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6 16:21: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调查的分析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事业管理概论” 课程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深化对于管理学的了解和认识、掌握有关公共事业组织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手段的重要途径。本课程涉及知识点比较多、比较宽泛,很多学生缺乏对公共事业管理的直观认识,单纯的课堂讲授比较枯燥,也缺乏说服力。因而,要创新教学方法,探索合适的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活动来理解和强化知识、培养能力。
一、“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方法选择分析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理论教学的验证、强化和拓展,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方法以调动学生积极性为核心,以参与和体验为基本方式,以模拟实践教学为主线,建立多渠道、获取式的实践教学系统。本课程所采取的实践教学方法较多,有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社会调查、管理游戏、网络冲浪等方法。其中,案例分析教学法是采用较多,又是课堂实践教学方法,是整个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的特色形式。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对其案例进行分析,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
社会调查方法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材料,并形成一定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提出调查主题、调查准备、社会实地调查、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等。在公共事业管理课程中引入社会调查法来展开实践性教学,特别是要带着特定的管理问题,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深入各类公共机构与组织,以及社区,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专门搜集和整理课堂学习知识的相关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可以实现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社会现象,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实现学会认、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二、社会调查法在“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中的应用案例
社会调查法在公共事业管理课程的实践教学的本文由收集整理引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青海省公共事业组织状况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素,因而选择“青海省公共事业组织状况”作为调查主题。这主要是由于这样几个问题:首先,本课程学习对象为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的认知度。其次,课程学习的60%以上的学生来自青海各基层地区,调研地点以就近为主,分布于西宁市及海东地区,还有玉树州,充分的体现了地域性、民族性等特征,而且,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能够保证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方法的选取和组织安排两方面的内容。
1、调查方法的选取:调查方法主要有抽样调查法、问卷法、观察法、访谈法和文献调查法等,其常用调查方法为访谈法与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是调查者通过与被调查者面对面的进行交谈,讨论而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问卷调查法中最重要的是设计问卷,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紧密围绕调查主题,本着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来设计调查问题和构建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当前公共事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现状、公共事业管理的教学内容及学生的认知能力等,以了解公共事业组织运行的状况及存在的困境为主要内容,以访谈法为主,问卷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考察所选公共事业组织的状况及这些组织所涉及的公共事务等相关情况,能使学生对公共事业组织有一个直观、真实的认识,从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来深入而直观地认识公共事业管理的内容、方式、目的等,加深对该课程内容的理解。
2、前期组织安排
由于关于公共事业组织的内容在课程教学设计中安排为第二章,因此,在学期初,也就是在调查前1个月布置具体的社会调查事宜。主要是介绍社会调查方法、调查对象的选定、调查数据可靠性的把握、调查报告的撰写以及本次社会调查的要求等,督促学生做相关的知识储备,尤其是对访谈法及调查问卷要做详细的解释,保证学生理解调查问题及调查目的,减少调查者因对问题的不理解造成的数据错误。考虑到被调查的公共事业组织的多样性及学生的自主性,由学生自由组合为4至5人为一组的小组,并且自主联系调研对象,同时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实际参与调研工作,各小组自主推选一名组长,主要负责小组调查活动的开展及督促和与教师的联系,调查分工等由组内成员自行协商。
(三)调查与资料收集
在调查准备阶段,各调查小组根据组员情况,确定调查对象。各小组优先选择家庭所在地、亲戚所在地、同学朋友所在地的公共事业组织为调查对象,或以兴趣因素选择教育、卫生、慈善、环保等领域开展工作的公共事业组织,有选择地发放问卷或面对面地调查与访谈。本次调查的对象有:“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金巴慈善基金会” “雪域慈善救助会” “青海义工联” “青海省康乐医院” “大通县小星星幼儿园” “西宁市小花朵幼儿园”等七个公共事业组织。在调查过程中,以调查组织存在的困境和问题为研究的主题及分析的重点。学生在调查总结交流中往往对这个环节的感受最深,充分的体现出学生的参与性及亲身体验性,从而对相关教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团队协作精神得到了良好的培养、访谈技巧及沟通能力也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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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查资料整理分析与撰写报告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由于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及最终的定性结论也不同。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的特殊性及学生本身的客观原因,多数小组以访谈的形式进行调查,导致获取的数据资料较少,未能实现本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但通过组员多次访谈及有些组员的亲身体会,收集的资料较多,对其分析,实现了公共事业管理课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内容的学习。由于学生写作水平的差异又影响着各组最终的调研报告的水平,因此多次指导,反复修改后最终定稿。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调查的总结与交流是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践性教学成效,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必不可少的环节。调查成果的交流,各小组以ppt形式汇报各组的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就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享调查体会与经验,并且回答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实现知识的启发、碰撞、提升。同时对调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比如组织安排、问题设计、调查难点等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社会调查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施和提高调查效果。从学生对调查交流、总结的情况反映来看,有些小组事先组织安排有所欠缺,导致调查时间延长、访谈目的未达到、成员之间的沟通不积极等等。更多的学生反映经过社会调查后对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很多知识有了直观和更深入的认识,而且还在调查中取得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感受,比如被调查的慈善组织所涉及的公益问题时,很多学生认识到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和激发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调查对沟通能力的提高以及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也是学生交流总结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同时还要附带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ppt的制作成绩、交流汇报成绩和学生评分四部分组成。调查报告成绩、ppt制作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50%、1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教学方式较多,其中采用较多且很成功的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当然,案例及其教学并非要取论的发展或者实践的观察,而是为从一种不同的背景审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开辟了道路,是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们置身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景中来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地观察思考、分析问题,而不是直接进入社会实际活动中去直观感受、观察实践。社会调查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研究材料,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在实践基础上从搜集直观感性的材料、分析研究材料到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的认识过程,就是调查的过程。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中引入社会调查法来展开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专门搜集和整理课堂学习知识的相关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可以实现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社会现象,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实现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二、社会调查法的框架
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调查主题。这是整个社会调查工作的基础,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有创新的,具有可行性的调查主题或观点,尽量具体化和精确化,以便界定调查对象、调查区域范畴和实施调查。
(2)调查准备。在明确调查主题后,需要为实现调查目标而进行调查设计和准备调查问卷。调查设计主要是针对需要研究的问题制定研究分析的策略,并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以保证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过程的规范和科学。调查问卷的设计是调查准备阶段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要将研究主题放在一定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明确需要收集那些方面的资料,紧密围绕研究主题设计问题,采用可观察指标,注意构建可操作的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选择适当的问卷结构,这直接影响到所收集的数据质量和后续的研究。此外,简洁和被调查者易于理解的调查问题能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和数据质量的真实,在设计问题时必须要考虑被调查者的时间资源、个体认知能力等情况。
(3)社会实地调查。在这个环节,调查者要深入社会,根据不同的研究主题选择不同的访谈方法收集资料。在具体调查访谈过程中,往往可能由于现实条件的变化或调查设计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偏差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预定的访谈方法或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正。
(4)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社会实地调查完成后,收集到的一手资料需要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调查研究结论并撰写调查报告。
三、社会调查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性教学中的应用案例
笔者将社会调查法引入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而选择“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调查主题。这是因为:(1)本课程学习对象为北京农学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认知。(2)课程学习的85%以上的学生来自北京郊区,分布于北京市的海淀区、朝阳区以及延庆县、平谷区等九个郊区县的44个乡镇,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或选择调研样本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或滚动取样调查具有非常便利的条件,能够保证问卷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问卷设计和社会调查的组织安排准备两方面的内容。
