。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所描述的 “金融压抑”之中,利率受到管控,资金主要由银行体系进行配置。而逐利的市场,必将试图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产生的套利空间。这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基本逻辑。互联网在其中只是个技术手段。

“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其实有着积极意义。这些企业和服务在客观上推动了传统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甚至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由于其业务主要是面向低净值客户和小微企业,它们还帮助解决了中国金融体系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不愿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存在的根本,还是利用监管空白而进行的监管套利,而不是互联网。它们没有依靠互联网而产生任何新金融。

以P2P网上借贷平台为例。P2P借贷平台在美国有Virgin Money以及Kiva(2005年,小额贷)、Prosper(2006年)和Lending Club(2007年)等。中国的P2P平台则有宜信和拍拍贷等。但是,除了Virgin Money和拍拍贷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所谓web 2.0的纯平台基础上,其他的P2P平台都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基本都还是承担着传统银行的中介功能。

与P2P平台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小额贷公司,其贷款规模会受到资本金的严格约束,而P2P平台则规避了这种约束,在实际上进行着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问题是,同样是进行期限“错”配以赚取利差,P2P平台并没有任何制度性的保证以应对违约、挤兑等各种风险。可以说,在P2P领域,真正能够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所隐含的金融脱媒功能的平台并不存在。相反,其监管套利活动如果发展太大反而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

最近谈论最多的是阿里集团的“余额宝”,这与 “互联网金融”试图隐含的意义就更加偏离,也更易被误解。余额宝在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互联网只是其销售渠道。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的迅猛发展实际上倒逼了利率的市场化。对之分析,要回到货币基金和银行业务的本质。

货币基金的产生,源于美国政府当初对利率的管控。大萧条后,美国政府推出Q法规(regulation Q),规定银行不可向活期存款发放利息,以防止银行为争夺存款而发起恶性竞争。货币基金的出现,就是为了规避Q法规。作为存款账户的近似替代品,货币基金可以支付利息,从而成为银行的竞争者。

与银行功能相似,货币基金也是将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放贷,包括向银行提供资金。货币基金在发展起来之后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在投资领域只能投向低于六个月期限的流动性好的高评级债。美国政府曾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向货币基金提供保险,引发银行不满,认为会导致储户将资金转走。

货币基金在中国同样是银行的竞争对手。余额宝就是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货币基金。作为渠道,余额宝起到为其背后的货币基金融资的功能,使默默无闻的天弘基金几乎瞬间增加了超过2500亿元的规模,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

余额宝强大的融资功能,引发众多关注及误读。其实,与股东、债权人和储户一样,作为银行竞争者的货币基金,同时又是银行融资渠道之一,在为银行提供融资服务。银行与工厂相似,同样是拿原料(资金),来做出产品卖(发放贷款),从而盈利。银行的资金有几个来源:股东、债权人(比如货币基金),还有储户。其中,从储户获取的资金成本最低。在中国现在具有“金融压抑”特征的金融体系下,老百姓的钱以极低利息放银行里,银行则从中较为轻松地赚取利差。

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吸引老百姓的钱,然后再投到银行去,从而改变了银行融资结构。由于资金更多来自市场而非储户,银行的融资结构被改变,融资成本被提高。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可以说是利率市场化情况下银行不可避免要做的转变。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共生关系,与所谓“互联网金融”无关。

从基金的本质进行分析,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其所进行的投资,比如短期国债等。余额宝的收益并非来自互联网。如果投资不力或风险没有控制好,其收益就会受影响。作为基金,余额宝带来的风险与收益(这正是投资者所需求的)并不会因互联网而改变。

与其他货币基金有很大不同,余额宝拥有阿里巴巴的巨大影响力,而且可以利用互联网很便利地吸引众多小额投资者,从而大大扩展了其客户来源。互联网,准确地说阿里巴巴,为天弘基金提供了一个其他货币基金都不具有的销售渠道。对余额宝进行的任何讨论,都必须围绕着它本身即是个货币基金的事实来展开。将之作为“互联网金融”,从而掩盖了其作为货币基金的事实,已经在众多讨论中产生了误导。

阿里巴巴挑选货币基金合作,亦有其道理。货币基金是最适合以互联网作为渠道来进行销售的基金产品。货币基金投资于流动性高且相对安全的产品,是所有基金里最具同质化的产品。货币基金因此收取费用低,在传统的基金销售渠道(银行券商等)中不受青睐,也很难向小额客户推广。阿里巴巴已经拥有众多客户,获取基金客户的边际成本趋于零,从而可以迅速做大。

