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0 16:28:5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资产保全的主要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政府、出资者、经营者利益诉求的差别与会计目标
企业是由四个主体提供四种要素才能真正开展经营活动、产生企业收益。其中政府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环境要素,包括为企业提供公共产品以及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公平的社会和市场秩序;所有者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物质要素,也就是经营的手段和经营的对象;经营者为企业运行提供决策要素,通过经营者的决策可以将企业的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供求关系。通过经营者的决策可以将企业内部资源有效配置,进而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员工为企业运行提供执行要素,通过员工的执行,使得经营者的决策变成现实。一个企业离开这四个主体提供的四种要素就不可能进行经营活动,也就不可能取得企业收益,当然就不会存在四个主体的收益分配问题。尽管企业取得收益是四个主体参与分配的基础,但是离开了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企业的四个主体就无法知晓企业到底取得了多少收益,从而失去了分配的依据。所以企业收益分配存在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企业必须取得收益,二是企业的收益能够被真实可靠的确认和计量出来。由于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过程,它既以客观为基础,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客观。这就决定了四个主体在进行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中因其主观的利益诉求不同而存在差异。
政府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是以税收的方式进行的。税收的多少直接与企业的收益挂钩,包括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税前利润。政府要想获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就必须在会计确认和计量中提高销售收入和税前利润、提前实现销售收入和税前利润。出资者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是以税后利润的方式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要使税后利润增加,必须减少税前政府的税收,也就是必须在会计确认和计量中尽可能的少计算和推迟计算销售收入和税前利润。对税前利润而言,要使其被少计算,不仅可以以少计收入实现,也可以以多计成本实现。多计成本意味着留给企业的补偿资金更多,也就意味着出资者资本保全的程度越高,对出资者来说当然是一箭双雕的好事。经营者和员工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分为两部分,一是作为税前成本参与收益分配,这通常与企业新创价值的多少有关,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V+M,V+M的总量越大,经营者和员工所分得的V的部分就越大。由此出发,经营者和员工都期望在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中能够更多的放大V+M的部分,相应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就更乐意缩小出资者作为资本保全的C的部分,即少计除V以外的成本,相反则愿意放大收入,一个放大的收入和一个缩小的C的成本就会使得V+M放大,从而经营者和员工就会分享更多的收益。二是作为绩效奖励参与税后收益分配,政府通常会规定经营者和员工税前可列入成本收入的最高限,但出资者在企业收益水平较高时为了奖励经营者和员工,会使得经营者和员工的收入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限。这时,政府必须对超限部分实施收税,所以就经营者和员工个人而言为了减少政府的税收,不愿意更多的确认和计量这部分超限收入,而出资者往往为了减少对经营着和员工支付奖励,也不愿意更多的确认和计量税后利润。两者之间存在一个矛盾,就是经营者和员工针对出资者的奖励计划愿意更多更早的确认税后利润。而针对政府的收税计划,却不愿意向政府披露分配所得的较多收入。所以在企业会计确认和计量中,经营者和员工是愿意多计企业收益的,但在向政府报税时却采取隐瞒的方法,往往后者不属于正常的合理合法行为,不在本文章的讨论之列。
二、政府、出资者、经营者的利益诉求不同与三种会计
政府、出资者、经营者不同的利益诉求决定了他们的会计目标不同,进而产生了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经营者能力评价会计。
基于政府纳税的目的形成了税务会计,政府制定相应的税务会计制度。为了保证政府税收收入的稳定性以及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状态,政府必然利用税务会计制度的调整达成其基本目标。总体上而言,政府制定税务会计制度的偏好是:在企业收入上倾向于更多更早的确认和计量,在企业成本费用上对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其确认和计量的倾向是在范围上从严、在标准上从低,只有这样才能较多的获得税前收益。所以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使得出资者的资本保全要求往往不能满足,这样出资者势必要求建立自身的以资本保全为基础的财务会计,并在公司章程中制定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企业忽视出资者权益的维护,利益过分向经营者和职工倾斜,资本遭受严重侵蚀,资产流失惊人。长此以往,企业将难以为继。对此,许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财务分层管理框架以及出资者财务论和经营者财务论的提出,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及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广阔的制度空间。推动出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对于实现财务根本职能,保证财务改革的正确方向,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财务管理分层框架强调不同立场(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目标和权责利关系,把企业财务分解开来,这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的建立产生了许多困难。因此,能否把出资者财务目标内化为经营者财务的有效约束,出资者如何通过经营者财务达到其财务目标,以及经营者如何在出资者的财务约束下经营,成为财务改革的关键。本文试图对此作一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二、维护出资者权益是现代企业财务的基石
众所周知,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我们不妨选取公司制企业作为分析样本。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通过多层次的关系,从激励与监督、权责利对等、信息的交流等方面,形成一个相互制约、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的组织体系。那么,股东(出资者)如何行使其所有权?如何保证股东目标的实现?在实现股东目标的过程中,董事会将通过何种机制来保证经营者目标不偏离股东目标?如何使得经营者有充分的激励机制来发挥其人力资本优势,同时保证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这些问题的解决是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的关键。财力分层管理框架以及出资者财务论和经营者财务论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思路,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出资者和经营者不能建立两套制度而各行其是,他们必须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的建立,以促进出资者财务目标和经营者财务目标的同时实现。或者说,建立一种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型,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必须能够把出资者财务目标内化为经营者的目标,并保证这些目标的顺利实现。
