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6 16:21:1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人民银行发展前景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各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健全和强化小企业信贷部,充实信贷管理队伍,加强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领导;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大银行在网点、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定位要求,切实办成为小企业服务的主体。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要真正办成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型企业入股,由人股人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股东服务的合作组织,对股东贷款可不实行抵押和担保。要积极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对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在再贷款、再贴现和发行金融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目前暂时处于支付困难、但短期内有望扭亏为盈的中小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也可以予以一定再贷款支持。
二、改进小企业信贷工作方法。各金融机构要与小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制度,设置专职信贷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当地小企业生产、销售和资信情况,设置小企业档案和项目储备。依据企业用款总量、进度和发展需求,合理制定和下达资金营运计划,及时足额解决小企业的合理贷款需求。
要逐步探索建立小企业信贷评估、审批和贷款制度,借鉴国外信用评分办法,将小企业资信与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发放贷款。还要积极研究开发适应小企业发展的信贷品种,报人民银行批准后实行。
三、完善信贷管理体制。要根据小企业经营的特点,及时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县级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有市场发展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的小企业,要适当扩大授信额度,并可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对信用等级连续三年在ZA级以上的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经严格的审批程序,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办法,健全基层信贷员贷款管理责任制。在强调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做到责权明确、奖惩分明。对不良贷款的历史成因要客观分析,对新增贷款要实事求是地提出质量要求。
四、积极支持科技型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产业发展政策,对科技型小企业推广技术成熟、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专利产品的项目,对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小企业,只要还款有保障,要积极发放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改变现行对科技开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分别评审、发放的方式,在审定贷款项目时,可将上述各类贷款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运作规范、经营良好的融资租赁或设备租赁公司开展小企业技改设备租赁业务,金融机构可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适当扩大出口信贷业务范围,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采用卖方信贷,也可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买方信贷业务。
五、支持再就业安置工作。对有能力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小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放小额贷款,小额贷款的评估、审批、担保方式可适当简化、灵活;对下岗职工自办或联合创办的小型经济实体,只要企业属合法经营、有发展前景、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0%,可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比例,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还贷能力由银企双方协商议定。
六、支持小企业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及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生产。对为大中型企业生产配件或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的小企业,只要有大中型企业的生产订单、合作协议或有效委托合同,大中型企业有担保或还款承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可适当放宽,对其合法的商业票据和有效的付款凭证,金融机构要积极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配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对中标的小企业,根据中标合同和企业生产进度,金融机构可通过账户托管方式酌情发放信用贷款。
七、支持商业、外贸及新兴领域企业的发展,适当扩大贷款的范围。对以仓储、配送、分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物流服务型小企业,对为小企业销售和进出口服务的商业、外贸企业,只要有经银行认可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以库存货物作抵押的,都可以给予贷款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具有还本付息能力的旅游、城镇社区服务及音像、出版、新闻、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小企业,各金融机构也要及时发放贷款支持,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八、支持建立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特别是小企业贷款评估、担保体系;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设立小企业辅导中心,为小企业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提供必要帮助;要配合担保机构合理确定担保基金的担保倍数;对经社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可适当简化审贷手续,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对贷款风险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由政府、企业、银行、法律等多种行为因素所致,另一方面,内因是根本,任何外部环境的改善,都不能取代银行本身的工作。银行要自己创造条件,采取积极的“自救”对策。笔者认为,建立银行同业信贷查询系统,不失为加强自身管理,防范信贷风险的途径之一。
