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7 16:26: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村社区问题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发展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在向城市社区化管理方向发展。但是当前中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农村社区建设在范围、内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义乌作为一个县级市在城市急剧扩张中,对城区7个街道的社区管理作了规划与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义乌城区之外的一些街道及乡镇并没有实现社区化管理或者在农村社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确实的让农村社区服务于民,研究义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社区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选择大多数村民都认可的人来担任村干部,决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各类事务,规范各种行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也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义乌农村自治实施中发现很多问题。(1)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实践滞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足造成如:竞选的条件、规则、选票的制作程序做没能做到完全公开公正;唱票和计票的规则、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补选的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对罢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2)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尚未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明晰,乡镇政府行政控制与村委会自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把村委误作为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过多干预村民自治。(3)农民政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农民对权利迷信、盲从。对政治生活缺乏责任心和关注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村里的政治活动中,对政治评价不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监督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 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设后,人们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生活习惯仍保持着原来的作风。依靠农业收入也转变成了租金收入,闲余时间越来越多,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与指导作用,导致村民部分村庄改造后,村民仍然过着“耕地种菜”的纯农民生活,绿化带里种菜,车库里养鸡,耕具随处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有碍于整体环境的保护,也不利于社区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对于社区化管理存在观念偏差,不愿交物业管理费用,认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这也制约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落实。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上级有关部门办一项活动,盲目下达农村社区治理任务,他们明确要求制度上墙,新成立的组织更是要“挂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为了迎合上级各部门的要求,部分社区也只能“热衷于”制度上墙、挂牌子等表面文章,钱花费不说,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
三、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对策研究
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要通过金融联席会、银企洽谈会、约见谈话、出台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意见等方式,引导银行机构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要引导银行机构努力拓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市场,针对这块市场拿出自己的金融产品,通过好的产品和政策,找到相互的对接点,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搭建一个融资平台,为农民群众开辟一条便捷的信贷渠道,实现双方共赢。人民银行要制定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要发挥支农再贷款杠杆作用,推动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支农助农力度。建议县政府出台“银行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考核奖励办法”,对放贷积极性高、贷款增加额度大、贷款增长比率高的金融机构,年终实行一次性奖励,激发金融机构服务热情,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银行机构要努力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推出符合实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立足壮大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向产业聚集区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靠拢,大力培育专业社区、专业户和优势产业群。创新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更好地发挥在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银行机构可以在以下方面探索新的信贷服务方式:
第一,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农户建房信贷需求,积极创造贷款条件,筛选优质农户,创新贷款投放模式,真正解决农户建房时贷款难的问题。
第二,从农村广大人民群众从事粮食生产、高效农业、畜禽养殖、运输加工等行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出发,积极提供各类贷款支持,帮助农民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进一步增收。
第三,对新型社区水、电、路、气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择优支持,进一步改善社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社区承载功能。
第四,围绕产业集聚区内中小企业,积极投放流动资金贷款,充分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增加就业机会,逐步实现社区就业结构的城市化。
第五,充分利用自身产品和服务优势,积极向新型农村社区提供各类综合产品,让广大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各种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六,继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评定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对其中的讲诚信的优秀代表给予优先信贷支持。
营造良好社会舆论和信贷环境
积极筛选信誉程度好、经济比较活跃的区域、企业和农户,作为择优发放贷款的对象。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户、企业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宣传,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公众信用意识,净化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和客户四位一体的融资服务体系,消除贷款担保瓶颈,切实改善融资环境。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政府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互等多元化的贷款担保机构,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金融服务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河南省由于不同区域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禀赋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在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水平上存在差距,这决定着不同的地理区域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选择不同的模式。鉴于这种考虑,选择了新乡、洛阳、巩义竹林镇等3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了调研,新乡模式突出政府介入、农民的参与并重,洛阳注重项目带动,竹林突出工业的支撑,为此,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通过类型学意义上的划分,分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共性、区分了不同地区在实践中的特殊性,以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继续推进。
