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9 08:54:5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个人税收筹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2
税收筹划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满足税收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纳税主体、投资等事项,实现最大化提高自身收益的基本理财行为。个税纳税人可以采取自行或委托两种筹划方法,在取得筹划收益后,需要支付筹划成本,所以,采取税收筹划的基础要求就是筹划收益应超过筹划成本,而这也是筹划是否成功的评价标准。
一、税收筹划概述
(一)税收筹划概念
以个人名义缴纳各项应缴费用的税收,即是个人所得税,其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多,而且不同项目均有不同的优惠政策,需要采取不同的税率进行征收。而税收筹划则是纳税人在满足税收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合理优化纳税人纳税主体、投资的相关事项,实现最大幅度的优化交税比例,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属于常用的理财方法。
(二)税收筹划原则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原则,分别是综合效益与前瞻性。税收筹划无法独立开展,也不能过度重视节税,因为在筹划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成本,如果税收筹划最终带来的效益要低于支出成本,那么本次筹划就相当于一次失败的税收筹划。在选择、制定、实施筹划方案时,必须保证涉税事项并未确实成立,如果在涉税事项确实成立后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就会使筹划工作转变为掩盖事实的性质,纳税人甚至需要负责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在出现问题之前完成筹划工作,实现节约缴税的目标。
(三)税收筹划误区
我国采取的个人所得税种类较多,适用于多种税率,所以需要多种计税方法,这种情况决定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如果纳税人没有了解税收筹划的具体内容,或者了解到的资料存在错误,就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甚至需要负责法律责任。目前税收筹划常见误区包括:认为除工资、奖金外,其他收入并不计入缴税范畴;认为奖金、工资合并进行缴税。但实际上实物、分红、津贴均应纳入税基之中,而且奖金与工资应分开计税。
二、税收筹划成本
在计算税收筹划成本时,主要以企业为筹划目标,其中包括的成本为:筹划方案设计、额外支付成本、相关费用、损失费用。将税收成本根据货币进行计算,可以将成本分为有形与无形两种。
(一)有形成本
有形成本是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所有支出费用,具体包括设计成本与实施成本两种。
1.设计成本
根据筹划主体的差别,可以采取自行、委托两种税收筹划方法。自行筹划由纳税人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或纳税人所在企业进行方案设计;委托筹划则是由纳税人向专业机构委托,由机构进行筹划方案设计。如采取企业设计方案,需要花费的成本包括人员培训、设计人员薪资等;如采取委托筹划,则成本为纳税人向委托机构缴纳的咨询成本。
2.实施成本
税收筹划实施成本包括:违规、组织变更、救济等成本。组织变更成本为纳税人筹划方案变更,以企业形式支付的税收成本,其中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支付的注册或筹建成本。由于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结构不同,所以在计算纳税人缴税额度时,需要选择其他的计算方法,在变更计税方法时,必然会产生额外的成本费用。违规成本为纳税人税收筹划工作存在错误,经税务机关判定,纳税人筹划方法属于偷税漏税,需要缴纳的罚款与滞纳金称为违规成本。救济成本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产生涉税纠纷,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成本,其中包括谈判与诉讼两种成本:谈判成本,在进行税收筹划措施时,为了协调税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需要花费一定成本,这种成本即是谈判成本。
(二)无形成本
无形成本代表税收筹划过程中,无法使用货币进行计算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时间、心理、信誉成本。
1.时间成本
时间成本代表纳税人设计与实施筹划方案时,需要花费的时间。时间成本作为衡量税收筹划总成本的重要内容,但是时间无法通过货币进行计算,受到这种特点的影响,时间成本容易受到人们的忽视。
2.心理成本
心理成本代表纳税人在设计与实施筹划方案时,心理担心失败付出的精神成本。心理成本根据纳税人精神状态不同,也会出现较大变化,虽然这只是纳税人的主观心理感受,并不属于实际支出费用,但是心理压力较大的情况中,纳税人工作效率也会受到影响,所以也将心理成本纳入无形成本之中。
三、税收筹划成本收益
将税收筹划的收益与成本进行对比,从经济角度分析纳税人设计与实施筹划方案时,应选择何种投入、产出比例,尽量以最少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益,才能确保税收筹划方案符合纳税人自身利益。如果筹划成本小于筹划收益,则判断为本次筹划成功;如果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则判断为本次方案失败。税收筹划工作受法律、政策、纳税人、筹划者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在设计与开展筹划方案时,必须从多角度对筹划方案进行分析,考虑筹划方案能否为纳税人提供充足的收益。根据税收筹划理论,如果筹划方案完全成功,则可实现少税或无税的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阶段,却无法满足预期效果,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就是设计筹划方案与成本效益原则不符导致的情况。所以,在设计筹划方案时,不能将税收负担降低为首要目的,而是通过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决定最终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成本可以分为有形与无形成本,在计算成本的过程中,也需要计算有形与无形的收益,将两者进行综合对比,才能设计出最优秀的税收筹划方案,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免个税方案
(一)保险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及工伤险,均属于免个税保险。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保险金额,根据省、市级政府制定的缴费比例,为员工缴纳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费用,使员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则可以根据国家法律从应纳个税中扣除。
(二)住房公积金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与个人每月可以缴纳年度平均12%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金额也可以在应缴个税中扣除。一般而言,单位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不超过城市平均月工资的3倍以上,根据城市具体规定,采取相应的缴纳方案。
五、结束语
