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9 08:54:4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合伙经营企业流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给一方沃土,还一片绿洲,自主择业干部创办的企业次第“开花结果”,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道美丽的风景。
本期我们整理了各地政府促进自主择业干部创业工作的一些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给广大干部以参考。
北京:创业实训模拟演练系统来“操练”
北京市培训中心受到全国大学生创业比赛的启发,萌生了“模拟演练”“以赛促训”的想法。他们找到了为大学生创业比赛开发模拟系统的公司。开发了“自主择业干部多行业创业实训模拟演练系统”。
这个系统,针对自主择业干部学习时间自由、地点分散、创业培训需求多元、创业行业涉及广泛等特点定制开发。同时也成为国内唯一面向干部群体、涵盖多种行业模拟经营的实训平台。为干部学习创业基本知识和经营公司(或店面)提供了模拟真实经营环境的训练平台。
系统采用上网训练方式,既适用于个人自主学习,也适用于集中培训。由创业专业基础、创业准备和多行业公司(店面)经营三个板块组成。
创业专业基础板块,通过视频教学讲解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专业基础知识。
创业准备板块,利用3D动画技术,展示公司注册流程,进行创业测评,提供创业政策法规和参考案例。
多行业公司(店面)经营板块,模拟流通业、服务业、制造业3种行业10个不同类型小微公司(店面)的经营流程。演练不同行业公司(店面)经营的主要环节。归纳梳理、预先提示和讲解可能影响到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
目前,北京市计划在各区创业培训班上继续推广模拟演练系统。虽然只是模拟,但通过操作,自主择业干部能够提前熟悉和掌握一定的创业知识与经营技能。为以后实际创业打下基础。
长春: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2014年7月,按照“政府主导、军队支持、干部参与、社会帮助”的工作思路,长春市人社局建立了自主择业干部创业孵化基地。基地借助服务中心载体,整合现有政策、资金、场地、师资等资源,拥有国家级创业导师、创业项目测评师等众多优秀师资。
对于经专业测评后符合入驻标准的干部创办企业,基地免费提供为期两年的“一个服务小组、一个专家小组、一套办公场地、一个交流平台”的“四个一”亲情服务。
一个服务小组,指为每位干部创办的入驻企业在申请注册营业执照、办理入驻手续、办理减免税手续等方面提供专人的一对一服务;一个专家小组,指利用人社局现有的“高级专家人才库”。为干部提供创业能力培训、创业素质测评、创业项目选择、项目发展规划、创业瓶颈解决等专业指导;一套办公场地,指为入驻干部提供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产品陈列室及必备的办公配套场所;一个交流平台,指为入驻干部搭建组织生活、创业沙龙、投资交流、项目重组等全方位互动平台。
重庆:尝试微型企业创业之路
在山城重庆,小微企业有一片生长沃土,自主择业干部也因此获得一条新路可走。
2012年,重庆市部门开展了自主择业干部微型企业创业专题培训班,组织92名自主择业干部参加培训,做出了引导自主择业干部走上微型企业创业路的尝试。
培训系统引入了SYB实战课程,所有内容的设置均是按照小微企业的实际运营需求而设置安排的,完全能够现学现用,指导实际创业行动。所有参训学员按照公司运作的模式进行了分组,每一堂课的教学犹如置身于实际公司运营过程中,将会议研讨、制订计划、分析成本、了解市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等等环节引入课堂。
培训班采取理论教学、案例分析辩论、情景参与互动和实地参观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让参训学员从对“创业”意识,到实际运作都有更直观地了解与感受。部分有创业意向的自主择业干部说,通过培训,一方面认识到了创业成功与失败的“两面性”,另一方面也在自身创业项目的选择上更加慎重。
如今,重庆自主择业干部被纳入微型企业扶持对象。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创业培训与指导、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等多重优惠政策。
河北:自主择业干部被纳入重点帮扶群体
2014年5月,河北省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自主择业干部群体纳入重点帮扶群体。如今,已形成“培训一体化、就业伞覆盖、创业导师制”的就业创业“河北模式”。
“河北模式”包括―个培训。两项机制。一个培训:2014年,河北省举办了第一期创业高级培训班,为55名有创业意愿的自主择业干部打通创业“理论关”。按照规划,创业培训班将成为一年一度的工作常态。两项机制:“创业导师制”为自主择业干部把准了“方向关”。河北省先后认证了22名创业导师,包括创业成功的干部和5位致力于创业研究的专家教授。除省级创业导师外,各地市均需建立不少于5人的创业导师队伍。“创业项目推荐制”为部门搜集和掌握适合自主择业干部的创业项目,定期推荐,并帮助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河南: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为了扶持自主择业干部创业,河南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凡自主择业到河南,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从事或正在从事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诚实守信,有一定偿还能力的自主择业干部;符合上述条件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和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吸纳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申请小额贷款。
贷款按照自主择业干部自愿申请、自主择业于部管理服务机构初审推荐、担保机构审核承诺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女性自主择业干部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小额担保贷款的,可随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增加。继续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新疆:左手政策,右手平台
通过政策扶持、平台搭建、典型带动等多种形式,新疆为自主择业干部搭建起了一个展示才智、建功立业的舞台。
一、围绕园区企业加大培训力度
为提升劳动者劳动技能、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我们通过“校企合作”、“定向培训”等方式,在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工业园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开设了一些易求职、易学懂(如:缝纫、电焊、电脑、烹饪等)短平快培训项目,培训2761人,其中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2013人,在岗技能提升培训356人,创业培训234人,其他培训158人。减轻了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素质,稳定了就业形势。为优化创业环境,实地进行创业指导,我们还把创业培训平台搬到了返乡创业相对集中的乡镇,目前已在阳峰、苏山等组织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200人。
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扶持对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工作成效:为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保就业促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重点对象是返乡农民工、参战人员和自谋职业退役军人。自省局首次统一部署,将返乡农民工列入小额贷款扶持对象,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政策,我局主动出击、探石问路。一方面要求各乡劳动事务保障所做好返乡农民工认定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便捷服务;另一方面登门入企了解返乡农民工创业实况,给予创业指导、资金扶持,凡符合条件、需要资金扶持的,经认定,全部给予了资金帮扶。镇返乡创业农民工何双平在创办制衣厂时出现资金困难,我们主动提供资金扶持,帮其渡过难关。对有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参战人员和自谋职业退役军人,我们主动开展“贷中指导、贷后跟踪”等全方位服务,帮助他们实现了就业创业愿望。今年新增担保基金85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00万元,带动就业6332人。
三、招商引资为主题搞好园区服务促就业
今年我局尽全力招商引资,经多方努力服饰有限公司落户实训中心,投资300万元,5月份已开始机器设备安装,服饰有限公司已与我局达成协议,计划投资600万元,在实训中心办服装加工厂。今年以来,已在工业园区安置返乡农民工962人,乡镇创办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1063人。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风险 防范
一、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思考
1.税收筹划的风险及其涵义
税收筹划也称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 它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的特点。合法性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是偷税行为,必须加以反对和制止;筹划性表示税收筹划必须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目的性表示税收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即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筹划失败所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作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实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美国著名保险学家特瑞斯、普雷切特将风险定义为。未来结果的变化性。税收筹划风险也同其它许多风险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两个不对等的特征。税收筹划风险可以通过筹划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变动程度来衡量,变动程度越大,风险越大;反之,则越小。
2.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1)税收筹划基础不稳导致的风险。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甚至企业还有偷逃税款的前科,或违反税法记录较多等等,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2)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风险。内部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体系是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基础。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制定是否合理科学,执行是否到位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税收筹划都是建立在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充分执行前提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如果本身存在缺陷,或者制度完善而没有切实执行,都是导致税收筹划风险发生的隐患。比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不相容业务没有完全分离,会计核算混乱,必然会导致作为筹划依据的会计信息失真,从而使税收筹划方案很难取得实效。
(4)筹划方案不严谨导致的风险。通过对税收筹划失败导致风险发生的多起个案进行分析,过分追求节税效益,降低税收成本而忽视对税法的遵从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规范是一个共性的问题。这些不严谨的税收筹划方案严重脱离企业实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企业整体经营战略,没有从全局发展战略的角度策划设计,缺少税收筹划必备的全局观和战略观,往往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
(5)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