(一)“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新乡模式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整个河南新乡探索最早。国务院确定该市为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
通过政府统筹规划、群众参与,分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启动规划建设之初,新乡市即确立“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村庄重建、迁建和合并及农户建设方案,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施行。制定实施“五项标准、一票否决”,不强迫命令,不强制拆迁,不损害农民利益,否则一票否决,并无条件地让群众参与监督工程建设和建设质量全过程。
政府扶持、企业参与搭建融资平台,实现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资金打捆使用,避免“撒胡椒面”,拓展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整合上级项目资金上下力气。调整市县两级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资金,逐项目核实、落实,在不改变使用原则的情况下,将各项涉农资金项目向新型农村社区倾斜。其次,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采取每建成一个中心村社区,县里补助500万元的做法,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新乡把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定为培育发展新产业,并以此来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新乡突出经济集聚区的发展,近年来,新乡市已规划建设了27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辐射了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据不完全统计,13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吸纳了从业人员18.44万人。全市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占劳动力总数的近2/3。多数农民都能够就近上班,解决了就业问题
(二)“因地制宜、多元取向”的洛阳模式
洛阳市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使新型农村社区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农村经济发展的龙头,社会和谐的典范,党的建设的示范。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规划建设科学化。洛阳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据农民的生产与生活需要,充分依托当地各种资源、制度优势,采取分类、多层次推进原则,实施“村村整治千村达标百村示范”工程的同时,因地制宜地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式。
以奖代补规范化。洛阳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予以支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市财政将根据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规模和进度,进行分类奖补,社区每集聚1000人,市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规定,若新型农村社区未能如期完工,每拖延一个季度将扣减剩余资金的25%。对于拖延一年才完工的,将不再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特色产业带动农民致富。新安县石井乡虽然属于贫困乡,但是受自然生产条件所限发展缓慢的石井乡却依靠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乡最穷的龙潭沟村,借国家4A级景区龙潭大峡谷的成功开发,一跃成为全乡首富,户年均收入直逼15万元。保守估计,年游客总数能够突破500万人,足以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就业和增收。
洛阳市要通过合村并城,达到合出新社区、合出新市民、合出新生活、合出新风尚、合出新体制的“五合五新”目标。创新管理机制,倾斜领导力量、人员编制和干部队伍,推行“一月一观摩、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全年进行总评”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以镇带村、以工带农”的竹林镇经验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竹林镇根据自身的工业优势,积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依托中心村建设小城镇,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子。
坚持城乡统筹,以镇带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竹林镇借助村改镇的契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突破了地域和体制上的束缚,在镇区集中建社区,不断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竹林镇近年来先后在镇中心建别墅、住宅楼,并且住宅楼按照每平方米750元的优惠价格卖给村民,鼓励农民集中居住,没有能力购买的居民可以按照家庭情况进行适当补贴,保证所有村民可以顺利搬迁到新社区。
较强的工业基础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资源支撑。竹林镇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所以能自主建设,主要是由于自身强大的工业基础作后盾,坚持工业发展带动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开办了耐火材料厂、小煤矿、石料厂等,同时坚持“两头在外”的原则,兴办家电厂,制药厂等,不断在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发展电子、铁路机车专用件等新兴产业。
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保证新型农村社区的可持续性。竹林镇以建设“生态宜居繁荣现代新竹林”为目标。对节约出的土地进行新的规划调整,开发了长寿山旅游景点,长寿山生态环境优美,自然风光独特。北山公园集中展示了竹林艰苦奋斗的创业史。以长寿山和北山为核心的竹林景区被命名为河南省大中小学生德育基地和郑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二、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新型农村社区的定位不清晰
在新乡、洛阳等地区,个别村庄的农民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模式还难以适应,村民缺少基本的认同感,导致村民只要求社区提供服务,而不愿意承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新乡一些居民认为新型农村社区仅仅是政府投入和管理为主,不需要自己的主动参与,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介入、不干涉的态度。定位问题是我们怎样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因此,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好的首要问题是对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定性和定位。
(二)对农民差异性诉求的综合考虑不充分
随着农民流动性的增强,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当前农民群体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分化,出现了纯农户、兼业户和非农户,这种分化导致出现了对不同生活模式的诉求。新型社区建设让农民上楼,对于非农户最为有利,他们由于在外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不需要在土地上耕作,上楼可以满足他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对于兼业户有着一定的冲击,农民上楼如果土地被征用,由于在城市没有稳定的工作,在失去工作后回到村庄就没有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很容易陷入贫困。对于纯农户来说,生活方式变化超前于生产方式变化,增加了农民生产生活费用,造成了务农人员的不方便,出现劳动地方距居住地较远,成本增加,农民上楼生活不方便的问题。
(三)社区的公共服务及经费保障能力不足
三个地区在并村、联村建社区后,都存在着管辖区域增大、人口增多、工作人员缺乏的现状。各种检查、考核随之而来,许多工作都要通过收集资料、制作台帐来反映,社区干部忙于应付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投入大量的精力在文字资料上,导致投入社区服务时间越来越少,没有时间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这样以来实际上是弱化了社区的公共服务职能。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由于目前公共财政尚没有达到能包办农村一切事务的水平,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农民最迫切、最关心的公益事业上去,暂且控制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导致资金供给与社区管委会工作量不成正比,经费不足,特别是报酬较低,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积级性。
三、加快发展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