我国税收筹划属于近年来发展的新型理财方法,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所以许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而且税收筹划属于专业较强的工作,在缺少人才的中小企业中,受到管理水平落后的影响,经营策略仍然会出现波动。为了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使税负降至最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税,研究税收筹划成本收益内容,已经成为税收筹划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向。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是合理合法,在这种基础上,采取适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陶文琪.浅析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J].中国集体经济,2010,5(23):43-44.
[2]汤敏.中国经济外部风险化解与应对[J].中国市场,2014,4(28):27-28.
[3]李洪年.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辽宁经济,2010,3(10):20-21.
[4]孙建丽.对我国中小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J].内蒙古统计,2012,11(5):39-40.
由此,该为哪些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缴多少,以及如何保证在依法纳税的同时维护好纳税人自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合理利用国家税收减免税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切实减轻中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保障这类收入人群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扩大需求,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
大胆投资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它要求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要用好用足税收筹划这一节税工具,必须深入了解和分析具体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体现对纳税人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国家对纳税人因特定行为取得的所得和特定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具体包含免税、减税、税项扣除和税收抵免等四个方面,其中与广大工薪阶层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条款大致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合理理财减轻工薪层税收负担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应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适用税率档次为目标。其主要方法有:
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由于税率分级和优惠分等都存在临界点,因此,每当临界点被突破,随所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或税收优惠的相应减少,都会使应缴纳的税款增加。因此,分拆应税所得,使其尽量靠近税前扣除额或税率分级临界点可以起到节税的目的。这类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获得的全年奖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等。例如,年终奖金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计税时该奖金以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这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与作为“一次性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相比适用的税率会更低,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款。对于政府行为的一次性补发工资,在计税时也可以将补发当月起到实际发放当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上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寻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应税收入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计税所用的税率比按实际发放的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的税率要低,也能减少应纳税款。
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福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住房补贴、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此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选择用工关系,通过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转化,也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
增加税收减免额。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特别是合理增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住房公积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乘以规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据上年度数据计算得到的公积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减,不受本年度的工资增长的影响,但工资增长部分少计的公积金允许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补缴,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较多时,可以通过此项公积金补缴,增加年末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抵扣金额,实现降低税款。此外,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还在不增加单位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需依法纳税。
【关键词】税收筹划,节税,避税
