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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的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06 16:21:2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行政决策的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行政决策的方法

第1篇

关键词:民间信贷;融资性担保机构;政府;高利贷;融资难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24-02

引言:在我国,民间信贷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弥补我国不健全的金融体制而自发形成的非正规的金融体制,是指发生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非金融企业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由一方出借款项,另一方按约定支付本息的行为。据2003年央财经大学的首份地下金融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5亿元至8164亿元之间。近年来,民间借贷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为融通资金,温州地区早年就已经出现民间借贷,多为亲戚朋友之间。2010年温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仅温州地区的民间信贷规模就已经达到1100亿元左右。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外市场不景气,我国出口企业受重创,温州企业也是其中之一。国家出台的救市政策,引发了我国一番投资的热潮。许多温州企业和个人借贷转向投资领域,其中,民间借贷大幅发展。2011年7月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调查报告》称,89%的家庭和个人,以及接近60%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同时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温州民间借贷年综合利率为14.22%,2011年上半年,温州社会融资中介的放贷利率40%左右,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高利贷倾向非常严重。

暴利行业吸引了许多资金充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融资性担保行业迅速壮大。据统计2011年温州有1000多家民间金融机构,只有46家是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高额利刃的诱惑下,融资性担保机构大多在其中从事着高息揽储,高利放贷或者是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高利放贷的违法违规行为,起着资金借贷中介的作用。

脱离实体经济的金钱游戏,终有一天会结束。在实体经济利润不断减少,投资炒作的回报率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某个企业或个人的资金链断裂,牵连担保机构。成批担保机构倒下,担保机构业主抽逃资金,与此相关的中小企业也被牵连,由于资金无法回笼,资金链断裂,许多中小企业业主被迫出逃海外,由此引起恐慌,民间信贷危机由此而来,影响到温州地区实体经济的发展。

运用成本收益法分析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高利贷原因及对策

(一)理论基础

理性经济人和资源稀缺性的假设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两个重要原则。每一个参与市场经济的理性经济人都希望利用手中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收益。融资性担保机构亦是如此。在理性的分析(或估算)利用手中有限的资金开展每项业务的所带来的成本及收益之后,担保机构会侧重于进行带给他们最高利润的业务。若是我们在不违背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的基础上,实行政策提高其正常业务的利润使其超过高利贷所带来的利润,担保机构会自动的转向正常业务,使其能保证自身盈利的同时助力中小企业乃至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两种业务的成本收益分析

1、成本收益模型概述

(1)假设

①融资性担保机构只可能从事两种业务:一种是正常的担保贷款业务,另外一种是高利贷业务。

②该成本收益模型研究是在短期情况下,即假设所有市场因素恒定不变。

(2)相关变量

高利贷收益率(R):该项因素与市场上的资金供需状况及其风险状况有关。市场的供需状况受国家的货币政策、金融体制的健全程度、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经济发展类型影响。风险状况则是指国家对高利贷的监管打击力度,国家的监管打击力度越大,高利贷的风险越大。高风险对应着高回报,则相应的高利贷的收益率也会提高。因其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因此在该模型中R值视为恒定。

政府的监管打击(F):该项变量是指当担保企业从事高利贷业务被发现后政府对其的惩罚力度,包括罚款及没收所得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和相关人员被判处刑罚及企业被取缔所带来的间接财产损失。在现实中以行政处罚为主即指高息放贷者被罚款和没收所得所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虽然相关法律中有对高息放贷者进行的行政处罚程度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有相当的弹性,影响到监管打击的力度。同时法律及监管制度是否完善也对监管打击力度产生影响。

信誉(B):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银行在选择担保贷款的合作伙伴时,对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都十分关注。资信状况影响到担保企业正常担保业务的生死存亡。高息揽储、高利放贷,或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高利放贷同时辅以恶意讨债行为,会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状况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从事高利贷业务损失的信誉值所带来的成本的大小,与企业对信誉的看重程度、社会的认可程度有关。政府的引导行为能对其产生影响。

风险(r):这里的风险指由于借款人未能主动还款所带来的风险。假设主动还款的概率为a,未主动还款的概率为(1-a)。对未能主动还款的人要动用手段进行催促,假设该成本为c,在催促后假设还款的概率为b,仍未还的概率为(1-b)。其中还款的概率受借款人信誉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影响。而催收欠款的成本则与当地的治安状况相关。

正常担保业务所获得的收益(R*):与受众多市场因素的影响,如货币供求关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数量,行业内的竞争程度。因此,在该模型中R*视为恒定。

政府补贴(G):是指政府对正常进行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所实施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额。

担保企业运行所花费的成本(C)

因此融资性担保企业从事高利贷业务所获得的利润P1为a*R+(1-a)*[b*R-c]-B-F-C,而担保企业从事正常的担保贷款业务所获取的利润P2为R*+G-C。

(3)模型构建

当P1=P2时,出现均衡,两种业务能带给融资性担保企业相同的利润,企业处在两种业务选择的临界点上。即当a*R+(1-a)*[b*R-c]-B-F-C=R*+G-C时,也即-G-F-B-(1-a)*c=R*-a*R-(1-a)*b*R。

当P1>P2时,即-G-F-B-(1-a)*c

当P1R*-a*R-(1-a)*b*R时,正常的贷款担保业务能为担保企业带来比高利贷业务更高的利润额,此时,担保企业更倾向于从事正常的贷款担保业务。

(4)模型分析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G-F-B-(1-a)*c”是担保企业由于参与高利贷等不法业务丧失获得政府补贴、受到罚款或打击和丧失社会名誉等而带来的损失。只有这种损失大于“R*-a*R-(1-a)*b*R”时,企业才会受利润驱动而进行正常的担保业务。