3.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1)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税收筹划存在潜在风险,而风险的发生必将危及企业的发展和生存,所以企业管理层必须对税收筹划的风险给予足够的关注,对税收筹划风险的形式、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对可能发生与预期筹划结果不符的情况要及时反馈、适时调整,使不确定性因素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的盈利空间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税收筹划也是建立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良性循环的基础上,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的实现都是建立在企业预期经济效益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才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能保证企业正确的核算和符合税收政策的规定,作为企业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会计凭证、账簿、票据都能经得住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因此中小企业应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3)贯彻成本效益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均会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考虑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需要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减轻。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考虑服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4)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及时掌握政策变化。企业会计核算中不相容业务必须分离,要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整体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比如仓库的存货管理与物料会计的存货记账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一个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从根本上防止失真会计信息的产生,从而避免税务筹划风险的发生。因此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科学既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础,也是规避税务风险发生最基本、最重要的保证。此外,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更新变化至关重要,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文本表面,要正确把握税收政策实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合法为前提,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并熟练地运用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这对企业财务主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收筹划风险案例中,企业往往由于有关税收政策精神理解不到位,纳税操作程序不规范,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造成事实上的偷税,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可见,只有以完善的内部控制为依托,在充分把握税法实质,熟悉纳税程序的前提下进行的筹划才能使企业在最大程度上规避税收风险。
所以,应当充分认识税收筹划的风险,关心税法的制定、变化、执行,同时,税收的征收机关,应加强税法宣传,让税法深入人心。只有在此情况下,税收征收管理才能实现上台阶。在双方信息对等、内部核算清晰、把握筹划成本效益原则的情况下,纳税筹划的风险才能降到最低。
二、新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思考
随着新税法的审议通过,新税法与旧税法在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税前扣除等方面的差异正在显著得影响着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企业面对“两税合并”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相关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必须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做出相应调整,通过改变纳税筹划方式和方法来适应新所得税法。本文通过对新旧所得税法的对比分析,提出了当前企业在新税法下进行纳税筹划的新思路和进行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出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从中找到合适的纳税方法,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根据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的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降低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此,对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存在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随着新所得税法的通过与施行,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新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针对税法的诸多变化,企业必须深入了解新税法,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特点,有针对性的调整和筹划各项涉税行为,才能保证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1.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在计划投资时,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只有税后利润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新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能盈利,从母公司集团整体税负利益考虑,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公司并没有区别,但如新设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此时设立子公司就较为有利。如果预计新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会发生亏损,那么设立分公司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在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选择好注册地点
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20%的预提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此类企业应就其收入全额征收预提所得税。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却可以免税,因此外国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变更注册地,在中国境内设立子公司以避免缴纳预提税。其次,居民企业在国内设立子公司时,可考虑设立在某些享有优惠税率的地区而使企业集团整体受益。
3.企业法律形式选择
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不同税制。公司制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则按《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合伙经营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息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从纳税负担的角度出发,在新组建企业时可以选择设立为合伙制或独资企业。当然,公司制企业与合伙企业在投资者法律责任、法人治理结构、经营风险等方面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因此企业应在权衡自身发展前景、规模预测、市场风险等因素后,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
4.对税前扣除项目的筹划
企业在不违反新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各项费用进行充分合理的列支,对各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充分的估计,可以缩小税基,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新税法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通过对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合理筹划,可以使捐赠之后的税款节约额大于捐赠额,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5.充分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结合新税法的具体规定从如下方面进行筹划。如: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办法。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实行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低税率政策等。上述优惠政策都存在纳税筹划空间,对企业来说,准确掌握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
6.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筹划
新税法对反避税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了限制我国企业在国际虚设外资机构,借以转移收入、转移利润的避税行为和限制资本弱化的避税行为。由于新税法采取反避税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注重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防范,增加诸如防范避税、防范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等反避税手段,使以往主要针对外资企业的反避税,自然延伸到内资企业,对此企业应提早做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防止被税务行政调查而造成损失。
三、结束语
企业纳税筹必须根据税法规定的变化及时做出反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最大限度的降低税负,从而提高企业利润。但是企业纳税筹划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而且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由精通税法和企业流程制度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纳税筹划的效果。此外,企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明确两点原则,一方面不能以欺骗的方式骗取税收优惠,另一方面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丧失该项税收优惠权利。
参考文献:
[1]蔡昌.税收筹划规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艾华.税收筹划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3]孙钢.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设计思路[J].中国财政,2007(01)
近年来,湖北网络消费量的不断增长,促进了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企业用工需求较大,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拓宽了相关产业链的就业空间。