所谓模式的建立,其实质是有关制度的建立,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就是要建立一套保证出资者与经营者共同实现其财务目标的制度,而要建立这套制度,必须首先找到出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所共同依赖的基石。出资者出资,是为了实现出资增值。经营者之所以能够经营出资者出资,是因为依法事先承诺对出资者的财产责任,即保证出资的保值增值。因此,出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统一出资者出资的保值增值,而增值又以保值为基础。所以维护出资者权益,实现出资的保值增值,是有效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建立的基石,是企业财务的首要任务和职能,对于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所谓出资者权益通常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或所有权”,即出资者出资所代表的权益。维护出资者权益是现代企业财务的首要任务和职能,是现代企业财务的基石;基于出资者权益维护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才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模式,是保证出资者财务目标和经营者财务目标共同实现的载体;有效地保障出资者权益,是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标志。
三、基于出资者权益维护的财务管理模式及其特征
基于出资者权益维护的财务管理模式,本文称之为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所谓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是指企业财力提供的信息和生成信息的过程必须建立在出资者权益维护的基础上,或者说是以出资者权益维护作为整个财务会计系统运行的主线和指导。其精神实质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一个“受托责任”的法人财产实体,经营者是在为完成出资者所赋予的“受托责任”而工作,这样出资者投入本金的维护、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以及通过利润来增长出资者权益,就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实现出资者权益的最大化。甚至整个企业的管理都是围绕“股东财富最大化(出资者权益最大化)”而展开。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管理,就是“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实现收益性和流动性的统一,注重企业的持续发展壮大,来保证实现出资者权益的最大化”。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在获得净收益前,其出资者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维护和保持,即保全出资者是确定利润的前提。
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服从或服务于资本运营目标是出资者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的根本任务。从经济学意义上看,资本运营泛指以资本增值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与单纯生产型和生产经营型对比,资本运营的基本特点是围绕资本保值增值而进行经营管理,把资本收益作为管理的核心,以财务管理为导向,生产经营管理服从资本收益目标。因此,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是资本存量管理、资本增量管理、资本配置管理等,供、产、销管理及一般的筹资、投资管理要从属于资本保值增值的资本运营目标。财务管理也应以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正是以资本运营目标作为根本任务的。
(二)保全出资者权益是确定收益(利润)的前提。企业经营的目标归根结底是为了创造收益(利润),财务管理不仅要为企业创造尽可能多的收益服务,而且必须能够正确地计量收益。要正确地计量收益,必须以保全出资者权益为前提,划清本利的界限。然而在现实操作中,由于物价变动、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主观因素以及其他原因,往往使出资者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从而导致现实存在的诸多问题,甚至陷于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要求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证出资者权益得以有效维护,保证收益计量的科学、准确,从而保证财务管理职能的真正实现。
(三)以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为该模式有效运转的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两权分离往往存在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责任不对等等问题,尤其我国现阶段尚未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些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资产经营者以出资者的出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出资者投放资本的目的是谋求资本收益最大化,而这必须通过资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才能达成。但事实上,资产经营者很可能损害出资者权益,如将资产据为己有或拱手送人,导致出资者资产流失。或者经营不负责任,导致低效或无效经营,使出资者资产发生损失。为此,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作为保障,从而形成了该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
四、实行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是我国企业的现实选择
正如前文所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是一个拥有法人财产权的经济实体,决定了我国企业要树立市场观念,谨慎经营,努力维护出资者权益,保证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能力;目前严重困扰我国企业发展的各种现实问题,迫使我国企业必须采用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
首先,现代企业制度已经赋予了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管理机制,企业经营的目标必须从单纯的利益最大化走向出资者权益最大化(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的出资者权益将成为制约企业的根本动力,企业经营者的任免和是非功过的评价主要由出资者来进行,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将是出资者权益的维护和增长。我国已经开始推行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指标体系。这就为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的实施奠定了宏观基础。
其次,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同时它反映了与企业有利害关系各方共同利益的要求。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生存和发展只能取决于自身再生产能力的维持,否则只能走向萎缩乃至破产,再生产能力的维持强烈要求出资者权益的保全;企业管理当局同样关注出资者权益维护问题,因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规范的委托关系,使得企业管理当局的管理能力、荣誉与应得报酬将维系于企业生存与发展,这就促使他们重视出资者权益维护,以便确保自身的长远利益;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出资者投资办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扩大所拥有的财富,而其中最为起码的要求则是保证其出资的安全与完整,因而他们是其权益维护的最大支持者;债权人向企业提供信用,势必要求企业拥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足够的偿债能力源自于企业足够的出资者权益;国家(政府)更要求出资者权益维护,企业全面坚持和贯彻出资者权益维护原则,保证其自身的长期生存与发展能力,这样国家将在诸多方面受益,因为企业确保了长期生存与发展能力,自然就为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与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国家中长期发展培植了资源,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