正是因为在现实当中,政府对于担保机构的发展缺乏应有的引导及限制,在加上市场因素的影响,使得“-G-F-B-(1-a)*c

在短期情况下,各种市场因素都难以发生变化,因此R*、R、a、b可以视为恒定值,政府行为可以使G、F、B、c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不等式两端的大小。在该模型中,均衡状态不是现实生活中政府追求的状态,政府应该尽量使得“-G-F-B-(1-a)*c”变大,大于“R*-a*R-(1-a)*b*R”,以驱使担保企业从事正常的担保业务。

2、基于模型的分析结果

根据上述的模型创建及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在应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高利贷业务应该采取的措施。

(1)完善与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及制度,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现在尚未形成一部完善的《融资担保法》,虽然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其在层次上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次较低。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得担保公司有可能钻法律漏洞,也增加了监管部门执法时的模糊性,导致监管混乱。同时从1998年开始,我国担保机构监管数度变迁,频繁更换主管机构,难以形成系统的行业监管体系。如今由银监会牵头的部级联席会议正式成立的最新的监管机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担保行业多头监管的实质。只有明确行业的监管主体,才能将行业的发展状况与该监管部门的政绩相挂钩,有利于实现监管标准的统一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的力度和效率。

(2)加大对高利贷行为及恶意讨债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稳定的社会治安。加强打击,维护治安,会提高担保企业从事高利贷行业所承担的风险,包括提高被查处的概率、处罚的力度及讨债所付出的成本,使其成本增加,从事高利贷业务得不偿失。

(3)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府支持力度。在一定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提高对正规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税收优惠,增加风险补偿额度。政府的支持力度与行业监管协会的评级相挂钩。同时对担保机构的人员培训提供资金和人员支持,逐步将在规范中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将其发展扶上正轨。

(4)成立权威有效的评级机构,对担保企业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政府联合银行对于信用评级高的担保企业,允许适当增加其信用额放大倍数。担保企业的评级水平势必会影响到其与银行、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影响其业务量及营业额。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能低成本的获得贷款同时获得较多的业务量。在担保行业内部也可以组织向资信等级高的担保企业学习。树立企业的信誉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信誉对于担保企业的价值,使得担保企业不愿意因为高利贷而使自己累积的信誉毁于一旦。

结论:任何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兴盛之初,都难免遇到波折。市场经济具有滞后性、盲目性、自发性的不可克服的缺陷,政府的法律和制度必须及时跟上,引导和规范新兴行业健康平稳的向前发展,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政府管理必须实时的关注市场动态,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未雨绸缪,弥补市场缺陷。融资性担保机构产生之初无论是政府还是中小企业都对其给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由于监管不力,使其在市场中的各种诱惑下迷失了方向,以至于为民间借贷危机也助了一份力。只有政府完善各方面的法律及制度,并采取政策措施引导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利放贷等不法行为,真正的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作者简介:刘春秀(1992-),女,河北沧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级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商务.

参考文献:

[1]汪东山.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成本收益方法研究[D].湖南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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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睿嘉,郭晶晶.我国亟待构建统一完善的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体系[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08.

[4]张海鹰.全国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状况和政策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04,07.

[5]曾文伊,陈曦.浅议我国民间借贷高利贷化的现状、原因及对策[J].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12.

[6]王晓勃,任元芬.海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问题及发展策略[J].商品与质量,2011,11.

[7]赵复元.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05,03.

第2篇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的快速发展,全球数据量出现爆炸式增长。特别是智能终端的应用,使数据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所以说,现代行政管理的概念和特点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法定职能执行过程和能力上,而是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行政管理决策机制所存在的问题

维基百科对大数据的定义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大数据来势之汹涌令人始料不及,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1)效率问题。随着数据量和类型不断增加,存储、整合、分析速度成为数据应用的瓶颈。(2)安全问题。海量数据中不乏大量个人信息。在发展大数据项目的同时,如何保证个人隐私、数据备份和恢复、商业秘密等安全问题,对各级管理部门也是一道难题。(3)决策问题。很多部门目前对自身经营发展的分析只停留在数据和信息简单汇总的粗浅层面,这很可能直接导致误判形势、决策失误。因此,如何利用大数据来进行决策,是各级管理部门面临的难题。(4)大数据整合问题。一般管理部门所收集的数据通常是来源于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物联网等渠道的音频、图片、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而大量的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非结构化数据与结构化数据的有效整合与分析等对决策部门来说仍是巨大挑战。笔者以为,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决策机制仍有许多弊端亟待解决,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统治型”行政模式下决策观念尚未发生转变。在传统的单边的行政思维模式下,决策者无须考虑政策受体的意愿,仅凭自身的权威硬性推行各项政策[1]。行政决策权实质上是行政权力的延伸,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决策权容易成为满足个人利益的工具,而政策受体没有发言权。第二,决策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公众参与。目前的行政决策机制,缺乏公众有效参与,与此同时,间接参与决策的渠道不畅,公众不能公正地向行政决策者输入自己的意见、看法和利益要求。其后果必将致使在部分行政决策事项上,公众参与热情出现衰退趋势,造成大众对行政决策认同度较低的合法性危机[2]。第三,决策的信息、咨询系统相对薄弱。目前,在决策的信息系统上,专门化的信息机构不多,更没有形成完整的信息网络,决策机构与公众的信息交流程度不够,多向沟通的渠道不多,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与决策机关交流的渠道较少。在决策的咨询系统上,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决策咨询组织发育缓慢,不仅数量少,而且功能少,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第四,责任追究制度未完全落实,公开性和回应性程度不够。一方面,我国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仍不完善,往往出现决策权力的失控和滥用,从而导致决策的失误;另一方面,在决策的权责关系上,一些行政决策权责范围不明确,缺乏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纠错改正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决策评估制度,最终造成……责任追究方式模糊不清。