(一)明确功能定位,扎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明确管理功能新型农村社区由于原有的村都有一定的集体资产,包括土地、厂房、资金等,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对原有的集体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在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全面推进集体经济村级核算的基础上成立资产股份公司并对集体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使其保值增值,这样才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表现在社会事务管理的功能。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村民集中居住,但农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还未转型,他们的生活习惯一时很难转变。因此,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也需要加快转变。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二)注重社区规划,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地域范围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或设计。做好社区规划工作,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协调问题。首先应充分考虑单个家庭生产与集体组织利益均衡点。二是注意协调新老社区的关系。这是新老社区规划设计中最主要的一对矛盾是新社区兴建与具有历史价值的老社区是否拆迁问题。三是要充分尊重当地的民风习俗。由于不同地区都会形成独特的传统习俗,因此在户型设计上,需要在充分考察当地群众生活习惯的基础上,充分吸取传统建筑的一些优点。只有这样,才可以使之更加适合当地人生活,而且能够保持建筑形式和建筑文化上的传承性。
(三)加大政策投入,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在宏观战略上,需要国家坚决执行向“三农”倾斜的方针,在策略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方筹资的投入机制。一是依照国家政策,保证把投资重点放在公共产品领域。如:跟农民密切相关的硬件设施方面;卫生、教育、文化建设等公共事业方面;农村公共服务方面。二是应突出对农业科技教育方面的投入。要想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步伐加快,除了在生活方面投入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体系,增加农业生产方面的科研投入和政策支持,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术。在策略上,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关键词】公共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问题;解决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12)04—0092—05
2009年,中央在大力推行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提出要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不同于单纯的农村人口聚居,它是在我国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所提出的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以移民搬迁和住房建设为契机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基层治理模式的一次彻底的变革。在这次变革中,成都和济宁两地做了有益的探索。借鉴其经验的同时,也可以看到,新社区建设不可避免会陷入如何处理新的社区生产、生活方式与原有农村基本的经济、组织制度的关系的困境,而且自组织程度不高已成为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挑战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实现城乡公众共同享有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现实的社会发展中,公共服务的供给却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逐步拉大,特别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已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1]因此,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探索,需要对基层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及基本路径加以探讨,以期找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路径。
政府必须履行好公共服务责任,这是当今社会的共识,也是现代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所在。然而,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和无限性,而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则始终是有限的。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只能提供市场经济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和私人无力从市场上获取的私人物品。这也是政府必须履行的公共服务责任。公共服务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政府行动。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社会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村庄形态的开放性。农民的活动空间已大大超越传统的村庄地域界限,村庄间的流动与土地的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是乡村呈现出一个信息开放、社会多元的状态。二是人口迁徙的自由性。农村人口不再限于本乡本土生产生活和从事农业生产或产业,而是大规模、高频率地劳务输出或者从事新的非农产业。三是生活方式的变化性。农村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农民已不是从前那种千百年一成不变的小农形象,而是边在田野上耕作,边打手机的新式农民。四是村庄结构的异质性。农村社会的变化使传统农村社会迅速解体,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发展及各种要素在道德、价值、情感方面不断改变着旧有的传统状态。这些变化在带来农村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使得乡村治理也陷入了困境。[2]
而与此同时,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呈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村委会职能弱化。村委会对乡村公共事务和公共设施建设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大量基于乡村内部,需要以自治的方式加以处理的公共事务常陷于无组织依托的困境。农村有效资源大量流失。劳动力大量外流,常住人口减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成为乡村的主体;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耕地减少,农村经济基础被不断蚕食,发展缺乏动力;村集体经济空壳化。2004年以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提出,农村的三提留五统筹、农林特产税、农业税相继取消,村集体的机动地、集体林地等也都陆续承包到户,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济部分逐渐消失。
乡村社会的剧烈变化对我国的乡村治理以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中央l号文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农民收入得到较快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也成了题中之意。但由于我国各地区农村普遍存在村庄多、规模小,位置分散的特征,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投入成本过高,投入分散,投入效率低等问题,新建的住房、活动中心等往往处于闲置状态,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国家根据形势的变化,提出了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已成为农村发展的趋势。为了寻求解决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途径,2009年,国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贫困地区
Impoverishedlocal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questionresearch
Abstract:Alongwithmarketeconomydevelopment,The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hasbeenbeingmoreandmoreimportantbyagriculturalprimarilyourcountry,Inparticularinimpoverishedcountryside,Thesocialsecurityquestionobtainspeople''''sattention.Sincefoundingofthenation,Ourcountry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growsoutofnothingdevelopetothepresent,Hasobtainedtheinspiringresult,Butstillhasextremelyseriousissueintheimpoverishedcountrysidearea,Likethesafeguardcoverageisnarrow,Thesafeguardlevelislow,capitalsourceinsufficiencyandsoon.Studiestheimpoverishedlocal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questionandproposedthefeasibleimplementationplan,saysregardingtheconstructionharmonioussocietyhasthevitalsignificance.