网络购物发展迅速
网络消费规模不断壮大
据湖北城镇居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178.84元,是2012年的2.29倍。据湖北省统计局统计数据,今年1~5月,湖北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50.56亿元,增长76.8%,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1个百分点,比全国53.2%的平均水平高出23.6个百分点。网络零售呈现高速增长,成为湖北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
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迅猛
从调研情况来看,今年1~5月,武汉市限额以上电商企业23家,共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6.57亿元,增长82.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是武汉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6.8倍。截至2013年底,襄阳市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工商注册登记主体为1297家,其中2013年新增186家,同比增长22.9%;宜昌市70%以上的规模以上和限上企业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应用领域涵盖现代农业、商贸流通和文化旅游。
快递行业发展势头良好
网络消费总量的不断增长,拉动快递行业业务量快速增长。调查的快递企业中70%~90%的业务量来自网购快件。咸宁市快递企业的业务量70%以上为网购快件,调查的三家快递企业中70%~90%的业务量来自电子商务。其中,恩施韵达快递营业额从2010年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快速增长,到2013年营业额达到280万,投送业务中有90%左右都是网购物品。
网络购物对就业拉动巨大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形式不仅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为就业带来巨大变革。网购本身及相关产业链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逐步显现,为厂家提供网上产品分销、电子商务渠道管理、仓储配送、软件应用等服务的人才缺口很大,提供了许多新兴就业机会,对就业拉动作用明显。
电子商务企业本身吸纳就业
随着电商企业业务的快速扩张,企业用工需求增大。部分公司对设计、计算机应用、店铺运营等方面的人才需求非常强劲,武汉市一些紧缺岗位年薪基本上都会在10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被调研的四家武汉公司共新增加招工2529人,占其目前从业人员的45.2%。
电子商务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就业
电子商务的大力发展,带动了交通、邮政、仓储、电子信息和网上支付等产业的快速发展,企业用工不断增加。
网购快速发展为快递行业提供就业机会
随着网络购物日益红火,快递公司的收件量和派送数量迅速增多,规模不断增大,营业额攀升,更为社会创造了许多就业岗位。
调查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5月,咸宁市共有33家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及网点取得了合法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超过500人。黄石市快递行业从业人员709人,较上年同期新增156人,同比增长28.2%,用工数量持续增长。襄阳圆通公司人员由过去30人发展到现在的50至60人,其中客服部人员由2012年的5人增加到目前的16人;襄阳中通公司客服部人员也由2010年的5人,发展到现在的15人。恩施州韵达快递,2009年员工只有夫妻2人,到2013年公司快递员、司机、话务员、后勤员工等共有100人左右。
个人开网店提供就业岗位
网上购物和电子商务让老百姓敢创业,更能创业,帮助他们完成从“找饭碗”到“造饭碗”的转变。据调查,截至去年12月,襄阳市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工商注册登记个体经营户达到980家。本次调查的一对夫妻在恩施市有土特产实体店,同时在淘宝开了相同产品的网店,今年1~5月份,网店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是实体店销售额的4倍。为经营好网店,他们还聘用了4个人从事在线客服、产品采购、发货、售后等工作,提供了6个人的就业岗位。个人开网店不仅解决了自主就业,还提供了新的就业机会。
快速发展难掩问题
电商企业规模不大
虽然电商企业在近两三年快速膨胀,但仍处于相对分散、规模较小、单打独斗的起步阶段,相对传统零售业,不论是企业数还是营业规模,占比仍然较小。今年1~5月,湖北限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仅占限上商品零售额2740.52亿元的1.8%,其中武汉市限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占限上商品零售额的3.0%。发展规模与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快递市场秩序不规范
快递企业大多采用加盟的形式,加盟商与总部形成业务合作,没有股权关联。借助加盟制,民营快递群体获得快速发展,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加盟模式的副作用显现出来――没有统一服务标准、各自为政导致低水平服务、安全可靠性较差等问题层出不穷。受访企业表示近两年都不同程度遭遇过低价竞争,企业不得不以降低服务换取成本。
快递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
一是融资渠道少。调查企业反映,由于快递企业多采用加盟模式,又是合伙经营,申请贷款的手续十分复杂,大部分民营快递企业的资金来源基本以自有资金为主,融资渠道单一。二是现代化程度低。调查企业的厂房多为租赁性质,各工作流程以人工操作为主,快件处理效率低,成本居高不下,导致行业利润低。三是服务跟不上。目前,多数快递企业处在网点建设、承接业务等发展的初级阶段,对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不足,行业整体缺乏竞争力。
加强政府引导
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在源头上,严格按照新《邮政法》规定,规范快递市场的准入制度。在规划上,建立集电子商务仓储配送、快件处理、分拣、信息共享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快递物流园,为电商快递发展一体化创造条件。在规章制度上,由政府扶持成立快递行业协会,并建立一套标准化行业体系,实现标准化作业,有效推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
一方面可通过设立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专项资金,对服务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快递物流配送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另一方面可通过设立快递创业投资基金,为快递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便利条件。在资金扶持的同时可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快递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并对技术先进的快递企业的税收实行优惠。
【关键词】中小珠宝企业;短期融资;创新研究
珠宝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能够有效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因此,有效缓解中小珠宝企业融资困难显得十分重要,需要中小珠宝企业创新融资管理形式。
一、中小珠宝企业短期融资的发展
1.中小珠宝企业短期融资环境的改善
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其融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相应的融资渠道也在不断拓宽。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一些银行开始意识到中小珠宝企业融资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在业务流程以及产品创新等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促使中小珠宝融资市场能够得到发展。为了有效改善中小珠宝企业融资困难,金融界、理论界也做出新的调整,依照市场环境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相应的融资环境也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2.中小珠宝企业短期融资特点
珠宝行业大多是由中小型企业共同组成的,并且中小珠宝企业包含加工生产终端以及零售终端。通常情况下,零售都是连锁经营组成的,现在中小珠宝连锁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连锁、批发进行发展的。面对经济发展并不景气的市场环境,只有不断拓展能够获利的连锁店才能够促使其更好地进行发展。并且资金的管理对其经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中小珠宝企业在选择融资渠道的时候,较为依赖内源融资,并且在短期融资形式选择上,中小珠宝企业较为依赖短期债务融资。并且中小珠宝企业债务融资过程中呈现规模小、频率高以及周期短等特点,较为依赖上下游企业发展的信用,并且短期融资的形式较为传统,融资形式较为困难,这样的形式就需要不断创新其发展流程。
二、中小珠宝企业出现短期融资问题的原因
现阶段大多数中小珠宝企业在进行短期融资的时候存在较多问题,并且中小融资企业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引起金融界、珠宝行业的广泛关注。
1.中小珠宝企业短期融资渠道限制
现阶段大多数中小珠宝企业较为依赖银行的贷款,不重视直接融资的步骤,这样的发展直接影响了融资活动进行。目前,我国融资体制主要受制于大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存在闲置,尤其是一些存在困难的中小珠宝企业,并且中小珠宝企业一直将金融机构的短期贷款融资看成是融资渠道的主要选择。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环境中,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发展资格才能够正式筹募资金。但中小珠宝企业因为规模较小、注册资金较少等等,促使其直接融资较少,这样就不能够利用资本市场环境有效制约其发展渠道。
2.中小珠宝企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经营存在风险
我国中小珠宝企业大多是由私人投资或者是合伙经营的,其管理发展并不稳定。一些中小珠宝企业实行责任公司的发展形式,但从实际发展状况来看,实际上大多都是家族式企业或者是私人企业,他们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结构,存在较高经营管理风险,容易出现经营困难。尽管一些中小珠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能够逐步发展壮大,但中小珠宝企业的倒闭状况较为平常,依据这样的发展实际状况来说,中小珠宝企业融资存在较高风险。
3.中小珠宝企业的信用不足,担保体系不够健全
企业发展信用通常情况下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并且是企业信用贷款的前提条件,现阶段我国中小珠宝企业并没有参与相应的资信评估,其信誉度普遍较低,一些并没有真正参与到资信评估中,并没有资信记录。依照这样的发展状况中小珠宝企业的信用已经成为制约贷款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目前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不够完善,不能够满足其融资的需求,尚且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这就进一步阻碍其发展。
三、中小珠宝企业进行短期融资的必要性
为了更好地分析这一项问题,这里以湖北某中小珠宝企业为例。该企业是珠宝行业中零售企业,产品占据其大量发展资金,因此,短期融资对其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意义,但目前短期融资的形式较为单一,融资经营成本较高,阻碍其进一步发展,因此,创新其经营形式十分必要。
首先,是低成本融资的需求。这其中主要的形式就是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的利息过高,并不能够满足其发展需求。
其次, 是短期大量融资的需求。中小珠宝企业因为信用问题,想从银行处获取的资金额度有限,针对这样的发展状况,就不能够满足资金的需求,有效创新短期融资的形式,不断扩宽其管理渠道显得十分重要。
最后,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实施融资创新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形式,能够促使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有着十分关键的影响作用,促使企业有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步伐,但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新模式。