五、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构造
(一)树立牢固的资本运营观念,保证资本保值增值的正确考核。借鉴我国国有资资本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进行考核。我国国有资本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如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则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如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则意味着国有资本受到侵蚀。
可以看出,考察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采用期初、期末所有者权益对比的方法,说明考察资本保值增值,重点在于考察出资者权益的增减。因此,建立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首先就要树立这种资本运营观念,强调出资者权益的维护和保持,进行科学的资本运营,保证资本保值增殖目标的真正实现。
(二)建立科学的收益(利润)观念,建立健全定期资产评估制度。前已指出,出资者权益在会计账册中以资产负债表上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差数来表现。资产负债表借方的资产可以看作“正资产”,贷方负债可以看作“负资产”,即担负的经济义务或责任,出资者权益则以净资产表现。各类企业的出资者,其持有的利益不是资产总额,而是净资产的期末余额。出资者权益维护理论创立伊始便与收益密切相关。收益,它代表的是某一主体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活动的净成果。从会计文献来看,一般都将收益(利润)定义为收入和费用之间的差额。但在界定其具体内容时,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本期营业观,将当期的收入减去为实现这些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即为收益。用公式表示如下:
AI[t2]=R[t2]—C[t]
其中,AI[t2]表示第二期的会计收益;
R[t2]表示第二期的收入;
C[t]表示第二期的费用(成本)。
另一观点是总括收益观,即期末净资产减去期初净资产的差额。公式为:
AI[t2]-NA[t2]—NA[t1]+D[t2]
其中,NA[t2]表示第二期期末的净资产;
NA[t1]表示第二期期末的净资产;
D[t2]表示第二期的资本分配(股利)。
按照出资者权益维护理论的要求,收益的定义应当采用总括收益观,即收益应被定义成企业净资产的增值,换言之,只有在净资产保值基础上的增值才能被看成是真正的收益。这一定义较之本期营业观下的“以收抵支的差额”或“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货币表现”的说法当然要科学的多,它真正揭示了收益的本质,同时也为财务会计是确认和计量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指明了方向。建立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坚持总括收益观实乃必要。其实,相比而言,说总括收益观更为科学,还因为它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前景,如它能更好地用于金融资产的计量。因此,应建立健全定期资产评估制度。在评估中应以资产的现时成本为计量标准,特别应重视以资抵债后的资产净值,并以此计算当期收益,超过这一程度的利润分配意味着对出资者权益的侵耗,应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
(三)全面贯彻资本保全原则。物价变动是市场经济的伴随现象,持续剧烈的物价变动使出资者权益的保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贯彻资本保全理论。在该种模式下,出资者权益的保全是确定收益的前提。任何一项权益都有资产相对应,出资者权益用净资产表示,净资产的计量即为出资者权益的计量。构成会计计量模式的因素有三:计量对象、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计量因素的各种组合产生了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不同的计量模式,出资者权益的量度和收益的确定都有区别,因而就产生了保全出资者权益的几种观点,主要包括出资者权益的货币资本保全观、出资者权益的稳值货币保全观和出资者权益的实物保全观三种,各种出资者权益保全观都规定了各自的资本保全要求。要正确分析各种出资者权益保全观的优缺点,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理的方法保全出资者权益,防止补偿不足,全面实现资本保全。具体地说,物价变动轻微时期,财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的选择应有所偏重,以便基本解决成本的补偿问题;当物价变动达到一定幅度之后,应该综合采用出资者权益保全措施,以便追求全面的资本维护。
(四)创造条件,促进谨慎性原则充分应用的。出资者权益维护型的财务管理模式,要求企业在获得净利前必须使其资本得到充分维护,体现在财务运作中,就要求必须在认真遵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同时,全面推行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企业为了克服市场经济固有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的种种风险,当某一经济事项在会计上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可供选择,并且每一种方法都具有相同的理论上和逻辑上的正确性时,通常选择避免高估资产和收益与低估负债的会计方法,谨慎性原则是会计适应经济环境发展的结果。1992—1993年的我国会计改革中部分地引入了谨慎性原则,开始允许采用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方法来强化资本维护,确为我国会计的一大进步。但是我国会计准则和现行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程度还偏低,距离出资者权益维护的要求和客观需要还存在不足。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创造条件,充分应用谨慎性原则,并建议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对有价证券和存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规则进行计价;(2)将快速折旧法和直线折旧法均作为企业选择折旧方法的备选方案,并尽可能缩短折旧年限;(3)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4)递延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尽可能缩短摊销年限;(5)对企业发生的产品维修担保、法律诉讼等或有负债进行揭示;(6)审慎地确定支出补偿内容与额度、合理划分期间费用与制造成本;(7)收入的确认要严格核查其应具备的各项条件或标准。
[关键词] 资本保全观 权益理论 总体资本保全
探讨资本保全观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通货膨胀时期,物价普遍上涨,由于按历史成本计量资产,很可能导致将本作利分配出去,使企业的资本受到侵蚀。因此正确的认识资本保全概念并将其运用于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决策中尤为重要。
一、现有的资本保全观
资本保全观的基本内容取决于对企业资本这一概念的界定。而企业资本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受权益理论的影响。因为权益理论是对会计个体的权益性质的看法,不同性质的权益关系构成了企业的资本关系,所以企业资本保全观和企业权益理论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内在的一致性。现有的资本保全理论更迭发展过程如下:
1.财务资本保全理论。财务资本保全理论是以财务资本概念为基础,将资本视为业主投入企业的货币。它是与业益理论一致的。在业主论下,这种要求维护的最低利益就是业主自身的财富。
2.实物资本保全理论。实物资本保全理论是对投入资本的生产能力的保全。它是与主体论相一致的。在主体理论中,只有当期末生产经营能力超过期初生产经营能力时,超出的那部分才被算做收益,用来分配,这样才不会影响企业的后续运作。
3.新的资本保全观衍生理论。这些理论包括各种无形资本保全理论、虚拟资本保全和资本风险保全等。这些新的资本保全观是与企业论相一致的。它更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相关群体的利益。所以在这种理论下更关注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当某项新的资本产生并进入企业后,必然会在企业内部转化为一种新的资产品种参与企业价值创造,而且随着该资产品种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地位的提高而被提出保全要求。因此,相关资本的保全理论就会随之产生。
二、资本保全观未来发展趋势的理论分析
如上文所述,企业资本保全观和企业权益理论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内在的一致性。随着权益理论的发展,人们对会计领域内的资本概念认识逐步的深入,新的资本保全观就出现。因此,我们可以从权益理论的发展来看资本保全观的发展趋势。