Keywords:Socialsecurity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impoverishedarea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因各种原因失去收入来源而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不考虑到我国的地区差异。我国贫困地区人口比重大,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而且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更艰巨,贫困农村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更为突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紧迫性更为明显。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尽管从1991年开始已经在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仍是一个空白。我国现在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其迫切性及意义不亚于城镇的社会保障。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建国50多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建立了一些初步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都曾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但是,由于它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它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却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存在多方面的弊端和问题。
(一)范围小,覆盖面窄
1994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虽达14854个,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仅占24%。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地区,尽管集体也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由于个人缴纳的公益金只是赡养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社会供给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农民没有积极性。而且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空白。这种情况,使国家无法对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极不适应多种
所有制并存的格局。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例如,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国还是标准都是很低的。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在我国农村推行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说都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障,而仅仅属于社区保障。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在如何确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国家没有一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数量规定。全国虽有1100个县开办养老保险,但参加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积极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部分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在保健医疗问题上对集体的依附关系,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而不是社会化。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另外,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间缺乏有机联系,构不成整体优势。
(四)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激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五)立法不健全,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
(一)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口比重较大
贫困地区城市化仅为20%左右,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这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远高于我国其他地区。而且由于贫困农村城乡非农经济不发达,广大农村人口又大多积淀在农业领域。1999年,我国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高达63.7%,而其它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又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大,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高,那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和负担重,这是显而易见的。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下
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大,贫困率高,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另外,贫困地区农业产值水平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加上非农产业落后,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扩大收入的机会也很有限。大部分地区的居民收入还处于维持生计水平的状态。收入的低下使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都很困难,根本不会考虑社会保障的问题。所以,农民收入低会严重制约其对加入社会保障网的积极性。在当前这种情况下,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无疑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三)政府财政困难大
由于一系列原因,贫困地区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较大。以1998年的统计资料为例,西部11个省区市财政收入共868.58亿元,财政支出则高达1678.21亿元,收支相抵,赤字为809.63亿元,财政赤字为当年财政收入的93%。分省区看,则各个省区市都有赤字。而东部地区地方财政既能办大事,又能有节余,并且还有潜力可挖,西部则支出不大,赤字不小,暂时也没有多大的潜力可挖。如果在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再增加大笔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支出,地方财政可谓是雪上加霜。