四、中小珠宝企业进行短期融资创新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素质与信誉度
想要有效促使中小企业更好地进行发展,就一定要积极树立良好地信誉度,诚实守信是中小珠宝企业发展过程中基本原则,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公司信息管理力度,促使公司财务管理能够更加透明,只有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才能够得到投资方的满意。
中小珠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拥有较好的信誉,这样才能够与社会各界保持较好的合作关系,获取外部融资,促使公司的经营能够走上正轨。中小珠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从自身做起,有效健全相应内部管理机制,打破家族经营的制约,有效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的形式,需要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这样才能够形成较好财务管理体系,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培养管理层的管理意识,建立较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短期融资建立较好的发展环境。
2.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强银行信用
想要有效改善企业短期融资现状,最重要的就是有效提升银行的信用等级,这样就需要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终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有效减少资金缺口,这样就能够提升其信誉额度,增强短期贷款的可得性。中小珠宝企业外部融资大多都是银行短期贷款,因此中小珠宝企业一定要积极创新,这样才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促使产品的生产能够对路,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另外,一定要普及诚信为本的观念,坚持诚信经营,有效履行相应的合约条款,这样才能够提升企业的信誉,促使银行能够对中小珠宝企业融资信任进一步提升。
五、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中国珠宝产业的迅猛发展,中小珠宝企业是珠宝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的融资问题越来越严重阻碍其顺利发展,因此,想要保障珠宝行业持续发展就一定要解决(现存)的问题。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融资问题不仅有企业内部发展原因,还存在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比如融资环境或者是金融市场发展等等。并且不一样的国家在选择短期融资形式的时候应该建立在国家发展基础上,不同短期融资形式具有不一样的发展特点,企业需要依据不同融资形式,选择适应自身发展的方式。中小珠宝企业想要更好地进行发展,就一定要积极创新不同融资形式,这样才能够真正有效缓解融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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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月.深圳中小珠宝企业设计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J].艺术教育,2014,08:283.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融资发展;主要问题;对策研究
只有从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实际入手,结合国内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将融资发展出现的问题、发展现状同意起来进行相关的研究与分析,并且针对目前状况提出相应的战略对策和措施,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
(一)管理者经营理念亟待转变,企业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国内中小型企业与国际接轨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但是很多时候,管理者却成为中小型企业实现突破的阻碍因素,这很大程度上源于管理者理念上的错误。很多中小型企业的生产模式都是以压缩成本、降低含金量为目标,只顾追求眼前利益,而不能够根据时代的潮流和社会经济的需求制定适合自身企业的目标,也就是对于企业发展的定位不够准确。企业管理者为了确保利润空间不断扩大,不惜放弃优势性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将产品生产的周期不断缩减,导致竞争力不断下降,虽然眼前利益尚存,但是会导致企业存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和隐患,对于后续的资金融通产生不良影响。
(二)经营规模和竞争实力有待提高,融资力度受限
对于一个信用优良、规模较大、极具竞争力的企业来讲,融资是非常容易的事情。然而,目前国内的中小型企业大部分都在发展阶段,多数都根据合伙经营制制定企业发展经营计划,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的问题。同时由于中小型企业的用人机制和管理体系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问题,其竞争实力国内大型企业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就这一点而言,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难度相对来讲就会更大一些。另外,由于中小企业出资人较少,私人企业也占多数,没有责任连带的风险,国内有些中小型企业在发生危机、出现问题的时候会选择逃避和推卸,出现躲息、欠债的情况,久而久之,中小型企业群体会被冠以信用不良的称号,进而出现财务隐匿、报表作假的问题,融资极具困难,出现恶性循环。
(三)不动产类可担保融资物匮乏,融资开支巨大
国内融资机构在决定是否给予企业融资帮助时首要的考虑因素就是企业的信誉以及企业融资的担保程度。就担保物而言,融资机构绝大多数都比较乐意接受不动产等固定性的担保合同,而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流动性担保资产不甚关注。中小型企业介于发展规模以及运营资金的关系,通常确认担保融资的时限都在一年份以内,也就是常说的短期融资。这样出现的问题就是信用机构仅仅针对流动抵押物进行担保,无限的扩大了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难度和高度。作为中介的担保机构因为需要考虑自身经营利润的问题。只好借由复杂繁多的担保抵押流程、昂贵的中介费用来保证自身收益。这样一来,我国中小型企业就会面临着融资开支巨大,难以运用不动产实现更加可靠、更加丰富的融资。
(四)融资渠道非常单调,银行借贷成主流
目前国内的中小型企业融资部门存在对于融资渠道的理解误区。由于国内的融资方式发展还不是特别完善,类似商业票据以及信用担保等形式的融资方式还未能够在全国中小型企业之内普及,这些先进的更加具有实用性和稳定性的融资市场不能全面地得到发展。中小型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和管理理念的落后,非常擅长使用传统的银行借贷形式的融资手段。尤其以中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中小型企业为例,因为经营有方、信用优良等优势,获得了国内商业银行的青睐和信任,因此更加普遍的使用这种风险更小、种类丰富、程序简便的融资手段。但是,目前国内采用银行借贷方式进行融资的中小型企业出现了商业性银行地位下降的趋势,这也许会成为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实现转变和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二、针对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发展的改革措施
(一)转变生产方式,提升企业自我竞争力
想要从根本上改变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就必须要从源头上解决企业自身发展经营存在的问题,找出应对的措施才能更好地促进中小型企业融资发展。管理者需要转变生产和管理理念,要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企业融资的问题,要让企业适应时展的需求,要严格按照市场竞争发展的规则去实现生产模式的转变。同时,中小型企业还要重视内部人事和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良好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是中小型企业保障资金流畅和财务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中小型企业融资力度的关键所在。积极地推进中小型企业制度方面多额改革,增强企业自我竞争力才是实现企业长足发展的基础。
(二)开拓多重融资渠道,弥补融资空缺
中小型企业需要即刻转变对于融资市场上各种融资途径的看法和态度。要勇于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筐子里,也就是采取多重的融资手段实现资金的融通和募集。在这之中,最为有利的途径就是获得更多金融类机制的支持和帮助。在拥护银行信贷融资的前提下,要不断尝试新兴的更加稳定、有效的融资渠道。国家和当地政府要结合商业性银行对中小型企业加以重视和鼓励,尽可能多得为其提供支持和担保。除此之外,目前国内逐渐兴起的创业板市场是中小型企业实现融资的有力突破。只有不断地创新与发展,才能让更多的资金流向有需求的企业,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三)增强信用意识,建立担保机制
优良的信用是保证中小型企业获得第一手资金融通的重要保障。目前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关键原因就在于担保机构对于中小心企业的信誉条件不够确定和信任,导致很多大型投资机构不敢选择与中小型企业合作。国家和政府需要尽快地出台严格的担保信用制度,落实到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型企业中去,将真正有利于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信用制度推广下去。同时,中小型企业自身也要加强信用意识,将良好的信用条件作为发展经营的目标来实现。
(四)鼓励开展民间开放型合法融资
实现中小型企业资金融通新局面的另一个途径就是拓宽其融资的渠道和手段。目前国内很多中小型企业还存在思想以及模式上的错误,当地的政府和国家就要适时地加以鼓励和支持,将民间开放性的融资方式在国内中小型企业范围内进行推广。这种融资方式最大的优势就是实用性和便捷性,是通过私人的投资项目进行初始资金募集的重要手段。这种方式在整个融资市场上具有风险较小、稳定性较强以及差异平均的优势,非常适合国内发展不均衡、融资出现问题的中小型企业。同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执法,严禁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的出现。
(五)汲取西方优良经验缓解融资难题
相较国内中小型融资发展而言,国际方面对于这方面制度以及体制的研究更为深远和明确一些。例如美国为此设置专项型对的财政资金随时保证为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提供支持和帮助。欧盟方面更多重视间接性资金融通方式的普及,对于培养中小型企业自身的融资力非常关注。在世界范围内,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境都受到了广泛的重视,我国应当紧随其后,通过国际上针对中小型企业资金融通的改革和措施实现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方式的转变和改善。只有充分借鉴国际优秀的改革经验结合中国中小型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才能更好地促进其融资发展。
三、总结
融资就是指企业通过信用担保等方式借助金融、商业等形式的机构对的帮助实现生产运营所需要的资金的融通。中小型企业的迅速发展促使其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经营范围与融资广度必须形成正常的比例关系才能真正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通过不断创新与改革,实现国内中小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进步对于增缓解国内就业压力,保障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稳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只有中小型不断实现创新与进步,打破融资困局,才能够获得更加长足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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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新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4.