会计权益理论的发展与企业组织形式的变迁是同步的。各种会计权益理论的实质是一种“利益相关者权益理论”。只是在不同时期,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最后由主导的利益相关者来决定主导的会计权益理论。不论从理论还是从实务来看,会计权益理论必然是向着“多元利益相关者权益理论”发展。在这种趋势下,企业需要关注更多相关者的利益,各利益相关者都期望从企业中获得收益。因而他们都可能对影响企业经营成果水平的活动方向的选择或组织手段的运用表现出极大关注,并将这种关注转化为实现各个资本主体资本保全的行动。企业要顾及到所有相关者的利益就必须维持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进行企业的总体资本保全。
企业总体资本保全即不是仅停留在财务层面的保全,现有实物资本的保全,单一的无形资本保全,也不是各项资本保全的简单相加。它是站在企业持续发展的高度进行的资本保全,是实物保全、无形资本保全和未来某种达到保全要求的新的资本保全的结合。企业总体资本保全是未来企业资本保全的趋势,企业应将总体资本保全观运用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要站在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进行资本保全,以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资本保全观在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
我国在1993年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资本金制度,资本保全观一直体现在相关的法规制度和会计处理方法中。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将更多的资本保全观体现在会计体系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必须编制和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前的报表中仅仅按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而新准则中包括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重要结构性信息,并通过列示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和事项,从变动的根源上来全面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体现了资本保全观在会计报表中的应用。如当期末所有者权益较期初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我们可以从表中直观的得到数据来判断是投入资本的增加还是资产的真实增值(实现的利润);当期末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减少时,我们也可以直接从表中数据查看企业是否将本作利分配出去,只有保全企业资本后的利润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由此可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让报表使用者更容易的查看企业资本保全的情况,是资本保全观在会计体系中新的运用。
2.直接与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新准则引入了利得(损失)的概念,并将其划分为直接计入和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两类。如此划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资本保全的需要。部分利得(损失)(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资产的增值,是可实现的收益,所以它可以作为利润分配出去,它的分配不会使企业的资本减少。如果将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一方面它不符合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另一方面势必会影响到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如:投资者的股利分配会减少,财政税收也会减少。同时,部分利得(损失)符合所有者权益的定义,是可供企业长期使用的,且能为企业清偿债务提供物质保证,如果将其作为实现的利润分配出去,势必造成虚盈实亏、过度分配,从而侵蚀企业的资本,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立峰:再谈传统资本保全理论.财会月刊(综合),2007,(1)
[2]袁光建:关于资本保全的思考.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
[3]刘红霞:论资本保全.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0,(7);
关键词:物价变动会计 资本保全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模式 现行成本会计模式
一、引言
会计信息长期以来是建立在货币计量假设和历史成本基础之上。在物价稳定情况下运用历史成本计量提供的会计信息,能真实地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物价剧烈变动的情况下,即出现恶性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货币本身的价值亦发生剧烈变动,这时如果仍按照历史成本基础提供会计信息,那么会计报表所列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与费用就难以表现其真实的价值。这样会计信息就失去了可靠性,据以作出的判断或决策将会给决策者带来重大损失。物价变动会计产生的外因是物价剧烈变动,而内因就是资本保全的要求。所谓资本保全就是要保证初始投入资本的完整无损。只有在保证初始投入资本的完整无损的前提下,才能正确的计量企业的净收益。。在物价稳定或变动不大的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可以真实的反映收益并保持资本的完整无缺。因为历史成本会计的基本前提是货币计价及币值不变假设。但在物价持续剧烈变动的时期,币值稳定的前提已不复存在,如仍按历史成本会计模式计量收益,那么在物价持续上涨期间,企业就会虚增收益。按虚增的收益进行分配,就会侵蚀企业的资本,使企业处于自我清算之中;相反在物价持续下跌期间,企业则会资本保全过头,形成秘密积累。显然,资本保全理论的关键所在是如何理解并计量“资本”已经得到完整无损地保全。根据对“资本”的不同理解,可将资本保全理论区分为财务资本保全理论和实物资本保全理论。财务资本保全理论是建立在财务资本概念的基础之上的。财务资本概念认为资本是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货币或购买力。所以资本与净资产或业主产权是一致的。因此,在财务资本保全理论下,企业需要保持的资本就是企业原有净资产或业主产权。这样,对于一定的会计期间来说,期末净资产超过期初净资产的部分,在扣除了所有者当期资本净投入后的余额,就是企业当期的收益。也就是说,收益是当期财务资本的增量。实物资本保全理论是建立在实物资本概念的基础之上的。实物资本概念认为资本是企业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因而,这种资本概念与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相一致。因此,在实物资本保全理论下,企业要保全的资本就是企业原有的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对于一定的会计期间来说,期末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取得该能力所需的资源或资金超过期初的部分,在扣除了所有者当期资本净投入后的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当期收益。也就是说,收益是当期实物资本的增量。可见,无论是财务资本保全理论还是实物资本保持理论,其收益的都是以资本保全为前提的。财务资本保全下的收益与实物资本保全下的收益都被认为是真实收益。只是这两种收益金额的确定基于不同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计量单位主要是解决名义货币单位或不变币值(等值货币)单位的选择问题。会计的计量单位是货币,由于物价发生变动,货币本身的购买力或价值也会发生变化,将不考虑购买力变化的货币单位称为名义货币,而将具有相同购买力的货币单位称为等值货币(不变货币)。计量属性主要是解决同一计量对象的不同货币的表现问题。可用于计量的属性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五种。根据会计计量理论,会计计量模式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而持续剧烈的物价变动势必对会计计量理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可以通过改变会计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的方法,来达到反映或消除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影响的目的。