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1 16:41:4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每只基金发行时,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和我会证监基字〔1998〕9号、10号、11号文件及证办〔1998〕4号、10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与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工作配合。
二、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如发现违规申购等情况,应于T+2日上午9:00之前,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要求证券交易所及时剔除违规申购帐号,并对违规申购份额不予配号。
三、各地证管办(证监会)未能在T+2日上午9:00之前将有关情况通知证券交易所,并造成违规申购基金帐号得以中签的,应于T+3日中午12:00之前,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冻结该违规申购帐户下的中签基金份额,并将剩余的违规申购资金从T+4日起继续冻结5个工作日。
四、各地证管办(证监会)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T+3日中午12:00之前将有关情况通知证券交易所的,应最迟在该基金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后1个工作日内,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冻结违规帐户内的中签基金份额。
五、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应在基金上市后一个月内,对冻结的违规申购帐户内的中签基金份额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备案,同时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号)》(附后)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通知证券交易所,对冻结的中签基金份额予以解冻,并对一个有效帐户以外的其他帐户予以注销。
六、今后凡涉及冻结(解冻)基金违规处理事宜,均由两个交易所的监察部门统一归口处理。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应及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电话:021-68805768,传真:68805769)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电话:0755-2083909,传真:2083914)联系。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
(一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我办(会)对该基金的申购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以下违规申购情况。现通告你所,请及时剔除违规申购帐号,并对违规申购的份额不予配号。
违规申购情况如下:
1.申购者名称、地址;
2.申购使用的股票帐户(基金帐户);
3.申购基金的名称、代码、日期、数量和申购资金数量;
4.申购所在证券营业部、申购使用的席位号。
××证管办(证监会)
××年××月××日《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我办(会)对该基金的申购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以下违规申购情况,现通告你所,如配号的违规申购份额已中签,请将违规帐户下的中签基金份额予以冻结,并将剩余的违规申购的资金在T+4日后继续冻结5个工作日。
违规申购情况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购者名称、地址;
2.申购使用的股票帐户(基金帐户);
3.申购基金的名称、代码、日期、数量和申购资金数量;
4.申购所在证券营业部、申购使用的席位号。
××证管办(证监会)
××年××月××日
《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在××基金发行过程中,我办(会)对该基金的申购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以下违规申购情况。现通告你所,请将该违规帐号下的全部中签基金份额予以冻结。违规申购情况如下:
1.申购者名称、地址;
2.申购使用的股票帐户(基金帐户);
3.冻结帐户名称和冻结基金代码、数量;
4.冻结帐户所在证券营业部、冻结帐户使用的席位号。
××证管办(证监会)
××年××月××日
《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号)》格式:
协助执行通知书(四号)
××证券交易所监察部:
××年××月××日,我办(会)曾通告你所,请你所协助将下列违规申购帐户内的中签基金份额予以冻结。现我办(会)决定,除保留××(姓名)一个有效帐户外,其他帐户予以继续冻结,并在6个月后予以注销,同时,将其违规申购的中签基金份额在基金上市后予以卖出,所得收入收归国库所有。
请你所将违规中签基金份额解冻,并督促证券经营机构从违规中签基金份额解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违规中签基金份额卖出,同时,督促违规申购者将保留帐户以外的其他帐户中合法持有的其他证券在6个月内卖出,并在6个月后对这些帐户予以注销。违规中签基金情况如下:
1.冻结的日期;
2.冻结的帐户名称;
3.冻结的基金份额数量;
4.请予以解冻帐户的时间;
5.请予以解冻的帐户名称;
6.请予以解冻的基金份额数量;
7.请予以继续冻结帐户的号码。
1、转变职能,加快构建服务型财政。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系大局”的行政服务意识,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严肃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继续深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依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监督信息公开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2、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审查纠正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违法不当增加当事人义务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内容,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
5、组织开展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活动。按照《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试行办法》,规范联合执法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活动,建立完善部门协调和分工配合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处置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事项或者特殊执法情形。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依法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果。
7、完善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进行专题视察或检查机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利;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
8、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通报;健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
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发挥好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规范行政复议案卷管理,建立案卷查询制度。
10、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活动。
一、继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管理职能。在全面公开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许可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许可制度。行政许可由市政府办事大厅我局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严格实施,要在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依法办理安全生产各项许可。要进一步加强许可档案台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整理各类许可档案,及时归档。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处室要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召开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并做到季度有评查、半年有督查、年度有检查考核,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操练,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会、安全生产论坛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操作培训,努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四、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决策要按照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今年重点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程序程式化管理,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定》和《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告知、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执法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做到正确使用执法文书。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五、全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法律咨询、安全图片巡展等多种形式,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11]8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重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人、举报人权利。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督查制度》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引导到法定的渠道上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进一步抓好行风(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是行风(执法)监督员聘期届满之年,要认真及时做好行风(执法)监督员的续聘、选聘工作。要召开好行风(执法)监督员会议,努力健全外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备案工作的规定,建立备案案件定期审查通报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公平。
七、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和诉讼的可能性不断加大,法制和执法部门要树立讼意识,确保办案质量。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一、做好统筹规划,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从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列举说明,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市政府已审定通过。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乡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向深入。
二、强化文件审查,保障制度科学合理
严格市政府出台文件的审查标准,从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严抠细审,逐条逐句逐字核对依据,确保了文件的合法规范。截止6月,市法制办共审查了《《市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审查政府涉法文件21件。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将2010年清理确认继续有效、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清理后新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清理。