很显然,贫困农村经济实力薄弱,三农问题突出,地方财力又很有限。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总量上看首先是大笔的、而且是持续的支出,然后才是持续的受益。它的财政支付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承载力的困难是问题的核心。解决支出的问题在先,办成好事的收获在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先,形成良性循环在后。这是对在此地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难题所做的基本估计。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矫正收入分配市场失灵的有力手段,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一)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是不可动摇的目标,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尤其如此。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主要是防止城乡分化和农村内部分化。要防止两极分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便是一个重要的措施。社会保障可以在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进行分配,使整个社会收入趋于公平,这不仅可以保障老、弱、病、残等农民的基本生活,而且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器”,而且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
(二)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
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不仅以上缴各种费税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还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的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交税费的人。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应该是享有社会保障的主体。税收公平原则的标准之一就是根据受益的多少,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般而言,多享受服务者多交税,反之则少交税,但无论如何纳税人都应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政府的服务。因此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贯彻以人为本,应对人口老化,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条件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执行这一国策的难点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在农村社会保障欠缺的情况下,除了土地,养儿防老是农民生活保障的第二道防线。农村老年人在年轻时,其全部收入投入家庭,主要是子女养育上,当其年老时只能由子女尤其是儿子来赡养。在这种社会存在下,要改变几千年来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是非常困难的。何况,我国已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见,只有建立健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用”,逐步淡化传统观念才成为可能。
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空巢家庭”增多、“3859”部队成为农村主力的情况日益突出,因此农村养老压力将十分沉重,未雨绸缪是智者的选择,对于国家也是这样,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有可能度过这段危险时期。
我们常说要提高全民素质,全民素质主要是指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而农村医疗保障的缺乏严重威胁着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在贫困地区的农村,有不计其数的农民不是因为医疗设施不健全便是因为昂贵的医疗费用而耽误了病情。社会保障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既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也保障公民的发展权,后者主要是指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八五”期间,我国1.45亿失学儿童中,绝大部分分布在中国的贫困地区。要改变这诸多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启动内需,一个重要的出路就是启动广大的农村市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村市场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当前农民消费水平比较低,据调查,1997年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仅拥有电冰箱8.49台,彩电27.32台,洗衣机21.87台,摩托车10.89辆。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希望为自己和家人的生老病死积攒下足够的钱,为自己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积攒基础,这样就抑制了他们对高水平的消费。农民每年增加为数不多的收入很大部分会沉淀到储蓄中去,很多研究显示,中国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要远小于城市居民。所以没有社会保障的配合,只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农民负担和向农村提供合适的产品并不一定就能取得理想的启动农村需求的效果。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面临新的任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的趋势等客观现实情况,以及过去搞的社区型社会保障的夭折,迫使我们必须建立起中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对我们既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又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足我国贫困地区的基本国情,即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和国际社会保障经验,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通用的社会保障方式,即按严格的收入比例、严格的时间和地点、严格的投保年龄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管理办法,在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建立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借鉴我国城市和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为主与互济为辅相结合,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建立一个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生育等全方位的、城乡一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农民在面临年老、疾病、生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加大投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覆盖面是反映劳动者消除生、老、病、死、伤、残的后顾之忧,生活于有安定感的网络之内的比例数。覆盖面越高,社会越稳定,我国社会保障城乡的差别很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保障水平都很低。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们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这样就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技术和精力的投入,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工伤、教育、生育等在内的全面的保障制度。
(二)采取各种措施加速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少直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必然要依赖经济的发展。因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在于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不够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全力发展经济,同时要求我们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时,保障水平不能要求过高。