1•设计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紧密围绕调查主题,本着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来设计调查问题和构建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当前北京郊区农村经济状况、农村公共管理的现状、农村公共管理的教学内容及学生的认知能力等,以了解京郊农民对当前农村公共管理的满意度以及影响京郊农村公共管理水平的因素为主要内容,除被调查者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的12个问题外,共设计了与调研主题相关的5大类66个问题,其中关于农村公共管理主体的有15个问题,关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共计20个问题,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共14个问题,社会保障及参加情况的有11个问题,收入及其他的有6个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设计了子问题以便搜集更详细的资料,此外还设计了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项。通过这些问题,可以考察京郊农村公共管理的状况、村民对公共管理的满意度等相关情况,能使学生对京郊农村公共管理状况有一个直观、真实的认识,从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来深入而直观地认识农村公共管理的内容、方式、目的等,加深对该课程内容的理解,并从课程学习角度去理解相关政策的实施基础与意义。
2•前期组织安排
随着课程内容的推进,在调查前1个月布置具体的社会调查事宜。主要是介绍社会调查方法、调查数据可靠性的把握、调查报告的撰写以及本次社会调查的要求等,督促学生做相关的知识储备,尤其是对调查问卷要做详细的解释,保证学生理解调查问题及调查目的,减少调查者因对问题的不理解造成的数据错误。因为考虑到少部分学生家庭所在地在北京市城区或京外省份,自主联系京郊农村调研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实际进入京郊农村调研,于是按宿舍将学生分成若干调查小组,并且确保每4-6人的小组中至少有2名以上家在郊区农村的学生,要求每组来自城区家庭的学生必须跟随来自郊区的学生进行调研。各小组自主推选一名组长,主要负责小组调查活动的开展和与教师的联系,调查分工等由组内成员自行协商。
(三)京郊农村调查与资料收集
在调查准备阶段,各调查小组根据组员情况,确定调查地点,细化到京郊的村庄。各小组优先选择家庭所在地、亲戚所在地、同学朋友所在地为调查村庄,依靠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帮助,在被调查村庄有选择地发放问卷或面对面地调查与访谈,既降低了社会调查的成本而且还能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数据质量。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农民的问题补充说明为研究主题的拓展和深层次分析提供了补充资料。学生在调查总结交流中往往对这个环节的感受最深,从他们的反映来看,更多地集中在学到了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对相关教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调查访谈技巧的掌握和沟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
(四)调查数据整理、分析与报告撰写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影响着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更多的小组选择EXCEL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分析较为简单;有些小组选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实现了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学习间的联系。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前面的工作只是完成了一项社会调查,但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践性教学成效,调查的总结与交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进行调查成果的交流,各小组以PPT形式汇报各组的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就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享调查体会与经验,并且回答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实现知识的启发、碰撞、提升。同时对调查中暴露出问题的总结,比如对于组织安排、问题设计、调查难点等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社会调查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施和提高调查效果。从学生对调查交流、总结的情况反映来看,有些小组事先组织安排有所欠缺,导致调查时间和次数比预想的多,很多学生在经过社会调查后改变了原先对社会调查的简单认识;更多的学生反映经过社会调查后对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中的很多知识有了直观和更深入的认识,并开始思考相关问题,而且还在调查中取得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感受,比如被调查的村民面对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并期望学生们能解决他们说到的问题时,很多学生的反映是认识到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和激发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调查对交流、沟通能力以及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也是学生交流总结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填写后的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老师打分和学生评分三部分组成。交流汇报中,参加汇报会的课程组教师和各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打分,分别汇总平均后得到教师评分成绩和学生评分成绩。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6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一、教学目标
通过课堂任务训练使学生掌握有关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程序和相关知识,通过大量实例的训练和学生课外实践,使学生了解从选择调查题目开始,直至完成调查报告为止的整个社会调查过程,为学生能够实际完成调查研究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与技能基础。
1.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掌握问卷、访谈、文献、实验法的操作流程和适用范围,掌握抽样的方法和具体操作,了解基本的统计与分析方法,掌握调查报告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2.能力目标
学生应具有选择合适的调查课题和设计科学可行的调查方案的能力;能够根据调查内容选择合适的收集资料方法和抽样方法;能够设计问卷或访谈提纲;能够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撰写规范的调查报告。
3.职业素养目标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完善的职业价值伦理观;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培养学生严谨规范、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对服务对象负责的职业操守。
二、设计思路
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不仅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还遵循比较固定的程序。因此,《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紧紧围绕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选题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分析阶段——总结阶段,这五个阶段安排学习内容。
1.以实际社会调查工作为引导,围绕工作任务,按模块设计教学内容
围绕实际的社会调查工作,结合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将一般程序的五个阶段总结成三个学习模块(如图1所示):认识社会调查方法——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和撰写调查报告,每个模块中划分为不同的学习任务,按模块分任务设计实践教学。
2.按照社会调查的操作程序,学生分小组完成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
为确保学生“学其所用、用其所学”,课程采取“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方式,以实际案例为教、学、做操作对象,加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小组成员从选择调查主题——选择资料收集的方法——设计问卷或访谈提纲——调查实施——数据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的不同阶段,随课堂进度完成不同的任务(见图2),操作训练与学习内容同步,先训练后学习,在实践中发现学习内容,在学习中检验实践效果。三、考核评价
本课程采用过程考核的方式。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占60%,期末考核占40%。平时考核主要包括:考勤、课内项目(围绕
任务提交的书面作业和课堂展示)、课堂参与程度,比例为1∶4∶1,主要考察学生学习态度和对于社会调查不同阶段的知识掌握情况。期末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以及重点内容的应用能力。
四、教学效果
在选题阶段,每个组围绕着身边现象,结合自身生活经验,选择的题目多是和学生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如饭堂满意度调查、阅读兴趣调查、大学生网购现象调查等,小部分学生针对市民开展调查,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状况调查。无论是从学生的课堂积极性还是完成作业的情况看,学生普遍认可该种教学方式,学习知识较多,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教学反思
[关键词]项目主导;社会调查;应用型人才;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 C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2-0131-04
一、引言
很长一段时期,国内高校社会学专业采用学科分支的方式培养研究型人才。学生在修完各分支学科和社会研究方法等课程后,获得足额学分就能完成学业,获得学位。按照知识结构,教学安排了学科分支的顺序和内容,强调学科的系统性和研究性。因其重视专业知识和方法的掌握结果,故能为学生求学深造和学术研究打下坚实基础。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在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盛行。就其理念来看,它合乎两类高校研究型的发展定位,但其影响到了一般本科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对社会学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顺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趋势,一些教学型高校从强化职业技能寻求改革方向,力争使培养的本科人才具有基层经验,掌握调查技能,符合市场要求。[1]一般本科院校社会学专业根据自身资源,较早提出和开展了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
二、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创新探索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适应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广东海洋大学的社会学专业人才培养经过探索,初步形成了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创新了文科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项目教学法是“做中学”理论的进一步凝练、完善和提升[2],在西方职业教育中比较成型。这种模式被引入中国的职业教育,并逐步扩展到基础和高等教育领域。项目教学法和具体学科结合,会产生特定学科的项目教学方式。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社会学学科顺应时代诉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探索和创新。这种探索创新立足于社会学的学科特色。基于学科发展的历程显示,实证研究是社会学学科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在对诸多社会问题的研究中,实证研究的优势日益突显,并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基于社会学专业毕业生和人才需求状况的调查[3]显示,掌握良好的社会调查技能有助于对社会现象和工作任务进行精准认知、分析和解释,进而开展相关工作。因此,社会调查被作为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形式。
社会调查是使用科W方法,对特定社会现象进行描述,解释其发生的各种原因及其相互关联,形成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或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基于一般社会调查的程序流程,其突出了社会调查的问题意识和应用属性。
这种模式是在低年级学生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调查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兴趣、教师意见和社会需求,选择有实用和研究意义的项目,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以小组或个体的形式最终完成项目。[4]项目来源于各类组织实际运行中急待回应的现实问题,而非纯粹的学术探究。目的是通过项目实施过程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促使其成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5]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遵循社会调查的基本程序。在低年级阶段,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方法的准备。这一阶段延续了以教师为中心的“传递―接受”模式。学生主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社会调查技能方法,掌握包括资料收集方法和技巧、测量工具的设计规则、指标体系、组织管理等基本知识。教师应密切结合各分支社会学内容,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掌握调查方法。
中年级阶段,学生自主选题,制定和实施项目方案。学生成立的项目小组应结合社会需求和指导教师意见,甄选有应用意义、回应现实的选题,并查阅资料,分析选题的可操作程度。围绕选题,项目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设计完善调查问卷或访谈提纲,实施抽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或完成调查访谈。