不同的物价变动会计模式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或不同方面对企业的资本进行保全。因此,资本保全理论是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基础。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理论上的不足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是对历史成本计价法的一种修正,尽管在存货计价实务中被普遍运用,但在西方理论界也日益受到批评。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不是以产出价值,也不是以投入价值作为计价基础 企业持有存货要么为生产要么为销售;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在进行计价时会有两种不同的计价基础:产出价值基础和投入价值基础。产出价值反映企业在现在或未来出售或处置资产将可获得的预期资金,特别是以企业产品的交换价格为依据;投入价值则反映企业在经营中为了使用而获得各项资产所付出的代价,即投入资源的计量。按照西方会计理论中以产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计价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公允价值、可实现净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值;以投入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计价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行重置成本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法既不是以产出价值,也不是以投入价值作为计价基础。
(二)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违反了会计政策内在一致性原则 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的计价将是历史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较低者,即允许在不同时期改变存货的计价属性。
(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影响会计报表可靠性 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结果会导致盈余管理,造成期间收益计算的波动和以后收益计算的不稳健,甚至影响会计报表的可靠性。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是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转回。近年来,一些亏损上市公司为了避免退市,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进行利润操控的案例时有发生,使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遭到质疑。
二、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在应用中的问题
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应按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可变现净值=产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产品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但上述为生产而持有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存在以下问题:
(一)产品估计售价的确定问题 由于材料到产成品还需要时间,在此期间产成品的价格有上升和下降的可能,估计售价是按现行市价确定还是按预期销售价格确定不得而知,但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都将会受到较多人为因素的影响而降低可靠性。
(二)材料可变现净值确定的问题 当“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和“与销售产品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不变的情况下,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由产成品的价格来确定。实际中,产成品的价格波动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如果在报告期内材料价格下跌,产成品价格却上涨(假设其他影响成本和费用的因素基本保持不变),会提高可变现净值,即使此时按历史成本计价,仍不能符合谨慎性原则;若材料价格上涨,产成品价格下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这种情况也经常发生),可变现净值会低于成本,而此时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虽然当期稳健,但因为低估资产,也使得下期利润虚增,与稳健性相矛盾。此外,一种产成品的生产往往需要多种直接材料,产成品的成本又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各种间接费用构成,必定会出现某材料价格下降、另一些成本费用价格上涨的情况,由其他的成本费用变动以及预期生产的产成品价格来决定某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显然不符合逻辑。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在使用中不确定性增大,从而成为很多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通过某一会计期间大量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然后再冲回的手段进行利滑操控,严重影响了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三、期末存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行性探讨
鉴于上述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法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会计理论发展的方向,笔者认为,以公允价值对期末存货计价不仅可行而且更能满足报表信息质量的要求。
(一)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已经得到认可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践中,一些会计要素及报表项目,实质已经按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来进行计量。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中,有35项、约占90%的会计准则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公允价值和/或现值计量(谢诗芬,2006)。存货的期末价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来进行计价,虽然只是部分采用公允价值,但实际上也是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肯定。
(二)公允价值计量是以传统的计量属性为基础的 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7号SFAC 7就曾指出“若无反证,历史成本也可以是公允价值”。若存在活跃市场,一般即以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以存货为例,考虑投入价值时,公允价值体现为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而脱手价值则是存货能够出售或清算的价格,存货的公允价值体现为现行市价和可实现净值;若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易找到相似资产或相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则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将是公允价值的最佳选择。因此公允价值是传统的计量属性的本质表现,以公允价值对期末存货进行计量,可以根据存货目的不同,分别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以及现行市价对不同存货进行计价。
(三)公允价值计量更有利于资本保全 西方会计理论将资本保全分为财务资本保全和实物资本保全。财务资本保全认为如果期末投资总额等于或超过按名义货币单位计量的期初投资总额,资本就得到维护,超出部分确认为收益;实物资本保全认为收益只有在期末投资总额超过能保持与期初相同生产能力所必需的投资总额后才能予以确认。在物价稳定时期,选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时财务资本保全和实物资本保全取得一致,但在通货膨胀时期历史成本计量无法保证实物资本保全。现行期末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方法由于在存货价格上涨时按历史成本计价,无法做到实物资本保全。只有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存货,才能达到财务资本与实务资本保全的统一。