余额宝为这类“互联网金融”产品,本质上是基金,互联网只是销售渠道。

对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剖析,同样要回归“传统”金融的本质,而互联网只不过是其在技术上的运用。这些“互联网金融”服务没有创造出特殊的,完全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新金融。

互联网公司惯有的以烧钱来博眼球的运作方式,与传统金融所秉承的理念完全相反。金融在本质上是对风险进行经营,多遵循审慎原则。比如,投资可以说是以 “赚钱”为唯一目标的行业,但同样遵循首先是不输钱,然后才是赚钱这一原则。这与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规则有根本性冲突。这种冲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刺激了传统金融企业,使其更加面向市场和客户。另一方面,它的一些做法违背了基本的金融风险管理规则,可能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甚至积累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并非科学提法

迄今为止,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都集中于技术层面。这在中国更是如此。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提法。这等于将后台的技术改进与前台的金融功能混为一谈。

正如上文所述,在互联网和金融都最为发达的美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因互联网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其学术界和业界都从没出现过“互联网金融”这个说法(用谷歌对Internet Finance进行搜索,你会发现其结果全部是有关中国的)。原因就在于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尽管提高了效率,但并没有产生新金融。将二者放在一起谈所谓“互联网金融”,从而将之当成一种新的金融形态的分析,是中国独有的。而在中国,之所以会有大批所谓“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存在,根本原因是金融管制形成的监管套利空间。

更广泛来看,在互联网商业化发展的20多年的历史中,互联网能真正产生冲击的都是渠道。那些因渠道被冲击而消失的企业,也都是那些经营着已经商品化了的无差异产品的企业。互联网可以将更多的内容提供者带入市场,也可将产品推向更多使用者。所谓颠覆式创新的互联网公司,也集中于渠道。比如谷歌,就依靠搜索而获得巨大成功。相对于一个特定商业领域的核心功能来说,消费者关心的终究是内容。渠道本身并不能产生内容。

以互联网冲击最大的领域音乐为例,互联网的下载功能改变了音乐的销售渠道。但对一个歌手(或唱片公司)而言,创作出受欢迎的音乐永远是获取成功的关键。在金融的支付领域,互联网使支付变得快捷方便,但它依赖的还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整个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比特币就因为获得不了中央银行的支持而屡遭挫折)。而支付背后的经济关系(如债务的产生和消除)更不会因互联网本身而改变。

媒体方面,互联网使新闻的传播更为快捷和民主,但当新闻已经同质化后,媒体最终赖以生存的还是内容。好的内容和分析才会真正吸引顾客,这从美版的《华尔街日报》和《经济学人》的演化就可以看出。同样,研究报告的传递因互联网而改变。但互联网产生不了研究报告。

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技术;金融活动;金融市场

近些年来,互联网+的经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其实,互联网+主要是基于互联网上的一种交换型经济形态,它主要包括:创新理念、制造行业、生态农业、智慧科技、高效物流、电子商务和人工智能等等,几乎是涵盖于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要提出“互联网+”这个发展理念,甚至于几乎每年都要有的放矢的制定出符合“互联网+”发展趋势的行动规划,“互联网+”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广泛的深入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的一种细分形式,体现了“互联网+”所有的共同属性,但互联网金融在本质属性上还是金融,既有其特有独立的属性,也有属于经济的交换范畴的特性,它依附于“互联网+”的模式存在,又和“互联网+”的其他模式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互为补充。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在于实体经济,一旦离开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还是要依托于实体金融经济而存在的,它是实体经济与金融活动在互联网上的高度融合,所以,毫无疑问的是,在互联网时代的大格局下,金融加互联网的结合有着其独有的优势和潜能的,那么,如何发挥好互联网金融的这种功能,其核心竞争力到底在经济学领域中有哪些优势,都是需要我们积极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现代金融发展的三大支柱