高年级阶段,项目小组形成数据分析和分析报告。项目小组整理、录入问卷数据和访谈资料,审核、分组、汇总调查结果,探求相应应用问题的诊断和趋势。形成的相关调查报告能够呈送机构部门解决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初步的成效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实施中已产生了良好效果。这种模式,立足于学生兴趣自主选题,激发了学生学习和科学客观解决问题的主动精神和探究动力。学生自主实施项目的全过程,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这激发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将理论知识和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缩小了大学和未来职业之间的距离。传统的社会学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和技能实训分段或分离。学生前期学习理论知识,后期进行技能实训,这样教学和职业之间存在脱节现象。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模仿社会学本科从事市场调查与预测、项目管理与评估、问题诊断与分析、客户拓展与维护等工作领域展开技能训练,将服务领域从国家与政府拓展到社会与市场。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体现了教学相长的互动教育规律。二年级后期,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理论和方法后,能够进行一定水平的专业探究。项目主导鼓励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这能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从而提升教学效率。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促进了学科体系的横向协同。传统的课程设置以基础概论为根,以研究方法为干,分支社会学为枝,形成纵向的塔形结构。各分支社会学划定各自边界,缺少分支之间的横向关联。项目主导模式关注某一任务或问题,以求完成任务或解决问题。这提出了问题导向的应对方式,促成了分支学科的横向关联,盘活了学生的理论知识。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具体的实施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2013年和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学生项目团队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学生项目团队还获批了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14项,占全校文科类项目的45%;在进行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项目团队获优秀论文一等奖4篇,占学校一等奖名额的50%;学生项目团队从2013年至今获批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项,在学校的文科院系属前列。学生撰写的《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工作幸福感的调查研究》、《广东海洋大学在校大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研究》等调查报告都引起了学校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学校相关部门因此及时调整了相关政策,提升了工作效率。
由此可见,项目主导模式在理念上将社会学本科人才培养转向了应用型,在操作上将研究方法转向了实践,在实践上将教学与职业紧密结合,师生间形成了良性互动,体系上增强了横向协同。可见,实施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对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的人才培养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四、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实施中的困境
(一)师资素质不能满足实施社会调查项目的需求
与学科本位的社会学教育体系相比,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强调学生主体,指导教师不再是居于中心的知识传授者,而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和评价者。在准备阶段,师生共同进行项目选题、论证项目、制定计划。实施阶段,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小组,在心理、方法等层面实施引导,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总结阶段,教师是评价主体之一,帮助学生总结和反思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绩效。
实施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要转变教学方式。实施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后,教师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这对教师的教学指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师资素质离满足实施社会调查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现有师资的职业成长以学科训练为主,从学校到学校的历程,使之缺乏企业阅历和实践经验,对技术性问题缺乏质性感受。多数教师精力有限,其更愿意将精力放在科研领域,缺乏应用型的项目开发经验。实践凸显了师资素质不能满足实施社会调查项目需求的窘境。
(二)教师对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理解存在偏差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师生通过共同参与实施一个完整的调查项目,实现学生技能训练的活动。一些教师认为,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设有专业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与其没有太大差别,没有实施的必要。针对项目主导模式,一些教师认为须获批项目才能实施,这样他们就生硬地搬给学生一个项目(多是教师的科研项目);在教学方法上,一些教师认为使用了项目教学法,就可以忽略甚至排斥其他教学方法;在课程设计上,一些教师认为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适应面广泛,在大多数课程中皆可以使用,从而导致课程设计的泛化雷同。
已开设的实践环节,多是在特定课程框架内检验和重复已知知识,以加深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和掌握。如社会调查,是社会研究方法课程的实践;市场调查,承接了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社区实训,承接了社区管理课程等。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多课程框架,甚至是全部专业课程的综合设计。如在校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项目,必须应用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青年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等课程知识。项目主У纳缁岬鞑槭茄生在已有基础上解决现实问题的自主研究活动,这与检验和重复的实践教学有较大的差异。
相比于已有实践环节对主题和方向的严格规定,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不局限于已有实践环节,其重点是突出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开拓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有其使用的限度和范围。有些课程适用研讨教学,有些适用实训,不是每门课程都适用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来完成。
(三)社会调查的项目选择与现实结合不够紧密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其理论基础是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学习是积极的建构过程,是学生根据外在的信息,集合背景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外部信息主动进行选择、加工、处理,从而构建起社会共享和协商的知识、意义的过程。项目指导的社会调查,以学生为主体进行项目选择和设计,创造出学生之间交流、讨论、分工完成任务的机会,实现知识互补、资源共享。
正因为如此,学生在进行项目选择时,容易将主题局限在自己熟悉、有兴趣感知的一些领域,如大学生的情感、恋爱、占位、低头族等。这些主题和社会、市场所关注的问题有较大的差距,难以达到训练学生适应职业岗位的目的。
教师对学生项目选择负有指导职责。如果教师具有一定的企事业、市场的经验,或在项目选择前能到企事业部门调研,就能选择典型和恰当的调查任务。但问题是教师关注的多是自己的研究领域,远离企业和市场所需,对企事业部门面临的问题缺少思考,这就难以在学生进行项目选择时给予恰当的指导。
(四)配套教学资源不能满足社会调查项目的需求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以小组合作方式实施。调查小组协作分工,学生掌握项目任务的不同阶段环节,彼此提供支持,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协作和人际交往能力。但当前班级授课人数在40人以上,开展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就涉及配套教学资源不足的窘境。这具体表现在师资资源匮乏、项目成本约束等方面。以每个项目小组6-7人计算,在班级授课情况下,将有7-8个的项目小组,这至少需要4名指导教师。在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无法核算工作量前,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项目选择、实施也面临着成本硬约束。部分项目因其接近企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问题因而能够获得经费支持,但相当一部分的项目缺少经费支持,具体实施时就会捉襟见肘;如果一味节省成本,一些环节的实施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五)学生对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培养有待适应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以小组合作为基本组织形式。虽然学生可以按照个性、喜好、学业状况等自由组成合作小组,但这毕竟与学生习惯的教学组织形式不同。同时,学生在选题、概念操作化、问卷设计及修改、调查实施、数据整理及录入、分析探讨等层面需要自主完成,这对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要求更高。
学生内部差异明显,项目实施易出现两极分化。理解和自主能力较强的学生很适应这种方式,而那些习惯于传统课堂教学的学生初期面临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活动时,表现得有些不知所措。有些学生习惯于灌输式的被动学习,在面临需要自我组织、自我决策、自我实施的学习任务时,他们会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小组甚至忽略了和指导教师的基本沟通。
五、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社会学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还处于艰难的探索之中。在教学改革中,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也需要根据所在院系、专业的具体特性,根据可供利用的现实资源,加以改造、调适,创造性地建立适合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社会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一)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
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社会学及其他相关专业都面临一个相似的问题,即如何转变研究型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务实的应用型人才。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需要师生、管理者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总结,这样才能实现观念的系统转变。
应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下,通过院系交流、座谈、会议等方式,确立新的师生观,全面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倡导学生学会学习,建立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师生互动。
(二)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
培养学生,是高校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激励教师指导学生的责任感,提高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提高师资职业能力的前提。高校教师在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和市场需求时,只有自我增量提质,才能胜任培养人才的社会责任。
专业建设应结合师资队伍特点及规划要求,制定面向企业和市场的师资培训计划;应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进入企事业单位,尤其应鼓励教师进入社会机构、调查咨询公司,了解企事业运作;应着力提升教师的应用能力,提升教师项目开发、设计、实施的能力;应适时开展项目主导模式研讨,进行成果展示;教师应适当参加一些学术及教学改革研讨活动,了解最新的教学理念,学术动态;应鼓励有条件的教师接受新技术培训,使之具备相应专业的技术水平,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推动“双师”素质教师的发展。[6]
(三)拓展项目来源的领域
项目的来源需要有政府领域,更应有学生就业去向较多的企事业组织。[7]应用型人才需要胜任企事业组织的具体事务。因此,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需要行业、企业人员的参与。这类企业应包括调查公司、评估公司、咨询公司,企业市场部、客服部等。他们对企业、行业的问题、运作等十分清楚,能够合理有效地协助教师制定恰当的项目开发。
实施项目主导模式,可以建立有行业或企业人员、专任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开发机制,专业和企业的联系,发挥企业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内容、教材建设等环节的功能。
(四)建立项目实施的保障机制
在师资方面,需要建立激励教师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建设,有序建立教师进入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对于企事业人员,应鼓励其成为校外导师,并给予其应有的名誉。
在资金筹措方面需要进行校外、校内的合理探求。校外方面,可以深入推广校企合作,借助企事业提供的资金;可以凭社会调查的前期成果,满足企业、事业单位的需求,从而获得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支持。校内方面,需要加快成果转化,借助前期成果,学生可以申报主持或参与一些大学生创新等项目,有序推进项目主导模式。
六、结语
经过数年的实践,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已经成为社会学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探索和创新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境,但其可以作为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良好平台,并具有向其他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经验的拓展空间。
[ 参 考 文 献 ]
[1] 王应解.在本科教学中引入项目开发的探索与实践[J].高等教育研究,2007(3):47-50.