一、在文莱可以设立以下几种形式的企业:1、独资经营企业;2、合伙经营企业;3、公司(私人或公共);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所有企业必须注册名称,名称需经注册师的确认后才可注册。每个名称征税5元文币。
1、独资经营企业:(1)、经批准成立后发给许可证,征收牌照费文币30元;2、目前免征公司所得税;3、外国人不许注册;
2、合伙经营企业:(1)、由个人、本地公司或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组成;(2)、最多的合伙人数为20人;(3)、经批准成立后发给许可证,征收牌照费文币30元;(4)、由外国人提出的申请须先得到移民局、经济计划发展局和劳工局的批准,才能注册;(5)、目前免征公司所得税;
3、私人有限公司:(1)、以股权和抵押为有限责任;(2)、由2人以上50以下共同设立;(3)、股东可以为文莱人或其他;(4)、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和禁止对公众招股;(5)、子公司应当持有母公司的股份;(6)、注册时必须按规定指定公司章程;(7)、一经批准,则发给执照并收取25元文币的费用;(8)、注册费根据注册资本的认可股数征收;(9)、股本不设最小值;(10)、私人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指定在文莱注册的核算师;每年提供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董事报告;每年向财政部经济规划处报送财务数据;每年报送包含董事和股东信息的资料;保留以下记录:a、会员会议记录;b、董事会议记录;c、经理会议记录;d、会员登记信息;e、董事和经理的登记信息;f、主管的登记信息;(11)、公司税为年利润的30%;
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注册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a、公司章程的副本,必要时提供英文翻译件;b、含公司董事名称和地址的清单,其中需有一个以上居住在文莱,并能代表公司接受通知。
(1)、一经批准,将发给执照并收取25元文币的执照费。(2)、每年提交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及董事报告。(3)、提交分公司报表。(4)、每年向财政部经济规划处报送财务数据。(5)、每年报送包含董事和股东信息的资料。(6)、保留以下记录:a、会员会议记录;b、董事会议记录;c、经理会议记录;d、会员登记信息;e、董事和经理的登记信息;f、主管的登记信息;g、公司税为年利润的30%。
二、2001投资促进法
免税促进模式如下:
1、先锋工业
凡有限责任公司达到以下要求的可以获得先锋产业资格证书:a、符合公众的利益;b、该产业文莱未达到饱和程度;c、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产品应具有该产业的领先性;
免税期从生产日开始计算;
免税期如下:注册资本金额、免税期:(1)50万~250万文元、5年;(2)250万以上、8年;(3)高科技园区内、11年;(4)免税期延长每次3年,总共不超过11年;(5)(高新区)免税期延长每次5年,总共不超过20年;
投资促进措施:a、免所得税;b、先锋产业免30%的公司税;c、免公司进口机器、设备、零部件、配件及建筑构件的进口税;d、原材料进口免税;e、为生产先锋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免征进口税;f、可以结转亏损和津贴;
2、先锋服务公司:a、符合公众利益;b、从事以下经营活动:(1)涉及实验、顾问和研发的工程技术服务;(2)计算机信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3)工业设计的开发和生产;(4)休闲和娱乐的服务;(5)出版;(6)教育产业;(7)医疗服务;(8)有关农业技术的服务;(9)有关提供仓储设备的服务;(10)组织展览和会议的服务;(11)金融服务;(12)商业顾问、管理和职业服务;(13)风险资本基金业务;(14)物流运作和管理;(15)运作管理私人博物馆;(16)部长指定的其它服务和业务;
免税期:8年免税,可延长,但不超过11年。
投资促进措施:a、免所得税;b、可结转亏损和补贴。
柬埔寨
一、在柬申请注册公司,要由公司的一位董事或股东到商业部法律事务部门填写注册登记表并登记其身份证或护照;并要当着商业部法律事务部门官员的面,签名确认其提交入档的所有文件正确、完整、无虚假陈述方可。
二、如发现任何文件中有不明确之处,法律事务局局长将请公司董事会主席或任何董事作解释,并解决相关问题。
三、注册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3、文件属实声明;4、在指定刊物上广告的申请;5、全部董事或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6、全部董事或股东的照片(4cm×6cm);7、董事无犯罪记录证明;8、股权分配决定(如有自然人参与);9、关于办公地点:a、如办公地点设于其中一位股东的住宅内,该公司须提供其房地产所有权证明(居住权);b、如办公室在租用的场所内,须提供租赁协议;c、如办公室设在酒店内不到一年,须提供由酒店业主出具的租赁协议证明。
印度尼西亚
1、公司类型:
(1)100%的外国直接投资(PMA)的独资企业;(2)外国与印尼的合资企业;这两种企业都应当是印尼的有限责任公司(PT),并在印尼注册。
2、如何设立公司:
(1)提交申请
外国投资可以在印尼雅加达由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批准,也可以在各省由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批准,或者可以由投资协调委员驻某些外国的代表处批准。因此,投资者可以方便地选择上述任何一个机构递交其投资申请。但是,外资欲在保税区内投资项目,投资者必须经过各保税区管理机构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递交其投资申请。
(2)审查
在外国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给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或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如某些行业政策以及金融政策对申请文件进行评估。若评估中需要进一步澄清有关事项,将专门发信给投资申请者,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信息。
(3)颁发注册证书
若投资申请得到批准,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印尼政府海外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主席颁布投资批准证书。
从收到申请到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全过程,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
在颁布投资批准证书后,外国投资公司即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款,以章程公证的形式,依法成立。
3、申请材料:外国投资者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专门表(PMA),并向印尼共和国大使馆、总领馆和领事馆,或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及拟投资地点相对应的地区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D)递交填写完整的表格。
为了确保投资申请提供审批所需的完整信息和全部文件,下列文件应当作为附件随申请一起递交:A、由外国投资方提供的:1、英文或印尼文的公司章程;2、外国人有效护照的复印件;B、由外国投资公司(PMA)提供的:1、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改条款;2、纳税注册登记号(NPWP);C、由印尼投资方提供的:1、公司章程及全部修改条款,或个人身份证;2、纳税注册登记号(NPWP);D、1、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加工业原材料规格;2、服务业经营活动的描述;E、若一个或多个投资方由其他方代表,签署申请书的律师委任书;F、按照《资金投资技术指南》有关规定,涉及到其他部委的政策法规,须提供满足条件的依据;G、伙伴合作经营业务所需:1、根据小型企业指导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签订的协议中,应当确定合作各方的名字、地址,以及合作形式、权利和义务;2、由相关小型企业出具一份声明,表明本合作项目符合1995年第9号法律“小型企业准则”的有关规定。若不能提供上述所有文件,投资申请的批准将会顺延;
设立地区代表处的批准程序
除金融行业以外,外国公司地区代表处(KPWPA)的设立需经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主席批准。
递交申请时,外国投资申请人应填写外国公司地区代表处(KPWPA)表格,向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递交并附下列文件:1、一份母公司的任命书;2、若委任其他方为代表,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3、母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全部修改条款复印件;4、拟担任代表处负责人的有效护照的复印件;5、一份声明书,内容包括希望在印尼居住,并仅作为代表处负责人工作,不进行其它任何贸易活动等。
老挝
以下是关于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的一些规定:
一、中资企业到老挝投资开办企业须事先征求驻老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对国内企业境外投资涉及下列情形的不予核准:1、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3、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4、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5、违反老挝的法律法规或与老挝风俗相悖的;6、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