三、清理执法主体,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在全市执法部门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内容工作,下发了《关于执法证件年审及年新领或换发执法证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4505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验,对1860名执法人员办理了新式执法证,其中委托执法证人员135名,执法监督证人员3名。开办了2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800余次人。
四、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作为年推动依法行政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程序,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今年3月和5月,市法制办分别带队到湖南、西昌等地学习调研后,完成了《市行政程序规定(试行)》的起草工作,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五、强化执法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加强行政复议。完善了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继续坚持“开门办案”,采取公开听证、实地调查了解、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核实证据,明断是非。通过与部门的信息互动,变“一家办案”为“共同维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结案13件。做好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工作。统一在日报、市政府网站公布各部门公布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共接受群众举报500余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100%。建立了司法监督回应机制。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0年度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反映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市法制办提出了规范机构的设立、严格执行程序、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六点整改建议意见,市政府全文批转执行。
六、落实执法责任,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梳理细化行政执法部门职权、制定部门行政执法流程图,落实部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和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召开了市政府部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推进会,总结交流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七、强化审批监管,规范审批项目调整
按照《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调整和后续监管试行办法》,严把行政审批增设关,对市公安局新增“保安培训单位设立初审”和“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初审”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修改名称及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的建议,确保了审批项目增加的合法性。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
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对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每天组织人员对市场和股室进行督查和检查,一经发现问题马上进行整改,各部门之间也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分内之事,不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和不作为等现象。
二、认真工作,按制度办事
我中心各部门都认真按照中心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实施,所做工作都是透明化,主动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所以不存在乱收费和管理人员违法违纪的现象。
三、全面排查,确保工作落实
我中心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对干部职工和市场管理站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全面排查违纪违法行为,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的批评和通报。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还存在形式主义。
二、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普法工作有待完善。多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作好人民群众和经营户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
1.1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段弱化
在推进工商管理行政政执法现代化的过程中,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就是逐渐转变政府职能,逐渐使全能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把政府管制变成政府管理。这一理念打破了传统行政法制中我国政府职能无所不包的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更好更有效地成为服务型行政部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现实中,过度简化后的政府职能在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并不能应对自如,作为行政机关,其执法手段有被一味弱化之嫌。我国的工商行政执法,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公众法律素质普遍不高,在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强硬执法手段的情况下,毁灭证据、转移财产、逃避制裁、抗拒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不考虑国情和实际,对行政执法手段一味弱化,必然导致执法的疲软。我国在近年来不断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和文化,特别是对行政执法手段和执法保障的削弱,体现了西方立法技术中减弱国家干预,限制行政职权的理论。这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尽快和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公众的法律素质、执法环境和法律体系均不完善情况下,将西方经过几百年的法制建设后才相对完善的执法制度,搬到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中国,不可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从历史上看,只有《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两个行政法授权工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行政强制性手段。但是后来《商业银行法》规定:只有法律规定冻结的才能冻结,没有法律规定就不能冻结。这就致使工商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候常常处于尴尬处境,对某些违法经营行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赋予了工商部门主动监督检查权、调查检查权、强制措施权。可以对违法行为及物品加以限制,可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商品来源时,相对人往往拒绝回答,要求其暂停销售不得转移时,相对人往往拒绝签字,事后商品不知道去向。《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取证中的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但未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分离,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削弱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无形之中放纵和助长了违法经营行为。
1.2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受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预严重。“地方保护主义”是当今中国比较流行的一种风气。虽然地方保护主义弊端重重,但在实践操作中,但凡在任的地方官员,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投入到地方保护的实际行动中。目前地方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地方保护主义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检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会影响投资人的积极性,破坏投资环境。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认为,发展是硬道理,只要有产值、有税收,不管是什么企业都可以投资兴办,甚至不顾中央的政令,想方设法地变通处理,把一些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的项目都放行准办。为此,他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是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私自决定未经政府允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实施处罚,企业违法一般不罚或按下限处罚。
1.3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行政指导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和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告诫、鼓励、建议、指示等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方法促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非强制。20世纪60年代以来,行政指导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就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成为对传统的行政执法的重要补充。
行政指导属于不具备法律强制力的柔性行政行为,主要以示范、劝告、建议、鼓励等非强制性方式,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手段,广泛运用于各个行政领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施政的中心,在现代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行政指导还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古典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是消极行政,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由于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公益和私益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平衡,社会成本需要降低,社会福利需要增进,凡此种种都需要行政行为由消极转为积极。现代社会生活需要行政指导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地对经营行为进行干预指导。工商行政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有些复杂情况无论是行政立法还是人大立法都难以完全适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这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给经营者下达提醒、建议、劝告、警示等“行政指导书”,帮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正不当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当然,行政机关应当严格监管市场主体,对违法者要依法予以惩处。通过严格的依法管理和执法,促使市场主体遵循法律道德,做到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但真正有效的管理并不是一味的“管”。执法也不是单纯的“执罚”。更主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好市场行为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能给予经营者正确的指导,能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服务型行政部门出现,应该借助他们对法律法规掌握理解的优势,对市场主体多些耐心的疏导,善意的提醒,帮助他们少出问题,少走弯路,防患于未然,这样同时也减轻了行政管理的任务。行政指导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方式,更多的应该以不自觉的方式被运用,但在我国实际中,这一先进理念的贯彻落实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行政指导的作用还远未充分发挥。