[2] 任魏娟.业教育项目教学法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8-14.
[3] 刘勤.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与创新:围绕社会调查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19):238-239.
[4] 宗亚妹,李建启.系列化项目教学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育,2013(11):44-47.
[5] 周静,刘勤.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一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的构想[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118-120.
(一)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性分析是据事论理,用思辩的方式,依靠个人经验判断能力和直观材料,确定社会现象或事物发展变化的性质和趋向.以划清事物性质界限的方法。定性分析的根本的方法是哲学方法,即揭示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方法。除此之外,还可采用系统方法、逻辑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矛盾分析法
即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原理,具体分析事物内部矛盾及其运动状况,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其具体作法分三个步骤:
①从调查所得的大量材料中找到事物的矛盾,即找到问题。因为问题即是应该消除或缩小的差距,差距就是矛盾。
②对事物存在的矛盾进行分类,看它们是属于:历史遗留——现实产生;客观存在——主观思想;自然条件——人为造成;局部——全局;根本——枝节;眼前——长远的矛盾。
③分析矛盾的对立面,考察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其它方面互相依存、斗争、转化的条件,从而把握矛盾的特性。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比较分析法
做社会调查报告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为:先进行比较,弄清事物的异同,根据共同点将事物归集为一大类,然后再根据差异将大类划分为几个小类,依此类推,事物就被区分为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不同层次的大小类别,明确地反映出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因素分析法
即指从社会调查报告材料中寻找出对事物产生、发展、运动起作用的要素,通过系统分析和科学的归纳,探寻到对事物变化起着关键作用的要素系列,掌握决定事物变化的原因,从而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方法。运用因素分析法,首先应进行总体分析。
第一步是把蕴藏在现象之中的各个方面的基本因素清理出来,并在初步分析的基础上,将它们按一定的标准组成一个有机的多层面的网络结构。影响事物变化有种种因素,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外因(客观因素)和内因(主观因素)两大因素系列,在这一层面下,又可以从不同角度将因素分为:主要因素、次要因素;积极因素、消极因素;一般因素、特殊因素;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必然因素、偶然因素;历史因素、现实因素;起始因素、终极因素;潜在因素、诱发因素;阶级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学校因素(或工作单位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各个系列因素有可能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显现出一种网络状态。
第二步就是通过对这一网络的分析,从总体上考察研究对象,分析出现某一社会现象的综合原因。这就要求实事求是地把握诸因素的内部联系,把握其特征和转化规律,对事物的总体进行多维的、系统的,内因与外因,客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辩证的分析。其次是进行关系分析。即对因素与因素之间的各种关系进行分析。要着重分析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功能关系、转化关系、共因关系。共因往往是事物存在或变化的最根本的原因,如诸多腐败现象的产生,其共因是私欲恶性膨胀,再进一步深究,就可找出其根本原因是权力作祟.从而找到问题的关键,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再次是进行因素树分析。即以某一种关键性的因素系列为主要分析目标,予以系统的多层次的剖析,按因素之间的联系绘出因素树图,即: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材料的因素分析法——因素树图
这样逐层深人,直至找出最基础的原始性要点,即具体行为表现。
定性分析除了以上方法外,还有分析综合法、归纳演绎法、科学抽象法、社区研究法(是以分析社区人口集体与特定生活环境、社会条件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社区的社会构成、社会功能、价值观念、日常生活及发展变化的方法)、历史研究法等多种方法。
(二)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定量分析
社会调查报告的定量分析是对社会现象或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速度等方面数量关系的情况和变化,进行变量计算和考察分析,弄清其数量特征的方法。简言之,就是从事物数量方面入手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在调查研究中进行定量分析已越来越普遍,使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已成为大势所趋,也是调查研究走向完善的标志。定量分析的 基本方法有:
1.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统计分析法
即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对社会调查报告所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处理,分析现象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关系,以揭示事物的性质、特点及其变化规律的过程和方法。统计分析法包括描述分析和统计推论两个部分。
①描述分析,是把收集到的数据整理加工,找出其中的规律以及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用统计量对这些资料进行描述。它主要包括:编制次数分布表.绘制次数分布曲线,测绘现象的集中趋势的离散趋势以及现象之间的相关关系等。例如:我们研究城市居民近五年来生活水平提高的情况,根据调查所得的材料,把每户居民年收人划分为六个等级:2万元以上,17000~20xx0元,14000~17000元,11000~14000元,8000~11000元,8000元以下。然后计算每一个等级中有多少户居民,这就是事件次数分布统计。计算各等级居民在全体居民中所占的比重。就是比例分布统计。计算全体居民的平均收人,就是对这个数列的集中趋势的统计。计算全体居民平均相差多少钱,就是离散趋势的统计。
②统计推论,则是指在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样本资料对全体进行推论。它常用的方法有两种:区间估计,统计假设检验。
2.社会调查报告材料分析——社会测量法
社会调查报告的社会测量法即通过测量和评定某一社会群体或团体中社会关系或社会意向的一种方法。社会测量法分社会关系测量和社会意向测量两种具体方法。社会关系测量法较为常用,是指将所研究的某一社会团体内部成员相互吸引或排斥的关系状态数量化,从而分析其人际关系的一种方法。运用此法可分五个步骤。
其一,确定选择标准,有六种类型:①工作标准,以测量工作团体内部的关系;②娱乐标准,以测量娱乐群体内部的关系;③社交标准,以测量社交群体内部的关系;④生活标准,以测量生活团体内部的关系;⑤学习标准.以测量学习团体内部的关系;⑥服从标准,以测量被领导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其二,选择指示项。一个标准,可以拟出多个指示项。如服从标准可拟出:你认为本单位谁当领导最合适?谁威信?你最不服谁的领导?等等。
其三,制作测试答卷。给出选择标准;限定选择数目;交代测试目的、选择范围(团体之内),说明对测量结果保密等。
其四,填答试卷。当面填写,当场收回。
其五,对试卷进行整理分析。
对社会调查报告材料的选择,要注意:
1.运用典型材料说明观点。典型材料是代表性的材料,它显示着事物和现象的某些本质特征,有着以一当十的力量。
关键词:EPS;社会调查方法;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5C-0011-05
《社会调查方法》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课程,在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技术性课程,一般在第三个学期开设。《社会学基础》是其最为重要的一门先修课程,《社会调查方法》的学习既为先修课程知识的运用提供信息收集与分析手段,又为后续课程提供需求调研基础性知识与分析方法。因此,该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该课程能够帮助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与具体操作方法,培养学生社会调查和分析能力,进而提高学生收集、处理、分析与利用信息的能力。本课程秉持富有社会工作专业特质的EPS的教学理念,强调“做中学、学中做”,核心是以岗位能力获取为目标,并基于实务过程设计课程内容。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通过真实的社会调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调查实务能力。
一、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到的结果,即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后,在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应该达到的状态。它是课程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任务驱动和实务导向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要达成三个教学目标,具体如下:
(一)知识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具体知识目标为: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要素和主要特征;掌握选择调查课题的标准、途径和方法;掌握抽样的主要方法;能够运用文献法、问卷法和访谈法实施社会调查;掌握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访谈提纲、调查报告的主要架构与特点;掌握基本的资料统计与分析方法。
(二)能力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突出任务导向,通过把学生卷入社会调查过程体系,让其在完成具体调查课题中掌握技能。具体能力目标包括:能够设计出满足调查实际需要的调查方案、访谈提纲、调查问卷;能够实施具体的社会调查;能够进行资料统计与分析;能够撰写应用性调查报告;能够根据调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
(三)职业素养目标
在组建项目团队、选择调查课题、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等一系列实践过程中,促进职业技能、人文素养、职业精神融为一体。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职业素养目标: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内化公正、平等、接纳、尊重等专业价值观;提高学生交流沟通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塑造学生规范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服务对象认真负责的职业操守。
二、教学思想――EPS模式
EPS模式率先由香港城市大学资深社会工作教育专家甘炳光博士提出,它综合运用富有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的Empowerment(增能)、Participation(参与)以及Strengths perspective(优势视角)三个重要的概念。
增能(E)是指获取或发展个人的权力或能力感,是消除个人对自己负面评价、增加自我价值以及充实自我能力的感觉。本课程通过课堂任务训练使学生掌握有关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程序和相关知识,再通过大量实例的训练和学生课外实践,使学生掌握专业的方法并能熟练运用,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专业自信,使得学生在整个社会调查过程中持续增能。比如,在讲授“选择调查课题”这一章节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在学校的生活与思考,选择一个合适的调查课题。同学们就选取了兼职状况、课外阅读状况、消费状况等课题,随后开展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并呈给院系和职能部门领导审阅。在这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得到了创造更新和表现自我的机会,实质参与了学校管理,显示了自己的个性特征,发挥了个人应有的作用,体现了个人的价值,也为改善学校风气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更增强了他们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求发展的信心。