我国要作为经济强国就必须有强大的金融做支持和后盾,一位伟人曾经说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那么,在当代社会,科学技术广泛应用在几乎所有的领域,其中也包括经济和金融领域,而且业已成为其重要的支撑力量而存在,那么,自从互联网技术从产生、推广再到应用以来,在金融包涵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革命式的影响,使得金融在理念、形态、制度、产品、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质的转变和飞跃。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形态的存在,也成为金融发展的一种源动力,它与金融信息、金融制度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发展的三大支柱,在金融业中,信息是关键,更是核心;技术是动力,更是趋势;制度是基础,更是根本。做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三大支柱,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有着现代金融发展的所有必备特征和属性,互联网就是一个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和产生信息的大平台,信息作为金融的关键,互联网就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递的方式,成为了传递金融信息的高效平台,金融领域的每次创新发展始终离不开技术革新的支持,互联网作为当代技术革新的主要产物,无疑也极大的促进了金融领域的物质技术结构,成为了一种推动金融发展的重要、关键性技术力量。除了互联网技术上的特有属性外,互联网金融在制度上也有了许多创新和发展,如:监管制度、支付制度和运行制度都有着革命性的改变。总之,现代金融是在信息、技术和制度这三大支柱的支撑下发展起来的,这三者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共同推动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建设。

二、互联网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及技术基础

(一)互联网对现代金融市场的影响

刚才谈到了技术是金融发展的动力和趋势,可以说,任何时期的金融模式的转变和发展都是与物质技术结构调整密切相关的。而从互联网到“互联网+”,再到互联网金融,每发展一步,都是靠着产业技术上的革新所打牢的基础,在特定条件下的金融市场就是直接建立在特定条件下的物质技术结构之上的。那么,物质技术结构实际上是金融业的一个基础,而互联网技术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和根本,已经完全改变了金融的发展模式,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革命式的变革。

(二)互联网的技术基础

互联网的技术基础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技术;二是大数据应用;三是云计算模式,这也是互联网技术的三个大的分支,同时也构成了互联网影响金融发展的三大核心技术。互联网技术是一个信息交换的平台,运用于金融领域,主要是通过网络生成和传播金融信息;对金融信息的组织、处理和检索;资金和金融产品的供需信息的直接匹配;以支付形式为基础,对资金进行转移和支付等功能。所以,互联网金融主要运用了“互联网”的交互、关联及P2P等技术。

三、经济学中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被广泛定义为第三种金融模式,主要还是要为实体经济所服务的。所以,在金融服务中的市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大难题,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所遇到的难题,要很好的解决这两个难题,我们必须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组成。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组成

交互性、网络性、平台性、平等性和可选择性是互联网本身的多重属性,其中主体还是人与人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而技术只是供给服务的一种方式,最终这种应用的可行性关键在于人,是人的思想意识支配了在互联网进行金融交易,所以,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更要有一种约束和控制人的思想意识的契约精神,也只有实现这种约束与控制,才能更好的解决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其实,互联网技术的引入,加上在监控制度上的制约,就会大大降低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促进并推动金融业向更大的空间和更广阔的领域迈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应,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是金融业在技术上的突破,更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上的一种突破,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金融形态。

(二)互联网的核心功能应用价值

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为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产业功能价值。1.服务成本大大降低。在由于网络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如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等业务都已经上网运行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服务的时间、人力、物力的成本。2.服务领域的扩展。互联网金融是基于网络的一种金融形态,它拥有网络的一切属性,自然也传承了网络的突破空间、地域和营业固有模式的限制,可以无限制的扩展空间和领域;3.服务工具种类繁多。自主移动理财终端和移动自媒体金融服务终端等,都是基于大数据与云计算为主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工具,尤其是手持终端云端化,更是安全快捷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根据国际监管规则,运用云金融风控系统,对风险系数和风险概率进行预判和计量,避免发生系统性较强的风险;资源配置上的创新。降低了因中介导致的成本、时间等方面的损耗,使需求双方突破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制约,以更快捷和更低廉的成本对接。4.交易方式上的变革。传统交易模式都是以现金交易为基础的,而互联网恰恰可以完全颠覆这种模式,以电子支付的形式完全取代现金交易模式,传统模式中支付终端都在银行,而现在的支付终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可以在各个互联网用户的手中,达到移动终端的要求和标准。5.衍生出多种金融产品。“长尾效应”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广阔的平台效应和巨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将数以万计的闲散资金,通过网络平台汇集到一起,进行理财的一种模式。再比如:“碎片化理财”模式,就是利用互联网没有地域限制的优势,使个人手中细微的资金以“碎片化”理财的模式进行理财,达到支付方便、成本低廉的目的。6.互联网金融信誉体系建设。就是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功能,大力发展小额融资服务,建设金融融资服务机构,制定相关融资服务制度,加速打造中小企业的互联网融资平台,提升中国经济的信誉和创造能力。七是互联网金融业务在不断创新。这种创新打破了现有监管机构的不兼容状态,在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服务上进行了金融革新,在互联网技术平台上进行了创新改造,促进限互联网企业与金融领域的良性竞争。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自诞生之日起,就拥有“互联网+”的一切共同属性,虽本质上还是一种金融的表现形式,但它的优势和特点已经广泛被人们所认同和接纳,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而发展迅速,业已成为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一种便捷安全快速的交换手段和形式,为使大家更好的了解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方便大家以后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对其理念、形态、制度、产品、服务有一个更完整和详细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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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推动了金融改革的进程,符合经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模式变革的共同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求金融监管部门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笔者以互联网金融为研究视角,对金融风险的有效规避途径做出系统分析,旨在为金融监管部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标指导下完善金融风险规制,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是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有机整合的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以现代互联网技术作为媒介,为传统金融业务增添了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色。因此,互联网金融是对金融模式的创新诠释。