一、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有利于重塑借贷信用观念。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就等于为客户尤其是重要客户建立了经济行为的信用档案即“信用史”,打开该系统其信用状况一目了然,一旦其恶意欺诈,就会信誉扫地,这就可以促使个人及企业的经济行为,严格遵守银行信用及商业信用制度,遵纪守法,建立自己良好的信用史,以便在社会活动中以自己的“信用”求得事业发展。拥有良好的信用史,就能随着信用的“增值”,得到银行或社会更多的优惠服务和普遍尊重。反之,对被认定为无信用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个人或企业,各家银行将联手予以制裁:一是对其申请的贷款证不予受理,已颁发贷款证的要限期收回或声明作废;二是停止给其办理结算业务,不予颁发开户许可证,已颁发的开户许可证要限期收回或声明作废;三是对其拒绝提供现金服务。由此建立成熟的社会商业信用制度,重塑借贷信用观念,促使企业直至全民讲信用、重信用,做到“无信不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有利于避免同业恶性竞争。在银行商业化进程中,彼此竞争激烈,不规范现象严重,既给银行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也降低了金融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在经营目标、运作机制、服务对象等方面大体相同的商业银行间加强合作已成为当务之急。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后,善于多头开户的企业也就“原形毕露”,各家银行无疑会自觉、明确地抵制企业多头开户、多头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避免了同业恶性竞争,也有利于各家银行顺利达成合作共识,开拓合理有序竞争的新局面。一是各家银行共同监督企业使用信贷资金,使企业不能再拆东墙补西墙,逃避银行监督,恶意挑起同业的无序竞争,最终损害银行利益;二是各家银行能够相互协调,加强同业合作,规范利益分配,不再为拉客户而人为增加经营成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效降低信贷资产风险。
(三)有利于提高银行服务质量。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及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金融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竞争的焦点日渐集中在效益好、信誉高的优良客户身上,这是由于它们不仅能使银行资金获利找到可靠的载体,而且还为银行带来存款、结算等相关业务,增加利润源。目前,各家银行对各自拥有的相对稳定的优良客户群体信息都是“心照不宣”,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后,银企各方面的资信状况透明度更高了。因此,哪家银行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善于捕捉市场中潜在的机会,及时掌握同业经营情况,强化服务管理手段,提高效率,挖掘培育、吸引稳定更多的优良客户,否则,就会造成优良客户的流失。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新型银企关系是双向选择关系,通过市场原则进行协调,即银行有权选择效益好、信誉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企业也有权选择实力雄厚、安全快捷、服务周到的银行。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银行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礼貌待客、微笑服务这个层次上,它会提出更广泛的服务范围和更高的服务要求,这对银行是个挑战,也是个机遇,它要求银行必须不断创新服务品种,充分挖掘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不仅要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更要重视优质的软件管理,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满足企业的新要求,以最佳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四)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力度。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一体化为特征的金融变革不断发展,更加大了金融体系运作的不稳定性;同时我国目前的金融秩序也较混乱,存在着严重的金融风险隐患,这些都迫切要求金融监管的加强和完善。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后,一方面,人民银行可借助现代化手段,实现监管方式从目前以现场稽核为主向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并重转变,监管内容从目前的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把监管重点放到资产质量、盈利状况、存贷比例、清偿能力、流动性比率、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的构成、贷款的集中度、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等方面,并要加强贷款证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及与其它监管手段(如利率)的协调运作,时刻关注各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状况,以一定时期内贷款增量的质量状况作为考核基层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舆论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为今后银行的良性运行,减少和规避金融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虽然贷款限额已经取消,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全面实行比例管理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且商业银行自控能力较差,因此,人民银行可通过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定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进行测评,对可能产生风险的金融机构及时提出预警,从而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逐步加大比例管理力度,把比例管住、管好,可以有效地避免银行超负荷经营,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三者最佳组合。
二、建立同业信贷查询系统的内容与建议
(一)建立银行同业信贷查询系统
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以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的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为中心,与各金融机构各级分支行的信贷部门的微机联网,建立本辖区的银行同业信贷查询系统,即为企业建立一套较全面的企业经济档案。各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负责逐户采集借款人基础数据和资料,通过接口软件向人行信贷查询系统传输数据资料,主要是通过微机连续纪录动态反映借款人全称、地址、法人代表个人资料、营业执照、贷款证、目前基本生产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偿债能力、现金流量、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管理层动态、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企业信息。由此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微机风险分析,改变传统的以流动性管理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方法,实行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五级分类方法,实现对贷款风险的科学认定、真实反映和动态管理,形成贷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其在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提出预警信号,确定风险程度和原因,尽早采取措施,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同时,充分发挥该系统的信用识别功能即企业、银行信用和社会信用的登记簿功能,克服原有信用评估方式的弊端,创新一套以专家为核心的信用评估制度,由人民银行具体负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及时修订评定结果,保证信用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全面性、时效性和透明度。从而建立企业信用等级与贷款决策的密切联系,提高企业对自身信用等级的敏感性,促使企业自觉地维护其信誉,重振诚信道德,并为各金融机构提供比较全面、直观有效的贷款决策依据。
(二)建立信贷政策指导制度