参与(P)即强调学生不是教学的跟随者,也不是执行者,而是教学的合作伙伴,可以参与教学活动的策划与决定,有选择及决定权。在本课程中,通过鼓励、引导等充分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意识,把学生切实放在教学活动的主置。从项目团队组建到调查课题选择,从概念操作化到问卷设计,从课外实地调查到个案访谈,从统计分析到撰写调查报告,都力求每一位学生充分参与。通过参与让学生了解一些弱势群体的社会处境,了解其中的同龄人的境遇,内化个人价值、尊重、接纳、公正等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这还培养了学生的平等意识,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平等的真谛,关注弱势群体,主动帮助弱势群体。
优势视角(S)即相信人会继续成长并有发展潜能,不要只看到学生的问题、需要、限制及不足,要多强调他们的长处及优势。学生不只会带来问题,也会带来资源和力量。众所周知,高职学生多数是高考分数较低的学生,自我约束能力较低,学习积极性不高,而且经历了高考的失利后,不能很好地融入新的学习环境,有的学生还比较自卑。但是高职学生也有显著的优点,比如可塑性比较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较高、学习生活观念多元、就业心态比较务实。这对高职院校教师尤为重要,不能总去抱怨甚至嫌弃学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要善于捕捉每个学生所具有的优势、兴趣、能力、知识和才华,并因势利导,把学生的这些闪光点化为教学的重要资源。所以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这些特点,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把教学内容分解成诸多教学活动,让学生多动手,团队合作,为风格迥异、具有不同才华的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发展自我和体验成功的舞台。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主要概念与核心知识)主要有普遍调查与抽样调查、选题的标准、调查设计、概率抽样方法、非概率抽样方法、测量层次、概念操作化、量表、问卷的结构、问卷设计的原则与步骤、资料收集要点、撰写调查报告。
本课程的难点(学生不易理解的知识或不易掌握的技能)主要有选题的途径和方法、确定分析单位、测量的信度与效度、问卷设计的具体方法、调查员的挑选与培训、资料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四、教学方法和实施策略
《社会调查方法》是一门社会科学领域非常重要的方法性学科,是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应用型学科。因此,本课程采取兼具社会工作专业特质和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
(一)以项目为轴,串联单元知识点
在本课程的整体设计中,是以具体项目的实施为载体,也是以完成具体项目为依归。在教师的指导下,把一个独立的社会调查课题交由学习小组自己处理,让学生实际完成一个具体的社会调查课题来达成各单元知识要点的连接、熟练以及运用。在实施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通过抽签随机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再抽签决定或共同商定某个社会调查课题。这样可以让每个学生都对整个社会调查过程有一个完整的体验,并且具体操练社会调查课题,最终实现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融合成一个整体。
(二)以任务为块,贯穿教学全过程
在每章节的具体教学活动中,教师按照社会调查活动的一般程序设计具体的可操作的任务,指导学生从选题、调查设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到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各个环节的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在每一章的教学设计中,都布置了让学生亲自动手和参与的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动员学生“卷入”到社会调查的真实情境中来,促进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知识,有力提升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体实施过程设计如下:
1.明确工作任务。首先,教师向学生说明将要完成任务的内容与要求,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例如,在讲授《问卷设计》这一章内容时,给学生布置的任务是:每人设计“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一份,要求问卷结构完整、题型多样、题目至少25道。
2.尝试完成任务。也就是让学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完成具体任务。这样学生不会有太大的心理压力,重要的是多了一份亲身经历。例如,在完成“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过程中,学生由于自己的知识储备缺乏而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体验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3.提出疑问。即让学生把在尝试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困惑提炼出来。例如,要完成“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这一任务,需要了解问卷的基本结构,问卷的常见题型有哪些,在设计问卷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4.答疑解惑。教师“讲授”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点,并引导学生查阅课外资料、研读教材。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讲授”并非是教师单纯的讲解,而是指综合运用多元的教学手段,如例题讲解、案例剖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
5.回归任务。学生带着最新获取的知识返回到任务,并再次尝试完成任务。例如,待各小组完成“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后,教师安排“习题课”专门点评各小组设计的调查问卷,并给予相应的修改意见,使之不断完善。这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学生对新学到知识的记忆和理解,另一方面又有利于驱动课堂知识与工作任务的有机整合。
(三)以工作坊为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相长
工作坊(workshop)就是一个让多人共同参与的场域和过程,并让参与人员在过程中能够对话沟通、共同思考、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方案或规划,共同探讨如何推动方案的执行。换句话说,工作坊就是通过运用一种比较轻松、有趣的互动方式,将上述事件有机串联起来的过程。本课程工作坊主题的选取根据社会调查的一般过程予以设置。主题如下:选择社会调查课题、设计调查方案、制定抽样方案、概念操作化、设计调查问卷、资料收集与处理、撰写调查报告。
这样的设计在突出课堂教学的同时,以实战为导向,推动学生带着实战中的问题或需要去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一系列的工作坊主题是实战的精髓,也是学生演练与实战的核心内容。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参与,学生唱“主角”,而老师转为“配角”,实现了师生角色的转换。任课教师作为工作坊负责人,总体掌控着学生演练和实战的步E,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还有利于塑造团队合作精神,更有利于获得真实的社会调查历练。
五、考核方式设计
注重平时考核,强化过程控制。为适应新形势下高职教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特别注重教学过程管理。改革传统的终结性考试方式,突出考核学生的日常训练,强调阶段性成绩的积累,督促学生平时好好学习,把学生完成的实际任务列为考核内容。其中,平时考勤占15%、选题作业占15%、概念操作化作业占20%、问卷设计作业占20%、调查报告撰写占 30%。
六、教学成果与意义
EPS理念引领下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设计与实施已经开展了多年,通过自己多年来在实际教学中的探索与思考,已经形成了具有独创性和实用性,较好实现了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设计方案。
(一)开展实地调查,积累校本素材
所谓校本,一是在学校中,二是基于学校,三是为了学校。在学校中,是指学校自身的问题,要由学校中的人来解决,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要在学校内给予有效实施。基于学校,是强调动员和挖掘学校内部资源,发动在学校内的师生和员工协助提供服务。为了学校,是着眼于以改善学校环境、解决学校所面临的问题为宗旨。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各调查小组选择感兴趣的、切合本校实际的问题作为调查选题,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调查,最终小组成员合作完成专题调查报告。一般来说,每个小组5―7人不等。最后,把学生合作完成的专题社会调查报告反馈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学生处处长和副院长,为其了解学生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这些调查报告还可以作为本人所讲授的下一学期《青少年社会工作》课程中“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策划比赛”的项目需求调查,为项目策划提供现实依据,实现了课程与课程之间的横向联系。例如,2013年9月,学生通过抽签随机分成7个调查小组,做了7个课题,内容为本学院外地学生在校适应状况调查、学生婚恋观调查、独生子女生活自理水平调查、学生课外兼职状况调查、学生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看法的调查、学生课余生活调查、学生对社会工作专业了解度调查。又如,2014年9月,学生通过抽签随机分成6个调查小组,做了6个课题,内容为本学院学生课外生活状况调查、学生消费状况调查、学生兼职状况调查、学生利用图书馆情况调查、学生参加专业社团状况调查、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状况调查。通过让学生发现问题、调查研究问题,进而提出对策与建议、促进解决问题,这既让学校充满了浓厚的民主氛围,大大增强了师生的主人翁意识,还让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相得益彰,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立足社会现实,开展专题研究
社会调查是对社会现象的调查,离不开对社会现实的关注,离不开对社会热点问题的了解和分析。本课程除了积累校本素材之外,还关注社会现实生活,开展一些专题研究。2012年9月,2011级社工班学生抽签分成7个调查小组,共同完成一个课题――“关于上海市J区失独家庭的调查与思考”,分别从失独家庭、社区工作者、计生服务人员三个层面开展调查。最终,师生共同合作完成的专题调查报告《谁来拯救失独家庭?――关于上海市J区失独家庭的调查与思考》荣获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一等奖。2015年9月,2014级社工班学生抽签分成8个调查小组,也是共同完成一个课题――“上海市J区流动儿童社会融入状况调查”,分别向流动儿童自身、流动儿童父母以及流动儿童老师开展调查,并完成专题调查报告。笔者指导学生携该作品代表学院参加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荣获二等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经过师生多年的共同努力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一提的是,2013―2016年,笔者的学生连续4年在全国高职高专社会工作学生实务能力竞赛中成绩斐然:2013年,荣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2014年,荣获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2015年,荣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2016年,荣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
(三)强调实战应用,力促知行合一
本课程在具体任务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突出实战和实效。“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亲口尝一尝”,再好的训练也不如实战有力度。通过上述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开展,激发了学生的潜能,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实现了课堂所学与课后实战所用的高度统一。在课外实战开始后,每次授课,学生都会提出他们小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挫折,主讲教师与其他组的同学都会给予针对性解答,群策群力,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疑问都能在课堂上得到及时反馈。这也无妨,主讲教师可以在课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群或单独面谈等形式与学生一起探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任课教师并不仅仅是一位教师,而是一个教学团队,但主讲教师只有一位。其他的教师担任调查课题小组的督导,以具体把握社会调查实施的详细状况,并同主讲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协同作战,共同提高教学效果。