二、驻老挝使馆经商处受理和回复下列征求意见函:1、地方企业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函;2;中央企业可直接发出征求意见函;3、尚未与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发出的征求意见函;4、商务部(合作司)在必要时发出的征求意见函。我驻老挝使馆经商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征求意见函起,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征求意见函涉及可能影响双边关系的重大境外投资,经商处须报请驻老使馆后再行回复。
三、拟在老挝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勘探、开采、加工等经济活动的,需在准备阶段向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办理备案手续。在向老挝矿产资源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前,须征求中国驻老使馆经商处的意见。在经商处回复征求意见时,有关企业或公司须出具《境外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备案回执》、发改委有关批文及企业相应行业资信证明材料。经商处将根据老挝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并到我驻老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马来西亚
一、在马经商可通过下列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1、个人独资;2、两人或更多人(但不超过20人)合伙;3、根据1965年公司法的规定在本地注册的公司或外国公司;4、所有独资及合伙企业均要根据1956年商业注册法向公司监管委员会登记;
二、外国公司的登记
有意在马经商或设立营业场所的外国公司须向马公司监管委员会登记。向吉隆坡的公司监管委员会或其在国内的任何分支递交表格13A提出申请。如果所拟的公司名称可以使用,申请则被批准,而名称保留给该公司,时间为3个月。
申请者须于获得批准后,向公司监管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
1、1份经验证的原登记国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的副本;
2、1份经验证的公司组织大纲及章程或其他组成公司章程的文件的副本;
3、1份董事名单与某些相关的法定细节(表格79);
4、如果有马本地董事,一份阐明该董事权力的备忘录;
5、1份任命状或委托书,授权一个或多个在马来西亚居住的人士代表公司接受送达的法律令状及任何应交予该公司的通知书;
6、公司人根据规定格式而作的宣誓书(表格80);
7、指定人负责公司须依法执行的一切事项。人如有变更,须通知公司监管委员会;
8、在马境内设立营业场所或开始营业的1个月内,根据核定的表格向公司监管委员会登记其在马的注册办公处;
9、每年须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1个月内,交上1份年度报告,并于其年度股东大会后的两个月内,交上1份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1份经审计的账目表,阐明其在马营运所涉及的资产负债,以及1份经审计的损益表。
缅甸
一、如何设立公司
(一) 提交申请
按规定办理完我国内有关手续后,应向缅方提供经中国公证机关或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缅甸驻华使馆认证或证明的以下资料:1、企业资金平衡表(近两年经审计的账务情况);2、银行证明信3、母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总经理授权书;4、新公司的名称、章程、董事会名单;5、出具由我驻缅甸使馆经商处出示的证明信或推荐函;
(二)审查
以上材料交由缅甸计划发展部所属的投资和公司管理总局(DICA)审查,如符合缅甸有关法律要求,再提交给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MIC)批准;
(三)颁发注册证书
经MIC批准后,将由DICA下属的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并颁发证书,注册证将注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公司运作
取得公司注册证书后,新成立的公司才能按有关规定开设外币和缅币账户。
二、注册资本
根据投资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生产型公司:50万美元;2、服务型公司:30万美元;3、外国投资者资金所占比例至少为35%。
三、设立公司形式与合作伙伴
外国公司可与缅甸国营公司、合作社公司和私人企业举办各种类型的公司,如独资公司、合资公司或合作公司。
四、公司所得税
按《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设立的公司,其所得税如下:
公司设立的头3年,免征公司所得税,并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延期。如未获准延期,3年免税期满后,应征收30%的所得税。但是,如果该公司的产品是供出口的,其所得税可减半,即15%。还应向缅甸商务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办完上述手续后,公司才算正式设立。
菲律宾
中国人要想在菲律宾成立公司可参考以下规定:
一、申请程序
1、立项,由公司行文向我国公司所在省(市)级外经贸委提出申请,省(市)级外经贸委向我驻菲使(领)馆经商处(室)征求意见后报外经贸部审批;
2、准备新建公司的组织章程;
3、向菲律宾证券委申请公司名称,经审核无重名后方可注册;
4、向菲银行开立账户,汇入或存入注册所需资金,并由银行出具证明:(1)、 向菲证券委申请注册(如为独资公司,则申请注册的机构为菲律宾贸工部国内贸易局)。如外籍投资者的股份超过40%,须向菲律宾投资署申请营业许可权;如在有优惠待遇的行业投资并要获得优惠,在菲证券委注册后,再报菲投资署审批;(2)、 向公司营业地市长办公室申请营业许可证;(3)、 通过营业地会计师向菲税务局登记,申请纳税编号、印制或购买增值税发票;(4)、 向菲社会保险署和劳工就业部注册公司职工表;
二、设立分公司的资本要求
1、 设立分公司或注册独资公司
在菲律宾设立公司或注册独资公司,应至少向菲银行汇入(含设备、技术作价)投资20万美元(如是先进技术企业或雇用50名菲员工,则可减为10万美元),菲证券委、投资署在得到菲银行出具的有关证明后,才考虑办理注册手续,但注册手续较为简便,一般在1个月左右即可办妥;
2、 设立合资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注册手续比较快,而且在投入资金方面不受20万美元的最低限制。按有关规定,最低注册资金为2万比索,最低实缴资本为5000比索即可,但除新行业及产品出口超过70%的企业外,一般行业菲方股份必须占60%以上。如要设立此类公司,首要前提是必须在菲找到合适的有信誉的合作伙伴;
独资公司与合资公司在政策待遇上无区别,菲律宾政府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根据投资行业、地区或产品是否出口划分的,与是否独资及投资比例关系不大。
三、办理注册登记需向菲律宾有关部门提供的文件材料
1、 申请表一式5份(按式样);
2、 菲证券委确认申请为无重复名字(注册公司名称批复单);
3、 我国内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证明);
4、 我国内公司董事会议在菲设立公司的授权书(译成英文,经公证);
5、 我国内公司章程(英文);
6、 菲银行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财富宣誓书、检查银行账户的授权书及菲证券委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7、 我国内公司情况调查表(按式样);
(注释:第3、4、5项应有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经菲律宾驻华使馆或领事馆的再认证。)
驻菲律宾公司人员,可先向菲律宾驻华使馆(领事馆)申请访问签证,持此类签证允许滞留菲律宾59天,到期后还可申请延长4个月,持证人员可在此期间办理长期工作签证,期限为1年。
新加坡
一、主管机构与注册规定
新加坡商业注册局(英文简称ROC),是新加坡公司注册唯一的主管机构。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须经ROC注册。申请注册公司从事商业活动,除了银行/金融/保险/证券/通讯/交通等行业和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行业需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外,商业机构和公司的设立,只需向注册局登记即可。
二、在新成立公司需交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与细则;2、守法宣誓书;3、身份证明书;4、董事受任书和资格宣誓书;5、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时间报告表;
此外,董事经理、公司秘书和审计师详情表和股票发出记录,需于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呈交。
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它可以参与诉讼,拥有资产;也可以产生债务。
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但又未缴足的数额。只要认购的股票都已缴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便不负有其它责任,除非有关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提供个人担保。
四、注册资本/缴足资本和注册费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最低新币10万元。股东可随时决定提高注册资本和缴足资本,只需在注册局填写表格和交纳费用即可。
注册资本代表公司可向股东发出股本之限额,公司可在这个额度内发出股票,并要求股东一次或多次交纳所认购的股票之款项。经认购而又缴足了的股票即是公司的缴足资本。
五、董事
有限公司必须有至少2名董事,其中1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新永久居民或就业证持有者。董事人数、退休和连任方法都应在公司细则里加以规定。
六、审计师