由人民银行结合不同时期的国家宏观经济资料,通过信贷查询系统定期行业经济信息,明确哪些产业应支持,哪些产业应收缩,哪些产业已经出现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对统一的贷款方式及建议,以供各家银行选择。并根据国家宏观要求,对一些产业的贷款方式可以实行硬性规定,以期通过信贷结构的及时调整,实现国家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银行也可通过正确选择贷款方式调整自身信贷结构,从而提高贷款决策科学性,降低国家产业政策因素造成的信贷风险,消化不良资产,优化资产质量,提高经营层次。同时,根据监测信息,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产业、区域、产品等结构性经济问题的研究,科学制定产品、行业和区域信贷政策,突出效益原则,明确贷款重点投向———本区域高效信贷行业和优良客户群体,并确定对某一特定领域(如某个行业、区域、产品和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控制比例以及在该领域信贷市场的份额,避免因贷款过分集中形成区域、行业等系统性风险,实现信贷资产的集约经营。
(三)建立贷户信用通报制度
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随时采集所在地企业故意逃废金融债务(包括借改制逃债、利用多头开户逃债、故意拖欠本息不交等)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名单及逃废债事实,并及时传输到查询系统,经同级人民银行的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认定,定期向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通报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逃废债事实和联合制裁措施等内容的“逃废债企业名单”,对此类改制上市的企业,还要及时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通报。同时,由人民银行定期通报“守信用企业名单”,弘扬诚信,使信用好的信贷客户得到社会和银行的更多优惠服务和普遍尊重,以促使信贷资产良性循环的形成。
(四)完善客户信用审查制度
人民银行要充分利用开户管理数据库系统,把好开户许可证发放这一关,避免新的多头开户的发生。同时,要协调监督各家金融机构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等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将清理多头开户制度化,并利用信贷查询系统,定期组织辖区内的有关金融机构对企业多头开户现象进行清查。对未落实金融债权而擅自到其他金融机构开户结算和贷款的企业,要责成企业和相关银行立即撤销结算账户,停止办理对外支付和其它金融服务,并且将无发展前途和信用等级低的客户也列为清户对象,最终解除信贷关系,以彻底遏制企业利用多头开户等方式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势头。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差、资本金不足、资信情况不透明;市场竞争加剧,直接融资渠道狭窄,社会信用环境差,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是主要原因。从银行方面看,部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营销观念不强,在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在机构设置、信用评级、贷款权限、内部管理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需要企业、银行、政府、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各商业银行要在坚持信贷原则的前提下,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要充分认识发展中小企业对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低、有一定自有资本金、产品有订单、销售资金回笼好、无逃废债记录、不欠息、资信状况良好的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尽量满足这部分中小企业合理的流动资金需求。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投向
各商业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要限制或禁止贷款,防止出现新的“小而全”、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和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组织体系
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都要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专门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并定期考核。总行、省分行以及各级分支行要按季编制信贷资金计划,基层营业机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中小企业对贷款的需求情况,主动发现和培育中小企业客户,及时上报中小企业信贷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结合本行实际,把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策略,防止贷款过度向大企业、大客户集中而潜伏新的信贷风险;各城市商业银行要从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立足地方、服务市民,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重点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各城市信用社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
各商业银行要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客观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对小型企业的信用评级办法,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实事求是地界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
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授信额度。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的授信,在制度和标准上要有别于大企业,要符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防止由于信贷授信不及时或标准过高而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排斥在信贷支持对象之外。
四、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及各分支行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各级行的贷款审批权。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各商业银行要实事求是地确定,在现有基础上,适当下放。要防止由于贷款审批权过度集中或审批环节过多,影响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的及时信贷支持。
五、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各商业银行对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对已经评定为本行优质客户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各商业银行要提高对信贷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对企业还款能力的分析水平,防止过分依赖担保防范风险和回避责任的倾向,积极开拓信贷市场。
六、健全贷款营销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各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资金营销的观念,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全面考核,调动分支行行长及广大信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改进服务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客户经理制,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客户,增加新贷款;进一步完善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制度,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信贷人员的工作绩效,不要提出诸如新增贷款不良率必须为零的不切实际的要求。