(二)大数据已成为行政管理部门改革创新的节点

伴随互联网、移动网、云计算的兴起,特别是智能终端的应用,数据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推动了大数据这一全新概念的产生。大数据除了“大”这个特点之外,还有“多样”(Variety)、“海量”(Vol-ume)、“快速”(Velocity)、“灵活”(Vitality)、“复杂”(Complexity)五个“另类”特色(4V+1C)。如今,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都会感受到数据的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大,从传统到新兴的各个行业都面临数据驱动创新的挑战。因此,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从实际情况出发,顺应大数据的潮流,改革现有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呢?笔者总结以下三点。

1.管理体制的创新:从碎片化到网格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碎片化管理现状无法满足多样化的大数据时代特征,故应该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促进多部门、多环节管理高效化、有效化的协作机制建设。从优化资源配置、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风险管理等多方面实行网格化管理策略,以实现资源信息全面共享、岗位责任层级落实,将原来传统、被动和分散的碎片化管理,转变为现代、主动和系统的网格化管理。

2.管理方式的创新:科学决策要想改革现有的管理方式,从海量微观数据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形成一套完整的数据综合分析利用体系,行政管理部门需要:(1)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变化,向精确分析、智慧支持的职能转变,合理、有效地分析和利用海量数据,为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2)“从关注宏观数据转变为在意微观数据,改革现有的管理方式,形成一套完整的数据综合分析利用体系,提供数据的分析决策参考”[4]。(3)调整相关机构设置,按照数据收集、存储、分析、输出的流程设定相应机构,各职能部门进行网格化管理以保证输出数据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3.管理模式的创新:动态管理快速和灵活的大数据时代特征对行政管理部门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积极实施动态管理十分必要:(1)通过已有的数据信息,合理预测,做出宏观的、系统的管理决策。(2)通过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对管理决策进行实时的评估、修改和补充,不断调整管理思路和方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3)通过建立预警系统、评估系统和问题处理系统,充分发挥动态管理的优势。

二、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大数据时代的基础条件

储备为能够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需要进行有效性的基础条件储备,不仅要促进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以及机制的创新,还要改变行政管理的价值观,但其前提仍然是对大数据的重视和有效利用。

1.建立决策保障体制以保证对决策权力进行有效控制在行政决策的过程当中,必须建立起一套相关的制度对权力进行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例如建立听证会、公众质询等制度,同时尽量公开决策过程。此外,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要避免行政决策中的随意性,必然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一方面使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决策者要对所作出的决策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进入大数据时代以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种个体和组织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把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贯彻始终,把公众福利作为行政决策成败的唯一标尺。(1)要建立起关于受众参与决策的方法、程序等一套相关制度。(2)要建立起专家咨询制度,包括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专家咨询。(3)要建立起其他社会组织的决策参与途径,对于各种社会组织或者利益集团,必须给予其表达意愿的机会,特别是与其利益相关的决策,应允许其代表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去。

三、实施“三步走”的建议

数据中隐藏着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如果能够将其内部存储的大量数据进行选择和利用,再通过分析和挖掘技术进行二次开发,那么这些有用的信息必将提供新的决策思路和新的竞争优势。所以很明显的一点是,大数据分析正在成为各类行政管理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竞争发展的变革点。在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注意什么?笔者将其概括为“三步走”。

1.建立行政管理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新途径。探索行政管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新途径,其前提是行政管理权力必须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1)体现行政管理权力价值取向的公共性。行政管理权力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为市场经济提供公正的交易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秩序,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现政府对社会的合理规制。二是保障公民基本的自由平等权益和公共安全,推行改革计划和发展规划。(2)保证行政管理权力结构的科学化。科学设定和配置行政管理权力是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根本前提。这就需要制定和完善行政机构设置法、行政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各级行政机关,并对现有的行政机构进行调整。(3)明确行政管理权力的责任化。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既是完善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必然诉求。

2.提高“大数据”基础管理水平,搭建大数据时代的网络应用平台(1)信息化。大数据时代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要做好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海量旧数据的挖掘工作,加快现有信息化改造,建立起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2)服务化。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和数据是最重要的资源,一旦信息自由、数据开放,就意味着信息和每一个公民之间都是等距离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把自己打造成为大数据时代里的核心网络节点,为公众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树立权威,赢得信任。(3)共享化。大数据时代,行政管理部门要用好信息工具,采取公私合作的方式,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大数据的公共平台。

3.精准利用大数据“大数据概念的提出颠覆了千百年来人类的思维惯例,对人类的认知和与世界交流的方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5]这不得不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当前,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实践,需要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首先,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高度谋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于大数据带来的直接影响,当前的行政机构转型就是从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构建服务型的意识和转变必须实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观念转变,即变“全能行政观念”为“有限行政观念”,变“强制行政观念”为“引导行政观念”,变“暗箱行政观念”为“透明行政观念”,变“人治行政观念”为“法治行政观念”[6]。

其次,拓宽视野,加强行政管理方式的变革与创新。(1)打破行政垄断,使管理主体由一元独尊转向多元协作,亦是大数据“多样性”特点使然。(2)管理方式由单一僵化转向灵活多样,亦是受大数据“灵活性”特点影响。(3)大数据“复杂化”特点,决定了构建公共信息开放平台的必要,也使行政管理方式由封闭转向开放。(4)尊重群众的合理诉求,使行政管理方式由强制干预转向沟通协调,特别是那些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应该积极面对,通过沟通协调,妥善解决。这也是大数据“快速性”特点对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促进。(5)大数据“海量性”特点要求行政机构既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的影响,加强行业自律,又要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使之成为民主沟通的平台,还要探索符合网络媒体发展规律的运行方式和管理办法。