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受到我国经济体历史因素的制约,中小微企业长期存在融资困难的现象。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商平台的建立,通过电商平台可以发现民间潜藏着巨大的闲置资金,以此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必将大放异彩,为中小微企业有效融资提供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带来有利发展契机。因此,互联网金融是以电子商务平台的成熟为主要背景产生的金融衍生品。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互联网技术作为全新的社会生产力为企业带来了诸多发展商机,互联网金融是伴随电子商务平台产生的金融领域新生力量,互联网金融具备融资市场的特性。企业资源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信息基础,而互联网金融可以在互联网中挖掘更多、更优的潜在客户,具有金融消费者广泛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核心。根据互联网金融产生的背景和其发展现状,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风险相生相伴。因此,金融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构成要素。互联网金融在实现投融资平台拓宽的同时,将金融风险最大限度的进行了利用、分散、传递。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模式的创新表现,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风险一脉相承,以信用风险为核心。信用风险的主要通过货币的时间价值表现出来。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互联网金融风险以信用风险为基础衍生出多种风险表现形式,主要包括:P2P和众筹行业在进行肉孜的过程中,由于融资者和投资者之间对信息掌握的不对称性导致的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由于信用中心提供的信息资源存在不对称性导致的投资者投资行为缺乏理性思考,致使市场信息信号扭曲形成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风险特殊性。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创新型的金融模式,通过其表现出的金融风险与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具有差异性。民间借贷风险是以熟悉为背景借款主体信用缺失导致的风险,而互联网金融风险是陌生主体之间信用风险导致的金融风险。融资平台上的融资主体在提供的信息中存在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以上两种风险会衍生出系统性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系统性、延展性的特征。

基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道德层面自发的金融风险约束逻辑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起到规避作用,但是在面对互联网金融复杂化的活动中,尤其是在公开证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方面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分析

实施强有力的措施,对融资方、投资方、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全方位的群以保护是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的重中之重,关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关系社会诚信的全面建立,关系精神文明的发展。

金融风险规制逻辑。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改革的必然结果,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制逻辑必然以金融风险规制逻辑作为基础。金融风险规制逻辑主要包括金融风险规制范式和金融法的风险规制逻辑两方面:

金融风险规制范式。金融多动主要涉及的两个主体是投资端和融资端。针对融资端,金融法对其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对于投资端,金融法根据适当性原则提出了较高的准入标准。以上针对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分管态势被称为涉众型风险规制范式。涉众型风险规制范式充分考虑了债权、股权的风险存在概率,使投资者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匹配,是以风险控制为主要目的进行的,具有可行性。

金融风险规制逻辑。由于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规制逻辑在投融资两个方面,都从较为抽象的、金融资产价格形成过程中投融资风险与收益的不确定关联,具体化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金融资产风险的匹配程度。因此,金融风险的规制逻辑主要目的是实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资产风险向匹配。

互联网金融的规制逻辑。互联网金融实质上是解决融资主体由于传统融资模式融资门槛过高等因素造成的金融市场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的问题,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融资平台和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因此互联网风险规制逻辑应该是对金融风险规制逻辑和规制范式的发展。根据金融风险涉众型规制范式和匹配度规制逻辑,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逻辑应主要针对披露和配置金融风险为手段,使风险规避路径具有直接、资源集约的特点,达到预期风险控制目标,使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成为扭转扭曲的金融价格形成功能和金融融通功能的规制手段。

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型金融风险游戏哦啊哦规避的重要机制,是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风险有效规避的逻辑中心。希望通过本文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析和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逻辑和范式的研究,能够为我国建立健全互联网风险规制提供借鉴,促进金融法的全面创新,加快我国金融改革的步伐,增强金融行业对经济建设的贡献能力。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传统银行业 金融 竞争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传统银行金融业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银行业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互联网具有“合作、平等、分享和开放”的特质,而不仅仅在于交易介质的不同。通过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传统银行业的业务更加的透明,并且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也更加便捷。理论上认为,互联网金融不仅包括第三方支付、金融电子商务、金融中介、在线理财产品等模式,凡是涉及到金融的互联网业务,都可以被称为互联网金融。