中小企业以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等优势,遍布各部门各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且在世界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一向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多种措施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如何让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并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顺利接轨,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运营发展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运营能力
企业营运能力,主要指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率与效益。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率主要指资产的周转率或周转速度。企业营运资产的效益通常是指企业的产出额与资产占用额之间的比率。
(二)企业运营能力分析的作用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的作用就是要通过对反映企业资产营运效率与效益的指标进行计算与分析,评价企业的营运能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指明方向。(1)营运能力分析可评价企业资产营运的效率。(2)营运能力分析可发现企业在资产营运中存在的问题。(3)营运能力分析是盈利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的基础与补充。
(三)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1、优化资产结构
通过对企业的运营能力分析,可以发现和揭示与企业经营性质、经营时期不相适应的结构比例,从而及时做出调整,形成合理的资产结构。
2、改善财务状况
企业在一定时间点上的存量资产,是企业取得收益或利润的基础。然而,当企业的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占用资金过多或过少甚至出现问题资产时,就会形成资金积压,以至营运资金不足,从而使企业的短期投资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的印象,因此,企业必须注重分析、改善资金结构、使资产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赢得外界对企业的信心。特别是对资产“泡沫”,或者虚拟资产进行资产结构分析,摸清存量资产结构,并迅速处理有问题的资产,则可有效防止或者消除资产经营风险。
3、加速资金周转
非流动资产只有伴随着产品(或商品)的销售才能取得销售收入,在资产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非流动资产和非商品资产所占的比重越大,企业所实现的周转值越小,资金的周转速度也就越低。因此,通过资产结构的分析,可以合理调整流动资金与其他资产的比例关系。
(四)有助于投资者的决策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有助于判断企业财务的安全性、资本的保全程度以及资产的收益能力,可用以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一是企业的安全性与其资产结构密切相关。如果企业流动性强的资产占有的比重大,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强,企业一般不会遇到现金拮据的压力的问题,企业的财务安全性则较高。二是要保全所有者或股东的投入资本。除了要求在资产的运用过程中资产的净损失不得冲减资本金外,还要有高质量的资产作为其物质基础,否则资产周转价值不能实现,也就无从谈及资本保全。三是企业的资产结构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益。企业存量资产的周转速度越快,实现的收益能力越强;存量资产中商品越多,实现的收益额也就越大;商品资产中毛利额高的商品所占比重越高,取得的利润率就越高。
二、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力,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或者脱离实际情况与其他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将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阻碍。
2、部分管理人员本身素质不高,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
3、科技创新意识不强,机制不够灵活,缺乏相应人才,科研投入不够。科技能力低是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低的致命弱点。
4、缺乏协同竞争意识,企业在竞争中往往就忽视了相互间的合作,这样浪费资源又难以形成民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企业过度多元化,这样无论是产品的质量还是企业的竞争力,都无法构成实质上的核心竞争能力。
三、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科学管理、明确层级责任、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当然,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生存发展,也是确保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资金管理结合与财务控制,提高企业运营质量
资金筹集和资金运营相的结合既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一方面是根据资金运用的需要来筹集资金;另一方面是筹来的资金要确保有效地利用。这两方面的结合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财务控制
财务控制是指以价值控制为手段来实现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所包含的各项指标都是以价值的形式来反应的。
四、结语
1.1林业资源的耗损性未放到成本之中,被放到循环经济以外的区域,但是还是使用体系之外的资金进行补偿等活动,此时就使得林业等的一些产品的费用非常低,利润增长很是缓慢。用于弥补森林资源消耗的客观性成本补偿却要向国家寻求财政扶助。
1.2核算的总数很多
自从新的财会体系落实之后,国家对于林业机构相继出台了很多的会计体系和核算措施。将过去的那种过分的看重采伐,轻视扶育的现象得到了扭转,逐渐的形成了合乎生产特征的核算措施。不过因为当前的核算体系或者是措施是单独的,结合不一样的体系而设置的,此时就存在了很多的财会内容,进而使得一个机构之中存在着非常多的财会主体的现象,不但提升了核算的总数,同时对于规划和管控等也非常的有益处,但是对于单位的有序发展来讲是不利的。
1.3核算的客体不一样,无法合乎林业的发展规定
目前的财会收益要素只是分析在市场之中能够开展交换的收益,单纯的体现了单位的利润,运作活动导致的一些生态要素等都不具有有效的核算措施。对于生产成本要素只是涵盖经济性内容,没有涵盖运作活动对于环境等要素的干扰,此时就导致了核算体系存在问题,要积极的探索核算的实际措施。
1.4没有积极地分析运作机构的资本保全事项
1.4.1在计价的时候只是分析了历史性的要素,只是分析历史成本的要素,没有综合的分析时间等要素。如今的资产使用的是历史成本来分析,将其成本分成很多个要素,比如营林费用,抚育费用以管控资金等,当几十年之后砍伐的时候,结合设定的措施将这些资金分别放到生产费用之中。此类措施只是分析了其开始的投资费用的回笼,并未分析几十年之后的资金的变动状态,此时就使得资金无法实现保全。
1.4.2在育林基金提取与使用的循环过程中,未能体现资本保全原则。首先是育林费用的提取,它是结合运作人出售的产品的总数和获取的利润来提取的。其不但无法掌控住生产时期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的耗损,同时还阻碍了资源的高效运行。第二,使用的是本年核算本年核销的模式,未将费用放到总的育林费用里面,但是在提取之后由财政综合的布局,具体的可以返回到生产机构的金额非常少,进而使得费用紧缺,此时就使得林业运作机构不能够开展平时的活动,进而干扰到保全。
二、按生态林业理论完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措施
2.1完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的目标