七、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各地中小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防止脱离中小企业的生产和流通实际需要,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给中小企业增加利息负担和贷款困难。
各商业银行要从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尽量满足其合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不得设置最低贷款额度限制。
八、提高信贷工作效率
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下,各家银行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延长答复时间,须说明理由。要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九、努力开展信贷创新
各商业银行要在注意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努力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创新。在报人民银行备案同意后,可以试办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信贷新业务;可以接受客户委托,对一些中小企业账户实行银行托管,对贷款的现金流,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还款资金来源。
十、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协调和监督
深圳
珠海和东莞这五个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地区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又联合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内蒙古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且不再限制境外地域。
可以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正如火如茶地进行着,它对中外各方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对于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济贸易关系发展,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境内进出口企业,在汇率波动频繁的国际市场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可以锁定进口成本和出口收入,进而避免了汇率风险,其次,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不仅便利了境内企业,境内进出口企业也不需要到银行进行结售汇,规避了汇兑损失,降低了成本:同时,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推行,国内商业银行可以扮演多种角色,大大增加其业务范围,如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等结算业务。人民币汇兑业务,提供贸易融资及出口买方信贷产品以及未来很大可能的提供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中资银行的业务空、司会得到大幅度拓宽,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也将得到相应的改善,再者,中国是贸易大国,外资银行因其服务能力强、境内外分支机构多等优势更受境外企业青睐,人民币结算有利于外资银行进步扩大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外企业业务量,占据更多市场份额,最后,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可以减少银行的头寸储备,也就相应地减少了因人民币升值而导致的美元外汇贬值损失,也减轻了国际外汇储备分配失衡的程度。
五方面仍需完善
虽然经过年多的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企业和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也更加强烈,然而毕竟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仍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
资本账户管制严格,人民币并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 的可自由兑换
与其他国家相比,虽然我国资本账户的开放步伐有所加快,但管制仍然较多,如在货币市场工具,资本市场证券交易,商业信贷
金融信贷以及个人资本流动等多方面。即使开放的部分也主要是针对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对非居民的证券投资、不动产投资等主要投资渠道依然管制严格,限制了非居民将境外人民币调入境内投资的意愿。这些都对境外人民币的回流通道形成阻碍。
另外,境外企业通过人民币结算得到的人民币收入,若是不兑换成外汇,其性质就转换为资本和金融账户,此时的境外人民币是否还能够自由兑换成外币以及境外人民币回流于境内用于直接投资时,能否享受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等,还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解决。挑战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
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币通过跨境贸易结算会形成境外人民币债权,当这种债权达到定规模时,在我国获得铸币税好处的同时,也会形成一些问题。除了这种海外持有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综合实力、中央银行在国际上的地位信誉、宏观调控能力以及金融监管的效力等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会进一步刺激国际热钱涌入境内,而这对于我国目前存在的巨大货币供给量以及通货膨胀的问题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并且,此时货币供给量也难以继续作为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因为境外人民币资金会随着境内外两个市场利率变化而流动。
而在金融监管问题上,境外人民币的大量流通为国际游资提供了新的投机机会,投机的外资“逢高退出,获利回吐”,会对尚未发展成熟、风险控制能力不强的我国金融市场造成冲击,给金融监管带来巨大挑战。对外汇的监管和政策也有待改进
首先,长期以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以外汇收付和结售汇为基础的。当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时,企业收汇出汇都使用人民币,这就造成人民币来源上出现混淆,尤其是在多次转汇后的支付渠道容易与国内支付发生混淆,因而,如何界定境外企业持有的是人民币而非其他来源成为问题。
其次,我国现行的本外币账户实行分别管理,通过贸易结算形成的人民币究竟应该归为一般人民币账户还是等同于外汇结算账户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另外,随着企业收付汇都是人民币,出口收汇核销的操作需要重新调整,关于出口退税操作依据和凭证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方面也需要重新制定规则。而实行人民币结算也加大了政府对跨境资金管理的难度。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不高
在国际分工中,我国出口产品大都为低附加值产品,处于国际市场产业链中下游。在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中,我国企业并不具备国际贸易结算的货币选择权。而对于境外企业来说,货币历史惯性的存在使其更倾向于使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国际货币作为结算货币。另外重要的是。由于境外企业对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缺乏了解、人民币持续升值预期的存在,人民币结算对于境外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目前离岸市场人民币贸易信贷余额规模大约只有几十亿元,也很难与存在于离岸市场的相应的庞大美元存量相匹敌。
国内外清算结算渠道尚未通畅
当人民币作为可自由兑换货币通过国际结算的主渠道(信用证,托收和汇款方式)进行结算时,对银行的国际结算以及国内清算渠道都有一定的要求,但我国现有的银行结算体系仍存在以下问题缺乏统一的支付清算网络系统,各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自成一个体系,跨行结算清算不能解决;现有的人民币清算系统和制度安排缺乏灵活性:人民币清算系统和清算制度未达到国际要求,同时在清算规则清算行准入清算账户开立、清算时间和清算效率等方面,也不能满足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清算要求。