(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步骤分期实施
一般地区,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经济贫困地区,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尤其要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提高他们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逐渐从社区化的保障制度中走出来,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化的保障制度。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
(四)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要给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无疑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因此,建设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求国家投入资金。由于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是极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我们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如,通过有关政策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建立个人账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因为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
(五)加快相关立法,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在鼓励农民自我保障的同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保障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保障在农村进展不力,举步维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保障立法滞后,比如,在许多私营、三资企业中,常常以社会保险不是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为农民工设立保险。因此可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贫困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使贫困的农民感觉到社会保障有了法律的保护,可以很容易地落在实处。其次,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建立多层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水平。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就是在同一村庄,户与户之间的收入也各不一样,单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改变以往“政出多门”的现象。各项保障项目都设立一个统一管理的机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让保障有统一文件,有统一的人员,把事情落在实处,确实让农民感受到社会保障的益处。
(六)坚持国家政策指引,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社会保障也有度的问题,社会保障若过于浓厚,农民从社会保障中得到的好处越多,他们就会减少劳动供给,产生一种惰性心理,只等着社会的补助,而自己不去劳动,导致社会和经济效率的损失,国家财政负担过重。所以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设法引导农民产生自我保障的意识,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保障,把集体保障作为辅助方面。务必要处理好“养穷人”与“养懒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制订一个适度的保障标准,即社会保障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既能够使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的保障,同时又不会丧失寻找新工作机会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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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金融边缘化的五个表现
(一)农村金融体系边缘化。随着商业银行机构改革及其战略定位向大城市转移,收缩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从衡阳县来看,2000年12月末有银行机构营业网点有125个,金融从业人员810人,到2010年12月末,营业网点仅有111个,金融从业人员679人,十年间其机构、人员减幅分别达11.2%、16.17%。此种状况,造成农民及农村企业融资渠道日趋狭窄。
(二)农村金融服务边缘化。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服务手段落后,只有最基本的存、贷款、结算业务,同时,由于没有开通全国联网的大额支付系统,其结算还只能通过人行或商业银行转汇。其次,由于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其贷款利率普遍实行上浮,因而增加了服务成本,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三)农村金融创新边缘化。当前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出现多样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商业银行不愿服务农村,农村信用社只能提供有限的几个贷款品种,农村金融创新的缺乏,造成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贷款难”现象不断出现。
(四)农村资金供给边缘化。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但现实是,农村不仅很难吸引外来投资,连其自身的资金也被金融机构抽走。贫穷地区县域金融机构吸收的资金只有很少一部分用于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采取上划的方式汇至其上级行,极少回流农村。农村资金的持续流出而不流入,动摇了农村地区发展的信贷根基。
(五)农村金融人才边缘化。由于农业是低收入、受自然条件影响大、高风险的产业,因而农村大部分青壮年长年外出打工以弥补务农的不足。从衡阳县来看,全县112.9万人口中有22.5万人长年在外打工。受文化生活、待遇、前途、体制的影响,许多大学生也不愿进入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而农村金融机构现有低素质职工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又难于出去,造成农村金融机构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如衡阳县农村信用联社2010年末有正式员工453人,其中正规大学毕业生只有53人。
二、农村金融边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不利于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造成农民贷款难。新农村建设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如新住宅、新设施、新环境,以及乡村公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农村金融边缘化趋势的存在,农村信贷资金大量外流,可用资金逐年减少,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不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贷款难以享受到利率优惠。目前,“多予少取,让利于民”是国家的主要惠农政策,但在农村金融领域,这种优惠政策却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大部分农户贷款仍是“一浮到顶”,既增加了农民负担,也影响了农民贷款的积极性,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