生态林业的目标是追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协调、高效,要求在三者之间相互促进,构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整体。因此,在“生态利用”原则指导下,客观上要求林业生产者(单位)对生态环境和社会承担责任,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林业会计作为林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与这一客观要求相适应,不仅要反映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效益,同时把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社会的贡献和损害纳入林业会计核算体系,记录有关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环境资源成本,以完全成本替代传统的成本,以综合收益替代传统的货币收益,真正使林业生产者(单位)的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相一致,有效地协调林业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之间的关系。
2.2完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方法,建立林木资本金制度
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实物资产(如立木、立竹和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植物和微生物等)、林地资产和森林环境资产。目前,我国已制定了林木资产和林木资本金会计核算办法,并在国有林场和苗圃企业试行,取得了一定成果。因此,林业生产企业(单位)应总结林木资产会计核算的经验,逐步完善林木资产会计核算方法,建立林木资本金制度,为全面核算森林资源资产奠定基础。
2.3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我国《森林法》规定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企业应对所耗用的森林资源环境付出一定代价,但规定得相当抽象而且富有弹性,具体实施难度较大,在会计实务处理上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分配标准。因此,要适应现代林业环境的林业会计,必须计算森林资源的环境成本及其产出价值,建立科学的计量方法及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制定全国性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
2.4按商品林和公益林分别构建林业会计核算体系
2.4.1商品林的会计核算。它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其为人们供应木材和别的一些资源。它的产品经由市场来变换,它将获取最多的利润当成是基本的追求,将市场当成是发展的主要依据。即商品林生产是以企业方式经营、核算。应真实反映企业的成本、收益及林木资源价值的增减变化等。其会计核算应采取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投入产出方式来管理,计算完整的林木资产生产经营成本,核算盈亏,建立和完善林木资本金制度,以此为基础设计商品林生产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方法,设计有关会计报表及其编制方法,以及林木资产的成本核算办法等。因此,商品林的会计核算,除了计量其产品货币收益、经济成本外,还应将森林资源消耗的价值计入木材产品成本。
2.4.2公益林的会计核算。它是不盈利的,其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生态,比如保持水土等等,它有着非常显著的外在特征,它的属性是一种社会的公用品的特征,而且它们的产品是通过一种无形的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所以,它的价值是无法经由市场来展示的,要结合事业会计开展,使用的专款专用的模式,结合收支平等的措施来管控,要设置综合化的预算模式,不断的发展基金体系,将其当成是前提不断的发展相关的科目以及运用措施等等。
三、小结
一、收益理论的历史演进
早期的收益计量从属于资产计价,一般是通过重置成本会计或定期对期末资产进行估价来求得一定时期内资产的净增量,并以此作为当期收益的量度。随着“持续经营”概念和股份公司的出现,收益确定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重视。相应地,这时的会计政策开始转为关注收益的定义、确认和计量。也就是从这时开始,人们逐渐认可了“收益就是指产出价值大于投入价值的差额”这种观点。套用这一定义,企业的收益就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已实现的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长期以来,这种传统的收益观一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占据着重要地位。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种传统的收益观遭到越来越多的批判。过于保守的实现原则不利于对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历史成本模式无法体现资产的本质属性。与此同时,一种新的收益观悄然兴起——全面收益观,也即损益满计观。何为全面收益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首先提出了“全面收益”这一新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除与所有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由于其他一切原因所导致的净资产的变动。可以得知,全面收益包括报告期内由下列交易、事项和情况导致的全部权益(净资产)的变动:1企业与其业主之外的其他主体之间的交易和其他转让;2企业的生产作业;3物价变动、偶发事件(如地震、火灾等灾害),以及企业与其周围经济、法律、社会、政治和物质环境交互作用的其他结果。
二、全面收益与传统收益比较分析
既然全面收益观更符合现代知识经济的核算要求,那么,全面收益观与传统收益观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1、两者所体现的资本保全观念不同。尽管从全面收益和传统收益的基本涵义来看,它们都是在资本得到保全和回收之后才确定收益,但两者所体现的资本保全观念不同。全面收益这一概念体现的是实物资本保全观。在这种保全观念下,资本代表着所有者投入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只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所有者投入的实际生产能力不变,企业才能确认收益;而在已消耗的实物资产未得到重置之前,企业不能确认收益。与之不同的是,传统收益这一概念则体现了财务资本保全观。在这种保全观念下,资本代表着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货币价值。只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所有者投入的货币价值不变,企业才能确认收益;而在收入未超过原始成本的转移额之前,企业不能确认收益。
2、两者所遵循的收入确认模式不同。全面收益的确认遵循经济活动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收益被看做是某种经济活动的结果。只要产生收益的经济活动已经存在或发生,收益便可以得到确认,而不管是否发生了实际交易。按照这种模式所确认的收益,不仅包括企业已经实现的营业收益,而且包括企业尚未实现的、由于价格或预测的变动而产生的持产损益。这种收入确认模式能够更客观、更真实地对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与之不同的是,传统收益的确认则遵循经济交易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收益被看做是某种经济交易的结果。按照这种模式所确认的收益,都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交易为基础;而对于那些因价格或预测的变动而产生的价值变动,只要没有发生实际的交易,就不予以确认和计量。在这种收入确认模式下,过于保守的实现原则已经不适应对知识经济条件下的经营业绩进行客观、真实评价的要求了。再进一步讲,尽管传统收益相对于全面收益来说更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也更符合稳健性原则,但它却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好像一个人不是在他的资产价值增加时变得更为富有,而是在他的资产出售时变得更为富有,这与我们所认可的逻辑是不相符的。
3、两者所依据的成本计量属性不同。与所体现的资本保全观念相联系,计量全面收益和传统收益时的成本属性也是大不相同的。计量传统收益时依据的是历史成本,这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管理当局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但是,这样做又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在通货膨胀日益普遍的今天,历史成本原则的贯彻使得生产耗费不能得到足额补偿,从而会造成虚盈实亏的现象,并进而影响企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二是历史成本原则的实行又与收入按现行价格计量的做法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计量全面收益时的情况则正好相反,它依据的是现时成本。虽然这样做能避免出现生产耗费不能得到足额补偿、收入成本的计量属性不一致等问题,但现时成本的采用使得企业管理当局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得不到客观的反映。