企业态度和离岸市场决定发展前景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态度以及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状况。
(一)企业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需求
根据央行数据显示,2010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业务5063亿元。今年一季度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603亿元。可以看出,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旺盛并且日趋高涨。随着政策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来,这其中涵盖了中央企业、大型跨国集团公司以及民营企业等。商业银行的所有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对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均能适用。同时,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配套的产品陆续登陆,人民币投融资,担保、清算现钞配送、人民币衍生产品也都在快速发展。这些金融产品为非居民所持有的人民币
提供了宽泛的投资渠道。
(二)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初步形成
随着各种政策的颁布与推行,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已初具雏形。2010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银香港签署新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业务的清算协议》
(以下简称《清算协议》),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补充合作备忘录》扫除了香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的主要政策障碍。根据《清算协议》,允许证券和基金公司开设人民币账户,这为香港的金融机构开发人民币产品,募集人民币资金奠定了基础。境外企业在开户、转账和兑换等业务的放开,有利于人民币在境外沉淀下来,促进香港人民币’资金池”的形成。至2011年3月底,香港大约已有4000亿的人民币存款规模,800亿的人民币债券规模,虽然仅占在岸市场的0.5%和0.4%不到,但其增长势头猛烈,发展潜力巨大,预计两年内人民币存款规模将发展到27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4月29日,香港首只人民币PO汇贤产业信托在港交所上市,虽然出现破发,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者不看好人民币,因为严格的房产调控政策、较低的预测股息率,近期走势疲软的香港股市以及投资者所持观望的谨慎态度等都是导致其破发的重要原因。
另方面,为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应该在迅速增长的人民币存款基础上,大力发展人民币资金交易。贷款业务和证券市场,并积极开发各种具有避险功能和保值增值功能的金融衍生品,如人民币期货、期权、远期互换以及其他更加复杂的交易品种。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人民币境外融资等。通过扩大货币互换规模满足境外企业的部分人民币需求,打通离岸与在岸两个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流通,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如鼓励开放小QF¨项目、人民币FD等),形成人民币结算资金在境内外市场间的循环流通机制。
一、建立*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信用社及各承办银行、市担保中心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会议,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制定、实施和业务开展;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补贴和奖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业培训,指导社区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有关贷款推荐手续;市担保中心负责贷款审核、考察、核保、审批、贷款管理、清收、担保基金管理。承办银行负责核贷,配合协助市担保中心对贷款逾期人员依法工作。各部门按期向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报告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动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为小额贷款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新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模式。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一是自愿申请。必须在申请人户籍或现居住地(房权所有者)进行申请,由该社区进行推荐,以便于了解申请人经营能力、家庭状况,便于管理和回收贷款。二是加强区、县劳动就业部门、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职责。采取谁推荐,谁负责管理、清收的原则。建立推荐、已贷款、到期、逾期人员台账;建立贷前考察、推荐,贷后跟踪管理和清收等工作制度。三是担保中心负责受理社区推荐手续,进行审核、考察、核保、向银行承诺担保,指导各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事务站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行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对不履行担保贷款协议和还款承诺逾期人员依法。四是经办银行按担保金1:3的比例负责放贷,并积极协助市担保中心对逾期人员依法等工作。承办银行对贷款到期前30日内向借款人发出《到期还款通知书》,提前告知,以便及时还款。待贷款到期日,借款人仍未还款,由承办银行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划代偿,并将代偿人员名单,告知市担保中心,由市担保中心、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劳动保障事务站实施清收。待收回贷款后,再归还担保基金账户。五是采取灵活贷款。在国家规定的贷款期限、额度的范围内,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经营能力等条件,采取灵活放贷。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创业成功,有发展前景,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的个体经营户和吸纳就业人数多,资信程度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给予二次贷款。六是承办银行、市担保中心、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实行统一制式表格及传递手续,确定统一时间交换有关数据。拟定每月5号前交换商约的各项数据,在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传递审核、审批财政贴息手续,每月10号前担保中心将上月经办行贷款人员花名册通过区就业局反馈给社区保障事务站,便于做好跟踪管理工作。七是减化审批程序。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推荐;区就业局审核;担保中心承诺担保;承办行放贷。
三、联合制定措施,推动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
一是联合制定“回收办法”,加大清收力度,建立长效回收机制。由劳动部门牵头,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承办银行、担保中心配合,联合制定《*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办法》,使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借款人贷款到期不还贷,由财政、银行及有关单位协助,扣除反担保人的工资代偿,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形成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二是加快信用社区建设,降低门槛。由市人民银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银行、担保中心联合制定我市《创建信用社区办法》,可先在市内三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扩大。三是启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增强就业倍增效应。由劳动部门牵头,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承办行联合制定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市人民银行负责确定开展此项业务的承办行。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所需的担保基金和贴息工作。劳动部门审查小企业和职工身份。