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审计师的任务是在公司年终结账时,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提出审计报告。
七、公司秘书
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包括:1、呈交公司法令所规定的报告和表格给商业注册局注册官;2、妥善保管公司的名称和会议记录;3、必要时,签署证实每份契约与董事会决议案;4、确保公司文件妥善地盖上公司印章;
八、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更改或办公所在地的名称改变,必须于14天内通知注册局。
中国公民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有两名董事,其中一名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或工作证持有者。在新加坡建立一个分公司的手续和个人设立公司是一样的。
泰国
在泰有三种类型的公司组织:1、独资公司;2、合作公司;3、有限公司;
一、在外国投资者中最常见的是私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要求最少有7个发起者,必须起草一份联合备忘录,组织一个法定的会议,注册公司,申请公司税卡。必须遵从有关的民事和商业会计程式。
二、在公司征税方面,公司需代缴所有雇员个人收入税。增值税需在生产过程的每一步征收,增值税7%,而且按月缴交。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公司除缴纳增值税外,还需缴纳特别经营税,税率根据净利润不同征收0.1%~3.0%不等。公司收入所得税是净利润的30%。每财政年度征收两次,年终利润预测须说明预缴税额。
三、泰国承认三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1、专利法保护发明、产品设计及医药产品;2、版权法保护文学艺术作品,所有未经作者同意的翻版和出版行为均被视为违法行为;3、商标法保护已注册的商标不受侵犯。
四、外国人职业法规定:所有在泰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首先取得工作许可证;若获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其外籍雇员可在30天内办理申请,并允许其在办理工作证期间工作。申请工作证必须持有非移民签证。
越南
中国公司在越南设立公司代表处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按照越南有关法规,中国公司在越南设立办事处,其国内公司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其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的文件要完备,并且原则上与越南要有一定的贸易关系。
二、在越注册时,需要国内公司注册文件的复印件(需公证),国内银行的资信证明,证明与越南公司有过一定贸易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当地的贸易厅或贸易局办理,手续费为100万越盾,材料齐备后审批时间为20天。
三、在越设立代表处,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雇员的工资、房租水电、差旅费等。在越租房,很多中国公司都采取租私人别墅的形式,这样可以商住两用,相关价格要视地点、面积、设施而定,一般公寓写字楼价格较高。
四、在越长期从事经贸活动需办理暂住证,目前,一般一年延期一次。在出入境方面,中国与越南公务护照互免签证,居留期限最长为3个月,持因私护照可办理多次往返签证,在中国,可在北京、广州和昆明三地申请赴越签证。
以下是关于外商在越投资的部分规定:
一、外资在越南可以三种方式出现:1、在合作经营合同基础上形成的合作经营方式(不产生新的法人);2、联营企业;3、外资独资企业。
(1)、联营企业 :外资一方资金所占比例除政府规定外不能低于30%。董事会是联营企业的领导机构,由其委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按规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是越南公民。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才能做出决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及补充。
(2)、外资企业 :在越南的经营时限根据项目而定,但不得超过50年。对于一些个别项目,经营时限可放宽,但不得超过70年。
二、按规定,外资企业在招聘人员时应优先选用越南公民,而对于一些越南人无法承担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可选用外国人。越南鼓励外国公司向越南转让技术,特别是先进技术。
三、外资企业可按规定在越南商业银行购买外汇,以满足正常经营需要。
四、在税务方面,首先,外资企业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行业的不同一般在5%至10%之间。其次,外资企业须缴纳25%的利润所得税,当然根据行业不同税率也会有所变化。
五、对于鼓励投资的项目,企业所缴利润所得税根据不同情况可依次降为20%、15%和10%。如果外资企业投资的项目属于越南鼓励的领域和地区,可免两年所得税,从企业赢利开始免缴50%所得税两年,如外资企业投资的项目能满足多项鼓励政策则减免时间加倍。
企业绩效评价是进入20世纪后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理论。最先是在国外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个人业主制和合伙经营的组织形式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所有者或管理者以利润作为衡量企业最主要的手段,外部对企业的评价主要来自于债权人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价。19世纪40年代股份公司产生以后,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了部分的分离,部分投资者不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又需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因此,对企业业绩评价的动力来自于外部的债权人和不参与企业管理的投资者,评价的内容基本上限于资产负债表中所提供的资产、负债、权益等项目和利润报表中所提供的利润。
20世纪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进一步分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一步被投资人和债权人所关注,对企业评价的内容进一步深化。20世纪初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沃尔提出了信用能力指数的概念,通过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净值报酬率、自有资本比率、流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比率和存货周转率等7个指标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竞争剧烈程度的加深,对企业的评价不仅投资者和债权人关注,企业内部管理者、政府、社会公众、雇员等都关心企业绩效。理论界和实务界愈来愈认识到以企业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财务评价的局限性。开始将企业的竞争能力、与顾客的关系等非财务评价纳入企业绩效的评价内容。美国学者经过一项对欧洲和北美3000多家公司的实证研究表明,无形因素特别是知识资产、创新和质量等是竞争成就获得的驱动力。美国学者根据对企业非财务评价的拓展,提出了一种新的绩效测评方法――平衡记分卡,并被广泛应用。该方法分别从财务、顾客、内部业务流程、学习和发展4个方面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评价。1993年将企业绩效的评价内容确定为财务、竞争、服务质量、革新、灵活性、资源利用等6个方面。2000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雇员的满意度与增长的公司利润之间有强烈的统计关系。雇员的满意度也成为企业绩效评价的内容,企业绩效评价的内容由外部转向内部。在企业的财务绩效评价方面,除采用传统的剩余利润(RI)、盈余(Earnings)、营业现金流量(OCF)、投资报酬率(ROI)等指标外,Stewart于1991年提出了经济增加值(EVA)指标。该指标考虑了投资者投入资本的成本因素。EVA是公司经过调整后的营业净利润(NOPAT)减去该公司现有资产的经济价值的机会成本后的余额。1999年10月,由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组成的G4+1提出了一项报告,推荐使用“财务业绩表”,该表将财务业绩分为3部分,包括经营收益、理财收益、其他利得和损失。到20世纪末,企业绩效理论的发展已经比较完善。
二、我国企业绩效分析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绩效评价方法,经历了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以实物量指标为主进行考核评价、80年代以价值量指标为主进行考核
评价,到90年代以资产贡献率为主进行考核评价的发展过程。在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克服了之前的一些不足,但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和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评价指标都是以历史为基础进行纵向对比分析,忽视了横向比较
我国企业绩效评价往往以上年实际或历史情况作为基数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越差,底子越薄,其基数就越低,只要企业稍微做出努力,评价结果就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大大改善。而原本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由于其评价基数较高,要取得较好的评价结果,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这种评价方法促使企业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压低基数,通过牺牲国家利益来谋取较好的评价结果,从而使绩效评价失去意义并且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建立在纵向对比基础上的考核评价方法,其结果不仅有失公允,也不具备企业间的横向可比性,不能满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有企业监管的需要,很难引导企业选择长远发展目标作为其发展方向,存在“鞭打快牛”的弊端。