4、两者所适用的收益计算方法不同。传统收益的计算适用“收入-费用”法。按照这种方法,收益被看做是所确认的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配比后的结果。与之不同的是,全面收益的计算适用“资产-负债”法。在这种方法下,收益的确定处于从属地位,收益的计量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收益表被视为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净资产变动情况的报表,收益表成了资产负债表的副产品。
5、全面收益服务于决策有用观,传统收益服务于受托责任观。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呈报目标是向资本所有人提供有效反映资源受托经营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的报告。它认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是有限的资源委托者。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报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和实现原则为基础编制,因而导致了报表面向过去,信息含量低。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呈报目标是向广大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合理决策的信息。它认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是现在的及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因此更强调信息的相关性,采用多种计量属性。
6、报告全面收益更符合财务报表钩稽理论。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之间的钩稽关系应为:本期收益=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业主投资+本期派给业主款。这就要求收益表反映报告期内除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净资产的变动。由于传统收益表的缺陷,使得某些经济业务产生的价值变动未经过收益表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导致上述钩稽关系的脱节。报告全面收益,将过去绕过收益表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的项目包括在全面收益中,通过全面收益额来连接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使得资产负债表、全面收益表和收益表之间保持直接钩稽。
尽管全面收益观有诸多优点,但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量的不确定性,计量的成本高等,所以采用全面收益观需一定的外部条件,如发达的资本市场、计量技术的完善等,这就需根据经济环境做出符合实际的要求。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有着自己的特色。
三、我国对收益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总体来讲我国在收益确认和计量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保守的。按照我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允许确认的其他全面收益项目并不多,只有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和外币报表折算调整两项。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有资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可以相应的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由于外币报表折算调整在性质上是尚未实现的,我国的《合并财务报表暂行规定》中指出,外币报表折算调整不计入合并收益,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中单列一项“外币报表折算调整”来反映。除了这两项以外,还有不允许在表内确认但要求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如要求在附注中说明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
而对于有些项目,我国会计制度对其规定并不符合全面收益的概念。比如:
1、对外币期末计价的汇兑损益处理不合理。汇兑损益分为已实现汇兑损益和未实现汇兑损益两种。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外币债权收回或外币债务清偿时,以及进行外币兑换时,由于汇率不同而实际产生的汇兑损益。未实现汇兑损益是指在会计期末外币银行存款、外币现金,以及尚未用外币结算的债权债务,按照当月月末外汇市场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来的外币金额折合的人民币金额的差额,这是一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益。现行制度规定对平时发生的外币业务不进行汇兑损益的核算,这样期末核算的汇兑损益既包括已实现的汇兑损益,也包括未实现的汇兑损益,然后按照用途统一资本化或计入财务费用。这样做是不恰当的,应该将已实现的和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分开计量,期末将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列入全面收益表中的“其他全面收益”项目下。
2、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不合理。我国对于八项资产准备的计提,有的进入管理费用,有的进入投资收益,有的进入营业外支出,而对于这些资产的持产利得,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不得计入损益表。这种作法主要考虑的是谨慎性原则,但不符合全面收益概念,应计入全面收益表中的“其他全面收益”项目下,而不应成为操纵利润的工具。
3、对债务重组损益的规定不合理。会计制度第18条规定,“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则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仅做备查登记: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第70条规定,企业无论是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还是以债务转资本,抑或修改债务条件进行重组,对于支付的现金金额、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转作资本的金额等小于应付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债务人应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确认。即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无论采取何种债务重组方式,在会计处理中,只能将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而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发生的重组收益,只能确认为资本公积,不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这种作法同样考虑的是谨慎性原则,但不符合全面收益概念,应将重组损益计入全面收益表下的未实现持产利得或损失。即不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收益或损失计入全面收益表的“其他全面收益”项目下。
4、对接受捐赠的资产处理不合理。目前的制度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其中现金资产在“资本公积”下单设“接受现金捐赠”明细,非现金资产按其价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捐赠可以认为是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资产的持产利得,因而应将捐赠按其实现与否分别计入净利润和其他全面收益。也就是说,应将现金捐赠计入净利润,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或其他非现金资产捐赠按其评估确认价值计入全面收益表中的其他全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