这种课堂教学不知不觉间也给主讲教师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只有用心备课,具体了解学生课外实战的详细情况,充分预估学生的课堂提问,才能给予学生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才不至于在课堂实时答疑中陷入尴尬的境地。这要求教师不仅要立足于@个真实的实践领域,自己更要全身心投入、知行合一,兼具关怀之心和批判之眼。“教学相长”的意蕴在这样的课堂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更有意义的是,通过这样的训练,可以让学生在实习之前就积累一定的社会调查经验,促进了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的有机融合。
关键词: 社会调查实践教学 研究性学习机制 机制构建
在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本科教育中“教”与“学”问题引起学者和公众的批判和反思。例如,大学办学理念混乱、定位不准;大学管理政治化、企业化、商业化;大学人才培养“工具化”,等等。这些批判和反思揭示的核心问题是中国大学教育质量下降的问题。如何提高大学教育质量?根据大学的基本理念和教育目标,构建研究性学习机制既是一种有价值的理念选择,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选择。
一、社会调查实践教学。
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指贯穿于社会学专业教育中,以社会学研究方法课程为理论基础和方法论指导,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直接参与和实施的所有社会调查过程。它不仅是社会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形式,而且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主要途径。
在社会学教育的本科阶段,主要包括社会学研究方法等相关课程中的社会调查实践、论文写作等研究中的社会调查实践和专业实习的社会调查实践。本文的相关资料主要来源于西北政法大学社会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社会调查实践。
二、研究性学习机制。
研究性学习机制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问题为导向,从学科领域或现实生活中选择并确定研究主题,以科学研究的方式进行的学习活动。①研究性学习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也是大学本科教育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近代大学之母”柏林大学的创办者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提倡建立研究型大学。他认为,大学应该是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及学术自由,科研是大学的重要职能。大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完人”(whole man)。“完人”从学术研究中获得理智和道德。因此,大学应该是一个探求科学与真理和培养个性与完善道德的场所。②德雷克·博克(Derek Bok)在考察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过程中,提出大学目标不能局限于智力发展领域,大学的责任是让学生在成长的关键时期,形成一些极为重要的素质。③更值得关注的是,他明确提出了大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框架,提出了八项本科教育基本目标“表达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公民意识、适应多元文化的素养、全球化素养、广泛的兴趣、为就业做准备”。
在中国大学教育实践中,研究性学习的活动模式大致有基础学科实验基地模式、“以项目为中心”的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和学科专业课程模式三种。具体形式有:实行小班化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导师制与导生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从优秀到卓越的人才培养目标;课堂教学与课外创新活动并存。④西北政法大学在社会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发现“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研究习惯,提高学生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带动了研究性学习机制的构建。
三、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在“研究性学习机制”构建中的作用。
研究性学习机制是一种恢复大学科研职能和培养“完人”(wholeman)的教学与学习功能系统。社会调查实践教学通过引导学生参与项目或课题,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不仅在实现形式上与研究性学习机制相同,而且在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社会调查实践教学能够带动研究性学习机制的构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及分析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意识。这一点主要体现为学生课堂讨论和调查报告与论文写作过程中利用所学社会学理论分析现实社会现象的主动性和能力明显提高。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后,学生开始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种讨论和辩论。在讨论和辩论过程中,他们常常能够结合大量的社会事实论证自己的观点。在一次关于教育政策的讨论中,由于曾经参加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乡村小学的调查,他们从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等教学资源和家长与学生的主观态度等方面列举了大量实证资料说明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现象,并结合人力资本理论论证了这种不平衡可能造成的影响与后果。
在论文写作与调查选题方面,学生已经不满足于学院的题目指南,而是倾向于自主选题,所选题目涵盖的范围明显扩大。他们既主动关注传统文化,又关注城乡社会经济现象;既关注白领群体,又关注弱势群体。例如,关注皮影和秦腔的保护与继承,也关注城乡老年人养老问题;关注城市白领女性的家庭地位,也关注农村早婚女性群体和农民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关注神木免费医疗保险的独特性与普适性,也关注农村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与成效。同时,他们还将目光投向那些新出现的社会经济现象和社会群体。例如,“娱乐至死”现象和网络作家群体。在论文写作方法上,他们越来越多地从以文献研究为主的理论分析转向以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证研究,资料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力越来越强,结合材料分析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
科学研究意识得到强化在表现为遵循和贯彻实证主义方法进行调查研究,紧密结合社会事实理解和分析问题的同时,还注重对调查设计和调查过程进行反思。2011年兴平调查组一位组员对资料收集过程进行了如下的总结和评价:“总体来说,我个人认为我们此次调查是比较成功的。……但对于先前的问卷及发放过程,我认为其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一是问卷的问题内容价值不大,关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具体的解决措施,我认为此类课题就不适合用定量研究的方法;二是我对问卷的发放过程有些看法,因为这些问卷有些不是我们组员发放的,而是由我们其中一个组员的父母和老师完成的,在此我对他们表示感谢,但他们在对调查对象的选择和问卷的解释上可能是出现偏差的。”此外,他们对自己在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客观的评估和分析。例如他们总结:“在实践调查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拒访的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觉得要想降低拒访率,就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博取调查对象的信任;二是要注意称呼和表达适合和选择适当的场合;三是问他一些他可能关心的问题,让他觉得你站在他那边。”“访谈是了解调查对象想法最直接的途径,也是我们常用的方法,在这其中,一个人的亲和力和与人交往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计划是永远赶不上变化的,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使我们不得不更改一些计划,而这时总会有分歧产生,在调查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想法自然不同,想要在统一意见很不容易,已经有了感受,再次访谈的时候所问问题角度也会不同,这对后来的材料整理很是不利。”如果没有参与社会调查实践,这些总结和体验就很难如此真切。
2.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有机团结的社会,强调团队成员的协作精神和能力。团队协作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团队工作效率能力的重要指标。不仅是个人能力,作为团队的一员与其他成员协调合作的能力也成为企事业用人单位考察和录用人才的重要考量指标。社会调查实践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需要每个小组成员都根据需要扮演好相应的角色,在自己的职位上各尽其能、互补互助、通力协作。通过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学生不仅认识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领会团队协作的精神,而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他们认识到“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生活中更需要的是一个团队的精诚合作。在团队合作的情况下才能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奏响优美的旋律,舞出优美的舞蹈”。通过共同的工作和生活,他们学会了如何与同学相处,学会了尊重、宽容和信任,以及欣赏和沟通。用学生自己的话说,他们通过实践“收获了最纯最真的友情,学会了拥有爱和给予爱”。
3.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提高了学生关注社会的主动性,促使学生树立了社会责任感。如上所述,调查报告和论文的选题显示,学生关注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越来越高。此外,学生真切地认识到了社会调查实践的重要性,并以积极的态度以实际行动争取和参与各种社会调查实践。他们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收获的是比听更直观的经验,比看更深刻的体会,比想更透彻的感悟”。2010年神木调查小组一位同学写道:“通过这次神木之行,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社会学专业的学生,一定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中去,走向田野方能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理论是工具,实践是手段。走出课堂,田野里有更广大的一片天地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探索。”2011年“西安市早餐工程销售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调查小组一位同学写道:“知识的学习不仅仅停留在书本和试卷上,只有通过多次的实践才会更深地理解知识的内涵,才会更恰当地和更灵活地运用知识。我们作为社会学专业的学生,在社会学业知识的学习中,更应该注重实践。只有这样我们的调查,才会经得起事实的考验,才会得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社会问题。不至于‘纸上谈兵’。”有了这些认知之后,学生们不再放过任何参与社会调查实践的机会,不仅积极参与学校团委、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各种调查活动,还积极报名参加市级和省级及市场调查公司的调查活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用实际的行动来实践自己的价值。”这句为早期参加社会调查的学生作为自己实践的感受写出的总结性话语变成了社会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准则,为越来越多的学生认可和践行。