税收筹划合法定义的雏形来源于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他在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中说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并为之后的美、澳等许多国家的相似案例提供了参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税收筹划的定义也越来越规范,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对“税收筹划”一词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一、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在其编著的《国际税收辞典》将税收筹划定义为:“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美国学者斯科尔斯在其著作《税收与企业战略―筹划方法》中指出,在交易昂贵的社会里,税负最小化策略的实施可能会因非税因素而引发大量成本,主张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决策规则。美国南加州大学的Meigs与Meigs合著的《会计学》中写道“人们合理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交税和递延交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专家 E.A.史林瓦斯在《公司税务筹划手册》中说到:“税收筹划是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务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
像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税务的角度解释税收筹划,其给出的解释是:“税务筹划是针对预期的或完成的交易,对一项纳税申报立场或由会员、纳税人或第三者制定的特定纳税计划发表建议或表述观点。”
综合国外学者的观点可以发现各位学者的观点都有自己的侧重点,如IBDF的定义侧重于税负最小化,只能说是税收筹划的目的之一;斯科尔斯的定义侧重于税后利益最大化,比只强调税负最小化更加合理;史林瓦斯的定义把企业税收筹划活动上升了战略的层次,提出税收筹划必须具有全局观等。
二、国内学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
国内学者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也有很多学者对税收筹划做出了定义。盖地在《税收筹划》一书中将税务筹划定义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
刘蓉(2008)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站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 、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计金标在其所著的《税收筹划》说到:“税收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个人纳税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其纳税的负担。”
张中秀(2001)则认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纳税筹划。将税收筹划的领域拓展到双主题模式,提出了税收筹划的主体不应当是单一的,而应该是征税人和纳税人的双主体模式的观点。
综合内学者的观点发现,虽然税收筹划研究在国内起步较晚,但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国内学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也逐渐变得深刻、丰富。由纳税人单主体模式发展到纳税人征税人双主体模式,由财务税收方面延伸到了企业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方方面面。
三、相关评述
关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不一,然而可以从各位学者的观点中发现一些共同特点,笔者认为将这些特点组合起来再加以定义便是合理的容易接受的税收筹划的普适定义。首先是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合法合理的,这也是税收筹划同逃税、偷税行为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合法行为,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进行的选择行。而逃税、偷税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各国普遍反对和制裁。
其次是筹划性。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正式进行前对整个业务流程非常熟悉,必须预见到各个环节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各种操作手段下带来的整体税负水平。因此,税收筹划强调一个“筹”字,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规划和准备。
再次是整体性。现代税收筹划已经上升到了战略的高度,税收筹划的目标也从“税负最化”扩展为“税后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在筹划是应该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而不能只关注某一种税种的税负或者某一个环节的税负。企业应该整体权衡“节税”和“增税”的综合结果,税收筹划不可能只有一种方法,企业应该对各种方法进行比较,选出整体税后收益最多而不是纳税金额最小的那个方案。
最后是动态性。税收筹划是一项事先安排与策划活动,涉及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其成功率也并非百分之百。因此,要动态考虑多种因素,制订并实施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还要时刻关心一些经济、法律、技术等前沿问题,动态掌握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及化解方法。
因此,完整合理的税收筹划的定义应当包含上述特性,才能从本质上而又全面的反映税收筹划的本质。税收筹划应该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运用税收、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对其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各种活动,事先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活动。
参考文献:
[1]N.J.Xawawwy, personal Investment and Tax Planning.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的纳税人因税收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还因税收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因此,要有效开展税收筹划,对纳税人而言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必须深刻理解税收筹划的内涵;其次,要严格区分税收筹划、避税和偷税;最后,灵活运用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从而追求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本文就上述几方面提出了一些个人浅见,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税收筹划 避税 偷税 财务活动
税收筹划在中国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密不可分,我们的国家正步入法制社会,税收征收管理正走向阳光税收,企业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纳税人通过准确计税、正确纳税、合法节税以保护自身权益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兴趣。为适应经济发展与财税变革,各种报刊杂志对税收筹划作为大量的宣传报道,许多财税信息方面的专业性网站也随即产生,全国各层次、各级别的有关税制改革和税收筹划的研讨会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就税收筹划略抒己见!