2优化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对策
行政的法治化和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工商行政管理的法治化之路也是如此。通过对我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缺陷分析,立足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建设的现状,借鉴国外市场监管的先进经验,现将对工商管理依法有效行政的建议提示如下。
第一,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
我国目前在政府职能地位和机构配置的法律依据存在有不便于操作,条文不细、规定过于原则,灵活性差等不足之处。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体系,加强行政管理组织发建设,加强市场体系监管立法,解决各类市场监管无法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职能,发挥职能合力作用迫在眉急。应该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为重点,加快实施细则或单项配套法规的制定,解决工商行政基本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加快旧法的修改完善步伐,解决掉新旧法规自相矛盾、执法依据不统一的问题。
第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
从上文分析,我们发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存在很多缺陷。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主要要加强化执法保障,改善执法环境、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指导等。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市场监督机构赋予了较强的执法手段,工商行政机关除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冻结、划拨、封存、暂扣等专项强制手段和询问、查询、复制、检查等权力外,可以明确授予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权,把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权结合起来,提高工商机关执法的权威和严肃性。
在改善执法环境方面,除了解决法规滞后和法规矛盾问题。要多加取得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化解地方保护主义和工商行政管理之间的对立情绪矛盾。应该采取措施“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国家要把依法行政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公正评价政府的工作政绩。要把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保障的责任落实到相关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工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通过自身行为的规范来赢得政府对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地方保护主义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地方经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树立服务观念。“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不能变;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关系不能变;积极参与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变;与地方党委政领导的工作联系职能和感情不能变”。
第三,加强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不具备法制强制力,行政相对人是否接受行政指导,完全听其自愿。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比较具体的行政指导方案,达到行政指导的良好效果。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规划。第一,加强市场准入秩序行政指导,提升市场主体监管服务水平。第二,加强市场竞争秩序行政指导,提升公平交易执法水平。第三,加强市场交易秩序行政指导,提升维护消费者权益水平。第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行政指导,提升信用监管服务水平。第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指导,提升工商部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水平。第六,加强处置市场突发事件行政指导。提升工商部门公共管理水平。
二、扎实推进行政指导,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加强行政指导,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职能转变、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各单位要以市政府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监管模式为宗旨,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取向,坚持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要通过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2013年,局将对重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积极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拓宽行政指导工作领域和范围,努力探索文广新行政指导的特色和经验。要不断创新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着力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绩效、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形成行政指导与行政服务相互融合、行政监管与行政指导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便捷化。据国务院第六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对于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原则,该退出的退出,该取消的取消,逐步实现审批便利化。要按照市政府加强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的要求,于10月底前对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处罚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行政权力项目的听证、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使行政审批更加便捷、更具操作性。要充分发挥网上行政审批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大网上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工作力度,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和结果公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办结质量和速度。要深入推进全程办事制,实现一口受理、全程代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周到的服务。
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局重大信息,及时答复群众的咨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继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成果,做好局行政权力项目的及时调整、更新工作,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与部门工作业务、与行政绩效考核“三个融合”。机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改进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勤政观念、效率观念,为建立更加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秩序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及时工作信息,继续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寒山闻钟”论坛贴子答复工作,做好政务微博,及时回应民意诉求,促进政府阳光行政。
五、加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加强对演出市场、娱乐场所、印刷出版、文物保护、网吧、卫星电视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督促指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文明执法、亮证执法、说理式执法、互动式执法相结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要进一步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切实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疑难问题研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养和实际执法能力。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于年底前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内容滞后、重复交叉、不符合上位法以及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和确认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持久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和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通过率达到100%。按照市政府要求,年内选取1-2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
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行政程序年”。为扎实做好我县“行政程序年”各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行政程序规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上半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活动的启动情况、各项重点制度建设及开展情况。
(二)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大行政决策基本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执行情况。
(五)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是否严格规范、准确全面;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行政执法工作的各环节、步骤是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到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
(七)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情况。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执法案卷。
(八)政务公开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重点检查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目录编制、公开形式、制度建设等情况。
(九)法制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等。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现场检查。
(三)调阅有关文件、行政执法案卷或者资料。
(四)向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调查了解情况。
三、检查具体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至为自查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半年来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将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抽查阶段。至为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单位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情况汇总后全县通报。