(三)不利于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农民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目前,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由于农村金融网点不足、电子信息网络不完善,银联卡还不能在多数农村乡镇使用,资金结算难以实现“一汇通”,农民的打工收入无法及时到家。同时,随着农村消费总量的扩大和结构的升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种类已无法满足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开办大额消费贷款、创业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信贷服务的需要,而商业银行因机构收缩其服务难于延伸到农村,造成贫困地区农民无法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服务。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相关对策建议
(一)建立一个适合农村特色的金融体系。有活力、有效率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将资金安全、高效地投入农村经济的最佳途径,也是解决农村金融边缘化问题的有效措施。解决农村资金问题,应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形成包括国有银行、民间资本共同进入的竞争性的农村市场。规范和保护民间借贷行为,加快村镇银行等新型机构的发展步伐,变资金多头外流为多头进入,让农民在竞争中得到好处。
(二)建立适合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一是农村信用社应对新农村建设贷款实行优惠,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二是强化政策性银行的扶持作用,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政策性投入;三是国家应硬性规定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以一定的比例通过合理途径回归农村地区;四是放松对民间金融的管制,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参与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农村牧区 文化建设 内蒙古经济
一、农牧区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探讨内蒙古农村牧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来理解文化特别是农牧区文化的定义及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广义“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狭义“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关于人生和社会关系的意识,主要包括价值观、社会思想和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而农村牧区文化则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农牧民为主体的文化。它是农牧民的文化水平、思想观念及在漫长的农耕畜养实践中形成并积淀下来的认知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情感观念、处世态度、人生追求、生活方式等深层心理结构的反映,它表达的是农牧民的心灵世界、人格特征以及文明开放程度。农村牧区文化是一种区域文化,一种以农牧民为主体的居民的文化。它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和形成的精神文明的总和,包括共同的理想、情感、信念、价值观、道德、风俗、生活方式、行为规范等精神文化。它是与“城市文化”相对应的概念,是农牧区域共同体的居民所具有的精神文化物质。
发展文化不仅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道德推助和优良的文化环境,还能为其提供整合的力量,从而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相反,文化对经济也存在着负面影响。如果文化发展滞后,从而导致思想落后、素质低下、道德失范、缺乏凝聚力和精神动力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会严重地影响甚至阻碍经济发展。
二、农牧区文化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农牧区文化现状
党的十六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做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决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近几年,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边疆文化长廊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牧区电影放映”、“草原书屋”等一系列工程,扎实推动了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二)农牧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缺少投入。有些政府、组织对农村牧区文化建设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认清文化促进经济发展这一辩证关系,忽视文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削弱了文化建设,长期以来,农村牧区文化基础设施缺乏,老化严重,功能衰退,基本经济保障欠缺。
2、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缺少长效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缺少统一的发展规划。由于农村牧区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原因,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影响了基层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地方出现了有站无人、有人无岗的局面,一些文化室更是荒凉已久,既无经费维修,又无专人管理。
3、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目前的各类文化活动大部分仅限于城镇,边远地区的农牧民群众很难享受到文化服务。文化馆、文化站业务经费和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许多乡镇文化工作者待遇问题难落实,队伍不稳定,为农牧民提供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总量偏少、质量不高。
4、文化建设队伍薄弱,人才匮乏。基层文化部门因条件差、待遇低、难以营造招揽人才的良好氛围,导致人才外流,专业文化人才出现人才断层和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且后继乏力现象。另外,农村牧区文化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观念落后,整体素质偏低。
5、科学含量低。许多活动仅停留在肢体活动和简单的说唱上,真正的农业科技阅读、卫生、保健知识推广等活动组织有限,对于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提高其生活品位支持不力。
三、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使我们认识到内蒙古农村牧区文化建设还不完善,面临的问题还很严峻。农村牧区的文化建设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相比,表现得较为滞后,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农牧区文化事业投入,完善文化设施
由各级财政统筹规划,设立农村牧区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农牧区文化事业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牧区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苏木、嘎查的经费比例,重点解决农牧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部门业务经费、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