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额度和期限,全面贯彻小额贷款政策。
一是扩大担保贷款人员范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石银发[20*]6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冀劳社[2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并扩大贴息范围和提高贴息比例。二是扩大担保贷款区域范围。按照冀劳社[20*]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在年底前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各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同级财政筹集担保基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对回收率达90%以上的县(市),市财政按每年回收额度不低于20%的比例以奖代拨,并入县级担保基金。对20*年底前已批未贷的人员,经再次考察后,按不高于20000元,期限不超过两年放贷。
五、进一步完善反担保措施。
一是信用反担保。本市县(市、区)的国家公务员,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市劳动保障局认定的有稳定收入的行业,具有正规招聘手续,在本企业连续十年以上工龄,经劳动部门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干部职工,可进行信用反担保。二是存单反担保。借款人以本人名义或第三人在银行存入借款本息金额作为反担保;经第三人同意以其在银行存款的存单作为反担保,金融机构配合解决存单止付问题;到期还款后,银行将所存入该银行金额及利息返还借款人。三是建立反担保合同的核保制度。担保中心经办人、借款人、反担保人,三方在场签订担保合同按手印,反担保人单位在合同上加盖法人公章,并证明反担保人是该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当前我市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企业融资总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握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保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倾斜,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总量。市人民银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指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内要安排专项规模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全年融资规模超过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增速,年末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例达到85%。
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成本和收益相对称的利率定价机制。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考虑企业的可承受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规范利率定价行为,主动让利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对中小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自发文日起至明年2月底前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5%。
三、减轻企业财务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到“六个不得”,减轻企业财务成本:不得在发放贷款时违规搭售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不得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得收取不合理的贷款咨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收费;不得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不得为增加存款而要求贷款企业完成不合理的回报,或将吸存费用转嫁给贷款企业;不得采取压票、限制客户转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
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提高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积极推广“信贷工厂”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本行审批权限内的转贷业务应在3天内完成。除国家规定淘汰的落后产能以外,对符合信贷条件、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通过多种贷款方式及时满足其合理资金需求,坚决做到“不压贷”、“不抽贷”。要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帮扶中小企业破解经营困境、破解融资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提升企业发展信心。
五、加强金融业务创新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特点,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综合运用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林权、股权、动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抵质押贷款覆盖面。加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和承销力度。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人民币保函等产品为中小企业涉外经济活动提供便利,拓宽融资渠道。
六、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信贷管理和风控制度建设,严格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强化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合规性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严格防止部分中小企业将信贷资金移用于虚拟经济投资,或通过不同渠道进行民间借贷。要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健全风险监测和防控机制。积极配合政府妥善化解企业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七、推进企业信用建设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更新,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模式和评级方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进中小企业信用,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机会,改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
八、强化内部自律管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和投诉管理制度,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要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规范从业行为,严禁银行工作人员充当资金“掮客”、参与非法集资及违规民间借贷等活动。
在很多全国省会城市、地级市,像酒店装修这样小规模的贷款项目金融机构是不情愿做的,而在像广东肇庆四会这样的县级市,却有着成千上万像汇龙大酒店一样的中小微企业,他们期盼着金融机构能够在创业初期在资金上帮到他们。