1 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概念从西方引进我国,大约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税收筹划概念的认识及表述存在很大的差异,笔者综合多方资料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财税工作中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筹资、理财等事项的精心谋划和巧妙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法优惠政策选择对纳税人最有利的纳税方式,以期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的,其主体是纳税人或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2 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比较
2.1 相同点
从征税人而言,税收筹划、避税和偷税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征税收入;从纳税人而言,税收筹划、避税和偷税都是降低税收负担的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了规避和减轻税负。
2.2 不同点
2.2.1 含义不同
①偷税(Tax Evasion)又称逃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和违法性。
②避税(Tax Avoidance)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行为。它具有非违法性和不合理性。
③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通过选择会计核算方法、选取机构设置形式,利用优惠政策等方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从而取得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它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积极性、综合性和普遍性等六大特点。
2.2.2 法律性质不同
①偷税是违法的。
②避税是立足于税法的漏洞和措词的缺陷通过人为安排交易行为,来达到规避税负的行为,在形式上它不违反法律,但实质上却与立法意图、立法精神相悖。
③税收筹划则是税法所允许的甚至是鼓励的,在形式上,它以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在内容上,它又是顺应立法意图的,是一种合理合法行为。税收筹划不但谋求纳税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依法纳税,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它是对国家征税权利和企业自主选择最优纳税方案权利的维护。
2.2.3 时间和手段不同
①偷税是在纳税义务已发生后进行的,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降低税率适用档次等欺骗隐瞒手段,来减轻应纳税额。
②避税也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进行的,通过一系列以税收利益为主要动机的交易进行人为安排实现的,这种交易常常无商业目的。
③税收筹划则是在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前进行的,是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选择、安排实现的。
2.2.4 行为目标不同
偷税目标是为了少缴税,避税的目标是为了达到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目的,降低税负是偷、漏税的惟一目标,而税收筹划是以纳税义务人的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税收利益是其考虑的一个因素而已。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含义上、法律性质上、时间和手段上还是从目标上看,税收筹划、避税和偷税都存在很大差别。只有严格把三者区分开来,才不会因偷税受惩罚、因避税而遭调整,也只有这样,才能进行积极的、主动的、有效的税收筹划。
3 税收筹划的运用
3.1 税收筹划在筹资活动(资本结构)中的运用
企业筹资的渠道除资本外,主要是负债,其中长期负债与资本的构成比例称之为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特别是长期负债的比例不仅关系着企业的费用和风险,还影响着企业的税负和权益资本税后收益,在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由于支付的利息、能在税前扣除,因此负债比例的提高将减少所得税,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因此,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适当提高负债资金比例,这将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并在构筑最佳资本结构的同时达到节税的目的。
3.2 税收筹划在投资活动中的运用
3.2.1 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中运用
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可选择恰当的组建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①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首先,投资人责任不同: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企业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时再交纳个人得税,而合伙经营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下设的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预先估计是盈利还是亏损的可能性大。
3.2.2 在选择投资地点、投资行业中的运用
首先,选择税收优惠多的地区进行投资。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有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的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
其次,选择税收优惠多的行业进行投资。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对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制定了不同的税率。比如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技术转让、教育事业、福利事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投资决策时如果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则能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获取更大的纳税自由度,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何种行业也可进行税收筹划。
3.3 税收筹划在营运活动中的运用
3.3.1 在存货计价方法中的税收筹划
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货与已售产品之间的分配金额就不同,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在按照规定,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进行核算。根据各种核算方法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得有利于企业的方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例如,某工业企业2010年以前一直采用企业每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的发出成本,2003年初,在税务顾问的指导下,针对生产用料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趋势,改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到2011年初,经核算,2003年全年收入总额8000万元,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6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应纳所得税额2000万*33%=660万元。经财务分析发现,如果仍采用每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税法规定准予扣除项目金额58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2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2200*33%=726万元。可见,改变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方法后,企业少纳税66万元,即获得延期纳税66万元的好处。
3.3.2 在工资发放中的税收筹划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税工资法;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种是工效挂钩法,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长幅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在这两种方法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效益不佳的企业可采用第一种方法,效益较好的可选择第二种方法,尽可能地把职工工资控制在应纳税得额允许扣除范围内扣除。此外,企业在给职工发入奖金时应尽可能地发放月终奖而非年终奖。比如说企业发放1200元的年终奖,税务机关不会将这笔奖金平摊到每个月去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以月终奖形式每个月给职工多发100元的奖金,这样实际上根本不用缴税。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3.4 在股利分配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对现金股利的发放比例进行筹划。