最后,大数据的预测性成为探索行政管理机制的新途径。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如下规律:(1)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改革,具有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相适应的特点。(2)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对传统行政体制的革命,而摆脱传统行政体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不断深化的渐进性特点。(3)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有中央的统一部署,又强调地方政府的因地制宜,具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互动性特点。而基于大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其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可以对未来的行政体制改革进行科学而大胆的预测,但正确与否,则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多次的检验。因而只有勤于、善于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才能找到开启行政管理智慧的新钥匙。

第3篇

一、行政决策谱系:标准及意义

为了让法律调控机制更加有的放矢,更能贴合实践需要,又不至于丧失普遍性意义。本文尝试选择三个切入点来进行行政决策的谱系划分,即行政决策的领域、决策裁量权的大小、决策参与方的相互关系。当然,这三个标准只是行政决策谱系划分的初步尝试,在某种程度上尚不足以勾勒出行政决策谱系的全貌,标准的选择体现了一定的典型性,但并不具有穷尽划分标准的意图。同时,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的决策分类,只是选取了行政决策谱系的两极,真实世界中的行政决策显然无法简单、熨帖的归入这些决策分类,更多地表现为充满了个性化特征的决策样式,本文的决策分类只是为了理论研究的便利而选择的理想形态。

(一)以决策领域为标准:经济性规制决策和社会性规制决策政府规制理论中,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是典型的分类方式。经济性规制是针对市场所具有的缺陷如自然垄断、过度竞争、经济租等现象所为的规制。规制的典型手段如通过准入控制、价格控制、利润控制,具体如许可或认可等手段对企业的进入和退出、价格、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行为加以规制。如价格控制和费率设定是航空规制、银行业规制和电力规制的重要手段。如核电厂在拿到政府颁发的运营执照之前,必须满足特定营业条件和相关安全标准才被允许营业。规制的典型手段如禁止特定行为、对营业活动的限制、职业资格限制、标准认证、信息强制披露等。如雇主被要求设定特定的安全装置或提供一定的安全培训以降低工作场所的伤亡发生率。当然规制决策的领域并不限于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也有学者认为除此之外还包括执行各类社会福利计划的辅管制措施。必须承认,现实的规制中,有时不能对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做明确和严格的区分[2]31。不过,从理论的角度做这样的区分,对于研究显然是有益的。从规制决策法律规制的视角来看,其意义可从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是实体规制,二是程序规制。1.从实体规制的角度来看,决策裁量权体现在规制工具的选择上,就是选择“侵害最小”的规制工具规制工具的选择要结合特定的规制领域以及该规制领域中的特定产业,在众多规制工具中,结合特定情境,确定在相同有效的前提下,选择权益侵害最小的规制工具,这应当是规制决策裁量权行使的实体性规则。对规制者来说,成本最小的规制工具就是禁止,但其造成的侵害最大。实践中,动辄即出的禁令是行政决策领域常见的现象,如“禁摩令”、“禁燃令”,为了预防火灾一律禁止具有可燃性的保温材料的使用,等等。又如成本效益分析的实体性规则,相比较来说更适宜在经济性规制领域来使用。不同的规制决策领域,不同的规制决策工具之间,结合特定情境,按照侵益程度的强烈不同来确定规制工具的选择顺序,可以为行政决策的手段选择提供具体的指引。

2.从程序规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规制工具选择意味着不同的规制程序设计规制决策的分类按典型规制工具梳理了行政决策的谱系,从而为行政决策的类型化规制奠定了基础。如价格规制往往要引入听证的程序设计。标准制定往往要设计多元角色的参与程序。同时,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制不仅仅是对具体决策手段的程序规制,更重要的体现在对规制决策手段选择程序上的规制,即程序是如何规范行政决策机关行使选择权,怎样保证决策机关能够选择最适合的规制工具来作为决策手段。“平等与效率之间的选择在社会政策的各个方面困扰着我们,我们无法在保留市场效率这块蛋糕的同时又平等的分享它。”经济性规制决策领域的程序规则倾向于促成模拟配置效率的决策工具的选择,其程序设计较少考虑分配问题和公众偏好。社会性规制决策领域的程序规则倾向于较多考虑分配正义和公众偏好。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实的规制决策绝非典型意义的两分法,也表现为两种典型性因素交织的过渡地带,这也为程序规制的具体设计带来了切实影响。

(二)以决策裁量权大小为标准:技术性决策与政治性决策以决策裁量权大小来区分,可以分为技术性决策与政治性决策。决策裁量权的大小取决于决策事务中,实现决策目标之决策手段的可选择性的弱与强。若决策手段的确定更多的依赖专业技术知识,决策手段的选择更依赖技术官僚或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官员,决策手段可选择性就较弱,这种复杂决策事项的处理只有经过训练的、有经验的所谓专家才能胜任,则其为技术性决策。在技术性决策中,专家所掌握的系统知识对于行政决策的理性决定更具实质意义。若决策手段的确定更多的依赖公众的价值偏好,行政决策的目标很难依赖确定性的专业知识或技术性方案来实现,决策者考虑得更多的是决策的可接受性。可接受性的实现也意味着,在参与公众的价值偏好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均衡或妥协的状态,某种意义上包含了民主的意味。高度技术性决策与高度政治性决策是行政决策谱系的两个极端,技术性决策实质意义上是排斥民主因素的。同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理论上的分类并不意味着实践中的截然两分。实践中的行政决策往往表现为两种决策形式的混合体,且在行政决策的决定过程中,技术性因素与民主性因素常常会出现冲突的现象。如在磁悬浮建设安全间距的认知问题上就体现了这种冲突。