长期以来,正是因为项目小、风险大,让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伸出援手去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成为金融改革和创新中的一道难题。
那么,彭奕德为什么能在创业之初获得贷款呢?“之所以我们愿意贷款给汇龙这样的企业,是因为我们不断在创新信贷政策等一系列的金融试验”。四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陆松开介绍,“我们在风险控制上除了采用传统的风控方法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贷风险外,还在实践中积极采用了‘三品两单’的贷款审查方式,这使得我们发放给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速度快了,利率优惠了,不良率降低了”。
贷款看产品、人品、抵押品
所谓“三品两单”,即在审查贷款时,把贷款人的产品、人品、抵押品、水费单、电费单作为审点。贷款人的人品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而产品、抵押品、水费单、电费单则能清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陆松开说:“有了‘三品两单’管理方式,我们觉得企业有时候遇到一点点困难并不可怕,更多的是我们要放点水给他们养鱼,把鱼养大,用时间来换取空间。”
截至2012年10月末,四会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仅为0.27%,比2012年年初下降了0.86个百分点。A级信用企业达到114户,占比达到85%,信用企业比年初增加14户。
在决定给中小微企业放款利率时,农信社也采取了诸多灵活的措施。例如,企业在农信社有存款的,贷款的利率就会低一些,贷款的额度就会高一些;如果购买了农信社理财产品或保险的,也可以将降低利率或提高抵押率或提高贷款额度;如果入股农信社成为股东的企业,则利率会进一步降低。
金融机制体制盘活,使当地农信社的存款和贷款从2008年的35亿元和23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70亿元和46亿元。
2012年5月,四会市政府主办了四会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授信暨银企对接现场融资签约仪式,四会市农信社现场向中小企业局授信20亿元,成功实现了平台的有效对接,促进了政府、银行和企业的合作。
农信社的举措带动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目前,各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共向四会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授信金额高达70亿元。在这背后,四会市政府扮演着推手的角色。
财政资金存放的杠杆效应
“中小微企业是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壮大县域经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关键。目前,四会拥有4000多家中小企业,有一大批中小企业急需金融支持。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这一难题,使企业不因缺钱倒在发展壮大的路上。近年来,四会市党委政府在强化对金融机构激励和推广中小企业融资超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肇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四会市委书记梁志强说。
为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考核激励,2012年年初,在政府主导下,四会市金融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四会市支行联合修订完善了《四会市2011年度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和《四会市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满意度考核暂行办法》,分别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考核激励。同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四会市支行、四会市财政局联合草拟了《四会市财政资源存放金融机构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主要从信贷投入总量和结构、税收规模、社会责任和规范经营等4个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考核,按贡献大小进行评分,从业绩层面对金融机构进行了考核激励。
四会市市长袁鹏然告诉记者:“现在四会市从物质、精神和业绩三个层面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除了政府重点工程和税收规模可以作为加分因素之外,给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比例,信贷户数也是重要考核的指标,通过财政资源分配来引导信贷资源表明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是实实在在的举措。”
目前,四会市共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71个网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82.39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四会市支行会同四会市中小企业局和市金融办建立了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中小微企业周报制度,定期向四会市委市政府和该市金融机构通报信贷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情况。在中国人民银行四会市支行行长莫锋看来,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才能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在政府一系列信贷政策指引下,四会市工商银行推出了“小额便利额”、“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工商物业贷”、“网贷通”;中国银行推出了免抵押“商户贷”、中小企业“税款通宝”,以及“玉器通宝”;广发银行推出了“好融通”、“快融通”、“生意通”等授信品种以及“财运通——转账机”特色业务;而农信社也推出了“东亮式”党员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以及农家女“金钥匙”创业贷款和“玉易贷”等。
“融资超市”深化金融创新
据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行长刘云华介绍,“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是于2010年年底建成的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对接平台,并率先在四会市进行试点。在当地政府大力推动及金融部门积极参与下,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一条集信贷、担保、典当、风险投资等为一体的“全天候”在线融资“绿色通道”,有效地促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项目与融资服务机构的快速对接。
截至2012年9月底,四会市已有1082家中小企业通过该平台提交146.55亿元的融资申请,其中873家中小企业成功获得了87.01亿元的融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在四会的成功推广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刘云华表示,将在肇庆各市、县推广四会的先进经验,同时,将借鉴这种模式,开发“农户融资超市”,使农民融资难问题也得到有效缓解。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SWOT分析