具备了这些能力和精神,既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又有助于学生日后走上工作岗位之后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和工作环境。根据目前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走向,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次数越多,参与程度越高的学生,其考研和找工作的成功率越高。根据反馈发现,通常这些学生无论是进入新的学习环境还是工作环境都能很快适应,与新的同学、同事和谐相处,并以较高的效率出色地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可见,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既符合研究性学习机制的理念,又符合研究性学习机制的实践要求,在研究性学习机制的构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王升,周志平.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168-174.
②[德]彼得·贝格拉著.威廉·冯·洪堡传[M].袁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76.
③[美]德雷克·博克.回归大学之道:对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反思与展望[M].侯定凯等译.上海:华东师范人学出版社,2008:39.
④张利荣.大学研究性学习理念及其实现策略研究[D],博士论文库,2012:114-118.
参考文献:
[1]王升、周志平.研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2][德]彼得·贝格拉著.威廉·冯·洪堡传[M].袁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3][美]德雷克·博克.回归大学之道:对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反思与展望[M].侯定凯等.上海:华东师范人学出版社,2008.
[4]张利荣.大学研究性学习理念及其实现策略研究[D].博士论文库,2012.
一、问题之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就使得原本活跃于各地少年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正式被立法机关采纳,也正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融入到少年司法制度之中。从原本散落于各处的法律法规到如今法律层面上的正式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适用经验,这对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虽然新刑诉法对社会调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仅仅具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社会调查的主体和社会调查的内容,但对于社会调查报告所应具有的法律属性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能明确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就会使各地司法机关产生不同的理解,进而制定出不同的实施细则。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破坏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削弱此项制度所应该具有的实用性。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将其视为证据,可以在审理阶段进行质证;而有的司法机关只将其视为量刑参考意见,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同的属性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在现有法律规制的条件下界定社会调查报告属性,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需要首先突破的难题。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不同界定及评析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源于实践,其在施行初期并无普遍性法律的规制,所以各地司法机关对其法律属性的认定并不相同。例如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将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使用,允许诉讼参与人提出质疑,然后由社会调查员进行解答。而江苏省的部分法院将社会调查员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随着社会调查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在少年司法中所扮演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越发深入,总结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学界大体上将社会调查报告界定为三种不同属性:即品格证据说、鉴定意见说、量刑参考说。
(一)品格证据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较为普遍,其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也就是指未成年人的人格调查或是品格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便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或是其“品格”,所以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为品格证据。之所以认为社会调查就是品格调查,主要是从人身危险性的角度来进行考量的。因为品格是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通过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特点并加以科学分析,才能使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更加准确、可靠”。那么为何要考虑人身危险性这一要素呢?这主要是和社会调查的目的有关。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点在于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不够稳定,而且自制能力差,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影响,所以其大多是出于偶然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因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等,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是有预谋和有计划的,因此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并非“罪大恶极”者。少年司法方针主要是考虑如何教育并改造未成年罪犯,这里就要放弃刑罚传统上的报应和威慑功能,转而找到案件处理方式和教育改造的最佳“结合点”。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找出犯罪原因,了解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将对其未来的教育改造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格调查制度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其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通过审判前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症。”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便具有品格证据的性质。
笔者认为,产生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其报告的法律属性并不能简单地纳入“品格证据”的范畴。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也不能单纯地等同于人格调查或品格调查制度。一是因为“品格证据”属于“舶来”的法律词语,其并没有反映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中。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范来看,其法定证据种类中并不包含“品格证据”。如果将其纳入现有的证据种类中,就会破坏证据适用的法定性。二是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虽然“等”字属于列举未完,但从上述三个要素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方向不仅包括犯罪主体情况的调查,也包括犯罪原因的调查。所以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即人身危险性只是社会调查的一个调查选项,将其统称为“人格调查”不免会以偏概全。虽然社会调查以行为人为核心而展开,目的在于全方位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但是其最终目的是并不只是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分析和预测,它还包括行为人社会危险性方面的分析,而这其中显然又会考虑众多的社会因素。再者,因为个人生活经历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人格或品格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决定人格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因素和生理因素等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人格调查实际上就是追踪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轨迹,其并不能脱离社会属性。三是要对“品格证据”作出正确的理解。虽然对其概念的表面含义不难理解,但作为英美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规则,它的适用却十分复杂。“英美法上使用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目的有二:一是证明案件的某些争议事实或附随事实,二是攻击未成年被告人的可信性。”另外,它还会对被告人的定罪过程产生影响。因为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提出会给未成年人本身和案件的审理带来风险,所以它的提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它的调查内容并不是查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而是犯罪原因的归纳,所以并不对定罪产生任何影响,主要作用是在刑罚个别化原则下对量刑和未来帮教上的考量。再者刑诉法268条对社会调查的启动并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性条件。综上所述,英美法下的“品格证据”与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不可相提并论。
(二)鉴定意见说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是近来不少学者的主张。“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形成的过程来看,社会调查报告的类型视为鉴定意见都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定。国外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进行前款规定的调查,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相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特别要有效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关于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门知识的鉴定结论。美国也是采用类似的做法,由鉴别中心或鉴别所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将社会调查员的地位等同于鉴定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