1.决策裁量权的大小往往决定了决策程序开放程度的不同高度政治性的决策需要在不同利益当中创造共识,协调各种利益的表达,在参与决策的公众或利益群体的偏好中寻求平衡点或最佳的妥协方案。因此,决策程序的设计具有高度的开放性,程序的设计注意各方发出的声音,并注重相关资讯的完整性。决策程序的重点在于为各方利益提供充分的交涉平台,而非亦步亦趋的执行立法者命令的程序设计,政治性的决策正是因为其没有所谓最佳方案所以才存在争议性,因此常是妥协的结果而非显而易见的确定结果。“作为个体的政治家经常发现,如果有争议的社会或经济政策问题上采取一个显而易见的立场,其所失去的将远甚于其所赢得的。技术性的决策则相反,其更偏重众多备选方案中最佳的那个,且这个最佳方案并不是由所涉利益群体的价值偏好所决定,更多的依赖专业性的知识并通过理性的发现,如通过技术性的手段来确定何为最佳方案。因此,技术性的决策程序无须太多的开放性。

2.决策裁量权的大小往往也决定了行政决策最终结果决定因素上的差异政治性强的决策更多的依赖所涉利益群体的价值偏好,决策机关不能以自己的价值偏好来代替公众的价值偏好并行使裁量权。技术性强的决策则更多的依赖决策“事实论断”和“预测决定”之间合理的因果关系论证,以及必要的科学知识,决策裁量权的行使不能基于臆断和推测来行使,也不适合于将此类技术性决策完全交由决策所涉利益群体来决定。对于技术性的决策,一个公众都能接受的决策并不意味着其具有科学性。同样,对于政治性强的决策来说,科学上可行的决策方案并不见得容易被公众所接受。

(三)以决策参与方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命令控制型行政决策、合意型行政决策、引导型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法律关系中,按照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法律地位的不同,以及在决策手段方法选择上所体现的意志的差异,可以分为命令控制型行政决策、合意型行政决策、引导型行政决策。命令控制型的行政决策,当事人双方关系上表现为不平等,突出强调行政一方的强势地位,相对人权益受影响的程度较大,相对人多承担禁止性义务或负担性义务。决策手段的选择上表现为行政单方决定,相对人在决策的方式选择上意志得不到体现。合意型行政决策,法律关系中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得到提升,行政方和相对人之间不像命令控制型行政决策那样充满了对抗性,决策方在寻求一种更加柔性、更易于被相对方所接受的方式来实现决策目的,决策手段的选择体现为行政方和相对人共同意志的结果。决策的手段同时体现为相对柔和的性质,更易于为相对人所接受。引导型的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方采取非强制的方式,激励或引导相对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上述分类反映了行政决策活动中参加各方的地位差异,也反映了行政决策事务最终决定过程中体现的不同意志成分。

1.不同的程序法调控机理这种分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决策手段方法上,命令控制型的行政决策较另两类决策类型更容易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程序法上的制度设计应着眼于防止决策裁量的滥用上,应体现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及对公共利益的促进,因为这类行政决策多由行政单方为最终之决定,多体现干涉性。合意型的行政决策则倾向于决策方和相对人共识的达成,行政程序法上的制度设计致力于咨询共享、利益沟通、互动交涉机制的达成,程序的功能重在促进“官民合作”,旨在合意及共识的实现。尤其是复杂或高风险领域的决策事项,如重大技术领域,行政决策方应在事前规划、风险衡量等方面与作为相对方的社会主体以共识的方式完成,形成有效治理。引导型的行政决策更多的体现在决策手段上的特殊性,行政法上的制度设计旨在促进决策机关创新机能的生成上,鼓励决策机关当面临新型问题做出积极回应,鼓励决策机关采用非强制性的创新手段来解决治理难题。

2.治理目标实现上的差异命令控制型的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对作为私主体的当事人往往缺乏足够的尊重和重视。决策机关单方决定的制度实践往往易于形成一种防卫性的文化,即对私主体参与行政决策本能地不信任和抵制。不同于合意型行政决策和引导型行政决策,命令控制型行政决策中的行政机关当面临新问题时往往缺乏调整自己角色和应对策略的主动性。决策机关与当事人的对抗性导致了决策规则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僵化,在规制问题的解决上无法鼓励创新与合作。进而,对抗性使得决策机关忽视对决策执行过程中信息反馈的收集,从而丧失了优化决策过程的良机,使得决策问题治理的有效性上大打折扣,且这种做法容易不断地被强化与激励。行政法对命令控制型的行政决策更多的体现在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上,新型的行政决策的行政法调控则体现在以问题解决、规制目标实现为主的创造性方案提出上,决策机关与当事人间的对抗转变成为合作,双方共享信息,有益于行政决策的纠偏与优化,规制问题的决策目标更有利于实现。

3.决策的可执行性差异传统行政法中的命令控制型行政决策往往将私主体摆放在对立面,行政决策的做出往往以私主体的对抗性为假想前提,行政决策的可接受性和执行性面临着挑战,决策由于缺乏解决问题的实际效用且民主化程度不足而遭遇四面楚歌,为回应广泛存在的规制委靡,合作治理被认为是可能的问题解决之道。合意型和引导型行政决策则体现了私主体在公共治理过程中的主动性,将私主体视作公共问题解决或公共任务达成的支持力量,有私主体参与的行政决策其可接受度较高,决策的执行上较易获得私主体的支持。