一、引言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正式对外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金融正式定义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据统计,2014年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网民渗透率达61.3%,超过六成网民使用国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75家,成交额为3291.94亿元,年增长268.83%;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8000亿元,年增长50%;众筹融资3091起,募集金额10.31亿元人民币。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热情程度不减,首单社保基金入资蚂蚁金服,平安普惠众筹落地前海,腾讯积极备战征信牌照,陆金所完成4.85亿美元融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独特功能和作用。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其潜在风险值得关注。国内外不乏互联网金融的不成功案例,号称是“金融界携程”的数银在线曾经名噪一时,却由于大股东的突然撤出导致资金链骤然断裂,企业陷入困境;2013年4月2日,上线仅一个月的众贷网宣布破产,成为史上最短命的P2P网贷公司。近年来,因恶意诈骗、经营不善等问题而倒闭、跑路的P2P网贷平台就有数百家。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5月29日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5)”关于银行业稳健性评估提到:影子银行暴露出交易链条复杂、透明度低、法律关系不清、管理不规范、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蕴含较大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SWOT分析
(一)优势分析
1.服务效率高。大数据、云计算与搜索引擎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这一平台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处理能力更加高效。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流程标准化简单化,克服了传统商业银行客户排队等候的缺点;二规模巨大、涉及广泛、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源大幅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提高了人们共享信息资源的方式和效率。例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很短时间。
2.运营成本低。办理同样的一笔业务,网上银行的成本只有实体网点的十分之一。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体系设计一方面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更省时省力,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发展普惠金融。
3.客户覆盖面大。2015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9亿人,这为互联网金融奠定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基础,产品创新能力强使得以支付宝钱包为例的便捷服务成为多数用户的首选,这种应用可以绑定多张银行卡,个人账单、缴费、演出门票等集成管理,并可基于用户习惯推送多种增值服务。此外,不受制于时间和地域约束的特征也使互联网金融服务更直接,大大提高客户覆盖率。
(二)劣势分析
1.信用评级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尚未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对接,用户信用评级尚不完善,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传统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合规检查和清收偿还机制。由于无法做到实名制,无法有效地甄别异常状况,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等金融案件发生。
2.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以网贷平台为例,不见面、不审查、无抵押的快速贷款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放大了贷款风险。一些网络金融中介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卷款逃跑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人才和渠道的制约也决定了其无法提供高端的金融服务,品牌和信用积累程度不够,对消费者的信息保护也令人担忧。
(三)机会分析
1.互联网金融适应了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小微型企业及创业者的资金需求逐步增多,传统银行体系并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这给创新型金融手段提供了政策性的发展机遇。金融与互联网交叉渗透的深入,相应政策的逐步完善和技术支持的逐步发展为创新金融模式提供了空间。
2.投融资市场潜力巨大。投资方面,近几年在通胀压力下银行存款的收益空间逐步缩小,而随着人们理财观念的增强,对互联网金融认识和接受程度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潜力将会进一步释放。融资方面,由于能够突破地域的限制,节约交易成本,针对客户的需求展现出更为快捷的响应能力,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信息通讯技术和云计算的发展,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以及社交网络的普及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平台支撑。根据麦肯锡报告统计,到2017年大数据所形成的市场规模预计会上涨到530亿美元。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更为深入的了解用户的行为习惯和偏好,从而开发更符合用户兴趣和习惯的产品和并提供相应地金融服务。
(四)威胁分析
1.风险隐患放大。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尚且缺乏明确的监管和法律约束,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网络金融犯罪问题突出。如阿里金融,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等领域,部分业务存在监管真空,顶层设计滞后形成的监管不足,无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收益风险提示不足,误导客户,案件防控问题突出。再加上一些企业资金来源和运用与正规金融体系盘根错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导致风险向正规金融体系传递。
2.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缺位。互联网金融涉及的交易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一旦遭遇黑客攻击,其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也给消费者的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挑战。由于立法的不完善,消费者权益维护存在法律漏洞,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论及建议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发展的观察期,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政策支持和经济发展的机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首先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和制度,制定适度和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则,加强金融监管。其次,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再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屈波.互联网金融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研究――基于SWOT分析方法[J].西部金融,2015,(01).
[2]韩冬.基于SWOT的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研究[J].河北金融, 2014,(02).
[3]梅李军,吴富源.基于SWOT分析的互联网金融及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响[J].福建金融, 2014,(08).
[4]李睿铭.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竞争与发展前景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02).
[5]李娟.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D].现代经济信息,2014,(05).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