在我国,税收筹划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发展也遭遇尴尬。但是,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是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追求减税利益的合法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更新、意识的增强,财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们深信税收筹划一定会有一个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收筹划;分类;步骤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筹资、投资、理财、交易、分配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来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的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分类
第一,按企业不同的阶段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企业设立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采购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销售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分配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重组阶段的税收筹划。
第二,按不同的税种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营业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关税的税收筹划、资源税的税收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车船使用税的税收筹划、车辆购置税的税收筹划、房产税的税收筹划、印花税的税收筹划、契税的税收筹划。
第三,按不同的行业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农业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业企业的税收筹划、商品流通企业的税收筹划、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邮电通信企业的税收筹划、酒店企业的税收筹划、金融保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服务行业的税收筹划、娱乐行业的税收筹划、文化体育行业的税收筹划、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
第四,按税收筹划的形式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节税筹划、避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筹划。
第五,按税收筹划的方法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税基式税收筹划、税率式税收筹划、增加可抵扣税额式税收筹划、推迟纳税时间式税收筹划。
第六,按从事税收筹划的人员是企业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自身税收筹划与外包税收筹划。
第七,按税收筹划期限的长短,可将税收筹划分为短期税收筹划、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
三、税收筹划的步骤
(一)收集税收筹划必需的信息
1、企业涉税情况与需求分析。不同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纳税要求有所不同,在实施税收筹划活动时,首先要了解企业以下基本情况:企业组织形式、筹划主体的意图、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意向、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企业的需求和目标等等。其中,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税收筹划中最根本的部分,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出发点。
2、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与环境分析。全面了解与企业相关的行业、部门税收政策,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及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这对于成功实施税收筹划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建立企业税收信息资源库,以备使用。同时,企业必须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就政府对税收筹划方案可能的行为反应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增强筹划成功的可能性。
3、确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税收筹划其最终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上面已经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后,便可以确定税收筹划的各个具体目标,并以此为基准来设计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具体目标主要有:实现税负最小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实现纳税风险最小化。
(二)设计备选的税收筹划方案
在掌握相关信息和确立目标之后,税收筹划的决策者可以着手设计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对涉税问题进行认定,即涉税项目的性质,涉及哪些税种等;其次,对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即涉税项目的发展态势,引发后果,税收筹划空间大小,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等;最后,设计多种备选方案,即针对涉税问题,设计若干可选方案,包括涉及的经营活动、财务运作和会计处理确定配套方案。
(三)分析、评价各个备选方案,并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筹划技术的组合运用,同时需要考虑风险因素。方案列示以后,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合法性分析: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对设计的方案首先要进行合法性分析,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可行性分析:税收筹划的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企业必须对方案的可行性做出评估,这种评估包括实施时间的选择,人员素质以及未来的趋势预测;三是目标分析:每种设计方案都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这种纳税结果是否符合企业既定的目标,是筹划方案选择的基本依据。对多种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后,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四)实施该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选定之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即进入实施阶段。企业应当按照选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活动以及会计处理等做出相应的处理或改变,同时记录筹划方案的收益。
(五)对该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监控、评估和改进
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监控出现的问题。再运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筹划方案的效果进行评价,考核其经济效益与最终结果是否实现税收筹划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执行偏差、环境改变或者由于原有方案的设计存在缺陷,从而与预期结果产生差异,这些差异要及时反馈给税收筹划的决策者,并对方案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
1、冯群英,马娟.税务筹划[M].江苏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盐业企业 税收筹划 运用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7-0025-02
盐业作为国家的专营企业,因为是国有独资企业,所以税收筹划的运用并不是很广泛,如果单从企业自身来说这里存在着巨大的隐性损失。笔者站在盐行业自身的角度上简单地探讨一下税收筹划、合理避税在企业中的运用问题。
一、盐业企业运用税收筹划的基本立足点