二、结语

第4篇

关键字:政府 信用 缺失原因 分析

随着我国振兴东北政策的实施,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某些政府部门的信用却是令人担忧的。笔者特对产生政府信用缺失的原因及改进办法略论几点。

一、政府信用分析:

1、制度资源短缺,效率不足。所谓政府效率是指政府在进行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中对人、财、物的消耗与其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比率。简单地说,就是政府的投入与产出的比率。从我省的情况来看,最为短缺的并不是资本和技术,首先是高效的制度和诚信,也就是缺乏能够有效地组织配置各种经济、政治、思想要素与实现行政效率和诚信增长的制度资源。其中既包括现代财税制度、金融制度、投资制度、企业制度、住房制度、医疗保险等经济制度,也包括政府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人员编制、以及决策、法制、人事等方面制度。从经济生活上看,当前我省一方面是经济发展与分配相对不均衡,另一方面,由于制度资源和诚信无形资产短缺,各级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或管制而进行的制度创新能力偏弱,制度资源和诚信软件的供给不足而造成的政府低效率现象十分突出。

2、行政理念错位,政府效率和诚信的精神动力不足。理念决定行动,行为决定效率,行政理念的错位或步入误区,造成政府效率精神动力的不足,已成为我省部分地方政府行政效率和诚信度不高的“瓶颈”制约。突出表现是行政信念与信仰的失落。所谓信念,信念是对现实所做的一种价值判断和推论。而信仰是信念的一种强化、高级的形式,更具有综合性、整体性。面对着旋转的市场经济大舞台和改革开放的新环境,一些政府人员淡化“主义”追求功利“有钱干,无钱前后转”,信仰上出现迷茫,理想重心下移,在行政精神惰性的制约下,行政人员必然淡化对一流管理目标的执着追求,必然满足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要求,必然降低工作的标准,结果是荒于公务,职能欠亏,从而导致诚信度严重下滑。

3、以民为本的公仆意识淡化。为人民服务是我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根本的行政理念,我们的政府应当是一个用较少的钱为群众办更多的事,办好事、办实事、办快事的政府。为人民服务逐渐变为“人民为我服务”,、命令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小团体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严重地制约着政府为人民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大了政府的行政成本,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公仆意识淡化使提高行政效率失去了最根本的思想保障。

4、求真务实的行政作风淡化。行政作风是指政府或工作人员在行政活动中表现较为稳定的一贯思想、行为方式和态度,它关系到政府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态度来实践自己的目标,不同的行政作风必然导致不同的行政效率。

二、如何解决政府的诚信缺失问题:

1、决策观念的转变。我省各级政府由于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已经成为决策中的习惯定义。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首先遇到的就是观念的障碍。政府层面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对科学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入决策领域的战略意义缺乏理解。为了推动观念转变,各级政府应当全方位、立体地进行干部培训,强化决策者的科学决策意识和技能。各级领导应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宏观决策中注重程序化的多方案论证,把决策科学化付诸实践。

2、决策制度的完善。决策制度的完善既包括建立健全属于决策体制内部的具体制度,也包括从制度层次上改善决策的大环境。例如,我省在各级行政层面之间进行多次事权划分的调整,并将相当数量的审批权限取消,将行政指令该为服务,而且以文件的形式确认下来,就是从制度上根本打破了权力的过分集中,为“小政府,大社会”和“有限责任政府”的过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建立决策辅助机构。各级政府层面应当让所建立的研究机构和信息机构的职能真正定位和到位,只有这样才能为决策层提供信息收集、咨询建议、调查研究及方案论证,以起到辅助决策的重要功能。但是从我省的情况来看,相当一批政府内部的研究机构辅助决策的功能并未有效发挥,蜕变为起草文件和报告的秘书班子。这种现象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4、决策手段的现代化。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一批新兴理论,为决策行为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推动决策科学向更高层次发展,但是我省部分政府的现状是尚处在由经验决策为主,向科学决策为主的过渡阶段,而且步伐较为缓慢。政府的诚信度和权威性因此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5、应当注意的几种倾向。一些政府官员在日常事务中战术研究多、战略规划少。在他们看来,所谓决策就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等,决策视野狭窄,方案论证就事论事,缺乏宏观性、战略性的决策意识;而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极易诱发干部的短期行为。

作者单位:辽宁省申窝水库管理局衍水宾馆

第5篇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发展趋向 凸显问题 实践措施

行政活动是国家政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人类特有的行为活动,它是社会组织或团体,针对相关事务进行规划管理以及综合治理的社会活动。行政活动对于推动政府主管部门的服务职责,协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和功能。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环境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系统,创新管理形式,优化管理手段,积极推动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本文针对我国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阐述了我国当前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行政管理的特点:

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也是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进行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

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它有以下基本特点:

1、全面性、广泛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行政管理涉及面广。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联系,广泛涉及到人事编制,政务文秘等工作,又包括资产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

2、强制性、协调性

行政管理是国家机关为治理相关社会事务进行实施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为,它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之上,具有法制性特征,行政管理是人类改造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特定领域,有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是协调社会关系的管理行为。

3、实效性、服务性

行政管理工作目标是保证机关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服务性特征。行政管理通过组织、控制、协调与监督等方式,实现预定的国家任务,并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行政管理要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讲究及时高效管理的实效性。

二、行政管理的功能

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行政管理的功能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参与政务功能

行政管理是为领导决策和领导工作运转服务的,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它要协助领导者制定和实施决策,收集整理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料,掌握和研究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各种决策的方案和建议。

2、协调事务功能

行政管理工作机构具有承上启下,沟通督促的作用。同时,针对社会各项事务具有协调社会关系的功能,充分发挥其枢纽和综合协调作用,保证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3、提供服务功能