2、采用单纯的定量评价方法,缺乏与定性评价方法的综合运用
定量评价方法都是以企业定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做出评价。以会计报表为基础的各种定量财务指标反映的结果具有静止、单一和被动反映的特点,是一种短期业绩的计量,在此评价基础上,企业会放弃追求长期战略目标,而追逐当前盈利目标,助长企业经营者急功近利思想和短期投机行为。其次,许多企业为了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将市场份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技术创新、人力资源和客户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内容纳入企业的战略管理体系,而以上各种因素中有许多因素是不易量化且与企业的交易无关,因此不能纳入现行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传统的仅以财务指标为主的定量评价方法不能满足对企业做出综合、全面评价的需要。另外,定量评价方法则很难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做出合理评价。
3、评价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失真,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一,为了迎合企业绩效评价的需要,粉饰经营业绩,恶意调账,人为修饰数据资料,严重损害了基础数据资料的真实性,进而影响评价结果的真实性。第二,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如会计处理失误、不按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进行核算或钻制度和准则的空子,打球、人为操纵盈亏、进行盈余管理等;
4、缺乏对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研究
企业绩效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由众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是由股东、经理、职能部门人员、企业雇员等组成的一个组织,同外部债权人、供应商和政府部门进行着广泛的信息交换。在绩效评价时,必须从系统分析的角度出发,不仅对系统内的财务状况、企业文化、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力以及战略等内部要素进行评价,而且还要对系统外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及其变化、互动作用,所掌握信息分布状况等要素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始终为评价目的和评价内容服务,处在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绩效评价就是评价方法相同也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所以对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应采用适宜的评价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5、缺乏对管理者和员工培训
对管理者和员工缺乏必要和充分的培训,会导致双方对绩效管理的意义、绩效考评方法、考评标准等缺乏正确理解。如果培训不充分,就不能有效化解主管和员工对绩效管理的抵制,不能使其有效运行绩效管理程序,不能正确处理绩效管理中表露出来的矛盾,最后导致对绩效管理产生厌烦情绪。
6、考核结果运用不当
许多企业每年进行绩效考核,各级管理者将考核结果送到最高管理者那里后,薪酬、职位的调整,常置考绩于不顾,更别说做个人潜力的评估,或企业行为的改善。究其原因,就是考绩表的设计与企业目标或对员工的期许未能进行有效配合。
三、完善我国企业绩效评价的政策措施
针对已经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在研究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
1、企业绩效评价应以横向对比为主、纵向对比为辅
对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评,采用横向比较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后的管理需要。建立企业绩效评价的横向评价体系,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评价指标的可比性,二是评价标准的客观性。为了增加评价指标的可比性,应以相对指标为主,如投资报酬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为了使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可以借助电子计算机,根据评价目的的需要,以全国企业的实际水平为基础,统一测算和颁布不同行业、规模、区域等条件下的评价标准值,作为横向对比的依据,确定不同企业在各自行业、规模、区域中的水平和地位。这种将相同条件下的企业进行横向比较的方法,排除了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管理者主观努力的结果,使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公平竞争原则。
2、企业绩效评价应将定量评价方法与定性评价方法相结合
定量评价方法的优点是评价指标比较直观且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强。但定量分析评价方法也有局限性,它不能评价抽象的描述特性的经济活动,因为定量评价以会计报表为基础,利用财务指标评价,而财务会计报表披露信息的内容具有不完整性,以交易为基础的现行财务会计模式并不确认某些虽然与交易无联系但是却十分重要的价值变化,从而导致企业对经营绩效的评价,包括企业本身的经营成果和管理层的经营绩效的反应和控制令人失望。定性评价方法能够从动态、开放、综合和整体的角度出发,对企业进行评价。其缺点是,定性评价指标的设计缺乏完整的理论框架;定性评价指标的改善与企业利润变化之间的关系难以确定;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评价指标之间会发生相互矛盾或冲突,执行起来较为困难等。单独采用其中的任何一种评价方法,都无法得到合理的评价结果,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满足现代经济管理的需要。根据我国企业绩效评价的现状,应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通过定量评价指标的计算得出基本评价结果,再利用定性评价指标对基本评价结果进一步进行校正,弥补定量评价方法的不足和缺陷,使最终的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更加接近其真实水平。
3、综合运用网络分析方法进行研究
在评价机制方面,针对在企业绩效评价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所组成的网络型组织结构,将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对该网络的稳定性特征、互动关系以及网络关系的紧密性特征进行研究。重点在于分析网络特征对评价的影响,分析各利益相关者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所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情况,并针对不同的评价内容,利益相关者在所形成的价值网络中的信息分布情况及对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的影响。研究信息分布的变化对评价结果的影响以及评价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利用系统论的方法,分析通过信息的交流,围绕绩效评价所形成系统的信息熵的变化情况,分析信息交流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4、企业绩效评价的主体应以出资人为主
企业绩效评价的主体有政府、主要出资人、债权人、经理人员、小股东以及企业职工等。不同的投资主体有不同的评价目的、不同的评价立场和角度,其关心的评价内容和侧重点也不相同。如投资人关心的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债权人关心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经营状况,政府关心企业的社会贡献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资者投资创办企业的根本动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我国企业绩效评价的主体应以出资人为主。作为出资者判断一个企业好坏的最基本的因素是投入与回报比率,以投资回报率作为出资人评价企业经营的核心指标有利于促进新型政企关系的建立和有效行使出资者职能;有利于引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
5、建立相应的培训机制
绩效管理是一项的繁杂的系统工程。企业必须组织好对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尤其在实施绩效管理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首先,要向全体员工贯彻绩效管理的理念,使他们认识到绩效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管理者与员工的持续沟通、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帮助员工进步;其次,通过培训管理者了解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评价标。
6、建立高绩效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