1.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合法前提下的企业行为。要运用税收筹划,合理避税,发展壮大企业自身实力,必需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决不能触犯国家税收政策,与偷税、漏税等并伍,搞税收筹划,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依法诚信纳税。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叫做税收筹划,它英文叫做tax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它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税收筹划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它是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税法为依据,做出承担税负相对较轻的选择。盐业企业选择税收筹划是对自身行使权利的体现。
2.税收筹划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方式、方法很多,税收筹划只是其中的一种,必须与企业的发展目标始终一致,使企业保持可持续发展。如果把市场竞争比喻为一场汽车比赛,那么搞税收筹划的企业就像一辆改装车,从一开始就赢得了优势。盐业企业要发展,同样不能忽视这一领域,从浙江省盐业企业的现状来看,在食盐专营政策下,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切实需要,全省除集团公司和个别盐业企业外,大部分盐业企业的自身实力较弱,资金的库存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在进行的增收节支等日常工作的同时,搞好税收筹划能起到合理减轻税负,增加企业资本积累的效果。
3.税收筹划必须服务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进行,如果光为节税而节税,而不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往往达不到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运作税收筹划是要通过对企业的经营安排来实现的,需要结合财务管理体系中的环节进行运作,特别是在搞财务预算时,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主动出击,打好提前量,如果某一事项在日常经营当中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也已产生的情况下,就必须严格依法纳税,再去搞什么筹划,就失去现实意义,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了。运作税收筹划要充分利用纳税义务发生的滞后性这一特性,进行综合协调,事先作好经营、投资、理财的筹划与安排。所以说,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它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误导企业领导层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
4.税收筹划是一项不断更新完善的工程。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中国税收制度改革逐步成熟,税收制度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期,但国家的税收政策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例如在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面前,中国政府也多次寻求新的变化,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从原先的征收20%减至5%,再到目前的全免,时间跨度也不过短短一年多。还有我们盐行业资源税的部分下调,盐增值税税率的多次调整,都是税收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如果我们搞税收筹划不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变化,那么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往往会蜕化变成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因此,决策者在进行综合税收政策收筹划时,必须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注重税收政策的时效性,保证税收筹划能够时时处于一个领先的时机。
二、对浙江省盐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建议
1.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合理运用税收筹划。一个企业要发展需要考虑的综合因素很多,目前的盐行业,就像是市场经济海洋中的一座太平岛,一切显得都是那么平静。但随着外部不断要求放开专营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涨,终有一天这座岛会在市场经济的海浪中消失,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浙江盐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只能未雨绸缪,立足现在,着眼未来,坚持以“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思路,实时分析企业的发展步伐,不断完善发展战略规划,而税收筹划更多的是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角度出发,具有其相对的狭隘性,如果仅从这方面考虑,企业有时错失良机。所以说,税收筹划的运用需要掌握时机,合理把握,只有综合运用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的整体目标。
2.利用集团优势,发挥整体效用。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深化全省盐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4]46号)文件中,对省盐业集团的组织结构、盐业管理、资产管理、劳动人事等作出明确规定。由原省盐业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的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盐业集团的母公司,按照母子公司体制,纳入全省11家市盐业公司和65家县(市、区)盐业公司进行组建。由于全省盐业属于独立法人,分布较散,当地政府税收减免政策有所差异,我个人建议省盐业集团应该利用浙江省盐业自身的这一特点,深入研究各地的政策,结合目前市管县的步骤,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区别对待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通过一盘棋运作,结合企业的财务管理,选择较低的税负,合理利用滞延纳税时间,节约资金成本,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
3.强化财务预算,融入税收筹划理念。在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为了确保实现各项目标,推行税收筹划和财务预算管理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浙江省盐业集团为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已成立了集团公司预算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而财务预算、税收筹划都作为财务管理当中的一个体系,同时具有超前性这一特点,这为两者的有效结合提供了一个平台,如再单独组建税收筹划委员会不免有些机构重叠。结合浙江省盐业的这一特点,个人觉得应当依托预算委员会,融入税收筹划理念,加强对薪酬水平、运销调运、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运作管理,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4.加强税法知识学习,提高税收筹划水平。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要搞好税收筹划,不懂税法等于夸夸其谈。俗话说,熟能生巧。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正确的保障自身的权益,而又不违法。从目前中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看,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都普遍地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其实不然,税收筹划同其他财务决策一样,收益与风险并存。全省各盐业企业要运用的税收筹划为企业的发展服务离不开对税法的熟悉,更离不开对税收政策变化的关注和运用,特别是作为各个盐业公司的财务人员,更是需要在这方面加强学习,以税法结合会计制度,有原则性、有灵活性地加以运用,做到合法、合理又合情。
总之,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盐业体制的改革步伐的日益加快,借助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有利时机,搞好包括税收筹划在内的各项管理工作,算好专营政策下的企业账,浙江省盐业终将赢得未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4]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5]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Ⅱ》[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6]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税务实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7]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筹划基本技巧及案例分析[Z].