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在于社会服务保障,良好的工作环境,工作秩序以及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任务的完成。行政管理工作起着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连结内外,联系群众的服务作用。

三、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转型,行政管理的发展趋势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点:

1、行政管理系统化

行政管理,就是通过合理设置机构、配备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把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应用系统组织各项行政活动,要求对行政管理活动作定量的系统分析,建立相应的逻辑模型,通过分析和评价,选择行政管理方案。

2、行政决策科学化

行政决策是为履行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而进行的决策活动。行政管理实践活动,都要依靠行政决策提出解决办法。行政决策体现国家的意志和利益,具有一定范围的约束力,现代行政决策可遵照科学决策程序进行。

3、管理方法多元化

随着现代管理理论的构建,现代行政管理,从管理方式角度上来说趋向于多元化发展的态势,在管理预测、决策方面、控制协调方面、分析和评价方面等涌现了多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方法,推动了行政管理效果的最优化。

4、行政管理信息化

行政管理实质上是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存储和查询变更等。现代社会经济形势下,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动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在线信息处理,是机关管理现代化和自动化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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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观念意识滞后

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管理运行体制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机制有待完善,许多诸如直接干预、微观管理、人治管理等行政管理意识仍然存在,民主管理、法治管理、自治管理等现代体系尚未成熟,管理体制缺乏竞争市场。

2、行政管理法律保障弱化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坚持以法律依据为基础,严格按政策办事,与国际接轨。目前,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管理政策有待于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为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行政管理法律保障体系。

3、行政管理运行程序缺失

参与行政管理的公开程度,是行政程序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我国现行行政程序立法中,行政程序的参与性弱,公开度低,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既缺乏行政程序的宪法规范,也没有缺乏法典化的行政程序予以规则。甚至于当事人没有申诉权

4、行政管理整体素质低差

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国行政管理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在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要求。相对来说,我国行政管理队伍素质不高,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这也是政府职能面临的巨大挑战。

五、完善国家行政管理的实践措施

优化和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是现代行政管理必须高度重视的创新性实践:

1、建立和完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管理

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新形势下,要想充分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政策执行管理;行政机关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合理适当的措施和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2、拓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行政职能

行政机关应根据市场需要,运用科学手段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拓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规范和转变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管理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

3、加快与创新行政管理程序建设,有效保证行政程序权利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保障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以及行政诉讼权,通过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完备规范,切实保护国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权利。

4、落实和优化行政管理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管理行为监督

要完善司法审查制度,依法对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监督,对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同时,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于发展。

六、结束语

总之,行政管理是政府针对社会事务实施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管理的行为,是社会经济建设的有力保障。新时期下,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措施,深化行政管理机制改革,是促进经济发展、建构现代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性措施。

参 考 文 献

第6篇

我国现行和应用的大多数行政管理制度与方法都是学习与借鉴国外的一些方法与理念,很少是本土化的理论。泰罗开创了科学管理时代以来,莱芬韦尔和库克加以发展,并加以英语与行政管理方面,这此时他们都取得了卓绝的成就,使行政的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使良好的形象得以展现,至此,科学管理的理论便被普遍应用与推广,逐渐的被行政管理所吸收与借鉴,在行政管理方面,科学管理也日益展现其优势,受到一致好评并备受关注。

二、行政管理科学化的主要方式

1.在行政工作方面,工作上坚持科学化。提倡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工作人员真正理解和了解科学的方法与意义,将工作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分工,与此同时,权利与利益实现双向的均衡,科学的承担责任与义务,实现权责分明与统一。做到上述种种,才能够使行政管理具有良好的组织性与纪律性,是行政组织稳固,关系良好。

2.对于行政人员要采用选拔、培训与考评的方法。对行政人员实现科学的开发培训与考核是行政管理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与体现。要对行政人员进行公正的选拨与定期的培训开发,才能保证队伍的科学化与先进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要负责,对行政人员的人格特征以及性格特点,特别是工作能力与表现进行详细的观察、研究与分析,针对人员的不同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培训,使行政人员不断的得到提升与进步。通过对行政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在精神上、思想上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引导,督促其树立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的理念,同时,需要培养行政人员的独立人格,使其能够有效的掌握相应的制度规章,并运用规章制度独立行使执行权。

3.将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在西方的行政管理科学化的理论中,威尔逊时期便对行政监督的思想做了论述与阐述,其中,指出行政管理首先要对公众的任何舆论做出正确的、敏锐的反应,但是,在我国的实际行政管理操作中,行政的管理裁决力逐步扩大,在具体的执行阶段,已经显现出诸多问题与不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行政管理中,有些行政人员对权利滥用,违纪违法行为此起彼伏,公民的权利不被重视和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等等不良的现象突出。虽然,行政人员有专门的行政规范与执行标准要求,但是在执行上仍然很大的弹性空间,有些行政人员完全不顾及国家利益,在行政管理中谋其私利,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存在,这都对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有一定的损害,同时还影响到公民与国家的利益,行政机构立法规制的缺失与有效行政监督机制尚待完善,行政监督力度不够,导致行政管理科学化路程受阻。因此,在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进程中,必须具备监督管理的机制与制度,才能够起到监督与督导的作用。所以亟待建立以立法、司法、行政三位为一体的相对健全的行政监督机制与系统,各个层次环节都要进行强化的监督与管理,将各个被监督的对象加以细化,保证行政工作的高质高效。对于行政管理相对薄弱的化解必须对其实施经常性、反复性的监督,避免不些潜在因素、突变因素造成行政管理的混乱性。所以,在行政管理的实际操作执行中,要重视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并且,作为政府机构必须注重自我管理与监督,内部监督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双重作用下,将行政弹力过大导致的一些问题与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行政管理科学化手段的应用