(二)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与发展

世界范围内最早使用在线支付服务的是美国的贝宝公司,贝宝在1998年12月设计出了个人对个人网络支付的模式。贝宝公司最初使用电子邮件来辨别用户身份,并且可以为客户提供资金转账的服务,避免了传统金融服务中的繁琐手续。随着美国网上购物网站eBay的兴起,贝宝公司开始转而为eBay公司提供在线支付。我国在2003年才出现了互联网金融服务,但是依托于我国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飞快。截止2014年12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了3.02亿,第三方支付行业整体交易规模突破了10万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银行业带来的影响

(一)盈利方式

我国的银行业的利润主要是利差,在过去的十几年年,银行业凭借利差获得飞速发展。传统银行业的大部分价值都是大企业客户贡献的,小微企业贡献不大,并且风险和成本都较低的综合金融服务对传统银行业的盈利贡献也不是很大。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客户的消费习惯、消费模式、消费能力数据化,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的筛选,客户划分更加的清晰。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原本不被传统银行业看好的小微企业、青年用户和普通用户,成为了他们服务的主要人群。而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务更为方便,成本更低。

(二)支付中介功能

互联网支付在个人电脑和各种运动通讯设备基础上,通过通讯技术传输的货币信息进行结算,进一步加速了金融脱媒,这对银行业的根基形成了颠覆性的影响。随着支付宝等在线支付功能的强大,目前国内主流网站均支持其支付功能,在线支付可以为客户提供电信、水、电、气公共事业缴费。

三、基于SWOT模型环境传统银行业影响分析

(一)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的优势

我国传统银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仍然具有一些优势:首先是客户资源丰富,传统银行业目前具有比较稳定的客户基础和资金基础,这也是传统银行业开展各项业务的基础。其次是安全性高,金融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存在很大的不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安全性。我国的传统银行业一项重视安全风险,在长期的稳健经营理念的影响下,对网络金融安全风险服务投入了巨额资金,将发生安全风险的机率降低到趋近于“0”的程度。最后是系统稳定,传统银行业在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方面也远远超过互联网金融公司,并且在风险控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有超过2万家营业网点,并且分别在上海和北京建立了两个数据中心。一旦遭受灾害或者战争等突发事件,另一个数据中心会马上接替其运营,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和各项数据不受影响。

(二)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的劣势

传统银行业虽然一直在进行改革,但是进程缓慢,并且受到体制内外的约束,经常受到客户诟病。首先是传统银行业的系统操作不便,传统银行业为客户安全提供了众多安全产品,但是这些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程序和操作都很复杂,使得一些对电脑不是很了解的客户在安装安全产品时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其次是系统集成度低,传统银行业务中,客户需要针对不同的业务办理不同的银行卡和信用卡,如果需要办理投资理财等业务,还需要增加联名账户而这些账户之间的集成度较低,给客户带来了诸多不便。最后是三流不一,电子商务的交易中,客户下订单之后,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方便快捷的结算,并且在网购平台上可以实时查询物流进度,实现了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完美融合。而传统的银行业显然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好,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在这“三流合一”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四、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下的应对策略

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应当对自身的业务进行重新定位,通过对服务渠道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来迎接新的挑战。第一,要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传统的银行业在这些业务方面要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保持紧密合作的关系,谋求互惠互利的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传统银行业要巩固现有的客户资源,通过对客户需求分析,针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展特点,重新确定自己的市场定位。第二,要重视客户体验,传统银行业应当学习这种模式,提升客户的体验,更新银行卡等产品的设计。在银行信贷业务方面,传统银行业应当加快征信系统的建设,改变传统的手续繁琐、效率低下的贷款流程。第三,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体系,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的数量明显下降,并且客户人群中的老、中、青客户群体也呈现出不同的金融需求和生活习惯。针对青年群体工作和生活的特点,延长地铁站、公交站等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契合上班族的金融需求。此外,还可以通过“前台快速营销,后台集中办理”等模式,结合营业网点的自助设备,引导客户使用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等。产品宣传和营销不能以“全面开花”为指导方针,应当以分层服务和精准营销为基本理念,通过物理渠道的优势,对服务渠道进行更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