[8]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浙江盐业改革历程三十年回顾[Z],浙江盐业.
税收筹划的含义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正是由于广大纳税人的纳税奉献,才造就了繁荣富强的国家,而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国家才又有可能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环境。例如,纳税人享受到的由国家提供的社会福利水平会越来越高,在困难时可以寻求得到国家的帮助等。虽然纳税义务不可避免,但寻求公平税负,寻求税负最小化,既是纳税人普遍的需求,也是纳税人自然的权利,税收筹划也就应运而生。所谓税收筹划,就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事先做出安排,以达到少缴和递延缴税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因此,税收筹划是合法合理的避税行为,而非税收欺诈、偷税漏税。工资所得的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种种有效办法,尽可能地降低税负,增加个人的实际收益。
工资所得的税收筹划方法
首先来看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所有消费都是从单位取得现金后实现,另一种是我们部分消费以现金实现而另外部分以实际受益的方式取得。假如我们取得的现金部分达到了纳税标准,那么在进行一番比较后就会发现,后者的收益实际上超过了前者。因此,对实际收益进行比较,是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税收合理规避中需要首先研究的一个重要条件。进行个人工资所得的税收筹划的主要思路,就是通过合理调节支付的标准、方式,均衡收入,降低名义收入,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保持实得收入。一方面要考虑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的因素,通过比较收益,运用既合理、合法的方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其适用于较低的税率。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国家为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工资发放过程中常使用的合理的避税筹划方法主要有: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以下;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对于企业来说,避税的重点在于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这样做可以使个人消费水平稳定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加,主要方式有: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如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提供交通工具,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工资所得的税收筹划政策依据
工资所得的税收筹划不是偷逃税收,必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着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多,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比重就越大。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于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3500元,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薪金与35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
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一)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之一是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企业必须合理把握税收筹划的内涵,应该以减少纳税义务为目的,税收筹划具有合理性,它不仅仅可以减少企业避税现象,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也为国家增加税收。但是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的把握税收的含义,税务机关只是一味的试图修正其法律,来填补税收筹划的漏洞,而且混用税收筹划的情况已经不胜枚举,针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经营活动必须纳税,相反是不合法。这就恰恰错误理解了税收筹划的内涵,纳税人以为避税方法、技巧和案例等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如果真是如此,它会为社会带来多大的反面影响,制约着社会的进步。
(二)税收筹划管理体系不完善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之二是税收筹划管理体系不完善。税收筹划这一词汇,在很多杂志社文章上以及报纸上都很常见,但是那些介绍并不明确,没有更多深度和广度,与此同时,税收筹划理论体系并不完善,对企业实际的税收工作缺乏一定的指导,市场上出售的大量教材,都是凭空想象以及不切实际的空谈,甚至会出现偷换概念的现象,将税收制度的教材,摇身一变成了税收筹划的书籍,这样的情况已经不足为奇。为此,我们不难看出,税收筹划的制度以及管理体系都不健全,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三)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之三是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我国缺乏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表现非常明显,特别是企业实际筹划管理中,税收筹划人员素质不高,技术以及综合筹划税收方面能力有限,这些往往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最近几年,各大高校开始把税收筹划作为一门必须课程,加强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但是据说课程的开设效果并不理想,不能够满足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税收筹划专业性人才的培养,一直都是最为痛疼的大事,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有需求方面的制约因素,与人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财务经理、市场经理等职位相比,“税务经理”这一字眼恐怕很难在企业的人才需求中出现,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税收筹划这一事物尚且陌生,聘用筹划人才的重要性也尚未被充分认识。
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目标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目标主要包括合理地控制税收处罚、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进行税收筹划等三个方面,这三个目标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实施,而且它们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次序进行,首先应该制定的目标是税收处罚,主要是关于税收罚款,针对于税收偷税等情形必须给予法律制裁,我国税收范围中,中小型企业占大多数,应该以此为税收筹划的切入点,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首要目标。其次是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税法有更多详细的介绍,企业只要对其进行研究,可以从多方面来减免赋税,可以选择不同的税务方法进行合理的处理,例如增值税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最后要对企业开展全面税收筹划工作,把税收筹划投入企业经营战略中来,综合地运用税收筹划手段,必须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选择出最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进而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