1.利用科学化手段实施行政内部绩效化管理。利用科学化手段加强行政内部得绩效化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落实:首先,要对现有的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与调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相应的制度也要有新的内容与创新,原有的一些制度内容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下行政管理的要求。所以,必须对不符合时代需求的部分进行删节与修改。其次,将行政弹性做有效的控制以致逐步消除,对行政管理加强控制。不断的协调行政行为过程,并加强沟通与反馈的作用和力度,将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能够有效地预防与控制行政弹性,加大整改力度,提高行政执行力。最后,要逐步建立与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将考评管理的制度与方法不断改进与创新,使其成为行政管理绩效化的重要途径。在行政管理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估,以达到行政内部绩效化的效果。

2.利用科学化手段实施行政管理专业化进行分工。“文、事、人、财、物”五个方面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对其进行专业化分工对实现科学化手段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骑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文”,主要是指从事行政决策管理各环节各种材料的整理与记录工作。这就包括会议讲话材料、会议纪录、政务信息与调研稿件、纸质与电子公文、文件档案资料与会计档案资料等的记录与整理;“事”是决策过程的管理,“人”是行政管理决策机构的主体和决策过程的主体;“财”是决策实施的资金保障,“物”是包括办公场所与环境、办公设备等其他各类物质的行政管理中决策实施的物质支撑。因此,必须结合行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对它的规律进行探索,针对管理等方面,把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细化分解,确定岗位职责。

3.利用科学化手段实现文化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在推行科学化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过程中,科学化管理已然成为一种文化,是行政管理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利用文化建设引导行政机构干部形成效率最高化、服务最大化和管理标准化的行政管理理念,与此同时,还应促使行政人员形成雷厉风行和严谨细致等行政管理核心价值观,把行政管理科学化融入到生活中去,并把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应用当作一种工作要求和文化素养,不断提高自身的行政管理能力,积极的投身行政工作实践。

4.利益科学的方法将行政管理的流程加以精简,提高工作效率。行政管理科学化管理一个关键且重要的环节便是精简机构,这对于优化管理流程至关重要。在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优化与精简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程序简化、权责明确的标准与要求,保证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与流程能够有专门的责任人与负责部门,实现流程中各部门资源的信息共享,从而呈现相互协助、促进与制约的局面,保证行政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并且,在新的行政管理形势下,要对行政人员的相关管理规章与制度加以调整,充分利用新的科学化的理论、手段在行政管理上的应用。

5.利用科学化手段建立行政信息化系统。目前,我国行政机构正在整合资源,争取实现网上办公应用系统的早日实用,行政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系统的建立可以灵活运用信息网络传递行政决策、制度变更等重要行政信息,加强各行政部门信息沟通的及时性,使行政管理过程的事中、事后管理者随时得到确切、全面的信息反馈,提高决策的的准确性。在管理中要注重行政管理消息的反馈,通过行政中出现的情况以便随时调整行政管理的目标与方式,达到科学化管理的最终目的。

四、结语

第7篇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重点学习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以及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局领导干部听取县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实现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强化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素质,公务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积极参加省、市、县集中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少于15天,其中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利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举办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网上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二、优化制度建设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决策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应当通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把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消费者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统一管理和三年有效期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价格法》、《省定价目录》以及省、市价格部门的授权,及时调整和公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

(六)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为,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鉴定等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工作,提高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效率;发挥监察机构、法制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质态的监管,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年”活动。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涉企处罚“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罚从轻,下限量罚;累犯从重,严管重罚”的执法方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

(十)做好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遇有行政相对人对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科室要做好应诉答辩的前期准备工作。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出庭,并参加应诉、答辩活动,落实县政府规定的“出庭、出声”要求,体现政府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尊重。

四、转变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

(十一)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发挥行政指导工作的导向作用。局相关职能科室要注重行政指导工作的运用,积极采用业务指导、执法警示、提醒告诫、工作约谈等方式方法,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咨询、辅导、劝勉、警戒,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减少价格违法行为。

(十二)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建立和完善价格纠纷调解处理机制,有效发挥价格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局相关职能科室要依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成本调查监审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省价格举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市场调查和成本监审,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权限适时调整价格和收费,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理利益,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及时协调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价格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第8篇

我局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规定》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抓好“行政程序年”的各项工作,为努力建设“首善之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各科室(所)的负责人通过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和市、区政府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有关精神。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规定》实施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其先进做法和经验,为贯彻实施《规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培训工作,对于《规定》实施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组织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二)不断强化行政程序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实施工作。推动各科室(所)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和证据规则,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审查备案和“企业生产宁静日”工作。推动各科室(所)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是一部重要的行政程序法律,要在“行政程序年”活动中继续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依法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依法规范并及时公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把具备资格的人员配备在实施行政强制权的执法岗位上。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到实处。将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点,加大审查力度,对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坚决予以纠正。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一律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四)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牵头作用。落实行政调解的组织,建立机构,配备相应的行政调解人员,落实工作场所。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受理、按期办理行政调解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调解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具体规程,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定期分析调度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建立行政调解考评制度,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内容,推动行政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做好三大调解配合工作,形成调解合力。

三、方法步骤

充分调动各科室(所)的力量,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好“行政程序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15日前)。根据市、区“行政程序年”活动要求,各科室(所)组织召开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我局开展“行政程序年”各项工作,制定“行政程序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6月15日-10月31日)。各科室(所)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局综合科,以适当的形式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日)。各科室(所)在继续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报告。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是全局贯彻《规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