(二)创新体制、机制
要加快县、乡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牧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牧区、面向农牧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牧民群众成为农村牧区文化建设的主体。
(三)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提高文化队伍素质
乡镇苏木文化站要积极挖掘农牧民的潜力,注意发现和培育那些热心开展文化活动和热衷于文化技艺学习与实践的农牧民,为他们提供培训提高的机会,保护、提高他们的热情和兴趣。同时,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倡导健康文化,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新型农牧民。
(四)优势整合。有效开发文化资源
需要对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创造性的整合利用,挖掘出既有独特民族特性又有现代工业文明特征的文化资源,以先进的文化方向为先导,以满足人们现实的生活需求为基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农村新文化。具体来讲,从有效利用资源、实现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职能优势互补的角度,建议将文化站与广播站实施资源整合,组成综合性的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增加其实力和发展后劲。旅游资源丰富,又是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的多民族地区,故发展农村牧区文化要以旅游为载体,把文化与旅游有机融和起来,充分发挥文化的旅游功能,不断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把文化旅游做大做强,这也是培育文化支柱产业、建设文化大区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文化监管力度,有效抵制不良文化的渗入
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引导,警惕媚俗低级的文化垃圾潜入,遏制不良文化的腐蚀,充分发挥农牧区文化阵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自觉性。
关键词:农村公路;平纵横设计;技术标准掌握
1.概述
山区农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公路运输,因为山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有充足的物产资源有待开发,但是山区的公路建设不仅受到了社会因素制约,同样也受到了海拔高度、地形与地质、气候、水文以及人文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山区公路建设的难度系数较大、费用相对偏高,在建成后也会存在运营管理、养护复杂的问题。山区公路的建设路线应该要适应地形的变化,还要避免对于山体剧烈的切割,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在达到规定的道路等级情况下还要注意线形要素指标的运用与相互之间合理的组合,保证还要在公路线条顺适性、连续性以及均衡性;在施工时尽量控制避免工程病害,减低工程竣工后的运输与养护管理的成本,保障公路日常的运输功能。以上就是针对山区农村公路做勘察设计最基本的要求。
2.平面设计的相关问题认识
山区的河流都是曲折蜿蜒的,地形地貌也是变化无穷。如果将公路的曲线尽可能的与自然地貌相贴合,就会减少工程的数量,还能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尽管规范中并没有硬性要求布线必须是曲线或是直线。同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以不小于行车速度6倍为宜;反向曲线间最小直线长度以不小于行车速度的2倍为宜。对山区公路,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仅高速公路和一级、二级公路中才采用,而三级、四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分别采用40km/h、30km/h、20km/h。因此,在山区农村公路设计中硬性参照上述规定则不妥,考虑到缓和曲线段的加宽和超高,汽车从直线到曲线行驶,与直线长度关系较小。为与山区的特殊地形地貌相吻合,减少大面积的大填大挖对环境的破坏,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仅从驾驶员操作过程需要考虑,各线元最短长度以3s设计速度行程控制为宜。若曲线间的直线长度难以满足3s设计速度行程要求时,同向曲线应调整线形使之成为单曲线或复曲线或采用卵形、C型和凸型等平曲线;反向曲线应调整线形或运用回旋曲线使之组合成复曲线。
公路路线平面采用基本型、S型、卵形、C型和凸型等4种线形。除受限地段外,其余平曲线最短缓和曲线长度25米,为了消除短夹直线,多采用不对称缓和曲线长度;为了最大限度地拟合原路多采用多圆复合的卵形曲线。部分路段为了避免伤及高陡的上边坡,或者侵入河道太多,也不刻意消除夹直线,各线元最短长度以3s设计速度行程控制。
尽量最大限度地利用旧路,避免大挖方、大填方,尽量避免拆迁房屋及沿线设施,以减少工程造价。对于原路平曲线半径较小、纵坡较长的交通事故黑点,结合地形、工程地质条件,则脱离原路改移路线,尽可能按照较高指标布置设计中线,以改善路线平纵面。
3公路纵断面设计的相关问题分析
改建公路路基设计的标高通常为公路中心线处的标高。为充分利用旧路以及节省加铺路面工程的数量,所以在纵面的设计过程中要利用旧路的实测标高,依照纵面的控制标高来进行纵面的拉坡设计,尽量采取宁填勿挖或者减少挖的设计理念;还可以运用限速的指标来控制部分地段的纵面指标;如有平面改线的路段,要适当调整纵面,一定要注重平纵面的组合。路纵面控制标高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利用原路与加宽改建的路基段落按路面加铺,做好厚度的控制。也就是说将现有的路标高就作为路床设计的标高,所设计的路面的标高按照现有的路床来设计标高,另外还要结合路面的结构层的厚度。
(2)利用旧桥或者加宽小桥的设计标高来作为现有的标高,也就是指按照现有的桥面标高与路面结构的厚度来作路床设计的标高。
(3)所有新建的路段不需要受到这个限制。
4.路基横断面设计问题
4.1平曲线超高
由于受原路状况及沿线地形、地质、环境、水文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为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路线设计的部分平曲线采用较短的回旋缓和曲线,平面线形较多地采用凸形、反向S型及同向的C形和卵形曲线,应采用灵活的超高与加宽方式和选择合适的渐变段落,尽可能改善这些平曲线线形的缺陷与不足,使行车更加安全、舒适,让视觉更加连续流畅,给公路路容增辉。
4.1.1拐点和公切点附近的双向路拱横坡段就不小于3s的长度。若按此方式进行超高渐变,其双向路拱横坡段长度小于3s时,则相邻两平曲线超高渐变应由直缓点开始。
4.1.2凸形曲线为了改善凸点处超高渐变率坡差较大的不足,尽量在凸点附近设置长度不小于35~25米的全超高段。
4.1.3卵形曲线一般在插入缓和曲线全长完成超高渐变,可不受超高渐变率大于1/330的限制。
4.2平曲线加宽
全线半径小于等于规范规定值时的平曲线应设置加宽,采用规范的第二类加宽值。较小半径的平曲线通过计算适当增大加宽值。全线平曲线加宽渐变段与超高段对应,加宽渐变长度等于超高渐变长度。
4.2.1与平曲线超高一致,S型曲线拐点和C型曲线公切点
附近的标准路基宽度段长度应不小于3s行程;否则应从S型曲线拐点开始加宽及将C形曲线相邻两缓和曲线全长作为两平曲线加宽差值的渐变段。凸形曲线为了改善凸点的加宽突变情况,尽量早凸点附近设置长度不小于35~25米的全加宽段。
4.2.2除其中有不设置加宽的大圆外,卵形曲线一般按小圆的加宽值统一加宽;如其中有不设置的大圆,则将期间的缓和曲线全长作为小圆的加宽渐变段。
4.3平曲线视距的切除
通常来说,全线的视距不得小于2倍的停车距离,还要结合实际地形于植被覆盖的具体情况,尽可能的将平曲线侧的影响视线的所有障碍物以及挖方边坡按照视距的包络曲线采取清除和切除的措施。针对有条件的部分平曲线可按照超车部分的视距做视距清除或是切除处理。要求达到每1-2公里路程内能有至少一处的超车路段。平曲线的内侧视距其中包括包络曲线中圆曲线的部分,可以按照半径来计算出所需要的横净距以及缓和曲线部分可以按照这个横净距从直缓点到缓圆点渐变。如果因为切除视距而造成大开挖的高陡边坡与较大范围内的植被受损,那么这些平曲线就不能够进行视距切除处理。应该设置相对应的标志与标线的交通安全的设施。要求该段路程车辆必须分道行驶,不允许出现超车的现象。
5.结束语
针对山区公路的实际来说,可以通过实际测量出的道路控制点三维的数据,借助道路辅助设计的智能化软件来构造出平面的线条。这种方法可以凸显设计人员的设计用途,合理运用了当地的地形地貌,还能做好平纵结合,为降低工程的造价提供了较好的技术保障,适用性很强。另外,在农村的公路设计中也可以运用相关的技术,可以将旧路原来就有的构建物与新建的路线充分利用,通过地形的控制,可以大大提升勘测设计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