笔者不赞同上述说法,社会调查报告不能等同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虽然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社会调查工作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承担,其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对调查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和判断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从某些方面看和传统的司法鉴定者的工作相同。但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下规定的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包含社会调查报告的可能性。第一,因为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的要求,我国对于鉴定机构的资格和条件有着原则性的要求。鉴定机构的设立和鉴定业务的开展必须要经过相关机构的登记和公告,鉴定人的资格和要求也有法律规定。而且从现有规定看,我国鉴定工作根据鉴定对象可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将社会调查强行纳入鉴定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外国的规定在我国使用。第二,鉴定意见为“鉴定人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判断”。可以看出,案件事实也包含了定罪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鉴定等同于事实调查,也就是对与定罪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但是社会调查不涉及对被告人定罪情况的考虑,并不调查与犯罪构成有关的行为和结果事实。第三,从法律责任的角度考虑,如果鉴定人故意作出虚假鉴定或不实鉴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第268条也没有规定虚假调查报告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贸然认为其属于鉴定意见,也不能将国外的制度不加辨别地适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将社会调查报告等同于鉴定意见,其在形式上是想将社会调查报告纳入法定的证据种类,但实质上是将由专业性工作人员作出的调查报告等同于“专家意见书”,这样也是不妥的,同证据能力法定化和证据形式法定化原则相悖。虽然其中会包含专家事实意见,但对案件事实却不是亲身感受的,也并不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三)量刑参考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不涉及案件事实本身的调查,因为“调查报告的内容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联,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该种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便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根据通说,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社会调查报告之所以不是证据,就是在于其并不具有关联性。因为证据的关联性是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因为证据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它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客观的联系,对证明案情十分重要。而这里的案件事实正如上所述,主要是关于行为和结果的事实,是定罪事实。而社会调查所反映的内容却同案件事实没有必然和客观的联系,例如社会调查中关于犯罪原因的探查,其同案件事实的发生虽然有某种联系,但却不是必然联系,只是偶然或间接联系。而且社会调查中必然会涉及到第三人对未成年人的评价,这些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案件事实并没有客观的联系。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同量刑参考的观点避免了前两种观点的“违法”嫌疑,从现有的法律规范上来说,确实没有突破证据的法定种类的限制。但这并不表明将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从社会调查报告本应具有的“应然法律效果”和“应然社会效果”来看,还是有很大问题存在的。如果将其视为一般的量刑参考意见,则难以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使社会调查的适用效果“大幅缩水”。因为量刑参考意见只是在量刑阶段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材料提交法官,其所反映的内容只能依据法官的自由心证予以采纳。但是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一项诉讼材料在取得证据能力之后才可以对它的证明力运用自由心证进行综合评判。而证据能力的获得要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那么量刑参考能否获得证据能力?另外,控辩双方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异议,能否适用质证程序?这都是深入研究后留存的疑问。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意见仍然不妥,因为不能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经过法定程序的检验。如果只是提交法官单纯的量刑建议,势必会使社会调查的内容形式化和单一化,使其无法真实反映未成年人的各项情况,以至于法官无法把握刑罚的裁量和后期的帮教矫治,削弱社会调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重新认识
上述几种观点都不能准确地界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这就需要以另一种视角来解析其法律属性。可以说上述对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认识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模式下进行的。能否以另一种视角重新审视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笔者认为这是可行的。在这里首先要重新认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重新认识――定罪与量刑的分离
之所以要重新认识社会调查制度,是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角度出发的。一般来说我国刑事诉讼是定罪和量刑程序相混合,量刑事实的认定并不需要经过独立的诉讼程序。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量刑前社会调查的发展和成熟已经使少年刑事诉讼体现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离。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一是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作用便在于使量刑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推进量刑程序相对独立化。从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看出,其并不反映案件事实,而是围绕未成年人的个人家庭情况、社会环境和犯罪原因等因素来展开,这些因素都是量刑过程中法官所应考虑的酌定情节。考虑到这些因素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过程中或大或小的影响,加之对其未来人生发展的考量,法官必须在量刑时慎之又慎。继续延续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的模式,法官可能无法掌握大量的酌定情节等材料,所以有必要将量刑从定罪程序中分离。二是因为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诉讼模式有法可依。根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院在审理活动中应当保证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影响量刑的社会调查报告可以经过质证程序,说明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便是在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模式下生成的。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之重新认识
上述已经阐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生成的。社会调查报告适用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所以其法律属性便是量刑证据材料,即用来证明量刑事实的载体。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调查不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事实的调查,与案件本身没有必然联系。因而,显而易见,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不是证据的属性”。许多学者也认为社会调查并不反映案件事实,所以其缺少证据所应该具有的关联性。但笔者认为,上述结论都是在定罪量刑一体化的角度下得出的,即在不区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论断。诚然,证据的关联性必须要求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但是,在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下,在量刑过程中也存在相应的影响量刑的客观事实,即量刑事实。“案件事实”完全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可以分为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就影响了一个案件的定罪量刑。这里所作出的扩大解释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的规定,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包括了“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又包括“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这也就是说,影响量刑的事实完全属于案件事实,而社会调查所记载的事实同定罪无关,但却影响量刑事实的认定。
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同量刑息息相关,那么接下来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就是量刑证据?笔者将其认定为量刑阶段的证据材料,而不是量刑证据。此处关于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一方面会涉及到二者属性的认定,另一方面也同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有关。
对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关键是要明晰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里的“材料”不是指证据材料,而是指同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材料,并且经过各种证据规则查证属实。那些同案件事实无关联,或者未经证据规则查证的材料,则是证据材料,它只是案件证据的“来源”,并不是证据本身。证据材料只有经过各种证明规则查证属实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才能具有证明能力。因此,证据资料和证据之间应该有证明规则的链接。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接受质证,表明报告所记载的事项需要经过法定的证明规则来查证属实,进而也表明了其只是证据材料,并不是证据本身。因为证据材料只有经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之后才能取得证明能力,接下来才能对有关事实进行认定,才能纳入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并成为裁决的依据,而那些未查证属实的事项则被排除在证据之外。所以说,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只有经过法庭的质证程序后,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法官才会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对调查内容进行采纳,那些被采纳的内容才会对量刑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定罪程序在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必须要对定罪事实坚持严格证明原则,对证据种类和取证方法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证据资料必须为法定证据种类,获取这些证据资料的手段符合法律规定。而量刑程序是一个独立的阶段,是在认定行为人有罪的前提下而启动的,所以其证据材料的认定不必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以自由证明即可,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不受法定证据方法的限制,但其若要认定为量刑证据也要遵循一定的证明规则。
另一方面,从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内容来看,其也只是证据材料。因为社会调查报告需要反映未成年人人身情况的多方面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原因等许多情况,而这些内容又多具有社会属性,其是通过调查员多方走访而来的,其中必然掺杂着主观的成分,加之调查报告一般都附有调查员的事实分析和法律建议,这其中也都包含众多主观因素。而证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客观性要求排除个人的主观判断,而且其来源必须保证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则要求其同案件事实必须要有某种联系;合法性则要求证据必须要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就现阶段来说,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其并没有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且其调查内容并不都具有客观性,其中必然掺杂着被调查对象或调查员的主观判断。因此,现在就贸然承认其为“证据”则操之过急,其只是由众多材料堆砌而成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